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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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市经济社会、人口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意义
生活垃圾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本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已不能满足处理需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处置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不高、无害化处置技术应用不广等问题日益凸显,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管理能级,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明确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按照“一主、多点”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着力形成市中心城区和郊区生活垃圾物流既相对独立又资源共享的格局。
2.坚持环境优先、资源利用。着眼于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源头减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切实提高各类垃圾再生利用水平。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清晰、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率。
4.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市、区县、街(镇)三级垃圾管理体制,形成市级统筹全市生活垃圾管理技术、标准、政策及物流。区县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承担相应费用;街(镇)组织发动市民群众、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管理的工作格局。
5.坚持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加强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规范处置运营行为,严格控制收集、运输、处置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二)工作目标
1.切实控制生活垃圾年增长幅度。大力推广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力争将全市生活垃圾年增长率控制在3%左右。
2.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12年,基本实现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与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到2015年,基本实现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资源利用。
3.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2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约2万吨/日。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约2.7万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三、落实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1.促进社会源头减量。加大政府引导推进力度,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社会、市民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不断促进清洁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发展绿色包装,强化生产者责任。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提倡适度装修,减少房屋装修垃圾。倡导节俭型餐饮文化,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继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
2.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强化垃圾分类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以及市容环境责任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形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
(二)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
1.完善废品回收利用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作,健全社区废品回收利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废品回收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系统,积极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相关末端处理企业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回收渠道建设。
2.拓展建筑装修垃圾利用途径。建立健全建筑装修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促进建筑装修垃圾有序消纳。推进建筑装修垃圾水运中转码头和浦东、闵行、宝山等装修垃圾、拆建废料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设立区域分拣处置场,逐步实现建筑装修垃圾就地消纳和再生利用。依托生活垃圾集装化运输中转码头,在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装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加快研究装修垃圾资源利用技术,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扶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支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3.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全覆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新方式,开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餐厨垃圾源头脱水技术。鼓励郊区采取资源规范利用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4.加大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完善各区县绿化枯枝、落叶收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接纳中心城区已粉碎的预处理绿化垃圾。推广应用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成果,采取粉碎发酵、腐熟堆肥等多种方式,实现绿化垃圾综合利用。
5.提高日常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程度。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促进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垃圾资源的再利用。大力支持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深化相关鼓励扶持政策,着力提高生物气发电和焚烧发电产业利用水平。
(三)加速推进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1.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老港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不断适应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量持续增长的需要。按照“就近消纳”的原则,着力推进郊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置”的处理系统,以适应郊区城市化进程加快所带来的生活垃圾处置需求。2012年,完成老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基地一期建设;2015年,完成老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基地二期和金山、奉贤、嘉定、浦东、闵行和长兴岛等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能级。以改进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为重点,通过改建、扩建现有处理设施,提升餐厨垃圾处理综合能力。新建宾馆、饭店、餐饮街、度假村、高校校区、职工食堂等应按照标准,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不断规范餐厨垃圾处置行为。
3.改善垃圾处置设施周边环境。加快原老港一、二、三期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关闭金山、青浦、松江等区域内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堆场,实施环境改善工程。对已投入运营和在建、规划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实施规划控制,严格控制人流聚集性项目开发,并结合实际情况实施防污染隔离林带建设。
4.规范渗沥液减排。加强生活垃圾清运过程管理,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技术更新,规范渗沥液收集、排放行为,消除收运过程滴漏现象。改造、更新生活垃圾小型压缩式收集设施,推广生活垃圾中转站、转运码头渗沥液的就近规范排放,减少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中转、集装化运输系统建设,努力减少二次污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四、确保生活垃圾管理有序进行
(一)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国有控股企业参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新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为主;郊区政府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包括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对郊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市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二)强化价格调控机制
根据“按量收费、按类收费”的原则,规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完善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价格机制,健全各区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和计量收费制度,继续实施“超量加价、减量奖励”政策,鼓励源头减量。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环境补偿办法。对社会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按照“保本微利,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
(三)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按照法定程序,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研究,加快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开展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管理等政府规章、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研究并落实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和配套单位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各类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和资金补贴机制。研究制订适度包装和绿色包装标准,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技术规范和监管办法。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垃圾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特别是突破制约生活垃圾处置行业发展瓶颈的新技术研究。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中渗沥(滤)液处理、臭气控制、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等方面新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应用。加快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置多元化监管体系,防止垃圾混装、混运,防止收集、运输、处置中对环境的再污染。建立并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加强运营质量监督和环境监测,切实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
