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2 19: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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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坚持以“改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己任,始终把握住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妇幼卫生公共职能,结合本地实际,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本院各项工作全面进步,是全市八个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专科特色业务产科、儿科病员量居本市各大医院之首,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管理、指导与培训成效步入全省先进行列[1]。
1 强措施,专项工作落实到位
1.3 不断提升妇幼信息管理水平 坚持全市报表例会制、考核评分通报制,规范妇幼信息管理,及时上报13类信息报表,按时落实质控,适时开展漏报调查,通过培训、检查、考核、通报、督导,全市信息统计质量不断提高。
2 强规范,指导基层管理到位
2.1 对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工作质量实行百分制考核 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荆州市妇幼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强化督导检查力度,配备专车、设有专班,常年深入基层,进行爱婴医院创建与管理、HIV母婴阻断、两系管理、出生证管理、妇女健康行动、基层产科绿色通道建设、“降消”项目管理等13个方面的工作督导检查,保证了妇幼公共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
2.2 强化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 通过全面、系统、指导性的工作检查,结合保健院等级评审、省市级保健重点专科创建评审工作,有力地推动基层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以创促建,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各个环节质量管理,改善了服务条件,更新了仪器设备,加强了服务队伍建设,真正起到了等级评审促规范、规范管理升质量的成效,目前全市已 有7家县市区保健院通过二级优秀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10个保健二级专科通过市级保健重点专科评审。
3 强素质,提高能力培训到位
3.1 以会代训 常年协助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妇幼卫生信息培训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例会、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会、妇幼保健工作年会、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会等,为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的互动发展搭建了平台。
3.2 定期举办专业培训班 在主动为基层提供专业进修、技术服务、专家蹲点、工作质控四大服务项目同时,每年举办各专业培训班近十类,培训学员逾千人。如“产科知识培训班”、“小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心动图诊断及治疗培训班”、“新生儿疾病筛查培训班”、“乡级助产人员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班”、“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室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培训班”、“托幼机构保健老师常见传染病知识培训班”等。在举办培训班的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培训质量与基层医务人员参学率,与省、市级继教项目相结合,特邀省内知名专家授课。培训学员覆盖全市8个县市区基层妇幼保健专业人员、托幼机构保健老师、保育员、各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主任、市级综合医院保健科主任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注重理论培训与实践能力相结合,2011年,由本院组织实施的科研课题《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培训临床实践的制度化管理模式探讨》获中国妇幼保健成就奖。
4 强干预,两率指标控制到位
围绕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纲要规定的目标,强化妇幼卫生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按《国家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和《湖北省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的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议,及时找出影响我市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危险因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干预措施这[2]。对降低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起到了很好的技术指导作用,近年来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本院代表市政府顺利通过了省政府两个规划纲要终期评估检查及现场考核,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7.3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06‰,防控指标位居全省先进前列。
5 强覆盖,健康教育普及到位
6 强公益,开展活动惠民到位
6.1 定期举办青少年心理阳光工程暑期心理激励夏令营活动,开办儿童营俱乐部,连续举办9届全市“健康儿童”评选活动,为儿童健康成长搭建平台。
6.2 面向社会实施医疗价格承诺服务,向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卡减免服务近30种,每年组织下乡及社区巡回义诊,为特困户提供纯成本医疗,每年为农村妇女及城区下岗女职工进行免费妇检。
6.3 支援惠民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向基层卫生室捐赠价值为40万元医用设备。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以政府举办中心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分类指导,明确中心法人主体地位。到年底,政府及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城市街道比例维持在100%。二是建立健全淘汰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取消其服务资质。三是逐步推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重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方面,实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再创建一个全国示范中心。二是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参与中央补助地方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做好社区实践基地和师资培养工作,重点培训社区卫生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人员。三是推广社区适宜技术,重点推广慢病管理、社区康复、儿童保健和中医服务等技能。四是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三)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一是开展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调研。二是学习省内全科医生团队服务试点经验,制定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团队服务试点方案,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三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结合实际推进签约服务。到年底,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探索实行网格化管理,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立1个全科医生服务团队。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一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机制,督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职责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经常性开展项目督查和日常考核,加强督查意见的整改和落实,建立项目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项目的服务与管理。三是建立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信息月度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四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到2013年底,全区至少创建成功2-3个示范机构。
(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一是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展、服务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规定。三是开展项目实施效果监测评估,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居民满意度测评,科学、客观评价项目进展和成效。
