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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完善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立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网上直报制度,确保我市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GB17167-2006要求,督促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城市能源计量示范建设。
二、具体措施和工作内容
(一)、以《规划》为指导,深入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方向,是指导我市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规划》主要从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节能减排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能力、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强调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推进用能单位节能减排两个方面,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进行了部署。
因此,抓好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既是落实《规划》的具体行动,也是质监部门服务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规划》为指导,积极履行质监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确保2013年质监部门节能目标和能源资源计量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宣贯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开展的定期审查活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审查规范》),对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要求、方法及结果做了详细规定。为发挥好能源计量审查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推动作用,根据总局要求,我市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组织《审查规范》宣贯培训、企业落实工作。一是在5月底前完成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计量服务队人员对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认识,确保相关人员知道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要求和处置方法,以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准备工作。二是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驻滨48家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人员的宣贯培训。三是抓好企业《审查规范》落实工作。采用召开座谈会、进行现场辅导等形式,组织企业逐一梳理分析《审查规范》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2、认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各县(区)局一要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审查工作不走过场,通过审查,进一步夯实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二要缜密安排。要根据各自所辖区域内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数量,制定详细的审查计划,组织参加过《审查规范》培训、技术水平高、长期参加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人员组成审查组,用三年时间(截止到“十二五”末)完成全部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的首次审查工作。对于2012年以后年度(含2012年)获得“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或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证书的企业,审查采用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2013年各县(区)局完成的能源计量审查企业数不应低于应审查企业数的三分之一。三是强化整改。对能源计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以保持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有效性,对重点用能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则由组织审查的县(区)局将相关情况报市局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7月中旬市局将使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能源计量审查功能,形成能源计量审查信息档案。届时市局组织审查组在平台上填写“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并导出纸质报告(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
依据《节约能源法》、GB17167-2006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省局制定的《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对未组织能源计量审查的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继续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2013年监督检查继续采用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做好企业能源计量网络图的修订完善工作,同时参考《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对能源计量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并将自查结果填写至《监督检查报告》。自查工作可视情况安排服务队人员参与;千家企业自查工作要于6月30日前结束。
2、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县(区)局要抓紧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A、B、C分类管理的要求确定现场检查的比例,确定各企业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分组安排等。各县(区)局现场检查中要按照《监督检查报告》的规定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现场检查,提高检查活动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分类;要在信息平台“监督检查”项目中填写“监督检查报告”,并导出纸质报告签字盖章后留存企业;要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分析、预警,形成监督检查情况分析,指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1、各县(区)局应认真组织完善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能源计量信息。一是组织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对由服务队负责填写的企业基本信息进一步检查、完善,重点补充企业获得计量检测体系的证号、有效期等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对能源计量管理信息进行检查、完善,补充“企业信息”栏目中2012年能耗状况、企业产品、输入用能单位能源信息。三是补充修订能源计量网络图。指导企业充分发挥《能源计量网络图通用技术规范》(JJF(鲁)93-2012)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能源计量网络图、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修订完善工作,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四是补充能源计量器具信息,要求重点补充完善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及用能单元或主要用能设备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2、各县(区)局组织企业按时开展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工作。要组织服务队对分工负责的企业加强指导、督促,组织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按月填报能源数据,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能源消耗数据的填报工作。
3、各县(区)局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服务队人员,于7月20日前登录“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通过“用户管理/单位列表”栏目对服务队人员名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加强服务队业务培训,定期依据《省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工作情况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评比,督促服务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根据《__省确保实现节能目标20__年节能工作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与__市教育局转发《20__年__市公共机构节能行动倡议》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行动的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校节能减排工作和节约型校园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本着“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原则,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掀起“节能减耗,和谐发展,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活动热潮,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为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学校事业的全面推进做出用心贡献.
二、组织领导和职职责务
为加强节能减排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职责:负责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负责对全校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通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三、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具体方法
(一)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构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建立节约型校园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学校水、电、油、办公耗材等费用开支比上年度减少_%,生活废水排放到达国家标准.
(二)透过大力宣传、强化教育、任务分解、监督检查等措施,使广大师生和教职工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成“人人争创节约先进,事事要从节约出发”的良好局面.
