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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7 15:17:5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计划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计划

第1篇

由于工作竞争激烈,为了满足社会的生产力,不得不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工作的步伐就加快了,为了使步伐的加快不影响正常的秩序,这时就得提出一种计划。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客服工作鉴定,希望大家喜欢!

网络销售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范文1

站在这年底的时刻,也就意味着新的一年的工作将要开始,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中,更是应当要对自我下一年的工作能有个简单的计划,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成下一年的自我有更好的成长与改变。

一、工作业绩方面

对于下一年的工作业绩我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值,我只期望自我能够一个月比一个月有提高,更是在这样一个月一个月的工作中去反思自我,真正的让自我在这样的工作中去成长,去更好的做好自我的工作。为了达成更好的工作业绩也是需要摆正自我的姿态,在工作方面下更多的功夫,同时也要明白自身的问题,这样才能够更有针对性的去让自我的业绩有所提升。

二、工作本事方面

作为销售,个人的本事是十分重要的,仅有个人本事的提升才能够让应对的顾客更加的信任我,才能够得为自我创造更好的业绩。对于销售的技巧,无非就是那些心中都明白的东西,可是与人的交流确实一门十分难的学问,所以更是需要在与人的沟通上下更多的功夫。在自我没有顾客的时候也能够多多留意同事的销售,从他的销售上来反省自我,找寻自我的错误,更是学习其优秀的地方。在自我与顾客进行交流之后也是需要反思自我,明白这次的沟通中的失误与能够有所提升的地方。当然对于自家店内的车的各项性能,其数据等各方面的知识都是需要有更好的掌握,这样才能够为顾客供给更好的提议,与优秀的讲解。所以还有更多能够去下功夫的方面。

三、自身的缺点

对于我个人来说,确实有些时候会比较的懒散,更是没有真正地将心思都用在工作上,所以也是没有办法提升自我的业绩。再者就是平时在工作上总是出现迟到的现象,这是十分不好的,是必须要摆正自我的思想,让自我在工作中去成长,去更好的在自我的岗位上完成自我的工作。

接下来的一年,我会重新的改变自我,争取让自我能够在接下的生活中得到成长,当然也是会努力地让自我有所改变。我确信以后的时间我也是会尽可能地让自我在工作上有更大的成长空间,同时争取让自我的生活都能够有更好的提高。虽然我没有为自我制定准确的业绩目标,可是我就是期望能够在下一年中开始慢慢的成长,在自我的工作上一步一步去到达自我所想要的成果。我相信下一年的我不会让自我失望,更是等待自我下一年的成长与改变。

网络销售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范文2

(一)细分目标市场,大力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营销推广活动。

某某部门负责的客户大体上能够分为四类,即现金管理客户、公司无贷户和电子银行客户客户。结合全年的发展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账户为基础,抓大不放小,采取"确保稳住大客户,努力转变小客户,进取拓展新客户"的策略,制定详营销计划,在全公司开展系列的媒体宣传、网点销售、大型产品推介会、重点客户上门推介、组织投标和集中营销活动等,构成持续的市场推广攻势。

巩固现金管理市场地位。继续分层次、深入推广现金管理服务,努力提高产品的客户价值。要经过抓重点客户扩大市场影响,增强现金管理的品牌效应。各行部要对辖区内重点客户、行业大户、集团客户进行调查,深入分析其经营特点、模式,设计切实的现金管理方案,主动进行营销。对现金管理存量客户挖掘深层次的需求,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客户贡献度。今年争取新增现金管理客户185200户。

深入开发公司无贷户市场。中小企业无贷户,这也是我行的基础客户,并为资产业务、中间业务发展供给重要来源。2020年在去年开展中小企业"弘业结算"主题营销活动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化营销,增强营销效果。要坚持全公司的公司无贷户市场营销在量上增长,并注重改善质量;要优化结构,提高优质客户比重,降低筹资成本率,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要重点抓好公司无贷户的开户营销,努力扩大市场占比。要加强对公司无贷户维护管理,深入分析其结算特点,进行全产品营销,扩大我行的结算市场份额。2018年要努力实现新开对公结算账户358001户,结算账户净增长272430户。

做好系统大户的营销维护工作。针对全市还有部分镇区财政所未在我行开户的现状,经过调用各种资源进行营销,争取全面开花。并借势向各镇区其他政府分支机构展开营销攻势,争取更大的存款份额。同时对大中型企业、企业、世界10强、纳税前8000名、进出口前7334强"等10多户重点客户挂牌认购工作,锁定他行目标客户,进行重点攻关。

