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5:33:3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教育行政管理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1)政府职能的公共政策化新公用管理通过提倡政府职能的公共政策化将政府从具体的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因机构臃肿,体系交杂、庞大而导致的预算超支,和职能分工不明确,效率低下等顽疾。另一方面,还能根治权力集中而导致的和腐败滋生等。政府坚决严守公共政策制定的职能,运用公共政策来引导政府公共机构有效的承担公共管理的相关职能,以此将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政策职能分开。“政府的管理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3]这些措施自然会起到优化行政体制结构和减少开支、提高效率的目的。2)政府或其他行政机构逐渐放松了行政规划,而实施了明确的绩效目标新公共管理坚决反对过去公共行政偏重既定法律而轻视绩效测评的道路。主张放松行政规划,而加强对绩效目标的重视程度。即具体个人、组织的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来对完成情况来进行评估。极大地促进组织和个人由“规则驱动型”向“任务驱动型”角色的转换。使其管理之下的组织、个人更具使命感,而非原来的照章办事,进而使其更具创新性、灵活性,同时也更具效率。3)竞争机制的引入政府和其他行政机构将竞争机制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整个机构的工作热情和办事效率。传统意义上,私营企业处理并把持微观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政府来垄断公共服务事业。与此不同的是,新公共管理提倡将竞争机制广泛的引入行政体系中来,取消由政府来垄断公共服务,让更多的私营部门涉足到公共服务领域中来,由于这种竞争机制的引入,加大各部门服务的竞争,进而提高整体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除上述列举的几点之外“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还包括很多,如:营造顾客导向的行政文化,只有顾客驱动的服务才能满足社会的不断地要求,提高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应将私营机构的成功管理和服务经验广泛的引入到公共服务的工作中来;还有公务员不需保持中立等等。
二、由“新公共管理”看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之间,中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现行的行政教育体制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首先,教育行政权力的结构分配关系不够明确。中央下放到地方政府的权力,各级政府与教育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以及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之间的权力配置都存在一定问题。“政出多门”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与此同时的相关的不良效应也由此产生,如职责不明,效率低下,互相推诿等,这些都影响着教育的高效高速发展.[3]与此同时,教育行政机构的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有待于提高。同时,规章制度建设滞后和相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建设的不完善也严重的影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行政管理作为我国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既受我国行政体制发展的制约,同时也和我国的公共行政活动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当前各方面领域的改革都处在攻坚克难的历史时刻,通过引进西方新公用管理的理念,结合我国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深化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改革,是未来我们行政体制发展的不二选择。1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分析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历史上,公共行政学理论的每一次重大变革,都会引发公共管理活动的重要变迁。公共行政具有一些特点如:公共行政的主体是公共部门而不是私人组织或机构。其管理的对象时社会的公共事务,处理的问题涉及社会利益等诸多问题等。公用事务是公共行政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不仅限于政府的行政活动,教育作为公共部门中的一份子,公共事务中的一部分。参考和借鉴公共行政理论中的成熟有效的理论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的内容也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教育行政管理也越来越显示其独立的特性,而不是像从前受制于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活动。因此只有不断地吸收借鉴其他优秀的管理理念,才能不断地适应教育在新时期的发展,并提高教育行政体系的管理效率。2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我国教育行政改革的启示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角度出发观察教育,会得到与政府机构改革类似的结论。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各国普遍重视提高效率的方法。鉴于我国教育行政工作的某些方面也存在着机构冗肿、职权不清、效率不高问题,我们应该从国家行政结构和教育行政结构的角度,结合教育行政体系中焦虑低下的具体情况和根本原因,参考和借鉴新公用管理运动中成熟、有效地手段大胆的应用在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工作中来,进而提高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效率。1)服务行政的理念有利于协调教育机构中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服务行政是新公用管理理论的重要观点,它被用于弥补官僚制度所造成的缺陷。官僚制度是管理行政下的制度。《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将其看作一种建立在权威和理性基础上的最有效的组织形式,它在法律的精确性、稳定性和严格性,在可靠性效率方面比其他组织更优越。[4]但经过长期的社会发展官僚体制的弊病日益暴露。在官僚体制的管理下,个人效用大过了,公共利益,政府效用,因为官僚本身即是该制度下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其自利行为是导致该体制下行政效能低下的主要根源。而其自身的等级属性又导致了体制的反民主性,极大地限制了基层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这种弊端在我国的教育行政体系中广有体现,也是导致我国教育行政体系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将服务行政的理念引入,对教育领域来说,可以更加注重教师、学生、家庭和社会的需求。使其更加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更直接的服务于教育目的,达到校本管理。而在高等教育中则更利于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高等学校的一切活动和中心是学术,在官僚体系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不断地产生冲突,引入服务行政理念后,可以大大的弥补官僚体系的弊端,使行政管理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学术研究。2)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教育服务质量采用私营部门的成功管理手段和竞争机制是新行政管理的重要理念。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虽然经过了几次大的变革,但由于受从前计划经济时管理经验和思维以及行政体制的影响,教育行政体制内仍存在行政权力泛化,导致管理效率低下。而引入竞争机制后,可以激发相关人员的危机意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对于整个教育行政体制行政权力范围机构之间的协调和运作带来积极地影响。3)引入绩效思想,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率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5],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在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结构中,无论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府与各教育部门的关系,还是教育部门与学校关系,新公共管理所主张的绩效管理都会以其强大的准则支持着教育行政部门的改革。教育行政领域引入绩效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相关部门的相关责任,精简冗肿的部门和机构,既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教育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降低了体系运行的成本。
三、结束语
行政管理专业双语教学体制存在的问题
课程组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当前由于一些现实因素的影响,行政管理专业双语教学体制和模式都存在不足。
(一)双语教学体制环境不完善
黑龙江大学自2002年开始双语教学改革实践,但重点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金融、法律等专业[2],行政管理专业并非双语教学改革的重点。且学校双语课定位存在模糊性,在课程名称、课程层次、课时设计、授课规模等方面,双语课程与中文专业课并没有明显区别,只有教师在双语教学中使用外语多少的区别。
(二)双语科目单一且与专业外语设置混淆
行政管理专业自2003年开始双语教学尝试,由于教师外语能力及学生外语水平的局限,开设双语课程的热情较低。到目前为止,仅开设了管理学基础一门双语课程,且由于专业整体课程体系、学时匹配、学分设置等方面的限制,一直占用专业外语必修课的课时,学生在第一学年学习管理学必修课之后,在第三学年还要再学习管理学基础。这给双语课程定位和教学模式选择造成了困难,使原有的专业教育目标受到影响。
(三)课堂规模过大且学生外语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管理学基础双语课程每年的授课人数都在200人左右,课堂规模过大,影响了教学效果和课堂互动。该课程的教学语言为英语,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非常明显。极少数学生已通过六级考试,能接受全英授课,多数学生刚达到四级水平,仅能接受半英半中授课,还有部分学生没有通过四级考试,甚至有极少数完全听不懂英语,只能接受中文授课。教师在授课中如果采用同一种教学模式,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听课需求,影响教学效果和教学进度;而同时采用多种模式又会影响课程的统一性,增加教师的备课难度。
