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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学科制度与美国截然不同。高等教育学在中国的发展路径自然也就与美国迥异。与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中首倡高等教育学的同一年,潘懋元先生在中国第一个提出要创立高等教育学。当年,布鲁贝克提出高等教育是否需要高等教育学的问题时,美国的高等教育正在经历学术界大为不满的冬天,而在同一年,当潘懋元先生呼吁创建高等教育学时,中国的高等教育则刚刚经历了漫长的多事之秋,即将迎来生机勃勃的春天。但无论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冬天还是中国高等教育的春天,两者共同的一点是,高等教育学作为一个学科名词被提及或创立时都恰逢高等教育转型发展之时,都是为了解决高等教育实践中大量涌现的现实问题。无论中国还是美国都是由学者从实践出发,凭借自身的学术敏感,并基于知识分工的需要,发出了学科建设的倡议。但现代大学中学科的创立绝非学者的个人行为决定的,更多的是一种制度化进程。就高等教育学的创立而言,基于学科理智的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存在的高等教育学最终能否转化为一种制度性存在的高等教育学与不同国家的不同大学制度以及学科制度密切相关,而不是由学者个人的学术趣味所决定。在大学和学科制度的谱系上,美国大学继承了欧洲大学的传统,学科分类及其制度由学术共同体决定,大学的学院设置以及学院内部的系科设置相对固定,政府无权干预大学内部的知识分类与学科制度化进程。在美国大学,由于学科制度化有着严苛的学术标准和强制性的承认程序,大学的学术建制并不以学科身份作为必要条件。相反,根据学术自由的一般原则,很多知识领域或学术分支无须成为制度意义上的学科,同样可以在大学获得相应的组织建制以及经费支持,可以选择在既有知识分类框架下,以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的形式持续存在并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学在美国的经历便是如此。起初也有学者试图将作为知识体系的高等教育学建制成制度意义上的独立的学术性学科,但碍于学科制度本身的压力,那些高等教育学科的创始人,稍做努力后就主动放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企图,不再为高等教育学获得学科承认而斗争。最终,在美国大学,高等教育学没有能够成为一个制度意义上的学术性学科,而是被默认为一个多学科的研究领域,但这并未影响美国高等教育研究的繁荣以及作为知识体系的高等教育学的存续。
与美国学术共同体取向的学科制度不同,中国的大学制度与学科制度一直由政府主导,行政权力而非学术传统一直在左右着学科的分级分类与高深知识的管理。在计划教育体制的主导之下,政府习惯于通过学科专业目录的制订及修订来实现对高深知识的治理,大学里高深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都要基于既定学科专业目录,能否进入目录遂成为高校学科建设工作得以展开的前提。1983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得益于改革开放后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百废待兴以及政府对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视,高等教育学作为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被正式列入目录。由此,高等教育学凭借学科专业目录的行政合法性在大学获得了应有的制度空间,并迅速展开了学科制度化进程,组建了学会,创办了期刊,开设了专业课程,招收了硕博士研究生,授予了学位。30多年来,伴随高等教育自身的大改革与大发展,高等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大学实现了迅速的扩张,乃至成为教育学门下的显学。但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学的繁荣主要还是制度层面或建制层面的繁荣,即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研究生以及学位点的数量的不断增多。而在研究机构规模和人员快速扩张的背后,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的质量或学科建设水平未能实现同步的增长,高等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对于高等教育领域专业知识生产的贡献也并不尽如人意。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新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在新的目录中仅仅对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进行了规范,废止了二级学科的提法。加之,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组织的学科评估也在不断强化一级学科的整体水平。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开始面临合法性危机。2016年,为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又有研究型大学撤并以高等教育研究为主的教育类系科。高等教育学的合法性危机大有不断蔓延之势,不少高等教育研究者对于高等教育是否需要高等教育学甚至产生了疑问。
怀疑者的理由或证据不外乎两点:第一,高等教育的历史悠久,高等教育学却很年轻。从历史来看,高等教育的存在和发展并不必然需要高等教育学。没有高等教育学存在,但高等教育实践可能依然繁荣。第二,作为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独特范式,当前的学科制度本身也不具有普适性或永恒性。人类社会实践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每一种问题背后都会积淀理性的思考,但并非所有的高深知识都要以学科的建制来呈现。依此为据,有人认为,高等教育研究也可以由其他学科的研究或多学科的研究来承担,未必需要作为一门学科的高等教育学。对于上述关于高等教育学科的历史主义和制度主义的认识既有合理性,也有局限性。一方面虽然现代大学的学科制度是特殊的,但作为知识分类体系的学科自古就有;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学科制度,但很少有哪一个时代的知识完全不分学科;另一方面虽然中国高等教育学的建立主要得益于特殊的学科专业制度,但我们绝不能因为我国学科专业制度的特殊性而否认高等教育学科自身的合理性。说到底,高深知识的生产制度既无法超越时代也无法超越国家。就高等教育是否需要高等教育学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因为国外没有高等教育学就否认国内高等教育学科存在的合理性,也不能因为过去没有高等教育学就否认现在建设高等教育学科的必要性。面对危机,简单否认高等教育学之于高等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无异于饮鸩止渴。无论如何,也无论何时、何地,高等教育实践都需要高等教育理论指导,而高等教育学的旨趣就是对高等教育进行理论研究,并综合成为一个体系。
事实上,若基于学科理智与学科制度的双重结构进行考察,人类知识体系中的很多学科都是古老而年轻的,即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很多学科都是古老的;但作为一种制度形态,很多学科又是年轻的,高等教育学也不例外。在知识的意义上,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实践具有同步性。只要高等教育实践存在,作为知识形态的高等教育学便会同步产生,只是有无命名而已。今天国内之所以会有学者认为,古代或过去没有高等教育学或国外没有高等教育学完全是因为我们在用已有的高等教育学的概念或制度范式,去评价古代(过去)或国外的知识分类体系。其结果,由于学科制度特殊性的遮蔽以及学科认同的差异,甚至是语言习惯的不同,高等教育学总是被当作一门中国特色的学科,似乎在古代(过去)或在国外没有高等教育学的存在也不影响高等教育的发展。事实远非如此。如前所述,学科的存在有两种不同的形态,一是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广泛地存在于学者共同体当中,可称之为无形的学科另一个是作为一种组织建制,边界明确地存在于大学的学院或学院内部的系科当中,可称之为有形的学科。当前以美国为代表的高等教育强国无不是高等教育研究的强国。在这些国家虽然没有有形的作为一种制度存在的高等教育学,甚至没有专门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国家就没有高等教育研究或高等教育学。恰恰相反,只要这些国家的高等教育在蓬勃发展,这些国家的学术共同体中一定存在无形的高等教育学。当今世界那些高等教育强国也是高等教育研究的强国就是最好的证据。在欧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事务的专业性是一种常识。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为全社会所公认。这种局面的形成有赖于几个世纪以来各学科的学者在高等教育研究方面大量经典著作的启蒙。以美国为例,其高等教育管理与决策高度专业化,每一次重要的高等教育改革都要基于深入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无论是历史上哈佛大学的通识教育改革还是当前斯坦福大学正在推进的本科教育改革,无不基于大学本身对高等教育本质及其发展趋势的深入研究和深刻理解。