(六)增强公众责任意识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规范意识。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科普宣传,创造客观、公正、友善的舆论环境。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公众智慧,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置中的难题。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创新公众参与途径,加强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
一、弥补地方性法规的缺陷
制定省域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可弥补我国一些省域至今尚未有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缺陷,亦有利把本省域已有的地方性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2006年以来,我国各地不少省域的省级人民政府为切实加大本地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力度,提高本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水平,改善本地城乡人居环境,先后以省级政府的名义颁发了省域范畴内的城乡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暨收费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行政规章。然而,毕竟这些地方性行政规章都不是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毕竟有限。因此,为了尽快促进省域范畴内的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现全国范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法制化,有必要通过制定本省省域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促进各地省域范畴内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二、制定省域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举措
(一)要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要求,以《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各地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由各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表决通过后在本省域范畴内施行。
(三)要统一设置总则、规划与建设、减量与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主要章节。
(四)应确立“产生收费”和“垃圾分类”两项制度原则。同时,应明确规定,要逐步实施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应对本省域范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这一要义作出明确规定,并对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在本地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垃圾分类居民有责”也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该法规。
(六)应明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即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缴纳,应按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七)应明确规定:垃圾收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从单位开始实施计量收费。居民垃圾收费是为了强调个人产生垃圾的责任而鼓励居民垃圾减量。混合垃圾应多付费。
(八)应明确规定: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其具体办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同时,应明确规定: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利于减量化、资源化和便于识别、便于分类投放的原则,以及本省域范畴内生活垃圾的特性、处理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根据生活垃圾处理结构变化进行适当时候的必要调整。
(九)应明确规定: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违者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暂扣其车辆,没收违法收运的餐厨垃圾,并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应明确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违规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十一)应明确规定: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或者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地沟油)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二)应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对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并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纳入网格化管理;卫生、工商、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将餐厨垃圾的排放和流向纳入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
(十三)应明确规定:城乡住宅小区皆应制定《小区垃圾分类收运制度》,并定期召开例会协商垃圾收运情况,共同监督每日垃圾的分类收运,做到及时反馈、及时协调,确保各分类小区厨余果皮、其它垃圾日产日清。
(十四)应明确规定:城乡住宅小区皆应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分类处理的管理运行体系,并应逐步做到将其小区内生活垃圾分为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
(十五)应明确规定:城乡住宅小区皆应按照分类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餐厨垃圾—绿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红色收集桶,其它垃圾—灰色收集桶,可回收物—蓝色收集桶)。
关键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问题
1前言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相对滞后,据资料表明:200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仅52%,而无害化处理率仅约35%。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未得到规范处置,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更低,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1.2亿吨的农村垃圾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围城、围镇、围村现象日益突出,生活垃圾污染引起群众不满和政府关注,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提高。近年来,为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优惠政策、技术规范、标准等,指导、支持、鼓励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各级政府在推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同时,投入大量资金或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率正逐步得到提高。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是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填埋场址大多处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场址选择不仅要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等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要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农业生态环境特征及农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以人为本,深入开展选址及环评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询场址周边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环境权益以获得群众认可和支持。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既是环保设施,同时也是一个潜在污染源,伴随着填埋场建设和使用,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风险隐患可能随之产生,加上人们对垃圾普遍厌恶的情绪,填埋场选址时周边居民反映十分强烈,阻力较大。然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基础设施,势在必行。如何权衡利弊,兼顾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成为选址成败关键因素。
2关于选址的规定条文
由于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选址不仅要考虑地理、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地质等一系列自然条件对周围环境、工程建设投资、运行成本及运输费用等影响,还应考虑当地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因此选址时不仅应由建设、规划、环保、环卫、设计、国土资源、水利、卫生防疫、地质勘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还应高度重视公众参与。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填埋场选址应执行下列强制性条文,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⑴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⑵洪泛区和泄洪道;
⑶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⑷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⑸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⑹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地区;
⑺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⑻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⑼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同时垃圾场场址选择还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主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与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一致;
⑵与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要求一致;
⑶人畜居栖点500m以外;
⑷库容应保证填埋场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不低于8年;
⑸交通方便,运距合理;
⑹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较低;
