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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综合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污泥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自动监控率100%;完成机械、化工、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固废污染专项整治,固废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固废污染执法监管,加大调处力度,固废污染重复下降5%。
二、工作计划
1、加快固废监管和处置能力建设
(1)完善工业固废监控平台建设。(3月-5月)
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视频监控安装,危废焚烧处置单位加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完善污泥和危险废物运输车辆GPS定位模块安装并与局污染源监控平网。(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理科)
(2)统筹规划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6月-9月)
在全面调点行业固废产生情况的基础上,委托科研单位进一步统筹规划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包括建设的数量、处理能力、区域布局等一体化统筹考虑。(责任科室:固废中心、计划科)
(3)协调推进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建设。
协调加快夹山工业垃圾和污泥焚烧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尽快确定建设方案并推进实施,力争年内开工。进一步加快废酸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探讨废酸回收利用的新技术和新机制,在用酸大户中推广废酸回收利用技术,力争年内新增废酸处置单位一家,在用酸大户中落实废酸回用试点单位一家。(责任科室:固废中心)
2、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1)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申报和调查。(3月-6月)
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年度申报。在申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专项调查和核实。重点行业包括化工(含医药、农药)、电镀、纺织印染、酸洗、机械加工、污水处理厂。重点调查内容为化工残渣、废酸、废碱、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大队)
(2)深入开展危废管理规范化整治。(5月-10月)
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为标准,进一步深入开展机械、化工(含医药、农药)、金属表面处理、纺织印染行业固废污染专项整治。机械行业要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分区域推开。化工、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要在历次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固废污染专项整治,做到重点区域重点整治,污染企业全覆盖,贮存、转移、处置全规范。纺织印染企业重点整治水处理污泥、废碱液的收集处置,规范水处理废酸来源渠道。(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大队)
3、强化固废污染执法监管
(1)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3月-5月)
按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近两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系统梳理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及危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大队)
(2)严把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预审关。
环评申报材料不得瞒报、漏报固废污染种类、数量,审批意见中必须明确固废污染种类、数量,并对贮存、运输和处置提出明确要求,“三同时”验收必须严把固废处置关,确保新建项目产生的固废规范贮存、规范运输、规范处置。(责任科室:开发科、固废中心)
(3)进一步加大固废污染行政执法力度。
根据“科室管理,全局监控”的原则,监察大队和固废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固废污染的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监察大队要将固废污染监察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各企业固废污染防治检查情况作为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定的重要依据。(执法检查频次要求和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大队)
(4)进一步加大固废污染调处力度。
进一步提高调处效率。固废污染接报后,中队或乡镇环保科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群众因误解而误报的、零星遗撒工业垃圾等类型的案件要当场解决,将确属非法倾倒、非法转移、非法处置工业固废的案件转至固废中心承办。(责任科室:监理科、各中队、各镇环保科)
进一步压复和越级。对非法倾倒、非法转移、非法处置类的案件,要迅速介入调查取证。监测站要在第一时间现场采样,废水、废气监测数据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迅速完成危废鉴定委托监测。案件要严肃依法迅速处理到位,并协调镇、村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和安抚工作,消除恐慌情绪,避免重复和越级。(责任科室:监理科、固废中心、监测站)
(5)完善固废转移管理机制。
规范固废运输的管理,采用招投标方式,设置运输资质、运输监控、车辆要求等规范条件,将运输推向市场,针对不同的固废,分别招标,由资质合法、管理规范的运输公司统一运输,局对运输公司统一监管,规避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责任科室:固废中心)
(6)建立和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城管、乡镇及新闻媒体,对重大非法倾倒案件,形成城管、乡镇提供线索,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纪检、检察院、法院全过程督办,新闻媒体跟踪监督的协同监管机制。(责任科室:固废中心、法宣科)
4、加大固废污染防治宣教力度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协调区各新闻媒体,将固废污染防治内容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专栏节目,加大对固废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责任科室:法宣科、固废中心)
(2)开展固废污染防治宣讲活动。
结合重点区域固废污染专项整治,深入牛塘、横林、横山、郑陆等重点乡镇开展面对行政村、重点企业的固废污染防治宣讲活动。结合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举办全区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讲座。(责任科室:固废中心、法宣科)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生态创建工作。一是做好省级生态区验收准备工作,对创建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对需要整改的指标,已通知各相关部门提供补充支撑资料,并重新向省厅报告申请验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二是启动生态细胞创建,对照市局下达的生态细胞创建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定期到各乡镇做好创建指导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生态细胞创建任务。三是环境友好型学校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1.与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环境友好型学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学校按照通知内容按时完成申报以及创建资料准备,确保按时完成创建。2.市级绿色社区已将申报资料发放社区,要求社区对照指标要求完成资料收集。
(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上半年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完成了优化设计,协助办理了9个乡镇的科研和设计的调整批复,并制定了《关于九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投资调整方案》和特许经营协议,目前正在协助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投标和进场准备工作。
(三)畜禽养殖限期治理工作。市、区级限期治理养殖场已上报整改方案,目前正在进行土建施工。
(四)中央农村连片治理工作。一是完成了乡农村连片治理成效评估。二是大观镇连片村实施项目已基本完成,本月进行验收。三是江南镇连片治理项目已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局进行专家评审。
