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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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在日常生活中,在保持和发挥先进性方面,时时处处保持先进性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
2、在工作作风上有时严、有时松,系统性严谨作风不够。
3、在工作标准上有时紧、有时宽,从体系上从严规范做得不够好,不能以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把握。按部就班多,开拓创新少。
4、在无私奉献上做得不够好,在思想深处有时还掺杂着个人的私心。
5、在学与做、知与行的关系上处理得不好。有时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学习,有时忙于学习而忽略了工作,虽想全面协调,但无行之有效的计划,虽想平衡兼顾,却常顾此失彼。工作任务重后,新知识长进不大,已学知识却在滑坡。在学习上有松动、悲观苗头。
6、批评和自我批评做的不好,对其他同志不愿提出过多反对意见,自己的缺点在自我反省时多些,别人正面提出的很少,其实质是自己接受正面批评的素质和能力不高。
7、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的方面做得不好,到分局、所,大多是由科以上领导包围,与一线职工交心谈心不多,到企业基本上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科长陪同,与操作人员接触不多,有深入不下去的情况发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自己对始终保持员先进性认识不够,与时俱进理念未根植在自己心中,仔细分析,有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解放不够,虽然看到了改革开放20xx巨大变化和成绩,但对现在面对的深层次改革问题,如机关公务员 从管理理念到工作方法的大变革等,认为困难重重,有等待上级拿办法的思想。但实际上,现在一些规范性操作是可以实施的,却未有效运作,这种畏难情绪从根子上说是思想解放不够,以至胆气不壮造成的。
二是从人生观来看,一个员的人生观是革命的人生观,是为着人民的幸福而终身奋斗的人生观,生命不息、冲锋不止,将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大幸福。这就要求我们人方方面面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无私无畏,克己奉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质量地做好服务,对比起来,自己差距很大,这也是所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三是个人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的知识是从实践中来的,任何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是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好钢是千锤百炼出来的,能力是锻炼出来的,学与用的结合点还是真抓实干、解决问题上,一个干部,就是要解决问题。
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它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工作的出发点是由群众中来,工作的最终归属是为了群众更加幸福。对于一个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基层领导干部而言,有两个方面应该做好:一是认真履行政府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履职到位,不留空档,为了我市的经济发展、我市的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健康成长壮大,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工作、努力奋斗;二是深入到本系统群众之中,想大家之所想,急大家之所急,认真分析同志们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尽全力进行解决,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按照这些要求,自己是做得不够好的,主要差距是在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不够上,差就差在认识不高、实践力度不够。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1、牢固树立与时俱进思想,不断提高学习和工作的自觉性,努力承担新时期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职责,用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引导具体的工作,努力做到做则有效、效且从优。
2、牢固树立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克己奉公、执政为民,努力为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办实事、办好事。
3、牢记两个务必,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重、自盛自警、自励,要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埋头工作,不图虚名。
关键词 公务员 平时考核制度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识码:A
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很多省市也有着具体的规定:平时考核的权重占年度考核的70%,决定年度考核的结果;季度考核2次“不称职”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平时考核排名靠后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这说明了平时考核已成为我国公务员工作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然而相对于年度考核而言,平时考核工作繁琐、时间长,难度更大,而且仅凭集中式的年度考核,会带来很多考核结果失真的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大胆探索,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上已经摸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2011年3月,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后,天津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海南等地出台了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我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应该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外交部的平时考核方式较为普遍:将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要求不同程度体现在15道题中,把被考核人区分为外交业务类和行政后勤类,设置不同评估题,由处长每季度进行打分。公务员个人以周为单位进行日常工作记实,拟定工作计划、填写出勤情况、自我评估工作饱和度。这种“处长评估”加“公务员个人记录”式的平时考核方式能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务员的日常表现。这种平时考核方式以公务员的实绩记录为基础,考核要素评分结果直接体现公务员长处与不足,有效克服了凭主观印象评价的问题,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然而,对于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哪些应该重点考核,考核的权重如何确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各单位并没有一致的认识与做法。福建省在平时考核中,突出考核能、绩、勤,并合理设置分值,对德、廉内容则不设分值,实行一票否决,指标体现分类、分级。江苏省常州市将四个季度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中的绩和勤,并以50%的权重与“德、能、廉”三个方面的考核结果加总,得出年度考核总分。
科学化是平时考核指标设计中的难点问题。加强平时考核,是为了解决公务员的过程管理和行为管理,要有意识地将平时考核作为纠正行为偏差的工具,指标设计有的放矢,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而且也有利于发现被考核者素质能力的差距和不足,从而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开发。
二、考核方式的信息化、网络化
长期以来,各地单位在进行平时考核时,主要有实行日记式、周考核、月考核、季考核等。平时考核量化是关键,无论周评、月评还是季评,政府部门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公务员考核内容繁琐、工作量大。只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考核工作,才能既提高效率,又保证质量。
