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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部署以后,莒县编办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报请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组织、编制、考核办、财政、人社、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在县编办设立了考核办公室,出台了《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考核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为全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牵头带动,科学制定考核办法
为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莒县编办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广泛征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试点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后,在全县教育、卫生系统选取了76家事业单位作为考核试点单位。
三、双向齐动,规范开展考核工作
考核采取县事业单位考核办与主管部门双向评定与协作机制。一方面,教育、卫生系统试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公益服务效能。重点是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内部管理、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财务资产管理状况等情况。另一方面,县事考办负责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主要考核服务对象对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益服务水平的评价,以及服务对象自身公益服务需求得以满足的程度。县事考办专门建立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数据库,调查对象涵盖了两代表一委员及学生家长、病患及家属等人员。
(新乡医学院,河南新乡453003)
摘要:在干部考核中,360°考核法因其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考评中的一项重要工具。本文以某高校为例,探讨了360°考核法与传统述职考核法有机结合在高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中的应用。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做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实践证明,该考核方法可以有效解决传统模式存在的缺陷,满足新时期绩效管理的需要。
关键词 :360°考核法;述职考核法;高校中层;年度考核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9—0011—02
360°评估反馈(360°Feedback),又称“360°考核法”或“全方位考核法”,是指由员工上司、同事、下属和自己从全方位、各个角度来评估人员的方法。该考核法最初由英特尔公司提出并予以运用;1993年,美国《华尔街时报》和《财富》杂志报道后,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1]近年来入选《财富》全球1000家企业中超过88%的企业将该方法运用于员工绩效管理。[2]360°考核法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考评中的一项重要工具。[3]
新乡医学院属于普通本科院校,管理体制为校、系两级管理。之前,对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方法为传统的述职印象评价法,不够科学、规范,对于考核结果也缺乏科学的分析和反馈。[4]2009年,学校确立了“面向教学、医疗、科研第一线,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年度考核原则,将360°考核法与传统的述职评价方法有机结合,通过四年的实践取得较好的评价。
一、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与评价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将处级领导班子划分为三个类别: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服务单位;二级院系和离退休职工工作处以及附属医院。每类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评价对象不尽相同,但都要征求校领导、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其他人员的意见,力求实现“全方位评价和民意直通”。
(二)考核内容
对处级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团结协助、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各单位处级正职和副职在责任、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不尽相同,因此,考核内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5]处级正职更注重考核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维护稳定、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解决重大责任问题、注重长远建设等内容。而处级副职则注重考核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和解决复杂问题等情况。
(三)考核计分办法
处级领导班子考核计分办法为:校领导评价作为横向参考,服务对象打分占60%,工作对象和其他人员打分占40%。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记分办法:将所在处级领导班子测评成绩与个人测评成绩结合,所在处级领导班子测评占20%,服务对象测评占50%,工作对象和其他人员测评占30%。
二、考核程序
(一)撰写并网上公示述职报告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认真总结一年工作,撰写述职报告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供干部群众阅览。
(二)述职
各单位面向所属职工、服务对象述职。
(三)测评
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民主测评在各单位述职报告会后,由与会人员对参加述职的处级领导班子和所属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第二次民主测评会由全体处级干部(不包括附属医院处级干部)参加。二级院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干部对机关职能部门、图书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机关职能部门、图书馆处级干部对二级院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四)量化考核分数
考核结果按照权重实行量化计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总分各100分。测评表中评价结果好、较好、一般、差(或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赋予100分、80分、60分和40分。
(五)分析、反馈评估结果
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需要时做进一步的讨论调查,最后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本人反馈。
三、考核成效
(一)考核工作更加民主
通过运用360°考核法,使上级领导、同级人员、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均进行评价,最大程度地实现“全方位评价和民意直通”。这样考核的民主扩大了,考核的公信度提高了,考核结果更加体现民意、过程更加透明、方法更加公开、结果更加可信。
(二)述职效果更好
测评前,首先在网上公示相关述职报告,由于考核的公开与透明,考核对象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有关事实和数据、成功与失误均应经得起群众的考验。第二,通过公示述职报告,有利于评价者对考核对象认识的深化,避免印象分。第三,许多评价者同时也是考核对象,通过互相查阅述职报告可以加强了解与合作,并能够起到互相学习、借鉴的作用。
(三)反馈结果信息更加丰富
通过该方法,反馈的结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综合得分,还可以便捷地观测到考核对象各项考核指标的得分,并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找出不同类别人员对同一考核对象评价的差异,进而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寻求改进的方法。例如下表中,XM5校领导评价列第六位,服务对象测评列第八位,工作对象、其他人员测评列第七位,所在处级班子评价列第九位,其最后得分列第九位。
新乡医学院从2009年开始采用360°考核法与述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四次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经过四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有本校特色的考核体系。该体系为校领导了解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工作现状、合理配备处级班子提供了客观详实的依据。通过反馈,考核对象也能更清楚地了解领导、同事、群众对自己的评价,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进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果。今后,我们还将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继续完善这套考核体系,力求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全面。
[
参考文献]
[1]李华.360度绩效评估法的运用及有效性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4(8).
