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18:0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和谐劳动关系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因此,本文将对和谐劳动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推进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
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主义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我国工人阶级在革命建设中所表现出来的崇高思想和模范行为,始终昭示着我们前进的方向,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他们以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为先进文化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必须充分认识工人阶级始终体现着中国的先进文化,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和实践者。正确认识和着力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是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决维护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即:要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具体利益的关系,实现维权工作的整体性。看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始终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方针政策和一切工作,都围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正确处理工人阶级内部职工群体的利益关系,实现维权工作的层次性。要根据新形势下社会阶层构成、特别是工人阶级队伍构成所发生的深刻变化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处理好职工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不同产业、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好不同职业、不同民族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要正确处理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利的关系。要维护好职工群众的经济权益,特别要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和各种关系,维护职工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同时,要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政治权利,要保障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民利以及维护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权益,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在当今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利益和劳动关系错综复杂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当代工人阶级扔继续保持先进性的历史使命是伟大而艰巨的。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劳动关系已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劳动力的统包统配转变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调节,劳动关系呈现出市场化、企业化、契约化的特征。
一、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分析
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后,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的状况,既有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又有股份公司、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以及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私有企业的劳资关系。企业、劳动者开始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各方的利益既有一致的一面,也存在着对立的一面,受利润价值的驱使,影响劳动关系和谐问题和矛盾开始比较明显的表现出来,集中反映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资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当前我国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方绝大多数是遵纪守法的,能够正确处理劳资关系,能够尊重职工的劳动,劳动关系协调发展。但也应看到,一些用人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的利益和权益,他们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过多,而忽视职工的合法权益,比如侵犯职工的劳动报酬权,任意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侵犯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任意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等等,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健康;无视职工技能培训的权利,不愿为职工提供业务技能培训的机会和条件,影响了职工业务技能的提高等等。这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增加了劳资冲突。
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普遍、最重要的关系。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处理的好与不好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还会影响到社会的进一步向前发展。所以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意义非常重大。和谐劳动关系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呢?所谓和谐,就是宇宙万物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和平共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互相包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非常融洽的处在一个共同体之中。它是一个对事物相互关系状态进行描述的词汇,就是说世上各类事物之间都会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那么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个什么样,好还是不好,就要用和谐与否来作出一番评价,所以说和谐劳动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权力义务关系配合得适当与谐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劳资双方而言都可谓“双赢”。工会作为群众(劳动者)的代言人,在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应起着主导作用,必须坚持平等、互惠、互利、互让的原则,把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从而形成和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即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应该围绕经济效益共创、发展成果共享这一目标形成合力,发挥积极性,真正做到“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企业经营者要关心职工,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尊重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要热爱企业,为搞好企业积极献计出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做到以参与改革促进和谐、以加快发展巩固和谐、以维护稳定保障和谐、以提高素质推动和谐,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途径
