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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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初级卫生保健中的作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中医药防治疾病的要求,全面振兴我场中医药事业,按照《江西省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标准》,结合我场的具体情况,为迎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复审,经过几年来不懈努力,我场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
在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场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文教卫生的党委委员孙平安任组长,卫生院也相应成立了中医药技术指导小组,由院长陈连芽任组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中医管理科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振兴中医药事业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及时总结前段工作及安排下阶段工作,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
二、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
我院突出中医蛇伤专科,做大做强特色专科品牌。中医特色的专科专病建设使我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形成了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术、人有专长的中医特色优势。
三、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提高药品质量
我院加强对中药房、中药仓库、的建设和管理,定期督查,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全年共抽查中药饮片和配方质量10次,未发现霉变虫蛀现象,中药处方调配未发生称重和药味错误。目前我院中药房有中药饮片312种,中成药114种,全院中药(含中成药)销售额占药品销售总额的30%以上。
四、加强中医医疗文书的规范和管理
我院要求中医人员运用辨证论治诊疗疾病,按照中医病历规范书写门诊和住院病历,中药处方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加强中医药知识培训,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
我院按照市卫计委中医科的安排,组织全院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定期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全年共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4次,举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4次。
六、加强中医药知识预防保健宣传工作
我院以黑板报及宣传栏的形式宣传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农村多发病常见病,全年共出宣传刊4期,提高了当地群众对中医药防治疾病的认可。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面积778平方公里,辖5镇4乡,309个行政村,全县人口26.9万。县是华夏医祖扁鹊行医采药的地方,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医院始建于1984年2月,1994年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医院先后经历2次迁建,3次易址,规模逐渐扩大,功能趋于合理。目前,医院新院址占地面积达50亩,建筑面积近20000平方米。共有干部、职工149人,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全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50名(其中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13人)。业务技术骨干均省级以上医院专科进修。
医院编制床位150张,设有内、外、妇、儿、急诊、皮肤、眼耳鼻喉、口腔、麻醉、针灸理疗康复、骨伤、肛肠等12个临床科室。中风专科、皮肤专科、疼痛专科、肛肠专科被邢台市卫生局确定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设有高血压糖尿病、睡眠障碍、脾胃病、哮喘病、不孕症等专病门诊。设有心病、脑病、外科、创伤、妇产、儿科等6个病区。以及化验、病理、超声、心、脑电图、胃肠镜、高压氧舱、放疗、CT、放射、中西药房、消毒供应等20多个医疗、医技科室。
医院拥有全身螺旋CT机、钴60放疗机、彩色B超诊断仪、肺功能测试仪、彩色经颅多普勒、心电工作站、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500毫安高频遥控胃肠光机、C型臂光机、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高压氧舱、全自动5分类血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血流变仪、血液灌流机、过敏反应测试仪,化学发光仪、骨质疏松测试仪、特定蛋白分析仪、24小时动态心电血压监测仪等大中型现代化医疗仪器设备。2010年门诊工作量8900人次,收治住院病人7900人次,业务流水收入2140万元。
我院是全市中医系统首家二级甲等医院,被上级确定为河北医大、河北工程大学、邢台医专临床教学医院,连年被评为市、县文明单位,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三星级文明服务窗口单位”;被省卫生厅授予“河北省深化改革、优质服务百佳医院”、“河北省示范中医院”;河北省医德医风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华医学会授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二、主要成效
近年来,通过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了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对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端正中医医院办院方向,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临床科室建设、人才培养得到了加强,中医护理、中药药事管理不断规范,中医药文化氛围深化浓厚,基本达到了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的要求,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了我院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得到落实。在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把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制定了以中医为主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方向,并逐项加以落实,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突出中医特色指标和措施,并将中医药特色优势相关指标列入医院综合目标考评细则,定期对科室进行检查考评,每月通报点评并与奖金分配挂钩,严格奖惩。此外,落实专人负责基层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院长与卫生局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医院年度工作重要内容,按照相关任务要求与受援单位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积极开展农村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与基层指导工作。
(二)人员配备合理,积极开展技术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通知”的要求,全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达到68.9%;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达到81.8%;护理人员接受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达93%;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人员比例达66.7%;职能科室负责人中医药人员比例达66.7%;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培训两年以上比例达75%;妇科等11个临床科室负责人基本符合临床科室建设管理指南相关要求。此外,对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及技能培训有规划、有制度、有考核并积极抓好落实。
(三)临床科室建设步入正规。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名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科室命名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临床科室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科室设置、特色服务项目开展,强化临床病例辨证施治,病例讨论及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了24个常见病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应用。认真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药处方书写规定,实行了电子病历,配备中医诊疗设备38种,开展非药物中医治疗项目64个,门诊处方中中药比例达65.6%,饮片比例达34.8%。
