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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资金,是投资人投入的资本,筹集权益资金是要向投资人付出代价的,即投资人的投资报酬率,由于投资人希望它高于投资债券和存入银行的利息,要在税后支付股利,所以,权益资金的成本要比负债资金的成本要高。从理论上讲,扩大负债资金的比例,会降低加权平均成本,但实际上负债额度的增大会增加财务风险,所以,优化资本结构,并不是一味地要降低筹资成本,还要考虑筹资风险的影响,因此,选择最佳资本结构,要以现有的筹资来源为基础,不断寻求新渠道,力求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探求适合的最佳资本结构,在优化过程中寻求最优。
从当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发展来看,新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已经公布实施,在这一新的规范体系建立之后,各个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也相应的建立起来,并进入了有效的运行当中,那么在这一规范体系运行的过程中,作为事业单位应该加强那些方面的研究和管理呢?如何有效的做好相应的管理呢,这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作出有效的思考和探索。在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事业单位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因此,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也应适应更广泛的市场经济需要,从管理内容、管理要素、管理层次上设计更能适应新形势的体系。
财务预算是公司运用和管理资金的一个重要尺度,财务预算的准确与否是公司能否合理、节约使用资金的重要条件。有些公司预算工作做得不好,并非是因为不重视,而是由于预算指标不准确,脱离实际,失去了应有的指导作用,成了名义上的“计划”指标,预算编制人员也只能根据上年或上期指标,做一下调整,就形成了下期的预算。因此,实际应用中它也只能是一个参考指标,并且使用资金部门,由于担心预算报少了会影响自己部门的经济利益,或担心被上级部门“砍”去一截,所以“宽打”现象成了一种习惯。科学的预测资金需求量,是进行财务预算的重要一环,预测指标开始可能会有些偏差,不变费用指标,经过多次调整,一定会找到比较切合实际的数据;对变动费用可以寻求可调预测值,找出一个变动比率,以反映不同规模下的资金预测值。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把预算资金作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来说,行政事业的预算资金是单位各项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重要部分和关键,只有科学系统的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发展才能够取得让人满意的效果,各项建设工作才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起来。所以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来说一定要加强对各项财务管理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具体来说作为事业单位就要积极的做到以下的几点:第一,作为国家的财政管理部门来说一定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的管理,重点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开支监督和管理,使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得到落实。第二,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对于资金的管理和核算来说,一般都是经过国家拨入的财政款项来进行管理的,所以对于它的管理力度一定要加强。需要严格的按照国家规定编报预算,同时需要经过有效的核实后,按进度拨款和使用,当然在进行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按照国家对于项目的相关使用规定来使用,避免透支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浪费。第三,事业单位的国家拨入的资金应该是财政监督的重点。第四,国家给予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一定要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一定要分配好各自的比例,不能造成资金款项分配的不合理。第五,在财政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政策一定要前后一致。与此同时要注意保持连续和稳定。第六,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一定要做好相应的管理操作,财政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应是单一的、可行的和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的。特定的财务政策应是在以预算资金为核心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管理,并应给事业单位在其他资金管理上以一定的自。
1.资本充足性要求
各国对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都作了限定,不仅开业时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就是在营业中,也要求保持资本的最低限度。如韩国1989年将人寿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2亿韩币提高到100亿韩币,将非寿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亿提高到300亿韩币;日本1996年保险法把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000万日元调高到10亿日元;德国人身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不得少于300万马克;在美国纽约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经常维持的最低资本金为200万美元,其初期资本则为最初资本的两倍或400万美元,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必须经常保有的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但是初期的资本需要15万美元的现金;欧盟的保险监管局还以收入指数和偿付指数两个指标来要求保险公司展业的规模与自有资金保持一个适当的比例,以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2.偿付能力边界
现在有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偿付能力边界的管理模式,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额度与规定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相比较,来评估其经营状况。以最具代表性的英国为例。英国保险监管局对寿险业务和非寿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有不同的规定。①经营寿险业务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为以下两项之和:第一项为责任准备金的4%、1%或0%,百分比根据不同的业务种类的资本保证金来确定;第二项为风险资本(即保险金额与责任准备金之差)的0.3%.②非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标准有两种计算方法,两者以高者为准。一种是以上一年的保费收入为基础。上一年保费收入低于或等于1000万ECU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为上一个年保费收入的16%乘以已发生赔款净额与已发生赔款总额之比;上一年保费收入超过1000万ECU的,则为上一年保费收入的18%乘以已发生赔款净额与已发生赔款的总额之比。另一种是以过去三年的已发生赔款额为基础。过去三年已发生赔款平均额小于或等于700万ECU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等于平均额的23%乘以已发生赔款净额与已发生赔款总额之比;平均额超过700万ECU的,则将700万的26%与超过部分的23%之和,乘以已发生赔款净额与已发生赔款总额之比。如果保险公司成立的时间不到三年或经营的险种不到七年,则以所经营的年份计算。
3.负债管理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负债管理主要是对准备金的管理,包括未决赔准备金和寿险准备金。各国法律通常都对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提足各种准备金,若提取比例低于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做出合理的解释并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比例。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则是侧重于资产和负债的对应管理,将资产和负债按其现金流和风险特点进行组合分类,利用凸性和期间等预测性指标对资产和负债的组合类别进行分析,然后将期间和凸性匹配的资产和负债结合起来管理。在此过程中,用模型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预测,从而修正可能出现的偏差。主要分析方法有:①现金流测试,采用动态模型对寿险公司未来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分析,分析其预测与期望之间的偏差;②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模拟在不同利率下的现金流状况,从而找出可能影响公司长期财务状况的因素。资产负债管理主要是使保险公司投资的现金流入与赔款的现金支出相匹配,以控制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保持公司经营的财务稳定性。
4.资金运用渠道。
资金运用实际上就是对保险资产作出合理的分布。一般说来,各国法律大都不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作直接的规定,保险公司可根据业务经营情况自主地决定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但多数国家禁止或限制将保险资金投资于流通性较差和风险较高的领域,如非上市公司的股票、非抵押或非担保的贷款等,在此前提下,对某些类别的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加以限制,力求资产投向多样化,资产规模分散化。①对投资于某种形式的资产的最高比例加以限制。如日本规定投资国内股票不能超过总资产的30%,房地产投资不能超过总资产的20%,外汇资产不能超过总资产的30%,信用风险高的贷款、公司债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金银、期货方面的投资也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②对持有每一公司证券数量的限制,以避免保险公司资产运营与某一公司存在过度关联,也可以防止市场的垄断。如美国的寿险公司持有的每个公司债券的总额不得超过其认定资产的5%,对每一抵押贷公司债券的投资不得超过其认定资产的0.1%,投资于每一企业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其认定资产的2%.
