时间:2023-03-01 16: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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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等活动,营造一个抓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企业生产每个环节,确保企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集中督查调度会,研究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五、督促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四新教育”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六、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经费的提取和使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七、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委领导班子人员每年下企业督查不能少于4次,科室负责人每年下企业督查指导不能少于6次,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下企业督查指导不能少于12次。积极配合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八、督促企业必须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审查和验收。
九、按照《安徽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控、防范。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上的重要批示,以及全国全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政府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民政系统安全工作“1234”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三大机制,突出四个重点。
(一)围绕“一个目标”
2014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为零,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社事办和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敬老院、五保户和本单位安全监管主体,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镇社会事务办是本镇敬老院、五保户安全工作管理责任者,要依法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将敬老院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散居五保户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局属事业单位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各科室。
(三)完善“三大机制”
1.落实完善安全工作风险评估机制。敬老院、五保户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进行维修、改造、搬迁、新建等建设前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尤其是搬迁新建项目一定要对搬迁新建地的地质地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2.落实完善安全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超前预警,及时报告。敬老院和局属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值班,开展夜间巡查。
3.完善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各镇各单位要在去年制定的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本镇本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日臻完善,力求可行实用。
(四)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抓好消防安全。敬老院消防主任责体责任明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健全落实,消防器材配备有效,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培训管理人员使用消防器材,适时开展消防演练。
2.重点抓好用电安全。用电设备符合规范要求,杜绝私拉乱接,私自使用电器做饭热水取暖,严禁使用老化电线电器设备。用电设施安装维修要找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教育敬老院院民和单位职工安全用电。
3.重点抓好食品安全。严格食物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隐患,注意饮食卫生管理,严防病从口入。一日三餐饭菜备份留样。
4.重点抓好公共安全。高度重视敬老院、集中供养点和散居五保户的公共安全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措施,认真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盗窃、防投毒、防暴力、防走失、防自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把握工作主动权。民政系统安全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尤其是敬老院、五保集中供养点和分散五保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这些人员年老多病体弱,安全防范意识差。局属单位安全设施较差,人防、技防、物防达不到要求。各单位要知难而进,持之以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长远发展问题,营造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镇社事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形势,认真分析研判本镇、本单位安全事故易发特点及防控形势。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调整职责分工,明确责任。
(二)严格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要求,各社事办、局属事业单位、各股室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确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风险责任制度及相关措施。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检查考核,严明奖惩。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3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树立和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本质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常规工作抓深化,创新工作抓突破,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防止各类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2、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0;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达标率达100%、优秀率80%以上;
4、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率完成80%。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责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安监站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坚决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促使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遵守的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同时,要督促企业按规定提足和使用好安全生产经费。
2、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经常患排查,督促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自治隐患,落实企业隐患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过程监控监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强化重大安全隐患的公示、分级挂牌督办、举报奖励、整改督查、建档等制度的落实,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100%。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重点查处“三非、三违、三超”(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稳定形势起一步好转上升。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突出重点、深化攻坚、巩固提高”的工作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危险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按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烟花爆竹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船舶修造方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市沿江船舶产业整治整合办法》,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为重点的执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不断完善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单位和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力度。道路交通方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重点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危险化学品违法运输和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建筑施工方面,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工程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督促和指导各建设单位开展安全自检自查与隐患整改,严密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其它重点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行业特征和安全生产实际,采取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整治措施,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4、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据行业安全风险程度、企业规模大小、安全生产状况及管理水平分类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检查频次,实施分类管理,尤其是强化对涉及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船舶、冶金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在做好日常监管鉴察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专项检查、突出检查、专家检查。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时段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扩大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覆盖面,选取职业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职业病多的行业进行重点治理,不断提升水平。严肃实际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5、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培训组织力度,全年组织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促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提高。
6、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更规范、更自觉、更系统地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制定的各行业、各企业标准化达标的工作目标,合理安排推进计划,加大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专业标准进行评审验收。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优化咨询服务,优化咨询服务,推广先进经验,大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全年“0”死亡事故,努力开创全镇煤矿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2、各煤矿驻矿专员要亲自对所驻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3、各煤矿驻矿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到矿督促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4、各煤矿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三、落实措施,严防死守
1、各相关单位或部门和责任人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把煤矿瓦斯防治和煤矿安全专项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驻矿专员和驻矿员要加强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情节严重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3、各煤矿要与镇政府签订一份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承诺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决不向非法矿井提供火工。每半月至少由煤矿矿长或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所有矿井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人员。
5、煤矿应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
6、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矿长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同时根据煤矿生产的不同季节、气候等特点,定期组织以隐患排查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被停产整改的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责任人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煤矿整顿、整改停产检修完毕后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查或验收,未经复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1、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政府和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创新和转变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以及制度化的落实,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非”等监管职责,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公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工作目标。把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降低百亿元死亡率,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我市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其中,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记有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
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
6、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2012年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100%;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
市城乡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措施。对取得国家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同时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7、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要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信息监控平台的推行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做到可知可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城乡建委将把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挂钩。