(四)重点专科建设明显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列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皮肤科、疼痛科、肛肠科、中风科被市卫生局命名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各专科均制定了3个重点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定期评价分析和优化总结,探索试行中医临床路径的应用。目前,4个重点专科依托专家以及专科项目支持,医院给予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重点倾斜,目前在当地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形成初步规模。
(五)中药药事管理逐步规范。根据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扩建了中药房,调整了煎药室、库房设置,药库、药房面积设施达到相关要求,适应工作需要。中药房、煎药室负责人具有主管中药师资格并有2人取得高级中药鉴别师资格。认真执行中药采购制度、饮片验收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引进使用免煎中药200余种,严格进货渠道,落实煎药室管理规范,制定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煎药操作程序,按要求煎、煮,定期清洁消毒。
(六)中医护理质量不断提高。制定并落实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计划和措施,明确各级护理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不同级别护理人员培训计划,每月一培训,半年一考核,床位护士比例1:0.4,各临床科室开展中医护理项目2个,按照医院综合质量考评细则,每周检查,每月考评,根据不同科室特开展专科专病特色护理,每个病区3个病种并提供健康指导,护理人员基本掌握本科常见
病的中医护理常规。
(七)中医药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中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指南”,制定了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及医院宗旨、医院发展战略、医院院训、医院经营服务理念、医院奋斗目标、医院院歌(正在谱曲中)、医院院徽(正在征集中)等体现医院中医药文化价值观念,总体形象定位。制定了以规范员工服务理念、诊疗行为、服务用语、着装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员工手册”并进行培训。为搞好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工作,我们在庭院内塑造了扁鹊像,将“大医精诚”雕刻在门口影蔽墙上,医院走廊、候诊区挂有宣传中医药知识的牌匾,院内橱窗有特色专科介绍,编印《新中医》医院院报十期,5万余份,编辑中医药养生保健手册2期,1万余册,医院内庭院筹建中草药种植园,部分病室安装闭路电视播放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宣传片,制作6个中医专科专病电视片于电视台播放,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八)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起步运行。制定了医院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计划,开展常用中医预防保健技术,初步开展了中医药养生保健咨询、体质辨识、健康指导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活动”工作保障。为加强对中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责任人员,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定期督导调度,将八项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至相关领导和科室,利用质检日、院周会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完善制度、严格标准。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修订医院综合质量考评细则、员工手册、印发各项“规范”“指南”加大各项培训考核力度,实施质量监督,促进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丰富中医内涵建设。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点和核心内容是:突出中医特色优势问题。因此,我们首先是把院领导的思想统一到以抓体现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上来,抓重点、抓特色,先后制定出台了强化中医内涵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规定。一是认真落实中医病案书写规范,强化中医辨证论治和中医护理技术运用,提高中医病历书写质量,定期检查,加强质控;二是要求各临床科室要根据科学带头人的特点至少选定一个以上中医专科(专病)项目,加以探索与发展,如内1科选定脾胃病、内2科选定中风病、外1科选定肛肠病、外2科选定腰腿痛、妇产科选定不孕症、儿科选定哮喘病,以疗效和特色培育扩大其专科(专病)规模;三是对重点专科或有发展前景的科室给予重点扶持,医院从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给予重点倾斜,对学科带头人给予其奖励或重用,促进科室发展;四是组织相关科室技术骨干外出参观考察(先后赴迁安、潍坊、平顶山、西安、柳州、荣成等地中医院),学习借鉴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经验;五是将中药饮片的使用列入医院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对于达不到要求者扣罚科室奖金,并与科主任奖金挂钩20%;六是鼓励西医学习中医,中医带动西医,使临床医务人员都能掌握中医基础知识。同时不定期召开专科(专病)研讨会,相互交流学习专科专病建设经验,相互促进提高;七是在临床科室负责人的配备上、原则上必须是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职称的人员,西医人员原则上要经过中医学习取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学历者,方予提拔任用;八是积极开展中医服务项目,皮肤科配制中药香囊防治过敏性疾病、手足口病,开展中药面膜皮肤美容护理;针灸理疗科开展晚间足疗服务方便病人,配置膏剂敷贴治疗面神经麻痹;中药房引进免煎中药方便患者服用。九是增加设备投入,购置配备中医诊疗仪器增加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的开展,推动我院中医专科专病以及中医特色建设。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我县中医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三)完善网络,全面监管。卫生部门要转变管理职能,实行中医药工作全行业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的职能,制定中医药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服务机构和中医医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中医药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承担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
中医院是我县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县中医科研、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及县卫生局正确领导下,中医院的规模不断扩大。××年县中医院被省中医药管理局评定为“二级甲等中医院”,但距离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使创建工作如期达标,今后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广泛宣传发动,使全院职工深刻认识到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重要性,人人都行动起来,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行列中。成立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领导小组,协助卫生局把各乡镇卫生院中医管理科设立齐全,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硬件”尽快达标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要求标准,中医院基础设施不达标。为此我院计划在两年内筹措资金100万元,用于医院基础建设,基本上达到门诊与住院处相对分开;办公区与病区相对分开;医疗区与生活区相对分开;急诊室、病案室、供应室达到要求标准;病床开放数达到100张,每床设备费达到7000元;争取尽快创造条件建设合格的制剂室和门诊楼。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为使医务人员的理论与技术水平得到提高,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今后我们将做好院内学习培训及基层培训工作。以科室为单位,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中医处方、中医病案规范化书写及本学科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讨论;全院医、药、护、技人员都要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做好中医温课学习;鼓励在职职工参加中医自学考试,每年参加中医大专、本科专业学习者不少于5人;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医学继续教育培训班,每年参加市级以上医学教育培训班人数不少于20人;每年派出进修人员不少于4人,争取每年院内20%以上业务人员培训不少于150学时。版权所有