5.财务报告、财务检查
各国保险监管部门一般都要求保险公司定期以报告的形式向保险监管部门做出经营情况的汇报。报告不仅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还包括由指定的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报告和由独立精算师出具的精算报告。监管者根据报告提供的信息,对保险人的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利润率、现金流量、财务杠杆和流动性等进行评估,分析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内控制度的充分性以及投资组合的质量和准备金提取的充足性,以发现需要引起注意的保险人。
财务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通过连续收集保险公司分散的汇总的报告和统计数据,按一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核准、动态分析,检测评价保险公司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现场检查主要根据非现场检查的结果或保户的举报,现场稽核保险人,查证问题,追查原因并限期改正。
6.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
美国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制定了一系列指标,包括所有者权益增减率,投资收益充足率、盈余调剂比率、产品综合变化率等十二个指标,并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一比率的正常区间。每年NAIC用保险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计算IRIS指标,若指标的值落在正常区间内,就意味着公司通过IRIS统计阶段,也就是通过了IRIS监测;若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指标超出正常范围,或盈余调剂指标显著增加或减少,或对某一分支机构的投资大于公司的总盈余,则意味着没有通过IRIS统计,NAIC将实施下一步骤——IRIS分析阶段,用一些数量和质量指标进一步分析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并根据分析结果给出四个优先级别。若某一公司的IRIS结果显示异常,则NAIC会将此结果通报该公司注册地的主管机构,以及该公司开展业务的其他州,因此若IRIS结果不佳,通常意味着要受到所在州保险监督机关的进一步调查。IRIS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了初步监管,对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起了有效的警戒作用。
二、对我国保险财务监管的借鉴
1.资本金要求要落实到位,使资金规模与业务规模相适应。我国《保险法》第9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但实际上,就连在中国市场上享有垄断地位的中国人寿都不能完全符合此规定。如1997年,当时的中保寿险公司实收资本8亿元,资本公积11.8亿元,但保费规模却在300亿元以上。资本金仍偿付能力之根本,无视自身资本实力盲目扩大业务规模,严重增大公司的财务风险,无疑是在玩火。因此,对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不应只作法律上的规范,而应加强实际监管和控制,使保险公司的资本无论是开业时还是经营中,都满足法律规定的标准。
2.偿付能力监管应成为财务监管的重点
《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中对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别规定了最低偿付能力标准,财险公司的每一标准都与上一年的自留净保费收入相联系,寿险公司的每一标准与其实际负债挂钩。但是规定并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依然薄弱,如中国人寿1997年度的最低偿付能力数值的负值,平安公司同一指标标准与最低标准也有7.79亿的差距。省级以下的分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均为零,资本金、公积金由总公司掌握,只核定部分营运资金给分公司,造成这些公司无法按法规确定自留保费和提足准备金,没有偿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风险选择的意识,挂赔现象严重,总体偿付能力缺口惊人。保险公司承担着广大被保险人可能发生保险事故而引致的赔偿或给付责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险人的安全,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因此保险监管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的考核,在我国实际国情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改善目前最低偿付能力的计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确保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风险具有足够的赔偿或给付能力,保证公司良好的财务稳定性和较高的置信度,一旦发现偿付能力不足,立刻采取诸如办理再保险、转让业务、增加资本金、调整资产结构或是限期整顿、停止部分业务、直接接管等补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险公司的财务信用体系,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
3.适当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管
我国近年来通货紧缩的局面一直没有改观,数次降息之后,保险公司的利差倒挂现象越来越严重,而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过于依赖银行存款,又使得利率风险增大,产品定价极为被动,而且由于缺乏与长期负债相匹配的长期投资,资产与负债在期限上出现配比失衡。另外由于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使得保险公司的承保利用率已降至临界点,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将使保险公司难以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甚至出现保费收入越多,偿付能力越低的情况,因此,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就显得很有必要。但由于目前我国宏观金融环境还不够完善,各方面的改革还没有到位,所以资金运用方式的选择还要慎重,做到逐步放开,审慎适度,保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统一。同时借鉴国际通行的监管方式,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管,限制高风险投资的比例,规范资金的流向,力求保险资金的运用在方式上灵活合理,在风险控制上安全有效,在收益上稳定可靠。
4.改善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的手段和方法
目前我国无论是财务报告还是财务检查在制度上都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如报送报表不及时,信息传递滞后;财务数据不完整,未经独立审计师审计,无法保证真实性;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脱节,难以实现信息的标准化;未实现监管信息电子化,信息收集的效率低下;现场检查只注重合规性检查,忽视安全性检查和风险评价,实际绩效大打折扣;监管队伍的素质还有待提高等等。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作为保险监管的基本手段,本应在监管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却因为一些人为的因素降低了实际效果。因此有必要改善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的方法体系,避免沿袭以往的错误做法,建立监管信息的电子化系统,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充实监管机构的人才,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真正成为衡量保险人经营状况的有用的工具。
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分析
美国罗切斯特大学著名会计学家R·瓦茨和J·齐默尔曼指出:会计是产权结构变化的产物,是为了监督企业契约签订和执行而产生的。生产力的发展引发了产权裂变,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同时也产生了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体现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与整合的组织机制--委托制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分层授权并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产权控制模式。经理层行使经营权,直接指挥并控制企业、会计部门及其核算与报告活动,掌握了充分的内部信息;大股东凭借优势股权成为董事会成员,能够直接从企业取得较为详细可靠的信息并监督经理层,经理层和大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控制了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中小股东由于股权比例小而远离企业最终控制权,他们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完全是局外人,对会计信息的占有上处于先天劣势,只能以间接的方式获取信息来监督经理层和大股东的履约情况,是会计信息的需求方。正是为了适应众多且分散的中小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强烈需求,上市公司采用了公开披露的方式提供财务报表。但是,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客观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利益不一致的矛盾。而经营者与大股东作为经济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他们有动机利用其掌握的信息优势为自身谋取利益优势,直接对财务报告进行操纵,以达到不公平地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引发财务报告造假问题。因此可以说,利益不一致是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经济诱因,信息不对称是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客观环境。
信息提供者利己的动机是普遍的且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但动机不一定转化为现实的行为。如果能对虚假信息提供者进行有力的监管,使造假行为不现实,不经济,那么造假者在理智权衡中会放弃造假。然而目前我国会计信息的监管恰恰存在着诸多误区,严重地降低了监管效率,使得财务报告造假得以成为现实。因此可以说,会计信息监管中存在的诸多误区是虚假财务报告得以存在的现实基础。清醒地认识这些误区,有助于构建一个完整的监管机制。
