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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地铁的验票闸机看到的事。“弯下腰,低头钻过去,别让人看见了。”这是一位妈妈“教导”着自己的孩子如何逃票。
当前,家长“指导”儿童逃票的现象屡屡发生,而与这些贪图小利相对应的,是家长们不惜重金地将孩子送上“成才”的道路,张罗着为孩子安排五花八门的培训,让小小年纪的孩子“身兼数职”;钢琴班、书法班、奥数班里的孩子们数目不断增长、低龄化趋势明显……那么,家长培育孩子成才,又把最根本的道德和诚信放在哪里了呢?
孩子虽小,更应从小培养教育
有的孩子仿佛已经习惯了堂而皇之地不买票,无须家长“指导”,直接钻过闸机。一道闸机,考验的是大人们的诚信,也是给孩子们做的榜样。
诚信无价,“逃票”带给孩子什么?
在大人们眼里,给小孩“逃票”,大概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有些家长理直气壮地给孩子逃票,认为孩子总是接受正统教育,侥幸逃一次票,不算什么。可孩子虽然年纪尚小,却有了辨别是非的能力,被检票工作人员拦下后的“心里阴影”,怕是很久都不能愈合的。
儿童逃票,其实是家长的行为,有些孩子还小,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买票。家长们让孩子‘逃票’,最委屈的还是孩子。
请在买票的同时,给自己超过1米2的孩子也买一张。
5岁的亮亮身高已经在1米2以上,天真的说,“妈妈给我买票,说明我长大了,是大孩子了。”公共场合孩子都会提醒我们帮他买票,检票的时候他拿一张半价票在手上,很骄傲地给检票员看。在他没长到1米2的时候,我们就为他买票了,我们觉得花小钱买来孩子的自豪,非常值得。孩子小,别看他好像不懂事,遇到这样的情形,受伤害最深的其实是孩子。
1米2的购票线,只是乘客购票规则上的基准线,但对于孩子家长来说,他们心中的道德基线才是最重要。乘车卖票本是最寻常的小事情,但是提升到教育孩子的层面上讲,却是天大的“大事”。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言行举止都是孩子参照的最初“标准”,虽然,刚长到1米2的孩子们,心智尚没有形成和成熟,可在孩子们眼里,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会在他们成长道路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家长们享受了物质上的“免费午餐”,却忘记了此举给孩子精神上造成的莫大的影响和伤害。
小小一张票,考验的是家长的道德天平。
当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是这样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已经认识到,一个没有道德感的人,就是有再多的知识学问,也难以成材。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是要对孩子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子做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方法:
一、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
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和交往,便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孩子降生人世首先接触到的环境是家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随着孩子年龄逐渐增长,接触面也日益扩大。在父母的影响下,渐渐学会如何待人接物,处理好人际关系,这一过程也是孩子个性社会化的过程。孩子的处世态度、思想观念、心理发展的水平和特点如何,总是受到家庭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教育。因此,家庭环境中全部因素,包括家长的思想品德、文化程度、职业特点、家庭成员结构和成员之间的关系,乃至家庭氛围等等均在孩子出生之日起,就不断地、潜移默化地、深刻地影响孩子,夸美纽斯说过:“一个人的整个生活既全以儿童时期受的教导为转移,所以除非每个人的心在小时候得到培养,能应付人生的一切意外,否则任何机会都会错过。因此父母要做出榜样,以身作则。
二、寓教育于故事游戏中
儿童心理,具有容易接受暗示和容易接受具体形象的特征,而且,儿童对道德的认识也是从无到有,由浅到深,从简单到复杂,由零碎到系统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时,要注意形象性、榜样性、渐进性和针对性,而游戏、故事是儿童最容易接受的形式。
三、教导结合,启发思考,培养孩子言行一致
教导结合,即正面教育和引导行动相结合,使孩子切实达到言行一致。
有些家长,虽然也给孩子讲故事,带孩子看电影、电视、录像,但往往不考虑孩子能否辨别其中的是非、恶善,不明确怎样引导,让孩子从中学到一些什么,而是听其自然。这样即使是有教育意义的文艺材料,也往往达不到好的教育效果。尤其是现在家家有电视,家长常管不住孩子看电视,这就更需要家长的引导教育。如5—6岁的孩子看了武打片,如果不加分析,孩子只会对武打姿势感兴趣,容易产生一些副作用。
四、道德教育必须从小抓起
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是指以家庭伦理道德为内容,对广大高中学生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施加系统影响的活动。高中语文蕴涵着丰富的家庭伦理道德教育资源,现行教材都不同程度地蕴藏着家庭伦理道德内容,而高中阶段正是学生道德伦理化阶段,所以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2.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认识上的误区
在学校教育中,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并未引起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足够的重视,他们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人认为,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与高中教育无关。这种观点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高中教育应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家庭伦理道德素质。家庭伦理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整个社会道德水平。还有一些人认为家庭伦理道德,无非是“尊老爱幼”,这是小学生行为规范,内容浅薄,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不应该在高中生思想中延续。这实际是对家庭伦理道德体系研究不足、认识片面造成的。因此,关键是我们要从更高层次认识家庭伦理道德,从更高起点开展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工作。综上原因,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在高中语文教学中基本没有展开,高中语文教学渗透伦理道德教育,势在必行。
3.高中语文教学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举例
3.1 注重暗示、发挥外部因素作用
在语文教学中,渗透伦理道德可采用暗示教育。首先,要充分发挥教师在语文教学中的主导作用,精心设计和控制各种暗示信息,使学生在暗示中潜移默化地进入“润物细无声”的教学境界。教师的言传身教在语文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教学中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它具有很大的感染力、说服力,最易激励学生模仿,教师应以知传知、以情传情、以行导行,取得育德的高效。其次,积极营建暗示教育环境,让学生从教材资源和教学环境中获得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信息。因为优美的暗示环境,能有效地作用于学生的心灵。比如教学《我与地坛》,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暗示,让学生听《懂你》这首歌时,联想到母亲在史铁生身后复杂而感人的画面,使学生感受到母爱的深沉和伟大。