(四)双语课程质量评价标准缺失
到目前为止,学校没有针对双语课程设定独立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而是与其他中文专业课一致,采用《黑龙江大学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和《黑龙江大学本科理论类课程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评价标准不具有针对性。在评价指标等级设定上过于简单、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如在评价标准中“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等级标准是:A级为“经常使用双语讲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C级为“有关键词的中外文对照”[3],“教学改革”项中“使用外语授课”的等级标准是:A级为“用双语授课(中外文混用)或使用原版教材授课”,C级为“只限于用中文授课”[4]。
(五)双语教师激励和培训力度不够
学校规定双语课程的工作量按1.5倍核定[5],但行政管理专业如何执行还不甚明确;双语课程对教师能力与工作量都有较高要求,但在评价指标和等级鉴定上的激励力度不够;学校规定优先选派双语课程教师出国进修[6],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每年选派的双语教师出国进修的人次却非常有限;学校预计每年培养25至30名左右双语教师[7],实际上,由于培训课时设置过于密集,与许多青年双语教师的博士攻读、教学任务相冲突,每年能够参加培训的教师并不多。
行政管理专业双语教学体制改革方案设计
(一)根据课程性质选择双语科目
在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并非所有科目都适合开展双语教学,应选择概念原理及知识体系的国际通用性强、且知识点浅显易懂的科目,如行政组织学、公共行政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政策学等。一些原著导读课程也比较适宜,如行政管理原著导读。一些科目课程组认为不适宜开展双语教学,包括专业性较强、专业术语较多且需要深入阐释的科目,如政府经济学、社会保障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本土化较强的科目,如中国政治思想、中国行政管理史、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等;操作性较强的科目,如行政公文写作与处理、社会调查方法、公务员应试技巧等。
(二)根据学生层次和个性化需求分班授课
双语教学应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选拔合适的双语教学对象[8]。不能单纯为了迎合双语教学趋势,勉强开设双语课程而忽视专业知识教学效果;也不能强制学生必须接受双语教学。课程组主张针对适宜的科目,同时开设双语班和中文班,由学生根据自身英语水平和个性化需求自主选择。既能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听课需求,又能减小课堂规模,避免大班授课的从众心理,改善参与和互动效果。在学分设计上建议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以中文课为基础学分满足学分制要求,同时增加双语课学分,比如,中文班4学分,同科目双语班可为5学分。同时,为保证学分积累上的公平性,双语班应较中文班设置更长的学时和更难的考核方式,并配以选修课学分设置方面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加强双语教师激励与培训
与中文专业课相比,双语课程在教师工作量、工作难度、教学能力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要求。建议明确落实双语课工作量核定,针对双语教学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并在教学质量等级认定、教学评优及职称晋升中给予更多激励。应加强双语教师的培训。丰富培训课程内容;根据不同职业阶段双语教师的工作任务和培训需求,安排弹性化的课程时间;根据不同学科教师的专业需求,提供相应的交流、进修机会;增加双语教师,特别是中青年双语教学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的机会;经常组织双语教学观摩等。
行政管理专业双语教学模式建议
(一)教材选用
基于以上双语教学体制的设想,课程组建议双语班采用原版教材,既能保证课程内容与国际接轨,拓展学生的视野,使学生更快达到学科前沿,又能通过独特的内容编排体系,使学生跳出传统中国教材的逻辑模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能动性,还能通过原汁原味的语言风格,培养学生的英语思维逻辑,体会英语文化和思考方式。同时,教材选用还应注重难易适度、案例生动、内容丰富多彩,以增强教材的吸引力。此外,在采用外文原版教材的同时,还应注重与本土化实践应用相结合。
(二)教学语言模式
在教学语言模式上,建议整体上尽量采取沉浸式,即全部使用英文授课,但要注意两点,一是在课程开始的几周内,为了使学生适应新的全英授课模式,要适当采取过渡模式;二是根据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和本土化内容,适当采用中文进行讲解,以便于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准确、深入理解。
(三)课程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体系的设计应以专业性为核心,注重实用性和趣味性。专业性包含实用性和趣味性,而实用性和趣味性会带动并巩固专业性。专业性内容是课程体系的主体,应注重政治学、行政学思维方式的培养,注重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的传授;实用性是课程体系的特色,因为行政管理的人才培养目标本身就是面向广泛社会管理实践的,应当以实践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分析能力,比如,新闻视听等;趣味性是课堂的剂,建议以幽默、漫画、电影、纪录片等形式,增加内容的新鲜感和学生的关注度。
(四)教学方法
为保证双语教学质量和效果,应采用丰富的教学方法,以营造轻松、活跃的课堂气氛,帮助实现教学目的。比如,贴近现实的词汇和用法总结、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生动的案例分析、针锋相对的观点辩论、展现自我研究能力的主题演讲等。这些方法都可以引导学生关注行政管理专业领域的实践发展、培养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兴趣和分析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英语综合能力。同时还应配以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以增加课程内容的形象性。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一)课程设置不够科学
行政管理专业由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多门学科交叉而形成,是集政治性与社会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综合性与规范性于一体的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的是具有分析和解决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拥有较高理论水平与较强专业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因此,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我国高校在行政管理教学指导思想上偏重应用性技能培养,忽视专业素质教育;教学内容上偏重学科内的拓展,忽视科际间的开发,误以为课程开设越多,专业门类划分越细,表明课程体系越完善。综合各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情况,我们发现大多数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基础理论课程的门数与学时偏多,而应用类、技术类课程的门数与学时相对不足。目前五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开设了管理学原理、西方行政学说史、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学、管理心理学、管理思想史和公共管理学等课程。管理心理学与组织行为学、管理思想史与西方行政学说史、行政管理学与公共行政学这些课程之间,内容交叉较多。由于课程开设过多,一方面老师讲课无法深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每个行政管理老师每学期都得重新备新课,另一方面,学生上课时间过多,也失去独立自主思考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
(二)讲解国外行政管理理论的内容偏多
纵观一百多年来公共行政学产生的历史与发展概况,行政学的许多重大理论发展、著名行政学家及其代表作大多产生于美国。美国的行政学在世界行政学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出现了一批重量级学者。1887年美国人威尔逊的《行政研究》,1900年美国人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以及1926年美国人怀特的《行政学导论》,1927年威劳贝的《行政学原理》、1936年美国人高斯的《公共行政的边界》等著作的出版,对行政管理学的产生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由于美国对公共行政学的巨大贡献与影响力,以至于凡是论及行政学必称是美国行政学。在实际教学中,无论是讲授内容选择还是时间分配上,出现了这么一个误区:讲授传统行政管理学理论尤其是美国行政管理理论偏多,讲授现代行政管理学理论尤其是中国学者对行政管理学理论的贡献偏少。在行政管理学教学中很少介绍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与学科体系,不仅使得学生对以夏书章、郭济、欧阳雄飞等为代表的中国三大行政管理学派的理论与观点感到模糊与陌生,也难以在学生头脑中形成中国化的行政管理学学科体系的全貌。讲解国外行政管理学历史贡献与最新研究成果是无可厚非的,但也不能忽视中国学者在行政管理学领域的贡献与作为。
(三)教学手段比较单一
目前,五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手段还比较单一,还局限于传统的教师讲授、学生听记的局面,尚未形成师生互动的双向交流与反馈。教师的讲授多以“填鸭式”、“灌输式”为主,重理论分析,轻实践教学,容易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离,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与素质的提高。行政管理是一门应用型的科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在实际教学中行政管理课堂教育“一言堂”的现象依然存在,课后的实习锻炼比较少。有些课即便分了专题,让学生自由组合制作PPT,课上由学生自己发言,然而收获效果甚微。同时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安排多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方面的锻炼,没有形成学生适应地方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没有体现出普遍性和地方性,综合化与具体化的衔接与融合。这样的课程设置必然产生重理论、轻实践的结果,培育出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其知识结构不平衡,也给学生走上社会后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
