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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和__市、__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责任落实为着力点,突出作风建设、廉政教育和惩治防范,不断强化各项举措,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监督和保障职能,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党员干部不想腐
(一)积极开展主题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修养、提高实践能力,加强作风修养、做到勤政务实,加强纪律修养,保持清正廉洁。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抓好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积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武装头脑、凝聚共识、引领工作,将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上级指示精神上来,做到“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是深入开展优良传统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做到始终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通过努力加强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个人诚信建设。
(二)深入开展法纪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等,深刻理解领会党内法纪法规实质内涵,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通过抓好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抵制。
(三)丰富廉政教育形式。一是以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加“读廉书、观廉片、写廉文、唱廉歌、听廉课、上廉网、做廉题”。二是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廉。到革命历史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严格按照市纪委工作要求,将廉政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
二、狠抓制度完善落实,确保党员干部不能腐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积极推动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完善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四个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与保障机制。
(五)梳理规范安全生产“六权”运行。认真对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的要求,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政管理,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减少岗位廉政风险。重点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检查考核权、中介机构监管权、安全培训权等“六权”运行,着力解决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事故调查处理不严等问题。
(六)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一是督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__市“28条办法”和__市“八项要求”等有关规定。二是督促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落实。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议事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三是督促述职述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廉政监督卡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
三、突出纪律监督监察,确保党员干部不敢腐
(七)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完善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日常监管机制,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加强派驻纪检组监督监察功能的有效途径,寓监督于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业务工作之中,通过参与重要工作、参加重要会议等方式,着力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尤其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化达标考核、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防范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苗 头性问题,提高监督效能,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八)开展事故“回头看”专项督查。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对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回头看”专项督查,督点内容为执法监察中的问题,主要是: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文秘站:)或个人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对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得到认真落实、事故背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等。
(九)强化作风效能检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加大正风肃纪和效能检查力度,认真整治庸懒散乱,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有效预防机关及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公务不节俭、形象不端正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凡被上级部门查实的违纪人员,严格按上级要求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充分发挥纪检组协调职能,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一、指导思想
2016年,以十五中全会和《通知》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立足生态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维护环境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数不低于去年;健全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环境执法后督察制度,确保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后督察率达100%;
(二)扎实做好等件的办理工作,确保投诉件按期办结率达100%,调处满意度90%以上;
(三)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市排污费征收解缴入库不低于去年;
(四)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80%以上;
(五)维护全市环境安全,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六)积极实施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亮剑行动、推进环保大检查中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等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开展“亮剑行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通知》中的“四个一律”、亮剑行动“十个一律”的严罚措施要求,加大整治和后督察推进力度。进一步强化新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的运用,抓住典型案例,强化执法联动,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国家、省和市挂牌督办事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实施后督察。将执法检查和后督察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环境问题为目的,认真开展2015年以来环境违法案件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后督察,督促行政处罚到位,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二)落实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环境管理现代化。实施“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实行执法信息公开。一是着力建设环境监管网格化。按照条管块包、属地管辖的原则,实行网格化、专业化管理,制定监管方案,明确监管责任,公开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二是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各园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中队对所管辖区内污染源进行现场执法监管,并落实责任包干。根据企业的污染强度、行业特点进行分类,对污染源实行专业化分类监管。现场监察记录频次要求:国控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省控重点污染源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市控重点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长期停产或关闭的除外),市控、一般污染源每半年或全年不少于一次。具体污染源名单及监察记录频次要求见附件。三是规范环境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监察记录和调查笔录,以及取证、立案处罚等工作的法定要求和流程。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执法留痕,建立相应的监察档案。四是深入推进环境管理现代化。大力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智慧环保执法平台建设和日常运用,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进一步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在日常环境监管中的作用。
(三)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全面运用新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以收促管,通过排污收费杠杆进行调节,促进企业污染物减排,环境管理自律。高标准完成排污费征收和申报数据库汇总上报工作。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特制定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中心工作,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推进“两网化”建设步伐,实现监管范围由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加强征缴力度,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宣传并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机构建设,增强队伍素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重点工作目标:
1、日常巡视监察10000户;
2、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达到92%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录入率达到92%以上;
4、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覆盖率达到信息采集户数的92%以上;
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率达到97%以上;
6、投诉举报结案率达98%以上;
二、重点工作
