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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制度优选九篇

时间:2022-09-28 07:58:0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工作汇报制度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工作汇报制度

第1篇

一、基本情况

前德门苏木位于扎鲁特旗东部,西接乌额格其牧场,东与科右中旗毗邻,南与道老杜交界,北与乌额格其苏木相连。

前德门苏木总土地面积66.6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9.80亩,草牧场44.67万亩,林地9.58万亩。全苏木总户数1958户,7285人。行政区划分为8个行政村,是典型以农业为主体的农牧林相结合的经济类型区。

二、进展情况

自从旗动员安排部署以来,我苏木按照《扎鲁特旗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扎党办字﹝2018﹞123号)精神,结合我苏木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高度重视,健全了组织机构。我苏木成立了党委书记苏木达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苏木办公室。

(二)制定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扎鲁特旗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扎党办字﹝2018﹞123号)精神,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了《前德门苏木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三)广泛宣传培训。我苏木通过动员会、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对苏木嘎查宣传培训,全面开展推进了我苏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去年12月末前,我苏木8个嘎查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目前8个村已完成了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公示工作,并做好了软件材料。

(五)安排部署了确认成员身份工作。4月份,我苏木召开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重点安排部署了产权制度改革确认成员身份工作,参会人员有苏木党委书记、苏木达、分管领导,经管工作人员,各村书记,村主任,报账员等。

三、存在的问题

(一)清产核资工作方面,各村还未全面完成债权人、债务人的询证函、送达回执工作。

(二)确认成员身份工作方面,嘎查村进度缓慢,部分嘎查村初步排查认定工作都还没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推进改革工作。各嘎查村债权人、债务人的询证函、送达回执工作与身份确认人口排查同步进行。

(二)做好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按照扎鲁特旗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第2篇

福建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各地认真落实“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顺利推进改革。截至7月底,全省已有6693个村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占有改革任务村总数的57.7%;完成改革面积5077万亩,占集体商品林应改革面积的65.8%;完成集体商品林林权登记3006.1万亩。在前期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基础上,南平、三明两市积极开展林改“回头看”,不断完善改革成果,巩固改革成效,共完成“回头看”面积2413万亩。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林业发展的产权不清、权责不明问题,变革、调整了林业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使福建省的林业焕发出了新的活力。

一是社会投资造林持续升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使林业经营者对林木享有充分的经营自,“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解除了林农发展林业的后顾之忧。通过林木林地流转,盘活了林木林地资产,解决了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效益兑现慢、生产风险大的问题,提高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也实现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林业的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了林业经营效益。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林业税费、林政资源管理、林木种苗等配套改革,优化了林业发展环境。所有这些变化,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信心,刺激了林业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发展活力大大增强,社会投资造林持续升温。各地造林营林投入逐步由过去的集体为主、国家补助,向外资、个体、联合体等多种经济成份并举的多元化格局转变。全省新造林中非公有制比重已超过50%。南平市个人造林比重从1998年的不足25%提高到去年的65.6%。龙岩市新罗区和漳州市南靖县今春造林个人的比重都在90%以上。

二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过去的“干部林”如今变成了农民的“自家林”,林农对林业的经营管理更加关心,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感明显增强。改革后,各地森林资源管护力量大大增强,管护面积大大扩展,盗砍滥伐林木现象得到较好遏制;林农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投入也明显增加,群众自发开展森林防火积极性显著提高。一些长期从事林业管理工作的干部深有体会地说,过去森林资源是少数人在看管,现在则是千家万户在监督。过去森林火灾是“老人放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现在是群众一见山火,就主动往山上冲。如尤溪县,群众自发成立了护林防火协会,每年每亩按0.2元交纳联防费,专项用于森林火灾的扑救开支。永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02年全市林政案件为1251起,刑事案件64起;2003年林政案件下降到920起,刑事案件下降到48起;2004年前6个月,林政案件仅260起,刑事案件21起。

三是林农收入稳步增加。改革后,广大林农对林业有了经营自、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许多竹产区农民“把山当地耕,把竹当菜种”,林农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既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了林区不安定因素,而且进一步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林农收入稳步增加。通过林木林地流转,一些不善和不愿经营林业的农户,通过转让山林经营获得资金,干起了种养业、运输业、服务业等,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据永安市统计,2003年,全市农民人均从林业中获得收入1913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47.6%。永安市洪田村赖兰亭等联户经营组对达到主伐年龄的150亩马尾松、273亩杉木林流转给他人,获得收入43万元,除留下必要的造林费用外,人均分得6130元。林业对解决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村集体收入有了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地所有权在经济意义上得到了体现。通过收取林地使用费,分成部分林木产品收益,使村集体有了长期、稳定的收入,既维持了日常管理的必要开支,而且解决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公益事业,保障了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推动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武平县捷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村里每年林业的收入不足4000元,农民对林业的分红想都不敢想。现在一年村集体林业收入可达58万元。村里3个五保户,每年都得到定量口粮供应和生活、看病等补助,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林权制度改革,为解决“三农”问题找到了途径和抓手,为农村社会经济的长效发展找到了出路。

