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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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科体局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12345”工作思路和“质量攻坚年”的工作意见为指导,以“提升出口质量”为核心,以“规范中职春招、迅速稳定秩序、集中精力提质”为关键,以“过程管理、精细管理、科学管理”为抓手,以“精心微调、逐层落实、集束用力”为方法,以“稳步提升优生率、迅速提升良好率、大面积提升及格率、倾力降低不及格率和学困生率”为核心目标,攻坚克难,努力完成2015届初三教育质量全市领先的各项任务,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中考总平分、笔试总平分、最高分、优生人数、优生率、良好人数、良好率、及格人数、及格率及学科人平分、及格率、优生率等各项指标居全市前茅,力争全市第一。
2、中职春招后学校继续狠抓质量,人心稳定,秩序规范。
3、中考各项指标在2014届基础上有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中职春招后规范和加强初三年级工作的领导督查小组(附件1),指导小组(附件2),负责具体领导、督查、指导等工作。各责任区、学校也要成立组织机构,要有专人负责,要分工协作,要群策群力,为提升出口质量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提升出口质量意识
出口质量是学校办学水平的体现,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砝码。各校要坚持“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这个中心和“狠劲提升出口质量”这个核心,要集中精力,花狠功夫,真功夫,抓好中职春招后的初三年级工作。通过符合校情的有效方法,将全体师生的思想、言行迅速统一到“强化出口、提升质量”上来。
(三)继续做好职业学校招生动员工作
各校要严格按照3月25日“中职春招工作会”的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春招行为。要坚持积极宣传、正面引领、科学动员、自愿就读的原则,避免简单粗暴、威逼利诱、强迫分流的现象出现。
(四)规范教学秩序
按规定截止4月15日止,全面结束中职春招工作。4月15日后任何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不得再以春招为名,干扰初三年级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各校要根据春招后初三年级学生现状,本着有利于提高出口成绩的原则,果断决策、精心统筹教师工作、学生班次班额、早晚自习和复习工作等。不盲目妄动,进行颠覆性大调整。微调后形成的新秩序一定要更有利于团结协作,更有利于教师能动作用的发挥,更有利于提升大面积良好率和及格率,更有利于攻坚克难,提质兴校。
(五)落实关键时段工作
1、调整复习策略和计划
学校领导要组织召开毕业年级教师会,研究部署复习计划调整工作,务必使教师做到心中有计划、复习有目标、人人有干劲。
2、强化复习督查工作
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关于2015届初中毕业年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复习教学研讨,学生学情再把握,复习系统再优化。加强复习课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等常规工作,严禁放任自流。要紧扣考点,突破难点,把握重点,有序有效复习。要将查漏补缺、精炼点拨、滚动训练相结合,作文训练与基础、阅读同步进行,单元复习、集中复习、专题复习分段进行。要学习《中考说明》,精研中考动态,收集中考试题,把握试题走向和体现的课题精髓,精选精编试题,避免耗时费力的低效复习。
3、强化月考、综合、适应性训练工作。
月考、综合、适应性训练是质量形成性过程管理的具体体现,十分重要,要做实做细。四月要进入分册、分专题、分模块复习阶段,五月要进入综合、模拟训练阶段。学校要运用好综合、模拟试题,发挥其积极的桥梁作用。各校要在四月、五月中旬各举行一次月考,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工作,开好质量分析会。
4、强化“扩大中等生”提质工作。
中职春招结束后,各校要在前期培优治偏补差的基础上,做好“扩大中等生”提高良好率和及格率”的工作,要根据多次月考综合情况排出各段学生人数,抓好上邻中、二中、邻实、九龙等普高线“临界生”的提质工作。一定要把中考临界生摸准、抓牢、下狠功夫、细功夫,夯实基础不丢分,稳扎中档题少失分,力争高档题多得分。
5、强化实考体考,理化操作的训练考试和考前心理辅导工作。
(六)狠抓角色定位工作
1、校级干部要真下水
各校校长、领导立即深入初三年级组、教研组,参与备课、听课、评课,与老师同看、同听、同议,动真格,求实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业务干部要真管理
教导(教务)主任要每两周一次普查毕业年级教师“六认真”工作情况,严格按照2007年《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教研常规管理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教育局关于教学六认真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指导教师工作,努力提高实效性和针对性。注意反馈方式,要将例会通报和个别交流相结合,要侧重于后者,提升教师对检查建议的认同感和接受度。
3、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要真协作
年级组长班主任要协调班级、学科教师关系,把握教学进度。组织骨干教师研究中考说明和试题走向,精选精编周测月考等质量形成性试题,组织实施好考试,开好质量分析会。同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
4、教师“六认真”要真到位
教师后期更要把六认真工作做精细做实在,严格按照2007年《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教研常规管理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教育局关于教学六认真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精心备课,精心上课、精心批改、精心考试、精心评讲、用心辅导,努力提升教学常规工作质量。
5、学生学习要真提劲
学生提劲工作要坚持“明目标,求进步,重心理,多赏识,讲方法,提干劲”的原则和方法,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七)考核评价真落实
绩效工资要考虑提取部分用于毕业年级考核,根据教学质量科学分配。生均公用经费要优先考虑骨干教师培训学习,专业成长,促进教师群体形成“培训学习就是最好的福利待遇”的观念。学校后备干部人才库要着重并优先从一线教师特别是毕业年级骨干教师中产生。职称评聘也要打破论资排辈的做法,要在兼顾德能勤的同时突出教学实绩。多渠道多形式调整和完善激励机制,体现优教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绝不能纵容“懒散软劣”的歪风邪气。
(八)督查指导动真格
县上成立全县中职春招期间和结束后初三年级工作督查和指导工作小组。分两条线自四月下旬到五月下旬对全县初三工作进行逗硬督查。重点督查春招的规范性、秩序稳定性、管理科学性和毕业班教师、校长坚守岗位等方面的情况。重点督查早晚息、学生晚寝管理等时段工作。指导小组重点指导教学时段工作,重点指导初三管理和教师六认真工作。以2007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教研常规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学六认真工作的补充通知》、2014年《县教育局关于2015届初中毕业年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并对督查中发现的正面典型和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负面情况全县通报,对管理不力、行动迟缓、质量低劣的学校校长、分管领导、毕业年级教师,要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最近,一些省、市来函询问,中小学特级教师退休、病休、离休和调动工作以后,其补贴费如何处理,要求作出统一的规定。经研究,现作如下规定:
一、特级教师退休、病休时,有补贴费的,其补贴费可以作为计算退休费和病假待遇的基数;离休时有补贴费的,补贴费照发。
