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2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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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距离近在咫尺。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让网络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而不至于产生网络暴力呢?
首先,传统媒体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网络媒体由于缺乏把关人,其公信力显然不能和传统媒体相提并论。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传统媒体如果在事件发生之后能迅速地利用自身的优势,调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及时准确地对该事件进行相关的追踪报道,就能确保网络媒体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也能利用自己的公信力正确地引导舆论向有利于事情解决、有利于社会发展稳定的方向发展。
其次,必须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
论文关键词 网络舆论监督 民主政治 对策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各项制度的完善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建设取得很大进步,公众的政治参与意愿逐渐增强。列宁对人们参与政治活动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认为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要确立民主,必须群众自己立刻从下面发挥主动性,实际参加一切国家生活。”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途径。互联网的出现为社会民主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平台,为公众监督提供了一个较为自由的话语空间,使人们直接进行监督成为可能,激发了人们的参政热情,实现了舆论监督主体的公共性,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监督方式—网络舆论监督。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内涵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概念界定
网络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周甲禄在其著作《舆论监督权论》中指出,“网络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借助互联网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公众人物与公众利益有关的事务进行揭示、批评、建议的行为,是公众通过互联网形成舆论进行监督的行为,是新时期舆论监督的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认为,网络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公众利用互联网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进行褒贬和评价,通过网民的互动和交流形成一股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对现实社会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定。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特征
1.参与主体的多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5.38亿。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发源地。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传播信息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成本更低,因此公众参与监督的门槛也更低。通过网络载体,无论你身处社会的哪个阶层、哪个行业,无论你的教育背景,知识构成如何,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参与社会热点问题事件的讨论、评价,并且针对不同的意见表达自己的见解。
2.监督内容的广泛性。高度开放、透明度极强的虚拟网络空间给公众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网民信息时,无需透露真实姓名和身份,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上的信息传播者。正如万维网的发明者伯纳斯·李所言:“在网上,任何一个人都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从时事政治到国计民生,从道德到法律,公民通过网络舆论监督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在不断扩大。
3.传播速度的迅捷性。在舆论形成的时效上,网络媒体具有迅捷性的优势。报纸传播信息受到出版和发行时间的制约,广播和电视播报同样也受到播出时段的限制。相比之下,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统信息传播时间与空间上的局限,在信息者与信息接受者之间几乎没有时滞,缩小了公众传播和接收信息的距离,加快了网络舆论的形成速度。
4.意见反馈的交互性。网络传播的最大特点是双向互动性。传统媒体的报道一般呈单向性,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方式基本是被动的。开放的网络平台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公众享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公众既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又可以是信息的者。正如陈力丹所说,“在网络上,所有用户都可以自由地选择接收的信息和表达观点,所有用户既是传播者也是接受者,逻辑上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相互探讨、争论,做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相互交流,从而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终促成舆论的形成。
二、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缺失导致侵权现象泛滥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随之不断壮大,然而法律对于网络舆论监督进行有效规范与保障的步伐相对滞后。一方面缺少对舆论监督的主客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清晰界定,另一方面缺少对网络暴力的有效制裁,特别是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侵权现象泛滥,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加以规范和调控。这极大地增加了公众受到网上不法言行侵害的概率和机会,引发人们对滥用网络舆论的忧虑。可以说,网络舆论监督是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稍有偏离,就可能给公众造成困扰。
(二)道德失范导致监督存在异化
