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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考核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州民政系统内立即开展了消防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州民政系统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一岗双责”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一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建设。严格要求用火用电安全,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将责任书、履职情况及各项动态管理记录完整归档备查。全局各机关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强化十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努力建立适应实际需要的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以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在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各项工作例会、文体活动、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多掌握防火灭火和安全生产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所有内设机构、岗位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二是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外包工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4、强化专项整治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年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二是重点抓好福利机构的老人、儿童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各敬老院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等,应着重进行排查整改,增添防范措施。
5、多年来,我局要求各县民政局对烈士陵园消防隐患高度重视,特别在清明节、春节等时期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防范,未发生任何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消防责任人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消防知识。
二是个别烈士陵园杂草灌木等可燃物较多,大部分陵园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匮乏,火灾隐患较大。
三是消防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缺少防火提示标语。
四、整改措施
一是各要求各县民政局要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农村福利院 消防安全 现状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a)-0215-02
福利院是针对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老人,孤残儿童、弃婴,实行养、治、教并举,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我国,一般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老龄化进程也不断加快,社会对养老事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作为农村福利院,能在很大程度上分担社会和农村家庭的养老压力。但近年全国各地发生了数起福利院火灾事故,尤其是2009年吉林辽源市西安区煤城新村煤山福利院的“8.27”较大火灾事故,从中也可以看出,福利院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尤其是农村福利院的火灾隐患。隐患的存在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而正确认识隐患的特征,熟悉和掌握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并整改隐患,做好预防工作,是减少火灾发生的重要方法之一。
1 福利院基本情况
福利院一般由国家兴办,但在农村也出现了有私人兴办的福利院,但无论由谁兴办,在资金投入上均存在较大困难,资金紧缺。对于公办农村福利院,乡镇很难把他们的建设、发展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民政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也只管人头经费,基本建设及设施改造经费没有解决渠道,对于发展上的事情只能是帮助出出主意,当些参谋,缺乏实质上的支持;而私人兴办的更多的是盈利性质的,对投入资金牵扯到利益关系,一般投入较少。这就导致农村福利院当前修缮费和基础设施改造配套费极其紧缺,在建设资金投入上处于空白。
按照我国《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农村福利院的规模宜为50~100床位,平均每床位建筑面积大于35m2。就现阶段调查农村福利院来看,实际入住人数已经达到平均60~80人以上,平均每床位建筑面积小于20m2,而且70%的入住人员不具备劳动能力,这就要求有更多的护理人员来照顾他们的生活。但由于资金的限制,农村福利院聘请的工作人员一般为当地人员,他们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有的只能勉强认识几个字。供养对象整体素质同样也偏低,一般在家还能维持的老人不愿意到院来,收住入院的全是些瞎、跛、瘫、哑、呆和生活已不能自理的耄耋老人。这从根本上限制了他们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没有能力去很好地保护自己。
2 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消防安全认识不足、意识淡薄
文化水平不高致使福利院工作人员很少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他们对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比较匮乏,认识上的不足也导致了意识上的淡薄,扶助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一般比工作人员更加淡薄,自防自救能力更差。福利院管理人员也大多未经消防培训,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不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较好地落实。
2.2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农村福利院一般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经调查,公安派出所基本没有开展消防宣传,无计划,无措施,导致消防安全意识差。另一方面,大多数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即使安排了专人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由于自身掌握的消防知识的缺失,致使福利院消防监督不能到位。
2.3 农村福利院消防安全建设滞后
一是建筑耐火等级低,室内存在易燃、化纤及可能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通过调查,农村福利院大多建筑为砖木结构,耐火等级较低,紧凑的房屋排列使得一旦发生火灾,燃烧非常迅速,容易大面积蔓延,形成火烧连营。另外,有些房间存在使用易燃材料装饰装修,甚至存在可能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
二是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陈旧老化也加剧了隐患的危险性。由于福利院初期建设中没有较多的电器设备,电器线路的铺设上比较简单,却并没有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而且随着电器逐渐增加,只能另接线路,乱接乱拉造成电线负荷超载,同时,不合格产品的大量使用也形成了火灾隐患,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三是灭火器材配备不足。通过调查了解,只能看到象征性的几个灭火器,65%的福利院都存在灭火器材缺失、无应急照明灯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由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赶到,福利院只能用盆、桶等简易取水物取水灭火,这可能连很多初期火灾都很难控制和扑救。大火的发生总是由于小火没能及时扑救导致的,简易的灭火器材是扑灭初期小火的必备条件,所以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对减少农村福利院火灾危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4 房屋功能规划不合理
