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1 16: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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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等活动,营造一个抓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企业生产每个环节,确保企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集中督查调度会,研究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五、督促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四新教育”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六、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经费的提取和使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七、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委领导班子人员每年下企业督查不能少于4次,科室负责人每年下企业督查指导不能少于6次,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下企业督查指导不能少于12次。积极配合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八、督促企业必须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审查和验收。

九、按照《安徽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控、防范。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上的重要批示,以及全国全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政府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民政系统安全工作“1234”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三大机制,突出四个重点。

(一)围绕“一个目标”

2014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为零,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社事办和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敬老院、五保户和本单位安全监管主体,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镇社会事务办是本镇敬老院、五保户安全工作管理责任者,要依法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将敬老院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散居五保户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局属事业单位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各科室。

(三)完善“三大机制”

1.落实完善安全工作风险评估机制。敬老院、五保户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进行维修、改造、搬迁、新建等建设前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尤其是搬迁新建项目一定要对搬迁新建地的地质地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2.落实完善安全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超前预警,及时报告。敬老院和局属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值班,开展夜间巡查。

3.完善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各镇各单位要在去年制定的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本镇本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日臻完善,力求可行实用。

(四)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抓好消防安全。敬老院消防主任责体责任明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健全落实,消防器材配备有效,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培训管理人员使用消防器材,适时开展消防演练。

2.重点抓好用电安全。用电设备符合规范要求,杜绝私拉乱接,私自使用电器做饭热水取暖,严禁使用老化电线电器设备。用电设施安装维修要找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教育敬老院院民和单位职工安全用电。

3.重点抓好食品安全。严格食物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隐患,注意饮食卫生管理,严防病从口入。一日三餐饭菜备份留样。

4.重点抓好公共安全。高度重视敬老院、集中供养点和散居五保户的公共安全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措施,认真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盗窃、防投毒、防暴力、防走失、防自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把握工作主动权。民政系统安全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尤其是敬老院、五保集中供养点和分散五保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这些人员年老多病体弱,安全防范意识差。局属单位安全设施较差,人防、技防、物防达不到要求。各单位要知难而进,持之以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长远发展问题,营造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镇社事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形势,认真分析研判本镇、本单位安全事故易发特点及防控形势。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调整职责分工,明确责任。

(二)严格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要求,各社事办、局属事业单位、各股室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确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风险责任制度及相关措施。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检查考核,严明奖惩。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3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树立和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本质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常规工作抓深化,创新工作抓突破,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防止各类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2、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0;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达标率达100%、优秀率80%以上;

4、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率完成80%。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责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安监站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坚决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促使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遵守的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同时,要督促企业按规定提足和使用好安全生产经费。

2、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经常患排查,督促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自治隐患,落实企业隐患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过程监控监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强化重大安全隐患的公示、分级挂牌督办、举报奖励、整改督查、建档等制度的落实,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100%。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重点查处“三非、三违、三超”(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稳定形势起一步好转上升。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突出重点、深化攻坚、巩固提高”的工作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危险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按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烟花爆竹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船舶修造方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市沿江船舶产业整治整合办法》,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为重点的执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不断完善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单位和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力度。道路交通方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重点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危险化学品违法运输和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建筑施工方面,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工程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督促和指导各建设单位开展安全自检自查与隐患整改,严密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其它重点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行业特征和安全生产实际,采取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整治措施,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4、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据行业安全风险程度、企业规模大小、安全生产状况及管理水平分类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检查频次,实施分类管理,尤其是强化对涉及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船舶、冶金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在做好日常监管鉴察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专项检查、突出检查、专家检查。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时段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扩大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覆盖面,选取职业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职业病多的行业进行重点治理,不断提升水平。严肃实际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5、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培训组织力度,全年组织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促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提高。

6、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更规范、更自觉、更系统地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制定的各行业、各企业标准化达标的工作目标,合理安排推进计划,加大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专业标准进行评审验收。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优化咨询服务,优化咨询服务,推广先进经验,大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4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52号)、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信部规[20**]1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办[20**]7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省通信行业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若干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全省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按照《通知》要求,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我省通信行业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我局已成立以江勇局长为组长、杨小平副局长为副组长,网络管理处、市场监管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处、办公室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通信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网络管理处。

