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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县首家省级“诚信标兵单位”,***供电公司始终坚持“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和“尽心服务,尽力先行”的服务理念,自觉从客户满意的地方做起,从客户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通过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手段,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城乡电网改造工程,使得***城乡用电水平得到根本改善,农村电价普遍下降,农村供用电环境得到优化。同时加大电网建设力度,实施了城西输变电工程、丹博输变电工程等一批建设项目,消除网架中的薄弱环节,提高供电可靠性。该公司还建立了95598电力抢修呼叫中心,购置了电力抢修车和辅助抢修设备,施行全县联网收费,建立邮政、农行代收费系统,为用电客户提供最好的保障和最大的方便。公司自实行规范化服务以来,以热情周到的服务和廉洁自律的作风赢得了客户,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客户满意率达到98%以上。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被国家电网公司授予“一流县供电企业”称号,所属乡镇供电所均被省电力公司授予“农村规范化管理供电所”称号,20*年获国家电网公司首届“文明单位”称号、“安徽消费维权20年”荣誉奖、“马鞍山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等。
***供电公司始终将优质服务作为一项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工作,全县18个乡镇供电所和客户服务中心按照省电力公司基础化管理要求,本着“尽心服务、尽力先行”的服务理念,在窗口建设、优质服务、基础管理等方面主要做了大量工作。
一、简化办电程序、优化服务质量,争创一流业绩。
随着***县委、县政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地方经济发展提速,用电需求不断增长。按照原来的业扩流程办理一件高压用电业务至少需要1个月的时间,工作效率相对较低。为了大力拓展***电力市场,提高办电效率,***供电公司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新修订了高、低压业扩报装流程,简化办电程序。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审批时间,大大缩短了用电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供电所所有业扩报装都实行“一条龙”服务,用电申请、现场勘测、装表接电都在规定时限内办成,用户进一个门,办好一件事。
20*年上半年全县经济进一步增长,县经济园区、薛丹博地区各企业蓬勃发展,并不断的有外来企业入驻发展。***供电公司进一步开拓电力市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共办结各类新装增容业务346起,新装增容容量64635kVA,服务对象包括县经济园区内的天兴钢制品公司、马鞍山市鼎泰科技有限公司,姑山矿业公司、新桥经济园区内的红太阳科技园,薛丹博地区的马鞍山市志辉工矿配套机械有限公司等一批***县重点企业。对这些企业增容业务的及时办理,不仅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同时也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公司20*年供电量保持高速增长:购网电量7*00万kWh,比上年增长17%。
二、电网改造树后盾、电力紧张无限电,提供一流保障。
20*年,***供电公司全面开展城市电网改造,建设完成35kV项目2项,10kV及以下配电项目34项,完成建设投资1831万元。城网改造工程彻底解决了***城西地区电源点及电网老化等问题,成功实现了新桥负荷与城区负荷的分离,解决了县工业园区工业负荷不足,老东营、南营生活小区供电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迅猛势头,***供电公司对部分变电所进行增容及设备更换,完成了220kV长龙山变2#主变扩容工作、110kV石桥变2#主变更换工作等。20*年,***全网新增220kV主变容量30MVA;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增110kV主变容量40MVA,110kV输电线路27.3公里;新增35kV主变容量24MVA,35kV输电线路11.6公里;新建改造10kV配电线路58.3公里。
夏季到来的台风给***电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面对挑战,从公司到供电基层单位,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广大党员冲锋在前,连续作战打硬仗。7月20日,“海棠”台风对***石桥区域的供电线路造成严重破坏,导致五条线路同时跳闸,情况紧急,石桥供电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分组、分工,由技术骨干带队,冒着风雨,对各条线路进行地毯式巡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理,及时恢复供电,并对雷雨折断的树木进行清障,保证了居民的安全用电。8月6日,受第九号“麦莎”台风的影响以及伴随的强降雨,薛津供电所辖区内的高低压线路设备再次受到重创,断线、倒树、倒杆、令克缺相、烧坏引起大面积的停电,该所全体职工团结一致,沉着应战,调度命令一下,巡视人员立即穿上雨衣在风雨中带电巡线,雨水、汗水交织在他们的脸上、身上,但这阻止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迅速查出了故障点,及时进行抢修并恢复了供电,在风雨中展示了***供电人的风采。
20*年***县用电形势和全国一样,非常严峻,最高负荷为8月16日达13.47万千瓦,用电负荷的增长一方面是***县经济发展迅速,工业用电增加;另一方面是气温增高,居民用电骤增。面对这种紧张局面,***供电公司未雨绸缪,采取了多项避峰措施,制定了***县拉闸限电序位表和20*年夏季企业轮休避峰序列表,会同县经贸委对用电大户开展迎峰度夏督查。及时调整和充实抢修队伍,分批购进了25辆电力抢修车和部分抢修设备,增加人员24小时值班,各供电所抢修人员和车辆严阵以待,随时准备抢修,千方百计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正常供应,保证农业生产及防汛抗旱用电,确保医院、银行、国防设施等部门和单位用电。由于准备充足、措施得当,今年城区几乎没有实施拉闸限电,农村地区停电也明显好于往年,因检修和抢修而停电的次数也大大减少,有力地保证了***县城乡经济的稳步发展。
随着“旧三级”师范教育向“新三级”教师教育的战略过渡,以及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教师教育从总量不足、全面紧张转变为结构性矛盾和对高学历高素质教师的需求,这就迫切要求作为地方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主体力量的地方师范学校提升办学层次。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我省17所师范学校将通过合并、撤消、转型等途径,压缩到9所。我校地处偏僻,学校发展尤其受到地域限制,无论是周边环境氛围、师资力量或是生源,与其他同等学校相比,都拉下了距离。
