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6: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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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一、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现状
小微企业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特殊作用。小微企业是解决我国就业难的主要方式,是成功创业者成长的发展跳板,也是促进科技进步,加快企业创新步伐的带动主体,我们应当进一步增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方位的提升我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稳定增长目标,克服现代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停滞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从去年开始,我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但目前小微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金融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仍然很显著。因此,有效地降低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收益率、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是我们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各个机构和部门都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回顾2011年,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积极地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现存问题,力图为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如: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9条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第一,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六大政策措施。
这六大政策措施通过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有助于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能力。
第二,确定了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三大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对解决当前小微企业税费过重、经营困难,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2年是我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元年,各地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宣传月”等活动,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也接连不断的出台,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能量。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无尽的利好。
除了以上专项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也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融资及所得税鼓励措施,小微企业亦能受到惠泽。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的税收方面的政策,如到2013年年底,我国继续执行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即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将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对于不足部分根据实际发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再进行扣除。
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产品范围主要有一下几种: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公司及个人的结算、存取款、汇款、票据等结算业务。从银行的角度分析,小微企业服务水平低下的原因有如下主要方面:
1、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技术水平与小微企业金融风险特性不相适应。贷款模式相对落后,依然遵循以前的抵押和担保方式;产品定价偏低,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很严重。
2、小微企业自身风险模式不健全。小微企业本身没有充分的制度支持模式,对于出现问题的贷款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制度、后期服务管理等仍然没有脱离传统理念,专门的业务人员仍然受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制度束缚,影响小微企业业务人员开发市场的潜力以及创造业绩的动力,而且这种制度创新的不足同时也制约了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3、自身设置的业务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其业务模式没有实现专业化、专门化的一套系统的流程,销售与管理环节在职能、团队、流程和考核上没有实现各司其职。
4、银行欠缺专门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配套制度,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仍然处于传统的观念和掌握之中。
四、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
完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而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和长远的规划。政府不仅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制发展环境,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为之作出相应的措施,在具体的政策实施上贯彻落实法制措施的具体内容。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建立低门槛、广覆盖、普惠制、可持续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机制。对小微企业实行单独匹配资金、单独匹配规模、单独匹配经济资本额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优先投放,足额投放。梳理现有的贷款程序,删除或合并不必要的程序,建立简约的与小微企业无缝对接、零距离服务的贷款流程。
2、是实行客户服务与信贷监控结合的制度,即将小微客户服务工作纳入到贷后监控工作中,最终实现优质客户的价值得到挖掘,问题客户的风险得到控制。
3、是政府应适度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建设的步伐,为小微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形成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好格局。地方政府应建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制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带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减少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是一项具有战略部署意义的长期工程,需要大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共同合作,同时小微企业也要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体制,发扬小微企业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在外部法制环境、金融机构的保障下,再加上小微企业自身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会越来越完善。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0级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吴涛.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与解决途径探析.中国城市金融,2006( 02) .
[2]吴为,刘同森,黄桥. 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小企业信贷中心研究. 经济研究导刊,2009( 24).
[3]姚延中. 浅议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风险. 经济师,2009( 10).
一是增加人员,为服务小微企业提供人力支撑。人员少、结构不优已成为制约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现实问题。因此,应对症下药,因情应对。尤为当紧的是充实人员,并严把准入关。补充人员以内部选聘为主。通过设定具有一定激励性的政策措施和严格的岗位任职条件,用组织竞聘的方式补充适合性的人员。同时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作为必要补充。从每年的增人计划中切出一块,改从校园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为专门公开招聘具备小微企业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业经验的专业性人才,以缩短适应期,增强补充人员的实用性和质量。不仅如此,还要调整服务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结构,优化人员配置,形成良性互补的团队。
