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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看守所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公安部“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八项承诺,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二条 确保在本所劳动改造的罪犯不发生脱逃、行凶、暴狱、非正常死亡等事故。
第三条 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看守所安全大检查与值班巡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对罪犯实行分级管理、量化管理,实行民警分区包号管理制度。
第五条 每月二次狱情分析,对危重罪犯实行跟踪管理,责任到人。
第六条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不发生差错,不弄虚作假。
第二章 罪犯教育
第七条 罪犯投劳前,须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入监教育,并予以考核。
第八条 每月对罪犯进行一次集体教育,个别施教每名罪犯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 每年请“四长”来所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人生观、时事政治及形势教育。
第三章 罪犯奖惩
第十条 罪犯表扬、记功、评定改造积极分子、减刑、假释必须遵照罪犯“双百分”考核的实际成绩,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罪犯因违监违纪,应该受到警告、训戒、责令具结悔过、禁闭、加戴械具或加刑惩处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法惩处。
第四章 财务财物管理
第十二条 罪犯给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拆借。
第十三条 统一管理罪犯财物,防止私人财物被其他人侵占。
第五章 罪犯基本保障
第十四条 保障罪犯的基本生活条件。按规定标准调剂和改善罪犯生活;保障罪犯的热、冷水供应;切实做好罪犯的防暑抗寒工作;保障罪犯人均铺位面积达1.5平方米。
第十五条 保障罪犯的辩护、申诉、上诉、控告检举和揭发权,保障有选举权的罪犯的政治权利。
第六章 执法工作
第十六条 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取罪犯的投劳保证金、罚款、减刑假释费、保外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依法审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依法申报减刑、假释及留所执行。
第十八条 依据规定审批罪犯临时出监手续,严禁利用政策漏洞私放罪犯。
第十九条 严禁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健康权。
第二十条 罪犯满刑应及时出具证明文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暂予不予出监的规定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借故刁难或扣押迟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责任制采取100分制。除正文第二条总分为10分外,其他条款均为5分。
一、自查内容
自查主要内容有: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政管理等内容。
二、自查情况
1、森林资源培育方面:2019年镇辖区林地保有量17953.97公顷,森林蓄积量163.1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2.58%,森林保有量达到17527.63公顷(林地保有量比任务数减少6.03公顷,是因为农户多年前在耕地内种植果树,在2013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中被错划进国家灌木林中,依据农户提供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据,经现地调查为在册耕地,属于正常林地面积减少。2019年水利局项目永久占用林地修江堤,属于正常林地面积减少)。
镇各村都能以各类工程造林任务为中心,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造林计划完成率、成活率、保存率、苗木和幼林抚育合格率均达到标准,清理流失林地任务全部完成。
2、森林资源保护方面:镇与各村能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并与各村委会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在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上,各村均做到了积极宣传和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制;对违法占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和无证运输木材的行为各村能积极配合林业部门进行依法打击;镇各村在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上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开展工作,确保我镇未发生大的病虫害疫情,未出现大规模非法捕猎和盗卖野生动物案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林政管理方面:镇各村对于矛盾小,关系简单的纠纷基本上都能做到及时调处,确保矛盾不出镇。2018年村碎石场非法侵占林地案件,已对该单位进行了处罚,并协助经营者办理相关土地手续;2019年大青沟村村民滥伐林木举报案件,已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罚,并监督其如数恢复被伐植被。
4、林业执法方面:镇各村均能按照《森林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来对林地进行保护管理。对在辖区发生的各类林业案件各村做到及时向市林业部门或是市森林公安部门反馈信息,并积极协助处理。近年来镇政府对各村林业法律、法规的积极宣传逐渐显示效用,群众的林业法律知识得到提高,维权意识、生态意识明显增加,违法乱采滥伐林木的现象减少。
5、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镇各村能认真按照《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逐步有效进行落实。
一、本校教师目标责任制的制定:
(一)教师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我们常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韩愈在《师说》中提到:所谓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青少年宫的教师应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基础培训教育体制改革,坚持积极创新思想让青少年宫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坚持以教师为本,将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当作首要目标,在现代社会的背景下,竞争日益激烈,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要将培训学校办得有声有色,就需要通过全面,恰当,准确的评估方法,充分调动所有培训教师的积极性。
