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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优申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3 11:24:2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个人评优申报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个人评优申报材料

第1篇

学校所属各年级、班级:

为鼓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xxx学生奖学金评比发放办法(修订)》,学校于2021年3月进行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籍在我校的全体中专阶段在读学生(不含外阜生源)

二、评选原则

⑴各类奖项评定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⑵每个集体和个人只能获得一种奖项,不能重复获奖;

⑶凡是本学期有不及格课程或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

三、奖项设置及名额

奖项设置分为先进集体奖和优秀学生奖

⑴先进集体奖:

①先进班集体名额7个(2020级3个、2018级2个、2019级2个);

②先进文明宿舍名额12个;

⑵优秀学生奖:

①优秀个人名额不超过各班人数5%(30人以下班级为1名,30及以上班级2名);

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各班人数的5%(30人以下班级为1名,30及以上班级2名);

③学生会优秀干部名额不超过学生会人数的5%;

④学习进步奖各班结合实际评选,名额不限。

四、评选标准

按照《xxx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评选制度》执行

五、工作要求

⑴集体和个人申报奖项需按要求填写《xxx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先进集体(优秀学生)申报表》;

⑵申报材料需签署班级意见、班主任核实意见、各年级同意推荐后,由年级收齐后统一上交学生工作部进行初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

⑶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学校评优评先工作规定,准备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⑷各年级主任、班主任及相关负责人要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审核集体、个人所报材料真实性,对在评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学生工作部将取消该集体或者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对经事后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将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进行相应的违纪处罚。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xxx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xxx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优秀学生申报表

附件3:《xxx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评选制度》

第2篇

结合具体活动载体,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开展鲜活的、多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感恩教育,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强化爱党、爱国、爱学校、爱集体的社会责任感和强国富民、奋发有为的历史使命感,增强学习动力、明确努力方向,树立远大目标。

二、活动名称

重庆工商大学思源反哺大行动

三、活动主题

我让父母减点压 我给学校出份力 我为祖国做贡献

四、活动安排

各学院团委以年级团总支为组织单位,广泛动员各支部团员青年学生,通过自愿申报并负责组织落实,每年为父母、学校、社会办一件好事或开展一次服务活动。

(一)活动申报阶段

2.安排:

(1)各学院团委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发动和组织填报“思源反哺大行动”活动策划书申报表;

(2)各学院团委对各年级团总支申报的活动进行遴选,结合学院相关特色活动,填写各学院“思源反哺大行动”活动汇报表;

3.要求:

活动开展阶段

2.安排: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校团委批准的“思源反哺大行动”活动安排表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

3.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活动的主题意义和具体活动中的创新理念,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利用校内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着力吸引校外新闻媒体的关注并给予深度报道。

(2)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各学院团委发动广大团员青年记录自己参加活动的经历和感受,同时组织专门的队伍进行捕捉、收集和整理,以每项活动为单位汇编各学院“反哺实录”,活动结束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校团委。校团委将各学院上报的“反哺实录”汇编形成《重庆工商大学思源反哺大行动“反哺实录”》对外推广。

(3)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提交到校团委,包括活动策划、活动实施过程、活动宣传、感谢信函、锦旗、证书、活动影像等相关资料。校团委会将各学院上报的活动总结汇总编辑处理后,装订成册形成有形化成果并作对外推广。

(三)总结表彰阶段

2.安排:

(1)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思源反哺大行动”专项工作总结表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巩固成果,扩大影响。同时,校团委也拟将此项工作纳入“五四”评优相关评选指标当中。

(2)“思源反哺大行动”专项表彰设以下奖项,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年级团总支、先进个人。

第3篇

王立华,1979年生,1998年参加工作,曾于山东省临沂八中、临沂十二中任教,现任职于临沂光耀实验学校。曾被评为全国首届十佳班主任,系教育部骨干班主任国家级培训特聘导师,应邀到全国近30个省、市、区作教师培训讲座近600场。出版有《回归生命――一位班主任的生命教育实践》等4部著作。

优秀学生的评选、表彰(以下简称“学生评优”)一直是个让人揪心的话题,目前的“学生评优”仍然存在需要弥补的种种不足。基于此,我对“学生评优”进行了适当的改革与探索。

一、“学生评优”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目前,“矮中取高”的差额式评选是一种典型的区分性管理行为,而不是一种发展性的教育行为。这分明是在拒绝肯定学生的成长行为,自然会打击各个层面学生的成长积极性。

我认为,这样的“学生评优”至少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广大学生的成长行为未必会受到表彰

第一,绝大部分学校以学习成绩和品德为基本的评价内容,导致学校或班级设置的评选项目不能涵盖学生多元化的成长空间、丰富多样的成长行为。第二,各个班级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优秀生在各个班级不是均衡出现的。按比例分配的学生评优名额只考虑了各个班级的人数,没有关注到各个班级的实际发展区别。第三,评奖方式、奖励形式很单一,未必能真正体现优秀生的成长价值。

(二)会不同程度地打击学生的成长积极性

第一,经常被评为优秀生的学生,多半以为荣誉迟早会“等来”,他们并不一定能理性地看待自己的优秀素养。第二,评选名额有限,班级中总会有大多数学生被动地成为“不优秀生”,这些“不优秀生”还会努力吗?第三,选出“优秀生”后发奖状、戴红花、发奖品对学生进行“名正言顺”的群体、层次区分,过早地给学生“贴标签”,这对于那些大器晚成型的学生是不公正的,因为他们的优秀素养需要在多年后才能显现出来。