与美国相比,我国有形的高等教育学和无形的高等教育学都存在,学科制度相对完备;但总体上,与美国相比,我国仍然是高等教育研究大国而不是强国。由于学术积累不够,在我国,高等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在制度层面上的繁荣无法掩盖学科本身在专业知识上的贫乏。究其根本原因可能在于,我国高等教育学科的蓬勃发展或制度化,凭借的主要是学科的行政合法性而不是学术合法性。现有学科专业制度下,通过行政手段设置的学科通常无法很好地在知识与制度层面之间保持平衡。
[关键词]高等教育;效率;社会哲学
高等教育日益显现出教育效率与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等发生冲突,引发了学术界对如何衡量及实现高等教育效率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这些冲突的产生在于对高等教育效率认识的简单化和窄化,解决这些冲突有赖于对高等教育效率内涵的深入理解与把握,
一、高等教育效率的结构形式
社会哲学认为,任何一项人类活动都是一个独立的体系,有其自身的运行机制,但人类活动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的,而是社会系统的一部分,要与社会系统的其他部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对某项人类活动的认识就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活动自身的运行方式、活动范围及活动效果等;二是活动与其所在的社会系统的相互关系、产生的作用等。这样,人类活动的效率也就要考察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类活动的自身效率;二是人类活动的社会效率。就自身效率看,人类活动是一种利用资源,经过生产活动形成产品,并对这些产品进行消费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活动过程,因而将这个过程中体现的效率称为经济效率,就自身与外部效率看,人类活动对社会影响的情况即被称为社会效率。因此,社会哲学把人类活动的效率归结为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的双层结构,其中任何一方面都不可或缺。由此,作为人类活动的高等教育,其效率势必同样存在着经济效率与社会效率两种结构形式。
1.高等教育经济效率
高等教育经济效率是高等教育效率的第一层次,体现为在一定时间内通过高校活动将投入(资金与人员等)转化为产出(培养的学生、提供的服务等)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短时间内以少的投入形成更多的产品就能达成高效率。因为根据社会哲学理论,效率包括三个不可缺少的要素:一是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物品或劳务的质量和数量;二是生产者以最低限度的投入或成本获取最大的劳动成果;三是这种物品或劳务对消费者或群体需要的满足和促进程度[1]。前两者指明了效率的时间要求和投人与产出关系的要求。而第三个要素则揭示了效率对产品与消费群体需求关系的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产品能与消费需求相适应、相促进,那么活动的效率就会较高;反之,则是生产越多越低效。因此,高等教育效率还要包括其内部系统产生的产品与外部需求的关系。据此,可将高等教育经济效率分为两方面:一是高等教育的内部效率。是指通过系统内部的优化实现资源的最佳使用。高等教育的内部运行系统包括高等教育的层次、种类、形式的组合调整,课程、方法的选择,教学技术的改进,管理控制等。改变内部效率的方法很多,如确定合理的师生比例,提高教师的素质,提高图书设备的使用率,改变高等教育系统中各个部分的组合,调整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等等。二是高等教育的外部效率。社会是高等教育消费者的集合,因此高等教育的外部效率指高等教育在一定的投入下,其产出(培养的学生、提供的服务)对社会需要(人才、技术)的满足状况。高等教育内部效率与外部效率存在着三种关系:内部效率低,外部效率低;内部效率高,外部效率高;外部效率高,内部效率低。内部效率是外部效率的基础,高等教育不能良好运行,没有较高的内部效率。必定会无法培养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外部效率是内部效率的方向,高等教育如果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要,内部效率无论多高也毫无意义。这也许是“一种高等教育体系可能有很高的内部效率,但其外部效率很低”的原因[2]。可见,无序地追求内部效率会偏离社会现实需要。萨缪尔森在反思人类劳动效率提高而社会却并没有因此获益时提问到:“人并不能仅仅靠效率而活着,我们应该提出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要有效率?为谁而有效率?”[1]同样的问题也适用于对高等教育效率的思考。
2.高等教育社会效率
高等教育社会效率是高等教育效率的第二层次,体现为高等教育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状况。高等教育社会效率不仅包括有形的经济收益,也包括难于平衡和评估的政治、文化和道德等无形的收益。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率包括多个方面,鉴于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学术界探讨较多,在此只以高等教育对政治和文化道德的作用来分析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率。
首先是高等教育对社会政治的作用,这里暂称为政治效率。大学不单纯是探究高深知识的场所,更是促进社会融合,实现阶层流动,发展民主与公平的摇篮。“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的发明都更伟大得多叫刘。在社会客观存在不平等的情况下,大学为人们提供了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其出身的那个群体的局限,改善人的生存状况,减少社会性的不公平。,以教育的公映并促进社会公平是高等教育追求的目标,教育民主、公平的水平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
其次是高等教育对社会文化、道德的作用,这里暂称为文化、道德效率。大学承担着引起社会观念与伦理道德的变化,提升人的精神品位,从而提高社会文明的层次,规范社会发展的使命。“当今世界高等教育不仅仅是社会物质生产领域的‘创造源’、‘人才库’、‘孵化器’,同时,作为高等教育机构的大学还具有引导社会发展、成为社会精神领域的‘思想库’和‘灵魂’,成为社会进步的灯塔的功能”[4]。恰如英国教育家纽曼所言;“大学并不满足于培养出评论家、科学实验者,经济学家或工程师,尽管大学需要培养这样的人才,但是大学训练时达到了一种伟大而又平凡的手段,它旨在提高社会的思想格调,提高公众的智力修养,纯洁国民的情趣,为大众的热情提供真正的原则,为大众的志向提供真正的目标”[5]。正是这些高等教育对社会的效益,使大学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常生常青,保持永恒的生命力。总之,高等教育社会效率是衡量高等教育发展得更为基本和重要的尺度,失去了对社会效率的追求,大学将是无本之木,难以持久生存。
可见,高等教育作为承系社会各方面期望的复合体,其效率具有双层结构和多样化特征。一方面,高等教育效率既包括作为第一层次存在的自身活动的经济效率,还包括作为第二层次存在的对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产生作用的社会效率,经济效率是基础,但并不是经济效率高,就有高的高等教育效率。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本身又包括具体的内容,它们同样是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所不可忽略的。高等教育效率是一个统一体,其效率追求与评价不能缺少经济、政治、文化等任何一项内容,如果仅把高等教育的经济效率或政治效率当作其收益的全部,而忽视其他效率,则是人为地缩小了高等教育效率的内涵,抹煞了高等教育多方面的价值和功能。
二、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效率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中的“效率”一词由经济领域引来,由此造成了对“高等教育效率”理解和应用的狭义化和经济取向,导致了高等教育在实践中的偏颇,加深了高等教育效率与社会经济发展、教育公平等同题的冲突。
