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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安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8 15:35:5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环保工作安排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环保工作安排

第1篇

近年来。农牧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威胁着农牧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牧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全州上下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农牧村“脏、乱、差”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工业和城区污染向农牧村转移、植被破坏等现象也比较突出。而且制约着农牧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州牧业比重大。做好农牧村环境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的切实利益,关系到全州的小康建设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也是建设生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牧村,保障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更是举生态牌,打生态牌,发展现代农牧业的迫切需求。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牧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农牧村环境保护,推进农牧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统筹规划农牧村环境保护工作

农牧村和农牧业是连接人与自然的重要纽带。涉及农牧村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把农牧村环境保护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社会主义新农牧村建设规划。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农牧村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农牧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依据州委、州政府建设生态的总体思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基本原则,切实制定好本县市的农牧村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十二五”农牧村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农牧村环境污染状况有所改变,农牧村饮用水水源得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较好控制,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农牧村畜禽粪便,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均提高10%以上;农牧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牧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严重的农牧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全面查清,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全面铺开,农牧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农牧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切实解决农牧村环境突出问题

1确保农牧村饮水安全。把保护农牧村饮用水水源作为农牧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头等大事。组织开展农牧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的各项保护措施,将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解决人畜安全饮水纳入政府环境保护考核指标。科学划定农牧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从事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加强农牧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加快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度,保障农牧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建设清洁水源。

2加快农牧村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推动农牧村山、林、草、田、水、路、垃圾和村容村貌综合治理。以“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三统筹、创建生态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文明村”等重点项目建设为带动和示范。加大农牧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不断完善农牧村排污治污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加快农牧村沼气工程建设。

3加大农牧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牧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采取分散或集中、生物处理等多种方式。推广村组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分类施策。处理农牧村生活污水;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逐步采取定点存放(建垃圾桶)统一收集、定时转运、定点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办法;城镇周边、重要水系、国道沿线和旅游沿线要充分依托现有的城镇垃圾设施。推广“一池四改”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生态家园清洁工程。

4严格控制农牧村工业污染。淘汰污染重、能耗高、效益差的生产企业。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扶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防止工业和城乡污染向农牧村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治理无望的责令关停并转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5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采取技术、工程等综合措施全面治理。指导农牧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秸秆还田。对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农作物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技术。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

6搞好农牧村污染源调查和土壤污染防治。查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情况。为农牧村污染治理提供依据。继续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加强对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污染的监管和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工作。掌握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整理和成果集成工作。开展污染土壤综合治理试点。

7鼓励发展绿色生态和循环型农牧业。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开展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种植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推进种植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升级改造。积极开发利用血、脏器、骨头等副产品和废弃物,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灌溉水源、农药和化肥使用的监督管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积极培育种植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有机食品和功能性食品加工产业。以肉、奶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实现畜牧业及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化、特色化和生态化。促进绿色生态农牧产业的快速发展。

8大力开展农牧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实施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工程。把创建工作与农牧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农牧村环境保护水平全面提升。以创建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活动为载体。引导和推动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良好、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村组率先发展。

9加强农牧村自然生态保护。以“黄河首曲”为重点保护对象。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退化。禁止向草原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有害污染物。保护和整治现有水体、植被和湿地;对在湿地中填埋造地、堵塞水路、乱排废水等现象严肃查处。并设立专项资金,特别要高度重视天然植被和洮河、白龙江河流的保护。逐步治理退化、沙化草原;坚决禁止开垦草原、毁林开荒、乱开荒地、破坏植被的行为。努力恢复碌曲、玛曲湿地生态功能。要依法将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用于草原的保护和建设。

四、认真落实农牧村环境保护工作措施

1建立农牧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实施县市、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农牧村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各级政府应予表彰和奖励。把农牧村环境保护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依据。对在农牧村环境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切实履行好部门主管职责。环保部门会同发改、农牧、建设、卫生、水务、国土、林业等部门制定好农牧村环境保护规划。抓好农牧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发改委要加强对农牧村污染治理项目的支持、协调和争取。农牧部门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清洁能源建设和推广;做好集约化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指导并组织农牧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卫生防疫部门要指导农牧村安全饮水、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工作,并监督实施;做好农牧村企业污染和自然生态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大退牧还草、禁牧休牧、草原鼠虫害综合防治等草原保护工作力度。建设部门要指导编制好农牧村村镇建设规划。以及乡村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垃圾,推进卫生村建设。水务部门抓要好农牧村水利设施建设、安全饮水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农牧村河道、塘坝清淤整治,加强河道采沙的监管工作,避免滥采乱挖。国土部门要抓好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乡村植树绿化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林建设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和林业病虫害防治。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牧村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支持和监管。各部门要切实旅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同、依靠农牧民、联合推进”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保护农牧村生态环境。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广泛听取农牧民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建议与诉求,健全农牧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活、消费习惯。提高环境意识。要积极开展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尊重农牧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农牧民的环境权益。