(二)加强服务渠道管理,深入开展"结算优质服务年"活动。

客户资源是全公司至关重要的资源,对公客户是全公司的优质客户和潜力客户,要利用对公统一视图系统,在全面供给优质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要建设好三个渠道:

一是要按照总行要求"二级分公司结算与现金管理部门至少配置3名客户经理;每个对公业务网点(含综合业务网点)应当根据业务发展情景至少配备1名客户经理,客户资源比较丰富的网点应适当增配,"构建起高素质的营销团队。

二是加强物理网点的建设。目前,由于对公结算业务方式品种多样,公司管理模式的差异,对公客户最常用的仍然是柜面服务渠道。我行要加强网点建设,在贵宾理财中心改造中要充分研究对公客户的业务需要,满足客户的需求。各行部要制定详细的网点对公业务营销指南,对不一样网点业态对公业务的服务资料、服务要求、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流程等进行指导。

三是要拓展电子银行业务渠道,扩大离柜业务占比。今年,电子银行业务在继续"跑马圈地"扩大市场占比的同时,还要"精耕细作",拓展有层次的目标客户。各行部应充分重视与利用分公司下发的目标客户清单,有侧重、有针对地开展营销工作,要在优质客户市场上占据绝对优势。同时做好客户服务与深度营销工作。经过建立企业客户电子银行台账,并以此作为客户支持和服务的重要依据,及时为客户解决在使用我行电子银行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适时将电子银行新产品推荐给客户,提高"动户率"和客户使用率。

深入开展"结算优质服务年"活动。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现代金融服务理念,梳理制度,整合流程,以目标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效率,及时处理问题,加强服务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某某部门服务质量,实现全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目标。

(三)加快产品创新步伐,加大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作为产品部门,承担着产品创新、维护与管理的职责加强营销支持系统建设。做好总行全公司法人客户营销、单位企业级客户信息管理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三大核心系统的推广工作,为实施科学的营销管理供给技术手段。

完善结算产品创新机制。一是要实行产品经理制,各行配备产品经理。产品经理要成为收集、研发产品的主要承担者。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行部将客户需求汇总后报送分公司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分公司定期组织联系行、重点行召开产品创新业务研讨会,集中解决客户关心的问题。

提高财智账户品牌的市场认知度。今年要继续实施结算与现金管理品牌策略,以"财智账户"为核心,在统一品牌下扩大品牌内涵,提升品牌价值。要对新开发的结算与现金管理产品及时进行品牌设计,制定适当的品牌策略,纳入到统一品牌体系中。加强财智账户品牌的推广力度,做好品牌维护,坚持品牌影响力。

发展第三方存管业务。抓住多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机遇,扩大银证业务占比,发挥我行电子银行方便快捷的优势,加大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各行部要加强对产品需求的采集和新产品推广应用的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加强考核,构成触角广泛、反应灵敏的市场需求反馈网络和任务具体、激励有效的新产品推广机制,增强市场快速响应本事,真正使投放的新产品能够尽快占领市场、取得盈利。今年将推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单位客户信息通知、金融服务证书、全国自动清算系统等新产品。

(四)抓好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队伍建设

加紧培养某某部门人才要加�咳嗽惫芾恚凳┤粘9ぷ鞴娣叮贫ㄐ形荚颍⒑屯晟乒ぷ魅罩局贫取⒖突У蛋钢贫取⒆叻每突е贫纫约靶畔⒎蠢≈贫取�

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分公司将继续组织各种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培训和营销技能培训,尝试更加多样化的培训方式,经过深入基层培训,扩大受训人员范围,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以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市场竞争需求。

(五)强化流程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要以风险防控为主线,进取完善结算制度体系建设。在产品创新中,坚持制度先行。要定期通报结算案件的动向,制定切实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结算案件发生。加强对结算中间业务收入的管理,加大对账户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会计检查员、事后监督要要注重发挥日常业务检查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堵塞业务差错和漏洞,各网点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网络销售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范文3

第一、督促销售人员的工作:

每位销售人员都会有自我的一套销售理念,我们一开始,是不明白每位销售人员的特色在哪里。等完全了解的时候,我们就应当充分发挥其潜在的优势,从而来弥补其不足之处。

如果销售人员实在没有什么潜力能够发掘,能够进行相对的帮忙,来帮忙每一位销售人员顺利的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