(二)认真做好教学培训工作
教学质量是我们机构的生命线,不断完善我们机构培训服务的机制,认真制定好学科教学计划,确定教学目标并突出教学重难点,教师的教学内容必须和学生培训活动一一对应,积极与学生互动,并注重课后教学反思。坚持从整体再到局部把握美术,乐器,棋,舞蹈,跆拳道,声乐各个学科,对于艺术学科的备课应该大胆创新,去改造,去生成,产生自己独特的见解,让课堂更加的生动有效。
为更好地促进教师在课堂上做到认真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我宫在制定教师岗位设责任目标时,结合工作实际,将教师责任内容细化,并将具体任务、标准和目标要求下发到各个老师头上。因此教师为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在美术课堂上应该尽量挖掘学生的美术潜力,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对学习乐器的学生进行小班教学,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教学质量,让学生体会到学习的快乐;在舞蹈方面,注重学生形体和舞蹈基础的教育,锻炼身体的柔软度,平衡力,协调度,培养孩子们良好的姿态和高贵的气质;在声乐方面,对学生实行系统性,模块化教学,正确解读新课改,树立新音乐课程观。为了进一步落实教师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我宫将学生的考级情况直接与老师的目标责任挂钩,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具体要求是参加学生考级数必须达到考级学生数的一半。
现在是网络时代,教师更好的在网上查询,网上交流,利用电脑备课,努力提高培训机构的网络管理,有助于顺利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培训工作计划。
(三)体贴关心学生日常生活
虽说作为课后的培训机构,对于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方面相对较少,但只是单单做一个传授知识的“经师”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又能做到关注学生成长示范的人师。爱心来自每个教师的无私奉献,老师应该在课后多多与学生沟通,倾听他们内心的想法,进一步了解学生,知道他们在生活中更需要什么,喜欢玩什么,学生才会认为老师更懂他们,老师的开导和批评才能够让学生虚心的接受,将学生的关爱践行在课堂上,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培训效果。经常夸奖学生,每个人都爱听表扬的话,学生更是如此,这样能够增强学生的信心,给学生一种被关爱,被肯定的感觉。真心的夸赞能焕发一切生机。
(四)不断提升自身基本素质
在新形式下,对教师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首先是思想意识方面,教师的言行举止都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所以教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引导学生寻找生命的价值;关注时事政治,与时俱进,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其次是自学的学习意识,教师应该不断的学习,自学相关读物,学习教育理论,加强新理论的研究,确保用新理念和新课程武装自己,学习最广最新的知识;在思考意识方面,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互相学习,积极进取,在实践中不断得出真知,努力提高教师责任感意识,争当优秀教师。
二、教师目标责任的组织实施
(一)严格落实汇报评价工作,确保责任考核的公平
要注意让教师参与制定,积极稳妥的实行分配制度的改革,青少年培训机构的领导对培训教师的教育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定期根据教师教学服务对教师进行评价,民主评议,排除了不公平因素,让老师真正得到了合格的待遇,能够更加调动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在教师目标责任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定期汇报制度的落实,每个学生、老师都要将每个月的计划内容一一汇报,各部门负责人每月按时向少年宫如实汇报教师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并利用职工会向全体教职工总结青少年宫教师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出现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更有利于教师岗位职责评定的公平、公开、公正。
(二)明确追究责任规定,落实追究责任
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我宫应该紧紧抓住这个环节,在责任追究上狠下功夫。对责任追究的内容、原则、程序、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通过责任追究,让工作不力者丢面子,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让教师了解更多新的教育理念。
制定明确的目标,只有确定了自觉期待的目标,才能有行动的指导性。增强培训班教师责任感意识,一个教师的责任感有多大,他的人生舞台就有多大
三、实施责任制的结果
(一)实施责任制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实施责任制过程中,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了老师的积极性。岗位的培训学习工作提高了老师的综合素质,促进了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1、坚持与工作目标业绩相挂钩原则。
2、坚持村级资金总量不突破、债务不增加原则。
3、坚持落实四个“一票否决”原则。
4、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原则。
5、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级。
三、工资构成
村干部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即基本工资、考核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各村按岗位确定的全额工资的60%部分,由财政所实行按月直达到各村干部工资账户。
考核工资:是镇对各村按岗位确定的全额工资的40%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兑现的工资部分。
四、以奖代补
是根据各村考核评分结果,全镇对各村评定一、二、三等奖评奖等次,由镇政府和村委会按照一定奖励标准兑现。
五、考核内容
(一)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与镇委、镇政府签定的2014年度各部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中所列工作的完成情况,分工作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部分。工作目标考核部分占总分的90%(包括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财经管理工作目标、综治维稳与工作目标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四部分,共20项内容;民主评议部分占总分的10%(包括村级群众评议和镇党委评议,其中村级群众评议占60%、镇党委评议占40%)。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村两委班子对照年度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