(五)生态小区创建农家乐整治工作。已与创建的乡镇具体经办人联系,确保生态小区创建与农家乐整治顺利通过验收。
(六)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上报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资金请示。二是针对一季度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不合格的乡镇到实地进行排查,查找超标原因和污染源,并制定了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的七个乡镇污染治理方案,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稳定达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七)其他工作。一是完成上报市级自然生态资金项目4个。二是罗龙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已报省上进行专家评审。三是办理并回复了2个区人大议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打造中国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坚持治理与转型相结合,坚持“治旧”与“控新”相结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整治内容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全县辖区内所有开采的矿山环境进行全方位整治。
(一)开采区。推行矿产资源集约合理化利用,宕面规范、整洁;矿区采剥合理,边开采边复绿,矿区复绿面积不少于全部开采剥离面积的40%;泥土堆放有序,采取截污措施,防止泥土流失;按照开采方式环保化的要求,钻孔要有吸尘装置,做到钻孔作业无尘化;开采道路清晰合理;闭坑矿区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落实复绿方案和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全复垦复绿。
(二)加工区。采取综合降尘措施,加大对粉尘的治理力度;加工机组一律安装喷淋、布袋等防尘装置。加强污水治理,建设和改造三级废水沉淀池,建设水循环利用系统,添置泥沙分离器,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生活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生活垃圾,消灭白色污染,落实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运输道路。按照道路运输无尘化的要求,对矿区运输道路全程硬化,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做到常清扫、常洒水。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矿运车辆驶离矿区加盖篷布,对轮胎进行冲洗。
(五)固废处置。推行尾矿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沉淀池及时清淤,尾矿及淤泥的堆放有专门场所,堆放规范,并采取回填、复绿、防尘等措施。
(六)企业管理。落实业主环境保护责任,并明确一名分管环保的副经理(矿长)和职能科室,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相应的环保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管理。
三、整治计划
全县矿山企业环境专项整治的时间为一年,即从年月开始至年月,分为组织动员、方案实施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深入调查研究、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我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的文件,并召开全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会议。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统一工作要求,制订矿山企业环境整治推进工作计划方案并落实整治工作人员。各矿山企业根据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成立整治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整治工作方案。
(二)方案实施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全县所有矿山企业根据整治的要求,按照各自的整治方案扎实抓好方案实施。各有关乡镇及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整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明确工作主体,充分调动矿山企业主体的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性,稳步推进全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按照“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规范一家”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年终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矿山奖励政策。对达不到矿山环境整治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环境专项整治结束后,实行年度复查制度,如年度复查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四、奖励办法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一)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乡镇要与矿山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考核结果列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前置条件。凡矿山企业环境整治考核验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申报省、市、县级绿色矿山。
(三)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凡当年环境整治考核验收达标并且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的矿山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三年内享受奖励政策,如年度复查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停止奖励。奖励的额度按企业当年实际上缴排污费扣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后的60%进行返回,并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和生态创建示范工作,继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和减排核查,促进污水处理厂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污水处理量,力争日均处理污水达到21万吨,进一步发挥减排效益。二是督促轻工产业园区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力争9月份投入使用,年内通过省级开发区整治验收。三是配合市政部门和塘办加强工业企业截污纳管工作,促进环境敏感区企业先行搬迁。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根据《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部署农村环保工作。二是开展生态文明试点,创建生态示范工程。选择1个乡镇和10个行政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生态街道创建工作,创建市级生态街道2个,市级绿色社区10个。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三)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严格控制污染增量,从严控制审批向流域和平原河网排放有毒有害、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和直接大量排放工业废水的项目;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要控制断面不达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严格执行“区域限批”政策。从规划源头控制污染,积极开展和执行规划环评,区域产业布局要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四)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减少污染排放。深化电镀业污染整治,鼓励中心城区工业企业实施“退二进三”,力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突出重点、分批实施”原则,对电镀、制革、印染、水洗、造纸、化工、酸洗、线路板、食品饮料等九大重点行业率先实行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企业废水不得外排。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理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2012年,轻工产业园区要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验收。