1.内部效率提高的同时对外部效率的忽视
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领域对效率的典型认识是:“效率是就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而言”,“高等教育的效率提高与经济效率的提高一样,其基本途径是降低成本”[6]。在这种认识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在扩大教育规模的同时,不断进行系统内的改革,调整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素质,应用新的教学方法等,教育系统呈现出日臻完善的局面。而与此相对,21世纪初的高等教育不得不面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降格使用的“教育过度”问题;一些生产领域人才供应不足的“教育不足”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是高等教育发展在提高内部效率的同时没有考虑到外部效率因素,不顾社会的需求情况,教育规模超常规发展,形成人才结构与经济、产业结构脱节。其结果是高等教育难以达到预期的效率。
2.偏重经济效率,教育民主、教育公平问题突出
一段时间以来,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看得见的“拉动”作用成为评价高等教育效率的焦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抓大放小”成为人们考虑高等教育决策时实际遵循的原则。这一策略在一定时期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它的局限性也是明显的。“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兼顾’成为一个很软的概念,往往意味着可以‘不顾’。因此,这一口号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强势的经济主义成为教育发展的主导价值,‘效率优先’成为不容置疑’的:硬道理’,导致教育公平价值的旁落,在教育决策中失去了应有的位置”[7]。在实际操作中,助学贷款制度远远落后于收费制度,奖学金数额杯水车薪,导致一些学生因为经济问题失去进入大学的机会。同时对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民办院校等,在“放小”的处境下如履薄冰,缺乏保障,面对不公平竞争,其生存境况十分困难。历史证明,经济效率的提高并不能自动促进民主、公平的发展。从长远看,教育民主与公平发展的滞后必定影响公众对高等教育的认同,致使自身发展的失调,其经济效率也不可能长久。
3.文化、道德效率的缺失
文化道德效率主要通过两方面活动实现:一是高校通过培养拥有自由精神、汲取古今思想精华的人更广泛地传播先进的道德文化;一是高校直接参与社会文化、道德活动,利用学校的图书、教师等资源直接为社会文化事业服务。反观现实会发现当前高校的这两种活动都处于失效状态。在追求经济效率下,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成为“单向度的人”,实际目标指向了“经济人”,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学校和学生的首要目标;毕业后能够胜任具体工作,成为一个合格的“专业人”是评价学生学业成败的标准;大学高谈人文教育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却无所作为;高等教育自身更多地是把社会参与作为发展经济的直接手段;理工科、管理学科与社会联系密切,因为他们可以帮助工厂、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培训,而人文社会科学则往往封闭在学校内。文化道德成为高等教育对社会的“奢侈品”,高校将会因此而缺少发展的底蕴。
多样化是高等教育效率的内在性质,这种多样化效率的实现也是高等教育持久稳定发展的基础。把高等教育效率简单化、窄化将会使高等教育的发展陷入困境。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从社会“边缘”走向“中心”,实质上正是对高等教育多种效率的追求。为此,必须转变高等教育效率观,促进高等教育多方面效率的协调与实现。
三、高等教育全面效率的实现
1.以促进人的发展为核心实现高等教育多方面的效率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其目的是促进入的全面自由发展。偏离了这个规定,就改变了教育的性质。因而高等教育各方面的效率追求都必须服从于培养人这一基本职责。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标的高等教育必定关注社会的发展,保证学生在思想、文化道德等方面得到发展。它将以合理的教育结构,适度的规模和符合人的发展规律的方式,根据社会的需要传授给学生生活需要的知识,使更多有才华的人不会因外部原因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使学生领会人类思想的精华,形成崇高的精神情操,发展多方面的兴趣。这样,高等教育的多方面效率在培养人的过程中得以实现。因此,促进人的发展是统一高等教育效率的核心。我国高等教育效率出现偏颇一定程度上与高等教育过于经济化,忽视人有关。为此,高等教育必须回归到教育原点上,切实把促进入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重心。
2.变一维思维方式为多维思维方式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形成了一元论思维方式,对事物存在着非此即彼的分析习惯,建国后相当一段时间人们将高等教育看作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以大学参与政治的情况来评价大学,大学的其他价值都被忽略了。改革开放后,高等教育的经济价值上升到统治地位,高等教育越来越被当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部门,培养专业人员,参与国家或地方经济建设是人们考虑大学效果的唯一标准。社会的发展证明了一元论思维方式的局限性,它使人们不能全面认识事物,采取简单化的行为方式,不利于事物的协调发展。应该认识到,高等教育不单单是政治或经济活动,它具有多种价值,高等教育的活动要体现多方面的效率。
首先,在教育对象上,要把人视为全面的人,而不是单一的“经济人”或“政治人”。其次,在教育效率观上,要全面认识高等教育效率的多样化存在,既要考察内部效率又要考察外部效率,既重经济效率又重社会效率。第三,在时间维度上,要保证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考虑以前的基础、现实的发展状况和将来的要求,不可重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先污染,后治理”、“先恶化,后改进”的现象。
3.营造市场、政府、高校协调互动的环境
公众能否形成多元的思维方式,高等教育能否切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多方面的效率,取决于社会能否形成一个有利于多方面力量相平衡的环境。市场、政府、高校是社会的三个基本力量,这种平衡环境的形成有赖于三者的协调互动。具体需要三方面的条件。其一,完善的市场机制。市场是社会发展的灵敏反应器,是公众需求的晴雨表,健全的市场会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向高校提供社会需求人才的数量和结构信息,使高校及时调整教育结构、规模和计划,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把多种效率追求相统一。因此,要实现高等教育多方面效率必须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其二,政府规划与调节。市场不是万能的,它能够反映当前信息,却难以预示未来发展;它强调竞争,却对弱势力量不加关注;它显示“热点”,却使人们忽略同样重要的“冷门”。因此,政府必须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但也应该指出,政府作用的方式和范围不应是对高等教育各项工作的直接控制,其主要的职责是制定宏观的规划,对高等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其三,高校自我规范,自我发展。高校必须明确自己的教育性,把培养人作为核心,确定其基本的教育指向。这也就意味着高校要有自主性,能够自主发展,而不是政府或经济的附属部门,应该主动参与市场,回应政府部门的调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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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71.
[4]彭泽平.高等教育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思考[J).扛苏高教,2003,(5):29.
[5]任钟印.世界教育名著通览[MI.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797.