中医基层指导科人员下乡对各乡镇卫生院指导中医工作一次;免费为基层培训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开办培训班至少一期,培训对象为乡镇中医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安排乡镇卫生院中医管理科人员对辖区村所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一次,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培训率达到100%。
四、提高中医工作质量,突出中医工作特色
巩固二甲级中医院成果,把抓中医工作质量作为我院工作重点,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期达到急诊室进一步规范,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85%以上;病房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0%以上;病案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处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在原有开设脑血管病专科、腰腿痛专科、痔瘘专科、皮肤病专科、乳腺病专科的基础上,计划增开肝病专科、骨病专科。把脑血管病专科、痔瘘专科作为我院重点中医专科发展,两个专科收入不低于医院总收入的10%。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按照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指导乡镇中医工作和村卫生所中医工作。
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为科研创造条件
开展学术活动3次以上,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年内争取科研课题立项2项。到2008年争取获得县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
六、开源节流,为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提供经济保障
(一)政策落实与组织管理
1.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对中医药工作明确的要求和措施,并加以落实。
2.建立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相关的技术规范、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等。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有1名分管院长负责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成立有中医药专业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研究,并解决实际问题。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点建设工作有一定的认知度。
(二)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的设置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置中医科,针灸、推拿应有尊重病人隐私的遮隔措施,中医诊疗专科项目不少于2项。
2.配置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医疗设施,开展中医药治疗方法不少于4种(包括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敷等)以上的中医药治疗方法,并做好应用情况记录。
(三)社区中医药服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配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至少配备2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
2.60%以上的临床执业医师接受过市级认可的中医药知识与基本技能培训。
(四)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开展中医药参与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工作。门诊中医药使用率≥20%,住院及家庭病床中医药参与率≥40%。
2.运用中医药理论,制订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一体化菜单式服务方案,对不少于1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进行干预。
3.居民健康档案要体现中医药内容和特色,并进行动态管理。
4.运用中医传统方法结合现代康复理论及技术开展院内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等工作。
5.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保健及计划生育指导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社区群体中医药知识健康教育讲座,发放不少于10种社区中医药健康教育处方。
(五)社区中医药服务的监督管理
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对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中医药特色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城区
1.承担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体现中医药特色,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2.每个团队配备不少于1名执业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或每周至少有执业中医师提供三个半天以上的中医药服务。
3.配置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场地和配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设备(针灸、火罐等)。
4.运用不少于4种中医药适宜技术(如针灸、推拿、火罐、穴位注射等),并做好应用情况的记录。
5.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慢性病的防治。
6.开展不少于2项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工作(如食疗药膳指导、气功、太极拳锻炼等)。
7.开展不少于4种形式的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教育工作(如电化教育、版面宣传、健康教育处方、个体指导和讲座等)。
(二)村卫生室
1.承担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体现中医药特色,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2.每个村卫生室每周安排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提供至少三个半天以上的中医药服务。
3.运用不少于4种中医药适宜技术(如针灸、推拿、火罐、穴位注射等),并做好应用情况的记录。
4.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慢性病的防治。
5.开展不少于2项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工作(如食疗药膳指导、气功、太极拳锻炼等)。
6.开展不少于4种形式的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教育工作(如电化教育、版面宣传、健康教育处方、个体指导和讲座等)。
三、其他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有中成药品种在80种以上。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医治末病,根据国家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制定20xx年度辖区内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计划:
一
.完善制度,细化管理: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我院各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组织领导,由马正林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冯廷兵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包村医生以及村卫生所负责人为具体工作执行人,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
落实好中医药健康管理管理工作: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辖区人群中65岁以上老年人档案中增加中医辨识内容,同时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内容,具体完成发下工作指标:
1.