网络舆论监督主体成员组成复杂,结构多样,同时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使得网民在匿名的情况下真实或虚假地发表自己的想法,网络上发表的内容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各阶层、群体利益的调整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与日俱增的生活压力,网络给那些在现实生活中积累了心理压力又无处宣泄的人提供了一个绝佳的释放出口。一些人在网络匿名的掩护下,大肆渲染一些病态心理,发泄在现实生活积累的不满和怨恨。更有甚者通过网络宣扬恐怖、暴力、、迷信等低俗之风,传播各种消极、低迷的观念。网络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诚信品质,使其陷入非正义非道德的伦理困境,从而降低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公信力。
(三)信息虚假导致舆论引导流变
网络是一个大的信息“收容器”,许多网络信息传播者为吸引他人眼球,利用互联网虚假信息将信息发酵放大甚至变形,或出于商业利益的需要,或有意编造新闻大肆炒作,或出于其他个人目的。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网民具有从众心理,因此舆论往往因为缺少足够的事实支撑而容易走向偏差。不知情的民众在网络舆论中盲目地跟从,在意见表达过程中由于非理性因素作梗,而一旦偏激或极端情绪化观点占据了上风,便会影响整个舆论氛围,最终将网络舆论监督引入歧途,违背舆论监督的初衷。
(四)把关缺位导致舆论监督失效
真实可靠的信息是网络舆论权威性的源泉。然而海量网络信息时常出现重复、失真等现象,不仅使受众易于陷入注意力分散的困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公众对舆论监督的严肃性。此外,在很多网络舆论监督事件中,网民缺乏专业的眼光公正对待,往往夹杂着自己的主观情绪,占据道德或正义的制高点对监督对象及其行为任意评判,使得以维护正义为名的舆论监督偏离正轨。由于缺少专业的把关人,缺少理性的规范,网络舆论的产生往往激情有余而理智不足,自由有余而规范不足,网络舆论监督的信誉度倍受质疑,这将成为网络舆论监督发展中最为致命的软肋。
三、健全网络舆论监督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
任何文明社会都离不开法律,通过法律来进行社会治理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通行法则,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日益重要的传播手段,同样需要法律来进行引导和规范。当前我国虽然针对互联网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处理网络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却存在着调节性不足、适用性受限、操作性缺乏等问题。此外,许多法律法规在网络言论管控,著作权、隐私权保护,网上虚拟财产保护等领域尚存滞后。因此,加强对网络传播内容的有效监管,明确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加快针对网络侵权、犯罪的相关立法工作,形成完整、系统、全面的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显得迫在眉睫。
(二)加大网络公民教育力度
网络舆论监督的质量关键在于公民素养的高低。如果网络空间没有理性和负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存在,我们也很难期待用网络民主去推动现实社会中的良序民主。因此,引导公民理性地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关键在于提高其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对网民开展道德和法律教育活动要常态化,使其熟悉网络法规和条例,促进发表网络舆论自律性的增强。其次,建立健全上网实名认证制度,力求杜绝网民以隐蔽身份发泄情绪或散布错误信息,防止网络舆情的偏差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再次,网民自身要学会自律,不盲目跟风。健康的网络舆论氛围,既需要刚性法律制度加以规制,更需要网民的柔性自律作为保障。
(二)强化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合作
目前来看,我国网络媒体对信息编辑过滤机制不完善甚至缺席,这是网络媒体权威性不足的根本所在。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加强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合作,能够使两者相得益彰,促使监督效果的最大化。相对于互联网而言,一方面传统媒体可以恪守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对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有一定的甄别和过滤。另一方面,传统媒体对舆论监督事件的调查、原因分析、结果处理等方面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易于形成高质量的舆论监督。借力传统媒体的把关功能以及对事件的后续声援和跟进,有助于推进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良性运转。
(四)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网络化时代的媒体监督有利有弊,合理的舆论监督常常有助于解决公众质疑的问题;但是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舆论监督,则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因此,如何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舆论发展形势,建立舆论引导的新机制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加强网络主流媒体的建设。网络主流媒体的知名度和品牌优势更容易得到网民的认可和信赖,因而往往成为网民获取信息、发表评论的首选网站。通过这些平台建立起党和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联系,留意网络舆论的产生和发展,针对受众的疑虑展开严密的调查,对网络舆论的偏差和漏洞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以防止网络舆论走上极端,为社会和谐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其次,加强对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面对鱼龙混杂的信息和言论,网络媒体从业人员肩负着传播绿色健康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重要责任,对受众的认识起着引导作用。因此,加强对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助于对网络虚拟信息和网络舆论的控制和引导。
在网络的推动下,舆情的力量是惊人的,在诸多案例中,原本处于强势地位的官员纷纷转变为舆论上的弱势。这种被动的局面不仅源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言行不当,也来自于他们中的不少人缺乏对网络舆论监督的正确认知。
因此,官员首先应该转换思维方式。一些官员至今仍对网络舆论监督表现出不屑和漠视,认为那不过是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网民在无中生有,或是无聊小百姓的仇官心理在作祟,不需要太在意。于是,要么坐视不理,要么时举报人恣意打压,甚至跨省追捕发帖人,直至事态恶化,进一步激化官民冲突。事实上,作为拥有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理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包括网民的监督。只有这样,手中的公权力才不至于被滥用,腐败现象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才能出现官民和乐、一片清平的局面。当然,官员要分清偏激行为与恶意攻击、疑惑中的猜测与别有用心的造谣、不道德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于真正造谣生事、危害社会的违法人员,毫无疑问必须依法处置;但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能小题大做,借机打击报复。