从学科的角度来说,任何一个学科都必须有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对研究对象的把握直接影响着整个学科的发展方向。而在一门学科创生之初,人们对它的研究对象的认识往往并不十分明确。对于高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在几部高等教育学着作中,分别是这样论述的:
高等教育学是一门以高等教育为研究对象,以揭示高等专业教育的特殊规律,论述培养专门人才的理论与方法为研究任务的高等教育学新学科。
――潘懋元着的《高等教育学》(1984)
高等教育学是研究高等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是研究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科学。
――田建国着的《高等教育学》(1990)
高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既不是泛泛的高等教育,也不是高等教育规律的应用,而是高等教育的特殊矛盾和发展规律。
――胡建华的《高等教育学新论》
上述关于高等教育学研究对象认识上的差异,必然会导致不同内容的高等教育学的产生。这种差异性的存在是次要的,关键的问题是每一种高等教育学是否揭示出了高等教育的特殊矛盾或特殊规律。我们所要探讨的是关于作为基本的一门学科的高等教育学的问题,以及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关系的确定
长期以来,受教育学局限性的影响,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高等教育一直没有引起传统教育学者的关注。传统的教育学固守其普通教育的“地盘”。但是,我国的普通教育学却又以中小学教育为研究对象,对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其他教育现象关注不多甚至视而不见,那些对教育学感兴趣的学者也主要是关注中小学教育而不关注高等教育,其结果是高等教育不但被社会科学家忽视,而且被教育领域的研究者所忽视。因此高等教育学从普通教育学中找不到理论根基,在传统的“教育系”或“教科院”这些教育学的组织建制里高等教育研究难有安身之地。
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等教育学及其分支学科如果要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自身相对独立的逻辑结构。在这个逻辑结构中,由高等教育学承担理论建设的任务,以人类一切高等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在实践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的方法,探索和揭示高等教育活动的规律,反映高等教育的内在规定性和本质属性,并对现存的高等教育概念和原理进行制度化梳理,为人们提供一系列由概念、原理、原则、规律等构成的具有逻辑性的知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据笔者分析,无论是在学科建制方面还是在研究对象方面,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并列的兄弟关系。
但是一般人却认为高等教育学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既然高等教育学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为什么高等教育学研究还要进行学科化的探讨;为什么长期以来,教育系(学院)里面一直没有开设高等教育学方面的研究,而是以中小学教育为研究对象呢。因此,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的关系问题,我们需要做进一步的探讨。我们可以通过对教育学学科演进历程的客观分析,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的关系以及高等教育学自身的建制的问题。
三、教育学的演进过程
18世纪末19世纪初,西方兴起了国民教育运动,伴随着国民教育运动的展开,中小学的师资培养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此情况下,进行师资培训的师范院校应运而生,为了满足中小学师资培训的实践需要,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便诞生了。
赫尔巴特之后,教育学的进展一直不大,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名不符实,名为教育学,实为普通教育学。其二,由于教育学以师资培训的课程形式存在,因此其内容主要关注教学的方法、原则、程序、规律等问题。这种传统的沿袭,教育学就成了研究“教什么、怎么教”的学问或艺术,而非研究“教育是什么”的科学。其结果是“当固定化的学制、教科书和班级授课制这“三位一体”的学校体制形成的时候,当以学校为中心,教科书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三中心形成的时候,大规模的培养人才的本质在教育学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传统教育学本身,却走向了衰微。
总之,由于历史的局限,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无论是在研究对象的界定上,还是在研究方法的选取上,一开始就是不完备的,而且一直没有完备起来。可以认为,历史上的教育学只能相当于普通教育学。
四、高等教育学自身的建制问题
历史上,高等教育的兴起远远早于普通教育。自古希腊起,接受教育就是少数统治者子弟的特权,因此,在古代,教育一直就具有高等教育的性质,教育的理论就是高等教育的理论。但是等到近代民主思想勃兴,接受教育成了每个人都该有的权利之后,普及的全民的教育理论才应运而生,教育讨论的也就多集中于中小学教育的问题上,似乎并未注意到高等教育所独有的问题。换言之,就教育研究的历史来看,整个教育研究一开始就是以高等教育的研究为开端的。
以中国为例,20世纪中期潘懋元先生首倡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建立高等教育学。分析当时形势,高等教育研究毫无基础,要建学科谈何容易,但是不建学科,高等教育研究又无从谈起。当时的情况,就学科的合法性而言,在教育系里谋求高等教育研究的建制,借助教育学的名义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较为有利。但当时的教育系由于对高等教育毫无研究,因此对于高等教育研究一直持排斥态度。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便依托综合大学成立“高教所”发展起来。不过,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虽名为“学科”,但经典的成果不多,学科的含义并不强。而且由于历史的局限,我国高等教育学的草创基本延续了教育学的体系,重走了普通教育学的老路。
[关键词]高等教育;机会;均等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有关资料显示,至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19%,高等教育各类在学人数已达2100万人,位居世界榜首。另据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23%左右,高等教育各类在学人数将达到2500万人左右。笔者认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不仅意味着受过高等教育人口绝对数的增加,而且还意味着受过高等教育人口的性别分布、阶层分布、地域分布、就业分布等建立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之上。但从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看,我国高等教育目前还只能算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还不能将全国所有的适龄人口都纳入到这一系统之中。因此,面对现实,理性审视我国高等教育机会均等问题,对于推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向相对平等方面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人人都去上大学
总体而言,“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的平等和教育机会的均等两个方面,而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教育民主化的核心内容。教育权利的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应该完全平等;另一方面,人人享有的非基本权利应该比例平等。非基本权利的比例平等原则表明,社会可以“不平等”地分配每个人的非基本权利,但需要采取补偿性原则。在现代教育体制中,接受高层次教育是人的非基本权利,应该遵循比例平等原则,同时实施补偿性举措。
高等教育机会均等是相对于人的非基本权利而言的,主要是指竞争非基本权利的机会均等和发展潜力的机会均等,即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入学机会;每个人遵循平等的竞争规则;每个人在教育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待遇;每个人有平等的学业成功机会。
由上述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实质是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平台,为所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并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并使每个学生的潜质与才能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但“机会均等”并不是指每个人都是(或者说应该是)平等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指每个个体都有平等的权利通过竞争去获得成功。在我国国力目前还不足以支撑普及高等教育的现实情况下,我国的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并非是搞绝对的“平均主义”,不分类别、不分层次地将所有适龄人口都纳入到这一系统之中,并不是要求人人都去上大学。
在这一点上,高等教育阶段的机会均等是与义务教育阶段有本质区别的。目前,接受义务教育已经是我国所有适龄人员的基本教育权利,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而且政府有责任使所有适龄人口都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特殊情况下甚至需要强制执行。人们在接受义务教育时是完全平等的,包括教育年限、教材及升学等都是一样的。但是,对于接受高等教育而言,人们仅仅是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竞争机会,能否真正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还需要通过公平的竞争进行选拔,只有达到某一条件或水平时,才有可能享受到这个权利。