面临困难,学校领导一班人不等不靠,直面挑战,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学校实现安全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契机,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求实性的探索与努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第一,我校高度重视,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深入学习与注重实践相结合,征求意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分析检查与认真整改相结合,创新化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分析检查阶段学校就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根究源,对症下药,就梳理总结出的四方面问题制定出了十三个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力求问题求准求真,原因求深求透,目标求高求远,措施求好求实,目前,已有七个方案落到实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振亮带领市县有关领导对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第二,在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下,学校领导一班人多方奔走,积极筹划,确定了新的发展模式,与运城师范学校合并,升格为“运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全国师范学校改革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可行的路子。目前,新校区建设正在积极筹备中,土地已与盐湖区政府达成协议,资金也正在多方筹措中。同时学校也正采取多种科学有效的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升科研能力等等,努力创造条件以适应升格要求。
二、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冲破招生就业瓶颈。
近几年来,由于师范院校在招生、就业上已并轨,没有了国家的优惠政策,师范院校对考生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又由于社会对教师资源配置的高学历化趋势和人才需求的多样化,使广大考生纷纷涌向综合大学或本科师范院校。招生计划的缩减、生源质量的下降、就业前景的渺茫,成为制约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瓶颈。教学质量与招生就业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为了推动学校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以“责任与爱心”为主题的师德教育,先后进行了师风建设座谈会、“我的教育生活”典型经验报告会、师德标兵评选,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树立“服务为本,责任为根”的工作理念,树立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时刻关注学生的利益、学生的成长、学生的前途;二是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千方百计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定期选派骨干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积极支持在职教师攻读研究生,目前已有12名教师攻读研究生,1名硕博连读,同时还通过多种途径引进高学历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三是开展“传、帮、带”活动,要求副教授与青年教师“结对子,一对三”;四是定期开展课堂教学竞赛、教学技能竞赛,促进教师能力提升。第二,坚持“创新为魂”,革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推进教育教学管理。一是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评价督导组”,坚持定期听课、评课,促进日常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二是开展文化课学习、体育达标、校园文化建设、基本功过关、新教育实验五项竞赛,每周一次的学术讲座、国学经典诵读、校园文化艺术节、演讲比赛、读书笔记展评、周末文艺大舞台等等一系列的活动既丰富了学生的学习生活,更提高了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了教育教学管理的优化;三是通过开展文明礼貌月、学生自治管理、班主任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促进学生管理工作安全、民主发展。第三,开展了招生宣传、新专业开发、岗前培训、就业市场开拓、就业信息平台设置、毕业生招聘会等一系列讲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推动招生就业工作向着更优更快发展,继而带动全局工作。目前,我校已经形成师范教育与中职教育并行的教育模式,今年将新开设外语导游专业,同时09届毕业生招聘会签约率达到80%。
三、重点关注民生民计,凝聚力量抱团发展。
民生民计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凝聚人心,凝聚力量的着力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制定了领导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坚持每天深入一线,检查工作,了解情况,最大限度地为师生员工解难题、办好事、谋利益。第二,将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打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目前已对校内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同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组织学习,使学生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并学会了一定的防范措施。第三,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实施爱心工程,新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共为师生办理实事好事16件,比如设立教工食堂、公务电话、成立俱乐部、改造学生公寓楼卫生间、增加热水供应量等等,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第四,建立健全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坚持开展活动不搞一哄而起,解决问题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解决和改善民生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目前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健康检查、新分配人员的生活困难、患病住院人员的慰问等细节性工作,都有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并由工会、总务处等部门专职负责,真正让群众打消顾虑、得到实惠、看到希望、坚定信心。
为全面推动我省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决定,2008年开展首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全省命名表彰20家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
各市推荐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名额分配附后。
二、申报条件
1.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或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
2.依据《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测评体系》)自评分达到850分以上(不含加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景旅游区(点),不得申报:
(1)发生资源及设施重大毁损事件并在省内造成恶劣影响;
(2)风景旅游区(点)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或处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集体食物中毒亡人事故;
(4)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5)年游览总人数(含优惠或按规定免费人数)在30万人次(不含)以下;
(6)有其他不宜申报事项。
三、申报推荐
1.自愿申报。按辖地管理、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风景名胜区经当地市建设部门同意、旅游景区(点)经当地市旅游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市文明办书面申报。
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表》(式样附后,可在浙江文明网下载)。
(2)上年度风景旅游区(点)工作总结。
(3)自测评分情况报告。
(4)文明创建规划。
(5)相关材料。将《测评体系》中规定的“材料审核”内容列出目录,并将材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结集或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影印件作为附件报送,相关材料中的数据采集时间截止2007年底。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各市推荐。各市文明办会同市建设、旅游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条件,对申报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初步测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分配的名额内推荐申报,并于2008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各风景旅游区(点)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文明办。
四、考核、命名及复评
1.资格审核。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根据各市上报的材料,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各市推荐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
2.命名表彰。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在8月底前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考核测评。对拟表彰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在浙江文明网公示一周后,报省文明委审定,以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名义命名表彰。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而未能获得命名表彰的风景旅游区(点),作为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一并表彰。
3.复评。对命名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将在命名后的第三年组织复评。对工作停滞不前、存在明显不足的,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滑坡、出现有损荣誉称号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各市要以申报、推荐和评选、表彰为契机,加强对各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与指导,切实推动风景旅游区(点)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广泛开展。省文明办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调研指导。
二是要严把推荐关。各市要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根据申报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的风景旅游区(点)推荐上来。
三是要做好迎评工作。有关风景旅游区(点)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测评体系》,依照《测评体系》对本风景旅游区(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联系人:省文明办综合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区团员青年,致力于共青团的能力建设,着眼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着力于推动“四更”目标的实现,以自主信用实践活动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青年创新创效实践活动,通过创建一流的青年集体来展示我区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有效推进团的品牌工作项目,在更多的领域和更高的层面上寻求突破,有所创新,团区委决定继续开展“共青团号”创建活动。各基层团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年创“共青团号”集体。
一、区“共青团号”申报创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稳定行政建制的青年集体(班、组、队、岗、车、船、站、所、柜、店、线、室等),集体主要负责人中至少应有一位不超过35周岁,青年比例不低于该集体总人数的60%;
2.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创建计划、创建措施,取得明显的创建成效;
3.在诚信服务、团队学习、优质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
4.能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青年职业生涯导航、创新创效、技能振兴、岗位建功、信用实践等活动,并积极参与团区委组织的各类活动;
5.“共青团号”集体必须是能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培养青年人才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工程。团支部不能申报。
(二)申报名额
直属团(工)委级、直属团总支级均可申报1个,超出申报名额的视具体情况另定。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年4月10日前报团区委基层工作部。
(四)评审方法
采用集中和抽查相结合的评审方法,由团区委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集体进行评审。
二、工作要求
(一)注重学习,认真落实。经过十多年的创建,“共青团号”创建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套集创建、评审、复审、监督的创建规范。希望各级团组织在创建申报工作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管理办法,切实按照创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创“共青团号”集体的申报工作。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广泛听取党政领导和基层的意见,开展民主测评活动,确保申报推荐对象的质量。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宣传“共青团号”创建集体,加强对创建集体的监督,同时营造学习先进、不断进取的良好氛围,增强“共青团号”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年创“共青团号”集体申报表