福利院的特殊群体在面对不同季节的冷热环境时,更需要通过外界条件去调节,例如夏天需要降温,冬天需要取暖,这就给条件受限、房屋功能规划不合理的福利院带来了更多的消防安全隐患,依靠电气设备降温可能造成更多的乱搭乱接,取暖则可能在住宿的屋内使用明火等,这都是没有专门的降温取暖房带来的潜在隐患。
2.5 农村福利院隐患多且灭火力量不足
滞后的消防设施随着时间的推移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限于资金等诸多原因,不能建立拥有固定营房、人员和消防车辆装备的专职消防队伍,部分农村虽然有义务消防队,但一般人员和装备都无法满足扑救火灾的要求。很明显,一般县城的消防队距离村镇比较远,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不能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扑救,既使当地有义务消防队,缺兵少装备的实际情况也无法确保控制和扑救火灾,如果遇到重大火灾只能束手无策。
3 对策和建议
3.1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民政部门应当开展弱势群体专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尤其是加大福利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从最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开始,让他们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不断加强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福利院应当积极推进内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可是当采取消防宣传栏、粉刷消防安全标语等简易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将常用的和常遇到的安全知识做到常态化教育引导,不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3.2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加强保障农村福利院的消防安全,涉及到多部门联合落实。一是要加大领导力度,将农村福利院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议程,争取重点场所受到高度重视。二是要严格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严格建立健全农村福利院的消防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作用,最大限度的提高农村福利院的消防安全系数。三是应当将农村福利院纳入消防安全三级重点单位,引起当地派出所的高度重视,依托他们进行重点管理,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消防法》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福利院消防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率,确实保证有人管、有人负责。尤其是针对新建的福利院,要严格按照建筑审核标准,严肃审核验收工作,坚决打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安全隐患。四是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素质。针对福利院的特殊群体,可以张贴防火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秧歌队、地方戏等方式手段把消防安全的内容纳入进去,逐渐提高他们的消防意识。
3.3 加强农村福利院消防设施建设
一是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清除易燃、化纤及可能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房屋耐火极限的高低决定了其能经受的燃烧时间,耐火极限越低,燃烧倒塌的时间越快。火灾中房屋的倒塌会形成二次灾害,对人员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要切实根据新《消防法》的规定,改善农村福利院建筑结构,提高耐火等级,尤其是针对栋连栋、屋连屋这一情况,急需重新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有条件的可以依托池塘等蓄水池建立固定消防水源,甚至可以配备手抬机动泵等消防设施。根据《农村福利院管理规范》的规定及时清除居室内的易燃、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能有效降低火灾的发生几率。
二是规范电气线路,更换陈旧老化电线。电器线路短路造成的火灾数不胜数,虽然大多电器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大,但其容易发生的特性时时刻刻威胁大家的安全,尤其是对弱势群体而言,部分人员行动不方便,如若发生电器火灾,可能无法及时处理,从而导致火灾扩大。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 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 mm2。及时按照要求改造线路,清除乱拉乱接线路,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更新陈旧老化电线,让电线在负荷内工作,减少短路几率就是减少危险。
三是加强常用灭火器材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对于初期火灾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又对减少火灾危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加强常用灭火器材配备,是及时扑救火灾的基础条件。应当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规定,迅速配备相应数量和规格的灭火器。其他消防设施按照相关规范或标准进行配备。
3.4 统一规划、科学设置功能房
农村福利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避暑房、烤火房以及集中的食品加工房(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福利院的10%~20%住户在房间里生火做饭,改善个人生活、口味)。在农村,大部分使用的燃料是木柴、煤或液化气,对于弱势群体而言,如果处置不当很容易发生意外燃烧,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因此,集中设置烤火房、食品加工房、避暑房,不仅方便了他们的生活,而且减少了火灾隐患,为福利院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3.5 努力加强农村灭火力量建设
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消防队伍的补充军和得力助手,在农村对很多火灾的扑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针对农村福利院这一特殊群体,一旦遇到火灾,时间就是生命,当地多种形式消防队无疑是最可靠的保障,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重之又重,相关经费可以采取政府拨付一点、村镇企业帮扶一点、个体工商户资助一点、农民自愿捐献一点等积跬步以至千里的方式方法逐渐解决。另外,公安消防队应当积极动员各级政府组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主动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教授消防器材设备操作使用和火灾扑救方式方法。针对乡镇火灾的特点,参与制定灭火预案等,不断加强农村灭火力量建设。
4 结论
目前,我国农村消防工作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这对农村的弱势群体,尤其是福利院的特殊群体而言,是很不利的,农村福利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做好农村福利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是维护其安全的重要方面,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明显是一个制约因素,亟待解决。因此,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脚踏实地抓好落实,切实抓好农村福利院消防工作,为建设和谐安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奉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S].200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S].199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住宅设计规范[S].1999.
