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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什么母亲知道这么多的事情,而且米妮来得又是这么的及时?还是母亲怂恿仙女去度假?还是母亲=仙女?她的美梦又是什么呢?
文中有这么一句“‘我想’米妮大声说。”为什么米妮要大声说呢?还是她想要让谁听到,一般的,人做了什么亏心的事都不希望有谁知道,可是她却要大声说,明显是想让人听到,给她什么,
(8)她想让别人知道她没打扫地毯是为了什么?
(9) 文章的重点,星星的对话,是米妮的幻听吗?还是真的有过什么呢?
文章说米妮去扫地毯,然后发现了十二块金币,可是这样解释是不是太牵强了?人来人往的,一定会发现过金币才对的啊!难道是米妮故意等到这个时候才去注意,还是现在才出现呢?
房地产企业为提高经济收益,降低运营成本,需要在单个项目资源的基础上,以多项目视角为重点,使多项目管理在不同项目之间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并对项目的管理要素、管理组织等相关程序进行协调。多项目管理在建筑企业内部实行的意义重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多项目视角下房地产预算是一种战略方式
为企业下一步能够更好运营制定一套成功的战略方案,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提高项目施工进度,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通过多项目视角下的预算管理
能够使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项目资源协调,解决资源冲突问题,实施资源合理分配与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以良好的资源配置保障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以此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3)多项目视角下的运算
能够使项目预算进一步的协调与平衡;并且企业的整体预算可以根据多项目预算结果进行规划和落实,使企业的工程项目进行最优组合,这样,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各类风险,还能充分发挥企业优势。(4)多项目预算视角下的预算编制、协调、平衡过程也是一个评估经验风险,可以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和业务流程。
二、多项目视角下房地产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缺乏战略统筹
房地产预算管理是一套比较科学、严谨的管理体系,以大量的数据和资料为战略目标,推动预算效果的高效实施,并指引企业长期发展的方向和节奏。但是,从我国目前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多项目预算的状况和效果来看,房地产企业政策容易多变,存在大量随机应变的权变策略,再加上周期调整,导致房地产企业很难制定出适合其多项目预算管理的发展战略,使多项目视角下的房地产预算管理难以有效进行,造成房地产企业缺乏长、中、短期的战略统筹。
(二)预算管理与技术管理没有紧密结合
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方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技术管理;另一部分是财务管理,这两个部分由两个部门进行管理。而这种管理方式,使两个部门彼此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交流,以至于造成财务人员不了解项目的工程进度,技术管理人员不了解多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导致多项目预算管理难以顺利进行,使房地产企业难以及时发现多项目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之间不匹配的问题,造成房地产企业经营决策失误。(三)没有与多项目预算配套的企业文化由于房地产多项目预算管理是一个新管理体系,员工和管理人员对多项目预算没有明确的概念,加上传统预算方式的长期影响,使员工们一时间难以接受这个新体系,而大多数企业往往都是“重编制,轻贯彻”,企业在编制阶段时进行全面预算,而预算目标一旦确定,预算的相关事情都由预算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处理,预算考核也只是走走形式,缺少相互间的分析与反馈,总结与创新,使多项目预算管理体系不能深入员工的工作中,以及工作理念中,造成员工对多项目管理没有学习兴趣和探索精神,以至于企业没有形成与预算配套的企业文化。
三、多项目视角下预算管理的改进对策
(一)做好房地产战略统筹工作
在房地产多项目预算管理中,公司应建立成本管理小组和成本控制小组,使他们分别对项目经理部的预算管理实施考核和监督,以此建立起严谨的管理体系,加强战略统筹。企业在接到项目后的当务之急就是调整其战略思想,让商业运营成为整盘的操作纲要,一切的策略都应围绕商业运作的工作开展,包括开发、工程、设计、招商等工作事项,都应围绕着商业的主题展开推进。房地产应保持中心平衡,并在开展多项目数据预算时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对涉及到的相关费用要进行详细准确的核对,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性,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此外,要想从根本上做好战略统筹工作,除了做好以上所述的操作层面工作外,还需国家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预算标准,要充分考虑地质工作的复杂性,适当增加标准的灵活性。再就是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尽早下达年度项目预算,使多项目预算管理能从根本上做好战略统筹工作,
(二)加强预算与技术管理的相互配合
房地产企业应从两方面加强预算管理与技术管理的相互配合;一方面是加强预算工作与财务工作的结合,预算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以及做好交接工作,使财务人员了解多项目的预算组成情况及特点,同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多项目成本费用科目,明确各科目的适用范围和内容,并建立财务科目与多项目预算的统计表,使财务人员入账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应做好多项目预算管理与技术管理的结合;从项目立项开始,预算人员就必须介入,深入了解多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量等相关情况,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预算,并且企业应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提高项目负责人的预算编制水平,是搞好多项目预算工作的重要环节。在设计审查过程中,预算审查专家要充分听取技术审查专家的意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对技术技术与预算管理进行严格检查,使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必要时也可以调整预算。使多项目预算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三)积极创造与多项目预算配合的企业文化
关键词:低温条件下;混凝土施工;讨论
Abstract: Combined with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crete preparation work before construction, the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and maintenance under the low temperature, combined with the engineering exampl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under the condition of low temperature.
Key words: low temperatur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ion
中图分类号:TU755.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筑工程的混凝土工程低温条件下施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开放的动态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分析自身的特点,充分利用自己的长处,采取科学的方法提高施工管理素质。特别是在低温条件下施工过程中,更加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低温条件下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通过科学的方法加强混凝土的保温和养护工作,一定能够确保工程质量。
1 低温条件下混凝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编制方案: 进入低温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在入冬前应由技术负责人编制低温条件下施工方案。编制要遵循以下原则: 确保工程质量; 经济合理,使增加的费用为最少; 所需的热源和材料有可靠的来源; 确实能够缩短工期。低温条件下施工方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程序; 施工方法; 现场布置; 设备、材料、工具等的供应计划; 安全防火措施;测温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等。施工方案确定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向班组进行交底。培训学习: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各自作业范围内的有关低温条件下施工专项知识。明确职责,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场地的准备工作: 排除现场积水,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修整,截断流入现场的水源,做好排水措施,消除现场施工用水、用气造成场地结冰现象。保证道路的畅通。冬期施工必要燃料、保温材料的准备,工程采暖施工热源用料,应根据施工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准备。
2 低温条件下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2.1 调整配合比法
选择适当品种的水泥是提高混凝土抗冻能力的重要手段。试验结果表明,应使用早强型硅酸盐水泥。该水泥水化热较大,且早期强度高,一般 3 天抗压强度大约相当于普通硅酸盐水泥 7 天的强度,效果较明显。尽量降低水灰比,选择较低的坍落度。水泥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32.5,水泥用量不应低于 300kg/m3 增加水化热量,缩短达到龄期强度的时间。掺用引气剂。在保持混凝土配合比不变的情况下,加入引气剂后生成的封闭型气泡,相应增加了水泥浆的体积,提高拌和物的流动性,改善其粘聚性及保水性,缓冲混凝土内水结冰所产生的水压力提高混凝土的抗冻性。掺加早强外加剂,缩短混凝土的凝结时间,提高早期强度。选择颗粒硬度高和缝隙少的骨料,使其热膨胀系数和周围砂浆膨胀系数相近。骨料不得带有冰雪和冻块以及易冻裂的物质,严格控制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坍落度。由骨料带入的水分以及外加剂溶液中的水分均应从拌合水中扣除。拌制掺用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当外加剂为粉剂时,可按要求掺量直接撒在水泥上面和水泥同时投入。当外加剂为液体,使用前按要求配置成规定溶液,然后根据要求使用。