目前,在平时考核试点地区和单位,普遍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开发了相关考核软件和系统。河北开发了平时考核记实、网上量化测评、社会评议、年度考核备案四个软件,实现了平时考核网上记载、网上评鉴。无锡市出台意见明确要求各机关单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平时考核管理工作,建立网上考核平台。目前,该市大部分市级行政机关已使用了公务员考核信息系统。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开展,需要通过指标设定、过程监督、考核评价、结果反馈全流程来保障,信息化为这个全流程提供了流水线,确保了整个过程在不同的岗位、科室之间流畅地运转。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的有效与否取决于公务员每个考核指标的对应的数据是否准确,信息化为大量而准确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提供了高效的支持和保障。
三、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不算账,年终糊涂账。这一会计用语时下常用来形容公务员考核的“顽疾”。如果平时考核不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就无从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具有及时性、精准性、基础性,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良方。平时考核只有与年终考核接轨,与奖惩晋升挂钩,才能使年终考核从糊涂账变成明白账,真正发挥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在福建省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人选从获得季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的人员中产生;季度考核2次“不称职”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吉林省公务员的平时工作实绩和效率效果两项内容,占到年度考核总分的50%。青岛市将31种平时考核中的违纪或消极行为直接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陕西省渭南市市直部门公务员平时考核总分值占85%记入年度考核,西乡县规定全年未完成或基本完成等次累计6个月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广大公务员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为加快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考核的重点,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把奖励和惩处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有效手段。
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在抓好年度全面考核的同时,对有严重不良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可根据平时考核情况,随时做出处理。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本职业务,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等。
(二)依法行政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履行其他公务等。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规范的服务用语、礼仪接办本职业务,接听咨询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等。
(四)工作作风情况。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勤政,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处理问题、执行公务做到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等。
(五)廉洁守纪情况。是否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自觉用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严格自律,不以职、,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等。
三、考核结果使用
(一)公务员行政行为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没有受到举报、投诉的,年度考核可定为称职等次;行政效率高,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可定为优秀等次,并按下列规定给予奖励: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和优秀等次的,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
2.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供培训、学习、疗养的机会。
3.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提前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二)公务员发生不良行政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因不熟悉业务,不懂相关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应有损失,受到投诉并查实的,责令其待岗培训,待岗期为3-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工作;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
2.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3.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的,发生一次者,实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一年内发生3次者,调离工作岗位,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4.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损害发展环境,被投诉一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一年内被投诉2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5.因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的,其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给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开除。
6.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报,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因对方未满足本人私欲有刁难、报复行为的,被举报一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一年内被举报2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7.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他公务过程中,严重以职、,被举报一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一年内被举报2次并查实的,予以辞退。构成违纪的,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三)公务员有不良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并查实的,对其所在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举报、投诉1人次并查实的,该部门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高于10%。
2.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并查实的,该部门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高于8%;其所在部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
四、完善考核机制
(一)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建立考核记录,重点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廉政勤政情况和依法行政情况,以自我记实和领导审核的方法进行,由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负责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对行政行为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二)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各级监察、人事部门和各部门分别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向社会公布,受理对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投诉与举报。监察、人事部门受理的投诉,转有关部门查处。各部门对接转和直接受理的举报、投诉,要认真组织查实,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同级监察、人事部门,由监察、人事部门统一通知投诉人。设在监察部门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定期向人事部门通报投诉受理和查处情况。
