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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预算管理向信息化预算转变,这是必然趋势。一个信息软件平台支持管理、规范会使预算管理更有序,更有效为医院的经济管理服务。目前预算申报内容不全面,细化程度不够,预算管理缺乏标准化的操作模式。就此建议,预算管理应与经费审批相关联实行一体化管理。在相应的预算管理系统还未建成前,建议先改良现有院内预算申报细节和执行程序。
(一)预算申报流程
首先由申报预算科室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申报,通过院办公会议通过纳入来年预算。由财务处预算管理员统一编制该项目的预算管理号,由申报科室项目经办人就着预算管理员提供的预算管理号具体细化编制合同编号并报预算管理员备案。来年预算项目执行时,由项目经办人执附有合同项目审批表的有关发票与合同到预算管理员处助登记审核。预算管理员此时要负责在审批表上登记预算号,预算总金额及该预算执行进度及已支付款项的金额和状况。若发现该项目是非预算内或超预算的情况要退回材料并让经办科室人员重新申报预算。院领导和财务处长可通过该合同项目审批表的内容签批项目资金是否予以执行。
(二)预算内项目合同审批流程
首先,申报科室要将预算内项目有关材料报备预算管理员编号,待编号完成后,由申报科室负责人签字审批并转交预算管理员填写预算合同审批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实现细化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预算管理员在填写审批表时,可以按照资金总额的大小对合同进行分类,对于小于1000元的合同,可以直接交由财务处长进行审批,由出纳部门出纳;对于大于1000小于20000元的合同可以经过副院长审批之后交由财务处长完成出纳过程;对于大于20000元的合同,就应该通过分管副院长、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再到财务处长的完整程序完成审批,最后交由出纳部门支付。
(三)预算支出审批流程
在建设好预算管理系统之后,预算支出审批流程如下:支出申请提出后,交由经办人录入支付事由存档,经一线科室的经科主任护士长确认之后交由分管职能科审核,随后,将原始单据提交财务可审核,由财务科对照预算管理系统匹配预算管理指标,再由系统匹配审批,待审批完成后打印审批单存根,然后付款,最后将预算管理系统中的预算内指标核减或追加预算外指标,完成支出审批。值得注意的是,预算外支出申请应先由预算管理系统审批完成之后,才能进入录入支付事由的环节。
二、结束语
预算管理作为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不再是简单的成本控制过程,而是一种利用资源增加价值及实现目标的有效方法。优化与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可以充分发挥预算的导向作用和协调控制的功能,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绩效,组织和协调资源服务于科研活动,从而增强科研机构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在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若干问题,直接影响到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本文根据实际工作的调研,选取三个关键角度对科研经费预算管理进行优化探讨,主要包括预算科目的编制、预算成本编制以及预算执行中控制体系的完善等。
二、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现状与成因
(一)科研经费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缺乏协调机制我国科研经费来源渠道众多,科研机构性质各不相同。科研经费预算科目和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经费预算与核算数据归类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使得科研预算管理陷入“预算编制和执行两张皮、财务和科研两套账、审计人员两头难”的困境,严重制约了预算管理功能的发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科目编制与实际财务会计科目有出入,预算与实际支出明细不衔接,在实施操作中难以精确把握。我国科技预算科目体系最早是建国初期参照原苏联体系建立,1986年进行修订,主要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研基建费和其他部门事业费中安排用于科技方面的经费,带有明显行政色彩。2007年我国正式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科学技术类预算支出分为九款,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等,初步实现科研预算项目与国际接轨。为了适应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需要,财政部与科技部于2006年联合版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设置了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十二类支出预算科目,基本规范了国家项目的预算明细。但是,直到2009~2011年,国家科技投入才实现了真正的统一。863、973、自然基金、重大专项等专项资金首次实现预算科目统一,并明确了开支范围。但是,我国在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科目的同时,并未对核算科目进行统一界定,出现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科研机构的性质存在多样性。我国科研机构经过改革,形成了企业性科研机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公立事业性科研机构并存的格局,它们分别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如高新技术企业及各大企业集团下属的科研院所均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高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政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则需要遵守《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科研机构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受所在行业性质的限制,所以虽然不同类型科研机构的科研预算科目趋向一致,但其会计核算科目仍然不能达到统一,这种现象在多家单位合作科研的情况下尤为突出,是业界亟待解决的问题。科研经费核算科目和预算科目不一致,预算与核算内容不匹配,会对后续的预算执行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预算管理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科研成本的预算结构不合理,间接成本缺乏系统核算机制根据国际惯例和课题制的规定,我国科研成本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如研究经费、设备费、人员费等。间接成本虽不能直接计入课题成本,但也是项目实施不可缺少重要组成部分,如仪器设备的使用费、行政管理费用、非在编研究人员经费等。我国预算编制中长期存在预算结构不合理,即直接成本比重偏高、间接成本比重偏低的现象。课题制虽然明确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大致范围,但并未明确规定各自内涵和量度。尤其在间接成本核算方面,我国缺乏间接成本的科研经费政策,尚未真正建立起间接成本补偿机制。以高校为例,国内大学目前普遍执行的综合管理费为项目合同额的5-10%,条件费为合同额的4-8%,劳务费为10%左右,合计19-28%,大大低于美国大学对研究经费的预算比例,尤其在人员费用的分类及比例上中美高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美国《A-21通告》列示了科研间接成本的适用范围、概念界定及核算原则等,明确22项不属于间接成本的费用,其中包括校友活动费、招待费、酒饮品费、坏账损失等。而相比之下,我国科研经费对费用的范围和内涵没有如此详细的规定,坏账损失常被计入管理费。我国大学科研间接成本占科研项目总成本的比重仅相当于美国大学平均科研间接成本率的三分之一。另外,在人员费方面,科研人员薪酬机制与奖励办法鉴定不明确,受行业工资总额限制,直接用于考核奖励的资金与薪酬统一,激励作用不明显;管理费则是规定僵化,采取固定比例法且长期保持较低水平,影响了科研工作正常运转。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要求各不相同,如财政事业性的科研资金采用超额累退制,企业性质的科研院所则采用企业、集团内部的自定比例,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预算结构的差异性。
