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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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对象
根据逐年完成脱贫任务要求,2019年重点帮扶对象为陈胜永、孔惟生、刘斌、胡怀春、胡怀友、林昌定、谭为圣、夏招弟、崔光辉、李芳春、曾学根、曾从祯、郭孔任、徐云福、林昌定15户贫困户,其中谭为圣、刘斌2户贫困户计划2019年脱贫。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产业扶贫、安居扶贫、劳务输出、智力帮扶、资金扶持6户贫困户,保障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关于。
三、工作措施
1.深入调研走访。对照脱贫任务和目标,积极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摸清每户贫困户的家庭情况和致贫根源,分清类别,因人因户,研究制定三年帮扶规划和年度扶贫工作计划。
2.积极宣传动员。将党的惠民政策和“谁先动扶谁、先动先扶、快动快扶”的帮扶原则宣传到位,确定6户今年优先帮扶;对发展扶贫产业积极性不高的,反复宣传发动,激发其发展产业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确定帮扶产业。根据三坊乡罗坊村发展白莲、高产油茶、香芋、“井冈蜜柚”及养牛、养鸡规划,工作队根据6户贫困户劳动能力、生产资源及土地面积等具体情况,帮扶贫困户进行白莲种植和禽类饲养,确保按预定时间脱贫。
4.解决生产难题。积极帮扶村组申报农田水利、道路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持项目:;帮助解决贫困户良种选购,技术指导,危旧房改造资金项目落实难,工作队决定给予每户贫困户生产物资、聘请劳动力补贴等帮扶。
5.为村民办实事。计划开展捐书、捐款活动,帮助解决贫困学生或特别贫困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扶贫驻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XX成立以副局长XX为三坊乡罗坊村大村长,XX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XXX同志为成员的扶贫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帮扶工作,全力推进县城管局三坊乡罗坊村扶贫驻村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加强工作协调。干部要按照全县的统一要求,定期深入农户开展帮扶活动,既要当好服务员,又要当好联络员,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加强与乡、村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活动取得新实效。工作队成员每月须进村入户20天以上。要加强与扶贫办的沟通联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确保扶贫任务顺利完成。
3.严明工作纪律。帮扶工作队不得干预村“两委”正常工作,不插手和干预村工程建设;帮扶中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给村组增加负担,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维护良好的干群关系。
今年以来,XX镇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19年度脱贫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聚焦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五通十有”,确保所有贫困户脱贫成果稳固、贫困村稳定摘帽。现将我镇2019年度扶贫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回头看”。
聚焦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强弱项、补短板,围绕“贫困户识别退出是否精准、贫困村退出是否真实规范、产业项目实施是否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安全高效、帮扶措施是否精准到位、扶贫政策是否应享尽享”等方面,逐村、逐户进行“过筛子”,并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完毕,确保稳定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目前享受政策贫困户XXXX户、XXXX人全部稳定脱贫,XX个贫困村全部稳定摘帽。
(二)全面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制定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方案,组织包保干部严格按照时间、标准入户采集信息,并组织专门人员审核贫困户采集表、录入扶贫开发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了信息录入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反馈的疑似数据问题,逐条进行核实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了系统数据质量。
(三)用好扶贫资金、抓好产业项目规范提升。
把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增加村集体收入有机结合,利用2019年度专项扶贫资金XXX万元,分配到XX个行政村,委托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收益XX万元,受益人口
XXX户、XXX人,切实增加村集体收入、贫困户受益。加大对以往年度的扶贫项目分红,2019年度累计发放效益XXX万元,受益贫困户XXX户、XXXX人。同时按照项目规范要求,对2016-2019年度6个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规范整理,对产业项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公告、县级评审、批复、验收报告、资金拨付、项目收益分配等全过程开展“回头看”,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完善,确保产业项目实施规范;完善资产移交协议,将扶贫资产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在建好纸质资产管理台账的同时,完成“三资”管理平台数据的录入。
(四)持续发力,多渠道助力脱贫攻坚。
镇团委积极发挥党的后备军和助手作用,扎实开展“青春扶贫——金晖助老”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对扶贫对象吕存社、林存夫、杨怀合、杨怀树、孔祥庄、庄氏、秦清明、王桂祥等8位贫困独居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并为老人送去棉被、米、油等价值200余元的生活用品;通过严格审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政策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63名贫困学生发放雨露计划金30.9万元,扶持和帮助贫困学生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本领;为有部分劳动能力的23名贫困人口提供村环卫工一职,让他有一定的工资性收入,切实解决其就业能力不强、收入不稳定、就业困难等问题;强化医疗政策落地,办理发放特惠保险卡2036户,办理大病救助
105人,报销29余万元,切实减轻贫困户看病负担;发放富民生产贷59.8万元,受益贫困户598户(每户1000元);强化危房改造政策落地,实施危房改造8户,修缮4户,切实让贫困户住房安全,在“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上不掉队。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
一些贫困户思想封闭落后,摆脱贫困状况、想过美好生活的动力严重不足,最关心的问题是“政府能给我多少钱”,而不是“我该怎么做才能脱贫”,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明显不足。
(二)社会扶贫力量依然薄弱。