(三)完善群众评议制度。对承办项目、资金等审核审批工作和证、牌、照核发以及其他热点岗位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由本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社会服务对象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办公共服务"热线"评议专题节目,由部门负责人到场面对面地与群众对话交流、倾听意见、回答咨询和受理投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组织领导
【关键词】公务员 考核评价机制
一、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问题
1.考核标准不具体,等次难以区分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覆盖面广,层级复杂,因此考核的标准必须科学、合理。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仍然过于笼统。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确。这种笼统、不细化的考核,不仅违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则,达不到考核的效果,而且也使考核失去了严肃性,降低了公务员参与考核的热情。并且在实践中,由于有规定,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五,再加上考核中基本称职和真正不称职的公务员都是极少数,所以,绝大多数的考核等次都集中在称职和这一层次上,从而造成绝大部分集中于称职的大平台,没有达到考核的实施目标。
2.考核程序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有些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依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来确定考核等次”,不同程度存在“以评代考”现象。个别地方和个别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搞公开述职。此外,还有一些单位不按照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考者本人。
3.考核方法上偏于定性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对公务员的考核往往注重经验印象,而缺乏定量分析;重视定性考核,忽视定量测评。wwW.133229.cOM单纯定性的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容易忽视定量测评,不能适应现代公务员考核的需要。
4.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落实不到位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离开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就失去了客观依据。在实践中,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有日常考勤和工作检查等,这种考核往往并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而只是考察公务员日常履行其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忽视平时考核,就违背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关于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5.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充分
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实际的、切身的利益紧密挂钩,是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具体表现。然而在现实中,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却比较难,正如列宁曾经说的:“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6.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看,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注重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工作认真与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何,完全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观的调控措施与检查力度,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法律制度方面
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内容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断变化,原有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需要。另外,从法治的途径来看,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操作和执行。
2.传统文化方面
现在公务员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个别领导干部在考核时处处从本地方、本单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发,偏私心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处心积虑地保位子、要面子、争荣誉,而忽视国家、集体和全局的利益,甚至为了骗取个人荣誉和职位不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损害了自身形象,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影响了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另外庸俗关系和中庸思想的存在,也大大削弱了考核的准确性。
3.人为因素方面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考核者的思想与个人素质也直接影响了考核的结果。在个别单位一些考核对象往往是主要领导先确定好的,先确定拟提拔人选再考核的做法时常存在,考核组无非是按照领导的意思量身为考核对象定做一套考核材料,来证明领导用人的正确性。而考核人员素质不高也往往制约着考核的科学性。
4.工作实践方面
在实践中,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思想上不够重视,从众心理作祟,加上形式主义、轮流坐庄搞平衡等思想在作怪,都使得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大打折扣了。
三、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的建议
1.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完善立法,进一步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如加强《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完善和修改,制定相对完备的考核体制机制。加强执法,对考核中的不法行为要严加惩治,要将公务员考核中的考核腐败、考核不作为等同于渎职等违法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各项制度
健全的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做好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建立经常性考核制度、阶段性考核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经常性考核制度,便于随时了解国家公务员本人的动态变化。其次要建立国家公务员考核信息收集归档制度;再次要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和任职期间全程审计制度。最后要完善国家公务员考核举报制度,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3.依据不同职位要求全面确定考核内容
全面科学的考核内容是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基础和保证,要依据不同职位特点制定科学、有效、具体、量化的分类考核标准和内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素质与工作实绩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引进新的考核指标,大胆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方法,以注重能力测试为主,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内容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4.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立体考核