随着企业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劳动关系正在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劳动关系向其本质意义回归,其经济特征更加明显。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必须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合理兼顾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只有职工与职工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以真诚、友善、坦荡之心架起沟通、理解、关爱之桥,企业才有和谐可言,具体应从以下几点着重做好:
1、强化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
2、完善协商机制,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平台。
3、充分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法律为准绳。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注重利益协调,促进公平,切实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6、加强宣传,引导企业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观念,强调社会共同关注。
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发挥职工聪明才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挥工人阶级的核心价值作用。
传统的契约劳动合同是建交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基础上的,法的效力被限定为补充当事人合意的内容,强调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法律具有的最主要特征就是赋予当事人自由决定权,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国家对合同的规定不具有强制性,法律只是在特定情形之下对合同起辅助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垄断化,劳资双方力量极不对称、占有信息极不对称,平等和意思自治原则在劳动关系中有其形无其实,劳动者只有签订与不签订合同的自由,而没有对劳动合同内容协商的自由。劳动合同一方面要实现权利义务的创设自由,另一方面要实现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干预, 法律在保障自由意志的同时,逐渐对特殊意志的自由度施加以拘束力,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合同体现的普遍意志因素增加,换言之,社会的普遍意志反过来统治了个体的特殊意志。随着个人主义向社会本位主义的发展,使政府逐渐加强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从10小时工作日到8小时工作日的跨越,从各种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从禁止强迫劳动到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都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者弱者的劳动权益,且这些强制性规范逐渐从国内标准演变成为国际标准。在劳动关系中实行若干强制性标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通过政府干预的方式使现代劳动关系中的资方单方的意思自治向劳资双方意思自治予以矫正。因此,在现代劳动关系中,资方在劳动合同中应当在政府干预的强制标准之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现代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往往是由强势的用人单位单方面拟订具有固定格式合同,弱势的劳动者一方事实上不得不接受而订立劳动合同。从法学理论上说,其条款本身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劳动者一方对于固定的劳动合同条款要么接受,要么拒绝,从而使其意思表达自由的能力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不以明示的方式将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强制性规范写进劳动合同,对法律意识不强的普通劳动者一方面不完全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另一方面,即使劳动者知道自己的权益但却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记载或是相反的记载且劳动合同又是当初劳动者自愿签订的,那么劳动者将难以理直气壮地请求资方给付自己应当拥有的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有一些强制性条款:
1.提供劳动安全保护的义务。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是用人单位的应尽职责,无论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提供安全用具、安全场所,进行安全警示,培训劳动安全规范,预防职业病,保障职业安全等。
2.遵守8小时工作日和最低工资报酬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规定,对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遵守延长劳动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延长劳动时间应当给付相应报酬。
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应当在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数额以上,且这一数额应当排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3.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义务。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因年老、患病、伤残、死亡、失业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就业,本人和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政府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它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普遍性,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企业间的平等竞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根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过得硬才能过得去”,这是该行行长卜亚平同志经常告诫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一句话,也是班子处事的基本准则。首先是在经营指导思想上“过得硬”,以发展的实绩赢得员工。新一届班子从**分行“人口大行、规模小行、效益弱行”的行情出发,提出了“横赶建行,纵超株洲”的“赶超”目标,突出做好“经营产品、经营客户、经营网点、经营员工”“四个经营”思路,把“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三驾马车齐驱并进确保经营效益目标的实现。