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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申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0 15:04:1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国税申报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国税申报材料

第1篇

一是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针对一些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够高,理解不够全面等问题,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税收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今年严峻的经济形势,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认真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大力构建税收征管长效机制,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确保税收收入增长,切实把管理成效体现到税收收入上来。

三是着力解决事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收服务问题。把纳税人的利益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对纳税人的诉求关注不够、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征纳关系和谐重视不够等问题,扎扎实实为纳税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是着力改进不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机制问题。围绕工作实际和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制度、机制和手段创新,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是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加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着力解决党性还不够强、党风还不够好、执行党纪还不够严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发展信心、促进科学发展。

“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

工作作风事关形象和大局。为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增强为社会及纳税人服务的观念,我们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正确认识当前经济下滑以及税收政策调整给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带来的不利和有利因素,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对国家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组织收入原则执行情况的辅导检查,积极处理好组织税收收入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应收尽收,依法征收,坚决防止虚收和越权减免税的问题发生,实现经济税收和谐发展。

二是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政策,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程序合法,坚决防止收“关系税”、“人情税”以及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问题,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是倡导服务至上的工作作风。转变纳税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型政府”、“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思想以及

第2篇

***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自全区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以来,***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开展的“安康杯”竞赛活动,成立了由总经理李卫东同志为组长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在健全机构之后,小组对整体工作进行了布署,制定了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案、有检查的总体实施方案,公司领导明确要求,要通过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来促进企业整体管理工作向前推进。把“安康杯“活动内容融合到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上来,活动小组快速行动,用最短的时间,提出并制定了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内容涉及: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技能比赛,职业健康,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的业余文化活动,结合公司领导的精细化管理理念全方位开展工作。根据方案,狠抓落实工作,确保了每项计划都能保质保量按时开展,活动小组实行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全力实施。

以下是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在安康杯活动中取得的一些成绩和经验:

一、实现安全环保绩效目标:

已辨识危险源受控率100%;职业病发病率显为0;较大安全事故率为0;轻伤事故率为0。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较2009年有较大幅度改善和提高,现场管理明显改观;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优化管理组织结构,强化调度员的管理职能,促进综合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年初,把安全环保、生产调度合为一体管理,成立安全生产调度室,从人员选拔、职责的制定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扩大了调度员的管理职能,把生产组织、现场管理、安全管理、日常考核等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保证了各项工作全天候的处于受控状态。

2、加强安全环保的日常管理,安全环保管理较去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现场管理明显改善。

日常检查中,改变工作方法,由过去发现问题直接考核转变为现在的以下发整改通知单为主,同时在周四的调度会,利用投影仪对生产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点评,与存在问题单位共同协商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同时对于屡次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绩效考核等方式,有效促进了各生产单位的整改力度,有力地推进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安全环保工作有很大的进步。在集团公司6月份组织的观摩活动中受到好评。截止9月底共发现安全环保隐患896项,已整改891项,有5项正在整改中,累计安全投入27.2万元。对工作中整改不力、“三违”现象等严格考核,共计考核640次,考核金额54754元,同时对工作得力整改效果好的单位和人员实施奖励2600元。

3、重视劳保用品配备及发放工作。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存在重大危险源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种类不全,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的现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所有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样式、实用性、种类是否齐全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排整理,扩大调整了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种类,增加了防火服、皮裙子、工作服、皮手套、带面罩的防护头盔等防护用品,减少了高危作业的危险,保证了员工的人身安全。 

4、及时对危险源进行辩识更新。

年初,组织各生产单位对危险源进行更新,对于新增的辊压机系统采取从下到上的方法进行了辩识。由于去年余热发电系统的危险源识别比较粗浅,8月份又根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重新组织发电系统全体人员进行全面识别。同时结合集团组织的每一期安全经验交流,及时补增漏识的危险源。现在危险源总数由2009年的14736个增加到15551个,并且所有危险源全部处于受控状态。

5、重新规划整治原料堆场,理顺了人流、物流,消除了安全隐患

年初,针对原料场地车辆人员交叉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现状,有步骤的对原料场地重新规划并实施整治。经过大半年整治,各种原料界限分明,运输道路流畅,同时在汇车路口设置了明显的安全标识,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隐患。