二是转换观念,为服务小微企业扫清思想认识障碍。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应突出消除服务小微企业耗时、耗财、耗力收效小,风险多难把控,责任重难免责等消极思想认识,着力转变服务小微企业是举轻若重的观念,是得小失大的观念,是消弱集约化经营实力的观念,是加重自身经营负担的观念。牢固确立服务小微企业是分散风险和确保效益增长多元化、持续化战略选择的观念;充满敢于担当的责任情怀,把服务小微企业当成一种使命秉赋,将其摆在事关自身社会地位、公众形象和长远经营战略目标实现的高度来认识与对待,给予特别重视。决不搞坐而论道、等待观望。
三是建立机构,为服务小微企业提供保障。在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将现有的小微企业部从挂靠在公司业务部中独立出来,成立独立专业的小微企业部;二级分行选择一个辖属支行为依托,成立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将依托的支行转换为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机构;二级分行辖属其他支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任务原则上交由专业支行承办。在此基础上,组建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团队,专司服务小微企业之责,实行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不搞一身多任、一“女”多嫁、一肩多责。
四是找准定位,为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套餐式金融服务。组织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在内的多方面力量,利用多种形式,借助网络平台,广泛深入进行市场调查,准确摸清小微企业包括数量、类别、规模、分布、期限、经营、融资、利税等在内的基本信息,按不同的维度进行归纳细分,分类建立小微企业的信息库,动态维护完善相关信息,从中细分市场资源,选择营销服务策略,常态化辅助存量小微企业客户的维护调整、增量小微企业目标客户金融服务的竞争性介入。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地缘优势和小微企业的分布,通过市场优化选择和客户分层,综合内外部各种密切相关因素,将服务的着力点放在区域特色显著、产业链条稳固、专业化明显、集约化和规模化程度较高、原始积累厚重、辐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小微企业集群上,以及成长性较好的战略新兴产业、信息产业、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新兴商贸物流业和生活服务业领域的小微企业目标客户上。通过对其实施集中化、批量化、多元化、差异化、专业化、套餐式的金融服务,促进形成集约化的经营格局,增强服务效能,达到服务的可持续性。
近几年,随着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电子支付工具的广泛使用,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发展势头迅猛。据统计,2015年,我国仅网贷平台的成交量就达到了9 800多亿元,同比增长289%左右,其中新上线的网贷平台就超过了1 500家,同比增长了近65%。与此同时,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占据了我国企业总数的99%,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当前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一方面,大多数小微企业自身实力较弱,而传统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等出于自身盈利及安全性的考虑,不愿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另一方面,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由于门槛高、条件严格使得众多小微企业无法涉足。而互联网金融以其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满足了小微企业“贷款急、额度少、频率高”的融资特点,迎合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成为当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条新路径。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点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不论是从网上银行、互联网理财来讲,他们都为顾客提供了多样化的理财工具与服务。
此外,互联网金融从业主体类型增多,主要以互联网企业为主导,形成了结构完整,内容丰富的互联网金融体系。而平台化、移动化、自金融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
第一,平台化就是指那些专门为顾客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他们一般都是大型金融机构,当然也可以是一些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在线交易平台。就目前来讲,电子商务是发展前景最好的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如阿里巴巴、天猫、淘宝等。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集聚了企业、资金、信息和信用,电子商务平台以网上结算为重心,不论是企业还是顾客都可以借助这个平台进行金融交易,并且平台可以利用先进的算法,比如控制交易者的流量等来对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风险最小化。
第二,移动化是指应用软件的搭载平台从台式电脑,转移至智能手机、PAD等智能终端。金融产品服务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各种交易,主要针对的是金额比较小的产品以及服务。
第三,自金融是指那些专门从事互联网金融的机构不仅聚集了大量的资金,而且还利用这些闲置资金获得大量收益。他们还是金融中介机构,给债务人和债权人提供一个投资融资的平台,从而能够实现双方之间的投融资交易,金融机构则从中获得服务费。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供需困境
小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为社会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提供了众多的就业岗位。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很多小微企业因融资出现困难,无法继续经营发展下去。据统计,我国许多小微企业都是依靠自筹资金维持运营,超过80%的小微企业都没有任何银行信贷记录,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已高达千亿元,融资困难使得众多小微企业无法维持运营。
(一)融资渠道狭窄,信贷配给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采取的信贷制度一般都是配额制,其中全部配额数量只占贷款总数量的25%左右,其他资金都被分配给那些大型企业。所以,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在银行的信贷配给上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区别。
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缺口非常大,根据世界银行2015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按照每户10万元贷款需求计算,目前我国的小微企业贷款总数已经超过2 000多亿元,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是利用赊账和民间借款方式获得资金,这一比例已经占到小微企业融资途径的50%以上,而当前大多数小微企业只能依靠这种方式才能解决公司在前进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资金问题。众所周知,那些能够从银行获得所需资金的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大,经营范围比较广,而且贷款总金额也较高。银行信贷作为银行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盈利是其主要目标,所以他们往往忽视这些小额贷款。这样一来,小微企业就难以从银行获得所需资金,为了筹集所需资金,他们被迫选择借高利贷来维持企业发展,这就给小微企业的发展埋下了非常大的隐患。
(二)融资成本高,手续烦琐
当前,我国的小微企业主要面临信贷供给规模比较低,信用等级无法满足银行贷款标准的问题,这些都会增加小微企业的成本费用。据统计资料显示,与2014年相比,2015年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大概上升了3%左右,同时,企业的1/3的收益都被用于支付各种财务费用,一旦企业的盈利出现波动,会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产生很大冲击。此外,非银行融资机构普遍缺乏对风险的分散机制,他们在给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能提供的融资规模普遍较小,且利率较高。而向银行进行融资时,融资服务费高且手续繁多。小微企业除了要支付利息以外,还要支付评估费、担保费、登记费、公证费、审计费等多项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让本就如履薄冰的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加重。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将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有效的融合在一起,产生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当前社会,各个行业都会与互联网产生或多或少的联系,互联网金融为企业融资提供了高效、公平、公正的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小微企业得以真正收益。
