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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汇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6 16:03:5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社区教育汇报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社区教育汇报材料

第1篇

工作总结是为我们工作服务的,没有总结工作就不能更好的理清思路,吸取经验教训。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关于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模板1我所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人,其中缓刑人员14名,假释人员3名,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年接收矫正对象9名,解除矫正对象9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月1、8、15、22号电话汇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严管人员每月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两次;③每月组织一次社区服务,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④每月在矫正中心组织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个别谈话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谈话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

第2篇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用心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一样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状况未及时来,能够根据具体状况个别思考,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状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忙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带给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贴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带给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带给指导和帮忙。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第3篇

一、县法院衔接工作职责

(一)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接受社区矫正教育,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告知其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矫正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应指定其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将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矫正办)。

(三)收到关于矫正对象的撤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作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分别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

(四)对本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回访和随访,考察其刑罚执行情况,并向县矫正办提出工作建议或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

二、县检察院衔接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县矫正办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外执行定期检察,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工作环节和矫正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察。

(二)发现县法院没有按照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机关的,或者监狱、看守所没有按规定将矫正对象和有关法律文书交付县矫正办的,或者公安局没有按照规定落实有关措施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对于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有关机关不采纳纠正的,报告上一级检察院。

(三)对矫正对象能认真改造、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有立功表现的;或者不思悔改、抗拒改造、有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议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所和派出所按法定程序给予相应司法奖惩。

(四)认真审核矫正对象的司法奖惩建议材料,如发现建议不当或有违法情形时,依法向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及时予以纠正。

(五)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拟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认为有必要的,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县矫正办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开展调查评估,并在开庭审理时通知县矫正办派人参加旁听。

三、县公安局衔接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确定一名所领导担任联系人,负责与当地司法所的联系与协调,共同做好辖区内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二)收到监狱、外地法院和看守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签字后转递县矫正办。

(三)派出所在办理矫正对象相关手续时,应当询问矫正对象是否已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对未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及时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所。

(四)派出所要做好辖区内矫正对象的摸底核实工作,对没有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矫正对象负责进行查找。

(五)县公安局对在执行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法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发现矫正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

矫正对象被处治安处罚和被收监的,要及时通报县检察院和县矫正办。

(六)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出减刑建议,及时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七)矫正对象外出(指县外。下同)时间在4天以上的,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须办理续假手续。

县公安局须在5日内对请假事宜作出批复。

(八)及时审批矫正期满对象解除矫正鉴定表,应在7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将鉴定表送回县矫正办。

四、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工作职责

(一)县矫正办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和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交回执。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备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系,补齐所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送交回执。

(二)县矫正办在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送达矫正对象执行地司法所,并指导和帮助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

(三)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报到手续时,应指定专人指导其如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对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已送达,而矫正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应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经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应及时通报派出所。对于矫正对象已到司法所报到登记,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尚未送达的,司法所应先行接收及时开展矫正工作。

(五)司法所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等日常监管台帐的建档工作。法律文书均由司法所收集归档,每月向派出所提供社区矫正名单及报表。派出所不另行建档,如需调阅相关档案,司法所应予以配合。

(六)全面客观地考察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罪态度、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情况。矫正对象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县矫正办按规定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

(七)审批时间在3天(含3天)以下的假期,审批后报派出所备案。外出就学一年审批一次,督促请假人在校期间,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放假期间,假期开始5天内,必须到司法所当面汇报,以后每半月当面汇报一次。审批因奔丧、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请假,可在请假人填写请假表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后批准外出,假期后督促请假人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八)司法所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天,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期满前20天将书面鉴定送辖区派出所审签,期满前15天送县司法局审查,期满前10天送县公安局审核。

(九)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次日,司法所应当向本人宣告,并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同时,向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组织、单位和志愿者通报。禁止提前宣告“解矫”,也不得随意延时“解矫”。

(十)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死亡的,县矫正办要及时通报县检察机关、原判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县矫正办每月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抄送矫正对象名册、报表及各类简报,及时通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程,以便互相配合,做好工作。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一)社区矫正—般以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执行地,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负责接收,实施矫正。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时,以其常住地为执行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配合并协助常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