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活动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与理论教学紧密关联、相辅相成,而且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但是从五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式来看,往往过多强调知识层面而忽视更重要的行政能力培养。其原因是政府工作不同于一般组织工作,程序复杂,且涉及的利益众多,使得政府工作要求公正、严谨,降低了大学生介入或参与政府实际工作的可能性,实际操作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2]。同时,地方性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教师学术交流与访问的机会较少,与外界的沟通条件不足,更多地专注于课堂教学。很多老师及教学管理者认为只要把每节课上好就是完成教学任务了,而很少考虑到校企合作,校政合作等社会实践的环节。我们的行政管理课堂教育“一言堂”的现象依然存在,课后的实习锻炼比较少。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安排多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方面的锻炼,没有形成学生适应地方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没有体现出普遍性和地方性,综合化与具体化的衔接与融合。这样的课程设置必然产生重理论、轻实践的结果,培育出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其知识结构不平衡,不利于学生未来走上社会后的生存与发展。
(五)案例教学有待改进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运用案例教学是其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获取良好效果的重要保障。案例教学的优势在于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分析,使抽象的理论变得生动、具体,弥补理论讲解的局限,这对于涉世不深、缺乏行政实践经验的在校学生来讲,十分有益。但案例教学不同于随手拈来的简单举例,有着较高要求。笔者在长期教学过程中,体会到五邑大学行政管理案例教学的主要问题是学生对案例教学认识不深,参与意识不强,积极性不够。在教学的过程中,课堂互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有的学生却发言比较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要么是学生自信心不够强,不敢说出自己的观点,要么是没有认真投入到课堂中,浑水摸鱼,懒得思考。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利于教学的开展的。另外,在案例选择上,相关书籍案例陈旧,对案例缺乏相应的分析。行政管理案例教材就编写质量来说,比较有特色的案例教材比较少,通常见到的是在分析案例时浅尝辄止,套用大段的教科书内容,许多案例教材分析雷同死板。
二、五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建议
(一)推广新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对于深化教学改革与提高教学质量尤为迫切和重要,我们要从时代和社会发展的特征和趋势的高度,重新审视传统的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方法上的一些旧观念与旧做法[3]。根据行政管理实践性、应用性强的学科特点,我们彻底改变教师站在台上讲,学生被动地在台下听记的局面。改变以往单一的讲授教学模式,并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取代“填鸭式”教学方法,多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教学,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学生积极主动思考,使课堂由教师“要求学”变成学生“主动学”。启发式教学方法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仅可以让学生由被动地听记转变为主动参与和积极思考,而且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改变过去传统的单纯在课堂上进行灌输知识的教学方法,探索适合行政管理专业特色的教学过程。在讲授过程中,把讲授的重点由单纯讲授理论知识转向讲授知识获取方法、思维方法与文献查阅方法。从培养学生主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入手,增加一些讨论式教学内容,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从被动地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汲取知识。把讲解的内容尽量以问题(理论或事实)的形式告诉学生,启发学生多角度地分析问题,改变他们接受现成结论的习惯。由老师设疑转向学生预习并提出问题,学生顺着问题的路径解读、思考、发表见解,在此过程中教师加以引导、补充并阐述相关理论,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探问已知、探索新知、探求未知的求学精神。
(二)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与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基础和过硬的实务管理技能[4]。行政管理是从政治学学科中分离出来,融合了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因此,行政管理学可以有多个发展取向,如管理学取向、经济学取向、法学取向等。要打破行政管理专业的政治学取向一统天下的局面,各个学校可以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确立不同的取向[5]。五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隶属经济管理学院,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等省级与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因此经济管理取向应该成为首选目标。课程设置要有足够的灵活性,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多开设一些经管类选修课,保障学生享有充分的选课自由。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达到行政管理学教学内容与专业课程、专业实践能力的紧密衔接,同时,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讲授,删除与专业实践能力无关的教学内容。保证行政管理学教学内容符合行政管理学专业的要求,符合行政管理学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教学内容尽量反映公共行政学科和领域的最新成果,尤其是政府治理方面的成果。在课程改革过程中,汲取国内有关公共行政学学科专家的最新研究进展,同时,介绍不同学者进行科学研究的思路与方法;打破行政管理学自身的理论体系,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密切结合,调整后的课程体系有利于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突出行政管理学理论教学体系与实验教学体系并重的原则,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内容相互穿插、互相补充的方法。
(三)增加本土化的教学内容
在行政管理教学中,要将西方公共管理的精髓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坚持中国特色的教学研究。在吸收西方国家传统文化精华及思维方式的基础上,要注意对行政管理学教学的研究和创新,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教学内容体系和方法体系。在教学中,要在全面介绍行政管理学理论的同时,注意多向学生介绍中国学者的工作和他们对中国行政管理学理论所作的贡献。学生对发生在本国、身边的事件关注程度比较高,教师应该随时注意国家行政管理中重要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比如在讲授行政改革时,不必拘泥于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历程,可以结合最新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使用本土化案例。所谓案例的“本土化”即本地化,是指利用当地事例或学生周边发生的事情来领会概念内涵,理解原理内容。案例的本地化除了能体现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兴趣,体现材料时代性等特点外,还可以达到巩固书本知识,扩充学生知识容量,引发学生学习兴趣,使课堂教学取得生动活泼的教学效果。通过本土化教学不但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对社会实际问题的感知能力和分析、解决能力,还可以培养师生跟踪学科发展前沿的能力,达到教学相长。同时,行政管理学的本土化还要求尽量采用中国国情下、学生易于接受和理解的、最新发生且具有一定影响的行政管理重大事件来充实教学内容,以提高教学效果。
(四)改革现有的教学手段
教学手段的改革对于提高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教学课件的使用是教学手段现代化、多样化的重要体现。目前课堂教学仍是我们行政管理教学最主要的形式,但面临着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教学内容不断丰富、教学课时不断减少的形势,要求教师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向更多学生传递更多信息。因此,很有必要采取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改变传统的教学手段。怎样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学生获得最大量的有用信息呢?怎样打破万马齐喑的枯燥局面并使课堂气氛变得生动活泼?这就需要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精心制作各种教学课件。教学课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较大的精力和较长的时间,行政管理学课件引进与自行制作要适合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需要。课件外在形式与教学的实际内容要协调统一,朴实无华的教学课件只要应用恰当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会画蛇添足。在教学中,辩证地处理好课件的形式和内容的相对统一显得尤其重要。内容充实、重点突出,画面简洁明快,字体清楚美观,动画效果恰到好处的课件,则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
