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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指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是指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市人民政府每年下达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以及《*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确定。
第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一)本区县人民政府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亿元工业产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工矿企业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辖区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制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4、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隐瞒、无漏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等。
第六条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一)本部门按照《*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为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其中:对市经贸、教育、公安、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卫生、国资、环保、林业、农业、海洋渔业、城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育、旅游、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1、是否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市政府其他部门的考核内容,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该部门职责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分标准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八条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2月5日前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第九条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考核计划或方案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拟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组织考核前2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被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人事部门和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考核组,负责具体的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组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座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被考核人交流考核情况等形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考核不合格的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应于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组织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将组织考核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被考核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政绩的重要内容。组织考核结果优秀的,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组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被考核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考核人员有,行为的,由考核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不计负分)
(一)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8分)。主要考核镇级安监站的组建情况和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建立情况。镇级没有依时(*年9月份前)完成安监站组建工作(以镇府下发文为依据)、人员不到位和县直有关单位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不得分。
(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制订情况和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分)。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且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有总结的给满分,有计划没总结或有总结没计划的给一半分,都没有的不给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分)。按时与下属(所辖)单位(具有安全生产任务的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了考核,签订齐全的给满分,已签订但没有开展考核的扣5分。
(四)定期分析制度落实情况(8分)。每季度有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分析会,定期分析辖区和所属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每缺一次扣2分。
(五)应急救援组织建设情况(5分)。制定了本镇、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了指挥机构且落实了救援人员的给满分,没有制定预案、组织指挥机构和救援人员不落实的不给分。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16分)。全年全面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检查工作有部署,排查工作到位,隐患整改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没有按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每缺一次扣4分。
(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8分)。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整治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非法开采矿山的扣2—5分。
(八)安全隐患治理情况(7分)。在辖区范围(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建立了台帐,措施落实,隐患消除及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了档案,且有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并依时完成县安委办督办的整改事项,视情况给分。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情况(6分)。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无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视情况给分。
(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落实情况(4分)。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费有保障,视情况给分。
(十一)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20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本辖区、本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满分,发生一般事故等级每宗扣15分,扣完为止,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不给分。
(十二)安全生产建档工作情况(3分)。档案资料齐全,有专人保管,依时上报有关材料,每缺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外经贸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国资运营公司。
三、考核时间、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年12月25日前完成,12月15日前各镇、各有关单位完成自评考核工作,并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如实填写好《*县*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于12月15日前将考核表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报县安委办。
(二)考核办法。县政府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县安委办牵头,从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经贸、建设、监察、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各镇进行考核,分4个小组进行。
(三)考核程序。听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组织镇部分领导和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抽查1—2个企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考核组核查有关档案资料、数据与县政府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与被考核的单位交换意见。
四、各镇须提供*年的有关资料
(一)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情,与村委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各镇安全生产投入以及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及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三)各镇安全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工作意见)总结材料;