四、节能减排主要资料
(一)节约用电
1.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教室和实验室等场所要做到光线好时不开灯,人少少开灯,人走随手关灯;透过在楼梯间等公共场所安装声控、光控开关等措施,到达节电目的.
2.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合理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3.加大道路、广场及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整体规划和技术改造力度,在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一律采用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
4.严禁在学生公寓、办公室、值班室等处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烤火器等电器.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2.自觉养成节水习惯,随手关掉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3.严格执行开水供应时间规定,提倡学生按需要量打水,禁止校__员及职工在学生开水房打水.
4.加强对已有节水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物尽其用;有计划地对开水房、浴室、传统冲水厕所等进行改造,逐步安装节水计量装置.
(三)节约用材
1.学校的复印、打印等办公用纸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校内传送的纸质材料及日常文件的打印,实行双面打印.
2.严格各类办公用品、化学药品、试剂、实验材料等消耗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避免盲目性.
(四)节约出差开支
1.尽可能做到一人出差多办事,三人以上出差方可租车出行,做力节约.
2.外出办事人员尽可能降低住宿费用.
(五)资源综合利用
1.科学管理、调配仪器设备,加强设备的共享共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2.加强实验室及现代化教学设施的管理,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面向全校的教学服务体系,实现教学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3.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的管理,做好废弃化学试剂的回收与利用工作,杜绝废弃化学试剂对环境的污染.
4.加大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元素等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和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层层落实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有毒有害物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力度,杜绝废液直排和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的发生.
五、任务分解及工作措施
我校节能减排活动要紧密结合“建立节约型校园”工作,在广大师生和员工中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此刻做起,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一)学校要利用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平台,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__育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学校开展节能减排活动的重要好处,努力将节能减排工作变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建立节约型校园”活动主题,组织广大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大家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不乱抛乱撒生活垃圾做起,共同建立礼貌、优美的校园环境.
(三)校团委要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节能减耗,和谐发展,建设节约型校园”倡议活动,及时有效地进行节能环保宣传,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校园文化氛围.要结合学校实际,围绕“建立节约校园,我们共同行动”活动主题,组织广大学生用心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
(四)教导处要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在有关课程中增加节能、节水、节粮、节材、环境保护等教育资料,认真落实节能环保教育进入课堂教学,采取专题报告会、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学生节能减排教育的力度,真正将节能环保进学校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国情和节约资源教学工作,逐步增加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的.教学资料,增强广大师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引导教育师生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校园环境,用心建立节约型校园.
(五)学生会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社会宣传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观念,透过社会实践活动到达熟悉节能减排要求和宣传群众、教育自己的目的.
(六)保障基础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从学校长期发展和节约型校园建设全局出发,对节电、节水、节材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采取适当的节能减排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后勤节能环保制度,采取奖罚措施,鼓励广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节能标准,在降低后勤运行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和质量.
(七)要在广大职工和师生中加大节能减排、保护校园环境、建立节约型校园的宣__育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学校水、电及办公用材的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是当前我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学校高度重视,并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务求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二)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管理,周密安排,制定可行的实施细则和制度办法,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职责,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学校将加大经费投入,在人力、物力及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以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检查指导,规范管理.为保证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落实,各部门务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管理,在工作中指导广大师生和教职工认真开展节能减排活动.