一、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职责就是服务”的理念,忠实践行“服务经济、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塑好形象”的宗旨。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做到微笑服务和文明礼貌服务。严格遵守“中心”窗口诚信服务守则,做到即办件快速办,承诺件提前办,联办件协同办,上报件负责办,难办件创造条件办。进一步完善窗口的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拓展服务内容。
二、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引导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政务公开制。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时,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应负责向其告知经办窗口。专门设立导服台和导服员,导服员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并负责做好解释、指导和引导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办理审批事项所需的各种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所有进“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三、扩大即办件范围。凡属市权范围内的审批项目,不需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现场踏勘或查阅档案的事项,都要当日在窗口办结,力争使即办件比例达到80%以上。
四、缩短承诺件办结时间。承诺件尽力提前办结,平均承诺时限力争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杜绝超时限办理审批事项,确保按照办结率达到100%。
五、实行“一站式”办理和统一扎口收费制度。所有纳入“中心”办理的项目,受理、缴费、取件全部在“中心”,杜绝两头受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六、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承诺制。涉及前置审批的种类企业登记注册申请,由工商窗口受理,在核定经营范围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从事某一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或者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申请人书面承诺同意或认可后,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七、抓好企业联合年审年检的组织协调工作。凡涉企年审年检事项(包括种类许可证的年审年检),涉及多个部门的,确定一个部门(窗口)统一收表,然后进行内部流转,有关部门(窗口)并联审核,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扎实开展“五查、五比、五看”活动。查思想,比观念,看谁创新意识强;查学习,比钻研,看谁业务技术精;查勤廉,比规范,看谁依法行政好;查接待,比言行,看谁服务质量优;查办件,比效能,看谁作的贡献大。同时,进行“千名群众、百家企业”评“中心”窗动,查找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条成立县星级文明农贸市场评选委员会,由县工商局局长任主任,县食安办主任、县文明办分管副主任、县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县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县市管办、县城管执法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质监局、县规划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工商局,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县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条评选对象。县范围内经注册登记,且经营场地面积在500㎡以上的农贸市场。
第四条评选时间。县星级文明农贸市场每年评选一次。每年的3月份以前受理申报,每季度由市场主办方对照星级文明农贸市场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一次自我督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登记备案。每年11—12月份由县星级文明农贸市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评选,报县评选委员会审核确定。
第五条评选方式。
(一)实地考核,现场打分。由县工商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社区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暗访、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二)综合评议,集体审定。由考核小组向县星级文明农贸市场评选委员会介绍被评审农贸市场的考核验收情况,评选委员会委员依据考核成绩进行集体审定。评审星级文明农贸市场,须有评选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
第六条评选标准。农贸市场考核实行百分制,依据《县星级文明农贸市场考核量化标准》(见附件)评分,75—85分评为“三星”,85—95分评为“四星”,95分以上评为“五星”。
第七条奖励措施。凡被评为县三星级文明农贸市场的单位,由县星级文明农贸市场评选委员会在《日报》(新农村版新闻)、政府网站、县人民政府公报等媒体上予以公告。县政府对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农贸市场分别给予1.5万、1万、5000元的奖励。
第八条动态管理。
(一)事后督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照星级文明农贸市场标准,组织成员单位实施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市场获评星级市场后,有关硬件设施、配套服务、环境卫生等方面是否巩固和保持原有水平,市场信誉、物业管理、商品质量、经营行为等方面是保持原有的水准。
(二)问题处理。各相关执法部门和基层工商所在日常监管、季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或经营者、消费者举报有关问题经查属实的,应及时责令市场开办者限期整改;对两次要求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原有星级标准的,给予降低星级标准处理。
(三)摘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选委员会对星级文明市场给予摘牌处理:
1.对工商部门三次要求限期整改仍未达到原有星级标准的;
2.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
3.发生有关食品安全、消防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对被摘牌的市场自摘牌之日起两年内不予受理星级文明农贸市场申请。
第九条申报要求。申报县星级文明农贸市场,由市场开办者向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星级文明农贸市场创建申报材料。新办市场,开业满1年即可申请。
