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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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责任有限公司
*******站以南、***以北有多处整修路面的施工现场,我单位在民警巡逻、领导督察及上级部门检查时均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全等,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为此,******带领有关人员专门约见了施工方负责人,实地察看了施工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如何整改等。为确保施工区域安全畅通、避免因路面因施工造成交通事故和堵塞,特向贵公司下发此整改通知书:一、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要求作业,要严格做到白天施工,天黑之前撤出施工现场。二、施工点布局不合理,要科学设置具体的施工地点,要么靠近路边护栏一侧,要么靠近中央隔离带一侧,不得忽左忽右,让过往司机捉摸不透,左冲右突。应在一侧完工后再统一调换到另一侧。三、警示设施残缺不全。施工区域缺乏提前告之的警示牌、导向标志、更没有减速标志等。要在来车方向距施工点2km、lkm、500m、lOOm处分别设置“前方施工、谨慎驾驶”等警示牌,进入渠化区前要有必要的导向标志、减速标志等,让司机提前做到心中有数、减速慢行。四、施工现场夜间无人值守。由于夜间不施工,又没人值班,一些锥筒被风刮倒、被行驶的车辆挂到后横七竖八的。躺在路面上,高速行驶的车辆如果躲闪不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要派出专人看守,及时将倒地的锥筒扶正摆好。五、值班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要有专门的保通人员,无论白天还是夜间,都要认真履行责任,施工时,要在前方(来车方向)挥动旗帜等警示司机减速通行;夜间不施工时,要不间断巡视整个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六、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自身安全事故,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正常情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保通工作。望贵公司根据以上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施工区域安全畅通。
特此通知
*******
二〇xx年九月十日
【整改通知书模板二】
-------:
经查,你单位在安全管理中存在下列问题:(一)(二)(三)现对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于月日前迅速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逾期不整改的停电停水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整改通知书模板三】
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省生猪定点屠宰清理审核联合督查组x月x日在运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市商务局通知精神,现责令你公司对下属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整改,整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病猪隔离间、宰前喷淋装置。
二、建立健全车间内热水和冷水洗手设施,并备有洗手剂;车间内应设有工具、容器和固定设备的清洗、消毒设施,并有充足的冷、热水源。三、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各项制度、肉品出厂管理制度等,并做到有制度就有对应的台帐,当月台帐要放置在各相应车间或部位。四、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初验、胴体复验、盖章等各项检验检疫环节要有明显的标识,在每头屠体的耳部和腿部外侧,用变色笔编号。上述内容须于6日内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日期:注:篇五: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你,因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动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该建设工程属违章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天内将该违法建筑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我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对该违法建设依法强行拆除,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送达人:接收人:
城管 整改通知书范文一
xx单位:
经查,你(单位)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已违反《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条第 款第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下列要求改正:
1、xx
2、xx
逾期未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当 事 人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城管 整改通知书范文二
单位(户):
经查你单位(户)在 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
现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户)在接到本责令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清除乱堆放物品,恢复原状。否则将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力量强制清除。
**街道集镇建设管理监察中队
年 月 日
城管 整改通知书范文三
当事人:
11月5日接群众反映,称你公司在星辰国际小区门口趁夜间擅自砍掉人行道树一棵,经我单位派人现场勘查,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请你公司在接此通知后于2011年11月8日前自行恢复原状,并来我单位接受处理,若逾期仍不恢复,也不来我单位处理的,我局将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施处罚。
当事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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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商户您好:
_____区消防局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__________内商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下:
1.照明用线、私接电线裸露在外
2.消防喷淋及消防烟感被遮挡
整改意见:
1.用消防材料(例如:PVC管)将裸露电线包裹起来
2.拆除封闭式吊顶,拆除遮挡住消防喷淋、烟感的装饰材料
请商户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做整改商户,我们将勒令其停业整顿,在整改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将由商户自行负责。
单位名称: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户签字:__________
【工程整改通知书】
_______施工队:
事由:由你施工队施工的__________片区房屋风貌改造及亮化工程,经我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结果,发现你施工队存在以下问题:
一、局部外墙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污染、开裂、脱离)、进行抹灰及上腻子乳胶漆等工序施工。
二、局部瓦屋面未完成施工。
三、局部女儿墙脊瓦未施工(工序未完善)。
四、局部瓦屋面风檐板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五、瓦屋面瓦漆(颜色)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六、屋脊(颜色)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七、局部外墙线条未施工、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为了达成我们大家的一个共同目标,针对以上情况,你施工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后在_____日内上报项目部质安部进行验收。如你施工队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未进行整改,我项目部将对你施工队采取重罚:1、每间房屋罚款¥1000.00,大写:壹千元整;2、我项目部将派其它施工队直接进行以上收尾工程的整改工作,并最终从你施工队的工程款中(按我项目部支付你施工队遗留收尾工程施工工程款的总金额)双倍扣除。
特此通知
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质安部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运输整改通知书】
_____县_____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单位巡查民警在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路面巡查过程中,查处到你公司的________大型普通客车在_____县往_____方向营运过程中,存在核载29人,实际载41人的超员行为,我_____版石中队已有多次巡查过程中查处到你公司所属的其他营运车辆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
按照省总队《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整治客车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___公交管[20xx]xx7号)和市安委会《赣州市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__市安字[20xx]8号)精神,现对你公司所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责令进行整改。自接到整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书面文件交于我单位备案保存。
整改项目:
一、驾驶员一定要符合相应营运车辆的驾驶资格;
二、严格按照车辆核载人数营运载客,严禁超载;
三、按时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严禁“病车”、“问题车”上路行驶。
送达单位:_____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施工单位: 检查单位(安全检查员):
工程地点: 编 号:
检查发现问题
整改意见及期限
落实情况
备 注
施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增值税,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它起着联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和沟通城乡、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现行税法规定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不属于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也就是,中国对于流转额采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平行征税的模式。而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的范畴,已成为当今税收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
1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分析
(1)平行税制导致税负不公。交通运输业是生产制造业的延伸,是价值创造过程的继续。运输过程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不仅是货物在空间位置的移动过程,也是被运货物价值增值的过程,因而交通运输业(货物运输)也有增值额。但是,现行增值税把性质上属于生产过程延伸的交通运输业排除在课征范围外,对交通运输业就收入全额征营业税是一种重复征税的行为。即使在缴纳增值税的行业内部而言,也会由于交通运输业不在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内,导致行业内税负不公。因为所支付的运费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是按7%的抵扣率进行抵扣的,从而导致运费越多,税负越重。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能更好地保证纳税人在公平税负的基础上层开竞争。
