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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7 15:17:3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转运工作方案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转运工作方案

第1篇

为了巩固村级环境整治成果,深化村级环境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村级环境建设整体水平,打造清洁、整齐、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县村庄环境整治及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要求,结合我镇及各村实际,现就做好收集和转运各村生活垃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垃圾收运体系为“村组收集、镇村转运、县级处理”的统筹收运处置体系

1.各村保洁员要及时将生活垃圾送至村级垃圾集运房、中转池。(每自然村一座)

2.镇环境整治办组建运输车队负责将各村生活垃圾转运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

3.压缩后的垃圾由镇环境整治办衔接有关单位派车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理。

二、考核办法

(一)各村

1.各村垃圾无害化处置量考核占当月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考核中的16分。

2.各村根据镇环境整治办下达的月度垃圾量完成,完成未达50%的扣10分,然后按比例得分。完成超过50%但不足100%的按比例得分。

3.各村不得将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倒至中转池或集运房。

(二)车队

1.运输车队定期到各村垃圾集运房转运,确保无垃圾积存,完不成除责令改正外每次扣罚车队200元。

2.所转运各村生活垃圾单独称重计量,确保有据可查,每十天通报到各村。

3.转运结束后,确保做到车走地净,否则,除责令改正外每次扣罚车队驾驶员100元。

三、经费安排和筹措

1.镇财政配套资金19万元。

2.各村需自筹清运费用12.97万元。(详见附表)上半年1月份到账50%,下半年7月份到账50%。对不及时足额到账的村按2013年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资金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并停止垃圾转运服务。

3.该资金专款专用,用于运输车队人员工资、保险、车辆、设备维护、保养、油料等开支。

四、保障措施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二、工作内容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三、工作步骤

1、摸底检查阶段(__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__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14年1月1日-__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工作目标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线索摸排核查、加强部门联动、落实“一案三查”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加大交通运输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治理力度,规范行业市场准入、监督、管理,推动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以道路运输、公路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乱点乱象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整治内容

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营运等;公路管理领域违法侵害路产路权、超限运输等;工程招投标领域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虚假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等乱点乱象。

(一)道路运输领域重点整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以及打着“网约车”“顺风车”幌子开行班线客运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驾培行为;出租车随意拼客、“漫天要价”、拒载、不打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运管局

责任人:

工作时限: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公路管理领域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随意开挖公路、损毁污染公路路面、防护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公路及公路两侧控制区乱搭乱建、乱倒垃圾、占道经营等侵害路产路权违法行为;超限运输以及扰乱治超秩序、暴力抗法、强行闯关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人:

工作时限: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工程招投标领域重点整治: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恶意投诉举报现象。

责任单位(股室):局计财股

责任人:

工作时限: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整治:通过黑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供应材料、强行运输、强行转包分包等强揽工程的行为,组织煽动在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要补偿费用,恶意组织阻工、上访、投诉、讨薪等行为。

责任单位(股室):局建管股

责任人:

工作时限: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统筹部署。各单位(股室)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项开展,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二)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单位(股室)要认真履职,积极动员,扎实工作,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乱点乱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涉稳档案、群众诉求、积案、职务犯罪、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入手,找准乱象根源,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恶意扰乱市场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日常工作和一线走访等活动,通过与一线运输企业、施工工地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深挖彻改,依法打击。

(三)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各单位(股室)要强化协作配合,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集中整治格局。要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水务、建设等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联动行动,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本行业整改工作和对策,推进和落实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第4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乡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全部做到证照齐全;确保全乡非运输船舶生产活动得到全面监管,其非法载客(货)行为得到根本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得以消除。

二、整治内容

落实乡人民政府对非运输船舶的管理责任,建立乡船舶管理站;对符合安全条件的非运输船舶检验发证,标明船舶用途、编号,对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实施培训,核发证件;对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取缔拆解达不到安全条件且无修理价值的非运输船舶;建立健全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货)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1.由乡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水上交通安全常识家喻户晓。

2.清查摸底。由乡船舶管理站组织对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

3.建立规章制度。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非运输船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行政村与船主安全责任制、水上交通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二)集中整治(2013年7月1日至9月10日)

1.对船舶进行检验发证。乡人民政府组织乡船管机构对辖区内非运输船舶进行统一检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核发相关证书,在船舶的明显位置标明用途、编号,勘划船舶载重标识,配备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确定非运输船舶航行水域。

2.加强乡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管理。乡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乡船管机构培训考试,核发相关证书,并建立档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安监局备案。

3.加强乡非运输船舶管理,确保监管不留空白。所有非运输船舶应由乡人民政府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并将台账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安监局备案。非运输船舶的转让、过户、报废,先由所有人提出书面申请,领取船舶转让(过户)、报废登记表,经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到乡船舶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非运输船舶跨乡镇异动,须先由乡船舶管理站签署意见后,到落户乡镇船舶管理站上户。

4.开展综合整治。乡人民政府要配合交通、海事、安监、公安、渔政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航行的船舶予以扣留、处罚,对无证驾驶操作人员予以拘留,对不符合安全航行条件且无修复价值的船舶予以强制拆解,对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船主及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总结验收(2013年9月10日至10月21日)

