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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工作思路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6 16:06:1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税务总局工作思路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税务总局工作思路

第1篇

一、抓制度完善,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遵守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及时整理档案资料,按期归档。做好了单位全部现金、转帐收付及报销业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转帐业务,及时记帐,日清月结,经常核对库存,做到帐款相符;按制度规定开发支票,做好登记,月末及时与银行对账。进一步加强会统核算、报表及手续费提取支付工作。会统报表由原来的每套34张,增加到现在的42张,仅逻辑公式就有一千多个,专业性很强,要求每个月4日前准时报送且无一差错。我们月初经常加班加点,赶上节假日也不可能休息,及时准确地完成了上报工作,上半年省局考核名次为全省第三名。同时,按时上报和接收国库集中支付计划,使运行资金能够及时到账,保证了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抓财务预决算,有效保证资金供应

在2014年的预算编报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前几年预算编报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局的发展实际,紧紧围绕预算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大胆探索新的工作思路,逐步探索出一条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的部门预算改革的新思路。2013年部门决算与以往相比变化较大,且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部门决算的内容涵盖单位的全部收支,数据真实,内容完整,今年年初我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及时、圆满地完成了2013年决算工作。

由于目前税务经费紧张,加强税务经费的预算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今年年初,我们克服了人员不足、业务不熟等困难,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本着量入为出、先保必要支出,然后考虑其他业务支出的原则,认真编制了长白山地税局经费预算,从而确保把有限的税务经费用在刀刃上。同时,积极上级资金支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地做工作,积极要求省局、省财政和管委会财政给予经费上的最大倾斜和优惠,先后争取到各类资金2000万元。

三、抓资产清查,规范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进一步摸清家底,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与办公室、信息中心联合进行了固定资产清查。由于这次清查工作的时间要求紧,业务量大,工作质量要求高,全体参与人员从大局出发,各负其责,加班加点的认真工作,对陈旧、故障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做好相应的处理和账务调整工作,并配合省财政厅实施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有效的提高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为完善我局资产管理打好基础。

四、抓财务监督,加强基建账务管理

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国财务制度的规定,针对对资金的来源、使用、完成三个阶段,认真做好基建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为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做好了准备。同时,配合财审部门进行2013年审计工作。按要求提供了的财务数据资料,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帮助,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及时沟通,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管委会财审局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度税收征管及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得到审计组的认可和好评。并配合省局督察内审处完成了对前任局长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14年的财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领导的期望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距离,还存在不足之处。2015年,我们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及时沟通省局和管委会财审局,争取资金,尽力解决我局基建和行政经费不足问题;整理账目,清理个人及款、周转金。通过预算执行分析,针对预算金额调整以后的支出,科学合理支出各项经费,为年终决算做好准备工作,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各类资产及时入账,保证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2篇

Abstract: The risk of tax evasion in real estate is the key and difficult point of the tax management. Basing on the study of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urrent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model and existing issues of land value-added tax, Shantou Local Taxation Bureau introduces the mechanism of risk management, and transforms the management of increment tax on land value from subsequent management to premeditated management and management in process. We then explore the mechanism of risk prevention of increment tax on land value referring to feed-forward control of tax, projec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alignment and model construction. Finally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are presented.

关键词: 土地增值税;税收流失风险;防范机制;汕头市

Key words: increment tax on land value;the risk of tax evasion;the prevention mechanism;Shantou City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9-0001-05

1 提出问题

据统计,在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房地产行业居首位,但在纳税百强企业名单中却找不到一家房地产企业。由此可见,作为调节房地产行业利润分配的主要税种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房地产税收流失风险成为税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房地产业涉及的税种多,征管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的漏洞,同时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关联交易行为多,运作模式多样化,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税收创造了有利空间。汕头市地方税务局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强化征管的前馈和同期控制,取得一定成效,本文的主旨在于研究总结汕头市的相关经验,梳理工作思路,为研究探索我国房地产税收流失风险的防范机制研究提供案例支持,同时也希望对同行单位相关工作提供一点启示和借鉴。