2、镇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听取述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调查核实的程序进行考核。
3、“一票否决”情况由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单位(纪委、综治办、群众工作站、计生办、安办)向镇考核办提供。
4、各单位在考核时申报加分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报镇党委会研究认定。
5、村级群众评议结果由镇考核办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提供的资料汇总并经审核后按比例折算;镇党委评议结果由镇考核办根据党委会上班子成员的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折算。
(三)考核结果说明
1、关于考核结果的评定。镇考核办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检查情况和相关目标考核单位提供的数据及材料,加上民主评议的折算结果,汇总计算出各村(居)委会和两委班子2014年度目标考核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一等奖;综合得分在90-95分(含90分)的评定为二等奖;综合得分在80-90分的评定为三等奖。
2、关于考核加分的评定。界定三类加分项目,具体情况见(四)奖励办法
镇委镇政府根据各村考评结果,综合考核评定出一、二、三等奖3个评奖等次,按照人平3000元、2500元和2000元标准予以奖励兑现。各村可以参照同等标准在民主理财小组审定同意后同等兑现奖励,资金来源由各村从集体经济积累中解决。各村村干部具体分配数额,由村委会集体对其工作情况考评议定,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送镇财政所予以发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确定目标
根据市人民政府“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及2020年计划完成数据,2020年度全市目标:林地保有量达到79894公顷,森林保有量达到63270.46公顷,森林蓄积量404.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9%。2020年2月市林业局下发《市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2020年工作目标的通知》文件,核定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营造林面积等目标,确保完成2020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二)明确责任
市人民政府落实2020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把全市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各国有林场。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市林业局与各国有林场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确定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工作责任,规定了具体完成责任目标,考核方式和考核奖惩办法。加上其它有关林业生态建设和资源管理工作责任制构成一个比较完善和规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工作机制。
(三)建立考核体系
市“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市林业局下发了“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和准确性。市林业局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利用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林地保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业务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依据《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省“十三五”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年度检查办法的通知》,林业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于2020年12月15-25日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及考核评分。
二、自查结果
(一)全市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春季进行造林,雨季进行补植,秋季进行检查,确保还林目标完成。成立护林队进行防火宣传,加强有林地管护,使林地、林木得到有效保护。在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的努力下,2020年度全市林地面积80808.81公顷,森林面积63438.66公顷,森林覆盖率29.08%,森林蓄积量404.9万立方米。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控制在0.1‰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为3.1‰控制在4‰以下;无重大盗伐、滥伐和毁林案件发生,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
(二)检查小组于2020年12月初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项责任目标进行检查和考核,按市绩效考核分值(分值1分)进行评分。检查结果被评为合格不减分的乡镇共11个,减0.01分7个,减0.02分的1个。
三、主要问题与措施
学发展观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我局按照
"依法统计,服务社会,全面提速,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20__年度目标岗位责任,认真
组织开展了"统计基础加强年"和
"落实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力度,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求真
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拓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决策的重要依据。我局
加大对统计队伍建设,加强数据审核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树立统计工作形象。
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了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让领导信任,被社会认可,我们坚持做到
"六个加强":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对重大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继续坚
持"三抓"、"三审"质量评估制度。"三抓":抓源头数据、抓上报数据、抓关键数据;"三审":专业人员审、科
长审、局领导审。三是加强了基层统计报表起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专业统计覆盖所有统计对象,