二、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人人都能上大学
按照美国著名高等教育理论家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论”,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已开始进人大众化发展阶段,但立足我国“穷国办大教育”的实际国情,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能力目前还不足以使所有人都能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根据比例平等的原则,我们必须通过一定的选拔制度择优录取。这是在不能完全满足人们高等教育需求的现实状况下一种较为公正的遴选办法,而且这种选拔制度目前来看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给优秀者以更多的受教育机会,使他们更好地就学成才。这种机会均等的原则,帮助他们通过提供的教育机会向上攀升,取得与其才能相应的学位和岗位,虽然这种机制不能兼顾到所有人的利益,但在中国人口众多的背景下,“优胜劣汰”可以更好地调动和发展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机制,进而达到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作为一种社会理想,高等教育机会均等是世界各国多年来一直追求的目标。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宣告:“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基本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具体到高等教育机会均等而言,希望高等教育实现从入学、教育过程到学业成功全方位的均等,并通过教育机会的均等,使人们获得经济待遇和政治地位的均等,进而消灭社会不公。换言之,机会均等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伦理规则,它确保在追求成功的旅途中人人平等。但也需要为获取这种机会均等的权利付出代价——激烈的竞争。然而在现实中,人们不难发现,不管怎样扩大教育机会,面对激烈的竞争,无论在入学方面还是在学业成功方面,不同地区、不同性别、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差别依然存在。事实上,只要存在经济的不平等,教育机会均等就无法真正实现。因此,那种试图通过教育机会均等来实现社会平等的观点,短期内恐怕难以兑现。进言之,如果不通过社会政治、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那么,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尤其是高层次教育机会的均等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我们必须立足现实国情,完善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尽可能地满足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最大程度地促进高等教育机会的均等,而不是盲目地接受所有人都进入这一领域,使所有人都能上大学。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教育机会均等并非指全国人民都受同等的教育,都从小学、中学升入大学,而是国家以最公平的方式,使人民凭其禀赋及能力,而受到一种适合其才能与需要的教育。
然而,对于因各种限制尚无机会接受高等教育者,国家或部门应该通过其他途径给予受教育机会,以体现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对于条件落后的地区,国家资源配置和名额分配应该有一定的倾斜,以达到一定条件下的基本平衡,保持我国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三、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人人都上一样的大学
知识经济的兴起,信息社会的到来,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使得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成为各国竞争的核心因素。当今任何发展中国家想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提升本国竞争力,必须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资源,更重要的是具备提供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培养机制。
竞争是各个层面的,需要的人才资源也是不同类型的。就此而言,平等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机会来参与这场竞争和获得最后的胜利。因为竞争可以消除权利垄断,从而保护个人自由。与此相适应,高等教育机构也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有的注重培养研究型人才,有的注重培养技术型人才。在我国,今天高等教育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确立私立高校、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的同等法人地位,并还成人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同等的社会竞争地位。同时,学校层次的划分不能以其办学的主体及资金的来源渠道为标准,而应该以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专业特色、教育质量、就业比例等要素为划分的依据,而且各学校之间也应该以这些本质性的教育要素为依据展开公平的竞争,包括生源的竞争、政府财政拨款的竞争及其他社会资源的竞争等。我们应该通过教育改革,端正人们的判断标准,更新人们的教育观念,给学校真正公平竞争的平台和机会,消除社会对个别教育层次的歧视现象。
社会分工形成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不同的职业,而从事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较高的职业需要较高的受教育程度,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较高程度的教育机会毕竟有限,并非人人都能得到,只有那些在考试选拔、教育分流中居于优胜地位的人才能获得享有较高程度教育的机会。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也是分层次的,根据不同能力进入不同的教育层次正是教育机会均等的体现。如果忽视人们之间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使所有的人都进入同一层次的高等教育机构,甚至接受实质上相同的高等教育,这不仅是一种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是一种现阶段教育机会不均等的表现,将会严重危害优秀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而且,社会的职业需求也是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它要求高等教育系统为社会培养出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就此而言,片面地理解高等教育机会均等,机械地要求人人都上一样的大学,接受同样的高等教育内容,不仅有悖于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有悖于国家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旨归。
教育目标的核心是培养和选拔适应社会需求的多种类型与多样规格的人才,而这只有通过合理的教育分流才能真正实现。高等教育分流必须充分考虑、统筹兼顾社会发展、个人发展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三个方面的需要与条件,要针对高等教育对象、高等教育任务和高等教育资源三个方面分别给予合理分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高等教育分流也正在逐渐步人科学、规范的轨道,我们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分流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适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的公平有效的分流机制。如美国高等教育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建立了高级专门人才按水平、按志趣、按要求分流的机制:其一,在处理目标冲突时,构建合理的分流结构体系,统筹兼顾多方利益。美国的公立院校和私立院校相互竞争,彼此抗衡,各取所需,各显其能。其二,美国3000多所各级各类的高校在激烈的竞争中,各展所长,各司其职。其三,美国高等教育分流主要有五种形式:外分式、内分式、交替式、参与式和沟通式。分流形式与分流时机紧密相关,各类分流形式相互配合,并且可以在一次分流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流、三次分流。其四,分流标准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教育的公平与培养人才的成效。美国高等教育分流标准的公平性与有效性集中体现在美国高校的招生政策上,三类高校的招生标准层次有别而又客观合理。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等。我们应注意吸纳并借鉴美国高等教育分流的成功经验:首先,政府要对高等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适当扶持非正规高等教育,逐渐增加对非中心城市和落后地区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考虑各地方的实际需要,增设地方性大学,以实现区域经济与教育的协调发展。其次,我国各层次高等院校应当学习美国的经验,在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合理定位,找准自己的立足点和最佳的发展空间。每所高校都要做客观全面的分析,明确自己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的角色地位,以及在同层同类学校中的能级和特色。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合理确定分流目标,共同形成一个合理优化的分流结构。再次,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一些分流形式,使学生能够自主灵活地接受高等教育。最后,美国高校录取新生标准注意综合多种因素,具体包括申请者中学所学课程与学业成绩、统一入学考试成绩、特长与兴趣、个性等状况(推荐信),以及其他标准。我国也应该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高考制度改革,制定出科学的分流标准,并完善相关的审查制度,在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的同时,努力推进机会均等,这对于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意义重大。