第2篇

一、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齐抓共管,努力构筑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按照《环保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我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环保法》作为关系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从而形成了环保执法的强大合力,逐步建立健全了由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污染单位承担治理责任、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舆论有效监督的环保监督管理体系。近年来,镇政府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年初都召开环保会议进行部,并针对全镇重点镇域水、大气、生态环境状况,召开了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我镇水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全镇生态环境等内容。确定了我镇的环保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在全镇形成了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宣传,逐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对环保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动和监督的作用。我镇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生态镇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村,并结合“6.5”世界环境日、“五五”普法、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通了环境违法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对环保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全面广泛深入的宣传,公众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三)坚持总量控制与依法治理并重,扎实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立了以整治非煤矿山违法排污为重点,以加快治污项目建设为保障,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监管为基础,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建立目标考核奖惩机制。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监督服务为依托、环境统计为基础的污染物减排推进机制。对全镇9家采石场进行经常性的环境监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2、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结构减排。近年来,我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主动介入项目的前期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以及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严禁“十五小”、“新五小”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入驻我镇辖区内,不引进污染大的工业企业,确实保护全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不受污染。今年,24按照《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防污染严重项目落户及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时取缔一家无任何证照而正准备建设的轮胎炼油厂。该厂主人正在准备建设,还未购买任何机器设备,也未投入生产,还处在准备阶段,就被镇环保所及时劝止,并未造成污染。同时又对泽培忠、朱琼慧无任何证照的“慧明宇龙再生塑料加工厂”发出了停产通知书。并于9月5日联合派出所、安检站、工商所和镇环保所对该厂正式下发了限期关停决定即《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慧明宇龙再生塑料加工厂进行限期关停的决定》(马政发[]24号)。

(四)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攻坚破难,举全力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 、保护生态环境,完善苍鹭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在生态镇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完善苍鹭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安排专人看护苍鹭,并与镇环保所签定责任书,具体细化看护人的各项职责。以更好的保护苍鹭,维护生态平衡。

、饮用水源保护坚强有力。把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五里箐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范围为整个水库区及周边2.5公里范围内。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保护区内严禁放牧、开垦荒地和乱砍乱伐。对疏林地进行补植补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3、做好非煤矿山的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各级部署要求,召开非煤矿山负责人会议,签定污染防治责任书,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污染问题将追究到人。要求企业主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做到环保优先,对采石场采石后的弃土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森林覆盖率。

4、“环评”执行率大幅提高。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台帐,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评”制度。对全镇非煤矿山的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5、镇区污染综合整治取得进展。抓好建成区烟尘(油烟)控制。督促商住楼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时明确商业用房功能定位,把好项目入驻关。并且严格管理,要求新建的饮食服务项目选址一律符合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严肃查处各类超标排放烟尘和油烟案件,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确实抓好节能减排。

6、依法行政,解决环境纠纷。9月5日中和村农户舒培生反映自己水井因房后秦万群养獭兔受到污染,经县环保局和镇环保所于9月7日实地勘察后,建议在中和村舒培生家附近就近选取两口井和舒培生家水井共3口井,由县疾控中心取3口井水水样去化验,进行对比。化验结果显示3个水样的总大肠杆菌和耐热大肠菌均超标,因舒培生家的水井地点处于低洼地段,距离养殖户较近,污染相对严重,就此镇环保所对两家给出了以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獭兔养殖户秦万群家于10月30日前必须加大污水粪便收集池,并禁止渗漏到舒培生家房后。粪便必须及时清理出村,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二是污水粪便如果不及时清理,出现渗漏,造成二次污染,就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三是望双方今后能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共同发展。两家对此意见非常满意,达成了共识,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同时又处理了鲁石村委会下鲁石村由于炼制桉油引起的纠纷一起,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环境安全。

(五)结合实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得实效

我镇在生态环境逐渐好转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新重点,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项目,使曲靖市首个农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户我镇鲁石村委会下鲁石村。共投资98.5万元,其中中央农村环保资金60万元,地方自筹38.5万元,地方自筹包含农民投工投劳折价,该项目于2月18日开工,4月30按质按量顺利竣工,并于8月15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的验收。项目所建设的垃圾池、沤肥池、公厕等都非常符合农村实际,对改善农村脏乱差得环境面貌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农民的喜爱和好评。在此基础上,按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申报鲁石村委会为市级生态村,申报材料已通过评审。