在语文教学中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不是单纯的政治灌输或道德说教,它是一种人文陶冶,把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点化出来,呼唤出来,以拨动学生的心弦。
3.2 在体验中催化情感,激发内部因素
体验是一种情绪、情感的想象,强调人的自我内心感受。特别是学习者本人自己亲历的体验,是他人无法替代的。通过体验,可以帮助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情感反应模式,催化情感,使伦理道德生成。怎样让学生进行体验呢?比如阅读《我与地坛》一课,第一,让学生独立预习课文,在快乐、舒适的气氛中感受个人非常强烈的肯定体验。第二,精读第二部分第一、二自然段,让学生真切体味到母亲给予作者焦灼而忧虑的关怀,联想自己的母亲主动进行追忆的体验,通过想象记忆,把自己值得珍视的生活情感经验重新提取出来,联系课文进一步强化、巩固、整理、挖掘其价值和意义。第三,设置特定的教学情境,品读第二部分第三到第五自然段,接受庇护性体验,感受到在家的那种温馨与快乐,接受“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岁上忽然截瘫了的儿子,这是她唯一的儿子,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也行的体验。第四,深读最后一自然段。整体感知母亲对儿子的期待与希望背后的悲凉。对于儿子的未来,母亲也有自己的设想:“她又确信一个人不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儿子不幸福。母亲也不幸福,两个不幸福的人相依为命,惺惺相惜,用心用力地寻找幸福。什么才是母亲心目中韵幸福之路呢?从文中描述不难看出。这条路不是鼓励儿子搏取功名,光宗耀祖,也不是希望儿子荣华富贵,子贵母荣,母亲用自己战胜命运的坚实行动,关心儿子而毫不张扬的爱和对儿子出自内心的理解与尊重来暗示儿子,人生一世,要经受得住命运的千锤百炼,要炼就一副钢铁意志,要战胜困厄苦痛,摆脱伤残的羁绊,走出心灵的阴影,这样才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在接受新体验中把课文蕴涵的精神财富和语言知识传承给学生,通过情感的陶冶,使他们得以接受。最后,通过创造性体验,让学生把从课文总结中得到的综合信息重新组织、调整、创造,与个人的情感体验融合,形成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最终内化为个人的人格特征。这种体验就是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渗透于其中的表现。
3.3 和谐共振,双边互动
关键词:留守儿童;人伦情感缺失;家庭疏离
中图分类号:C6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11-025-D3
一、农村留守儿童与其独特的家庭结构分析
(一)农村留守儿童与人伦情感
严格定义留守儿童需要确定三方面主要因素:外出父母数量、父母外出时间、子女年龄界定。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上述三方面因素的界定标准尚不统一:一是大部分学者针对外出父母数量,认为父母双方只要有一方外出打工,其子女就被界定为留守儿童;--是针对父母外出打工时间,大多数学者认为以半年为界限;三是针对子女年龄的界定,认为应该限定于义务教育年龄段。综合现有文献,笔者采用上述被大多数学者认同的界定标准,对农村留守儿童人伦情感缺失导致的家庭疏离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
人伦情感主要是指子女与父母及其他长辈之间与生俱来的亲情。农村留守儿童因父母或其中一方长期在外打工,无法像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体会父母的疼爱与家庭的温暖,在父母长期缺位的生活环境中,其人伦情感明显缺失。
(二)独特的家庭结构分析
调查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共分为“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亲属监护、同辈监护、自我监护”五类。调查数据显示:隔代监护最为普遍,所占比例为55.7%,子女大多与祖辈生活在一起;其次是单亲监护(父母一方在家中照顾子女),所占比例为23.1%,且留在家中的大多为母亲;亲属监护占比例为17.7%,同辈监护与自我监护比较少见。与正常家庭相比较,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无疑是比较特殊的,父母缺位造成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家庭结构方面,还表现在儿童人伦情感缺失导致的家庭疏离问题方面。
二、农村留守儿童人伦情感缺失导致的家庭疏离问题
(一)人伦情感缺失致使农村留守儿童价值观出现差异
在家庭里,父母扮演着至关重要且无可替代的角色,子女从生理和心理上对家庭的依赖是非常强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文化教养、行为方式、观念态度”都将给子女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子女也是通过对父母的观察模仿逐步形成与之类似的基本价值观与行为态度。而农村留守儿童因父母外出打工,多数情况下是从身边个体或群体的模仿中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外出打工的父母无法完整、系统地将自身的生活知识和经验传递给子女,更无法教化子女认同其价值观与行为方式。随着子女的成长,其人生观、价值观等已经基本形成,但这些贯穿于子女生命历程中的重要思想理念却是在人伦情感缺失的状况下产生并形成的,子女通过模仿其他人所形成的社会价值观与行为规范必然会与父母产生强烈的冲突。
个案:(小张,13岁,父母外出打工)我从小学习成绩就好,在班级里担任班长,我很重视这个职务,同学们都巴结我,因为我是老师眼前的红人,像我村的人都巴结村干部小刘哥哥一样。刚入初三时,我外出打工的妈妈怕这个职务影响我学习,就找班主任撤销我班长的职务,因此,我特烦她,就算她是为我成绩着想,可是她都不知道同学现在都很势力,我自从不当班长后再也没有人巴结、奉承我了,真讨厌我妈妈什么都不懂还瞎操心。
从上述个案中明显看出,农村留守儿童因父母外出打工、人伦情感缺失所形成的价值观与父母不同,行为处事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尽管碍于家长的权威听从了父母的安排,但这种接受是被迫的,孩子“口服心不服”,对父母产生强烈反感。
(二)人伦情感缺失导致亲子关系的失谐与道德情感的变异
良好的人伦情感关系伴随着“深刻的情感体验、彼此的亲切接触”,子女感受父母的爱能够产生安全感与责任感。良好的人伦情感关系还能够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和谐。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父母的行为是子女模仿的对象,父母会以直接的形式向子女传递道德知识与价值观,在社会交往中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社会态度与良好的同伴关系,最终促成子女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内化。家庭是个互动群体,家庭中每个成员既是施动者也是受动者,子女在互动中“身心的发展、品德、个性”都得以完成。然而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中,父母外出打工无法陪伴在子女身旁,不可能有这种互动。
个案:(一个外出打工的父亲,39岁)我在外打工,妻子已经过世,有一个儿子在上初中,我把儿子寄养在父母那,因为是男孩子,父母都比较疼他。我平时因忙碌工作很少给他打电话,现在孩子和我也不像以前那么亲了。过年回家的时候看到儿子吃饭挑食就说了他几句,他就很不耐烦。看到儿子总是看电视却不学习,我就让他好好学习,他却说:“你谁啊,有什么资格管我?”我听了很伤心,长时间不与儿子在一起生活,我们之间感情越来越冷淡了,儿子对我外出打工一点都不理解。我也想好好与儿子相处,但是没办法啊,我总得出来赚钱养活他啊!