2 存在问题及新管理模式探索的基本思路

2.1 行管理模式的特征 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经历了由税收专管员管户制到征、管、查分离的管事制再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演变、更替过程。1997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提出收征管改革的任务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该模式强调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一站式”作业与服务,着力点在于强化对税务专管员的分权制约,在风险管理上突出税务管理的事中和事后控制。2004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提出,要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责任,提高水平”的原则建立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对征管模式进行了重新界定,在原有“30字”征管模式上,增加了“强化管理”4个字。完善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1]”的三十四字税收征管模式。至2009年“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核心,以征管流程为导向,优化服务,强化评估”,形成了专业化管理的新模式。2012年7月26日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了“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围绕强化管理,各地展开诸多探索,从风险管理的前馈(事前)控制、同期(事中)控制和反馈(事后)控制看,绝大多数地方将管理重心放在反馈控制上,强化稽查和税收清算。在土地增值税税管理中尤为突出。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目前分预征和清算两个阶段,目前汕头市土地增值税的征管现状:

第3篇

国税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总结为全面客观地总结*县国税局的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探索“盯住大户”的有效方法,日前,**市国税局组织开展了对*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的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调阅户籍资料、提取和分析数据、上门调查和召开税务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对比数据,直接听取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意见,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和理性思考,提出了完善试点的改进意见,为在全市推广个体建账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试点的背景个体工商户依法设置账簿、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一项法定义务。1997年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曾一度展开,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难见成效,最终不了了之。2002年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通知》,个体建账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为避免重蹈覆辙,*县国税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对个体建账工作的难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一是税收政策欠公平,建真实账难。当前,商业领域经过充分竞争后,平均利润率(近似于增值率)一再降低,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大大高于本地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率,税负不公平的矛盾已十分尖锐。个体建账户大多是规模较大的商业经营户,在“双定”征收方式下,核定销售额一般不足实际销售额1/3,税负不公的矛盾尚能得以掩盖。一旦如实查账征收,建账户的税负会猛增,在竞争中将难以生存,因而抵触情绪很大。二是经营管理层次低,建规范账难。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现金交易多,经营方式灵活,且缺少合法有效的收付款凭证;参与经营者又以家庭成员为主,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加上个体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大多不会记账,即使聘请他人代账,多花钱不算,代账者也是接多少单据记多少账,会计信息真实程度很低。三是征收管理手段少,遏制假账难。正因为个体经营信息难以监控,税务机关一直未能找到有效的控管手段。实行查账征收后,假账一度盛行,税务机关面对申报税款“滑坡”而束手无策,又不得不走“双定”征收的回头路。在省局个体税收管理的16字原则,即“管理户籍、盯住大户、电脑定税、申报纳税”的指导下,该局认识到,推行个体建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引导和帮助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职责,应以积极的态度、求真的勇气和创新的思维努力攻克这个难关。为此,该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了《*县国税局个体工商户建账实施办法(试行)》,从2003年5月1日起,再次启动个体建账工作。

二、具体措施(一)统一建账标准,明确建账要求。规定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或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所有药品经营户均应按规定建立复式账或简易账。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简易会计核算。考虑到个体经营者建账的实际困难,为方便业户建账,推行初期所有建账业户暂时只建立营业收入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并编制库存商品盘点表。(二)把握政策精髓,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国税发〔1997〕101号文件《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建账户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实行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征收税款。”该局根据此项规定,考虑到目前个体税户利润率低、征收率较高的现状,对如实建账户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核定税款,采取查账与核定相结合的办法。即:以账面上反映的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货物购进原价后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应税劳务直接以销售收入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再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纳税户实际申报时,以上述核定税款按适用征收率倒推销售收入额作为应税收入,进行申报征收。毛利率的核定和调整由该局按年组织调查测定。(三)依托信息技术,合理设置流程。该局经过几个月试行后,发现核定的过程较繁琐且缺乏监控。在市局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开发应用了“个体税源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原始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复审几个环节,测算出应纳税款,打印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同时将建账户“电脑定税”的税额录入“个体税源管理系统”,以“电脑定税”的税额作为最低控制标准,纳税户每月通过“个体税源管理系统”申报测定的税额如低于“电脑定税”的税额,系统自动按照电脑定税额核定应纳税款,并进入纳税评估环节。信息技术手段为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提供了一个操作平台。(四)完善后续管理,提高建账质量。该局对使用收款机的超市、药店和建材商店,要求统一使用收款机专用发票,规定每天结束营业时必须从收款机内打印出销货清单,作为收入记账的原始凭证;每月申报销售收入都要与开具发票金额比对,开票金额超过申报收入一定比例的,列入超预警值范围进行纳税评估;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纳税户,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并根据当地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水平按月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对纳税人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一经查实,除对其实际经营额按照适用征收率进行查补外,并按照偷税处理。