近两年多来,各项业务一年一个新台阶。其次是处事公道“过得硬”,以良好的人格魅力赢得员工。2005年以来,各项改革接踵而至,党委一班人在处理各种问题时毫不含糊,一条“公开、公正、公平”的标尺量到底。市行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6个精简为10个,党委把竞聘条件、操作流程及时公开,并实行“回避”制度,10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踊跃报名参加竞聘,竞聘结果达到了党委满意、应聘、落聘者满意和员工满意。在实行业务临时工“末位淘汰”的工作中,市分行党委“以考定去留”的原则,对员工逐个进行家访,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这部分同志家属及本人的理解和支持,淘汰了40名业务临时工,没有出现一例投诉。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更是一项涉及人员多,矛盾相对集中的工作,全辖有149劳务用工和代办员,部分员工为中行服务了10多年,一时难以接受这种新的用工制度。市分行党委采取领导包片、部门包点、骨干包人的责任制,逐个做好引导工作,并在福利待遇方面逐步实行“同工同酬”,得到了大家的理解和支持,4天时间顺利完成了149名劳务用工劳动关系转换,没有出现串联、上访的,得到了省分行的充分肯定。在薪酬改革过程中,该行党委把困难想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定了“普遍加薪,保证一线”的基本原则,让所有员工都能分享改革的成果,薪酬落地后,一线员工目标薪酬普遍提高50%以上,最高的达到120%,机关员工竞聘一线岗位的越来越多。部分特殊岗位员工因改革后岗位津贴取消有想法,市分行党委坚持“无情的制度,有情的操作”,解决了这部分员工的实际困难,使这部分员工愉快地在薪酬等级确认书上签了字,薪酬落地工作走在全辖二级分行前列。三是在廉洁自律上“过得硬”,以良好的形象赢得员工。班子成员在干部任免、信贷审批、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把自身过硬作为行事准则,不打招呼,不事先定调子,不干涉业务部门独立开展业务调查,没有出现任何不廉洁的行为,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班子形象。同时,每年职代会民主评议中层干部,把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考核、使用、奖惩、提拔的重要依据,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推动了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在全行形成了和谐的氛围。
二、加强主人翁意识培养,促进和谐企业文化的建设
市分行党委不是把“和谐”念在嘴上,挂在墙上,而是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建设“职工之家”、完善职代会制度、实行行务公开、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广泛征集合理化建议和开展“三最”调研活动等,以实实在在的内容和效果来诠释和谐文化。一是营造“家”的氛围。2005年,该行党委提出“和谐企业”建设思路,把“职工之家”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载体,对辖内支行“职工之家”突出从功能、效用和文化性等方面加强建设,把全辖的基层“职工之家”打造成为不仅是员工教育、学习、健身的场所,同时也是传播文明、和谐同事关系和交流营销心得的平台,全辖11个基层“职工之家”全部通过省分行验收,4个基层“职工之家”被评为省分行“先进职工之家”。二是提供“主人翁”平台。该行积极引导员工主动参与分、支行政务管理,大到人力资源改革、机构改革和费用开支,小到员工岗位调整,都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开,如市分行开展的内退、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政策讲解会、机构整合情况通报会、各支行费用开支上墙等,通过推行行务公开,员工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企业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市分行在每年制定各项考核办法前,都要进行一次有奖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提高员工的参与意识。三是谋求“永久福利”。该行党委通过组织员工开展形势教育、生存能力教育和开展以“企业依靠员工发展,员工依靠企业生存”为主题的“双依靠”观念教育,使员工真切地感受到没有一技之长就会面临被淘汰的命运。2005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全员教育的“百日大学习”、教育培训“亮灯计划”和“送教上门”等活动,市分行领导亲自担任教员和学员,先后组织经营理念、管理经验、业务知识和营销技巧等各类培训430余场次,各支行“职工之家”和市分行培训中心使用率超过80%。同时还出台了鼓励员工自学的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学历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和安排考试休假。全体员工实现了人均每天培训1小时的目标,全行员工钻业务、学技能、考职称、拿文凭蔚然成风,学习已成为全行上下的“流行语言”和热门话题,员工素质普遍得到提高,在省分行组织的技能测试中,参测率、能手率、一级能手率在全省均名列前茅,兄弟分行纷纷邀请该行业务尖子传经送宝。在2006年10月组织的理财规划师资格考试中,该行合格人数达到42人,占参试人数的70%。员工素质的提高带来的是服务质量的提升,2005年至今,文明优质服务实现了“零投诉”。四是打造“民心工程”。建立了市领导节假日值班制,了解和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探索业务发展新思路,该行党委成员先后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了对民营经济发展、低产低效网点、优质客户、零售贷款和行业经济发展等专题调研活动,了解和分析市场及同业,明确了业务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建立了一套“以业绩论英雄”的考核激励机制,全辖机构网点实行了“营销进社区”、“亲情营销”、“捆绑营销”、“联动营销”、“柜台营销”等一系列新举措。实现了业务发展的“满堂红”。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办实事,先后为交流干部解决了住宿、生活和交通补贴等实际问题,还为基层网点配备了微波炉,使一线当班员工能按时吃上热饭菜。今年,一员工身患重症,市行领导多次上门慰问。行领导实实在在为员工办实事、好事,赢得了员工的心,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和谐氛围更加浓厚。五是构建内外和谐环境。**分行党委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之以恒地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处处为客户着想,为客户排忧解难,努力实现银企双赢,内外和谐,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依靠制度来维系。该行党委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关系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强了维权机制建设。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市分行成立了以行领导为主任,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支行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劳动合同签订、薪酬改革等工作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会议、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宣传有关政策,设置意见箱,建立信息反馈和沟通制度,对劳动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预测、预报、预防,把问题处理在基层在萌芽状态,避免了劳动纠纷的激发,全行员工100%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动协议。二是完善员工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经济权益。《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得到了落实。