(五)加大水源保护力度,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坚决取缔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和防治,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治污,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行污水处理厂BOT运作等,加大资金投入。
一、重点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
(一)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1、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现场共出动48人次对辖区16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排查.辖区内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县洁卫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经执法检查,该企业医疗废物处理及时,处理过程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建立医疗废物经营情况记录本和转移联单等台账;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情况。执法队对辖区内市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城区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开展打击黄河段入河排污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共出动27人次对辖区内10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排查,重点对祖厉河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排查,共核实疑似点位5个。
(三)开展打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放专项行动
共出动44人次,对辖区内23家企业进行排查。经执法检查,共排查出3家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分别为:县兰能投集中供热、县雨浓集中供热和县向阳春集中供热等。经核查企业监测报告,均按照排放标准排放,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
(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共出动11人次对饮用水水源地的3家企业进行检查,经执法检查,我县现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即鸡儿嘴水库水源地,水源保护区面积1.5804平方公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即供水所和甘沟供水所,供水所面积0.43021平方公里,甘沟供水所水源面积为109678.24平方米,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有两、一个:一为鸡儿嘴水库内有住户138户、564人,存在生活垃圾,制定了《县鸡儿咀水源保护区“一源一策”环保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会政办发〔2018〕62号),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县住建局关于县棚户区改造鸡儿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决定和公告。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安装了防护网,配备了垃圾回收箱,在居民生活区建设了一座20立方米的污水收集罐。周边住户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柴家门镇政府负责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管理所负责抽运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真正做到了水源地周边住户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五)开展清理整顿排污许可排查检查
共出动162人次对饮用水水源地的81家企业进行检查。经执法检查,目前已有81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工作,均未发现有违法行为产生,也无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违法问题存在的企业。
二、加强企业执法日常监管
加强对砖瓦厂、饮用水水源地、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环境落实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察,严肃查处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完善危废管理台账记录,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处置。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今年以来,共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抽查1批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1批次,抽查市场主体3户,公示抽查结果3户。建成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主体名录库,并不断完善“一单两库”,对检查主体对象及时更新,提升监管效能;积极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在计划中合并安排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1起,处罚金额29万元,目前尚未结案。
五、畅通举报渠道
今年以来,共受理有效环境案件15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办结率100%。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和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七、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环境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我分局现有执法人员6人,一人为驻村帮扶队队员,其中3人为新进人员,没有经过执法业务培训,没有执法证,并且执法工作、经验欠缺、对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影响较大。环保执法工作的高要求和执法队伍素质偏低的矛盾仍然突出,执法人员在法律的适用、文书的制作、证据的搜集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
(二)行政执法手段不够
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时,执法手段单一、执法装备落后,执法程序繁杂,时间跨度大,执行有难度。
(三)环境执法力量薄弱
因垂直改革进度缓慢,分局工作经费无法保证,落实困难。同时,执法装备不足,现有装备单一、落后,等问题都对环境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些影响。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教育培训
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培训,落实学法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新进行政执法人员环境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三)创新执法方式,拓宽公众参与度
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联系,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下简称“创模”),以城市环境质量上水平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为出发点,融入“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惠民生”战略当中,进一步优化县城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解决全县突出的环境问题,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双赢。
二、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县规划的有关要求,力争年建成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力争到年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好转、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
三、指标分解及责任分工
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指标要求。