误区一:重视“单一”监管,忽视“综合”监管。独立审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也是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的制度安排。然而,独立审计仅是确保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外部制度安排,只是财务报告监管链条中的一环而已,只有借助于其他环节的监管手段,它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自从证券市场发生了欺诈案开始,我国就加强了证券审计市场监管力度,如1996年独立审计准则颁布实施,1998年会计师事务所开始脱钩改制,2000年事务所进行〖KG)〗合并重组,2001年一系列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相继。由此可见,监管者的监管思想中存在误区:监管者试图通过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达到对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过分夸大了独立审计在虚假财务报告中监管的作用。事实上,证券市场舞弊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群体行为,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是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上市公司内部公司治理、社会舆论监督、法律制裁都是整个监管链条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光靠“独立审计”一枝独秀,是达不到效果的,必须实行全面监管,证券市场虚假财务报告问题绝不是抓几个注册会计师,关掉几家事务所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误区二:重视“硬性”监管,忽略“柔性”教育。证券市场是充满机会和诱惑的博弈场所,需要通过制度安排对参与者和监管者进行制约和威慑,但是堆砌的制度不一定达到好的监管效果。我国自90年代起接连不断颁布、施行、修订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但虚假会计信息却从未消灭过。制度终究需要人来执行。如果证券市场参与者和监管者不讲正直诚信,制度安排将显得苍白无力。当巨额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潜移默化的诚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倾向于道德规范。所以仅靠制度安排这样的“硬性”监管手段是不够的,必需重视“柔性”的诚信教育,而且应当是全方位的诚信教育,不仅包括中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而且还应包括政府监管机构和新闻媒体等证券市场的监督者。
误区三:重视行政制裁,轻视民事赔偿。在我国,自开展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以来,涉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诉讼案件时有发生,我国对涉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的处理,大多以行政处罚为主。虽然脱钩改制后,加大了处罚的严重程度,直接针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越来越重,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是针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诉讼案仍尚不多见。这种处罚结果对审计职业界难以起到足够的震动作用。因为造假受到查处和责令赔偿概率很小,造假成本仍远远低于造假收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并未实质性的提高,而且也不能挽回投资者的损失。
对虚假财务报告监管的理性思考
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不仅是高质量会计、审计准则的产物,它更依赖一个具有支持作用的基础机制来运作,以保证准则能够被严格地理解和运用。只有建立一套成熟有效的监管机制,以合理保证最终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才能使中小投资者利用这些真实会计信息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最大限度地免受大股东、经理层的利益侵害。
(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企业内部有效制衡、约束制度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1)规范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关键,也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生命力之所在。保证“独立性”关键在于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如果我们希望独立董事能够真正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就必须构建由中小股东选聘独立董事机制。但是,证监会2001年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这一规定无异于宣告大股东依然控制独立董事人选的合法性。因此,目前在我国构建由中小股东选聘独立董事的机制还有困难,但作为一种过渡,应当适当限制大股东及执行董事所代表的股东的独立董事提名权。
(2)独立董事的人选问题。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或董事长聘任,聘任中人情董事、名人董事的现象非常严重,使得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和工作时间得不到保证,而且这些人未必“董事”。笔者认为,应选择那些经济上无后顾之忧、人格上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专业上具有胜任能力的人担任董事,且应建立独立董事档案管理制度。
(3)规范独立董事的权利与责任。赋予独立董事独立的权责有利于提高其独立性。《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除赋予独立董事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和独立意见发表权。笔者认为,为强化独立董事的责任意识,应明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权利和发表独立意见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独立董事“必须”行使职权和发表独立意见,而不仅仅是“应当”,且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履行权利责任的情况。另外,从法律层面上,需要对《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修改,明确独立董事的权利与责任,协调独立董事与监管的权利与责任,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使独立董事在运作过程中有法可依。
(4)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独立董事也是“经济人”,也存在激励问题,需要明确谁来评价独立董事的绩效,如何评价,如何奖惩等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绩效评价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这也是独立董事未能发挥作用的一个原因。笔者认为,独立董事激励机制必须考虑“独立董事声誉机制”是一种自律的道德约束,一旦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表现出应有的独立和客观,无形当中保护和提升了他们的声誉,并拓展了他们未来市场。
规范内部控制制度
(1)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还缺乏一个成型的体系。随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规范、货币资金的具体规范的颁布实施和其他的具体规范的陆续出台,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将会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规范体系,但是,在操作性层次上,尚有相当艰巨的任务。目前许多规范的诸多内容非常原则,现实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规范的缺失与失效都会影响规范的有效性。
(2)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离开了人的能动作用,制定再好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也都无济于事。人员素质控制包括:知人善任;加强对员工特别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建立技术轮训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技术素质;建立员工技术考核和业绩评价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建立职务轮换制度等。
(3)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它包括:确认、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随时详细记录经济业务,以便恰当归类、提供会计报告;采用恰当的货币价值计量经济业务;确定经济业务发生时期,并保证在合理会计期间记录经济业务;在财务报告中恰当提示经济业务。
(4)改进内部控制的设置方式。建议借鉴COSO报告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按企业业务循环来设计内部控制制度。这样既能与内部控制的基本构成联系在一起,又便于审计人员测试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制度基础审计的效果。
(5)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持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二)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发挥企业外部监管制度的效用
加快合伙制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实行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数为有限责任制,这种组织形式使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执业风险较小,与注册会计师应受到的社会责任约束以及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不相称。因此应大力发展合伙制,包括有限责任合伙制。
建议适当发展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个人事务所虽然规模小,业务范围易受限制,但由于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中小工商企业和非审计的会计业务增加的需要,能够弥补大型事务所不愿或无暇承办小型业务的缺憾,同时,个人独资的无限责任和个人其他财产连带责任也能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个人独资的执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这不仅能使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得到保证,而且可以减少工商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上的虚假行为,顺应了市场机制的需要,另外,也将会吸引一批在国外知名会计公司工作的、获得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到国内兴办事务所,开通高级人才的引进渠道。
3.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有财产分割制度