以人为本,细节服务,深耕社区引领创新照护。
二、活动目的
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充分激发我院广大护理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表彰奖励在护理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护理工作者“以人为本”、“细节服务”的理念,促进我院护理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领导小组
成立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常务)
成员:*
四、活动内容
(一)评选“优秀护士”活动;
(二)争创“星级护士站”活动;
(三)开展护理岗位技能操作大练兵暨护理技能操作比赛;
(四)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五、时间安排
(一)4月27日前完成“优秀护士”和“星级护士站”的评选工作;
(二)4月30日前完成护理技能操作比赛;
(三)5月9日下午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六、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二)“星级护士站”评选条件
1.护士站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物品摆放规范;
2.全体护士仪表端庄文雅,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符合护士行为规范;
3.团队协助精神好,医护关系融洽,患者投诉少。
七、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科室(护理单元)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原则上每个科室(护理单元)限推荐“优秀护士”候选人一名;社区体检部可参照一个护理单元推荐。
(二)申报“星级护士站”的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于4月24日前报护理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一、组织领导
“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各镇(区)党(工)委负责候选人的推荐、参评资格初审和有关书面材料的核实申报工作。
二、参评对象
参加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活动的全市各镇(区)的村干部。
三、参评要求
参加“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的村级干部,必须做到:政治思想优、道德品质高、敬业精神好、创新能力强、工作实绩大,身体力行,当好表率,争当“致富百姓的引路人、造福人民的热心人、为民解忧的贴心人、廉洁奉公的清白人”,受到群众好评,得到群众公认。
所有参评村干部当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资格:(1)、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不到10万元的;(2)、村干部本人家庭的年收入不足2万元的;(3)、近三年内本村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4)、近三年内村干部本人或本村内党员、群众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6)、近三年内村干部本人或村级领导班子中有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和党员中有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评选步骤及办法
1、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各镇(区)党(工)委要本着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按照**委发[**]37号文件以及上述参评要求,按照适当的差额比例,将本镇(区)所辖范围内自身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干部推荐为建议人选,并经党委集体讨论后形成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另外,在“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镇(区)党(工)委还要本着“标准第一、适当兼顾”的原则,在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时照顾到村主要干部与其它干部之间的推荐比例关系,推荐一名以上候选人的要保证有一名候选人建议人选为村支部书记以外的其它村干部(附:《**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候选人推荐人选参考名额表》)
2、民主测评与实绩考核。各镇(区)党(工)委要在十二月十日之前完成对“群众满意的村干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民主测评与工作实绩百分制考核。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候选人建议人选所任职的行政村举行,由各镇(区)党(工)委具体负责实施。在民主测评的前三天要派专人利用各村民小组的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民主测评的目的、意义、时间、地点、测评对象等基本事项进行公示。参加测评活动的人员为村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以上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为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参评人员中党员比例不得少于60%;候选人建议人选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到会人员中村民代表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测评时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测评才有效;候选人建议人选民主测评满意率少于60%的,取消评选资格。
(2)、百分制考核: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各镇(区)党(工)委要认真对照“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这一目标要求,本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民主测评后形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小组由各镇(区)党(工)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镇机关领导成员、定村干部、部分村民代表、镇主要站所负责人组成,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考核采用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再计算总评分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得考核分低于85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3)、各镇(区)党(工)委要认真做好民主测评和百分制考核的情况登记,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与登记表、事迹材料等一并上报。