并按在地统计要求,落实到每个起报单位,做到"应统尽统"。,四是加强了统计业务工作的考核力度。年初我
局分别制定了《__区20__年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办法》、《__区统计局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办法(20__年)》等,细
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奖惩办法。五是加强与部门协调。集中评估、统一口径,有效减少了"数出多门",树
立了数据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六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对统计违法
案件的查处力度。
不断加强统计队伍素质。一是抓统计队伍干部业务素质的提高。二是切实做好统计资
格考试和再教育工作。
积极创新统计方法。建立了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上报审核认定制度;开展了规模以
下工业销售收入200万元企业的月报工作,建立了专业巡查制度,积极推行网上直报工作。
我局围绕区委区政府发展思路和战略目标,广泛开展调研活动,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拓展
服务领域,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力争实现统计服务新跨越。突出统计服务的时效性,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
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快报》、《月度经济运
行监测》资料等。
二、认真开展完成好各项工作
1、按时按质编制《月度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
2、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我区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收集、审核、录入工作,
3、开展了对农村样本户的调查样本轮换和培训工作。
4、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行为。全年对全区40家乡镇和区直统计单位进行了
执法检查,坚持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通报批评1户,责令整改18户,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全年有
627人次参加了《统计基础知识》、《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网上直报业务》等内容的培训,
5、按市贫困监测办要求,对全区贫困监测状况进行摸底、登记、录入电脑,形成贫困监
测数据库,资源共享,将分析报告上报市贫监办。并与区扶贫办做好对接工作。
6、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全省劳动力资源调查、烟草专项调查、旅游调查以及全区乡
今年,我局先后获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调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市粮食综合目标考核中位列第一;云海米业获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试点单位称号;区粮食购销公司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在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中,我局探索出了非主产区粮食流通的新模式,被省粮食局局长桂梅生批示:"__区的经验表明,只要敢于创新,销区粮食工作也能大有作为",并向全省推介。同时,全年在省粮食政策法规、粮食监督检查、粮食产业化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交流。
二、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针对我区粮食系统改制后,销区粮站撤并的实际情况,今年重点在茶林山区龙门、新明、清溪等地,完成了6家村级连锁店和4家军供连锁店建设,并已挂牌。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科学保粮工作。全年共开展春、冬天两季粮食安全普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有点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并认真做好防洪预案,在7.10洪灾中,省级储备库进水近一米,但由于预案措施到位、防洪物资准备充分、抢险工作及时,没有给国家粮食造成损失,确保了三级储备粮安全,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粮食订单任务全面完成。上半年与农户签订粮食订单面积55033亩,超额完成区政府及市粮食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在粮食收购中,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农民售粮;同时,对优质稻实行优质优价,仅此为农民增收13.8万元,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完成全年粮食收购6000吨任务。
4.粮食经济运行平稳,增收节支效果明显。区粮食购销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169
万元,同比增加289万元;利润25万元,同比增加20万元;云海米业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48万元,同比增加288万元,利润3万元,同比增加13万元。
5.按质按量完成区级储备粮轮换任务。今年我区对区级储备粮____吨进行了轮换,全部轮入当年产新粮,确保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6.实施第二期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工程。今年,省粮食局、财政厅实施第二期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工程。经多方争取,我区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工程在永丰乡启动,
350个农户成为全区首批科学储粮示范户,给当地农民带来了7万多元的扶持资金,降低了农户储粮损失。
7.积极谋划粮食产业园区建设正式启动。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城建和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区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建设领导组。现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测量等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启动资金也已筹集到位。
8.加快粮油质检站建设。今年我局在投入资金提高质检站硬件水平基础上,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同时,邀请省质监局专家对粮油质检站申报的计量认证资格进行检查验收,取得计量认证资格。今年共检测粮油样品53份,并及时准确地出据了检测报告,为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9.认真做好粮油销售工作。一是主动服务,做好各旅游饭店、宾馆粮油供应的保障工作;二是对加工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购置新设备,提高大米品质;三是认真做好居民口粮、山区缺粮农民粮油供应,做到了品种齐全、供应及时、市场稳定。四是完成粮油销售任务5500吨。