无论是普通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合伙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过程都会涉及个人财产或其与他人共有财产的问题。如果没能建立相应的合伙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财产的分割制度,合伙人在合伙制度实施过程中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的义务就往往难于兑现,使应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规避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从而削弱合伙制对风险责任的约束力。因此,在实施合伙制的同时,必须逐步建立合伙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其与他人共有财产分割制度,才能确保合伙制的顺利进行。
(三)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发挥制裁机制威慑效应
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机制正式启动。但过高的诉讼成本和偏低的诉讼收益,注册会计师被真正提讼的概率也会很低,为此极需健全民事赔偿机制。
改进诉讼方式,允许集团诉讼和风险诉讼
笔者建议采用集团诉讼和风险诉讼相结合的诉讼方式。所谓集团诉讼就是当标的为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时,可以推选出代表人,代表共同意志和利益的诉讼行为。通过集团诉讼可以扩大诉讼标的,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风险诉讼则是律师和当事人胜诉后按比例分成,也就是将诉讼风险由律师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增大了诉讼力量,在司法过程中若能将这两种诉讼方式有机结合,将会大大提高受害投资者的民事诉讼积极性。
改变举证责任,降低诉讼成本
我国目前对于举证责任,仍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但审计是非常专业的技术性活动,要资本市场的普通投资者举证大股东、经理层、注册会计师,难度大、成本高。美国1993年《证券法》规定个人投资者只要证明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不实,就可以向法院提讼,注册会计师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清白。这样,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注册会计师,相当于注册会计师承担全部的诉讼成本。我国也可借鉴这种制度,降低诉讼成本。
本文作者:郑皎工作单位: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国内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笔者近来对国内一些物业公司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对目前我国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做了如下归纳。(一)目前国内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第一,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目前国内很多物业公司由于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未按会计制度设置明细账、会计资料手续不完备、会计科目使用错乱等现象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甚至有些公司没有清晰准确的财务报表为管理者提供分析材料。第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从国内物业公司总体上看,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比较薄弱,整个行业至今没有一套完整规范的财务管理办法,导致很多企业内部没有制定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投融资手段比较局限。长期以来物业公司受“物业管理不过是看大门、打扫卫生、水电维修”等之类井底之蛙的观念影响,筹资困难是当前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尤其是中小物业公司的头号难题。本身物业行业利润率就偏低,再加上经营规模比较单一,这就导致在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上的选择余地非常小。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物业公司就选不到好的投资项目。第四,营运资金管理水平较低。目前国内很多物业公司由于对资金管理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周期变长,滞留资金多,不仅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影响了企业整体的资金营运水平。(二)物业公司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财务工作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很多物业公司的领导认为,物业公司对财会人员不需要太高的要求,只要会简单的日常收支记账足矣。这就造成物业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水平不高,甚至无证上岗、没有会计技术资格证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第二,财务管理制度过于多元化。有些规模较大的物业公司拥有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有能力制定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供本企业参照执行。但是有好多物业公司由于组建方式不同,参照上级主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多种多样,没有一个统一完整的标准供参照执行。第三,投融资管理缺乏科学性。物业公司受自身经营规模和资质等级的限制,往往缺少好的投资项目,即使遇到好的投资项目,由于没有专业的决策者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大多是靠感觉进行决策,也没有组建好的投资管理团队,经常会导致这些项目面临很大的风险。随着物业管理需求的增大,物业管理也逐渐走向市场化和专业化,这就要求投融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业知识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第四,资金管理力度不够强。由于物业公司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往往在项目的资金投入前没有去做充分的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缺乏项目在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导致项目的资金回收期变长,甚至有的资金无法回收,造成资金的大量积压或流失,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了企业整体的盈利水平。(三)有效解决存在问题的途径第一,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定期培训是很多优秀企业采用的提高人员素质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此外,公司还应按业务的需要合理配置财会人员,要求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日常发生的业务要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操作执行,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在社会上公开招聘有丰富经验的专业财务工作者。第二,制定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物业公司要想充分落实好理财的自,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完整的、规范的、适合本企业生存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第三,拓展和开发新的投融资渠道。物业公司作为盈利性质的服务型企业,只靠物业费的收入是不够的,必须拓宽服务经营的范围,才可能创造更多的利润。但是物业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尽可能选取中短期投资,减少长期投资。另外,物业公司在做好内部筹资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去探索外部筹资的渠道,例如,银行贷款。第四,加强企业资金管理能力。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企业没有资金,如同人没有血液。因此,首先,要提高企业的成本控制意识,要求劳动密集型的物业公司必须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其次,物业公司应加强风险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控制系统。最后,物业公司应配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对利润进行合理分配。
构建物业公司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
财务管理对于任何一个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在物业管理企业中更是如此。目前很多物业管理企业都是微利经营,有的甚至会有亏损,这就要求必须构建一个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供物业管理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参照借鉴。(一)物业公司科学财务管理体系构建的必要性第一,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是立足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目前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弱点就是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这样会导致决策层没有科学的、准确的、能够反映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的第一手资料可以参考。随着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对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作保障。第二,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是加强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企业财务管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都有计划、协调运作的作用,通过有明确职责、适当的风险控制机制来贯彻落实。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自身设定的财务表现水平,同时还能不断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第三,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是避开财务风险的有力保障。企业的生存全靠资金,不管是筹资还是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要想科学的避开风险,就要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市场环境下,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二)物业公司科学财务管理体系的构建原则第一,真实可信,实事求是。企业的管理者每做出一个决策都要用科学的态度,以事实和正确的信息为基础,这就要求企业提供的各类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尤其是各项财务数据必须是真实、及时、准确的。