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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宜兴市矿山企业、宕口大幅度关停,矿山乡镇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开山采石给山体植被造成的破坏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城市规划区、旅游风景区、交通干线附近的废弃露采矿山岩石,严重影响和制约宜兴市的规划建设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加快露采矿山的整治步伐成为宜兴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和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3年以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市上下的不断努力下,宜兴市已经完成矿山环境整治项目22个,宕口绿化工程16个,矿山废弃地复垦项目38个;复垦废弃地9507.67余亩,绿化坡面约14.53万平方米。2007年的竹海风景区新建道路边坡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被宜兴市列为矿山环境整治示范工程,2008年林场宕口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被省级验收组评定为优良工程。
虽然近年来宜兴市在矿山环境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主要交通沿线和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露采矿山仍为数众多,为了切实加强矿山环境整治工作,2007年起我市实施了三年环境整治规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宁杭高速公路、104国道、宜广公路、张灵慕线沿线和竹海风景区、善卷风景区可视范围内主要山体坡面复绿整治。
2009年是三年整治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宜兴市三年规划和2009年矿山环境整治实施意见,今年宜兴市计划实施9个矿山环境整治项目,目前已有8个整治项目进入了施工末期,复绿效果已经初见成效。整治工程采用了废弃地复垦、坡面爆破削坡、浆砌片石骨架植被护坡复绿、坡面挂网客土喷播、平台分层种植等相结合的方法,对张灵慕线和竹海风景区长龙山宕口、石山坡宕口、竹海公路边坡、狮子山宕口,104国道沿线小潮漏宕口,342省道沿线徐家山、屺山、蒋山宕口这8只宕口进行复绿,预计将完成坡面复绿约23.4万平方米,复垦废弃地308.4余亩。
强化措施,抓严抓实项目管理工作
在20*年全市废弃矿山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监管主体责任,增强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狠抓隐患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掌握全市废弃矿山治理现状,正确认识监管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努力构建和谐人居环境。
三、工作内容
全市所有废弃矿山均需按照封井封硐和设立警示牌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四、工作机构
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专门成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彭仕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从建设“平安*”、“生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对隐患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村级班子的作用,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我市的地质环境整治工作始于。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保护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近期我们先后到九里区、经济开发区、贾汪区、新沂市等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结合原来掌握的资料和当前工作实际,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市地质环境现状
从开始,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本查清全市地质环境现状。
1、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种类有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和崩塌滑坡灾害等。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地面建筑密集区,受地质构造和地下水过量开采影响;采空地面塌陷分布于煤矿、石膏矿、铁矿区,由于地下矿产资源开采引发;崩塌滑坡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因开山采石和道路切坡引起岩体边坡失稳。据调查,全市各类地灾隐患点、危险点129处。
在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双重影响下,来我市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3起,其中地面塌16陷起、崩塌滑坡7起,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发大量矿山环境问题。全市采煤塌陷地面积达32万亩,煤矿、铁矿开采、加工、洗选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煤矸石、粉煤灰、煤尘、煤泥等)占用土地、污染环境。长期以来的有山就开,导致全市大大小小的山头上分布有939个采石宕口,山体原有地形地貌和林木植被遭到破坏。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自然风景区、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两侧,实行禁采后遗留下来的废弃采石宕口,对环境景观影响较大。
二、地质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
1、完成地质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以此指导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2、基本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一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保证金收缴范围、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将缴纳保证金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规定了新办矿山企业不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未缴或拖欠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年检等管理措施。截至底全市累计收缴保证金1055万元。二是制定《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部、省财政补助经费项目的支持重点、申报程序、项目监督和资金管理等要求,为废弃矿山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发出“关于加强露采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强化矿山环境管理。实行新设开山采石采矿权的矿山环境保护审查,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禁止在完整山体和林木植被覆盖较好的山体新设采矿权,避免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督促在采矿山增强矿山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承诺和恢复治理义务,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3、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几年来我市共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9个、经费2150万元。其中:新沂市马陵山关闭矿山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铜山县皇姑窝、新沂市陆庄一期废弃矿山治理已经完成,等待验收;铁矿集团西马山采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九里山襄王路口、贾汪大吴虎山口治理项目正在施工;新沂陆庄二期、铜山大刀山、九里区大孤山治理项目即将启动。