(三)启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联系点工作。一是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系点工作,指导、帮扶联系点探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强化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实施主体地位,尝试进行孕产妇保健管理革新试点,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协调落实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功能,同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考核、指导和培训作用。
(四)落实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向城市居民提供10大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医改的目标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重点提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质量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质量。三是加强社区卫生信息化工作,协助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妇幼卫生工作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妇幼保健体系建设调研,指导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试点项目,配合制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编制调研。二是争取将区妇幼保健院建设纳入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争取政府在建设用地、建设资金上给予倾斜。三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和专科建设的指导,逐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
(二)深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一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办公厅(室)印发的《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精神,加强对“两纲”妇幼卫生目标实施的指导和监测评估,组织开展第二轮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与妇幼安康工程绩效考核,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区的创建活动,按照综合考评,推荐参加省级先进评选。二是按照《省设区市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省厅对设区市级的妇幼卫生工作考核。
(三)落实降低死亡率的关键措施。一是落实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实施农村孕产妇按高危评分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妊娠孕妇转诊工作,落实转诊责任管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二是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县级产科建设,2013年建成规范化“产科急救中心”。三是实施新生儿复苏项目,助产机构产儿科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提高新生儿复苏抢救成功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四)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孕期营养指导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二是规范产前筛查管理,落实产前筛查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推进产前诊断工作。三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建设,强化筛查分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加强听力筛查培训和指导,力争全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分别达60%以上。
(五)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的管理。一是继续推进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涵。推进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工作。二是联合区教育局,加强集居儿童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四是加强爱婴医院管理,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六)加强妇幼卫生行业管理。一是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准入和监管,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深入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妇幼卫生服务的管理,健全孕产妇和儿童死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管理制度,配备妇幼卫生信息员,定期报送相关信息。三是继续开展剖宫产课题调查,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加强“促进自然分娩”宣传教育,降低剖宫产率。四是开展以“优秀妇幼保健工作者”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评选优秀征文。
(七)继续实施妇幼卫生项目。一是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做好技术培训、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实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等项目。三是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
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调整助产“基本服务包”和限价政策,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以上。严格执行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保证产科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限价政策,保证孕产妇切实受益,试行(包括平产、剖宫产)费用包干制度。
(二)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扩大覆盖面,将城市育龄妇女纳入免费补服叶酸的范围,全区育龄妇女补服叶酸率达到90%以上。
**区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总结
为贯彻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构建“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卫生服务模式,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区卫生局结合卫生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的配套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行规划,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7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已建成6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已达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建成率达100%,现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今后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社区卫生工作进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统筹规划。