如果数据掺假,就会影响管理者和决策者的判断,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第二,系统管理,领导重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采用系统的方法,就是将财务管理体系作为一个大系统,在管理的过程中要遵循其层次性、整体性、目的性的思想,对组成财务管理体系的各个子系统也要进行监管。第三,利益兼顾,持续发展。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就是要兼顾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管理者、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倡导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企业经营活动的核心内容,因此,构建科学的、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财务管理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三)物业公司科学财务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第一,财务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当今社会信息化对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目前国内很多物业公司掌握的信息比较滞后,信息反馈的能力也比较薄弱,使财务工作显得很被动。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应该在预算管理上多下功夫,要在每个经营项目开始之前,就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财务决策,围绕项目编制出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预算表,组成一个完整的预算体系。第二,财务成本控制。成本控制在财务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成本控制,可以事先限制各项费用和消耗的发生,有计划地控制成本的形成,使其不超过预先制定的标准,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的目的。按照成本控制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第三,财务绩效评价。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实施后,为了检验其实施效果,要对物业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营运水平、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能力四个方面内容作出评价,以能准确反映这四方面的各项定性指标和各项定量作为评价依据,并将各项指标与本地区甚至全国本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得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综上所述,构建一个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在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已是势在必行,全面高效地建立以财务预算管理为前提,成本控制管理为重点,财务绩效评价做保障的财务管理体系,为我国物业公司提供一个良好的借鉴。
摘要:科学发展观对社会目标、企业经营目标产生重大影响,进而也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目标。本文透视了科学发展观下“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财务报告目标定位的缺陷,提出“监管有用观”财务报告目标并分析其合理性。
企业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会计的“最终产品”,是企业与其利益关系人的链接点,它能够全面、系统、综合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并成为广大用户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信息资料。财务报告目标作为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系统期望达到的目的或标准,是在不确定会计环境下提出的一种主观愿望,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客观决定主观、存在决定意识的基本原理,不同客观环境决定了不同主观目标的形成,会计目标的提出不能脱离它所依存的客观环境,否则就不现实。财务报告目标是连接内部会计系统和外部会计环境的桥梁,它的定位不仅受会计本质所决定,更受会计环境的直接影响,并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不管财务报告目标如何定位,财务报告目标至少要反映三方面内容,即三W标准:(1)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是谁(who);(2)财务报告应当提供哪些会计信息(which);(3)财务报告信息对使用者有什么用途(what)。当前会计界关于财务报告目标定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受托责任观,二是决策有用观,二者都是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提出来的,财务报告只强调经济信息的披露。然而,在科学发展观下将财务报告目标定位在“受托责任观”或“决策有用观”难免有些力不从心。
一、科学发展观对社会目标、企业经营目标和企业财务报告目标的影响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它的全部内容。“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人人平等,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协调”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等建设,协调好各方面的社会关系,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可持续发展”是以生态和谐、代际公平为主要特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要处理好两方面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当代人发展经济要以不破坏环境为限度,做到人与自然和谐,保持生态平衡:二是要处理好当代与后代的关系,资源在两代人之间如何分配,环境在两代人之间如何共享。
科学发展观对社会目标、企业经营目标产生重大影响,进而也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目标。从科学发展观看社会目标,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我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从科学发展观看企业经营目标,就是要实现以经济利益为基础、以社会公平为目的,以生态和谐为限度的可持续发展。从科学发展观看企业财务报告目标,财务报告应当反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会计信息,这是财务报告应当反映的全部内容,即“三w”标准中的“which”。按照科学发展观,并借助于“三w”标准来看“三w”中的“who”,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应当是对企业产生影响的或受到企业影响的需要协调的社会各方关系人,即利益相关者;“三w”中的“what”,信息使用者获取财务报告信息的价值取向以及与企业保持什么样的关系,按照科学发展观,与企业有业务往来且利益相互影响的信息使用者(如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等),要加强自有资金管理并对企业实施有效监督,避免资金低效周转或无效运营;与企业无业务往来但其权利受到影响的信息使用者(如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税务机关、竞争对手等),要加强对企业广泛监督,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科学发展观下“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目标定位存在的缺陷
科学发展观是在当前经济增长迅速、安全隐患严重、财富分配不公、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背景下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不仅影响社会目标、企业经营目标,还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目标,并对现有的“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目标定位产生冲击。
1.科学发展观下“受托责任观”财务报告目标定位存在的缺陷。“受托责任观”(account-ability)产生及存在背景是资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公司制企业,财务报告目标是向资财所有者如实反映受托人对资财使用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信息。从科学发展观看“受托责任观”目标定位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一是信息使用者的局限性。受托责任存在的前提基础是两权分离,产生比较明确的资财委托——关系,所有者和经营者能够直接地沟通和交流,信息使用者只是建立在资财委托和受托关系上的利益关系人,主要包括现有的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层,不涉及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人。二是财务报告反映内容的局限性。“受托责任观”下的财务报告只是反映保证对委托人所托付资财安全完整的财务状况信息以及保证对委托人所托付资财运营增值的经营业绩信息,即只是反映委托人资财保值、增值的财务信息,而不注重现金流量、社会责任、环保收益等信息。三是财务报告编报的出发点违背市场理论。按照市场供求原理,信息的需求决定信息的供给,在“受托责任观”下,编制财务报告目的主要是从受托人的角度出发,即从信息供给方考虑,企业管理层为了解除自己的受托责任才向资财委托人主动解释、说明其业务活动和经营业绩,而委托人使用财务报告则是一种被动需求。四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反映不够全面。在受托责任的指导下,财务报告主要反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形成的历史的、客观的信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而忽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2.科学发展观下“决策有用观”财务报告目标定位存在的缺陷。“决策有用观”(decision-usefulness)产生和存在背景是存在比较发达的资本市场,财务报告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管理当局等)提供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决策有用的经济信息。从科学发展观看“决策有用观”目标定位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一是财务报告反映内容的局限性。“决策有用观”下的财务报告只是反映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而忽视社会责任和环保收益等非财务信息。二是决策概念外延过窄。决策仅仅是管理过程的一个环节,管理具体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检查、考核和分析等程序。一些外部信息使用者并没有履行决策职能,仅仅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如政府部门利用会计信息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社区居民、新闻媒体等利用会计信息对企业违法、违规活动进行举报监督;注册会计师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审计签证或管理咨询;投资人利用会计信息加强自有资金管理,规避风险以获得安全、较好的报酬,等等。一些内部信息使用者也没有完全履行决策职能,也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如管理层利用会计信息进行下年度预算以及对经营过程实行控制和检查;董事会利用企业经营业绩评价、考核管理层,等等。三是信息使用者的局限性。在“决策有用观”下,尽管编制财务报告目的是从信息使用者角度出发,但其前提必须存