从上述个案中能够明显看出,该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子女因人伦情感缺失导致亲子关系的失谐与道德情感的变异。农村留守儿童因与父母长期分离而与父母的亲情关系趋于淡漠,子女因父母外出打工、人伦情感缺失而无法在良好的亲子关系中与父母进行正常的情感交流,从而很难形成健康良好的道德情感品质。调查发现,许多农村留守儿童因人伦情感缺失仅仅片面接受爱却不施爱,缺乏同情心与社会责任感,一些孩子表现出“冷漠、自负”等情感障碍,甚至具有严重的攻击。
(三)人伦情感缺失导致隔代抚养中的教育偏离
父母外出打工后,隔代监护是最为普遍的抚养方式。调查发现,目前我国60岁左右的人口中有40%没有受过教育,而且这部分人中95%都聚集在农村。农村留守儿童的祖辈因自身成长环境、经历、受教育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价值观与时代相去甚远,祖辈的受教育程度从客观上决定了对孙辈的监护抚养只能停留在温饱式抚育的水平上。
个案:据新华网报道,小王,14岁,在上初中,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将其寄养在孩子的祖父母家中。小王花钱大手大脚并迷恋网络游戏,两位老人对其劝说,小王不仅不听,并威胁说“再管我,我就离家出走”。两位老人在与其父母通电话时总是报喜不报忧,对小王的变化遮遮掩掩,无形中纵容了小王的堕落。最后小王因没钱去抢劫同校学生,最终落入法网。
祖辈对孙辈因天然的血缘关系对孙辈相对溺爱,在相处中对孙辈听之任之,有的甚至偏袒孩子的不良行为,在监护和施教时偏重于对孩子物质生活上的满足,缺乏道德与精神上的管束和引导。由于文化层次的差异,祖辈对孙辈不能科学合理辅导其功课并对其学习进行有效监督。这就容易使孩子的道德心理发展出现偏差,即以自我为中心,在道德认知上往往只考虑到自己的观点,而不能将自己的观
点与别人的观点相协调。在农村,大多数祖辈的观念与教育方式相对比较陈旧,祖孙之间的隔阂比较严重,话题大多是唠叨生活琐事,当孩子遇到一些情况时,在家庭中往往缺乏具有共同语言的交流对象(与祖辈交流困难且又无法及时与父母沟通),这就无法有效满足子女成长中情感等方面的需求。加之老年人因身心的衰老与退化,在情绪上通常表现出明显的“空虚感、孤独感、焦虑感、怀旧感”等消极特征,这些消极特征通过日常生活潜移默化地传染给儿童,并使之形成“沮丧、孤独、焦虑”等不良情绪情感特征。
三、缓解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疏离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父母应为孩子提供相对熟悉、稳定的家庭环境
在儿童成长过程中,一旦父母离开子女,很容易导致子女对“父母角色认同”出现疑问,让子女很难对父母产生依恋,加之叛逆期与父母意见不同,出现矛盾时因缺乏交流一时得不到解决会使其隔阂不断加深,可以说任何抚养方式都无法完全替代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笔者认为,除非家庭发生重大突然变故等情况,否则父母应尽量在子女身边进行抚养并为之提供相对熟悉、稳定的家庭环境。父母选择外出打工并将子女留在家中,这本身对子女的成长就是不利的。父母外出打工应尽量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或者父母双方留一方在家中陪伴子女,外出的另一方则需要经常与子女联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一方外出对子女的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这种陪伴,能够有效帮助子女建立稳定的“家庭认同意识”,避免子女因感情投向过于单一而将原本家庭中“父、母、子”三方共同分享的“家庭之爱”将外出打工的父母排除在子女的“家庭认同意识”之外,让孩子出现“恋母”、“恋父”或对父母双方都不依赖的情况。
尽管从某种程度上说,孩子去适应不断变动的生活环境能够提升孩子的适应能力,但是,如果孩子长期处于一个缺乏稳定的家庭中,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是不利的,孩子被频繁寄养于不同的家庭中,很难建立稳定的“家庭认同意识”且家庭社会化功能也无法有效实现。农村一些父母外出打工时,选择将子女寄养在亲戚家中,这就要求父母尽量选择让孩子在相对熟悉、稳定且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家庭中(曾经共同生活过且保持着密切的交往的祖辈家庭或亲戚家庭),家庭是子女“过渡时间最长、建立最持久、最有影响力关系”的环境,稳定且适当的环境对于子女的成长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子女对被寄养家庭的“生活习惯、成员间相处方式、管教期望值”比较熟悉,能够保证子女较快融入并适应新的家庭生活,且寄养家庭也能较快适应其加入,可以有效防止与避免子女出现“寄人篱下”、“局外人”的不良情感感受。
(二)父母应增加与孩子生活家庭的交流机会
1.父母应增加与子女的交流
子女被寄养后,出于对父母的依恋与思念,使其对寄养家庭中的抚养者产生一定逆反心理,寄养儿童往往性格中存在“疑惑、过敏、世故”。一些父母外出打工后将孩子托付给父母或亲戚照顾就不再理会,认为子女有人照顾就万事大吉了,这类潜意识中将子女视为一种负担并将与子女分离的期限模糊化将给子女带来不可弥补的伤害,让子女产生一种“被抛弃”的心理且亲子之间极易产生隔阂。一旦子女在被托付的家庭中无法很好地适应,子女会很容易产生凄苦的感受。父母外出打工后,其家庭中与子女交流具有“时间上的长期间断性、空间上的远距离性、交往的非面对面性、互动频率极低”四大特点,这就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与影响功效降低到最弱,也是形成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其家庭社会化不足的主要原因。对此,笔者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应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了解子女的情况并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例如电话),以帮助子女尽快适应新的家庭生活,且能够有助于子女克服“寄人篱下”的心理,有条件的父母应通过各种方式增加与子女相处的时间(例如孩子放假时把孩子接到父母打工的地方或者回家看望孩子),通过与子女多沟通、多联系,尽量缩短亲子分离的时间并将亲子分离的期限明确化。
2.父母应增加与子女寄养家庭的交流
父母外出打工一般会选择将子女寄养在祖辈家庭或亲戚家庭中,当子女在与父母相处或回到自己原本的家庭生活时,已经不再适应父母对自己的管教方式。寄养在祖辈家庭中,祖辈对孙辈太过溺爱。寄养在亲戚家庭中,寄养家长往往考虑到与孩子父母的关系,对其管教时存在多方面顾虑,毕竟管教的是别人家的孩子,担心管教太严格孩子会有可能误解并向其父母“告状”,于是在管教过程中因无原则地迁就、顺从而导致监管不力。对此,笔者认为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寄养子女时应与寄养家庭的家长对子女的“管教、期望、教养方式”等多方面尽量达成一致,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减少子女面对新家庭的生活形态时产生心理冲突,还能让子女在寄养家庭中较快地去融入、适应,保证子女在不同家庭生活中的前后一致性,避免子女对当前家庭生活与管理人因存在不满情绪难以建立认同问题。父母在与子女寄养家庭的交流中要多关注子女的心理需要与情感需求。将子女的思想动态及其前因后果都了解清楚后,与寄养家庭家长进行沟通,帮助子女与寄养家庭家长之间建立良好的情感关系并进行最大限度的交流与理解,让子女在新的家庭中感受家庭的温暖。
(三)构建学校监护体系,加强留守儿童的学习与心理辅导
学校在留守儿童人校时应对其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库。作为留守儿童最重要的活动场所――学校,应为留守儿童构建学校监护体系,通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与健全相应配套措施,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尽量住在学校,设立“代管家长制”,实施“一对一”的帮扶机制,以保障“代管家长”真正有效担负临时家长的相应责任。强化教师的责任心,对留守儿童的学习与心理进行及时有效的相关辅导,以促进其生理与心理健康发展。通过电话、信件等联系方式,加强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沟通,以及时了解学生学习与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
(四)改革教育体制,有效加强社区对留守儿童的监管
作为农村留守儿童重要的生活场所――农村社区,应为其提供更多的支持与帮助。通过在农村社区建立“健康服务中心、抚养人支持小组、被抚养儿童心理治疗小组、信息公告服务中心”等机构来改善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各类心理与健康问题,让被抚养儿童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同时应在社区中建立相应的“社会互助网络、农村留守家庭互助组织”,呼吁社区各界志愿者结对帮助留守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以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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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当人我们不断反思、重新思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时候,环境、能源、人口等方面的生态危机早已成为全社会不得不面对和必须要解决得重大问题了。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是青年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高校的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建设,影响和决定着大学生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的形成和确立[1]。从目前高校德育教育的实际状况来看,德育教育的内容存在滞后于时展的问题,加强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注重对大学生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引导,是高校德育工作所面临的新课题。
一、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现状
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是一种新型的道德教育活动,是高校的教育工作者从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睦相处和互惠共生的生态道德观出发, 启发、引导大学生树立为了人类长远利益和更好的享用自然、享用生活,自觉养成爱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相应的文明习惯[2]。目前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现状并不乐观。论文参考。大部分高校虽然开设了有关环境保护之类的相关课程,但总体来看,学生的生态伦理道德观念淡薄、行为缺失,生态伦理道德知识贫乏。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观念存在局限性