很多官员习惯于以沉默对待网络舆论监督。笔者认为,对某些无聊的问题保持沉默当属理智,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该回应的不回应。这里面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理亏,无话可说,以为只要过了这个风头,一切又会恢复原样;另一种是有些官员本着和权力傲慢的姿态,认为自己行得正坐得直,只要曰后能用行动表明自己的清白,就不怕别人去说。但网民如果没办法从正常的官方渠道得到消息,便会通过其他渠道打听,谣言、诽谤、人肉搜索等便会乘虚而入,很可能引发舆论声讨和网络暴力,甚至从虚拟的网络世界走进现实世界聚合示威,而此时的局面便会变得难以收拾。因此,面对网络舆论监督,官员要勇于直面网民的质疑并据实相告,或可采用新闻会的形式,当场接受和回应媒体及民众的质疑。只有这样,才称得上是执政理念的进步。不久前,组建“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的官员、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云南省将发起各级政府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即政府部门对网络舆论监督实名回帖。尽管他的想法不可避免地被质疑,但其出发点是好的,理念也是进步的。
应对网络舆论的能力,是官员新闻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能否正确对待网络舆论,不只是技巧和智慧问题,只有刚正不阿,才能在网络监督面前无所畏惧。因此,可以说,敢于应对、从容应对网络舆论监督,是政府官员新闻执政理念成熟的重要标志。
(摘自《学习时报》)
今天,网友言论之活跃之规模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均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产生巨大的舆论压力,达到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这种状况是前几年无法想象的。社会舆论若只是在街谈巷议中存在,力量是有限的,但要通过某种媒介集中表现出来,效果就会成倍放大。网上签名可以视为网上舆论的升级行动,近来我们已多次见到这种形式。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我们可以看到,网上舆论对孙志刚一案的最终公正解决,起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网上舆论的形成及其强度的提高,是与互联网的发展,包括网民数量增长、网站功能扩展成正比的。当20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刚刚在中国兴起时,网民数量很少,论坛数量也很少,尽管那时已陆续有了“水木清华”(国内第一个基于互联网的BBS)、四通利方“体育沙龙”等著名论坛,为数不多的网友也能在此畅所欲言,表达各种声音,但尚未达到足以产生社会影响的地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各类网站开设的论坛越来越多,尤其是1999年以后,众多新闻媒体网站甚至政府网站亦提供这一功能,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和“统一论坛”、外交部网站的“外交论坛”等,为网友表达意见提供了园地。目前,不论是网站论坛还是论坛网站,大都已形成针对不同网友兴趣需要的众多类别的论坛群组规模。一些门户网站由于巨大的流量,还增添了新闻跟帖网友评论的功能,当刊发一条新闻后,网友即可发表自己的看法,每当一个热点新闻发出后,跟帖评论可以很快达到数百页、上千页,即帖子总数可达到成千上万条。
网上论坛具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新闻的集散地,国际和国内的一些突发新闻和重要新闻都能看到;二是观点集散地,各种各样的观点都有,既有系统的阐述,又有大胆的设想;三是民声集散地,网民的地域分布、行业分布乃至阶层分布都很广,论坛中能够听到各种声音。用“四面来风,八方来雨”来形容论坛的热闹景象或许最为贴切。以往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拥有话语权,而网络论坛这类互联网功能,则使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了某种话语权。近年来有学者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对网络论坛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论坛就是“虚拟空间的公共领域”。
传统的大众传播模式是一点对多点的单向传播,处于信息发送端的是有组织的专业传播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处于接受端的是庞大的不确定的受众。在大众传播史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诞生都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传播变革,但这几次变革的主角都集中在传播者一端,受众只是被动地适应潮流。而网络传播集各种传播模式于一身,模糊了传播者和受众的界限,因此,在网络传播变革中,受众与传播者处于同等地位,参与网络传播者既是信息的传播者同时又是接受者,这就给社会舆论带来了变化。
在传统的大众传播环境中,公众的“知情权”和“告诉权”是通过大众媒体来实现的。大众传媒同时还为民众与政府,以及为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之间提供了协商对话的渠道。在这里,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发挥民众参与功能的先决条件。但是在任何社会制度下,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是有限的,因此大众传媒的参与功能也大打折扣。相对而言,因特网向用户提供了更为自由的空间,因而也提供了更为畅通的渠道。随着万维网和浏览器的开发和普及,上网“冲浪”者也越来越多。只要你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就可以浏览世界上任何一份上网报纸或杂志,收听收看到世界上任何一家电台、电视台的网上节目。这就是说,网络在将传统大众传媒的覆盖面扩大到整个世界的同时,也将所有的这些媒介呈现在用户面前,供用户自由选择。这里,用户的自由是空前的。因特网采用统一的TCP/IP协议,将网络上不同的计算机和操作系统连接起来,用户可以登录到与网络相连的任何一台主机上与他人共享信息和资源。因此可以说在网络传播中受众真正得到了获取信息的平等权利,而信息交流权利的平等化和大众化,正是网络传播技术进步的标志之一。在传统的大众传播时代虽然各种传统传媒提供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的信息,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成员都可以随时随地地获取这些信息,他们受到所处的不同国家、地区以及所属的不同阶层、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的种种限制。而跨越时空的网络传播其透明度则有很大的提高,绝大多数网络信息是对所有网民公开的,以因特网作为一个自由的信息平台,公众的意见可以迅速、及时、充分地反馈到有关部门。在我国的廉政建设中,因特网为公民和舆论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新的途径。
但是,因特网在给我们带来极大自由传播空间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滋长了噪音,而且这种噪音在数量和危害程度上远远超过了其他传播方式所带来的噪音。网络传播的主体是单个的网民,而决定网民个人传播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性格爱好、受教育程度、文化背景、、个人经历、政治态度、价值观念、信息处理技术水平等。毫无疑问,在这些方面每个人各有不同,然而,网络给了他们平等发言的权利,林林总总的人传播林林总总的信息,自然有真有假,有好有坏,良莠不齐。同时,网民还抱有不同程度的匿名心理,不对自己的传播行为负责。在网络上谁都可以成为传播者,使得传播权利被分散化、多极化,传播责任被淡化、模糊化。从信息传播的内容而言,网络上的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和不为受众所需要的信息成为困扰我们网络传播中的噪音。在网络传播中,噪音的最直接表现形态就是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这种现象的存在,势必影响甚至破坏正常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必须加以控制与引导。