二、特级教师调到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师进修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为中小学服务的各级教学研究机构的,其补贴费照发;调到上述以外单位的,从调离中小学之月起不再发给补贴费。
以上规定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高速发展,小城镇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其面貌发生很大的变化。为减少和预防城市火灾,部分小城镇编制了小城镇消防规划,但是也应该看到,小城镇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逐年扩大,油、气、电、化工原料及其产品的生产和广泛运用等的日益普及,火灾发生频率增高,火灾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小城镇消防规划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笔者结合自贡市小城镇消防规划,浅要提出小城镇消防规划中的几点意见。
一、基本现状
当前全国许多小城镇没有制定消防规划,普遍存在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通讯落后;消防装备差,且数量少;消防道路不畅,断头路较多等问题。
自贡市小城镇区建设规模普遍小,人口少,发展不平衡,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基础欠帐较大。全市共有小城镇(乡镇96个,镇区人口2万人以上的只有两县县城驻地镇,即富顺富世镇和荣县旭阳镇)。除此之外,镇区人口均在1万人以下。现已编制有城镇总体规划的30余个乡镇,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只有大安区大山铺镇,仅有46个小城镇安装有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乡镇达10个。
针对小城镇消防规划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小城镇建设实际,自贡市因地制宜制定了全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的具体目标任务,从两县驻地镇、国家省级试点镇,分别确定了时间表、以保障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对全市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也制定了相应目标任务,逐年增设安装城镇消火栓,购置消防手抬机动泵等,保障到2005年,全市通自来水的小城镇普及安装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全部配置消防手抬机动泵,切实提高小城镇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对消防规划的领导,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认识。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更好地编制出高质量的消防规划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消防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样,才能赢得政府和人民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应建立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正常渠道。当前,经济建设发展较快,许多小城镇的工农业总产值已经大幅增长,而消防经费却仍是多少年一贯制的局面,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器材装备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很显然,这种落后的消防态势已不能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了。因此,笔者认为各地政府应当采取并制定相应比例的办法,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使城市建设和消防市政建设同步进行,逐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加强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为此各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功能、人口等具体实际,切实按照《消防法》、《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将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专门实施,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抓,消防内容要具体、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四)抓好小城镇镇区内可利用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对镇区内可利用的水池、水塘、河流等,要因地制宜修建一些供消防车、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取水码头等,提高灭火救灾利用率。
(五)加强小城镇消防基本装备的配备。加强小城镇防灾救灾队伍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手抬泵等基本消防装备配备,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使火灾时能因地制宜,自防自救。
一、生活垃圾清运
1、作业主体
根据《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容环发〔〕60号)的要求:“凡在本市范围内经营文件所涉环卫项目的企业法人,必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莘城环卫有限公司于年通过了市市容环卫局的资质审核,已经获得特许经营许可证,是本镇行政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的作业主体。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允许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挂靠莘城环卫有限公司的方式,开展生活垃圾清运业务,服务对象仅限于本镇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上述两家企业分别与莘城环卫有限公司另行签订挂靠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要求和有关事宜。
2、统一管理
企业开展生活垃圾清运业务,必须与被服务对象签订统一的《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委托镇城市综合管理所(镇收费分中心)统一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并由莘城环卫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其他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均无权收取。收费人员必须持有市物价局核发的市容环境卫生收费许可证和市容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员证,开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单”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发票”,否则征收对象有权拒付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根据“收支两条线”原则,所收款项由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返还镇财政。
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镇范围从事生活垃圾清运业务,由莘城环卫有限公司统一签订服务合同,统一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标准。待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返还经费到账后,预留30%的年度考核经费,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返还。同时,考核结果报镇城管所,作为核定下年度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配额的重要参考。