9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上报乡船舶管理站;9月15日,乡人民政府将组织船管站、派出所、交管站、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开展预验收检查。

四、整治要求

第5篇

按照冕XXX的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道路旅客运输火灾防控工作,彻底消除客运车辆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X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安全生产例会,迅速部署落实有关工作,传达文件精神,研究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全面落实各级消防人员责任,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隐惠排查治理,确保消防安全。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多举措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一是,X月X日,配合二级客运站对公司XX辆客运车辆及办公区域内15具灭火器进行年审,确保灭火器能有效使用;二是,X月X日驾驶员安全培训会上,管理人员详细讲解了火灾发生初期的扑救方法以及干粉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及灭火过程中的自我保护等事项,使驾驶员了解掌握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三是,X月X日对家属区实施消防安全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张贴安全告知单等方式,把消防安全宣传到各住户,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X根电线管及电瓶车“飞线”进行清理完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X月X结合安全月“拉网式”检查,重点对车内安全带、应急锤、灭火器、应急门等进行检查,对X具灭火器失效的车辆立即现场督促更换,确保应急装置和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二、工作中的问题

1、消防安全宣传还需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家属区住户火险意识还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开展每月一次的防火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的防火巡查,消除消防违法行为,整改火灾隐患。

2、加强火源监管,认真分析能产生火源的部位加强宣传,并逐一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第6篇

为严厉打击我县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的出行环境。现就在全县校园周边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结合XX县“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坚决打击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积极营造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县校园师生创造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决定成立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任组长、由副局长XX、运管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局副局长XX、XX、副书记XX为副组长,局运输管理股,运管局企安股、运政股、稽查中队、双凤交管站以及太平交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在县运管局,负责整治日常工作的处理及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重点针对在校园周边从事非法客运的小轿车、旅行车(俗称“面包车”)等机动车,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黑车”,已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客运车辆等。同时,严厉查处使用无效、伪造证牌以及无从业资格证参运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运管局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与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各乡镇交管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的窝点、地段进行调查摸底,采取重点打击、逐个击破的方法进行彻底治理。

(二)打击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接送学生。

五、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时间5月14日至6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4日—5月16日)

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相关方案要求和整治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重点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6月25日)

1、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非法营运现象比较集中的学校及周边车辆的营运情况展开调查摸底;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说法、课堂宣讲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强化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的意识。通过在重点地段重点人群中散发宣传品及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2、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的特点和规律,采用流动巡查与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园周边客运环境进行排查,建立上下学高峰时段、节假日学生往返时段的巡查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3、加大整治力度。根据前期排查情况,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采取蹲点检查、动态稽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使非法营运车辆无机可乘,对无证经营行为重拳出击,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整治工作未实现预期目标的;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巩固和发展整治工作成果,对顶风违法违规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通过这个阶段的巩固,要彻底改变我县校园周边运输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巩固提高阶段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的作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与其它部门互相支持和密切配合。要依法从严打击各种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为深刻汲取盐城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和有影响力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春节,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即: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由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自查自纠进行检查督查。第三阶段,对企业在第二阶段截止期前仍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依据监察执法清单实施精准执法,以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的过硬手段,实现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治理范围

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路航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全县交通运输所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分工负责如下:

(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XX副局长负总责,运管所牵头。

(二)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XX处长负总责,海事处牵头。

(三)港口营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X副局长负总责,局港口办牵头。

(四)交通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XX副局长负总责,质监站牵头。

(五)路航基础设施专项治理行动。

XX副局长负总责,局养护科、公路站、路政大队、XX船闸、县航道站牵头。

三、治理内容

(一)安全责任方面。

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或实际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管理层实施“一岗双责”,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制定各类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二)安全投入方面。

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劳动防护、应急救援及其物资储备等资金投入,专项用于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道路交通等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三)安全培训方面。

企业应当对全体从业人员(含本单位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以及临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班组长(工段长)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安全设施,了解安全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应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并具备其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

(四)安全管理方面。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改进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辨识排查整改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严格执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动火、吊装、高处等危险作业作业票审批许可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五)应急救援方面。

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履行评审、公布和备案等法定程序。道路交通等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在发生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预防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8日前完成)

请牵头单位结合行业领域实际,专题部署开展相应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迅速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责任人员、工作措施等具体事项。同时,方案中要根据各自职责,以“附件清单”的形式,逐条列明监察执法事项清单,提前告知企业监察执法事项。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书面报局安委办(安全科),联系人:XX,电话:XX)。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12月19日-12月31日)

交通运输所有企业要严格对照上述落实主体责任的五项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形成条目式自查清单,并如实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对排查中发现未落实到位的要求以及事故隐患,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投入,确保至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在此期间,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动态管理,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

(三)检查督查阶段(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7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内、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情况以及事故隐患实施“全覆盖、不间断”检查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并入企业上报的自查清单,由专人进行汇总、分类和更新,形成台账记录,同时,按照分片包干等形式,指定专人负责企业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确保每一家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至2020年1月7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对于未完成整改工作及其未完成事项,要形成问题清单(见附件)报送至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汇总后报县安委办。