(一)实现低成本服务覆盖
互联网金融利用互联网的强大优势,将金融领域的涉及范围大大扩展,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进入金融市场。由于互联网金融没有地域时间上的限制,不要实体店面,并且能够实现7×24小时不间断运转,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因为在同样的时间和程序内,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额比较少,贷款间隔时间也很短,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存在很多不足,这也是银行不愿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范围的原因之一,加之小微企业的信用管理比较困难,所以一般银行不愿意借贷过多资金。
(二)服务订单化,小额信贷规模化
第一,利用网络,小微企业可以依据规范化订单,实现大量金融工具的采购管理,也可以按照相关的操作流程,缴纳所需资料和证明文件。以网络平台为基础,任何互联网金融企业都能够参与到小微企业融资信贷中来,及时处理众多订单信息,实现小微企业融资的快捷高效。而企业信用的审核工作则由本地化的信用担保等金融机构进行实地调查,保证对各种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债务人、债权人、信用管理者等参与者虽然身处不同区域,却能利用这一平台进行相关交易。资金需求者与供给者共同在无形的市场中进行资金的融通配置,使得成交机率大大增加。所以,这种现代金融服务方式能够有效地减少小微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成本,使得交易额在一定程度上增大,实现小额投资融资服务规模化。当前,网络市场上较典型的借贷形式是以一种类似于证券交易的形式来完成资金需求者与供给者的配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在互联网上提出需求申请,平台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布相关信息,双方能够利用网络来实现匹配,进而完成签订合同、收发款项等操作。
(三)风险控制方法不断创新
互联网金融能否持续发展下去,主要是看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大型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正在逐步加大对风险的控制力度,其中最直接的手段就是从国外直接引进先进技术。例如德国IPC技术,这一技术起初由国内商业银行引入,如今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也开始利用这项技术,这一技术的关键优势在于重视现金流以及信用方面的管理。而小微企业的基本特点就是抵押资金较少,但是资金的周转速度却很快,所以,我们只要能够保证其现金流能正常运转即可。再者,现在很多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已经在规划、建立严格的风险体系,对债务人的资金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如增加第三方担保机构等。
本文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促进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策分析
前言
随着小微企业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我国在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上,肯定了小微企业所占据的特殊地位,给其一定的资金支持。虽然国家从法律层面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但是我国小微企业的问题由来已久,在发展过程总的问题也是难以解决,尤其是我国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还有着较大的弊端。
一、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定价能力差。由于我国的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各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规范,这就导致商业银行难以把我众多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难以对其资金申请进行定价,也就没有了统一的标准。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只是根据基准利率进行计算,上浮一定的利率系数,因为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专门研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部门,不能够对众多的小微企业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导致金融服务当中的利率定位不合理,金融业务无法顺利进行。
(二)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不力。我国商业银行数量众多,在满足银行盈利要求的基础上,商业银行通过响应国家政策开展全方面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过这些来给小微企业带来有利于发展的实际上的帮助,为其资金问题提供解决思路。但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方面还有很大欠缺,一方面是由于开展小微服务的时间较短,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不能形成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缺乏相应的监督部门,难以对众多的小微企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使得小微企业的资金申请不能通过审核。
(三)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同质化。随着我国政府对小微企业的大力支持,商业银行由于利益的考虑纷纷加入到支持小微企业的行列中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的竞争,各个银行纷纷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了相应的资金政策,但各大银行的政策大体相同,没有形成独居特色的资金模式,使得小微企业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二、完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策分析
(一)规范信用风险评级,精确定价。商业银行出于盈利目的的考虑,在处理企业贷款申请的问题时,主要审核企业的还款能力和收益水平等,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信用等级是银行的主要评估因素。小微企业由于其生产规模的局限性,不能够与其他大中型企业一并而论,在对其贷款定价时,需要制定不同的标准。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其的重视程度,成立相应的风险评估部门,专门处理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制定明确的定价标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制。
(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商业银行还应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对小微企业的资金申请进行评估时,要优先服务我国众多的供销型企业和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同时建立完善的评估系统,为小微企业的申请提供一定的规范和借鉴。对于银行的工作人员要进行适当的培训,尤其是负责小微企业的员工,在员工上岗之前,进行一定周期的岗前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在一定的周期结束后,对现有的工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活动,根据其业绩进行资金的分配等,尽量降低在工作中失误的可能性,这样既能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以更好的服务于小微企业助。
(三)针对小微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为了向小微企业提供特色化的服务,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性,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活动,能够充分把我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在的发展情况,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的不同制定出不同类型的服务供其选择,并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除此之外,对于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回收时间过长的供销型企业,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延长企业的还款时间,给企业充足的时间回收成本,同时适当降低资金的利率,保证小微企业的正常运转。对于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特点所具有的抵押不足和银行信用等级低等的特点,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这些特点来推出多种相关产品与服务。
三、结束语