8、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9、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到2013年年底前,一律与项目部脱钩。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10、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11、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并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2、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3、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1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和境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进淮)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信用诚信体系挂钩,与招投标和安全许可挂钩。
15、严格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安全报监手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建筑安全监管薄弱区域的工程项目的重点监管。对于未办理安全报监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6、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办法,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建筑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及时予以媒体曝光。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查清并督促整改。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8、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市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20、加强村镇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和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切实解决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分类监管,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开展对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
21、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因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含农民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足额发放。
四、实行更加严格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推进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即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本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早动员早部署;要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排大隐患,并定期向市农委报送“**”进展情况;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周年和筹办世博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部门本单位(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执法;农机、渔业管理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安全执法
本市农委系统开展“**”要在全面部署、有效推进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在车辆交通与管理、油库、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保管、燃气使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违章搭建的建筑、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和非法设立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出租场所和地下空间、渔港渔业船舶管理与生产操作、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和使用操作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近年来事故相对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工作重点,注重整治实效
根据国务院与市政府文件的精神,本市农委系统开展“**”着重治理或查处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与经营管理、渔船生产、操作和维修等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对于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及时曝光,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使“**”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同时要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的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要注意结合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及时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年**月**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注意认真总结,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明确提出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现对市农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了解和掌握“**”的进展情况,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月**日前向市农委经贸处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从**月到**月,每月**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和相关统计表。其中: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表2)。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4)和重大事故隐患概况及治理报告表(附表5)。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附表6)。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18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不得超过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5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
(二)坚决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零增长。
(三)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继续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特种设备、农机、工业、水利、电力、学校、卫生、旅游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档案,落实责任,跟踪管理。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加强监管,严密监控,防止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整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把好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关。依法整顿环境破坏严重且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非煤矿山企业,采石场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加强路面管控,重点查处道路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杜绝农用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开展以防范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其它各行业也要针对本行业实际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要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危害严重的高毒物品和粉尘的治理,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各苏木镇场(街道)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旗安监、公安、消防、经委、国土资源、工商、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要严格落实苏木镇场(街道)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完善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三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要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旗政府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地区,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及考核标准,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相关部门和苏木镇场(街道办)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对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素质
一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抓好苏木镇场(街道办)和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工会、教育、建设、劳动保障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中小学生、农民工、再就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培训率。年内高危行业全员培训面达到100%,切实保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二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
三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苏木镇场(街道办)安全监管机构,注重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安全监管机构,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各地各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要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高危行业风险抵押制度的落实,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努力做好技改和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各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三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探索在现有企业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全旗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加快生产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提倡政府投入促进企业配套物资的储备工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各地各部门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履行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能。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要节假日主要负责人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认真组织模拟事故现场抢救演练,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健全急救制度,落实急救措施,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继续开展公共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制定消防紧急疏散预案,每个人熟知急救逃生方法,确保安全。安全生产列入单位综合考核,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上锁、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遮挡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习惯性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及时补充损耗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须时刻处于良好应急状态,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管理的不利因素,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同志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针对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到位。加强用电用火安全,病区严禁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热器具,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全面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三到位”,重点场所、科室排查到位,整改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要高度重视医院重点科室、高压氧舱等部位的安全工作,坚持特种作业操作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对特种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汽车、压力容器、高压氧舱、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杜绝带故障设备及车辆使用运行,随时消除压力管道和水、电、气等设备的事故隐患,强化锅炉工、水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进一步加强毒、麻、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毒、麻药品使用和保管规定。
三是要着力完善食品安全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提高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等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医疗安全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增强安全意识
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靠前指挥,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人:企业党支部书记、经理(厂长)、基层社主任。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对象:企业生产、经营、办公场所、防火防盗、生产企业生产流程管理、特种行业和危化品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出租门市、商铺管理、运输管理和车辆管理等。企业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生产班组、管理对象之间必须按照职能职责和具体工作实际,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作风,尤其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务求在落实上狠下功夫,突出抓好各个时期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监管失控,坚决避免养患成灾,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特殊商品、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三是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废旧回收、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和设备的安全运输、安装、使用的安全检查和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四是认真抓好劳动安全。要按照劳动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足配齐劳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教育引导企业职工使用劳动防护工具,确保企业职工劳动安全。
四、勤查力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企业要随时排查、梳理、整治安全隐患,明晰工作任务,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对重点安全隐患要实行法人挂包整改制度,落实专项经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一时因各种条件限制不能彻底整治的,必须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出租住房、仓库、门市及其他营业场所必须签订好安全防范责任书,经常督促业主和直接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备足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器材。易燃易爆仓库及特殊商品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以防突发事故及重大隐患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