新闻工作者的传统职能之一是采集信息并有选择地发送给受众。尽管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可以不通过传统媒体而通过网络直接到达受众,新闻工作者不再拥有唯一的决定权,他们的“把关人”的地位受到了挑战,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信息供应量的增加,帮助用户选择有用的、可信的、正确的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网络所提供的信息已经远远超过任何个人的实际需要和接受能力,特别是当网上出现大量相互矛盾的信息,受众会感到难辨真假而无所适从。由于传统大众传播媒介多年来形成了自己的质量标准和优良传统,并将此带进自己的网络版,在这个信息自由流通的世界,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它们的舆论引导作用就因多年形成的“品牌”效应而自然而然地凸显出来。在网络传播中,新闻工作者的职能将向“过滤器”转变,将成为网上冲浪者最可信赖的向导。他们通过自己的采访调查和对网络上传播的信息进行核对,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公正,同时帮助受众在信息狂潮中选择那些正确的、健康的和有用的信息,而受众到传统传媒网站也可以对其他新闻来源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实或证伪。
【关键词】网络媒体 舆论监督
高校网络媒体是随着校园网络的建立和运行而出现的一种新的校园媒体形式,它以其更新速度快、信息丰富图文并茂、迅速快捷的特点,在高校改革和发展中发挥出了宣传与舆论导向、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以及特殊的教育功能,是我国新闻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载体。校园网络媒体主要由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两大类构成。传统媒体主要包括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网络媒体主要由学校新闻网、校园BBS、二级网站、学生网站、个人博客等媒介构成。这两大类媒体直接服务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笔者认为,高校的师生员工和学生既是进行舆论监督的主体,又是舆论监督的客体。探索高校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有效形式对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进学校工作,推进学校改革,整合传媒力量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网络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崭新的监督形式,与传统的监督相比,具有与传统监督相同的一些特征。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等特征,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及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也使得网络监督相对于传统的监督体系有了一些新的特性。
高校网络监督的特性
1.网络监督的广泛性
校报以文字传递信息,广播以声音传达消息,电视以视频和音频表达诉求,三者的传播手段相对单一且各自独立。网络媒体则以文字、声音、视频等符号系统兼集一身,校园新闻媒体以多样的形式向广大学子传递大量信息,为他们提供多样的资讯。相对于传统媒介如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平台广阔畅通,而且几乎是用之不竭的。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广大师生参与校园网络监督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障。从网络监督的主体来看,我国的数量已经位居全球第一,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数量还将继续增加;从网络监督的客体来看,包括政治发展、经济建设、社会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国家和社会事务都属于网络监督的范围,任何一项内容都可以成为师生所关注的热点。从这个角度说,网络监督较以往的监督形式范围更加的宽泛。
2.网络监督的交互性
与传统舆论媒体的单向传播相比较, 网络的传播是交互流动的。在校大学生作为一个特定群体,拥有自己的语言、思想和兴趣。当前,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建设和应用日趋完善和广泛,大学生的信息获取和接受行为逐渐依赖于校园网络,基于信息内容、网络媒介、大学生用户群体三个基本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而形成新的校园舆论环境,校园网络舆论是影响大学生思想和行为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学生在网络上可以自行选择自己关心的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开设电子论坛、网上调查、设置讨论等手段,网络提供给了教师与学生交流的场所,使广大师生能够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对校内外事务进行有效监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3.网络监督的及时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监督就是适应现代社会的特点而产生的。校园网络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及时迅捷,它能够全天候地传播信息与实时信息,实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学校对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院系部、各处室等必须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对本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教学科研工作等信息进行公开披露,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教职工与学生,广大的师生也可以随时就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正因为如此,当网络被人们用作社会监督的一种手段时,它的及时性就被充分的体现出来了。
4.网络监督的灵活性
网络技术引领了传播方式的飞跃,带来了传播技术的解放,实现了传播内容的生动性和传播方式的灵活性。网络可兼文字、声音、图像、动漫为一体,展现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学生可以多渠道搜集证据和信息,通过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使得舆论监督更加形象、直观和立体,增强了舆论报道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它不仅能够帮助公众更有效更快捷地整合信息, 而且能够让舆论监督更加有声有色。
5.网络监督的个性化、多元化
校园网络给广大师生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他们可以自由浏览各种网络信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者。网络身份隐匿性使得大学生在言论方面拥有极大自由度,他们在发表言论的时候顾虑很少,大多为真实的意愿表达和心声倾诉。学生思想和视野具有多维性和开放性的特征,每个人对事件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而且,网络舆论一般是自发性的,没有经过精心的组织,绝大部分是通过BBS、QQ、博客等个人与个人或者个人与群体的传播而扩散开来,是无数个网友个人观点的汇集。因此,网络舆论中的观点呈现出个性化、多元化的特征,在校园网上,无论是理性的表达,还是另类的言论,甚至对现实的声音,都可以被容纳,都有被尊重被理解的机会。