结合**区实际,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自治区以及乌海市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建设的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积极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制定《**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xx年建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区铁路医院转型为新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中医院转型为凤凰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xx年,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转型为新华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转为滨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千钢医院转型为千里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沟医院转型为卡布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筹建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即:千里山镇团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凤凰岭办事处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海北办事处东山北社区卫生服务站、海北办事处狮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海北办事处青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河办事处镇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渠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制定标准、明确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舍规模、科室设置、设备装配、人员配备等标准,按照“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扩建。按照《<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区实际,我局制定《**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从社区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健康教育、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社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社区妇女保健、社区儿童保健、社区老年保健、社区康复服务、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等12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价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实行绩效挂钩,健全基本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
(三)前期准备、加强培训。
为了解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去年4月底,我局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初步调查,从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卫生服务量以及房屋情况等4个方面33个项目进行了详细地摸底;5月初,选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社区管理人员培训班;同时,选派34名医护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培训,今年将选派42名医护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培训,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四)考察学习、借鉴经验。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是项新工作,我们赴临近地区组织参观学习,借鉴银川、成都、武威、包头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项目。
(五)摸底调查、认真落实。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区铁路医院、区中医院积极行动起来,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设备装备等,对本单位的人员和科室进行了部分调整;从7月份开始,辖区内的6所医院(区中医院、区铁路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社区医院、千钢医院、平沟医院)和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东山北社区卫生服务站、狮城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北社区卫生服务站、渠南社区卫生服务站、青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千里山镇团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抽调专人,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到各办事处的社区开展摸底调查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截至目前,共建立健康档案5.1万余户,建档率达69%,慢病管理人数1.8万余人次、妇女保健查体人数1.5万人次,产前检查人次数近5千人,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2%,并逐步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
(六)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按照《**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去年12月和今年9月底,我局组成考核小组,对20xx年前3季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医疗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导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显示,各社区服务机 构对本社区进行诊断和统计分析,卫生信息较完整;社区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健康教育处方、宣传讲座、入户宣讲、托幼机构学校等影像资料齐全;传染病报告卡和门诊登记完整、网上直报及时;对社区慢性病人进行了筛查和分类登记,正在开展入户随访工作;其他工作如社区妇女保健、社区儿童保健、社区老年保健、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也在逐步进行中。
(七)落实政策、保证经费
认真落实对社区卫生的补助政策,保证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必要经费,并加强了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服务人口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数量,按照每人每年8元标准的70%预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94.696万元,剩余30%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作为奖励基金,共计128.768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先进。各项资金专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配置、房屋修缮的方面的支出。
二、妇幼保健
一年来,妇幼保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了我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力度,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
以两个《纲要》卫生保健目标为核心,全面落实妇幼保健工作。为了落实新时期两个纲要,今年我区在预防保健工作中大胆创新、任务层层分解、健全妇幼网络,提高"以妇幼保健为重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的服务理念,开拓了妇幼工作新局面。
1、加强网络建设、加大妇幼工作力度
我局对妇幼信息统计网络进行了规范,对三级网络服务划片明确,妇幼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同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妇幼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实施中的重点与难点,及时调整并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同时防保人员对15个三级网点进行了摸底调查,重点对新地乡、千钢办事处、卡布其办事处等偏远地区进行了业务指导,对筛查出的体弱儿、高危孕产妇进行了特殊的管理,为准孕妇女及早孕期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及宣传资料,以早期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得到了市级领导及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早孕保健情况及产前、产时、产褥期保健和**区3岁以下4、2、1儿童体检工作中,抓重点、抓落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2、心系儿童、强化管理
对**区托儿所管理实行划片负责,责任到人,并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区托儿所总数32个,入托儿童5096人,幼教人员302人,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为3819名儿童进行了健康体检,检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儿童4人,其中乙肝大三阳儿童2人,扁桃体生理性肥大儿童324人,其中影响生长发育扁桃体iii°肥大儿童5人,沙眼205人,龋齿743人,并进行了健康咨询及指导工作。
3、妇幼双系列管理及三网监测工作
我区妇幼保健工作承担全**区27万人口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及三网监测工作 ,15个妇幼保健三级网点所辖46个社区,21个自然村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及内蒙古卫生厅"三网监测"信息数据统计的工作,并承担4个社区计划免疫,妇女双系列管理工作。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新法接生率100%,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了100%的管理,儿童的系统管理覆盖率达100%,管理率90%以上,体弱儿管理达100%;加强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技能的提高,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全年无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无孕产妇死亡。