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员工的“五险一金”全部等到落实。市分行还根据各个岗位特点,主动安排员工带薪休假,对实在不能按时休息加班加点的员工,也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三是建立“三道防线”,强化遵纪守法合规意识。该行建立了以业务主管部门(支行)、内审部门、纪检监察为主的内控三道防线,健全了责任追究、跟踪督办问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内控工作得到加强。去年用10个月的时间组织员工学习《员工守则》、《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和《岗位操作手册》,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辅导、案例分析、知识抢答和考试等形式,把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烙入每个员工的脑海,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明显增强。确保了无违规、违纪、违法经营、无经济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在企业市场化改革中,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和冲突不断扩大,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而改变这一现状,成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中的一项紧迫任务,要不仅实现劳动冲突处理和劳资矛盾的法制化问题,更是要提前预防和处理关于劳动关系双方的冲突,尽量把冲突消灭在萌芽阶段。
【关键词】
劳动关系冲突矛盾和谐
1 概念解析
劳动关系通常指的是整个社会关系系统中,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社会关系系统,或者说是指在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有关的那部分的社会关系。
在劳动关系里,劳动者与雇主分别作为不同生产要素的代表,所处的立场和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截然相反的。雇主作为资本的代表,尽可能的利润最大化是最直接的目标,而劳动者的直接追求则是自身的劳动价值最大化,也就是工资酬劳的最大化,矛盾便由此产生。
2 劳动关系矛盾产生的原因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中。从九十年代末开始,我国的劳动关系出现了翻天覆地的新变化,很多新的未知的问题接二连三的出现。人们尚未对很多问题做深远考虑的时候,现实中大量的新问题就已经出现在眼前了。产权制度的改革,必然导致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变更,对劳动关系进行再构造、再调整,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已经成为劳动关系的重要问题。
从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1)分配制度问题
我国职工的总体收入最近几年虽然逐渐提升,但是职工的工资水平还是偏低,仍是当前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具体体现为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与经济的增长速度不同步。这成为了危害社会稳定的潜在要素。
2)劳动争议问题
虽然我国最近三十年的经济发展迅速,提供了许多新的就业岗位。但由于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次就业问题,每年新增劳动力压力不断增大,大量失业者无法再就业问题仍然是当前较为困扰的问题。综合这些问题,导致劳动关系紧张和极不稳定,劳动关系矛盾不断突出。
3)分配不公问题
我们目前劳动力水平总体过剩,劳动要素在分配中所处的比例较低,而资本和管理等要素却相对较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劳动要素与其他要素在利益争取上的力量被削弱,职工对收入分配的主张权被剥夺,劳动要素在分配的过程中严重廉价化造成的。
4)竞争与抗衡能力问题
无论多么先进的制度也存在矛盾。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们用辛苦的劳作换来的财富,却被少数社会高层势力用非法的手段窃取,他们很难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情绪化也会越来越重,矛盾也会不断激化。
5) 构筑和谐劳动关系
从以上问题得知,关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我个人觉得应该通过以下途径入手:
1)企业
近些年我国的经济建设虽然在不断飞速发展,但是我国的企业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政府应该引领企业管理者应认识到,企业和员工是荣辱与共的关系。企业对旗下的员工负责,员工才会对企业负责。因此,企业应该积极通过各种激励手段来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保障员工的就业稳定性,给予合理的薪酬和福利,这样不仅能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更是企业发展强有力的基础。只有基础牢靠,企业的发展才能更加健全的发展,社会才会更加进步。
2)政府
①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
虽然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劳动法》等三部相关法律,但是还是有很多未知的领域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很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然而针对这些问题的相关法律却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政府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上还要不断加强。这样在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的问题的时候才能有条不紊的应对。同时世界上的一些发达国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成功立法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我们就能综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出既能适合我国自身发展,又能和国际接轨的法律。
②建立完善对应的协调机构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间,各个环节之间还不牢靠,所以政府加强和干预劳动关系,将变得尤为重要。劳动关系能否市场化,与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有很大关系。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制定者的作用,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采取相关措施尽快贯彻落实,并制定出有效的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框架和各项制度的标准。
不仅如此,政府还要成为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的促进者,积极促进双方通过对话和协商解的办法决问题,为工会组织和企业经营者之间,开展集体友好协商,把矛盾化解,帮助双方寻求共识,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以便实现劳动收益和资本收益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③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资强劳弱是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劳动者居于弱势的一方,所以政府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大力发展经济建设,从各个方面来创造就业岗位,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目前劳动力供求关系不平衡的状态。二是要加大教育投资的力度,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改善教育机构,加大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自身素质,这也是促使劳动关系平衡的重要条件。三是要大力调整企业发展方向,充分把宏观经济调控的优先目标放在就业问题上。四是要积极制定合理完善的收入分配政策,以防止收入差距不断增加,造成社会不和谐,从而导致社会各类矛盾的不断激化。