(三)引导学生从小过分地关注外在评价

现在,“学生评优”的项目、标准、程序等大都是教师等成年人设定的,这无异于把学生们生拉硬拽过来参加成年人的评选游戏,使学生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地接受评选结果,无疑是在引导学生过分地关注来自成年人世界的外在评价。一个人一生的事业成功几率的增加、生活幸福指数的不断提升所需要的评价素养是较高的自我评价素养。目前的“学生评优”,恰恰忽视了发挥学生的自我评价作用,不利于提高学生的自我评价素养。

二、“学生评优”本来是怎么回事

人的尊重需要包括自尊需要和他尊需要。对于学生而言,他尊需要是指学生渴望拥有外界赋予的名誉、威信,或得到他人的赏识、重视和高度评价;自尊需要是指学生天生具备向往完美身体、优秀学业、展示优秀特质、自我改善、实现自我价值等需要。基于此,学校在组织“学生评优”时,既要有他评,更要有自评。

他评,理应是肯定学生成长体现的教育行为,满足学生的他尊需要。他评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一些有关组织按照某种标准对学生在某一时间段内的成长质量进行衡量、评价,分出档次,并对评定为较高档次的学生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物质肯定。他评的落实载体是教师评判和同伴互评。他评理应是对全体学生的他尊需要的满足,通过这种外在肯定帮助学生辨别出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继续前进,同时吸引那些暂时落后的学生向优秀学生看齐。

自评,理应是学生用科学、理性的技术手段反思自我、认识自我的行为,满足学生的自尊需要。学生在自我评价中论证、明晰自己应当达到的成长境地,并在具体真实的任务解决过程中提高和发展自己,在多种成长表现形式中展示和证明自己,使自己的潜在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激励自己向人生的更高层次迈进。

三、“学生评优”改革走向哪里

(一)形成独特的“学生评优”方法论:培根+育种

1.“学生评优”是一种培根行为

我以为,促进个人的个性化发展是学校教育的终极价值,“学生评优”改革的价值取向,也应定位在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打好基础。“学生评优”要珍视学生的独特个性,让每一个学生成为“发光体”,这样才有助于培育学生挖掘成长潜能的能力。

2.“学生评优”是一种育种行为

我以为,“学生评优”必须让每一位学生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发展、进步,意识到自己非常有可能成为优秀学生,或在某一方面是优秀的。这样,“学生评优”的频率越高、项目越多才越有助于培育学生心中自信快乐、积极向上的“种子”。

(二)设置尽可能多的评优项目:智能发现+成长领域

1.引领学生发现自己独特的智能类型,理性地看到自己的成长行为

学生的智能系统是多元的,相互作用后会产生特殊的外显行为,这决定了学生的各种能力发展是不平衡的。为此,我设计了一份学生智能类型的特征界定指标,共分语言智能、数学逻辑智能、肢体运动智能、视觉空间智能等8类62个分析方向,提醒学生辨识自己的智能类型,并据此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关照自己的成长行为。

2.引领学生关注自己多元的成长领域,科学地看到自己的成长体现

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相对理性的分析工具,我设计了优秀项目申报参照框架。我从社会责任、社会实践、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自我服务等领域设计了相关的申报方向,提醒学生从多个方面寻找自己的成长体现。

(三)设置多种申报形式:自荐与他荐结合+竞争与展示结合

1.常规优秀生项目的申请

学期初,我和任课教师、学生们一起确定各类优秀学生的申报标准,公示出来,让学生们按照标准去努力。学期末,学生们根据自己的成长情况填写优秀生申报表,申报相应的优秀生类别。最后,我和任课教师、学生代表一起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确定学生们是否符合相应的优秀生条件。每一类优秀生的名额不限制人数,具备条件的学生就可以申报。

评优如果不展示,学生的优秀也就微缩成了一张荣誉证书,无法让学生本人和其他同学品味到它的分量。因此,评优的过程中,必须加入展示的环节,学生直接面对自己的竞争对手,准备素材、陈述理由甚至当众拿出“绝活”,这样才能激发学生本人的求胜欲望,让他们充分体验成功的喜悦、失败的苦痛。

2.优秀生的自主申请

学期末,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长情况,自主确定要申报的项目。比如,学生感觉到自己的书写有了明显的进步,只要学生提供一套完整、齐全的本学期作业本,然后描述清楚自己的书写有了哪些进步,由我、任课教师、课代表、申请者本人选取合适的时间,一起分析,最后确定该申请者是否具备这一项优秀条件。

3.班级优秀生评选理事会根据班级实际、一些优秀学生的特殊成长表现、向家集来的成长体现等情况,在学期末共同商定设立一些优秀生项目

在每一学期的第一个星期,我负责牵头成立由我、各科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班干部代表组成的班级优秀生评选理事会,大约有15人左右。有时也邀请家长参加,但家长一般不参与投票、表决。

(四)使奖品设置个性化:个性奖状+个性奖品

1.改变奖状的设计方式,尽量使奖状能凸显学生受表彰时的背景因素

比如学生个人的奖状,要把学校的校徽设计进去,代替学校的印章,奖状中要出现学生获奖前拍的照片(见图1)。比如班级的集体荣誉奖状,我把全班学生的合影也设计进去了(见图2)。