2012年,我们要以《***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为契机,重点开展好“1、3、5” 九项工程,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新突破;“两网化”建设、保障金收缴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五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赋予新内涵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违法问题,实施 “一体执法”,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一是在劳动者集中外出求职打工的春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求职者权益的“黑中介”等违法行为;
二是在农村“四小”企业用工需求量大的夏季,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氛围;
三是7月1日-8月15日,开展为期45天的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劳务派遣企业不及时与派遣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
四是8月16日-9月30日,开展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秩序,打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五是在投诉举报案件高发的10-12月末,开展“秋冬战役”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顺利返乡。
此外,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劳动用工突出问题,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其他内容专项检查活动。
(二)以“两网化”管理为基础,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积极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监控指挥中心系统,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延伸和有效组织信息网络,逐步创建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库,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对城乡各类用人单位“无缝隙、全覆盖”的适时动态监管,切实将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对区、县(市)“两网化”管理业务骨干的培养,开办“两网化”管理培训班,使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协管员及时全面掌握“两网化”管理的知识技能和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三是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情况,交流经验,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个别区、县(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稳步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随着我市各类项目建设工程的陆续推进,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会处于高发态势,迫使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做好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从而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目标。一是通过“网格化”监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手册》制度,掌握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情况,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启动后不补缴的建设施工单位,除对其进行重点列管和限制招投标外,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三是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手段,对涉及工程质量、进度纠纷等争议案件,立即移送市建委清欠办,实施综合治理;发现涉嫌恶意欠薪行为,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切实防止并有效处置欠薪逃匿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记入诚信等级评价系统。五是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在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领域,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确保更多的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加强综合施策,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模式,形成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全面监控和适时查处的工作态势。一是在日常巡视检查工作中,坚持做到宣传警示在前、处理处罚在后,发现问题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力争实现执法检查对象覆盖到位、用人单位情况收集到位、职工名册掌握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的“四个到位”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试行网上受理举报投诉,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查、依法处理,杜绝行政不作为。三是以突出便捷性,高效性,体现全面性为特点,进一步完善书面审查程序、内容和标准,力求做到覆盖单位全、检查内容实、填报数据准。四是建立诚信等级评价督查和复查制度,对各区、县(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用人单位进行不低于10%比例的复查。五是做好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按照《***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要求,实施重大案件专人登记、专人负责、专人监督、专人催办“四个专人”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的效率和质量。
(一)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3〕4号)要求,会同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规范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及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前期已经下达的中央投资项目,要督促有关方面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及时发挥效益;对新下达计划的中央投资续建项目要督促尽快开工建设、按计划进度施工,确保扩大内需投资计划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宁委发〔2009〕31号),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实施监察;配合参与2009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执法监察,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国土部门移送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二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深入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和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三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审批、管理有关规定,防止出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项目,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基层查处阻力较大、整改进度迟缓、整改措施不力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二是会同发改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市节能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9〕143号)要求,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污染减排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的企业继续实行关、停、搬迁和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四)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围绕建设江北副城,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探索工程监察工作新方法。一是培育建立重点工程廉政监察专家库,根据工程性质和时间节点的要求不同,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重点突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二是继续开展中标履约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经理变更、现场监理调整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完备,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准确、合理。三继续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重点围绕选择中介机构、确定招标方式、设定资格审查条件和招标条件、项目分包等环节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四是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促进工程优质。五是继续深化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重点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
(一)继续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在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分析原因,按照“宽严相济、不纵不枉、依法依纪、教育为先”的原则进行处置,既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二)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和惩戒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一是在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的同时,注意从项目稽查、现场巡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二是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权钱交易案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索贿受贿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受害群众利益案件。三是对查实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运用失信惩戒和限制市场准入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四是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办案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和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
1、进一步强化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继续开展对房屋拆迁工作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9〕108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拆迁调查资料公示、市场化评估、拆迁补偿公示等制度,推进拆迁跟踪审计工作,实施“阳光拆迁”。
2、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和违规减免缓收规费等问题,坚决禁止针对特定对象设定条件进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毛地”挂牌出让等问题。
