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3 11: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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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大力营造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声势和氛围,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以饲料、兽药、畜产品为重点,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和强化执法监督相结合,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生产行为,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供沪生猪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重点整治环节及内容
1.饲料生产环节。按照饲料管理相关规定,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饲料原料和药物的购进使用、产品自检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2.兽药饲料经营环节。以查处无证经营兽药、经营禁限用兽药、原料药、人用药以及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兽药饲料产品等为重点,加大对兽药饲料经营场所的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经营行为。
3.供沪备案养殖场。继续落实“一对一”驻场监管制度和“三位一体”的检测机制,加强供沪备案养猪场的全程监管,严格供沪场生猪销售出证把关,确保供沪生猪安全。
4.养殖环节。对规模养殖场(区、户)的防疫条件、用药用料、养殖记录等方面开展检查和指导,保证用药用料安全;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逃避检疫和销售病死畜禽肉品行为;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物品的检查和抽检力度,严把出栏生猪“瘦肉精”关,保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5.畜产品屠宰销售环节。加强动物屠宰场所和畜产品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查处屠宰经营未经检疫、染疫、病死的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6.生鲜乳收购环节。落实生鲜乳收购、运输“两证一单”制度,严查无证经营运输行为;检查生鲜乳收购、销售、和监测记录台帐;依法查处违反用药期和休药期规定行为。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安排部署(6月6日-6月10日)。结合我市畜产品监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夏季畜产品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整治重点,并召开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及局属有关部门人员会议,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落实方案,集中整治(6月11日-8月20日)。按照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认真总结,全面提高(8月21日-8月31日)。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相关部门,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监管提供参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依法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广播、报纸等媒介做好宣传,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者畜产品质量安全素质,增强对消费者、对社会的责任感,增强首责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抓好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一是认真落实“43211”瘦肉精监管机制。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43211”瘦肉精监管机制的落实,特别要做好“两保证一证明”的落实,严防含瘦肉精的生猪流入市场。产地检疫员要到场到户监督开展出栏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生猪质量的可追溯。二是落实防检员“一岗双责”管理机制。防疫员要加强本辖区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严查兽药、饲料添加剂购进使用情况,引导养殖者合理使用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三是做好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各畜产品市场准入监测点要加大对入市畜产品的检测范围和检测频次,切实保障畜产品消费安全。
(四)全面开展监测。市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对养殖环节、屠宰环节以及上市畜产品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监测以及红霉素、环丙沙星、磺胺类等限用药物监测,对饲料生产企业以及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开展兽药、饲料、饲料原料质量安全抽检,强化监管效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局相关科室。对于监测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开展监督抽查,协助局相关科室办案。
(六)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按照《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畜牧部门操作手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降低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现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面整治、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武器,检查整改为手段,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决定成立迎泽区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药监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商务局、农业局、卫生局、宗教局、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药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药监分局局长兼任。
三、整治任务分解
区商务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酒类流通秩序的监管,加强私屠滥宰注水变质肉的监督检查;
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
区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的整治工作;
区执法分局:负责对街头食品摊点进行集中整治(柳巷地区由柳巷街办负责);
区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集贸市场摊点的监督检查;
区公安分局:配合各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各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区质监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小作坊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加工“黑窝点”;
区药监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加强整治情况收集、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环节监管无缝隙、品种监管不缺位。
四、整治重点
结合夏秋季节公众消费习惯和国庆期间食品市场特点,“百日整治”重点如下:
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米面及其制品、熟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重点区域:全区小街小巷,学校周边地区和早餐夜市,郝庄、朝阳街等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聚集地区,柳巷、迎泽公园、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周边等人流量大的区域。
重点问题:蔬菜农药残留、农产品污染超标、水产品污染超标、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劣以及露天烧烤、早餐夜市摊点、大型集体聚餐和农村红白喜事等重点监管环节。
五、强化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问题,要采取部门联动与综合执法,日常检查与整治重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中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开展监管环节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事后有反馈,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违规行为得不到查处不放过。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年 月 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查找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追究,确保圆满完成整治目标任务。下面,我就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着祖国未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重要行动。对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坚决摒弃“出了问题才重视”的错误倾向,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忧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取得良好成效,顺利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各部门要对照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的整治任务和目标,逐项逐条地落实责任,整顿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切实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责任要明。此次集中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逐级分解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各个学校一定要消除麻痹思想,不要认为学校食堂进行了承包,就没有学校什么事情,只要出现问题,学校校长就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那就是直接责任人,处理的时候谁都跑不掉。所心说,各个学校要对照整治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治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全力整治到位,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二)措施要硬。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规范校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进货渠道的同时,针对食用油、肉等大宗食品以及熟食和面筋类食品要及时追踪到源头,治理到上游。要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针对流动食品摊贩,要划定集中规范经营点,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坚决依法取缔。