(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履行职能相互配合,督促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六、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1、社区矫正办公室应当制作、留存签到表,由矫正对象签字;给矫正对象制发签到卡,由矫正办工作人员签字,作为矫正对象每次参加学习、汇报和公益劳动的依据。

2、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口头思想汇报并递交思想汇报的书面材料。经批准外出务工、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用书面汇报的形式进行,但内容、次数不能减少。

3、矫正对象外出必须请假,一次请假最长为三个月。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司法所销假。一般不准许被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外出。

4、矫正对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迁居,需要变更矫正执行地的:在本县范围内变更的,由原执行地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签署意见,经县矫正办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批准,并抄报原判法院和原执行地检察院备案;跨县变更的,经市矫正办、市公安局审核后,迁出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在5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副本(或复印件)、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转递迁入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和矫正办。

外地矫正对象迁入我县的,县公安局和矫正办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5天内转送相关派出所和司法所。

5、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严管”或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原判决(裁定、决定)机关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第一次未向司法所报到的,由司法所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二次未报到或年累计三次未报到的,由司法所将其列入“严管”;连续三次未报到,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所报告派出所,给予治安处罚。被判处(裁定)缓刑、假释的矫正对象,治安处罚后仍不报到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的,县矫正办向县公安局通报后,由县公安局提请原判(裁)机关依法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

6、社区矫正志愿者要督促矫正对象接受管理,改过自新,每季度向司法所汇报矫正对象表现及管理教育情况。

7、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由县矫正办告知原执行(决定)机关,按规定予以收监。

七、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1、各司法所必须组织矫正对象进行至少每季一次的公益劳动,做好公益劳动的登记和考核。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

第4篇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一)为全面落实市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各项规定,更好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根据乐清市司法局通报的《乐清市社区矫正协理员第一季度考核成绩统计表》,结合分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5月7日,分局召开协理员教育整顿暨自查自纠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各级文件精神,部署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分局重点从七个方面规范自查整改。

一、规范调查评估。分局指定一名司法助理员与一名协理员专门负责实施审前调查评估,采取面谈、走访等方式,做实做细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笔录、被调查人签名、盖章或捺手印等内容完整、规范。

二、规范报到接收。严格接收程序,新增矫正人员必须经规范流程予以接受,一次性告知报到所需的法律文书,有效解决矫正人员多次奔波和材料不全问题。在接收中,为避免见法律文书不见人现象的发生,及时校对,对未按时到分局办理入矫手续的社区矫正人员,协调社区和派出所组织查找,杜绝脱、漏管。

三、规范入矫衔接。社区矫正人员到分局报到,在分局负责人主持下办理入矫手续,进行入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和签订矫正责任书,同时对新增人员由司法助理员开展初次谈话教育工作。

四、规范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须达到每月8小时,分局每季度制定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方案计划,对矫正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并限期补足。

五、规范走访制度。根据《温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组织走访,了解矫正对象实际表现情况,走访谈话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反馈并现场进行适当的教育,并要求矫正对象鉴字确认。加强协理员谈话技巧,提高谈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规范档案管理。组织协理员对自己管辖内全体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纸质档案开展全面自查,对缺件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分局组织复查和评比。

七、规范登记统计。各社区协理员根据社区的工作规律与实际,每月要制定工作计划,每日登记工作日记。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二)在20xx年5月13日区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各家所在下周的任务之一是自查自纠目前所里的社区矫正三大措施。以下为我所通过梳理、走访、自查自纠总结出来目前我所在社区矫正请销假、公益劳动和书面汇报三大措施的工作情况:

一、请销假

目前我所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人,其中长期在外务工的有三人,分别是在盐城的矫正对象王某、在新疆的矫正对象蔡某和在无锡的矫正对象詹某。这三名矫正对象都办理了长期在外务工的手续,有其社区、家属签署的保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还有矫正对象本人写的保证书。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请销假手续的履行率达到了100%。另外,我所目前24人有稳定的工作,其中因为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出差的矫正对象有两人,司法所专门在个别谈话教育课上对这二人反复重申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和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违规乱纪的行为,司法所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日常考核办法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近期,我所还将再次印制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手册,确保发放到每一位矫正对象手中,强化矫正对象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概念,同时让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公益劳动