为了解决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诸如商业银行存款资金来源渠道较少、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定价能力差、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过程中,由于相同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导致的服务同质化等问题,在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不仅需要针对于目前这些方面进行改进,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同时政府也应高在过程之中起到引导作用,颁布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对于部分不合理条款进行约束,为我国的小微企业来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近年来,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从金融支持、财政税收、创新发展、市场开拓、公共服务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特别是金融环境得到逐步改善,小微企业整体金融服务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但是,我国金融服务体系中对小微企业实质性支持受限较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满足率、覆盖率不足,金融服务水平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配套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制度以及考核评价结果尚未实现规范化披露和市场监督。本文通过借鉴美国对被监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从而有效推动《社区再投资法》(The 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以下简称CRA)实施的举措,提出建立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的一些设想。
一、美国CRA考核评价的实施
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CRA法案,主要目的是要求被监管机构以安全和稳健方式满足其所在的整个社区,尤其是中低收入社区(群体)、小微企业和小农场的信贷、投资、服务需求。同时,美国联邦政府配套设计了一套考核评价体系,促进CRA法案顺利实施。该考核评价体系主要内容有:
考核评价机构。参与CRA考核评价的主要联邦金融监管机构有:联邦储备体系(FED)、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储蓄机构监管署(OTS)和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其中FED、OCC、FDIC、OTS为考核评价机构,FFIEC为协调机构。
考核评价的数据支持。美国监管信息系统主要有专门实现监管职能的全国检查数据库系统和专门用于数据共享的银行机构全国桌面系统。
考核评价的内容。美国各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对不同地区、不同金融机构都制定了详细的评估标准,例如:对小型机构考核评价主要是贷款考核,其主要内容包括:存贷比、贷款情况同业比较、贷款结构情况(贷款区域、与各项贷款占比、贷款对象的收入、企业规模)和消费者投诉情况。对中小型机构考核评价包括贷款考核和社区开发金融服务考核,社区开发金融服务考核的内容包括:社区开发贷款和投资数量和金额、向社区对象尤其是中低收入社区(群体)、小微企业和小农场提供金融服务情况和服务覆盖程度以及对社区开发信贷需求、合格投资、社区发展服务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对大型机构考核评价包括贷款考核、投资考核和金融服务考核。其投资考核的内容包括:符合CRA标准的合格投资金额、投资的创新性和复杂性以及合格投资对社区开发及其信贷需求的满足程度等。其金融服务考核的内容包括: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数量和区域分布)、所提供服务的可用性及有效性、社区开发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满足程度。
考核评价的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满意、还需改进和完全未遵循4个等级,由FFIEC将考核结果对外批露和公开。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受理被监管机构申请开设分支机构、并购、开设新业务等的重要依据,而且整个过程公众参与度高,可以影响监管当局的评价结果。
二、对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考核评价的启示
从美国针对CRA法案实施进行考核评价的经验来看,考核评价的有效实施很大程度上促使了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美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和预期的金融服务对象。因此,建议对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施考核评价,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一)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数据的系统支持和共享机制。目前,我国有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分布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各部委,数据“孤岛”现象较为明显:一是部分支持政策措施没有专门的考核评价制度,监管部门没有对相关数据进行规范,数据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无法保证;二是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或机构,机构之间缺乏系统协调机制,无法对监管数据进行统一规定。
要建立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评价,首先要完善监管数据的系统支持和共享机制,成立专门的监管信息系统协调机构,组织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委就监管信息系统涉及的基本业务需求和管理进行统一规划,确保各监管信息之间的有效共享。
(二)建立分区域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机制。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金融机构自身情况不一,需要分析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小微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分区域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根据各地人口、自然、经济发展的特点,评估各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需求,严格小微企业区域服务职责,定期考核金融机构满足辖区小微企业合理资金需求的状况。二是在监管指标的选择上既要选择具有共性的综合指标,也要考虑各区域在经济结构、自然条件方面的差异,制定能反映各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特性指标。三是考核评价内容要避免僵硬的数量约束,减少固定量化的指标,要在尊重市场的原则下,针对不同区域的金融机构采用不同程度的约束机制,区别对待,灵活现实地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三)根据被监管机构规模,分类制定考核评价内容。目前我国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机构既有四大商业银行,又有股份制银行,也有规模较小、业务范围较窄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等,应分类制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内容。
对于小型金融机构,由于业务经营范围局限所在区域,熟悉当地小微企业情况,提供的金融服务大部分也是针对小微企业。因此考核评价的内容不应复杂,建议主要以定量考核评价小微企业贷款情况为主。
对于中型金融机构。考核评价的内容应包括两部分:一是小微企业贷款情况;二是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的情况,包括小微企业专营分支行、合作设立的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
对于大型金融机构,应接受三方面考核评价:除了上述小微企业贷款和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的情况外,还应重点考核评价大型金融机构如何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通过多样化的服务手段,向小微企业提供结算、理财、管理咨询、股权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金融服务以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并且这一方面的考核评价还需要社会公众和媒体广泛参与和监督,减少定性考核评价的主观性。
(四)增强对被监管对象考核评价的软约束。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不能强制要求被监管对象违背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经营原则,被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是要求金融机构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满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因此,要保证考核评价政策的科学、稳健和持续,需要增强对被监管对象考核评价的软约束,强化正面激励效果。
一是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结果较好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再贷款、再贴现、支付结算以及征信管理方面给予较大的倾斜;另外,考核评价结果也要作为被监管机构享受“差异化监管”优惠措施和各省市奖励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包括资本优惠、存款准备金率、财政税收优惠、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等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切实提高当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二是要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考核评价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访谈记录、投诉等方式参与,影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考核评价的结果,促使被监管金融机构努力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关 键 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绿色信贷;征信平台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4)05-0045-03
