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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班组、科室及有关人员。
三、认真搞好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全年进行12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单位,促其整改。
日前,在收听收看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区随即召开全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副区长在会上部署安排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黄副区长指出,200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一个目标。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安全生产的平稳局面
二突出两个主体
1、突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作用。一是坚持开好季度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会议,二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四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五是通过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和考评,进一步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2、突出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作用。要依靠法律和制度的力量,通过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采取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法律的手段以及观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社会舆论作用,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引导和督促企业进一步做好“八个落实”。
三推进三个环节
1、推进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合格街道”活动,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保证创建质量。
2、推进基础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建档工作。二是巩固安全生产联系点的成果。三是在辖区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中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试点。四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分级监管。五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签名”活动,督促企业“以诚立行、以诚立业”。六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管,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七是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3、推进源头管理,促进市场准入关的进一步规范。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
四加大四个力度
1、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推动广大群众和企业员工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事故的能力。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康杯”竞赛以及推广“一法三卡”。三是把安全培训向生产一线延伸,分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长、安监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2、加大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完全发挥街道、社区对辖区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专业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提高安全执法的权威和执法效率。同时在运作中重点推进“七个转变”。
3、加大安全生产处罚力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惩肇事者。
4、加大安监队伍建设力度。一是通过集中培训、自学、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等形式,促进执法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二是加强街道安监管理机构建设,充实、配齐街道和社区专职安监员。三是对基层安监员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和工作培训,提高基层安监员的业务水平。
五突出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1、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主要范围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车间和员工宿舍;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室内市场、酒店、餐饮店;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楼等。
2、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腐蚀品的从业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及液化气经营、储存单位的经营点、生产车间、仓库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防范措施。
3、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防护设施以及结构安全的检查与整治;加强对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游离于基本建设程序外的私有企业的建设工程和一些单位、居民的“三无”工程等监管盲区,要严厉打击。
4、交通运输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点季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春运”、“五一”、“十一”等运输高峰期以及盛夏高温季节,对所有的运输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检查。丰泽交警大队要以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为目标,大力整治辖区路面交通违法行为。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认真贯彻实施《丰泽区“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5、特种设备方面专项整治。对已查出的无证在用特种设备的整治要逐台落实。同时,落实培训单位和时间,对尚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抓紧培训。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行业规划,建立健全企业全员排查、专家检查、动态分析、登记报告、分级治理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奖励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深化隐患排查系统建设。各镇(区),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建立分类管理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的长效机制。要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完成信息录入工作。要以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尽快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专家等技术力量,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做好分类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落实推进政策。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考评等结合起来,按照“未达标抓创建、三级抓整改、二级抓提升、一级抓巩固”的思路,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240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家化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建立保障体系。充分利用专家库成员、大型企业安全技术人员等技术支撑和保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指导,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严格评审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严把评审质量关。四、加强职业危害监控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模式。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依法推进的轨道,着力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职责,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专业性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机构,配备专业监督检查装备。强化职业危害治理。切实加强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通过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着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加大源头治本工作力度。紧紧抓住行政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化监管手段,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退出关口,深入推进化工、非煤矿山、冶金等整顿关闭行动,坚决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场所。强化源头监管与主动预防,运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能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职业危害等专项整治行动。化工整治:启动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让不符合国家及产业政策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非煤矿山整治: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坚决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冶金整治:重点加强炉窑、熔融金属、煤气以及吊运等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烟花爆竹整治: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大力实施由专柜经营向专店经营。道路交通整治: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为重点,加大对超速、超载、无牌无照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消防整治:继续开展娱乐休闲场所和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筑领域整治:以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农用车辆、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和联合执法行动,努力营造“打非治违”的强大声势。镇(区)、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力度,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建立完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恶劣天气、事故高发季节等特定时期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全面防范事故。依托12350举报热线、新闻媒体、有奖举报等有效渠道,建立“打非治违”的良性互动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和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全县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实施水利安全发展战略,以预防和治本为重点,全面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大力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和水利行业安全意识培养,确保全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无安全事故。促进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局机关和各乡(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引领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成立县乡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扎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全面落实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主要原则是实行对口负责制,谁监管谁负责。
1.局建管股负责监管水库、山塘、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重点是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和县城防洪堤等。
2.局水政股和水政监察大队负责监管全县的采砂场和饮水厂(点)。
3.局地电站负责监管全县管的农村水电站。
4.局秘书股负责机关、后勤安全监管。
a.全面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逐级、逐岗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b.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岗位和人员。
c.进一步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坚持和完善综合监管与专监管结合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安监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监管工作经费,努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大力加强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能力,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确保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d.切实落实水库大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大规模水利建设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e.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根据省厅市局和县安监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局属单位和乡(镇)进行考核。推动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1)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要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指导各乡(镇)抓好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三个有:即项目工地醒目位置要有安全生产警示牌,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佩戴有安全帽,重要岗位施工人员(电工、起重机械、挖机等)持有证件上网。