销售总监需要督促的方面有:

1.参与制定公司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2.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3.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

4.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5.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6.参与制定和改善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7.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渠道商的关系。

8.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

9.协助制定公司项目和公司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0.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

第二、销售业绩的制定:

销售业绩的制定要有必须的依据,不能凭空想象。要根据公司的现状,以及公司课程种类划分。当然不能缺少的是销售淡、旺季的研究。我应当以公司为一个基准进行实际的预估。

随后要做的事情就是落实到每一个销售人员的身上,甚至能够细分到每一个销售人员日

销售业绩应当是多少,周销售业绩是多少,从而完成公司下达的月销售业绩。最终完成每年的销售指标。

第三、销售计划的制定:

制定一份很好的销售计划,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当然销售计划也是要根据实际情景而制定的。销售计划的依据其实就是以销售业绩为一个基准,进行不一样策略的跟进。此刻,销售计划能够分下头这几个方面进行:

1.分区域进行

2.销售活动的制定

3.大客户的开发以及维护

4.潜在客户的开发工作

5.应收帐款的回收问题

6.问题处理意见等。

第四、定期的销售总结:

销售总结工作是需要和销售计划相结合进行的。销售总结主要目的是让每一位销售人员能很具体的回顾在过去销售的时间里面做了些什么样的事情,然后又取得的什么样的结果,最终总结出销售成功的法则。当然,我们可能也会碰上销售不成功的案例。倘若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应当进取应对,看看自我在销售过程中间有什么地方没有研究完善,什么地方以后应当改善的。

定期的销售总结同时也是销售总监与销售人员的交流沟通的好机会。能明白销售团队里面的成员都在做一些什么样的事情,碰到什么样的问题。以便能够给予他们帮忙,从而使整个销售过程顺利进行。

销售总结同样也能够得到一些相关项目的信息。我们不打无准备之仗。知己知彼方可百战百胜。

第五、销售团队的管理:

销售团队的管理能够说是一个学问,也是公共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如今的销售模式不再是单纯的单独一个销售人员的魅力了。很好的完成销售任务,起决定性的就应当是销售团队。

在所有销售团队里面的成员心齐、统一、目标明确为一个基本前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每一成员的潜能优势,是其感觉这样的工作很适合自我的发展。感觉加入我们的销售团队就像加入了一个温馨的大家庭中间,我们共同创造一个很好的企业文化。每一个人员都会喜欢自我的工作。

此刻的销售人员不是过去的简单的找工作,而是会分析公司的文化,公司的策略,公司的背景等等很多方面。所以销售团队的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设想销售部门的每一个销售专员都是有自我的想法,都是一味的按照自我的想法去销售,那么还会有公司文化,公司形象吗

第六、绩效考核的评定:

绩效考核的评定虽然比较繁琐,可是势在必行。对于很好的完成销售指标,绩效考核是一个比较直接的数据。绩效考核表大致的资料包括:

1.原本计划的销售指标

2.实际完成销量

3.开发新客户数量

4.现有客户的拜访数量

5.电话销售拜访数量

6.周定单数量

7.增长率

8.新增开发客户数量

9.丢失客户数量

10.销售人员的行为纪律

11.工作计划、汇报完成率

12.需求资源客户的回复工作情景

第七、上下级的沟通:

销售总监也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根据公司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详细的落实到每一位销售人员的身上。在理解任务的同时,也能够反应一下销售人员所遇到的实际困难。

1、组织研究、拟定市场营销、市场开发等方面的发展规划;

2、组织编制年度营销计划及营销费用、内部利润指标等计划;

3、制订营销实施方案,经过各种市场推广手段完成公司的营销目标;

4、负责组织在编制范围内对所属部门的营销业务人员进行聘用、考核、调配、晋升、惩罚和解聘;

5、组织编制并按时向总经理汇报营销合同签订、履行情景及指标完成情景;

6、组织对营销业务员业绩档案的建立,定期组织对营销人员业绩考核和专业培训;

7、组织搜集和汇报市场销售信息、用户的反馈信息、市场发展趋势信息等;

8、负责组织、推行、检查和落实营销部门销售统计工作及统计基础核算工作的规范管理工作;

第八、销售专员的培训:

销售专员培训的主要作用在于:

1.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2.提升销售人员的销售水平

第2篇

“一行三会”金融监管组织架构已定,如何实现国际标准框架下金融通用信息共享,是目前比较现实的问题。本文拟从中国金融体系与IMF金融部门分类比较着手,分析中国金融统计与GDDS间的差异,对今后中国金融统计发展方向作一试探性思考。

一、中国金融统计与国际统计标准的比较

2002年4月中国加入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GDDS,从金融体系设置看,中国与肌1F金融机构分布基本一致:但从金融统计看,中国与国际公认的统计标准仍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关于金融统计,且在F是这样阐述的F金融统计是指涵盖经济生活中所有金融存量和流量数据。GDDS主要分四个部分:①统计数据的范围、频率和及时性;②公布数据的质量;③公布数据的完整性;④公众的获取。下面就中国金融统计与GDDS差异逐一比较分析。

1.中国目前金融统计范围:①货币当局(中国人民银行);②存款货币银行;③特定存款机构等。具体讲,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社)、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邮政储汇局等。IMF统计框架主要包括存款公司和金融公司两大概览。存款公司概览是由中央银行和其他存款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加总合并而成,是宏观经济研究分析的核心数据。金融公司概览是在存款公司概览基础上再合并其他金融公司的数据,是分析经济部门与非常住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扩展数据。中国目\前还没有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方法编制出完整的金融概览,公布的货币供应量,没有涵盖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外资银行在华的分支机构、居民的外汇交易活动等。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资金活动分别由证券监管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统计,这种资金跨市场运行与市场统计不适应,也与金融统计这一概念不相符。中国中央银行金融统计反映的低是货币当局和存款货币银行统计数据合并的银行概览,而不是金融概览。在编制频率和及时性方面,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集编制银行数据,频率符合月度要求,及时性高于GbDS要求,约为月后20日内。

2.公布数据质量差异GODS从两个方面来评估公布的统计数据质量:提供统计数据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统计数据的交叉检验。GDDS选定两条规则作为评估统计数据质量的标准:一是提供数据编制方法和依据资料来源;二是提供统计项目的构成要素及其相关的统计数据的核对方法,并提供构成要素与综合统计框架的比较和核对方法。中国金融统计过多地注重微观上具体操作细节,很少涉及金融统计规则、金融核算形式、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品的应用等问题,统计方法具有明显的拼盘式组合特点。统计组织架构设置不清晰,数出多门,难以统一?后续检查考核薄弱;数据信息分散,难以有效集成,造成资源浪费或统计H盲区;会计科目和统计项目调整频繁,数据核对难度大,可比性较差。尽管目前分析框架、概念、定义和分类是按IMP的《货币统计手册》执行的,但在数据质量上还很难达到GDDS标准,也没有对公众公开。

3.公布数据的完整性为了监督统计数据的完整性,GDDS规定了四条检查规则1一是必须公布编制统计数据的条件和有关规定:二是关于数据公布前政府从内部获取数据的说明:三是政府部门在数据公布时的评述:四是必须提供数据修正方面的信息,并提前通知统计方法的重大修改。对这一标准,中国金融统计还存在很大差距,除第二条金融统计数据公布的同时,附有统计部门数据说明外,其他三条都没有对外公布。尽管《统计法》对收集数据的法律权限、数据保密等有所规定,但对数据源的真实性、信息泄密法律追究等没有明文规定,无法对公众公布。关于数据公布前,可获取数据的政府部门及人员有具体规定,但没有对公众公开说明。至于第四条,中国金融统计指标修订较为频繁,但公众几乎无从知晓。对于统计方法的重大修改,偶尔能在专业性刊物上见到一些概念性修订说明,公布的深度和广度远没有到位。

4.公众的获取对于这一点,GDDS提出的建议是:一是提前公布日程:二是向所有有关方同时发送。或许是长期习惯性使然,中国的金融数据主要是银行信贷收支系列,载体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季报》、《中国人民银行年报》和血哑的《国际金融统计》,很难见诸于国内大型综合性报刊。公众获取数据范围、时间有限,至于提前公布数据日程,即使是金融系统内部媒体也难得一见。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法律框架下,缩小与GDDS间的差距应是中国金融统计发展的方向。