在一个较为发达的资本市场,通过市场中介将信息使用者尤其是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与公司联系起来,以便出资人利用会计信息做出是否投资、信贷以及类似的决策。决策有用的前提过于严格,资本市场以外的利益相关者难免被忽视,如政府机关、社区居民等。四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反映不全面。在“决策有用观”下,财务报告主要反映企业现时的、未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经济信息,注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而忽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三、科学发展观下“监管有用观”财务报告目标提出及合理性分析
论文摘要:水利基建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经济工作,随着水利建设的深入开展,基建财务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愈加重要。阐述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应重视的几项工作,即提高水利基建财会人员素质,规范建设项目会计基础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搞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加大内部监督力度。
1加强水利基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1)认真学习相关的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工程招投标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通过相关法规制度办法的学习,弄懂弄通制度办法,增强和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水平,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财务人员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要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做到人人学习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职责,层层细化,自上而下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财会人员还要努力学习并掌握一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如概预算知识、工程知识、合同知识等,弄清水利基建工程概预算定额的执行和费用开支的标准与范围,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为水利基建工程建设服务。
(3)加强财会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综合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这就要求加大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力度。
2规范建设项目会计基础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抓好会计基础工作;结合国家现行财政法规,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尤其要注意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实现某一经济活动目标,维护资产财产物资完整,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信息真实、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决策,保证经济活动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一是组织机构。建设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应合理解决领导层、各职能部门及各个环节之间相互牵制,互相制约;二是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如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用制度来规范建设项目的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按照制定的各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对现存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达到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3加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建设资金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因此资金管理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设资金,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
(1)要依法依规加强计划、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安排。项目法人必须按年度计划组织落实,不准搞计划外项目,不准将资金挪作他用,地方配套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
(2)要建立健全水利项目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制度。根据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并对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情况及时了解,资金的拨付以用款计划为依据,按工作程序、工程进度、支出预算进行拨款。
(3)要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审核程序。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经办人审查,财务等有关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领导核准签字三个程序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4)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完整。要按规定开设、管理银行存款专户,并由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资金体外循环。
(5)建立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滞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私设“小金库”、转移资金、逃避财务监督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4严把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关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财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做到按规定期限及时编报,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1)竣工决算是办理财产交接的依据。首先,由于竣工决算是在搞好日常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要求基建财务人员要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从概预算的审查、招投标、计划管理、施工合同、工程实施结算、直至竣工决算编报完成。其次,工程竣工后,财务人员要全面清理各项财产物资,核实结余物资,做到账实相符;清理债权债务,并落实最后余额数;要认真核实基本建设拨款额,并同银行核对各项收支,在此基础上,正确计算基本建设支出和各项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对不应计入建设成本的项目要及时剔除,对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待摊费用正确分摊,以保证竣工决算编制的正确性。再次,要加强竣工决算有关指标的分析。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必须要对报表中所列的各项文字及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分析各主要指的完成程度,如对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交付使用资产完成情况、工程质量、生产能力或效益等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工程交付使用后加强管理提供依据,为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2)财务部门对工程决算应进行全面监管,不仅要求财会人员对工程量、工程定额比较了解,还要求了解有关的政策,熟悉决策工作;财会人员要走出办公室,亲临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参与工程量的检测与工程质量的验收;对工程的设计变更、追加概预算及动用工程预备费用等,财务人员要以有关文件批复为依据;对工程结算的材料费的计取,平时要注意了解市场行情,搜集有关资料,勤调查和咨询,并在各种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无误后,根据财务程序进行结算、拨付,不能不问清事实情况盲目进行财务结算资金拨付;对工程量的认定,必须与施工人员一道同乙方会签,根据工程进度、合同条款、监理说明和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监管;要委托审计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作为办理工程拨付和结算依据,搞好水利工程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搞好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
1.企业资金缺乏,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确保监狱能够进行各项管理活动需要经费的支撑,现今,我国监狱企业的的资金来源是由国家财政拨款,但国家所能提供的监狱经费相对其他性质的企业较低,大多时候仅仅能确保监狱最基本的运作,因此,在经费方面有着不可小觑的缺口,这就增加了监狱企业的经济压力,又由于监狱企业自身的具有比较特殊的性质且内部控制缺乏相应的制度,不可以很好的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这些就给监狱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障碍。监狱企业的资金不足,也会使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不少挑战,以致有些监狱企业发展缓慢,有的甚至还表现出亏损的情况。