2.2 综合蓄热施工方法
综合蓄热施工方法是在蓄热保温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混凝土的初始热量及水泥在水化过程中所释放出来的热量,再辅以化学外加剂或早强水泥等综合措施,创造混凝土加速硬化的条件,使混凝土硬化由初始温度至冰点之前尽快达到抗冻临界强度的一种施工方法。现在常用的综合蓄热法有蓄热加外加剂、蓄热加早强水泥、蓄热加短时加热等数种措施。综合蓄热法比单纯某一种方法的技术、经济效果都要好。
2.3 外部加热法
主要用于气温在–10℃ 以上,且构件并不厚大的工程。通过加热混凝土构件周围的空气,将热量传给混凝土或直接对混凝土加热,使混凝土处于正温条件下能正常硬化。火炉加热。一般在较小的工地使用,方法简单,但室内温度不高比较干燥,且放出的二氧化碳会使新浇混凝土表面碳化,影响质量。蒸气加热。用蒸气使混凝土在湿热条件下硬化。此法较易控制,加热温度均匀。但因其需专门的锅炉设备,费用较高,且热损失较大,劳动条件亦不理想。电加热。将钢筋作为电极,或将电热器贴在混凝土表面,使电能变为热能,以提高混凝土的温度。此法简单方便,热损失较少、易控制,不足之处是电能消耗量大。红外线加热。以高温电加热器或气体红外线发生器,对混凝土进行密封幅射加热。
2.4 混凝土的搅拌、运输和浇筑
在混凝土拌和站搭设暖棚,选用大容量的搅拌机,以减少混凝土的热量损失。搅拌前,用40℃的热水冲洗搅拌机。混凝土的拌和时间比常温规定的时间要延长50%。由于水泥和热水拌和会发生骤凝现象,所以材料投入时,应先将水和砂石投入拌和,充分拌和后再加入水泥和外加剂进行拌和。混凝土的运输中短距离塔设暖棚通道,保证在运输的时间和距离中混凝土不离析、不丧失塑性。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为了减少运输的时间和距离,减少外界气温对混凝土的影响,使运输工具得以适当的保温。
混凝土在浇筑前,先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并使浇筑面正温,尽量加快混凝土的浇筑速度,防止热量散失过多。混凝土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混凝土养护前的温度不低于2℃。在施工操作上要加强混凝土的振捣,尽可能提高混凝土的密实程度。采用机械振捣,振捣时间应比常温时要适当增加。浇筑整体结构时我们基本进行一次性浇筑,如不能一次性浇筑的,在适当部位设置施工缝,施工缝的位置设置在跨内适当的位置,即受力较小处。施工缝处理,在混凝土终凝后立即对结合表面进行冲洗,去除结合面表面的水泥膜、污水和松动石子。在继续浇筑时,为使新老混凝土牢固结合,要对旧混凝土表面进行适当的加热,使其温度和新浇筑混凝土入模温度相同。同时铺水泥砂浆涂刷后即浇其上混凝土。
3 混凝土低温条件下施工的管理措施
3.1试验人员负责每天天气预报的收听和气象记录,掌握近期气温变化情况,并及时传达和汇报气象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应付气温骤变;
3.2 在施工中,安排专人定时测量日大气最高和最低温度时的混凝土出机口和摊铺阶段的温度;
3.3 为了验证低温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的发展情况,要求每班制作一组同建筑物相同养护条件的试件;
3.4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日夜轮流值班,并不定期检查施工情况。
我国是多山国家,山地面积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3,约650万km2,约有1/3的人口居住在山地。近年来山地城市极端降水发生频率不断增加,由于山地地形较陡,地表径流短时急流而下,加之城市硬化面积大量增加,排水系统建设滞后及多部门管理不协调等原因,城市道路易汇集大量雨水快速下泄,造成城市内涝灾害,直接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传统“以排为主”处理雨水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山地城市的发展。
2国外道路雨洪管理模式
为缓解城市化带来的雨洪问题,西方国家在多年的实践中探索了不同雨洪管理模式,并取得较好的实际应用效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包括最佳管理措施(BMP)、低影响开发(LID)、可持续城市排水系统(SUDS)、水敏感性城市设计(WSUD)、可持续基础设施(SI)、绿色基础设施(GI)、水环境精明设计(watersmartdesign)和更优场地设计(BSD)等。
(1)最佳管理措施(BMP)。
最佳管理措施(bestmanagementpractices,BMP)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提出解决水质水量等问题的综合措施,主要强调通过收集、短时储存或引导雨水按照设计流速渗透进土壤和下游的雨水设施,就近处理雨水,从而减少雨水径流量、控制径流速度以及污染物。其主要是在法规政策支持下采用工程性(如滞留池、渗透设施、人工湿地、生物过滤和停留系统等)并辅之以非工程性(如土地使用规划、垃圾管理、街道清扫等)的措施来达到控制的目的。宾夕法尼亚州的最佳暴雨管理手册中,专门提出将BMP措施结合道路设计、建设及维护,实现径流量削减及水质提升。
(2)低影响开发(LID)。
美国马里兰州20世纪90年代提出(lowimpactdevelopment,LID)低影响开发策略),强调通过一系列源头控制措施达到对雨水的管理与利用,总体目标是实现开发前场地的水文状态,更为强调与景观结合的生态设计。主要措施包括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绿色屋顶、雨水罐、透水铺装、植被浅沟与过滤带、洼地、种植器、树盒、蓄水池、渗透沟、干井等,此类措施同时兼具雨水控制以及景观或使用功能,尤其适合城市新区开发以及旧城改造,广泛适用于居住区、道路、公园、商业区等场地。目前已成为应用最广泛的雨水技术之一,著名案例美国西南十二号大街(SW12thAvenue)和东北锡斯基尤街(NESiskiyou)绿色街道项目,均为“以自然方法管理街道暴雨水”的示范性工程。
(3)绿色道路(greestreets)。
绿色道路将绿色雨水基础设施(GSI)与低影响开发措施(LID)结合,在道路景观设计中综合运用,从而有效控制雨水,减少径流量及污染,缓解城市内涝同时提升道路景观和生态环境。最具代表性的如俄勒冈州波特兰的绿色街道项目及芝加哥绿色小巷项目,已成为道路雨洪控制利用典范。前者的成功之处在于将雨水花园、植物浅沟等生态雨水措施精妙地融入道路景观设计中,从而形成一个雨水收集、滞留、净化等多种综合雨洪控制功能的道路绿化系统。后者是全美迄今为止最大公共道路翻新工程,通过绿色方法对芝加哥城市内超过4000m2小巷改造,将原有硬质铺地改为透水沥青或透水混凝土等透水铺装,良好的渗透功能使得雨水直接下渗至地下石床,避免积水。改变了原有巷路不堪重负的地下排污系统问题。美国道路建设一直位居世界首位,全美公路里程约650万km,同时也是世界上拥有高速公路最多的国家,约为9万km。可以看出其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对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路面径流非常重视,并在道路设计手册中明确体现雨洪控制技术。
3雨洪管理模式对山地道路景观设计的启示
3.1转变建设理念,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1)改变“以排为主”的传统雨水处理思想。
面对日趋严峻的城市内涝问题,不应将希望完全寄托于增加城市硬质排水系统,广大相关设计师亟须更新设计理念,学习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并本土化应用,将传统的单一排水设计与单一景观设计理念彻底扭转。在进行道路景观设计之前,充分考虑利用景观手段缓解雨水问题,营造城市排水的“软性系统”,减轻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维护健康自然水循环。
(2)树立节约水资源的观念。
雨水资源是宝贵的城市水资源之一,由于长期未得到足够重视,没有针对性地设置收集利用设施,致使雨水资源随着管道系统快速流走,大量城市缺水与内涝问题交织。如能有足够的节约水资源意识,有目的地设计合理的雨水滞留池、生物收集池、人工湿地等道路雨水收集设施,将为城市节约大量的水资源。这部分水资源还可以反过来浇灌道路绿化以及冲洗道路等,实现良性循环。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由于实践开始很早,相关配套法律较为成熟。近年来我国已经认识到雨洪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逐步出台相关规范,如2006年建设部颁布的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及暴雨内涝防治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及住建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以及北京、深圳等城市的雨水利用地方规范,均对城市雨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实际上仍然缺乏系统的城市雨洪控制利用法规,更缺乏城市雨洪管理技术与道路设计结合的政策支持及相关设计规范。目前急需补充雨洪技术在道路设计手册规范中的空白,促进相关领域设计工作展开有据可依。
3.2设计手法因地制宜
山地城市道路具有以下特点:地形变化大,平面布置形式较为自由,空间丰富;坡度大弯道多,各类水、旱桥涵及护坡、挡土墙、护栏等工程构筑物多;道路与山体结合较为紧密,融为独特景观。其独特性决定了仅靠修复地下管网无法满足城市雨洪安全。据此,应充分利用特殊的自然条件,包括雨水排蓄系统、雨水渗蓄调控系统以及雨水污染控制系统来构建山地内涝防治及雨水利用系统;同时,针对山地城市普遍布局紧凑、用地紧张的特点,应该采用小型、分散的方式来构建自然雨水渗透系统。结合以上特点及适宜的国外雨洪管理措施,可因地制宜,在山地城市道路绿化中合理设计雨水景观。
(1)滞留带———绿地接纳雨水。
滞留带一般呈长条形,外表类似一般的绿化隔离带,主要用于处理路面径流。可替代停车场、道路及高速公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达到径流输送、净化及增加下渗,缓解排水管压力的作用,同时营造较好的景观效果。滞留带沿道路纵向分段设置,每段设置溢流口,雨水口设置于绿化带内,路面高于绿地,雨水口高于绿地而低于路面高程,形成接纳雨水的下凹式绿地。道路径流可进入绿地进行下渗,而多余的雨水可从雨水口排出。滞留带尺寸较灵活适于用地局限区域使用,也可与植被过滤带组合使用。
(2)渗透浅沟———雨水“跌水”景观。
渗透浅沟是兼具雨水收集与截污功能的措施,雨洪径流通过植被时,流速得到降低,污染颗粒沉淀,有效促进雨水入渗,有一定贮存调节功能,适合污染负荷不高、用地紧张地区使用。可以城市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规划为依据,在城市地块边界、道路两侧或硬质地面的周边地区设置,使其与整个区域的排水系统构成一个整体。同时,由于植物渗透沟渠可以顺着山地道路两侧天然的沟渠布置,可以依托地形高差,形成山地天然的“跌水”景观。
(3)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