(2)平行税制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对交通运输业征营业税,致使增值税抵扣链条开了一个口子,内在制约机制的作用明显削弱。交通运输企业在购进货物时不存在税款抵扣,在业务交往中往往不积极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导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所反映的销售额可能失真。另一方面,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运输费用的7%,可以用来抵扣生产经营过程的增值税。因此,在这个增值税链条中断点,允许凭货运发票这种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增值税抵扣环节,金税工程无法控制,这个漏洞让增值税纳税人有了更多的偷税空间。我国的增值税实行以票管税,只有把所有交易行为都纳入增值税体系,才能保证增值税的链条不被破坏,使交易双方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保证发票上数额的准确性,使交易行为本身起到内在的约束稽核作用。
(3)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是发展趋势。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交通运输业等劳务是否征收增值税有不同的做法,一般经济比较发达,法制相对健全,管理手段较为先进的国家,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较广,而且许多国家都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
2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可行性分析
(1)税源情况。根据《广东统计年鉴》等有关交通运输业资料进行分析,按2003年货运和客运的单位价格0.22元/t·km和0.25元/人·km的不变价格计算,2002年、2003年的营运收入分别为1083.1亿元和1183.1亿元。2002年交通运输业的增加值约为570.57亿元,2003年约为589.37亿元,因此交通运输业的增值额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在2002和2003年分别为52.7%和49.8%,可见对其改征增值税后税源情况仍旧良好。
(2)操作上的可行性。交通运输业的购进项目比较简单,主要是外购货物、外购劳务和新增固定资产。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应予以考虑。我国1998年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费发票可以按7%的抵扣率予以抵扣,将运输费用支出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畴,这本身就认可对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已经具备操作上的条件。如果采用增值税的简易征收办法,在营运收入的基础上乘以征收率来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这与原来的营业税征收方法相似,变化不大。但应区分客运和货运。因为客运是最终消费,一般不涉及下一环节的税款抵扣,因此,可对客运采用简便征收方法。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其计税依据、税率的确定以及如何进行抵扣,值得探讨。在此,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增值税考虑了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两种情形。消费型增值税是最彻底的增值税,企业的所有用于应税项目购进货物和劳务以及当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所含已纳增值税进项税额都可以得到抵扣。
公式(1),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法定抵扣外购货物、劳务不含税金额×抵扣率。
公式(2),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法定抵扣外购货物、劳务不含税金额×抵扣率固定资产可抵扣项目不含税金额×抵扣率)。
以上两个公式中外购货物不包括外购的固定资产。
(3)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是,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不仅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有关,还与纳税人成本中可以获得抵扣的项目有关。成本中可以抵扣的项目所占收入的比重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将承担的税负。根据文献,通过对24家公路运输企业和19家河道运输企业的调查,有关指标见表1。其中,交通运输企业外购货物占收入的比重是22.39%,外购劳务价款占收入比重是5.84%,新增固定增产占收入比重是21.69%。根据公式(1)、(2),按照表1中有关数据和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测算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结果见表2和表3。在生产型增值税下,无论是按照17%的基本税率还是13%的优惠税率,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的税负比以前征营业税时的税负分别提高了9.2和5.2个百分点,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改征后的税负也有所增加。
以上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分析。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则按现行增值税税法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分6%和4%两档征收率。即使把身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视同为商业企业,按4%的征收率对其收入全额进行征税,企业的税负也比原来的营业税税负增加了。
为了不加重运输企业的税负,对策之一是对其实行比13%更优惠的增值税税率,但这样又会形成多档税率的局面,也会造成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完善,从而导致企业税负不公。对策之二是对增值税先征后返,即先按现行的税率对运输企业征收增值税,再在一定时间内对其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返还,以减轻其税负。但是税收的先征后返会占用企业的货币资金,影响企业的发展,加重税收财政部门的管理负担,提高征收成本。