传统德育教育观念以学生“达标”为工作的致力点,忽视对学生道德能力的培养,当学生离开特定的德育环境,面对新的问题和情况时,不易做出准确的道德判断,不能实施正确的自我教育。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的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基本停留在知识的传授上,没有自觉地把其纳入到德育教育的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里,更谈不上对塑造“理性生态人”最为重要的情感体验、习惯养成及价值观的培养。大学生生态伦理道德意识淡漠,对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缺乏深刻的认识,生态道德行为缺失,逐渐成为影响校园、周边环境乃至社会的一个问题。
2、教学指导思想缺乏全局性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高校普遍增添一些新兴的、着重于应用性的知识或专业,但结果往往又局限于适应性的增加和知识面的扩大,缺乏全局性的指导思想。当人们在应用领域出现了某种新技术,并意识到它可能产生的社会伦理或道德等方面的问题对人类构成威胁时,才迫不及待地进行道德教育的补课。正因为如此,当人们看到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危及到自身的生存,而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不能完全起作用时,才会想到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缺乏前瞻性、全局性
3、师资队伍与教材建设存在薄弱性
由于生态环境科学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因此大部分高校在某些相关专业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课,缺乏专职的师资队伍和专门的教材。大部分教师没有受过专门的生态环境知识教育的培训,知识缺乏系统性;在教材方面,没有材和教学大纲,现行教材缺乏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意识和内容,过于注重知识性、理论性、系统性,在趣味性、实用性和指导性方面不足。高校一般以环境专业或理工专业的基础课程类教材为主,缺乏系统的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教材。学生不可能接受全面的、系统的生态伦理道德观教育。
4、大学生在生态伦理道德问题上的价值取向上缺乏一致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利益主体、利益观念的多样化,各种思想文化思潮的激荡带来了思想观念传递的多维性,大学生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实效性面临着挑战。主要反映在学校的一元价值倡导与现实社会多元价值取向的冲突上,也反映在学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与社会环境相脱离、与受教育者心理需求相脱节等诸多问题上。论文参考。大部分高校都缺乏系统地与社会大环境的交流互动,许多大学生没有形成坚定的生态伦理道德信念,当学校教育与社会现实利益发生碰撞时,大学生在生态道德问题的价值取向上便发生转变 [3]。这种学校教育与社会现实不和谐的“两张皮”现象,给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面对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上午措施加以改进,“面向未来”的教育目标就难以实现。
二、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生态善恶观教育
即形成对社会和自然善与恶的观念。法国思想家阿尔贝特·史怀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原则,明确提出了“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4]。这一原则告诉人们:尊重生命、热爱自然的行为,就是善;反之,就是恶。生态善恶观的确立,能帮助人们以大自然的真善美为善美的标准,并为努力追求真善美而行动。
2、生态正义观教育
即树立维护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的正义原则。生态正义是指个人和社会集团的行为原则符合生态平衡的原理,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符合世界人民保护环境的愿望和全球意识,符合“只有一个地球”的全球共同利益。它倡导可持续发展观,保护野生动物,植树造林的正义行为,反对破坏生态系统,毁灭物种,污染环境的非正义行为。它要求人们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坚持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实现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和谐统一。
3、生态良心观教育
即树立爱惜自然,保护生态的善良观念。是指人们对生态环境、对大自然中所有生物的责任感、同情感、荣辱感,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为自然界所有生物负责。它能唤醒人们反思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增强人们对大自然的美感、道德感和理智感,选择适合生态道德的行为,并监督他人行为,以此激励人们保护环境。
4、生态义务观教育
即养成主动、自觉地对社会和自然的责任感。人之所以要尽义务,是因为人类与他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社会、国家、家庭的命运息息相关。同样,人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人,地球环境与人类息息相关,这就决定了人类的生态义务是人类对自然环境应尽的责任,也要通过道德自律内化为人的内心信念,从而树立对生态的责任感。
5、生态意志观教育
即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生态意志能促使人们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把按照生态道德动机所决定的生态道德行为坚持下去,成为克服在爱护自然、保护自然过程中遇到困难的重要力量。
三、强化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
1、加强生态伦理道德实践环节,形成良好行为习惯
学校应积极组织、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诸如生态调查,环保签名,公益活动;利用“植树节”、“爱鸟周”、“地球日”、“戒烟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纪念日,在校园举办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宣传和普及生态伦理道德,增强大学生对保护自然环境重要性的认识,陶冶其道德情操;还可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围绕“关爱生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主题,举办摄影、征文、演讲、绘画等比赛,宣传环境保护的科技知识、法律法规,提倡绿色消费,使生态伦理道德深入人心。
2、通过课堂教学环节进行直面教育
日常教学是宣传和普及生态伦理道德的主要途径。论文参考。在各类课程的教学中,教师都应积极主动地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和教学特点,适当增加和补充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如在哲学课中,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在法律基础课中适当进行环境法规的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课中要补充生态伦理道德的教育内容。此外,还可以通过开设“生态伦理学”、“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学”、“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公共选修课来普及生态知识。
3、加强校园生态环境建设,构建“绿色大学”
美的环境可以陶冶美的心灵,绿色校园对学生人格完善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生态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起着催化作用。学校作为一个小型生态系统,应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生态伦理的要求。在校区建设上应充分运用生态学原理,根据学校所处自然地理环境,运用原有的资源和条件,使用符合生态标准的清洁环保设施与材料,提高校园绿色覆盖率,使校园的兴建与自然环境的改造形成良性互动,激发学生的环保热情,培养学生关注环境,保护环境、创造环境的意识、态度和情感,促进绿色行为的形成。
4、编著系统的生态伦理道德教材,培训专职教师
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教材应体现生态伦理和可持续发展有关理论的完整性,使大学生真正了解到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挑战,意识到环境保护对于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树立崇尚自然、尊重自然、珍惜生态、保护环境的高尚道德情操;培训可以从事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是进一步加强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必要保证
总之,在高校中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道德意识,努力形成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价值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存共荣,达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共同进化是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最终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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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伦理作为社会伦理的一部分历来受到各方面的重视。我国古代关于社会道德“人伦”中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中有三伦是属于家庭伦理的即强调“父子有亲、夫妇有别、兄弟长幼有序”。在家庭伦理建设上也提出了“德教行而民康乐,礼义积而民和亲”的论述,把家庭伦理建设看成是治国安邦的基础。比如说“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有礼则身修,心有礼则心泰”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也仍然充满着醒悟人生启迪人伦的睿智。