6.网络监督的有效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监督的平台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提升,包括各式各样的网站,包括一些传统网站所新设立的评论栏目, 都为民众提供了全新的交流平台, 使得民意能够更快地得到重视,提高了网络监督的有效性。校园网络媒体是高校了解社会和社会了解高校的窗口,通过对校内新闻事件的报道,以及对热点问题的探讨,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舆论氛围,促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校园网络是校园公共的论坛,具有不同思想和观点的人可以在这里相互交流,这不仅扩大了舆论参与的主体,而且也增强了网络监督的有效性。高校新闻媒体不仅仅承担信息传播媒介的作用,还具有教化育人的功能。通过典型人物的塑造、先进事迹的报道,弘扬正气,潜移默化地影响广大学子,教育他们树立崇高理想、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实现网络监督的对策
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络监督有着许多优势,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法律缺失、政府管理引导不力、信息失真等。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网络监督,不断进行规范和引导,建立起有利于校园网络监督的制度与途径,使校园网络监督成为扩大师生政治参与、实现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文明的有效途径。网络新闻编辑要做好信息的把关工作,网络信息海量多样,良莠不齐。校园网络媒体应该根据大学生群体的特点,选择贴近学生、贴近教学科研一线,学生们喜闻乐见又能够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新闻进行,这些新闻内容要反映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就需要网络媒体的主办者、网络编辑有一定的判断力和理论高度,在新闻信息选择、加工整合的过程中做好“把关”工作,对主流、正面、健康的舆论声音能够有意识地放大,使正面的舆论占有强势地位。
1.推进校务公开势在必行
深入推行校务公开是加强校园内部舆论监督的基本前提条件。如果校务未公开,教职工对学校各项重大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一无所知,舆论监督就没有了客观对象,教职工只有首先获得充分的知情权,才有可能依法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才有可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民主机制。因此,只有推行校务公开,才谈得上舆论监督。高校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健全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各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广大师生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和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晓。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注重实效性。监督部门要对校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确保其真实性和实效性,要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2.全面加强舆论监督
高校内部的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为,在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师生的同时,也应对各种不良现象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首先应向师生客观、全面、及时地报道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因为只有先知情,才可能谈得上监督;其次还应对各种滥用权力,有损党的形象,危害广大师生利益的不当行为提出批评,运用强大的舆论力量,在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干预下,促使其改正。舆论监督既要从实际出发,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又要从服务学校工作大局和维护学校稳定出发,遵循适时适度的原则。因为无论是引导还是监督,媒体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广泛的覆盖面,其影响相当大。所以,必须抓住师生普遍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注意选择适当的内容,在适当的时机开展批评报道,同时还应注意把握好批评的分寸和力度,使舆论监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舆论监督的效果。
3.校团委应加强横向联系,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
在舆论监督方面,高校团委应主动出击,加强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广泛搜集信息,拓宽监督视野,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譬如,可以建立由大学生新闻中心、学工部、各类社团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定期舆情通报会制度,由各部门通报近期师生舆论焦点,及时了解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此举既可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促进学生工作的开展,又可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团委还可以围绕学生关心的某些热点问题,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如临时召集座谈会或发放问卷调查表等随时了解掌握学生舆论动态,加强舆情调查的针对性。团委在以上定时、定向掌控舆情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对舆论所指向的焦点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并采取恰当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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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Network supervision of pubic opinions with netizen to actively express their views as a way of attracting public opinions. Discussion on pubic issues associated with fundamental human values such as rights ,freedom ,democracy, equality. It has a major impact on china’s development of civil society, with expression of the common interests of the public and the formation of a wide range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China’s civil society, as a by-product of reform and open, will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futur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etwork supervision of public opinion. Research on network supervision of public opinions from the theory of civil society perspective or the network supervision analysis of the civil society. Reasoningly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 structure and maturity.