生物滞留池是指在低洼区种有灌木、花草乃至树木的工程设施,主要通过填料的过滤与吸附作用,以及植物根系的吸收作用净化雨水,同时通过将雨水暂时储存而后慢慢渗入周围土壤来削减地表雨水洪峰流量。可广泛用于城市道路、停车场、庭院、各类小区等场所,用于城市道路的生物滞留池通常位于道路两边,可取代传统的城市道路绿化带。道路雨水通过道牙缺口进入生物滞留池,与前述滞留带原理类似,可根据地形、汇水面积及景观等因素灵活布局。其生态功能较综合,投入维护成本较低,并且形成的雨水花园景观效果非常好。此外,在山地城市道路绿化设计中,还有许多措施可以综合使用,如步行道和停车场多采用透水铺装,车流量小的道路可适当采用透水沥青,滞留树池、滞留花坛等小型设施等,都比较适合用地紧缺的山地城市。
4结语
引言
一般我们将与人类社会用水有密切联系而且能够不断进行更新的淡水统称为水资源,这其中也包括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水。在这众多水资源中,地下水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而且它更新的周期也是最大的,因而对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在环境保护中的首要任务。通过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地下水资源具备两种特性,一个可再生性,另一个是不可再生性。另一方面,地下水的更新周期一般是一千四百多年,因而对其在参与现代水循环中的补给速度就比较小,而且地下水的大部分储存资源都不能进行到现代水的循环之中,所以这部分水资源就是地下水中的不可再生部分,所以我们在对地下水的利用和开发过程中就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在含水系统中,地下水资源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统一水力的联系,而且对于地下水资源本身来讲就具备着系统性,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整个含水系统中,地下水的任何一部分水资源的加入或是排出,所造成的影响都会涉及到整个含水系统,这也正是地下水资源系统性的体现。
1 当前我国地下水资源的现状分析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近二十年内,我国的地下水的平均开采量都是逐年增长的,与此同时,我国百分之九十城市的地下水都遭到了污染,这其中包括有毒物质的污染。地下水资源污染的状况由而向面的进行扩展,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高达近百亿。近几年来,相关部门对我国的一百一十八个大中型城市进行了地下水的监测,从检测的结果来看,地下水污染情况比较严重的城市就占据了百分之六十四,而污染较轻的城市占据了百分之三十三,从区域上来看,我国地下水的三氮污染最为严重。在农村中,有近三点六亿的人已经喝不到健康的、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了。另外从我国的地质环境公报中可以看出,我国的三十一个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地下水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污染,因而也存在些由于水污染而造成的疾病,由此可见,地下水污染所带来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随着工业化发展的推进,众多环境问题纷纷涌现出来。森林的无休止砍伐,大气污染程度的加剧,使得沙漠化,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逐渐上升为国家的政治问题。其中水污染的严重性引起了人们的恐慌,成为当下社会最热点的话题。
由于工业用水量之大,排污及处理污水的系统的不完善,商家环保意识薄弱,人们用水危机意识的淡薄,导致地下洁净的水资源越来越少。随着地下水水位的不断下降,原有的生态环境遭受到巨大的威胁。许多生态景观遭到破坏,例如闻名遐迩的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湖面几经干旱,水面大起大落,严重影响到鱼虾的繁殖,破坏了原有的自然景观。驰名中外的济南泉水,山西的晋祠泉等都因水位年年下降,最终导致泉水的枯竭。由于气候干旱,蒸发量过大,周边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使得青海的湖水水位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青海主要补给的河流出现多次断层,甚至有些小河已经干涸。这一系列自然生态景观的破坏都源于地下水资源供给的不足,导致环境不断恶化及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
2 我国地下水资源/!/稀缺恶化的原因
我国的建设的起步相对于西方国家较晚,许多专家学者称,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都是要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如今我国工业的发展正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水资源被大量的开采,工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不能被很好的使用,导致工业污水大量排入江河湖海,最终导致水污染的产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节约用水的意识比较淡薄,对地下水污染的危害认识存在欠缺,没有把对地表水的保护灌输到对地下水的保护中来,这导致地下水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加之我国降水量分布不均,很多城市的地下水得不到及时的补给,当地人们对地下水的依赖需求不断增加,导致了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
3 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对策与措施
3.1 加快地下水资源组织结构的建设步伐,构建水资源开发与利用中心
从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机构的建设可以分析,尚需完善的水资源组织结构在联网系统构建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还有所欠缺,往往生态灾难之后水资源流失问题才被发现。从避免水资源灾难性后果方面考虑,关于地下水的开采问题需要积极构建专业的国家地下水资源保护中心,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来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行管理,合理设置地下水资源动态管理网络,在不间断动态网络监控过程中实现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从储量及水资源更新速度我们可对水资源的利用量进行合理估算,并在此基础之上加快地下水资源预警系统及地面预警系统的建设步伐,完善地下水资源的早期预警工作。此外,针对西部水资源严重匮乏地区还应采取严密的水资源监控管理制度,及时预警沿海地区的海水倒灌问题,尽可能阻止地下水资源生态灾难等严重问题的发生。
3.2 做好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筹规划工作,平衡水资源的利用率
【摘要】: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己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地方文献正是此项工作的主要信息来源。县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是各级公共图书馆无法替代的。本文论述了地方文献在县级图书馆中的地位及对当地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论述了县馆地方文献工作中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上下左右几种关系的必要性及遵循原则。
地方文献又称乡邦文献,是记录一地自然概貌、社会状态、人文发展和历史轨迹的文献资料之统称。是了解和研究、建设和发展一地的重要的信息资源。在当前,尤其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存地方文化遗产、进行爱国爱乡教育的好教材,也是在改革开放中创立地方特色产业、振兴地方经济、搞好地方建设的重要依据。地方文献的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若一言以蔽之,可以“鉴住知今,趋利避害,福泽乡邦”概括。从古代的藏书楼到现代各级公共图书馆,我国历来有收集、保藏、整理和开发利用地方文献的悠久传统,地方文献工作也历来是各级公共图书馆业务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点之一,即使在互联网时代,更显示舆众不同、舍我其谁的独有的存在价值,地方文献仍是各级公共图书馆普遍的、赢得声誉的王牌。而在各级公共图书馆中,县级公共图书馆的地方文献建设又处於基础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其重要性既在於对本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独特的参考借鉴作用,也在于在整个公共图书馆系统链中据有不可替代的集散中心、中介桥梁地位。本文拟从下述两个方面详论之。
一、地方文献工作重要性——县图书馆
(一)是创特色馆藏、特色服务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图书馆在确立藏书发展目标时,比较注重藏书发展数量目标,即在一定时期内馆藏文献数量的增长指数、各学科文献的覆盖率以及藏书保障等,较少考虑优化藏书结构和形成特色藏书体系。这种现象在县馆尤为突出,其原因主要在现有评级体系的指标要求及工作人员数量的比例要求。许多县馆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态势,县馆所收藏的专业图书不及专业图书馆和专业型私人藏书多。虽然他们藏书总量少,但有关特定专业的书刊收集比较齐全。普通读物特别是武打小说及言情小说,某些个体租书店购置丰富,大可与县馆分庭抗礼。而且租书店多分布在城镇的大街小巷,十分便利借阅。每天的读者借阅量超过当地公共图书馆。这种情况使县馆处於尴尬和被动的局面。
然而,县馆自有其强劲的优势所在。除了政府的支持,所处的中心地位及较为长久的建馆历史外,文献资源的综合优势及地方文献的特色优势为本县其他单位或个人所难以企及。尤其是地方文献的特色优势,不仅使县馆在当地处於舍我其谁的强势地位,也是县馆走出县境,而向全省、全国乃至全球读者的唯一王牌,是县馆在全社会和同行中树形象、打品牌的主要资本和途径之一。例如海盐市图书馆以张元济先生命名:称之为张元济图书馆。该馆以张元济先生生平史料为主线,以“张元济先生纪念室”为该馆地方文献收藏陈列中心,通过各种途径大量收集地方文献资料,其中有关张元济先生生平事迹、著作、研究论文书信、实物等80件,各类有关照片190张。十年来前往参观的海外及国内团体1350多个、39500余人次。因此,以“张元济先生纪念室”为中心的地方文献陈列中心,成为海盐张元济图书馆的“拳头产品”。又义乌市在收集地方文献过程中,发现义乌籍著者编写的著作十分丰富,数量较多,遂确定收集义乌籍人士著作资料为重点,创办了义乌籍人士著作陈列馆。收集了义乌籍人士著作3000余册、照片200余张,合计90000余万字,重要名人的手迹文稿原件和影印件60余幅。成为义乌市图书馆特色之一。
(二)为地方决策机构提供科学依据
在当前改革开放大环境下,加何利用本地区特有的优势来振兴地方经齐,成为各地政府部门优先考虑的课题。因此,各地政府在制订各种发展规划时,必须充分了解本地区自然环境、资源状况、各产业部门特点以及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成就、经验、教训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进步等各个领域的重大进展信息,分析得失。而地方文献正是这些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永康市党政领导在旧城区改造过程中,大量查阅古今地方文献资料,发现和保存了古城墙、城皇庙,建成具有晚清风格的商业建筑群,使永康城区面貌大为改观。