我所目前的公益劳动基地已有两个,分别是组织交通协勤活动的迈皋桥地铁站华电路口,和组织为老人献爱心关爱老年人生活的迈皋桥真善美敬老院,目前即将新增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有区司法局与区市容局联合建立的迈皋桥华电北路环境保洁公益劳动基地。可以说,迈皋桥所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是很丰富的,结合迈皋桥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犯罪类型复杂、年龄差距大等众多特点,丰富的公益劳动基地为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提供了合适的公益活动平台。

我所目前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其他因为年纪大、脑疾病或躯体性疾病的矫正对象虽然不能参加司法所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但大多都能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或住家附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并拍下照片交到司法所来。

三、书面汇报

书面情况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要交到司法所的一份反映其近期矫正改造,生活、学习、工作、家庭、思想状态等多方面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我所的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为精神性疾病没有书写能力以外,其他人都能够按照规定完成书面汇报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矫正对象写的书面情况汇报内容简单,字迹潦草,完全是应付差事。就这个问题,我所已经多次对个别写书面汇报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和教育,或者向其发放法制宣传书籍、报刊,但仍然收效甚微。矫正对象说,到司法所来写的时候就能写好,回家后事情很多,忙这忙那的,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写书面汇报,所以写不好。下一步,我所还将继续就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的有关问题做一步探索和研究,也会多多学习和借鉴其他司法所好的工作经验和办法,希望能够完善和改进我所在社区矫正书面汇报工作上的薄弱部分。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三)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 “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第5篇

我们对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是接收环节。对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建立档案等。给矫正对象下发《社区矫正告知书》,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进行教育谈话,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村委会鉴定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

二是管理环节。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役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宽严相济,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教育环节。我们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每月定期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有一定的效果,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__司法所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有所作为。

四是公益劳动环节。我们每月组织每个矫正对象完成不少于8小时的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回报社会,减轻他们的罪责感。

五是帮扶环节。在实施扶贫帮困方面,设身处地,积极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以情感人,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

第6篇

我叫张巧玉,于2009年4月底到祥云道社区工作,主要分管劳动保障、宣传和信息工作,现将我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每一个居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对每一项政策都了如指掌,并做到全面宣传和及时办理。

2011年新增的“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49号文件工作,关系到没有养老保障的居民。这项工作责任重,时间紧。在接到通知后,我认真学习文件,并及时在小区53个楼栋门口张贴办理通知;又根据社区户口底册,及时排查所有符合办理条件的居民,争取不漏掉一人。因为这项政策所需材料不仅多而且很繁琐,我就耐心地向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居民讲解,并把所需材料一份份都写下来,交给居民。然后自己一次次去社保局为居民办理入保手续,目前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

二、宣传、信息工作。

我是祥云道社区的宣传员,也是翔云道办事处的一名舆情信息员。我知道宣传教育工作,对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项工作要求抓住社区工作的要点、亮点,做到及时总结、及时汇报。

 

2011年,社区的主要工作就是开展“创建文明城”的宣传和档案整理工作。我充分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加大建设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居民都积极参与到文明城的建设中来;同时,我还充分利用清明节、世界关灯日等时机,积极宣传文明祭祀及低碳生活的重要性,并及时写出了倡议书进行发放;在整理社区文明城档案的过程中,我经常加班加点,按照上级下发的标准认真完成各项指标,尽量做到保质保量完成整理任务。

10月5日是传统的重阳节,社区举办了以游戏为主题的趣味运动会,极大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我们通过开展各项学习和讨论活动庆祝党的生日。这些工作都是社区工作的亮点和要点,我都及时做了总结汇报。2011年,我一共上报信息27条,及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____,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活跃青少年儿童暑期文化生活,使青少年在活动中受教育,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根据办事处“关于印发《银河路街道20__年暑期校外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克区银街党发[20__]34号)的要求,我们乐园居委会社区辅导站组织进行了20__年暑期校外教育工作,现汇报如下:

1、为加强对暑期校外教育活动的领导,我们成立了社区20__年暑期校外教育工作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负责校外辅导站全面工作)

副组长:

成员:(校外辅导员)、

工作组成立后,我们根据街道工委的要求,结合社区暑期校外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暑期活动运行大表,将暑期活动计划表贴到社区宣传栏里,并给第十一小学