(一)3项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工商局、供电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3.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近三年连续名列全市前列(前5名)。(县环保局负责,县统计局、水务局、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农牧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二)4项社会经济指标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年为基数,年均增长10%,到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0元;到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3%。(县发改局、环保局负责,县财政局、统计局、人社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工信局负责,县发改局、统计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6.单位GDP用水量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水务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农牧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7.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指标范围:全县域)
(三)5项环境质量指标
8.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县环保局负责,住建局、交通局,槐阳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各乡镇政府负责,县财政局、防疫站、水务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县辖区)
10.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要求。(县环保局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新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四)8项环境建设指标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县住建局负责,槐阳镇配合)
14.城区污水处理率≥95%,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20%。(县环保局、住建局负责,县财政局、水务局、槐阳污水处理厂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6.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50%。(县发改局负责,县工信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交通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县住建局负责,指标范围:城区)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县发改局负责,县环保局、工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发改局、卫生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五)6项环境管理指标
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以上。(县环保局负责,县考核办、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水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商局、住建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委宣传部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5.中小学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每年环境教育在12课时以上,环境教育普及率≥85%(县教育局负责,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6.获得省、市级卫生城市称号,并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县卫生局负责,县住建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城区)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在全面推进创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力度,重点实施环境宣传工程、节能减排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洁净工程、绿色生态工程、环境能力建设工程工程,确保创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实施以促进全民保护环境为重点的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落实环保教育教材和教育课时,建设3个环保教育基地。建立街道社区环境宣传教育机制,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开展绿色社区、安静社区、人文社区、洁净社区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建立环保志愿者发展机制,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公益行动。在电视台开辟创模专栏,制定环保宣传教育和创模新闻评奖方案,通过诸多形式形成全县良好的创模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教育局、文广新局、街道办)
(二)实施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排放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提高高效清洁能源使用效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做好农村节能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重点做好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工作,增强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功能,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到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升级改造达到一级B标准,中水回用达到一级A标准)。建立污泥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处置。到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化学需氧量在年水平上削减9.0%、氨氮在年水平上削减12.5%、二氧化硫在年水平上削减21.2%、氮氧化物在年水平上削减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
(三)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现有燃煤企业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逐年削减县中心区燃煤总量。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脱硝治理和燃用低硫优质煤双重治理。加强对城区施工扬尘、道路二次扬尘、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
(四)实施以保护饮用水源和河流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完成地下水源水质监测井建设,在重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全面提升水源地保护能力。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运载、装卸和储存油类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其设施必须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安全保障体系,杜绝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跨界水体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要求。加快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业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政府)
(五)实施以控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复查工作,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宁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每年至少创建2个“宁静社区”。(责任单位: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街道办)