二、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企业发展的特殊重要位置,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之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行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企业必须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四)电信运营企业必须认真分析通信行业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对企业内部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控与治理。特别要以防止火灾事故为重点,加强通信楼、通信机房、基站、生产、经营、工作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保证通信楼内、人员集中的安全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易燃易爆场所符合安全标准,通信楼内管道、电缆竖井、穿墙孔洞用阻燃材料封堵,杜绝有害气体侵入机房。通信楼、基站和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措施,通信机房做好防强电侵入工作,无人职守机房配备环境监控设备,定期对环境监控设备进行检测和巡查,加强通信机房内用电安全管理。要加强防止高空作业坠落和通信车辆安全管理来减少人身伤亡事故。

(五)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加强通信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与参建企业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划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界面,并坚持通信建设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遇到节假日及重要通信期间应提前停止现场施工和通信网络数据修改工作。

(六)从事通信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特别要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员工生命安全。

三、企业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一)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并根据新情况不断健全完善,确保每个工种每个岗位有规范的操作规程。

(二)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及台帐管理制度。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危险控制,整改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并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台帐。

(三)企业必须保障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相关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四)认真执行职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别加强通信外勤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遵守安全技术规程,避免上杆及高空作业时发生意外和防止人员触电,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企业要建立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遇到节假日及重要通信期间,须做到企业内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自查。

三、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流程图以及相关联系电话应悬挂在生产现场,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政〔2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一)事故报告的方式

1、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单》,传真报至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时报至我局。

2、建立事故续报制度,凡发生的事故,在事故快报后,对事故的变化情况应及时续报。

(二)事故报告的时限

1、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我局。

2、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事故,立即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我局。

(三)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

我局配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起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行政、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工作,并提供相应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阻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政〔20**〕1**号)执行。

五、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企业必须自觉接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安全生产报表和通报制度

企业须于每年7月底将上半年安全生产总结、12月底将本年度安全生产总结和下一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上报我局。

第5篇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关系转型跨越发展的顺利实施,是推动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职业危害严重,较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为全市的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这一目标,突出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两个重点,完善监管网络、应急救援、科技支撑三大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联合执法、安全保障、宣教培训、责任追究五大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保持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态势,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为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执行者,必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一是在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起一条自上而下、环环紧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二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企业职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企业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煤矿“六大员”、非煤矿山“五大员”以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领导作用;三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例会、例检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风险分析、事故责任查处追究等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现场作业、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安全技术改造的投入,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规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五是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培训率达100%。

四、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类企业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载体,加强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监管、绩效评定等方面开展达标活动。一是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相结合;二是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企业市场准入、企业年审、名优品牌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等挂钩;三是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专项安全检查、专项执法整治等行动之中。通过以上措施,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电力、轻工、纺织等各行业培育一批安全标准化企业。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三大体系

一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四级机构、五级网络格局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执法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市、县、乡、村(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84号)规定的标准,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监管检查装备设备,提高监管装备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XX年各县(市、区)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预案质量不断提高,并实现全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电子化管理;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镇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实时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行政执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络和电子化管理。

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核准;深化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严格县、乡两级打击非法违法的责任,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违法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分级分行业无缝隙执法检查到位。

二是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和领域、跨地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发〔〕22号)的有关规定,用足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增加引导性投入,推动和促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要以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成熟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推进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企业防范抵御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

四是提升宣教培训能力。采用联合办学、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市县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进行培训,丰富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要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五是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每起事故要认真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及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县(市、区)长助理的专业特长,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形成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加大对本行政区内所有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继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把本行业本部门负责的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要严格依法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严厉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煤矿方面,一是要完善和发挥“三大监控系统”功能,严禁“三超”,严防盲目组织生产,严防整合重组矿井擅自非法生产,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格落实建设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现代化矿井;二是认真落实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每班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三是强化瓦斯防治工作,继续开展以抽采达标、建立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止措施为中心的瓦斯专项整治专家会诊,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体系示范工程,严防瓦斯积聚、瓦斯超限作业行为;四是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强化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防治水设施配备、水害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五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评估工作,进行科学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非煤矿山方面,要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做好地下矿山防透水、防火灾、防冒顶片帮、防采空区塌陷等重点环节的整治管理和露天矿山违规开采、排土场违规建设等重大隐患的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连锁化技术改造步伐。道路交通方面,要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和“畅通工程”创建,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严查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及农用车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强化危货车辆的管理;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方面,结合全国统一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继续加强“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认真治理火灾隐患;各公众聚集场所要健全各项安全措施,完善意外情况处置预案,根据容量组织接待和安排各项大型活动,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推进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即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本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早动员早部署;要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排大隐患,并定期向市农委报送“**”进展情况;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周年和筹办世博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部门本单位(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执法;农机、渔业管理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安全执法