(三)科研项目预算执行中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包括预警机制及调整机制)科研预算执行的控制体系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和调控机制。预警是对可能或将要面临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预测警示,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损失的行为。通过建立科研预算管理的预警机制,有利于加强风险预测能力,从而有效强化预算的控制力和执行力。而健全合理的预算调整机制则可以有效降低审计风险,提升预算的可行性和执行力。两者相辅形成,互为补充,成为预算控制与约束功能的重要保障,也是科研预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从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的相关检查和审计中可以发现,科研经费的控制和监督力度远远不够,没有进行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跟踪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尤其是在预算执行中缺乏高效完整的控制机制,具体表现在缺乏实用有效的预警机制,而变更调整机制更是体制僵化且审批滞后。没有完整的控制机制很难保证科研预算的执行力度,薄弱的执行力不仅会降低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而且会为成果验收和后续审计带来严重影响。
三、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优化思路
(一)协调科研预算科目与核算科目,推进两者趋同的制度化研究
(1)继续推进科研预算科目的改革。我国应按照OECD组织的要求,在科技预算明细下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设置便于统计、便于行业比较及国际比较的R&D类分级预算科目,尤其是要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正性。科研预算科目的改革看似微小,实则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能够提升科研经费的使用绩效和透明度,使科研活动的财务语言全球化,同时也为科研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间的协调一致提供了良好基础。
(2)推进科研预算与核算科目趋同的制度化研究。虽然不同类型科研机构会计制度存在差异,形式上似乎无法与预算科目协调一致,但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相关性、实用性原则,为了满足管理实际需要,现行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都允许自行增设一级科目和明细分类。这项重要规定为核算科目和预算科目的协调统一提供了极大的可行性。因此,为了提高我国预算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国内外重大科技合作项目的有效实施,政府应从制度层面加快科技经费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尽早实现科研预算科目和核算科目的协调统一。目前,我国政府正在为提升预算科目与核算科目的协调统一做出努力。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4)充分体现了科学行业的特点,反映出以前未能单独核算的内容。如新增“科技产品”科目;将原来的“事业支出”科目拆分为“科研项目支出”、“非科研事业支出”、“支撑业务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6项一级会计科目,有效细化了科研活动的成本核算,为科研活动的分类预算管理提供了财务依据;新增无形资产和固定折旧摊销内容,提出“虚提”折旧和摊销的方法,即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种处理方法既能反映资产消耗状况,又不影响支出的预算口径。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既满足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需要,又有利于提升单位预算管理水平,对于其他各类科研机构提供了有益的预算管理优化思路。
(二)完善科研成本预算编制,重视人员费与间接成本的预算从国外经验和我国科研经费成本预算管理现状来看,最需要关注人员费与间接费用的范围内涵与度量工作。
(1)改变重直接成本轻间接成本做法,正确认识科研间接成本对科研事业的重要意义。国际经验证明,对科研间接成本的补偿可以弥补公益性科研机构经费短缺,保证科研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实验仪器设备以及人力物力资源的支撑是科研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所以,首先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间接成本的核算与研究,积极探索适合我国科研事业发展的成本核算和成本补偿机制。其次要明确间接成本的范围内涵。科研间接成本的内涵明晰是科研成本核算的基础,目前我国许多学者将作业成本法引入科研成本核算领域,根据成本动因进行成本归集,这要求对成本的构成要素有明确的认识,否则会影响准确性。另外,间接经费的成本率要根据不同性质的项目或单位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不能僵化的使用固定的比率。例如管理费,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利用专家评议或同行评议来获得授权的比例。
(2)以人为本,重视人员费的预算。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也是科研单位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在科技计划的执行过程中要建全科研人员收入机制,适度提高人员费用比例。首先,需要合理提高人员费在间接费用的列支比例,同时注意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区别性的测算人员费在项目经费中的比例。例如科研人力资源消耗比例较大的基础性研究领域可适当提高人员相关费用的比例。其次,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拓宽科研人员收入中绩效工资的来源渠道。取消原有科研管理经费中关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科研人员不能提取劳务费的规定,真正建立按劳取酬的机制。最后,在科研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绩效导向。将“论文导向”“经费导向”转向“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导向”,适当引入税收政策和股利政策实现对科技创新的激励。
(三)建立健全科研预算执行中的控制系统,完善预警机制,优化调整机制
(1)建立健全科研预算预警机制。预警机制实质是一种风险控制体系,要求明确认识科研活动的各个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方案。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包括支付风险,核算风险和管理风险,关键的风险点有大额资金支付、大型设备采购、在途资金风险管理、预算与项目执行进度匹配情况等等;外部风险主要表现在外协经费流出,项目成果转化成本核算,知识成本对外投资风险。在识别上述科研单位风险的基础上,建议将企业先进的预警方法与科研机构业务特点结合,建立科研预算管理预警机制。我国科研经费来源众多,科研机构性质不同,所以设计预警机制既要体现共性,也要为个性使用留有空间。预警机制设计可遵循以下原则:相关性—根据科研单位的发展规律和结构特点,选出能灵敏准确反映出科研单位风险发展变化的指标体系,赋予权重,设置合理的警戒值,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预测性—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可以预测科研单位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和变化,找到内部薄弱环节,实施动态监控及动态调控,从动态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独特性—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必须根据不同类型科研单位财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和实施,以便有效发挥其预警作用;信息化—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系统的预警功能,根据不同项目经费预算制定每一期间的预警标准,经费支出达到该标准时系统自动对课题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发出警告信息,并且预警后的项目支出会得到严格管控。
(一)对《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力
要做好工会工作,一要靠政策推动引导,二要靠对《工会法》等法制法规的不断宣传,这也是每个工会干部的神圣职责。在宣传工作中,应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但有些乡镇街道工会对于《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只注重会上宣传,注重发一些宣传资料,忽略了宣传的多渠道、多种形式,忽略了宣传效果,从而使村以下企业主、职工对工会的作用缺乏正确认识,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给工会组建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工会建不起来,自然独立建账、经费管理等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县、镇工会的依法审批把关不力