中国传统的伦理文化以家庭为本位,不同于西方以个人为本位。这可以从通行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五百多年之久的所谓“三纲”、“五伦”的纲常。三纲“者,最早见于《韩非子·忠孝》篇:”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可谓”三纲“说的前驱。”五伦“即五种人的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孟子首次提出了”五伦“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人以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里孟子不仅讲了五种人伦关系,也讲了如何正确处理这五种人伦关系准则,即”义、亲、别、序、信“,亦即” 五教“。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家庭为本位的文化。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极深,自古以来,人们就十分重视家庭,关心家庭,建设符合礼仪要求的家庭。这可谓世世代代中国人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一大特色。当今中国的家庭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多是核心家庭。这种家庭人伦关系主要有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这样三种关系。夫妻关系是构成家庭人伦关系的根本,是家庭道德最基本的规范,古今亦然。在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中,夫妻关系最为重要。夫妻之间的道德要求是双向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平等。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道德,兄弟姐妹之间的道德,亦应如此。
人所共知,夫妻关系乃人伦关系之始。没有夫妻关系,自然不会有父子兄弟姐妹及其它诸种关系。特别是现代社会核心家庭增多,夫妻关系显得更为重要。夫妻关系直接涉及家庭的存在、巩固、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重点。夫妻之间的道德要求,即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互敬“。所谓”互敬“,就是平等相待,相敬如宾。夫妻是志同道合的同志,又是亲密无间的生活伴侣,在家庭的地位与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双方必须承担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义务,家政大事,协商解决,谁的意见正确,就按谁的意见办。夫妻长期生活在一起,难免发生矛盾,这就需要多一点容忍,多做自我批评,严以律己,宽以待他(她),赤诚相见,坦然交心,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增强团结,和睦为贵
婚姻以爱情为基础,婚姻的存续,也需要爱情来支持。爱情是双方的互相”给予“或”奉献“,爱情需要养护与培植。相爱的男女结为夫妻,在他们一生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在思想感情上发生某些波折、淡化甚至裂痕,在所难免。作为夫妻双方,应面对现实,相互调适,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消除隔阂,不断增进理解、谅解、信任与尊重。须知,爱情对夫妻双方来说,彼此有爱的权利,亦有维护、发展爱的义务。确切说,依靠理智对感情调控而生活。
抚养和教育子女,是每一个父母都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在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过程中,父母以身作则,树立一个好的家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个课堂,身教重于言教。父母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子女树立学习的榜样。父母与子女之间,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慈孝“。慈孝是传统家庭父子间的道德要求,我们沿用旧的道德范畴,但内容、意义却不同。它是建立在父母与子女人格平等的基础上。这里所谓慈,是父母对子女的仁慈、厚爱的情感与态度。慈,不但是父母以无私的爱心养育儿女,而且要求父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教导儿女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小家庭大大增加了。有相当数量的”爷爷“和”奶奶“离开青年人当杜生活。在有条件的家庭中长辈与晚辈分局,可能要比合居好一些。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晚辈都不应放弃履行尊敬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和谐发展的家庭中,青年夫妇和他们的父母都愿意而且善于为了亲属感情和相互帮助而牺牲自己的私欲。这是家庭幸福的根本保证。
中国人历来重视家庭伦理关系,重视家庭道德建设,这是我们民族的光荣传统。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强化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建立民主、和睦的家庭人伦关系,倡导夫妻”互敬“、父母与子女”慈孝“、兄弟姐妹”友爱“的家庭道德,必定会对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互敬“、”慈孝“、”友爱“,我认为这就是我们当今建设民主、和睦、亲善的家庭人伦关系的道德。在家庭伦理道德的建设过程中,还要对传统道德及现代西方道德进行合理扬弃,剔除传统家庭伦理道德中的诸如”妇为子纲“、”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等封建糟粕及西方道德中诸如性自由、性解放等观念,建立民主、和睦、亲善及平等的家庭人伦关系,倡导夫妻互敬互爱、父慈子孝、兄弟姐妹相互关爱的家庭伦理道德,建立全新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创建全新的、符合时代特征和民族特点的科学的家庭伦理道德体系,这必定会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在改变,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正在形成,新的道德约束力尚未被人们普遍接受和发生效用,出现了价值取向的多元化,道德观念的利益化。随着婚姻家庭的不断解体和传统道德观念的淡漠,许多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本导向的道德行为无所适从,使家庭道德领域存在着种种失范现象,严重影响社会的基本道德风貌,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不从根本上消除家庭道德失范现象的存在,重新构筑富有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体系,符合新时期的伦理道德思想体系也就无从建立,而这是一项极其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
总之,”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千百年的优秀家训美德需要继承和发扬,夫妻、长幼、邻里需要更多的尊重、理解和关心,让每一个家庭都能使老人们受到充分的敬重,使子女们得到全面的教育,家家家风好,体现出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参考文献:
[1] 魏英敏,传统伦理与家庭道德建设,《浙江学刊》,1996 年02月,5-8.
论文摘要: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是社会的细胞,所以家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维系家庭关系和谐与稳定有两种力量,即法律的力量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力量。当代青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力量,青年人对家庭伦理道德的理解与运用关系着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关于当代青年对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传承也具有了现实意义。
一、优秀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阐释
(一)父慈子孝在传统的家庭伦理中,亲子伦理是最基本的伦理关系,甚至被视为比夫妻、兄弟关系更为重要的家庭关系。“父子兄弟夫妇,人伦之大。一家之中,惟此三亲而已父子尤其本也。”(张履祥《训子语))传统家庭伦理强调的父慈子孝.既注重子女对长辈行“孝”。也强调长辈对子女的抚养、关心和爱护。“慈”德的内涵很丰富,主要包括养子、爱子、教子等方面。“孝”的内涵主要有孝养、孝敬、孝顺等。孔子说:“为人父。止于慈。(《札记·大学>)一父慈就是父对子物质上的供养、满足,精神上关爱,呵护,对子女承担起抚养教育的责任。父母对子女施以“慈道”,子女对父母则要尽以“孝道”。正因为“父慈”。所以“子孝”,子女要赡养父母。是理所应当的责任与义务。百善孝为先.父慈子孝是优秀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在儒家家庭伦理中。父慈子孝是对父子伦理的根本要求,它是家庭道德规范的最主要方面。只有在家庭道德中修以慈孝,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有序的和谐家庭。兄友弟悌。兄友弟悌是传统家庭伦理的又一重要内容,它体现了兄弟问的手足深情。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主要是指兄弟间的团结友爱。兄弟团结友爱是家庭和睦、家道昌盛的重要标志。颜之推说:“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自兹以往,至于九族,皆本于三亲焉,故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絮,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随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颜氏家训·兄弟))兄弟姐妹乃手足同胞。是家庭重要的亲缘关系。悌就是处理兄弟关系的行为规范,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兄友弟恭。“友”是兄对弟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兄长要爱护、关系弟;“恭”是弟对兄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弟对兄敬从、恭顺、谦恭而有礼。在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中.相对于亲子关系、夫妻关系而言,兄弟关系具有更多的平等因素,其道德规范包含着更多的合理因素,应在现代家庭以及社会中加以发扬。