一、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分析
(一)小微企业界定
小微企业是小型、微型、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统称。2011年6月由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开始在企业划分中引入微型企业的范畴,将中小企业明确划分为微型、小型、中型三种类型,首次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规定》执行范围,并根据企业所属行业,选取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作为标准对企业进行分类界定,例如,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以及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业企业为微型企业。当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状况下,企业的发展水平也不一样。因此小微企业定量界定的具体标准也会不断变化。本文所指的小微企业是指根据我国2011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界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1] 。 根据河北省工商局统计,2013年河北省的小微企业接近20万家。
(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分析
企业融资主要包括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内源性融资主要来自企业创始人个人投入、 企业留存收益和成员集资,外源性融资包括间接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和政府提供资金的政策性融资。在我国小微企业现有外源融资渠道中,银行贷款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2013年博鳌论坛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显示,在争取外部融资寻找资金来源的优先顺序方面,66.7%的小微企业主把向银行贷款排在第一位。据统计,截至2013年5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同比增长21.35%。
二、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
(一)河北省银行业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1.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稳步增强。河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客户覆盖面,连续5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14年5月末,河北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7594.08亿元, 较年初增长412.53亿元, 增速5.74% [3] 。
2.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呈现多样化。近年来,河北省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新的信贷产品,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相继开发了仓单质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专利权质押贷款、 联贷联保贷款、组合贷款、最高额可循环贷款、中介担保贷款、保险保证贷款、企业法人或股东连带责任保证贷款、股东和经营者自有房地产抵押贷款、 小企业法人账户透支、分期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几十款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 [4] 。
3. 各国有银行、 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积极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流程,建立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业务经营中心。河北省银监局在2013年9月17日的《河北银监局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要求,目前,河北省的金融机构已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470家,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255亿元 [3] 。
4. 小微企业客户开发集约化程度加强。 河北省中小企业集聚的产业集群众多,各具特色,全省具备一定规模的特色经济产业集群300余个,相关企业超过10万家,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河北省金融机构将产业集群开发、1+N供应链模式开发作为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支撑点。如中行河北省分行先后对沧州青县电子机箱和南皮五金机电、邯郸永年五金配件、廊坊胜芳家具、邢台沙河玻璃制造等河北省产业集群进行重点帮扶,集中人员、集中调查、集中发起,集中审批、集中投放,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工行保定分行将白沟箱包、安国中药、容城服装、高阳纺织、雄县塑料等22个产业集群定为重点服务市场。工行承德分行以河北钢铁承德分公司上游供应商为融资服务对象,以供应链融资为服务手段,为上游供应商提供了有效融资支持。
(二)河北省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指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接借贷。基本程序是,借款人在P2P网站上贷款需求信息,并提出自己的借款利率;贷款人(即出借方)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结合借款人上传的资料综合判断其风险程度,决定是否出借, 并通过网站将资金借给借款人。据悉,国内目前有1000多家P2P公司, 较2013年增长近5倍,2014年贷款规模也有望突破千亿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客户资金需求量往往不高,时间较短(小于1年),通过网贷平台贷款,只要信誉度高、信用好,从发标到竞标完成获得贷款,一般不超过3天。
目前河北省成规摸的此类网站不多, 主要以某个特色区域产业为依托,比如安平的丝网、高阳的纺织、清河的羊绒等。融贷通赢是河北首家P2P网贷平台,2013年3月上线运营, 目前客户主要锁定衡水安平丝网的生产商与经销商。P2P公司普遍的问题是自身规模小,承诺收益高。作为金融创新,虽然P2P贷款在中国有着巨大的市场, 但也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据统计,2012年前,P2P借贷平台倒闭总数量约为20家, 而2013年问题平台的数量激增到70家左右,2014年行业风险会继续增加 [5]。
(三)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贷款余额819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江苏、辽宁、内蒙古、安徽、河北五省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报告显示, 截至2013年末, 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为439家, 从业人员5093人,贷款余额273.1亿元。
河北省自2008年全面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600亿元,支持超过16万个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解决了其发展急需的资金问题。2011年7月,为适应“调结构、转方式”的需要,河北省开始探索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小额贷款。 目前, 全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发展到161家, 注册资本超100亿元, 在全国名列前茅。2012年,河北省设立了专门支持妇女创业的定兴县鼎立巾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资本金偏少、外源融资渠道不足,一直困扰小贷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 为此,2013年11月,河北建投小额贷款公司经省金融办批准设立, 注册资本10亿元,该公司不仅可在全省范围内向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和相关金融咨询服务, 同时也可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再贷款业务。2014年7月, 河北省首家中外合资小额贷款公司――石家庄市中弘和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中弘和信将主要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医药产业链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并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再贷款业务和融资咨询服务。
三、 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小微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较低。 目前河北省27家村镇银行只能办理存款和贷款业务,结算手段落后、没有网银、没有信用卡,不能直接使用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结算系统,无法实现客户资金的快速便捷到账,服务能力远低于其他金融机构。