(4)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上分析均为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只是对交通运输业进行改革。据前文,在现行生产型增值税下,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收入的71.77%(收入100%—外购货物比重22.39%—外购劳务比重5.84%):在消费型增值税下,计税基础是收入的50.08%(收入100%—外购货物比重22.39%—外购劳务比重5.84%—新增固定资产比重21.69%)。2000年~2002年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平均为1879428亿元,因此交通运输业的营业收入为62647611.11亿元(营业税收入/3%)。改征增值税后,国家在生产型增值税下的收入为7643572.38亿元(增值税率为17%)或5845084.76亿元(增值税率为13%),在消费型增值税下的收入为5333567.02亿元(增值税率为17%)或4078610.07亿元(增值税率为13%)。可见,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为国家财政带来的税收会增多。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多是在企业税负加重的情况下实现的。
另外,交通运输企业要改征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应该是其最终选择。交通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单项价值一般较大,且使用年限较长,各年固定资产增量存在巨大差异,在完善的消费型增值税下,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固定资产增量大的期间可抵扣数额大,应交税额减少。因此,对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会给国家财政带来不稳定因素。
(5)对征纳双方效率的影响。目前增值税的运行中存在小规模纳税人规模大,征管不到位等问题,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大部分交通运输企业仍只能实行简便征收,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为了真正实现税制改革,必须合理制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提高一般纳税人的比重,以保证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广泛延伸,内在机制有效运行。而在目前,重新制定纳税人划分的标准,需要时间进行大量的测试检验。另外把企业会计制度的健全作为划分的主要标准,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把更多的企业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会增加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成本,对金税工程的要求更高。在这些措施仍未实施的情况下,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并不能很好地达到改革的目的。
3结论及政策建议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是完善税制的必然要求,但目前实行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并不可行。虽如此,但率先在交通运输业中实行增值税不仅是该行业本身的需要,也是为将来在与生产制造紧密相关的其他所有有增值额的行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做好先行准备。为此需要先行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1)完善税收环境。由于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占收入的比重较大,只有在消费型增值税的条件下,对交通运输企业征收增值税,其税负才不会大幅度增加。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管理漏洞多,税收流失严重。因此,应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电子化水平,提高增值税管理的效率,同时应充分发挥银行、税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芍药甘草汤具有明显的解痉、镇痛作用,为缓急止痛之基础方,广泛用于治疗消化、运动、神经系统及肿瘤科以疼痛或抽搐挛急为特征的病症。
腹 痛
以芍药、甘草4∶1制成芍甘注射剂(每2ml含生药5g,每次肌注4ml)治疗胃脘痛及腹痛156例,其中虚痛120例,有效(注射30分钟内疼痛减轻或消失)84.67%;实痛51例,有效50.98%,表明本方以止虚痛效果为优,与其解痉作用相符合。对实痛则以金延注射液(川楝子、延胡索)为佳。将此两方合用制成金芍汤治疗胃脘痛36例(其中慢性浅表性胃炎18例,萎缩性胃炎3例,胆汁反流性胃炎4例,胃十二指肠溃疡9例,慢性浅表性胃炎合并十二指肠溃疡2例),临床治愈(胃脘痛及其他症状消失,胃镜检查正常)17例,好转(胃脘痛缓解,发作次数减少,其他症状减轻,胃镜检查好转)18例,总有效率为97.2%。以芍甘汤加徐长卿、延胡索、威灵仙制成缓急止痛合剂治疗急性腹痛60例(其中胃炎25例,胃及十二指肠溃疡17例,胃黏膜脱垂3例,急、慢性肠炎8例,癌肿引起者8例),总有效率为93.3%,显效及有效病例止痛起效时间3~25分钟,平均10分钟,止痛效果明显优于山莨菪碱,且无山莨菪碱类西药所常见的口干、心慌,面色潮红等不良反应。用大剂芍甘汤加味治疗急性阑尾炎腹痛40例,痊愈29例(72.5%),好转7例(17.5%),总有效率为90%。对酿脓期、溃脓期的阑尾炎患者若能配合输液、抗生素治疗,可提高非手术治疗的治愈率。原方加木香、柴胡、川楝子、延胡索治疗35例急性水肿型胰腺炎腹痛,全部获愈。此外,对胃扭转、术后肠粘连之腹痛也有效。
肝区痛
本方按现代工艺制成颗粒冲剂治疗病毒性肝炎,可缩短病程,对缓解肝区疼痛效果甚佳,所治急性黄疸型肝炎81例中,治愈72例,好转5例,无效4例,治愈率88.9%;急性乙型无黄疸型肝炎46例,治愈37例,好转4例,无效5例,治愈率80.4%;慢性迁延性肝炎14例,治愈10例,好转1例,无效2例。56例肝区痛者减为3例。
肢体肌肉痛性痉挛
用芍甘汤为主方治疗肌肉痛性痉挛综合征,上肢肌痛加桂枝、伸筋草,下肢肌痛加续断、牛膝,肩背颈项肌痛加葛根、川芎,胸肋肌痛加柴胡、桔梗,腹部肌痛加佛手、白术。结果32例患者服药6剂左右,临床症状消失。用芍甘汤治疗中风后肢体挛痛36例,总有效率83.3%。赵玉海以芍甘汤原方治疗腓肠肌痉挛28例,其疗效短暂或呈一过性,加入桂枝改善血循环,治疗38例,疗效明显提高,但3个月内50%复发;再加入木瓜治疗85例,服药3~5剂,痉挛全部缓解,3个月后复发8例,1年后复发5例,但均较用药前为轻,且再用本方治愈。
神经痛
芍甘汤原方治疗神经痛59例(其中三叉神经痛23例,坐骨神经痛19例,肋间神经痛16例,臂外侧神经痛1例),经服药3~24剂,疼痛全部缓解,随访1年未复发者42例,半年后复发但发作次数减少,疼痛减轻者17例,该方加酸枣仁、木瓜治疗三叉神经痛42例,服药7~25剂疼痛消失,随访1年未复发者30例,半年后复发但发作次数减少,疼痛明显减少者12例,芍甘汤加石决明、丹参治疗内伤头痛(三叉神经性、血管性及血管神经性)133例,治愈63例,总有效率为94%。原方加味之芍甘活血汤治疗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40例,痊愈28例,显效19例,总有效率达92.5%。
癌症疼痛
癌痛发生率占中、晚期癌症病人的70%~95%,是影响病人生存质量的严重问题,中药在止痛方面有独特优势。以芍甘汤为主随症加减,治疗癌痛40例,显效12例,有效22例,用杜冷丁11例中,停用9例,减量2例。以大剂量赤芍甘草汤治疗肝癌经肝动脉化疗栓塞术后出现上腹部剧痛者30例,止痛效果显著。
参考文献
1 樊中瑜.实用中医药杂志,1994,(2):13.
