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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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__-20__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__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
(二)任务下达: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__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
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将“百万工程”与“农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制,探索推行“1 1”培训就业模式,即对培训技能要求高和中级以上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由培训输出1-3个月的基本技能培训,再到就业安置基地上岗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两类基地可分别申请劳务输出培训补贴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着力培养用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
(八)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
1.费用分担。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财政定额补贴基本标准由省统一制订,每年根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分配下达年度培训任务时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2.确保培训时间。用人单位要积极调整农民工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同时要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
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4.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5.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
一、指导思想
依托网上的优质课程资源,以提高教师继续教育与实施新课程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以推动教师终身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宗旨,选择能承载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形成课程目标明确,结构优良,内容精当,设计合理的培训体系,促进我校教师的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优质资源和有效服务。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学习新理念,研究新课程,掌握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能力。
(二)提高高中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特别是保证广大教师有机会接受高水平的优质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四)促进“人网”、“因特网”的结合,确立共建共享优质资源的开放高效的现代教师培训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我校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五)进一步明确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推动新一轮教师培训的目标与任务完成。教师远程教育培训总结
三、培训时间和课程设置
本轮培训为两个周,每位教师在两周内完成县局规定的在线学习任务。远程培训的课程设置是一个相对稳定、及时更新的动态体系。
第一学段:
公共课培训
第二学段:
按学科培训。
四、注意事项
一、培训内容:
1、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儿童健康检查及评价的标准。
2、高危筛查技术规范。
3、母乳喂养的优越性;早开奶的意义。
4、母婴健康素养55条。
二、培训人员: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的妇幼保健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xx年5月23日
一、培训内容:
1、了解计算机基本知识,能正确操作计算机。
WINDOWS.XP的基本使用常识;WORD20xx的文字输入排版与打印;WORD20xx表格的制作;文件的保存与另存;文件的查找与重命名及删除;幼儿个案输入、上网查找幼教相关资料、Internet基本知识;收发邮件、发附件;理解网络病毒概念等内容。
2、学习使用FLASH,掌握制作课件的基本方法。
认识并逐步熟悉FLASH软件,了解FLASH基本知识,能从网上下载与教学内容相关的FLASH课件,不断学习运用FLASH进行基本课件制作的方法,能根据自己的活动内容制作出相应的课件内容,积极尝试电脑备课、电脑制作课件、多媒体教学等,不断提高教学技能,优化教学活动结构,提高教学活动效益。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形式
1、培训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工
2、培训教师:进修校教师或其他中小学电脑教师
3、培训地点:幼儿园多媒体教室
4、培训形式:采取以集中参与式、教师的自我学习式的多种培训形式。包括专题培训、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观摩、协作交流等。
一、指导思想
鼓励青年医师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实践,尽早成才;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提高临床技能和诊治水平;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拓宽知识面,为今后发展打下扎实基础;重视医德医风培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系统培训,使其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专业技术、医学理论、科研、教学及组织管理能力方面得到提高,成为医德高尚,技术过硬,理论扎实的专业技术骨干。
二、培训对象
1、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培训。
2、从其他单位调入的医师,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业务水平参加相应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
三、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培训,使其全面具备中医住院医师岗位工作的要求,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主治中医师水平。