教育机会苛求均等,是使每个人的潜能,尤其是来自各种不利阶层、劣势群体的人的潜能都有机会开发出来,从而最终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方人群的社会地位。因此,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并非苛求所有的人都上一样的大学,而是每个人都尽可能地获得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受教育机会,进入适合自己才能的教育层次,将来参与到社会的各行各业工作之中,为社会的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人人都只在青年期通过高考上大学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现代终身教育理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他国际机构积极倡导、大力推广和普及下,已作为极其重要的教育理念在世界各国广泛传播且深入人心。现代终身教育的基本理念是:提倡“教育应贯穿人的一生”,主张“学校不应成为年轻人的专利”,它更强调未来的国民教育体系应是连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以及贯穿人的幼儿期、青少年期、成人期和老年期的一种综合而协调的体系。我国国务院于1999年1月转批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教育体系。2003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又做出了“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增强国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的重要决策。这不仅反映了中国政府锐意推行终身教育的决心,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创建终身教育体系的进程从此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未来的社会是学习型社会,其理想是要为社会民众提供广泛而多样的学习机会,其着眼点是对人性及“人生真正价值”的培养,这同时也是终身教育的最终目标。由此人们将彻底改变传统的“一贯制”的受教育形式,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年龄段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接受不同形式的教育。虽然现在对高考的报考条件已经放宽了限制,但是并没有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热潮,除了正常升学的考生以外,只有少部分人冲进“高考大军”,而且由于目前高考激烈的竞争性,真正能够再次获得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成人并不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人们均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要建立学习型社会,就必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有贯彻终身教育理念,给民众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才能切实为建立学习型社会提供保障。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应继续坚持大力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岗位培训等,建立起人才学习与成长的立交桥,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与非学校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培训机构和县、乡、村三级化与技术培训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并继续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老年大学”,提高我国民众的文化和技术素质。此外,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现有各种教育资源的作用,实施和完善我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这是现阶段构建人们终身学习体系的主要手段,也是我国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条件下办好高等教育的战略举措。
由此可见,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并不仅仅意味着每个人都上过一次大学,它更侧重于使人们通过接受高层次教育更大程度地挖掘自己的潜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在适龄期通过高考进人大学校园接受了高等教育,就说明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了。在未来的学习型社会中,不仅要使每个人在任何阶段都能“学者有其校”,而且让“学者有其学”,根据个人需要随时都可以选择到合适的教育,这才是人们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最终追求鹄的。
五、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人人上完大学都一样
一般来说,机会均等并不必然意味着结果的平等。如果有很多人同时拥有相同的机会来追求成功,总会有某些人比其他人率先抢占先机。同样,通过教育选拔制度使受教育者进入不同的教育层次,是教育为社会培养不同类型与不同规格人才的一种途径,教育的结果必定是不同教育层次的人才选择不同的社会职业,进入不同的社会阶层。这是社会进步、国家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不是教育机会不均等的表现。
教育结果的机会均等是指社会按不同个体的个性与发展潜力,使教育者获得同等发展程度的均等机会,表现为个体学习和掌握了与其他已经完成同一学习周期的毕业生同等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获得社会岗位和经济地位的均等机会。由于每个人遗传素质存在着差异性,个体生活环境有所不同,加之个体潜能与爱好亦有差别,教育结果的机会均等只能是指受教育者获得符合自身特点的同等发展程度。也就是说,要使受教育者都得到公平的发展的机会,而绝非每个人的教育结果的完全相同。教育不可能使个体产生完全相同的结果,只能是对具有不同潜能、个性的受教育者给予平等对待,并提供适合其特点的平等的发展机会,使每个人的潜能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有不同的培养目标。有的是为了培养更高一级的研究型人才,有的是为了向社会输送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的技术型人才,所以,用一个“模子”培养出来的教育成果难以适应各种各样的社会需要,是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
英文名称:Meitan Higher Education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中国煤炭教育协会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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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8154
国内刊号:32-1365/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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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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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城市很美,强的眼睛就不够用了。本家哥说,不赖吧?强说,不赖。本家哥说,不赖是不赖,可总归不是自个儿的家,人家瞧不起咱。强说,自个儿瞧得起自个儿就行。
强和本家哥在码头的一个仓库给人家缝补篷布。强很能干,做的活儿精细,看到丢弃的线头碎布也拾起来,留作备用。
那夜暴风雨骤起,强从床上爬起来,冲到雨帘中。本家哥劝不住他,骂他是个憨蛋。在露天仓垛里,强察看了一垛又一垛,加固被掀动的篷布。待老板驾车过来,他已成了个水人。老板见所储物资丝毫不损,当场要给他加薪,他就说不啦,我只是看看我修补的篷布牢不牢。
老板见他如此诚实,就想把另一个公司交给他,让他当经理。强说,我不行,让文化高的人干吧。老板说我看你行――比文化高的是人身上的那种东西。
强就当了经理。
公司刚开张,需要招聘几个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人当业务员,就在报纸上做了广告。本家哥闻讯跑来,说给我弄个美差干干。强说,你不行。本家哥说,看大门也不行吗?强说,不行,你不会把这里当成自个儿的家。本家哥脸涨得紫红,骂道:“你真没良心。”强说,把自个儿的事干好才算有良心。
公司进了几个有文凭的年轻人,业务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过了些日子,那几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知道了他的底细,心里就起毛说,就凭我们的学历,怎能窝在他手下?强知道了并不恼,说,我们既然在一块儿共事,就把事办好吧。我这个经理的帽儿谁都可以戴,可有价值的并不在这顶帽上……
那几个大学生面面相觑,就不吭了。
一外商听说这个公司很有发展前途,想洽谈一项合作项目。强的助手说,这可是条大鱼哪,咱得好好接待。强说,对头。
外商来了,是位外籍华人,还带着翻译、秘书一行。
强用英语问,先生,会汉语吗?
那外商一愣,说,会的。强就说,我们用母语谈好吗?
外商就道了一声“OK”。谈完了,强说,我们共进晚餐怎么样?外商迟疑地点了点头。
晚餐很简单,但有特色。所有的盘子都尽了,只剩下两个小笼包子,强对服务小姐说,请把这两个包子装进食品袋里,我带走。虽说这话很自然,他的助手却紧张起来,不住地看那外商。那外商站起,抓住强的手紧紧握着,说,OK,明天我们就签合同!
事成之后,老板设宴款待外商,强和他的助手都去了。
席间,外商轻声问强,你受过什么教育?为什么能做这么好?
强说,我家很穷,父母不识字。可他们对我的教育是从一粒米、一根线开始的。后来我父亲去世,母亲辛辛苦苦地供我上学,她说俺不指望你高人一等,你能做好你自个儿的事就中……
在一旁的老板眼里渗出亮亮的液体。他端起一杯酒,说,我提议敬她老人家一杯――你受过人生最好的教育,把你母亲接来吧!