依法建立工会是一件严肃而认真的事。而在某些县、镇工会中,存在着重规模以上企业工会,轻村以下企业工会的做法,片面地认为这些家族式的小企业,业主文化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强,管理理念滞后,即使建了工会,工会主席端着老板的饭碗,看老板眼色行事,维权挺不起腰杆等等,所以简化了建会手续,放松了管理以及对这类企业工会的实际支持,放松了对此类企业建会的审批把关,使之成为名义上的“表格工会”“一纸工会(小组)”,给基层工会组建质量和日常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村工会的领导管理不力
村以下企业工会应置于村工会的领导下,而恰恰村工会主席由于普遍兼职多、工作忙不过来,放松了管理和监督,使一些小企业的老板以行政经费和工会经费都是自家的钱为由,拒绝独立建账;以开展工会活动会分散职工精力、影响生产为由,不支持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由于村工会的管理协调、组织沟通不力,使一些已建的工会成为“空壳”和“摆设”。
二、加强村以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的对策
如何收好、管好、用好村以下企业工会经费,使这些小微企业职工的权益也同样依法得到有效维护,关键是要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制定相应措施,建好一村一本账,收好管好用好村以下企业工会经费。为此,提出如下对策。
(一)抓组建、明归属、促平衡
根据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的基层工会组建要求,认真做好村以下企业工会的村以下小微企业组建工作已迫在眉睫。调查发现,这部分小企业占建会总数的50%以上,不论企业大小、职工多少,都要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否则,这部分职工可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无人问津,权益得不到合理维护。由于按村域划分,面广量大,组建工作繁重,应在县、镇工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由村级工会制定规划、付诸实施。可采取组建与整顿、巩固与提高相结合的方法,建一个或整顿一个企业工会,工会经费就独立一个,通过一两年的不懈努力,逐步达到全覆盖,使整个工会工作朝着平衡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抓管理、抓培训、定规范
村以下企业工会财务工作做得如何,关键在于村工会的正确引导和自身管理。如何管理和规范村以下企业工会的财务工作?当务之急,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职责机制。村工会具有履行上一级工会和村以下工会工作的双重职责,并为村以下工会代行好部分维权职责,主要包括:工会组建、工资协商、学习培训、劳动争议、矛盾调解、劳动保护、会籍管理、工会财务管理等。二是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村工会要认真履职,每季可召开一次村以下工会主席例会,采取传达上级工会会议精神、工作交流、参观学习、以会代训等方法,协调研究财务经审等重点工作,不断更新观念,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村工会应创新工作方法,每年召开一次考核表彰会,尤其对合理使用工会经费的企业工会及财务经审人员要重点表彰,成绩显著者,应将事迹材料向上级工会推荐予以表彰,这样做不仅可激励村以下工会的积极性,更主要的是可以防微杜渐,更好地规范将工会经费用于工会活动,服务于职工。
(三)抓典型、建中心、重实效
(一)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中的问题。目前,部队现行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科研项目的申报时间与财务编制预算时间不一致,财务编制预算时间一般为年底或年初。而科研项目申报时间一般为头一年的年中,批复在第二年。两方面时间上的差异,造成财务预算中对科研项目经费的无体现或体现不细。
2、编制人员对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门之间缺少沟通。科研经费的预算应该是由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同编制。但在目前的预算编制中多是各自为政,各自编制相应的预算,由于项目负责人缺乏财务知识,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造成双方编制预算内容上的脱节。
3、针对科研项目,缺乏统一的、科学的科研经费预算标准,编制人员只能依靠自身经验来编制预算,缺乏相关的科学依据。
4、财务采用的编制方法仅限于年度管理,对跨度较长的项目难以进行总体反映,造成预算编制的不到位。
(二)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目前,经费管理始终在强调预算的“龙头”作用,对于预算强调的比较严格,也造成现在的一种现象,有的单位对于编制预算时有合理的计划,预算做得很好,但在实际的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却存在不能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
(三)科研经费管理监督和考核体制的问题。科研经费的高效运用,不仅要做到预算合理,执行有力,更重要的是要有健全的监督和考核体制。部队科研经费管理监督和考核体制还不是很健全。
二、运用全面预算的管理理念管理科研经费
全面预算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运用,可以涉及到科研经费管理的各个方面,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全面预算体系的建立,可以不断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中监督和考核机制。使科研经费得以高效运用。
(一)建立单位的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单位的各项经费预算管理事宜。针对某一科研项目经费,也可单独成立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的制定;确定科研项目所要达到的目标;审议业务部门针对某一项目的业务活动预算;审议财务部门针对科研项目编制的财务经费预算;协调解决业务活动预算和财务预算相脱节的问题;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检查、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小组完成财务预算目标。负责各科研项目的单位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各项预算的制定与实施。
(二)设置科学的预算目标。每一个科研项目都有其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要综合考虑单位长远建设,考虑到和项目相关的风险因素,构建科学合理的战略预算目标体系,设定出合理的项目活动目标和财务目标,以保障预算的制定有效。这一环节的重点就是预算指标的分解,相关人员要考虑如何将预算目标向下分解,经过反复测算,使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人员都有合适的目标。
(三)改进预算的编制方法。科研项目有的跨度时间比较长,不是在一个年度就能完成的。对于完成时间较长的科研项目,单位多数都忽视了中长期滚动预算的管理,致使出现年度预算与战略相脱节的现象,因此在选择预算编制方法时,应避免现有年度预算管理体系的短期效应。现行科研经费的编制方法,虽然便于预算的控制和考评,但是由于预算的事前性,会造成对后续发生的事件存在疏忽,对一些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做出反馈和调整,因此,建议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方法,综合中长期滚动预算和弹性预算的优点,并规避其不足的地方,充分考虑到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对预算目标设定弹性系数,进而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预算,这样使得单位既可以把握项目的中长期发展方向,指导年度预算的编制,又可以通过滚动的方式使人员对项目的过程及整体目标更加清晰,避免盲目性。
(四)预算的编制。预算要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下进行编制,因为有部门的统一管理,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可以有效的进行沟通,在各自编制预算的时间相互参与,不管在业务部门编制业务活动预算,还是在财务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的时候,编制人员互相学习,弥补各自专业知识的不足,使各自编制的预算与实际相结合,具有可操作性。