3)劳动者
我国目前劳动者素质偏低是客观事实,所以我国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当然劳动者也应该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把诚实守信和爱岗敬业放入自己的行为准则中,积极参加相应的培训,加强自身的学习与劳动素质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掌握更多新的技能,学习更多新的技术,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做一个高素质高能力的劳动者。此外,劳动者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加强对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搜取相应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不仅要学法,懂法,守法,还要学会善于和敢于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总结
劳动关系在社会关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更牵涉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它确保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社会进步的有力保障。
【参考资料】
[1]劳动关系学常凯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5年版
[2]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筑摘自论文之舟 2006年12月
工作实践,使本人深深感受到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构建、民主建设不断完善,对建设中国特色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办会、民主办会、科学办会己成为了工会工作的新趋势。当前,企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加快了职工队伍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种矛盾凸出显现,职工队伍结构复杂的状况,需要工会组织依法给予多层次、多方式的维护。如何满足企业需求,如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则是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必须解决的课题。为此,认真落实好“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发挥工会组织整体功能作用,就要具有创新思维,不等、不靠、不怨,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组织体制和运行形式。湖南邮局以工会委员会为中心,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整体功能和指挥中枢作用,整合工会资源,拓展工作领域,搞活基层,扩展业务,围绕维权根本职责,将“依法办会、民主办会、科学办会”贯彻各项工作的始终,努力实现维权能力建设的重点目标,健全完善支局工会常委会议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季度例会和决议通报制度;要求工会委员会作为工会组织的领导集体,发挥“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作用。改革的方向是将工会组织的主流业务职业化、工会领导干部复合型,工会组织向着依法、民主、科学、群众办会的方向发展。
要做好工会工作,归根到一点,那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服务办事,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尽心竭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工会凝聚力,首先就必须知道群众在想什么,他们的意愿是什么,也就是常说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然的话,就难于找到与群众的结合点和共同语言,服务就会是无的放矢,从而令群众不满甚至让他们厌烦。而要做到知群众之所想,惟一的途径就是深入到他们之中去,既要身到---共同劳动、与群众打成一片;又要心到---情真意切、满腔热情、倾心交谈,做群众的知心人。只有这样,才能透彻了解群众的心思,真切感受群众的情绪,真诚听取群众的呼声,如实反映群众的意愿。为了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缓解职工工作压力,以及调动职工对工作热情的积极性,深入职工生活中,本着“服务职工,造服群众”的宗旨,支局工会制定了为职工办实事的五项工作计划,除此之外,平日职工有什么建议或意见都可以写出来放在意见箱里,支局领导都会认真考虑。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放在首位
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发挥,根本的一点就是要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关系问题。把握了这一点,工会才能在构建和谐企业当中定好位。湖南邮政独立运行以来,始终把企业与员工的关系问题摆在工会工作的首位,并强调要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关系。
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这就决定了工会组织必须把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放在首位,在和谐企业建设中充分发挥“疏导”和“协调”的作用。要通过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环境文化、管理文化和行为文化,来建立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领导与员工互相尊重、彼此信任的氛围,进而不断改善企业人际关系,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员工之间的真正和谐。
二、把“以人为本”贯彻工会工作的始终
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人文基础是强调以人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我们必须将企业所有资源活化,并赋予其独特的人性。在这个过程中,工会组织的立足点和切入点应该是维护员工利益,并通过维护员工群体利益去维护企业长远利益。因为,在企业中,工会组织应该是、也必须是职工利益的忠实代表,应当也必须切实履行“维权”的重要职责。在湖南邮政的改革发展中,我省邮政各级工会组织高度关注企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落实情况,通过各种方式,切实保证员工能够分享企业发展的积极成果,在体现“三个关爱”中,真正达到“两个维护”的统一,实现人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目的,收到了实际的工作效果。
三、选择好工会组织在和谐企业建设中的切入点
首先,工会组织要把企业文化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切入点。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抓住了企业灵魂的塑造。工会组织源于职工,具有靠近职工的先天优势,工会组织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是工会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的最佳“切入点”。湖南邮政独立运营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企业的人气和职工的士气,也得益于由此产生的拼搏精神和团队精神。在这种精神形成的过程中,我省邮政工会通过全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工会组织要把民主管理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切入点。民主管理是和谐企业的基本标志,也是工会组织重要的工作内容。工会组织应当通过强化局务公开、促进职代会建设等方式,在和谐企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明确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功能