在美国,教育界对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脱节情况关注较早。美国在探索高中与大学衔接历程中,先后提出过“6-4-4”计划、中级学院高中计划、AP课程、双学分课程等模式。“6-4-4”计划是将学制设置为:1到6年级为小学阶段,7到10年级为初级中学阶段,11到14年级是初级学院阶段。该计划的特点是把高中四年(9到12年级)分为两个两年,其中第一个两年在中学学习,第二个两年在学院学习。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6-4-4”计划在各种教育文献中出现较为频繁,但真正实施开展过该计划的只有几个学区的少数学校。中级学院高中计划(MiddleCollegeHighSchool,MCHS)是指高中和社区学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学生只要通过课程考试后就可以直接注册学学课程。1974年秋季,MCHS开始在拉瓜迪亚社区学院实施。到2000年,全美一共建立了30所中级学院高中。AP是AdvancedPlacement的缩写,即“先修课程”之谓。AP课程是为一些成绩优秀的高中生特意设立的大学程度课程。高中生如果成绩特别优秀在中学期间就可以选修大学一、二年级的一些课程,比如数学、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以及语言和社会科学的部分课程,如果在考试中成绩合格,就可以在将来就读的高等院校中得到承认。20世纪90年代,AP课程在美国得到迅速推广。目前,近60%的美国高中学校提供AP课程。此外,美国还面向高中四年级学业成绩优异并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双学分课程,如果学生在考试中成绩合格,就可获得学分,同AP课程一样,就可得到将来就读的高等院校的承认。双学分课程于1972年由纽约州的雪城大学发起。迄今,在美国有50多个州开设了多种形式的双学分课程。根据美国教育部教育统计中心的报告———《高中生注册中学后院校的双学分课程:2002—2003学年》表明:在2002—2003年度,有98%的公立两年制学院、77%的公立四年制学院、40%的私立四年制学院和17%的私立两年制学院都提供了双学分课程,选修双学分课程的学生总计达813000名。在英国,学生从中学阶段过渡到大学阶段是比较自然的,也就是说,英国的中学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有着较好的衔接。英国的做法主要有:一是设立了专门的衔接教育阶段,一是设置了较为完整的衔接课程。在英国中等教育结构中,有一特殊的结构,即第六学级(SixthForm)。第六学级与普通的中等教育不同,它是中学和大学之间的衔接教育阶段,带有大学预科的性质,其目的是对学生进行与未来专业相关联的知识教育。众所周知,英国的教育系统包括四大部分,即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之间有一“继续教育阶段”,相当于其他国家的高中教育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中等学校的第六学级(SixthForm)、第六级学院(SixthFormCollege)、第三级学院(TertiaryCollege)、普通的继续教育学院或职业技术学院。中等学校的第六学级和第六级学院类似于我国的普通高中,第三级学院相当于我国的职业高中。英国的第六学级主要有三种体制:一种是设在文法中学、综合中学之中,这种体制占多数。相关调查显示,英国60%的中学设有第六学级;一种是单独开设的第六学级学院;还有一种是设在第三级学院中的第六学级。英国的第六学级学制正常为两年,也有一年制的第六学级。在英国,学生如果想升入大学就读,大多数都要在第六学级接受为期两年的教育,然后参加“普通教育高级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凭“普通教育高级水平考试证书”可升入大学继续深造。普通教育高级水平证书课程(AdvancedLevel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简称GCEALevel)主要是为升入大学做准备的学术性课程,也有一小部分属于职业教育课程。因此,主要以升学为教育目的并适当兼顾就业的第六学级,属于继续教育阶段,在英国中学教育阶段和大学教育阶段衔接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日本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高中教育日益普及化、多样化,同时大学教育日益大众化、个性化,也越来越注重中学与大学在教学和课程上的衔接。日本的做法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允许高中生学学课程。从1994年起,日本允许在数学和物理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中学生按“科目修习生”的名义听大学的公开讲座和课堂研讨会。此后,日本逐步扩大了高中生到大学听课的学科领域,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向高中生提供学学课程的机会,允许在特殊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跨级学习上一年级的课程,使得大学课程较高程度地向高中生开放。二是合理设置中学和大学课程。日本依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一系列改革使中学教育与大学教育在课程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及手段上形成比较连贯的衔接。在日本,大学主要设置一般教育科目、外语科目、专业教育科目和保健体育科目四大类课程。其中,一般教育科目类课程涵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个门类,学生在中学都已经进行过基础性的学习,为大学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扩大中学与大学的协作。其对策主要有:高中在充分考虑学生知识能力结构、兴趣爱好、意愿的基础上对学生将来的出路和学习进行有效指导;扩大高中生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通过多种形式让高中生充分了解大学的招生要求和教育内容等方面的信息。四是采用两次考试的大学入学方法。目前日本的大学入学考试共进行两次。第一次是全国统一考试,侧重于考察学生高中阶段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第二次是大学自主考试,侧重于考察学生在大学继续学习的基础能力和条件。两次考试的方式,使得中学毕业生学业成绩认定、素质综合能力评定与大学招生要求之间存在着较好的联系,同时又赋予了大学很大的招生自,从而比较有效地在中学教育与大学教育之间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由此可见,在国外,不管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还是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都非常重视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问题,且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在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问题上已经建构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
二、我国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中的问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由于我国对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衔接问题的关注较晚,还没有形成成熟的衔接模式,因而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对照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入学方式过于单一我国的大学入学考试,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高考,是高中升入大学的门槛。目前,我国全日制高校除了招收少量保送生、特招生外,其余的学生都是通过高考进入大学就读的,因此,高考可以说是我国大学与中学相联系的主要纽带。毫无疑问,我国大学的入学方式是过于单一的。而且,这种单一性还表现在我国高考一年仅有一次。一年一次的高考很显然不能满足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如果有偶然因素导致学生考试水平没有得到正常发挥,那么学生极有可能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此外,我国高考在考试内容方面也比较单一,主要侧重于考察学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效果,而对学生是否适合进入大学继续学习的能力和条件则考察不够。不管什么类型的学校、专业,招收的学生只有高考分数的高低之分,而没有其他方面能力和素质的差别。大学没有选择的余地,学生又对报考的院校、专业不满意,很多学生在升入大学后才发现很难适应所在学校或所学专业的学习。可见,我国过于单一的大学入学方式,很难发挥大学入学方式应有的衔接作用。
2.大学与中学之间的交往不够中学与大学作为教育链上前后相继的两个相互关联的节点,理应开展多种合作,比如课程合作、管理合作、教师合作、学生合作等等,但是,目前我国这两个教育阶段的交往明显不够。对中学而言,他们只关心高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而对大学的管理模式、课程设置、教育理念、学术追求等并不关心。对高校而言,因为我国高等教育目前还是“卖方”市场,大学不愁没有学生入校就读,所以大学很少自我宣传,很少主动与中学沟通和交流。这使得大学不了解中学,中学也不了解大学。或者说,大学不了解学生的过去,中学不了解学生的未来。法国大雕塑家罗丹有句名言:“一件真正的完美作品,没有任何一部分是比整体更加重要的。”因此,大学和中学如果都只关注各自雕塑的那一部分,即使雕塑得再认真,也会因为缺少整体观念而不可能雕塑出具有完美感的作品。
3.缺乏从中学到大学的衔接性课程在我国,从中学到大学没有专门的衔接课程,中学生在升入大学之前很少有机会了解大学课程,因此,中学与大学课程之间存在明显的不衔接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课程目标不衔接。我国普通高中在“高考”这一指挥棒下,应试教育是其主要教育目的,考大学是其占有绝对地位的培养目标,而对进行大学学习所应具备的能力的培养,如科学的学习方法、自觉的学习态度和独立的学习能力等,则极为忽视。二是课程内容不衔接。中学是面向国民的“常识性的普通教育”,大学是“专业教育”与“博雅性质的通识教育”,这是分属两种不同性质的教育。然而,尽管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教育,但作为前后连贯的两种教育,至少不能让学生有断裂之感。这就需要中学与大学在教学内容上有所接合。曾任芝加哥大学校长的赫钦斯有句名言:“如果没有通识教育,我们就决不能办好一所大学。”但遗憾的是,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普通高中的一切教学活动都是围绕高考进行,和高考关系紧密的课程内容则精讲多练,和高考无关的课程内容则不讲不练,和高考联系不太密切的课程内容则略讲不练。尤其是普通高中普遍过早进行文理分科教学,更是使得大学的“通识教育”没了根基。三是课程教学方式不衔接。中学教师的教学方法大多是灌输式,学生的学习主要是接受性学习,而大学学生的学习方式则主要是探究式学习。中学阶段,学生们习惯于老师教什么就学什么,基本上是一种被动学习;而大学老师则是指导学生自主地发现问题、探究问题,从而获得结论,强调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我国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策略的考量