校送去了一份暑期活动计划表,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实践活动,为做好该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2、7月6日,乐园社区居委会在一楼举办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知识讲座,社区片警李丛山主要讲了什么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应负的刑事责任,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知识讲座,给社区54名青少年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3、7月7日至28日乐园社区居委会举办了暑期书法班,聘请乐园社区志愿者原教育学院教师孙达恒为社区中小学生讲授了书法知识和有关的要领,提高了学员们的书法水平,充实假期生活,深受学员及家长的好评。

4、为丰富暑期少儿文化生活,7月9日晚9点,乐园社区居委会在小区中心广场举办了“少儿年暑期趣味运动会”,项目有:跳绳、呼拉圈、投飞标、拔河等,社区内近200名小学生参加了比赛,产生一等奖13名,二等奖有16名,三等奖有17名。7月23日上午10点,乐园社区联合园林、园丁、向阳北等6家社区辅导站,组织社区中小学生进行了暑期青少年篮球友谊赛,以上活动场面非常热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为普及国防、军事和消防知识,7月22日早上,乐园社区辅导站组织社区的10名中小学生到预备役工兵团和消防支队进行了参观学习,预备役工兵团有关人员带学生们参观了部队训练场地和设施,为学生们讲解了克拉玛依的历史及军队支持地方建设,在抗洪救灾、植树造林、电讯光缆建设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消防人员为中小学生讲解了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的作用和如何使用的知识,学生们感到受益匪浅。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国家好处至上、消费者好处至上”,以“三个自觉抵制”为目的,坚持卷烟运营户“自律”与本能机能部分“他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形式,经过增强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建设,不断提高运营户诚信守法认识,提高运营户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治理的才能,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卷烟运营次序,促进我街烟草经济继续不变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的

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建设应努力完成以下目的:

1、无出售“假、私、非”等违法卷烟的行为;

2、无低价竞销、恶性竞争等不规范运营行为;

3、不发生向无《烟草专卖零售答应证》的运营户和不合法烟贩供应卷烟的行为;

4、无无证运营、擅自转、借、出租、生意答应证的行为;

5、按期完成卷烟销售方案;

6、使运营户获利程度逐渐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深化推进运营户诚信自律组织建设

在区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街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的详细指导下,以村、社区为单位稳步推进运营户诚信自律组织建设。

1、以村、社区为单位,以卷烟运营户自愿参与为前提,成立由10至15家卷烟运营户参与的“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小组”。关于社区运营户少的诚信自律小组组长由社区协管员负责,关于有的村、社区运营户多的则依照10至15家卷烟运营户成立自律小组,组长人选可由村、社区协管员提名,也可由运营户中推举发生小组长。

2、各村、社区自律小组组建后,应将自律小组运营户店名、户数和基本材料报送街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指导小组赞同,街指导要将相关材料实时报区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立案。

3、各村、社区自律小组的成立,应与自律小组运营户签署小组活动商定及诚信运营行为违约所须承当的责任向社会和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签署诚信运营承诺书)。

(二)大力发展运营户诚信自律活动

运营户诚信自律小组应积极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1、自律小构成员应互动发展对本小组所管运营户范围内进行巡查工作,检查本小组运营户在执行《商定》、实行《承诺书》的状况,并做好工作记载,对呈现的问题运营户除就地要求整改外,还应实时向小组长汇报。

2、每周自律小组组长应对本小组所管范围内运营户进行一次具体走访,对小构成员在互动巡查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回访,检查其整改落实状况,搜集相关建议和意见,并做好工作记载。

3、每周各村、社区协管员要对本村、社区自律小组工作状况进行巡查工作,并对自律小组工作状况寻求意见,对在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向自律小组组长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工作记载。

4、每月各村、社区协管员组织各自律小组组长工作大会,听取工作状况汇报,并将自律小组组长提出的问题反应给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指导小组及相关本能机能部分,街道及相关本能机能部分应协调停决实践问题,并赐与支持和协助。

5、每月一次本辖区范围自律小组运营户运营状况、执行《商定》、实行《承诺书》的状况和排名前三的卷烟运营户,烟草部分次月的货源和非凡品牌供给政策。

(三)要增强对运营户诚信自律建设的指导

1、街综治办要按期和不按期组织召开烟草专卖本能机能部分、村、社区协管员及局部自律小组组长参与的工作大会,听取各村、社区协管员及自律小组组长的工作汇报,并安排和安插下步工作。