掌握辖区内65以上老年人口现状,根据规范要求,每年为
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管理率暂定80%以上。
2.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到年底完成中医药体质辨识占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80%的计划,并将结果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3.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健康干预。
4.
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干预(包括健康咨询与指导)等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5.
对辖区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服务不少于一次,每年进行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随访,进行证候辨识,传授简单的中医药保健技术,对不同证型的高血压、糖尿病针对性的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健康指导。
6.
所有中医药服务,均做好资料收集与录入告知服务人等工作,对查出的疾病进行分析与治疗指导。
三、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考核
我院将根据绩效考核方案,不定期对包村人员以及辖区村卫生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及时时完成全年任务,年度进行2次考核,结果与年度经费挂钩。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医治末病,根据国家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制定20xx年度辖区内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计划:
一、完善制度,细化管理:
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我院各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组织领导,由马正林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冯廷兵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包村医生以及村卫生所负责人为具体工作执行人,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好中医药健康管理管理工作:
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辖区人群中65岁以上老年人档案中增加中医辨识内容,同时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内容,具体完成发下工作指标:
1.
掌握辖区内65以上老年人口现状,根据规范要求,每年为
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管理率暂定80%以上。
2.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到年底完成中医药体质辨识占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80%的计划,并将结果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3.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健康干预。
4.
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干预(包括健康咨询与指导)等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5.
对辖区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服务不少于一次,每年进行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随访,进行证候辨识,传授简单的中医药保健技术,对不同证型的高血压、糖尿病针对性的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健康指导。
6.
所有中医药服务,均做好资料收集与录入告知服务人等工作,对查出的疾病进行分析与治疗指导。
三、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考核:
我院将根据绩效考核方案,不定期对包村人员以及辖区村卫生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及时时完成全年任务,年度进行2次考核,结果与年度经费挂钩。
医院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全体医务人员、住院病人等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及相关知识知晓率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文明素质、
生活质量、生命质量,必须长期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
一、建立组织机构,
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是开展我院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为了稳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我院将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医院实际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抓,我科直接管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健康教育资料,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卫生体系,把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防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提高医务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以及住院病人、辖区居民相关知识知晓率,健康教育行为形成率,提高对慢病、孕产妇、儿童管理率;降低传染病、地方病、慢病发病率;促进医院对健康的广泛支持、突出医院卫生服务,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行为,以达到提高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如下:
(一)
利用我们专业人员优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
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将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幼托机构等单位纳入健康教育体系,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培训,齐抓共管,创建一个有益于健康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与管理。
1
、各科室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如宣传栏、墙报等),每月更换一次内容(要求每年出刊至少达12期
,内容新颖、充实);
2、各村卫生室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每两月更换一次内容(要求每年出刊至少达6期
,内容新颖、充实),由保健科专职人员对每期刊登的内容在固定时间内进行摄像,
并留档。将各科室、各村卫生室出刊次数,内容质量纳入年终考评体系,严格按照健康教育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3、对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张贴在院内宣传阵地,并及时分发到各村卫生室。
(四)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对全院医务人员、村医、社区等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每季一次,以提高医务人员及广大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使医务人员、广大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
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
>70%以上。
(五)大力开展院内健康教育活动。
门诊健康教育:医生应有针对性对门诊就诊人员开展口头宣传、发放教育处方等候诊教育与随诊教育。
住院健康教育:做好入院教育与出院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住院期教育:①医生在进行医疗活动时所运用的健康咨询、健康处方等对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对住院病人可采取疾病小知识口头和书面测试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②健康处方:每位住院病人或家属至少一种健康教育处方,有针对性地对每位住院病人或家属开展健康教育1次。③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教育。④每年对病人、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
(六)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
结合我院卫生活动安排,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健康教育指导。配合各种宣传日,深入对农村包括预防接种、疾病普查等机会开展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传染病、地方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咨询和宣传健康教育活动;农业劳动有职业危害知识宣传;开展饮水饮食、家庭急救与护理等家庭健康教育;卫生法规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每年4次或以上。
(七)加强反吸烟宣教活动。
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吸烟与被动吸烟的危害的宣传。利用3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医院,医院有禁烟制度,医疗场所有禁烟标志,无人吸烟。
(八)做好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
每年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完善健康教育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记录、资料。通过医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及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的测试,对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与总结。
一月份:教育重点是病毒性肝炎的防治、呼吸道传染病防治。
二月份:教育重点是节日食品卫生、家庭急救与护理。
三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乳腺疾病、结核病防治知识。