2. 贷款利率高,服务效率低。目前小微企业贷款合同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若干点,最高的上浮达到30%。除此之外,一些金融机构还以咨询费、培训费、抵质押品保管费等名目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此外,小微企业普遍认为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拿到贷款时已经错过商机。
3. 信贷资金支持与经济贡献不对称。 以河北省衡水市为例,2010年, 该市小微企业经济增加值占衡水市生产总值的77%。 但从信贷资金分布比重看,2011年前3季度, 该市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8%。据统计,该市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小微企业占全部小微企业的32%,信贷满足度较低 [6] 。
(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措施
1. 扶植实体经济,发展绿色信贷。金融机构要在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提高附加值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扶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倾斜授信资源。应加大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授信支持力度。应积极研发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排污权担保融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适用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
2. 加强客户研究,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优化流程环节。金融机构应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少、频、急”的特点,积极开展产品创新,简化授信流程和审批环节,由单纯提供融资服务转向提供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成长分为初创、成长和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特点和资金需求特点差异较大, 金融机构应针对小微企业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设计不同的信贷产品,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3. 建立金融机构共享的全国小微企业征信平台。 信用信息透明度低是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建立全国小微企业征信平台,把小微企业的公司概况、产品特点、行业前景、企业和企业主个人信用记录等信息录入到平台。该平台对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金融机构开放。借助该平台,金融机构可以较全面、系统地了解服务对象的信息, 进行准确有效的企业综合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评估,掌握资金安全状况,防范金融风险。
4. 推动小微银行发展, 发挥其服务小微企业的优势。小微银行在地域和组织结构、获取信息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更适应于小微企业,并且由于资本金的限制,自然会把小微企业作为经营的重点客户。国家应大力推动和支持小微银行发展,给予优惠政策,如,建立起小微银行对接国家财政、社会基金等服务渠道,对小微企业贷款减征营业税,尽快向村镇银行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系统等服务系统,尽快实现联网、结算方式多元化等。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需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小微企业应诚信经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政府可以建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 或者允许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计提, 建立起一种能协调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各方利益关系的长效风险分散机制。对于互联网金融,政府应坚持鼓励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注重消费者保护机制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杨慧慧.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D]. 合肥:安徽大学,2012.
[2]周颖,张翔. 国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研究综述与展望[J]. 时代金融,2013(3).
[3]范宁. 我省落实多项举措为小微企业“减负解困”[N]. 河北经济日报,2014-07-07.
[4]沈国儒. 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调查报告[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12(5).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难点问题
根据陕西城调队2013年对全省小微服务类企业的调查显示,有25.8%的企业认为融资难问题是企业当前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从企业获取资金主要来源来看,银行贷款仅占一成多,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特点和银行现有信贷管理体制是造成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主要原因。
在企业方面,企业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弱等先天不足,同时缺乏足值有效抵押品,存在融资成本高、信贷需求满足度不高等问题。
在银行方面,首先,信贷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信息数据不全、业务量大、风险高和人员紧缺。
其次,信贷流程有待改进。目前,各家银行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制度,基本上还是沿用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模式,在产品创新模式上也主要由总行、省分行一级进行研发,很难适合各地小微企业经营特点;部分银行小微企业授信管理流程设计未能完全匹配小微企业信贷“短、平、快”的特点,贷款审批、放款期限较长。同时,商业银行现有的信贷产品不能满足企业在生产建设初期、成长期、成熟期各个发展阶段的信贷需求,对于企业转型发展给予的信贷支持也较少,信贷产品过于格式化,个性化的产品较少。
再次,内部管理和考核政策有待完善。一是信贷审批权限过于集中。一些大型银行出于风险防控考虑,对信贷业务的审批权主要集中在省分行和地市行,地市级以下机构没有信贷审批权。同时,农信社近年来也存在发放社团贷款、大额贷款的倾向,削弱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激励机制发挥不充分。目前,大部分银行绩效考核政策在人力配置、费用倾斜、不良贷款容忍度上的导向作用不明显,激励机制发挥不充分。三是责任追究制度趋同。据统计,陕西省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为2.2%,高出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行业的高风险造成客户经理慎贷倾向较为突出,加之大多数银行没有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实行专项考核,尚未建立起“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不良贷款考核政策,影响了客户经理营销小微企业的工作积极性。
在政府及第三方担保市场方面,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融资担保业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截至2013年11月末,陕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共155家,注册资本186.5亿元,在保余额555.71亿元,较年初增长20%,其中70%以上为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普遍缺乏熟悉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风险管控能力较低;另一方面,银担合作开展不够顺利。目前,陕西省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与银行进行合作,而银行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的准入门槛较高,一般民营性质的融资担保公司由于注册资本金低等原因很难与银行进行合作,仅有10余家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较好。陕西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平均担保放大倍数仅为3,融资担保量有限。(担保放大倍数是指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银监会2010年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最高比例为10。)
第二,扶持、配套政策不到位。一方面,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目前,国家在小微企业贷款核销、税收返还、风险补偿等方面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小微企业贷款出现风险损失后,主要由商业银行内部通过核销手段进行处置,缺乏相应的补贴扶持政策。另一方面,部分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由于陕西省现行政策法规未明确规定采矿权抵押登记办理部门,造成银行仅能与企业办理采矿权抵押,而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制约了采矿权类抵押贷款的发放。同时,陕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不活跃,产权交易平台少、交易种类不多,银行信贷资产处置变现较难。