6、积极开展“安全月”活动。

5、6月,策划、组织实施了消防应急演练、矿山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升了作业人员的应急能力,掌握了应急救援程序,达到了演练的预期目的。6月份,派出2名员工参加了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事故案例宣讲活动,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优秀安全征文、优秀安全短信评比等系列活动,大力营造安全氛围,丰富了职工安全文化生活,提升了安全意识和个人安全素养。主办了以“原煤堆放、原煤均化、煤粉制备系统危险源防控”为主题的技术交流视频会,得到了集团公司领导和各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在集团其他子公司主办的安全经验交流会上,针对我们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防控措施,充分准备经验交流发言,受到集团公司领导的认可好评。

7、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管理。

由各安全环保主管部门牵头,安全员授课,多次组织外协单位的人员学习制度及规程。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外协单位作业现场检查50余次,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踪验证,对整改不力的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考核。同时严格要求外协单位统一发放了工作服,按月发放劳保用品,有效促进了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因监管得力今年外协单位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8、开展收尘设施的改造工作。

一直以来,水泥、熟料库顶、库底配料站收尘效果差,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特别是水泥配料库底无组织粉尘污染尤为严重,由于粉尘太大岗位巡检人员无法进入检查维护设备。针对这一现状,对库顶、库底所有收尘设备进行摸排检查,制定整改计划,按时恢复了库顶收尘设备10余台,利用以前闲置的2台收尘设备对熟料库底、水泥配料库底扬尘进行了改造,有效减少了无组织扬尘,改善了现场工作环境。

9、编制了环境报告书

9月份,组织完成了《环境报告书》的编写工作,为今后环境信息按期公开积累了宝贵经验。

10、安全流程再造工作开展情况

(1)2009年完成了安全流程再造体系的文件编写工作,2010年是体系建立推行实施的关键一年,我部门涉及危险源多,工作面广,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年初组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十大管理体系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宣贯,有组织、有步骤的主动推行,使安全流程再造体系在我部门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公司的安全流程再造的实施。9月份被中材集团公司评为安全流程再造优秀示范企业,在全集团推广交流学习。

(2)修订完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2009年组织各分管领导、部门、工段、班组从上到下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严格一月一次的安全绩效考核,在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上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责任保证体系。

(3)修订完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2009年组织各分管领导、部门、工段、班组从上到下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严格一月一次的安全绩效考核,在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上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责任保证体系。

(4)实施”三级”安全监督检查网络。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实施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的检查网络,并建立检查记录,同时实施三级跟踪验证,真正把三级监督检查落在实处。

(5)完善高危作业的检查、审批程序。结合安全流程再造体系的要求,修订完善高危作业的审批程序,增加了高危作业实施过程的检查验证,并建立了记录。

(6) 严格要求生产单位及时召开班前班后会。当班安全生产调度调度组织各单位的当班班长召开会议,由当班调度对当班的生产情况、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点评和总结,并形成记录,促进了当班各项工作的开展。

11、有效开展了一系列培训工作

(1)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流程再造十大管理体系。5月份我们制订了详细的培训计划,由各部门组织,主管安全的人员授课,按计划分批次进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安全操作技能、规范安全操作行为,除低安全事故,提升了安全绩效。

(2)合理协调安排中材甘肃白银公司人员的委托实习培训,顺利完成了兄弟单位新员工的培训工作。8月份白银安排70多人在我们公司实习,我公司严格按照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培训要求对71名学员实施了培训,并把人员分流到各单位生产岗位实施了师带徒上岗培训,明确“一带一”(师带徒)的责任,通过短短两个多月,课堂、现场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使他们全面掌握了工艺、设备、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了独立操作的能力,中宁赛马员工特有的企业文化在新学员中得到熏陶,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培训合格率100%。

(3)合理协调安排中材甘肃白银公司人员的委托实习培训,顺利完成了兄弟单位新员工的培训工作。8月份白银安排70多人在我们公司实习,我公司严格按照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培训要求对71名学员实施了培训,并把人员分流到各单位生产岗位实施了师带徒上岗培训,明确“一带一”(师带徒)的责任,通过短短两个多月,课堂、现场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使他们全面掌握了工艺、设备、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了独立操作的能力,中宁赛马员工特有的企业文化在新学员中得到熏陶,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培训合格率100%。

(4)2010年 8月份开始,从社会聘请专业老师组织全体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修工、电气人员、化验室检验、工艺管理人员、中控操作等人员进行培训工作,营造了一个学技术、学技能的浓厚氛围,实施5个月后,参加培训人员的技术素质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也为下一步技术人员的技能评定、薪酬改革奠定了基础。