(六)抓好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断面是牛栏江支流马龙河的重要出境断面。近年来,随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深入,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和环保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水环境监管。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会议要求:工程沿线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对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紧密配合,协调推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治污环保工作,要把治污环保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水源水质优于ⅲ类,确保满足滇池补水工程要求,确保满足工程近远期环境效益及供水目标的全面实现。为确保以上目标的实现,省环保厅决定在建立曲靖市首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全面掌控各方面水质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快速处置,确保出境断面水质。为此我镇积极配合做好了选址、购地、购房和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现自动监测站建设即将完工,今年年就可投入使用。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入手,畅通各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自身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严格督促落实,认真加以整改。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加大对环保队伍的廉政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减排任务艰巨。由于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污染治理的水平;二是对低碳经济的概念认识不清,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推进缓慢。三是农村环境保护缺乏有力抓手,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脏、乱、差”情况突出;四是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有限,饮用水安全隐患一定上程度仍然存在;五是环保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环保体制机制不顺,人员、编制未落实,已严重影响环保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20__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控制标准

(四)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村建设

(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以经济手段促进污染治理步伐。

(六)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环保知识宣传

第3篇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村能源

⒈农村沼气建设

××年,省政府已是连续二年、市政府已是连续四年把农村沼气建设列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心工程。按照玉农发〔〕号《玉溪市农业局关于下达××年农村能源建设计划的通知》,今年全市的沼气池建设任务是口。截止月日,全市共新建沼气池口,占计划任务数的,其中达到三配套的有口,占计划任务数的。各县区的完成情况为:澄江完成三配套沼气池口,占计划任务的,新平完成口,占,元江完成口,占,华宁完成口,占,红塔区完成口,占,易门完成口,占,峨山完成口,占,江川完成口,占,通海完成口,占。预计到年底,各县区皆能够圆满地完成计划任务。截止××年月,全市有个乡镇,个村委会,个村民小组实现沼气化。截止月底,市财政共投入沼气建设资金万元。详见附表。

××年,农村沼气建设迎来了又一个发展机遇,今年中央安排10亿元国债资金,启动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这个项目涉及全国24个省的个县。我市易门、江川、华宁、元江、峨山、新平个县争取到这一项目,占全省个县的四分之一多,内容为每个项目县建设口一池三改沼气池。该项目从月启动实施,目前,已按规定完成对沼气建设物资的招投标工作。

⒉山区改灶工作

××年,省能源站下达我市的山区改灶任务为眼,截止月日,全市共完成眼,占计划任务数,各县区皆超额完成任务。

⒊太阳能热水器推广

全年计划数为,截止月日,共推广户,共计,占计划数。

⒋沼液浸种

××年,有户农户应用了沼液浸种技术,推广面积达公倾。

(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年,农村面源污染在停顿了年多后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日本协力银行贷款的抚仙湖治理工程项目中,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已作为重要治理工程经国家发改委立项,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人民币。除此以外,《抚仙湖径流区澄江代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星云湖径流区双桥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市计委批复立项,进入初设阶段,每个村市级投资万元;《东风水库径流版权所有区大矣资村委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与《~××年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治理实施方案》一起被列入市计委××年建设计划。

(三)农业环保

今年我市农业环保工作的重点有个方面,一是组织好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工作;二是完成好农业部第一批农业类野生植物保护品种:元江普通野生稻原生境地的保护区建设工作;三是农业部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的建设工作。此三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如下:

⒈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截止月日,全市共有家企业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家企业的个产品取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家家企业取得无公害产地认证,其中××年新认证的有家,已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认证任务(家)。目前,玉溪市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一。目前,在办理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有家,产品有个(已全部通过环评);在办理无公害认证的企业有家,产品有个。我市的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涉及米、面、油、肉、蛋、菜、果、糖、酱菜等各类产品,总产量达万吨,总产值达亿元。

⒉元江普通野生稻原生境地保护区建设。××年月,根据农业部农办科〔〕号《关于印发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元江县普通野生稻列为农业部第一批野生类植物保护品种。按照《云南省元江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元江野生稻保护项目协调会议纪要》,该项目于今年月开始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万元。目前资金到位万元,完成的工程项目为核心区土地征用(亩),核心区、缓冲区生物围栏(一层铁丝网,米;两层龙舌兰,米),保护区大门建设等。