在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带动下,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也开始投资废弃矿山治理。两山口废弃矿山治理被列为48项城建重点工程之一,亚美房地产公司投资200多万元进行边坡治理和场地平整绿化,由于治理效果不明显,市财政又投资850万元对两山口废弃矿山进行治理,采用台阶式挂网喷播技术,治理岩石边坡约1.7万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新老城区结合部的山体景观。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开展了铜山县三堡洞山、睢宁乔山和汉画像石馆新馆后侧边坡治理等废弃矿山整治试点。“陡峭悬崖下建起小学校”经媒体报道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05万元,委托香港东阳绿化有限公司采用台阶式挂网植生技术、鱼鳞坑植生技术,对铁刹山4200㎡的岩石边坡进行 综合整治,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小区环境。
4、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治理。贾汪区东大洼耐火粘土坑塘渗水危及韩桥煤矿井下安全,为此贾汪区会同矿务集团投资113万元进行防渗治理。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投资400多万元对办公教学楼后侧的洞山西坡进行爆破削坡,清理危岩5600m2;利用山势建成攀岩场地。鼓楼区实施天齐南路拓宽改造工程,有效消除山体崩塌隐患。
5、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开始启动。九里湖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全面推进,九里区完成投资1.4亿元,建成了800亩东南湖和1700亩西湖,水景景观区初见规模。贾汪区投资5100万元实施小南湖扩建工程,因地制宜地整治采煤塌陷地,建设生态景观公园。社会资金投入近万元,对市区三环西路西侧、废黄侧的亩采煤塌陷地进行综合治理,初步建成桃花源休闲旅游度假村。
三、存在问题
1、历史欠帐多,整治任务重。一是全市禁采区(带)内有废弃采石宕口464个,岩石面积约200万m2、废弃地面积约670万m2。二是据初步调查,常年积水、不适宜复垦的采煤塌陷地约5.6万亩需要进行生态修复。
2、治理资金需求量大,经费筹措难,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初步估算,464个废弃采石宕口治理约需经费8亿元;常年积水的5.6万亩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整治约需经费20亿元。
地质环境治理注重的是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投入大,见效慢或经济效益不明显,因而社会公众参与度低,投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积极性不高。仅仅依靠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经费,远远解决不了我市的地质环境历史欠帐。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一项特殊政策,对煤炭企业税前按吨煤20元提取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用于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整治,迟迟不能落到实处。
3、露采宕口整治技术难度大,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我市城市周边山体主要由石灰岩、白云岩等岩石组成,由于上覆土层较薄或岩石直接,在山体上植树绿化本身就较为困难,而在高差大、坡度陡的废弃露采宕口边坡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其难度更大。南方大多采用的喷播复绿技术,在我市的气候条件下很难全面推广;九里山襄王路项目和铜山县皇姑窝项目,虽然设计为刻槽台阶式复绿,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难度大、成本高。由于各县(市、区)地方财力有限,近几年争取的部、省补助项目,申报立项时承诺的地方配套资金基本没有落实到位,因而就只有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补助经费进行招标和施工,造成了工程施工进度慢、效果差。
4、治理责任制度和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矿权人不惜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重开采、轻保护、不治理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开山采石企业以采矿权有偿取得、负担过重等种种理由为借口,想方设法不缴或少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护金,即使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也不愿意履行恢复治理的义务,因为治理的投资额远远大于所缴的保证金数额。而对于煤矿、铁矿、石膏矿等地下开采的矿山而言,尚未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露采矿山采矿权设置管理。一是按照《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加强山体资源保护,划定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外要实行限制性开采。二是对允许开采的山体,要集中设置采矿权,直至这一山体全部开采完毕,不得开采地面标高以下部分。三是采矿权要设置到山体顶部,推动自上而下的分水平台阶式开采;不要设置到山体一侧,禁止斜坡式、一墙式开采。四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促进开山采石企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大企业,既可实行类似于中联的台阶开采,又可保证经济建设的资源需求,同时还可避免产生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欠帐,各级政府将付出巨大的代价来进行整治,而目前在建和生产的矿山企业能否规范作业,成为是否会产生新帐的问题关键。而当前,大多采石矿山不按照已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仍是斜坡式、一墙式开采,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留下新的采石宕口和高陡边坡,或存在隐患,或影响景观。在石膏矿山,也不同程度的地存在违反开发利用方案现象,有的甚至引发地面塌陷。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采石矿山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不留新的环境欠账。
3、建立矿山环境保护诚信准入制度。对没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或不缴、少缴、拒缴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列入矿山环境保护诚信档案黑名单,采取不予其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不受理其新的采矿权申请等管理措施;对黑名单矿山的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单位和个人,限制其进入采矿权市场参加竞买的资格。
4、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试点。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推广台阶式、机械化开采,推广无尾矿、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对列为“绿色矿山”创建的在采矿山,可由企业提出整治方案,由收取保证金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其整治经费可从该矿山上缴的保证金中按整治面积比例进行返还。矿山最终闭坑时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治理。
5、进一步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收缴保证金。开展保证金收缴情况清查,依法限期追缴。拒绝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注销采矿许可证。
6、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筹集。在加大政府投入基础上,完善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广泛吸纳包括外资在内的商业投资。一是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尤其是老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考虑其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矿山企业所获得的利润绝大部分都已上缴国家,因此,其治理应以国家投资为主;同样,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责任主体缺失的废弃矿山,其环境治理也只能以国家投资为主。治理资金可采取市、县(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补助经费支持。二是矿山治理后可作为建设用地的国有矿山废弃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其土地出让后的净收益可部分或全部用于其它矿山的治理;整治后转为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可以进行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并从土地复垦资金中安排一定费用作为治理专项资金。