(五)预算执行和调控。为积极有效的进行相关工作,这个环节要借助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责任人员的积极性,并强化人员的责任意识,健全预算制度的内部运行环境,还要不断从不同的科研项目管理中汲取过程中的经验,不断修改和完善包括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结余经费的管理等规定,为科研经费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一)“三公经费”公开有助于加快信息体系建设的步伐
高校财务管理目前基本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制度公开、数据录入、业务来往等,都可以借助计算机手段实施。相对于手段运用,信息体系建设还有很大不足:一是表现在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等不够健全,如何细化管理信息还需要提升;二是信息反馈和监督体系不健全,有条文,缺少互动、解释、引导等手段,不利于监督体系构建,财务管理信息的公信度有待提高;三是高校内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完善,如学校与二级学院、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三公经费”公开落到实处,对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财务信息体系要着眼细、实、快、准,才能适应“三公经费”公开的更快发展要求。
(二)“三公经费”公开有助于降低或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国务院颁布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执行有关因公出国(境)的规定,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进行审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三公经费”公开,定点、定项目、定人员、定费用,高校财务管理能够“有法可依”,减少资金运用中的盲目、虚报、欺诈等行为,增强透明度,利于监督,这就可以最大限度地管理好资金运用,降低了行政运营成本。
(三)“三公经费”公开有助于优化财务管理结构
从组织管理角度而言,目前高校财务管理结构存在两大缺陷。一是现存预算管理体制是以条块分割为主要形式,虽然是刚性管理,但由于财务管理在安排预算时,特别是对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实行一次性支付,难以正确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在确保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上有一定的困难,特别容易虚增“三公经费”的支出。二是核算与预算、决算的脱节,核算部门作用没有发挥应有的审查、核对、监督作用,部门的功能削减,容易导致财务信息整体失真,即使财务信息公开也会出现数据不准确。“三公经费”公开要求财务管理结构进一步优化,要确保核算与预算、决算环环相扣、高度负责、落实到位。
二、“三公经费”公开在财务管理中应适度关注高校特殊性
“三公经费”公开是立足规范、有效、节约、提高管理公信力的有力之举。对于财务管理而言是“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增效益”。过犹不及,在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时,有必要深入了解高校工作的特殊性,实事求是,以彰显财务管理工作的服务功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一)当前高校依然是行政化管理,“三公经费”公开需要加强经费甄别
我国的高校目前都是有一定行政级别,校内也是按行政级别进行管理。去行政化,教授治校,增强高校的自成为近期高校改革的热点。从人员类别看,学校主要形成两大类:教师和行政人员。但不少行政干部身兼两职,即是领导干部又是教授,在“三公经费”使用上有很大游离空间,甚至自己监管,直接挑战财务监督机制,造成“三公经费”高居不下。同时,由于高校的教育特殊性,因公出国(境)费用比较多,但大多用于学术交流、师资培养、学生交流等项目,这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实力的必由之路,它与公款出国(境)旅游不一样,在“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财务管理时需要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给予适度的照顾。
(二)高校是培养学生的场所,“三公经费”公开在涉及学生活动时应加强区别
目前高校规模发展很快,不少学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校区,学生往来于不同校区做实验、上课等日常交通,学生毕业设计,下场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在运行管理上,一般学校采取自行承担,没有实行外包。这些费用应该是高校正常的教学业务费用,与“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有本质区别,但在会计核算和相关数据统计时将其覆盖在内,导致高校公车费用巨大。财务管理显然需要高度重视,加以区别,要真实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财务管理要创新思路应对“三公经费”公开要求
(一)完善财务信息公开机制,强化互动、反馈工作
财务管理工作要适应“三公经费”公开要求,首先要在目前信息公开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三公经费”公开是国家推进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各部门应当有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响应国家要求,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校级层面要设立学校财务信息领导小组,相应部门和二级学院要设立财务信息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不仅有领导、财务管理者,还应吸收教师参与,提升信息公开的公信力。二是在财务信息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公开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内容,要明确相关财务管理的程序,同时对有限公布的信息要设置密码,保证信息的私密性。三是研究互动、反馈机制。“三公经费”公开是一个上下互动、监督落实的过程。财务部门不仅做好执行工作,还要做好解释工作,甚至做好上传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和解惑的渠道畅通。
(二)强化校级财务管理,精简部门财务人员,确保“三公经费”公开的权威性
由于高校规模大,机构、组织多,往往部门内部也设立负责部门财务的岗位或人员,一方面增加了人员开支,更重要是形成部门利益,甚至是私设小金库现象,不利于财务统一管理,削弱“三公经费”公开权威性。因此,要尽量减少涉及财务岗位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最终解释权在校级财务管理部门或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三)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准确反映“三公经费”情况
如上所述,高校在“三公经费”支出中有自身特点,因此在全面理解“三公经费”内涵基础上,征得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完善学校“三公经费”核算体系。一是可以单独设置“三公经费”相关明细科目,如特别针对高校出国问题可加以区别,设置“学术交流类”、“学生交流类”、“教师培训类”等。二是重视项目核算。由于高校具有研究,科研项目经费比重大,科研经费中涉及“三公经费”也很多,需要高度重视。三是建立“三公经费”支出预警机制,对相关部门“三公经费”要定期反馈信息,使资金使用更有效。
(四)加强审计,加强监督问责,保证“三公经费”公开落实到位
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一方面通过透明、公开机制加强监管,更重要是需要专业的监管部门长效监管。学校审计、监察部门在新形势下必须发挥积极作用,要自觉监管经费使用的全过程,一方面要督促财务部门使用好“三公经费”,另一方面要帮助财务部门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机制上的不足,共同努力完成“三公经费”公开的目标。
四、结语
不同经营模式下的非经营区是一种公共物品,而预算管理是其经营各项事业的发展计划在财务上的体现,同时也是政府资源分配方式的一种表现方式。因此,非经营区的预算管理,既是政府部门、高速公路部门、非经营区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也是财政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对非经营区进行财务管理和业绩评价、激励的重要依据。对非经营服务区进行预算管理,不仅可为高速公路非经营服务区总体目标的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的均衡度,减少财政资源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非经营区收入,实现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提升。
二、不同经营模式下非经营区预算管理的特点