活产数为2652人,孕产妇建卡率为90.8%,产后访视率为89.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3%,住院分娩率为99.2%,新法接生率100%,高危产妇管理率为100%,孕产妇死亡0人,低体重儿发生率为1.7%,死胎死产数13人,婴儿死亡9人,死亡率3.8‰,新生儿死亡9人,死亡率为3.3‰,5岁以下儿童死11人,死亡率4.3‰,新生儿访视率为8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6.7%,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6.8%,海区出生缺陷21人。
(二)、出生缺陷防治项目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针对全体人群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在宣传教育中心的阵地作用,围绕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遗传,孕期及早期保健等知识重点,利用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群众活动等宣传形式,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宣传内容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文图宣传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让群众看的懂、记得住。
2、发放宣传资料及竞赛试题,精心组织全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任务
为积极推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思路和措施:
(一)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重点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确保考核目标的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的了解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的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同时加强健康教育,推广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保健意识,形成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大力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和百名医师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水平。
(四)社区卫生机构将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主动进入社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__年,我市的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医改各项任务和我市卫生中心工作,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和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重心,以加快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推动了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工作科学发展,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落实。
一、__年工作总结
(一)社区卫生工作
1、大力推进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今年,我们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软件应用的培训力度,在市、区两级建立了监管决策查询平台,实现了工作进度实时查询,工作质量适时监管。同时,我们结合现代家长需求,拓展了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功能,开发了儿童保健卡制作功能,通过定期的儿童保健服务为儿童留下健康轨迹和成长照片,受到了辖区广大儿童家长的欢迎。
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效率,拉近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距离,市卫生局委托网通公司,对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行3G改造,给每家机构配备了无线上网卡,医生外出时可通过3G网络随时登录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查阅居民的健康档案,并将本次随访的最新信息第一时间上传。随访信息即可“一次录入,全程享用”。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举办__年度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班,邀请相关省、市相关专家举办全科医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院管理、药品管理、档案管理等专业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社区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二是投入__万元,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为10所有场地、有人员的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500MA X光机,大大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三是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已经有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了标准化建设,还有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建设当中,预计底前可全部完工。经过标准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装修精致、环境温馨、标识统一,已经成为城市机构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3、完善社区家庭医生服务制度。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单位,以全科医生为核心,以居民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制管理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与服务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在社区医生与居民间建立相对稳定的自愿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点对点”健康责任制管理。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家庭医生责任制度,市卫生局在全市统一了社区医务人员出诊服,包括春装和夏装。
4、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指导意见。今年4月份,市卫生局针对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要求,提出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及国家政策相违背,对已经购置其他医疗机构更新替换下来的大型医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配置审批手续,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未经审批,不配置CT等大型医用设备。
5、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到位。为准确核定__年度18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继续采取委托的方法,委托安阳汇丰会计师事务所于4-6月份,对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计,审计确定基本药物销售额为__万元,市财政160万元补助款已经于7月份拨付到各县(市、区)。据统计,市财政两年来为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拨付补偿款共计__万元。
6、我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见成效。今年,我市的龙安区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殷都区铁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止目前,我市已经拥有1家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妇幼保健工作
1、举办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培训班。为提高我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卫生局于5月*日至6月*日分七期对全市1200余名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为提高培训层次,特邀请北京大学人民 医院王山米教授、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王永清教授,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主任赵德华教授来安授课。
2、严格助产技术服务单位验收与审批。市卫生局于__年__月29日至__月2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69家单位,按照《__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了现场考核。其中取得二级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单位33家,取得一级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单位28家,取得婚前医学检查资格的单位6家,不合格单位6家。