3、生活垃圾末端处置
根据生活垃圾统一末端处置和减量化管理的要求,镇政府协调解决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出路(即纳入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系统)。采取基数核准制,核定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配额为22吨/日,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配额为10吨/日。核准基数内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由市、区、镇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对于超过核准基数的生活垃圾,按以下标准向有关企业征收处置费,具体为:
(1)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超过22吨、未满32吨的,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超过10吨、未满15吨的,超出部分按应缴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的100%征收;
(2)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超过32吨,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超过15吨的,超出部分按应缴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的200%征收。
相关企业实际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以环卫码头提供的车辆过磅记录为准。
4、餐厨垃圾收运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加强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府办发[]10号)要求,区市容环卫部门协议委托镇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规范处理的推进、管理与监督,完成规范处理指标的收费工作。
莘城环卫有限公司作为本镇境内唯一具备餐厨垃圾收运资质的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具体实施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并以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的名义统一征收餐厨垃圾处理费。其他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和征收处理费。
城市监察分队负责做好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环节的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对拒不申报餐厨垃圾产生、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混装、倒卖餐厨垃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专项执法查处。
5、门责垃圾收集
根据市容环境市场化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各板块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公司负责做好沿街商铺门责垃圾收集工作。门责垃圾实行定人、定时上门收集,同时,清道工作业时,对商铺丢弃在门外及道板上的垃圾应无条件及时收集。
门责垃圾实行有偿收集服务。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公司向服务对象收取相关费用时,必须统一出具莘城环卫有限公司提供的规范收费凭证。莘城环卫有限公司将所收款项的50%返还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公司。
6、保障措施
(1)莘城环卫有限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和要求,负责对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2)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独立从事生活垃圾清运的行业资质,必须以挂靠方式开展相关业务,严格遵守挂靠管理协议。
(3)加强考核监督和长效管理。镇城市综合管理所、莘城环卫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产生、收运、收费、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收运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强化门责垃圾收集日常检查考核,纳入环卫作业专项奖惩范畴,并积极探索门责垃圾收集的新举措、新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4)建立“退出机制”。若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有效履行挂靠管理协议的各项条款,存在下列情形的,镇政府将减少相关企业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配额,对于屡次发生和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取消处置配额,并终止挂靠管理协议。
擅自承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业务的;
对服务对象违规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
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大幅度超过处置配额的;
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垃圾压缩站分类、压缩减量的;
清运设备、工具破损,造成环境“脏、乱、差”,破环市容形象的,以及设备不符合市环卫专用设备目录型号的;
发生其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垃圾减量化管理
在本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清运的企业,必须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不断提高垃圾资源再利用水平,减少垃圾产量,降低垃圾末端处置经费支出。
1、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居民区垃圾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废玻璃和其他垃圾四类;餐饮业态和单位餐饮区域垃圾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和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
重点推进居民区垃圾分类收集。年完成本镇境内30个居住小区规范化垃圾分类收集目标,计划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360个(其中大桶120个、小桶240个)。
选择周边生活垃圾压缩站配备完善的30个居住小区作为首批规范化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单位。对于一般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原则上一律在垃圾压缩站进行,以提高分类收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选择若干基础条件成熟的小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示范推广工作,配齐配足四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强化日常管理服务。