2、为了把握各村、社区自律小组工作状况,街综治办将按期组织召开烟草治理所部分与村、社区自律小组的沟通会,互通讯息,交流状况,有用协调。烟草部分对显示突出的自律小组运营户在货源供给战略上,特别是非凡品牌的分派上应赐与适度倾斜。

3、每月街道综治办应针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本能机能部分和村、社区协管员发展不少于两次的综合整治行动。

4、街道综治办每月将对村、社区发展自律小组活动状况进行走访,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实时向区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反映,并争夺区主管部分的支持和协助,为更好地共同自律小组组长发展好工作。

四、施行步调

(一)宣传发起阶段(6月17日至6月21日)

街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将组织、召开全街“诚信自律”建设工作大会,随后各村、社区按区有关大会精神,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办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栏及挂横幅发展普遍宣传活动。

(二)先期试点阶段(6月24日至7月12日)

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将拔取具有必然前提的村、社区作为试点单位,由村、社区依照相关顺序坚持自律小组,并组织小组运营户成员签署商定及社会承诺书,还根据自律商定和承诺书内容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治理的相关活动。

(三)具体推行阶段(7月15日至10月31日)

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将对诚信自律小组试点单位的工作发展状况进行具体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活动发展有成效,街综治办将组织烟草部分指导,各村、社区协管员到试点单位进行交流和指导,并在全街具体推行。

(四)审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已发展诚信自律活动的小组,由街综治办上报区指导小组,并承受区指导小组对运营户自律小组活动发展状况进行具体审核验收。

(五)总结表扬阶段(12月)

由区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对村、社区发展自律小组活动,经审核验收及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授牌。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依据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关于“2012年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建设工作施行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目的工作,发展好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活动。

2、各村、社区治保主任要增强对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活动的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协管员是发展诚信自律活动的详细责任人,应按期发展对这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关于积极参加,成效分明的卷烟运营户要积极协调辖区烟草部分在货源供给政策,特别是非凡品牌的分派上赐与倾斜。关于效果发扬不分明的小组和个人,要实时赐与协助,关于发生较严厉问题、社会影响较大的运营户,要劝其退出自律小组。

第9篇

1、组织召开市女能手协会理事会议,协会全体理事、各县(市)区妇联分管主席参加了会议。会议商议了协会*年全年工作计划,并对今后一段时期协会工作的发展方向进行了研讨。

2、筹备市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母亲素养工程第一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市第二届巾帼人才招聘会、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议、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

3、开展市优秀来料加工经纪人推荐工作。

4、与市卫生系统和贸易系统妇委会联合对两个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和指导。

5、启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辑)一书的采编工作。

6、市人大、市妇联协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工作。近期市妇联、市人大内司委完成修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改稿第二稿。

7、6月1日,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带队的《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组在甬调研,调研重点为《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美云一同参加调研。在甬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了宁波市妇女权益保障市级相关部门和宁波市妇联系统代表两个层面的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及《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汇报。调研组还考察了宁波市天波港联电子有限公司和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听取了两个公司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企业女职工婚育情况、女职工孕产期保护情况及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问题进行详细情况了解和意见听取。

8、组织市妇联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由市妇联权益部向老干部汇报维权工作。

9、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规则》草案、《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关于深化农村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暂行)》提修改意见,并报相关部门。

10、参与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进戒毒所开展帮教活动。在市禁毒委今年开展的第二轮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活动中,宁波市妇联被评为第二轮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先进单位。鄞州区妇联获全国爱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11、根据省妇联要求,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月活动,并完成总结材料上报。

12、5月27日,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在儿童乐园举行宁波市“与爱同行快乐成长”城乡儿童手拉手游园活动。来自奉化、鄞州、北仑、江北等地的留守儿童和结对“爱心妈妈”及其孩子,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学生,还有市区的小朋友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活动;市委副书记郭正伟同志亲临现场并致辞,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教育局等有关领导也参加了本次活动,还分别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代表赠送了节日礼物。

13、5月27日,在华茂外国语学校举行“七彩童年”宝宝秀大赛决赛。从1000余名参与初赛的学龄前儿童筛选出的180名儿童参加了决赛,最后产生54名活力宝宝。还通过专家评选结合网络点击率,评出了10名可爱宝宝。