⑺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3影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特殊因素
卫生填埋是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填埋场场址大多处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场址区社会经济因素及生态环境状况特征是选址中不容回避问题,除了上述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和一些重要因子的要求之外,还有许多规范和标准规定之外的很特殊因素,主要是:⑴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大量生活垃圾集中,将彻底改变场址及其周边地区农村及农业生态环境,可能带来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污水、恶臭污染、滋生蚊蝇、生物入侵、火灾、疫病传播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居住环境质量;⑵由于人们普遍存在的对垃圾厌恶情绪,垃圾填埋场址的周边地区群众通常难以接受大量垃圾集中到祖祖辈辈赖以生产、生活的环境。因此,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时,场址周边(包括卫生防护距离之外和垃圾运输途经地)群众的反映非常强烈,抵触情绪较大,这也成为是项目选址中的难点之一;⑶农村地区风俗习惯、宗族势力及封建意识对选址影响也较突出。笔者就工作实践中所遇到的这些特殊因素归纳如下:
⑴卫生填埋场滋生蚊、蝇等昆虫可能对场址及周边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果园、茶园、蔬菜基地种植环境及农产品产生不良影响,如蚊、蝇叮咬水果及其排泄物影响农产品品质及质量;
⑵垃圾卫生填埋场中垃圾夹带外来入侵物种及弃用带疫病的蔬菜、水果可能危及当地农业生态安全,例如垃圾中夹带福寿螺,由于其生命力旺盛、繁殖力强,入侵并破坏场址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可能性极大。
⑶场址若处于以针叶林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中,因森林火灾诱发填埋场火灾甚至爆炸以及填埋场自燃引发森林火灾危险性并存;可能造成当地生态灾难;
⑷卫生填埋场与场址及其周边地区存在重要基础设施(如:水利设施、跨越的高压输变电线路及穿越主要交通干线)之间环境风险隐患可能较大;
⑸场址虽不跨越行政辖区但可能存在跨行政辖区环境影响问题;
⑹场址及周边群众因对垃圾厌恶情绪而滋生的对填埋场选址建设抵触情绪,可能发生群体性环境问题;
⑺场址及其周边地区群众涉及所谓“精神意识”场所(如祖坟、祖厝、公祭及宗教等场所)等问题,可能对选址及建设产生严重干扰问题。
4选址特殊因素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的选址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如前所述,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以及《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场址选择已作出明确确定,尤其是《规范》中九点强制性条文,在选址工作中均能逐条套对分析,因此强制性条文要求一般是不会违反的。但是,仍会有一些项目因未能全面地分析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影响因素,包括一些看似简单的、细微的、易被忽略的影响因素,而造成选址建设及营运挫折及至失败。
通过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相关标准及规范的学习,结合该类项目的工作实践,总结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工作中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在收集充分的项目背景资料、场地及周边环境资料的基础上,首先应对照强制性条文逐条分析拟选场址是否有违背,并得出是否满足强制性条文的结论。
其次,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夏季主导风向、土地资源、道路交通等情况分析场址是否满足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布局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及节约资源及投资等要求。
第三,分析场址的特征因素,着重分析可能存在跨行政区域的环境影响、场地内及周边市政和水利等设施(如高压线路、引水渠道、道路、油气管道或储存库等)的影响、对农业生态及农业生产的影响、涉及民众“精神意识”的建(构)筑物的影响。
第四,由于填埋场大多处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因此选址应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农业生态环境特征和农民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贯彻“以人为本”,紧密配合建设业主,广泛深入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因为科学合理的选址决策不仅在专业技术层面要正确,还必须兼顾各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让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知情权,能充分阐述意见有参与权及有必要监督权,环评要结合业主与群众的协调意见,总结分析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尽力使选址决策能取得社会共识,才能更好地体现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执政理念,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焚烧法;填埋法;堆肥法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01
一、前言
本文主要通过2大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论述。1.分析了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现状,主要是探讨了垃圾处理方法和我国垃圾的产量和成分。2.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具体的管理方法进行了研究。通过对上述这2方面进行具体的介绍,进而使读者能够进一步了解有关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下面就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分析
1.垃圾处理方法
(1)焚烧法
焚烧法是在我国应用最为广泛的垃圾处理方法,通过对垃圾进行燃烧进而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但是采用焚烧法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燃烧垃圾需要较高的热值,也就是说需要非常多的燃料[1]。从目前我国采用焚烧法的效果并不是非常的好,造成了很大的经济上的浪费。尤其是一些垃圾中可燃的成分非常少的时候,采用焚烧法会造成很大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采用焚烧法虽然能够大范围的减少垃圾的数量,但是却存在着非常大的经济问题。
(2)填埋法
填埋法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也应用的非常广泛。填埋法主要是将生活垃圾在一个适当的场所中加上覆盖的材料,进而使垃圾自行经过化学反应和物理反应。采用填埋法主要的优势在于,投入的资金比较少,并且容易实行,处理垃圾的数量非常大[2]。但是,采用填埋法也有其自身的缺点,并且该缺点对环境有着非常严重的破坏。就是采用填埋法是土地中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然后通过风化和流水侵蚀等进而破坏了土地的肥力,不仅对种植业有着非常严重的影响,而且也危害着人类的身心健康。
(3)堆肥法
堆肥法与焚烧发以及填埋法相比,在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方面是比较绿色和环保的。堆肥法主要是将垃圾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进行混合,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将生活垃圾降解成为一定的腐质物,并且这些腐质物可以当作农田的肥料,实现一种可循环利用的模式[3]。采用堆肥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能够实现资源效益,但是其缺点在于采用堆肥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周期过于长,不适用于大范围的使用,处理的速度大大小于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速度。
2.我国城市垃圾产量及其组成成分
我国城市垃圾的产量非常的惊人,并且增长速度非常大。根据相关资料表明,1998年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为5001万吨,而到了2008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上升到11923万吨,并且还在持续的增长中,形势非常的严峻。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是可燃物质含量较低,可再利用的物质非常的少,不可燃物远远的高于可燃物。而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结构在发生着变化,进而导致我国的能源结构也在变化,也进一步影响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变化。总的来说就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可燃物质,可再利用的物质以及有机物质在大大的增加,进一步提高的垃圾中热值的幅度。
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分析
1.经济管理
所谓的经济管理最为主要的形式就是进行收费。在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费主要是采用计量进行收费的。对城市垃圾进行收费是最直接的减少垃圾数量的方法。目前,在我国的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由于采用计量收费的方式难度较大,需要具备成熟的客观条件[4]。因此,像我国的很多二线城市还没有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收费时,应该根据自身城市的实际条件逐步的开展定额收费以及逐步的对单位普通垃圾的计量进行收费。另外,对于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如何的计量收费也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像:以桶的体积计量或者采用重量称重的方式实施起来困难较大,成本也较高。例如:像德国对于居民垃圾收费方式中计量收费只占26%。因此,一些如水、电、煤消费系数折算法的计量方法,具有强制性大、操作成本低等优势,是现如今最为广泛的计量方式。
2.法律管理
所谓的法律管理主要是我国应该针对于城市生活垃圾方面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针对于居民生产垃圾以及企业生产垃圾等,都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并且应该对于产出垃圾较大的企业采用一些法律上的措施,严格控制企业生产垃圾的数量[5]。另外,针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也应该做一些法律上的规定,进而约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上的相关规定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
3.舆论监督
我们还应该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媒体曝光等手段监督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情况,对与一些处理垃圾方式不科学的方面应该在媒体上进行深入的探讨,以督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能够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另外,我们还应该积极的鼓励市民进行监督,对于城市处理垃圾中存在着的有害于环境的方法进行谴责和举报有关部门,促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进一步科学化,促进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结束语
本文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与管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探讨,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了解到,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行为,我们应该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在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存在的问题应该积极的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进行解决,进而进一步维护我国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乐观,朱新锋.我国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6(09).