10.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工作力度。及时更新__区粮食局网站内容;完成了区委办、政府办50分的信息任务,在全市粮食政务信息工作中排名首位。全年共编发《__粮食》12期。
三、政务公开和效能建设工作
一是按时上报工作汇报,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二是公开内容做到全面、 真实、具体。三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常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四是工作落实,没有出现因政务公开不到位引发的和因效能建设不到位被通报批评、被投诉。
四、依法行政工作
全年依法开展了"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执法检查"、"__区早稻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及粮食收购资格检查"、"储备粮食专项检查"及"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做到了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确保了我区粮食流通市场有序发展。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监管,与区粮食购销公司、__粮油质检站、军供办签订了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二是严格遵守__市党政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十条禁令",规范公款接待,坚持工作日午餐不饮酒;没有超标准配备公车,没有公款旅游。严格执行不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党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六、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制定计划,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大及中央、省、市、区会议精神;二是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和"双联共建"活动,积极报送党建信息;三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先进性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落实推进年活动";四是开展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建立了区直机关首个先锋工作站;五是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全年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七、宣传思想工作
充分利用__区粮食局网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还利用宣传栏、《__粮食》刊物等进行宣传。全年在__日报、《安徽粮食》上发表5篇理论性调研文章,并在省粮食政策法规、粮食监督检查、粮食产业化工作会议上作了3次典型交流。
八、文明创建工作
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安排专人打扫卫生,局办公楼及门前常年保持整洁卫生;积极参加区文明委组织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九、工作
印发了《__区粮食局20__年工作要点》;继续与区粮食购销公司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今年,本单位受理5件,均按要求办结,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现象。
十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开展了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摸底,及时与所属二级机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与房屋出租户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档案,本单位无计划外生育人员,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100%。
十二、招商引资及对上争取工作
完成了招商引资670万元(任务600万元)、对上争取11.4万元(任务10万元)。
一、2016年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坚持和落实价格调控机制。制定2016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明晰相关单位和部门调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形势分析和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制度规定,探索利用调节基金稳定市场价格水平的长效机制,努力保供稳价。
2.确保本地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完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永久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与本地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积,强化本地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油、生猪、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
3.提升平价商店管理水平。健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平价商店健康运营发展。切实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强化规范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努力稳定“菜篮子”价格。
4.强化监测预警和市场监管。重视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强化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动。
5.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严格落实《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确保机制及时启动、补贴按时发放,并结合实际推出完善补贴机制的措施,努力确保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到较大影响。
6.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注重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回应价格热点难点,全面解读、宣传各地在保供稳价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1.落实价格调控措施。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价格调控目标任务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物价局。加*号为牵头部门)