[2]龚建荣.360度考核法在独立学院教师绩效考核中的运用[J].考试周刊,2011(11).
[3]胡燕.基于互联网的360°反馈评价法在高校中层干部考核中的应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
第一条目的依据
根据《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功能研究室是承担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有关研发任务以及重大技术集成与转移等活动,开展省内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的一个研究室。
第三条职责
主要承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有关研发任务以及重大技术集成与转移等活动,开展省内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
第四条遴选、考核
由首席专家提出候选名单,农牧厅确定。
第二章遴选方式
第五条遴选原则
根据省优势或特色产业发展状况及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遴选条件
(一)在省内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等建设依托单位中择优产生,在省内本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研究室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条件,并承担过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任务;
(三)保证产业技术团队功能专家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条件建设、仪器设备使用;
(四)保证人员的科研时间,配备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
第七条遴选程序
(一)由首席专家提名推荐;
(二)执行专家组征求同领域专家意见并评议并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三)在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后由农牧厅确定;
(四)挂牌,首席专家与研究室主任签订任务委托协议书和任务书。
第三章审批
由首席专家提出候选名单,在征求同领域专家意见后,经评议、公示后,由农牧厅确定。
第四章考核
第八条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在功能研究室的协议期,由首席专家根据任务委托协议书和任务书,对功能研究室进行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和五年期满后的任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对达不到功能研究室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或予以中止协议处理。
(二)考核程序
1、功能研究室主任向首席专家提交关于功能研究室运行的综合评估报告;
2、首席专家听取功能研究室主任对功能研究室的工作报告;
3、首席专家按照签定的任务委托协议书和任务书,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功能研究室主任综合评估报告进行考核评定;
4、将考核结果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再次评议;
5、根据评议结果由首席专家决定功能研究室的整改意见或终止协议处理,并由管理咨询委员会将决定意见反馈给功能研究室主任。
(三)考核标准
1、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能保证研究人员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能够保证人员的科研时间,配备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的确定为合格。
3、不能保证研究人员办公条件和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不能保证人员的科研时间;不按需配备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的确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
1、任职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者,由监督评估委员会提出整改意见,可继续担留用;不合格者,由监督评估委员会建议,报首席专家审定并终止协议,由管理咨询委员会书面通知功能研究室主任。
2、期满考核为合格者,根据学科发展和工作需要,可由监督评估委员会建议,报首席专家审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后,继续在下届担任科研任务;不合格者,由监督评估委员会建议,报首席专家审定并解除协议,由管理咨询委员会书面通知首席专家,终止协议。
第五章附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系统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罗列其中三条)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xx
组员: xx
四、考核办公室
主任:xx
组员:xx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个人述职。被考核的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相应范围内作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无记名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方式和范围自行确定。
3、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单位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行政奖励)在本单位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各单位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存入个人档案。
6、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评聘专业职务,调整职务工资及聘用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功一次;
3、获得行政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标准为记功3000元、嘉奖1500元,奖励额度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本年度我校分配到优秀名额14人。
八、考核要求
1. 行政奖励是以工作业绩为基础和前提来进行评选,所在单位要征求群众意见,提出优秀人员的名单和授予奖励的名称,并按要求公示行政奖励名单。
2、在本校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不作为本年度行政奖励的推荐对象(有重大突出贡献,有上级部门嘉奖令的除外)。
3. 行政奖励对象要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一式一份),嘉奖、记功不再另附材料,但在《行政奖励审批表》中须填清奖励名称和主要事迹。
九、考核日程安排
1、12月4日(周二)
中午12:10召开教代会审议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下发教职工个人2018年度考核表。
2、12月5日(周三)
上午各组室教职工进行2018年度优秀人员候选人海选推荐。
3、12月7日(周五)上午9:30(地点:小会议室)
行政人员述职、填写推荐表、年度考核表。
3、12月7日(周五)下午15:45(地点:相关地点)
教职工按组室述职、填写推荐表、年度考核表。各组联络人汇总推荐表并交校长室。各组室述职交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安排如下:
4、述职结束后将《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稿上传。
A、教学人员传给课程教学部各学科教导;
B、行政人员传给人力资源部朱xx老师;
C、后勤辅教人员传给校务管理处顾xx老师。
5、12月10日(周一)中午12:15(地点:小会议室)
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公室人员综合评定,拟定考核等次。
6、12月11日(周二)中午12:15(地点:大会议室)
教代会审议确定行政奖励人员名单。
7、12月13日(周四)—12月19日(周三)
公示行政奖励人员名单。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到农村挂职任教人员由接受学校考核。外借人员由学校根据其在外借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外借人员有关情况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的“优秀”名额为9人,“优秀”人员将在不同类型和不同职务的人员中合理确定,重点放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校级领导干部经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单位优秀等次基数。嘉奖人数为6人。对200年-200年以来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公约》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市直中学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能、勤在基本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1.普通班班级工作成绩显著,班风正,无流生,无安全事故,学生满意度高,得到领导和群众公认的班主任。
2.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的综合名次列前3名的学科备课组长或主要贡献人。
3.普通班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综合名次列市直前3名的任课老师。
4.在中考中成绩突出的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