[2]吴克明,陈新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4(S1).
[3]徐国华,隋玉柱,魏玉西.城市垃圾问题及处理对策[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03).
2、可填埋垃圾填埋处理是城市生活垃圾最基本的处理方法。它是将垃圾埋入地下,通过微生物长期的分解作用,使之分解成无害的化合物。现代化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多采用单元填埋法,对填埋的垃圾采用逐层压实和每日覆盖的方法,提高利用效率。3、堆肥 生活垃圾堆肥在我国具有悠久历史,但堆肥处理率并不高,目前全国共有生活垃圾堆肥厂约70多座。在我国常用的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大致可分为简易堆肥、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三类。第一,简易堆肥。工程规模较小、机械化程度低、主要采用静态发酵工艺、环保措施不齐全、投资及运行费用均较低。简易高温堆肥技术一般在中小型城市应用较多。第二,好氧堆肥。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机械化程度较高、一般采用动态或半动态好氧发酵工艺、有较齐全的环保措施、投资及运行费用均高于简易高温堆肥技术。第三,厌氧堆肥。工程规模普遍较大,机械化程度相当高,一般采用湿式或干式厌氧发酵工艺,发酵周期可缩短至15~20天后,沼气收集后可用于发电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高,投资及运行费用高于好氧堆肥,占地面积少于好氧堆肥。厌氧堆肥技术在欧洲有较多的应用实例,国内上海等地则还能够在实施项目。4、热解 热解法就是把有关固体废物(或液体废物)在无氧或少量氧的条件下加热至800~1000℃,获得高温气体的方法,同时还可以获得煤(焦油)再作化工原料,关于分解后剩余的以碳为主的残渣,可以作肥料、填坑物和固体燃料等。热解可在焚烧温度低的条件下,从有机物中直接回收燃料油、气,从资源化的角度论,热解比焚烧有利。 5、分选回收 城市生活垃圾分选回收技术较为可靠,资源化效果较好,分选出的资源化物质可以直接回收利用,该技术是许多发达国家基于分类收集基础上的首选处理技术。该技术选址较为容易,但有一定的噪声、臭气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分选回收技术环境可能存在分选效率低、经济效益不好的隐患,且分选后有较多残渣。6、综合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是在克服单一处理方法缺点的基础上,采用填埋、堆肥、焚烧、分选回收等两种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去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从而避免和降低了因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和资源的浪费,同时达到资源充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目的;此外,该种处理方式能彻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基本无二次污染。而资源的回收利用,正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事实上,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是以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并优化用多种管理、技术手段构筑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工程。综合处理技术内部各类单元处理技术根据应用的先后顺序,主要包括前处理、中间处理、后处理和最终处置等四道工序。事实上,组成这四道工序的主要单元处理技术包括填埋、堆肥处理、焚烧、回收利用四类。
二、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填埋场问题分析大多数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营仍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设计理念比较落后,科技水平低,土地填埋利用率不高,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大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缺乏有效的基础和边坡防渗措施;由于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和含水率往往高达50~60%,导致渗滤液产量大、浓度高,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或能够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填埋场较少,地下水污染地表水的污染事故不断出现;填埋气体处理与利用系统刚刚开始发展,现有填埋场多为敞开式排放或通过竖井排放,简易填埋场的填埋气仍处于无组织排放状态,不仅引起了温室效应,造成安全隐患,而且也是产生恶臭的主要原因;填埋场的封场一般都未进行生态恢复,由于缺乏封场和后续管理标准,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已经终场的生活垃圾堆体不能够合理地安全封场和持续维护。
2焚烧问题分析 对热值低、水分高、成分复杂的生活垃圾适应性不好。引进的炉排炉一般适应处理国外成份相对简单、低位热值高(一般都在1600kcal/kg以上),水分含量低的生活垃圾;工程投资大。据统计,目前国内利用国外先进焚烧技术建造的焚烧厂普遍建设工程投资大,折合吨工程投资约50~75万元,而引进技术,关键设备国内生产的吨工程投资约35~45万元,技术和设备全国产化的吨工程投资只要25~30万元;运行成本高。据统计,我国目前运转基本正常的国外技术建造的焚烧厂的运行费用为180~300元/吨;飞灰没得到安全处置。除个别高水平建设和管理的焚烧厂外,其余焚烧厂飞灰处置没得到足够重视,大多填埋处理或作为建筑材料利用,安全隐患大。
3、堆肥问题分析 阻碍我国生活垃圾堆肥化发展的主要因素不是技术因素,而是非技术的经济因素,这表现在:混合收集的生活垃圾杂质含量高,为保证产品质量而采用复杂的分离过程导致产品成本高,没有政府的补贴,是很难运行下去的;一般堆肥厂的粗堆肥产品只能作为土壤改良剂,其销路取决于堆肥厂所在地区封条件的适宜性,在粘性土壤地区,特别是南方的红黄粘土、砖红粘土、紫色土地区有较好的销路;堆肥厂产品的经济服务半径一般较小。质量较差的粗堆肥产品一般只能就近销售,利用粗堆肥产品制造的复合肥,其销售也面临一般化肥和复合肥的竞争;生活垃圾处理的连续性和堆肥产品销售季节性之间存在的固有盾,也会增加生活垃圾的处理成本和堆肥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虽然个别大型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和一些不定期地运行的、简易小型生活垃圾堆肥厂产品有销路,近几年国内建成的大多数堆肥厂,实际上均不能正常运行。
三、对垃圾处理的建议
一、环境管理的思路