3、积极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今年,我局将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做为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市卫生局成立了新生儿死亡详审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组。为规范开展评审工作,今年*月份我们邀请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儿科及保健科专家到安授课,并带领我市专家进行了首次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4、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进展顺利。截止10月底,共为*名农村孕产妇发放了住院分娩补助,发放资金*万元,全年任务完成率为*%;为*名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片,全年任务完成率在室96.11%。
5、__县、__县成为“两癌”检查项目县。*年国家在部分地区实施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今年__月份,在试点扩大过程中,我市的两个县被纳入试点范围。根据项目安排,今年安阳县将有*名农村妇女可以接受免费的宫颈癌检查,内黄县将有20__名农村妇女可以接受免费的乳腺癌检查。*月初,在两县卫生、妇联、财政等多部门密切配合下“两癌”检查项目全面展开。目前,内黄县已经顺利完成20__例农村妇女的乳腺癌检查工作,安阳县也已为*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
6、出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市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与监督,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今年10月份,市卫生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规定。这是我市首次针对托幼机构出台具体的保健管理规定。市卫生局将于近期内组织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也将随即开展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
7、__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29%,孕产妇死亡率为10.23/10万,婴儿死亡率为2.4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1‰。
(三)细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乡、村两级职责分工
1、细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为进一步细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居民健康档案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往各县(市、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不一致,特别是老人体检、孕期检查、慢性病人体检等方面检查项目过少,如在年度考核中发现有个别卫生院在进行老人体检时,除测量身高、体重外,实验室检查只进行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等均未按要求开展。针对以上问题,我市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10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2、明确了乡、村两级职责分工。为促进我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扎实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安阳市卫生局、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明确市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的通知》,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经过有关方面专家论证、测算与分析,对我市乡、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进行了可操作性的细化分工,确定乡卫生院承担67.7%的任务,村卫生室承担32.38%的任务。为确保职责分工切合实际,安阳市决定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每2年调整1次职责任务分工。此举不但确定了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所承担的任务量,还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核拨经费提供了依据。
截止__年__月底,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共为390.61万城乡居民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万人,管理孕产妇5.16万人,为*万名60岁以上老人提供了免费的健康检查,系统管理高血压28.45万人、糖尿病患者*万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8845人,为*名0-6岁儿童建立了预防接种卡,接种剂次达到*次,为__对新人提供了免费的婚前医学检查。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社区卫生工作
1、大力推进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社区基本公卫与基本医疗系统的无缝对接,在市、区两级卫生部门建立监管决策平台,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化考核目标、基本药物电子化监管、服务信息的互联共享等目标。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明年上半年举办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社区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二是全面实施卫生强基工程,至少为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价值不少于30万元的大型医疗设备,增强服务能力。三是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__年,至少完成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形象。
3、完善社区家庭医生服务制度。全面开展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单位,以全科医生为核心,以居民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制管理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与服务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在社区医生与居民间建立相对稳定的自愿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点对点”健康责任制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逐步建立健全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等工作机制。
4、继续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以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抓手,对照创建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基本设施、人员配备、科室设置、基本功能进行严格考核,并加大对社区家庭医生工作、社区基本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确保创建一个,达标一个,示范一个。*年至少再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社区卫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工作一线的社区责任医生的 先进事迹,形成良好的社区卫生人文环境。
(二)妇幼保健工作
1、完成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资质培训。按照《*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月底前完成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各县卫生局7月底前完成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财政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充分利用好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配备设备,增加新项目、开展新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
3、高标准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营造项目实施良好社会氛围。