⒊农业部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建设。建设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中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全面开展检测,是我市农业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我站在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支持下,培训人员名,经考核合格,取得了省站授予的玉溪市农业环境监测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牌子,并开始着手配备与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大型仪器设备相应的农残分析前处理仪器设备,依托省站强大的仪器,整合资源,为我市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与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

二、经验与体会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目标明确。玉溪市党委、政府、业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沼气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将农村沼气建设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提出山区农村沼气化,坝区农村燃气化的农村能源发展方针,计划到年建设万口沼气池,实现全市宜建池农户沼气化,认识统一、认识到位。在思想和行动上让我市的沼气建设步伐始终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加大扶持,争项目、争资金,促发展。今年,在市级财政收支紧缺的情况下,市政府将沼气池建设任务增加到口,拿出万资金,每口补元,保障我市沼气池建设的进程。市农业局作为沼气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将沼气建设作为农业局重要工作来抓紧抓落实,积极抓住机遇,争取中央建设项目。在全省申报成功的个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中,我市占了个,易门、江川、华宁、元江、峨山、新平成为首批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每个项目县取得了万元的国债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玉溪市的沼气建设。

(三)搞好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今年月,我市在对全市农村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玉溪市年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其中对沼气池建设作出了详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到年完成万口沼气池建设,使农村宜建池户全部建池,让三分之二的农户用上清洁能源沼气。在农村沼气池建设中,我们坚持六个结合:一是与乡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结合。二是与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和旧村改造相结合。三是与改厩、改水、改厨、改厕、农村初级卫生达标相结合。四是与发展生态农业相结合。五是与加快畜牧业发展和适用科技措施推广相结合。六是与三湖一库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相结合,达到既解决农村生活用能,又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农村文明建设的综合治理目的。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农村沼气建池方针,集中人、财、物力,以实现沼气化村为目标,逐村逐乡地连片建池,充分发挥沼气的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

(四)加强宣传,搞好协调。××年,我们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沼气建设的氛围,让沼气建设做到家喻户晓。并继续组建沼气建设指导组,协助各县区开展沼气池建设。同时,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共同促进沼气发展。今年我们与市妇联和团市委合作,在全市各县区各分别建设个沼气村。玉溪市的沼气建设已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注重质量,不断规范质量体系建设。为了确保沼气池质量,保障广大农户的利益,弘扬民心工程,我们不断完善和规范质量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按国标《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范》(/-)施工,严把建池质量关,并严格按《户用沼气也质量检查验收规范》(/-)进行试压验收,做到不试压不验收、不产气不交付使用,对因施工质量和物质质量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一方面认真抓好沼气建池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施工技术水平,提升他们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实行沼气建设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月起,市农业局制定和下发了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农村沼气建设中推行沼气生产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在全省第一家全面推进持证上岗制度,对沼气建设行为作出强制性规定。四是在沼气建设中坚持沼气池、猪厩、厕所、三位一体同步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标准规范,达不到三配套的不予验收。

六强化服务,建管并重,发挥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为保证已建沼气池正常使用,发挥综合效益,我们十分注重建池后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坚持沼气池、畜厩、厕所三配套建设,保证沼气池有充足的发酵原料,达到较好的产气效果;同时,严把各类沼气建设物资进货关,沼气建设所需的各类管线、灯具、模具、灶具统一由能源部门组织供应,保证产品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发现质量问题的无条件更换和修理。避免因发酵原料不足和建池物资引起的质量问题。二是制定了沼气池巡回检查制度,除对一些农户反映的问题安排人员检查外,每年安排名人员对建设规模较大村寨进行巡回探访,了解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三是对实现沼气化和沼气普及率较高的村组,把安全使用沼气、沼气池的管理维护、科学养猪、综合利用等实用知识培训到农户,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效益,实现能流物流的良性循环和转换,促进了猪沼粮、猪沼菜、猪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的发展。

(七)以奖代补,鼓励企业认证绿色食品与无公害农产品。××年月,为鼓励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分担申报企业的申报负担,由农业局、市产业办代表市政府对家取得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进行了表彰,每家绿色食品企业奖励万元,每家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奖励万元。今年初,在农业产业化资金中,预留了万元资金,继续对取得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企业进行奖励。该扶持政策极大的鼓舞了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的申报积极性,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成为全省申请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最多的地州市。

