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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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的建筑业都非常依赖分包程序。分包制度不但被普遍应用,亦可能成为企业经济体系的一个永久特色。它从传统的建筑业延伸至其他行业。职业安全专业人士对分包制度如何影响工地安全甚表关注,而其他人士同样关注环绕分包对品质控制的问题。虽然安全与产品品质有密切关系,但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工地分包制度对安全的影响,并描述客户、承建商与法例在改善分包商的安全水平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要强调的一点是,在任何讨论有关分包制度问题中,它是不能独立考虑的。同样地,分包商与总承建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承建商与客户及其代表的关系亦然。因此,探讨客户与总承建商的角色,作为找出如何影响分包商对工地安全所作出的贡献。客户、总承建商与分包商亦须在社会厘定的法律架构范围内营运,以防工业意外发生。因此,有必要探讨有关分包商的安全标准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况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建造业的分包制度
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
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安全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香港许多承建商规定地盘所有工人参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训课程。但这并非一个适用于全球的规定,1999年一个数据显示(由香港大学史提芬逊博士Dr.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伤的工人完全没有接受过培训。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乃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加上这种分包制度鼓励推行每日支薪制度,这在香港是非常通行的,亦导致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层构成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下面将提出可使用的方法,其中一些有实践成功的例子。
客户扮演的角色
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兴建工作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在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致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符合的目标意外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历史,以及明了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在安全表现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通常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这大力推动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表现佳的客户亦可推选一些承建商地盘安全标准的经常监管措施,从而建立长远的承建商资料,有助于厘定批出未来的承包合约。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影响,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问题。此等权力乃属客户自愿行使者。在下文将讨论将客户纳入工地安全法定范围的论据,并研究有关国家在这方面累积的经验。
承建商扮演角色之一: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许多承建商在投标/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透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的安全表现的的监察,(通常透过安全主任)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及预防地盘意外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有多个承建商认为培训问题的关键在于向分包商的雇员提供适当培训。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地盘安全委员会可以在改善安全方面扮演一角色,委员会的成功,需要有分包商的代表列席会议及聆听意见。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在香港法例规定下,承建商基本上须负责工地的安全事宜。这责任只能实际地做到如果承建商能依从上述因素去做,即是确保所有分包商确认明了及接受其职责在于和总承建商所订的制度及程序相配合。
角色之二:评估法律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适用于开展的建筑工程,并与承建商的活动大有关系。目前,法例本身并不涉及客户及负责建筑进程的设计师。大部分发达国家都采用此策略。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指令的条款立法,将建筑法例的范围扩展涵盖包括客户及设计师。上文提出论据乃客户对提高及达致工地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在香港,我们有有形及数量性证据支持此论据。但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客户在任何方面需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事务。基于客户参与所累积的正面及有效结果,有足够的说服力去建议草拟实施此等法例。劳工处必定表明对概念有兴趣,但一如大多数法例一样,问题所涉及的在于时间性多于其是否适宜。
安全法例传统上不愿意具体地针对分包问题,以及承建商与分包商在工地安全一环的法定关系。一般方法是识别须承担主要责任的实体,即总承建商。此方法是正确的,主要或总承建商须对工地发生一切负整体责任。法例在界定广义归纳范围以外的分包商的职责方面可更具体化。此情况亦发生于欧洲联盟指令适用于所有会员国,而在英国,指令改为1994年的《建筑(设计及管理)规例》。规例规定分包商须负有特定职责,这包括以下要求:1.与总承建商合作,以期双方能遵从健康及安全职责。2.向总承建商迅速提供有关可能影响工地工人的健康及安全的资料,而此资料可能须对工地安全计划作出修订。例如,分包商携带到工地的特别设备,及/或属有毒或高度易燃性物体。3.遵从总承建商在健康与安全问题方面的指示。4.遵守地盘安全计划。5.向总承建商提供属分包商雇员发生的意外、受伤或危险事件的详情。
可能引起争论的是,其中一些规定其实在现有法例中虽无明言,但已有暗示这有足够理据去支持将分包商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详细列出。此点可减少争议,并有助于协助急于履行法律职责者。
以欧盟为根据的法例亦界定有关总承建商向分包商须付的职责。此等职责包括以下规定:1.总承办商须采取合理步骤,以确保所有分包商合作及遵从安全法例。2.对进出工地的途径作有效管制。3.可向分包商发出指引,以确保他们遵从安全标准。4.可以纳入其安全计划规则,以期有效管理工地。
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
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须知道一系列紧扣相连的规定,以确保健康及安全问题应视作在工地上每个人须负的责任,而非单一方面所须承担。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认识到对其相互职责与责任在法律上有较明确的定义将有所得益。香港是否希望跟随这模式,将取决于政府。假如我们希望对与分包有关的安全问题有所进展,则此类法例会有所帮助,并对已自动采取此方法的客户及承建商提供支援。
最后,再谈谈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我们须通过发展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而非仅凭单一份承包合约偶然特地靠拢一起,这在质地、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确认。承建商,尤其是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长期伙伴关系,促使双方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养工地的相互职责。其意义在于各合约能否都如此,并加以发挥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约从头开始。但这却是世界建筑业的一个普遍特色。
项目部制和项目经理负责制,是建筑业企业普遍推行的一种管理模式。在实际操作实践中,通常会出现成本管理责任的不明确和核算的不准确。因而要求企业要分清层次,明确各层次的责任,做好公司—项目部—施工队三级成本管理和核算。
1.公司级的成本管理责任
公司级的成本管理责任应该突出把握企业全局宏观的生产经营状态和方向。统管和监控全体项目部并且综合平衡各项目部的经济技术指标,通过现场检查和每个项目部的报表来掌握成本管理的运行情况。公司在参与社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活动中,要把握前期成本的发生,投标报价合理、竞标让价适度。中标签订合同后,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和发展需要,对项目部提出一个综合的总体要求,也就是目标成本。公司的成本控制应高屋建瓴,统筹全局。
2.项目部的成本管理责任
项目部上对公司、下对专业施工队伍,内对各专业技术人员、外对建设甲方,内外兼顾,承上启下,是对工程进行综合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是进行全面成本管理的前沿阵地,是项目成败盈亏的关键组织。因此每个项目部都要明确自己的成本管理责任。首先是项目经理和主管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进行成本分解,建立成本控制网络,按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根据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其次是“各大员”要各负其责,及时与公司对应领导部门沟通和互动,避免财务、材料、合同、计划统计等部门的工作脱节。通过分析及时提出各专业降低成本费用的建议与对策。第三是落实预结算人员的责任。坚持“先算后做”,杜绝“干了后算”或“边干边算”的传统弊病。所以项目部配备的预结算人员非常重要,他们要能够根据预算随时进行成本核算和项目经济分析,提出具体的节超措施供领导参考。