4、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积极与民政部门配合,本着自愿的原则,为居民免费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力争婚检率达到50%以上。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确保在全市所有助产技术服务单位普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力争__年全市新生儿筛查率不低于80%。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利用各种传媒,采取积极措施,以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为重点,依托“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继续推进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一:开展婚前保健,实行婚前查体。我们县的婚前保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及民政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有关规定,我县于1996年5月在全市率先全面开展了婚前查体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六年来,随着我们工作力度的加大和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文化水平的提高,婚前保健工作逐步发展,逐渐被群众认识、理解和接受。自94年县直单位试点到97年5月全面展开婚前查体工作至今应查49216对,实查27520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5.92%,查出各种各类疾病共2516人,患病率为4.57%,其中传染病1690例,占所检出疾病的67.17%;严重遗传病12例,占所检出疾病的4.76‰;精神病5例,占所检出疾病的1.9‰;生殖系统疾病654例,占所检出疾病的25.99%;内科系统疾病64例,占所检出疾病的2.54%。对影响婚育的疾病提出医学指导意见率达100%,其中暂缓结婚15例;可以结婚不宜生育的21例。接受婚前卫生指导率达98%,接受婚前卫生咨询率高达98.80%。通过婚前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我县出生人口的素质,促进了家庭生活和谐,同时也有效地实现了调节生育的计划。
二: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认真做好两个系统化管理。1994年卫生局分别下发了《郯城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和《郯城县儿童系统管理办法》,根据局文件精神,自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以来,连续推行妇幼保健的程序化、正规化管理,有力的推动了《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我县的妇幼保健工作正逐步向系统化、规范化迈进,使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有效的的保障。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我们加强机构建设,巩固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认真细致的做好了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包括孕产期的建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科学接生、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查体等多项工作。自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以来,对孕产妇管理建卡51418人次,系统管理率达95.86%,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66/10万以下。为维持孕产妇妊娠的生理性,防治妊娠并发症以及产时的安全分娩和产褥期的顺利康复打下良好基础。
加强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为确保全县实现初级卫生保健目标要求,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对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对0-7岁的儿童进行了系统化管理。其具体做法是: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格检查,1周岁内每三个月查体一次,1-3岁每半年查体一次,3-7岁每年查体一次,对于查出的各种疾病及时进行治疗,对发现的体弱进行专案管理,并使用小儿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小儿生长发育趋势。通过连续几年的不懈努力,儿童系统管理325044人,系统管理率达82.73%,其中3岁以下儿童152377人,系统管理率达92.14%。
三:强化医院建设,积极创建爱婴医院。1998年我们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起的“创建爱婴医院”的活动。为此,我们通过制定计划、熟悉评估标准,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优点,全力推动母乳喂养,全面强化了医院的各项建设,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通过我院的努力推动,经评估,我县有4个县级卫生单位和6处乡镇卫生院被批准为“爱婴医院”。努力为我县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出巨大贡献。
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儿童的发生率。新生儿的疾病筛查工作是有效降低残疾儿童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我院自1999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共对19816例新生儿进行了疾病筛查,截止目前,我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了98%以上。共查出苯丙酮尿症6例,现全部在接受免费治疗,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减轻了他们的家庭负担,同时也减轻了社会负担。
通过我院几年来的努力,我们的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重点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婚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1、首先,对婚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使人们对婚检工作的认识不够充分,
2、婚检率有待于提高。目前我们县的婚检率仅为55.92%据《母婴保健法》第七条的规定的农村婚检率应达到70%以上,城镇达90%以上的要求还差的很远,可望下一步政府部门能够给予政策性支持和积极协调,使我们县的婚检率达到并超过《母婴保健法》所规定的标准。
3、提高婚检服务质量。首先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增设婚检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尽快开展对丙型肝炎、爱滋病等传染病的检查,预防和控制此类疾病的传播。
二、两个系统化管理率还需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的系统化管理工作由于涉及的人群较多,且分布较广,妇幼保健的医务人员相对不足,因此造成部分妇女、儿童的漏管。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对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使我们县的两个系统化管理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要求的目标。
总之,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卫生工作精神,开展社区服务,把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提高我县农村母婴健康水平,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1由于更年期的妇女缺乏保健的知识
通常情况下造成情绪不稳,如心理情绪产生波动、失眠、自我难以调节症状,加重了更年期综合征的到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妇女在这之前,最好进行一些心理咨询或去医院或相关门诊进行问诊,可以采取适当的药物治疗,例如,激素的定量使用,对该病的预防有积极的作用;保持积极的上进心,能很大程度的增强妇女的机体的免疫力。此外,良好的心情会促使神经分泌系统、免疫系统进行密切的协作以及紧密的协调,从而使机体处于一种健康的、稳定的最佳状态,还能有效的降低和克服妇女更年期的综合症[2]。
1.2妇女在经期期间对钙物质的的补充和吸收显得十分的重要
尤其是妇女在绝经前、后,每天对钙的吸收平均量为1200~1500mg,外加还要补充维生素D,因为维生素D能够促进钙和磷的吸收,促使钙物质能在骨骼内快速的沉着。还有要适量的补充相关的激素,尤其是女性激素,它能更好的调整女性在过渡时期激素的分泌量,从而能延缓骨质疏松症的发生发展,还能降低心血管方面的疾病,对妇女更年期的综合症也有改善性。
1.3对妇女围绝经期间的保健与护理
首先,正确的使用药物干预。从流行病学、临床实验、动物实验等方面讲大豆异黄酮能够改善绝经后女性出现的潮热症状,还能防止血管粥样硬化的症状以及防止骨质疏松的出现,从而降低了乳腺癌的发现率,因此要建议女性尤其是更年期的妇女要及时的使用大豆异黄酮进行治疗借助依赖性症状以及相关的疾患[3]。其次,妇女在更年期的时候易出现三大肿瘤:卵巢癌、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更年期属于高发阶段,因此要更加的重视,尽早的做好妇科肿瘤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妇女应每隔3~6个月做1次妇科检查,对疾病的筛查工作一定要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疗。假若月经周期除了出现了紊乱之处,还出现了经期的延长以及经量的增加,那么就应该及时的就诊,防止失血过多,从而出现贫血症状。
2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自己的保健意识也逐渐的增强,保健的需要也在慢慢的改变,人们对自身的健康观念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仅仅要求减少疾病的发生,而且还要追求生命的高质量。因此,对妇幼卫生保健必须要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小单位,从维护生理健康岛社区以及家庭健康的促进来更新人们的思想,从而更好的调整妇幼卫生服务的思路,不断的拓宽服务的范围。对妇幼卫生展开保健服务要根据其妇幼卫生的工作特点,开展以下相关的工作:在社区建立相关的妇女早孕的保健卡,主要是包括产前、产时、产后的相关保健服务;对高危妊娠的转诊以及筛查;对育龄的夫妇要进行相关计划生育的指导。其中尤其是要注意对危重症的儿童和妇女要建立妇幼卫生的急救站,及时的将危重症的患者进行急救或者是急转诊治,从而有效的降低5岁以下的儿童和孕产妇的死亡率。帮助以及指导母亲坚持6个月的母乳喂养。对儿童的管理和服务要从孩子的出生到成年,制定一套完整的服务系统;加强对儿童急性的消化道和呼吸道疾病的管理;给儿童要做好定期的体检、免疫等工作。对于下岗的职工,因为有失落感,在更年期的时候更容易出现焦虑、烦躁等症状,这就要求服务人员对其患者要加强思想的开导并给予相关药物的辅助治疗,帮助更年期的妇女高兴的度过更年期。日常生活中和要加强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以及相关的慢性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保健活动的宣传,引导人们不断的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和行为的方式,在人们的心中树立健康的观念,降低疾病的发生。