五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新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催生了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一些传统的林业行政管理方式逐步被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所取代。永安市成立了林权登记管理中心,集林权登记、产权交易、市场信息服务于一体,与市林业局人、财、物脱钩,自负盈亏,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使林权管理与产权交易实现了规范有序运作。改革也使林权证的内在价值得到了体现。尤溪县成立了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目前,已受理林木抵押担保贷款24笔,发放贷款470万元,为扩大林业经营规模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在福建省健康、稳步、有序推进,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是福建省坚持“举改革旗,走创新路,千方百计激活福建林业”的成功实践,也是福建省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成果。综合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有以下一些成功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关键。集体林权制度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再调整的复杂工程,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福建省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动员部署会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改革工作,并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改革的方法。各市、县(区)、乡(镇)党政领导都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改革工作,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抽调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充实到改革第一线,加强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培训,加大改革经费的投入和监管,保证了改革质量和进度,确保了改革成效。

(二)明晰林业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根本。一“权”激起千层浪。福建省以明晰产权为纽带引发整个林业的改革,抓住了林业的核心,找到了林业发展的突破口,带动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大发展。明晰林业产权,是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根本。从林业发展历史来看,长期以来,南方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关系不明,农民并不能从村集体林业经营中得到收益,林业生产经营粗放,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林业经营效益低下。林业产权关系不清,已成为制约集体林区林业发展的最大障碍。要加快集体林区林业发展,必须明晰林业产权,明确林业经营的权责利关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是从明晰林业产权这一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入手,抓住了林业产权这个牛鼻子,从而牵出了整个林业改革的“牛身子”,实现了林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三)充分依靠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基础。群众是改革的主体。福建省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级改革方案、招投标方案、收入分配方案等各项重大改革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在具体操作时,要求各地要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做到改革程序、方法、内容三公开,严禁暗箱操作。对各地在改革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允许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从群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发挥集体智慧,探讨多种解决途径。充分依靠群众,既增进了广大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了解,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来,推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展,而且保证了群众的利益,确保了改革质量,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赢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坚持分类指导,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福建省各地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对林业的依赖程度也不同。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福建省并未采取一刀切的方法,而是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强的地方,坚持做到实物意义上的“耕者有其山”,原则上进行均山,解决群众就业和收入问题;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一般,集体又有一定面积山地的地方,则采取多种形式,本着先村内、后村外的原则,在保证有耕山意愿的农民有山可耕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内部或外村能人、经济组织参与承包山林;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不强,或没有什么依赖性的地方,则允许由企业或大户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规模经营,明晰林权,一步到位,实现货币形式的“耕者有其山”。

第3篇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东南部边缘,东邻县乡,南抵乡,西北镇,幅圆面积40.6平方公里,距县城70公里,下辖5个行政村、1个社区、1个街道,总人口4988人,总户数1436户,耕地面积4555亩,其中:田3616亩、地939亩。

二、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我乡党委政府按照南委办[2012]12号文件《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认真领会、传达会议精神,制定了北府发【2013】17号《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3]18号文件《关于成立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乡属各办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了农村产权评估领导小组,乡产权交易中心“九有”、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七有”的平台建设已经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成立了以建设办牵头的矛盾调处办公室,以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的技术指导办公室。试点村也成立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二)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我乡于4月23日召开了由全乡村组干部参加的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认真传达了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的相关精神,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基本路径等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了学习和讲解,要求全乡全体乡村干部要深入领会、认真学习,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深入调查。我乡2013年度两个试点村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大会广泛宣传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在我乡村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使村民知晓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和基本步骤。为了做到农村产权制度试点工作家喻户晓,我乡书写石灰标语一幅,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利用逢场天在乡街道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乡、村组干部深入到农户家中对农村土地、林地、房屋产权的基本情况以及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调查。到目前为此,各村、社都按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并选举产生了村、社议事代表和成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在村对农户土地、林权的调查摸底,存在7个方面问题:

一是全村各农户第一、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既没有原始依据,又没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土地证,对户主名下田、地的名称、块数、面积、四至介畔都模糊不清。二是该村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到户一直未给农户办证。三是通过调查询问农户长期的粮食补贴面积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按产量与人口调配的。四是户籍在当地且全家现已到城镇安家,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已转卖给他人,当时买卖双方也具备协议,卖方已将自己名下的土地、山林等全部赠送和转让给买方,但,这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买方则要求把卖方在第二轮承包时的土地、山林等全部确权在买方名下,怎么办?五是原来是耕地,后来变成了林地,如何来确权;六是原来荒山转包或赠送出去了,现在林权确定给承包人还是发包户;七是原来是荒坡,且属集体所有,后来农户自发在荒山上种植了林木,现已成材,不知如何来确权;