第4篇

一、2020年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全年共组织召开三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要求参会人员学习了近期出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文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税收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会议对我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部署,审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市区权责清单》,并对对减税降费、疫情税收减免执法督查作了相关要求。

(二)推进重大税收业务集体审议制度

按照我局重大税收业务集体审议制度要求共召开五次审议会议,审议广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10户企业重大涉税事项,有效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按照省局和市局权责清单编制要求,股室积极开展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省局下发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及《分执法主体权责事项表》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权责清单》,共7大项132个子项;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共5大项54个子项;第二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共7大项72个子项和西市税务分局、三个农村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共7大项96个子项。并提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持续开展减税降费和疫情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执法督查工作

全年省局综合监督检查共推送全量数据1573条,其中涉及指标38项,经核查排除疑点数757条,确认问题数816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共退税135452.4元,补税323743.3元;省局第三季度重点指标核查共推送2017条,其中涉及指标45项,经核查排除疑点数1244条,确认问题数773条,已督促整改完毕。目前已退税5075102.08元,已补税1593.84元。

(五)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务服务网、办税服务厅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对外公示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等有关税收权责事项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规定对55户企业涉及重大税收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并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台账。

我局税收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文字记录齐全,执法记录仪在下半年按照规定进行了配置。

(六)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新录用人员的法治素养。按照市局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法制股自5月起每月组织模拟测试,对基础较差、主观努力程度较差的考生加强督导,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差补缺。通过共同努力,8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七)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

为积极响应省局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迅速反应,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专项检查要求,各组成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临聘人员管理、税收作废票证、现金票证和各委托代征单位税收票证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通过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局现金税费征缴的管理与监督,堵塞税费征收漏洞,严格把控税收票证的开具进程,提高各开票人的税费征收安全意识,确保税费安全。

(八)落实长江三角洲首违不罚和行政裁量基准工作

自《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台后,股室立即组织各税源管理分局法制员进行集中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要求各税源管理部门从8月1日起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两个公告进行办理。截止目前,各税源管理部门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个别违规处罚也及时进行了纠正。

(九)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六税函〔2020〕65号)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省、市局检查通知、检查内容、检查方案和检查指引,逐条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十)开展离任经济审计工作

2020年8月18日至9月5日市局审计部门对我局原局长黄必显同志进行离任经济审计。并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了《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督察审计报告》(六税督审报〔2020〕7号),报告中我局在税收执法、党建及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上存在一定问题,我局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查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公示工作。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梳理确认,并上报区司法局审核。

二是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按照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依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执法案卷自查,对2019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35份案卷逐一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三是总结分析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全面、系统地总结分析了我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积极效果。

四是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并印发了《区税务局关于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从六个方面看展了自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圆满完成“回头看”检查任务。

五是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区局第一时间对单位财务层面、业务层面、信息系统层面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搜集佐证材料等附件内容,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此次填报工作最终形成的内部控制报告,积极总结了本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存在问题难点和经验做法,对本年度的内控工作提供指导。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疑点数据不能及时准确反馈