3、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建工等部门开展《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宁政发〔2009〕49号)执行情况检查,抓好中介机构库的动态管理和评估考核,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为工作重点,加是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存在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会同发改、建设、建工、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全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工程质量事故;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街镇、园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依纪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行为,严厉查处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完善制度创新,打造阳光平台,构建长效机制
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民政整体工作之中,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作风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为实现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市十一届党代表第三次会议精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1.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市十一届党代表第三次会议精神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
2.加强对局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是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3.开展好系列专题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宣传月、第二季度“5.10思廉日”、第三季度廉政警示教育、第四季度“12.9国际反腐败日”。组织开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抓好“两个体系”建设。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社会诚信建设,突出“温暖·勤廉民政”这一主题,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看行动,先行比信用”典型选树、“民政诚信服务品牌”创建等系列实践活动。
5.做好宣传警示教育。常敲“警示钟”:在局机关公告栏上,经常公告廉政的重要文件、重要案例。勤打“预防针”:局系统实行“廉政提醒”、“告诫谈话”制度,要求局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领导谈心,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谈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谈心内容和效果纳入年度个人考核。通过层层谈心活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
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严密管用的制度体系
6.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制、干部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民政年初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民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项工作任务一起分解、下达、落实和检查,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建立了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对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决策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凡属重要问题,重大决策,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从制度上有效保证了局领导班子“有章可循”,做到了科学、民主决策。
7.强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杠杆作用。制定了绩效考评实施意见,深化考核举措,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成效,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外在压力和有效动力。
四、加强行政公开,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8.抓好领导干部“三述一会”、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缴、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的落实。
9.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
10.大力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权网的运作。
五、强化作风行风建设,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11.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民政系统“两树两纠”活动和“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及“人民满意民政干部”、“勤廉标兵”评选活动,切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维护民主评议、政风热线、网络监督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
六、注重执行力度,保持惩腐高压态势
12.发挥主渠道作用,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依法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职务之便在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民政经费审批使用中索贿受贿、、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的案件。深入开展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专项治理,以群众举报、项目审计、财政监察、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案件调查等手段,严格查处建设中的问题,保障工程建设和廉洁自律双过关。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年各项纪检工作任务的完成
1、办好便民服务大厅。完善硬件设施,配齐专班人员,建立相关制度,启动便民服务机制。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工作要求,分类开展各种便民服务。树立首问服务到位,首理负责到位的理念,实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将审批内容、办理程序、申报条件与材料、办理形式、承诺时限进行公开,做到手续简、流程短、办事快、服务优、效率高、质量好。
2、建立南城建设防控体系。切实规范招投标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建设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质量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廉洁的机制,让南城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查。
3、保障惠民资金循规发放。凡涉及惠民资金的战线和部门,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对民政、社区总支、工业战线、农业战线等部门和战线中涉及到的各类惠民资金进行严格管理,按照上级政策规定予以报送计划、领取资金、有序发放。纪检监察部门将组织专班定期予以审计,坚决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4、强化教育预防手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以及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的规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行风建设,建立互动机制,打造群众认可的信息平台。同时,完善预防机制,深化财政预算公开、推进“三公”经费阳光透明,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5、加大查办查处力度。切实做到党务政务公开,从严治党,惩腐肃贪,提升查办案件标本兼治的功能。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对腐败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处严重损坏群众合法经济利益、政治权益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四次重点行动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抓好各时期、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在企业春节后恢复生产时期及汛期,分别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七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全面落实以“七防”为重点的防范大事故措施。地下矿山要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输电线路通过易燃可燃材料部位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六大系统”。
3、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要在夏季炎热季节、汛期及冬季天气寒冷时期,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要求,加强生产现场、职工培训、动火作业、设备检修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检查,杜绝事故发生。化工企业要认真落实《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
4、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4月初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临时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仍然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四季度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非法储存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督促生产批发企业做好生产工艺和安全设施改造工作,严格生产企业扩建、批发企业扩容的建设标准和措施要求,对烟花爆竹流向进行综合监管。
5、加强冶金有色和机械、轻工等工商贸领域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煤气发生炉、冶金、造船、机械加工等行业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粉尘空间的安全管理,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
6、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管。按计划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引导、督促企业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改善企业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个体防护制度,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季度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电力、制造加工业等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7、严格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把好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关。
8、按“四个不放过”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9、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中队对监管区域内监管对象安全生产状况逐一进行摸底,登记造册。