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热爱祖国、热爱医院、热爱病人、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医院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尊重病人合法就医的各项权利。
3、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有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4、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
四、培训阶段
培训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轮转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第一阶段为轮转培训阶段。旨在通过临床实践,使在医学院校所学知识尽快转化为独立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该阶段突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
第二阶段:进一步完成轮转,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第二阶段的培训,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五、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临床能力、专业理论、医疗文件书写、医疗法律法规知识等。业务培训以科室培训为主,专业理论、医疗法律法规知识以自学为主。
1、政治思想:热爱祖国、热爱医院、热爱病人、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技术上精益求精;遵纪守法,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廉洁行医,服务态度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不弄虚作假;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任务。
2、轮转医师须达到借助工具书可熟练地查阅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外文资料。
3、医疗法律法规知识:以自学为主,阅读指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掌握基本的医疗法律法规知识,避免医疗纠纷等的产生。
4、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室的临床科研活动。结合临床工作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可撰写一定水平的科研学术论文。
5、专业理论的培训详见各学科的培训实施细则。
6、临床能力:包括临床实践时间、医疗文件书写和临床技能等,其培训要求详见各学科的培训实施细则。
六、轮转培训需知
1.凡新分配至我院的临床住院医生都必须按计划轮科,必须凭由科教科开出的“转科入科通知单”到临床科室轮科。
一、活动背景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新的生活模式结构下,在生产、学习、生活环境中发生的危重急症、意外伤害愈来愈屡见不鲜,为能够利用宝贵的黄金时刻,及时、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护,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提高非医学专业人员的急救意识与现场急救能力,向公众普及救护知识,使他们能够学习先进的基本救护理论和技能刻不容缓。
二、活动内容
由苏州市红十字会派老师进行急救知识的PPT演讲和介绍,除了理论知识的介绍外,另有实践操作的环节,每位同学均有机会对模特(由苏州市红十字会提供)进行现场模拟急救,并接受老师在旁的精心指导,从而加强亲身体验,进一步保证急救技能知识的学习和巩固。
三、主办单位
苏州市红十字会,苏州科技学院红十字协会,苏州科技学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策划主办
苏州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Sunshine青年志愿者协会承办
苏州科技学院各学院青协分会协办
四、活动对象
针对我校全体大学生,以自愿报名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开班,分班进行教学培训。
五、活动时间
x月x日起至x月x日
六、活动地点
校内某一多媒体教室
七、前期准备
1、面向全校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活动的宣传,进行报名工作;
2、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和分班,其中x月x日所开设的班共20名学员参与,其余学员平均分成三个班,于x月x日、x日和x日;
3、通知报名的同学参加急救知识培训班的时间与地点;
4、借某一个固定的多媒体教室;
5、同苏州市红十字会进行接洽,确保活动按时、顺利地开展。
八、时间安排
1、x月x日至x月x日,面向全校,进行急救知识培训的宣传和报名工作;
2、x月x日至x月x日,进行报名情况的统计与反馈;
3、x月x日至x日,与苏州市红十字会进行接洽,双方进行活动时间和地点的确认;
4、x月x日起,每周开一次培训班,于周三下午13:00~17:00进行为时3~4小时的急救知识培训,x月内共开设四次班;
5、x月x日下午13:30,进行所有学员的结业仪式,颁发由校青协认证的结业证书,并对评选产生的20%的优秀学员进行颁奖。最后,由活动方代表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
九、宣传和招募方式
1、联系石湖广播站,在广播中以问答的采访形式进行宣传;
2、在食堂门口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本次活动的主题和内容,海报上注明此次活动的报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有意者将自己所在学院、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发于负责人,由负责人进行登记和统计;
3、也可由各院青协协助招募本院学员,统计好各院学院学员的学院、班级、姓名、联系方式,于报名截止日前汇总至校青协或外国语学院青协分会。
十、 活动流程
活动宣传 报名工作 报名情况统计并进行分班 联系苏州市红十字会 通知报名的同学活动的时间与地点 急救知识培训 结业仪式
在已有基础上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使其在教学活动中能够带动其他专业课教师专研学科教学,使本专业成为骨干专业。
二、培训计划:
培训将立足教育教学实际,以学校可持续发展和教师自身发展为出发点,以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为中心,从教师的需求出发,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三、培训中坚持的几个原则1、以引导和促进教师的反思为导向
教师只有具备了反思的愿望和能力才会持续不断地对自己及其同事的实践进行反思,而为了能主动地从各种渠道汲取信息,就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这在客观上会协助教师养成反思的习惯和态度,提高反思的能力,并通过不断反思形成愈来愈丰富的专业知识.