科学的考核方法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核国家公务员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分类考核,即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按国家公务员不同职务和级别分类进行考核,一级考一级,上级考下级的考核。其次要建立目标考核和电子考核,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最后要建立立体考核机制,即应当不断拓宽考核领域,采取全方位的立体考核方法,重点考核国家公务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从八小时内考核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做出客观评价,保证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5.确保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确保考核结果落到实处是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生命力所在。要做到增加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加强考核结果兑现工作等,确保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6.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是一项法定性、政治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对考核工作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首先,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成公务员考核工作监督委员会,其次,建立严格的考核监控体系,抓好事前监控、事中监控和事后监控三个环节。最后,实行国家公务员考核问责制,加强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中违法违纪主体的责任追究。从而达到考核的真正目的,取得良好的考核效果。
参考文献: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公务员人,工勤人员.人,共有人参加了年度公务员考核。通过走访、暗访、个人述职、无记名投票等程序,评出优秀公务员4名,分别是同志,所占比例为%,其余同志均为称职。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挂帅,突出考核的严肃性。
在年度考核会议上,首先学习传达了6号文件精神,其次,党组书记、局长刘天奇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公开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意见,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由于领导重视,有力地保障了这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扩展层面,增加考核的参与性
我们要求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要扩展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触角,扩大考核层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测评:首先通过走访、暗访服务对象,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其次通过与单位的干部职工谈话、测评,了解其在平时工作中的能力,了解干部职工的满意程度;最后,通过个人述职和领导评价,了解其一年来的重点工作和成效、个人年度岗位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单位同事民主投票,通过将上述考核内容量化,并将结果以适当的权重比例计入最后的测评结果。
(三)改进措施,增强考核的经常性
主要实行了“三个紧密结合”:一是年终考核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我们要求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月计划、月小结、季评估、半年督查测评、全年总评”制度,二是将年度考核同在灾后重建、统筹城乡和经济建设工作中的表现考核紧密结合。三是将年度考核同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紧密结合。我们把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融入考核之中,使大家在思想上认识到考核的经常性,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与言行、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使考核成为了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
摘要:公务员绩效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现、选拔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我国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还处于初创阶段,在理论上还不成熟,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执行中也存在着很多的困惑和误区。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务员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地方政府的行政效能。
关键词:地方政府 公务员 绩效考核
一、我国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实施十几年以来,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具体操作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标准笼统
《公务员法》是公务员考核的指导性规范,各级地方政府均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但共同的缺点是标准笼统,指标难以量化,可操作性不强。确定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必须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同一机关的同一职类要实行统一标准,对不同岗位则有不同的要求。但是,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差异大,被考核者之间缺乏可比性,考核者无所适从。标准的过于笼统,使公务员考核时的优劣难以区分,考核结果只能依据主管人员和考核官员的主观判断。考核结果容易出现失真。
2、考核周期不合理
许多地方政府只重视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地方的平时考核流于形式化,只是限于个人出勤及日常工作的记录,缺少双向的交流和沟通。尽管公务员考核明确规定:“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但现实情况是平时考核被忽视,年度考核考之无据,导致考核结果不全面、不真实,缺乏权威性。这样不仅不利于衡量公务员平时的工作表现,而且不利于对公务员的工作及时进行评价和反馈,妨碍了工作的及时改进。
3、考核程序不规范
在公务员考核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未能深刻领会公务员考核的深刻意义,没有严格遵守公务员考核的基本程序,使公务员考核的程序流于形式。考核过程中缺少与被考核人之间的有效沟通,被考核人仅仅作为一个被动的客体接受考核主体的单向评价。这样使得考核程序很难做到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直接影响了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4、考核等级比例分配不科学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只是规定了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应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并没有规定“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比例。因此,在实际中,真正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总是极少数,绝大多数被考核者都集中在“称职”这一等次上。这样一来,就无法真正做到奖优罚劣,也不能将优秀人员和称职、基本称职甚至不称职人员拉开距离,使考核流于形式,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逆向激励现象。
二、对我国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方面
我国公务员制度摈弃了“政治中立”的原则,固然有许多优点,但是这种政事统一的管理模式也给公务员绩效考核带来一些困难。政务类公务员担负着政策制定,掌舵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等战略任务和政治目标,而业务类公务员则从事微观层面的管理和技能工作。他们的考核目标、内容、方式、标准都应区别对待。否则,就会给考核带来一定的混乱,达不到有效考核的目的。