1.企事业混合经营模式下的预算管理特点企事业混合经营模式下的非经营区的预算管理相较于另外两种模式下非经营区的预算管理来说较为混乱,例如河北省专门设置高速公路服务管理中心管理非经营区将加油业务和非加油业务完全分离管理,这一模式就是典型的企事业混合经营模式:非加油业务隶属于事业单位管理,加油业务则是通过一定方式交由企业经营。其经营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预算管理方式:对非加油业务采用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方式,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对于非加油业务的收入要全部上缴,而其预算支出也要全部由财政统一拨付,收入和预算支出是完全分离的“两条线”,保证了“两条线”的准确进行,防止“坐收坐支”情况的发生。而加油业务实行的则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预算管理方法,由于将加油业务完全交给企业进行经营,所以其预算管理的模式也完全企业化,加油业务的日常收入和支出完全脱离了财政预算,由企业内部统一管理。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非经营区的业务按照两种完全不同的预算管理方式进行,不仅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而且加大了人为调节预算的风险,工作难度也加大。如果没有有力的监督机制制约,这种模式下的预算管理很容易失控。2.全事业化经营模式下的预算管理特点在全事业化经营模式下,非经营区的预算管理需要完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并明确划分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界限和范围。国家对高速公路全事业化经营模式的非经营区实行“收支两条线”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强管理服务区的收入和支出,易于上级主管部门掌握和控制其收支的总体规模,因此能够对其资金的支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同时使其资金周转的顺畅与有效得到保障。但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有可能会遇到支出预算审批困难,资金到位时间迟缓等问题,这可能会影响服务区预算计划的执行,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问题。3.全企业化经营模式下的预算管理特点在全企业化经营模式下,非经营区实行的是完全企业化的预算管理模式。公司的预算管理与财政部门完全分离,其所有的收入和支出不需要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批,是由公司内部制度进行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部门仅是一个监督机构,无权涉及公司的任何管理制度,非经营区的预算相对简化,无需将各个业务分开进行,最终的预算结果是整个非经营区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整体结果。同时,由于非经营区的完全企业化管理,企业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忽视了非经营区的社会功能,不能全面考虑非经营区的社会形象。但是不可否认,这种经营模式往往是最能发挥经济效益的。
三、不同模式下非经营区预算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
非经营区的预算管理方法会因其经营模式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尽管如此,三种模式下的非经营区也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着共性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1.预算管理缺少科学管理理念预算是一个系统工程,整个预算过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需要每一个领导和员工的参与,每一个环节的控制和重视程度对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由于领导与员工对预算管理的认知程度不同,对预算管理的作用认识也普遍存在不足,同时预算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定缺陷,导致了非经营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对预算管理产生许多误解。其次有些服务区的职责权属划分不清,使得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很多不符合实际的预算方案,也使得有些问题没有得到重视和反映,如有些服务区的权责划分不清楚,将本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也一并包揽进来,造成预算编制的混乱或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预算经费不足等问题。再次,非经营区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对预算管理有充分的认识,忽略了预算不仅仅是一个约束机制,同时也是一个激励机制,不能仅仅用预算的多少衡量其绩效,而要同时关注预算金额的合理程度和预算资金所使用的效率问题。2.预算执行缺少刚性约束和有效的监管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刚性约束和有效监管是预算准确执行的基础,但在非经营区的预算管理中,这两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首先,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非经营区的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但根据统计调查,在众多非经营区中依然存在随意变更预算指标、预算执行不充分等违反规定的现象。其次,在三种经营模式下的非经营区普遍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不完善,没有形成对预算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最后,预算审批周期过长。这将影响项目的适时进行,使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按时支付承包商的项目款。这种做法若延续下去将会损害服务区的信誉,增加其他项目签约的机会成本。例如服务区计划兴建某项工程,工程已经完工,但预算款项却迟迟未能经过审批,服务区又无资金垫付,拖欠款使得承建商对服务区的印象大打折扣。3.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绩效评价制度不完善。服务区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其制定的考核指标较为死板,不能灵活运用,没有打破传统的只注重财务指标的业绩管理方法。例如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某服务区管理单位对经营性和非经营区的考核指标都是关注其内部利润、营业额、费用这三大考核指标的实现数额,三者权重相同。非经营区主要体现的是它的社会效益,如果像经营区一样仍然以内部利润、营业额、费用的多少来考核评价其绩效是不合理的。同时非经营区绩效评价的方法过于单一,能够从多方面对员工工作进行评价的良好的绩效评价体系还是处于空白状态——对预算执行过程表现较好的员工没有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完全按照预算执行的个人也并未给予惩罚,这意味着现行的绩效评价没有真正实现将预算的执行情况与个人的绩效、工资相勾稽,因此缺少有效的绩效评价的预算管理并未起到应有的激励的效用。
四、不同经营模式下非经营区改进预算管理的对策——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众所周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也称之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由各级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检法机关、各派和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所依法占有。目前存在七个方面问题:
1、管理的认识滞后。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问题上,至今仍然处在不断探索的阶段,尚未认识上的突破,原因有三个方面:①、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管理是合二为一,至今尚未有一致的共识。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主体与相应责任的落实尚不太明确。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措施受到利益意识的牵制。
2、管理目标被受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目前模式,仍然是加减变化中计划经济的版本,前些年改革中试图解决一些问题,但因火候尚未形成而被搁置。改革目标受制的原因有:①、不认可非经营性资产改革应该有助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②、不认可改革后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应该法制化。③、不认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应该逐步程序定额管理。