(五)把实践教学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首要工作就是加强实践教学的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大多数教师都是“学院派”,只懂行政理论,但缺乏行政实践经验,必然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为解决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难题,我们应该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积极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实行“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走出去”就是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带领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社区与政府部门去了解实际情况,带领学生深入社会进行行政见习和观摩、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活动。“请进来”就是吸收一部分具有较高理论修养的优秀行政干部加盟教师队伍,聘请公共部门政府官员来五邑大学举办相关学术讲座。这样做不但能给课堂带来鲜活的第一手资料,而且使得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工作更贴近市场经济需求,对学生更准确地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与未来就业也有帮助。同时,要加大产学研基地的联系工作,多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密切双方之间的关系,确保产学研合作教育具有稳定的基地,为学生进行行政实践提供可靠的平台。最后,建议五邑大学制定提高教师实践育人水平的激励政策,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积极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到社会各部门进行挂职锻炼。为鼓励教师增加实践经历,对教师承担实践育人工作要计算工作量,应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与职称评定挂钩。
三、结语
1.坚持行政管理原则
教育发展新思路与新格局的形成,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基本原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文化发展。它已经成为高校行政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则之一。那么何谓人文化呢?所谓的“人文化”,就是在管理工作中注重人本主义精神,注重管理工作的人文性,这是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原则。
2.提升管理人员人文素质,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从高校行政管理的人文视角出发,管理人员人文素质是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具体的人文素质主要体现于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意识、基本道德素养两个方面。职业责任意识是管理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基本道德素质主要包含了基本道德、工作行为习惯等几个方面。有效强化这两个方面,可进一步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对“人文”的认知,带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满足高校发展的切实需要。
3.以人文关怀为切入点,强调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人文关怀的价值主要在于,能够渗透“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立足于“人”的内心需求进行有效关怀,从而实现工作的转变与突破。而这一目标的实现能够促进管理者统筹协调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能够突破高校行政管理的难点,形成人性化行政管理新思路。这是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行政管理内在本质进行有效扩充的关键因素,为工作思路的有效转型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理性心理辅导为主体的高校行政管理新思路
1.倡导理性探究与心理引导相结合的全新行政管理工作理念
理性探究作为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客观认识与研究的基本思想,对于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涉及领域的深入研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这一方面也是造成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压力的根本因素之一,因此学校应加强管理人员的心理疏导,促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能够得到不断提升,体现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思路的创新性。
2.针对行政管理工作特点做出相应的个性化工作要求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特点表现为涉及范围较广,要求存在差异,这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心态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随着高等教育发展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工作思路逐步向个性化方向发展,应针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不同工作心态,及时、有效地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使其对工作特点与发展方向都有更好的认识,以缓解工作压力与思想压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3.立足客观工作规律,强调高校行政管理心理疏导工作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对行政管理人员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工作压力。对此,在进行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思路的探索中,学校应强调客观工作规律对工作方法的影响,研究客观工作规律,简化工作程序,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减压与疏导,从而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以及职业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这样,心理辅导的作用得以全面发挥。
三、结语
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新型公民,这是新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我们对广大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教育内容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对广大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必须在内容、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进,特别要在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上下功夫。
法制宣传教育本身是一门面向人的应用科学。人民对法制宣传教育认识总是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同时又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它,克服“走过场”和“教条主义”,注重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系统性建设。所谓系统性建设,就是用系统论的观点,将法制宣传教育看作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强调依据“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理念,顺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特点,开展目标环环相扣,内容层层递进,方法包罗万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体系。
一、目标上的远近配套。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按照目标的实现时间、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等等。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首先就是要分层次设置目标,要从公民各自不同的特点开始,根据培养广大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总目标。设计出切合不同群体的分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在不同群体的分目标下,各群体中的教育对象又分别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有的要着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的要提高公正执法能力,有的要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有的要提高法律素质,有的要着力培养法制观念等等。所有这些分支目标、近期目标,都是对总目标、长远目标的分解和具体化,他们都是最终指向总目标和长远目标并成为其基础。我们在确定目标时,就应该做到既立足现实找对策,突出针对性;又把握未来求发展,看到远近目标之间的连贯性,使二者上下相接,互相配套。
二、对象上的分层有序。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个多层面的复合体,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普法教育对象。按每一轮五年普法工作综合情况考察,可分为重点普法对象和一般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对象类别可分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级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还可分为地(厅)级、县(处)级、科级;公务员还可分为行政执法人员、无执法职能的公务员;司法人员还可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青少年还可分为青少年学生、社会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还可分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村级组织领导还可分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普法对象类别可分为工人、农(牧、渔)民、城镇街道居民、个体工商业者、常住外来人口。这些类别和层次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表现在公民作为社会成员上,他们有共同的基本需求和行为规范;表现在公民作为独立个体上,他们又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成功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要抓住公民的共同规律,把握整体性的同时,仔细分析公民不同特点和实际接受能力,对症下药,因人施教。