(5)组织对新员工实施岗前培训。我们先后对新进厂的40余名新员工进行工艺、设备、安全、财会知识等方面的课堂培训,又在作业现场明确师傅,明确责任,明确一带一的关系,对新员工进行磨炼和煅炼,使新员工的个人素养、工作态度和业务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6)严格要求车间(工段)贯彻实施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每月实施2次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总结安全经验,达到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目的。

12、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

公司从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入手,大力整治职工生活环境,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对职工浴室,活动场所,宿舍,食堂进行了改造更新。给广大员工提供了舒适生活优美的生活环境,在三八节期间公司又开展了向女职工送健康体检活动,使全公司七十多名女工在送健康活动中,愉快的度过了自己的节日。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公司又在七月份组织安排了全员职业健康体检,真正切切的为公司员工办了事实。

13、加强了企业文化建设,活跃企业员工的文化生活

根据竞赛活动的总体部署,公司工会积极开展了第一届职工健身运动会,整个活动和谐欢快,职工反响很大,此项有益的活动,公司将会长期坚持下去。为了提高生产工人的操作技能,在生产部门开展了岗位练兵和技能比赛活动,活动得到广大员工的积极支持,取得很好的结果,对员工的安全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生产设备和任务的完成起到促进作用。

通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我公司目前安全和生产形式良好,各方面工作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安康杯活动的开展,得到了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以及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广大员工的支持,在以总经理李卫东同志为组长竞赛活动组的努力下,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我们企业深层次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我们全体中宁赛马人,将继续努力以团结拼搏高效务实的精神共同开创企业美好明天。

                            

 

第3篇

一般纳税人利废加工企业销售货物,申报缴纳增值税的25%,即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利废企业,并且当月进行即征即奖。

二、奖励政策的适用条件

1.在我市各工业园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为:以购进的或收集的社会生产、生活废弃物为原料,采取分拣、清洗、熔铸、切片、造粒等方式,生产工业原材料或初加工零配件(以下简称“利废产品”),并进行对外销售。利废企业在生产工业原材料或初加工零配件过程中需要配比添加部分新料的,仍视同为利废企业。

3.利废企业不再划分收购环节、加工环节,仅就其销售利废产品申报缴纳的增值税,适用地方留成返还的奖励政策。

4.利废企业销售利废产品当月增值税销售税负率不低于6%,并且从兑现奖励当月起,其月平均销售税负率不得低于6%。

本通知实施后,我市废旧物资收购企业销售废旧物资申报缴纳增值税,当月增值税销售税负率不低于8%,亦可以适用本奖励政策。

三、奖励政策兑现的审核办理流程

1.利废企业在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完毕后,及时填写《地方奖励申报表》,并将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完税凭证》报送所在园区管委会。

2.各园区管委会确定专人接收上述企业申报资料,并将所属企业分批汇总,及时报市国税局。

3.市国税局按照上述奖励政策的适用条件,结合日常的税源管理信息和企业申报、完税情况,于接到园区管委会转来的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奖励条件并且申请数额准确的转交市财政局,对不符合适用条件或申请数额不准确的交园区管委会退回企业。

4.市财政局对市国税局转来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应于3个工作日内复核企业申报数据,并办理完毕奖励资金拨付。

四、有关要求

1.实行利废企业名录管理。按照本通知对利废企业特征的表述,由企业向所在园区管委会提出认定审请,园区管委会进行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审核确认。

2.建立诚信记录制度。各企业申报资料要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政府奖励行为的,将依法追回奖励资金,并在2年内对该企业和其大股东、主要负责人在我市新开办的企业取消奖励资格。

第4篇

第二条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坚持高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双认定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参加选拔的高技能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在我市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在我市工作。

第三条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办人;

(四)创新工艺流程成效显著、形成制造技法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四条申报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原则上收入(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2倍。

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内全职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且每年在连工作不少于6个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四)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五)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六)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五条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用人单位,除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企业提请申报时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国税、地税年纳税额合计200万元以上;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

(三)高职院校、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第七条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程序:

(一)申报受理。用人单位登录“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同时向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提交文本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书》(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培养或引进高技能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技能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其中,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提供前一工作城市缴纳社会保险号码;

3.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公办职业院校无需提供)、院校办学许可证、国税和地税开具的纳税证明;