2.奖品尽量实现个性化

我既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保证不同年度的奖品不一样,同时,在价值等同的前提下,实现奖品的个性化。比如两位非常优秀的学生,一位上学需要骑自行车,我便向学校申请给他买了一辆自行车;一位英语成绩不好,需要练习听力,我便向学校申请给她买了一个MP5。

(五)评优滚动效应的发挥:定期评审+不定期抽检

优秀生自主申报后,受表彰的学生数量增加了,容易给外界造成优秀生泛滥的假象,降低优秀生的含金量。为此,我将学生自主申报和不定期抽检结合起来。在下一次评选优秀生之前,如果多次抽查某一位同学的某项奖项,结果均显示为合格的话,可以免评,再度授予该生此种荣誉称号,并用基础奖励、发展奖励、优秀奖励三个不同的档次加以区分。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的优秀生,督促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提高,否则追回证书,取消荣誉称号。

(六)加大支撑力量的建设力度:自身力量+家庭力量

1.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因为这些优秀生项目都属于个性化奖励,科学设置这些项目要求我必须非常熟悉教育测量、教育评价等专业领域的知识。

2.激发起学生的申报热情

我组织班会讲这种评优制度的益处,让学生意识到认识自我、肯定自我、提升自我是一个人心理健康的重要体现,是当代成功人士的重要素养,先从意识上对他们进行唤醒。

3.争取家长的支持

绝大多数家长只认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四个优秀生项目。为了取得家长的支持,我把学生的申报项目进行整合,把一些相关的评优项目统一到家长普遍认可的某一评优项目下。比如,把单科成绩优秀者、总成绩优秀者、学科的某一项学习素养优秀者统一命名为“学习标兵”。而且,我和任课教师还对每一位获得优秀生奖项的学生进行成长描述,让家长具体了解孩子的进步情况。

第4篇

一、企业人才站的准入条件

1、企业在职或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学历要求在本科及其以上;

2、为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具有国家中、高级职称人才;

3、应税销售额连续两年达5500万元的企业负责人、应税销售额连续两年达3000万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该企业连续任职达五年以上,且单位已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

5、获科技进步县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及其相当奖项排名前3名的人员;

6、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改制中成为企业受让人或持股后进行身份置换的人员;

7、其他经认定的优秀人才。

二、入站申报办理程序

1、申报程序

由企业向县企业人才站提出申请,填报《海安县企业人才站入站人员申报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奖励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所在企业签章的个人工作总结和相关成果、业绩材料;

(4)税务部门确认的应税销售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县企业人才站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审核程序

县企业人才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照入站条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人事局局务会研究确定。

3、办理程序

(1)经批准入站的人员由县企业人才站出具《海安县企业人才站入站人员通知》,凭通知到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手续。

(2)办理人事手续。个人申请,可代办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三、在站人员的考核

1、平时考核:县企业人才站不定期对在站人才进行考核抽查。

2、年终考核:每年年底,县企业人才站对在站人才实施综合考核,按照“自我总结、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考核等次的确定

(1)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等政策的单位中负相关责任的在站人才,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2)企业年度应税销售额下降幅度较大企业的在站人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

(3)参照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评优比例,从工作实绩突出人员中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4)被立案审查的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参照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站人才的社会保险

1、根据本人意愿,在站人才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亦可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但不可以重复参加。选择由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差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2、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核定档案工资,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3、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在参加或转入事业保险时,可以照顾按现行标准补缴不足年限的事业保险费,但转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5年。

第5篇

为充分调动各院系团组织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使“五四红旗团总支”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此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比办法

(一)参评对象:全院各系团总支

(二)评比程序:

1、每年3月,各团总支对照创建标准,向团委积极申报并递交创建活动方案(包括工作计划),经院团委研究同意后即取得创建资格,院团委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评优。院团委对“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考评实行量化考核(按《xx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基层团总支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考评),以两学期量化积分排序,积分处于前列的将作为评比、表彰对象。

2、考核工作由院团委、学生会共同参与,每年院团委将考核成绩汇总并上报院党委;

3、院党委批准后将评比结果公布并表彰。

(三)考核评比说明

1、“五四红旗团总支”评比每年进行一次,是对全院各系级团组织年度工作表现先进的一种表彰,每年的创建、考核期为当年2月—第二年1月。

2、“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比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量化考核综合考虑。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办法

(一)参评对象:全院各团支部

(二)评比程序:

1、团支部申报:各团支部根据先进团支部评比条件的要求,认真总结,形成申报材料,向所在院系团总支进行申报;在各系评出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础上,推报院团委,评选产生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2、团总支组织团支部书记对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和总体工作考评;

3、各团总支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评选出本单位支部数的15%作为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再从其中取前30%推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4、对弄虚作假的支部,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考核评比说明

1、“五四红旗团支部”分为院、系两级。系级按照各系团总支支部数的15%的比例,评选本系“五四红旗团支部”;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各团总支从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中,取前30%作为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单位进行推报;

2、申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必须当年评为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方有资格申报;

3、“五四红旗团支部”每年的创建、考核期为当年2月—第二年1月。

4、各系根据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要求,制定相应的本系“五四红旗团支部”量化评比办法,规范评比程序。

四)评比条件(满分100分)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10分)