【关键词】 营业税;增值税;交通运输业;影响
一、在交通运输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
1、避免重复征税,实现公平税负
增值税与营业税征收存在冲突。如工业企业按照运输发票金额的 7%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然而对于开票方而言,由于其业务属于交通运输业,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上交营业税且不存在抵扣概念,故同一笔经济业务对于不同的纳税人却实施着不同的税种征收,有失统一与公平。改征增值税后,商品在以前生产流通环节所缴纳的税款能够得到抵扣,比如购置的交通运输设备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不论商品经过多少生产流通环节,它所负担的增值税固定不变。增值税能较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有利于企业间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分工合作、公平竞争。
2、简化征管,实现统一管理
混合销售行为有增值税混合销售和营业税混合销售,在实务处理中可能会征收增值税,也可能是征收营业税,有时很难判定一项复杂的交易应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亦或二者均需缴纳。这就会给大家造成困扰,营业税转型改征增值税将会使混合销售这个复杂征管问题不复存在。
3、简化征管,实现统一管理
混合销售行为有增值税混合销售和营业税混合销售,在实务处理中可能会征收增值税,也可能是征收营业税,有时很难判定一项复杂的交易应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亦或二者均需缴纳。这也会给企业造成困扰,营业税转型改征增值税将会使混合销售这个复杂征管问题不复存在。
4、有利于促进商品服务业的发展,产生波及效应
“营改增”的减税意义在于其波及效应。一方面,企业自身的业务网络的链条越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越得益;另一方面,“营改增”试点范围越大,覆盖的行业越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也会从中得益。随着企业业务范围开拓和有关配套措施逐步到位,企业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试点效果更强调针对产业链的减负。 “营改增”试点后,不仅仅是试点企业税负减轻,更完善了产业间的抵扣链条,产业链下游制造业也因获得增值税抵扣而降低税负。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和行业还将扩大,抵扣链条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随着试点企业业务范围开拓和有关配套措施逐步到位,“营改增”试点企业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二、在交通运输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
交通运输业的应纳税额如按营业税计算,应纳税额=营业收入×3%;如按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税率适用11%,进项税税率适用17%。假定产生进项税的成本的进项税可以100%抵扣。
营业税的税负都高于增值税的税负,因此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是有利于“十二五”税制改革目标公平税收负担的实现。同时应该看到,营业成本中可产生进项税的成本的高低对税负是有影响的,可产生进项税的成本越高,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就越大。由于销项税额的计算按规定采用11%的税率,而进项税额的计算采用17%的税率,如果可产生进项税的成本够高的话,甚至会出现当期不缴纳增值税的情形。从交通运输行业各个子板块的情况看,2010 年物流、航运、航空、陆路运输、铁路、机场、公路毛利率水平依次为8.9%、17.1%、21.8%、23.1%、37.1%、41.1%和58.2%。如营业税改增值税,则利润增厚幅度最大的依次为物流、航运、航空、陆路运输、铁路和机场。高速公路板块由于毛利率高于 50%,预计税改之后板块净利润小幅下降 4%左右。上述分析应以一般纳税人角度分析的,所以试点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是税制改革的主要受益者,而没有独立完整的会计制度的小微企业很难受益。按照现行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营业额的3%缴纳增值税,但不得进行增值税抵扣;如果要进行增值税抵扣,则需要设立较完整的会计账册,这将增加会计成本。因此,没有完整会计账册的小微企业仍将按照营业额的3%缴纳增值税,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带来税负减轻的实惠。对于交通运输行业而言,税负在短期内会出现增加的情况。
三、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几点建议
1、税务部门要做好征稽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试点纳税人的确认和培训工作。国税和地税部门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将应进行试点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防止出现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两不管”的情况。要加强业务辅导,使纳税人尽快熟悉新税制,及时准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保证第二阶段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要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办税程序,完善服务措施,主动帮助纳税人排忧解难。三是认真测算分析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要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按行业和企业类别测算相关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尤其对少数税负可能上升的纳税人要予以重点关注。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要全面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稳增长、调结构的积极效应和相关影响,为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建言献策。五是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在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隐瞒销售收入等逃骗税行为。要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2、企业做好存量资产进项税抵扣准备,严格执行增值税税收规定