三、存在的问题

(一)沼气建设工作经费不足。每年建设万口沼气池,工作量较大,农村能源建设部门任务与责任巨大,随着沼气建设向边远山区发展,各项支出都在增加,而农村能源部门工作经费没有增加,严重地制约了沼气池的推广工作。今年市县两级为申报农村沼气池建设国债项目,付出了较大的人力与财力,项目报下来了,但却没有相应的前期工作经费,损失巨大,严重影响了农村能源部门的工作,影响了今后的申报积极性。建议市县两级财政追加农村能源建设部门的工作经费,追加国债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经费。

(二)各县区、乡镇、村社发展仍然不平衡。农村沼气建设民心工程已连续实施了四年,累计建池万口,在全市已有个乡镇、个村委会实现沼气化,但依然有个别县、乡、村存在认识不到位、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沼气建设启动晚,年底赶任务,工作被动,差距明显。

(三)沼气池后续管理工作依然滞后。目前,农村沼气建设已深入到广大乡村,点多面广。我市自年市财政停止了沼气池维护经费(元口)后,由于现有的聘用建池技术人员实行的是计件(建池)工资,建池时为降底农户建池成本,也未在建池费用中预留有维护费用,各基层农村能源建设部门缺乏专门的维护经费,要在所有建设区全面开展并做好后续管理维护工作,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的现象。建议市财政每年按全市沼气池保有量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沼气池的后续管理经费。

(四)安全故事时有发生

由于管理、使用、维护的知识和技能不到位,造成今年出现死亡人的事故,玉溪市沼气建设发展至今,已死亡人。

(五)沼气综合利用率低。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是沼气的生命所在,可以有效地延伸沼气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到今年底,玉溪市沼气池保有量将达到万口,沼气池建设已遍布全市各个乡村,但广大建池农户缺乏综合利用方面的知识,沼气综合利用工作发展滞后。建议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户培训,由农村能源部门组织,对农业生产骨干开展沼液浸种、沼液喂猪、沼液养鱼、沼液叶面施肥、沼液(喷施)防治病虫害、沼气保鲜、沼气保温、沼气灯光诱虫等适用科技的培训。建议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和生态家园(庭园生态)建设给予扶持。

(六)缺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经费。我站承担着玉溪市绿色食品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咨询、考查、指导、申报管理、材料初审及采样、送样等工作,办理过程中不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两年来,此项工作成效显著,企业满意度较高,但我站却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严重地影响了认证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年工作安排:

(一)沼气建设。计划任务数口,其中完成××年国债沼气建设项目口,八个一工程涉及的个贫困村建池口,一般地区口。具体计划见附表。在国债项目、八个一沼气建设项目实施中,要特别注意补助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但禁止出现国债资金、八个一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财政一般补助资金(元)双重和多重享受的情况发生。

(二)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好××年澄江、红塔区、通海三县区的国债沼气建设项目县的申报工作,力争立项。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认真做好《抚仙湖径流区澄江代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星云湖径流区双桥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和《东风水库径流区大矣资村环境综合版权所有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工作,根据项目的批复和要求,组织和实施好治理工程。

(四)绿色认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和完成好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的考察、申报管理、培训和材料组织等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把好申报企业整改关和材料的审核关,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年的目标为认证家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

第4篇

以污染减排工作为抓手,着力抓好环保宣传教育,强化环保法规培训,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繁荣环境文化,积极传播生态文明,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开创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任务

1进一步发挥我局网站对外宣传教育作用

为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对外树立我局形象,加大政务公开,服务监管对象,方便群众,要继续加大县环保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力度,保障网站安全,及时上传我局工作信息,不断更新网站内容,确保每周传输2次新内容,对外宣传我局工作动态,展示我县环保工作新面貌,使电子政务全面信息化。

2、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

(1)借助“古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树立一批诚信守法、爱护环境的先进典型。同时,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和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曝光力度,通过新闻舆论监督,解决一批环境执法热点、难点问题。

(2)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年内全局干部职工都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及时捕捉新闻素材,加大投稿力度,在“环境”、“日报”、“日报”等报刊、杂志积极投稿,每月写稿人员要足额完成任务,以宣传报道我县各项工作成就。

3、加大环保宣传“三个一”建设力度

对己建成的一条路、一块牌和一条街要加强管理和维护,要强化环保“三个一”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张贴环保宣传标语,制作环保宣传栏等形式,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1)在局内开展好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建设和谐大都市”为载体的“三为”主题教育活动。

(2)在全县开展“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绿色消费”活动。

(3)利用科技之春、“三下乡”、“六五”普法等活动及重大节假日弘扬环境文化,采用制作展版、编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上街设点、到企业、进社区、入学校、去村庄,开展环保宣传。