首先强化职能。应强化现有垃圾处理场的基础上,强化垃圾处理场的职能,赋予应有的权力,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要求,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其次分类管理。试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提高垃圾环境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它具有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低,以及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数量程度的要求低的特点。垃圾分类收集有利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但垃圾分类收集增加了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收集,增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
垃圾基本上分为有机垃圾、危险物质和可回收垃圾三类。上海将垃圾分三类:一是有机垃圾,即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二是干电池等危险废物;三是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垃圾分类收集要坚持“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应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境管理应从源头抓起,逐步过渡到垃圾收集企业负责社区、小区、居民住宅等源头的生产垃圾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以各地经济能力、社会条件、分类收集现状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收集环境行政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措施。
再次政策指导。环境行政管理是按国家的垃圾分类收集的环境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法规、政策调研。要制定适宜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加强对城市环境管理的引导。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第四全民参与。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
二、环境管理的途径
一是填埋。填埋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多数垃圾填埋方式都是简易填埋,忽视了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填埋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污染严重。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兴建填埋场应当实施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二是堆肥。食物垃圾约占生活总量的1/3。食物垃圾和其他一些有机垃圾具有分散、量大、处理困难、容易污染环境的特点,对其集中处理,如堆肥,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而且与其他垃圾成分分离,加快了垃圾分类,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全面处理。但堆肥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发酵不成熟堆肥效果不理想;堆肥产生大量甲烷,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爆炸。堆肥场所应远离地下水源地,易通风。三是焚烧。焚烧的成本很大,在我国应用不普遍。焚烧易产生局部大气污染。四是再生。加工处理二次利用。
三、环境管理的措施
我国大中小城市基本配套建设了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少数城市正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措施一般为“四结合”模式:与源头控制、产生控制相结合;与收费管理等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与提高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关键词: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TN830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年来,由于环境治理的不断壮大,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管理设计问题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在重视。虽然我国在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在经济突飞猛进的新时期,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管理的设计,对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有着重要意义。
二、生活垃圾概述
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贸市场垃圾、街道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垃圾。居民生活垃圾占环卫清运垃圾总量的60%以上。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由收集、运输和中转3个部分组成,中转部分视垃圾产生源至垃圾处理场的运输距离及收集车辆性状而设置。生活垃圾的收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垃圾密封桶收集:主要设置在部分旧城区的背街里巷和企事业单位;垃圾箱(屋)收集:主要设置在城乡结合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垃圾楼道收集:一般设置在多层建筑,在底层设有垃圾储存间。生活垃圾的运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运输:利用大、中型垃圾车直接将各收集点的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中转运输:通过人力或机动小车运至垃圾转运站,再由大中型垃圾车运至垃圾处理场
三、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管理的重要性
生活垃圾转运站是连接垃圾产生源头和末端处置系统的一个结合点,在城市的生活垃圾收运站系统里起到了枢纽作用。垃圾经转运站压缩后不仅实现了垃圾封闭化、大运量的运输,提高了长途运输的经济性,而且也显著改善了垃圾运输的环保性,减少了长途运输的车流量。近年来,转运站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得到了应用,已逐渐成为城市最重要的环卫设施之一。
转运站的建设应该应用系统工程方法,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科学的实施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要搞好环境卫生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化运营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发挥转运站的作用,才能促进转运站的推广和发展
四、自动化管理设计
