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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明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3 11:23:5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暂住证明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暂住证明

第1篇

暂住证明模板一______派出所:

兹证明______,现年______岁,户籍所在地______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在______公司工作,暂住在______,需要办理暂住手续,请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证明

______社区居委会

年 月 日

暂住证明模板二______派出所:

兹有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居住于我单位宿舍(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特此证明。

______公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怎样办理《暂住证》?有效期限有多长?

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外来人员,在暂住地拟居住三十天以上的,应在到达暂住地十天内申领《暂住证》。但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的暂住人员可以不申领《暂住证》。申领《暂住证》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乡镇开具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二张;(3)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查验证明(由暂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4)居住地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第2篇

2、非本市人员如要办理驾照,需办理暂住证,如无暂住证,交警大队将不予办理驾照。

3、外来务工人员在老家征兵入伍,需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如未办理暂住证,当地公安机关将不予出具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进企业以后的各种保险,都需要有暂住证才能够办理。

第3篇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暂住证的办理分为两种,材料也有所不同;第一种是房屋的租赁,办理的时候需要租赁者和出租者身份证的复印件,再加上房产证的复印件,此外合同的复印件也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并且还物业公司开出的居住证明,附加租赁者一寸照片一张,就可以进行房屋租赁暂住证的办理了。

第二种单位居住者的暂住证就显得比较简单了,需要的东西也是比第一种要少些,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单位职工证明,要包含入职时间、联系电话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暂住证对于外来人口求学或者打工都是比较好的选择,拥有暂住证可以可以方便很多,而且不仅方便了自己,还方便了各部门为大家提供方便。

办理居住证需要下列手续:

年满16周岁跨县(市)的暂住人员、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超过一个月的,应当自到达暂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站登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具体办理又分为:

1. 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及房主户口本,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居住证。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注意事项:

1、以前办理暂住证需要带几张照片,现在不用了。需要居住人携带的东西只是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第4篇

2、很简单,就是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租房的需要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主的联系方式,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的地址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就可以了。责任区民警在网上调一下当事人的信息,把信息录入警务综合平台,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暂住证就可以了。

3、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没有特殊情况,即去即办。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南京鼓楼区暂住证有效期是多久br/>1、外地户口办理暂住证有效期是1年,南京集体户口有效期市3年。延期后办理在到你租房子的当地办暂住证的地方办理,带上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就可以。

2、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外来人员,在杭拟居住三十天以上的,应在到达暂住地十天内申领《暂住证》。但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的暂住人员可以不申领《暂住证》。

第5篇

我单位东四道口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因工作需要,需办理暂住证.请予以办理。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社区民警:

暂住证介绍信(二)

我单位***系我单位员工,前来你处办理暂住证事宜。

特此证明

第6篇

2、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第7篇

办理地点 申请人暂住地派出所

准备材料 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暂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注:为了少走弯路,首先你需要跟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流程,因为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询问之后,你可以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

申领方式(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拿证 材料和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即可办理拿证。

(来源:文章屋网 )

第8篇

1985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要求凡从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来京暂住人员,均应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16周岁以上(含16岁)暂住期拟超过3个月的,必须申领《暂住证》。这项规定于198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直到现在,外来人口在京购房、买车,在北京人才中心建立社会档案,报名考试,应邀、因公赴台或办理商务赴港澳台通行证时,也需要出示暂住证。

事实上,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农民流动到城市打工。头10年主要是到乡镇企业打工,但是规模不大。1988年前后人数开始猛增。到1992年之后,农民流动到沿海和大城市打工成为一股巨大洪流,他们也成为当时暂住证的主要使用者。

“一张暂住证,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作为一个外来打工者和农民的双重身份。”孙恒说:“你很难体会到那种没带暂住证看到城管时的害怕心情。”

暂住证成为历史

“恭喜你拿到‘广东省居住证’,恭喜你成为惠州市民!”日前,广东省居住证惠州市首发式,在惠城区公安分局陈江派出所举行。惠州捷丰油有限公司员工黄明主,从副市长李选民手中接过《广东省居住证》,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我再也不是暂住人口了”。

黄明主的“居住证”,是一张大小、样式和居民身份证类似的IC卡式证,上面“广东省居住证”几个字,显示出它的身份,也蕴含着它丰富的内容和意义。

卡上有持证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和有效期等内容。黄明主办的是长期居住证,有效期从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

“尽管‘居住证’与过去的‘暂住证’只有一字之差,但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暂住’,意味着永远是外来的,而居住证给了我一个居民身份,让我这个在惠州‘暂住’了5年的外地人找到了归属感。”首发式结束后,黄明主说出了他对领取“居住证”的感受。当得知持“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商务签证等业务时,他格外高兴。

从1月1日起,广东全省21个地级市同步举行居住证首发式,在广东实行10年之久且备受争议的“暂住证”制度正式废止,广东率先实行了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改革,惠及3000万广东省内的流动人口。

广东是全国最大的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据统计,全省现有登记在册暂住人口2610.9万,加上各种原因未登记的,实有暂住人口超过3000万,约占全国流动人口的1/3。

如此庞大的流动人口基数,长期困扰着地方政府――怎样才能对流动人口实施“科学、有效、合乎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外来务工者们怎样才能更大限度地平等享受到他们应该享受的权益和社会福利?