总体目标:以加快运输结构转型和出行方式转变为核心,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强化管理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规范标准、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科技创新、信息服务等手段,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管理挖潜等方面节能潜力,提高行车舒适性、缩短行车距离,改善船舶的行使条件、缩短航行时间,实现节能减排为目的,进一步整合现有公路、水路、港口资源,进一步综合完善我市大交通建设,构建综合性运输枢纽及运输网络。
一、组织领导
为了使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局决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技)科。
二、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交通运输节能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1、加大运力结构调整力度,把好营运车辆准入关。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严禁高耗能车辆进入运输市场,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对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辆和经综合性能检测,车辆的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以及已到报废年限或行驶里程的车辆要坚决清理出运输市场。对客运班线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班线不再新增运力和班次。加快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大力推广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货运车辆实载率,最终实现节能减排。
2、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质量信誉考核。运管处要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到对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出租企业和驾校的质量信誉考核当中,并提高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在质量信誉考核中所占分值的比例。同时将班线新增许可,班线延续经营许可,车辆等级评定,驾校等级评定等业务与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挂勾,对节能减排工作不积极、不重视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节能减排要求的,将停止办理与该企业有关的一切业务。直至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恢复业务办理。
3、强化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监管。运管处要加强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监督和检查,对于随意减少二级维护项目,或者只收钱不维护的定点维护企业和提供虚假车辆性能检测报告单的检测站,一经检查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对经教育仍不按规定执行的企业取消该企业的二级维护定点资格和综合性能检测资格。严厉打击制售假二级维护合格证的违法行为。
4、加快清洁能源的推广和使用,在我市公交、出租车辆推广使用清洁燃料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进客货运车辆、旅游车辆、驾校教练车辆等营运车辆的清洁燃料使用。
5、优化运输组织,促进甩挂运输发展。鼓励重点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市场机制整合资源,调整运力结构,提高营运车辆的里程利用率和实载率,减少单位运输工作量的燃料消耗。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契机,积极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和成效后,逐步推广应用提升,力争甩挂运输周转量在道路货运中的比例增加,带动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6、加强科学回收利用,实现维修行业节能降耗。继续引导维修企业规范处置废机油,并加大维修行业废轮胎、废电池、废配件等回收再利用工作。废机油资质回收工作逐渐由一二类维修企业向三类维修企业户延伸。大力推广应用红外线烤漆技术与设备,以逐步替代废气排放较大的传统燃油式烤漆房。
(二)加强公交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1、以建立绿色公共交通系统为目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交通系统模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
2、加强公共交通节能管理,推广使用清洁燃料。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完善和落实节油、节气的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加快老旧车辆更新,进一步提高清洁燃料车辆的占比,减少车辆尾气排放量。
3、提高线网覆盖率,不断改善和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形成结构合理、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建设智能公交调度系统,科学合理调度公交车辆运行,达到系统节能目的。努力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和“零换乘”。
4、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推广使用符合《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的“村村通”农村客运车型;打破传统定点、定线、定班单一的发班方式,采取区域经营、专线经营、延伸经营、预约经营等灵活多样的节能降耗客运经营方式。
三、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一)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实施重点公路工程建设能耗管理和节能监督,把工程节能列入工程建设管理之中。要求在确保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把合理减少用能、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优化公路设计方案,减少大填大挖,节约土地资源,加强美化绿化,建设生态路、环保路、景观路。
(二)加强对大、中修工程施工管理,鼓励通过合理规划、优化设计、技术改造,使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赤泥等工业废弃物,开展旧水泥、沥青路面的循环再利用,临时占地复垦,减少资源的投入占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原材料消耗。
(三)公路养护中继续做好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合理安排预防性养护和周期性大、中修,加强对大、中修工程施工中节能的管理,降低原材料消耗,严格养护质量管理,减少返工现象,降低沥青、碎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的损耗。
(四)全面提高航道技术等级,改善通航条件,打造绿色航道。加快推进内河运输、重点港口建设,促进港口结构调整和升级。引导港航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加快内河船型标准化进程,加速老旧运输船舶淘汰工作;严把船舶准入关,在新增运力对不符合国家能耗和排放标准的运力不予审批。
四、建设智能交通体系。
为全方位打造智能化的交通运行体系、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提升市化和国际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和建设。包括智能公共交通管理系统、智能货物运输管理系统、智能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系统、智能水运交通管理系统、实现通畅交通、便利交通、环保交通、幸福交通、安全交通的总体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市“*”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扎实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单位能耗明显降低,环境资源保护明显加强。但总体而言,我市节能降耗、治污减排、环境保护、资源开采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市资源相对紧缺,全市原煤保有储量约1亿吨,年开采原煤约130万吨,煤矿年开采能力已接近资源量的承载极限,且受多种因素制约,开发难度越来越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全市GDP达214.27亿元,万元GDP综合能耗2.56吨标准煤,总耗能量463万多吨标准煤,煤炭需求缺口逐年加大;*年全市企业用电量38.5亿千瓦时,全市完成发电总量33.93亿千瓦时,用发电仍不平衡;全市工业与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1.69万吨,比上年增加6.9%,二氧化硫总排放量5.58吨,比上年增加3.9%,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仍未得到根本转变。一些地方没有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生态环境盲目乐观,危机意识不强,忽视资源保护;有的资源开发不合理,导致山体植被破坏严重,使环境更加恶劣。如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出现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的状况,经济也不可能保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看到,我市在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认识、措施、政策、投入等不够到位的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七大从战略高度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水平。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㈠工作目标
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原则,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企业的节能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到“*”期末,全市单位GDP能耗(以*年可比价计算)比“十五”期末降低25%。初步建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自觉节能机制。
㈡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强化工业节能减排。抓好钢铁、光伏、电力、建材、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超过3000吨标准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树立一批节能示范项目和企业。着力加强对新钢公司等13家重点用能企业、19家市重点监控企业、9家县(区)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目标管理和节能监察,尤其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江西二化等3家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企业,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帮促企业加快节能技改步伐,确保实现“*”期间节能目标。二是推进建筑节能。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在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大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力度,重点是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着力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各地要尽快制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间表,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把“禁实”工作推广到乡镇。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速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节能体系建设。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业效率,降低燃料消耗。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现城市交通快速便捷联系,加快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综合交通体系。