二、工作任务
重点督促教育、民政、住建、交通、卫生、宗教、文体、旅游、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石油化工等特种行业管理机构,结合全县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工作“五大”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一)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
二)完善制度。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乡(镇)政府制订并实施“”消防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全面落实行业、系统联合执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三)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批消防行政许可项目,推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责任,把预防和减少火灾作为本行业、本系统的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
四)建立机制。每年对行业、系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12次督导检查。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事故责任自负”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业务考评、争先创优等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实行消防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消防工作工程实施方案,逐级进行动员部署。
二)试点培育阶段:依据公安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民政部门所属的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教育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住建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文体、旅游、工商部门所属的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公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宗教部门所属的公共宗教活动场所,交通部门所属的客运汽车站等具有代表性的行业、系统作为试点加以培育,打造消防工作工程样板24个。6月份,县上将组成督导组,分行业、系统进行督导帮扶,打造工作亮点,培育示范典型。
三)整体推进阶段:召开消防工作工程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各乡镇、各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经验。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典型示范,标准牵引,分步实施,全面推行”原则,借鉴现场会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推动行业、系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提升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9月份,县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全县开展消防工作工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
形成书面总结和经验材料。县政府将结合《年度县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消防工作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工作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上成立消防工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实施全县消防工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落实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部署开展消防工作工程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省政府、公安部一系列重大工作部署,推动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切合本乡镇、本行业、系统实际的实施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消防工作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县政府决定,今年15个行业、系统率先开展的基础上,逐年向全社会广泛推行。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自觉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关键词:养老机构消防监督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问题的加剧,养老机构行业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床位出现供不应求的现状,近年来养老机构发生的火灾越来越引起大家关注。特别是今年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琴台办事处三里河村一老年康复中心发生火灾,死亡近40人,引起各界关注。都是所谓养老机构,其主要人员很多是有生理性问题的人,如老、弱、病、残、孤、寡、呆傻、独居等人群。如何将民生工程打造成为一个安全工程,让老年人享受天伦之乐,不仅是各级民政部门的责任,也需要我们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人员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高度去关爱老年弱势群体,认真分析行业特点,查找火灾原因,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本人立足淮北市养老机构特点,现结合养老机构的火灾特点探讨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旨在找出加强和改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方法和措施。
一、养老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改善,人口寿命延长,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多。 而养老机构主要有民办养老院、老人照顾站等形式,性质基本上属于民办,房子属于政府低价出租。这些在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养老院基本未办理消防手续,消防隐患严重,更加是监管盲区。
(一)建筑先天患不少。这些养老机构基本上都是利用旧的厂房或旧办公房改造而成,没有经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很多养老院中没有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此外,还存在防火间距不足、袋形走道过长、楼梯间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先天患。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簿。由于养老院属于微利甚至是没有营利的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护理员基本上是下岗职工或者农村人员,而且女的居多,对消防知识基本上是一知半解,消防法制观念不强,思想麻痹,缺乏防范意识和安全知识,纪律松弛,一旦发生火灾,起不到扑救初起火灾和帮助老人逃生自救的作用。还有居住老人大多行动不便,安全意识弱化,为了贪图方便,违反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相当一部分养老机构缺乏相应的宣传教育意识,更不要说开展相应的逃生和应急演练。
(三)安全投入少,隐患整改困难。由于养老机构是一个微利的行业,稍微增加成本就难以为计,再加上完全按照规范进行整改,经济投入大,而且会影响老人的正常生活。从检查情况来看,考虑到经济因素,用塑料扣板等可燃装修材料局部装修、乱拉电线,防止老人乱跑,为防止安全意外发生,对安全出口上锁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还有房间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功率电器也容易诱发火灾事故。
二、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对策
鉴于养老机构身份特殊,要让他们远离火灾危害,不是某一阶段的事情,也不是某一个家庭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延伸监管领域,把养老机构场所纳入消防监督视线。公安、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安监部门要分别依据民政、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对非法违法场所,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同时,全面推行养老机构“包片联户”责任制,各区、市、县消防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划分若干片区,由每个消防监督人员负责联系指导派出所,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对具体的老年人等弱势人群进行全方位帮扶。在实际工作中,对养老机构开展“必访、必问、心记”;每月对帮扶对象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消防安全情况必问,配备消防设施和使用情况必问,对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必问;对困难家庭情况必记,居民互助服务必记,家庭走访情况必记。
(二)打牢火灾防线,推进管理人员“四种能力”建设工程。通过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的进行教育,弱势群众家庭亡人火灾进行分析,火灾原因几乎都是由于卧床吸烟、用火不慎、家用电器使用不当等简单因素引发的,而且一旦发生了火灾惊惶失措,缺乏自救和逃生知识,且不会报警求救于他人,在这三个环节上步步错过逃生机会而葬送生命。消防部门要会同民政局定期召开养老机构负责人会议,集中学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联合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场所日常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国家、省市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将为孤寡独居老人家庭燃气以及电气线路改造列为消防安全实事项目;开展老年人消防“结对子”活动,防火参谋、社区民警分别对口联系养老和福利机构,实现消防安全监护无缝对接。
(三)建立档案底数,强化帮扶指导。建立养老机构弱势人群基本情况登记档案,包括准确的住址、年龄、身体状况、有何嗜好以及帮扶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通过安装在特护家庭中的一个呼叫器或电铃,为特护者提供报警和紧急呼叫服务,危急时老人只需按动呼叫器或遥控按钮,就可与社区消防工作站、义务消防员、邻居取得联系,获得救助。同时建议民政部门为每个特护家庭配备一具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四)加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消防部门要联合民政局、街镇开展敬(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调研,全面排摸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现状,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在养老机构、福利院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对已装报警系统的场所实施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提请政府专项经费购置灭火器、逃生面具(器)、单点式报警器,配发到各养老机构、社区活动室以及孤寡独居老人家庭,不断提升全区老年人场所火灾防范能级。