3.施工队的成本管理责任
各个专业施工作业队往往成本观念不是很强,为了有活干,不惜垫资施工,最后拖欠员工工资。施工队或者分包商也要明确自己的成本意识。对各班组或临时组织的施工队伍,建立日核算、旬分析制度,有效控制他们的实物消耗。
二、建筑业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对策
成本管理是一项涉及工程、材料、财务、劳资等方方面面的复合性工作,需要公司、项目部、施工队层层把关,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同心协力实现公司的总体成本目标,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损失。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对策:
1.建立统一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组织的灵魂,是为之坚守并且身体力行的不变信念,是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和遵循的行为准则。我认为,建筑业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应该建立在正确的质量观、安全观、人才观和行风观的基础上。
2.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制
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建筑业企业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关键和基础。没有对建设项目成本的核算、分析、考核、控制和计划,项目经理责任制就是个有名无实的空中楼阁。公司主管经营核算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强化成本管理,挖掘内在潜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确保成本核算员工作的独立性
新颁布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增加了对项目部造价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在很多建筑业企业,项目部的成本核算员是由造价员来兼任的。如果造价员的工作业绩和工资奖金由项目部考核和发放,势必影响他们行使职能的独立性,使工作行为受到限制,造成成本管理弱化。建议对每个项目、每个项目部,都要对应地配备得力的、能够独当一面的施工成本管理员,由公司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使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员切身利益从工程项目部分离出来。企业要重视成本核算人员队伍的素质建设,建立健康有序的施工成本核算工作网络和管理程序。
4.公司加强对项目部施工成本核算的监督
各工程项目经理要严格贯彻执行施工成本控制与核算管理制度,尊重成本核算员的工作,不利用职权干扰成本核算管理的正常程序,对成本核算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基层成本管理的监督力度,设置项目部核算员的上岗关卡,对业务不熟悉、核算能力差、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要坚决撤换。对在业务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
5.进度—成本联合管理
世界各地的建筑业都非常依赖分包程序。分包制度不但被普遍应用,亦可能成为企业经济体系的一个永久特色。它从传统的建筑业延伸至其他行业。职业安全专业人士对分包制度如何影响工地安全甚表关注,而其他人士同样关注环绕分包对品质控制的问题。虽然安全与产品品质有密切关系,但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工地分包制度对安全的影响,并描述客户、承建商与法例在改善分包商的安全水平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要强调的一点是,在任何讨论有关分包制度问题中,它是不能独立考虑的。同样地,分包商与总承建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承建商与客户及其代表的关系亦然。因此,探讨客户与总承建商的角色,作为找出如何影响分包商对工地安全所作出的贡献。客户、总承建商与分包商亦须在社会厘定的法律架构范围内营运,以防工业意外发生。因此,有必要探讨有关分包商的安全标准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况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建造业的分包制度
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
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安全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香港许多承建商规定地盘所有工人参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训课程。但这并非一个适用于全球的规定,1999年一个数据显示(由香港大学史提芬逊博士Dr.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伤的工人完全没有接受过培训。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乃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加上这种分包制度鼓励推行每日支薪制度,这在香港是非常通行的,亦导致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层构成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下面将提出可使用的方法,其中一些有实践成功的例子。
客户扮演的角色
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兴建工作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在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致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符合的目标意外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历史,以及明了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在安全表现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通常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这大力推动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表现佳的客户亦可推选一些承建商地盘安全标准的经常监管措施,从而建立长远的承建商资料,有助于厘定批出未来的承包合约。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影响,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问题。此等权力乃属客户自愿行使者。在下文将讨论将客户纳入工地安全法定范围的论据,并研究有关国家在这方面累积的经验。
承建商扮演角色之一: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许多承建商在投标/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透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的安全表现的的监察,(通常透过安全主任)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及预防地盘意外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有多个承建商认为培训问题的关键在于向分包商的雇员提供适当培训。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地盘安全委员会可以在改善安全方面扮演一角色,委员会的成功,需要有分包商的代表列席会议及聆听意见。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在香港法例规定下,承建商基本上须负责工地的安全事宜。这责任只能实际地做到如果承建商能依从上述因素去做,即是确保所有分包商确认明了及接受其职责在于和总承建商所订的制度及程序相配合。
角色之二:评估法律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
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适用于开展的建筑工程,并与承建商的活动大有关系。目前,法例本身并不涉及客户及负责建筑进程的设计师。大部分发达国家都采用此策略。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指令的条款立法,将建筑法例的范围扩展涵盖包括客户及设计师。上文提出论据乃客户对提高及达致工地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在香港,我们有有形及数量性证据支持此论据。但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客户在任何方面需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事务。基于客户参与所累积的正面及有效结果,有足够的说服力去建议草拟实施此等法例。劳工处必定表明对概念有兴趣,但一如大多数法例一样,问题所涉及的在于时间性多于其是否适宜。
安全法例传统上不愿意具体地针对分包问题,以及承建商与分包商在工地安全一环的法定关系。一般方法是识别须承担主要责任的实体,即总承建商。此方法是正确的,主要或总承建商须对工地发生一切负整体责任。法例在界定广义归纳范围以外的分包商的职责方面可更具体化。此情况亦发生于欧洲联盟指令适用于所有会员国,而在英国,指令改为1994年的《建筑(设计及管理)规例》。规例规定分包商须负有特定职责,这包括以下要求:
1.与总承建商合作,以期双方能遵从健康及安全职责。
2.向总承建商迅速提供有关可能影响工地工人的健康及安全的资料,而此资料可能须对工地安全计划作出修订。例如,分包商携带到工地的特别设备,及/或属有毒或高度易燃性物体。
3.遵从总承建商在健康与安全问题方面的指示。