3、管理中力量尚需要整合。非经营性资产在认识统一后,还有力量分散的问题,难于举起管理的重锤和改革利剑,改革举措多半无法触动深层次问题。非经营性资产购建管理与日常管理在整个资产管理中形成错位管理,相互间的工作沟通少,对于出现的问题,经常是处理意见不一,更难形成合力对付问题。
4、管理基础的相对薄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之一就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之所以长期问题较多,与其管理基础相对较弱有着直接关联。①、领导的重视基础不够,重建设、轻管理,宁要数量,也不愿要质量。②、管理的技术基本不实,存在着严重的无账、账不健全或账实不一的现象。③、管理的标准基础不科学,在相关账簿中尚未反映土地的价值。④、管理的综合基础不牢靠,至今尚未建立相关管理数据库,管理中的综合可比度较弱。
5、管理中依法处置规范程度较弱。资产从形成到退出是管理应该监控的全过程;对于资产出现不适用、不需用,及毁损等情况,需要依托产权关系,依法处置。但是在实际中,仍有极个别单位在资产处置工作中,不按规章办事,在资产调拨、出售、报废和报损等方面,违规操作,逃离制度监控;甚至借处置之机,侵吞国有资产。
6、管理中效益与工作之比不甚理想。强调资产使用的经济与社会合一的效益问题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最为愿意意识到的认识问题。但是在实际中,有些单位占有过量的资产,与所从事的工作量形成不了合理的效益之比。更有甚者,多余的资产成为单位创收入的出处。而且占有资产比例之大,但实际工作成效不好,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情况的一个灰色缩影。
7、管理中混合所有权与占有权。所有权与占有权没有依法分离,引发了资产管理陷入被动境地。个别单位混淆两权界限,把国有资产利益圈为小集体利益,刁难代表所有者权益的政府部门行使管理权限,如闲置房产和土地,有关部门无法介入管理,这一部分资产成为单位赚取本位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条件。
二、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与管理的认识问题
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走向纵深阶段的今天,提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思考,并为此付出实施,其意义不亚于改革初期提出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不论是政治方面,还是经济方面。我们必须加深如下思想认识:
1、改革应该摆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位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部分资产在现代资产管理活动中,从各自的角度发挥的作用。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没有足够重视对公用性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管理作用,增加财政负担。以至于因为资产掌握者是各级政府机关、权力机关和政法机关,以及相关部门,而以此圈定为权利资产,不与经营性资产等同进行改革。造成原因主要是相关的管理者缺乏从管理战略角度审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同样需要面临改革大趋势,所以国有资产改革还需补课。要从三个方面提高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急迫性的认识:①、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要与时俱进,必须进行改革;②、要提高领导干部的行政意识,从责任角度增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的思想意识;③、要扩宽改革实践的视野,从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中吸取经验。
2、改革中寻找解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良方。应该说,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需要通过改革才能解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不少问题。众所周知,在当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中有一些较深层的问题:①、所有权与占有权两权尚未分离问题;②、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标准尚未达到规范程度问题;③、行政事业资产存在经营成分问题;④、政府性资产总量得不到有效控制。这些是我们不可能从旧的思维中寻求出答案。惟有通过改革。首先机构改革,政府精简提效,可以提炼资产管理的有效模式;事业单位改制,可以使事业资产彻底转向社会化、市场化,缓和财政供需矛盾。其次要引入产权改革的思路,力促单位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解决政府机关中资产占有不均衡的问题。
3、全面提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的效益高度。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目前的累计水平已经超过社会经济发展的警戒线,这与没有形成科学效益观念资产应用管理有着直接关系。长期以来,资产配置是以人的需要为前提,忽略了因工作需要的基本要点,资产量无限增大,成为各级财政负担。因此,一方面要把握好非经营性资产管理质量关,建立科学的资产使用观念和效益理念,建立工作需要配购资产的机制,克服无序购建的不妥做法。另一方面,要树立资产效益全局性,杜绝效益的本位性,把各自的资产需求置于发展中的整体需要之中。
4、要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规范财政与财务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是现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现代财政管理十分关注的对象,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衡,资产管理具有自己的特性,这是做好工作必须把握的尺度。因此,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活动,必须以扎实的财务基础作为先决条件。同时要做好财政管理和基层财务管理,必须紧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这一环节。为此须把握以下要点:要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融入财务管理之中,使资金转换为资产过程中处于规范效益要求中;使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始终处于监控有度之中。
三、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和做法
预算单位作为占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重要群体,在管理中把掌握的资产变为效益业绩资产是改革中应着力解决的问题,要在适应形势、力求改革、规范管理、平衡提效的思路框架下。积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抓好思想认识工程。统一思想认识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为此要做到制法、执法和用法三个层次的思想都要统一到如何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层面上。并做到四个方面认识的统一:①、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按照改革思路进行;②、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上下一致合力进行;③、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看准问题进行;④、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依法进行。
2、建立必要可行的法制工程。就目前而言,虽然《会计法》已经出台并执行多年,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增添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内容,使之更加完善。同时要不断从维护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出发,执行《政府采购法》。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制定《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规则》。