因减税降费、疫情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因素,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较多,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分局核查不能按时完成,反馈数据质量较差,股室无法汇总上报。

(二)下发的疑点数据不能及时整改

部分分局对应整改的数据未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造成上级反复推送整改。

第5篇

关键词:营改增;快递税率;适用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近几年来,我国的财税管理体制正在发生巨大变革,营改增工作的推进是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根据改革安排,交通运输、快递行业的营改增工作已于今年年初全面铺开。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12月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3]106号),根据通知要求,全国邮政业及快递行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

在本次的营改增工作通知中,未将快递业做为一项整体业务,并对其适用税率以文件形式进行明确,而是根据提供快递服务涉及到的环节,将快递业拆分为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业中的收派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并对相应环节的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收派件服务和在地市范围内的分拣、盘驳和集散,适用6%的税率。超出地市范围即发生跨地市或跨省快件的运输环节,属于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也即是说,快递公司取得的同城快件收入,可以全部按物流辅助业中的收派服务适用6%的税率,而超出地市范围的省内、省际快递收入,要分别计算提供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和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并分别按适用税率进行税款交纳。如不能明确进行区分,根据增值税管理条例,应从高适用税率,全部按交通运输业11%的税率进行税款交纳。

但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远没有这么简单。快递公司在向客户收取价款时,是打包收取的,并不进行收派服务和运输服务的区分。且由于每封快件的寄达地、快件重量、运输方式、集散方式、运输距离各不相同,如要按每封快件的实际情况,对收取的价款中的收派服务收入和运输收入进行区分,实际操作上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国家税务总局在本次下发的通知及相关附件说明中,并未对跨省快件的收派服务收入和运输收入的划分问题,进行明确的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各快递公司在营改增后进行税款交纳时无所适从,五花八门,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掌握方面,也多是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把握,没有统一的标准,违反了税法的严肃性。

从税务实务操作方面考虑,快递行业做为社会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有相对明确的法规政策做为征收依据,而不应当出现各地自行其是的局面,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结合相关税务政策和快递行业的实际情况,是否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由税务机关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整个快递行业现行收入成本结构进行分析,取得全国主要快递公司企业各地快件发运量、寄达地、运输距离、运输费用等数据,在详细测算的基础上,得出全行业快递成本中收派服务成本和运输服务成本的比例。根据两项成本的比例,倒推在取得的收入中收派收入与运输收入的占比,根据测算结果以税务公告形式在全国,做为快递行业在日常税款交纳时,根据不同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的依据。该测算结果应具有普遍适用性,即与全国快递行业平均收入与成本水平基本一致,不应造成大部分快递公司的税负明显偏高或偏低的情况。

2.税务机关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要求由各快递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采取各种合理的方式,将快递收派服务与运输服务分业经营、分帐核算,或采取运输、收派服务外包的形式,自行做到将跨区域的运输服务经营成本与收派服务成本的明确分离。税务机关根据各快递企业实际发生的运输成本和收派服务成本的比例,以企业为单位,对该企业向客户取得的收入进行划分,分别按11%和6%进行税款交纳。

3.二者的优缺点比较。采用第一种方法,数据测算的工作量很大,耗时较长,取得的数据与全行业的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且全国、全行业标准统一,便于税务机关业务管理和各快递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缺点是由于各公司业务范围、运输方式、客户结构等原因,造成各公司实际税负与全国平均水平会存在一定差异,部分运输成本控制较好的公司较为有利,其余公司会造成税负的增加,给经营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第二种方法的优点是与各快递企业实际经营与成本结构情况较为接近,符合各公司实际情况,不会造成公司税负的剧烈变动,缺点是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公司自行其是,对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造成很大麻烦,且各公司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如何核实成了很大的问题。

第6篇

从近年来查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在假发票制售过程中,印制、运输、接货、批发、零售层次分明,组织严密,呈组织化、团伙化特征。且在假发票印制方面,由于信息技术的采用,使得假发票在外观、防伪、纸张等方面都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尤其是针对税务部门真伪查询系统的建立,犯罪分子的发票印制更是采以“克隆”技术,这种新出现的假发票更具欺骗性,更难防堵。