4.遵守地盘安全计划。
5.向总承建商提供属分包商雇员发生的意外、受伤或危险事件的详情。
可能引起争论的是,其中一些规定其实在现有法例中虽无明言,但已有暗示这有足够理据去支持将分包商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详细列出。此点可减少争议,并有助于协助急于履行法律职责者。
以欧盟为根据的法例亦界定有关总承建商向分包商须付的职责。此等职责包括以下规定:
1.总承办商须采取合理步骤,以确保所有分包商合作及遵从安全法例。
2.对进出工地的途径作有效管制。
3.可向分包商发出指引,以确保他们遵从安全标准。
4.可以纳入其安全计划规则,以期有效管理工地。
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
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须知道一系列紧扣相连的规定,以确保健康及安全问题应视作在工地上每个人须负的责任,而非单一方面所须承担。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认识到对其相互职责与责任在法律上有较明确的定义将有所得益。香港是否希望跟随这模式,将取决于政府。假如我们希望对与分包有关的安全问题有所进展,则此类法例会有所帮助,并对已自动采取此方法的客户及承建商提供支援。
最后,再谈谈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我们须通过发展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而非仅凭单一份承包合约偶然特地靠拢一起,这在质地、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确认。承建商,尤其是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长期伙伴关系,促使双方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养工地的相互职责。其意义在于各合约能否都如此,并加以发挥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约从头开始。但这却是世界建筑业的一个普遍特色。
论文摘要:提出若干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积极规避工程质量风险,对保护业主利益不受侵犯具有重要意义。
0前言
业主如何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规避工程风险,是新时期的建筑业对业主提出的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实行监理必然可以提高社会整体工程质量,但并不是实行监理后,代表每一个工程质量就一定能够得到提高和保证,业主就可以高枕无忧。
目前由于工程承包商的行为不到位,受业主委托承担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的监理人员的一些不作为行为,其结果造成了工程质量低劣,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在监理制全面实行的情况下,业主也应有所作为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己方的风险。
1规避风险的措施
1.1选择业主代表。选择责任心强、素质高、技术全面的建设单位人员作为业主代表,以此人为项目负责人,必要时可组成业主项目部,实行责任追究制。
1.2选择施工单位。要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力量强、素质高、质量保证体系可靠、设备和施工装备优良及有着良好市场信誉的单位,并选择责任心强、技术全面、具有国家注册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的项目经理组成施工项目部。这些队伍无论从施工管理、处理和解决施工难点等多方面都有较丰富、成熟、先进的经验。
1.3选择监理单位。通过招标,选择资质等级较高、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齐全、监理手段先进、服务水平一流、有着良好市场信誉的监理单位,并选择责任心强、技术全面、具有国家注册任职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组成监理项目部。
1.4加强施工过程的风险控制
1.4.1要求监理单位用人规范。总监或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总监代表应常驻工地,专业工程师必须有工作经验,并取得监理行业上岗资格的工程师或技师。要有丰富的理论基础知识和现场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能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适时要求监理机构调整专业监理人员,以满足工程质量对监理人员的需要。
1.4.2要求监理部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制度、图纸会审制度、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进厂设备及材料验收制度、技术交底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进度监督制度、设计变更制度、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控制制度、工程质量核查制度、监理日志制度、工程竣工及验收制度。通过抽查,努力敦促监理部各成员开展工作时有法可依,减少监理工作的随意性,克服监理工作的盲目性。
1.4.3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业主代表能掌握工程第一手真实资料,通过对资料的分析,可以判断出工程目前所处的质量状态,为下一步控制质量打下基础。
1.4.4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好设计、监理、质检、施工方等的关系,帮助各方形成友好合作、互帮互助、互相监督的关系。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不推卸责任,不互相扯皮,积极主动地采取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
1.5积极实施事后监督。邀请代表当地政府行政机构的质检部门或有相关工程质量检测资格的单位,经常到工地定期及不定期对分部分项进行检测、验收,扬优曝劣,促进施工质量的改进和提高。
2业主应注意的问题
2.1业主代表应端正行事。业主的行为准则,对工程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自己行为不端,要求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就不能理直气壮,因此,业主应带好头,以身作则,不谋私利,对施工、监理人员起到示范作用。
2.2避免下列不规范行为:(1)施工、监理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2)搞不尊重客观规律,不切实际的首长工程、献礼工程;(3)盲目要求投标单位让利,压缩合理利润空间;(4)随意、擅自进行工程变更;(5)对材料采购权进行不规范使用;(6)对项目资金审批权进行越权处置;(7)对现场管理和控制直接干预。超级秘书网
3结语
业主单位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通过"规范介入、积极协调、事先预控、过程监督、事后验收",全方位杜绝施工、监理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积极规避工程质量风险,确保利益不受侵犯。
参考文献
[1]任长庆.浅议规范监理[J].建设监理,2003(3)
建筑工程成本,是成本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施工项目管理中,施工现场所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其他直接费及项目经理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和就是工程成本。将成本的发生范围局限在某一项目范围内,不包括建筑企业期间经营费用、利润和税金。是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在我国通常把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划分为相互联系的六个环节,即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2成本管理中的成本预测
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基础,为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依据。因此,成本预测对提高成本计划的科学性、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成本预测的内容主要是使用科学的方法,结合中标价根据各项目的施工条件、机械设备人员素质等对项目的成本目标进行预测。
2.1人工、材料、费用预测
首先分析工程项目采用的人工费单价,再分析工人的工资水平及社会劳务的市场行情,根据工期及准备投入的人员数量分析该项工程合同价中人工费是否超支;其次材料费占建安费的比重极大,应作为重点予以准确把握,分别对主材、地材、辅材、其它材料费进行逐项分析,重新核定材料的供应地点、购买价、运输方式及装卸费,分析定额中规定的材料规格与实际采用的材料规格的不同,对比实际用量与定额用量的差异,汇总分析预算中的其它材料价,与实际价的差异。
2.2机械使用费预测
投标施工组织中的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一般是采用定额中的施工方法套算出来的,与工地实际施工有一定差异,工作效率也有不同,因此要测算实际将要发生的机使费。同时,还得计算可能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及需新购置的机械设备费的摊销费,对主要机械重新核定台班产量定额。
2.3临时设施费、工地转移费的预测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需根据工期的长短和拟投入的人员、设备的多少来确定临时设施的规模和标准,按实际发生并参考以往工程施工中包干控制的历史数据确定目标值。工地转移费应根据转移距离的远近和拟转移人员设备的多少核定预测目标值。
总之,通过对上述几种主要费用的预测,即可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及间接费的控制标准,也可确定必须在多长工期内完成该项目,才能完成管理费的目标控制。所以说,成本预测是成本控制的基础。
3成本控制
3.1成本控制的对象及一般原则
成本控制的对象是工程项目,其主体则是人的管理活动,目的是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此,成本控制的一般原则:
3.1.1节约原则