(三)弘扬民族优秀文化,进行社会教育的好教材
中华民族有著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是图书馆工作者有著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有著不同的文化内涵,而地方文献正是前人留给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取其精华而用之,必将对社会的文明、人类的进步产生独特的作用。另外,由於地方文献记录和反映的是这一地区历史人文景观,对於同一家乡的人来说格外有亲切感,感染力、说服力特别强,从而激发他们爱祖国、爱家乡,建设美好家园的精神力量。例如:永康市图书馆收集了大量永康籍人士著作,配以作者的照片和简介,由市政府出面,借“方岩文化庙会”机会,举办了永康籍人士著作展览。由於读者和作者同是故乡人,共同的乡音,共同的风俗习惯,浓浓的乡情把他们之间距离拉近,由此产生的教育作用和精神动力难以估量。就像有些读者在留言簿上所写的:“整个书展说明永康籍人士群星灿烂,硕果累累,看後叫人振奋不已,它将是教育後代的好课堂。”“继承永康人的进取精神。”“我也要成为名人,而且要超过他们,更有成就。”这些足以说明,类似的书展等地方文献开发活动对当地人民的塑造、规范、引导和凝聚作用的巨大。
(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地方文献虽然有古今之分,但它们都是反映当地政治、经济、文化、风土人情等情况的文献资料。从古代的地方文献中可以挖掘、开发或者继承符合本地实际的历史文献资源。例伽:温州打字腊纸厂从《温州府志》中了解到温州镯纸是古代有名的贡纸,但失传已久。该厂恢复和发展了这一传统工艺,试制成功温州皮纸,从而诞生了温州皮纸厂。产品被国内著名画家评为佳品,并远销日本。永康市政府根据《钦定四库全书》中有关文献记载,中华民族的祖先皇帝(轩辕氏)曾在本市石城山治金铸鼎这一典故,结合永康五金之乡这一特点,开发了石城山黄帝五金文化。根据史料重建“凤凰”“龙虎”二塔,大做“五金文化”的文章,使永康的五金产业和旅游业有机结合起来,繁荣了永康五金产业。现在,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已成为中国五金产品集散地,成为永康经济的支柱产业。安吉县素有竹乡之称,毛竹蓄积量和商品量均占全国首位,有著丰富的竹林资源及品种众多的竹制品。安吉县图书馆专门以“竹”为题,利用馆藏有关竹的地方文献资料,聘请本地林业专家,组织和编写安吉“竹资源及分布”,“竹的培育管理”,“竹的加工采用”,“竹及其制品的购销与运输”。为发展地方特色经济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为学术研究提供资料,促进交流与合作
某一地区的学术研究,往往带有地方特点,具有地方色彩,因此地方文献的服务利用是必不可少的。如浙大教育系硕士研究生仲玉美同志多次前往张元济先生纪念室查阅有关张元济的资料,使她顺利地完成了《张元济的教育思想》五万余字的毕业论文,受到指导老师的好评。张元济的哲嗣张树年主编的《张元济年谱》七十万字的巨著,张元济图书馆为他提供了近百篇资料。乐清市图书馆在整理乐清籍明代比部官员陈璋的资料时根据资料推断陈璋就是《比部招议》的作者,因此,该馆将有关资料寄到台湾傅斯年图书馆,为他们解决了多年来《比部招议》作者无从考证的难题。
地方文献的作用及其工作意义远非上述五点所能涵盖,但县馆利用自身已有的优势,努力做好地方文献的搜集、保藏、整理与开发利用却是毫无疑义的。当前,一些县市公共图书馆的地方文献工作所以难有起色,少见作为,其主要原因除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投入不力等外,也与图书馆自身的因素有关,如专职人员的设置、工作成效的检测与激励机制、收集范围及重点的确立、收藏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等,均来不得半点疏忽与敷衍。在创建数字化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的今天。县级图书馆更应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立足本县,著眼全局,充分认识和提高自己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文献资源网中的地位,以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县馆地方文献工作应处理好上下左右几种关系
县级公共图书馆是我国公共图书馆系统中单独成建制的最基础的一级,也是数量最庞大、面向最广大基层的公共图书馆群体。搞好地方文献建设,单靠县馆天马行空独往独来难有好的成效。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相关的上下左右关系十分重要。
(一)与上级图书馆的关系
主要指行政区域归属的市、省两级公共图书馆。县馆与市、省公共图书馆的关系因长期以来形成的纵向业务联系而具有较为稳固和良好的态势。就某一县域的地方文献而言,县馆得天时、地利、人和之便,具有信息灵、人情熟、收集易、成本低、齐全率高等显著优势。为支援市、省两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源建设,也为更好地宣传、利用、开发研究本地文献资源,县馆理应主动地承担起向市、省两级公共图书馆提供地方文献的职责。提供的文献资料既可以是本地出版的,也可以是外地出版的;既包括正式出版物,也包括各种非正式出版物。提供的方式,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应视实际情况与双方约定而行。鉴於各县馆人力、财力及文献的出版、存在状况的差异,在不便或无法提供文献时,及时地提供准确而详细的文献信息也是对上级馆地方文献工作的有力支持,在实
践中这一形式也较为普遍地被采用。而当市、省馆派员到县里调研、采访或征集时,县馆应给予必要的导引和牵线联络将是十分有益的。
由此看,县馆可以成为市、省馆地方文献建设的好助手、基地站和中介桥梁;诸多县馆的共同帮衬将使市、省两级图书馆的地方文献工作更有成效。
值得指出的是,在与市、省两级公共图书馆的关系中,县馆扮演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提供文献或文献信息的角色,她还应当享有接受上级区域馆指导援助的权利。即县馆与市、省馆的关系是一种双向的、互助互利的合作关系。市、省两级图书馆对县馆地方文献工作的支持决不是简单的回报或交换,也应视作义不容辞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业务方面必要的指导帮助。如对县馆地方文献专室(库)建设中分类、排架及编目等业务工作的指导,有关地方文献工作新精神、新观点、新做法的传达和通报等。
2.地方文献读者服务工作方面的支持。鉴於县馆建馆时间普遍不长久,县馆在历史文献的收藏方面均较为簿弱。因此,在应对广大读者的查检特别是研究型、项目开发型读者的文献需求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这时省、市馆理应热情的无所保留地及时施以援手,帮助县馆共同为该地“两个文明”建设出力加油。
3.地方文献资料方面的支持。大致可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以赠送或交换形式供给省、市级区域的地方文献资料。这类文献因内容上涵盖多个县、区,各县级馆又因经费紧缺等原因,多不将这类文献列入必收范围,但其长期的潜在的作用又较大。如各种省级专业志,省级年鉴、概览,城市词典、百科全书等,很少有县级馆收藏这些书。省馆即可以多余的复本或有意识多购置某些常用工具书以回赠县馆,这对於县馆地方文献建设将起到丰富品种、加深内涵、扩展外延的作用。二是以文献复制方式提供给县级馆缺藏的重要的该县地方文献资料。即使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省、市馆的老大哥对於县馆同行兄弟也应以事业为重,友情为重,不能斤斤计较於收这费那费。
4.在地方文献的研究开发方面,省、市馆应起牵头和组织作用,如编制联合目录,组建数据库,研讨发展规划等,既是一种协作的必需,也是一种示范、引领过程。
(二)与本县各相关机构的关系
由於历史的原因及各县地情的差别,一县的地方文献除收藏於县图书馆外,往往还收藏於该县的档案馆、博物馆、文物馆及有关的纪念馆、名人故居陈列馆(室)、名胜古迹管理处乃至著名寺庙等,有的还在数量或品种上占有较大的优势,如历史档案、家谱、名人手稿、图照、碑刻、考古文物等类地方文献均系县馆的薄弱环节。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与这些机构的关系至关重要。浙江物产富饶、英杰辈出,又久享“文献之邦”美誉,遍及全省各地的纪念馆、博物馆不知几多。以人物论,鲁迅、秋瑾、徐胄、、徐锡麟、章太炎、李叔同、张元济、龚自珍、茅盾、丰子恺、沈钧儒、汤显祖、王国维、徐志摩、等俱已专设个人纪念馆,有关其人生平及研究的文献资料大都远胜过当地县馆的收藏。以专题论,宁波的服装、安吉的毛竹、永康的小五金、庆元的香菇、杭州的丝绸、茶叶、剪刀、嵊州的越剧、龙泉的青瓷等专题博物馆均收藏有丰富的专题文献资料。还有各县的方志办、年鉴办、地名办等机构,因编纂之需也多已广泛搜集,累结了大量珍贵的地方文献。
所有上述这些机构收藏的地方文献,毫无疑问是当地文献资源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成为县图书馆开发利用的重要文献之一。县情千差万别,但开发利用地方文献的基本原则应是不变的。这就是:一、要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要下力气搞好文献资源调查,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机构或个人藏有的乡土文献作周密的调查,一一登记造册,编就多形式多用途的文献目录,并利用计算机系统编成数据库,形成多渠道、多主题检索功能。对本地的文献资源了然於胸,这是做好文献建设与读者服务工作的基础。二、要舆主要文献收藏机构与个人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互通有无,互为补充。光靠人情、信用不行。要以制度作保障,以规约、协议等形式将这种协作关系固定下来持续不去。为此,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必不可少,以便作必要的协调和促进。三、重要的利用率高的历史文献应
设法复制收藏。这样做既利于方便读者利用,也利于保护原始文献的品质,还可免除因灾祸变故遭致损毁之患。复制本县其他机构特藏的文献,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畅行。症结即在狭隘的本位主义,以惟我独有别无分藏为荣耀。因此,宣传和倡导文献资源贵在利用及资源共享的意义十分必要。
(三)与辖区各下属机构及个人的关系
县馆应成为下级辖区地方文献汇聚和收藏的中心。就一县而言,县图书馆的优势显而易见:(1)有独立而稳固的建制机构,有良好的工作和保藏场所,稳定的财经支持,有条件开展经常性的长期的征集、收藏整理及开发研究工作。(2)有专业人才优势。县馆的地方文献工作一般有专人司职,
具有相当的专业素质,包括对本地历史人文、风俗民情的熟知,对图书文献学的基本了解,有较为广泛的社会联系及一定的公关能力。(3)在当地的形象和品牌优势。作为一县文献收藏和利用中心,县馆一般具有可靠和良好的声誉,本地的机构成个人均愿意将生产的或存有的文献交县馆保存和流播。(4)县级行政区域地方文献的产出品种齐全,数量较大,如各类地方志、年鉴、地图、民间文学或戏曲资料集成、电话号簿、地方报纸、机关刊物等。为就地收藏、形成规模创造了条件。而乡镇一级便没有了上述的优势和规模。
总之,与省市图书馆的鞭长莫及相比,与乡镇的无奈无力相比,县馆