二、中国金融统计发展方向的三点4思考

1.金融统计法制建设的完善。依法统计显得日益重要,但中国统计法制建设明显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绕计法》颁布实施已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2月实施,2000年最后一次修订,这与中国2002年4月加入GDDS不相适应。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z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以法律形式赋予了中央银行负责金融统计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这两部法律对中央银行及银监会统计范围进行了概念性界定。建议对统计对象、统计内容、统计方法及统计人员泄密及渎职行为如何追究法律责任等进→步予以明确。

第3篇

一、考核对象

(一)全区各镇(开发区):共10个单位,分为两个考核类别,即a类镇(镇、练市镇、双林镇、菱湖镇、开发区)和b类镇(和孚镇、善琏镇、旧馆镇、千金镇、石淙镇)。

(二)区级有关部门:共16个单位,分为两个考核类别,即服务业主要部门(区发改经信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旅游局、区文体局、区民政局、古镇管委会、区市场办)和服务业配合部门(区国税局、地税分局、区国土分局、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二、考核内容

(一)各镇(开发区)服务业考核

1.服务业增加值增幅(10分)。完成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得10分,每超出目标任务0.2个百分点加1分,下降同比例扣分。

2.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排名(5分)。与上年持平得5分,进一位加0.5分,进二位加1分,进三位加1.5分,进四位以上加2分;退位同比例扣分,但退6位以上不得分。

3.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0分)。完成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得10分,每超出目标任务0.2个百分点加1分,下降同比例扣分。

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10分)。完成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得10分,每超出目标1个百分点加0.5分,下降同比例扣分。

5.服务业投资占比(5分)。与上年持平得5分,提高2个百分点以内加0.5分,2—4个百分点加1分,4个百分以上加1.5分;下降同比例扣分。

6.服务业项目储备引进(5分)。建立服务业项目储备库并制定相应推进工作计划的得3分;每月按要求将项目情况报送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以各镇(开发区)相关书面材料评定。

7.服务业项目建设(8分)。全年有在建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得3分,没有项目不得分,有列入年度区级、市级、省级重大服务业项目的,每个项目加0.5分、1分、1.5分,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计分;每月按要求向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度得2分;在建项目全部完成当年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的得3分,没有完成不得分,在完成基础上投资进度每增(减)1个百分点分别加(扣)0.2分,加(扣)分不超过3分。

8.服务业项目服务(7分)。成立项目服务机构得2分;建立项目服务制度得2分;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问题的得3分。以各镇(开发区)相关书面材料评定。

9.服务业日常工作(7分)。服务业发展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得2分;全年定期召开服务业工作会议得2分;有会议记录、工作推进计划和工作举措得3分。根据各镇(开发区)的相关书面材料进行评定。

10.服务业工作联动(8分)。按时参加区里组织的活动并从未缺席得2分;及时、准确向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和信息得6分,迟报1天次减1分,催报后仍延迟则延报1天次减2分,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和存在明显差错1次减0.5分,扣完为止。

11.服务业统计工作(5分)。有专职统计人员得1分;建立详细完整的服务业台账得1分;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统计资料得1分;网上直报无漏报得2分。每发展2家网上直报企业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12.服务业品牌建设(10分)。新增服务业商标注册数量达到同类平均水平得5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扣)0.5分,加(扣)分不超过3分;新评为国家级(驰名商标、中国名牌、4A级以上旅游区、五星级以上宾馆)的得5分,省级(著名商标、名牌、知名商号、3A级旅游区,四星级宾馆)的得4分,市级(著名商标、名牌、三星级宾馆)的得3分,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计分。

13.服务业企业培育(10分)。完成区下达的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任务得1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少1家扣2分;在完成目标任务基础上,每新增1家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加2分。

14.特色工作加分。一是服务业资金争取。争取到中央、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计分;二是发展生产业。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业,每完成1家加2分(以分离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为准);三是服务业企业培大育强。净增年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含5000万元)、超3000万元(含3000万元)、超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分别加3分、2分、1分;净增年实缴税金超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800万元(含800万元)、超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企业可累计加分。

(二)部门服务业考核

服务业主要部门

1.主要目标任务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区发改经信委(60分):

(1)制定2012年度区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各镇(开发区)、各部门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10分)。

(2)全区20个服务业项目完成当年形象进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5.49亿元(10分)。

(3)全区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0%;新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政府背景的信用担保公司1家(10分)。

(4)全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增长9.3%;培养省信息30强企业2家,信息产业出口优强企业1家,培育市两化融合试点企业3家以上(10分)。