(六)各镇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或会议纪录;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会议纪录;
(七)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八)各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如*年仍未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年度开展考核的有关资料。
五、奖惩办法
(一)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县直单位的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通报表彰。
(二)向全县通报考核情况。
(三)对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单位,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戒勉,同时单位和责任人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搞好这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把这次考核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各项考核工作依时完成。
【关键词】桃源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是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责任为基础,以考核为动力,以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落实得如何,我们对湖南省桃源县进行了一些调研。
一、近几年桃源县关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所做的工作
桃源县安监局于2003年7月成立,2004年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该县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实行定量控制和目标考核,并由县安监局制定了考核细则。这一考核办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实行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双重考核。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其它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及时分解到各行业、各乡镇,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超指标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严格考核,同时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作为政府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的内容,列入年度统计公报,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的社会关注度。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考核分值逐年提高。对乡镇的分值由2004年的3分提高到目前的5.5分,县直单位由倒扣分到设2分考核。考核形式采取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专项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逐年调整,突出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
(三)坚持对事故控制的预警制度。从2005年开始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月通报”、“季警示”制度,对事故超进度指标的单位及时预警,重点督查,及时扭转被动局面。
(四)严格兑现了奖罚。对每年度考评获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控制指标超标单位,严格扣分;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006年该县木塘垸乡因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2007年观音寺镇因发生一死亡1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一票否决”。县安监局因承担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在2009年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被扣0.3分。大部分乡镇也实行了安全生产与包干责任奖金挂钩的考核制度,凡包保的村组发生责任事故的,扣发一定额度的责任制奖金。
二、桃源县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绝对指标考核严于相对指标考核。目前,对绝对指标超标和发生较大以上的事故的考核,标准和处罚都十分明确。作为县、乡两级只要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就面临“一票否决”。而相对指标的考核目前既没有标准,又没有罚则,只是一个统计数据。对绝对指标考核的严格,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效果,个别单位出于保指标不突破,避免扣分和“一票否决”,铤而走险瞒报和少报事故死亡人数,从而造成事实失真。
(二)效果考核严于过程考核。安全生产的考核以安全生产效果论成败,我们常会听到这样的一些怨言:“不出问题。谁都无责”,“一出问题,再严的安全措施也有漏洞和责任”,“安全生产一半靠天保佑,一半靠运气”。对于安监力量薄弱,监管手段不足的乡镇,更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越是高危企业集中的地方发生生产事故的频率越高,一味重效果轻过程,导致扎实工作的人失去信心,而马虎工作的人侥幸心理更强,特别不利于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的政府部门提高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三)考核以罚代管,激励少。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除“一票否决”外,还取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评先评奖资格,当年不能提拔和重用,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这对强化安监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是奖励规格低。同样实行“一票否决”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奖励由党委、政府在一年一度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共同进行表彰。而安全生产仅作为政府工作来奖励。二是奖励投入无保障。对于安全生产奖励资金没有作为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往往是与其它资金捆在一起。三是无政治待遇留人。对于多年从事安监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干部,也不像计育干部一样,有一定的政治待遇享受,缺乏用事业、感情留人的激励措施。
(四)考核无层次类别区分。无论监管任务重还是监管任务轻,都使用一个标准、一个尺度考核,有失考核的公平与公正。监管任务重、压力大的地方和单位,监管的漏洞肯定会比监管任务轻、压力小的单位多,在安全效果上保指标、控事故的难度也大得多。不分层次、类别的考核结果,往往是监管任务重、控事故难度大的单位得分低;而监管任务轻、控事故难度小的单位反而得分高,考核工作难以服众,考核对象也抱怨多。改变考核方式和方法,使之更加合理和公正客观,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对完善桃源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几点思考
(一)平衡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考核。将绝对指标用逐年上长或下降幅度来衡量考核,并制定上升或下降幅度的考核标准,采用与去年的对比数、3年对比数、5年对比数来考核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企业安全指标的控制情况。比采用单一的绝对指标考核更合理,更增加了可比性,同时也可以较为客观、公正反映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Keywords】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responsibility implementation;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X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24-03
1 引言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通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去促进安全方针和理念的落地,成了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于196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提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随后在《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或政府文件中,又进一步阐明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分析近年来国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往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的。只有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上把关,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和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各部?T、各岗位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方面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增强其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减少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性,确保安全生产。
3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近几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设情况,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重形式,轻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在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还存在着照搬照抄其他企业的现象,不系统、不配套、不科学。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仅仅停留在文件上,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③未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配套的贯彻、落实措施,没有形成良好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没有真正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各岗位的积极性。