节约就是项目施工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节省,是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节约绝对不是消极的限制与监督,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要着眼于成本的事前监督、过程控制,在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是否出偏差,以优化施工方案,从提高项目的科学管理水平入手来达到节约。
3.1.2全面控制原则
全面控制原则包括两个涵义,即全员控制和全过程控制。
(a)项目全员控制成本控制涉及到项目组织中的所有部门、班组和员工的工作,并与每一个员工的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应充分调动每个部门、班组和每一个员工控制成本、真正树立起全员控制的观念。
(b)项目全过程控制,从施工准备开始,经施工过程至竣工移交后的保修期结束。因此,成本控制工作要伴随项目施工的每一阶段,如在施工准备阶段制定最佳的施工方案,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施工成本支出,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工程返工费和工程移交后的保修费用。工程验收移交阶段,要及时追加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结算,使工程成本自始至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3.1.3目标控制原则
目标管理是管理活动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它是把计划的方针、任务、目标和措施等加以逐一分解落实。越具体越好,要落实到部门、班组甚至个人;目标的责任要全面,既要有工作责任,更要有成本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对责任部门(人)的业绩进行检查和考评,并同其工资、奖金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3.2寻找有效途径,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降低项目成本的方法有多种,概括起来可以从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控制。
3.2.1采取技术措施控制工程成本
采取技术措施是在施工阶段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标书中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能耗,提高机械化操作等。
3.2.2采取经济措施控制工程成本
采取经济措施控制工程成本包括:
①人工费控制:人工费占全部工程费用的比例较大,一般都在10%左右,所以要严格控制人工费。要从用工数量控制,有针对性地减少或缩短某些工序的工日消耗量,杜绝窝工返工现象,及工人的熟练程度。从而达到降低工日消耗,控制工程成本的目的。
②材料费的控制:材料费一般占全部工程费的65%75%,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和经济效益。一般作法是要按量、价分离的原则,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材料用量的控制:首先是坚持按定额确定材料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其次是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料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再就是对工程进行功能分析,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力求用低价材料代替高价材料,加强周转料管理,延长周转次数等。最后合理施工不发生返工,不进行材料浪费。二是对材料价格进行控制:主要是由采购部门在采购中加以控制。首先对市场行情进行调查,在保质保量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其次是合理组织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式,以降低运输成本,再就是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合理确定进货批量与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
③机械费的控制:尽量减少施工中所消耗的机械台班量,通过合理施工组织、机械调配,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同时,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降低大修、经常性修理等各项费用的开支,避免不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闲置;加强租赁设备计划的管理,充分利用社会闲置机械资源,从不同角度降低机械台班价格。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工程成本还包括对参与成本控制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的措施。
④其他直接费的控制:其他直接费的控制应从项目耗用水、电、风、气的管理和辅助生产单位成本等方面加以控制,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的控制。
⑤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返工率。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各级质量自检人员定定责、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和管理工作真正贯彻到整个过程中,采取防范措施,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避免造成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⑥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的攻与守,攻意味着在合同执行期间密切注意我方履行合同的进展效果,以防止被对方索赔。
4成本管理中的成本核算
成本的概念有两大分支:一是企业财务成本,另一是项目管理成本。
4.1施工项目成本核算的方法
4.1.1根据成本计划确立成本核算指标
项目经理组织成本核算工作的第一步是确立成本核算指标。为了便于进行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指标的设置应尽可能与成本计划相对应。将核算结果与成本计划对照比较,使其及时反映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例如:以核算的某类机械实际台班费用支出与该分部工程计划机械费支出的比值,作为该类施工机械使用费核算指标,可以综合反映施工机械的利用率、完好率和实际使用状况。利用成本核算指标反映项目成本实施情况,可以避免以往成本核算中过多的核算报表,简化核算过程,提高核算的可操作性。
4.1.2成本核算成果
建立信息化成本核算体系,将项目成本核算成果系统储存,在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中,应要求每位项目管理人员都具备一专多能的素质,既是工程质量检查、进度监督人员,又是成本控制和核算人员。管理人员每天结束工作前应保证1个小时的内部作业时间,其中成本核算工作就是重要的内业之一。通过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项目局域网络的建立,每位管理人员的核算结果将按既定核算体系由计算机汇总后,将加工信息提交项目经理,作为其制定成本控制措施的依据。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在进行成本核算、数据汇总、整理、加工过程中,也将使自己的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5成本管理中的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但从历史上看,我国多数建筑企业的成本分析都是薄弱环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1成本分析局限事后的定期分析,没有开展日常分析和预测分析。分析方式主要是根据成本报表进行分析。
5.2成本分析局限于产品成本分析,由于缺乏责任成本核算的资料,没有开展责任成本分析。
5.3成本分析在一些企业仅限于经济分析,未能深入开展技术经济分析。
5.4成本分析仅限于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没有开展成本效益分析。
所以,我们认为对传统成本分析要进一步改革,在分析内容上,突破分析只以施工过程为对象,并仅限于经济方面因素分析的方法,要把分析对象扩大到经营全过程,深入到技术领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在分析作用上,把分析重点由考核成本计划执行情况,转移到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实现经济效益最优化;在分析时间上,增强分析时效,把分析由事后分析为主发展为事前分析为主;方法上,在分析范围上,不但要开展企业成本分析,还要推行责任单位成本分析。
项目成本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先进管理方法,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基本法则,企业要生存、求发展,就必须若练内功,采取各种措施降低项目成本,以低于竞争对手的成本进行生产经营,企业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现代企业管理必须更加关注项目成本管理,才能使项目成本管理方法更完善、更加科学。
[参考文献]
[1]石新武论现代成本管理模式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0).
[2]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工程管理研究所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1997,(3).
1项目管理过程成熟度模型(PM)2
1.1模型概观
(PM)2模型是综合了先前几个成熟度模型开发出来的用于测评不同的组织和行业PM层次。该模型评估和定位组织当前PM成熟度层次。模型提出了一系列步骤,有助于组织增量性地改革组织整体的PM效果。本文介绍了5级(PM)2模型,以便更好理解了组织PM成熟度层次。(PM)2模型采纳PMIPM知识体,把PM过程和实践分解成9个PM知识区域和5项PM过程(见图1)。使组织可测定当前实施PM的长短处,以便争取高一层的PM成熟度。每一PM成熟度层次都含有PM的关键过程、组织特点和关键区域,见表1.