2.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改造市级标准粮田16万亩。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力争粮食总产在140万吨以上。加大“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全年蔬菜种植面积30万亩。保持畜牧业平衡发展,生猪出栏量稳定在60万头以上。保持百康豆制品的稳定供应。(责任部门:*市农业局、财政局、林牧业局、水产局、供销总社)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主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国有企业粮食购销和本地储备轮换对粮食购销市场的调节作用,促进粮食市场稳定。(责任部门:*市粮食局、物价局)
4.促进平价商店健康平稳发展。大力推进“平价商店规范年”建设,抓好平价商店运营监管,探索平价商店发展新路径,稳步推动平价商店长效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保供稳价、利农惠民、应急调控”的作用。(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5.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市内所有收费公路对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国家规定免收通行费政策。在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政策。(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物价局)
6.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价格调节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平价商店补助政策。探索价格调节基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调控的作用和效果。(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物价局、人社局、民政局、总工会)
7.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慎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异常情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组织实施重大价格政策、措施出台前后的跟踪监测。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制度。深化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工作,定期公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责任部门:*市物价局)
8.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商品房销售监管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申报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土地使用管理,新建、购置棚户区安置房740套,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150户。(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物价局)
9.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化肥货源,确保我市化肥供应不脱档。完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网络。(责任部门:*市供销总社、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经信委、财政局、物价局、效能办)
11.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健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社会弱势群体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人社局、财政局、物价局)
12.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和公办高中各项收费政策,加强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收费管理。(责任部门:*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
13.完成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加强跟踪督查。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费用公示制、查询制和清单制。(责任部门:*市卫计委、财政局、物价局)
14.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落实旅游景点门票和服务及收费公示制度,服务“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责任部门:*市旅游局、物价局)
三、组织实施
市价格调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目标任务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加强组织领导。市价格调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考核工作,市价格调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本意见考核的对象为村党委、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可支配收入、村级新增与上年收入内容不同的增收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村级企业税收、动迁安置、“三大合作改革”、制止违章建筑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三、考核办法
采用经济建设、村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两百分考核制,部分项目加扣奖和加分制,个性工作给予嘉奖的考核办法。
1、百分含量。在总的两百分考核中,经济工作和村务工作占140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占60分。
2、基本分、加分和加扣奖。经济建设工作明确得分标准,达到标准的得基本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注:凡明确要比上年增长的指标,如没有增长的不得分,达不到增长要求的按实际增长比例计算)。超过指标或绝对值有一定增长的,给予加分或加奖。村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明确各项总分,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完成情况打分(部分考核单位可根据其制定的考核细则和标准进行打分)。
3、考核组织。镇成立村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镇经济管理办公室为牵头考核部门,其它机关部门按职能具体考核。
四、考核细则
(一)、经济建设和村务工作考核(基本分140分)
1、完成村级可支配收入下达指标的得30分(由经管办考核)。
2、完成村级经营性资产投资指标得10分(由经管办考核)。