三、内容上的系统衔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确定,很大程度是受教育对象不同特点的制约和影响。具体到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一方面要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法治社会”的需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另一方面要着眼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公民,为公民的健康成长服务。根据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既要鲜明地体现时代特色,紧跟形势的发展,又要从实际出发,保持一种动态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就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总体框架而言,可以概括为四个大方面:一是要深入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摆上日程,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培养公民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引导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营和管理,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和文化,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推进文化和体育 事业发展。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同时,在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中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四是要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加强对公民守法和依法维权观念的培养,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的能力,促进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等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应该看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要素根据它本身所要解决的问题,又表现出等级有序的层次性。比如,同属法制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和农民教育就是两个不同的层次,领导干部是提高依行政的能力,农民是提高法律素质的问题,领导干部教育层次要高于农民教育层次。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就是一个有序递进的运动过程,它立足于公民不同特点的实际,有的放矢;又根据人的认识规律,循序渐进。
四、方法上的生动多样。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就当前而言,我们要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主线,以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原则,力求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形象化、生动化。具体至少要落实五项宣传教育载体:一是“法律广场”。在城镇人群密集地设立固定“法律广场”,如:休闲广场,影剧院露天广场等分别设立法律宣传处,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解答活动。二是“法制文艺”。要与文化、剧团等部门共同创作编排一台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制文艺节目,在城、乡、村、屯巡回演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辐射面,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开展。三是“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采取银幕字幕、宣传口号、法律条文、法律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通过电视等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家户户是课堂,随时随地学法律”,以此解决人员难集中和死角盲区的问题。四是“法律大集”。在农村乡(镇)集贸市场设立“法律大集”宣传处,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制作一整套关于“法律大集”活动的形式,力求图文并茂、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到各乡(镇)巡回宣传。五是“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开展。不仅仅如此,还有很多方法,但各种方法的运用都应该与内容相适应,符合广大公民的认识规律和心里活动规律、要适时、适度、不能脱离实际,或千人一面,或生搬硬套。同时,由于广大公民特点不同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方法运用的多样综合性,既要针对不同对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又要多路出击,优势互补,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目标。
(一)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分的误区
为什么经济法与行政法不能清楚的区分开?这里面的症结在哪里,作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传统与现实的交叉论证。传统法理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应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并以此为标准建构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建设,经济立法日益增多,经济立法理念逐渐得到发展,私法中的平等、自治观念受到人们的青睐并被公法所吸收(当然也出现了私法公法化的现象)。学者们为论证这些现象的重要性、划时代性,千方百计要给它们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谋求一席之地。为此,学者们千方百计地论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殊不知这已是不同语境下的法律现象。首先是经济法与民法进行论战,但随着《民法通则》的出台,经济法学者们不战而退,缩小自己调整对象的范围,把它定位于经济管理关系,这样又引发了经济法和行政法的论争。为了给自己的论证增加法理支持,人们开始对法律调整的对象进行改造,如有学者提出“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那么我们要问:如果提出一种新的标准论证经济法的独立性,我们可以说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但这种独立的法律部门与行政法的独立是两种性质的独立,在此基础上论证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
2.对现代行政法了解的缺乏。很多经济法学者在论证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时,明显地表现是对行政法了解的缺乏,当然这也有行政法学者的原因。经济法学者对行政法理论的了解还是停留在传统的理论上,随着经济的发展,行政法自身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行政法理论的发展。随着行政法理论的发展,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也在发生着变化,已从传统的以命令、强制为主转变为间接调整方法的运用。由于我国现代行政法研究较晚,因此行政法学者大多只注重对总论部分的研究和论证,表现在我国现有的行政法教科书中几乎只涉及到总论部分的阐述,对分论部分的研究极为薄弱,部门行政法学与一般行政法学相比极不发达。的确,部门行政法的研究比较弱,但这与狭义的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无关。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狭义的经济法应属于经济行政法。我们看到,现在所说的狭义的经济法在法律性质上即是经济行政法。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即经济行政管理关系),这种管理关系大多是无偿、不等价的经济关系,并且通过特殊的意识活动如行政命令、指示、调控、计划、指挥及监督等方式形成,经济行政管理关系日益注重对被管理者权利的考虑和把握,这反映了行政关系是由两方面构成的:一是经济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经济活动的管理;二是相对人对经济行政机关行政权行使的监督,经济行政法从法律属性上应是部门行政法,即为行政法的亚部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行政法的研究相对落后,以至有的学者称: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于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从客观上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笔者并不想否认经济法学者的贡献,也不想否认经济法的作用,我们想说的是经济法学者不必要把经济法的研究领域限制在狭义的范围内,它应有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