3、建立政府资产运作中心。在条件成熟时,取消单位资产所有权,成立政府资产运作中心,解决部分资产过于闲置,孳生本位主义的问题。目前要做好这样几个方面的工作:①、要按照法律要求,把土地房产产权在内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一并划入政府资产运作中心,使用单位只拥有使用权。②、把闲置资产归入政府资产运作中心,按照政府的“非转经”资产管理规定,统一经营与管理。③、要因地制宜制订预算单位资产配备体系和标准,解决好当前资产标准不一致等系列问题。④、要明确政府资产运作中心的责权利,确保国有资产的权益不流失。
4、建立资产处置统一机制。非经营性资产报废、报损、调拨、出售,及销账等日常处置管理工作,目前尚不太规范,要在统一规定下,变分散性为集中性处理,把资产处置工作纳入到财政工作范畴,通过不断地完善,使之成为有效地依法处置的机制。①、要通过行政授权,使成立并运作此项职能的机构权责相对应;②、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解决目前仍然影响资产集中处置方方面面问题;③、要强化基础性工作,在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数据库,掌握来自一线资产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科研体制改革;科研资金管理
引言
伴随高校科研经费活动的活跃,作为科研活动支柱的科研经费也呈大幅上升趋势,科研经费来源日趋多元化,并且已成为高校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高校的科研资金占学校资金的总量已经超过了30%,科研经费管理成为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目前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来源的多层化、多元化带来管理与成本核算的复杂性
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变化,使高校科研工作于社会各界科技合作的联系逐步加强,科研经费来源渠道亦呈多样化,既有来自于教育主管部门和各行各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也有来自于社会其他部门的横向科研经费。而且有横向联合和合作科研、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让等渠道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占高校整个科研经费的比重日益增大。由于科研合作项目不同,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对资金的管理与成本核算的要求也不同。这样,高校科研经费来源也就出现了纵向专业化、横向多元化的新格局。
2、管理体制不顺,项目管理与成本管理脱节
长期以来,由于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都不够重视,管理观念和方法基本上还是沿用粗放管理方式,导致项目管理与成本管理脱节。科研立项后,科研管理人员不跟踪经费使用,无法掌握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使用效益;财务管理人员不了解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年度内项目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心中有数;科研人员往往注重考虑技术和学术问题多,较少考虑经济效益。
3、科研经费开支增大与浪费严重并存
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差旅费补助标准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科研经费的开支强度。加之项目批准经费和申请金额往往相差很大,导致科研经费实际支出和原计划的预算常常不能一致。在项目经费批准额度偏低的情况下,开支增长本来就给项目顺利实施造成了一定影响,而浪费严重对有限的项目经费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比如,部分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就是一笔很大的浪费。
二、解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一些思路
1、进一步提高对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势必对管理层和广大科研人员的已有观念带来极大的挑战,因此科研经费推行精细化管理,首先必须得到校领导的支持,只有当领导们真正认识到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并着手采取相应的措施,精细化管理才有实施的可能。其次要解决管理人员及广大科研人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让大家认识到推行精细化管理并不是要限制使用经费,而是引导规范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即符合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又有利于科研活动的开展。只有从思想源头树立精细化的管理意识,并在实践中逐步强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才能让精细化管理逐渐成为人们自觉接受的行为。
2、积极推动政策和制度研究,争取政策对高校的适应性.
尽管存在个别高校管理不善的问题,但实际上管理费用计提不合理、结余过大以及开支随意性较大等多种问题所反映的却是更深层次的问题,很多时候人们都将这些问题归因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问题,但会计政策不配套,核算方式不能满足课题制的要求,才引发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一些高校本身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
(1)制定具体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只有制定专门、具体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才能使财务人员、科研人员在业务实践中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要在坚持国家财经法规的基础上朝着有利于高校科研持续发展、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方面发展。
(2)建立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估机制,通过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产出和效益,促进科研经费增长,提升科研水平。绩效评估机制要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
3、加强高校科研资产管理
科研资产是指科研活动过程中,各项支出形成的资产及科研活动成果,由于科研资产管理游离于科研经费支出与一般资产管理之间,所以往往被忽视。随着高校科研规模的增长及科研水平的提高。科研资产管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1)研发过程形成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尽管一般情况下,存在着纵向科研经费购买固定资产成为学校的固定资产,用横向科研经费购买固定资产的权属需依据合同确定的差别,但上述支出(或核算项目)均能引起学校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变化。因此,除加强支出核算与管理外,还应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并制定明确的核算制度,减少或避免出现重复购置、流失等的现象的发生。
(2)科研成果管理
尽管不同类别科研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权属不同,但目前高校长期教学、科研活动成果所形成的资产,特别是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日常会计核算、日常管理上有待加强。高校一般拥有大量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是非常重要的财富,因此,应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制度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并在日常核算及会计报告中加以体现。
三、结束语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些是课题制这一新的科研管理机制与传统科研管理模式之间的不同所带来的问题,有些则是高校事业单位的属性带来的问题,还有一些则是不同高校自身的管理问题. 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其历史背景,是国家科技工作高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结合国家层面的政策研究和配套改革、高校内部管理机制的改进以及课题组微观管理措施的完善,才能够有效地化解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参考文献:
[1]邵莉.对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几点建议[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0(11):10―13.