④没有形成PDCA的体系化流程,未系统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宣贯、落实、监督、考核、完善等环节,很多企业仅仅停留在安全责任制的制定环节,其他环节的缺失或者弱化将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一纸空文”。
4 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化建设思路及方法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责任制的宣贯、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考核、评审和调整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建立一套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的体系化流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化建设流程如图1所示。
4.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原则
企业必须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并实行安全管理分级负责制,下级对上级负责;坚持“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其他领导在履行自己分管工作的责任的同时,还要履行好分管工作所涉及的安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其部门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员工在部门负责人的组织、领导下各自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2 责任制的制定
4.2.1 责任制制定的基本要求
①应严格落实国家、上级单位以及企业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
②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体现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利关系协调的原则。
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结合部门职责以及岗位职责进行编写,既要有全体员工共性的“应知应会”职责内容,也要有与其从事的工作相匹配的个性化安全职责内容,做到可量化、可执行、可考核。
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覆盖企业全体员工和所有岗位,其内容应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具体体现。
4.2.2 制定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企业各组织机构、各部门和各岗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横向方面,应根据本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方面,应根据本企业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2.3 制定流程
制定流程包括:核实本企业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情况;识别和评估本单位组织机构和各岗位的安全风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和大纲;组织有关机构、部门、人员开展责任制编制;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委会批准。
4.3 责任制的宣贯
在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工作后,要统一组织培训、宣贯,务必深入人心,确保全体员工不但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而且要落实岗位安全职责,确实做到“职责、履责、担责”。同时,为了提高培训宣贯的效果,可以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作成宣传小手册,人手发放一册。
4.4 ?任制的落实
①要合理设置企业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且都能对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②要合理设置部门岗位编制,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防止岗位之间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
③要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规必究,有效遏制“三违”现象。
④要根据本企业年度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确保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⑤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4.5 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为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形成约束机制。由安全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跟踪责任部门不符合项的整改。
4.6 责任制的考核
企业应成立责任制考核小组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流程包括:考核前组织制定考核方案;开展现场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公布等。考核结果作为安全奖惩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应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级实施,可按下列层次进行。
4.7 责任制的评审和调整
当出现国家以及上级单位提出新的要求、企业生产运营范围或业务活动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发生调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因客观因素履行困难等情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调整、补充和更新。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加强领导,做到分工负责,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安全文化建设,主要抓好“一条主线,一项工程”,一条主线即深化和完善“6+6”安全文化体系;一项工程即安全生产责任制“3321”工程。要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安全工作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班子及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实施、考核作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特成立李子垭南煤业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考评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汉荣
副组长:胡 彬、刘礼文
成员:王焕明、陈建国、刘 勇、杨善国、赵 强、杨华波、赖明、周承东、张扬义及各连队支部书记
(二)考评小组
组长:刘礼文
成员:杨华波、赖 明、付莉、禹瑜玲
(三)下设安全文化建设办公室于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工作,职责:
1.负责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
2.负责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目标制订和考核。
3.负责制定、编印企业安全文化宣传、培训、教育有关/!/资料。
4.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资金预算计划。
5.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各种活动。
6.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有关工作。
7.负责对各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考核、评比。
二、具体意见
(一)建立完善安全文化建设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各级干部安全意识和作风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和任务,逐条逐款抓落实。
(二)联系实际,创新安全文化的形式和内容。 各队(单位)要结合实际、开拓思维、勇于创新、敢于创新,在形式内容上、操作方法上、活动方式上,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意见》和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推陈出新、灵活多样、开拓创新、注重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设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1.突出一条主线,深化和完善“6+6”安全文化体系
表层文化建设上,全面实施“六个一”工程。 即“一头面、一条线、一个区、一园地、一阵地、一手册”。
安全文化活动上,健全“六个一”活动载体。 即全员推行背诵应知应会、每周一题、每周一案、手指口述、“十种违章现象”、女工家属送安全知识到连队、到井动。
安全理念建塑上,培育“六个一”理念系统。 即培育一种企业精神,升华一个安全理念,明确一个安全战略,锁定一个安全目标,规范一套安全体系,塑造一个安全新新形象。
安全管理上,推行“六个一”管理机制。 即在学习教育培训上突出一个“严”字,在安全工作上突出一个“严”字,在执行上突出一个“严”字,在考核上突出一个“严”字,在工程质量上,突出一个“严”字,在技术上,突出一个“严”字。
齐抓共管,党群团组织“六个一”渗透。 即“我是党员我带头”竞赛活动,党员安全示范岗,党员“双无”活动,党员“一帮三”活动,群监组织活动,青年安全工程。
创新能力上,注重“六个一”建设。 即抓好每个环节,注重一个“细”,履行好安全职责,讲究一个“实”;在技术能力上,体现一个“进”;在管理能力上,讲究一个“超”;在各项工作上体现一个“争”;在工作质量上,体现一个“精”,要求安全各项工作做到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生产、精诚合作、精益求精。
2.建塑一项工程,打造安全生产责任制“3321”工程 。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新上,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突破口,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责任制建塑之路,努力培育和构建具有南煤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积极打造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三二一”工程。