得天独厚、辐射有力,是地方文献建设中十分关键的一级集散中心。县馆与辖属乡镇的关系,主要是做好地方文献的宣传和征集工作。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传媒,开展书展、讲座、读书活动、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普遍地宣传地方文献工作利于当世、福泽子孙的重要意义,使各机构、团体和个人自觉而主动地愿意呈送新产生的文献资料;使广大城乡群众乐于捐送个人拥有的重要文献资料。这后一点尤应加以重视。现存的乡土文献中大部分仍散藏於个人手中,如兰溪、永康、新昌、缙云等县各遗存的数百部家谱中的绝大部分均分藏於城乡个人。这些个人的收藏条件往往不尽理想,难免因天灾人祸遭毁损。县馆即使不能征得或收购这些历经劫难的宝贵文献,也应设法予以复制、保存。当然,征集工作还得讲究策略与方法。尤其是在当今广大乡镇的教育普及程度还不高,经济还不富裕的情况下,一味的说教宣传可能收效甚微。这时候给予必要的社会荣誉,一定的物质奖励,或某些力所能及的福利待遇,则可能大有收获。
两浙文献源流悠远,精神长存。作为图书馆工作者,位处县馆的基础地位,理当义不容辞地把一方的地方文献工作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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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中, 21世纪图书馆新论,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8
胡朝德,金华市的地方文献工作,图书工作与研究, 1998.4
1问题提出和调查结果
1.1问题提出
中国在由二元经济社会跨入现代经济社会的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和城市化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必然的趋势。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已有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成为城市中“事实上的迁移人口”,在中国城市中已出现诸如“浙江村”之类的移民自发安置形式[1,2],无论是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还是采取自发安置的“移民”,都已经给中国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进入9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从“离土不离乡”[3]的就地转移进入全分离的异地转移阶段,并主要以流入城市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城镇为主流[4-8]。目前和今后,在中国城市中将面临严重的移民安置问题。
数量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去何处?在城市中如何吸收安置移民并让他们能够融入城市社会?其次还有文化的适应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问题。但目前国内的研究集中于劳动力转移的原因机制和影响分析,对城市外来移民的吸收安置研究薄弱。
1.2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
本文界定研究对象为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主要是指从农村来的、在城市中生活了较长时间、户籍没有迁移的、素质和收入水平较低但存在预期收益的、待迁移和有长期定居意向的“准移民”。“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安置”是从“人类安置”的主要含义出发,主要是期望从解决移民最基本的住房问题角度,来达到在城市安置移民的目的。
1.3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的调查特征
本文采取观察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广州市和东莞市的一般抽样调查和50个镇村的重点调查,获得合格问卷459份,(占95.8%)。调查发现:近10~20年来,城市外来人口增长速度很快,已接近并超出当地常住人口。在被调查的外来人口当中,男性多于女性,71.1%的人在30岁以下、年龄结构(特别是女性)偏向年轻,70.4%的外来人口接受初中或高中教育,56.8%的外来人口来自农村地区,66.1%的外来人口在城市滞留超过1年以上并且有延长的趋势,主要就业于第三和第二产业的非正式部门,目前仍属城市中收入不稳定的中低收入阶层。
2城市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特征分析
2.1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类型
调查表明,目前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居住类型主要有如下8种(表1),其中住出租屋、住单位集体宿舍、擅自占住和寄(借)住4种主要类型分别占49.45%、25.27%、15.60%和4.84%,合计占95.16%。
表1外来人口的现状居住类型
Table1Actualoccupancytypeofnon-nativebornlow-incomemigrants
居住类型人数(人)比例(%)
A寄(借)住224.84
B擅自占住7115.60
b1露宿34.23
b2废弃房屋57.04
Bb3水上船只11.41
b4建筑工棚4563.38
b5自建窝棚1115.49
b6其它68.45
C住旅馆招待所20.44
D住出租屋22549.45
d1租公房94.00
d2租私房15167.11
Dd3经营用房125.33
d4租临时房屋10.44
d5集体出租屋167.11
d6其它3616.00
E住单位集体宿舍11525.27
F住自己购买房屋91.98
G住自建房屋71.54
H其它40.88
*24人没有回答。
A、寄(借)住。外来人口寄(借)住在亲戚、朋友、熟人和主人家,其居住条件相对较好,但易激发寄住家庭的矛盾,居住既不长久也不安稳。
B、擅自占住。外来人口在城市中露宿、占住废弃的房屋、居住水上船只、在建筑工地搭建工棚、自建窝棚等。擅自占住实质是对土地的“非法入侵”,易受到政府的整治,是一种临时暂时的居住方式。
C住旅馆招待所。在被调查的人中所占比例最小。
D住出租屋。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租住单位公房、城镇和农民私房、临时房屋以及集体出租屋,这已成为外来人口的主要居住方式。由于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在需求刺激下城市中非正式的租赁市场已经形成。住出租屋已经使外来人口的居住条件略有改善,但常常是尽可能多的人挤住在一间房子里,居住条件仍非常艰苦。
E住单位集体宿舍。比例上仅次于住出租屋的方式。一般工厂均为工人提供集体宿舍,特别是在珠江三角洲的三资企业,在一些私人企业则可能是在工场旁边随意搭建一些临时窝棚供工人居住。集体宿舍一般只允许个人居住,当家属随来时只好外出寻找出租屋居住。
F自己购买住房和G自建住房。这两种方式目前所占比例较小。
2.2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特征
2.2.1居住行为特征
目前外来人口短期安置行为趋向明显。虽居住条件较差,但都表现出极强的忍耐性。实质上多数外来人口在对待住房上只是无可奈何的采取一种暂时的、对付式的办法来解决。
2.2.2居住状况
①74.4%的人采取同住方式以分担租金。②69.7%的外来人口人均实际居住面积低于8m[,2]/人。③多数缺乏基本的设施条件。79.5%的人住房缺乏成套设施,40.4%的人其住房有最基本的独立厨厕,其他为根本没有任何设施的工棚、窝棚和水上船只。
2.2.3居住空间分布与景观特征
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可分为聚居式和散居式两种类型,具体又可分为“村庄”聚居型、单位聚居型和遍在散居型。在珠江三角洲的三资和外资企业,单位宿舍的提供只是保证再生产连续进行的一个中间管理环节,居住行为被作为生产行为的一个部分得到集中管理,就象一只只“口袋”将外来人口装了起来;而在外来人口聚居的“都市村庄”,建筑密度一般在70%以上,“接吻楼”、“握手楼”随处可见、布局杂乱;村庄基础设施不完善,通风不畅、采光不足,而由擅自占住和租住形成的窝棚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外来人口不仅本身居住条件恶化,而且刺激城市非正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促使“都市村庄”满目扩建;而暂时性短期安置则使城市出现二元结构、形成社区分割,已给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的短期安置行为,应源于中国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所带来的移民在身份认同上的障碍;安置问题所以产生在于现有住房制度中,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社会住房资源配置不足,或根本没有意识到外来人口巨大的住房需求。
3自下而上的外来移民自助安置
3.1自助安置的内涵与理论应用
自助(Self-help)安置起源于20世纪初,作为一种理论形式则起源于60年代,后由于世界银行的肯定和参与,使其成为一种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世界性计划[9,10]。
自助是一种与其它建设系统不同的建设方式。住在这种自助式住房中的个人和家庭必须通过自财政、自劳动和自管理等等参与住房建设过程,这可能是完全自发的、也可以由机构组织发起的。自助安置理论其核心是期望通过解决城市低收入移民阶层最基本住房问题来达到在城市安置他们的目的[11~19]。在发展中的拉丁美洲等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农村人口盲目流向城市,移民首先面对的是最基本的居住问题;其次由于受教育程度低、难于就业而普遍收入低,更进一步加重了移民安置问题。完全自发的城市“擅自占住”因而成为必然,并严重影响城市发展。有组织的自助安置期望通过移民和机构的努力,在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同时,通过提高文化和社会意识,最终在城市安置[10]。
在中国,目前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流动人口安置,理论上主要有两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是“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建立国家和地方的宏观调控体系,使流动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动[20,21]。这是一个调控过程没有到达安置的层次;一是“自下而上”的方式。80年代以后,中小城镇的发展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发挥了重要的“截流”作用[22],改革开放15年以来小城镇累计吸收了3000多万的劳动力就业[23]。这是宏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方式;McGee的Desakota模式描述了在较发达的核心区域以自下而上为主的城市化过程[24]。由于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些区域不仅吸收了本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内地民工[25~28]。这是中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方式;在这里,试图构建一种微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以外来低收入移民自我依赖为主的安置方式。
3.2交叉分析
对城市外来人口基本特征与现状居住类型作交叉分析,结果表明:
(1)在现状三种主要的居住类型中,住出租屋的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文化程度略高、滞留时间略长,一般主要从事第三产业但住集体宿舍的有更多从事第二产业;擅自占住者以来自湖南和四川的为多,住出租屋的主要来自湖南、广东、江西和四川,其他来源分散;虽然多数来源于农村地区,但住出租屋和住集体宿舍的有更多来自城镇甚至城市地区。