(六)实施以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洁净工程。以县城环境无卫生死角,无卫生盲区为目标,继续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彻底解决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必须依法安全集中处置。加大生活垃圾回用和处理力度,在辖区内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到年,建立起“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力争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单位:爱卫会、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七)实施以生态园林建设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工程。以城区公园为主体,以构建城区园林精品为主线,以庭院、社区绿化为细胞,开展绿化美化和生态景观建设。到年,县城主干道绿地率达到22%,20%的单位和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街道办)
(八)实施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重点的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快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控制平台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装备配置齐全,设备购置先进,全县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和宣传教育网络健全。到年,全县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能力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到年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工业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0月份召开创模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形成良好的创模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6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底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本着重过程、重特点、重难点,求务实、求扎实、求真实的工作态度,依据创模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实施创模工作,针对创模指标找差距,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验收阶段。年6月至9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年1月至5月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创模”活动达标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自查合格后及时申请验收。
(四)申报考核阶段。年9月,县政府向省、市环保厅(局)提出验收申请;年8月,县政府向国家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国家环保部对我县创模工作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郑巍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办副主任张立飞、县政府方志办副主任李飞、县环保局局长王占军兼任。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模范县创建规划的实施,督导环保模范县创建日常工作,落实“周督周报”、“月分析月调度”、“季总结年考评”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技术资料组、宣传教育组、协调督导组、社会经济组、环境建设组、污染控制组,分别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聘任,负责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二)分解落实责任。将创模工作作为对各单位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创模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将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指标任务,制定年度指标完成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到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建设,提供便民服务。
在2014年度的工作中,为提高工作效益,加快工作进程,加强了科室部门的组织建设,分别针对于各个工作方向设立了对应的对接科室,实现高效工作运转。具体设置了综合协调科、发展计划科、经济发展科、环境保护科、规划建设科、住建科、国土资源科、工商科、地税科、水利科等10个对接科室,制定了对接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的对应管理,加快了各项工作进程,使得各个方面工作,都能够有针对性,有制度性地进行。此外,还设立了土地中介机构,并在12个社区内分别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这几项机构中心的设立,在提高联合审批局整体工作效益的同时,还为XX的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服务,为XX居民的便捷生活和实际利益带来了保障。
二、依法审批事项,加强窗口建设。
在2014年的工作实际中,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各项审批工作,并要求各个新开设的科室加强依法工作理念,要求其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审批工作。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我局出色的办理了各类业务共13605项。其中水利科办理业务中有2件办理业务未批,3件办理业务已完成;国土科办理业务4928件;环保科办理业务16件;经济发展科办理业务16件;计划发展科办理业务76件;住建科办理业务382件;工商科4814项;地税科3368项。通过以上数据说明,自我联合审批局成立联合审批窗口后,各项工作能力都得以提升,整体审批工作效益得到实际的提高,各项审批工作进程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这些科室窗口的设立使得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批工作任务,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三、强化制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我局为进一步深入各项工作实际,更好地办理好联合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在2014年的工作中,我局在新增设窗口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了对窗口工作的各项管理,完善了窗口工作的各项审核制度,加强对窗口服务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便民情况等方面的督办与调查,以保证为企业,为群众提供更好地服务。此外,我局还不断强化与各个新增科室之间的联系,实行定期交流与意见反馈工作制度,并开展了与县审批局的联网建设工作,以此提高我审批局审批服务的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
在2014年的工作实际之中,我局的整体审批工作实施情况较好,各个新设窗口与新增科室的审批服务工作都得到了广大群众以及企业的认可与赞同,这为我局的审批工作带来了前进动力与能量,也为我局的新一年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具体工作实施进程中,还存在有部分问题和不足,使得部分工作进程受到了影响与阻碍,使得便民服务工作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展与落实。
一、放权工作效力缺乏
在开设新增科室与社区窗口后,虽各项审批工作得到有针对性的开展。但是新增设科室与审批窗口,就意味着有某些权利要被分散放出。因此,在实际的放权工作中,对放权工作的实施监督与管理力度缺乏,在放权实际中,还有部分县职能部门难以放权或是握权不放等问题的存在,从而影响了我局的整体审批工作进程。
二、承接工作协调率低
在新增科室成立之后,各个部门的对应承接工作效率较低,部分对接科室不能有效承接对应工作实际,存在有承接,落实不到位,甚至某些科室存在有难以承接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我局的对应审批工作的实际落实。
三、科室之间难以和谐
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奋力崛起,建设富而美的新**”的发展定位,按照“1364”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生态县建设”这一总体目标,突出“环保准入、企业监管、污染减排”三个重点,强化六项工作(①完成so2、cod减排任务,实现总量控制目标;②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实现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③加强水源地保护及水流域污染防治,努力提高水环境质量;④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路子,搞好农村污染防治;⑤清理取缔“十五土小”,遏制污染反弹,巩固整治成果;⑥抓好秸秆禁烧,保证实现禁烧目标),在环境执法、农村环保、环境宣教及提高部门和环保队伍干部形象上实现四项突破,团结拼搏,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而美的新**、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按照“1364”的工作思路,我们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积极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力度,抓好8家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企业监管,确保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采取统计、监测、考核三个办法,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热电厂等相关企业减排项目的监管,促进减排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运用增加监测监察频次、典型案件曝光、挂牌督办三大手段,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健全排污企业减排档案,按时完成**年城考和**年环境统计工作的各项数据的填报、汇总、审核以及工作报告、实施方案等各项技术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大队、环保110、监测站