(3)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建档工作,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和查询等工作,逐步实现水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范化。
(4)加强全县农村水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水电站“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及时开展汛前汛中检查,确保工程防汛安全。
(5)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春节、“两会”以及汛期、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6)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与信息报送,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严格全县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加强重点领域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通过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督促各水利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自查和排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真正做到水利安全监管重心移、关口前移、全面覆盖。
(2)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督导,对典型事故进行了。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预防措施,严格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启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的培训,积极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实现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进度要求,加快实现安全管理和施工生产现场达标。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安全防范
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类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有效防洪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七)强化安全宣教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等系列)、教育培训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意识,组织对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继续教育,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和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旨组织领导,抓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规范监管行为,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和10个乡(镇)要根据本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要切实抓好工作细则的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目标考核与监督检查等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做好阶段总结,加强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认真总结2004年中山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召开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200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三、大力推进中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工作;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的力度,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
四、严密部署、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发证和安全监管工作。
五、按照大政办发154号文件的要求,深入开展中山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开展元旦、春节“两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安全隐患整改的力度,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七、进一步探索、研究安全生产属地化监管的有效模式,逐步解决安全生产属地化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八、研究和推进街道安全监管组织的设立工作,夯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
二、积极开展安全技术人员的专培训工作:从使月份开始安排适当的时间,组织全区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未达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岗要求的,一率安排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上岗培训。对已达到要求的人员进行岗位自学及有组织的业务培训,以达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目的。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1、根据冬季特点,认真抓好各生产单位的防冬保暖工作,开展有真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认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形商场、超市、市场等安全防火工作;3、认真开展“元旦”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确保节日之间的安全工作。
四、认真抓好全区安全生产的年终评比工作:1、从十一月份起,对各街道、各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资料进行汇总,收集各单位的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填写好相关报表,统计好相关的数据,为年度评比工作做好准备;3、拟定0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评比办法;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必须自下而上的开展;5、认真总结全区0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拟草全区2005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4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2004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4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拟于2004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办理设立批准手续,严禁引进低水平、低效率、小规模、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对其他新设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也要严格控制,把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认真落实“三同时”,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本质安全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验收,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深化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五整顿、两关闭”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深入开展“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以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停产整顿:1、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2、压力容器未按期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单位;3、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单位;4、经安全评价,确认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5、今年以来发生了安全事故的单位。二是抓好以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关闭工作:1、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2、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四、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任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它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甲乙种)的初审、申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组织省局专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组织、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安全资格考核,负责监督隐患治理和组织事故查处。
(二)市发展和改革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许可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及时将有关拟新、改、扩建项目的情况通报给安全监管部门并告之企业应依法进行安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配合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三)市公安局(含治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核发的剧购买凭证、准购证建立数据库,依法对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履行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职能,对违反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消防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市经贸局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初审和报批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时通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告之企业应依法进行安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市交通局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市建设局负责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项目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审核以及设计、施工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造成安全距离不足)的违法建筑以及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章建筑的查处,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原则,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审批,同时,负责城市燃气安全等管理工作。
(七)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编制和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项目选址和规模确定中,按照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原则,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项目用地进行审查,并依法报批用地。
(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对未取得由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相关证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十)市环保局负责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批复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环保设施组织专业验收,并对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㈠认真贯彻学习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努力实现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新的一年里,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十六精神这个中心任务,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讨论相结合,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感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开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㈡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要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形式,不失时机地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使全社会都知道、了解《安全生产法》。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的法律普及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㈢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自身素质的建设,确立“与时俱进”的观念,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新经验,熟练掌握从事安监工作所必须的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明年结合各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分期分批对各村、有关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安全员进行轮训。在各村、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配备配齐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提高全镇安全监察的复盖面。
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明年内,对我镇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规定,对各村、有关单位和企业有关人员分期、分批、分类进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抓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安全防范、关口前移打下坚实基础。
㈤积极协调,加强配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进一步依法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全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能;加强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配合与协调,根据不同时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