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及船舶,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推广小排量节油汽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销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四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减少普通白炽灯的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切实提高高效节能灯的使用比例。五是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积极推广农村安全供水系统,加大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和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六是推动政府机关节能。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推动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2、着力构建节能减排型产业体系。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40号)文件精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数量扩张带动向优化升级带动转变。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由资源主导型向创新主导型转变和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把发展服务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大力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产业,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升工业增长质量,优化工业结构和用能结构,鼓励企业通过挖潜增效和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节能水平。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依托科研单位大力开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达到超前性国家能效标准和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给予适当的补助,鼓励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广应用适合我市产业特点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工作。
3、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一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期间我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求降低25%。要把节能指标分解到各地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各地也要与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要严格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从今年开始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对超额完成目标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各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在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管理节能上狠下功夫,完善用能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企业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三是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或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
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节能减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节能减排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办法,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并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三、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着力点,切实加强资源开发工作
㈠工作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坚持“规划引导、政策激励、项目突破、市场运作、上下联动、有序管理”的方针,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严格限制原矿输出,逐步减少初级产品输出,在延长产业链、开发终端高附加值产品上下功夫,到2010年形成一批特色产业,构建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做到不裸山、不乱挖乱采,坚持依法和科学合理采伐,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强化“三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管理,大力培育资源节约型和综合利用型企业,提高科技兴林水平,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城市绿化率达到40%以上。
㈡主要工作措施
1、实行部门管理,进行有计划审批。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各级政府要对资源开发进行开采规划,要划定开采范围、开采规模,统一有序进行开采,非规划区内不得开采。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对资源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采矿、采砂、采石、采土、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与城市绿线。凡涉及林地征、占用和林木砍伐的,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条例》的规定,必须先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矿产资源和山体开挖开采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以外的其他矿产(不包括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矿区范围跨县(区)行政区域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由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为: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山体开采;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不得越界、越层开采;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选择科学合理的采矿方法;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采、选主要矿产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回收,对暂不能回收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要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料。采矿权人应当接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规模经营、重点保护的原则。保护性开采矿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省下达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组织生产,不得超总量控制指标生产,不得将开采总量指标转让给他人,不得向非指定的收购单位销售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运输、收购、销售无采矿许可证和无计划开采凭证的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
第二,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树木、丛林、移动植被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现有的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河流、湖泊、水塘、湿地、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和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属于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内所有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有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规定和已经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在城市绿线的控制线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设施的,应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论证,落实补救措施,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城市规划区之外林业资源由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乱砍滥伐森林、乱采滥挖珍稀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要坚持并完善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木竹,对无证采伐、非法运输、无证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竹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要加强对大树移植的管理,严格控制大树运输出市。要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林地利用总量控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采矿产资源等,应当尽可能少占林地,确需征收、征用的,必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实行办证收费,依法进行开发。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开采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登记,领取许可证后方能开挖开采。开挖开采权的出让,必须严格按照颁发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擅自与他人或机构签订资源开挖开采合同及其他开采权出让行为。开挖开采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取得,依法取得的开挖开采权经批准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开采资源,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开采权价款和开采权使用费、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各项税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实行采后复垦,维护绿色环境。资源开采必须按照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森林保护、项目用地、土地复垦等法律法规。坚持“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开采、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新建和已建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开采的单位和个人有复垦的义务和责任。开采完成后,开采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复垦,开露的山体要复土种草植树、恢复绿貌。采伐的树木要复种、复栽,尽快还林。对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不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延续、变更手续。