4.高技能人才与培养或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另需提供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柔性引进的以护照居留累计时间计算;

5.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提供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等。

(二)审查推荐。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分级推荐,需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与《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评审遴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料审核、实地考察、集中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择优确定拟入选高技能人才建设计划人选。

(四)社会公示。市人社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人员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发文公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人员,发文公布。

第八条每年选拔用人单位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20名;引进高端高技能人才30名(含柔性引进5名),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需要的高技能人才100名。

第九条高端高技能人才属用人单位培养的,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薪酬补贴。属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薪酬补贴;属用人单位自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可一次性发放1—3万元薪酬补贴。

属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全职引进的,满足对应专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3万元薪酬补贴。

第十条对确定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技能人才类评选表彰,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特殊津贴。按规定享受我市引进高技能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第十一条高技能人才同一项目或待遇符合多项技能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相关待遇。

第5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是高新技术企业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需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不仅反映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水平,也体现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对于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企业诚信建设,提高税收执法服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制度

(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制度。每年年初,拟申报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填写《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预报表》(见附件1),经当地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报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企业的预报表后,及时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认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列入名单的企业,需在省科技厅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前60天,将书面申报材料分别报区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局进行初审。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联审制度。在收到企业上报的书面申报材料30天内,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局成立联审工作组,对申报的企业实行点对点的审核,技术方面的审核以科技部门为主,财务方面的审核以财政和税务部门为主。经区相关部门联审后,提出初审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确认。对初审合格的企业,报经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推荐申报到市相关部门再审;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推荐上报。

(三)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年审制度。为做好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三年一复审工作,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3月份左右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品及技术性收入比重、科技人员比例、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情况等重要指标,按复审要求进行年度审查。年审采取现场考核、材料考核和财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或委托中介机构,通过第三方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绩效评估。

(四)建立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协作制度。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请后,应按分工协作的原则,由税务部门负责企业研发费认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及税前扣除,科技部门负责协助主管税务机关做好研究开发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与加计抵扣政策的相符性和研究开发项目在本省相关行业技术先进性的鉴定,以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

三、全面落实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初审管理工作,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有关举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政策。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并在同等条件下,科技部门在科技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推荐安排。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第6篇

汽车制造业本身没有制定一套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企业的税务管理重点仅限于企业自身的利益,使得企业制造业和税务机关之间存在消息传递不及时,税收的管理手段不平衡、不对称的现象。汽车制造业的经营活动会进行详细的战略策划,企业所缴纳的税款也进行准确的预算,在一定程度了影响了企业所要缴纳的税款。汽车制造行业税收涉及的内容比较多,需要企业内部的税收管理人员具有专业且复杂的会计专业知识,要非常了解我国关于税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且要熟练的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汽车制造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只是依靠基层管理员来完成,工作的内容只是一些日常的工作,如,常规的税收检查、催缴催报、上缴税收申报资料等。我国税收的相关部门没有对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只是一味的根据企业上缴的材料进行纳税数额的审核。

二、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一)税收关系这我国企业之间的合理分配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企业获得的经济利益通过税收上缴国家,由国家统一进行管理和支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成为国家调节汽车制造企业经济分配,实现资金合理配置的有效宏观政策手段。

(二)加强汽车制造企业的税收管理带动了行业的发展汽车制造业内部有效地税收管理会带动企业的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不断的进行摸索和实践,制定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汽车制造业内部的税务管理体制。我国的税法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弊端,对于汽车制造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没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税法的完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企业纳税行为中出现的一些难题,及时的了解汽车制造行业的发展,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

三、加强汽车制造业税务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汽车制造业的专业化管理我国的相关部门在税收的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要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税务管理经验,在我国成立汽车制造业税收管理的专门部门。汽车制造行业涉及税收的项目比较多,需要由专门的税收管理部门进行一一核实,并掌握汽车制造行业需要缴纳的各种税种以及要缴纳的税款。税收的专业管理团队需要对汽车制造企业上交的税收申报材料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对税源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收集企业税收涉及的范围,对企业的税收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好税收的管理和稽查工作。