在国企中,反映在上下左右中的沟通和协调问题较多,甚至还会有一些非良性的互动造成负面影响。工会组织要从疏导铺路出发,以活动、会议、谈话等形式化解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的障碍,培养企业内部的良性互动,用企业愿景教育来凝聚人心。湖南政在走出企业扭亏的
困境之后,及时提出了二次创业的愿景,以把湖南邮政建成“用户满意、行业领先、社会羡慕、职工自豪”的美好愿景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爱局敬业,把个人愿景融入团队愿景,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双赢”,取得了良好成效。五、着力解决现阶段工会组织在建设和谐企业中的突出问题
促进落实职工合法的政治权利,给职工一个平等的发展空间。通过局务(班务)公开、职代会建设、民主管理等有效手段,使职工能真正行使“主人翁”的权利,增强管理层和执行层之间的理解,形成企业发展的合力。
通过工资协商等制度,给职工一个合理的薪酬待遇。平均分配阻碍生产力发展,收入悬殊更阻碍生产力发展,只有适应企业发展水平的分配政策才是合理的,也才能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工会组织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等制度,督促行政,逐步缩小差距,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薪酬分配机制的最大活力。
关键词: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营造
在我国,很多城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都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的正规合同,导致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时,不能合理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签订合理的劳动关系,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此,笔者将从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入手,展开如下分析。
一、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一)签订率低
在我国的很多城镇中,普遍存在从业人员没有与雇佣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现象。众多的雇佣企业除了国有、外商以及集体企业之外,很多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营企业都是以口头表述的形式规定工作内容、时间以及工资的。因此,这些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并不享受社保等待遇,并且在很多国有、外资以及集体企业当中,也存在很多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也是没有社保待遇的。经统计,目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仅有1.5%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营企业。
(二)企业不合理的设定试用期时间以及报酬
企业对于试用期的不合理设定主要可以体现在试用期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过长、试用期期间报酬过低、试用期期间没有社保待遇等,导致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1、试用期期间,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严重的劳动力过剩的现象,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现象,不断的对劳动者进行压榨,剥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就导致在试用期期间产生很多劳动纠纷,而劳动者由于还没有转正,并且法律意识单薄,面对这些纠纷的时候选择隐忍,所以经常会落入企业进行设计的试用期“陷阱”。2、试用期时间过长。在很多城镇企业当中,试用期时间过长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很多企业利用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以及劳动力过剩等情况,将劳动者的试用期时间设定过长,以降低自身的投入成本。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在对劳动者进行试用的过程中,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只有在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两年的情况下,才可以设定为六个月。3、试用期期间报酬过低。劳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应享受的薪资待遇必须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工作中,很多劳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达不到这一标准。4、试用期期间不享受社保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企业员工试用期期间的社保问题有明确规定,企业在使用期间是由责任以及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这是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企业不依法履行劳务合同
在我国城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职责、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者苦于实际情况的限制,对于这种情况选择听之任之的处理方式,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就是为了确保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法权益,避免劳资问题的发生,进而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中小企业以及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并不了解,所以导致很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事情发生。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在企业和群众之间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企业管理层对劳动关系的认知
作为企业的管理层,应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所赋予的权利,同时,对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义务也应该严格履行,从自身出发,更新管理认知,完善管理条例。
(三)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监督力度
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其监察的职能,对各个企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理以及劳动合同在续签或者是解除途径是否正规等问题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于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做出严肃处理,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对于企业和劳动者而言,是自身权益有所保障的体现,所以,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建立正常的雇佣关系时,及时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段景田,王厚本,刘焕贵,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J].农场经济管理,2016(s1):22-24.