㈢加大资源开发工作的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资源保护负总责,把资源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国土和林业部门作为资源开发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资源保护的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资源开发工作。对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属于当事人的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条例》、《*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余府发〔*〕31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余府发〔*〕22号)实施管理。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对、、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㈠主要工作目标
到2010年,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县(区)城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9.8%和9%,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43万吨和4.898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仙女湖、孔目江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袁河*段及袁惠渠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水条件有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森林和湿地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基本建成机构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和环境事故应急体系。
㈡主要工作措施
1、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功能区,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严肃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监测并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加快实施农村改水工程,切实改善农村饮水质量。认真组织实施仙女湖、孔目江、袁河*城区段、袁惠渠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以降低二氧化硫和可吸入物排放总量为重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认真落实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等企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加强烟尘、粉尘治理,加大水泥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工作,限期淘汰城市中心城区4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原煤散烧民用炉灶及其它污染严重的锅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排气检测,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淘汰污染严重的车辆。
3、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分宜县要新建1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市区内要新上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期间,我市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各乡镇逐步实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4、以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乡村清洁示范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步伐,逐步实施农村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
5、以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环境监管为重点,维护环境安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工作,加快处置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联单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排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治。加快辐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辐射污染源的跟踪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6、以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健全机构。加快我市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组建*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中心。制定并实施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并加强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㈢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追究
1、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环境保护,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宜县政府、渝水区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
我区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区,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资源的消耗实现;人地矛盾、建设与保护矛盾、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现状等矛盾突出。环境对发展的制约增强,工业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较大地影响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虽然近年来我区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经济运行中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等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加快,能源资源的消耗强度提高,消费规模不断扩大,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容量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因此,抓好节能减排工作是我区“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面,作为经济结构是否优化的重要标志,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真正落实的衡量标准,切实抓紧抓好,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把节能减排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工艺,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年,万元GDP能耗比下降3.5%,节能量26.6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量增长14%。年达到553万吨标准煤,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处理达91%以上,全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在年的基础上减少1%。探索建立节能减排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一)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认真落实中、省、市“十二五”规划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水泥、煤炭、焦炭、纺织等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府发〔〕8号)的要求,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逐步对淘汰类、限制类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清理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此项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爱众股份公司、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配合。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步伐。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优化经济发展布局,逐步提高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完善淘汰落后产能补偿机制,通过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全面推进水泥、造纸、铁合金等重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
此项工作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配合。
(三)推动能源结构优化。积极发展以煤电、水电为主,天然气、沼气、生物质能源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改造现有电网,发展大型高压输变电工程,降低输配电网的损耗。推进太阳能以及生物质能源转化等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实施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和大中型畜禽养殖企业沼气工程,建成一批集中供沼气、沼气发电示范项目。继续抓好以气代油工作,推进压缩天然气(CNG)汽车改装和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生产燃料乙醇等替代能源。
此项工作由区发革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科技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交通运输局、爱众股份公司配合。
(四)推动服务业节能。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为生产环节服务的金融、信息、商务等服务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降低能耗。发展节约型服务业,积极争创绿色饭店,创建节能型商店,引导科学消费。抓好科教文卫行业节能和城市公用设施节能,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电、节油、节气活动。
此项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配合。
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应用
大力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示范项目,同时加大对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余热回收利用、建筑保温等领域的研发应用。同时抓好节能技术示范和推广,建立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的节能技术成果数据库与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对国家研究成果进行转化,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技术;加强节能、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种、节肥、节药技术推广。