2、法规方面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是在《公务员法》基础上所作的具体规定。其中许多内容缺乏可操作性,很难与现行政策相配套。比如考核标准笼统、考核等次偏少、考核程序形式化等。现实中有的部门和地方已经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但是总体来看,考核的随意性还很大。
3、公务员自身特征方面
公务员的工作成果通常是以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形式表达的,相当一部分的产品是无形的,对其进行准确测量的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公务员作为政府内部的工作人员,政府绩效的复杂性决定了公务员绩效的复杂性。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这些标尺往往缺乏相对精确的刻度,这样增加了绩效定量分析的难度,使公务员绩效考核变得困难重重。
4、观念方面
“人治”色彩在我国历来比较浓厚。在这种环境下,人情关系、主观臆断往往取代科学、客观的考评标准而成为左右考评的主要因素。公务员绩效考核要求的客观性与考核过程的主观性矛盾一直是困扰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地方政府尽量使考核指标量化,但考核的具体实施过程是由人来操作和完成的。考核者的自身素质、文化修养、专业知识等都能对考核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三、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建议
1、制度层面
首先,地方政府要不断修正并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制度规范。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考核结果的使用等都要尽量做到无懈可击。其次,地方政府必须要保证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正常运转,杜绝绩效考核流于形式的现象,必须使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各个环节和步骤都落到实处。最后,地方政府还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行政监督制度。不断拓宽行政监督主体的范围,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一支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行政监督队伍,确保他们能够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2、主体层面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主体主要是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机关,这种内部封闭式的考评己经很难提高公务员乃至整个政府部门的工作绩效。因此,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主体不仅要包括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机关,而且应该囊括诸如专业评估机构、公众、社会团体等主体,以确保公务员绩效考评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地方政府应该采用科学的参与途径,如网上评议、调查问卷、电话、投票、访谈等,定期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然后将其转化为公务员的工作绩效。
3、方法层面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绩效考核中要继续强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现代化的考核方法。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可以借鉴现代企业中的考核方法,例如全面质量管理法、标杆管理法、360°考核法、平衡计分法、关键事件法等等。但地方政府在使用时,应结合自己的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最适合自己工作特点、最能满足考核需要的方法,促使考核结果日益客观准确。
参考文献:
[1]李中放.论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05,(2):24一25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_.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_.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本文来源:文秘站 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__%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__%比例计算不足_名的,可以报_名。
_.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_.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三。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______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_+“较好”票数×_+“一般”票数×_._+“差”票数×(-_._)×__÷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__%。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_.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__%。
_.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__%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_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__%。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_.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 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____年当选名单如下:丁海荣、王建、阮军根、洪晓康、郭玲、赵建忠。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市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时反馈与公务员考核有关的有效投诉等信息,对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推荐提出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人员现有人员xx人,其中:公务员xx名,工勤人员x名,共有15人参加了年度国家公务员考核。通过走访、暗访、述职、投票,评出优秀公务员两名:钟泽民、李键同志,所占比例为13%,其余均为称职。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挂帅,突出考核的严肃性。
在年度考核会议上,首先学习了彭人劳发[2009]227号文件精神,其次,党组书记、局长刘天奇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意见,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由于领导重视,有力地保障了这次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扩展层面,增加考核的参与性 我们要求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要扩展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触角,扩大考核层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测评:首先通过走访、暗访服务对象,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其次通过与单位的干部职工谈话、测评,了解其在平时工作中的能力,了解干部职工的满意程度;最后,通过个人述职和领导评价,了解其一年来的重点工作和成效、个人年度岗位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单位同事民主测评,通过将上述考核内容量化,并将结果以适当的权重比例计入最后的测评结果。
(三)改进措施,增强考核的经常性