(二)车制造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转变人们以往被动纳税和强制纳税的思想观念,树立依法纳税的新思想,在思想上宣传依法纳税的意义,提高人们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的意识。汽车制造行业经营范围比较大,因提交的企业经营材料不全面容易造成偷税和漏税,因此加强汽车制造企业管理人员的税法教育非常重要。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一定要熟悉我国关于税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税法的各项基本要素和税法约束的范围;还要根据我国的国家政策对税法的变动范围进行科学的预测,研究税法可能完善的方向,积极响应我国的税收政策的号召将依法纳税观念深入到企业每位员工的脑海中,使企业上下员工之间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在汽车制造企业学习税法有关规定的同时,根据汽车制造企业发展的规模和经营状况等实际发展形势的不同进行相应的管理指导。例如:对那些没有及时申报税收或者申报材料提供不充分的汽车制造企业,税务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指导和教育,并对企业的不良行为提出警告,防止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对于刚走向飞速发展的汽车制造企业展开税法的教育工作,保证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掌握税法的相关规定和税收的申报流程,根据国家的税法规定制定企业的财务账簿,以及完成税收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对于经营状况良好的汽车制造企业则开展税法知识的普及讲座,加强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税收工作的监察和管理力度。

(三)借助科学技术完善税务管理体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快了信息的传递速度,我国的税收管理工作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拓宽税收信息收集的平台,提高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强化汽车制造企业的纳税信息监控和管理工作,防止税源的减少,税收工作人员需要借助计算机做好税务的登记工作,在源头上对税务工作加强管理,并不定期的抽查汽车制造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关部门将汽车制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反应企业经营情况的各种财务报表呈现的信息编制成完整的税收管理信息体系,并输入到专门的计算机系统中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统一管理。税收管理平台的建立可以对汽车制造企业进行及时的监查,对所有的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调查,适时的解决税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

我国的税务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大力打击汽车制造行业中出现的偷税、漏税行为。税务部们的工作人员要与企业内部的各部门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不仅仅要加强与汽车制造企业的财务部门的合作,还要与企业内部的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建立联系。汽车制造企业的管理者要重视税收工作的开展,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企业内部的税收管理工作。

四、结束语

第7篇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楚雄州“诚信楚雄十佳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州经贸委、州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医药管理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1、组委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 州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 任: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 员: 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

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00年—200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

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 3122464 3123647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你阅读的文章来自:126]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

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

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D:公司实力:资产、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产销率;

3、社会责任感。

A: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B:环保意识:是否达标。

4、公司形象。

A:企业整体形象、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B:产品质量形象,通过或达到类似ISO9000认证。

5、管理水平。

A:信息化建设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B:组织机构效率:人均销售额、人均利润额;C:管理制度合理性。

㈡未来发展

1、发展潜力:行业发展前景、销售增长率情况;

2、企业自身发展素质及能力:企业文化、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

3、创新能力。

A: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率、专利数,省州科技奖获得情况;B:管理创新实绩。

八、宣传报道

1、活动开展前,在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以公告等方式宣传,并报道活动组织情况,对评选过程全程跟踪报道,评选结果在电视台、楚雄日报、电台公布,可以商业运作冠于品牌名称或开展颁奖活动等形式扩大影响。

2、楚雄州电视台对“十佳诚信企业”制作专题节目长期播放或送省台选播。

九、经费预算

1、宣传费:10000元。其中:电视台7000元/5次,报纸3000元/6次;

2、十佳企业奖金:3000元×10户=30000元;

3、评审费、10000元

4、会议费:5000元;

5、办公经费:5000元;

五项合计60000元,鉴于我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商业运作吸收赞助解决20000元,请州级财政拨补解决40000元。

附件:一、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二、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量化评分表;

第8篇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第三条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第四条根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

第五条“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定期进行补充和修订,由省科技厅。

第六条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七条优先支持下列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4、我省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第八条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所需材料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

2、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属于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财务报表。

4、产品采标证明。

(三)辅助材料(对申请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有利于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选择提交),一般包括:

(1)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2)未鉴定产品必须提交的相关材料:a、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6、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c、若有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产品投产后实测的环保达标证明;d、若属中外合资,应附加中方控股证明;e、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化;f、属专利技术的产品需附专利证书,获奖产品需附获奖证明。

(3)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

(4)出口产品须提交出口证明。

辅助材料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原则掌握在2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一般要求1年之内。

第九条申报和认定程序。凡申请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可在产品中试鉴定试产或批量生产之后,按要求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常年受理各市上报的材料;省科技厅定期组织专家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给予认定,并颁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第十条对申请享受出口退税的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按省国税局、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函[20021326号、苏科高【2002】314号文]办理。