本镇范围内由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生活垃圾清运的居住小区和单位,必须就近将生活垃圾运至压缩站,经分类、压缩减量后再行处置,否则不予纳入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系统,具体事宜由莘城环卫有限公司与挂靠服务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2、设施更新及维护
(1)生活垃圾压缩站对于垃圾减量化作用明显,镇城管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选址和建设工作,完善垃圾压缩站布局。
20__年,我区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金额__0702.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__2085.67万元,节约资金8616.7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 6.12%,采购次数为6__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是以民生为重点,将区重点项目工作纳入中心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我中心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各项采购工作,完成我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垃圾减量示范分类和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__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设备系列采购等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二是以采购任务为中心,在采购工作中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各采购单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研讨会中充分提出意见,做好采购前期沟通服务工作,采购资源使用充分弹性化,积极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三是以创新采购方式为抓手,确保政府采购质量。针对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单位需求,首次以预选供应商的方式招标完成我区市政道路、绿地和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工作,首次采用bot模式完成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工作等,以创新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一是政府采购与低碳理念相结合,完成“环保入户行动”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环保入户”行动工作要求,任务分解到部门,按季度、月份及时反馈任务进度,通过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低碳知识宣传短信息,根据区统一部署总结提高协同网办公效率,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及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二是推动绿色采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将强制采购的9大类节能产品纳入招标文件;关于符合相关规定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对符合节能环保产品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等,在评分标准的权重上和评分细则的分值上给予侧重,使政府采购项目尽可能地使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产品。
20__年,按照《__区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细表》的分工要求,设定中心责任分工项目共7项,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成时间、责任部门等作出明确规定,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严格要求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带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定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于中心各部门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目标,进一步建立“依法采购,高效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图、核心工作流程图,严格贯彻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重大项目与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和严格的责任倒逼机制等,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修改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的工作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每一个项目的采购工作。
今年,我中心问责人数为0,被查处违纪人数为0,公开曝光突出问题或典型案件0宗。收到对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有效投诉为零,中心从领导到每位工作人员都没发生违纪违法、腐败不廉洁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及主管部门授权委托,逐步探索开展合同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在__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的手段,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新模式。
具体工作模式为:通过建设__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平台,面向__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对采购人及供应商从中标后签定合同、进度款支付、项目验收以及售后服务情况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以达到对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的了解,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对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供应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考核监督,对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考核,从而达到降低政府采购风险,提高采购质量的目的。
(1)依法采购,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在20__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以此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争取引入法律专业人才,并通过社会力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在20__年新增3-4名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到采购工作环节中,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二是完善采购文件模板,提高采购文件标准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修订采购文件审核办法,对采购文件进行分类,实行ab角工作人员互审,多层级联审,重大项目特审,法律顾问加审等审核办法,以此提高采购文件审核质量,确保采购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并起到双岗监督制或多岗监督制的内部监督效果。