团支部班子配备齐全,民主选举,每学年换届选举一次,整体素质高;团支委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支部中能形成正确导向;能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在学生中有号召力,有威信。

2、团支部制度建设好(15分)

团支部制度健全,执行情况好,工作活动正常,岗位责任制明确至个人,团费收缴工作正常,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及民主生活会。按期上报工作计划,活动总结。

3、围绕教学开展活动好(10分)

所在班级班风好,学风优良,学习风气浓厚,专业思想稳定。积极开展创新活动,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成绩显著。能积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一助一帮教制度,考试考查及及格率90%以上。

4、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作用好(15分)

在创建文明校园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校园和社区中有志愿服务点,青年志愿者活动能常年坚持,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参与希望工程活动,关心特困生工作。团支部团员能严格遵章守纪,无人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5、团支部工作实绩好(10分)

团支部在团员教育管理中积极主动,团员发展工作、“推优入党”工作规范,主题教育活动有特点,宣传工作有力度。

6、组织生活开展好,团日活动有特色(20分)

按要求围绕思想道德建设、责任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主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有特色。能够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团委、团总支下达的任务,定期开展团组织组织生活,并做到组织生活记载详细,支部出勤率在95%以上。

7、团支部组织建设好(20分)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有序完成,团籍注册95%以上;每年按要求,按期完成团费收缴工作,有团员花名册;按期完成新生团员登记和补办手续,按期完成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清查及转出工作。

三、相关要求

1、“五四红旗团总支”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创建是我院共青团的一件大事,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在广大团员中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成为调动广大团员积极性、推动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的有力手段。

第6篇

2013年,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市局、总队)在全市印发了《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京统发〔2013〕14号),旨在进一步鼓励广大调查对象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提升守法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学习遵守统计法,主动做到依法统计。为此,本刊特开设“诚信统计”专栏,将为企业读者及时追踪全市统计诚信建设工作动态,全市各区县相关评选活动信息、分享统计诚信单位经验。期待借此平台,政府统计系统能与广大调查单位携手共创北京诚信统计品牌。

北京统计调查单位诚信评价的基本标准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1.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2.具有明确的统计工作负责人;

3.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4.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

5.统计人员按要求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统计工作布置会议;

6.统计队伍稳定,统计工作负责人、专兼职统计人员连续在岗担任统计工作二年以上。

(二)统计基础工作

1.统计原始记录真实、清晰、完整;

2.按照行业统计要求建立相应统计台账,并且各种统计台账记录及时、完整、规范;

3.依法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4.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5.充分利用统计服务本单位建设,重视统计在本单位决策及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统计数据质量

1.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资料,无迟报现象发生;

2.上报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统计法制建设

1.无其他违法行为;

2.两年内未因统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支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督导工作,积极参与并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

北京统计调查单位诚信评价的基本流程

(一)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范围为本地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单位。

(二)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应当由统计调查单位自愿申报,或者经相关部门引导,由统计调查单位自行申报。

(三)自行申报单位应向区县局队递交书面申请书。区县局队组织法规、执法及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依据评价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

(四)区县局队对通过初选的单位采取执法检查、专家评估、日常工作记录及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其是否达到统计诚信单位的标准。

(五)经全面评价达到统计诚信单位基本标准的调查单位,在各区县统计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由各区县局队授予统计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公布。

(七)授予统计诚信单位情况应当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一定期限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

部分区县“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介绍

近年来,在推动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方面,北京市部分区县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统计诚信建设工作体系,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2013年,根据市局、总队《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全市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负责制定本地区落实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组织本地区管辖调查单位的统计诚信单位申报和评价工作;对统计诚信单位开展跟踪服务和监督,并做好调查单位诚信信息的归集和档案工作。目前,部分区县已经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本刊特摘登这些方案的主要信息,供广大企业读者参考。

西城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西城区统计局、调查队自2006年开展“诚信统计单位”评选以来,先后已有15家企业获此荣誉,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西城局队已制定出《北京市西城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办法(试行)》,明确了评选的原则、申报条件及流程、表彰与奖惩、管理与培育等内容,实现了工作的制度化。

2013年,西城局队将着重从“两个完善”入手,不断提高“诚信统计”的建设水平。一是完善诚信统计理念,提升指导服务力度。完善诚信统计理念与内涵,使评估流程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谨性。同时更加注重对区内企业进行帮扶,通过督导和定点指导等方式提升其统计工作质量,帮助其构建严谨规范的统计制度体系。二是完善诚信培育机制,扩大诚信统计队伍。将有意愿参与“诚信统计”但又暂时不完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纳入到培育单位库中进行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为西城“诚信统计”建设的未来之路积累经验。

申报方式:主动申报或由辖区各级统计管理部门推荐申报,需递交书面申请书,并根据评选条件填报《诚信统计单位申报表》。

评选时间:企业全年均可申报,每年3~5月进行评选。

评选表彰:授予“诚信统计单位”荣誉称号,诚信统计单位评估结果及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在西城区政务网和西城统计信息网上向社会广泛宣传,同时给予两年的统计执法免检资格。