不可否认,在总结发达国家的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可以管窥我国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弊端,有利于考量我国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策略。
1.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使其衔接作用得以有效发挥高考是我国高中和大学的衔接点。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高考制度形式上过于单一,近年开始实行的自主招生等也仍然不能摆脱高考的束缚,对绝大多数高中毕业生而言,只能通过一年一度的高考才能进入大学学习。这使得我国的高考体制存在“重分数轻能力”和“一考定终身”两大弊端。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加上我国有着深厚的考试文化基础,高考尽管存在明显弊端,但废除高考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要做的是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使它更为合理和科学。一是改变“一考定终身”制度,逐步推行多次考试制,避免由入学机会有限引发的衔接问题。多次考试可以一年考多次,让学生有机会选择自己的最好成绩,变“一考定终身”为“多次考试表现最佳水平”。二是建立大学招生录取的多维参照制,淡化高考意识和弱化高考作用。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认为,只有高考“指挥棒”改变,才能把学校和社会引向素质教育的道路。由于目前大学招生录取时可以说是“一维参照”,也就是仅仅参照学生的高考成绩,这使得高中的教师和学生都殚精竭虑、兢兢业业于题海战术。如果大学在招生录取时能兼顾考试和素质,切实参考多种资料,就有望避免学校片面进行应试教育,避免学生片面发展,从而形成适于大学学习的必备素质。三是扩大自主招生权,广开入学渠道。大学在获得自主招生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的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适当增加大学自主选拔考试环节,以保证招生的针对性和高效性。
2.促进中学与大学的联系,使中学和大学得以互相了解就教育衔接而言,中学、大学都应该主动加强与对方的联系。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系存在“条块分割”现象,中学与大学之间必要的沟通与交流严重缺乏,这造成了中学与大学教育教学在对接上的困难。因此,要提倡和促进中学与大学间的交往与联系,让这两个教育层次逐步形成资源共享、教学融通的格局。大学应加强对中学的了解,掌握中等教育的专业结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甚至尽可能地派教师到中学听课,密切关注中学的教学情况,以不断调整自己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主动与中学对接。同时大学也应该向中学广泛宣传自己各专业所需的知识基础和技能基础,指导中学在教育教学上做好与大学的衔接。中学也要密切关注大学教学的动向,自觉为大学学习打好知识基础和技能基础,避免与大学的教学脱节,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一、芬兰高等教育评估概述
芬兰的高等教育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政府在给高等教育机构以更大的自主权的同时,要求高等教育机构以优良的教育质量换取政府的信任。为了监督和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1995年底,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Finnish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Council,简称FINHEEC)应运而生[2]。时至今日,芬兰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宏观层面,由教育部进行国家教育战略规划对教育质量问题的政策引导;在中观层面,由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进行外部评估与审核;在微观层面,由各高等院校自己建立内部质量保障机制。
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是独立于高等教育行政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组织,由国家教育部任命12名代表组成,其中5人来自大学,3人来自技术学院,2人来自工商贸易界,另外2人则是学生。
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的目的是提高各高等院校进行自我评估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向外界公布评估的结果,让高等教育的投资者及受教育者了解高等学校在质量方面的信息,从而最终达到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的目的。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本着独立、互动、透明、多样化、专家鉴定、注重效果的工作原则[3],负责问题评估、提供支持、学院认证、课程评估、认证服务、理论研究、评选评优、数据处理、国际评估及其他评估十个方面的评估工作。
二、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实例
赫尔辛基大学(University of Helsinki)是芬兰的最高学府,1640年创建于芬兰古都土尔库,1828年迁至首都赫尔辛基。赫尔辛基大学以其悠久的历史,秀丽古雅的建筑,丰富的藏书,一流的设备,齐备的专业,以及杰出的成就,驰名欧洲。
芬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责任主要取决于高等教育机构本身,高等教育机构有权自主决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目标、组织、原则、方法。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相应的评估文件及材料给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继而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根据所获取的文件及材料对申请评估的机构做出科学、公正、公平、发展性的评估。
(一)评估与审核的指标
根据FINHEEC《2008-2011年审核手册》,[4]评价与审核的指标主要如表1所示:
(二)进行书面审核
2007年秋季赫尔辛基大学向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提出了申请,参与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估与审核[5]。双方签署了有关协议,在FINHEEC审核访问六周之前赫尔辛基大学提供包括学校概况、质量发展和保证体系、学校的质量和管理制度、学校质量工作的SWOT分析、质量体系的发展目标等基本材料。同时,提供包含每个审计目标和分目标的用来证实质量保证体系性能的证据和样本[6]。由以上赫尔辛基大学自主向FINHEEC提供材料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机构既是评估的对象和主体,又是评估的主导。高等教育机构自行决定所提交材料的内容,然后由FINHEEC在程序上对其进行外部评估与审核。
(三)FINHEEC进校考察
2007年11月,FINHEEC进驻赫尔辛基大学对其进行为期2~5天的实地考察[7]。目的在于验证该校关于质量保障体系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直接获得该校质量保障体系更加真实与丰富的材料。在此期间FINHEEC还对学校的管理人员、院系负责人、教职工、学生、外部利益相关者等进行了访问。
(四)形成评估报告
FINHEEC对赫尔辛基大学的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系统评估后,形成一份翔实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体共分为审查的目标和标准、审查过程、院校及其质量保障体系概况、审查结果及最终结论几个部分。在报告的主体部分――审核结果方面,FINHEEC主要提出结论及改进意见。2008年2月29日赫尔辛基大学通过了评估,有效期为6年[8]。
三、思考与启示
(一)以“质”取胜:强化高等教育质量意识
芬兰是世界上人均占有大学最多的国家,但并非人人都有机会读大学。芬兰大学有着严格的准入制度,每年只有三分之二的高中生能通过考试进入大学学习。可见,芬兰的高等教育非常重视质量。同时,芬兰也通过教育立法等方式建立了完善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制度,使其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反观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规模实现了历史性飞越,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位列全球第一。根据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研究,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指标,将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分为“精英、大众、普及”三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即认为步入大众化阶段[9]。因此,强化高等教育质量意识,努力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内外兼修:内部与外部质量保障相结合
芬兰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内部与外部质量保障。内部质量保障体现在高等院校根据自身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定位,自主提出适合其长足发展的质量要求。在外部评估与审核过程中,FINHEEC并非预先设定好评估模式,而是根据参评高校提供的资料,结合高等教育机构的现状与特点,选择出最有可能反映其质量保障需求的评估与审核方式。而评估是以高等院校的主动性作为质量保障的原动力。虽然芬兰教育部并未强迫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都要参加FINHEEC的外部评估,但是高等教育机构为了得到外界的认可及不断地完善自身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也会主动参与到外部的审核与评估当中,以期在高等教育竞争中保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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