1、系统总体设计
自动化管理系统工作原理见图1
本方案是生活垃圾中转站整体方案中的一部分,自动化管理系统在垃圾中转站的运营中,起到保障站内各种设备作业有序,站内生产安全、调度科学合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等作用,其目的是使整个中转站智能化,能够高效自动化运作,中控系统可极大提升整个中转站的工作效率,体现中转站整体化、系统化、集约化、模块化和人性化的设计理念。
2、中央控制管理系统设计
中控管理系统主要分为垃圾收集车进站派位管理、转运作业管理、除尘除臭控制。通过计算机网络对车辆信息及垃圾收集信息进行采集、存储、统计及打印,并根据要求输出设备控制信号进行垃圾转运控制和其他设备控制,从而达到系统的智能化管理。中控管理系统主要完成:车辆进出站称量信息采集、垃圾车辆智能派位和指引、除尘系统共享收集车辆到位信号、转运车换容器指引、垃圾处理报表查看等功能。
中控管理系统从称量系统获取车辆进站数据,系统根据派位策略运算处理后,将派位信息显示至LED指引大屏及泊位LED条屏,车辆根据LED指引行驶并停靠指定泊位,操作工人根据系统LED条屏及红绿灯指令工作,更换容器车辆根据转运红绿灯进行更换容器操作,各传感器将泊位实时运行状态反馈至中控系统。除此之外,还可以将泊位控制信号传递给前端喷淋系统,以实现车辆停靠时的自动喷淋进行降尘除臭。中控系统拓扑见图2
(1)垃圾收集车进站管理
垃圾收集车进站,由称量系统读取该车发卡信息,对应其车辆信息,然后再进行称量,得出1条进站数据,中央控制系统读取该数据,得到车辆进站信息。中央控制管理系统根据进站车辆所载垃圾质量进行系统自动派位,LED显示屏显示指派泊位信息,指引垃圾车辆到指定泊位进行倾倒。中控管理系统会显示派位信息、各泊位容器内垃圾量、填充度、车辆是否停靠等信息。垃圾收集车辆进站流程见图3。
(2)垃圾转运车转运管理
当容器内垃圾达到设定值时,系统将停止给该泊位分派车辆,系统通过LED条屏提示操作人员进行更换容器操作,操作人员完成压实关厢等操作后,按下请求更换容器按钮,转运红绿灯亮绿灯指引转运车辆拉走容器、放置上新容器,更换容器结束,泊位重新恢复使用,系统开始对其进行新一轮派位
(3)除尘除臭控制
中控系统将泊位车辆检测信号传递到喷淋除臭系统,当转运车在泊位卸料时,喷淋除臭系统
自动打开对该泊位进行喷淋排风除尘除臭等处理。
(4)中控数据报表
中控系统会根据站内运转数据信息自动生成车辆信息报表、垃圾倾倒信息报表,并可以进行实时查询和历史报表查询及打印。
3、系统运行结果及分析
本自动化管理系统目前已经在多个垃圾转运站中投入使用,且运行效果显著。上海某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在未使用该系统前,所有工作都由人工指挥,效率低下而且经常出现差错,容器的装载率很低,对系统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使用本系统后不仅运行效率提高,而且大大提升了容器装载率。其自动化系统使用前后参数对比见表1.
从表1可看出,对于1座日均处理500t的中型垃圾转运站,使用本系统后容器的装载率由原来的90%提升至98%,每容器平均可多运1.3t垃圾,由原来每天35车次的转运缩减到每天32车次转运。此项改进将为转运站节约大量的运营成本。
本自动化管理系统结构简单、系统安全稳定、成本较低,比较适合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经过现场实际应用,本系统有效提高了中转站运行的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并且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五、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管理的意义
垃圾收运设施作为连接垃圾产生源和末端处理处置设施的重要环节,其耗资最大,操作过程也最复杂,已经成为当前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最薄弱环节。据估计,在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中,收集和运输的费用占总费用的60%~80%。尽管许多地方掀起了建设垃圾转运站的热潮,并对垃圾转运站的规划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但目前大多数收运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仍与先进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对于提高垃圾处理效率、降低处理成本、控制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结束语
通过对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管理设计的研究问题分析,进一步明确了自动化管理设计在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中的重要性。因此,在生活垃圾转运站自动化管理设计的后续发展中,要不断提高自动化管理设计的研究,促进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磊,宋叙言,吴育华 城市垃圾系统管理与创新研究 环境保护 2009年
[2]崔宁,高文玲,张娜 陕西省铜川市环卫专业规划 陕西省旅游设计院 2007年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0-0014-02
1 案例分析
石河子市地处我国西北位置,垃圾成为了困扰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工业化发展进程较为迅速,利用生活垃圾进行发电,由于当地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热值含量较高,但是水分含量较低,结合高位填埋处理技术,进一步优化了垃圾资源化处理效果,升级了分类回收机制的实际效果。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现状
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日常生活中避免不了的固体废物,我国城市垃圾的增长速度惊人,达到了每年8%到9%,也就是说,平均每年人均产生生活垃圾的量约为500千克。我国垃圾处理问题在近几年已经有所突破,无论是数量还是技术的有效程度,都获得了相应成效,然而,还是难以应对生活垃圾问题,在处理机制建立过程中,相应的垃圾产生量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生活垃圾的处理速度。生活垃圾若是不能及时得到清理,不仅仅侵占大量的土地,也会出现“垃圾围城”的恶性现象,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从清运数量的统计分析中,2015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约为75%,若是综合考量相关因素,则会得出相应的结论,城市生活砑按理技术要趋于无害化,才能顺应时展的趋势和具体要求[1]。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存在的问题
3.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之环保意识混乱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方面,由于人们思想意识和公众环保理念的缺失,造成垃圾处理项目整体质量的落后,由于生活习惯以及日常教育机制,民众并没有养成较为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仅环保意识较差,且生活中随意丢弃垃圾的问题也比较常见,尽管一部分人对于其他人的污染行为心有不满,却往往忽略了自身的环境污染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民众的环保意识较为淡漠,没有建立环保理念,生活日常习惯也并不好,就导致垃圾处理问题愈发困难。