5.学校工作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主要贡献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对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1.撰写述职材料。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6月25日前,认真做好述职述廉有关准备工作。校级干部要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学年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小结,认真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还要形成述职报告。填报工作实绩,以写实的方式,报告本学年度完成效果较好的主要工作(最多可列五项)和做得不够的工作。陈述成绩应简洁实在,客观恰当;陈述不足,不得敷衍塞责和隐瞒应当报告的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须提请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召开述职会议。(6月30日-7月5日)学校全体教职工,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退休及退二线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报告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实绩。其他班子成员对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说明。
3.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大会结束前,发放《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测评。
4.实行实绩公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除在述职会议上测评外,还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时一并公布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5.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进行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并于7月15日前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对教职工的考核:
采取学生或服务对象代表及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和领导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主测评中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的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和40分,民主测评量化积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分类统计积分。
1.学生或服务对象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从师德、教学效果与质量两方面进行。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初中学生对任课教师考核测评的权重为25%。职员、工人可请服务对象的代表评议,其分值在25%范围内。
2.教职工所在年级、处、室考核评价。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其权重占25%。
3.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权重各为25%。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可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及准备阶段(6.19—6.30):组织学习有关考核工作文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年度考核方案,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2.评议考核阶段(7.1—7.29):
①个人总结与认格。对照考核内容,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按照《量化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自评;
②组织学生(或服务对象)对任课老师进行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向学生广泛宣传此项测评的意义,消除学生的思想负担。实行必要的回避制度,确保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结果真实准确。
③民主评议与推荐。召开年级组(科、室)会议,总结学年度工作,个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民主测评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④确定等次与公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干部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量化积分。按积分高低排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优秀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
⑤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反馈复议阶段(7.30—8.5):将评议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对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的,要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4.汇总上报阶段(8月6日-8月25日):将考核结果按规定要求汇总,填写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考核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部署,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告。基层各单位(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下同)应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公开告知。
公开告知的主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二、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公示制度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集团公司审核推荐、评委会评审、集团公司审批下文的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一般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口头申请。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2、民主评议。所在单位召集由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初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对申报中、高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不少于15人。民主评议应由召集人公布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申报人作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照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以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予以评议。
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个人简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务工作;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继续教育与本专业学识水平;论文、论著、译著等;个人今后努力方向;申报的专业及职级;申报的理由及符合文件规定的条款。业务工作报告的重点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民主评议结果应当众公开。申报人应回避民主评议。
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民主评议赞成票不足三分之二)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不进行民主评议,但必须进行公示。
3、公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获奖等申报材料,及所申报的专业资格、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等,在企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单位有局域网的,同时应在局域网上公示。时间一周。
公示的所有材料要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注明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条款。未经审核或不属实的材料不得公示。
公示应注明本单位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对公示所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核实,未核实的不予推荐。
报送申报材料同时附公示报告。公示报告内容包括:被公示人姓名、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反映的问题及核实情况。公示报告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签字,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考核、推荐。考核一般以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结合民主评议意见与公示结果,对考核等次为“良”(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推荐正常晋升,对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的可推荐申报破格晋升。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为“中”(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考试三年:
(1)伪造学历或出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评卷时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袭等现象,并经评卷小组认定的;
(4)夹带、传递资料、纸条等或偷换试卷的;
(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
(6)利用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
上一年度没有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不得推荐申报材料。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岗位、论文、获奖、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负责。所有复印件均应与原件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业绩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应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并盖部门公章。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组织推荐意见应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几个方面。
推荐申报政工专业资格的应盖单位党委(总支)公章,负责人签章。推荐申报其它专业技术资格的盖单位行政公章,负责人签章。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不得委托申报人个人送交申报材料。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
5、集团公司审核、推荐。集团公司人事部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对所有复印件要审验原件,年度考核以单位年度上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申报材料真实、齐全、规范的予以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推荐。凡接受个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的,基层单位报考人员不再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个人可直接报名。基层单位组织报考后,应及时将公示报告、报考人员
名单报集团公司人事部;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后,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同意,个人报名。
6、审批下发专业技术资格文件。集团公司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资格,经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通知。
经组织同意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合格人员,及推荐上报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转发文件通知。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不予下文。
7、退回评审材料。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退回评审通过及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成绩通知单等材料,有关单位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评审未获通过或者职称工作职能部门不予批复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提交的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退回申报者;凡涉及有关组织核查、评价和评审组织的结论,包括申报表,只退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者。
8、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消其资格。
三、工作责任制度版权所有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2、没有按要求规定审核、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没有按要求公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文件规定,影响个人申报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2)没有按要求组织民主评议的,给予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3)没有按要求公示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4)没有核实公示中举报申报人有关问题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5)推荐材料由于审查不严,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并延迟三年申报,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帮助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6)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没有按规定要求审核,出现弄虚作假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
(7)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没按要求整理,不齐全、不规范,影响申报人评审的,对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8)评审结束后出现举报,经查属实,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 思考 探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环节,是有效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强化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利的助手。绩效考核体系是指通过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相结合,有效地将考核对象、周期、方法和结果等有效连接成一个整体,最大程度的利用和转化绩效考核的价值和作用。
一、本单位(以下简称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现状概述
(一)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是: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管理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本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基本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简便易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二)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和实施范围
组织机构为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组长为中心主要负责人,副组长为中心领导副职,成员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心党支委员、各部门正职、办公室负责人事管理人员。实施范围为中心全体在岗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周期
绩效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等情况,结合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细化为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是对工作人员的普遍、共性要求;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绩效考核周期分为全体职工的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领导干部的半年考核,中高级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
(四)绩效考核方法与步骤
采取自查自评、民主评议和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第一步根据绩效考核的内容,被考核人填写自查述职报告和绩效考核评分表。述职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思想品质和政治状况、履职岗位职责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第二步进行民主测评,填写述职评议测评表,并根据不同的评鉴分工和评分权重来计算被考核人的得分。第三步考核小组评定考核结果等次。考核小组根据自查自评、民主评议结果等综合评定,给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
(五)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及运用
中心将评议、考核结果存档并公示,公示期5日,在公示期内对提出异议申请进行复核。绩效考核的等次,将作为其绩效奖励工资确定、岗位聘用、年度评先表彰和职位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优势和不足
(一)绩效考核体系的优势