据悉,广东“居住证”制度,首先是废除了在广东实行已久且备受争议的“暂住证”制度。广东省社科院教授丁力认为,“居住证”的发放和“暂住证”的废除,虽一字之差,却体现了地方政府对流动人口根本理念和社会政策导向的改变,“居住证”的实施,要求地方政府对流动人口从“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理念。

居住证不是暂住证“马甲”

“有了居住证,我们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样的社会服务和待遇,我打算把在老家读小学的孩子带到惠州来读书。”领到居住证的惠州新兴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保安队长李建阳对记者说,他老家在河南,与妻子10多年前来到惠州打工,10岁的儿子在老家读书,成了“留守儿童”,夫妻俩一直为此事忧心得很。

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五年,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就可在子女入托、入学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居住证”与“暂住证”的一“兴”一“废”,此前的讨论也引起了很多人的担心。他们希望“居住证”别又成了“暂住证”的“马甲”。

深圳是全国第一个废除“暂住证”、试行“居住证”制度的试点城市,截至2009年12月底,深圳累计办理“居住证”超过1000万张,已办居住证中,长期居住证总数为8402442张,持有效居住证的人在深圳可以享受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8个方面的权益,甚至部分企业外来务工者可以持“居住证”办理“港澳通行证”。

深圳市相关部门表示,接下来深圳会逐步扩大持“居住证”人员所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最终实现持居住证、参与深圳经济社会建设的人员,都能够平等享受各项社会福利。

另外,《草案》还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在居住地无犯罪记录”,可以按照居住地的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

“五年入学”、“七年入户”等措施的出台,不是“居住证”的全部。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表示,按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广东将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等七类公共服务,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可以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等四类公共服务。

总量控制循序渐进

惠州户籍人口约325万,暂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保持在1∶1的比例。对于惠州来说,外来人口的压力不算大,但暂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达到4∶1的东莞就倍感压力。

据东莞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东莞的外来人口群体总量大,素质参差不齐、就业低端化,流动性强,实施“居住证”制度,落实各项社会福利压力很大;但他们将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一政策。

有市民担心,新的“居住证”制度实行后,会不会造成大量人口挤入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以求住满7年换得常住户口?

对此,广东省相关政策表明,要取得常住户口除了要连续居住7年外,还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等;此外,每年各市入户数量受总量控制,循序渐进,并不是提出申请就能够得到常住户口,例如某城市一年允许批准三千人拿到常住户口,那在审批时肯定要按照人才优先以及申请时间的先后依次办理,不会导致城市人口及发展失控。

户籍改革:从管理到保障

其实除了在广东,居住证代替暂住证,在全国其他地方已经开始进行。

2009年12月2日,北京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透露了一则消息,北京正在进行暂住证改为居住证的调研,力争在2010年进行立法,在全市推广使用带有电子芯片的居住证。

北京市综治办副主任苗林透露,这种居住证,将集纳个人基本情况、住房情况、就业情况、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信息,并附加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以吸引流动人口主动办证。

2009年2月,上海市政府公布了《持有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符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等5个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都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在深圳,从2008年8月起,深圳市居住证制度实施,居住证制度使来深建设者在深圳享受到一系列便利服务,包括其子女能够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可在当地办理赴港商务签证,持有长期证人员,将纳入深圳市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等。

有评论认为:上海经验的核心意义在于,它把个人在这个城市、个人为这个城市所作的贡献记录了下来,并且变成了个人最后拥有的上海市户籍和被这个城市所认同的条件。居住证成为二者之间的桥梁。

从“暂住”到“居住”,虽一字之差,却相差甚远。前者强调管理,后者则增加了社会服务和保障功能。

第9篇

一、凡非本市正式户口的外地来京暂住人员(以下简称暂住人员)租赁本市城乡私人合法所有房屋(以下简称私房)的,租赁双方除遵守本市私房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须遵守本规定。

二、由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以下程序申报审核备案:

1、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租赁合同和双方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来京暂住的其他身份证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由房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准租证明。

2、出租人持准租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签订治安防范任务书。

3、出租人持治安防范任务书向原审查的房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租赁合同的备案。

三、租赁合同期满后需延长租期的,由租赁双方续订合同,并按本规定第二条的程序办理合同审核备案手续。

四、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本市房管机关的规定议定。不得任意抬高或变相抬高租金。

五、私房出租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保障出租房屋的居住安全。危险房屋、违章建筑不准出租。

2、按治安防范任务书的规定,准确掌握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常住户口所在地等基本情况;督促或代承租人申报户口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按治安防范任务书,履行应尽的义务,不得包庇违法活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缴纳管理费。

六、承租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遵纪守法,不许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留宿,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3、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七、违反本规定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1、不经审核备案,擅自将私有房屋出租给暂住人员的,由房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补办手续,并处已收取租金2倍以下的罚款。

2、抬高租金的,由房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收入2倍以下的罚款。

3、不履行治安防范任务书的义务,或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或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规定施行以前暂住人员已租住私房的,由租凭双方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周内按规定补办审报备案手续。

九、本规定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房管局组织实施。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公安局、市房管局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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