(二)夫义妇顺。在我国古代社会里,人们对于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是十分注重的。《礼记·婚义》中说:“婚礼者,将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矣。故君重之。”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没有夫妇之间的婚姻便没有后代的延续,夫妻关系是各种家庭关系的基础。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在我国古代社会的夫妻关系中,丈夫处于主导地位,妻子处于服从的地位,是~种主从关系,在现代社会对这样的制度我们应该加以批判。当然在传统的夫妻伦理中也有许多值得歌颂的伦理准则,比如夫妻之间互相尊重,相敬如宾,同干共苦等。这些合理的因素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孑L子说:“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札记·礼运》)传统家庭伦理十分强调夫妻合义而顺,男女婚配要考虑双方的性情和修养是否般配,追求“夫妇和顺,相敬如宾”,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注重夫妻双方的互敬互爱,以求家庭和谐。
二、当代青年的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及伦理分析
(一)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婚姻和家庭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缔结了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家庭的成立。然而作为婚姻主体对恋爱和婚姻的看法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否。当代青年人的婚恋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择偶标准和恋爱方式多样化。在社会转型期前,青年择偶一般都把家庭出身、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社会关系作为主要标准。明显表现出以家庭利益为转移的倾向。然而现在的青年男女双方在择偶标准上更注重个人条件。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和婚姻自由理念的倡导。青年人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注重个人条件,个人素质,把双方的感情放在首位。二是性观念较为开放。性是婚姻的自然基础,满足性需求是人们结成婚姻建立家庭的一个内在动因。传统社会对性的看法是的实施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忽视其在婚姻中的地位。三是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市场经济带来了平等、自由观念,反映在婚姻家庭中,夫妻要在平等的基础上交流愿望,更加注重个性的和谐.强调爱情是婚姻的重要构成部分。青年人的家庭经济观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在各自财产的支配权上,夫妻之间有平等的财产分配权、继承权,注重在经济地位上的平等。同时,在家庭消费方面,青年人主张夫妻双方有平等的财产支配权。青年人的生育观已经摒弃了传统的传宗接代观念,大多数青年人认为生育一个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把注意力集中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当然也有青年人为了自我的个人实现以及看到了婚姻家庭中的不和谐现象选择了不生育孩子。即“丁克家庭”。以达到实现自己理想的目的。总体上,当代青年人的家庭道德观有其进步的因素,摒弃了传统的一些旧思想。更加注重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爱情婚姻等合理的家庭道德观念。
(二)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伦理分析。根据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可以看出家庭道德观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等。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如由自由恋爱引起的婚外情,由性开放引起的婚前等。这些弊端要求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家庭道德观。
首先在婚恋观上要端正恋爱态度,提倡文明交往,新时期的恋爱道德要求人们在恋爱中志同道合,共同发展。真正高尚的爱情和婚姻不仅是异性的吸引,更重要的是情操和志趣以及心里的一致与和谐。同时要求青年人要文明交往.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包括现代的恋爱不文明现象、婚外情、第三者等。
其次是在家庭经济关系上,由于受市场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一些青年人将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准则运用到家庭中来,如婚前财产公证还有“啃老”方式等。这是对我国传统家庭道德的一个挑战,在新时期我们要公正和合理的处理家庭中的经济问题,严格遵守“孝”的原则来处理在奉养老人的经济问题,以正确处理家庭经济关系。·在正确处理家庭经济关系的同时要大力弘扬“孝”的传统文化。最后在生育观方面。青年人要注重对下一代的教育。运用科学的教育方式.尤其是关注下一代的道德培养,减少社会问题少年的出现。
三、新时期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
一、大学生诚信伦理道德缺失的主要表现
1、舞弊现象严重。抄袭别人的论文与作业,盗用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任意拼凑实验报告和数据,考试作弊从夹带、偷看、交头接耳发展到使用现代通讯工具,甚至雇佣“”,可谓五花八门,形形,无所不用其极。
2、恶意拖欠学费。部分非贫困学生恶意拖欠学费、“贫困”学生不真正贫困,相当一部分同学拒还助学贷款或挪作他用、拒付学杂费、住宿费等诚信道德问题,不仅丧失了个人的信誉,也使学校这项工作因此陷入困境,
3、制造虚假履历。功利主义思想日趋滋长,入党、评优、奖学金、竞选学生干部等方面的动机不纯、表里不一,甚至施以欺骗等手段,虚荣心严重。在就业问题上更为突出,许多学生制造泡沫自荐书、虚构教育背景、随意多家签约与毁约等诚信缺失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当代大学生诚信伦理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造成大学生诚信危机的原因,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学校教育的失误及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家庭失信行为的负面影响。
1、社会价值体系不和谐对传统诚信伦理道德的冲击。当代中国社会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价值观的相互依存和冲突,以及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严重失衡对传统诚信伦理道德形成巨大的冲击,整个社会恶化的信用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在校青年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2、高校德育力度薄弱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影响。各种社会思潮对高校传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精神造成冲击,学校重视专业技能学习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对完美人格的塑造功能,教学过程中缺乏人文精神的渗透。大学生对自身从事专业领域的过分关注,而影响了他们视野与胸怀的拓展。
3、高校应试教育的功利化导致大学生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应试教育的存在,大学生们很难改变为考试分数而学习的习惯,而“成绩”又和奖学金、保送研究生的资格以及找到~个“好工作”的期望紧密挂钩,教育的恶性竞争,滋生大学生的投机心理。有相当多的大学生不是为了某一门课程本身而学习,而是为了这门课程的成绩才费心:一些学生巧言令色,八面玲珑,为的是积累评优选先、升学就业的资本;另有许多大学生心态浮躁,不愿付出艰辛的劳动和努力而荒废了学业,临到考试时又想要个好成绩,只好为怎样作弊费尽心机。
三、加强对当代大学生诚信伦理道德的教育工作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立身处世之本。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工作,认清大学生诚信危机的主要因素,开展针对性工作探索,促使每一位大学生郁自觉养成诚实守信的品质,培养大学生的诚信品质。
1、促进大学生诚信认知与诚信行为的协调发展。我们在高校诚信教育中,要贴近广大学生的日常活动,强调用认识来指导行为,用行为来强化认识,通过知与行的统~使学生把外在的诚信准则内化为自身所遵循的理念,通过自我评价、我监控、自我激励等来塑造自己的诚信形象,在实践中成为言行一致的诚信道德规范的自觉实践者。
2、教师言传身教的和谐统一。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在诚信建设问题上,必须与学生建立起和谐的互动关系,切实起到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教重于言教,只有我们的领导和教师先做到身正行直,做到严于律己,并且在是非、苦乐、荣辱、义利等问题上经受住考验,才能为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做出表率。
所谓家庭伦理道德,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处理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种行为准则是在一定社会里共同的家庭生活需要而形成的。
(一)女性与家庭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婚姻中的男女在家庭中的作用、地位及承担的家庭职责是不同的。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当代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家庭中夫妻双方也是存在着不平等的,绝大部分家庭中的女性比男性地位低,承担的家务劳动更繁重。据有关调查分析:在城市,妻子承担更多的家务是丈夫的4.6倍,而农村则高达18.6倍。
