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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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方案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日收运处理量由1500吨骤增至1900吨以上,最高日垃圾量达2085吨,大大超过我市焚烧厂的处理能力,给我市生活垃圾的正常焚烧处理带来很大的压力。近期垃圾量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各板块收集的垃圾中夹杂有较多的建筑装修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这些非生活垃圾既增加了焚烧厂的处理负荷,也给焚烧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事故隐患。为切实保障我市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各板块在垃圾收运过程中要落实专门车辆和人员,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进行单独收运处置,特别是要按照垃圾焚烧厂对进厂垃圾成分的要求,杜绝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工业废料、工业污泥、废渣等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对分流的建筑垃圾,各板块要在各自区域内设置专门的储运场所,用于建筑垃圾的集中分拣、储运和中转,对拆建垃圾、渣土通过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分流的工业垃圾,各板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督促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按照规定实行集中处置;对分流的农业垃圾,要通过采用直接还田、沤肥、堆肥等肥料化处理方式进行再利用。
二是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应急调度。市城管部门要根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两座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垃圾量高峰期和突况下生活垃圾的应急调度,统筹安排两座焚烧厂设备的日常检修,全力保障两座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是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管。各板块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垃圾分类减量的要求,制定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所、行政村、环卫服务企业垃圾收集、转运过程的日常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效。市城管部门要采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板块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城管部门根据两座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和各板块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核定各板块垃圾量高峰期分类减量控制指标在垃圾量高峰期对分类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板块视情实行限量运输。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效推进和规范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统筹管理、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社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年内示范片区达到社区全覆盖、居民小区“双X”的工作目标(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数量占比不少于X%、开展分类居民户数占比不少于X%)。
三、组织架构。
为切实加强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分类办)设在镇创建物业办,具体负责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与指导。
各社区、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应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创建、志愿计划,有序推进小区相关工作,定期向镇分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宣传信息等。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镇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X.制度制订。制定出台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宣传方案、推进措施、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奖惩等制度。各社区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社区党员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
X.队伍建设。各社区建立组织管理网络,配备专职人员落实日常管理、协调和统筹工作。各社区志愿服务队、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
X.调查摸底。汇总编制创建示范片区居民小区和负责人花名册、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人员花名册、各社区志愿服务队人员花名册、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督导员花名册。
X.组织宣传。各社区制定培训、宣传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介绍垃圾分类知识,公示管理信息;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全年对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社区、物业等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不少于X次;各社区常态化开展进小区的宣传活动,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各社区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进小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各创建示范片区小区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X.经费保障。设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创建示范片区小区总数X个,总户数X户,镇机关X个。小区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合格后,奖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基础建设费用,验收未通过的小区不予奖励,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X.考评监督。X月起,镇分类办每月至少组织X次管理考评,及时整改完善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社区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各志愿服务队落实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二)强化示范片区区域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确保基本全覆盖。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分类类别开展垃圾分类,根据最新国家标准,在镇级党政机关、居民小区及公共区域等根据人流量及使用量设置分类容器并做好后期清洁、维护和消杀工作。
(三)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基本全覆盖。
X.推行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可回收物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最大限度方便居民交售可回收资源。
X.规范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采用直收直运或送往指定中转站集中转运方式,送指定处置场所集中处置。
X.执行有害垃圾源头单独分类收集。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有害垃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环土〔X〕X号)文件要求,有害垃圾进入指定垃圾中转点,由处置单位进行收运。
X.及时处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小区设置规范临时点,对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暂存,及时送到辖区内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不可长时间堆放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X月)。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梳理各社区居民小区、各志愿服务队名单,明确各分类责任主体。
(二)宣传发动(X月)制定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方案,根据《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居民小区明细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同时召开动员会,全面宣传,并进行指导培训。
(三)全面实施(X月)全面启动创建示范片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分两批次推进示范片区单位、居民小区分类工作。
各社区第一批创建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X个,并于X月X日启动垃圾分类。已开展创建的小区,由镇各文明志实践志愿服务队、社区志愿服务队分别安排志愿者每天上午X:X-X:X进入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每个小区分别安排X-X名志愿者;镇机关、各创建小区物业同时排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四)分步推进(X月至X月)第二批小区启动原则上不得迟于X月X日,确保X月份达到单位全覆盖、居民小区“双X”(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数量占比不少于X%、开展分类居民户数占比不少于X%)工作目标。
(五)自评初审(X月)各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由镇分类办将对照《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验收评分表》检查验收并上报县分类办。
县分类办将对小区创建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和初审,对考评X分以上,达到创建要求的在县纸质媒体或网站进行为期X天的公示。
(六)达标验收、通过公示后,由县分类办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分类办申请达标验收。
市分类办采取考评工作组综合验收和第三方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方式,对申报的示范片区组织达标验收,对考评X分以上,达到创建标准的镇公示X个月,公示期内若发现弄虚作假、严重质量倒退的,由市分类办进行除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工作举措,是镇生活垃圾分类年度重点工作,各社区、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制定详细计划,逐项予以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二)督查考核。
各社区要按照工作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镇分类办将对各社区居民小区的开展月度考核、调度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对达标示范片区建立长期监督管理机制,结合日常各项监督检查结果及社会监督情况,对工作质量下滑的社区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督查考核结果同时纳入各社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逐渐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使干部职工了解生活垃圾分类总体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知识等内容,加深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及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垃圾分类意识。
(二)深入营造宣传氛围。在局机关通过QQ群、微信群、宣传栏、印发宣传小册子和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使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干部职工心中;结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和存放场所,推动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的日常应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其他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管理和清理流程,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配置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分类、自觉投放。在机关食堂配置四分类垃圾桶,食堂餐厨垃圾由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企业进行收集和处理。
