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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思想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3 11: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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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思想论文

第1篇

1.道法交用、刑德相辅的法制观

黄老之学的“无为而治”首先存在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刑名法制思想。由于在老子“无为”的基础上,共同吸取了儒、法、阴阳家的政治主张,黄老道家提出了“刑德相养”、“文武兼行”的两手政策,即一种道治与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政治策略。黄老之学的法制思想既不像老庄那样主张不用“什伯之器”,完全废法;也并不像法家那样走向滥用法令的另一个极端,而认为“过极失当,天将降央”。因此主张“先德后刑”,慎重执法。从这个意义上说,黄老之学的法制思想是具有一定进步性的。

2.君佚臣劳、九窍有职的职能观

“天不一时,地不一利,人不一事。”说明了世事、能人的多样性,从而引申为黄老著名的职能分工观点,即为政当各司其职,各尽其宜。这就是黄老“无为而治”具体的执行手段。在黄老道家心目中,道是“无为而无不为”的,运用于政治,就是主张“君道无为”,“君无为而臣有为”。“天无形而万物以成,至精无象而万物以化,大圣无事而千官尽能,此乃谓不教之教,无言之昭”,善于为君者应当效法天道自然无为的原理,做到无识无事、无知无为,而让臣下守职尽能。值得注意的是,君臣等级的存在,在黄老道家看来是理所当然的,是符合天地恒常的,被统治者只能永远处在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这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然而,这里面体现出了层级管理思想和职能分工原则,其积极性和先进性也是值得肯定的。

二、“无为”管理的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黄老“无为”思想产生于从天下大争走到全国统一的战国末期,又在社会急需安定、人民迫切要求休养生息的西汉初期得到发展和兴盛。它在汉初七十年蔚然成风,为统治者所全盘接受并使之成为政策现实。刘邦在开国之初,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令萧何定律令,韩信定军法,张仓定历法和度量衡制度,叔孙通定礼仪等,为汉初无为而治奠定了基础。萧何和曹参就是极力推行以黄老无为治国的人。由于曹参以清静安民为本,相国三年,初见成效,出现了惠帝、吕后时期的“天下宴然”、“衣食滋殖”的安定景象。此后又经过“文景之治”,西汉社会终于走上了发展和繁荣的道路,到汉武帝时期形成空前强大的汉帝国。黄老成为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它适应了当时缓和社会矛盾,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客观需要,适应了汉初统治阶级革除秦代弊政、积蓄力量以巩固新王朝的需要。到汉武帝统治的时代,名分已定,政权巩固,社会经济、军事大力发展,统治者便不愿再安于黄老“无为”的自由放任状态,要大有作为。西汉中期,在汉武帝采纳公孙弘、董仲舒等人“抑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之后,也就随着国家由弱变强的转变,黄老之学就从政治上退出了历史舞台,最终为服务于汉武帝的政治理念的董仲舒新儒学所代替。但是,它留给后人的是一笔伟大的思想文化遗产,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某些管理思想,以及至今仍然值得我们批判继承。在今天看来,两千多年前一度游刃于政治领域的黄老“无为”辩证管理思想,却早已蕴含了现代企业管理所强调的较多原则,以上五个管理观点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先进性:

(1)黄老“无为”的重要前提,就是肯定法制的必要性。一国之治如此,一个企业要发展壮大也需要严明的纪律。形成纪律是一个人、一个团队在复杂多变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乃至成功的基础。明智的领导者首先要构建良好的组织纪律,使员工得以遵守和尊重统治组织的规则,并且明智地运用惩罚以对付违犯规则的行为。纪律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各种会议决议,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预算、计划、通知,这是企业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企业成员应当将纪律当成一种习惯,做任何事情都按照规则去进行,从而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才能保证企业稳定有序地发展。

(2)“君佚臣劳”,“九窍有职”则说明了企业善用人才、职能分工的重要性。美国国家计算机公司经理帕特森有句至理名言:“不要去做可以交给别人做的事情”。任何一位高明的企业家的管理幅度都是有极限的,超过这个极限,只能造成管理系统的混乱和低效。企业高层领导者的“有为”,不应是直接指向自己的活动,而应是直接指向被领导者的活动。君主所以能够“无为”,是因为贤臣之“有为”。这里的关键是领导者要能够思贤若渴,用人得当,方可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在用人上对“贤臣”必须高度信任,充分放权,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意识。