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上尚未形成合力,帮扶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各种帮扶资源有待整合。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增强“造血”功能。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加大就业技能培训,让贫困户有就业的本领,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发挥镇域内扶贫车间的联动作用,让贫困群众不出远门就能就业。同时与扶智、扶志相结合,鼓励他们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决心。
(二)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加大脱贫攻坚问题的排查整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各项政策落实,坚持“稳中求进”,确保脱贫质量稳固,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全面决战决胜。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脱贫巩固和即时帮扶力度,避免返贫和新发生贫困人口。
(三)持续做好产业项目监督,加大项目分红力度。
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分红,提高项目和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力推进产业扶贫,保障贫困户受益长效化、最大化。
(四)持续凝聚社会各方力量。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分批分类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驻村工作队伍管理,协助村两委制定好村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抓好各项帮扶工作落实。进一步摸清村现实情况和群众需求清单,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做好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以安居、乐业、保障有力为重点,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保障好脱贫人口基本生活需要,提高脱贫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创新工作思路,实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原因,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举措,实行动态帮扶机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发展产业和参与就业,对于一些特殊人群,要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制定帮扶措施清单,利用现有政策加以帮扶。
(四)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帮扶工作机制,落实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机制,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创新帮扶服务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重点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一)摘帽不摘责任,扛实责任担当。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作为重要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履行驻村责任,立足岗位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摘帽不摘政策,产业发展不停步。对村集体和已脱贫户的帮扶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要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度,过渡期内,应扶上马送一程,争取帮扶政策措施和到户产业项目,金融扶贫、教育、医疗等政策,落实好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政策,防止出现“断崖”效应。
(三)摘帽不摘帮扶。要落实好“双包”责任和帮扶项目,协调各类资源帮助村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力量不能减,督促所有参与帮扶的干部要不定时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帮扶对象的合理诉求,帮扶干部要及时跟进帮助解决。工作队要一如继往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产业项目谋划,帮助村集体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已脱贫群众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有自身资源条件的产业,动员已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村两委要严格落实到村项目实施情况,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摘帽不摘监管,强化监督不松劲。要常态化评估已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加以解决,实行动态清零。密切关注扶贫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排查预警,及时合理处置。
四、方法措施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特别是脱贫之后,防止帮扶松劲懈怠,防止政策急刹车,防止一撤了之,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责任,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工作,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基本住房安全,维护好供水工程安全,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光伏等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帮扶村书记和第一书记一起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紧,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局面,要抓住重点,抓出成效。
(二)抓好村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较衔接。积极发挥“三个作用”,促进乡村振兴,(即村支部引领作用、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带动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将抓党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围绕“抓好党建促振兴,抓好支部带队伍”,培养有工作能力、发展能力、致富能力的“能人”充实两委队伍。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减贫成效。一是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情况。2019年10月,经对2018年末未脱贫的16户33名贫困人口进行核查,严格履行脱贫退出程序,确定2019年预计脱贫9户16名贫困人口。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2次学习,重点学习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二是“三保障”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情况。完成街道141户贫困户家庭饮用水安全鉴定情况,并为19户贫困户安装净水器,实现全街贫困户饮水合格率100%。