(四)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到万安镇城区有关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分类投放桶边督导、垃圾分类知识问答、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小区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参与率、覆盖面和投放准确率,形成全社会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垃圾分类台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数量、去向;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财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生活垃圾分类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检查和考核工作。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生活垃圾分类所需的四分类垃圾桶、两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在局办公楼各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施,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垃圾分类知识手册,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落实餐厨垃圾由专门的收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的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创造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优良人居环境,为建设绿色美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所需资金,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2.全程分类,循序渐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发挥公共机构、示范街道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全域实施。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3.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4.法治保障,明确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文件规定,压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人职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全区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平岗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2年底,实施范围逐步拓展到史河街道办事处全域。2023年开始,同步实施其余4个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分类标准
(一)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四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
(二)分类方式:可分为“三分法”、“四分法”
1.“三分法”: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极少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分法”分类。
2.“四分法”:单位、商业综合体、商业大街、车站、市场等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分法”分类。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积极推进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生活、办公。树立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理念,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餐余垃圾产生量。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和用户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支持在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料二次直接循环利用。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垃圾分类设施配备
1.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按照《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分别使用蓝色、绿色、红色、橘黄色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必须印刷醒目标志。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1底前,完成史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2年底,完成区全域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1)单位:有独立办公区或联合办公区的单位,根据区域大小,在室外出入口集中设置1-2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楼道内可按需成对投放小型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有食堂的,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单独投放厨余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居民小区:小区按每300户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合理规划集中投放点。鼓励示范片区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回收垃圾箱。居民每户应配置家庭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公共区域:无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按每500米1处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街道长度不足500米的按500米标准集中设置;有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纳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统一管理。车站、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按区域大小,按需集中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在主要入口处集中设置1-2套三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2020年8月底前,依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SZDB/Z152-2015)有关规定,相关收运单位配置分类运输车辆,满足垃圾分类运输需求。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垃圾分类站点。选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逐步实现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和大件垃圾规范化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生态环保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垃圾分类正确投放
1.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编制《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加强垃圾正确分类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社区可以集中组织培训,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村社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入户宣讲,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正确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分类督导队伍。按照“谁管理、谁配备”原则,保证每个集中投放点配备一名督导员。督导员由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组织统一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督导员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现场督导居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切实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分类激励机制。各单位、社区可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采用积分兑换等方式,奖励正确分类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1.可回收垃圾收运处理。可回收垃圾产生者可自行交售可回收物,或投放至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由投放点管理单位负责收运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鼓励单位、社区委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可回收垃圾。加快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回收行为。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垃圾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送至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依托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完善以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为主要收运对象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由市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后集中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其他垃圾收运处理。投放点收集的其他垃圾,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直接收运至处理末端(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处理。非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由各物管单位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后,再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二次转运”。鼓励单位、居民小区委托市场化保洁公司定时定点收运其他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多渠道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持续宣传垃圾分类意义,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入户发放垃圾分类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融媒体中心、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学校学生教育。强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广泛开展志愿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在本地、本单位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机制
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司化操作,解决政府垃圾分类相关人员、资源短缺问题。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督与指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6月底前,平岗街道办事处要出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牵头负责出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其他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区直单位要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广泛开展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社区+志愿者”等模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强化经费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垃圾分类站点建设等所需经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垃圾袋采购等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xx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城管〔2018〕x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020年区农林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全局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区域。本通知所称生活垃圾为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易腐垃圾、废品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x.制定方案。根据我局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x.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x.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