(4)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第九届“环保杯”“爱我环境”演讲大赛。

(5)“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6)组织人员征集作品参加市局在“六五”期间举办的第三届“生态绿色家园”摄影大赛。

(7)与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局联合举办第九届全县中小学生征文大赛活动。

(8)开展节能减排“进企业、进社会、进校园、进机关”系列宣传活动。

(9)做好2012年《中国环境报》征订工作。

5、积极做好省、市安排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三、要求

第5篇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对产废单位的监督管理,拓宽管理范围,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1、针对20__年开展的固废、危废申报工作,深入企业进一步核实固废、危废的产生数量、种类及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措施:实行动态申报制度,对产废大户实行变更申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企业主动申报与监督管理相统一。

2、对产废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

措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网上申请联单制度,从日常监督和转移联单入手,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要求各产废单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重点产危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产废单位提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计划。

3、在继续确保医疗废物100处置率的前提下,采用医疗废物专用联单收集运输危险废物。以实验室废液、感光材料废物为重点,在全市大专院校、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全力推进感光材料废物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的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措施:加强对产废和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的监督工作,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处置,严格转移联单制度。

4、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工作。

措施:帮助企业拓宽固废利用渠道,建立固废综合利用信息交换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对小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行集中规范化管理。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的现场监督,实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处置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处置企业进行合理布局,控制处置企业数量,避免重复建设,促进处置企业合理竞争,长远发展。同时,在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成后,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小型企业实行园区化统一集中管理。对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

2、贯彻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加大查处力度。

措施:对存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实行限期处置和强制处置相结合,对本市能够处置的就地处置,无法处置的转移到外地处置。

(三)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进口废物初审工。

措施:对办理许可证、进口废物的单位实行现场踏查,深入企业了解,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四)加快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1、在06年初,积极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

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的建成,积极引入固体废物利用新技术。

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措施: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放射性管理工作培训,组织落实培训内容。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证条例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对新增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新增放射源的建档工作,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放射源编码和数据库,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工作。

(三)、加强在用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用源单位每季度报一次安全管理现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用放射源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要求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按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并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

(四)、加强废弃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严格执行废弃放射源安全贮存制度,对辖区内所有废弃放射源施行强制收贮。

(五)、加强电磁辐射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对辖区内电磁辐射污染源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三、提高固废、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污染事故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高标准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认真听取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完成答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报的办理工作;

第6篇

一、统筹规划,加强协调,着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

建设生态市是宁波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局作为建设生态市的主要职能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宣传发动、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任务书、编制生态市建设纲要、推进基层创建活动等前期工作,并基本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3月23日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长金德水主持会议,副组长、副市长何剑敏具体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由市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签订的工作任务共计310项,涵盖生态市建设的方方面面。根据此次会议精神,上半年我局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生态市规划编制工作。委托北师大开展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已完成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征求工作,经修改形成送审稿,待下一步组织专家论证。同时以宁波生态市规划为龙头,各具特色的县(市)区的生态建设规划也在加快编制中,目前已有江东区、鄞州区、镇海区、慈溪市、宁海县等地完成了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其它县(市)的生态规划也抓紧编制之中,覆盖全市范围的生态市规划体系正在形成。