(二)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实现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1、开展企业排查,摸清企业排污底子。重点对化工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摸清排污企业生产工艺、规模、污染物特性、排污量、污染治理等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2、组建监察大队,加强环境现场监察执法工作。落实省局“四个办法”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组织开展2-3次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加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察、监测频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热电厂、达利食品有限公司、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3、强化排污费征缴力度,确保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严格按《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征收排污费,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进一步细化排污申报、核定、复核和排污费催缴等环节,对于拒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4、做好环境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环保联动工作,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投诉。
5、努力提高环境事故处置能力,确保全县环境安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熟练掌握监测设备的现场操作,学习掌握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方面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处置环境事故的能力。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环保110、污控科及专项行动相关科室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抓好环评、审批、准入关
一是认真落实环评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加大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工作力度。二是按照环保部“七项承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立环评“绿色通道”。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现场督察,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环境监理工作。四是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体制,全面加强“三同时”验收工作。同时,无偿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技术方面的困难,促进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管理科
(四)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努力提高水环境质量。加强对沟杨水源地和太平水源地的日常监察、巡查,增加环境监测频次,准确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彻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及时排除污染隐患,逐步完善饮用水源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水质达标率98%以上。加强对徒骇河流域水质的监管力度,做好徒骇河夏口断面在线监测站点24小时在线监测及管理工作,对14条排入徒骇河的干支流河道加大管理力度,禁止在徒骇河干支流和沿岸新建水污染项目,严查徒骇河干支流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徒骇河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
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大队、环保110、监测站、管理科
(五)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路子,搞好农村污染防治
一是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结合县四城联创及城乡环境结合综合整治活动,抓好2-3个重点镇和10个重点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按照镇、村垃圾及污水处理要求,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处置模式,抓好试点。突出解决镇驻地环境问题及重点村污染问题,使农村面貌实现较大改观。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土壤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探索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建设,并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扩散。三是完成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积极建设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并开发利用普查成果,做好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验收迎查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生态科
(六)继续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土小”专项行动,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制,加强镇(办)责任落实。根据“十五土小”企业分布特点以及《环境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建立镇(办)辖区责任制,各镇(办)再与管区、所在村及警区签订工作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积极调动各镇(办)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第一,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并完善联席会、联络员、案件移交和相互告知备案制度,形成“定期协商、内部通报,专项研究”的协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力。第二,各部门根据“十五土小”取缔工作部门任务分解,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第三,组织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各部门到现场联合执法,握成执法重拳,大大增强执法震慑力。三是确保行动实效,强化监督调处职能。发挥我局专项行动办公室职能,及时对各镇(办)取缔工作进通报。年底,将按照科学发展观部门任务目标分解表对各镇(办)的“十五土小”取缔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政府督办,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环保110
(七)抓好秸秆禁烧,保证实现禁烧目标
总结**年禁烧工作成功经验,科学制定**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加强秸秆禁烧现场环境监察,逐步建立起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行为。
责任单位:禁烧办、环保110及专项行动小组
(八)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科学决策和落实各项环境政策提供科学、有效数据