(2)引入外部监督新模式,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手段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树立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理念,全民动员、科学引导,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垃圾分类,健全收运、回收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专业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每个市、县(市)建成一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城市取消临街放置的非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及堆放点,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密闭收运网络。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县)或示范项目,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市达到50%。加快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较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及乡村延伸,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各地要按照《省城镇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大纲》要求,2011年内完成本辖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经费列当地财政支出。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及公众意见,健全设施周边居民诉求表达机制。专项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城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要优先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完善垃圾收运网络。各地要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和体系。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中转和运输方式。重点加快区域性大中型转运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生活垃圾收运范围,提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模式。
(三)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有关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要简化程序,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速度。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场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拟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集成多种处理技术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技术优势互补。
(四)加快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要对照国家规范、标准,逐项检查、整改、达标,确保2011年底前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优先开展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的生活垃圾清理。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及简易填埋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后三年内完成封场并做好后续监管。
(五)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各地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大力推行专业化运营,强化对运营单位的考核。对运营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在全省通报,直至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上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六)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工作。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逐步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促进源头减量。
(七)稳步开展分类试点。2011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支持市、白山市、敦化市、桦甸市、通化县等试点城市(县城)先行先试。通过试点探索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途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试点城市(县城)要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其他城市(县城)当前重点要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八)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各地要整合现有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建设规模化废电子器件及废旧家具回收、分选中心或拆分中心,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有机垃圾堆肥等先进处理技术。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污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企业示范项目建设。
(九)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科学编制《省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途径和方法。建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网络机制,创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分类生态处理、综合利用。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就地处置,需要送相应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可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市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进程,逐步建立健全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成立专业作业队伍,配齐人员及装备。