(PM)2模型采用系统和增量的方法,鼓动组织和员工争取更高的PM成熟度。评估的结果有助于组织提出建议,改进组织对PM专业技术的应用,提供并指导获取PM成熟度高一层次所必须的过程和要求。5级的(PM)2模型如图2.(PM)2模型主要用途是,给那些应用PM实践和过程的组织作一个参考点或尺码。(PM)2模型和其一套评估方法已经成功地应用到不同的组织和行业中,并被证实非常有效。
适应并采纳PM新的研究成果并付与实施,(PM)2模型不断得到改进。换句话说,(PM)2模型其本身也不断地成长和走向成熟。下面详细介绍(PM)2模型知识区域和项目过程。
1.2项目管理知识区域
(1)项目集成管理,是确保项目不同要素间互相协调。项目成功和组织成功取决于,在不同成熟度阶段,把有效的PM策略与正确利用PM技术这两者相集成。项目管理的集成、应用、过程、项目生命周期各阶段等类似的主题都包括在这一区域。第1级,项目计划没有按结构形式编制,无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第2级,包括基本项目计划和项目组织结构在内的非正式PM工具和实践得到确定。第3级,建立了一套正式的PM方法并按此进行管理,此外,PM信息系统已建立和管理,用以收集、处理、分配必要的数据。第4级,组织已经建立项目控制过程,在不同的知识区域和项目之间进行集成和协调。多个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的主管将PM信息系统集成,并用于多个项目。此外,项目控制过程也综合集成,将范围、成本、进度、质量管理等的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第5级,整个集成管理过程得到周密计划和优化,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2)项目范围管理,是明确和控制项目所有的要素和可变量的过程,包括项目规划、项目控制、比较分析、项目执业指导、开工会议、工作范围说明、项目范围的合法化,以及控制过程开始实施等。第1级,在混乱状态下指派了项目经理,没有一套方法来实施和控制项目。第2级,确定了非正式的工作分解结构和范围变化控制过程,PM团队同意非正式地开始实施项目。第3级,建立了正式的项目经理执业指导和项目经理的职能,对范围计划、定义、证实过程等进行了管理。第4级,产品和范围管理已经集成,以确保项目成功,范围变化控制和证实过程制成文件并得以集成。第5级,整个范围管理过程已经计划和优化,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3)项目时间(进度)管理,是确保项目按时竣工,这对任何一位项目经理来说都是一项挑战,包括活动定义、活动程序、工期预算、工程进度开发、工程进度控制等。使用各种技术方法,如横道图、CPM/PERT(关键路径法)技术、资源配置和分层次、网络碰撞、快速跟踪项目等,以有效地管理工程进度。第1级,工程进度无标准模板,进度发展过程即不现实又无序。第2级,组织能开发非正式工程进度,用于计划和跟踪。也确定了活动清单和工作分解结构模板。第3级,已获得各种进度计划的工具和技术,可有效控制进度。第4级,已对正式进度控制过程和方法进行集成。第5级,正式的项目进度管理工具得到优化,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4)项目成本管理,是确保项目在核准的预算内竣工完成,成本管理至关重要,成本超支会导致项目实施阶段严重的问题,甚至导致项目停工,包括资源计划、成本概算、成本预算和控制、已增值分析、贬值和资本预算等。第1级,无成本预算过程,结果很差,原预算很可能突破。第2级,已获得非正式的成本预算工具和技术,成本基线、资源要求、工作分解结构等也已确定。第3级,资源计划和成本预算已协调得很好,生命周期成本也使用,并已经管理。第4级,正式的资源计划、成本概算、预算过程已集成。此外,项目投资人(股东)对不同的项目成本尺度(METRICS)有一个正确的判断。第5级,已经具有正式的成本预算工具和技术,并得到优化,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5)项目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将符合或超过整个管理职能的各项活动要求,包括质量理念总体审议、质量成本、统计过程控制、偏差和检测、质量改进等。第1级,工程超时、超支。返工普遍,无质量审计、无质量保证,无质量控制过程,只是在现场看一看、检查一下。第2级,组织已有非正式的质量管理体系,但是,通过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只是在项目合同中强制规定的情况下才提出来。第3级,已建立了正式的质量政策和标准,对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等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在实施这些活动中去发现质量问题。第4级,对获取优质项目管理过程和项目质量的目标进行集成,获取项目质量目标的进程已经量化并开始实施,最后综合集成。第5级,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优化,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6)项目人力资源管,是确保最有效地使用项目参与人员,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将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激励和组织,包括项目任务、工作责任、组织报告关系、人员编制、激励动员机制、领导机制、团队发展、冲突解决等。第1级,以项目为驱动力的理念,与组织的管理的矛盾,导致各执行项目经理之间的矛盾冲突。第2级,确定了非正式的组织结构图和人员管理计划。第3级,顾客和供应商也常被纳入为项目成员,共同按受团队建设活动和培训。第4级,个人技能和团队能力的改进得到集成,项目有效实施。以项目为导向的团队,清楚的认识到组织的管理,组织从中受益不少。第5级,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得到优化,PM过程持续改进。
(7)项目沟通管理,是确保及时地适当地生产、收集、、储存、配置项目信息,在组织各层次计划人员和实施人员之间必须有一个清晰的沟通,包括信息计划、信息分布通道、进度进展报告、管理层和顾客的信息分享体系等。第1级,组织没有正式的执行报告制度,项目实施检查通常只限于基本状况报告,而且项目检查只是在合同中强制规定的情况下才进行。第2级,确立了信息检索和分配体系,进行了非正式的实施报告和审查。第3级,项目数据按结构分类形式储、维护,定期对项目实施数据进行分析、审查、修改,以供项目评估。第4级,在项目实施报告制度中各知识区域的信息,包括范围、进度、成本、风险、质量、人力资源、采购都已综合集成。此外,项目沟通管理过程和技术也与企业组织结构综合集成。第5级,组织已具备经优化的系统来沟通管理体系,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8)项目风险管理,是对项目风险进行鉴别、分析、反应,包括确认、鉴定并量化风险,编制风险降低策略、开发适当的风险反应和控制程序。第1级,组织无项目风险鉴定程序,风险只是在事情发生后而不是在之前才认识到,没有正式的风险管理计划。第2级,可以对项目风险进行非正式的鉴定和分析。第3级,组织已有正式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风险管理成为整个工程生命周期的一项持续性工作。第4级,组织使用学习中经验教训信息,鉴别、反应、控制风险。对使用其他的PM知识区,潜在的风险源也已准备好并与以审查。对风险鉴定、量化、反应计划在几个项目间进行综合集成,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第5级,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优化,PM过程得到持续改进。
(9)项目采购管理,是确保组织获取外部的货物和服务,包括合同管理、合同风险、合同谈判、组合管理、合同终止等。第1级,没有联系市场状况分析,没有编制采购计划、征求计划。第2级,与卖方、供货商已有非正式沟通,已确定非正式的项目采购管理过程。第3级,对正式的采购管理工具和技术已经管理,采购数据经分析后编制成文,项目经理与供货商们协调工作。第4级,采购审计与整个采购过程进行综合集成,供采双方关系在多层次、多项目、每个阶段展开。业主/供货商之间建立长期关系,项目质量保持稳定。第5级,对PM过程进行优化,PM过程得到持续改进。
2项目的生命周期
(1)初始过程。在初始过程阶段已经认识到一个项目或一个项目的第几期工程应该开始了,PM团队应着手工作了,包括开发和编制一个潜在项目的建议书、分析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如可行应尽早生效。第1级,参与的组织没有初始计划和过程,来开发编制建议书。其结果参与组织既无建议书,也无批准书送达。第2级,参与组织只有非正式的项目建议书计划。第3级,参与组织正式的建议书受到正式审议和评估。第4级,项目建议书开发过程得到综合集成,可以管理多个项目。第5级,初始过程得以优化,PM过程在组织中得到持续改进。
(2)计划过程。导向开发和维护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完成项目的商业需要,包括确定总体范围、说明计划策略、开发成本和进度的工作分解结构,精化预算、分析委托事项、优化项目设计、开发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组织项目团队、建立以项目为驱动机制的组织环境。第1级,没有正式的计划过程,通常没有范围计划、进度计划、成本计划、质量计划、人力资源计划、沟通计划、风险计划和采购计划。第2级,开发了非正式的进度计划,确定了非正式的成本预算过程。在开发和计划关键的PM方法区,组织只受到非正规培训。第3级,采用正规的PM工具和技术来管理计划过程,项目团队积极投入参与,为计划过程提供建议。第4级,关键PM知识区与计划过程进行综合集成。第5级,计划过程得以优化,PM过程得到持续改进。
(3)实施执行过程。将一个组织与其他资源协调好,有效地实施项目。第1级,没有项目计划执行过程,项目范围没有证实,项目团队也没有开发和组织起来。第2级,组织已有了非正式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合同管理和信息过程也是非正式确定。第3级,质量保证过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项目团队积极参与,对实施过程提供意见。第4级,项目计划、范围证实、团队发展、质量保证、信息分布、合同管理等实施过程进行综合集成。第5级,实施过程得到优化,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4)控制过程。采用检测进度,采取修正举措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包括收集项目进度状况、分析差异、沟通项目状况等。第1级,项目控制过程没有确立没有控制—变化体系。其结果是项目进程状况即没有收集也无标注更新。第2级,已确定非正式的项目—变化—控制过程,差异被非正式鉴定,用以测定缘由和对整个项目实施的影响。第3级,项目计划和适应性措施对项目实施数据进行控制,项目团队积极参与,对控制过程提供措施和修正。第4级,对项目实施数据的收集、差异分析、状况更新等进行综合集成。第5级,控制过程得到优化,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5)终结过程。确保工程项目验收,正式终结,并形成书面文字,使一个项目或项目的某一期有序正式终结,包括合同(双方或多方)执行完毕、工程经验、工程教训学习的文件编制、管理终结。第1级,没有正式的结束所有交接的终结过程,无合同执行结束过程,工程文件记载没有收集,没有分类、更没有储存。第2级,明确了非正式的结束过程,整个PM过程的关键性技术和学习和质量进行了非正式审议。第3级,完成所有的终结活动,工程文件已经储存,并得以管理。项目团队积极参与,对PM方法提出总结建议,并将PM最好的方法编制成文。第4级,合同执行终结,管理执行终结,工程文件编制并综合集成。第5级,项目终结过程得到优化,PM过程得以持续改进。