二是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针对各地创“国家模范环保城市”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不同的目标,组织专家开展县(市)区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提高创建效果。继宁海县于去年10月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后,象山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日通过了省级预验收,奉化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余姚市泗门镇、慈溪市周巷镇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此外全市还有14个乡镇和16个行政村通过省(市)级生态示范乡镇验收,40个村镇列入所在县(市)创建单位,基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做好生态市工作任务的日常督查。为贯彻落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履行好生态办职责,召开市级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联络员会议,了解各项任务的进度情况。结合今年上半年全省三级人大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联动检查、国家海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等活动,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部分抽查,并将工作进展通过简报形式加以编发,截止6月底,共编印工作简报15期,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督促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四是营造生态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重点加强环境知识的教育和理念贯彻,目前有96家单位获“环保模范单位”称号,形成一批具有良好环境行为的基层组织。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保知识下乡进社区行动”、“百名妇女看环保”等活动,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工作目标,开展“创模”、建“生态县区”的系列宣传活动,培育和提高全民建生态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着力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从20*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已连续四年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座谈会期间,曾培炎副总理又召开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继续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此3月9日我局下发《关于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对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拉开了20*年全市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序幕。半年来,围绕专项执法行动我们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全省三级人大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联动检查,我局会同计划、经济、监察、工商部门以巩固去年专项检查成效为起点,认真落实“四查”制度,联合县(市)、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环境案件、重点敏感区域、违规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如责成河姆渡镇政府对区域内不锈钢酸洗小作坊进行查处,销毁所有作坊的酸洗池,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截止到6月10日,共检查企业1554家,立案109家,共处罚款1*万元,成为历年来查处力度最大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此期间,我们还充分媒体的舆论作用,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公布今年整治行动方案,公开曝光执法期间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形成了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各级政府从根本上解决辖区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全面实施区域环境整治。根据年初下达的整治任务,海曙和江东两区对辖区内1000余家餐饮企业进行摸底,为下步全面整治打下基础,江北区则开展对慈城镇酸洗行业的整治,并建成日处理50吨/日的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镇海区结合中大河整治工程,制定沿岸企业搬迁计划,投入170万对现有7家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北仑区积极开展铝压铸、模具行业的“腾笼换业”,向特色工业园区集中;鄞州区深入开展章溪河治理工作,对3家酸洗拉丝企业实施搬迁;余姚市抓好姚江沿岸工业企业的结构布局调整,10家重点水、气污染企业正在搬迁之中;奉化市结合“创模”工作,对亭下、横山水库上游和剡溪萧王庙镇活动堰上游附近的水环境进行治理,完成河岸生活垃圾清理;慈溪市对铜熔炼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取缔新浦镇内6个村的熔炼加工点和宗汉铝熔炼园区,完成观海卫镇、桥头镇废塑料整治和及周巷镇腌制废水治理的前期调查工作;宁海县巩固凫溪流域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对沿岸10家造纸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令,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象山县开展石浦水产品加工园区整治工作。

三是完成实验室污染物调查和环境容量核查工作。我市被国家列为开展实验室污染物防治工作的试点城市,目前我局已完成全市近90家实验室的调查摸底工作,为下半年实施实验室环境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准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要求,开展全市地表水和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完成287家重点污染源的核查工作,为下半年开展容量测算工作提供详实数据。

三、依法办事,强化服务,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积极发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强化行政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中心的各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依法对重点项目严格把关基础上,对一批无污染、轻污染项目采取承诺告知制或现场审核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群众和企业的办事。

做好项目环保监管工作。坚持审批“六原则”,积极扶持高新技术和少、轻污染项目,建立面向全国的专家咨询库系统,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论证工作,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选址不合理的污染项目,上半年全市环保系统审批项目3455个,否决699个。强化项目建设期间的监管力度,重点做好电镀、印染、化工以及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监管和检查工作,保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此外我局还积极推进全市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主动做好认证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审核和服务工作,目前已有60家单位通过IS*40*认证,促使企业的环境自律意识不断提高。

四、以民为本,改善环境,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始终是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在环保工作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此半年来我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开展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的扩建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不断推进,特别是鄞县撤县设区以来,城区面积大大增加。为此我局在巩固原有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工作基础上,实施扩建工作,目前市六区建成烟控区225.24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112.77平方公里,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0%以上,同时加强达标区内各类污染源的治理,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强化查处工作。我局充分发挥市环境投诉中心集中受理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件做到及时规范办理,并公开上网,公开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上半年市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共处理案件954个,办结率达100%。同时继续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全市环保系统共办理议案、提案件132个,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

第7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13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13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13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第8篇

一、确定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有船乡镇、水运企业和船舶所有(经营)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突出的问题,建立水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

首先,突出了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六月中旬以来,全市集中力量对有非客运船舶载客的通航水域和封闭水域进行认真排查,对无证船和农用船载客的采取没收和拆解的行政处罚手段进行打击。据统计,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实施安全检查渡口216处,客渡船542艘,危险品船舶9艘,其它各类运输船舶3700余艘,下达违法通知和隐患整改通知120余份,消除隐患75处,取缔无证载客小船和非法载客农用船42艘,拆解无证载客船舶10艘,规范和改造载客小船15艘,工作效果明显。

其次是组织比较严密。安排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已经完成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自查自改阶段,7月中旬前主要完成有船乡镇、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具体方案的制定以及全面治理事故隐患的启动。督查检查阶段,目前已经对全市各县(市)区所辖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初步督查。

三、初步建立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危险源的基本台帐

1、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可能发生。经排查,蒸水河5座桥、耒河2座铁路桥以及茶山坳1座公路桥,由于近年来水运业的发展,船舶吨位增大以及该段水域通航密度的增加,可能发生船舶碰撞桥梁,造成桥梁坍塌、船舶翻沉的重大事故。