3、完成新办内外资企业项目指标得5分(由招商中心、工业办、服务业办、经管办考核)。
4、按照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标准运作的得15分(由经管办考核)。
5、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得5分(由组纪宣办、经管办考核)。
6、按规定和标准搞好党务和村务公开得5分(由组纪宣办、民政办考核)。
7、无违章建筑得20分(由村镇建设办、国土所考核)。
8、完成镇下达的参加社会保障参保人数及参保率指标(城保和农保)、农村大病风险医疗保险参保率(98%以上)指标、村级负担(社保、医保、农保)资金到帐率原则上达到100%的得10分。(由劳动服务所考核、合管所考核)。注:“参保率”和“资金到帐率”权重各半。
9、环境整治全年四次评比(每季度一次,每次满分100分)总得分在350分以上的得20分(由教科卫办、环卫站和城管中队考核)。
10、完成“花城”建设任务得5分(由林业站考核)。
11、无企业环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得5分(由安监环保办考核)。
12、做好计划生育以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达100%,无计划外生育、无未领结婚证、无擅自领养孩子,得5分(由计生办考核)。
13、做好医疗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依法行政得5分(教科卫办、综治司法办)。
(二)、精神文明考核(基本分60分)
1、搞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实行政治民主,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有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的得15分(由组纪宣办考核)。
2、两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一系列反腐倡廉规定的得8分(由组纪宣办考核)。
3、做好工会工作得4分(由工会考核)。
4、做好共青团工作得4分(由团委考核)。
5、做好妇女工作得4分(由妇联考核)。
6、完成民兵训练、征兵等任务的,得4分(由人武部考核)。
7、搞好社区建设,规范村民自治,做好扶贫帮困等民生工作得8分(由民政办考核)
8、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无群众上访,确保社会稳定,得10分(由派出所和综治司法办考核、办考核)。
9、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工作的得3分(由党政办考核)。
(三)、加分与加奖
1、加分
(1)、村级可支配收入比下达指标增长每1个百分点加1分(由经管办考核)。
(2)、每新建一个“三大合作”组织加3分(由经管办考核)。
(3)、配合镇开发建设,做好清赔、群众思想等事务工作的加10分,成绩显著的,加15分(由镇“理赔小组”考核)。
(4)、各类先进:获得市政府或省级条线部门表彰证书加3分;获得区政府或市级条线部门表彰证书加2分;获得镇党委、政府或区级条线部门表彰证书的加1分(由组纪宣办考核)。
2、加奖
(1)、村级可支配收入奖:村级可支配收入是指村级实际到帐的土地及水面积发包上交收入、集体资产租赁费、集体资产经营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及其它收入合计(不包括上级财政扶持收入、土地及池塘的一次性开发收入等)。可支配收入计奖标准分二种类型加奖(由经管办考核)。
A、按完成上年基数加奖(可支配收入基数为经镇经管办核定后的年度总收入,见附表),具体计奖标准为(分段结算):①上年基数在100万元以下的,基数奖为6000元;②上年基数在101万-200万元部分,按每万元50元计奖;③上年基数在201-300万元的,按30元/万计奖;④上年基数在301万元以上部分按15元/万计奖。
B、按超基数增加额计奖:可支配收入超上年部分,以每万元200元进行加奖。
(2)、新办项目奖:凡当年新办工业、农业或服务业项目(包括为镇工业集中区引进的项目),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有税源的私营内资企业,根据企业工商登记的到帐注册资本大小,对责任人分档加奖。标准如下:300万元以下的,奖300元/个;301—500万元,奖500元/个;501万—1000万元,奖1000元/个;1001—1500万元,奖5000元/个;1501—2000万元,奖8000元/个;2001万元以上的,奖10000元/个。引进新办三资企业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加奖5000元/个(由工商分局、招商中心、经管办考核)。
(3)、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奖:凡当年度向区级以上有关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不包括应该拨付的或镇政府争取的款项和给予个体私营企业的资金),按实际到账金额,每万元奖80元(由财政所考核)。
(4)、村级经济新办增收项目奖:凡当年度新增与上年收入内容不同的项目,按项目实现或评估年收益额,每万元加奖100元(由经管办考核)。
(5)、环境整治奖:按年度分四季(每季度满分为100分)考核评比的实际累计得分计奖,每分的分值为10元。同时对通过评比总分列前五名的村(居)另行嘉奖(由教科卫办、环卫站和城管中队考核)。
(6)、上交指标奖:凡完成镇下达上交指标的,年终给予加奖。具体标准为:按实际上交数每万元奖200元。(由财政所考核)。
(7)、税收贡献奖:凡在本村(居)区域内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当年度完成的国地二税实际入库数,分二种类型加奖:①、按完成上年入库税金基数加奖2000元。②、按超上年入库税金基数部分每万元加奖20元(注:个体和私营企业的区域划分,按年考核时的企业名单为准;上年税金实际入库数,以国地二税务分局提供的明细为准,并由财政所会同国税、地税分局考核)。
(四)、扣奖
1、年终(阳历年1月10日前)村级集体的租赁和发包收入到帐率未达到10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00元(由经管办考核)。
2、当年出现违章建筑,每例扣2000元(由村自行拆除的不列入违章建筑)(由村镇建设办公室和国土所考核)。
3、凡当年度在开展拆迁或清赔、辖区内企业劳资纠纷、被征地农民安置及失地补偿等方面工作时,由于处理不善或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的越级上访到区及以上机关,每起扣500元,到镇机关的每起扣300元(由办考核)。
4、在辖区内出现企业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重大伤亡事故的(指一次事故中有人员受重伤或死亡的),每出现一起扣1000元(由派出所、安监环保办考核)。
5、环境整治综合评比总得分在350分以下的,低于部分按每分10元扣奖。年终评比总得分最后一名的加扣1000元(由教科卫办、环卫站和城管中队考核)。
五、嘉奖
凡当年度为镇开发建设争取土地指标或引进土地点供项目的,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开发建设地面清赔和拆迁安置的,无违章建筑发生的,年度村级经济收入增幅超过35%的,创新村级经济增收项目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化生产的,开发由农业向服务业发展项目的,向区级以上争取资金超80万元的,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成绩显著的,全村无家庭零就业人员的,另行嘉奖。嘉奖金额年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由镇财政直接支付。
六、有关事项
1、百分考核的基本分值年终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百分考核得奖额计算办法:百分考核奖金额=(经济建设和村务工作得分+精神文明建设得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