反思渠道:(由教导处安排)
(1).集体备课(备课组活动)
(2).教学研究(教研组活动、经验交流会、评课、说课、教学观摩等)
(3).问题会诊(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
(4).理论引领(讲座、报告、外出学习、教师与专家对话等)
在观念的碰撞和交流中达成新的共识,在实践与摸索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2、以教师发展的规律为依据
教师培训应以尊重教师的主体性、感受和需要为前提,帮助教师树立自我发展的责任意识和观念。一方面我们要形成长期的培训规划,另一方面我们应根据教师阶段性需要给予教师适时适当的援助。
一、指导思想
围绕高校学生的就业需要,坚持以就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实行政策引导,政府资助,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所需的岗位技能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以增强大学生技能来促进他们更多更好地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0至2010年3年内,组织在杭高校学生、以及有杭州户籍且未就业的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建立相应机制,实现职业培训与就业岗位的紧密对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要结合实际,采取本校培训、实训基地实训和培训机构培训等办法,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在各高校积极倡导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对参加岗位实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大学生,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各高校要积极为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定点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服务;要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大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专业设置特点,选择合适项目参加培训。要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大学生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根据在校学生落户杭州的意愿,制定职业培训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引导大学生参加符合杭州产业升级和发展导向的、技术含量高和紧缺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要将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实行业绩考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
(二)整合教学资源,完善职业培训网络。要动员我市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培训效果好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作为技能培训的定点机构。要引导定点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及课程内容,实现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同时,要加快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2010年底面向在杭高校开展技能操作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
(三) 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
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对拟招用的大学生,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其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的明确就业岗位的技能培训。定向培训项目由具有培训能力且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也可由用人单位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
订单培训是指定点机构针对单个用人单位需求人数较少,岗位较分散的实际,自行开发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组织的明确就业岗位去向的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也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用工需求,由劳动保障部门有计划地委托定点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组织实施。
(四)完善补贴办法,健全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大学生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定向、订单培训和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其培训鉴定费用的50%补贴,原则上不超过XX元/人。
参加培训取得当年杭州市公布的紧缺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大学生本人培训鉴定费用的全额补贴。
“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2019〕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马兰花计划”,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结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优秀创业培训师资等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发展一批更高水平、更具影响力的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完善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管理,开展创业师资培养和水平提升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全省2021年培训5万人次。采用全省统一的创业培训考核平台强化创业培训成效考核,提升创业培训质量。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创业培训要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技工院校学生、职业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
(二)明确创业培训方式。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将创业培训课程(SIYB、网络创业培训)纳入教学计划,开展创业培训考核合格人数计为社会化培训任务。企业原则上不对在岗职工开展创业培训,对转岗职工确有创业培训需要的,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开展。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项目制培训方式统筹开展。除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将创业培训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开展以外的创业培训,严格按照省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数开展(附件2),其中,全省中职、高职、高校学生创业培训不得超过2万人次,技工学校学生创业培训不得超过1.9万人次,其他各类重点群体创业培训不得少于1.1万人次,各市州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目标任务结构。
(三)完善创业培训管理。加强创业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指导创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实施规程(试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附件3)等技术文件规范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每班人数不超过30人(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组织本校学生、监狱组织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每满30人即可申请开展。省厅对全省创业培训项目和创业培训机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创业培训课程和创业培训机构目录。
(四)统一创业培训考核。2021年起,省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贵州省创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平台”(含SIYB、网络创业培训考核,附件4),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完成教学后,统一参加网络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含院校)一年内未开展创业培训或单班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率(考核合格人数/参加考核人数)低于80%的取消创业培训资质。
(五)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证补贴”,即按考核取证人数给予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不得另行设置其它任何补贴拨付条件。按项目制开展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取得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时间为3天)、SYB (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时间为10天)、网络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为7天)合格证书分别给予每人300元、1200元、1400元补贴(均含贵州省创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平台使用费)。对参加创业培训后一年内成功创业,并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次性创业补贴或创业场租补贴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后续一次性跟踪服务费。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完成创业培训教学计划后,组织学生参加贵州省创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平台考核(鉴定费用由学校垫付)并取得证书的,由学校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GYB每人20元、SYB每人8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培训所需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合理统筹安排。
(六)探索开展创业指导工作室和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2021年9月前,各市州参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做法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开展市级创业指导工作室和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创建。省厅将根据各市州建设情况,择优评选省级创业指导工作室和创业培训示范基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马兰花计划”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整体要求,在分解目标任务时要统筹考虑在校学生分布、创业群体需求合理下达培训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强化使用监管,保障使用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工作原则,严格培训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