四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和全国计划免疫传宣日,重点开展社区卫生公德、卫生五月份:结合国际劳动节和碘缺乏病宣传日、无烟日。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科学使用碘盐、吸烟危害等知识教育。
六月份:结合国际儿童节、环境日、爱眼日、禁毒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近视防治,环境保护,远离等方面的知识。
七月份:深入农村重点开展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饮水饮食卫生知识教育。
八月份:结合母乳喂养宣传周,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和家庭消毒的宣传教育。
九月份:结合全国爱牙日、老人节开展口腔保健、老年性疾病防治知识、体育健身方面的宣传教育。
十一月份: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结合;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时间安排内容医院可根据本院情况进行修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健康教育也是一种服务手段,是医院职能所在,是控制医疗费用,拉动保健需求的根本措施。医院将其纳入工作重要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保障工作的.人力、物力、经费,有规范的工作和管理制度。
(二)健全网络、抓好培训。
要建立一支热心健康教育工作、掌握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教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员的工作能力,对广大居民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通过定期的检查指导和年度考核等形式,推动健康教育全面开展。
(三)利用医院资源、推进健康教育。
要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抓落实,以点带面,加强检查指导,扩大受益面,提高有效性、针对性;提高医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住院病人、辖区居民相关知识知晓率。
三、总结评估。
每年对各卫生室、
健康教育工作进行4次检查指导。并通过年度考核、知识测试等形式做好总结评估,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17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中医发〔20xx〕2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项目目标
(一)
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我市市情的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提供免费、安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提高老年人、儿童重点人群的健康水平。
(二)
年度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26号)文件的要求,20xx年我市的目标是:全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0%,一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二是为3岁以下的儿童家长提供中医药健康指导。
二、
项目实施范围和人群
全市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居住的0~36个月儿童。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流程
(一)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3、服务流程。
(1)中医体质信息采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逐项询问居民近一年的体验、感觉,查看舌苔和舌下静脉及皮肤情况等,将信息在相应分值内划“√”。
(2)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体质判定标准表计算出该居民的具体得分,将计算得分填写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体质辨识栏内。根据得分,判断该居民的体质类型是平和型抑或偏颇体质,并将体质辨识结果及时告知居民。
(3)中医药保健指导
针对老年人不同体质特点,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中医药保健指导。
(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3、服务流程
(1)预约儿童家长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预约儿童家长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2)儿童中医饮食起居指导
根据不同月龄儿童的特点,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3)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
在儿童6、12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的方法;在18、24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按揉迎香、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
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
各县(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
各级中医医院为技术指导单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项目师资培训与绩效考核。
(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直接负责为其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五、
项目实施要求
(一)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2、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3、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4、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5、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6、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2、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3、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4、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六、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的执行时间截止12月31日。每年为一个周期年度,具体时间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执行。
七、项目监督评价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不达标者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该机构从事项目工作的资质。
(二)各级中医医院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县(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三)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四)主要评价指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为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中医“三名工程”和“三进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二级以上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已被评为国家、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或省级优势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的科室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专科2个以上病种的诊疗上在本市区域内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二)申报项目所在单位有专科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运行机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重视行业作风建设,医德医风良好;
(三)申报科室具有较好的医、教、研基础设施条件;人才梯队合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学科带头人具备高年资中级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室内中医执业医师不少于5人;
(四)申报科室近两年内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其工作人员近两年来未发生严重的医德医风问题;
(五)科室门诊量占全院门诊总量7%以上,住院床位数不低于20张,业务收入占全院业务总收入7%以上。
三、报批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填写《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各市区卫生局审查同意后报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市直单位直接上报)。申报日期截至2011年2月28日。
(二)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到申报科室所在医院实地考察,并听取院长和科室主任答辩,择优确定建设单位。
(三)今年为初次申报,三级中医院限报3个、二级中医院限报2个、综合医院限报1个。
四、建设标准与周期
(一)建设标准:详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
(二)建设周期:从市卫生局确定为建设单位开始,一般为5年。
五、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周期内,每年10月30日前将当年的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同时,建设工作中实施的重大举措及出现的重大问题,也应及时报告。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定期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市卫生局每年组织年度目标考核检查。
六、建设经费资助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制。年度目标考核合格的建设单位,每个专科每年给予20万元的奖补。市直属单位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市区所属单位的奖补资金由各市区财政负责。对连续两年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将取消建设单位资格,追回奖补资金。
一、区中医药发展现状