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督;公民社会;公共领域
Key words: network supervision of public opinions; civil society; public space
作者简介:张洁瑶(1985-),女,重庆人,东华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学原理。
引言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它不仅为中国的民众提供了一个了解世界的平台,更赋予人民一种在网上平等交流、平等沟通、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力。
从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发端――1998年5月的“印尼排华事件”,到孙志刚案引发“天堂不需要暂住证”的大型讨论,以及被官方定为“反腐年”的2009年“躲猫猫”事件,网络在舆论监督中居于上风,在一系列案件中都发挥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在互联网上,网民针对关系到自身利益或是自己关心的各种公共事务,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汇聚成一股强大的舆论浪潮。在针对这些公共问题的讨论中自然渗透着权利、自由、民主、平等基本价值准则,表达社会公众共同的利益诉求,形成一种广泛的政治参与,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以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理论来考察网络舆论监督或是从网络舆论监督的角度考察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即将公民社会、公共领域和网络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研究。
一、公民社会的概念
“公民社会”是来自西方的一项概念,其内涵曾几经变迁。“Civil Society”一词既可译为市民社会,又可译为公民社会,还可译为文明社会,它本身也包含有这样三重意思。 [1]
“公民社会”是改革开放后引入的新译名,它强调的是政治学意义即对公民政治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公民社会是公民们在官方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自愿结社、自由讨论公共问题和自主从事社会政治活动而自发形成的民间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主体是公民和他们所结成的各种公民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
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主要有以下四个:(1)私人领域。(2)志愿性组织。(3)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2]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公民社会在悄然兴起,放眼当今中国公民社会发展滞后,制度性、规范性的建设和社会组织的发展不能急促冒进,但是公民意识,作为公民社会存在的基础和土壤迫切需要改良。公民社会的发展有赖于公民个体主体性的确立,培养公民意识、发展公民文化成为必然要求。
二、互联网语境下的国家与社会互动
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McLuhan)有名言“媒介是人体的延伸”。 [3]根据麦克卢汉的理论:报刊是对人的眼睛的延伸、收音机是对耳朵的延伸、电视是对眼睛和耳朵的同时延伸、电话则是对耳朵和嘴的延伸。但这些延伸都是对各人体感官机械的独立延伸。互联网和已往的传统媒体有着本质的不同。互联网具备传统媒体的所有传播特征。
1、权力资源重新配置
认为,社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目前互联网构筑的网络空间是社会大众互动、并在其中形成社群的空间,在人类社会生产上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虽然没有实体化的自然环境、人口,但是通过各种技术、法律和道德上的规范已经将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完全再现在网络之上,这就使得网络成为一个具体而非抽象的社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社会,而是全球性的,一种由下而上、无固定疆界的全新社会。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并且反对阶层式威权,此种全球性的社会,是充满弹性且具有高度的流动性的,它涵盖了人类生活的一切面向。互联网公共空间自然形成了西方学者眼中的高度自足的“公民社会”。
18世纪杰出的政治思想家托马斯.潘恩认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相对立的。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的配置、一是政府的管理权与民间的抗权。市民社会是人民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相互合作而结成的社会联合体,政治国家则是人们为了避免邪恶,“以法律保护人们的自由和安全而结合成的组织形式”,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市民社会愈完善,对国家的需求就愈小。[3]
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政府与个人之间的资源分配出现新的不平衡:互联网增强了个人对于政府行为的监督,增加了参与的可能性。政治国家处在一种必不可免的可见状态,使权力者从暗处走向明处,受到规训的不再只是私人社会,政府本身也因而受到外部的监视。
2、良性互动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并决定政治国家,政治国家的公民首先是市民社会中的个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个人是政治国家的自然基础;家庭和市民社会也是国家的构成部分,它们是国家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市民社会对于政治国家来说是内容,而政治国家则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是该时代整个市民之要求的手段。[4]
在互联网上,公民社会组织所从事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政策倡议活动,以及为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所付出的种种努力,对于政府所从事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公民们在网络论坛等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对各种公共问题所进行的自由的、理性的讨论,为政府决策反映民意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从国家的角度看,国家承认公民社会的独立性,对公民社会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调节:对市民社会自身无力解决的矛盾或冲突进行协调。
在互联网语境下的公民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是二者间的一种双向的适度的制衡关系,透过这种互动,双方能够较好地抑制各自的内在弊病,使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公民社会所捍卫的利益得到符合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平衡。[5]
三、网络舆论监督对中国公民社会的提升
网络舆论监督完善媒体公共领域。大众传媒的发展,“使公共领域的基本机构发生了变化”,“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6]由于传统媒体只是政治国家的附属机构,缺乏反馈机制,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媒体起到舆论导向和信息把关的作用,受众被动接受信息,接受政治宣传教育,使自主的公众蜕变为盲从的大众,其公共领域的独立性也不再存在,与此同时,基于公共性与独立性而存在的理性的批判精神也随之消失(如图1)。
网络公共领域是“一种全民参加、网状辩论、空前多元的公共领域”。[7]具有空前的开放性、独立性与自主性。网络公共领域跨越时空,打破了传统国家的地域界限,实现了公共领域赖以生存的前提,即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网络舆论监督造就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即公民关注公共事务、监督权力运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然而,在我国传统的群众意识当中,盛行着“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政治淡漠感。[8]
网络舆论监督兴起后,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到政治讨论中,大量的民主和法制观念、权利和义务意识渗透到日常网络传播过程中,在潜移默化中公民社会的基本思想和观念也会被广大网民所接受,从而达到培育公民意识的作用。2009年2月28日,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并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网民亲切互动,讨论有关经济危机问题和相关政策。《国际先驱导报》称:通过网络,中国公众的参政意识和公民意识正在逐步提高,2009年将是中国的“网民问政年”。[9]