(3)“以民为本”,体现人本文化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大趋势。企业应当以人性化管理启动员工的兴奋点,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开发员工的创造性,帮助员工实现自我超越,搭建企业与员工的“心灵之桥”,使所有的员工对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消除员工之间的身份界限,创造一种尊重员工、理解员工、关心员工的企业文化氛围。尊重员工,就是要尊重员工的合法权利,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成果,要把员工当成主人,让员工参与企业的决策,使员工感到有地位,有作为;理解员工,就是要设身处地的为员工着想,理解员工的想法和看法,善于换位思考,多沟通,多引导,把员工思想统一到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上来;关心员工,就是要在涉及到员工的理想、事业、追求、家庭、健康等方面,多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这样,才能让每一位成员都能积极投入到企业发展上来。

(4)“与变随化”,“因循合时”意在没有绝对最好的东西,一切随条件而定,这正是权变管理的核心思想。权变管理法由卢萨斯和司徒华于1977年提出后,才在企业管理领域引起人们的注意。权变管理认为并不存在一种适用于各种情况的普遍的管理原则和方法,管理只能依据各种具体的情况行事。管理人员的任务就是研究组织外部的经营环境和内部的各种因素,弄清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从而决定采用哪些适宜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权变管理强调灵活性和适应性,反对有所谓“放之四海经而皆准”的有效管理模式,认为只能有针对具体情况的有效管理模式。这就要求管理者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灵活地处理各项具体管理业务。这样,就使他们把精力转移到对现实情况的研究上来,并根据对于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从而有可能使其管理活动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加有效。

第2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内部环境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32(C)-0080-01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人文关怀”的提出反映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变化,体现了执政党对人的关怀,社会对人的关爱和思想政治工作应人性化的要求,进一步丰富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拓宽了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研究视野,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了新思考和新认识,也为我们进一步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优化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社会环境

1、构建完善的社会机制。首先在经济机制上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争求更大的发展,为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实现提供一个稳定而又牢固的经济基础的支持。其次要实现政治体制的成功变革。政治体制的变革目前而言对于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实现所最有启发的是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以服务求生存的政治体制模式对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支持是必要的。最后在文化发展机制上,需要秉承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理念,力争为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实现提供一个相对宽松、愉悦的文化氛围。与此同时,比如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等其他相关社会机制的构建也对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环境的实现起到支持作用。

2、优化思想政治工作内部环境。有的学者认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内部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强调指出要构建融合机制、沟通机制、内化机制等等机制来力促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实现。的确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实现不仅仅是外在社会环境的支持就可以完成的,也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内部环境的有力作用。思想政治工作内部环境的支持作用的实现,主要在于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机制:构建融入社会生活的融合机制、建立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有效交流机制、探索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科学育人机制、搭建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激励机制等。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运行机制的构建,有利于实现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方法的有效连接,这对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二、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树立人文关怀的理念

1、重塑人文关怀理念的理解和认识。理念属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范畴,同人的思想观念、本质需要和人的发展密切相关,它在指导人的行为方面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必须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人文科学“之所以取得科学的地位,主要靠客观和公正的探索精神,以及通过对观察进行控制和逻辑推理而进行的系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走出简单重复的旧有模式,需要将方法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科学的重要功能在于解释,而科学解释就是从有关某种事实的知识过渡到关于这个事实的原因的知识。黑格尔也认为,惟有思维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实质、世界的普遍力量和终极目的。“当精神一走上思想的道路,不陷入虚浮,而能保持着追求真理的意志和勇气时,它可以立即发现,只有(正确的)方法才能规范思想,指导思想去把握实质,并保持于实质中。”

2、加大宣传力度和提升主体素质。从借鉴和吸收国外人本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文精神的过程中,形成思想政治工作人本理念是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首要目的。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思想政治工作在传统意义上讲就是宣传教育工作,即使处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文关怀的实现,仍然是离不开宣传工作的支持。主要是加大国外人本思想、自由、平等思想的宣传和中国传统教育思想中民本思想和教育主体性思想的弘扬。在此强调的一点是这种宣传和教育是面向社会的、有选择性内容的宣传。另一反面是提升主体的素质。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者是人,是专兼职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提升他们的素质对于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理念的全面树立是必要的。因此需要优化他们的知识、文化、能力、年龄结构,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将他们培养关怀理念的有效接收者、理解者、接受者和行动者。

三、改变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用心理疏导代替强制灌输

第3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竞争的加剧,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也表现出来。“造假”泛滥就是其中重要的方面。各种假冒伪劣的产品充斥人们的生活,各种虚假的广告占据着荧屏空间,一些官员为了追求政绩而造假,更有甚者,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和“思想圣地”的大学也加入到造假的行列。“造假”泛滥危害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危害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威胁到人民群众宝贵的生命,造假渗入到学术的殿堂更是遗祸无穷。治理虚假、去伪存真已经刻不容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假泛滥的原因是深层次的、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其一,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的经济,在竞争的过程中,有的人抱有投机心理,妄图通过虚假来获得利益;其二,我国当前正处于体制的转轨时期,各种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这就给虚假的和丑恶的行为留下了空间;其三,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正在经历一次严峻的道德滑坡的危机,我们对发展的重要性充分重视的同时,人们对于道德的价值正在经历一次反思的过程。