3结束语
(PM)2模型也可用到其他行业或以项目为驱动的组织,收集并分享有关信息,对PM进行深化理解和掌控,持续改进组织使用PM的方法和实践,使所有的PM组织都受益。对于那些想努力改进整体PM实践、提高生产效率和利润率的经理来说,(PM)2模型的信息非常有用。
参考文献:
[1]J.KentCrawford,“ProjectManagementMaturityModel”,MarcelDekkerInc.2002.
摘要:建筑业发展瓶颈
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的规定,我国的建筑主要分为两类摘要: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其中民用建筑根据功能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本文的讨论中主要针对的是民用建筑。
1建筑的双重属性
从人类和建筑的发展史中可以看到,人类所从事的大规模建筑事业是从奴隶社会建立以后才开始的。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整个建筑活动的意义不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类在社会中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更重要的价值是在于反映当时的思想和艺术的要求[1。正是在这些需求的引导下,逐步形成了建筑的双重属性。
首先是建筑的社会学属性。当人类社会出现阶级的划分后,建筑的形式就不再是为了适应遮风避雨、逃避野兽攻击而存在,而是通过自己的形象和空间来表达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需求。
其次是建筑的自然科学属性。任何建筑形式的出现和演变都离不开当时社会的经济和技术发展的约束,发达的科学技术水平是建筑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之一。
建筑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建筑的发展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2建筑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某个时代的建筑是这个时代的政治、经济、物质文明、生活水平、文化教育的综合反映。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则体现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历程。例如下图一反映了上海市1949年以后历年房屋竣工面积的变化情况。将它和上海市1949年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情况相对照,可以非常轻易地得出结论摘要: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期也必然是建筑业的迅速发展期[2。
和此同时,建筑业的发展反过来也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以上海经济发展的统计资料为依据,假如将上海历年的国民经济总值进行分类统计,可以发现上海市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推动上海经济高速发展的几个重要支柱之一,而且从1995年开始,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上海市继工业之后的第二大经济支柱(图二)。
现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届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6280元增加到1800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2253元增加到8000元。其结果就是摘要:无论城镇还是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都将对生活条件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老百姓对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的占有量、环境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世界银行的探究报告和相关专家的探究结果,我国新建建筑将主要集中在未来10~15年内完成。其中,公共建筑在1998~2010年间增长速度为6.6%[3。
可见,建筑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公共建筑在上海乃至全国必将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
3建筑发展的环境制约性
建筑的发展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建筑的形式和功能也是多种多样,但是建筑正常运行的基础却是相同的摘要:任何建筑的正常运行都以消耗一定能源为代价,如照明系统需要电能、空调系统需要电能或油、天然气等等,所有这些为了维持建筑正常功能所必需消耗的能量统称为建筑能耗。
仍然以上海为例。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上海的房屋竣工面积已经翻了几番(图三),其中公共建筑的面积在2001年底已经达到8696万平方米。和之相对应的是建筑能耗的增长。根据上海市终端能耗统计资料,以建筑能耗为主的第三产业能耗从1980年到2001年也翻了一番(图四),假如再加上生活消费能耗,上海市建筑能耗在2001年已经接近国民经济总能耗的30%[4[5。
在目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地球上可以使用的、具有成熟应用技术的能源主要是矿石性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他们的使用都会带来对环境的污染。建筑发展对能源的消耗也就意味着建筑的发展必然带来环境污染。非凡是上海,主要能源是煤炭,由煤炭燃烧引发的大气污染物,如SO2、CO2、粉尘等,每年需要消耗上亿人民币来治理,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说,环境的污染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制约功能[6[7[8。
4建筑节能对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筑的发展一方面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向;但是另一方面,建筑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这在目前的技术水平条件下,则意味着不可再生能源的加速消耗和地球环境的日益恶化,为人类的可持续性发展设置障碍,成为自身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如何调整两者的关系成为影响建筑业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
应该看到,建筑业的发展是必然的,那么建筑正常运行需要消耗能量也是必然的,所以建筑业发展中所存在新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筑消耗的是什么能量以及如何消耗能量。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经济的快速发展包括建筑业的迅速发展都在加剧着能源危机,尤其是不可再生能源的危机。假如建筑消耗的能量都来自可再生能源,那么建筑业的发展将不会受到能源消耗的制约;而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通常都不是矿石性能源,它们的使用不会加重环境的负担,对环境的影响也较小,这也有助于保护环境。不过这或许是若干年后的事情,从目前的技术水平来讲,做到这一点是有很大难度的,因此现阶段影响建筑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建筑中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方式。
从上个世纪70年代,人类就已经开始探究建筑如何消耗能量的新问题,而且所有的探究内容都围绕着“节能”展开,因为实现建筑节能是建筑业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然而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新建建筑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大量浪费能源的建筑,所以有关专家呼吁,为了缓解能源紧张的局面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我国建筑能耗总量大、比例高、能效低、污染重,已经成为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新问题,可以通过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新建建筑按节能标准进行建设和设计,以及发展建筑节能产业等方式开展建筑节能。
有专家计算出摘要:假如从现在开始对新建建筑全面强制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对既有建筑有步骤地推行节能改造,到二O二O年,中国建筑能耗可减少三点三五亿吨标准煤,空调高峰负荷可减少约八千万千瓦时(大约接近四点五个三峡电站的满负荷出力,相应可减少电力建设投资约六千亿元人民币),由此造成的能源紧张状况必将大为缓解[9。
由此可以很轻易地看出建筑节能对建筑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建筑节能的开展不仅减少了建筑自身的能源消耗,缓解了国家的能源紧张局面,还保证了自身及其他建筑的正常运行,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
参考文献摘要:
1)杨深。建筑七千年。天津摘要:科技翻译出版社,1990.7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探究所。中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暨碳排放情景分析综合报告。“中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暨碳排放情景分析”课题组,2003.5