三是根据治理规划,对残留山丘和高陡岩质边坡可实施修复式整治,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取得余量资源收益可作为矿山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四是按照“谁投资、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凡经政府批准治理立项的单位或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治理工程相关的税费。五是按照《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足额收取保证金、专门用于矿山环境的整治,不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挪作他用。对不予返还的保证金,统筹用于急需治理的矿山。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整顿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完善制度,突出重点,全面整顿,严格监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工作目标: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对马城镇境内非法采矿进行整治,同时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基本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反弹和无证开采。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公安、电力、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及各有关乡镇,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生产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区域是:马城镇孝仪境内矿区、涂山风景区禁采区、城关镇荆山禁采区、唐集镇平阿山矿区。对于无证开采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要通过依法打击,消除非法开采生存的空间。
(二)全面查处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对越层越界开采的,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依法进行处理;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擅自变更采矿权主体,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没有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环境整治方案的,未按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环境整治方案开采、整治的,限期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自拆阶段(。深入宣传《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部署,强化依法采矿意识。动员非法开采企业自行拆除机械设备及附属设施。
(二)阶段。
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的,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依法强拆,做到“三不留一清除”(不留人员、不留场地、不留机械设备,彻底清除供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对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未按标准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马城镇、城关镇、唐集镇、涂山风景区等乡镇(区)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非法开采企业的设备、厂房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工作。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清理矿业权审批情况,依法颁发、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
县公安部门负责监管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查处无证矿山火工材料的来源,查办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清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依法颁发、注销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林业部门负责因非法采矿毁坏林地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监察部门负责查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纪行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渎职、失职行为实施问责。
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矿山企业登记工作,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颁发、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县供电部门负责对无证和关闭矿山采取停电措施。
五、工作要求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同时,触及到矿产资源开发业主的利益,难度比较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这次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迎难而上,把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必须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县政府已经成立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主要任务、整顿措施、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552—8010075)。同时,强化对矿业权人的培训,提高矿业权人依法探、采矿意识。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从快核实、认真查处,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要认真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遇有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第一阶段绿色矿建设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18年12月份以来,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及生产的矿山企业积极投入到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当中。县委、县政府也积极探索研究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标准和要求,也积极对标先进,不断努力的找方法、找差距,进一步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目前全县已完成抑尘苫盖面积206万平方米、覆土113万平方米、绿化205万平方米(共栽植各类苗木895万株)、道路硬化26万平方米。其中:采区治理工程。完成抑尘苫盖170万平方米、覆土53万平方米、绿化70万平方米、道路硬化17万平方米。排土场绿化工程。完成抑尘苫盖6万平方米、覆土60万平方米,绿化52万平方米。尾矿库披绿工程。完成抑尘苫盖15万平方米,绿化68万平方米、道路硬化5万平方米。选厂绿化工程。完成抑尘苫盖15万平方米、绿化15万平方米、道路硬化4万平方米。
二、第二阶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推进绿色矿山达标建设工作。自 月 日第二阶绿色矿山建设动员会后,我们立即行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绿色矿山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亲自带队,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测绘、矿管、地勘储量和地环所有人员全部上阵,以“时不我待、奋勇拼博”的精神,全面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的提标攻坚工作。目前,已聘请矿山修复方面专家逐矿山进行实地核查,对照矿山实测图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查找问题,共核查矿山企业 家,存在 方面的问题 个,已全部列入整改台帐,下发给企业 整改清单。同时,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做好
调整战略,全面推进强力攻坚突出重点,点面结合
面对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按照“提高标准、强力攻坚”的原则,制定了《滦平县矿山环境整治及绿色矿山建设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制定了《滦平县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标准。成立了滦平县绿色矿山建设第二阶段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务副县长和人大党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各主要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第二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三、存在主要困难