(5)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工作,推动打造长三角区域物流中心前期;加快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完成分离企业3家(10分)。

(6)建立全区金融、信息、物流服务业企业培育库;组织金融、信息、物流服务业企业参加服务业优强企业评选工作,企业被评为服务业优强企业数量比上年有突破;完成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通达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1.3亿元、1.344亿元、1.0028亿元(10分)。

区科技局(60分):

(1)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支出占GDP比重在2%以上;全区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10分)。

(2)中电21所分所科研大楼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3000万元,土建完工(10分)。

(3)科技创业园新增10家在孵企业(10分)。

(4)争取省级以上重大重点科技项目20项以上,组织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10项以上,新列省级研发中心3家(10分)。

(5)专利申请量增幅5%以上,新培育省级专利示范企业2家,开发省级新产品60项,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10分)。

(6)建立全区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库;组织科技服务业企业参加各级服务业优强企业评选工作,企业被评为服务业优强企业数量比上年有突破;完成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电机研究院有限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2亿元(10分)。

区财政局(60分):

(1)全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20%以上(15分)。

(2)足额安排和落实2011年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5分)。

(3)协助区发改经信委完成3家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落实省、市、区主辅分离企业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15分)。

(4)协助相关部门建立服务业企业培育库,提供企业年纳税额数据(15分)。

区统计局(60分):

(1)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完善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相结合的统计工作机制,强化部门统计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例会制度(12分)。

(2)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抓好限上服务业单位网上直报,健全统计台帐,规范和完善限下单位及个体户抽样调查,加强数据审核和评估(12分)。

(3)加强与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沟通,按季提供各镇(开发区)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各行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和市考核各项指标完成及在全市排名情况,及时做好服务业相关指标数据资料的分析工作(12分)。

(4)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健全统计网络,抓好服务业统计业务督查和指导工作,做好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1次(12分)。

(5)协助有关部门建立服务业企业培育库,提供企业年销售额数据(12分)。

区住建交通局(60分):

(1)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增加值增长8.3%(20分)。

(2)全区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6.7%(20分)。

(3)8个区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0.08亿元(20分)。

区商务局(60分):

(1)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9.7%;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7.1%;全区商品交易市场年成交额增长5%;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1家(10分)。

(2)完成菱湖、石淙、千金、旧馆、和孚5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启动大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10分)。

(3)完成中心城区商贸规划;争创城乡统筹商贸服务示范镇1个(10分)。

(4)7个现代商贸类服务业项目完成当年形象进度,完成年度计划投资5.43亿元(10分)。

(5)加快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华统集团屠宰加工项目建设(10分)。

(6)建立全区商贸服务业企业培育库;组织商贸服务业企业参加各级服务业优强企业评选工作,企业被评为服务业优强企业数量比上年有突破;完成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2亿元(10分)。

区旅游局(60分):

(1)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628万人次,同比增长14%;接待入境旅游者18.3万人次,同比增长14%;主要景区门票收入4600万元,同比增长12%;旅游经济总收入52亿元,同比增长14%(12分)。

(2)启动古镇景区5A创建工作,协助古镇管委会拟定5A创建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做好申报对接工作(12分)。

(3)全年争创1家三星级酒店、1家绿色饭店、1家省特色文化主题饭店、1个省级特色旅游村;完成1个省级特色旅游村的复核(12分)。

(4)8个休闲旅游类服务业项目完成当年形象进度,完成年度计划投资5.65亿元(12分)。

(5)建立全区休闲旅游业企业培育库;组织休闲旅游业企业参加各级服务业优强企业评选工作,企业被评为服务业优强企业数量比上年有突破;完成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荻港徐缘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古镇旅游区、快乐旅游有限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904万元、2640万元、1200万元(12分)。

区文体局(60分):

(1)全区文化产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20分)。

(2)区现代文化休闲观光健身综合园区项目完成当年形象进度,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20分)。

(3)建立全区文化服务业企业培育库;组织文化服务业企业参加各级服务业优强企业评选工作,企业被评为服务业优强企业数量比上年有突破;完成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长城梅地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艾迪特琉璃工艺品有限公司、市善琏湖笔厂201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3452万元、1512万元、664万元(20分)。

区民政局(60分):

(1)全年完成20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20分)。

(2)全年完成10家五星级社区服务中心和5家示范三星级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的创建工作(20分)。