摘 要 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是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健全完善职工利益协调机制,强化源头维护,认真保障好职工的根本利益;要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听取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力所能及地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要健全矛盾调处体系,积极为职工解疑释惑,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提高职工权益保障水平,认真抓好平安工程、素质工程、文化工程、温暖工程“四个工程”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关键词 和谐劳动关系 煤矿
党的十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是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一、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强化源头维护
职工利益是和谐之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前提就是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认真保障好职工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把职工群众关心的工资福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生活保障等内容作为平等协商的重点,及时修订集体合同,为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要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规范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工资与公司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突出抓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民主管理工作,工会组织要代表职工参与企业改革改制全过程,监督企业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涉及改制分流方案及经济补偿、资产处置、职工安置方案等重要问题,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维护好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监督权。
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听取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思想和信息的交流。良好的沟通机制和诉求表达渠道是一个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要坚持职代会制度,完善职代会审议内容,推进职代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真正使职代会成为职工表达诉求和意愿的重要平台。要借鉴ISO9000标准推行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运作程序、提高公开实效,真正使矿务公开成为职工知矿情、议矿事、参矿政的有效载体。要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畅通信息渠道,开通网上和热线电话。要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约访”,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收集、及时掌握、深入分析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盼,力所能及地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三、健全矛盾调处体系,积极为职工解疑释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要科学分析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坚持定期协调处理问题制度,对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情施策,超前研究处理方案和解决措施,尽快解决。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要求的,要认真负责地予以解决;属于政策规定以外的,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明,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劳调预测、预报、预防三个体系,积极开展劳动关系信息调研、劳动关系分析和职工来信来访接待、职工法律服务援助等活动,及时掌握可能引起劳动争议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努力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公司稳定。
1、合法协调劳动关系的合法性是和谐劳动关系的根基,劳动关系的协调性(特别是企业和劳动者利益的协调)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没有对法规的敬畏,有法不依、有规不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企业的强势地位欺凌弱势的劳动者,这样的企业劳动关系何谈“和谐”。
2、有序参与合法也要有序。职工是企业整体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是多种生产要素之一,有义务以有序的行为保持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不管是工会代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还是职工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诉求,都需渠道顺畅、行为有序。企业处理与职工的关系,也同样要合乎规定的程序。
3、公平正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双方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是平等的关系,通过契约而结成劳动关系。但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本应“对等”、“平等”的天平发生严重倾斜,“资”强“劳”弱的格局动摇着和谐劳动关系的根基。没有了公平就没有了正义。因此,急需工会、政府、社会等力量来扶“弱”抑“强”,以维持劳动关系的公平正义。
4、充满活力无活力就意味着停滞、落后、死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作为社会最基本关系的企业劳动关系,理应是充满活力的。动则活,改则活,新则活。改革创新中必有风险和阵痛,但这毕竟是“向上的痛”。因此,我们不能片面、僵硬地理解和谐劳动关系,不能以计划经济时代的终身制、“铁饭碗”、平均主义来剪裁和评判今天的劳动关系,而要在保持职工的合理流动、设计职工的职业生涯、激励职工的创造热情、促进企业的改革创新的过程中,构建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
5、诚信和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无诚信就无市场经济,就不会有和谐的劳动关系。虽然签了合同,但不执行,虽有承诺,但不履行,非得温总理出面讨要工资,这些危害“和谐”的毒瘤必须割除。况且,法律制度再完备也有约束不到的地方。只有心怀诚信、意指和睦,和谐劳动关系才能持久而全面。
二、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及表现
1、原因:利益上的矛盾性,方法上的低成本“和谐”的对立面是不和谐、矛盾和冲突。我国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归根到底在于劳动关系转型后,企业与劳动者在利益追求上的矛盾性以及企业在价格竞争中采取过分降低劳动力成本的方法。员工首先思考自己收入与付出的比率,然后将自己的收入与付出比和相关他人的收入与付出比进行比较,如果员工感觉到自己的收获与他人相同,则为公平状态,如果感到两者的比率不相同,则产生不公平感。现在很多企业都通过在工资分配中适当拉开差距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但某些企业由于没有一套完善的评估体系和价值分配体系,导致在绩效分配中,造成了新的分配不公,从而影响和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影响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今天劳动关系中存在矛盾、冲突等不和谐音,就怀念、向往用昔日普遍贫穷的劳动关系来解决问题。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打赢价格战,企业总会绞尽脑汁地降低成本,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利用我国劳动力供过于求造成劳动者的弱势地位,采取过分降低劳动力成本的方法,一味追求低成本,必然造成劳动关系的种种不和谐。
2、表现:劳动关系的种种不和谐一是“强资本、弱劳力”,职工利益受侵害。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劳动力成本,有的企业在制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时,不顾法律法规,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滥用“试用期”,表现为越来越低的工资、越来越长的劳动时间。劳动者渐渐失去劳资谈判的资本和发言权,劳资关系地位严重失衡。拖欠克扣工人工资、逃缴社会保险费等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且有增无减。在“强资本、弱劳力”的态势下,雇主往往以“你不干有人干”要挟劳动者让步。传统体制外的就业者大多在工会的覆盖范围之外,无力抗拒掌握较多资源的管理者,缺少诉求渠道,劳资关系无人协调,往往导致矛盾激化。二是劳动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劳动利益调整机制是指导劳资双方就劳动条件的变更或者持续进行协商调整的制度。这一制度对于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公正和谐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企业和社会的形势是不断变化的,这就需要有一种机制,引导劳资双方进行协商,防止利益分配严重失衡。三是劳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企业的用工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劳动者就业的方式、劳动者收入的分配方式日趋多元化,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已经明显滞后,经常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这种情况十分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某些地方政府对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往往“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替之开脱。个别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在权益遭到伤害时,采取跳楼等过激甚至非法的手段,这虽属缺少法律意识,但也反映了这一群体的无奈、无助和对公权力的不信任。这几年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但一些地方仍贯彻落实较差。2005年,湖北省总工会的一项调研表明: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着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得不到充分尊重、职工在收入分配中处于被动地位、社会保障覆盖水平偏低、劳动安全卫生得不到有效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得不到落实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日显紧迫。