从近期矿区环境整治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治理标准有待提高。选厂、尾矿库、排土场、采区精准绿化、精细管理不到位,特别是选厂硬化美化、尾矿库绿化硬化、排土场绿化、采区挂网覆土等工作还需加大力度,提高标准,确保成效能保持、可持续。二是扬尘治理有待加强。采区长期未利用区域挂网没有实现应挂尽挂,湿式凿岩、湿法装卸、湿法爆破等抑尘措施不到位。运输车辆还没有彻底整改到位,超载和苫盖不严现象偶有发生,同时大部分矿山企业车辆洗消设备没有长期稳定运行,扬尘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有满足情绪、持续用力不足。大部分企业认为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但根据有色金属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相关要求和标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还任重道远。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循序渐进、提档升级、由表及里、内外兼修”的十六字方针,深入推进矿区环境整治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保质保量、按时间节点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一)实施提质提标工程,建设精细化绿色矿山。一是道路硬化按照“应覆盖尽覆盖、能硬化尽硬化”的原则,对矿山道路进行硬化和美化。二是对矿山道路两侧、排土场、生产区、办公区进行100%绿化,确保不留死角。三是对矿山内所有区域进行洁净化处理,实行常态化的清扫和冲洗,长期保持各个区域干净。四是对生产车间、廊道输送、物料装卸等区域进行除尘收尘技术改造,露天矿山采区全部购置雾炮车。五是对事故池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改,使用率达到100%。六是采区作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行规范化开采,达到开采层级标准整齐,开采实行湿式方法作业。
一、生态建设资金筹集
(一)建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一是从20*年起,市、乡镇两级政府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公益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等),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应的生态农业建设资金。二是从20*年起,市、乡镇两级政府结合工业技改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应的生态工业建设资金。三是在城市建设维护费、市政设施配套费、排污费、采矿权出让和土地出让收入等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生态建设资金。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生态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和国家专项资金补助。
(二)积极争取生态项目申请银行信贷,探索经营生态项目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权、林地、矿山使用权等进行抵押贷款的融资渠道。
(三)大力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环保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和推广通过水权转让、矿业权招标拍卖等方式筹集生态建设资金。
(四)通过财政扶持等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BOT等不同形式参与生态市建设。
(五)逐步建立生态资金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二、生态建设政策措施
(一)鼓励发展生态农业
1、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支持发展高效农业、推广农业喷灌节水措施;鼓励在交通干线两侧进行坟山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采伐迹地更新造林、荒山造林;鼓励在适宜地区合理开发荒山荒地,建设水(干)果、茶叶和多年生药材等基地。凡从事上述农业生产或绿化造林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主体,按市政府原有的扶农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2、大力支持畜禽养殖业生态化改造。凡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建成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污水达标排放或农业浇灌利用,猪粪无害化处理并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30%的补助。凡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常年存栏量1万羽以上的养鸡场,建成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30%的补助。以上农业养殖项目若与无公害蔬菜(或其他农作物)基地就近构成完善生态物质循环链,做到废水与畜粪综合利用、沼气能源利用、废水与固废零排放的,给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80%的补助。
3、“万里清水河道”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水保工程)采用了生态化设计,农村河道整治以清淤与植被固岸为主、城市内河固岸采用多孔设计或植被固岸,较好地保护了河岸带与河滩的生态功能的,按工程轻重缓急程度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市政府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执行。
(二)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1、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或获得省级新产品鉴定、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定的企业,其工艺或产品对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的,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1*号)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助。
2、凡投资建设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加工厂(仅限于回收市域内农用薄膜),根据其建设投资规模和回收能力给予投资主体适当的一次性补助。
3、凡获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
4、凡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成效显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凡按规定需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经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后,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或总量小于标准值(或核定量)5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其中,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重污染企业,根据其排放污染物削减量,另给予清洁生产奖励。
(三)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化建设
1、根据《*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态乡镇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论证的,给予相关乡镇编制经费补助2万元。
2、通过*市级以上生态村验收的,予以奖励0.5至1万元。通过*市验收并获得*市生态乡镇称号的,按照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给予创建乡镇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的再予奖励4万元。
3、支持新农村建设、旧村改建与村庄环境整治,凡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并启动旧村改建和环境整治,通过全面小康新农村验收的,按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快旧村改建与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委办〔20*〕37号)分别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4、凡列入奔小康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按规划要求建造污水无动力厌氧净化池的公厕,按净化池池容每立方米补助200元。