参考文献
[1]邢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的思考[A];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一)[C];2008年
一、指导思想
此次“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消防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标本兼治的火灾隐患清查整治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沈庆怀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为副组长的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战役目标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确保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火灾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实现消防工作“四个到位”,即“单位底数澄清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促使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有效落实、公安机关消防监管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最终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26日至30日)。各级政府召开动员会议,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标准、明确整治措施、明确奖惩办法。各行业部门推动行业、系统召开会议,自上而下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清剿。各级公安机关立即召开誓师大会、启动仪式,全面动员公安各警种、社会各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清剿,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9月26日至年2月6日)。各级各部门要在前阶段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场所(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突出以前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和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或行业等重点,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9月26日至10月8日,围绕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开展“清剿火患”亮剑行动,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消防违法违规案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大力营造舆论攻势。
10月31日至11月9日,开展“清剿火患”打违行动,重点查出未经消防许可的违法建设工程,无证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生产、流通、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企业和单位。
11月28日至12月7日,开展“清剿火患”治乱行动,重点整治车站周边地区、商业聚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
12月22日至年1月3日,围绕圣诞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开展“清剿火患”守护行动,重点整治歌舞娱乐、桑拿洗浴、酒吧、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大型群众活动场所。
年1月16日至2月6日,围绕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开展“清剿火患”决战行动,重点确保党政领导机关,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督导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市政府将适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督促工作开展。2月中旬,市政府将组织对各级各部门清剿战役战果进行验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清剿范围及内容
(一)清剿范围
1.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卡拉OK厅、网吧、游艺游乐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3.高层和地下建筑、在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现场、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售楼处、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
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
5.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
6.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沿街门店及“九小”场所;
7.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8.举办各种庆祝、庆典和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9.集贸批发市场。
(二)清剿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安全许可手续;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是否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在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集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现象。
2.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履行到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走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水泵房是否有人值班,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
3.高层、地下建筑:是否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合格;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
4.在建、改扩建工程: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可靠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手提式灭火器;工人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明火动用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岗位消防职责是否明确;有无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消防培训;有无“严禁烟火”等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6.九小场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悬挂“九小”场所公示牌;是否有人员住宿;是否存在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场所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
7.集贸批发市场: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外消火栓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线;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是否存在集经营、住宿或生火做饭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
8.其他单位场所:是否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六、责任分工
按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108号政府令)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意见》(政〔〕12号)等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清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要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辖区火灾形势,对本辖区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0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分别选取3至5个乡镇、街道、社区作为基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试点,落实十个一“清剿火患”工作标准,即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查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或义务排查整治队伍、设置一块网格清剿火患责任“三定”图(定主体、定任务、定标准)、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统计一份辖区单位场所底册、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帐、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11月份,市政府将选取火患清剿试点先进单位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确保年2月底前全部达标。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的意见》(政办〔〕93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清剿。
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高层、地下建筑,在建、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清剿,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同时督促城管部门对占用消防车道的摊点摊位进行清理,督促物业企业管理部门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格评定审核内容。
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使用企业等领域的火灾隐患清剿。