三、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无论法律法规作何调整,企业都应以和谐作为构建劳动关系的目标。双方企业与劳动者,劳动者利益的维护者——工会,担负构造和谐社会任务和实施宏观调控职能的政府等方面共同努力,合力推进。
1、企业:走出一味追求劳动力低成本(低工资)观念误区劳动力成本等于货币工资。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企业组织支付给员工的货币工资看成是劳动力成本。我们一直津津乐道的中国劳动力低成本是对劳动者力成本的严重误解,劳动力成本不仅仅是企业或雇主支付给工人的货币工资,还应包括员工福利和其他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尤其是随着我国人力资源法律环境的不断改善,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失误所付出的代价会日益增加,如员工诉讼及其赔偿,产品出口受限制或遭抵制。“寻低竞争”,使劳动力弱化,虽然可以立刻降低生产成本,在价格战中暂时处于优势,但长此下去,也会损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更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经济和道德问题,从而抑制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档次提升。一是低工资会打击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要不断发展,靠的就是市场需求,市场需求越大,企业才越能得到发展,而市场需求则靠的是人们的购买力,购买力越强,市场需求越大,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企业如果提高职工的工资,确实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但是,企业家们更应该明白的是,每一个职工其实都有双重身份:生产者和消费者。正是职工的这种双重身份,使得低工资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二是低工资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从而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相当大的劳工群体长期处于较低的工资水平,就意味着消费品市场的萎缩和资本扩张不易受到限制。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是消费不足而投资过旺。近年来我国消费率一直低迷,除了“预期消费”大,导致储蓄抑制消费外,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慢,缺乏消费力,是消费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而劳动力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抑制投资的扩张冲动。从国际上看,低收入群体不能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繁荣,国内市场就难以扩张,迫使中国依赖外贸出口拉动经济增长,这样极易被国外攻击为“中国威胁”,以劳动力低成本为代价的产品低价格,也会遭致国外的反倾销。从而极大地影响企业的产品出口和长远发展。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70号)精神,现就我市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更好地遵守《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民主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积极性,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互利、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二、基本内容
(一)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规范,依法与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按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及时签订、续订集体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
(二)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健康。
(三)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认真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超时加班加点工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四)不得非法使用童工,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五)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承担社会责任,无瞒报行为,无拖欠现象。
(六)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关心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企业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扎实。
(七)落实劳动关系预警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做好涉及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预测、预警、预报工作,依法调处劳动争议,将企业劳动关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企业劳动关系稳定,无职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八)工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作用明显。企业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机制;工会工作达到规范化要求;开展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劳动竞赛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九)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有效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十)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按规定提足用好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健全和落实职工生活保障和文体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职工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企业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各县区和**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可根据以上内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创建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行细化、补充,制定可实施操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考核评价办法,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在全市所有企业中开展。建立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创建活动,县区和**开发区、太湖度假区负责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分步推进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2006年,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0%,其中,用工50人以上的企业要求全部参加。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6年7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和**开发区、太湖度假区要根据统一部署,广泛发动和动员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要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把创建活动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
(二)自评申报阶段(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要制定创建活动的计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保障职工权益的措施,对照创建考核标准进行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以及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2/3)。自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区和**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检查审核阶段(2006年11月底前完成)。对申报的企业,各县区和**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对群众有举报的企业,要逐一检查核实。
(四)社会公示阶段(2006年12月10日前完成)。审核后拟命名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要通过同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在县区和**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推荐产生,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通报命名阶段(2006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县区和**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分别命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向社会公布。
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县区和**开发区、太湖度假区每年命名一次;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第一次评选工作将在2007年1月底前完成,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予以通报,以后每两年评选一次。
创建活动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诚信企业、先进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如发生有一票否决情况的问题,由原授予单位(组织)取消其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创建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做好创建活动。
(二)精心组织,逐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推进中,要选择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企业,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