5、乡镇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由各村收集、乡镇集中填埋,渗漏液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经市生态办验收后按渗漏液处理能力每立方米补助1000元,运行费用每年每立方米补助1元。
6、符合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条件的县乡通村公路,其路基改造经验收后,达到技术标准的,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市乡村康庄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乐政发〔20*〕49号)执行。
7、凡被评为*市级“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的,分别奖励获奖单位0.5万元;被评为浙江省级以上“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的,分别奖励获奖单位1万元。
8、鼓励在相对独立的住宅小区、学校、行政办公集中区、商业集中区、宾馆等用水集中单位推广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技术,解决水资源短缺与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凡实现小区内污水处理后回用40%以上的单位,按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投入资金的20%给予补助。
(四)加快修复矿山生态环境
采矿权人根据《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及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修复治理任务的,治理备用金全额返还。对已关闭的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并完成治理任务的,按矿山规模大小(按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计算)给予适当奖励。
(五)鼓励发展生态旅游
1、按国家绿色景区评定标准进行垃圾回收处理的旅游区,给予适当奖励。
2、积极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经省绿色饭店认定委员会认定为“绿色饭店”的,给予适当奖励。
三、资金管理
(一)加强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按照“投入渠道不变、建设内容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管理责任不变”的原则统筹安排,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一、过去两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20**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我市政府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大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
(一)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是生命之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积极整治水库保护区内生活和产业污染”列为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同时,又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的源头生活污水治理和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列为市重点实事工程。近两年对饮用水源保护取得一定成绩。一是到目前为止完成了五个湖库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二是切实加强了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己召开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并完成各项任务的整治方案。三是于8月底前完成9个水库源头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对9个水库源头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为明年继续有效开展源头污染治理作好准备。四是加强饮用水源生活污染治理。今年要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启动窖湖、长溪、外杜湖、白洋湖、邵岙湖5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源头污染治理。五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餐饮经营点的打击取缔。六是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严打”态势抓禁养。七是做好水库禁泳工作。今年将加大执法力度基础上,对水库游泳现象进行曝光。
2.水利工程有序推进。总投资7.8亿元、日引水20万吨的汤浦水库引水工程20**年9月初建成并正式通水;总投资8.4亿元、年引水量2.4亿立方米的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圆满完成;总投资为2891万元的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
3.加快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及工程污水纳管工作。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确保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正常投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建工程的建设。继续推进与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配套的集污管网工程建设,完成新华路等10条道路(10公里)的污水管道铺设,确保今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5%。继续推进镇域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和支管铺设工程建设,完成市域污水工程C6包建设,完成C7、C8包工程量的70%。力争实现今年我市集中污水处理量增加6万吨/日的目标。二是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4.加大力度进行城河治理。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治阶段。从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投入1亿元,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提升城河水环境容量,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今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1、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2、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3、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以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再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4、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的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和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工程。5、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开展了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