(十)加强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各地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按要求严格设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切实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十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以地方为主,省政府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已建成项目的安全运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资金不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地方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省政府成立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完成情况要纳入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予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监察厅等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在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高效、务实的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运营行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上下联动,积极谋划,齐抓共管,推动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关统计显示,中国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年均8%速度增长,和中国 GDP 增速处在统一水平上。其中,北京市2009年日产生生活垃圾 1.83万吨,投入垃圾处理资金高达百亿元,而全市垃圾日处理能力仅为1.27万吨,且其中80%至90%依靠填埋处理。目前,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转,且在四至五年内即将封场。
对于北京这个城市来说,垃圾处理厂建设已经是箭在弦上,全面建设正在悄然提速。
高安屯居民面色灰暗
3月份即将上马的苏家坨垃圾焚烧厂,前身是六里屯垃圾焚烧厂,海淀区政府早在2006 年底宣布,准备在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南侧,新建一座投资超过8亿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2007年3月动工。
由于垃圾焚烧会产生高致癌物“二英 ”――一种无色无味其毒性据称是氰化钾的 130 倍、砒霜的 900 倍的化学合成物,该项目遭到周边居民各种形式的反对,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2007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向外通报,建议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并随后了关于该项目的行政复议决定。
之后,关于六里屯垃圾焚烧厂是否建设的各种传闻时见报端。直到2011年1月,海淀区政府最终明确六里屯垃圾焚烧厂项目废止,取而代之的将是苏家坨垃圾焚烧厂。
据业内专家统计,从2007年6月北京由于居民反对叫停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建设后,到 2011年1月全国共发生了十次因为垃圾焚烧选址引发的,其中北京三次。
2011年11月9日,西二旗大街聚集了附近多个小区的数百名业主,有人高举“坚决反对在西二旗地区建设垃圾处理厂”的条幅,抗议和围观的人群阻塞了马路,“那天晚上的抗议活动抓走了四个人,现在我们居民跟海淀区市政市容委不存在妥协的可能。”附近居民陈永莉(化名)律师在家里对《投资者报》记者说起当时的情形。
他们此举的目的是对将要筹建的“北京海淀西二旗餐厨垃圾相对集中资源化处理站项目 ”(简称西二旗垃圾站)表示反对。
根据“十一五”规划,北京市将建成北部阿苏卫、东部高安屯、西部六里屯、南部南宫等大型垃圾焚烧综合处理中心。由于选址困难,加上周边群众对垃圾焚烧不理解,目前只有高安屯垃圾焚烧场建成投入使用。显而易见,随着城市居民环境意识的迅速觉醒,北京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面临空前的压力。
记者走访了北京市目前唯一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厂――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它落户在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村,具置是东五环外机场二高速转角处以东,小坝河与温榆河交汇处以西。
从马各庄东站下车,走过约一公里长的灰蒙蒙的马路,来到高安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会有穿过沙漠找到绿洲的感觉,现代化设施、整洁的园区给人印象深刻。然而垃圾焚烧厂外最近的两个村里,地面和空气都令人皱眉。记者现场发现,附近的居民大都面容灰暗。
五公里年油耗百万元
人口密度大,选址离居民区太近,是陈永莉反对在西二旗建垃圾处理厂的主要原因。她拿出环评报告向记者指出,根据《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06版),该地块规划建设项目为体育公园。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在2011年11月23日公示《2011规函市政字0035 号》,将其调整为市政设施用地,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站。
政府规划相对滞后,以前政府对这一块考虑得不够,没有预先留出地方,是造成现在这种困局的主要原因,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对记者表示,这也造成现在可选的地方比较少。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筹备中的西二旗餐厨垃圾处理厂,东侧是回龙观定向安置房,距离仅约200米,陈永莉所在的领秀新硅谷小区距离垃圾处理厂也不超过500米。垃圾处理厂周围居住区密集。
陈永莉反复强调,相关部门刻意回避居民对规划变更和选址的质疑,只是说这个项目安全成熟,从技术、设施到管理一系列控制措施都很完善,不会污染。
居民区离垃圾焚烧厂多远才是安全距离,一直没有可靠标准。“目前,国家环保部的标准是300米以内不能建永久居住项目,现在有的人主张1公里、2公里,没有公认标准,关键是如何监测空气污染物浓度?”同济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教授赵由才电话中告诉《投资者报》。
徐海云曾参与了北京是门头沟区鲁家山垃圾焚烧项目可行性研究,“鲁家山是扇形收集面,收集面小,而且地方偏远,将来的运输成本非常高,而这最终的代价必将由北京市民承担。”徐海云对《投资者报》记者坦言,鲁家山项目最终能上马,是平衡现实的需要,也是无奈之举。
“由于公众对垃圾焚烧不理解,加上一些环保组织的抗议,北京市政府只好选址在一些偏远地区建比较大型的垃圾焚烧项目,实际上更好的选择是在距离垃圾产生地较近,建规模适中的焚烧厂。”徐海云对记者说。
多数受访的专家认为,垃圾焚烧厂建设应考虑垃圾运输的成本。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测算,建设一个日处理量 1600 吨的垃圾焚烧厂,如果与垃圾转运站的距离每增加5公里,年运费光油耗就增加至少130万元。由于垃圾清运的责任主要落在市区环卫公司,实际上还是政府买单。
“政府规划部门单方面主导垃圾处理厂选址,也是造成选址争议的原因。有些项目事前缺乏与周边居民的充分沟通,甚至到了真正准备开工建设的环节,才让公众得知。”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助理研究员岳东北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作为全亚洲垃圾焚烧“典范”的日本,在垃圾焚烧场所选址方面,除了考虑自然因素与环境因素外,还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形成一个规范的做法,就是提出多个建设方案备选,多次确定候补地区,进行广泛的调查与分析评价,采取民众反对声音较小、社会接受程度较高的方案。
在赵由才看来,尽管中国的垃圾焚烧厂选址也会听取相关专家和居民的意见,但“由于体制的差异,政府和民间的沟通没有(日本)那么充分和顺畅”。
占地少处理快 发展焚烧是关键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垃圾填埋场由于长期超负荷运转,预计北京大部分垃圾填埋场在四至五年内即将封场。”