咨询电话:83976059

房山区“标兵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自2009年开始,房山区统计局、调查队在全区持续开展了争创“标兵科室所”、“统计岗位标兵”、“标兵统计单位”的标兵“三争创”活动,旨在培养、发现、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敬业氛围,促进统计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标兵统计单位”评选作为此项活动的重要一环,对本地区广泛推进统计诚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3年,房山局队将围绕全市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的主题,继续推进局队标兵“三争创”活动,创建有地区特色的“诚信统计”品牌,树立先进典型,强化鼓励守法与惩治违法并重的工作理念,正面引导基层调查单位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以及自觉遵守统计法的意识,以标兵“三争创”形式扩大统计工作影响面。2013~2014年度拟评出“标兵统计单位”20个,被推荐评选出的单位必须在全市统计系统中都能够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

申报方式:全区各级统计管理部门推荐达到标准的争创活动基层先进单位,填写《标兵“三争创”活动基层先进单位推荐表》,报送至房山局队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选时间:每两年为一个活动周期,共分宣传发动(2013年3月)、组织实施(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和总结表彰(2015年2~3月)三个阶段进行。

评选表彰:对公示后的基层单位授予 “标兵统计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或证书。

咨询电话:81312501

81312648

顺义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近年来,顺义区统计局、调查队把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工作作为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统计,改善统计行政执法和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3年1月4日,在顺义局队举办的顺义区2012年度统计诚信单位授牌仪式上,北京顺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最终从120家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2013年,顺义局队将继续在全区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以诚信单位的先锋示范作用,促进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社会各界的统计信息需求和政府宏观决策服务。本次评选设置了严格的量化标准,将从统计意识、年报(普查)统计工作记录、定期统计工作记录、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等五个部分对候选单位进行考察。在权重设置上侧重考察企业现代统计意识,即以企业统计数据信用意识、历史数据记录可靠为考察重点,以统计诚信能力作为补充。

申报方式:统计调查单位自愿申报,向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书;相关科室、队、所依据本部门所掌握的企业统计数据情况推荐“统计诚信单位”候选名单,各部门认为符合本次评选活动的均可推荐,并引导该调查单位自行申报,候选名单数量每个行业不得超过5家。

评选时间:自2013年3月开始,2013年11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1)5月中旬完成材料申报;(2)5月底完成预选;(3)5月底到7月底对参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4)11月底完成评选并表彰。

评选表彰:最终评选出工业企业2家,商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各1家为 “统计诚信单位”。顺义局队对“统计诚信单位”进行表彰,免除其两年统计执法检查,并在顺义统计信息网公布。

咨询电话:89445430

89445433

大兴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简介

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迎来第六个年头。经过每年一届、连续五届的诚信评选,大兴区已评选“统计信用单位”25家,参与评选行业也由最初的工业扩大为工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社会各行业。该活动旨在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打造大兴“诚信统计”新名片。

目前,新一届“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大兴局队通过大兴统计信息网、北京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平台、《大兴报》以及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媒介,对辖区单位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相比往年,今年的评选标准更加严格,设置了基本评选标准共计四大项二十小项,新增了统计人员连续两年在岗担任统计工作、企业能够利用统计数据服务本单位建设、以前年度统计违法记录查询等条件。“统计信用单位”认定有效期仍为两年,期满后,企业应向大兴局队提出有效期限延续申请,重新认定后符合信用单位标准的企业予以延期。

申报方式:各相关科室、队、所依据本部门所掌握的统计工作情况推荐自愿参加“统计信用单位”评选的单位候选名单,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自行申报单位向局队行业主管科室递交书面申请书和申报材料。

评选时间:自2013年3月开始,2013年12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1)4月中旬完成推荐和自愿报名;(2)4月底完成初选;(3)5月至10月中旬为业务指导阶段;(4)12月完成评选结果的公示及表彰。

评选表彰:“统计信用单位”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大兴统计信息网公布。授予“统计信用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将会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两年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81295494(工业)、81295422(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81295469(服务业)、81295458(房地产业、建筑业)

昌平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昌平区统计局、调查队自2011年开始已成功举办两届昌平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8家统计信用单位。借助信用单位的标杆示范作用,昌平区内企业不断增强诚信意识,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统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2012年全区由于提供违法数据而被立案的企业大幅减少,立案率仅为29.1%,不仅低于近年来昌平区的平均立案水平,而且低于全市的平均立案率,统计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不久前,昌平局队召开了“统计诚信单位”工作交流会,二百余家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参会。“统计诚信单位”的代表就完善统计工作体系、规范统计流程、提升人员素质、注重分析研究等内容介绍了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统计技巧。2013年,昌平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正式更名为昌平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评选标准更加细化,评选流程更加合理。目前,此项评选活动已拉开序幕,企业申报十分踊跃。

申报方式:企业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报名,同时各科所也可引导企业报名。各报名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昌平区2013年度“统计诚信单位”报名表》,报至与单位性质相对应的昌平局队业务科室,也可以采用传真等方式报名。

评选时间:(1)报名,2013年3月底至4月底;(2)初评,5月初至8月底;(3)复评,9月,最终提出不超过10家企业的候选名单;(4)公示,10月初在昌平统计信息网公示“统计诚信单位”候选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5)公布,10月中旬。

评选表彰:企业被评选为“统计诚信单位”的情况将及时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在两年内免予昌平区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69742965、80117300(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69709540、80110133(商业);69741013、80116760(服务业)