2.广义的经济法应是对整个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我们认为:经济法规范不可以由任何一个部门法所囊括,而是散见在各个法律部门的规范中,形成了经济法规范的法域,这才是经济法的本来面目。经济法原本没有必要与民法、行政法进行区别,经济法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应该从国民经济整体、系统的高度研究我国的经济现象,以期待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进行理论的指导。而这种广义的经济法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法学的研究范畴,它包括经济宪法、经济民法、经济刑法、经济行政法等,认识到这一点对研究经济法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法和行政法区分的评析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调整对象方面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一般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殊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总称,如行政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现在的行政法教科书主要论述的是一般行政法的内容,把它作为行政法学总论的部分;特别行政法是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如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等,一般把它作为行政法学分论部分。由此而看,行政管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卫生、外交等。所以说行政法不调整经济关系是不正确的。并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生在经济领域的行政管理关系会日益增多,这是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我们需要解决的是使用什么样的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经济行政管理的“度”应是怎样,我们不能由一种“对经济全抓全管的政府”的这一极端走向“对经济完全不管的政府”的另一极端,从而把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把确认和规范行政权作为主要调整功能的行政法排除在经济管理之外是不可想象的。
对于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法调整的是与经济关系没有直接联系的组织经济关系,也就是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不直接具有经济内容,并以此把经济法和行政法分开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我们需要问的是:什么是“直接的经济内容”,什么又是“间接的经济内容”?直接和间接本身就是对一事物或一种社会关系而言的,如果说经济法调整具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而行政法调整具有间接的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至少说明一点,这些学者看到了行政法也调整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直接和间接的区别是什么呢?这里所讲的“直接”或“间接”主要是从法律调整的手段而言的。随着现代国家行政法功能的扩展,“秩序国家”向“给付国家”转型,传统秩序国家观念下的命令行政已不适合现代行政法功能的变革趋势,行政法一贯奉行的单方意志性在现代行政法理论和实践上都已发生动摇。
(二)调整手段方面
用传统的观点看待行政法的调整手段,基本上都将行政手段看作是命令与服从式的,强制性的和单方意志性的。而现实中,民主思想的激荡,福利国家的出现,使得现代行政法的功能大大突破了传统的保护国家安全和独立,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确保财政收入的消极行政作用,而向积极整备环境、经济、地域空间等秩序行政方面,以及社会保障、公共义务的供给,资金补助行政等给付行政的方面扩展。行政调整手段由以前的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不平等的地位已向平等协商的方向延伸。在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中出现了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等现象。这些非直接权力性的行政手段的出现是现代行政法中合作、协商、民主精神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市场经济调节失灵和政府干预双重缺陷的一种补救方法,它是传统意义上行政职权行为无法替代的。这些行政行为引起的法律关系将成为现代行政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内容。同时,这些调整手段也是国家调整各种经济管理关系时无法回避的手段。如果没有认识到这一现象,而简单的认为行政法制调整手段是命令与服从,是直接的行政命令方式,从而把行政法与经济法简单的区分开来,这是很幼稚的。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具备独特的调整方法是否应是划分独立法律部门的一个标准?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的法律实践还未催生出其他的调整方法。因此用调整方法来划分法律部门是不科学的,即便是以此为标准,也不能把经济法和行政法完全区分开来。
(三)主体方面
对于经济法主体是否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问题,目前学界尚未达成共识。有的学者认为:人为地赋予国家不同于行政管理者的经济管理者的身份缺乏法律依据,毫无实际意义,且更易造成权力膨胀和权力运作的矛盾。法理学认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集体主体、国家和其他的社会构成。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等,它们在其职权范围内活动,能构成为宪法关系、行政法关系、诉讼法关系等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由此可见,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而行政法的主体只有行政机关是缺少法理学支撑的判断。同时,我们还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行政主体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行政主体和相对方构成,因此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部分。在区分行政法和经济法主体时,必须在同一层面上进行讨论,即对经济法主体和行政法主体进行区分,而不是经济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区分。如果只进行经济法主体和行政主体的区分,势必将缩小行政法主体的范围。
(四)本质属性方面
从现代意义行政法的起源来看,它产生于资产阶级国家权能划分之后行政职权独立的基础之上。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掌握国家政权的资产阶级迫切要求摆脱封建专制势力的束缚,他们提出“民主”与“法治”的口号,以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用法律来控制政府的权力。资本主义行政法便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为它在当时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以充分保护公民权利。资本主义行政法的基础理论被归结为“控权论”。
与“控权论”对应的另一种理论是“管理论”。“管理论”产生于社会主义国家,它是在无产阶级政权彻底粉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形成的。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国家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巩固革命成果,恢复国民经济,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的问题,强调和加强政府的集中管理是理所当然的。在这个时期,人们显然不会和不可能过多地考虑控制和制约行政权的问题,相反,人们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运用行政权去进行管理,去高效地实现巩固政权和建设国家的目标。由此来看,单纯的认为行政法即控权之法是不科学的。我们必须用辨证的方法历史地来看行政法的作用。
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控权论”和“管理论”都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需要。在资本主义国家,当自由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资本主义自身的缺陷暴露无遗,其盲目性、滞后性的经济问题的出现又引致一系列的社会危害,如高失业率、环境污染等,管得最少的政府已不能符合时代的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不得不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以解决日益尖锐的各种社会矛盾,于是是政府的行政权得以扩张。与此同时,由政府主持的经济立法现象也日益增多,这种立法更加注重社会的整体效益和整体利益。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巩固后,各方面发展步入正轨,特别是经济的复苏要求政府改变以往全方位管制的作风,要
在行政法范围内加强对行政权力的限制。比如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由计划向市场转型,政治上也加强完善社会主义民义制度。在行政法上体现为一系列控制政府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的增加,例如《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制定与实施。由此可见“控权论”和“管理论”相互渗透,借鉴对方的合理成分,以使自己的理论得以完善和发展。于是,一种新的行政法理论基础应运而生并得以实践,这就是“平衡论”。“平衡论”认为:行政权与公民权既要受到控制,又要受到保障;公民权既要受到保护,又要受到约束;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也应相互制约,又要相互平衡。“平衡论”弥补了“控权论”与“管理论”的缺陷,又吸收了两者的长处。该理论贯彻于行政法的全过程,是行政立法、执法、审判的指针,也是评价行政法的根本标准。目前,“平衡论”为大多行政法学者所赞成,并且在客观上被各国法律实践所证实。
三、结束语
明确经济法地位的确立不一定非要求证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于经济法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是对现行法律规范的概括,是属于理论范畴的主观意识,法律的创制和实用从来都是对现实中利益的冲突而为之。因此,法律部门的划分不应成为各家的“圈地运动”,况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现象日益复杂。我们需要对经济现象进行总体、综合的考虑,由此可见,经济法学的任务是极为重要的。
在当今的学术界,对于经济法学科的独立性问题,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这种学科独立性的确立工作还远未完成,这寄希望于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这种学科的建设时,我们一定不要囿于传统的部门法的理论构架,而应按照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来进行理论的建设,否则对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就如同走沼泽地,越陷越深。此外,对经济法学的研究应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哲学等各学科的研究方法,关注时代的要求,回答时代的课题,为市场经济建设立章建制,促进经济法立法的修改、完善,从而推动经济法的实施,以完成经济法学的学科使命。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行政法行政经济法