很多学者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步得到了提高。但在当前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家庭中男女性地位、作用和承担家庭职责是存在差异的,女性比男性更依赖婚姻和家庭。表现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女性对婚姻和配偶的依赖性较高;女性在家庭中的时间较长;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较低等方面。
(二)家庭伦理对女性的影响
伦理学研究表明,家庭对人们的道德观念的形成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家庭与女性的关系更为密切,女性对家庭婚姻更加依赖,家庭伦理观念对女性的影响比男性更为深刻。
1.传统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对女性的约束更严。不论古今中外,几千年的传统家庭道德规范对家庭中的女性的要求都是非常严厉、不公平的。尤其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统治的中国,封建统治者用一整套的封建礼教、伦理纲常和行为规范来压迫和束缚着家庭中的女性,如“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等。
2.家庭伦理对女性要求较高。不仅在家庭中家庭成员的各种言行向她们灌输女人应当怎样,而且社会通过各种舆论和道德评价对女性在家庭中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应当承担什么义务起着重要导向作用。女性对家庭角色成功的期待大于社会角色的期待,相当多女性比男性更为看重自己的传统性别角色。
二、家庭伦理视角下的女性犯罪
(一)女性犯罪现状
人类社会自出现犯罪现象,就存在着女性犯罪。占人口比重50%以上的女性犯罪比率却相对较低。所以,在早起的犯罪学研究中,女性犯罪不为人们所重视。
据统计表明,国际上女性犯罪的增长起自于30世纪40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后期,女性犯罪增长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国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近几十年来,也出现了新情况:从犯罪类型来看,女性犯罪中政治型犯罪明显下降,涉财产犯罪日趋严重化;从犯罪年龄来看,女性犯罪表现出低龄化发展趋势;从犯罪方式来看,女性暴力犯罪突出;女性犯罪中,性违法犯罪与性相关的犯罪增多。
(二)女性犯罪的特点
1.女性犯罪的类型多与家庭问题有关。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资料来看,女性犯罪主要集中在一下六类(见下表):
2.女性犯罪的动机较多集中在家庭矛盾与冲突。相比较而言,女性犯罪的动机要复杂一些,多为复合型犯罪动机,这是女性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决定的。辽宁省一项调查表明,女性犯罪中,50%是由于家庭暴力引起的。有关伤害、杀人的女性犯罪,80%是由于家庭暴力所致。
3.女性犯罪侵害的对象多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据调查表明,在女性杀人、伤害犯罪中,犯罪侵害对象45.7%为丈夫,34.8%为家人,17.15%为家庭相关人员。在重婚、虐待和遗弃犯罪的侵害对象中,可以说100%的都是家庭成员。
4.女性犯罪的场所多为家庭及家庭周边环境。据调查,女性杀人、伤害等多发生于当事人的家庭或当事人家庭周边的田头地角、左邻右舍等。
5.女性犯罪过程多经历了从受害人到犯罪人的“恶逆变”。许多女性犯罪人在最初是犯罪受害人,而在受害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面临的多种压力而采取了犯罪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最终走向了反面。
(三)女性犯罪的原因
女性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产生女性犯罪的原因有社会的、家庭的、生理的、心理的,这些因素相互作用与转化,最终形成导致犯罪人犯罪的直接具体原因。但女性犯罪有其独特的一些原因,尤其是来自家庭的原因,来自家庭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失范的伦理道德关系。
1.女性杀人、伤害犯罪[lunwen.1KEJIAN. com 第一论文 网]——家庭伦理的毁灭
女性杀人、伤害犯罪,是女性犯罪中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也是占女性犯罪比例较高的一类犯罪。大量调查表明,在女性杀人、伤害犯罪当中,主要出于以下动机:、婚外情,报复泄愤,婚恋矛盾,家庭纠纷以及嫉妒、重男轻女等。
2.女性重婚犯罪——家庭伦理的失范
重婚犯罪是女性犯罪的主要表现,一般占女性犯罪的10%以上,占同类犯罪的40%左右,大大高于女性犯罪在总犯罪中的比例。调查表明,我国女性的重婚犯罪有以下特点:第一,预警机发展状况和文化水平有关:农村女性重婚犯罪大大高于城市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高于经济发达地区;第二,法律上的重婚少于事实上的重婚;第三,因重婚犯罪引发其他犯罪。
3.女性包庇、窝藏犯罪——狭隘的家庭亲情
这类犯罪并不是很多,但女性犯罪人占的比重较大。女性包庇、窝藏犯罪表现形态多种多样,但根本原因是为了家庭的利益、家人的安全、自己狭隘的亲情。
4.女性遗弃、虐待犯罪——家庭伦理的沦丧
在遗弃犯罪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生育子女数量的严格控制,犯罪人受重男轻女旧思想的严重影响而抛弃女婴。据调查,弃婴中98%以上为女婴,此外,就是残疾重病的婴儿。[8]虐待罪是属于家庭暴力性的犯罪。一般表现为虐待年老体衰的公婆和有疾病、年幼的儿女,对他们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折磨、摧残的犯罪行为。
三、遏制女性犯罪的伦理选择
在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女性法制意识以及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的同时,引导女性认同伦理道德的正确选择,是最大限度减少女性犯罪的有效之举。
首先,应高度关注女性个体道德社会化。个体道德社会化是指社会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向个体灌输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观念,培养个体按社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习惯,以调整个体与社会、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纵观女性犯罪,其动因在很大程度上与畸变的需求和扭曲的道德意识相关。社会应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尤其应高度关注女性这一弱势群体的道德社会化,引导她们分清物欲、利益与责任、义务的关系,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的内涵,保证社会道德不断内化为个体道德,使其在行为选择冲突中自觉向善为善,与社会道德规范相统一。
其次,应建构家庭平等而非平权体系。多数“家庭战争”从根本上讲是权利之争,且在“战争”爆发前缺乏裁判,无法断定谁是谁非,“战争”经常不断升级,发展为暴力。夫妻双方及家庭其他成员应建立平等关系,相依相爱,相谦相敬,相互尊重,真诚相待,遇到家庭矛盾协商解决。经常向对方让渡权利,既体现对对方的尊重和信赖,同时对对方也是一种鼓励与支持,既能增进夫妻双方感情,同时也增进家庭关系的融洽与和睦,减少矛盾,增进理解。
第三,增强女性个体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意识。女性由于其自身天然的柔弱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无法摆脱对男性的依赖。许多女性个体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意识淡薄,甚至丧失人格和尊严而完全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和娱乐品。对此,社会应高度关注女性个体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意识的教育和培养。自尊,要求尊重自我的人格[lunwen.1KEJIAN. com 第一论文 网]和独立性;自爱,要求爱护自我的生命和名誉;自立,要求独立自主,自食其力;自强,要求遇到困难,百折不挠,自强不息。只有这样,女性才能去掉弱者的帽子,树立强者的形象,获得社会和男性的尊重和关爱,也才能真正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半边天”的作用,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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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幼儿园教师;教师专业道德;专业伦理
在当今大力提倡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机会均等的背景下。专业道德的提出昭示着幼儿园教师在当代社会将面临更多的职责挑战。因为“教师作为变革的因素。在促进相互理解和宽容方面,其作用的重要性从未像今日这样不容置疑”,“他们要为培养一代新人的性格和精神作出贡献”。从保障儿童权利角度看,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最需要法律保障与伦理关怀。因此,幼儿园教师在教育过程和专业发展中加强专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要。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的内涵
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专业知识、技能和伦理道德基础上。在专业领域内合理行使其专业权力以完成专业职责与使命的一整套伦理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对专业的道德信念与责任、对儿童及与其有关的教养者的伦理责任。它强调“从专业特点出发讨论伦理规范的建立,而不再是一般道德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与应用。所建立的伦理标准都有较为充足的专业和理论依据,充分考虑了教师专业工作和专业发展的特点,实际,全面,具体,规范,要求适中”。与其他教育活动比较,幼儿教育作为特殊的文化或精神活动,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伦理是首要的、基础性的要求。如果缺乏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本质的认识,那么其专业道德就难以真正确立,伦理方面的审视就缺乏标准,因此,只有认清专业道德规范。才能保障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生活价值并确保他们正确行使专业权利。