银行业应加快转变与创新
除了政府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监管层面应实行差异化监管之外,银行层面必须加快流程再造,创新金融产品。
第一,加快管理模式的转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银行战略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大型银行要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期规划,通过设立专营机构、专业支行、延伸服务网点等途径加快专业化经营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专营化水平,并积极通过网络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移动银行和营业网点等渠道扩展服务半径,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中小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采取“扫街式”的营销方式,深挖客户资源,加大信贷投放。
第二,优化业务流程。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快业务流程再造。根据小企业贷款期限短、频率高、周转快的特点,建立特色化的信贷管理机制和审批流程,并根据各地情况,在信贷审批权限上给予适当的政策下放;建立小微企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提升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
【关键词】 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金融支持
2011年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大考之年,随着2010年宏观调控,银行收缩银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日渐突出。据2011年来自年浙江政协的一份报告显示:浙江超过80%的中小微企业基本上拿不到银行的贷款。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下,中小微企业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结果民间借贷利率逐年翻番,到2011年上半年,浙江民间借贷月息已经超过10%。高利贷积聚起来的风险,终于在2011年的夏天得到了集中释放。一夜之间,浙江温州、台州、宁波等地大批小微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停工、倒闭,一时间浙江小微企业人人自危。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银行纷纷紧急动员出台政策、措施,希望能够缓解这场由民间借贷引发的实业危机。
从2011年10月至今年2月的短短5个月时间里,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了3次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的政策“大礼包”,从国务院的“国九条”,到银监会的“银十条”,再到两会的各项提案与总理的政治报告,关于扶持中国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陆续推出,这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和金融政策连续组合出台表明,政府不仅要为小微企业摆脱现实经营困境创造条件,而且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足见国家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
那么究竟如何破解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难题呢?这需要我们先找出原因然后对症下药。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内在原因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内源融资,二是外源融资,其中又可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形式: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融资;直接融资是指以股票和债券形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以及通过向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的方式融通资金。但多数小微企业的筹资仍然为向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而合资、投资等其他融资方式利用率低。通过直接融资渠道的数额极小,仅占1.8%。
二是受企业管理缺陷的影响。绝大多数抵押能力不达标的小微企业存在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水平低、经营风险大等问题,其内控机制达不到银行发放贷款所要求的标准。
(二)外部原因
一是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出于风险防范需要,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地方性银行,对抵押能力不达标的小微企业均要求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多数抵押能力不达标的小微企业无法得到担保公司的担保。特别是位于乡镇的小微企业,大多使用的是以前镇办、村办企业遗留的旧厂房,土地属集体所有,机器设备老旧,抵押物价值低。对于这类小微企业,担保公司不愿意提供担保。
二是银行信贷管理的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对其县级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普遍采取“指标控制、逐级审批”的管理模式。一方面,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许多虽然抵押物存在缺陷,但经营前景较好、现金流较大的小微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被判“死刑”。另一方面,县级分支机构为了保证上报贷款的审批通过率,往往会优先上报抵押物充足、偿还能力强、贷款额度大的客户申请,从而在事实上造成了对抵押能力不达标的小微企业的歧视性待遇。
三是地区发展战略的冲击。地方政府为满足快速发展经济的需要,热衷于发展规模企业和龙头企业,以期达到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地区经济总量的目的。在这种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政府希望银行将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小微企业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空间。
二、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策略
一是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多层体系。一方面要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草根”金融机构在县域、乡镇的落户速度
二是加大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力度。笔者走访多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均表示,担保公司参与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也是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实需要。但是,目前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大部分行政色彩浓厚,注册资本到位率低,运转很不规范,同时存在担保基金量小,协助银行选择困难等问题。为此我们应该加强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担保体系。
三是银行努力优化贷款程序,减少放贷成本。银行要改变传统的以大企业为主的操作流程。在传统的审贷流程上,进一步缩减不必要的环节和过程,对小微企业可以采取差别化的授权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快速审贷,提高效率。
四是加快发展民间借贷市场。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要明确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在法律层面明确正常民间借贷和非法金融活动的界限,对正常的民间借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要引导典当行、旧物行、中介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和财务公司转化。通过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准入门槛等方式,逐步将民间借贷机构纳入准金融企业管理,从而引导更多的民间闲置资本进入规范化的融资市场,实现民间借贷行为的阳光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五是采取商业集群批量开发营销模式,这方面民生银行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民生银行首先将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重点发展行业定位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区域优势明显、受经济波动和通胀影响较小、经营周期相对稳定、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日常认知度高的行业”。在此前提下,紧紧围绕“商业圈”、“产业链”及“供应链”(一圈两链)集群 进行批量的、系统性开发和授信。