主要实行了“三个紧密结合”:一是年终考核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我们要求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月计划、月小结、季评估、半年督查测评、全年总评”制度,二是将年度考核同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的表现考核紧密结合。三是将年度考核同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紧密结合。我们把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融入考核之中,使大家在思想上认识到考核的经常性,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与言行、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使考核成为了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公务员;绩效考评;绩效管理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岗位目标的过程进行考察,并对其成绩和贡献做出评价,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能力等。与其他部门一样,绩效考评同样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中枢”,是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录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等的基础和依据,并可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客观公正的考评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
1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尽管我国现在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在借鉴我国古代和国外的经验基础上,根据现代政府工作机关的特点而建立起来的,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但是,严格说来,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还处于从传统考核向绩效考评过渡的阶段,传统色彩还相当浓厚,制度框架还较为粗犷。
具体说来,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主要包括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考核原则、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及程序等。
2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考核内容过于抽象和划一,标准过于笼统。尽管《公务员考核规定》对其作过较为详尽的阐释,但普遍没有针对组织及职位特征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由于各部门、各职位之间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差异大,部门之间被考核者之间缺乏可比较性,考核者往往无所适从。
(2)只重视年度考核,而忽视平时考核,致使公务员考核结果不准确,不真实。尽管《公务员考核规定》明确规定:“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但目前,有关部门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如何进行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许多单位和部门也很不重视平时考核,自行制定的一些平时考核办法,要么比较繁琐,难懂难记,加重了工作负担,要么与年度考核相脱节,不能为其提供有效的依据,致使年度考核考之无据,缺乏权威性。
(3)考核人的选择没有针对不同的组织、职位区别对待。除了少数高级领导职务“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外,一律采用“上级+同事+自我”的模式,同时法规对于三类考核主体考核结果的权重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出现了领导说了算、以群众测评为结果甚至以个人小结为结果的现象;有些部门对优秀等次实行轮流坐庄,论资排辈,搞平衡。
(4)考核方法较为单一,绝大多数采用的都是“写评语”的定性考核方法,主观性随意性较强,很难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公务员考核规定》中有关公务员考核结果等次的基本标准规定德比较原则,过于笼统。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公务员考核过程中,也不愿花费太多的精力去进行调查研究,而是靠拍脑袋,随便定几条,停留在定性的基础上,缺乏操作性,致使年度考核产生失真现象,难以对各个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5)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够科学。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公务员考核过程中虎头蛇尾,不重视考核信息的反馈,没有对每个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做出针对性的评判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而在考核结果的具体使用上,现行制度也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6)考核缺乏责任机制。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并没有建立责任机制。无论是考核机构还是考核人的责任都不十分明确,致使考核出了问题无法追究责任,违法失职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
(7)考核的执行主体非专门化,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目前不管是《公务员法》中的规定还是实际运行过程中,对公务员的考核主要由本单位内的领导或上级主管领导组成考核小组成员,这种考核的非专门化直接导致考核过程流于形式——考核组成员或是情面观念重,不愿得罪人;或因不具备考核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导致考核结果失真。
(8)考核频繁带来考核疲惫,导致考核走样。《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于是,公务员的考核变成年终考核。事实上,考核是一项专门性、复杂性强的艰巨任务,需要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年年考核变成泛考核,导致单位和部门很难保证将考核任务落到实处。
3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评与管理的发展方向
3.1 实行绩效考评与管理责任制
在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评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应当明确规定考评与管理主体应负的责任,要加强对负有考评与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即要加强对考评与管理者的考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公共部门绩效考评与管理的质量。
3.2 建立科学的考评与管理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是考评与管理工作的评价依据,建立科学的考评与管理标准至为关键,应当以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制定考评与管理标准的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确定合适的考评与管理标准,做到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能够量化的尽可能量化。而且,应根据不同的考评与管理目的、考评与管理对象及其工作性质的不同,因事制宜,设计不同的考评与管理标准。
3.3 变单纯的考评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考评的功用
目前我国公共部门的考核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单纯为考评而考评,还没有上升到绩效考评乃至绩效管理的阶段。而且考评结果的使用虽与其升、降、奖、惩紧密挂钩,但却并非十分科学合理。在考评中要充分注意到公共部门工作人员作为人的社会价值追求和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要从公共部门工作人员自身的需要来制定考评的政策与标准,把公务员的潜能开发,绩效提高与个性发展引入考评目的中来,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竞争机制在考评中的功用。
3.4 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考评与管理
公共部门工作人员考评与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等级分级进行,一级考一级,上级考下级,把同一级公共部门工作人员放到一块考评与管理既可增加可比性,又能强调主管领导在考评与管理中的责任。这样可以克服不同级别公共部门工作人员放到一起考评与管理无法比较的现象。同时公务员绩效考评与管理工作还应当实行分类考评与管理,按不同的工作和业务、按考评与管理目的进行分类。这样才能克服不顾考评与管理目的要求一味追求全面的问题,才能增强考评与管理的有效性。
公务员的绩效考评是公共部门工作人员考评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中枢”,是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录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等的基础和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而这就需要制度与法律的保证,这才应该是绩效考评的发展与未来。
参考文献
[1]萧鸣政主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