网络舆论监督在维护公众权益或价值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使社会中的不良现象暴露于公众的视野之下,从而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四、中国网络舆论监督与公民社会互动发展趋势
中国网络舆论监督凭借其信息海量、覆盖面广、速度迅捷、互动性强、多媒体性等特点成为截至目前最具公共领域特征的舆论监督方式,客观上促进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
但真正决定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是网络舆论监督本身,而是控制网络媒体的人们。网络媒体是中性的事物,只是充当传递信息的渠道,不会产生自己的意见,使用网络媒体的网民和掌握网络媒体的人才真正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
网络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仍然充斥着大量网民的非理性宣泄、“人肉搜索”对隐私权的侵犯和“网络暴民”的过激行为,这都严重影响了公民社会的构建。
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培养民主监督意识,加强公共知识分子在舆论监督过程中的话语权,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客观上促进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既要积极支持、热情帮助、又正确引导、合理规范、营造一个有利于公民社会健康成长的环境,使网络舆论监督与公民社会相互促进,齐心协力建设一个民主、公平、善治、宽容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J].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9年秋季号
[2] 何增科.公民社会与民主治理[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第2页
[3] 马清槐译.潘恩选集[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4] 袁祖社.权力与自由[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39页
[5]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6] [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 .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第15页
阅读教学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国家非专业英语四、六级考试及考研英语考试中阅读都占有很大比重,这充分说明了阅读是考查学生英语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然而,在目前的大学英语阅读教学中,词汇和语法教学仍然是课堂教学的重点,这就使得很多教师在课堂一味的讲授语言点,而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和灌输着,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这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及自主学习能力难以得到提高,这就极大的影响了教学效果。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强调学生在学习中主动的知识建构,教师充当指导者和监督者的作用。随着多媒体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院校实施了网络化教学,多媒体网络教学已成为现代教育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如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充分发挥多媒体网络的作用,为学生创设学习情境,为学生提供个人构建的资料及空间,鼓励学生的协作学习,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在本文中,笔者就尝试结合教学实践探讨如何在多媒体网络环境的辅助下,在大学英语阅读教学中应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
二、理论背景
建构主义理论是认知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建构主义最早可以追溯到瑞士学者皮亚杰以及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斯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学习环境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学生从被动的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构建者;其教学理论要求教师从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个主要因素在学习中的作用。
三、基于建构主义的阅读教学模式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强调教学中“真实的”情境创设、学生的协作学习以及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构建。以下,笔者尝试从三个方面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探讨网络环境下建构主义理论在大学英语阅读教学中的应用。
1. 设计教学活动,创设情境。“真实”情境的创设,是“意义建构”的必要前提,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过程中语境的真实性,主张“有意义的学习”,教师应借助各种工具和资源,为学生创设情境,帮助学生实现知识建构。教师可以在课堂上设计多种多样的课堂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创设“真实”的语言学习情境。
例如,教师上课前应当精心备课,围绕与课文相关的主题查找相关背景资料,利用多媒体课件或者借助英文原版影视片等为学生营造一个学习情境。笔者在教授《21世纪大学英语》第三册第二课The Titanic Puzzle---Should a good feminist accept priority seating on a lifeboat?时,在课文背景知识的讲授中,教师首先围绕文章主题,介绍了电影Titanic,同时补充了关于女权主义的相关背景知识。然后教师播放电影中和课文内容相关的片段,通过让学生观看电影直接“走进”当时的场景。然后在播放完影片之后,教师直接向学生提问,问题正好是文章的标题“在铁达尼号船即将沉没时,在救生艇不够用的情况下,一个女权主义者是否应该接受‘妇女和儿童优先’上救生艇的待遇呢”?结合电影情境,学生很容易融入到这个问题的讨论中,这样就为学生创设了一个“真实”的语言学习情境,教师然后引导学生对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随后再引导学生去探讨课文作者的看法,这样不但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帮助学生主动的去建构课文知识。
2. 鼓励协作式学习。基于建构主义的大学英语阅读的教学模式主张构建“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提倡小组协作式学习,任务型学习等交互式教学。学生在协作学习的过程中为了完成共同的学习任务,在个体自主学习的基础上,通过组建小组的形式来进行集体学习并注重完成任务。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习得语言。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课堂讨论、辩论以及角色扮演等形式的活动实施基于小组协作式的教学。学生阅读能力的提高仅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课下的自主阅读。也可以引导学生进行协作式阅读,在指导学生进行协作阅读时,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阅读小组,让学生首先在小组中充分交流学习,然后让小组和小组互相交流学习。协作学习为学生搭建了一个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的平台。
3. 多媒体网络辅助教学。多媒体等信息技术辅助教学,为外语教学带来了丰富且真实的教学资源,突破了课堂及书本的局限,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主动地、个性化的学习,从而有助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正是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所提倡的。课堂教学不是大学英语教学的全部。目前越来越多的学校都搭建起了课程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可以利用网络教学平台,上传教学文件,为学生开设学习、查询、辅导与反馈平台,学习者可以在课下按照自我需要参加测试、参看学习记录和成绩、浏览最新资讯,教师也可以在网上信息、设立口语社区、答疑解惑,并随时检测和监督学生的自主学习情况。另外,网络平台上网络课程资源库和习题库的建设可以为学习者提供更多的课外的语言和文化输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体现多媒体网络课程教学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四、结束语