3)中国上海网站摘要:http摘要:///
4)同济大学和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上海市建筑节能目前状况和未来展望。2003年上海市公共建筑调查报告。
5)同济大学。节能工作在上海——能源基金会项目《上海地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结题报告,2003年。
6)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摘要:http摘要:///gongbao/linian2002.asp
7)邓孝成。优化生态关键在防治燃煤污染。
http摘要:///index.htm。
【关键词】建筑业;税收征管;工程项目
一、建筑行业的经营特点
一是建筑业涉及面广,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建筑业就是生产建筑产品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活动的集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45-2002),建筑业主要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及其他建筑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由此可见,建筑业涉及面较广。由于各个分行业间经营内容区别较大,进而导致生产特点差异较大,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如房屋和土木工程作业工期长,或跨年度,或时断时续跨越数年;而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工期则较短,短则数天即可完成。
二是建筑企业数量庞大,从业人员多,以建筑业尤为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我国建筑行业拥有建筑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建筑户近70万个,从业人员3,270万人,营业收入32,426亿元。建筑行业中的主要力量是建筑业企业,全国近13万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达2,791万人,拥有资产超过31,600亿元,当年完成施工产值约31,000亿元,实现利税1,830亿元。
三是建筑行业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从事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占44%,就业人数占84%,完成建筑业产值占83.8%。从上述数据可见,房屋和土木工程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大。相应地,从事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完成产值少。此外,建筑业的经营地点就是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地点,其经营内容决定了建筑业经营地点的流动性较强,这些都给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四是建筑行业经营方式多元化。目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纳税人为规避风险,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承包经营等方式。一些资质低的建筑企业或无资质的工程队,甚至通过向有资质的大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管理费后挂靠大公司,以大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和签订合同以经营、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容易混淆建筑业的纳税主体,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难。
二、现行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行业涉及的营业税及其与增值税征税界限不清。建筑行业涉及面广,较多经营业务与服务业及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给基层税收征管造成了一定困难。如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可实际情况中,消防设施、电梯、管道设施、通风设施、空调及智能化系统的维修保养是鉴定为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服务业还是增值税就很难把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笔者认为:凡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资产的维修保养应该按照营业税——建筑业——修缮进行纳税鉴定。
二是建筑业营业税应税收入确认难度大。出于建筑行业生产周期长短不一等原因,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已就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四条规定,其结果就是无论采取何种结算办法,其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均为收到工程结算价款或与发包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人。但在具体实施中,工程款的结算有多种方式,以上四种规定不能全部涵盖,而大部分都属于规定之外的结算类型,即虽划分形象进度,但采用其他结算方式——不定期结算。这就给营业税应税收入的确认、进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认带来困难。
三是经营方式异变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难点。如挂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情况,税务部门实行以票控税只能监督其交纳流转税,所得税的上缴缺乏监督,不能保证及时入库,年终汇算清缴时,大公司账上不反映挂靠单位的收入和成木,造成该项所得税税款的流失。
四是税收政策制定层次低,扩大了税负不公平。一般情况下,总局制定框架性税收政策法规,省局进一步细化,各地再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制定具体的执行办法。由于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地点流动性强,这就给政策执行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如,根据国税函[1997]524号文件规定:对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而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原则上在工程作业所在地办理个人所得税事宜。大框架既定后,各省局又纷纷出台相应管理办法,部分省市允许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的纳税人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省市对按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附征个人所得税,附征的比例又可能各不相同;此外,若附征税款回机构所在地无法抵扣,重复征税现象随即产生。可见,这种地方政策本身的不统一直接造成纳税户之间的税负不公,影响了部分纳税户的纳税积极性。
三、完善建筑业税收征管的举措
一是建议以工程项目为主线,实现营业税信息征管。由于建筑业实行属地管理和属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某个具体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本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下转第43页)(上接第30页)工程项目、外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本地企业在外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此,完整的营业税管辖范围应包括上述三块。对于本地项目,具体建筑项目又存在下述对应关系:
一个建筑项目一个建设单位
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一个及以上总包单位
零个以上分包工程零个以上分包单位
工程项目作为建筑行业的基本衡量单位,以其为主线,按照本地工程项目和外地工程项目,本地再按照一个建筑项目对应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对应零个以上分包工程的关系,实现建筑业营业税信息征管,将大大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建议以建设单位为源头,优化代扣代缴制度。从上图也可看出,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具有惟一对应性,其数量少于总包。同时,建设单位既是工程项目的起始源头,也是工程资金的源头。因此,若改为以建设单位为主体推行代扣代缴制度,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税务机关需要面对的纳税人数量,降低税务征管难度,强化税收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可以极大地强化源头管理力度,减少税款流失。
三是建议以项目信息化管理为基础,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尤其是本地企业承接异地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税务机关在实现对管户收入完整管理的同时,就顺利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管理。
四是建议提高税收政策制定层次。提升税收政策制定层次,可以较好地解决建筑行业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所带来的税收政策执行难度大、重复征税等问题。由总局统一制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弱化该问题;由某一区域统一制定,可以在该区域弱化该问题;由省局统一制定,则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弱化该问题。
【参考文献】
[1]陆伟,程瑞林.实行户籍式管理对强化建筑业税收管理有积极作用[J].经济研究参考,2003.
