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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安排。建立完善全系统依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有效强化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发挥地方税务机关在依法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应尽的普法职责,抓好普法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会前学法制度,规定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加强职工法制学习教育,利用职工政治学习,宣传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宣传落实《依法治纲要》;学习贯彻委书记、省委副书记重要讲话;宣传落实《依法治区2015年工作意见》、《依法治区2015年工作意见》;同时根据地税行业特色,开展依法治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税的浓厚氛围。坚持突出地税行业特色,向系统执法人员和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公共法律知识,将依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同第2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有机结合,同安排同部署,统筹协调,按照局确定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九大活动,做到重点突出,系统联动,有效推进工作开展,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同时紧紧围绕“‘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主题,丰富和完善宣传渠道,精心设计宣传载体,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宣传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在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同时,进一步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专栏等宣传阵地作用,加快利用微博、微信、税企QQ群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及时最新税收政策,提供税收政策咨询辅导和培训,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推动全社会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依法治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税务行政权力清理,推进和完善并联行政审批和网上行政审批,按照“六提速”“三减负”“一首问”的办事理念,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深入开展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制度化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及关于开展法治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开展2011年法治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按照法治城市创建的要求,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文化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法治特色品牌,把我街道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规规章健全有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先进区域。
二、工作目标
各社区结合实际,努力打造具有特色、便于操作、营造氛围、标准较高、可以推广的法治亮点品牌,力争到2011年底,在全街道形成一批法治建设的新典型、新经验,使我街道法治创建工作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三、具体内容
(一)街道法治建设特色:以“法治河埒合格机关”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度为抓手,不断推进法治河埒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社区法治建设品牌
各社区:社区“法治老娘舅”——整合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楼组长等基层力量,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管理,在2010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各社区进行全面推广。
四、推进措施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社区法治老娘舅这个品牌要确定实施目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把品牌项目实施作为“法治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法治建设的计划和考核之中,并作为社区法治建设必成指标,作为社区主要领导干部述法的重要内容。
二是分段实施,强化监督。按照立项、推进、完成三个阶段的要求,把社区“法治老娘舅”实施过程进行细分,明确各阶段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进度。3月中旬前,完成立项和方案制定;3月中旬至10月中旬,通过组织开展活动、形成制度规范等,完成整体推进;10月下旬进行检查考核。街道法治办各阶段组织一次以上的督查,通过督查通报、落实整改等措施,确保品牌项目的实施。
三是科学考核,完善奖惩。街道法治办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通过对品牌项目实施述职评议、领导干部述法报告、品牌项目评估等形式,对品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创建“法治社区”的必成指标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目标化管理。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品牌项目的实施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品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听取实施情况报告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方案制定、自我评估、情况报告和台帐整理等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品牌项目管理机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一、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法律七进”工作由宣教股负责统筹,每一进落实责任部门,相关股、室、处、所、中心负责配合。
(一)法律进乡村(社区)(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股)
1.协调县民政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在车站、广场等地集中组织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3月)
3.督促指导各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学法中心户”,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4.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开展以“法治宣传、现场法律咨询”为主要形式的“法律赶场”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法律进学校(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
1.协调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调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分年级为学生讲授法治课。(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助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三带三进”等法治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法律进机关(单位)(责任部门:人教股、监察室)
1.协调县直工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能,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调政务服务、等部门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接待中心等窗口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教育,提高依法服务能力。(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4.协助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人社局建立完善同级党政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5.组织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四)法律进企业(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处)
1.协调县经信局、县工商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市“法律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助县经信局、县工商局牵头指导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经营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调县经信局、县工商局指导企业在厂区公众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悬挂“12348”法律维权服务热线提示牌。(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法律进寺观庙堂(责任股室:基层股)
1.协调县民宗办牵头制定2015年“法律进寺庙”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助民宗办积极开展“送法进寺观庙堂”活动,开展法制讲座和集中法制宣传。(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一)协助县级新闻媒体办好“以案说法”类栏目,协调“法律七进”责任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创办“以案说法”专栏。(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系统和本行业实际,编印普法读物。(责任部门:宣教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讲堂说法”活动。(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开展“一优十佳”示范创建
按照全市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全面开展“一优十佳”示范创建活动。(责任部门:宣教股,完成时限:2014年5月)
四、加强党内法规建设
建立党内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强化对党内法规实施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党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核、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纠错机制和党组法律顾问制度。(责任部门:监察室、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建立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县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人才保障,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在法治网站上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七、完善社区矫正机制
督促指导各司法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改进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的管理服务方式,加大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力度,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责任部门:社区矫正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八、强化司法为民
完善便民法律援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九、推进律师行业管理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和《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引导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大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构建特殊人群管理体制
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构建特殊人群监测、预警、救治、帮扶、服务、管理制度。(责任部门:社区矫正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一)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网络,推进城乡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村居联络点建设,在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指导、构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县级法律援助中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村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居)法律服务联络点,初步形成县、乡、村、户四级联动服务网络。(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二、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一)指导各司法所构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诉调对接和检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一)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实行星级管理,并将评星情况在法治网站上公开。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一)组织领导方面