二、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的向度
幼儿园教师论文专业道德发展的向度包括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与信念、对幼儿发展的责任和伦理道德态度两方面。
在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中。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信念是基础。专业责任是教师作为一个专业人员不可或缺的道德品质,包括对教育专业的承诺、责任及对儿童的责任。一般而言,幼儿园教师应担负的专业责任通过教育法规、教育政策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形式予以规定,例如我国《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教师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和第二章“权利和义务”部分规定了教师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可以享受的权利等。以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例,其中包括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项要求,但这六项要求都在强调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具有职业化色彩,缺乏专业性特征,在教师专业标准方面还没有相关的准则。在教师对待学生的伦理道德问题上,也没有相关的、能够体现教师专业的法律法规依据,更多的是从传统道德的信念体系和职业道德角度看待问题。国外的一些相关文件则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如全美教育协会。1975年制定的《美国教育协会教育专业伦理守则》不仅提出了教育的专业道德规范,也对教师履行专业职责提供了判断标准,它规定“教育者有无限接近最高大的标准的责任,教育者要尊重每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保护学与教的自由和保证所有人在教育上的机会均等”……为了得到同事、学生、父母以及社会成员的信任和尊重,教育工作者应当追求并保持最高水平的专业操守,要履行对学生的承诺、对专业的承诺。在“对专业的承诺”中指出“基于深信教育专业服务品质直接影响国家人民的福祉,教育工作者应当全力提升专业水准、带动行使专业判断的风气、吸收值得信任的人投入教育生涯、防范不合格的专业实习”。这些规定,表明教师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责,确立了教师在专业工作过程中应坚持的道德职责标准,体现了教师道德的专业性。
与幼儿园教师对专业的责任相比,他们对幼儿的伦理道德与发展责任的意义与价值更为深远。鉴于我国目前没有针对幼儿教育专业责任和专业伦理守则之类的条文,笔者以美国为例对此进行分析。美国不仅具有整个教育行业的专业伦理守则,而且美国幼儿教育协会于1990年针对8岁儿童教育的特殊性专门制定了《美国幼儿教育协会的伦理守则》,该守则制定的初衷是“引导早期教育从业人员的责任及行为,并为解决早期教育可能遇到的主要道德困境提供一般原则”。
该伦理守则分为幼儿、家庭、同事、社区与社会四个方面,并说明了这四方面的专业责任和专业关系。每个方面又包括守则的理念和原则两部分,具体阐述了幼教专业人员在该领域的主要责任,并指出幼儿园教师论文教育的道德行为准则是以对几个方面核心价值的承诺为基础的:承认幼儿期是人类生命周期中独特而且重要的阶段,以幼儿发展的知识为基础和幼儿共处。尊重幼儿的尊严、价值和独特性,在以信任、尊重和关心为基础的关系中协助幼儿和成人发挥其最大的潜能。
在“对儿童的道德责任”方面,规定教师对幼儿的道德责任理念包括六个方面:熟悉幼儿教育的知识基础。并通过继续教育和在职训练跟上时代的潮流:以幼儿发展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对每位幼儿的特殊了解作为实务的基础:认识及尊重每位幼儿的独特性及其潜力;承认(认知)幼儿特别容易受到伤害;创造及维持可促进幼儿的社会、情绪、智力和身体发展的条件;支持特别需要参与与其能力一致的正规幼儿教育方案的儿童权利。
美国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守则成功之处在于不仅确立和表达了专业道德规范,还提出了幼儿园教师履行专业伦理责任的指标和判断标准,并把专业知识、技能与专业责任、信念有机融合在一起。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在建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和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过程中借鉴。
三、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路径
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是在完善教育法规、建构教育专业伦理体系、发展专业精神、走向专业伦理的过程中实现的。
首先。完善教育法规、建构幼儿教育专业伦理体系是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基础。从我国当前的状况看。对幼儿园教师的要求多是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待的,或者说是基于对教师职业崇高性的认识而对教师人格的期待。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幼儿园教师在人们的心目中往往被定格为“道德的化身”。在对教师的期待与评价上,存在过分突出教师的道德标准、忽略教师专业标准的现象。支持教师职业感的是“园丁”“春蚕”之类强调辛劳和奉献的道德准则,而非真正的专业标准。这是一种理想的期待,而无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社会现实生活基础。上述提及的美国的两部守则。所规定的幼儿园教师专业职责都是基于法律和专业的视角,以充分考虑幼儿园教师论文工作专业特点为基础的,因此,幼儿园教师的各种行为规则都被定位在法律框架之内。如守则中关于教师与儿童、家长,教师与同事等伦理道德关系的处理准则。就是由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派生出来的。这种在法律和教育行业理论守则指导下的教育活动显然是一种专业道德活动。而不仅是一种职业活动。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转换始终是一条重要的线索。从最初的一般性德行要求到具有道德法典意义的专业伦理规范。从重视知识、技能教育的技术性培养逐步过渡到专业精神与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升的兼顾是教师专业化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侧面。
笔者认为,我们也应结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规范。使幼儿教育专业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违背教育伦理道德不仅涉及道德问题,更涉及法律问题。进而养成在法律意义上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的习惯。
其次,发展专业精神是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水准的途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实质上是一种“角色”伦理。即按照社会赋予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角色和教师在社会分工中担负的主要职责来确定其基本的伦理规范。体现为一种专业精神。“教师的角色化是一个有着很深厚的道德范导意义的存在。它凝聚着教师对自身使命的某种敬畏。敬畏必然表现为道义、良知和职责。事实上它通过教师角色的‘耻感’来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德自律,体现为道德责任感和道德使命感。”所以,幼儿园教师专业精神培养应包括让其对自己的角色和专业使命形成一种敬畏的精神,敬畏不是迫使自己服从权威、承担责任,而是一种人性的内在要求,是尊重本专业的基础与实践的动力。发展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精神,需要规范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选聘教师。真正强调专业伦理(而非一般伦理道德)的重要性,将专业知识纳入专业伦理的视野之内,将比单纯地呼唤伦理道德更能发展出独特的专业伦理学术建制。
再次,走向专业伦理是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建设目标。专业道德发展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趋势。一方面。专业道德更强调专业性与主体性,专业性实质上是指某一行业行为主体和主体行为的不可替代性,因为一种职业的专业化提升如果没有专业道德规范及其提升。如果不能赢得社会对其的高度信任和尊重。那么该职业在社会生活中很难取得相当的专业地位。也就是说。一种专业之所以成为“专业”,除了专业人员本身所具有的专业素养外,公众对于该专业人员的道德也能够抱有很高的信任与期待。幼儿教育一直以来被认为与专业无缘,幼儿园教9币的专业性难以得到社会承认,他们常常被定位为“保姆”“孩子王”的角色。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幼儿园教师这一职业而言,其专业道德发展由强调抽象、模糊、未分化的师德走向具体、明确和专业化的伦理规范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幼教人员服务的对象是幼儿,幼儿对于本身所受到的不当对待很少知觉,也无力改变,专业伦理可以督促幼教人员避免做出对成人有益但对幼儿不利的事情。
正如IBSTPI教师道德规范所指出的:教师应该思考一个基本的道德规范问题——“我是否具备了必要的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以便为特定受众有效提供特定内容,以达到预期目标”。如果教师能力体系中的知识内容领域有问题,学习者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所以,幼儿园教师的专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不是分割的。而是有内在联系的。甚至可以说其专业道德的建立依赖于专业知识。随着世界范围内对儿童早期教育的日益重视。对幼儿园教师专业特性理解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幼儿园教师论文道德发展的非专业状况必然会得到改变。从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研究成果及已经建立起来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规范的形式来看。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的建构之路已经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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