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近年来,平谷区统计局、调查队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使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为统计“三个提高”提供了法制保障。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平谷局队转变工作理念,一方面从反面警示入手,教育广大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另一方面也加大正面引导,通过树立和宣传成绩显著的诚信统计典型单位,引导广大调查对象自觉守法、依法办事,努力降低守法和执法成本,构建和谐统计环境。

2012年开始,平谷局队探索建立了统计调查单位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体系,制定了《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制度》、《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步骤》、《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流程》等制度。为发现和挖掘潜在的诚信培养对象,平谷局队还建立了统计诚信培育机制,加强对培养对象的指导和服务,把建设和完善统计诚信体系与优化统计服务、构建和谐统计关系有机融合。平谷局队将以创建“诚信统计单位”活动为出发点,树立诚实守信的统计行业风尚。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以自愿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统计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推荐申报,并填写《诚信统计单位申报表》。

评选时间:评估工作分为宣传阶段、报名阶段、初审阶段、现场评估阶段和授牌阶段。每年8月底前申报,10月底至11月初进行评估。

评选表彰:通过平谷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在全区予以通报表彰,并进行广泛宣传。诚信统计单位信息将及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给予两年的统计执法免检资格。

咨询电话:89985760

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怀柔区统计局、调查队于2011年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星级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评选,此举对于促进统计基础建设,增强企(事)业单位诚信统计,依法统计和科学统计意识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近期10家单位和30名基层统计工作者分别获得了2012年度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怀柔局队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三个突出”对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评定标准进行完善:一是细化考核标准,突出“综合评价”,营造统计诚信单位公平选优的竞争氛围。采取业务科室综合打分的评选方式,有利于选出在各方面表现均较为突出的单位。二是建立分类考核,突出“因地制宜”,营造基层统计优秀个人比学赶帮超竞争氛围。在统一标准基础上,对企业部门和农村统计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实施分领域细化考核机制。三是起用现场评审团,突出“实地回访”,巩固统计诚信单位及个人的评优成果。怀柔局队将把统计诚信单位评选不断推向深入和完善,以期切实调动全区统计调查单位共同努力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巩固创优成果。

申报方式:凡符合条件而且自愿参加“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者,参照《评选实施方案》中 “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标准,填报《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表》。各辖区单位向统计所申报,直报单位向业务科、室申报。

评选时间:评选活动时间为每年11月至12月,分申报、初审、核查、验收和研究确定五个阶段进行。

第7篇

用好小积分 建强大队伍 为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保障

围绕“建铁军队伍、当干事先锋”大目标,省委编办坚持把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党员干部日常考评机制,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

于xxxx年初印发《省委编办干部职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采取“基础分+加分-扣分”的原则每月定量考评,突出全员覆盖、全程量化和全面争优,建立了干在平时、功在积累的考评机制,打破了“干好干坏一个样、评先评优靠印象”的平均主义倾向。

xxxx年x月,针对考评办法运行xx个月以来反映出的一些共性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省委编办干部职工工作考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加减分情形、考评管理及实施步骤等事项,切实把每月、定量、透明考评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日常考评中存在的范围难明确、内容难量化、指标难分解、结果难应用的问题。

一、全员覆盖党员干部,解决好“考评谁”的问题。

结合机构编制工作特点,在计分规则中引入“顺三七”和“倒三七”的逗硬机制,在激发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动力和领导干部失误把关责任的基础上,实现考评对象的全员覆盖。工作中,按照“基础分+加分-扣分”的原则计算分值,支部的基础分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年终确定,党员干部的基础分为xxx分;

加分分值按照“顺三七”计算,即加分分值的xx%计入支部书记,xx%计入具体经办的党员干部;扣分分值按“倒三七”计算,即扣分分值的xx%计入支部书记,xx%计入具体经办的党员干部,以此把创先争优的动力留给党员干部,把减少失误的责任留给支部书记。全办人人参与考评,办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得分,按各支部书记的平均分计算;分管办领导的工作得分,按分管支部的平均分计算;支部书记的工作得分,按支部得分计算,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

二、全面量化指标体系,解决好“评什么”的问题。

坚持在“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中发生失密泄密事件”等x个方面实行“一票否决”的前提下,对党员干部每月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成效进行定量考评。完成基本工作的,得基础分;在表彰奖励、经验交流、宣传报道、领导肯定和其他领域x个类别xx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视情形正向激励x-xx分;

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未按要求办理督查督办事项、迟报未报误报重大信息、公文处理出现错字漏字,以及在承办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等x个方面出现明显失误或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形扣减x-xx分,以期形成跳起摸高、争创一流的目标导向,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减少失误。同时,对长期在本职岗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且工作成效得到普遍公认的,经办室务会认定予以相应加分。

三、全程创新考评方式,解决好“怎么评”的问题。

考评工作在办室务会领导下,由机关党委统筹指导,人事处支部具体实施,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坚持考评结果一月一评榜、一月一展示。工作中,各支部在每月x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对照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对上一月本支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党员干部业绩表现进行考评,提出加减分具体分值,连同相关依据证明材料一并送人事处支部汇总;

人事处支部对各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加减分初步建议和“个人优秀榜”上榜名单;分送各支部书记征求意见并接受党员干部申诉后,适时召开办室务会或办领导集体审签,研究确定考评结果和“个人优秀榜”上榜人员;考评结果审定后,及时制定宣传展板公开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积极营造阳光考评、透明考评的工作氛围。