完成了4户D级危房户、2户C级危房户的危房改造和维修工作,保证贫困户住房安全。完成2019年春季学期4名贫困学生和2019年秋季学期3名学生的“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年初完成273名贫困人员的农合、大病保险缴纳工作,另有2人由单位缴纳城镇医疗保险;完成了胜和等9个行政村27公里村级公路维修工作,方便贫困户日常出行。三是产业就业扶贫情况。联系开发区投资1.1万元帮助曙光村贫困户汤士明发展大棚葡萄种植项目,实现汤士明家庭人均收入增收。四是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情况。2018年末,街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户277人,经动态调整,全年自然减少4户15人,自然增加0户3人,现剩余贫困人口141户265人。五是综合保障性扶贫情况。2019年,街道有8名贫困人员经民政审批后,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为149名贫困人口缴纳了养老保险。六是社会扶贫工作情况。结合10月17日扶贫日活动,街道16名包保干部分别前往街道直接包保的7个行政村18名贫困户家中送去扶贫慰问物资,总价值约4000余元。七是包保帮扶工作情况。2019年中旬,街道对网格化包保责任人进行了适时调整,目前58户贫困户由街道16名包保干部进行包保;八是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第八巡视组6个问题、国家成效考核反馈20个问题,省成效考核反馈10个问题,均已按要求落实整改。九是扶贫干部培训情况。2019年,街道干部参加市级组织的脱贫攻坚培训2次,街道自行组织脱贫攻坚培训2次。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大行动”和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按照《镇创建“四好村”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创建“四好村”工作。
二、工作安排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一
20xx年,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面向三农,服务城乡”为己任,在全市首创了金融扶贫工作模式,不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该行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着力搭建扶贫架构。为切实做好“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创新了“1234”金融扶贫模式,即制定一个规划——《镇安农商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六年规划》;开发两种产品——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产业贷;探索三种模式——“基金+贴息”保障模式、“公司+农户”担保模式、“服务+技术”支撑模式;完善四项机制——完善金融扶贫联动协调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制、金融服务监测考核机制、政银联席定期磋商机制。为扶贫工作搭建了架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信贷资金扶持,着力增加群众收入。至2015年12月末,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0450万元,其中精准扶贫金融富民农户贷1466笔,金额 6199.3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精准扶贫金融富民产业贷157笔,金额4250万元,以产业带动就业,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
三是捐助民生工程,着力做好面上大扶贫。2015年,向包扶的丰收村捐资3万元修建公厕,捐电脑6台、太阳伞45把、石桌石凳5套、宫灯60对,制作旅游标识牌、宣传牌8个,增设助农取款点1处、安装无线POS机具1部、配备点钞机1台、灯箱1个,分发雨伞、水杯等宣传品1000余份;争取资金33万元支持丰收村饮水净化工程。支持民生工程,做好面上大扶贫。
四是驻村联户扶贫,着力增强群众致富信心。首先是制定规划及措施。2015年组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制定《包扶村2014-2016年三年发展规划》、《贫困户调查及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驻村工作队职责及任务》等;其次是建档立卡开展结对帮扶。向包扶的腰庄河村25户“亲戚”捐赠价值14万元的铡草机、粉碎机等农用机具44台;再次是创新模式开展信贷扶贫。农商行以丰收村为试点,为该村36户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84.7万元。为丰收村汪和春服装加工厂贷款25万元,增设备扩规模,解决50多名贫困人口就业,人均年增收1.5万元;最后是确定产业开展项目扶贫。工作队帮助成立“丰收乡村旅游公司”,引导村民刘长卫等15户移民户办起了农家乐和乡村旅馆,解决贫困户就业30余人,人均增收9000多元。通过该行的政策宣讲、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捐赠物资等多种途径帮扶,解决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群众致富信息进一步增强。
五是职工自发奉献爱心,着力帮助弱势群体。2015年8月23日为丰收村16名小学生捐赠学费、学习用品价值1.28万元。后期计划对因病无法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通过职工捐款,对他们实施爱心捐助,帮助弱势群体。
镇安农商行倾情致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市领导关注、县委政府通报表彰和群众好评。这是镇安农商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2015年,镇安农商行要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银行发展”为目标,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重点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从“献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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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基本情况介绍
王堰镇辖11个村,159个自然庄,6.4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793户、9941人,贫困发生率15.55%。截止到目前已脱贫2716户、9765人,2020年脱贫77户176人今年脱贫,全镇5个贫困村已全部出列。从整体情况看,我镇贫困户致贫原因主要为因病致贫1866户,占比 66.8%,其次因残致贫508户,占18%,其他致贫原因419户,占比15.2%。
二、“十大工程”实施情况
1、产业扶贫。2016年申报到户产业499户1739人,申请奖补资金273.21万元;2017年申报产业扶贫项目2573户,申请奖补资金569.94万元;2018年申报到户产业2064户7367人,申请奖补资金513.37万元;2019年申报到户产业1540户,申请补助资金350.58万元;2020年申报到户产业1919户,已发放第一批补助资金303.67万元;2016年以来共计申报8595次到户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2010.77万元,户均奖补资金7200元。
2.光伏扶贫。稳定运营13个光伏电站,集体光伏受益1252户户用光伏受益户513户。2016年来合计打款1299.55万元,户均增收7400元
3.健康扶贫。家庭签约医生定期开展义诊和上门送诊活动。全镇贫困人口签约实现应签尽签,据合管中心提供数据统计,我镇为3577人办理慢性病本。有14021人次享受“180”政策,报销金额达461.61万元,报销比例94.99%;1117人次享受“351”健康扶贫政策,报销金额693.31万,报销比例达92.34%;15138人享受大病救助政策,报销金额144.26万元。2020年至今,有2127人次享受“180”政策,报销金额达15.91万元;126人次享受“351”健康扶贫政策,报销金额11.14万;234人享受大病救助政策,报销金额61.2万元。