为遏制制售、贩卖假发票的高发态势,努力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太原市国税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深挖细查,在去年与市公安局、地税局联手,共同破获“5・14”等特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案件的同时,又通过多渠道掌握购买、使用虚假发票或代开发票的线索和信息,从源头上对假发票“买方市场”以有力打击。为深化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遏止虚开、代开及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期,该局又以“认真查、严厉打、坚决堵”为工作思路,连续下发《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成品油经销行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部分行业纳税人购进成品油抵扣进项税额管理的通知》等3个文件,对下一阶段打击假发票及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认真查,就是要求各个税源管理部门、每个管理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所属管户逐一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风险点。尤其是对新办商贸企业、短期经营后申请注销企业,要严格审核纳税人抵扣凭证中所购货物与销售货物的一致性。凡发现所购货物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凡发现所购货物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所需,但数量、货物流向、款项支付等情况异常的,如纳税人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其进项税额暂不抵扣,待税务机关进行征后稽核查明情况后再按规定处理。

第7篇

一、评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同心协力

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是进一步鼓励、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企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行等级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借以达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税收环境的重要手段。

今年的全市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四区税局联合评定,我局上下充分认识到本次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在接到《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及时与市国税局取得联系,召开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席会”,联合区国税局成立了纳税信用联合评审委员会。制定了全市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安排,对评定对象、评定程序、评定标准、时间安排进行了逐一布置。确定了各单位联系人,成员包括纳税服务局、征收管理科、税政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管理科和稽查局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局内各相关部门派出业务骨干直接参与当中的具体工作。与此同时,各基层分局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从相关股室抽调业务骨干,与分局长、管理股长组成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小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按照省局时间安排开展联合评定工作,使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认知

为做好这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四区税务局多渠道积极做好相关的工作宣传,使广大纳税人充分认识到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之间的差别,让广大纳税人了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促进纳税人今后诚信纳税有积极意义。

(三)国地联动、精诚协作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由国、地税两个部门联合开展的一项工作,缺一不可,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要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密切配合,积极沟通信息。在区局层面,我局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等部门就联合发文的内容、计算机后台的数据提取、交换和对碰,以及评定工作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中出现的突况和问题,曾多次主动上门与国税局纳税服务部门进行反复磋商、达成共识,并充分考虑国、地税基层分局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工作压力,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既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又能坚持原则、统一标准,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基层分局层面,当接到上级的任务后,迅速成立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及时与国税分局取得联系,对评定对象、评定程序、评定标准、时间安排进行了逐一部署,尤其是对2003年以来历次评定工作中国税、地税两大系统的相关征管要求进行广泛的沟通与交流,务求对各等级的评定从历史的深度与国、地税两局管理上的横向层面综合了解,从而对数据分析过程的先后次序有了清晰的概念和统一的规划,使评定工作在四区局的密切配合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坚持原则、严守标准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税务机关以纳税人遵守和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定义务的综合评定,是对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信誉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必须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根据省局的部署,评定工作要一如既往地按照《办法》的要求,坚持“两个严格”,即严格评定程序、严格评定标准,要结合税收经济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抓住税收管理的关键环节,富有成效地开展评定工作。

市区在征收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个别级次的初评结果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认识上的不同,为此,区国、地税两局多次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协作,共同核定最终的结果。

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一)国、地税间密切配合,保证评定工作的优质高效

区国、地税局在拟定评定标准,收集整理评定依据等方面密切配合,保证了国、地税局之间的评定工作遵循“一套标准、一套依据、一个结果”。

(二)合理设置区局和分局的分工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本次工作采用区局负责整理明确评定标准,检索整理相关基础数据提供给分局,根据基础数据对照评定标准生成评级结果,整理并明确《纳税信用等级的税务管理激励与监控制度》等工作,分局负责补充区局不能从国税的CTAIS和地税的大集中系统中提取或不能从稽查局取得的信息。