1、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要求,建立完善创建奖惩机制和责任制;
2、局党政联席会全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布置法治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3、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运转。
(二)依法行政方面
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局专职法制员审查后报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审阅,同时报县法制办审查同意;全年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报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2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在局办公大厅内公示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和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公示稽查执法流程、依法作出行政决定,没有不作为或越权行为、不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撤销案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局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落实,各科室建立相应台帐;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公示申办零售药店程序、时限,搞好一站式服务,做到服务零收费、零距离、零投诉;坚持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联席会议、公开办案制度;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出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加大依法行政和防止行政渎职行为工作力度,有效推进廉政法治建设,全力打造“风清气正、争创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三)认真落实法治惠民举措
今年是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最后一年,要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要加强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和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以及严重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国家暂停销售使用的药品品种,要及时组织市场巡查,依法查处擅自销售使用行为。加大虚假违法药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涉嫌违法广告,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为,对严重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四)继续完成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有关法治工作
1、依据新职能适时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新执法的需要。
2、梳理新增加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执法权力事项,及时输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并报县法制办后在全县内网政务大厅公开透明运行。
3、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全面强化培训。
(五)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制定年度学法培训计划,做到教员、教材、课时、组织“四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各科室所年内围绕法治建设工作撰写2篇以上较高质量、有影响的信息或调研文章。
2、定期对学法笔记、台帐进行检查,年底对学法内容进行考核。
3、积极参与县里听庭评审活动,提高执法骨干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个人,形成层层有人抓,全面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夯实基础。
(二)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采取集中学习、网上课堂、案卷质量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灵活学法,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实际执法水平,不断把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
(三)强化制度责任,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全面完善法治建设有关制度。制定本局行政执法一系列规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案卷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工作有计划、中间有督促、任务有落实”的一整套工作措施,形成严格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四)强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在认真总结剖析我局“五五普法”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和实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启动好全局的“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六进”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涉药涉械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宣法力度,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法治法制意识和公众依法维权意识,努力营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涉药人员依法执业、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贴园区中心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工作主线,以“创业服务年”为强大动力,以“法制园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紧贴中心抓普法,围绕民生抓普法,着眼和谐抓普法,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我市“在全省保持增速领先、总量进位、和谐进步”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继续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园区广泛开展“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大宣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巩固和提高“法治园区”创建活动的成果。
三、根据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2012年在园区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资源法。为保证“四法一理念”的学习和宣传,园区管委会和园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指定教材的征订,充分运用好普法教材,采取自学,集中培训,组织考试,竞赛和宣传栏(窗)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园区干部和企业员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四、围绕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入开展以“一湖清水,法治护卫”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土地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园区干部、企业员工宏观调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
五、结合园区经济发展的实际,2012年继续加大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安全生产法,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
六、按照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精心部署“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园区迎检工作,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按时写出考核检查验收申请报告,报请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学习与宣传。各级行政机关要制定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学习计划,把国家、省有关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文件传达到基层、科室和每一位公务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意义、内容及要求,广泛争取人民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示范的活动面和影响力。
二、做好方案制定。市、县、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者、实施者。各级创建单位要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细化示范单位创建条件,建立示范单位创建的各项制度,明确示范单位的创建目标、落实时限和具体措施,做到工作方案、标准、检查、落实四统一。各创建单位所制定的创建方案应当内容明确、措施得力、要求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岗位和科室。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条件和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本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推进,加强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注重日常检查和督查,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方案的执行跟踪,建立疑难问题的查处反馈机制。要做好创建工作经验总结、交流、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县、区政府法制部门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机构开展的示范创建活动负有指导和督查的职责。各级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担负起创建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并完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组织体系,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对创建活动的研究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十二五”期间民防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民防融合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人民防空法制建设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民防空工作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在巩固2011年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进2013年的民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关心重视民防工作,营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防、支持民防建设的法制环境。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民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提升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民防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继续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为抓手,采取不同形式向不同受众大力宣传人民防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为维护民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领导重视。明确主要领导为普法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学,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民防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每年度工作计划和每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形成“半年一汇报、全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二)机构运转规范。要不断健全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成立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三)目标责任要明确。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民防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并把责任目标分解到各职能科室,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