论文摘要: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分清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之处,对于明确经济法的地位,促进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有效实施,完成经济法学的学科使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余凌云·行政契约论[A]·行政法论丛,1998,(1)
[2]罗豪才·行政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3]宋华林,邵蓉·部门行政法研究[J],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
指导思想: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性地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积极、稳妥、扎实地开展课程改革实验,把课程改革作为建设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推动*区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工作,努力为首都中心城区的发展提供人民满意的、优质的义务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培养目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实验目标:确立符合素质教育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评价观等,将其转化为教育教学行为,贯穿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稳妥地进行课改实验,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课程实验中的实际问题;构建保证新课程有效实施的相关制度与机制,使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实质性进展。
1、执行《*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合理设置“自主安排”的课程;探索三级课程管理机制,高标准实施国家课程,开设有*特色的地方课程,为学校课程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空间。
2、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探索促进学生知行统一的德育工作新途径,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改进德育评价方式。
3、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倡导自主、合作、体验、探究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重视实践,具有创新精神,让学习过程成为学生重要的生命历程,切实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
4、提高教师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学科专业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教学基本功,促进现代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改进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校本教研制度,在学校中形成具有现代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善于从自身教学实践出发,进行教学反思、合作研究、教学创新的教师群体。
5、以课堂教学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协调统一;创造性地运用教材,探索适合课改理念的教学策略、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运用,探索网络支持下的教与学的方式;建立反映新课程基本理念的新型师生关系。
6、探索新课程下的考试与评价,将诊断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探索学生、教师、家长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促进学生主动发展、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提高、有利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中小学升学考试改革的方案,*区制定相应的小学升中学方案和初中生毕业、升学工作方案。
7、积极宣传课改,主动争取学生家长对课改的理解与支持,创设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积极关心和支持学校课程改革的良好环境。
二、实验的原则与主要内容
1、实验的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课程改革实施的主力是教师,课程改革的关键在干部,课程改革最终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要把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改革实验的首要任务,要努力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和谐发展原则把握课程改革契机,进一步提升学校发展内涵,促进每一位教师的发展,形成善于同伴互助的教师群体,促进每一个学生在身体、智慧、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实现学生、教师、学校共同发展。
继承创新原则把新课程的实施视为教育继承与创新过程,扬长补短的过程,要继承已有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方法、经验,借鉴课改先行地区、学校的成功经验实施新课程,建立与实施新课程相关的新制度、新机制。
自主发展原则新一轮课程改革将给予学校、教师、学生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减政放权,最大限度的发挥学校、教师、学生在课改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学校、教师的自主发展,最终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
2、实验主要内容
使用新教材、实施新课程的实验理解实验教材的内容结构,比较新旧教材的变化和特点,科学合理地使用实验教材,设计教学目标与教学过程等;把握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开展体现新教学理念的教学活动方式、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等。
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专题性研究按照新课程的要求继续进行初中外语、计算机实验班的教学实验;根据*区是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特色和已有的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自主安排的地方课程的实验;积极开发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探索三级课程的管理。
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的实验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与学的方式及师生互动方式的实验;引导学生正确利用网络资源、避免“网络陷阱”对中小学生伤害的实验。
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实验设计校本培训方案、内容,研究校本培训的方式与效果;研究新课程下的区教研部门的研究、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改进,新课程下校本教研制度的规划与实施,区级教研与校本教研的互动机制。
探索教育评价的实验选择评价的突破口,分层推进评价改革。积极探索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评价体系和操作办法;结合*市学科教学评价方案制定区学科教学评价方案,逐步完善符合课改精神的教师评价体系和对学校的评价机制。
小班化教学的实验在新课程实施中深化小学小班化教学实验,在有条件的初中开始进行小班化教学实验。
三、实验的课程设置及教材选用
1、课程设置
*区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执行《*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采用该课程计划中设置的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的学制;中学历史、地理、思想道德、生物、物理、化学采用分科课程;对于*市规定由区县和学校可以自主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区教委作小学与初中学段的课时划分,学校参照*市“课程设置说明”中的相关要求,做出具体安排。
课程设置详见《*区基础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讨论稿)》。
2、教材选用
根据新课程的组织与推进的要求,教科书的选用要执行教材选用委员会制度,成立由专家、校长、教研员、教师、家长组成的*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公开选用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以审慎的态度、科学的工作程序与运行机制,完成当年的教材选用工作。
教材选用具体内容详见西教发[2004]1号文件《*区教委关于中、小学2004年秋季使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科书的通知》。
四、实验的措施
1、抓住课改机遇,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本次课改涉及培养目标的变化,课程功能的变革,课程结构的调整,教学改革、教材改革、课程资源的开发,评价体系的建立,教研制度的调整等方面,是一项牵动学校整体的全面改革,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我们必须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实事求是,全员参与,齐心协力,正确处理破与立、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局部与全局、现实与未来等关系。以理论为支撑,以专家支持为依托,认真规划课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实验,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最终目标。
2、以科研为先导,深入开展课题研究