根据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意见》(2009)的要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今后每年要降低1至2个百分点,2012年下降到5%,2015年力争实现生活垃圾零增长;此外还明确提出,2012年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的比例为2:3:5,到2015年要调整到4:3:3。很明显,调整处理结构的关键在于发展焚烧。
“要实现上述目标,不加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是不可能做到的,”国内顶级环境门户网站蓝白蓝网总经理李建军告诉《投资者报》,而“垃圾焚烧厂肯定是北京市今后建设的重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填埋、堆肥和焚烧。“与填埋相比,焚烧的方式最大的优点是减量快、占地小、技术比较成熟,臭气容易控制,对于人口密度大、土地紧缺的大城市来说,是一个理性的选择。”徐海云说,“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城市垃圾不采用焚烧处理,没有别的出路。”
记者了解到,生活垃圾在高达850度的焚烧炉中燃烧后,垃圾能减量50%~80% ,经分类处理后燃烧甚至可减量90%。作为世界上最早应用垃圾焚烧技术的国家,日本70%以上的垃圾被推进焚烧炉,至今仍拥有超过1400座垃圾焚烧炉,首都东京就将近60座。
欧洲国家中,德国的垃圾焚烧做得最好,焚烧处理占比约为55%。“如果不算回收利用的垃圾,焚烧的比例高达80%左右。”徐海云表示。
除了“减量快”优势,垃圾焚烧厂尤为吸引人的一个特点就是“占地面积小”。以高安屯为例,2002年建设的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处理1000吨,但占地高达600亩,而旁边2008年新建的垃圾焚烧厂,日处理1600吨,占地只有70亩。
垃圾处理经济账
“垃圾填埋场全部是政府投资,而垃圾焚烧发电厂则一般采用 BOT(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建设,建设成本由市场上具备相关资金和技术实力的企业承担。”李建军对投资者报说,“垃圾焚烧厂虽然每吨处理量固定投资高达30万元到40万元,但特许经营具有现金流稳定、风险低的特点,依然受到市场的追捧。”
李建军为记者详细地算了一笔账:以一个1000吨/日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例,固定投资大致是3至4亿元,焚烧发电作为循环经济项目上网电价高达0.75元/度,几乎可与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等运营费用相抵,再加上从政府获得 150~160元/吨的居民垃圾处理费,扣除企业针对炉渣、飞灰等排放物的治污成本,企业可实现70~80元/吨的净利润,全年净利润约为2500万~2600万元。
此外,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通常“垃圾焚烧厂的成本回收期在10~15年,而特许经营期一般在20~25年”。
以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例,每年发电2.2亿千瓦,光供电收入就有1.65亿元。“BOT 协议由政府和企业具体商定,牵涉土地使用、废物排放、电网接入等方方面面,但一句话,企业一方肯定不会亏。”李建军表示。
赵由才对垃圾焚烧的BOT模式颇有微词,“政府既想快速处理垃圾,又不愿多花钱,采用这种非常功利的模式,难免出现问题。”相比一些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厂的公益性更强。
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投入资金高达百亿元,然而95%是用于末端治理,也就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而在发达国家,2/3的钱花在了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管理上。
监管成最大难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引进的焚烧设备和技术已达先进水平,管理上还是要落后不少。”徐海云坦言,“以二英检测为例,二英无法实时监测,国外有的是每年检测一次,有的是两年检测一次,国内的新标准倾向于半年检测一次,但中国目前还做不到随机抽检,检测数据缺乏科学性和说服力。”
记者了解到,对于二英排放中国环保部目前采用的标准和欧盟有所不同,前者为1.0,后者为0.1,单位是(ng-TEQ/Nm-3),标示垃圾焚烧烟气中二英排放浓度。近年来,迫于舆论压力,中国的新标准可能向欧盟靠拢。
标准可以制定得很高,但监管跟不上。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政府连完全市场化的食品企业都监管不好,对于与政府“密切合作”的垃圾焚烧厂,环保部门很难有所作为。
徐海云也向记者指出“对于超标排放的处罚措施还没有出来”。2009年,中科院研究团队曾选择国内19家垃圾焚烧厂调研二英排放,结果发现几乎70%的厂家达不到欧洲标准,有16%的厂家甚至达不到中国标准。
达尔文自然求知社垃圾学院陈立雯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难以掩饰对现状的担忧,“目前国内的垃圾焚烧厂,包括北京在内,管理和监督相当糟糕。垃圾没有经过任何分类就直接焚烧,导致气体排放不稳定,炉渣的危害性很高,而在国内炉渣只是被当做普通垃圾进行填埋或者烧砖。”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XX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
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__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
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新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20__年将以创建“平安江北”为契机,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社会效能,为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遏制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而不懈努力。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全力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明年随着“平安江北”创建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以加大对各地的社区矫正专项资金落实、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和办公教育设施改善的力度,并扩大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救助面。
(二)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充分发挥区、镇(街道)社区矫正部门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的基础上,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同时,将在区司法局设立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建议。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省及我区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等有关规定,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四)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结合调解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行政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五)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
(六)充分发挥心理法律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 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