3加强人员素质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妇幼卫生工作是关系到我们民族的昌盛以及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所以医院应该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视。在医院配备必须的产科、儿科的医疗器械以及专业用车。在专业医护人员方面,不仅保障基层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而且还要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每年对基层妇女卫生人员的专业培训达到100%,其合格率要达到96%以上。另外,还要建立吸引人才的机制,提供学习的机会和晋升的机会,改善工作的环境,最终形成合理的、严格的、科学的工作环境,保证妇幼卫生工作顺利的进行。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8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8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每月30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一、在我省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建立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政策性很强、既涉及到集体、私营企业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到国家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当前,推行职工养老保险还可以推迟一部分消费,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因此,希望各级政府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体改委、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银行、保险公司、企业主管局和工会等有关方面的力量,在做好宣传、搞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
二、省政府确定把城乡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委托各级人民保险公司经办和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保险公司的作用,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而且,这项保险是社会性的法定保险,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因此,各有关方面要从改革的整体出发,支持各级人民保险公司和企业搞好这项保险。
三、各级人民保险公司经办和管理这项养老保险,既是拓展保险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当前为改革配套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希望各级人民保险公司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司的领导下,认真地开展这项保险,切实把它搞好。
四、这两个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总结经验,以利于今后进一步完善。各地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体改委和省人民保险公司反映。
福建省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依法登记开业、实行独立核算的下列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均必须按本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全民所有制单位附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四)机关、团体所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第三条 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省人民政府委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人保公司)经办和管理,并向同级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和上级人保公司报告本规定的实施情况。
第二章 保险方式与责任
第四条 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保险方式:
(一)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即由企业按统一标准向当地人保公司缴纳养老保险费,人保公司按统一的标准付给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作为职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基教。
(二)补充养老保险实行按人储存积累式的保险。即由“企业为职工,职工为自己”共同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人保公司按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年限长短和金额多少,付给退休职工养老金。
第五条 本规定基本、补充两种养老保险均为法定养老保险,两者缺一不可。参加本保险的企业及其职工应按规定期限和标准缴纳保险费。自第一次缴纳保险费的月份起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月份止,为缴费期;自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止,为领取养老金期。本保险对被保险企业职工的保险责任是:
(一)在被保险职工退休后,按本规定逐月付给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直至其身故为止;
(二)在被保险职工缴费期内因病或意外伤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办理退休后,按本规定付给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直至其身故为止;
(三)被保险职工在缴费期或领取养老金期内身故后,其法定继承人可领取丧葬补助费五百元。
第三章 保险费的缴纳
第六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6%左右的比例缴纳。具体缴费的比例,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保公司按照“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测算规定,但最高不能超过8%;个别县(市)确实需要超过8%的,应报省体改委和省人民保险公司批准。
各市、县政府具体规定企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时,应包括人保公司提取相当于基本养老保险费2%的管理费。
第七条 补充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在职职工每月共同缴纳:
(一)企业按相当于本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3%~7%的数额为每个职工缴纳,具体缴纳的数额由企业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包括税前列支和税后利润支付的能力)确定。
企业为职工缴纳这部分补充养老保险费时,每年应根据职工年龄大小、工龄长短等差别,合理确定职工之间数额不等的补充标准,分别记载到每个职工名下。对现在年龄较大、工龄较长而退休时投保年数短的职工,应尽可能多补充;对现在年纪轻、工龄短而将来投保年数长的职工,可以少补充,但最低每月不得少于三元。具体补充办法和标准,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共同审定(或经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群众张榜公布。
(二)职工本人应按不少于本人工资总额2%的数额为自己缴纳。工资总额低的职工,最少每月不得少于二元。
以上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均以元为单位缴纳。每月具体缴纳的时间,由当地人保公司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总额”,包括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收入。具体计算以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参加本保险的集体企业,在缴费的第一个月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6%,多缴纳一笔投保基金,以保证当地人保公司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统筹周转。个别企业当月一次缴纳有困难的,可分三个月缴纳。
第十条 企业和职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采取由企业财务会计集中(其中应由职工缴纳的保险费由企业在发放工资、奖金时代扣),缴入人保公司在当地银行开立的专户。具体缴费手续由当地人保公司同银行商定。银行要支持人保公司和企业搞好这项工作。
第四章 养老金的给付
第十一条 按本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集体企业职工,具备下列条件可同时领取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职员为男六十岁、女五十五岁;工人为男六十岁、女五十岁;特殊行业工种例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二)具有企业批准退休的通知书;
(三)在缴费期内,若因病或意外伤害确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具有医院证明、有关主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和企业准予提前办理退休的通知;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还必须具有满五年以上的工龄。