列宁曾振聋发聩地指出:“不要说谎,我们的力量在于说真话”。虚假的东西是没有生命力的,它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毫无助益,我们必须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治理虚假,还给人民群众一个真实的、清楚的世界。

第一,必须要高度认识“造假”的危害,必须要摒弃各种错误的观念。有些地方政府对于“假冒伪劣”产品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反而认为“假冒伪劣”有助于“繁荣”经济。这种观念是十分错误的。社会上对于学历造假、学术造假的行为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种对于虚假的容忍严重威胁我国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严重威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伟大目标。我们必须要对“虚假”现象人人喊打。

第二,必须要在体制制度上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挤压造假的生存空间。其一,必须要建立基本的信息公开透明的制度,把虚假的东西暴露在阳光下;其二,必须要发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其三,要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制度,以鼓励诚信,打击造假。

第三,必须要抓好落实,把打击“造假”落到实处。其一,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造假,严肃处理;其二,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其三,要集中整顿医药卫生行业的虚假广告;其四,要开展“学术造假行为可耻”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第4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现代企业高速发展,一直在超越历史。我国的现代企业在短时间内就已经在不少方面位列世界前列。“现代国有企业,指其中由国家独资或控股、具有现代企业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实体。”我国的国企自改革开放以后,其改革就朝着现代企业的方向迈进。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承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对此,我国现代国有企业有着十分鲜明的优势,在经济发展方面起到引领作用,还要做到服务社会。简言之,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就是现代国有企业,这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作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是党和国家参与经济管理的重要经济和政策手段,有助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现代国有企业管理的基本职能从本质上看和现代企业管理差不多。无论什么类型的现代企业,它们的管理过程都是要经历一系列复杂的活动。企业管理者在领导和组织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该对自身的生产规模、经营规模等特点进行综合考虑,同时考虑到市场的需求情况,要对企业内部各种生产要素加以合理利用。最终使得企业不同阶段的经营目标都一一实现。能够与外部的环境变化相适应,使社会需求得到满足。在实现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能使员工利益得到满足。开展科学管理目的主要就在于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要尽最大可能实现各生产要素间的完美整合,以便实现最大化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思想政治工作与现代国有企业管理的关系

1.对立关系因为现代国企自身存在的双重身份,因而导致二者的对立关系。现代国有企业一方面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就必须和其他经济主体一样参与市场竞争,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自己的竞争优势,实现国有资产稳定增值,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依赖于先进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国有企业另一方面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经济组织,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效益目标,因为身兼重要的社会责任,因此,现代国企管理要对党的执政理念深入贯彻到底,坚定执行党的经济方针政策,现代国企管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必须要完成这一项重要任务,国企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所以说,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了这方面的负担。

2.统一关系现代国企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着二者的统一关系。现代国有企业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和共同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在实现社会主义这一根本目标上,二者达成了高度地统一。包括我国现代国有企业管理的所有企业管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的主要企业目标,与此同时国企也担负着相当分量的社会责任;在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方面,要同时追求,现代企业管理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而思想政治工作能对此有所弥补,从而协调企业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以人为本”是二者的根本方法,现代国企管理比较注重对员工的情感感化和对员工需要的满足,对企业员工间的人际关系进行协调,从而创设出一种和谐的管理氛围。

三、结束语

第5篇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是审判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司法公正是指对案件进行公平的审理和作出正确的裁判,意味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平等充分的保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得到实现。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广义的司法公正指的是公安、法院、检查院等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严格、公正执法。狭义的司法公正仅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的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要求。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不但要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公正和正义的精神。不公正的裁判会损害民众对司法制度的期待和司法诉求的热情,加剧社会的无序和混乱状态,影响社会稳定;而公正的司法,会增加人们对国家法津,对法院、法官的信任和期待,,消除人们对案件审判公正性的疑虑及对判决的抵触心理,使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使命的提出,司法公正已经成为社会民众和司法工作者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变化日新月异,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也在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阶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期盼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法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是人类在迈向法制社会的进程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纠纷而追求的一个永恒的价值目标。