四、全力强化结果应用,解决好“如何用”的问题。

坚持实行月评与年考相结合,月评用动态加减分的方式体现工作状态。对月评扣分超过xx分的,由分管办领导或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教育整改;对经教育仍不服从安排、整改未见明显成效的,依纪依规作出组织处理。年考用全年总得分的方式体现业绩成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提拔重用、年度考核和推荐参加各类培训、挂职交流的重要依据。

对年度总得分低于基础分的支部和党员干部,当年不得参加评先选优,并分别向分管办领导和所在支部作出情况说明,制定相应整改提升计划。在近年来开展的干部人事调整、选派干部参加脱贫攻坚挂职锻炼、评选全省系统“三个最佳”表扬对象、评选优秀等次公务员、确定参加党校调训人员和每年开展“七一”评选表彰等工作中,优先参考考评结果,进一步发挥了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以来,办机关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一是创先争优动力明显提高。大家比贡献的多了,比成绩的多了,特别是比谁干得更好更优的多了,创先争优、永争一流的大环境、大氛围、大导向正在形成。

第8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教师绩效考核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07C-0012-02

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国内对其研究相对较少,因此高职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高职教育所培养的学生主要以技能性为主,以理论指导为辅,因此,高职院校对教师有特殊的要求。本文从广西某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学院发展的实际与要求对教师绩效考核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广西某职业技术学院现有的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优秀教师名额设置不当。学院不管各部门整体绩效如何,对优秀教师名额的比例基本上是按照“平均化”的原则进行。这样,一些工作绩效平平甚至较差的系部、部门也能在其中占据一定比例的优秀教师名额,而有些工作绩效优秀的系部、部门的教师却因名额有限落选,这就造成了“优秀”的标准不统一,使“优秀”评选失却公平性。

(二)年度考核信度不高。学院教师年度绩效考核中存在着失真现象,各系部、部门对优秀名额的分配普遍存在着“平均主义”、“评以致用”的现象,使得“优秀不优”,甚至有的还通过“照顾关系”来评优,造成绩效考核流于形式。这种情况极大地打击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激励力度不够。在考核项目计分方面,对各个项目没有设定一个基准分数,也没有在此基础上设定奖励加分。没有体现等级(国家级、省级和院级)奖励加分的项目有:一是教师组织申报优质专业材料和新专业申报材料;二是教师组织申报精品课程材料;三是教师组织申报各级实训基地资料;四是通过教师努力,经院级或以上部门评估合格的实训室;五是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另外,学院岗位津贴的标准和课酬的标准也偏低,没有体现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绩效评价模式。

(四)考核周期设置不当。目前,学院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周期是一年考核一次,这种做法对于教师教学情况的考核也许是合适的,但不适合考核教师的科研情况,它可能导致许多教师在科研中不愿做长期投入。因为要想在一年时间内取得好的科研成果是比较困难的。这种过短考核周期的设置可能诱发学术研究的急功近利倾向,导致教师科研的短期行为,进而会对学术和教育的长远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

(五)考核的结果不反馈或者应用不全面。目前,绝大多数系部、部门对绩效考评的反馈工作做得不细致。比如教师填好各种表格及本人述职后,考核表交回系部,表中有教研室考核意见和系部考核意见,而这些意见都是在被考核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教研室主任和系部评价的。每年都考评,但并不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只是院系的人事部门或系领导掌握,教师本人对考核结果也不清楚。这样做没有达到绩效改进的作用,不利于教师个人和学院的发展。

二、对策

教师作为学院办学的重要资源,只有通过实施科学的绩效考核,实现客观地、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才能不断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为此,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合理分配考核优秀名额。由于高职学院各系部的师资力量、专业设置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均有所不同,因此,学校在分配优秀名额时应从学院全局出发。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优秀名额的比例;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可以不给予优秀名额;对年度考核合格的部门,可以按设定的比例或适当减少比例。这样在总体上不仅可以提高全院考核优秀人员的“含金”量,而且也避免了实行“一刀切”而造成“吃大锅饭”现象,从而维护了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考核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学院在考核之初,就公开了考评目标、标准和方法,但在考核的重要环节如评选考核优秀的过程则有失公允。如每年都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先由票数的高低确定“优秀”的人选,然后再由系部开办公会来作最终的决定,办公会参加人员为系部领导、各教研室主任、工会小组长、教职工支部书记和行政秘书等,由这些人对候选人作新一轮的投票,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衡量。但也存在问题,如被选中优秀的去年被评过优秀,这时出于平衡的考虑,便采取优秀每年“轮流坐庄”的形式。最后公布的仅仅是谁得优秀的结果,除了考核组成员知道自己的得票数外,其他老师并不清楚自己得了多少张选票。因此,学院在对教师进行公开评价过程中,应派人事处和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成员参与整个过程。应把考评的信息公开地、毫无保留地传达给被考核的老师。另外,还应对所有老师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使他们了解自己和他人的成绩信息。

(三)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激励。具体做法如下:

第9篇

作者及单位:   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  

主题概述:

奖励和处罚是学校德育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运用好这两种手段对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十分有益。在操作时学校德育处要发挥主导性,要注意发挥班主任与当事学生或班集体的主体性,

正文:

奖励和处罚是学校德育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运用好这两种手段对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十分有益。学校对学生的奖励一般来说有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学生的处罚有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等。