14、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的“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有奖征文圆满结束。共收到征文1000余篇,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30名;并选取了部分优秀征文在宁波日报《城事周刊》上刊登。

15、5月26日,宁波电视台、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慈善总会在万达广场联合举办“请让我来帮助你”手拉手活动。

16、5月26至27日,组织3对妈妈与留守儿童参加全省留守儿童代表“杭州一日游”活动。

17、5月30—31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分头带领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慰问了海曙、江北、江东、镇海、北仑、余姚等地的部分小学和幼儿园,与小朋友们一起共庆节日,并向全市110多万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广大辛勤工作的少年儿童工作者、辅导员和幼儿工作者表示慰问和感谢。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共慰问2363所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赠送慰问金、物品等价值751.5万元,赠送各类书籍306052册。

18、做好“六一”宣传工作。据统计,今年“六一”期间,我市各级各类媒体刊播稿件数1299件,各级妇儿工委办发放宣传资料362574份。

19、6月,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次数1513次,共有544429人次接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市帮困、助学结对总数5791,其中留守儿童结对数1937对。

20、和团市委、文明办、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的通知》。

21、6月11日至12日,省妇联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市妇联作了题为《拓展阵地创新载体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22、完成市级和谐文明家庭、先进协调组织、绿色家庭评选工作;绿色家庭示范点认定工作;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县(市)区、优秀家长学校推荐申报工作。

23、市妇女研究会上报的“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和谐家庭建设”研讨会被市社科院列为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团体资助项目。

24、落实全国妇联全民健身“城市之间”趣味运动会宁波赛区6个社区的相关工作。

25、下发妇联系统第二期心理咨询师培训通知,启动舟山心理咨询师培训项目。

26、继续指导下属单位人员进编工作。对下属单位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

27、开展“三八红旗手”情况调研,将《宁波市“三八”红旗手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上报市委督查室。对特困全国“三八红旗手”情况进行公示,对部分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慰问,对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特困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补贴,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8、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接受局域网操作相关知识培训。

29、继续做好妇女儿童文物征集相关工作。

30、本月完成的文字材料:完成市委市府办公厅*年重点督查工作材料《市妇联参与法治宁波建设情况总结》、《关于要求核拨母亲素养工程*—2008年所需经费的请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关注留守儿童共建和谐社会》、《*年上半年市妇联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宁波市妇联申报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材料、宁波市网络家长学校申报全国家庭教育优秀家长学校材料、《宁波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履行妇联职责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等。

31、6月15日,组织机关党总支“七一”活动:参观东部新城和科技园区创业中心等;组织参加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健美操比赛并获第三名。

32、6月19—30日,组织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园区妇工委主任、机关妇委会主任到北欧、英国考察。

33、组织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活动,上报市科协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志相关材料。

34、上报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报表。上报组织部对目标管理体系设置的意见。

35、建立处级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档案。

36、组织机关干部体检。

37、接待湖州市妇联、青岛市妇女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等单位来我市考察。

38、本月36件、来访21件、来信5件、来电10件。

七月份工作计划

1、召开市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市文明家庭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全市平安家庭表彰会暨现场推进会、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暨家长学校现场经验交流会。

2、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高层次讲座暨第一期骨干培训班、市第二届巾帼人才招聘会、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中英爱滋病防治培训项目培训班举办、团体会员负责人联谊活动。

3、对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4、聘请市女能手协会法律顾问,为女能手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5、进一步征集“百千万活动”参观点,并编制宣传册。

6、赴余姚开展“巾帼致富科技下乡”活动,活动将与协会行业小组活动相结合,本期的内容暂定为兔业养殖知识培训。

7、启动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8、汇总梳理意见,制定市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措施。

9、各党小组为单位,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

10、继续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调研,出台有关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文件。

11、完成反家暴立法第三稿并组织在甬高校法律老师进行讨论。

13、筹备女村支书培训班、第二轮巾帼维权志愿者招募工作。

14、贯彻落实《浙江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并根据宁波实际情况,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制订加强妇女病普查力度、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具体方案措施。

15、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学生*年暑期活动。

16、开展省级绿色家庭评选工作。

17、做好第五轮文明机关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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