按照市局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黄河北房断面等地表水以及沟阳水厂等地下水的环境监测任务。大力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不断拓展环境监测工作领域,要全面、及时、科学、准确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排污情况,切实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和水平。同时,监测站积极配合环境现场监察执法,做好采样、检查、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可靠、有效数据。
责任单位:监测站
(九)抓好环境宣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宣传典型、曝光问题,在全社会形成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内容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组织好“六五”宣传、泉城环保世纪行、环保下乡等各项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责任单位:宣教科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环保队伍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制。注重制度的保障、规范作用,做到制度严密、程序规范、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效能机关建设;二是加强外部监督,积极构建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机制。聘任特约环保社会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建立环境保护问卷调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三是建立奖罚机制,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根据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对工作实、效果好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较差、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奖勤罚懒,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三、工作措施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树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上下功夫。根据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适时调整学习内容,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积极钻研业务知识,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运用到工作中去,使学到的知识成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完善创新后勤保障制度、工作协调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工作分工,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变松散管理为紧张管理,激发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期,我们对全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生态县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生态环境治理进程,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对照生态县指标考核要求,定性指标5项基本条件中已有4项达标,定量指标27小项中已有17小项达标,创建达标率达65.6%。
一是生态建设体系初步形成。在规划体系方面,先后制定了《__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__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和《__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__生态县建设规划》于20__年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认证并已颁布施行,全县14个镇也都制定了环境规划并经县政府批复后实施。在组织体系方面,成立了创建国家生态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生态工业组、生态农业组、生态服务业组、生态环境组、生态文化组等“一办五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职能科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镇、部门创建网络和工作机制。在政策体系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意见》、《关于推进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县政府关于扶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政策意见》,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县创建、打造“生态__”的工作意见》,从政策上引导和保障了生态县建设。
二是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全年投入6000多万元实施节能技术改造15项,节约标准煤1.5万吨,万元gdp能耗比20__年下降4%,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同期下降6%以上;淘汰落后设备641台套,关停“三高一低”企业10家,争取节能改造专项资金补助800万元。同时,严格把好环保关口,审批建设项目690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132件,依法拒绝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项目10个。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工程,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近1000万元,关停小化工企业12家,淘汰落后锅炉40台(套),燃煤机组脱硫率达80%。全县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3家,20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全年cod、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600吨、120吨,连续两年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是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去年以来,全县未出现酸雨天气,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达90.5%。县域内大运河、__湖和主要河流基本符合ⅲ类标准,城区生活饮用水源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对全县日供水500吨以上的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全县230个行政村地表水和14个镇跨界河流进行全面监测,整治水源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活安全。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各功能区域要求,状况良好。连续三年在全省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名列前茅,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园林县城。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曹甸镇在扬州市首家试点采用了生物接触氧化曝气+水生植物综合处理的方法,去年6月已建成投入运行。今年,积极推进柳堡、望直港和范水三镇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柳堡镇和望直港镇投入200多万元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设备安装,并进行了设备调试,近期将进行工程调试;柳堡镇正在建设世纪大道管网,望直港镇已铺设污水管网20__米,范水镇投入420万元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预计本月完成土建工程,污水管网也将招标建设,夏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评审。垃圾中转站是乡镇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必备条件。目前,柳堡镇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已过半,望直港镇垃圾中转站用地已解决,范水镇垃圾中转站即将开工建设。同时,三镇公共绿地建设不断加快,柳堡镇的柳堡大道、芦范河绿地基本完工,望直港镇完成5500平方米公共绿地建设,范水镇新增公共绿地7000平方米。
五是生态创建稳步推进。全县通过全国环境优美镇考核2个、建成市级环境优美镇9个,有133个村被命名为省、市、县三级生态村,其中省级生态村(百佳生态村)19个、市级生态村48个、县级生态村66个,生态村覆盖率达57.8%。建成国家级绿色