一是从基础入手,搭建“三个平台”, 即搭建思想认识平台,健全领导体制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平台。二是从深化和创新上入手,抓好“三个关键”, 即在形式上扩展,在内容上延伸,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三是从实际出发,建立“两个闭合系统”, 即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级履职考核闭合系统,基层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运行考核闭合系统。四是从效果出发,完善一套考核奖惩体系。
3.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流动红旗”竞赛活动。竞赛采掘组和机通运救护组两个部分进行,各部采取与连队“捆绑式”参加竞赛,竞赛内容:安全文化建设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竞赛时间每季一次,奖惩采取“奖头罚尾”方式,对第一名奖励3000元,对最后一名给予3000元罚款,切实调动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工抓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考核。要继续完善修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考核内容,突出考核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系统建立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动态工作机制。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周要有计划的抽查5个具体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指导逐步完善;二是强化职工安全案例教育,进一步创新基层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目 录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关键词:建筑 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探讨
前言
建筑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要对技术负责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等有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为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健康和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本文对此展开详细的论述。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意义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一再强调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对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施工方法、现场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涉及到很多的施工工序和施工环节。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各部门及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相互协作,尽职履职,共同实现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推进管理目标落实到位是施工企业稳定、安全生产的前提,只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企业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追根究底,由于施工企业部分岗位职责以及部门安全职责不明确,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肩负着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自己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同虚设,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职工的劳动条件会改善,职业性疾病以及工伤事故也会减少,不再有相互推诿、职责不清的现象,这对职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施工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
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明确目标。确定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的第一步,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可以测量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和内容:1.安全创优目标,即不同工程的创优等级,如省优良、市样板和市优良等。2.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比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项目检查的合格率、设备的安全率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即按照工程所在地城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项目的具体目标进行制定,如省优良、市样板、市优良和合格率等。4.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例如杜绝爆炸事故、重大火灾、重伤事故率低于0.6%、杜绝高于10万元的经济损失事故以及死亡事故等[2]。
第二,分解目标。分解目标就是将目标分解到个人头上,按照专业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将目标逐层分解,让每个生产部门和个人都能知道自己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
第三,执行目标。执行目标也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个组成部分,可以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责任分解,将责任人的执行情况和分解的责任目标与岗位以及经济等挂钩,增强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施工阶段或者时间进行实施。
第四,检查总结。检查总结是最后的一个环节,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且要做好相关的记录,给考核提供依据。按照考核的结果兑现相应的奖惩,此外还要结合目标管理的实际完成情况,适当调整下期的目标分解。
(二)对合同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指标和职责进行明确
在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施工企业内部要在工程分包合同以及各级经营承包合同中将该内容充分体现出来,对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并且检查和监督目标指标和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规定好考核奖惩的相关条款。除此之外,施工企业还要针对安全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制定具体的程序,按照规定有计划的组织实施专项、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做好相关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其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落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内容之中,利用专项的条款将安全管理措施要求、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奖惩规定和考核制度等具体化:
第一,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除了对一些常规性的安全生产内容进行规定以外,还要对一些高危或者特殊的施工活动,制定专门的奖惩考核内容,增强施工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3]。
第二,对考核制度的执行过程以及执行情况做好相关的记录。在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设施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一些存在于施工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并对隐患内容以及隐患形成的原因等做好相应的分析和记录,同时还要针对一些安全事故,根据安全责任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也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安全生产事故,此外还要针对事故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将处理的结果进行归档,并且对后续的实施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实施的效果做好跟踪记录[4]。
第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可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执行力,提高施工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从而保证项目生产的安全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要在施工项目管理责任书中充分体现出来,利用精神激励手段和一定的物质激励手段,实现奖优惩劣、奖惩并举,将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激发出来。
三、结论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同时还要做好认真的落实工作。施工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明确合同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指标和职责,此外还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制度,增强个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从而达到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
参考文I:
[1]刘彦卿.浅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与落实[J].建筑安全. 2005(07):11-14.