2.不能有效的控制费用的支出,缺乏经费预算计划的执行力。由于监狱企业的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监狱企业无法实现完全市场化管理,以致财务部门在预算方面有失规范,费用的支出不能有效执行或是没有计划定额。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主要采取事后核算的工作形式,而对事前预测和使用控制方面严重不足,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然而预算是基础,各项财务收支都应该根据财务预算严格执行,而大多数监狱企业的各种经费支出的标准不明确,缺乏明晰的标准规定监督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因而,部分监狱企业经常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这种制度极大可能存在漏洞以致造成浪费资源和公款挪用的现象,并对监狱企业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造成一定影响。
3.缺乏对财务管理制度的约束机制,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一方面,我国的部分监狱企业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清晰,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职能不清、职责不明,因而对财务管理工作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继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显得形式化而不具备实际意义。另外约束机制的缺失或是无效也使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止步不前;另一方面,我国的大多数监狱企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都还未得到完善。其主要表现为:财务管理的流程混乱,财务工作交叉,会计与出纳职责不清,监督机制未能形成;部分监狱企业的财会人员只能服从上级安排工作,在权利与利益的驱使下丢弃原则,经常违规违法;会计岗位设置模糊,记账兼管出纳、现金兼管档案等兼岗现象普遍存在;部分监狱企业在资金支出、报销凭证审核等方面的物资管理上存在纰漏;缺乏有效监督考核体系,财会人员责任心不足。
二、加强监狱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对策
1.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益。监狱企业首先要细化管理财务预算的编制及批复,使之形成明确的财务预算的支出标准,从而增强财务预算的编制管理,进而使财务预算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能有效执行财务预算;严格管理监狱企业的专项资金,科学合法实现专款专用和专项专管的要求;严格审计原始凭证,按标准给予报销;按照财务程序严格审批权限,真实实现财务独立的要求。
2.完善财务预算和开支控制制度。在会计系统控制方面,要根据监狱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在岗位分工控制方面,以明确的岗位职责,把无法相容的岗位进行分离;在授权批准控制方面,按照授权权限的范围,严格授权,并集体审批重大会计事项;在财产清查控制方面,以定期盘点形式保证监狱资产的安全;在内部报告控制方面,以整体的形式体现经济运行的情况。除此之外,监狱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还要做好财务审计评价,发现问题,修改策略。
3.增强财务内部控制意识。通过培训学习的途径,增强监狱企业领导和职工的财务内部控制意识,让领导职工认识到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内部控制责任。为调动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到内部控制的工作中来,首先要让部门负责人增强责任意识,其次设立部门奖罚激励机制,最后切实落实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4.规范事业单位的年终结算决算报表。为了使监狱企业的年终结算决算工作的真实性以及财务决算报表的规范完整性,首要任务是严格规范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会人员明确相关责任,对账簿的记录认真仔细,并建立较为完整的会计基础数据档案。除此之外,根据财务制度严格规范财务工作,为确保年终决算报表的真实准确性,在年终结账之前仔细对监狱企业的各类往来账目款项进行分类清理处理。
5.加强财务管理的队伍建设。监狱企业财务工作的好坏由其财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并且企业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创新也跟财务人员的素质有直接关联。因而,于监狱企业的管理而言,增强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监狱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的培训学习方案,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协调沟通能力和处理财务管理事务的能力,使财务人员能更好地开展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日益呈现出规模,企业发展越快、规模越大,在当前财务管理模式的问题也日益表现突出。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由过去的直接管理变为分层管理。传统财务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颁发,下面照章办事。改革后,企业财务管理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这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法规,是财务部门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绳。第二个层次: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即所谓的行业财务制度。第三个层次:企业根据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办法。
2.在资金管理上取消专款专用和专户储蓄制度,建立资本金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打破了固定资产、固定基金、流动资产、流动基金、专项资产、专用基金三段平衡关系。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将企业资金来源划分为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大类。
3.改革了成本管理制度,建立了新的财务指标评价体系。成本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改“全部成本法”为“制造成本法”;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调整了部分成本、费用开支项目。此外,为了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者的需要,设计了能够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的指标体系。
二、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承接的工程项目条件越来越多,利润越来越小了。尤其是近几年国外建筑施工企业的进入,他们先进的施工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优势给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国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加强财务管理,增强内部控制制度是其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以下本文将探析一下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的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规模不一,施工的队伍有的也比较混乱,有些企业应设置的财务收支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定额管理制度等基本的制度残缺不全;有些建筑施工企业虽然有几项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办法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是对于挂靠企业更像是形同虚设。由于制度的不健全,给企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这种现状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根本利益,也导致外部监督困难重重。
2.企业经营权责不清,账实不清
目前而言,我国的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施工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里普遍存在有权无责的现象,只行使权利,而不承担责任,从而造成国家资产流失,对重大经济损失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直接造成财务管理混乱。有些事业单位的领导在承揽到工程后,没有对合同进行深入理解,对财务知识懂的少,对财务工作观而不理或理而不管,这也影响了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
3.建筑施工企业偷漏税问题较突出
一些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意识不高,只有在税务检查时,查点补点,拖欠问题也比较严重;一些外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结束之后一走了之,没有及时缴税;另外,由此建筑施工企业经常出现工程项目资金不到位的现象、建筑单位拖欠材料款等,从而使得开具发票和及时缴纳税款经常不及时。
4.财务管理缺乏监督
部分财务人员往往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规不守、有责不负,年初无预算、开支无计划、成本无控制、费用无限制、核算无规矩、挂账不清理等,造成财务秩序混乱、建筑企业经营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三、改进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建议
1.明确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权责范围
要克服这种弊端就要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的财务管理创新体制,也就是明确企业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财务管理的权责范围、明确个人在各个职能岗位上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将这些权责范围明确到个人。从而就可以建立起有条不紊的权责体系,通过这种必要的制度体系管理人,达到提高财务管理的目的。
2.发挥财务的监督控制职能,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般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人工预算制度、材料费用的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及款项审批支付制度、投资筹资的申请审批制度、货币资金(包括现今、银行存款、备用金)的审批报销制度等、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是要完善这一系列的申请审批报销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要“尽量开源节流”。最好的成本控制方法就是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而内部控制制度说准了就是要控制人的贪婪的源头,遏止住这些贪婪的机会。控制的根本问题就是要做好财务管理内部的控制制度建设,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改进。