此项工作由区科技局牵头,区环保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畜牧食品局、区委农办配合。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推进实施《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快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抓好中、省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试点企业,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壮大。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100号),积极开展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把资源消耗、污染控制的重点从“先污染后治理”、“末端控制”逐步转移到“前端控制”和“过程控制”。重点加大对矿产资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煤矿瓦斯气体、工业余热余气的有效利用,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此项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委农办、区农业局、区畜牧食品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科技局配合。
六、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一)加强重点工程节能建设。全区重大项目的实施要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尽量节能和减少环境污染,做到绿色施工、文明施工。
此项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配合。
(二)加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强化工业企业节能降耗考核。围绕年度节能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全区10户重点用能企业和86户规模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情况监控,督促企业实施节能降耗行动,实现节能目标。
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加强节水管理及水污染治理。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逐步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区域保护,编制全区主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和主要河流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城镇污染防治监管,加快完善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管理网配套设施和各重点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从根本上扭转城市水环境恶化趋势。
此项工作由区水务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爱众股份公司配合。
(四)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对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必须率先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铁路和内河运输,大力发展环保型公共交通,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和替代燃料。调整运输结构,做好综合运输枢纽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六)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引导商用和民用节能。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能耗统计体系。制定和实施机关办公楼资源节约标准、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耗能产品设备能耗标准,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鼓励节能减排专业公司参与全社会节能降耗和污染治理。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财政局配合。
七、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一)完善节能目标的责任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国发〔〕36号),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重点企事业单位的节能目标任务。继续将节能目标考核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和企业年终评比,落实奖惩机制。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实行企业限批、部门取消评优资格处罚。
此项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质监局配合。
(二)完善项目节能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完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
此项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配合。
(三)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开设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健康发展。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监察局、区统计局配合。
八、强化节能减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节能方案情况,做好节能年度分析,及时向区委政府报告节能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节能专项经费和配备专职人员。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负责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节奖超罚。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对本地区、本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制订完善本地区和本行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工作,通报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督促和指导,确保节能减排任务落实。
此项工作由区绩效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监察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节能专项资金,建立完善节能资金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节能投入逐年增长。积极争取中省技改补贴和节能减排奖励等资金,引导现有企业技改提升,实现节能减排。建立节能减排奖励引导资金,引进扶持低碳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第三产业,调优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配合。
实现一个目标:即按照省市节能降耗、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五节五创”活动,确保完成20__年和“十一五”期间全县万元GDP能耗、电耗、取水、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取水,以及12户重点企业实现节能降耗的各项任务目标。
抓好三个层面:一是政府负责抓面。政府对全县节能工作负总责,将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节能降耗的规划。县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做好节能任务指标的分解和细化,定期调度分析、研究解决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二是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抓线。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席会议的职责分工,结合实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指导所管理行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三是用能单位具体实施抓点。用能企业和单位是节能降耗的主体和重点。引导企业认真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扎实做好节能工作。
突出三大重点: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针对我县重化工业比重偏高,多为资源消耗型企业,单位产品的资源、能源消耗较大,能源消耗集中度较高的实际,从改变主要依靠外延扩张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控制源头,改造现有、淘汰落后”的思路,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节能降耗。一是从源头上严把耗能企业准入关,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严格限制高耗产业发展,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二是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三是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装备。根据省、市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的统一部署,平阴鑫源钢铁有限公司被列为全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的钢铁生产企业,县政府对该企业下发了书面停产通知。并本着积极稳妥、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认真研究办法和措施,制定关停淘汰平阴鑫源钢铁有限公司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利用钢坯生产线材,这样既淘汰了炼钢环节,又利用了企业的市场网络优势,解决了大多数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同时,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实现企业的继续发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2、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从我县实际出发,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市确定的低效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百项资源节约技术和产品,研究探索我县推广节能技术办法和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节能技术改造的力度,大力实施一批节能降耗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和工艺流程,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突出抓好节能示范项目。一是尽快建成投产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采用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探索循环经济新路子;二是积极推进琦泉热电煤泥、煤矸石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抓好平发建材公司黄河淤泥制砖项目的完善,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三是组织实施企业煤改天然气项目,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四是鼓励支持玛钢公司、平阴玛钢厂的隧道窑、鲁西化肥锅炉脱硫改造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3、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单位的节能降耗。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领域和12家重点用能企业、20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竣工要求,按规定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严格执行专项基金政策。