(四)监察执法阶段(2020年1月8日-1月17日)

各相关单位报送的问题清单,进行重新分类筛选,形成交督办清单,采用精准执法的方式对相应的企业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报至县安委办适时在主流媒体予以通报。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者有影响力的事故的,将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厉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此外,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的重要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同志直接抓的工作格局。局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专项行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和通报,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之中。

(二)全面扎实推进。

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实际情况,将本次专项行动覆盖到所有企业,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以点带面,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内容,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以排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决心,坚决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化解风险隐患。

第8篇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由沿线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对各自辖区岸线外2公里水域内的水草和蓝藻开展集中打捞、运输处置和长效管理。

二、工作要求

1、打捞方式

水草和蓝藻打捞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管理并由各镇(街道)下属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各镇(街道)根据本辖区水域水草和蓝藻的分布及生长情况,合理安排人员、船只开展集中打捞和长效管理。

2、打捞区域

东山镇:西大缺港至白浮门(包括三山岛、余山岛和老河等),共40公里;镇:缺港至吴中水源地,共12公里;镇:水源地至大风车,共8公里;香山街道:大风车至吕浦港闸(包括长沙岛、叶山岛),共28公里;镇:环岛路沿线(包括横山岛、阴山岛),共64公里;镇:港闸至铜坑港闸,共23公里;吴中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共1.5公里。

3、打捞标准

按照《水草和蓝藻打捞工作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执行。

4、打捞时间

每年从4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集中打捞,其中7月、10月、11月为重点打捞阶段。

5、统计上报

各镇(街道)将每天出动的船只数量、水草和蓝藻打捞量如实上报。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以表格形式(传真、电子表各一份)每天下午4:00之前报水草蓝藻专业打捞队存档备案。

三、工作经费

1、打捞工作经费为每年每公里7.0万元标准,包括打捞船只租用费、人员工资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费用。

2、水草转运和后续处置工作由街道具体负责实施,临湖区域水草由东山镇负责转运和后续处置。水草转运和后续处置费用按照每年每公里1.0万元标准核拨。

3、每年7月初和12月底区财政根据各镇(街道)日常考核和季度综合考核得分情况核定工作经费,实行以奖代补。

四、工作考核

第9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分析意见,全人群对甲型h1n1 流感病毒均易感,随着北半球秋冬季的来临,甲型h1n1 流感发生大规模流行的风险显著上升,可能给人群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危害。做好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医疗救治相关准备工作。我局成立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区级临床专家组(附件2),负责指导全区甲型h1n1 流感医疗救治工作。

二、结合工作实际,分类救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

按照卫生部要求,根据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总体预案不同响应级别,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

(一)对甲型h1n1 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 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要求和有关规定,根据我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需要、医疗资源现状及收治能力,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措施。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措施的,必须由定点医院经治医师结合相关诊疗方案和患者具体病情确定,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对居家治疗患者应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专人负责,对居家治疗轻症病例进行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要对居家治疗轻症病例进行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 次/2 天;在非上门随访时间,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体温和病情,每日至少2 次。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二)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 流感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原则,指定区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同时将区中医院确定为后备医院,当患者数量超过区人民医院收治能力时,启用区中医院收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

(三)高度重视对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甲型h1n1 流感重症病例要在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重医大附一院、西南医院、市二院、市九院、三峡中心医院、涪陵中心医院为市级重症病例的定点收治医院。重症病例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后,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由市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转至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治疗。病人转运工作由病人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挥协调、转诊医院配合,急救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三、严格落实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 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按照《甲型h1n1 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10年修订版)》要求,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根据甲型h1n1 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科学实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按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范门诊、急诊的接诊流程,在易于隔离、方便患者就诊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有明显标识引导。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要加强病房管理,严密监测住院病例症状,发现疑似感染甲型h1n1 流感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避免感染其他患者。要加强探视管理,对有发热、流

感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发现有发热、流感症状的医务人员应避免接触患者。定点医院的环境布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要加强人流

和物流的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四、做好病例转运工作

区急救中心为我区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转送机构。医疗机构转运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 流感病例时,要通知区急救中心将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区急救中心要按照《甲型h1n1 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10 年修订版)》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医疗机构和转运机构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卫生局。

五、做好医疗救治物资和医务人员准备工作

(一)医疗救治物资准备。各医疗机构尤其是定点医院要储备相关的药品、防护用品及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证储备物品完好可用。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要预留适量病床。请各单位于9月26日下午5:00前,将《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物资储备情况调查表》(附件3)通过电子公文网“信息”方式报卫生局医政科罗孝君处。

(二)医务人员准备。组建甲型h1n1 流感医疗队。(附件3)

(三)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在前期组织医务人员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再次培训学习,使其熟悉掌握甲型h1n1 流感相关防控和诊疗方案、处置原则、工作流程等。我局将适时组织定点医院腾空、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

附件:1.重庆市卫生局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2.重庆市合川区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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