截至2010年,区开设有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院5家,中医门诊部1家。全区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37名,执业助理医师12名,其中职称分布情况:正高4名,副高12名,中级29名,初级104名,分别占中医卫技人员比例的3%、8%、19%、70%,另有中药师43名,2010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门诊人次为30.5万人次。当前,制约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
(一)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不健全,服务可及性不强;
(二)全区中医药人才缺乏,高职称、高学历中医药人才比重不高,中医药人才断脱档现象严重,无市级名中医;
(三)代表区中医药发展龙头的区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底蕴不足,中医特色和优势不突出;
(四)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优势学科难以凸现,中医药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水平较低。
二、未来五年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1-2012年,充分整合和挖掘我区中医药特色优势资源,创建成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12-2015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努力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确立以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措施,到2015年,在全区基本建立起城乡统筹兼顾、发展协调、功能完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区域中医药疾病防治中心基本确立,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治疗及治未病需求。区中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专科中医院水平,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二)具体指标
到2015年,全区年中医药门诊服务人次达到80万人次以上,开设中医(中西医)服务床位150张。基本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的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域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期,争取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区内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搭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开展3年一周期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按照相互促进、错位发展的原则,争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加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人员推广应用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使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加快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龙头医院建设,努力实现区中医院跨越式发展
合理规划区中医院业务发展计划,通过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及各方努力,将区中医院建设成为适应群众需求、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专病)优势明显、服务质量优良的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院。
(1)突出中医药特色,大力推进中医龙头医院建设。区中医院要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西医并举的办院方向和服务宗旨,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应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医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及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的比例也应达到6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确保规划期内顺利通过“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使区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中医药文化传播、对外交流为一体的区域龙头型中医院。
(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从2011年起,结合区域及医院工作实际选取4至5个目前老百姓迫切需求及有一定发展基础的科室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着力培育区中医特色专科,实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的优质中医药服务模式,在“十二五”期间,要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发挥中医专长,优先加强专科专病建设,逐步构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专科专病协同发展,全面促进区中医院各科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中医院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区中医院要高度树立作为龙头医院的示范带头意识,以发展我区中医药事业为己任,积极、扎实、有效的推动医院医疗、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提升。在龙头医院自身做大做强的同时,依托人才队伍、专科(专病)等优势项目,辐射带动区域中医药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一是发挥中医药人才优势,通过建立定向的协作关系,实现区域内名老中医和基层中医骨干“下派、上送”的双向流动机制,以传承带教的形式努力实现区域内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二是依托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开展,培训区域内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师资队伍,定期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并做好技术应用的指导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的中医服务能力。三是通过加强科研、学术和临床工作的研究探索,归纳整理中医药理论知识体系,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的经典病例,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或制订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升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特定疾病的中医药治疗能力。四是筹建区名中医馆,下设名中医诊室若干间,邀请省、市、区级名中医挂牌坐诊。开展名中医师承带教工作,通过整理、总结、继承、发扬和创新名中医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新一代名中医,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成为中医药技术传承推广和中医文化建设的良好平台。
2.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社区中医药服务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将中医药服务内容列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工作目标,建立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对中医药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末,争取均建成功能完备、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努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才的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中医馆或国医馆等特色医疗服务。
3.加强中医药服务的网底建设,大力推广和应用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为指导,以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培训为载体,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临床全科医师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使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为农村和社区老百姓提供简单、便捷、有效、廉价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人才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全面加强我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招录一批、引进一批和培养一批的政策手段,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并做好人员培养培训工作,使全区中医类别的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岗位培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中医药人员培养、招录引进力度,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针对区域内中医药人才缺乏的现状,适当增加卫技人员的核定编制数,确保各单位在每年人才招聘中中医类别人员录用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区中医院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通过几年的招录工作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包括备案和返聘的中医人员)占医师总数的25%以上,使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类别医师,确保中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人员满足日常工作服务需求,并达到国家级、省级示范区创建的要求。