多媒体网络大背景下,建构主义理论对大学英语阅读教学有极大的启示作用。网络环境下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大学英语阅读教学模式重在创设学习情境、鼓励协作式学习与多媒体网路辅助教学。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真正做到自主性学习、个性化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实现外语教学与网络环境的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我国网络舆情的特点
所谓网络舆情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是较多民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
随着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1网络舆情的全时性和突发性
网络媒体是全天候的信息传播与实时信息,它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受众,即时性增大了公共事件的冲击力。由于借助网络平台传播信息简单直接且身份隐蔽,网民能够快速、大胆地发表意见,呼唤声援,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力量,以期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重视。
因此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事先没有征兆。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1.2网络舆情具有强大的聚合力
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用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将各地的民众汇集到一起,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
1.3及时、便利、充分的交互性
网络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把部分话语转交给受众,就是说,受众通过粘贴、编辑、链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评论,来及时、便利、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者。
1.4网络舆情的不稳定性和多变性
网络大众具有很大随机性,很多只是看看热闹,并没有鲜明的自主意识,具有从众心理,容易受到别人的意见影响,因此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网络传播由于其匿名性和自主性,也降低了自身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于是同一件事件就会出现多种不同版本的报道,或真或假,使得受众舆论呈现多样性,随着事件报道的进一步深入,受众的舆论方向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改变,从而导致网络舆论的不稳定性与多变性。
2.规范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
随着我国使用互联网人数的迅速增长,我国的网络舆论监督中还面临着许多矛盾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它促进了我国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另一方面,它损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我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网络舆论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必须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管理。
2.1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缺乏比较完整的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体系,没有从法律的角度明确网络舆论监督的地位、性质、权力等。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保障,监督主体的正当监督权和人身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致使民众不愿、不敢行使网络舆论监督权。这就要求我国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首先,有关立法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快网络立法的进程,推行网络实名制,明确网民上网的权利和义务,使网络舆论纳入社会日常管理的正常轨道,使得网络管理有法可依。各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网上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追究。同时,网络行业部门要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文明上网公约,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倡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国家公职人员应以身作则,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文明上网的带头人,对网上不文明言行应该有义务批评和及时制止,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同时,法律的不健全给目前的网络信息传播带来了管理上的难度,对随意虚假信息甚至是恶意散播谣言的网民没有完善的法律机制来加以制止和管理,再加上网络的匿名性很难准确地查询到当事人的资料,这些都在无形中淡化了网民的法律意识,一些置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的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舆论传播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地保障网民的舆论监督权利并切实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2.2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监督环境
舆论监督具有非国家权力性和非法律强制性,因为监督的主体本身并没有被赋于国家权力,因而也就不可能运用任何法律强制手段使政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变或撤销其行为,监督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道德水平,以及舆论的力度。而且,舆论发挥作用的程度还依赖于公众获知必要社会信息的充分程度,依赖社会赋于主体公开讨论其所关心的问题的开放程度及自身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因此对于网络舆论反映的有关问题,应及时组织力量或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监督主体反馈。同时,对那些利用舆论监督恐吓他人或因为监督失当、失实、失误给被监督对象造成严重伤害者,也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舆论监督属于非权力型的监督机制,要保证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必须通过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权力型监督机制的及时介入,相互协调,形成整体合力,才能得以提高效率。
同时用道德的力量呼吁社会保护和尊重他人的权利,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制裁故意恶性网络暴力事件,用切实可行健康的方式保障人们的监督权,才能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网络失控和网络暴力,最终保障网络舆论监督的良性发展。
2.3增强政府与民众互动的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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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马云龙(2008).深度报道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我在河南的实践和体会.2012年11月28日访问于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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