[2]常建梅.试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与完善[J].建筑安全. 2004(05):07-09.
【关键词】健全;制度;完善;控制
随着我国安全工作的不断推广和深入,安全意识的日益提高,人们也逐步意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我们建筑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可大大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减少伤亡事故,有助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特别是《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后,使建筑业立足于安全、高效、并如何科学、规范、系统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是必须研究的课题。
1.结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笔者进行了初步地分析和探讨,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1.1 《安全生产法》中提出了国家监督,部门负责,企业自律,职工维权,中介服务。这既是对安全生产责任的高度概括,也是赋予安全生产责任制新的含义,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同时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有义务承担安全责任,有义务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有权利对下级安全责任的好坏进行考核和奖惩。因此,从某意义上说,抓安全,不抓安全责任等于白抓。面对新形势和新的要求,必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应紧紧抓住安全责任的规范、安全责任的明确、责任的履行、责任的检查、安全责任的奖惩来开展工作。
1.2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职责、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安全投入、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因此说安全责任的规范和科学是安全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为此要求安全责任的规范与科学必须同安全工作的原则、任务、措施、目标相结合。
1.3 一是重构安全生产责任理论体系;二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有关规章制度;三是构筑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保障制度;四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五是确立安全生产的投资保障机制;六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4 依托科技,提高水平;适应转变,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应急预案,加强防范;推进创新,狠抓落实;抓住重点,兼保全局;监督检查,注重质量;严肃整改,不留隐患;强化教育,增强意识;合理考核,奖惩严明。
1.5 要求有一流的安全监察队伍;具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和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精神;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具有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奋进意识、群体意识;建立学习、例会、登记、谈心、讲评五项制度,最后另加一个创新思维,开拓进取、勤奋奉献。 以上规范安全责任的制度、任务、要求,从纵向上解决了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从横向上协调了相关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义务,形成了安全网络的闭环。
1.6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章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要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必须科学界定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分层次定标,建立纵向安全负责机制;分系统立标,建立横向负责机制,消除管理上的“断档”和“空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界限清晰,责任明确,并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逐级负责和岗位负责,把各自规范的责任制内容分别落实到所有责任人的肩上。达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了有标可依、有责可定、有量可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环环相扣,避免事故发生。
1.7 在安全责任的履行中,安全职能部门首先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各级责任人来说,主要职责是抓四个方面:
(1)一抓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法》具体体现,已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安全教育培训是防事故的治本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生产的各级责任人一定要把安全教育培训摆在突出的位置。通过教育培训,要使各级、各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使所有岗位明确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严防因违章而发生事故。
(2)二抓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工作的依据是各项规章制度,抓制度建设就是为遵守法律提供保障。
(3)三抓现场管理。防事故主要防在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既有静态管理又有动态管理,既有物的管理又有对人的管理,既有对环境的管理,又有对防事故设施的管理,安全工作的现场管理,是一种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4)四抓队伍建设。各级责任人要抓好安全队伍的建设,发挥其骨干、中坚作用。尤其要发挥安全职能部门和所有安全人员的计划、实施、检查、控制作用。这样有利于克服安全责任履行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利于各项责任措施在各岗位得到真正落实。
1.8 在《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9 对于各级责任人来说,主要是检查他们抓宣传教育、抓制度建设、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情况,检查他们在安全工作中对人、财、物的投入是否合理,检查他们实行“三同时”及“四不放过”的情况,检查他们抓安全队伍建设及关心安全干部工
作、生活、活动情况,检查从上自下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10 离开了奖惩措施,安全责任落实就是一句空话。要落实措施,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挂勾。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形成奖惩分明的安全目标和考核体系,做到奖惩兑现。在兑现上实行重奖重罚原则,随奖随罚的原则。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港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全港区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更加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监管重点放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最终落脚点。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非法协议,以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