中心的绩效考核现状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且绩效考核指标、方式、方法等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对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起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建立了科学的考核体系,分类进行绩效考核。针对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不同类别的职工,根据工作职责、工作岗位、工作重点等分类分层制定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方案。如中层领导实施《中层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实施《其他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周期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次建立具体的考核体系,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从“德、能、勤、绩、廉”作为一级指标,对职工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还设定了二级、三级指标,加入了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突破等,并制定具体的分值和权重。同时,引入加分和减分选项,激励员工提升自身素质,争先创优。最后采用自查自评、民主评议和考核小组评鉴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不同的职位确定评鉴人和评分权重,如部门正职由中心领导和分管领导评鉴,部门副职由分管领导和部门正职评鉴,工作人员由部门正职和部门副职评鉴,评分权重分别占60%和40%。同时,自查自评的评分占总体评分权重的20%。这样避免了考核结果的失真。
(二)绩效考核体系的不足
尽管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有了进步和提升,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前,没有和被考核人员有效的沟通,制定适应的绩效计划和目标,没有与被考核人员在绩效期望上达成共识。其次缺乏明显的激励机制。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就是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的结果,评估职工工作完成的情况,激励先进,奖惩分明。然而在考核结果运用中,存在晋升机制模糊,淘汰机制缺失,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的薪酬过少,忽视对职工个人的培养发展,导致达不到有效的激励效果。最后缺乏申诉和监督机制。当职工在绩效考核中遇到不公平待遇并申诉未果时,会导致职工对绩效考核体系的信任丧失。监督机制有利于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真实性。
三、完善中心绩效考核体系
(一)建立沟通机制
让职工能够参与到绩效考核的整个过程中,并通过不断的沟通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前需要提高职工对绩效考核的认知,消除误区,了解绩效考核的作用与价值,从而提高职工的重视度和积极性。在对单位的战略目标和岗位职责划分进行明确之后,设置职工绩效考核指标的过程中,要充分与职工对岗位的特色和性质,工作情况进行双向沟通、了解,保证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合理性。绩效考核过程中,要及时和职工沟通交流,针对具体情况及时反馈和纠正,帮助和引导职工解决问题,达到让职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考核后针对考核的结果应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进行总结,促进职工了解自己的不足,提高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鞭笞作用,使考核能准确的反映职工工作的真实情况,从而有利于单位的整体发展,共同推动单位的进步。
(二)完善激励机制
积极有效利用考核结果,完善激励机制。首先加强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的发放、福利待遇的提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关联性,真正做到奖罚分明,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潜能,避免考核流于形式。其次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树立内部人员的危机与竞争意识,打破“大锅饭”,“终身制”,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提高激励效果。最后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同时注重精神奖励,如成就感,个人发展,职业规划、培训开发等,为职工开拓进取提供优越的发展空间。
(三)构建监督和申诉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绩效考核,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监督机制。首先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小组,专门负责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可以由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其次认真做好考核前、考核中及考核后的监督工作,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保障监督工作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的顺利运行。最后明确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对考核工作中违法违纪现象严查,并建立问责机制,对违法人员进行追责。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申诉渠道。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组织申请复核。申请人有申诉和解释的权利,并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复核,考核小组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在限期内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只有这样才能彰显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透明,严肃认真,使得绩效考核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结束语
绩效考核是提高职工绩效的双刃剑,当然,绩效考核体系只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百治百效的灵丹妙药,绩效考核体系自身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要与其他管理措施互相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促进职工同单位共同完成绩效目标,实现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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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燕娟.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14)
[3]赵代珍.浅谈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考核[J].经济师,2013(2)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凡事业单位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审核结束10日内办理考核优秀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建立镇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是督促镇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加强教育行政监督、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苏教办[**]2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年起,建立对镇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督导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1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苏政发[**]35号),主要是督导评估考核各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保障和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安全保障和教育环境治理,崇学重教、奖优助困社会风气的营造,师德建设的社会监督,普、职、成教育发展水平提高的情况。
二、督导考核的办法
对镇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督政与督学相结合,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专项检查考核与综合性评估考核相结合,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均衡健康发展。
1、镇级自评。各镇根据《**市镇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细则》要求,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每年12月底前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和自评得分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市级复评。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镇级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联合进行复评考核。复评报告和考核结果于次年2月底报市委、市政府,并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社会公示。
三、督导考核等级的评定
督导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凡当年度出现c、d级校舍危房、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力的镇,考核予以“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