交通运输企业存量资产数量庞大、品种众多、规格繁杂、使用期限长,而且流动性极大,存放地点稳定性差,比如汽车、轮船、飞机、管道等运输设备,自身还携带燃料、动力等大量存量资产,其流动性给资产清理和核实带来极大困难。所以,交通运输企业应提前做好存量资产清理,落实各种存量资产的购货资料,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为存量资产进项税的抵扣做好准备工作。企业其他部门对此的理解要加强。作为企业的销售、采购和福利等相关部门,要特别关注销售和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过程,而不能按照过去那种只要给发票就可以,仅仅有发票是不够的,对于涉及到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甚至业务流、资金流、货物流的相对应,才是保证取得合规增值税发票的完整性,所以企业其它涉税岗位的专业学习也是至关重要的。涉及到企业一些相关的经营和业务流程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就需要企业不论从业务还是政策上,具体到实际的操作项目上都要有相应的对策,否则就会影响到企业的税收安全和利润。
四、结束语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经实施一段时间,这一举措确实有其必要性,虽然在较短时间内在规模较小的运输企业中出现利润下滑,但是长远看来,经过国家相关部门不断积累经验和及时适时调整措施,相信这将对交通运输业产生极其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加快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我国经济实现新一轮的飞跃。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 [2011]110 号)[S].2011-11-16.
[2]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1]111 号)[S]. 2011-11-16.
[3] 龚辉文.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0(5).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 增值税扩围 营业税
一、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可行性分析
(一)地方政府层面
营业税是地方的第一大税种,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势必会缩小营业税的税基,地方政府利益将受损,因此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应首先考虑到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按我国现行税制,增值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中央、地方按 75:25 共享,而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除中央铁路运输企业从事运输业务向旅客或货主收取的全部运营收入,集中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缴纳以外)为地方收入,改征增值税后,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然导致作为共享税的增值税的税基增加,而作为地方收入的营业税税基减少。只能通过完善地方税体系、拓宽地方财源的税制改革来将这一阻力因素减弱。
(二)纳税人层面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行业税负的变化必将影响企业对改革的支持力度,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在缴纳营业税时,交通运输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负,除了 3%的营业税税率,还需考虑到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承担的外购货物、劳务及新增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交通运输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其外购货物(20.36%)、劳务(9.22%)及新增固定资产(23.22%)的投入约占其营业收入税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 7.67%[52.8% ÷(1+17%)×17%]。据此推算出,交通运输业实际承担的总的货物劳务税税负应该是 10.67%(7.67%+3%)。而如果改征增值税,伴随着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在完全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可抵扣其外购货物、劳务及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一般纳税人按标准税率 17%来计算,承担的税负为 6.86%[(1-52.8%)÷(1+17%)×17%],是低于按目前营业税征收所实际承担的 10.67%税负的。
考虑到现阶段,我国执行的是不完全的消费型增值税,不能把劳务和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全部扣除,因为无法明确划分劳务和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扣除部分的比重,这里暂且计算得到只扣除外购货物部分进项税额后的税负为11.57%[(1-20.36%)/(1+17%)×17%]。同样,我们可以计算得出,如按 13%的税率执行,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的税负情况,见表 1。
表1交通运输业分情况、分税率的税负
由此可见,即便按 2002 年之前获取的数据,在现行不完全型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无论是按 17%的标准税率,还是按 13%的低税率计算,交通运输业改征着增值税扩围行业的增多和目前交通运输业优化基础设施及运输装备的要求,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其行业实际税负必然下降(这里暂不考虑联运业务按差额征税)。