5.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一是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20**年有13个村开展了农户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20**年完成1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今年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成20个以上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二是粪便无害化处理。20**年有9个镇在建设粪便集中沼气处理站。目前中心城区已建成150吨/日的公厕粪便无害化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各镇己建(观海卫、天元2座还未建成)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2009年继续推进2个镇的农村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实现全市各镇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全覆盖,并确保各镇粪便处理中心投入运行,以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二)实施“蓝天”工程,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1.落实节能减排指标。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吨,比上年削减12.2%,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宗汉镇铜熔炼集中区关闭,新浦镇铜熔炼集中区落后工艺改造,慈溪市热电厂异地改造,并组织开展燃煤污染、扬尘粉尘污染、秸秆(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和食堂油污染整治。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25家企业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
3.积极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重点节能领域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完善节能项目奖励政策,组织开展千吨标煤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审计)评估工作和1000万度以上重点用电企业电平衡测试工作,完成80家企业能耗对标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业、建筑、流通、交通领域的节能降耗等工作。努力降低单位GDP能耗,减少燃煤的消耗。
4.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清洁生产。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已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完成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三)实施“绿色”工程,加快生态绿色创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1.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城乡生活环境。20**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20**年有4个镇创建申报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单位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的现场考核验收,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2009年组织2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4个镇创建省级生态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宁波市生态村、环保模范单位和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省绿色社区1个、宁波市生态村40个、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20个。
2.大力推进绿色工程建设。20**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0**年进行环境整治,新增宁波市级全面小康村6个,326个庭院整治示范村完成复评工作,新增环境整治村35个。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97亩。2009年力争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4.5%以上。环杭州湾沿海防护林工程,确保累计建设生态公益林8.26万亩、建成6.2万亩,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递增0.1个百分点。
3.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按照《省级生态市创建标准》要求,以城市周边、风景区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等视野可及范围的破损山体为重点,开展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力争完成20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任务,完成美人山5座连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部工程量的50%。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防治理范围内出现新的采矿场(点)。
4.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力度。开展“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完成全市经营性公墓园林化改造和公益性墓地生态化建设任务;完成观海卫镇卫山、掌起镇洪魏、横河镇上剑山等地的生态墓地建设;完成杭州湾大通道观海卫段、掌起段可视野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及生态覆绿任务。确保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三沿五区”坟墓清理率达到95%以上、公墓绿化率达到80%以上。
(四)实施“清净”工程,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1.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电镀污泥、医疗垃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宁波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集中定点处置。
2.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市环卫作业中心和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镇级粪便沼气处理中心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管线铺设工程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五)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为手段,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1.每年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工作。20**年,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镇和街道组织开展了9次“零点行动”,调处1973件环境投诉案件,作出436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926.3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210件,对9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关闭或停产整顿55家,挂牌督办企业15家。20**年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并整体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全部进入漂印染基地,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在新区配套建设了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漂印染废水处理厂和30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厂。今年又完成漂印染园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达标改造,力争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量的60%。
3.2009年底计划完成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辖区内小轴承企业产生的含油废水将通过收集并送至建成后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
4.有序取缔小印花加工业。全市共有小印花200家左右,其中城区范围内有128家,按照城河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取缔非法小印花加工,环保局联合工商局、公安局已下发取缔小印花的通告,要求业主6月底前自行拆除。
5.废塑料行业整治重拳出击。继续加大了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加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同比案件由**年的247件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对废塑料行业的进一步治理作出了部署。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