(2)在外来人口中,文化程度越低的现状主要采取方式B和A,初高中及大专以上主要采取E、F和G;滞留时间越短的(1年以下)主要采取B和A,滞留时间较长的(1~3年)主要采取F,滞留时间更长的主要采取E和G;从事第一产业的主要采取G,从事第二产业的以E比例最高,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则以F和G比例较高;目前储蓄水平越低的(1万元以下)主要只能A寄(借)住,储蓄水平相对较高的主要采取G、F和E;来自湖南、广西和贵州等省的以B和A比例最高,来自距离较远的四川、湖北、江西和河南等省的则以E、F和G比例最高,而来自距离更近的广东其他地区的主要是F和G、或者可能是依靠近亲采取A寄(借)住。
显然,A寄(借)住、B擅自占住和C住旅馆招待所更接近暂时性短期安置行为,而D住出租屋和E住单位集体宿舍属过渡性安置行为,F自己购买房屋和G自建房屋则表达较长期的迁移安置倾向。
3.3解决移民安置问题的一个基本框架
目前采取D住出租屋、E住单位集体宿舍、F住自己购买的房屋和G住自建房屋等居住类型的外来人口可能导向自助安置,以下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
(1)首先要开展自助安置试验。有两种结果:其一是导向移民永久城市安置,其二可能因为移民收入积累、家庭牵制和城市适应等问题失败返回来源地城镇安置或农村;(2)自助试验主要有个人和机构两种启动方式。由于外来移民收入两极分化,一些可在一定政策条件下购房安置,一些开展个人自助建房安置;机构自助的发动者可以是企业、地方和社会组织,国内的或国外的;机构自助是解决问题的主体。(3)在空间层面上,合适的自助安置试验应从发达地区的城市(镇)和大城市的中间及圈层开始。在试验过程中,无论是储蓄收入、文化素质还是城市适应性,移民通过自身积累都会得到提高,其结果:一部分外来移民融入当地城市(镇),一部分可能由于收入提高以购房安置形式进入大城市,一部分可能由于适应问题回返来源地城镇安置,当然仍有部分返回农村。
适合自助安置的城市外来人口基本特征如下:年龄在19~29岁或以上,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至少具有初高中或大专以上),目前在该地区已滞留一个较长的时间如1~3年或以上,有一定的储蓄水平(或者接受家庭援助的可能性)如有1~3万元以上,来自距离最近的地区和反而来自距离相对较远的省份的外来人口。
3.4住房发展与自助教育
在中国社会经济条件下,如果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自助住房生产计划将是可行的。但同时要使自助超出单纯的自助住房生产,关键是在自助住房发展计划中开展自助教育。
通过教育和培训,不仅希望为成员提供住房和服务设施,而且在于促进一个民主的自管理的整合的城市社会的形成。一般自助教育和自助住房建设如影相随同时进行(表2):
表2一般的自助教育-住房发展时间表
附图
a-A介绍自助合作的规则、组织和功能,介绍机构和自助组织法,讨论成员地位和职责;b-B了解住房规划设计、财政和资助、建设和建筑、组织和管理,讨论并参与规划设计;c-C小规模住房建设的方法、设备和工具使用、建筑技术和合作技巧的理论与实践培训;d-D住房扩张、环境和住房维护、住房资源利用的技术培训,参与成员管理会议;e-贷款偿还、会计知识培训,沟通技巧和职业培训,社会责任教育等等。
通过自助和自助教育,首先可以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其次学习与建筑相关的技术知识,提高资金运用和相关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自己的动机期望,认识个人
权利和社会责任,形成一定的社会意识并激发个人潜能;增加与社会的联系,提高移民对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自助住房建设的过程因此成为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过程,自助住房生产模式是自下而上的外来移民安置模式。
4外来移民安置与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4.1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内涵
自下而上的城市化,是指发生在农村地域,由基层社区政府发动和农民自主推动的、以农村人口在农村内就地转移,建立小城镇为中心的城市化过程[6]。
如果在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作用下,另一种形式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将会出现,与以上对自下而上的城市化的理解不同的是:在地域上,城市化发生发展的地域在城市而非农村;城市化人口来源非来自农村的就地转移而是异地转移。但理解大致相同的是:城市化发动的主体来自“下”,即城市化发展投资主体主要来自地方社区和农民群体及个人,以自有和自筹资金为主。
4.2外来移民安置对农村和城市发展的影响
4.2.1外来移民安置与城乡经济发展
在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作用下,试图建立一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机制:在国家鼓励自助安置的政策和减少农村土地对外来人口的牵制作用下,通过自助提高外来人口的城市适应能力,实现劳动力的空间异地转化,农村规模经营和规模经济发展。外来人口在城市就业将大大促进城市非正式经济发展。由于开发性移民安置中自助教育的作用,外来移民的文化和社会意识及移民素质等都会得到提高,移民在就业中逐步从就业于非正式经济部门转向就业于正式经济部门的可能性,显然要大于没有实施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以前,从这个角度看则长期有利于城市正式经济的发展。
4.2.2外来移民安置与城市空间的有序评价
在开发性移民自助安置中,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是在同一地点同时发生的,这将意味着实质性的城市空间扩张。如果空间位置选择得当、组织合理、整个开发过程在非完全商业化的前提下来进行,将实现城市空间的有序发展。由于在自助过程中鼓励自助组内密切的家庭联系和住房合作建设的开展,通过自助教育提高移民的质素加强移民与社会的联系,等等,将使所形成的安置“空间连接度”[29]提高,如果通过诸如自助教育、自助规划和计划、政府和操作者的作用等组织过程,对内部连接度已较高的住房活动[D=D(资金、土地、设施等)]、产业活动[I=I(非正式的、正式的)]和衍生活动[S=S(教育文化、社会意识等)等按不同的功能属性和类型结构进行组织,将实现空间的有序发展,形成等级的移民安置空间(图1)。
附图
图1对自助安置模式空间有序发展的认识
Fig.1Knowledgefororderlyspacedevelopmentofself-helpsettlement
4.2.3移民安置与城市社会空间整合
由于在开发性移民自助安置中,鼓励团结的自助来进行住房建设和相应的活动,可以预见地缘、血缘、人缘和业缘关系将再次成为移民在自助中的联系纽带,移民文化将在异地得到发展。自助安置必须充分考虑与移民文化相关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引导不当,在自助中发展的移民文化现象将对城市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自助教育下发展的移民文化与在自发的地缘、血缘、人缘和业缘关系基础上发展的移民文化相比,将可能发生一些质的变化:自助教育使移民无论在与职业、收入相关的经济层面上,还是在观念、城市文化认同和心理的归属感等文化层面上,其城市适应性将得到大大增强。结果将首先使外来移民在“精神”上实现城市化,其次,移民在文化和社会意识上的质的变化,将最终促进移民与城市的整合,由社会隔膜和社会分割所引起的社会冲突和相应的社会问题将大大缓和。
4.3移民安置与城市化发展
在国家相关政策作用下,经过内外力的交互作用,城市外来移民为发动的主体。资金来源于国际援助、国家长期贷款,并以自助机构获得的信用贷款和自财政为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自助住房建设中同时必须开展自助教育和培训,从而使自助模式超出一般的住房建设成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三种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结果出现(图2):
附图
图2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与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Fig.2Below-updevelopingmigrantssettlementandbelow-upurbanization
其一,在相应的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配合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通过自助住房建设脱离农村、居住城市,在发达地区的村镇、城镇和城市三个层面实现劳动力空间转化;其二,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互动反馈。城市非正式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在城市地域通过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使城市空间扩张,另一方面城市正式和非正式经济的发展将改变城市的经济结构;其三,在自助教育过程中,移民城市适应性增强、观众转变、文化和社会意识提高,在“精神”上成为城市化的人。城市空间扩张、经济结构转化和移民精神城市化构成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收稿日期:2001-04-28;修订日期:20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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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民族国家;主权权利;知识产权;跨国保护
经济全球化给人类生活带来了积极的变化,使得原本在民族藩篱隔阂下的主权国家紧密联系,使散居各地的人们建立起彼此互通有无的“地球村”。全球化引起了人们思维方式的变革,信息的瞬时传播便利创新思想的相互借鉴,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仿制”、“贴牌”、“冒牌”甚至“抄袭”现象的泛滥。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社会若要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必然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