六是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在同样负债规模的条件下,负债的利息率越高,企业所负担的利息费用支出就越多,企业破产危险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七是设立统一、高效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并加强、完善对其宏观管理。一些发达国家有完善的管理机构,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如日本在通产省设置了中小企业厅;美国设立了永久性的联邦机构小企业管理局;英国贸易工业部设有小企业服务局。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各企业分属于各级政府及各个产业的主管部门,管理比较分散。可以把目前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进行剥离合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权威机构。
参考文献
[1]赵国忻.中小企业融资[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2]程剑鸣等.中小企业融资[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金融扶持
【中图分类号】G40-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2-0047-0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微企业作为一个具有重要社会功能的特殊群体,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量大面广的特点,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但在近年来,我国一些小微企业面临"用工难"、"融资难"、"成本上升"等经营困境,生存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融资难"问题比较严峻。具体表现为:由于银行信贷收缩,小微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源,纷纷涌向民间借贷市场,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融资乱"、"融资险"交织在一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融资成本较高。相对于较大型企业,在能从银行取得贷款的情况下,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非常高,融资成本甚至超过15%,除了基本利率的上浮幅度远高于大型企业外,倘若遇上缺乏抵押物,需要寻求担保公司的时候,支付的成本甚至会超过15%。目前担保公司的手续费大致为3%,风险保证金为5%上下。据了解如果银根收紧,个别银行还有可能会提出附加条件。尽管目前银行贷款的基本利率是6%,但是每家银行的政策都不一样,针对小微企业上浮的标准各不相同,有的银行年利率上浮幅度为30%,而有的则在60%,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透露,在业内这个幅度非常灵活,在10%~80%不等。尽管目前针对小微企业从国家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辅助政策,但在实践中由于信用等级、高风险等原因,其贷款利率一般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而且几乎大多采取抵押或担保的方式发放贷款,较少有信用贷款。
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可以通过个人储蓄、关系借贷、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以及小微企业创业板等方式获得资金。但从统计数据看,小微企业主要采取内部融资方式,相当多的资金来自于个人积累、亲戚朋友借贷等自筹形式;外部融资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不合理、银行贷款仍是小微企业的融资主渠道、直接融资比例较低、小微企业经营情况的特殊性以及财会制度不规范等特点,使得信贷风控体系以及业务执行流程不能适应客户需求。如果没有符合零售客户特点的信贷风控体系和业务流程管理,小微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业务开展效率根本无从谈起。
三是融资成功率相对较低。尽管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大量资金,但是事实上小微企业因发展的长期性或者产品的无形性,能够用以抵押的固定资产数量较少。房产是银行最有效的抵押物,这让很多企业无所适从,尤其是小企业,几乎没有自己的物业,有物业也是按揭的。没有抵押物是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如机械设备等在评估的时候,折旧率非常高,能贷到实际价值的30%都实属不易。普遍欠缺不动产抵押资源,使其获得银行贷款的成功率并不高,反而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关于金融服务的政策和建议:
1. 从政府角度分析:小微企业融资畅通离不开政府的扶植和支持,政府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及完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在金融"国十条"中明确表示:"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多方给力,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一周后,工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央行及银监会等部委陆续调研,酝酿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多方面政策和措施。
时隔不久,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同日外汇局通知,宣布自9月1日起,小额交易无需审单。
8月12日,国务院再度公布了多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扶持好小微企业对于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意义重大。对一些高新技术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企业,国家可以调拨更多的专项资金支持,从而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保障。这样的措施应该成为一种长期坚持的国策。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对信贷资金的撬动作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贷款代偿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代偿基金的作用是帮助优质中小企业解决暂时出现的资金周转困难,可以有效防范信贷违约风险,维护良好的银企关系。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的现状,继续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办法,不断增强和提高对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高效信贷投放。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一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如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金限制;适当放宽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并积极为其谋求发展途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壮大自身实力;积极与银行接洽、合作,利用银行的批发资金,增加小额贷款公司可运用的资金额度;进行整体改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来组建市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保留并发展原有经营特色,使小额贷款公司走上正规金融之路。二是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限制。三是引进或自行建立股权担保基金,成立由市政府主导、民营资本参与的本土化股权投资基金,扩展企业融资渠道。
2.从银行角度分析: 银行业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力度今年再上新高。近日,中国政府网披露,据银监会统计,11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7.6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6.6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2.7万亿元,同比多增4723亿元。加强流程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在充分整合行内现有产品服务的同时,我们通过总分行联动的方式保持小微金融业务创新的动力。在产品服务研发方面,总行将以成熟的流程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后盾,支持分行一线研发满足地区或特定行业客户个性化需求的金融服务专案。一方面,要积极开发国有银行对中小银行的信贷支持措施,拓展面向小微企业的存贷款业务,加大贷款投入。另一方面,要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建立各种中小金融机构,并完善现有银行功能,构建新型金融体系。此外,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不同的个性化的融资产品,加大金融产品研究和创新,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
3.从小微企业自身角度分析: (1)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透明、真实的财务制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2)拓展融资渠道,多方面进行融资。(3)规范内部管理,减少资金占用。(4)提高自身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
发展好小微企业,需要政府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密切配合,从现实、从基层、从实际出发,将大力发展小微企业的共识变成其壮大、繁荣的美好现实。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