(3)建立全区社区服务业企业培育库;组织社区服务业企业参加各级服务业优强企业评选工作,企业被评为服务业优强企业数量比上年有突破;完成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市区久安老年福利中心201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20分)。

区古镇管委会(60分):

(1)申报古镇休闲旅游集聚区为省第三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2分)。

(2)完成《古镇地区城市设计》终稿的编制(12分)。

(3)完成国际旅游度假中心项目并试营业(12分)。

(4)古镇保护及修复项目完成当年形象进度,完成年度投资8000万元(12分)。

(5)启动古镇景区5A创建工作,拟定5A创建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做好申报对接工作(12分)。

区市场办(60分):

(1)做好省首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复评工作,确保中国·国际建材城继续列入省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0分)。

(2)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规划修改完善后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明确示范区运营机制,启动规划实施前期工作(10分)。

(3)指导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经营户入驻装修,确保市场顺利开业(10分)。

(4)完成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2亿元(10分)。

(5)加大国际建材城品牌招商力度,力争一线品牌入驻达到10家以上;落实国际建材城三星级商务酒店招商建设(10分)。

(6)加大市场运营力度,启动省级重点市场的申报;完成服务业集聚区统计直报工作(10分)。

2.基础工作(20分)。明确分管领导,有专职服务业工作人员得10分;全年有计划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得10分;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时保质上报有关信息、行业形势分析、总结材料得10分;按时参加或组织本行业企业参加区里组织活动从未缺席得10分。单项缺失相应扣分。

3.服务基层(20分)。加大创新服务基层力度,支持各镇(开发区)服务业发展具体工作,年终由各镇(开发区)评分,做得好的得基本分,未做到位的相应扣分。

服务业配合部门

1.工作联动(40分)。按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参加相应活动、及时上报有关资料、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举措,年终由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做得好的得基本分,未做到位的视具体情况相应扣分。

2.工作协作(30分)。加强与服务业主要部门的协作配合,支持主要部门开展服务业发展工作,提供新增服务业单位的相关信息,落实助推服务业发展举措,年终由各行业牵头部门评分,做得好的得基本分,未做到位的视具体情况相应扣分。

3.服务基层(30分)。加大创新服务基层力度,支持各镇(开发区)服务业发展具体工作,年终由各镇(开发区)评分,做得好的得基本分,未做到位的相应扣分。

三、奖励办法

(一)a类镇考核按考评总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二名;b类镇考核按考评总得分高低评出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二名;并由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奖”。

(二)对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和占比提高各第一名的镇(开发区),由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服务业发展提速奖”;对服务业固定资产增速和占比提高各第一名的镇(开发区),由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服务业发展投入奖”。

(三)服务业部门按考评总得分高低评选出前六位,由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

具体奖励标准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参照2011年执行。

四、考核程序

由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季度对服务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实行一季度一排名一通报。年底会同各考核责任部门组织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全区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并会同区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服务业考核指标的测算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考核内容或有关指标的完成情况,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尚未纳入政府统计制度范围的,以相关行业综合管理部门掌握的情况作为参考依据。

第4篇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改造等活动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采用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条 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提高节能技术标准,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社会受益。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综合统筹、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民用建筑建造、使用、改造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供热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统计、农村工作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五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民用建筑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承担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建筑节能责任。

民用建筑使用中的节能责任由所有权人、运行管理人、使用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承担,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由所有权人承担。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提高节能意识,采取节能措施,加强日常行为节能。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宣传工作,普及建筑节能科学知识,引导、鼓励社会公众节能行为。

第八条 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根据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可以制定强制性条文。

第九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等部门,定期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本市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便于施工的绿色建材,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粘土瓦、粘土陶粒。

第十条 本市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类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本市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统计、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运行管理单位和能源供应单位应当配合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第十二条 本市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民用建筑节能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奖励政策。

本市节能专项资金中应当安排专门用于民用建筑节能的资金,用于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宣传培训以及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等项目的补贴和奖励。

鼓励以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第二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 本市编制、调整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气候、地形地貌、资源等条件,按照建筑节能与宜居的要求,对区域功能、人口密度、能源消耗强度、基础设施配置等进行统筹研究、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内容。

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和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节能评估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节能审查意见中的能源利用方案、能耗指标和提高能效的要求转化成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设计说明应当注明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具体措施。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且涉及建筑节能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采用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在施工作业中,应当按照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绿色施工。