(2)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骨干参加中医药研究生学历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国内外临床中医学习班、培训班等项目的学习深造,加快培养一批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实施短期和中远期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城乡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争取到2015年,区内全科医师、社区责任医生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100%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
(4)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中医药学术讲座、中医药专科和本科的学历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中医药知识学习和教育的氛围。开设中医名家大讲堂,邀请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定期开讲。
(5)加大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继续组织实施“西学中班”培训,要求中医医院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6)突破人才瓶颈,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将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列入区域卫生人才引进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通过聘请有名望的高级中医药人才担任中医院名誉院长,加强医院的管理,围绕医院重点发展和扶持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千方百计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7)结合《区卫生系统柔性引才管理暂行办法》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省、市知名医院及医学院校的合作交流,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合作带动提高区域内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积极实施名中医评选活动,大力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制定并出台《区名中医评选及奖励办法》,按照客观、公平、公正、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原则,评选一批中医药技术专长、临床经验丰富、医德高尚并有良好带教经验的区级名中医,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和勤于学习的中青年骨干作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应诊、学术交流和临床科研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二的培养,由此来继承和发扬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区级名中医每3至5年评选一次,对评选出来的名中医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舞,以激励名中医带教的积极性。“十二五”期间,通过调研、评选和考核的形式组织1至2次区域内名中医评选活动,分别评选出5名区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争取到“十二五”末,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
(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
在《区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错位发展的原则,明确我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老百姓迫切需求、发展前景较好专业,加大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扶持和建设,使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真正成为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科研学术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发展的领跑者。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周期为三年,“十二五”期间,将组织2次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评审和建设工作,建成不少于5个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争取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
(四)充分发挥区中医药学会作用,提高学会的学术和科研能力水平
区中医药学会作为区域内中医药文化传播及学术交流的平台,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各级中医药年会、召开中医药发展论坛、举办中医药沙龙,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医药学术氛围。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通过组织中医药科研项目调研、专题或联合申报等形式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的建设。
(五)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用。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大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服务内容有机融入到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多个服务领域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保健、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老年护理等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案和健康干预手段,使疾病防治关口前移。制订下发《区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基本规范》,明确治未病工作的服务内容、流程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要求。探索实施重点人群与重点疾病中医保健。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广泛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特色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保健与健康指导服务。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中医药知识的传播与普及
1.加强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努力打造区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区中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队伍建设、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等方面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和内涵。各社区医疗单位通过建设不同特色的百草园来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区植物园内通过种植各种中草药,全面介绍区域内现有的中草药材及其功效。通过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2.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以各类中医药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氛围。一是大力开展日常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以中医药疾病预防、健康养生为重点,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农村百姓的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使中医药知识贴近百姓,融入百姓生活;二是大力开展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系列活动,使中医药知识渗透到不同人群之中;三是社区医疗单位利用各种文字、音像、健康处方、宣传栏等大力进行中医药健康宣教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知识的认知度,营造“识中医、信中医、用中药”的良好社会环境。
3.挖掘区域中医药底蕴,传承中医药文化
加大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和推广力度。一是深入挖掘民间单方、偏方和中草药工作,整理成册并加大宣传;二是挖掘区域中医药独特的诊疗技术并积极申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
“十二五”期间,通过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省级示范区和全国先进单位,创建二级乙等中医院。使社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的知晓率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的知晓率均大于90%,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大于85%。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保障措施,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管理体系,为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卫生、发改、财政、人事、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中医药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发改部门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推动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财政政策落实工作;人事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促进中医药人才引进;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做好中医药医保政策的落实和中医药医保处方额度的调整和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品质量管理,帮扶医疗机构申报院内中药制剂与使用调节;农林部门配合做好中草药种植特色农业基地发展扶持工作;民政部门要将中医药普及推广纳入社区服务范畴。