第4篇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做好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法制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四项制度推进工作和日常具体工作,为认真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学习培训,广泛宣传动员。

4月9日召开全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动员大会后,对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我办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日的契机,多次专题学习,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内容和如何施行等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培训,制作了工作流程表进行阶段性安排,要求干部职工以个人自学为主,主动学习。通过广泛的深入学习、培训,干部职工能准确掌握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州和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迅速宣传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进展、主要做法等情况,不断提高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强化责任意识,工作落实到位。

为确保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在具体实施操作中,做到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与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了内部机关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一员多责”制度,明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职责,把实施阳光政府的工作细化到单位、个人,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结合实际,制定了《xx县地方志办公室2009年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计划》,分五个阶段按要求顺利推进,做到明确时间、内容和责任人。同时,按要求按时报送了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等各项报表,做到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与其他工作、与当前工作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质量。

为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我办成立了县副县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督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督查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的全过程。建立了举报、投诉等监督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地集中督查、动态跟踪等方式,对修志、编鉴、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请销假制度等工作情况,利用出简报、政府网站站等各种新闻媒体阵地,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进行广泛督查,认真督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和省州安排报送的相关材料,对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的股室及相关人员,按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坚决严格执行,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前一阶段精心组织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深入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没有认真克服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部分职工对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工制度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抓业务(修志编鉴)轻抓学习(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松懈思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没有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虽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今、明两年是我县修志工作的攻坚阶段,没有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关系。

三是没有有效发挥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用。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低,认知度和监督意见、建议少,没有很好地发挥阳光政府四项制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继2007年打造“法制政府”和2008年打造“责任政府”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政治任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分析前一阶段的工作,理顺梳理出来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的作风,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重点突出什么问题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行加以解决,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学习、宣传力度,努力克服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充分发挥学习凝聚力、宣传推动力的作用。

2、坚持每月定期通报修志、编鉴工作进度,采取不定期认真通报、公示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决策权。

第5篇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02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第6篇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涉及我处工程汇报如下:

一、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情况

1、进展情况:为加快推进区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开发区创业和营商环境,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2019年12月16日,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市开发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发〔2019〕160号),制定了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程序。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关于做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农〔2020〕32号),明确区域评估范围及程序,印发了参考编制大纲;通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程序可适当简化,依法应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的,可简化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截止目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区域水土保持评估报告基本编制完成,计划近期报我局评审;淮安区新材料产业园、淮安经济开发区、国信工业园,金湖县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报告正在编制,其他县区境内开发区尚未开展区域评估报告编制。

2、存在问题:我局和各级开发区无管辖关系,主要靠宣传引导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目前部门县区开发区明确表示不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3、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规范及时开展上报区域评估报告审查审批工作,二是联合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宣传指导工作。三是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推进新区、其他有条件的区域逐步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水土保持审批承诺制管理情况

1、进展情况:2020年3月,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试行)》(**农〔2020〕8号),明确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通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管理,由建设单位向审批部门书面承诺审批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确保实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承诺制管理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确定了不适用承诺制管理的情形:(1)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项目;(2)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3)处于信用惩戒期的建设单位。目前报告表项目已实行承诺制管理。

第7篇

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把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外是招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及时印发和下发学习材料

我局办公室为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和各科室印发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文件,为推动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三、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效落实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我局结合部门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制定和出台本单位、本部门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具体办法,不断把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引向深入。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推进阳光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县外事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接受服务对象的公开监督。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布,及时处理好来电、来信、来访,以便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晓县外事招商局工作职责职能,切实促进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四、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和时限,认真组织我局的学习活动,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学习方式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内容进行了学习,梳理修定完善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完善投诉电话和邮箱的管理,并向社会各界公布,以便社会各界知晓**县外事招商局工作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切实促进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五、今后工作打算及保障措施

**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是我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规范和监督我局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监督能力,建设服务型部门的重要保证。下一步,我局将按全县深入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安排部署我局的下一阶段的工作,进一步抓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发挥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职能,进一步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细化分工,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要尽快拟定本科室岗位职责,完善和制定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及时对外开展工作。

第8篇

一、工作进展

全区共有107个村(居)陆续开展了股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确定了股东身份439402个,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35229.09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为104283.03万元,量化可经营性资产89635.9万元,107个村(居)均已成立了合作社,建立了“三会”制度,全区颁发股权证书126264本,股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主要措施

1、加大领导,高位推进。为切实加强对全区股改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于2020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制定了股改操作程序、成员界定指导意见、“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建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股改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产改办负责对股改业务进行指导。各镇(街)、各试点村(居)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统筹推进股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扎实推进股改工作,区政府于3月30-31日在酒店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区长作了动员讲话,全区8个涉农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办主任、107个村(居)的主要负责同志及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动员会后,全区各镇(街)、各部门上下联动,镇街紧密部署,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车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全区发放了资料汇编手册240余本,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117884封,张贴宣传标语4151条,真正让改革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

第9篇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02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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