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第十七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信息化监控平台,实行建筑节能材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建筑节能材料的相关信息,对涉及建筑节能效能的建筑材料实施重点监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相关建筑节能材料的数据信息。

第十八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标准和规定安装能耗计量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设施。新建民用建筑安装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热量表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温控装置具有检测合格报告;

(三)供热计量装置达到数据远传通讯功能;

(四)建筑物室内分户安装采暖温度采集远传装置。

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安装应当便于日常巡检、维修,并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采用集中供热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集中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合同,明确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采购、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供热单位采购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对装置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与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中的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安装工程验收工作。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不符合要求的,供热单位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 本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需要,部分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者住宅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具体范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确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确定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者住宅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相关建设标准或者要求应当在土地出让条件、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十一条 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民用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民用建筑,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运行标识,并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或者奖励。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场所、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设计指标、绿色建筑星级、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供热方式、供热单位及供热计量收费方式、节能设施的使用与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条 由农村集体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三层以上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本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鼓励其采用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清洁能源。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符合本市农村村民住宅节能标准、采用清洁能源的,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第三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四条 本市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且有改造价值的民用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改造工作。在实行抗震加固、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节能改造。

第二十五条 既有普通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所有权人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应当同时进行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能耗计量监控设施改造,并依法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时进行能耗分项计量监控设施和用能系统节能改造。

未同步进行节能改造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市鼓励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围护结构和供热计量改造,改造资金由政府、所有权人共同承担。既有居住建筑属于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性质的,改造资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原售房合同的约定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由建筑物所有权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为分散业主的,由公共建筑的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属于政府直管或者单位自管的,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其他居住建筑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由供热单位组织实施,负责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采购和组织安装。

中央在京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的居住建筑,由房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组织实施。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建筑物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依法配合节能改造工作。

第二十八条 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应当制定改造工作方案。改造工作方案由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的主体制定,并征求房屋所有权人的意见。改造工作方案应当确定实施改造的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承担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民用建筑节能运行

第二十九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民用建筑,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责任。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向建筑物所有权人提出建筑物节能运行的方案。

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节能管理工作。公共建筑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采用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负责用能分类分项计量调控系统、数据远传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 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采取节能技术和措施,采取建筑物用能系统节能运行方案,减少能源消耗。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使用人应当提高节能意识,在日常使用中注意节电、节水、节能。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确定重点公共建筑的年度能耗限额,对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公共建筑、超过年度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运行管理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超过年度能耗限额的重点公共建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建筑物所有权人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其采用节能技术,减少能源消耗。

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审计制度。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每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显示建筑物出现能源利用状况明显异常或者超过公共建筑年度能耗限额20%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该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实施能源审计。所有权人应当聘请能源审计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将审计结果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依据能源审计结果加强节能管理和实施节能改造。

第三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擅自拆改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供热计量装置与调控系统、能耗计量设施等。

第三十四条 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管理运行单位和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

第三十五条 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经验收交付后,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实行供热计量,并与用户签订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用热合同。

供热单位应当在民用建筑区的显著位置公示实行供热计量信息及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实行供热计量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未按照供热计量方式收取费用的,用户可以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标准交纳采暖费。

第三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负责并做好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管理、维护、抢修、更新改造等工作,并加强巡检,提高节能运行水平。供热单位应当定期监测水质,并在非供暖季,对供热系统实施充水保养。

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市供热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畅通供热计量投诉、举报渠道,对用户反映的供热计量意见,及时受理和处理;发现供热单位不按照规定实行供热计量的,应当督促供热单位及时整改,并移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告知义务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在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未按照规定同时进行相关节能改造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重点公共建筑连续两年超过年度能耗限额20%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审计结果或者报送虚假审计报告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损坏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损坏供热计量装置与调控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影响正常供热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共建筑的运行管理单位或者使用人不按照规定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经验收交付后,供热单位不实行供热计量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供热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新建民用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的民用建筑。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的《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建筑节能的重要性世界范围内石油、煤炭、天然气三种传统能源日趋枯竭,人类将不得不转向成本较高的生物能、水利、地热、风力、太阳能和核能,而我国的能源问题更加严重。我国能源发展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①人均能源拥有量、储备量低;

②能源结构依然以煤为主,约占75%。全国年耗煤量已超过13亿吨;

③能源资源分布不均,主要表现在经济发达地区能源短缺和农村商业能源供应不足,造成北煤南运、西气东送、西电东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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