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1所、市级绿色学校39所、县级绿色学校70所,省级绿色社区3家、市级绿色社区9家,省级环境友好企业1家,市级环境友好企业3家。今年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的柳堡、望直港和范水三镇,强势推进硬件设施建设,精心完善软件资料收集,预计在今年12月下旬接受全国环境优美镇考核验收。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对照国家生态县五项基本条件、27小项考核指标,尽管我县已有四项基本条件、17小项考核指标达标,但未达标的都是很具体的量化硬指标,特别是80%的镇创成全国环境优美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环保投入占gdp比重等关键指标,要在20__年顺利达标难度很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建设污水处理厂,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是生态县创建的最基本条件。目前,除安宜镇、曹甸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外,柳堡镇、望直港镇、范水镇可望年底前建成,其他镇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启动建设;各镇排污管网普遍不够配套,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除安宜镇外,仅有柳堡镇正在建设垃圾中转站,望直港镇和范水镇刚确定建设地点,其他各镇均未建立垃圾中转站,对照生活垃圾“组保洁、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要求,全县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洁队伍组建方面缺乏资金保障。
二是政策扶持有待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创建的基础,而基础设施建设动辄上百万、上千万,我县及各镇财政相对较薄弱,投入明显不足。尽管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县创建、打造“生态__”的工作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一些激励政策,但我县的污染防治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环保奖励基金、节能专项资金至今尚未建立,影响了乡镇及中小企业在创建和节能改造方面的积极性,且由于投入不足达不到国家和省扶持门槛,导致申报项目源流失,给向上争取资金带来困难。
三是节能减排压力较大。一方面,尽管20__年完成了市下达的节能任务,但要实现到20__年全县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67吨标准煤、降低20%的目标难度很大。我县纺织、建材、玻璃、陶瓷、食品等传统行业单位gdp能耗下降的空间较小,加之我县正处于工业加速发展期,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存度较高,能源总量势必增大,而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五小”企业难度较大,造成耗能总量难以平衡。另一方面,城区污水产生量远超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而二期工程尚未启动,完成明年减排任务压力较大。同时,节能减排基础管理比较薄弱,县级节能监察机构和减排机构均未建立,影响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效果。
四是创建资源有待整合。我县生态县创建起步虽然较早,但受县镇财政制约,创建进度不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缺乏长效管理;一些镇和部门认为创建工作要求较高,强调客观原因,创新不够,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各部门创建职能虽然明确,但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交流有待加强,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配套,部门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合力效应不够明显,尤其是在多元投入机制和科学综合决策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
三、下一步打算
到20__年创成国家生态县,既是市政府对我县创建工作的硬性要求,也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做好明年生态县创建各项工作,直接影响到全县创建目标能否如期实现。20__年,着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组织程度。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县目标,进一步深化各镇、各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认识,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和进度要求,建立创建工作报告制、会商制和督查制,定期研究环境优美镇建设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着不让地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要将环境优美镇创建工作列入对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单列生态创建考核内容,加大条线考核分值比重,由县创建指挥部负责考核,定期通报,以考核促创建,推动环境优美镇创建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
2、坚持创新思路,进一步拓展多元投入渠道。推进生态县创建,关键在投入,难点在资金。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县设立的500万元生态县创建专项资金,重点要投向乡镇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建设和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的创建扶持,并形成相对应的以奖代补机制,调动乡镇创建积极性。各镇要克服困难筹集资金,设立环境优美镇创建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创建支出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二要积极向上争取。县环保、水利、建设、农林等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计划,同步集中使用各类创建资金,并抓住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机遇,帮助包装项目,向上申报专项,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扶持政策,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中转及无害化处理体系等环境设施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任务。三要引导社会参与。要以改革的思路,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机制,以bot、bt等方式广泛吸引外地资本和社会资金,鼓励和支持外地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3、坚持攻坚克难,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国环境优美镇是生态县创建的硬骨头,也是生态县验收的硬指标。对照目前的创建差距,明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加快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各镇要结合本镇实际需求,确定合适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污水处理量,科学选址,专业规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和调试。20__年,夏集、黄塍、西安丰和泾河等4个镇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按计划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二要加快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明年要建成覆盖全县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各镇要建立健全垃圾转运保洁队伍,完善垃圾转运设施,添置足够数量的垃圾箱或垃圾桶,有条件的镇、村要实行垃圾分装。曹甸、夏集、黄塍、西安丰和泾河等5个镇明年要建成垃圾中转站。三要加快推进农村改厕。推广建设水冲式、三格式厕所,在全面推进农村改厕各村普及率达50%的基础上,各镇要重点建设改厕示范村2-3个,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四要加快镇容镇貌建设。抓紧修编集镇建设规划,合理划定集镇功能区,加强集镇管理和环境治理。推进集镇公厕和排水、排污管网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公共绿地,提高集镇建成区主要道路绿化率,不断完善集镇公共设施。
4、坚持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生态工程建设。一要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程。要扶持以协鑫电厂为龙头的秸秆回收加工点建设,在全县各镇设立秸秆回收点,现场打包收购。县农机部门要鼓励推广打包机的使用,农林部门要加强秸杆还田及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沼气工程建设。同时,要加大禁烧检查力度,由县环保、农林、农机等部门分片区包干监管,杜绝成片露天焚烧秸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