(三)提取数据,分步评定。

我区信用等级评定采取电脑筛选和人工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准确的数据源作为评定分析工作的基础,对评定结果准确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区国、地税两局信息管理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评定内容与标准,分别从CTAIS系统和大集中系统中将纳入评定范围的纳税人相关信息查询输出统计数据,另由稽查局提供符合D级评定条件的纳税人,一并交由基层分局分步骤筛选出A、B、C、D各级别纳税人。基层分局对于区局数据源并没有采取随手即用的“拿来主义”,而是在对政策的全面掌握过程中得出了评估分析的具体思路,提出评定工作的“三有”方针。即有计划的分析、有标准的筛选、有目的的对碰。其主要步骤包括:有计划地按等级次序对数据进行分析;有统一的标准通过排除法先后得出A、D、C、B级纳税人名单;有目的地与国税分局的初评结果逐一对碰,按照从低原则最终确定纳税人的级别。

三、存在问题和矛盾

(一)《办法》中纳税信用等级量化评定项目和指标设置有待改善,打分方式较为简单,未能完全反映出纳税人实质性的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逐一甄别,增加了工作难度。

(二)计算系统中没有纳税信用评级模块,评定等级的量化指标不能够快捷而准确地从操作平台上较好体现,既影响了评定工作的效率,也弱化了评定后的动态管理。

(三)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对税收专业的要求较高,没有一个相对专门的评定管理机构或者一支相对固定的专职人员队伍,临时组织人力在不到两个月内完成全辖区近三万户纳税人的评定,其工作的细致性受到限制。

(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对象虽然是纳税人,但无需纳税人提出申请,由税务机关直接将纳税人评定等级,纳税人参与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人参与的积极性。

四、意见及建议

(一)成立专职的评定机构。成立专职的评定机构是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前提。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保证评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性和权威性,才能够得到社会各方的认可。成立专职的管理部门,使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的审核、评议、确认形成分层管理,各层分工合理,各层职责明确,使评定工作的管理纳入管理的正常轨道。

(二)设置顺畅的工作流程和合理的分类形式。结合现实的工作情况,研究并制定出一整套的信用等级管理工作流程,因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是一项完整的工作体系,他的触角不仅涉及到信用等级的评定,更重要的是有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因此在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得个个环节,都应当设置出顺畅的工作流程,便于管理和操作。

(三)现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打分方式需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打分方式较为简单,仅仅是把各项指标列出,分配分数,然后打分加总得出结果。这种打分方式过于简单,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出纳税人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评定上会有所疏漏,从而影响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与管理员的责、权、利相结合,与管理员的各种考核、评比相结合,切实革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病,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第8篇

xx年,在xx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xx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我xx坚持“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xx工作方针,围绕“树xx品牌,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xx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数据大集中”项目为平台,以细化税源管理、加大征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净化税收环境、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团结奋进,共克时艰,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全面建设取得新的进步。

在xx年全省气象局长会议后,我们按照全省气象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气象局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年来,在业务现代化建设、气象科技产业以及搞好气象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第9篇

关键词 信息化技术 税源管理 优化税收服务

中图分类号:F127.6(263)

文献标识码:A

信息管税是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趋势,推进税收征管根本性变革的必然要求,对于强化税源管理、防范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信息管税思路,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效。“信息管税”思路的提出,无疑是税收征管思路的重大变革,更是对征管信息化工作的深化。

一、我局信息管税的现状的思考

近年来,我局落实征管信息化建设,使税收执法、征管质量、纳税服务、干部素质和部门整体形象得到提升。这充分证明,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拓展,为强化税源管理与优化税收服务提供了可靠的手段和平台,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优势日益显现。但是,在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信息化数据加强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认知上的误区,对实现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信息化管税的有效发挥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信息化意识不够。一些人受传统管税思想的束缚,总认为现时征管软件的运用不如旧征管更直接、更有效,认为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只是赶时髦,最终还得依靠大量的人员去管税,接受新生事物较差,对以信息化带动税收征管现代化心存疑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信息化理解不全面。提到信息管税可能有些人就想到软件、想到了计算机,现代信息化技术对征管工作的促进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软件不是万能,它只是服务税收管理的一种工具,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如果背离了业务管理的优化重组,背离了制度创新,背离了基础工作,而寄希望于信息系统“包打天下”,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再好的一种武器,如果没有配套的作战指挥系统,也无法在战场上发挥有效作用。只有在技术与管理并重的条件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与效能。