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是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确立和科技中长期规划的实施,国家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将会大幅度增加。如何提高科研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对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至关重要。加快推进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既十分必要,也很紧迫。
一、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改革完善,我国科研经费改变了过去单一的行政拨款制的投入方式,逐渐形成了由政府拨款投入、科研基金制、科研单位创收、科技贷款、风险投资等多元化投入体系。但总的看,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仍不适应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其主要弊端有三:
一是政出多门,条块分割,既使科研活动难以统筹规划、全面安排,也使科技资源难以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我国现有的科研机构体系由计划经济时期发展而来,条块分割比较严重,研究领域划分不十分明晰,经费来源也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以基础研究为例,经费来源主要有自然科学基金委、中科院、科技部和教育部四个渠道,其中:基金委有重大计划、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杰出青年资助项目;中科院有重大创新项目;科技部有“863”计划、“973”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教育部有“211”、“985”等工程。这四个部门都各自制定目标,并都能直接从财政部获得独立预算。此外,其他部委也可根据需要安排科研项目和经费。多部门、多渠道、多头分配有限资源,使科研经费分散使用,造成科研项目重复设置。科研项目的重复设置又造成科研人员的多头申请,同一个人、同一研究内容可以从不同渠道获得经费支持,而同一科研成果也可以向各方面交账,导致一些科研人员四处跑项目、争资金、应付评审,浪费了宝贵的科研时间,助长了浮躁的科研风气。由于条块分割和科研经费管理不严,重复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现象很突出。有研究表明,我国科研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仅为25%,远低于发达国家170%甚至250%的利用率水平。
二是科技经费管理模式亟待完善,管理成本高,投入产出效率低。目前国家投入的科研经费已有相当规模,主要通过各种“计划”、“工程”来实施。据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的资料显示,每年有超过1000亿元的资金流向各种科研项目,其中约150亿元由科技部支配。但一些急需经费、很有前景的科研项目却往往申请不下来经费。现行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模式是“项目申报制”。这是一种未出成果就支付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造成在项目的申请、批准诸环节上竞争很激烈。而在这项环节上“行政干预”往往起很大作用,有时因官员的个人偏好,就决定了科研经费的流向。
2003年,中国科协主持开展了一项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不少科研人员反映,国家级的科研项目往往被部分学术权威、“明星”科学家或是“圈内”人(如师生、校友、朋友等)把持,其他人很难申请到资金支持力度较大的项目,特别是有创造力的青年学者很难获得“雪中送炭”的机会。另一方面,项目确定后往往又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和科学的评估机制,难以保障科研经费的产出效率,浪费了大量资源却出不了高水平成果。尤其是钱一旦下来了,有相当部分科研经费变成了名目繁多的个人提成奖励,有的转化为科研单位沉淀资金,挪作他用或用于养人养机构,真正用于更新研究设备、购买研究资料的不多。据OECD(经合组织)2000年的数据,我国科研经费的投入占全世界的4.3%,科研产出占世界的3.1%,表明我国科研投入产出的效率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
三是政府直接管理科研经费,既不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也容易滋生寻租和腐败行为。国家每年资助的科研项目是有限的,而项目申请者众多,于是就出现了“僧多粥少”局面,这也容易引发科研项目申请中走后门、托关系、请客送礼、拿回扣等腐败现象的产生。2005年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表明,2个部门、45个科研单位转移、挤占挪用科技经费6.69亿元;有些课题和项目预决算编制不真实,科研成本核算不规范。现在,无论是在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在科研机构内部,一般行政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权力过大,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科研活动,这种现象本身就很不正常。政府直接管理科研经费也容易引发政企不分,造成政府与市场之间职能错位。一方面,在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方面,政府投入偏高,政府直属的科研机构从事竞争性的科研;另一方面,在基础研究方面,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得不充分,一些研究领域资金短缺。现在,一些国有科研机构和其所属企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把从国家申请的科研经费和企业账目混在一起,使科研经费成了企业的“盈利”,这样的科研机构既不需要走向市场,也可以不向科研负责,成为游离于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之外的特殊机构。
总之,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形势,亟待作出重大改革。
二、建议
第一,调整科研经费资源配置。基本思路是“统筹规划,抓大放小”。统筹规划,就是将国家现有的“863”计划、“973”计划、知识创新工程、“985”计划等各类项目计划的经费纳入统一的管理框架,统筹规划,统筹协调,统筹管理。这个统一的框架如何搭建,还需要深入研究,可考虑在国务院层面上建立部际协调机制,或在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下设一专门的办公室。同时,根据国家需求和各领域各行业的情况,由科技部牵头会同中科院、教育部、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负责宏观规划,确定每一阶段各部门各领域经费划拨的比例,由财政部直接拨付资金。抓大放小,即国家层面要重点突出,只抓若干全国性的重大专项计划、专项工程、公益性科技任务和重大科技试点工程,大量科技任务连同科研经费及管理,应当交给地方、大学或企业去进行。与此同时,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提高科研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正性;合理设置预算科目,建立统一规范的预算制度,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