(二)建立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实施中医药事业投入项目管理,把中医事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成果推广和学科专科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00万元,重点支持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在人才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中医药经费的经常性投入机制,2010年起,新增对中医药类经常性经费的补助政策,由区财政对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乙等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相关价格政策,建立合理的体现中医服务价值的中医特色服务收费和中医药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合理调整中医服务价格和中药药品价格,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服务。根据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临床需要的中药制剂,并按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合理调配院内中药制剂资源。
(三)完善中医药准入和管理体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中医管理职能,有专职中医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标准和中医药相关管理标准,规范中医药行政审批和执业行为,提高中医药行业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现有中医院、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商业贿赂、假药劣药、虚假中医药广告等行为。维护中医药市场秩序,切实加快中医药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创建目标
到**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医药事业发展运行机制,实现中医药资源配置的优化、服务模式的转变、服务领域的拓宽;基本建立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功能健全、人才结构优化、运行机制灵活、自我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强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中医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新兴产业初步形成,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力争通过国家级评审验收,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
二、主要工作
(一)中医药基地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市中医医院医疗用房、设备条件。**市中医医院新建6000平方米后勤综合楼;德清县中医医院分院改、扩建3000平方米的医疗用房;长兴县中医医院新建6000平方米门诊大楼、14000平方米住院大楼及2000平方米的后勤综合楼;安吉县中医医院新建10000平方米的住院大楼;南浔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扩建7000平方米的住院综合楼;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3000平方米的医疗用房。
(二)人才队伍建设。到**年,每千人口中医数达到0.3人。争取有2名新一代省级名中医,20名市级名中医,40名名中医、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继承人,选拔培养20名农村中医骨干。乡村医生参加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人数达100名,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中医药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参加率95%以上,中医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中医医疗机构中,西医人员接受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90%。今后新充实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医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完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群建设。新创建2个市级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争取4-5个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或专科专病)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建成辐射全市的重点专科专病不少于4个,每县(区)辐射当地的重点专科专病不少于8个。重视发挥各级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的作用,在综合医院中创建省级示范中医科2个,鼓励创建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
(四)中医科技创新。在中医治疗不孕症、肝病、肾病、肿瘤、骨伤、针灸、腰腿痛以及医院特色中药制剂的深度开发利用上取得较大进展;开展各类中医药科技项目15项,争取省级4项、市级6项、县级4项;向基层推广6-10项中医适宜技术;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整理继承工作。
(五)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各县区均达到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按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完成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任务,建成5个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乡镇卫生院中医药覆盖率达到100%。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加强中医医院中医急诊协作网络和中医医院急诊科的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中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省发展中医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省发展中医条例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222号)等精神,主动承担起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的责任和任务,将中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市政府已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领导小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解决一些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
(二)部门配合,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标准,共同推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卫生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医工作的投入,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应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事业经费应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的10%。人事部门要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使用、晋升等,特别在培养高层次中医人才和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为中医药人才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科技部门要积极实施扶持政策,对中医科研实行“优先立项、优先资助、优先奖励”的三优先政策,形成重视、支持中医科技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中医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重视中医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大推广适宜中医技术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文广新闻、规划与建设等部门均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
(三)完善网络,全面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管理职能,实行中医工作全行业管理。要设立中医工作管理机构,制定中医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服务机构和中医医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中医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中医指导科,承担本地区中医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把改革作为推动中医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使中医行政管理模式及中医行业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中医学术进步与现代科技水平相适应。要根据中医各个领域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制订不同的发展政策,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中医医院要积极推进以人事分配制度为核心的管理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坚持“病人选医生”制度,转变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加强成本核算。积极稳妥地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立民营中医医疗机构。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中医药方针政策,要围绕我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要在社区、医院等建立中医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进行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进度安排
按照**年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的时间,整个创建活动计划分成四个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为项目准备及启动阶段。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创建申报,组建各级创建机构,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和研究制订创建方案。
第二阶段(2006年6月至**年4月):为建设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2006年度的各项阶段性考核目标,并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卫生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