2、航电枢纽存在安全隐患,危及船舶航行安全,耒阳市耒中水电站,发电尾水形成横流,严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耒阳市遥田水电站,停泊区安全设施配置不齐,靠近停泊区建房,且下游淤塞,衡南白渔塘水电站未按规定设置停泊区,可能造成船舶搁浅和碰撞事故的发生。

3、部分渔船非法载客和个别对江渡船超载可能发生沉船亡人事故。市区东洲岛水域部分渔船非法载客以及东洲渡船超载载市民到南面洲头游泳,可能造成沉船或溺水死亡事故。

4、无证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现象普遍存在,危及人民财产安全。据统计,*县大安乡下车渡口,船舶破烂未改造更新,渡工无证未培训,危及过渡人员安全;衡东草市、杨林等13个乡镇有120艘无证小船和农用船非法载客,57艘短途运输船舶非法营运,严重危及人命财产安全;耒阳大市、黄市等9个乡镇30余艘无证小船非法载客和渡运学生,严重危及学生生命安全,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衡南栗江、江口、松江水域“三无”短途运输船舶非法营运,栗江镇50余艘农用船和无证小船非法载客,衡山长江、贺家、萱洲水域通过整治仍有7艘非客运船非法载客。常宁烟洲、荫田、柏坊水域有7艘无证船舶非法载客、赶集船超载严重,可能发生沉船亡人事故。

四、几点建议

1、加强督查,以引起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对水上安全隐患实施综合整治。

第9篇

(一)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整治工作。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于2007年7月底前,依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和划定,设立标示牌,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成后向社会公布。要以排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为中心,依法取缔饮用水源地内违法排污口和清理违法排污企业,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健康水。对重点排污企业和单位,要检查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严禁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或扩建建设项目,对2000年以来新、扩建的建设项目,要在8月底前限期取缔或清除。

(二)继续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一是要彻底清理、纠正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按照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及省、州政府的要求,对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8月底前列出清单,9月底前彻底纠正和废止,并于县政务公开网公示。二要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及园区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对园区内工业企业的环境违法事件,要依法从严处理;提高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合格率,对长期以“试生产”为借口,不申请环保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治污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污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产整治。

(三)加大县内污染源的监测、监管力度,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制。要切实加强对县内重点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要挂牌督办、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跟踪督察,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今年,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决定将无源洞所有的煤炭码头经营企业列为县级挂牌督办名单。新城云沱污水处理厂已被纳入国控管理企业,按要求,必须在10月底前安装、启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平网。要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力度,对重点污染企业,每年至少定期监测两次以上。

(四)按照省、州政府的要求,抓好我县的三个专项治理。省政府在全省实施环境保护的五个专项治理工程,涉及到我县的有三个。一是由商务部门牵头的小水电专项治理,年内必须启动脱硫设施的建设,2008年6月底完成治理任务,年内未启动的将在丰水期实行限产措施;二是由环保部门牵头的小造纸企业的专项治理。目前,我县的小造纸企业只有清太坪镇的青龙造纸厂,该厂已由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于2006年关停。为防其死灰复燃,相关部门必须再次检查,确保其关闭彻底。三是由建设部门牵头的城市污水专项治理,对我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污水的达标排放。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在2008年底前要达到0.8元/吨。

(五)要努力完成与州人民政府签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2007年3月,我县与州人民政府签定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并椐此编写了《巴东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各县直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责任书及削减目标的内容逐一分解,制定工作措施加以落实。2007年,我县的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SO2和COD)要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严格按照国务院召开的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省、州的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张渊平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谭文通、县环保局局长王昌哲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副局长谭本华、县监察局副局长冯国权、县司法局副局长王雄祚、县工商局副局长向东、县安监局副局长余先华、县电力公司副经理黄家国、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崇俊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办公,王崇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全县环保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统计工作,并负责指导各乡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

各乡镇也要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州政府制定的“八不批”制度,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列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整顿范围规定的项目不批;州级旅游核心景区的建设项目不批;对水利水电开发项目未作流域规划环评且开发总量以超过60%的县市不批;凡SO2、COD控制指标没有按削减目标完成的县市,新上项目一律不批;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指标任务未完成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凡是超过环境总量控制目标的县市,新上项目一律不批;凡是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不批。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考核制度。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从组织领导、挂牌企业、案件督办、环境执法等方面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

(四)加大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要下大力气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这次环保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环境违法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的,对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政策严肃处理。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做到违法事实公开,查处过程公开,查处结果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发动、引导公众参与,努力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环保专项行动、监督环保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清理登记造册阶段(6月30日前)。调查摸清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清理,逐一登记造册,对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挂牌督办名单,并于6月30日前将清理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报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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