本市农委系统开展“**”要在全面部署、有效推进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在车辆交通与管理、油库、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保管、燃气使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违章搭建的建筑、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和非法设立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出租场所和地下空间、渔港渔业船舶管理与生产操作、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和使用操作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近年来事故相对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工作重点,注重整治实效

根据国务院与市政府文件的精神,本市农委系统开展“**”着重治理或查处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与经营管理、渔船生产、操作和维修等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对于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及时曝光,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使“**”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同时要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的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要注意结合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及时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年**月**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注意认真总结,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明确提出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现对市农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了解和掌握“**”的进展情况,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月**日前向市农委经贸处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从**月到**月,每月**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和相关统计表。其中: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表2)。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4)和重大事故隐患概况及治理报告表(附表5)。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附表6)。

第7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18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不得超过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5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

(二)坚决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零增长。

(三)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继续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特种设备、农机、工业、水利、电力、学校、卫生、旅游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档案,落实责任,跟踪管理。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加强监管,严密监控,防止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整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把好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关。依法整顿环境破坏严重且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非煤矿山企业,采石场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加强路面管控,重点查处道路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杜绝农用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开展以防范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其它各行业也要针对本行业实际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要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危害严重的高毒物品和粉尘的治理,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各苏木镇场(街道)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旗安监、公安、消防、经委、国土资源、工商、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要严格落实苏木镇场(街道)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完善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三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要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旗政府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地区,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及考核标准,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相关部门和苏木镇场(街道办)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对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素质

一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抓好苏木镇场(街道办)和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工会、教育、建设、劳动保障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中小学生、农民工、再就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培训率。年内高危行业全员培训面达到100%,切实保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二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

三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苏木镇场(街道办)安全监管机构,注重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安全监管机构,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各地各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要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高危行业风险抵押制度的落实,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努力做好技改和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各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三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探索在现有企业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全旗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加快生产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提倡政府投入促进企业配套物资的储备工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各地各部门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第8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履行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能。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要节假日主要负责人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认真组织模拟事故现场抢救演练,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健全急救制度,落实急救措施,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继续开展公共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制定消防紧急疏散预案,每个人熟知急救逃生方法,确保安全。安全生产列入单位综合考核,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上锁、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遮挡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习惯性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及时补充损耗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须时刻处于良好应急状态,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管理的不利因素,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同志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针对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到位。加强用电用火安全,病区严禁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热器具,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全面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三到位”,重点场所、科室排查到位,整改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要高度重视医院重点科室、高压氧舱等部位的安全工作,坚持特种作业操作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对特种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汽车、压力容器、高压氧舱、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杜绝带故障设备及车辆使用运行,随时消除压力管道和水、电、气等设备的事故隐患,强化锅炉工、水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进一步加强毒、麻、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毒、麻药品使用和保管规定。

三是要着力完善食品安全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提高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等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医疗安全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9篇

一、加强领导,增强安全意识

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靠前指挥,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人:企业党支部书记、经理(厂长)、基层社主任。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对象:企业生产、经营、办公场所、防火防盗、生产企业生产流程管理、特种行业和危化品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出租门市、商铺管理、运输管理和车辆管理等。企业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生产班组、管理对象之间必须按照职能职责和具体工作实际,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作风,尤其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务求在落实上狠下功夫,突出抓好各个时期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监管失控,坚决避免养患成灾,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特殊商品、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三是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废旧回收、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和设备的安全运输、安装、使用的安全检查和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四是认真抓好劳动安全。要按照劳动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足配齐劳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教育引导企业职工使用劳动防护工具,确保企业职工劳动安全。

四、勤查力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企业要随时排查、梳理、整治安全隐患,明晰工作任务,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对重点安全隐患要实行法人挂包整改制度,落实专项经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一时因各种条件限制不能彻底整治的,必须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出租住房、仓库、门市及其他营业场所必须签订好安全防范责任书,经常督促业主和直接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备足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器材。易燃易爆仓库及特殊商品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以防突发事故及重大隐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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