新课程实施要以教科研为先导,以教学方式改革及学习方式转变为突破口,优化教学手段,鼓励教师从自身教学实践出发,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要精心选题,科学论证,积极进行课改实验研究,认真积累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本着“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以研促教、以研促改,不断推进学校基础课程改革实验的进程。
3、以新课标为依据,全力抓好教学研究
新的课程与标准,对传统教育提出了挑战,每一位干部、教师都应当以一种积极的心态迎接挑战。
精选课程内容,切实开发课程资源在执行新课程计划,实施新课程标准中,树立新的课程资源观,发挥课程资源的作用,使各种资源和学校课程融为一体,更好地为教育发展服务。教师应成为学生利用课程资源的引导者,帮助学生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学会在社会的大环境里学习和探索。
优化课堂教学,切实转变教学方式在课堂教学中,一要加强师生的广泛而有效的教学交往,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二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品质,引导学生置疑、调查、探究,使学生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三要探索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教学方式,鼓励学生对书本质疑和对教师的超越,赞赏学生富有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四要加强学科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实验活动和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中学会学习,学会创新。
构建信息平台,切实推进普遍应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是教学发展的时代要求。要着力研究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为此,大力推进数字化信息平台的构建,使在网络支持下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得以整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4、以制度为保障,强化管理保证实施
加强管理是课改顺利推进的关键。学校在管理和辅导课改实验中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标准,用制度来强化管理。此外,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教师参与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积极性。
议事汇报制度课改工作小组建立两周一次的例会制度,研究研究课改中出现的问题,商讨对策与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各校对实施方案、培训计划、研究得失、典型案例等课改情况每月底报课改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课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收集、整理、汇编课改动态集。
课改培训制度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和全体教师必须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边上岗,边培训”。做到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管理干部和教师要完成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实践培训、评价培训,教委要实行新课程师资培训登记制度,完成培训通过验收的教师颁发《新课程教师资格证》,实验年级教师需持证上岗。课改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并计入学分。
专项研讨制度在课改工作小组的指导下,通过公开课、示范课、评优课等形式,定期组织学科实验研讨、交流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论坛”,分为“专家论坛”、“管理论坛”、“教师论坛”三个层面,为课改注入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为课改提供民主参与、交流展示的平台。
课改宣传制度要作好向社会和家长的课改宣传,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作用,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活动。可以在学校开放日组织家长听课,搞座谈、交流、咨询活动等,了解家长对学校实施课改的意见和建议,使家长最大程度地参与课改实验工作。积极争取社区对学校课改的支持。在*现代教育科研信息网上开办*课改网页,宣传、交流课改信息;将《西教通讯》改版为《*教育》,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重点宣传课改实验工作;继续编印课改学习交流系列丛书《足迹》、《走进新课程》。
表彰激励制度区教委将拨专款表彰在课改实验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课改实验工作组将组织形式多样的评比表彰活动,如校本培训先进校、课改实验先进校、课改先进教研组、优秀教案(活动)设计,教学评优,优秀随笔,论文评比,优秀课件制作等。大力表彰课改实验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
5、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
根据课改要求,制订新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听课、评课等教学活动,引导教师分析和反思教学行为,进行必要的质量调查,及时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帮助教师调整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为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倡导实施多维评价模式。改变单一由教师评价的状况,把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更为民主、客观、全面。改进期末考试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完善《*区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编制*区新的中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在课改年级试用。
学校及时收集处理教师、学生的反馈信息,定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督学室要根据课程的评价要求对学校课改实验工作进行督导。评价中关注差异与发展的不同要求,为学生、教师、学校有个性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五、实验的组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政策性、业务性强,需要动员组织教育内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明确职责,搞好协调。为加强对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规划、管理与指导,有效地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成立区级课改领导机构。
1、课改实验领导组
负责决策课改实验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与课改相关的内部、外部工作。
2、课改实验工作组
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新课程实施要求,负责规划区课改实验工作,落实课改实验工作的组织、培训、经费等条件保障措施,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实验工作,管理、指导中小学课改实验整体工作。
课改实验工作组的执行机构是课改工作办公室,负责课改的具体筹划和推进实施。
在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组下设七个专项工作指导组,依托区教委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分工合作,指导课改工作:
(1)行政管理组负责中小学课改管理工作规划、实施、指导,课改的干部培训,校本课程、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的管理,课改管理工作的监控,协调人事工作等。
(2)教学指导组负责教材选用推荐工作,教学研究与指导、教与学评价工作,学科骨干教师的组织,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课程开发的业务支持,区教研网工作,与课程改革相应的继续教育等工作。
(3)科研指导组负责课改资料收集、信息服务、课题管理与指导、专题调研工作等。
(4)课改监控组负责*区落实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评价工作、教材选用工作监控评价工作,对全区中小学课程改革实施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5)信息技术组*区校园网、教研网的技术维护、电子资料及课件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网络宣传等工作。
(6)社会宣传组课改工作的内部(区教育系统)与外部(社会、家庭)的宣传工作,向上级汇报、与同行交流。
(7)财务装备组负责新课程的经费、教学设备保证工作,参与实验设备使用与实验员培训工作。
3、专家指导组
参与课改方案的研制、课改培训支持、课改实施与评价的指导工作。
六、实验保障
课程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富有创造性地做好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和宣传,搞好课改培训,促进教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
进行课程改革,必须加强学习和宣传,在转变教育观念上下功夫,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搞好区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学校领导带头作培训工作,要在培训中充分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要结合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开展培训工作。
2、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形成课改工作的领导合力
区教委重视对新课程的领导,区课改实验工作组要有效地组织、指导课改工作,各课改专题组工作各有侧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区教委各科室要建立课改工作责任制,将课改工作作为这一时期工作的重点,做好课改的服务工作。
各校校长为学校课改的第一责任人,担负学校课改方案的制定、课改实施和校本培训的主要责任,校长要成为课改的推动者、实践者和指导者。
充分发挥区教研中心、教育学院*分院,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装备中心在课改中的作用,要承担起区级培训、教研、信息技术、教学资源与设备的支持性、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