经济全球化给知识产权带来的巨大变化随处可见。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法伴随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呈现嬗变之势。国际社会虽然缺乏国内那样有组织的政府,缺乏对所有民族国家行使权威的超国家组织,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国际社会是有法律秩序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国际法律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碎片化的规则集合体,不过,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拓展,知识产权国际统一法运动不断升级、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相关立法运动正深入到国内立法活动的传统领域。从知识产权的产生、效力到权利的期限,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到超地域性、从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垄断性到公益性、社会化,从纯粹的私有财产权到与人类生命健康权的关联关系,等等,凡是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都存在知识产权国际统一立法的痕迹。国际知识产权法软性约束的形象正在被改观。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知识产权立法无法化解的三对矛盾: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普遍保护的需要、各民族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歧异与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形成的主权冲突,均仍困扰着经济全球化形势下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保护事业,其中以主权为最大桎梏。
一、属地管辖权与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根据一国法律创设的专利权、商标权与著作权并不当然在其他主权者领土上被承认为权利。这是主权在知识产权领域最常见的注解。主权原本是一个国家政治学概念。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对主权的来源——公意——进行解说后,写道:“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并且主权者既然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所以就只能由他自己来代表自己;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以转移”。由此,我们将主权的特性之一概括为“主权不可转让”。在卢梭的著作里主权是对政府与人民关系的诠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国际法上,主权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对并列存在的国家人格的高度抽象。所以,在国际法学者眼里主权对内是最高的、对外则是独立的。在一国之内,主权所及之处,没有较之更高的权威。主权对内、对外的两个方面中,以对内的向度为我们考察的基础。对于他国的知识产权在内国是否应当给予保护,需要求助于属地管辖权。
就此而论,主权不对知识产权的设权行为发生直接的调整与约束作用,是需要借助知识产权保护权为中介手段的,沿着“主权——管理权——知识产权”而起作用。传统国际法对主权进行二分结构的划分,分割为“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需要申明的是,此处的划分是人为的,是纯粹基于理论探索的方便。因为实质上主权是不可以分割的,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基于属地管辖权的措施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认可制度,比如,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发明、商标是否予以承认、外国专利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中国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客体限制及审批,等等。属地管辖权的行使在不违反该管理者所属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与公约义务的时候,其效力是不容置疑的。
二、属人管辖权与知识产权保护
当论及属人管辖权的时候,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上,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是:主权者对位于主权者领土之内的和旅居非本国领土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依凭何种根据确立其随人所至的管辖权力?卢梭在论述主权权力的界限时写道:“如果国家,或者说城邦,只不外是一个道德人格,其生命全在于它的成员的结合,并且如果它最主要的关怀就是要保存它自身;那末它就必须有一种普遍的强制性的力量,以便按照最有利于全体的方式来推动并安排各个部分。正如自然赋予了每个人以支配自己各部分肢体的绝对权力一样,社会公约也赋予了政治体以支配它的各个成员的绝对权力。正是这种权力,当其受到公意指导时,就获得了主权这个名称”;“凡是一个公民能为国家所做的任何服务,一经主权者要求,就应该立即去做”。按照卢梭的理解,国家的各个成员有服从主权者管辖的义务,这是主权者对其公民行使属人管辖权的正当理由。在现代国际法的视野里,属人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对人管辖权力的自然衍生。也就是说,既然一国公民通过国籍的纽带与其母国发生政治的和法律的联系,那么,当位于本土之时,母国对之行使管辖,顺理成章。即使居于海外,也不得因地理距离的阻隔,而误认为主权权力因空间范围的阻滞而失去效力。对于法人,情形与自然人类似。当一国公司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属人管辖权也对之当然发生控制、约束及保护作用。
具体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而言,当一国自然人到海外发表著作,或一国的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使用在母国登记注册的商标或专利,比如中国温州某打火机公司在欧盟境内设立分厂,其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的行为仍然要受到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管辖,也即属人管辖。至少,欧盟在考虑是否赋予其商标权效力时,必然要考虑到根据中国商标法创设的“既得权”问题。这也是为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法规范与国际惯例所肯认的。其理由就在于此等知识产权主体与母国之间的“人身性质的”法律联系。
三、知识产权保护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
在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的属地性和属人性的时候,我们是以主权可分为假设前提的。事实上,对主权作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的划分,是基于逻辑的需要,并非现实存在的可量化、可切割的权力的。再者,当我们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管辖权的属性时,我们还隐含了一个推论:一国的属地管辖权与另一国的属人管辖权是平行的、不冲突的。这个推论是一种理想的状态。真实的情况是,当一个国家在其本土主张属地管辖时,其主权权力所及的对象同时包括了本国的和外国的知识产权持有者。换言之,一国的属地管辖权必然触碰另一国的属人管辖权,甚至有不可调和的危险。比如,对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得报酬的税收征纳关系的调整,就会发生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的激烈碰撞。外国知识产权持有者根据税收来源地原则要向东道国承担所得税的缴纳义务,与之同时,它还是其母国的纳税人,要向其母国就同一所得承担纳税义务。在两个主权者没有达成意志的妥协与安排之前,这种管辖权的冲突是不可调和的。
如何协调知识产权跨国保护领域的管辖权冲突呢?这是现代国际知识产权法的谜题。就单个国家主权而言,它是在其领域范围之内的最高意志,是全体人民意志的联合;对外,主权则是主权者身份的表征,是此法律人格者区别于彼法律人格者的符号。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主权者的意志都具有最高的地位。因此,作为主权者意志的外化形式,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若发生冲突,唯一可行的方案是主权者意志的相互妥协、协调一致。鉴于此,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成为了最好的工具。双边的、区域性的或者全球性的知识产权条约在特定主权者之间将产生法律的约束力。若缺乏此类条约,在具体事项的管辖下不可避免地发生抵触与冲突。
四、结论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主权者意志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自然延伸,是主权权力效力运行的自在空间。那么,保护知识产权的管辖权是否可以脱离孕育其效力的主权者而让渡给其他主权者或主权者之集体,统一加以行使呢?我们认为,此类权利是可以让渡的。因为代表公意的主权意志可以转换其表达形式。基于意志表达方式的可转化性,此类权利的可让渡性也就不难证立了。事实上,截至目前国际社会已经有了让渡护知识产权的若干先例。比如,欧盟成员国通过区域性条约的形式从组织成员手中受让了知识产权保护策的制定权。尽管欧盟获得的管辖权并非彻底的面的权力,但是它的成功运作至少表明了主权者意是可以转化表达形式而让渡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功推动并缔结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同样验证了一个命题: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完全可以经主权者意志的协调一致而向主权者集体让渡的。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说“保护知识产权之权利可让渡”,并非是指知识产权的保护权一定要经让渡才可产生其实效;再者,此类权利的让渡是有期限的、附条件的让渡,这种让渡是暂时的,并非永久的、不可回复的让渡。因为一个国际组织的成员国可以选择退出该组织而收回其管辖权。比如,退出世界贸易组织而中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原成员国的约束力,或者自愿取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会员资格而不再承受其约束,等等。
论文关键词 环境民事诉讼 管辖 专属管辖 级别管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呈现愈演愈烈之势,环境纠纷也接踵而至,并且逐渐成为社会纠纷中的重要部分。各国为解决环境纠纷一般都采取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而其中环境民事诉讼又成为最为常见的一种解决方式。进行环境民事诉讼,管辖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环境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作出探讨。
一、环境民事诉讼管辖现状
我国目前关于环境民事诉讼的规定分散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之中,其规定大多较为原则,并没有形成针对环境民事诉讼的专门诉讼程序制度,更不用说管辖方面的具体规定,所谓环境民事诉讼及其管辖问题适用的实际上是民事诉讼法或者民事侵权案件的处理程序。
(一)环境民事诉讼管辖现状