10、继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照新标准全部达标,工商贸行业至少10家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1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12、组织好安全生产培训。2月份进行非煤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月份组织镇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及全市部分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3、4月份组织危险化学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1月份组织烟花爆竹零售人员培训,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13、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建成市级安全社区6个,其中4个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1个。
14、做好监察大队争创首批标准化大队工作。
15、开展“局长与镇办党政领导面对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大安全监管”活动,听取镇办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镇办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
16、开展“局长与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安全防事故”活动,局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摸清企业底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17、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与重点监管企业视频互联。
三、加强机关建设,提高队伍依法履职水平
18、开展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19、做好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运动会、机关志愿者等活动,继续做好党务公开,局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投入使用。
20、2月份开展“我向局长谈看法、提建议”活动,针对全局存在的共性问题,表达自己看法,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的办法。
21、3月份开展“机关学习月”活动。
22、积极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对涌现的先进按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23、做好包村联户及为民办实事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纪律教育。督促全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经常性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意识。加强对执行纪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坚决维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监督检查“三创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廉政阳光工程”,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强化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强作风建设,净化社会风气
(三)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具体规定》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经常性的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督促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加大“五查”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打造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绝对优势。
三、深度透视环境,打造发展环境绝对优势
(四)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继续开展走进企业、书信直通、建点监测、“两评”互动、中介评估、“企业日志”等六项活动。坚持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督点项目制度。深化“打造绝对优势”主题活动,在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服务企业职能部门开展“进企业和项目问诊,进单位和窗口问效”活动,制定“双进双问”线路图。加大治庸问责考核评价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五)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大对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三乱”治理成果。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打造便捷高效的多媒体联动投诉反馈平台,建立健全纠风治乱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六)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深化“全员办案”理念,在委局机关形成人人参与办案的格局。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有效提高突破有影响案件的能力。强化督办落实,推动基层办案,全面提高办案水平。
(七)统筹兼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行为、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强化监督。加强网络举报的监管和线索的研判处置,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推进案件审理目标管理,加大“乡案县审”和业务培训的力度,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继续深入开展受处分党员的回访帮扶教育工作,整合社会资源,深化活动内容,完善帮扶机制,扩大已有成果。
五、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八)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党务政务事务公开等制度,重点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征收、征用、裁决等15个方面的市级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建立责权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机制。加强对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事项目录库,完善监督事项议事决策流程和平台,强化监督事项的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定监督检查路线图。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
(九)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第15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加强“一主两翼”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创建“廉政网”,在电视台开设廉政专栏。利用我市的传统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打造具有我市特点的廉政文化,促进“一地一品”建设。加强各地各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廉政文化示范点提档升级。
(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化农村基层党务公开、镇(办事处)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深化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论证制度、执行分级核查制度,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职责。研究制定“三资”管理监督检查路线图。不断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小组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农村基层纪检监督网络。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十一)全面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积极开展提精神、提能力、提质效,创“人民满意纪检监察队伍”的“三提一创”主题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坚持开展“三个一”活动。继续推行“一室一课”制度,加强干部轮岗锻炼,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绩效管理,狠抓特色工作创建。继续推行干部工作台账管理,探索建立电子工作台账。
一、强化日常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一)坚持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制定好2013年度巡查工作计划,落实巡查工作责任,提高巡查密度和巡查质量。做到防查并举、注重效率,要全面做好巡查情况的登记,资料整理、建档及备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违法线索举报工作。努力通过推行矿管协管员队伍建设等途径,建立和健全市、乡、村、组违法线索举报网络,努力扩大矿业违法线索网络覆盖面,并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矿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不断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和案件曝光度,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及震慑作用。
(三)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搞好我市稀土矿区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
(四)严厉打击矿业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好加强稀土监管的5个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稀土联合执法办公室的作用,努力形成稀土监管的强大合力。要在保持对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对持证矿山执法的监察力度,严查、严打矿业越界开采、超层开采、侵权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市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
二、认真做好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一)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要吃透卫生片执法检查的各项政策规定,对我市卫片图斑的检查工作做到早动手、早查处、早整改。
(二)认真执行图斑核查和数据资料上报、签字确认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时上报。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我局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三、完善执法监察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效率
(一)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积极推进执法监察内部管理精细化、外部执法规范化、明确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完善台帐登记、报告、通报等制度。
(二)创新执法监察理念,积极探索矿业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工作方法,不断激化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查办案件,解决案件查处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与公安、林业、国土、环保、水保、安监、监察等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联查、联动、联审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保持对矿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矿产执法监察工作效率。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素质
(一)加强党风廉政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教育,努力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法从政意识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