x.落实责任。建立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
x.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x.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x.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x.推进分类覆盖。局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x.楼层内:有独立办分大楼的单位每层各设置x个其他垃圾桶和x个易腐垃圾桶。
x.办公大楼:在每幢楼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四色垃圾桶一套。
x.各办公室:设置x个其他垃圾桶。
x.食堂餐厅:设置易腐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各x个。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x.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处理;
x.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易腐垃圾
x.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桶。
x.食堂用餐人员应将剩菜剩饭、果皮等放至食堂易腐垃圾桶内。
(四)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xxx(督查员)、
xxx(专管员)、xxx(宣传员)组成。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x、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做好分管科室、单位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x、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宣传工作;负责张贴各类标识标语和宣传海报;上报各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x、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单位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下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附件x),并于xx月xx日前将名单汇总到局办公室,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并做到每周检查一次,记好检查台帐(附件x)。
七、工作要求
x.认真领会,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x.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激励对象和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进行激励。
二、激励条件和标准
(一)家庭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督导记录或智能投放设备的投放记录作为依据)。
2.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
(二)个人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督导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现场督导,表现突出。
2.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教师。所在学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
4.其他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住宅区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标准》(附件1)。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激励对象。
(四)单位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标准》(附件2)。
2.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和高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标准》(附件3)。
3.社会组织。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宣传教育以及公益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项。
4.农贸(批)市场和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
三、激励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
2.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二)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
2.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三)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
1.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
(四)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
1.通报表扬。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3.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
四、激励名额
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给予激励,
限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
各区家庭限额如下:福田区625个、罗湖区415个、南山区570个、盐田区95个、宝安区1265个、龙岗区915个、龙华区645个、坪山区170个、光明区240个、大鹏新区60个。
各区个人限额如下:福田区125个、罗湖区80个、南山区115个、盐田区20个、宝安区250个、龙岗区185个、龙华区130个、坪山区35个、光明区50个、大鹏新区10个。
各区住宅区限额如下:福田区100个、罗湖区70个、南山区80个、盐田区25个、宝安区110个、龙岗区60个、龙华区40个、坪山区5个、光明区5个、大鹏新区5个。
五、工作保障
(一)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和全市激励资金的总体绩效评价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开展辖区年度激励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和初审工作。
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经费纳入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可根据激励资金绩效评价及上年度激励对象抽样复查的结果,适当调整各区经费补贴。
(二)激励程序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
具备条件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应主动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对象推荐上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候选激励对象名单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实施激励。
(三)经费落实
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
市财政每年安排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各区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因扩大激励补助范围而增加的资金,由各区财政全额承担。
(四)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对上年度激励对象进行抽样复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被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向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当及时纠正。
被授予激励的对象若被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纳入深圳信用体系。
(五)宣传报道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媒体对激励对象进行宣传报道和社会监督,鼓励相关部门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和积极个人代表出席市区各级文体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今年一季度,按照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运管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一季度此项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根据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方案和通知要求,制定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制度,完善了工作机构,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职责要求。所属各分局按照局机关下发的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自身工作方案。
二是开展宣传,营造氛围。我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各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宣传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教育培训,让大家熟知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容器设置和投放标准。同时,各分局还开展了党员联系社区工作,分局主要领导干部带队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垃圾分类具体工作中出现了个别不按规范标准投放的情况。说明垃圾分类工作做得不够细致。
二是存在前期知晓了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但在实施过程中放松了要求。说明垃圾分类工作培训教育不够经常。
三、整改措施
一、 成立组织
为彻底解决镇秸秆焚烧、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环保、交通、林业、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与镇村干部年末绩效奖挂钩。
二、整改进度
(一)关于“中央反馈任务十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镇转运提供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实施治理工作季度通报和检查制度,各村要及时维修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卫生保洁队伍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考核镇、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三包”责任书,增强爱护环境责任意识,镇政府年初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目标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五:省控双胜断面仍为劣V类水体。2017年和2018年1—5月份双胜断面是劣V类水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污水、污泥存在直排现象,镇、镇、海龙镇等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辉发河及其支流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制定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力度。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由小组成员不定期下去检查,镇政府针对没有建设空间、养殖规模小、动态变化大的散养户,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堆肥场(现已建完)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逐步实现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流经我镇支流的河道综合整治。
(三)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各村屯已建设统一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收集点。镇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保护措施,一抓到底”的原则,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示或宣传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四)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方面。
第一季度我镇定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并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严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审批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到100%;整合规范煤炭经营,杜绝劣质煤炭的流通销售。
(五)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 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方面。
第一季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方案。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