文化部门负责组织对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网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清剿,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同时应督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履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教育的职责,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职业培训等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清剿,尤其是做好对涉及学生寄宿的各类大中小学校的火灾隐患清剿,同时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范畴,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广泛宣传消防自救逃生知识。
公用事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各类燃气液化气充装站(点)、公共交通车辆的火灾隐患清剿,同时要及时对室外消火栓等市政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对客运汽车站等单位的火灾隐患清剿,负责组织对全市出租车配置灭火器,教授使用方法,对出入我市的长途汽车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予以监督检查。
质监、工商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对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清剿。
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对星级宾馆、饭店及旅游景点等旅游行业单位的火灾隐患清剿。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对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清剿;
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对体育场馆、群众健身场所等相关体育行业单位的火灾隐患清剿。
文物部门负责组织对文物古建筑等行业单位的火灾隐患清剿。
宗教部门负责组织对教堂、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清剿。
人防部门负责组织对人防地下工程中对外营业场所的火灾隐患清剿。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对下属企业、二级机构、加气站的火灾隐患清剿。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场所的火灾隐患清剿。
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对所属市场的火灾隐患清剿。
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对下属厂矿企业的火灾隐患清剿。
农业、供销、粮食、林业、供电、人保、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负责组织对下属企业、二级机构的火灾隐患清剿。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系统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清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责任。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组织安监办、综治、工商、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辖区无主管部门的“三合一”、“九小”场所、出租房屋、沿街门店、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消防乱点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清剿,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居民住宅区、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户户联防,进行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监管责任。要将全市重点项目工程、关系民生利益的重点企业单位,歌舞娱乐、高层地下、商场市场、化工等消防安全重点高危场所作为消防监管的重点,严格分级管理,明确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责任,依法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监督抽查,督促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各社会单位要落实自身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各社会单位要落实自身消防安全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标准化建设,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实现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各级各部门要将排查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3日内移交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是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把握火灾防控主动权、打赢消防现实斗争的重大部署,也是针对秋、冬季节火灾特点,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战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市防火委将于每月组织召开清剿火患防委联席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清剿行动进展,推动责任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将拿出专项经费补贴重奖清剿火患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市政府将严格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顶格追究;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接连发生两起亡人火灾的,市政府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所在辖区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为依据,以公安部“5.14”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夯实消防基础,增强抵御火灾整体能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坚持行业直管、归口负责,坚持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领导机构
成立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玉才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戴xx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梁xx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蔡xx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唐xx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成 员: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和民政办主任
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协调、督导本系统的工作落实,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
对自治县各乡(镇)敬老院、五保村;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乡(镇)民政办要重点加强养老机构(敬老院、五保村、幸福院、老年协会等)的检查,切实解决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检查内容
(一)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是否经过专业培训;
(三)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四)消火栓状况和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
(六)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现象;
(八)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
(九)老人居住房间是否存在乱堆乱发现象。
六、责任分工
(一)局领导班子要按照工作分工,对所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负有指导、督查的责任。
(二)局机关各股室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强化行业督导,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研究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不定期开展暗访、暗查。
(三)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承担第一责任,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隐患及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以文件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确定重点监控部位,明确责任人和监控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3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完成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消防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
(三)检查督查阶段(9月15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每月要认真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自治县民政局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落实。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迅速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本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加大检查力度。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发现的消防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安排熟悉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反复检查,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实施同步推进。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单位等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板报、横幅、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案等多种形式,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