3.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之收集机制混乱
目前,我国较为常见的垃圾处理机制就是混合收集机制,尽管混合垃圾处理项目能节省一部分垃圾处理的时间,具有一定的市场利用价值,但是,在实际处理项目中,混合处理机制落实不到位以及管理松散却是非常严重的问题[2]。(1)在混合垃圾中,依旧存在一些具有利用价值的物品,能进行直接回收,若是一味处理,则会导致资源出现严重的浪费,垃圾处理量增加也就导致整体处理成本增大。(2)混合垃圾中含有一些较为危险的废物,其中包括日光灯管和废旧电池,会增加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若是处理不当,则会导致其出现严重的浪费。
3.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之管理机制混乱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管理机制不健全是非常关键的因素,主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以及转运处理的单位,往往都是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无论是监督和管理都是由政府进行,而环卫部门只是监督机构,这就导致生活垃圾基础监督体系中出现了“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政企不分也就导致监督机制和竞争机制丧失,严重制约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有序发展和运行。
3.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之资金机制混乱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资金管理机制上非常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资金不足的问题屡有发生。由于垃圾处理是城市公用事业,经费往往是由地区政府发放,也就是说,在城市生活来垃圾处理项目中,资金都是由政府承担,长期的财政压力会导致资金链锻炼问题,由于相关管理项目的实际效果不能符合来及产量的处理需求,就导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之间存在难以管控的问题[3]。
3.5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之法律法规混乱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垃圾处理法律以及相关管控措施不健全是较为突出的问题,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对于相关行为控制模型和处理机制已经有了初步的定论,但是,其原则性规定的产生并没有辅以有效的落实措施。实施细则以及配套法规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相应的问题,整体法律体系的实用性并不强,这也就导致整体运行框架中,依法管理模型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并且,对于违规行为也没有非常明确的标注,分类原则、法律责任、具体建议等都是相关制度结构中的盲点。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管理策略
4.1 优化民众环保意识
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处理效果,民众环保意识的提升是最根本的路径,相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力度,借助网络公共平台、报纸、书籍等提高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政府要结合新闻媒介,对环境保护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行价值和具体要求进行深度分析。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部门可以在街头分发一些环保知识宣传手册,并实现全面素质优化,积极建构有效的奖惩机制。只有保证宣传的长期性,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宣传效果,积极建构更加系统化的控制维度和管理要求,从而建立健全系统化的社会发展和控制机制[4]。
4.2 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机制
在垃圾处理机制建立和落实过程中,要着力解决末端处理措施,而是要将收集机制转化为源头控制措施,促进源头的减量,积极应用更加系统化的收集措施,对垃圾进行控制和维护。在社会中要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实现可利用的资源回收机制,确保垃圾资源化以及减量化,也为整体控制模型的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从经济发展和经济目标出发,要践行保护资源以及环境处理机制,真正实现环保体系的综合性优化,提高资源回收效率,积极践行更加系统化的控制措施。
4.3 优化生活垃圾管理机制
在实际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要积极践行更加系统化的控制措施和管理维度,要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效率,结合实际问题建构系统化的策略,也就是说,要优化改革现有的管理体制,建构更加具有实效性的控制模型,不仅仅要明确划分相关门的职责范围,也要对职责进行有效划分和综合处理。在管理模型和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需求和职责,落实相关的管理行为以及管理策略。在管理控制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实行地方责任制,真正明确地方管理职责,从而有效优化管理项目的实际价值,真正建构更加系统化的控制和管理力度。
4.4 优化生活垃圾资金控制机制
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构有效的收费体系,强化垃圾处理费用的管理效果,补充政府的资金缺口,也能有效减轻当地政府在环保项目上的负担。也就是说,相关地方政府要在实际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加快建立健全垃圾收费体系。并且,在实际管理结构建立过程中,积极运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制定规章制度,对不良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
5 结语
总之,在垃圾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要积极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的专门法规,引导民众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对于一些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要践行可回收分类处理措施,进一步推进垃圾处理效果。
参考文献
[1]包红.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科技信息,2013(15):435-436.