6.开展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行动,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7.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8.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20**年,慈溪市委、市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列为年度市“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出台了《慈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和《慈溪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年关闭、搬迁禁养区内46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实施排泄物治理工程的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成为污染治理示范场。2009年计划关闭、搬迁禁养区内79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7家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拟建畜牧示范小区5个。
(六)多种形式开展创模宣传教育,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环保浓厚气氛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各镇、街道生态建设考核结果。二是在各镇(街道)主要道路和公路出入口竖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在城乡(镇、村)显要位置(车站、商业区、居民区、道路两侧、公众场所等)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画;编制和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把生态文明、生态理念、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水利、节能降耗、环保常识、“两创”指南等相关知识汇编成通俗手册进行发放和宣传。三是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成立村级环保自治组织193个。四是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实现环境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进企到校,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率和满意率,力争市民的环境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六是市生态办认真创办“生态简报”,生态建设工作进展信息。
二、两年多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矛盾仍然突出
环境专项整治困难重重。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不快、力度不够。部分河道水发黄、发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较为普遍,水环境质量的潜在危害较为突出,饮用水源水库蓝藻时有出现。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
(三)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市镇两级环保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力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四)虽然畜禽养殖关闭和污染整治有序开展,但是慈溪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基本保持在14%左右,目前全市20个镇(街道)有1500余家养殖场,其中规模养殖(牛50头、猪300头、鸡、鸭、鹅5000羽)养殖专业户300家左右,如果按照现在的整治力度,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和污染整治需要很长的时间。
三、针对我们慈溪环境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确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下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饮用水源保护是重中之重
今年市政府已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市政府实事工程,并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源头污染治理。我们应该以切实提高慈溪人民的饮用水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饮用水源上游农业、生活、三产等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源保护系列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对各镇、各单位生态任务的督察和考核机制
加强对各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督察和考核。市生态办以促进落实为己任,专门设立了督导组,将生态任务的督导工作列为日常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务求督查实效。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生态建设任务书的考核,加强对各部门和镇、街道的考核力度,对不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出现严重生态破坏事故、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在生态任务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环保“国策”的宣传力度
今年提出了4个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把市委党校建成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把全市50%的中小学校建成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把电视台办成生态文明传播基地;把《慈溪日报》办成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基地。努力落实好这项艰巨的任务,扩大环保“国策”的宣传面和知晓率,扩大环境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
一是今年市政府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们要确保相关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抓好生态系列创建镇、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粪便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公厕生态化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三是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以点成线、多点成面上出成果。力争在农村环境整治、改善村(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等方面上求突破,努力提升农村环境档次。
(五)进一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矿山整合的由来
XX县是我市境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特别是非金属矿产资源如石灰石、花岗石、莹石、叶腊石、青石、石煤等储藏量大,开采条件较好。生成于奥陶纪时代的石灰石资源,延绵于XX的XX至XX一带,走向长达数公里,据已探明的地质储量报告,该区域的石灰石品质优、储量大,宜大规模露天开采,是水泥、制碱、治金、钙产品等的优质工业原料。
改革开放以来,XX县依托当地矿产资源尤其是石灰石资源,大力发展水泥和钙产品制造业,并逐步成为XX县的重点产业。而与此相适应的矿业活动也日益蓬勃兴起,鼎盛时期仅开采石灰石的矿山企业就有数十家之多。众多的石灰石开采矿山,为当地及相邻县(市)的水泥企业提供了充足和廉价的石灰石原料,但由于矿山数量多,也带来了一系列矿山安全、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一是矿矿之间彼此为邻,缺乏必要的安全间距。二是矿山规模小,采矿工艺落后,装备十分简陋,安全条件差。三是矿山大多为周边村民合伙兴办,缺乏相应的采矿知识,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不强,由此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不断。仅就2003年至2006年间统计,XX县因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5人,代价极为沉重,教训十分深刻。四是由于小矿山数量多,矿业活动的秩序也较为混乱,石灰石资源优质难以优用、废弃现象严重,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XX县委、县政府针对XX——XX一带矿业活动的实际情况,在原有矿业整治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采矿秩序整治、矿山安全整治、矿区环境整治,提高矿区石灰石资源开采的规划性,合理性和开采活动的安全性、效益性,县政府专门制定了XX石灰石矿山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先期对XX矿区的矿山进行整合,并跟进推进宋畈矿区的矿山整合。