(三)打击要严。整治期间,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一是要顶真碰硬。执法检查不浮在表面,不流于形式,切实做到“五个不放过”,即不合格产品来源不查清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无证生产经营、加工制作过程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病死猪肉和地沟油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做到一律责令停业整顿,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密切配合,有效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点多面广链条长,涉及诸多部门和单位。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县教体局要主动联合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改造工作指导,强化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商店、食品店、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加强校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的机制与措施,切实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四、严格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要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顽症,打赢这场攻坚战,各监管部门不仅要认真履行职责,还必须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消除监管盲区。县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交由县监察委和督查局启动问责程序,不仅要追责存在问题单位的失职责任,还要追责监管部门的监督不力责任;凡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严重损害的单位和个人,除了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督查组通报的各县区情况,查找部门和行业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整治措施,集中精力,有的放矢的推进工作。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区,不仅是县区政府工作滞后的体现,也是县区相关部门工作不力的体现。市上相关部门要寻找自身的问题,通过自身的改进来进一步督促、促进县区工作。从现在起,质监、药监、工商部门全体干部不得休假,全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商务、卫生、农业相关领导、科室及人员取消节假日,务必连续作战,集中精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还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检查通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及时通报落后县区;市商务局要逐县通报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务必按时完成定点屠宰工作。
二、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目前,我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是低水平的,很不稳定的,要巩固成果,就需要我们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积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实践,不是做给谁看的,装装样子的事情,而是对自己和人民群众负责的一项工作,必须提高到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市政府下了非常大的决心来完成这项工作,因此我们决不能停留在为完成任务、应付检查的层面上,必须要建立起长效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工作水平,真正维护老百姓的饮食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科学水平。
近一个时期,国务院和省政府密集的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措施,市政府也多次安排全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且已经总结了很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相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都是在不断提高和总结的前提下形成的。我们要进一步研究他们在整治工作中积累的大量经验,也包括我们县区的一些成功做法。同时还要正视工作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其中的薄弱环节。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研究,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层次和水平,才能全面深入的把这项工作开展好。在今年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中,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被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学习和研究,正确理解政策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齐心协力做好全市这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首先,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办法,深入一线积极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大力提高社会知晓率,使这一重要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从而形成全社会主动关注、参与、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其次,市上要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组,由市政府办和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质监、工商、药监、商务、农业、卫生等部门和安康日报、电视台、广播、网站等媒体参与。宣传组要切实抓好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对整治工作不力、行动滞缓、完成任务差距大的县区和行业的曝光。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宣传组,加大宣传力度。其次,市上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媒体沟通,提供有关情况,做好系统和行业的宣传工作,及时反映我市工作动态和典型做法。
五、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产品质量,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区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县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特别是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监管整体合力。同时要督促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强化管理、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的干部,不能袒护,要及时严肃处理,绝不能因为一个人、一个科室的问题而影响整个工作大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各方联动、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围绕社会关心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热点、部门监管的难点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持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力争消除重点领域行业的风险隐患,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打掉一批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以自查为主,各社区、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主管负责”的原则,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早发现本区域、本环节、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级别、数量和状况,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源头控制。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力争年内在全街道建立先进适用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从根本上取得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主动权。具体目标是: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范围;
——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的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100%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万人以内;
——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地下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基本得到清除。
——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排查整治覆盖面达到100%,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劣质一次性消毒餐具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隐患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隐患发生事故风险大小和可能危害程度,将其分为Ⅰ、Ⅱ、Ⅲ、Ⅳ级。
Ⅰ级隐患:存在的隐患问题严重,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极高,危害涉及面很广,有可能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立即消除的;
Ⅱ级隐患:存在的隐患较多、较明显,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较高,危害涉及面较广,有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立即着手整改的;
Ⅲ级隐患:存在的隐患较少,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一般,危害涉及面较小,有可能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需要限期整改的;
Ⅳ级隐患:仅存在个别、不明显的隐患,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较低,危害不明显,需要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其落实的。
工作重点
根据上述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各类危险源、风险隐患以及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不稳定的因素等进行排查摸底、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各社区、单位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等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报送街道食安办。
(一)重点排查整治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隐患。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黑作坊”、“黑窝点”的排查。排查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重点排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猪肉产品中“瘦肉精”、畜禽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排查,重点排查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隐患。强化对企业生产加工全过程排查,重点排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强化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的排查。同时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排查。