[2]王国安,刘伟,田国华,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及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研究进展[J].江苏建筑,2014(06):96-98.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高校;管理;环保;后勤
近年来,我国愈加重视生态环保问题。党的报告指出,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生活垃圾分类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资源、促进资源再利用,是关系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1]。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培养未来人才职能,更应该带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让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扎根学生心中,进而推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大学生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今后将成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倡导者和主力军。目前,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箱、生活垃圾投放点、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柜等设施没有达到预期成果。大部分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依旧淡薄、缺乏主动性,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较零散化、单一化和模糊化,缺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积累[2-3]。如何提高大学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积极性、培养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意识和习惯,是推动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问题[4]。笔者通过走访唐山市部分高校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结合查阅资料和工作经验,分析了目前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1高校生活垃圾分类面临问题
虽然,政府与高校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投入大量资金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但仍面临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高、投放准确率低的事实。经调查走访,目前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1学生认知水平不高
虽然,很多高校经常在校园醒目位置以拉横幅、贴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但是缺乏力度、方式过于传统,对大部分学生没有较大的吸引力,没能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同时,高校也没有充分利用课堂和活动等向学生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因此,大部分学生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不熟悉,不能熟练区分生活垃圾类别,导致学生因不清楚生活垃圾的属性而随意投放,没有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1.2垃圾桶设置不合理
高校人口密集且集中,生活垃圾产量较高。同时,高校功能分区明确,具有教学区、宿舍区、食堂商业区等多个区域[7]。不同区域的生活垃圾组成差异较大。例如,教学区和宿舍区的生活垃圾以可回收垃圾为主,食堂的生活垃圾以厨余垃圾为主。虽然大部分高校设置了垃圾分类桶,但是缺乏对垃圾分类桶的布局和数量的合理规划。例如,大部分高校设置的垃圾分类桶数量不足,没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实际需求设置厨余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
1.3工作缺乏有效监管
室内生活垃圾从产生到集中清运主要有三个环节:学生投放、保洁员倒运、垃圾车集中清运。室外生活垃圾从产生到集中清运主要有两个环节:学生投放、垃圾车集中清运。这些环节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运转都至关重要,高校应该从以上环节做好管理和监督。室内生活垃圾的产生区域主要是学生集中的宿舍楼和学生流动量大的教学楼。宿舍管理员、宿舍保洁员和教学楼保洁管理员很难有效针对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监管工作,即使进行了监管也很难形成长效机制。因此,在生活垃圾分类的源头控制学生垃圾混放较困难。宿舍区的早晨、中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是产生生活垃圾的高峰期。教学区的学生上下课人流量大的时间段是产生生活垃圾的高峰期。尤其是早晨上课前的时间段,学生会将早餐包装投入垃圾桶,因上课匆忙很少会认真分类。室外垃圾分类桶常设置在马路两侧。学生在步行的过程中可以随手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如果手中垃圾组成单一,分类投放准确率较高;如果手中垃圾成分复杂,学生很少会停下脚步将垃圾区分清楚再投进垃圾桶[8]。除此之外,室内保洁人员在倒运的过程中,无意识时的将不同类别的垃圾混合一起倒运;部分高校没有设置不同类别的垃圾清运车,而是使用一辆垃圾车清运所有类别垃圾[9]。这都是部分高校垃圾分类工作不见成效的因素。因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仅在源头需要做好监管,还要在转运和收集清运环节做好监管[10]。
2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对策
对于上述问题,在走访唐山市部分高校、通过查阅资料总结其他高校先进经验和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对策。
2.1采用多种途径宣传
学生是高校生活垃圾分类主体,提高学生分类意识是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环节。高校应拓展多种宣传途径,采用学生容易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例如,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微博等学生喜爱的新媒体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等在学校官方社交媒体上,从而扩大信息传播广度。同时,结合传统宣传方式,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校园广播、海报、宣传册等,做到宣传全覆盖。高校可以定期举办一些形式多样且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意义的活动,赋予活动娱乐性和互动性,增强活动的参与性和实用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中去,促使学生将生活垃圾分类观念和垃圾分类知识内化于心。同时,高校还可以引入奖励机制,对参与性和掌握程度用相应指标量化,以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11]。高校可以利用课堂模式向学生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以教育的方式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环保理念,如设立相关选修课程、劳动教育课程、邀请相关专家来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在思政课程穿插相关内容、辅导员采取班会形式向学生讲解相关知识[12]。对于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习惯培养需要长期性渗透,需要从点到线到面带动,逐渐减少学生认为生活垃圾分类麻烦心理,不断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的主动性,从而带动更多学生参与其中。
2.2加大对设施资金投入
高校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13]。高校需要合理规划设置室内垃圾分类桶、室外垃圾分类箱。高校可以在生活区和商业区等区域安装智能分类垃圾箱。智能分类垃圾箱可以按照投放生活垃圾的重量换取积分,进而可以兑换相应物品或话费。这种方式可以很好地激发学生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兴趣。高校还可以建设生活垃圾投放亭、投放站(点)等生活垃圾投放示范区域,并配备新型专用垃圾清运车。除此之外,高校可以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引进先进的设施设备[14]。
2.3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区域管理
高校应重视对生活垃圾投放区的管理。首先,高校应在投放区域做好宣传引导,张贴宣传指示牌和海报等。其次,高校应安排经过培训的人员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对学生进行现场指导,并负责对投放区域的环境管理,甚至根据需要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清捡。除此之外,高校需要对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做好去向管理和数量统计。
2.4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高校需要建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职责,安排专人专项,责任到人。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倒运和集中清运的环节中要有明确的程序规范,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使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与后续处理能够兼顾。学生管理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教育、宣传和监督工作,督促学生进行生活垃圾有效投放。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对垃圾清运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工作,促使垃圾清运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倒运和分类集中清运。在生活垃圾产量集中的宿舍区域,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源头管理,高校可以将学生在宿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学生相关成绩或者作为优秀宿舍评比依据,并建立相关的奖励和惩罚制度[15]。除此之外,高校可以结合“互联网+”模式建立对生活垃圾分类的信息化管理。例如,学校向学生提供印有二维码的生活垃圾分类袋,学生按照垃圾袋指示进行分类投放,学校最后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将各个宿舍的垃圾投放情况录入数据库中,从而达到了实时监督和记录学生投放情况的目的。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