以前我所在学校德育处在开展工作时,一直把这两项工作当作常规任务来操作,并常与班主任的月奖挂钩。当初的想法是,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的细胞,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主要实施者与负责人,这样做可以激励班主任,从而使这项工作实施起来更有效。然而,由于涉及到班主任的利益关系,而在操作时学校德育处的主导性发挥不够,又没有注意发挥班主任与当事学生或班集体的主体性,因此常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招致班主任的不解与抵触。使这项工作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还弄得每年在评优和对学生违纪的处罚工作方面学校德育处都相当头痛。因此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操作好对学生的奖励与处罚。

现在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全新的初级中学,学校有教职员工近200人,有45个教学班,学生达2200余人,规模是以前的3倍。如何处理好这个问题,显得更加重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现在的操作方法有了很大的改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首先谈谈如何操作对学生或班集体奖励。在这个方面我们比较注重发挥学生与班主任的主体性,注重评选过程本身的育人作用。其实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评选条件,但不少学校没有注意到操作程序与评分办法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在开学不久,我们就调整出台了《文明班级评选条例》,具体说明了评选的程序、条件、和评分办法,使班主任与学生对整个过程都相当了解。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并注意平时对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增强了竞争力,使竞争在开学就开始了。下面我具体谈文明班级评选的整个程序。

评选程序依次为:自查、自评阶段---申报阶段---公示后选班---评审阶段---张榜公布评选结果。

(1) 自查自评阶段   要求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例进行自查、自评,总结本班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然后全体讨论决定是否参与文明班级的评选。这样做就将主动权交结了班主任与班集体。

(2) 申报阶段   如果全班都决定参与竞选,就由班主任或班长代表本班向学校德育处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准备好各项资料用资料袋装好,编上目录以备检查。如果德育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申报材料,则意味着该班弃权。在此阶段,各参评班级都要根据评分办法算出自己班的得分,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3) 学校德育处接到申报后张榜公布候选班级名单,若在此阶段有人检举榜上的某个班不符合条件,如一学期内重大违纪超过三人次,则德育处将取消该班的资格。

(4) 评审阶段   首先德育处根据参评班级上交的材料和平常的考评对各班进行量化打分。在量化分中还包括班主任本人得分(5%),着重考核班主任的师德、德育科研工作能力和人际关系等。这就把班主任本人的提高与班级的评优捆绑在了一起,促使班主任在班级建设上不断创新,积极投身德育科研,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协调各方关系,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班主任的主动性,促进了班主任工作能力的提高。同时,量化分中学习只占了20%,余下部分分值中过程管理占了很大的比重,这让那些普通班也有很大的机会获奖,促使包括优班在内的班主任注重过程管理,而强化过程管理恰恰是我们希望的。量化分打出来后,德育处组织人员调查该班任课教师和同学,之后由申报班级的班主任或班长公开陈述本班的成绩与不足,最后由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确定最终获得文明班级的名单。

评出文明班级后,将各文明班级的先进事迹做成展板,在全校展出,并请文明班级的班主任老师在全校班主任会上作报告。这个部分相当重要,它是评选工作的延续,也可以说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一来可借此机会进行交流,将经验传授给大家,使校内优秀的德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促进整个班主任队伍的提高;二来可让其他落选的班主任心服口服,同时经过参与评比的过程,可以找出本班在班级建设上存在的不足,找到与优秀班级的差距,以确定今后的工作思路。

对于落选的班级,德育处将根据其材料进行分析与总结,一个一个的找这些班的班主任老师谈心,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长处与不足,缓解他们的不满情绪,鼓励他们继续努力。这样实施以后,班主任与德育处之间的矛盾就小多了,德育处开展工作也就自然而然的顺利多了。

再谈对学生的处罚。以前在处理学生违纪的时候,我们没有一套成熟的处罚条例。因此在处理学生违纪时随意性较大,现在我们制定出了比较合理的处罚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罚的范围和级别,使对学生的处罚有法可依。在有了合理的处罚条例后,更重要的就是处罚的原则和程序。

我们必须明白,处罚不是目的,它只是一种手段。因此在具体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时,既要有原则性,又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一些初犯且情节不严重的,完全可以只进行批评教育。也就是说,能够通过批评教育就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决不给予处分。一般情况下不能用处罚来威胁学生。再如,一些入学就表现出积习很深的学生,在给他们处分时就要留有后路。因为这部分学生往往在受处分后有一定的收敛,但时间长点后,肯定会好了伤口忘了疼,旧病复发,而且很有可能多次复发,如果坚持按条例处罚,两三次就处罚到顶,则既起不到作用,又让学校陷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我们是九年义务学校,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学生,最多给他一个留校查看处分,这一点学生、家长和社会都是知道的。俗话说账多不愁,一旦你给他处罚到顶了,他反而什么也不怕了,如果再犯,学校就不好办了。另一方面,如果你在处罚到顶后就不处罚了,则对其它学生就失去了威慑。在你处理他时他就会搬出前面的例子来,让你难以说服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心理承受力很差的学生:一种是平时在班上常被荣誉包围的那些优等生,二是对那些来时性格很内向,精神压抑的学生。在处理时一定要慎重,不要急,要先行疏导,争取多方配合,时机合适才处理。如果只按照常规的操作方法很有可能要出安全问题,这几年经常有学生受老师批评后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或跳楼自杀,让学校非常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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