3、参评材料的填写、申报。民主测评、百分制考核工作结束后,各镇(区)党(工)委要及时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参评推荐表(一式三份)、主要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一式三份)的填写工作,并对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于十二月二十五之前报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4、审核、公示、评选。在各镇(区)党(工)委上报材料之后,由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确定二十名正式候选人,并于**年一月上旬通过《**日报》等新闻媒体将二十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向全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选人提名人选,由评审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评选出首批十名**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
五、表彰奖励
**年一月份,市委将对首批十名**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1、对评选出的首批十名“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授予**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未进入**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行列的其余提名候选人,则颁发**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提名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几点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发动。各镇(区)党(工)委要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农民群众共同致富步伐,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宣传发动,激发广大基层群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热情,将真正受到群众好评、得到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干部推荐上来。
形象,激励广大小学生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学校团队部决定开
展“八项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内容及条件
文明礼仪标兵
1.礼貌用语和基本的体态语言;
2.升旗时,能立正脱帽行队礼或注目礼;
3.谈吐举止文明,不说脏话。同学之间团结,不相互拳打脚踢或谩骂;
4.不乱摘花、折枝,不乱踩草坪,不攀爬栏杆;
5.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
孝敬父母标兵
1.知道父母的姓名、生日,关心父母身体健康;
2.每天上学、散学时主动向父母道别问好;
3.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
4.听从父母的教导,和父母讲话轻声有礼,主动和父母交流自己的学习、思想和生活等情况。
勤奋学习标兵
1.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2.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3.爱惜学习用品,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
4.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5.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各科学业成绩在
班级前列。
勤劳卫生标兵
1.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主动捡拾(打扫)地上的垃圾;
2.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
3.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会扫地、拖地、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会收拾自己的房间,物品整齐;
能常期坚持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
4.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
遵守纪律标兵
1.听到上课铃声后很快安静,等候老师上课,注意听取课堂上他人发言,考试不作弊;
2.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3.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放学外出按时回家。
4.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吸烟、不赌博,远离,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爱护公物标兵
1.不在课桌椅、墙壁上涂抹刻画;
2.借东西及时归还,损坏公物赔偿;
3.节约学校的水电;
4.爱护花草树木等校园设施。
5.能劝阻破坏公物的行为。
关心集体标兵
1.认真做值日,工作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扬;
2.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化体育活动;
3.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
4.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尊师爱校标兵
1.和老师见面主动敬队礼或问好;
2.接受老师的教导,常与老师交流自己的思想;
3.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4.知道学校校歌,会唱校歌,保持教室、校园整洁。在校外时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为学校争荣誉。
三、评选程序
1.时间安排
十月份文明礼仪标兵孝敬父母标兵十一月份勤奋学习标兵勤劳卫生标兵
十二月份遵守纪律标兵爱护公物标兵一月份关心集体标兵尊师爱校标兵
2.推荐名额
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每项标兵每班推荐1人。
3.申报材料
各班级在每月底推荐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标兵申请表一份;标兵5寸生活照一张。(2)获奖证书
的复印件。(3)事迹材料(200字左右)的电子文本并上传至小学ftp八项标兵文件夹,过时不报视为自动
放弃。
四、表彰和奖励
团队部依照评选条件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同时,聘请有关领导、任课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
人进行考察,最终确定标兵获得者。我校将为获得“八项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奖状,并从中择优推荐
上宣传栏进行报道宣传,为全校同学树立学习的楷模。
五、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
作。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班级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中选优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
要求开展评选,真正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