第十一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技术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延长至5年。

第十二条凡持有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生产企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省科技厅申请变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或补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企业改制、兼并、组建合资企业、成立新企业;

2、认定证书遗失。

第十三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程序:

1、由企业提出申请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报告;

2、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符合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条件的企业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受理省辖市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论证,对符合变更或补办条件的产品在每季度未的最后一个星期内统一打印新证书,并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第十四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

1、凡属企业改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改制批文;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若企业仅部分改制,原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2、凡属企业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兼并企业的注销证明;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

(4)企业兼并协议,包括对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的说明

(5)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3、凡属组建合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合资企业章程;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4)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4、凡属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5、凡认定证书遗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包括:认定名称、承担单位、证书编号);

(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者,省科技厅将撤消认定,其生产单位在两年内不得再向省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附件一: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

附件二: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

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领域:

指以微电子为基础,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存储、输入/输出、处理及传输的设备硬件)、软件和元器件开发的技术领域。包括九大类产品:

1、电子计算机

2、计算机外部设备

3、信息处理设备

4、计算机网络产品

5、计算机软件产品

6、微电子、电子元器件

7、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

8、广播电视设备

9、通信设备。

二、生物技术领域

指利用生物体(动物、植物、微生物等)或其组分、细胞和组织,通过人工方法和新技术加以改造,使之具有所要求的更优越的特性,或产生新的组分,以应用于医疗保健、工农业生产、社会福利等事业的技术领域。包括四大类产品:

1、农林牧渔

2、医药卫生

3、轻工食品

4、其它生物技术产品。

三、新型材料技术领域

指根据物质的结构和特性,经过人工改造而开发出具有优良物理、化学特征的新材料的技术领域。包括六大类产品:

1、金属材料

2、无机非金属材料

3、有机高分子材料

4、复合材料

5、纳米材料

6、其他材料。

四、新自:源及高效节能技术领域

指以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能等为主要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技术领域,以及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允许、社会接受的可提高能源的有效利用率和能源产出率的节能技术领域。包括二大类产品:

1、新能源

2、高效节能。

五、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

指以激光、计算机等现代技术集成开发的自动化、智能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和元器件的技术领域。包括五大类产品:

1、先进制造技术设备

2、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

3、机电基础件

4、仪器仪表

5、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

六、医药与医学工程技术领域

指以利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蛋白质等生化工程开发生产的药物、诊断试剂,利用化学合成、半合成和从天然动植物资源提取有效成分开发生产的药物,以及利用以现代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手段改造与开发生产的医疗器械和人工器官等的技术领域。包括二大类产品:

1、医药

2、医学工程。

七、环境保护技术领域

指以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设备、仪器、装置开发的技术领域。包括二大类产品:

1、环境污染防治及资源利用设备

2、环境监测仪器。

八、航空航天技术领域

指以空际、星际运输、旅行和开发利用空间和宇宙资源为目的,开发的设备、装置和仪器的技术领域。包括六大类:

1、航空器

第9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是指经市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能够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从事一种或多种自主知识产权主导产品生产、研发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研发机构,是指被确认为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开发中心。

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产品,是指按照《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产品)认定办法》确认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科技资源向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对被确定的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应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市政府成立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解决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人事局、统计局、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搞好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县级市(区)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和把关工作。

第六条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市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拥有自己的产品研发机构和队伍;

(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和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的数量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5%以上,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的数量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四)拥有本企业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的自有知识产权,其中,拥有的发明专利达到1件以上;

(五)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

(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和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80%以上,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和技术性收入达到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

(七)连续3年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

(八)符合拥有省级以上新产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条件之一;

(九)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0万元/人·年以上,并且年人均实现税收1万元以上;

(十)具有健全的科技创新体系和完善的科技创新制度。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不予以组织认定,但出国留学人员在我市创办的企业除外。

第七条申报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市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五)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六)企业人员构成和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七)企业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八)拥有的省级以上新产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证明材料;

(九)有关促进科技创新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按下列程序认定:

(一)各县级市(区)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把关,按要求汇总后统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企业的申报材料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

(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发“*市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证书。

第九条对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对全市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进行复审。对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取消其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资格,收回“*市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证书。

(一)连续2年没有申请发明专利的;

(二)有当年无省级以上新产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未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情形之一的;

(三)依法被确定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提供虚假认定材料的;

(四)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第十条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的,应重新办理有关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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