(三)信息技术水平不高。尽管推行计算机办公、运用系统征管软件加强税源税收管理已经多年,但因多方面因素存在,部分干部信息技术水平依然不高,绝大部分只能停留在简单的过程操作,办事效率低,有的甚至将计算机作为摆设,更不用说通过现代网络办理相关税收事宜。

(四)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集中体现为四大瓶颈:一是缺乏数据信息过滤防范机制。当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征管基础数据中出现了许多空壳户、虚假户,数据信息失真,产生了大量垃圾信息,给税务数据分析对比带来了负面影响。二是缺乏数据信息采集操作规范。当前,由于没有一套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标准,税收管理员存在重复采集、无效采集的现象。三是缺乏统一的数据信息分析应用平台。过多的日常管理软件给税收管理员带来了大量的案头工作,致使税收管理员没有时间下户巡查、采集数据。四是缺乏数据信息利用评估体系。目前,数据信息对税收征管质量提升缺少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如何通过利用评估对数据信息质量进行反馈和持续改进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要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利用评估体系。

二、现阶段做好信息管税的建议

征管信息化必然推动征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但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现代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的支撑,就无法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体现更好的效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信息管税思路,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税源管理,完善税源管理机制,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当前,结合我局局情,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的同时,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思考提高我局信息管税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升税务人员信息化意识。税收业务人员是直接操作税收征管软件的人员,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数据质量的好坏。对税收业务人员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数据质量意识的培养。税收业务人员首先要对数据质量有深刻的认识,对数据差错造成的影响要有充分认识,让其树立“零差错”的意识和数据质量就是税收执法责任的理念,在录入数据时,尽量做到一次做对;二是业务素质的培养。对征管系统操作建立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并对每一位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能按照税收业务的规范准确地审核、录入数据;三是税收征管软件操作技能的培训。对税收业务人员进行各类征管软件及数据管理软件的操作培训,使其能熟悉各类软件的处理原理和业务处理流程、熟练操作相应模块。

(二)提高对“信息管税”思路的认识和理解。要将总局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方向落到实处,关键要解决认识问题,要克服“信息管税”必须单纯依托信息化软件的错误认识,克服软件万能的认识误区,树立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信息管税意识,突出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收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税模式。

(三)强化人力保障。业务与技术融合是信息管税的关键,而人力保障对于业务和技术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应积极引进信息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培养精通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推进信息管税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要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从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税务部门的信息管税工作服务。

(四)夯实基础,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税收信息化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必由之路。同时,解决和遏制征纳信息不对称涉及制度、流程、机构、系统和人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迫切需要系统上下、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同配合才能逐步解决。

一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交互快速化。近年来,要推进纳税人沟通平台,建立立体化网络互动客户服务系统,用信息化来引领和服务纳税人,实现“两个减负”、引导纳税遵从、构筑和谐征纳环境的一项关键举措。实现网上办税多样化,信息传递双向化,征纳互动制度化,网上培训经常化。

二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维护自动化。要充分运用逻辑规则自动检测,实时动态保真保全数据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落实减负增效工作。在征管数据采集、录入关口,运用逻辑规则自动检测,设置数据关口准入前置程序,及时将错误数据拦在信息系统之外,做到数据来源合法、逻辑相符、含义准确、操作规范。

三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软件一体化。目前各级税务系统开发应用的税务软件有几十个,各个软件之间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业务解释。要按照数据大集中的总体要求,全面整合、提升信息系统的整体架构和规范运营管理体系,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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