目前来说,对于整体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行业存在着许多的环节,由施工机械的生产到机械设备的销售、或者机械租赁,再到现场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管理、机械合理使用、机械日常保养和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及定期大修等多个环节。其中每个环节的管理都会影响到整体建筑施工机械的使用,也会影响整体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行业。但恰恰是这些环节却在实际施工使用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整体的行业存在很多混乱的现象。从整体行业的现象来看,这些混乱的状况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施工机械的生产和施工机械租赁两个环节上。只有把握重点部分,才能更好的提升行业的竞争能力。
首先,不得不承认,通过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政策的刺激,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由此也带动了建筑工程施工机械生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这样快速的发展,却没有适合的管理体系相配合,导致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一些施工机械的生产厂家没有相应的生产资质,没有足够的技术能力来生产施工机械,即便生产硬件水平足够,但整体缺少必要的管理体系,没有一个良好的管理软环境以及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这类家庭作坊制造企业参与到建筑施工机械生产的各个方面。不论是零配件或是大型设备的生产和整体机械设备的组装调试,都不能规范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仅仅通过低廉的价格来占领和破坏市场。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或是施工机械租赁企业仅仅片面的追求利益,不顾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企业的资质,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施工机械进行施工或租赁给其他企业,使得各种安全事故频繁的出现。由于恶意的竞争压价,使用不合格的机械产品,导致塔式起重机出现倒塌的现象,又或者是施工吊篮的升降索断裂坠落。
其次,建筑工程施工使用机械管理混乱也是出现工程事故的原因之一。部分施工企业的管理者仅仅注重生产效益,不注重安全生产,使得施工现场的管理也差强人意。只单纯抢工期进度,不依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不能遵守安全人员的专业指导。更有甚者,使用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无证人员上岗工作,工程监理又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得很多本不应该出现的危险演变为事故。一部分施工机械租赁公司为了自身的利润,出售出租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而现场的使用也仅仅是使用,并没有维护和保养的意识和能力。经过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报废或维修也没有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缺少良好的现场管理必然会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隐患,导致事故和经济纠纷的出现。
2加强行业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为加强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行业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施工机械销售和租赁市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机械使用安全的管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建筑工程机械行业能够在行业的变革和发展中形成新的有序的管理模式,以适应新时期行业特征,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由生产到销售整体产业链的监督和管理。首先,应该从制度政策入手,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管理和引导作用,通过管理部门的加强监督以及建立良好完善的制度。杜绝一些生产使用方面的陋习,真正发挥施工机械的作用。
还应该切实做好施工机械市场的准入管理工作,对于施工机械的生产企业和租赁出售企业都应该严格管控其资质,没有相应资质不能从事相应业务,这就可以在入口上保证施工机械的基本质量。还应该加强施工机械行业的公示和退出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企业不断进行革新,加强自身的建设。行政和行业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对行业市场中存在的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现阶段来说,租赁销售企业因为经常活跃在行业中,受到的关注较多,管理也比较严格。而反倒是生产企业在监督和管理上较为缺失,对于生产企业家庭作坊式生产,不能良好的控制,使得大量质量没有保证的施工机械流入市场。
其次,要在行业中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加强信用评级和信用公开的管理工作,对于促进行业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助力,不仅能为优质的企业和厂商扩展业务范围,更可以防止不合格施工机械流入市场。企业的信用评价应该以企业生产或销售租赁的施工机械的性能,服务质量以及生产中的实际效果为依据,这样有利于行业自身的进化和发展,可以清退一部分不合格的企业,也能促进各个企业的良性竞争,将建筑施工机械行业整体的风气和行业素质提高到新的层次。
第三,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加强生产工人,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以及维修保养人员的业务学习,实行从业准入和清退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无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坚决清退。现阶段,部分建筑施工机械生产企业缺少技术工人,家庭作坊生产的施工机械大量流入市场。还有一些建筑施工公司违反制度,使用无证或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工人操作施工机械,超时超负荷工作,这些都为建筑施工留下了安全和质量的隐患。针对这一现状,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制度,对施工机械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实行人员登记和审查制度,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第四,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机械的管理,杜绝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进入建筑市场。建筑工程施工机械的管理涉及的范围广难度大,不仅仅包括建筑机械的生产和销售,还包含建筑施工机械的组装调试、使用中的维修维护、施工机械的更新换代等等。所以需要建立施工机械的档案,从施工机械设备生产开始,就要建立设备档案,追踪施工机械的流向,记录施工机械的操作工人,维修维护情况,机械运行性能记录等等技术指标。为了避免不合格或已报废施工机械继续在建筑施工上使用,就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以保证在施工中使用的都是性能优良,状态正常的施工机械。这样就可以确保不因为施工机械的原因造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管理部门要组织技术专家,定期巡查施工机械的使用情况,严格遵照技术标准,清退带有隐患的的设备,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