二、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构想
(一)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基本目标
1.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税收征管会更加的规范,进入增值税的正常抵扣链条,可以降低我国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同时带来新一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热潮,而基础设施的完善会使业务量加大,进一步提高行业的利润率,促进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并向现代物流业转型。
2. 完善税收体系,符合市场经济取向
“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原则依然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当前交通运输业按营业税税目征收,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没能很好地体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更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物流发展的要求,能更好地体现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公平、效率原则。
(二)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需解决的问题
1. 增值税立法
应该从立法角度为增值税扩围保驾护航,加强税收立法。因为目前增值税的立法草案,不仅仅是原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升级,还需统筹考虑新纳入的原营业税征收的行业相关税制设计,这使得立法的起草、税率的设计及税收收入的分配变得格外复杂。
2. 健全地方税体系
财产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最适宜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未来我国应大力发展财产税,并着力构建以财产税、所得税、城建税及环境保护税等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方税体系。如可以进行房产税方面的改革(开征统一规范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对资源税进行改革和完善,研究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环境税等,对现行的地方税种存在的问题,也应适时进行改革。2010 年新疆及西部地区资源税改革试点和 2011 年上海、重庆市开始的房产税改革试点,都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初步探索。
3.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因为税收征管系统实行国税、地税分开,而现行增值税、营业税由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分别征管,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征管权限如何分配也是一大难题。现在有观点认为,应该“人随业务走”,即实行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将一部分地税人员调入国税系统,专门负责扩围行业的征管,这样国地税人员会随着业务的此消彼长,最终“合为一体”。虽然国税与地税机构的合并是必然趋势,但由于目前还不具备条件在全国进行全面增值税扩围改革,只能选择部分行业、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逐步推广,这样“人随业务走”需要频繁进行调整,不建议采用,应等待适宜的时机,将国税与地税机构合并一步到位。
参考文献: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交通运输业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4014002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同年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计划方案》是我国进行增值税改革的一个试点,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包袱。营业税是以营业额乘以相应税率来直接统计应缴纳税款的,但因其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必须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则以企业销售额乘以相应税率,再减去企业购买原材料已经缴纳的税款,只对流通环节中增值的相当一部分征税。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
1 不购入新的资产情况下,企业税负的影响
假设有一家运输公司,当年没有新购运输设备,该企业营业收入为33000万,利润总额为6900万。另外可以取得进项税的成本为1176.88万元。见表1。
1)征收营业税时,计算企业净利润。
收入33000万元,征收的是营业税3%,
则其应交营业税=33000×3%=990(万元);
附加税金=990*12%=118.8万元;
营业成本=24991.2(万元);
利润总额=33000-990-118.8-24991.2=6900(万元);
当期应交的所得税=6900×25%=1725(万元);
净利润=6900-1725=5175(万元)
公司总体税负=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990+118.8+1725=2833.8(万元)。
(2)征收增值税时,计算企业净利润。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需要交纳销项税,营业净收入应为销售收入减去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为(33000÷1.17)×11%=3270.27(万元);
营业净收入=33000-3270.27=29723.73万元。
由于进项税额为1176.88万元,应交增值税=3270.27-1176.88=2093.39(万元);
附加税金=2093.39*12%=251.21(万元);
营业成本=24991.2-1176.88(进项税额)=23814.32(万元);
利润总额=29723.73-23814.32-251.21=5664.20(万元);
当期应交的所得税=5664.2×25%=1416.05(元);
净利润=5664.2-1416.05=4248.15(元);