二、具体做法
(一)政府主导,强化整合。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具体工作由县经贸局牵头。方案中明确矿山资源整合的原则、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强调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有效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二)部门调摸,合理规划。由国土部门对XX矿区现有的开发现状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矿区石灰石资源分布情况、地貌特征和现有矿山企业采矿权设置情况,本着扩大矿山规模、优矿优用的要求,合理划分或调整设置矿山采矿权的范围、开采规模和出让年限。通过整合,将使XX矿区原开采矿山从11家调减为5家,单一矿山开采规模为50万吨以上。
(三)市场配置,厂矿分离。XX矿区及周边有众多的矿山企业、水泥企业和轻钙生产企业,许多矿山是生产企业的自备矿山。为体现矿山整合后采矿权出让的公平、公正和确保现有用矿生产企业的石灰石原料供应,XX县的做法是:按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凡县内规模以上或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水泥、轻钙企业和矿山企业均可参加矿山采矿权的竞标,并必须有上述符合条件的3家以上企业合资、合作组建独立的矿山开采企业。矿山企业必须与用矿企业签订供矿协议。
(四)配套政策,顺利推进。为顾及现有矿山企业的利益,对矿山企业投资形成的矿区道路、开采设施等在出让合同中到期未有约定不予补偿的,在公开出让前进行评估确定并在出让公告里予以明确,由新中标企业给予补偿;为顾及矿山所在地村的相关利益,要求新矿山企业必须按照辉埠镇的统一政策保证其既得利益;鼓励新矿山企业优化开采方案,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合理布置采矿工艺和利用资源,优矿优用,县财政视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几点启示
(一)加强领导是关键。在现有开采矿山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不像原始矿山采矿权出让那样简单,所面临的问题要复杂的多,利益的纠纷要激烈的多。为此仅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按矿山开采的一般管理程序操作显然是行不通的。必须要由政府的统一领导,在政府的组织下通盘谋划,科学制订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通过参与部门的齐心协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达到矿山整合的既定目标。
(二)择好整合启动点。在现有的矿山开采情况下进行矿山整合,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选择好合适的启动点,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XX县的做法是在规划好整合矿山的前提下,透过公开的渠道,提前向社会明确政府整合辉埠矿区的态度,让矿山企业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参与重组的准备,并在现有开采矿山采矿权设置到期的时点,逐一收回采矿权。此举化解了现有采矿业主可能的逆反心态,避免了企业的波动,确保了现有矿山歇业前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生产安全。
铁力市政府及国土资源局对此十分重视,特别指出一些矿山过去在开采过程中只注重经济效益进行粗放经营,既浪费了资源又破坏了生态环境,尤其要对以废弃矿山加强整治力度。“铁力市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立项的。
一、该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生态环境恢复与资源效益发挥。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可持续发展 的必要条件。治理废弃矿山和土地进行开发再利用,可增加养育人类的自然资源,有助于减轻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压力,为当今和子孙后代造福。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效应可以直接产生环境效益,并转换成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可谓事半功倍的长远大计。
2.有利于国家基础设施的保护和正常运行。通过对该废弃矿山进行的综合治理,并采取针对性强、质量可靠行之有效的措施,可消除废弃矿山所造成的岩石,最大限度地防止崩、滑、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产生,避免对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保证附近旅游风景区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有利于旅游业的开发与效益发挥。该废弃矿山位于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内部,的岩体与周边原始礼貌景观极不协调,严重破坏风景区生态旅游形象。项目实施后所建成的绿色环境通道,必将与风景区的整体生态环境协调一致,促进铁力市旅游业和经贸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
4.有利于地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基本上是以大量消耗环境资源为代价换来的,由此导致了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积累了大量的生态环境问题。目前政府和公民的地质环境意识空前浓厚,同心协办解决环境问题,改善提高生态环境功能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日益高涨。环境整治能够出成果、出效益,因此这是一项全面奔小康的战略举措,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既是国策,就要坚决贯彻执行。
5.提高植被覆盖率,恢复生态环境。废弃矿山经综合治理后可以复垦土地、植树造林、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植被覆盖率,改善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利国利民。
6.保护旅游公路。过采废弃矿山,极易发生泥石流、水土流失、坍塌、淤积,危及公路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公路特别是旅游公路两侧的可视范围,即距离不足200m时,必须加以恢复和综合治理,达到生态环境绿化美化谐调一致的要求。
7.塑造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形象。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是2000年底经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地处小兴安岭南麓,铁力林业局马永顺林场日月峡中,占地面积1 001公顷,是铁力市历史遗迹、现代风光、自然景观、森林生态养生旅游观念对外展示的窗口。风景区内部采石场规模巨大的开采面及料堆同风景区的秀美风光形成鲜明反差,与周围地质环境极不协调,有损风景区形象。立项治理势在必行,是铁力市提高旅游效益和外经贸经济的必然要求。
二、项目实施的必然性和效益分析
通过对废弃矿山及周边地带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实施,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废弃矿山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恢复原有生态环境。生态恢复治理旨在改良被损害的土地并恢复其生物潜力和生产力的措施;要以生态学为基础,合理利用配置包括废弃矿山矿渣在内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生产要素,实现建立经济植被和发展生产力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保护、合理开发、技术创新”等要求,选择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法,以便尽早恢复关系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而且恢复过程力求投入少效率高,达到事半功倍效果,与区域社会发展紧密联系,注重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生态工程。生态环境即人类的生存环境,也是自然因素,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构成的复合环境。项目区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查明评价区内生态环境的客观现状与存在问题、灾害及演化趋势。
为了矿山废弃地重新利用,再建生态环境系统,必须进行科学的规划与设计,目的是查明项目区环境地质、灾害地质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证公路畅通,保障村庄和农田免遭破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逐步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为地方政府制定战略性的生态环境治理、建设、保护规划提供资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