第十二条 基本养老金的给付标准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前提,并按职工退休前的工龄确定:退休前工龄满十年的退休职工,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按下列标准减半发给。
(一)在城市市区和郊区的企业每人每月六十元;
(二)在县城、乡镇的企业每人每月五十元。
职工退休前工龄不满五年的,不发基本养老金。
第十三条 补充养老金的给付标准,以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年限长短和金额多少为前提,结合利息等因素,按本规定所附的《职工养老金领取标准计算表》按月支付。今后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时,相应调整养老金领取标准。
企业和职工在缴费期内,变动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标准的,补充养老金的给付标准也随之相应变动。
因病或意外伤害确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批准提前办理退休的职工,按其实际缴费年限和金额的领取标准,扣除提前退休年数的折扣后付给补充养老金。每提前退休一年扣2%,不足一年的免扣。
第十四条 人保公司应支付的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每月以企业为单位合并计算付给企业,再由企业发给被保险职工本人,企业不得克扣。
有条件的市、县人保公司,可以试行凭证直接支付给退休职工本人。
第五章 新旧办法的转换
第十五条 集体企业中按规定可享受“国家职工”或国营企业工人退休待遇的职工,在本企业职工全部按本规定实行养老保险后,其原规定可享受的退休待遇暂不变,并按以下办法进行过渡:
(一)已经退休的职工,除由人保公司发给本规定基本养老金外,其原规定可享受的退休待遇超过基本养老金的部分,仍由企业负责支付;
(二)尚未退休的职工,在退休后向人保公司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之和,若低于原规定可享受的退休待遇的,不足部分仍由企业负责支付。
第十六条 在本规定下达前有些集体企业虽未比照实行国营企业工人的退休待遇,但对已退休的职工也在支付一定标准退休费的,按以下办法过渡:
(一)已经退休,并由企业在支付一定标准退休费的职工,以其退休前工龄的长短,改按第十二条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若企业原支付的退休费标准超过本规定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超过部分仍由企业负责支付。
虽已退休,但原企业不支付退休费的,一律不发给基本养老金。
(二)尚未退休的职工,退休后原则上均改按本规定,由人保公司支付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有的职工若可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之和低于企业原定退休标准的,由企业决定是否补足。
第十七条 本规定保障的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暂不包括医疗保险。
第六章 保险手续和管理
第十八条 参加本保险的集体企业及其职工,按以下程序向当地市、县人保公司办理养老保险:
(一)由企业向当地人保公司申报企业在职职工名册及年龄、工龄,企业和职工工资总额,企业和职工应缴纳保险费,以及应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已退休职工等基本资料。
(二)人保公司据以核实,并同企业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三)人保公司分企业、分职工设置养老保险卡,并对可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发给《养老金领取证》,凭证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十九条 按本规定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加上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仍由企业补足的退休费,在工资总额15%以内的,可以在“营业外支出”列支;超过工资总额15%的部分,由企业从税后利润中开支。个别退休职工多,而税后利润开支能力又弱的企业,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在“营业外支出”列支部分可放宽到工资总额的17%。
第二十条 人保公司对本规定两种保险费和养老金的收付,以县(市)为范围,本着“收支平衡,略有节余,逐步增加储备”的原则,实行分别核算、专户存储、融通使用的管理办法。在实际执行中,需要调整缴费或支付标准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若不足以支付基本养老金和管理费时,由市、县人保公司先用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储存保障支付;同时,按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权限,经批准后提高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若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障支付基本养老金后有较大结余时,可适当降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二)当年两种保险费的收入,保障支付当年两种养老金和管理费后的结余,由人保公司在银行专户存储生息;若当年发生支大于收时,可动用上年储存的结余。
(三)养老金支付标准的调整,由省人保公司根据保险费收支状况、银行利率等因素,报省体改委批准后调整。各地、市、县无权变更。
第二十一条 人保公司对两种养老保险费的收付应分别在银行开设专户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动用。银行对养老保险费的存款,按城乡居民个人同档次储蓄存款计息;人保公司所得的利息收入,也存入专户。
企业和职工若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时,经当地人保公司同意后,可以缓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补交保险费时,应按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同时补缴所欠保险费的利息。
第二十二条 人保公司有权到各企业查核有关帐目,监督企业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和发放养老金;企业应积极给予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对经发现有欺骗、隐瞒、虚报行为的企业,除责令其补交少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外,人保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30%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退休职工身故后,其合法继承人和企业应及时通知人保公司,并交回《养老金领取证》,人保公司按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凡不通知人保公司,继续冒领养老金者,除取消丧葬补助费,并责令退还全部冒领款外,人保公司有权对冒领人处以冒领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退休职工的生活管理仍由原企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和特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二十六条 城乡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可比照本规定向人保公司办理养老保险。
第二十七条 集体企业改建为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后,其职工仍可按本规定继续办理养老保险。
第二十八条 按本规定实行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若被解雇、解聘或自动离职时,其保险关系可跟随转移到新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负责解释,并负责对这项工作进行指导。各市、县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保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备案。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起在全省试行。过去省政府、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表:职工养老金领取标准计算表
单位:元
--------------------------------------
| | 男60岁、 女55岁 | 男55岁、女50岁 |
|退休年龄 |---------------|--------------|
|月领取金额|每 月 交 费 | 每月增交保费 |每月交费 |每月增交保费 |
|交费年期 |伍元领取的 | 一元增领的 |伍元领取的 |一元增领的 |
| |养老金数额 | 养老金数额 |养老金数额 |养老金数额 |
|-----|------|--------|------|-------|
| 5 | 2.96 | 0.8085 | 3.09 | 0.7591|
|-----|------|--------|------|-------|
| 6 | 4.03 | 1.0284 | 4.11 | 0.9686|
|-----|------|--------|------|-------|
| 7 | 5.23 | 1.2785 | 5.25 | 1.2028|
|-----|------|--------|------|-------|
| 8 | 6.57 | 1.5583 | 6.52 | 1.4644|
|-----|------|--------|------|-------|
| 9 | 8.09 | 1.8712 | 7.95 | 1.7566|
|-----|------|--------|------|-------|
| 10 | 9.79 | 2.2210 | 9.54 | 2. 4475|
|-----|------|--------|------|-------|
| 11 | 11.69 | 2.6120 | 11.33 | 2. 8545|
|-----|------|--------|------|-------|
| 12 | 13.81 | 3.0488 | 13.32 | 2. 0830|
|-----|------|--------|------|-------|
| 13 | 16.19 | 3.5369 | 15.55 | 3.3088|
|-----|------|--------|------|-------|
| 14 | 18.86 | 4.0820 | 18.04 | 3.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