公司总体税负=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2093.39+251.21+1416.05=3760.65(万元)。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公司承担的税负,从税改前的859%上升到11.4%。税金增加了926.85万元。同时,公司净利润也减少了926.85万元。所以在不购入资产的情况下,增加的税负与减少的利润金额是相等的。
2 在购入新的资产情况下,税负的影响
与上例相同,并增加一项:购入车辆3600万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为523.08万元。在上例中:销项税为3270.27万元,进项税额1176.88万元。在购入资产后,该企业进项税额=1176.88+523.08=1699.96(万元)。应交增值税=3270.27-1699.96=1570.31(万元)
假设:采购的车辆按6年折旧。税改前,固定资产原值为3600万元,每年的折旧费为600万元。税改后,购入固定资产3600万元,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值为3076.92万元,进项税额523.08万元。每年的折旧费为512.82万元。收入、按上例,成本中增加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公司承担的税负,从8.13%上升到9.28%。此时综合税负为3062.29万元,比税改前增加了378.49万元。
在购入资产的情况下,减少利润的金额与增加的税负是不相等的。公司净利润减少了814.39万元,在而税负只增加了378.49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购入资产,取得了进项税额抵扣。但在购入资产的同时也相应增加了折旧费用,增加了营业成本,降低了企业利润。
3 税改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3.1 税改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集中于会计政策的变化上
会计政策的变化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的入账价值,增值税缴纳方法与折旧政策,但税改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远不如此。例如:税改后由于增值税与所得税对企业当期及以后期利润的影响,由于将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计入抵扣范围,也将影响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以及还会影响到企业现金流量,财务状况等方面。
3.2 税改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由于购入设备时对增值税的处理不同,将影响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及应交税费等项目。
(2)对利润表的影响。①对收入影响。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需要交纳销项税,净收入=含税销售额÷(1+税率),报表中反映的营业收入会下降。②对营业成本影响。营业成本中可扣减取得的进项税额,比原成本要降低,但由于公路运输企业成本中,可取得的进项发票的只有油料、车辆修理费,但油料消耗仅占成本的1/3,车辆修理费在成本中的比例不是很高,其他的费用如:过路费、人工费、管理费用都不能抵扣。所以,成本减少幅度相对较小。③对利润的影响。由于税负总体是增加的,在收入减少,成本减少较小的情况下,利润会整体下降。
4 企业财务对策
4.1 采购燃料、修理配件、固定资产应尽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应该在采购燃料、修理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以便可以抵扣,降低营业成本。另外,税改会对企业投资产生正效应,使企业存在扩大投资和设备投资的政策激励,从而对企业收益产生影响。但是只有购进资产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如果购进时不能分清固定资产用途的,也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明确购进固定资产的用途后,再最终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4.2 采购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时机的选择
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购进时机。一般来说,购进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期购入,这样在固定资产购进过程中就可以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在一定时期,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则购进固定资产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实现抵扣的现象,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抵扣的幅度。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做出财务预算,合理规划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期分批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5 结语
交通运输业的竞争比较激烈,而中国的竞争激烈主要体现为价格竞争。2012年,客户不会因为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税率调整了,就同意涨价。营业税是价内税,100万元的收入包含了营业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向客户收取了100万,由于包含了增值税,则真正的营业收入为100万/(111%)=90.1万元,利润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减少99万元。可见,公司在定价不变,业务量不变,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增值税扩围,使税后利润减少,考虑到目前公路行业目前适用3%的营业税率,并且成本中可抵扣的部分非常有限,如果改为6%或11%的增值税率将对盈利产生负面影响(附表)。但是,按照上海市的情况,由于此次税改试点的用意在于减税,而不是增加惩罚性税负,交通运输企业有选择试用增值税或保持营业税原税率的权利的;如果江苏执行相同的政策,那么,对我公司来说,选择保持营业税原税率比采用增值税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