4.教育扶贫。全面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和中小学寄宿生补助等教育扶贫政策,重点关注因学致贫贫困人口,对义务教育范围内辍学学生及时摸排原因,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学业。2016年至今义务教育补助7173人次,324.48万元,雨露计划728人次,218.4万元;2016年至今教育资助共计发放7971人次,发放金额542.88万元。
5.社保兜底。目前全镇贫困户有1016户1410人享受社会兜底保障政策,享受政策占比14.18%,其中有827户1206人享受低保保障政策;有189户204人享受特困供养政策。今年脱贫的77户176人中有低保户54户144人,特困供养户23户25人,孤儿救助2人。
6.就业扶贫。2014年以来,我镇共建设3个就业基地和,吸引就业人数近百人,带动贫困户39人,年均增收近万元。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光伏协管员、护林员、保洁员等提供253个就业岗位,其中生态护林员年工资8000元,光伏管理员年工资3600元不等,保洁员年工资7200元。2019年,组织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1450人次;招聘光伏协管员26人、保洁员63人、各村自主性开发公益性岗位146个;介绍39个贫困人口到我镇就业基地和扶贫就业车间就业,促其增收。
7.危房改造。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 C类、D类危房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危房户,按照C类危房维修,D类危房新建,全力保障群众住房安全。2016-2020年,共计申报危房改造项目375户,申报资金512万元。2017年至今通过实施易地搬迁共计解决我镇151户648人贫困户生态安居问题,分别为2017年易地搬迁安置107户445人。2019年易地搬迁安置44户203人。住房均已通过安全鉴定。
8.饮水安全。镇内有2个自来水厂,满足我镇一万多户人口的自来水供应。对全镇实现了安全饮水的全覆盖。
9.金融扶贫。实施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共有532户贫困户享受小额扶贫政策共计贷款3829.35万元。
10.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基础项目建设:1、我镇累计争取各类落地项目资金近2亿元,其中道路建设投入1.1亿元,自然庄扩面延伸工程投入7200万元,硬化道路1351条近200公里;道路畅通工程投入2600万元,新建道路22公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投入823.8万元,道路15条近9公里;改扩建截岗沟道路6公里,加宽张楼外环街道3.2公里; 2019年投入676.3万元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改扩建村党群服务中心1个;新建5个村卫生室,修缮6个村卫生室;新建镇养老服务中心一个,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投资600万元;新建幼儿园2所,改扩建4所,总投资1768万元,新建中心学校食堂及宿舍楼3700平方米,投入1054.28万元。2、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积极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产业园及各村就业车间建设。产业园一期占地75亩,规划12栋标准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现已建成8栋,4栋正在建设,园区内道路、绿化、下水道等配套工程已实施完毕,建成8栋厂房已全部入驻企业。3、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村容村貌。2019年全年,我镇清理转运生活垃圾 4000余吨,清理乱堆乱放5000余处;新建农民文化小广场30个,小型公厕50个;自2017年以来,我镇实施改厕共计1513户,正常使用683户,问题户数540户,现已全部整改(维修整改467户,重建整改233户),农户自建卫生厕所130户,其中,2019年实施改厕259户,正常使用259户;生态扶贫流转土地4800亩、已完成植树3600亩;通过开展清洁文明户评选,动员群众清理自家房前屋后,奖励花果树苗,鼓励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全年共计评选清洁文明户14000户次,发放花果树苗24万棵,力争2-3年内,全镇成为大花园、大果园;全镇11个行政村已实现网络全覆盖;宽带村村通,居民安全饮用水有保障;村村都设有文化小广场,群众休闲有去处,文化活动有场所,每村都有卫生室,贫困户签约服务全覆盖。
三、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不足与薄弱环节
一是少数贫困户思想观念落后,存在“等、靠、要”依赖思想,脱贫内生动力不足。二是扶贫资金需求投入不平衡,扶贫资金倾斜于贫困村较多,非贫困村双基设施缺口仍大。
镇政府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阜南夜话等方式宣讲政策,普及种养技术、宣传就业岗位,为群众提供就业职位和产业发展技术;同时联系学校、卫生院跟踪服务群众医疗和教育问题,定期走访查看群众住房情况,确保安全住房有保障。结合本镇实际,建议加大对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村基础设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2021年工作计划
1.持续改善基础设施。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快推进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路网、水网、信息网,构建城乡一体、配套完善、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2.持续挖掘产业效益。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积极打造王堰镇农产品电商平台,实现“农产品进城”。进一步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活力,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性收入达到一定规模。
3.持续实施健康扶贫。深入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落实好贫困患者就医和“351”和“180”等医疗保障政策。
4.持续落实兜底保障。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基本生活。落实县级财政代缴贫困户农村医疗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10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5.持续推动劳动就业政策。鼓励各村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让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自己“端起饭碗”;鼓励各村积极宣传扶持就近就业,让群众在县内、镇内、村内实现就近就业;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资金,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为完善我村帮扶工作内内容,提高帮扶干部工作水平,切实运用各项惠民政策帮扶贫困户,我村特提出此培训计划,助力脱贫攻坚。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社会救助政策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多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救助政策,2014年出台了第一部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社会救助上升为根本性、稳定性的法律制度,使各项社会救助有法可依,实现了社会救助权利法定、责任法定、程序法定,为履行救助职责、规范救助行为提供了法制遵循。《办法》提出了8+1社会救助,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这8项社会中有5项都在我们民政部门,因此我们民政部门承担着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使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我们社会救助工作者一定要吃透、领悟各项政策,才能担负起这项神圣的职责,才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才能让所有困难老百姓都及时享受各项救助政策。今天我向大家介绍四项救助政策:
一、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为了保证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由政府给予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社会救助制度。我区的城市低保于1997开始,农村低保于2007年开始,目前喀什地区有20.77万人享受城市低保,城市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90元/人/月提高到目前的376元/人/月;有60.73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农村低保标准从2007年的700元/人/年提高到目前的2855元/人/年以上,喀什地区的城乡低保资金全额由中央、自治区补助。
1、实施低保制度的原则:
坚持应保尽保。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坚持公平公正。健全低保法规制度,完善程序规定,畅通城乡居民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动态管理。采取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和管理审批机关分类复核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体,加大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
本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贫明电〔〕1号)的要求上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的全市农村1718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用5年左右时间将全市农村17185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让贫困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目标。2012年年底前,完成列入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范围的87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五年规划见附表)。
三、措施保障
(一)政策引导,积极扶持。要坚持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解决好困难群众改房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要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安排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市、县两级财政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市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1000元,县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不低于4000元。根据我市实际,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新建住房按每户1万元补助到户,加固维修住房则由各县(市、区)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给予每户补助至1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制定补助标准,对新建住房户和加固维修住房户可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继续给予补助,或对住房改造建设难度大的农户给予重点扶持,或对特殊困难户给予全额扶持,或在确保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有关村庄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二是各级政府要制订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减免农村困难群众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积极为农民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通电等一系列的方便措施。三是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小额贷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较困难的农户贷款建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四是要依托“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积极开展“为贫困农民安居乐业添砖加瓦”募捐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房建房给予支持,集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五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彻底抛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用勤劳双手建设自己美好家园。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一是要科学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房屋设计的技术指导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方案,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报市扶贫办备案。二是要分类指导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分类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工作。对有劳动能力和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应鼓励其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结构牢固、经济实用、具有岭南特色的安居房。对主体结构尚好且具有当地建筑文化保留价值的泥砖房可采用加固维修方式进行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建设面积较小的产权归集体所有的安居房。各地要根据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合理控制建房面积和总造价。三是要组织开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结合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选择群众建房意愿强烈、基层工作积极性较高、危房较集中的村庄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需集中搬迁安置的边远分散村庄,实施整村改造,力争每年建成一批生态宜居示范村。四是要合理安排使用农房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或先拆旧屋后建新房,或建新房后必须拆旧屋。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要办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手续,建房用地选址要符合镇、村建设规划。要严格勘察地质情况,避免在地质灾害区建造房屋。对实施搬迁异地重建所腾出的拆旧地块,由村集体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