二是组织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坚持学法制度。以新的一年为新的契机,深入开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活动,落实省市法制考核内容要求,每季度局党委中心组根据市普法办要求组织全局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不少于四次;领导干部每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廉政准则》以及人防各项法律法规等;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法制讲座不少于一次。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坚持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更新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2次40学时。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法制培训,新进人员必须通过执法培训和考核,才能颁发执法证、取得执法资格。
三是多措并举,宣传民防法律法规。我局要进一步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全民民防法律法规意识,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和已开设的民防网站,开展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及时更新民防工作动态,在《中国人民防空》、《民防》、《民防信息》、《民防》以及各条线杂志上刊稿量要继续保持全市前列。二是结合民防知识教育展开,在全市大、中、小学生中积极开展民防基本知识的同时,大力宣传民防法律法规。三是加大《人防法》、《省实施人防法》等法律法规在政府部门中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使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明确人民防空的立法目的,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战备知识,提升做好民防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四是征订《中国人民防空》杂志发放至市四套班子领导、相关部门及七镇两区的主要领导和各中小学的三防教师,让各级领导和学校教师及时掌握人防最新法律常识和最新工作趋势,2013年度计划征订1200本。五是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民防图片展板向市民展示民防事业走过的辉煌历程并潜移默化地宣传民防法律法规知识。六是结合“5.13”解放日鸣放防空警报,并举行疏散演练及普法教育活动,今年计划在市行政中心组织一次以机关工作人员为主的疏散演练,让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与其中,扩大机关工作人员在宣传民防知识过程中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七是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民防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提升民防法律法规知识在学生中间的知晓率。八是开展民防广场主题文艺晚会,以宣传人防法律法规为主题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通过在市中心和各乡镇的巡回演出形象生动地普及人防法律常识。九是以“民防工作进社区”为契机,通过“十个一”为载体,利用社区图书室、宣传橱窗、电子液晶显示亭、教育光碟等现有资源,继续加大民防法律法规在社区居民中的宣传力度。十是结合民防科普馆的建设,不断开辟新的宣传阵地,进一步形象生动地宣传防空防灾知识和民防法律法规,让市民边看边学边体会,不断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一、强化法制宣传培训,提升全员法律素质。一是组织指导好“六五普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组织指导全系统各业务部门对内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对外加强法制宣传。要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把全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作为内部培训对象,把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外部普法对象,通过各级领导班子定期集中学法、全员定期学法、以案说法、刊播公益广告、举办知识讲座、在服务大厅、便民场所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宣传橱窗,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水平,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法制意识。二是配合省局做好《法治工商全省行》法制宣传片的拍摄工作。三是组织全员及部分人员参加全省工商系统《行政强制法》竞赛活动。四是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好转业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申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考试和执法证件颁发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提升牵头工作水平。继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全系统各级法制部门要牵头协调好依法行政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对内要做好本职、当好参谋,把法制机构的思路想法上升到局领导的决策;对外要主动沟通、积极协调,互联互通,掌握工作主动权。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1、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明确全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2、对考核细则规定的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3、监督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4、认真调研,争取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试点1-2个创新项目,打开法制工作新局面。二是强化法治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2013年省委省政府要对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市委市政府要力争成为首批“全省法治城市”,因此会加强对全市各单位的考核,并进行评先表彰。法制部门要采取以下措施,力争再获“全市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制订年度计划,确保全年工作有序进行;2、制订对县级局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考核细则;3、对市局机关的创建任务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职责分解到各部门,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调度相关工作落实情况。4、对工商部门立足职能推行的有利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施及时进行收集上报、宣传,让市领导、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深切感受到经济卫士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对全系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强制法》自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第三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对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实施程序、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2013年要把《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执法监督重点,从行政强制行为的依据、程序、时限、文书使用等各个方面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强制法》在全系统全面、正确实施。二是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对全系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相关上级机关。三是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活动,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及行政复议等各类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制监督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四是继续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涉及法制业务的有关工作和案件核审、大要案会审等其他执法监督工作。
四、强化沟通协调,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通过监督、服务、沟通、协调、追责等多种方式全程跟踪行政争议案件,力争行政争议案件保持“零错案”。一是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确保执法监督履职到位;二是要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原因、动向,积极应对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三是要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涉案部门分管局长100%出庭应诉率;四是推行行政复议案件涉案部门分管局长全程参与制度;五是要加强争议案件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应当追究错案责任的,督促责任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依据,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依法治理,建设“平安”、“法治”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使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新的提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实现“三大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各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督促工作。要针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学法用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学、小学、小学要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四落实”。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制副校长要为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或上法制课等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
5、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各村(居)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村级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挂图的作用,实现农民法制教育的普及化。大力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村(居)支部“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居)支部“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加强法制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创新行政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监察、审计、政府法制监督的有机整体,实现监督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和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督办制度、申诉和检举等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居)”创星达标活动,通过典型引路,加强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平安”和“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要开展民主法治企业的创建活动。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推进学校、商场等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一是调整充实镇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能。二是建立3-5人的普法讲师团队伍,制定工作规则,经常开展交流和授课活动,为基层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建立一支义务法制宣传员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实施,镇党委成立依法治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