进行环境民事诉讼最先解决的问题就是管辖,它解决的是在法院内部具体确定特定的环境民事案件由哪个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民事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包括了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因此,环境民事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也就包括了被告住所地、环境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环境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对于环境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实践中遵从民事诉讼法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以及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来决定级别管辖。对于环境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规定都有所体现,对于不属于自己受理的案件,法院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移送。指定管辖在实践中也经常发生,尤其是对于环境民事诉讼,往往涉案标的数额较大,人数较多,甚至涉及公共利益,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基于其自身审判经验,技术设备以及其他的因素影响,往往就会产生指定管辖的情况,而且鉴于我国目前环境民事诉讼规定的不完善,指定管辖的情况可能会越来越多。
(二)实践中基于环保法庭的专属管辖
我国并无环境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规定,但2007年底贵阳中院成立了环保审判庭暨清镇法院环保法庭,专门环境审判组织就成为实践热点问题。实践中,多地的环保审判组织受理的案件都包括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规定了某些地区发生的环境诉讼必须由指定的环境审判组织审理,甚至还设立了两级法院进行审理,并规定其指定范围内发生的环境诉讼,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这些探索和实践,其合理性暂且不论,它为我国的环境民事诉讼管辖提供了便利,有利于环境民事诉讼效率的提高,更有利于环境民事诉讼的专业化和合理化。
二、环境民事诉讼管辖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有关于环境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但是由于其规定的笼统性,加之环境民事诉讼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些关于管辖的规定并不一定能够适用环境民事诉讼,在司法实务中环境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也暴露无遗。
(一)地域管辖规定不合理
按照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环境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管辖。实践中,受害人往往选择的是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但对于环境民事侵权案件来说,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管辖可能并不足以保障案件得到公正而又高效的处理。对于环境民事诉讼而言,不仅仅涉及当事人利益,更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所作的判决不仅会对当事人产生影响,“而且还会通过法院对加害企业的处理,影响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其他企业。”这种管辖规定造成了案件的处理结果不能够在企业当地产生应有的影响结果,不符合社会的公正性需求。加之当事人选择法院的相对任意性,也给法院证据保全,甚至执行带来极大不便,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二)级别管辖不适应现实要求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基层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大多数的环境民事诉讼案件都有基层的法院来进行审理。2002年至2011年一审环境案件的收案数仅占同期一审案件总数的0.2%。从统计数字中可以看出真正进入诉讼程序的环境民事案件是比较少的,当然这并不代表这类案件发生率比较低,而是由环境案件本身的举证难,胜诉难以及较强的专业性所决定的。许多基层法院甚至从没审理过环境民事诉讼案件,更不用说积累审判经验了,环境纠纷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对法院和法官的较高要求,这些对于目前的基层法院来说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将环境民事诉讼交由条件还不具备的一些基层法院来审理,并不能够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处理。
(三)环保法庭的专属管辖缺乏规范性
“通常认为,确定管辖的原则主要有便于诉讼、便于审判、保证公正审理、发挥各级法院职能分工的作用以及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因此环保法庭的管辖实践并非易事。贵阳中院所进行的探索是有益的,但要普及环保法庭任重而道远,因为实践中由于程序设计不健全,在管辖的处理上出现了很多问题。环保审判组织如果在每个基层法院都设立,是否会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如果在几个特定的地区设立,必将造成不利于诉讼的局面;如果只是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相应的二审,那么对于中级人民法院自身受理的一审环境案件,二审该如何处理,甚至是需要进行再审,开启审判监督程序时又如何处理?“此外,对于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案件以及公益诉讼案件,其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如何确定?”这些都是成立专门环境审判组织所必须解决的程序问题。
三、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探索
(一)确立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的专属管辖
基于目前地域管辖存在的问题,应根据环境民事诉讼所涉利益的广泛性和满足社会的客观公正要求确立专属管辖,即环境民事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管辖。
由侵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管辖环境民事案件,能够最大限度的对案件进行公正合理高效的审理。其一,利于集中环境民事诉讼管辖权,既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又能够更快的使侵权行为地法院积累审判经验,使其对相关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把握更为公正合理。其二,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管辖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其审理的过程和结果都能够对当地的相类似企业产生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从而抑制对受害人不利行为的发生,真正使这种专属管辖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其三,由侵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来管辖,能够使该法院及时的对侵害企业或者责任人采取措施,例如停止侵害等。许多环境侵权案件都需要法院进行先予执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最能够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关于认定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以及证据保全,甚至是案件执行上,侵权实施地法院都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能极大的提高诉讼效率。其四,由于环境纠纷常常跨区域,导致管辖争议不断,虽然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但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而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管辖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适当提高一审环境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可将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环境民事案件的的一审管辖法院,但并不是在所有地区都将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环境民事案件的一审管辖法院。基于这样考虑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环境案件本身对法院和法官所具有的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类似于民事案件中的知识产权案件,由专业的机构进行审理是最理想的状况,因为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再加上长期积累的审判经验和技能,能够很好的处理环境民事案件。但在我国没有普遍设立专门环境审判组织的情况下,中级人民法院成为了最适合审理一审环境民事案件的法院。因为中级人民法院与基层人民法院相比,在基础设施,人员配备,法官的审判经验和技能上都更胜一筹,有些中级人民法院甚至能够抽调部分法官组成临时专业的环境审判合议庭,这对案件公正合理的处理是毋庸置疑的。其次,环境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利益群体广泛,可以说涉及到环境纠纷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影响力比较大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本来就无可厚非,中级人民法院在其长期的审判过程中,对这种涉及利益范围较广的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更会得到社会的认同,其公信力也比较强。
(三)进一步规范专门环境审判组织的规则
上文也提到,成立专门的环境审判组织是解决管辖问题的最好途径,也是环境民事诉讼管辖发展的必然趋势,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明确专门环境审判组织的程序规则,以使专门环境审判组织的发展更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