3.加强资金结算的功能建设,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
如果要比较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结算的职能,其前提就是要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实现资金的统一调度,在资金流转中尽可能地减少资金占用,运作好沉淀的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对于现金的管理施工企业还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收入和支出两方面,结算中心根据这些规定控制整个企业的现今缴纳和支用。此外,作为施工企业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去把握和调配整个企业的资金,协调好各个项目间的资金利用,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障碍和效率低下。
4.从整体上把握和盘活企业资产,使企业资产链和资金链能够都运行良好
我们都知道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其本身的工程的固定资产和其他一些资产占用的比例较大。目前,垫资施工和工程拖欠款回收难就是困扰建筑施工企业的两把尖刀。因此,施工企业除了严格规范垫资施工、下大力气清收工程拖欠款、必要时用法律手段说话等,还要从整体上把握好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比例,尽量降低风险资金和贷款的使用,从根本上去除资金和资产协调问题带来的企业风险。
总体而言,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运作的各个阶段,体现在生产经营的各个过程。施工企业的一些其他活动比如投标招标、投资决策、资金运营等都跟财务管理密不可分。因而,可以说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关乎整个施工企业的生死存亡。
【摘要】随着去年房地产泡沫的诞生,中央财政加强了对各地建筑房地产市场的监控。本文对于现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进行了剖析,在指出一些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改进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财政政策的变化,尤其是去年年底以来对于银行金融企业的贷款限制。全国各地建筑房地产市场开始陷入困境,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整个行业进入了新一轮的洗牌阶段。要想在强手林立的建筑行业生存,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是不可忽视的。
参
考文献:
[1]钟自强.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监督[J].管理,2007,(9).
关键词:建工;建材;财务管理;问题;措施;分析
一、前言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变化,包括建筑的设计、施工、装修、管理等方面内容,城市建筑构建了城市的整体风格和特点,进而与我们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息息相关。建工建材企业是建筑行业中的不可缺少重要部分,为施工项目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料。建材行业是我国重要的材料工业,建工建材企业的产品包括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建材产品广泛应用于我国建筑行业、环保行业、高新技术行业和我们日常生活之中。我国是建筑材料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主要建材产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石材和墙体材料等产量多年居世界第一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建工建材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工建材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进一步的生存和发展,就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了解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根据相应的问题采取解决措施。
二、建工建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建工建材企业强化对企业内部的资金运动和价值形态进行管理,并要对企业的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进行动态跟踪。财务管理是任何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重心,它贯穿了建工建材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谋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因此建工建材企业要了解企业业务的特点,并要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目标与经营者目标缺乏一致性,道德风险问题严重
建工建材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为了实现经济利润最大化,并为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提高资金回报率。目前较多的建工建材企业采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的经营管理目标缺乏一致性。经营者的目标往往是实现自己财富最大化或者是提高自己在行业内的声誉,部分经营者的目标是为了增加自己单位工作时间的报酬或者是避免风险,因此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一致。财务管理目标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就会导致经营者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次优选择,企业最大化利润的目标难以实现,甚至部分经营者与企业利益对立,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问题。
2.会计工作缺乏精细化管理机制,会计核算准确性不高
建工建材企业的产品线比较复杂,建材产品复杂多样,因此会计工作需要充分考虑企业产品特点。目前,部分建工建材企业的会计工作没有根据建材产品特点设置明细科目,会计工作缺乏精细化管理机制,建工建材企业难以根据财务管理信息开展生产成本控制,财务管理工作不能为建工建材企业决策和发展战略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其次,部分建工建材企业的会计核算机制不完善,并没有根据企业建材产品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要么会计科目过分细化要么过分概括和笼统,会计核算不准确。同时,部分建工建材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财务管理机制,并设置了会计核算制度,但是执行力度不高,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并没有灵活应用财务管理制度,难以反映建工建材企业实际的财务管理状况。
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不完善
应收账款管理是建工建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部分建工建材企业为了追求销售业绩而进行大量的赊贷业务,过分追求华而不实的账面业绩,忽视了应收账款风险,部分建工建材企业的应收账款过多导致企业陷入流动资金困境,企业资金机会成本过高,应收账款回收率较低,坏账率较高,企业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其次,部分建工建材企业缺乏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并没有针对现有客户建立信息管理平台,也没有对新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导致企业面临着较高的应收账款风险。
三、建工建材企业优化财务管理机制应该采取的措施
1.完善激励机制和制度,明确经营者责任和权力边界
建工建材企业重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优点和缺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管理的专业性,职业经理人具有较强的市场敏感性,在管理和经营工作中具有优势,而且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的专业化。但是,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存在不一致性,此时建工建材企业要完善经营管理监督机制,要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力边界,并要对经营者的责任进行量化,明确量化标准,并要对经营管理成果进行绩效考核。同时,企业要重视完善激励制度,尊重人性,尊重经营者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协调企业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工建材企业要重视自身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根据建材产品的特点设置会计科目,不过分细化会计科目,避免会计科目冗长加大会计核算工作难度。同时,建工建材企业要不断规范化会计核算程序,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切实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保证会计工作质量。其次,建工建材企业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视现金流管理和成本精细化控制,了解成本构成因素,对成本因素进行分解,以便为成本控制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企业要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一方面要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另一方面应该要求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重视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提高财务管理制度的实践性和执行力度,保证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3.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
建工建材企业要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重视应收账款的催收。企业可以根据业务性质和资金回收周期建立应收账款跟踪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客户信用评估体系,以便对新老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客观的评估,进而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其次,建工建材企业要重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重视审计制度的执行效果,保证内部审计制度可以落实到各个部门,以便为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提供必要的保障。
作者:张应荣 单位:重庆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