(三)重点排查整治食品流通环节隐患。以社区、校园周边、市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市场、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食品添加剂、奶制品、肉及制品、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对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大力排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对工业用盐、亚硝酸盐流入食用盐市场的排查力度。
(四)重点排查整治餐饮消费环节隐患。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配餐等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排查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冷菜等重点食品、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排查力度,同时强化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地沟油”回流餐桌等方面的排查。
(五)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屠宰环节隐患。做好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畜禽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活体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六)重点排查整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非法添加行为,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保健食品标识、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等,加大对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保健食品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前)
各社区、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排查范围和时间进度等,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11月30日)
1.日常检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街道范围内农产品环节点位的日常检查,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具消毒环节点位的日常检查,食安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全街道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配餐企业的日常检查,检查频率每2个月不少于一次,检查结果通过“智能食安”系统终端上报至系统。
2.分析评估。各社区、单位要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和分类分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3.治理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整治打击相结合,将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日常检查的全过程。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对“智能食安”系统内每月检查不合格的点位进行执法处理,对可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处理的结果按规定时限上报至系统。
(三)总结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社区、单位要对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汇总,研究改进意见,建立长效机制,并于12月15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街道食安办。街道食安办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社会监督员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抓好这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监管职责分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各社区、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及时查找和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定期对外公布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经挂牌整治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停,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司其职,条块联合行动,着力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经常化,专项整治全员化、制度化,目标任务具体化、刚性化,坚决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食品摊点、小餐桌,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整治内容
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按照全覆盖、高密度、多频次的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食堂的硬件建设是否达标,食物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购进渠道及索证验收、贮存,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加工环境、食堂餐饮清洗消毒、防护措施等情况。着力打击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一是查证照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必须人人有健康证;二是查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做到件件能溯源;三是查食品质量,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不合格食品件件销毁。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餐桌、流动摊点、餐饮店的检查。对小餐桌和固定场所的经营户检查证照的合法性、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经营户督促其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入室经营;对流动摊点、无证照小餐桌、餐饮店由卫生、工商、城管、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坚决予以取缔。
四、责任分工
(一)卫生部门承担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整治方案拟定、信息收集、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检查。
(三)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商店经营的食品安全整治。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取缔工作。
(六)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的各项任务,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的案件立案查处,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整治行动,督促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流动摊点、小餐桌的清理取缔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5月10日前)。各检查组要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建档造册,查清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是摸清所有学校的数量、分布情况,二是查清所有校内食堂和商店的数量、食品安全状况及存在隐患,三是查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含小餐桌)的数量,四是查清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的数量,并对其进行教育,劝其歇业、改行,限期改正。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20日)。各检查组根据方案要求,集中行动,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责令改正的单位,要进行复查,确保改正到位,对无证无照的流动摊点、小餐桌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月21日-25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反复进行巡查,确保不反弹、不复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整治效果得到巩固。各检查组要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3日前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区卫生局局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一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区教育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加,城管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具体负责街道、街道、经济开发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二组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加,城管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具体负责街道、街道、街道、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综合项目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镇各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周边饮食摊点的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的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内容
整治工作由镇卫生院防保所牵头,学校、工商、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一是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小饮食店的管理,认真落实校园内饮食单位准入制度,规范食品原辅料采购行为,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对卫生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加大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力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堂卫生达标创建活动,促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的完善和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是加强校园内外饮食环境整治。对校园内及周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实施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5-6月份。5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牵头单位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进行责任分工;5月中旬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6月底前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报牵头单位汇总,汇总情况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分工协作,提高整治效能。各村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专项整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