一方面,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另一方面,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管理,帮助和督促重点耗能单位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能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一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大措施,强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2.0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9.49%和27.41%,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攻坚时期,也是全市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时期,全市能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趋势加强,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十二五”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特别是部分区市节能减排工作仍存在长效机制不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工作薄弱、执法监管不力、能力建设滞后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彻底改变,将严重影响“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节能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和主攻方向,作为检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做到思想上坚定不移,工作上坚持不懈,节奏上均衡持续,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着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各区市、各部门对本区市、本部门节能减排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快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逐步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激励广大交通职工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努力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贡献,根据上级工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广泛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积极发挥工会优势,以“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为契机,坚持抓好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职工节能减排的素质和能力;抓好将节能减排达标纳入职代会内容,发挥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抓好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增强节能减排工作实效;抓好优秀成果推广,扩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交通职工立足岗位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要内容
3月份为“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围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这个主题,组织广大职工开展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征集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开展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推广节能减排成果、宣传节能减排先进经验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提高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投身节能环保建设。
三、实施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12日)。在市局工会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区(县)交通局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单位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二)学习教育(3月13日-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节能环保、人人有责,和谐发展、人人受益”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3月底,组织职工进行节能减排知识竞赛答卷。
(三)开展节能减排系列活动(3月一11月)。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单位和交通行业在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节能降耗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争当“节约环保标兵”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工作中去,为本单位健康持续发展和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四)评选表彰(12月)。大力选树和表彰在“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局工会对职工优秀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优秀成果和优秀技术革新、创新成果进行表彰。
(五)成果展示(12月)。对评选表彰的节能减排优秀成果,以举办展览、媒体宣传、巡回展出等形式在全市交通系统进行展示,扩大社会宣传,积极营造“节约环保光荣,浪费污染可耻,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多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
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举措;是坚持党的“依靠”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活动计划;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注重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持续、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
要注重结合,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活动的开展。各级工会要围绕本单位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的总目标,通过参与制定具有国际标准、国内领先标准或企业先进标准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量化本单位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方案;要督促配合行政把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措施分解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层层开展达标竞赛活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要注重结合,积极推进。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把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与年度主题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结合起来;与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起来。注重协调发展,增强活动实效,推动全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积极发挥工会优势,以“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为契机,坚持抓好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职工节能减排的素质和能力;抓好将节能减排达标纳入职代会内容,发挥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抓好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增强节能减排工作实效;抓好优秀成果推广,扩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交通职工立足岗位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要内容
3月份为“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围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这个主题,组织广大职工开展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征集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开展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推广节能减排成果、宣传节能减排先进经验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提高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投身节能环保建设。
三、实施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12日)。在市局工会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区(县)交通局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单位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二)学习教育(3月13日-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节能环保、人人有责,和谐发展、人人受益”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3月底,组织职工进行节能减排知识竞赛答卷。
(三)开展节能减排系列活动(3月一11月)。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单位和交通行业在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节能降耗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争当“节约环保标兵”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工作中去,为本单位健康持续发展和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四)评选表彰(12月)。大力选树和表彰在“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局工会对职工优秀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优秀成果和优秀技术革新、创新成果进行表彰。
(五)成果展示(12月)。对评选表彰的节能减排优秀成果,以举办展览、媒体宣传、巡回展出等形式在全市交通系统进行展示,扩大社会宣传,积极营造“节约环保光荣,浪费污染可耻,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多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举措;是坚持党的“依靠”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活动计划;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注重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持续、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
要注重结合,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活动的开展。各级工会要围绕本单位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的总目标,通过参与制定具有国际标准、国内领先标准或企业先进标准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量化本单位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方案;要督促配合行政把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措施分解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层层开展达标竞赛活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要注重结合,积极推进。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把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与年度主题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结合起来;与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起来。注重协调发展,增强活动实效,推动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