一、司法公正的内涵

司法公正,或公正司法,其基本内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在这里,司法活动主要指法院的审判活动。公正的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司法公正既要求审判过程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更要求参与审判的法官要以正直无私的态度,以尊重事实和遵守法律为准则,努力实现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笔者认为司法公正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宪法和法律至上。司法公正的首要内容便是要求一切司法活动、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法律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一切党派、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超越其外,更不能凌驾其上。

(二)平等对待。平等对待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实施和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前提,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说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石,平等对待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没有平等对待司法公正便成了空谈。要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就必须禁止歧视,反对特权,不允许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不允许任何人拥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法外特权”。

(三)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衡量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实现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必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是司法权运行规律的总结。如果不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任意干涉司法,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就难以实现。所以说独立的司法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先决条件,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保障。

(四)严格执法。严格执法就是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办案,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公正司法就是要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坚持实体、程序并重的理念,着力在执法的方式、方法、步骤、顺序和时限等方面实现执法、司法的公正。

(五)司法中立。司法中立分为三个层面:司法权中立;司法组织中立;法官中立。司法权是居中裁判性权力。司法权中立,只能居中裁判,不应偏袒任何一方,应当在官民之间保持中立;司法权和行政权应保持中立;在司法活动中,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态度必须保持中立,不受其他因素影响,排除不利于进行准确、公正判断的因素,以法律为准,严格依法办事。司法权是独立性权力,在其之上的只有法律。

(六)及时高效。公正和效率是司法活动中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公正离不开效率,因为迟到的公正就可能丧失公正的应有含义;而离开公正的效率是盲目的效率,这种效率产生的后果是对社会有害而无益的。“迟到的公正是非公正”这一法律谚语恰当地表明了司法效率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

二、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

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所谓实体公正,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案件的准确认定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实体公正的标准是对事实的真实发现和对法律的正确适用,它是结果的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终极目标。

所谓程序公正,是指在处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审理,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实现。程序公正体现了民主、法治、人权与平等的精神,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如果没有实体公正,即使程序上公正,司法公正也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也就不能实现,司法公正同样无从谈起。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追求,是司法活动追求的最终结果;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措施和保障,没有程序公正就难以保障实体公正。

在我国,过去重视实体公正,忽视程序公正。这些年来,这种状态有了明显的改观,司法越来越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但是,现阶段又出现了另外一种倾向,即重程序不重实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倾向呢?其内在的动因就是要逃避责任。因为,程序不公正必然要受到监督和追究,而实体的公正与否,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时难以判断,即使实体不公正,只要程序公正也容易推卸责任。这种倾向是要不得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都是司法公正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各自具有独立的价值。程序公正是前提,程序不公正就有可能导致实体不公正。但是实体公正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目标。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不少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弱的情况下,过分强调程序公正、忽视实体公正就不可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有可能加剧社会不公平状况,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

三,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

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矛盾凸显期,法院一直是矛盾映射和舆论关注的焦点。造成司法权威下降,人民法院的公信度下降,司法不公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影响司法公正有其各种各样的原因和因素。具体来说,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院管理地方化、行政化,无法真正实现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许多国家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和宪法精神。它来源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在我国虽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但在司法活动中吸纳了司法独立原则的一些精神。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的干涉。由此可知,我国的司法权、审判权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下运行的,西方国家的司法不但独立于行政,也独立于立法。

实际上,在我国,人民法院及人事的管理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采取一种模式,这使得审判权的独立行使难于落实。法院管理的地方化、行政化,使法院不能专司审判,这必然会导致案件的审判不公。首先法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但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地方财政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划拨经费,致使法院的审判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甚至不能展开正常的业务。其次由于在经济上、人事上依赖和受制于地方,法院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每年,法院都要完成地方政府分派的各种非业务性工作,常年被政府抽调的人员也不在少数。这不仅使法官的办案时间得不到保证,而且还侵占了有限的办案经费。一方面是审判人员少,审判任务重,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审判人员不能从事真正的审判业务,形成法官“种了政府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局面。

(二)法院机构设置和法院审判组织设置不够合理

从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来看,也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长期以来,实行“层层审批,层层把关”的审判管理机制,审与判分离。在我国采取审判委员会制和合议制,合议制所形成的判决是以法院名义作出的,与法官个人没有多大关系,法官个人的责任感无法体现。合议庭即使有不同意见而发生争议,也被当成疑难案件上报审判委员会加以解决。“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这样导致在庭上听取当事人全力陈述意见的法官对案件没有决断权,而有决断权的却不在庭上参与审理,法官的个人能力和作用被削弱。必须坚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这种独立不仅指不受外部的干涉,同时也应指不受内部的干涉。当把一个法官放在决断者的位置上并实行审判公开,才有可能引发法官的公正追求。决断人摆在明处,监督就会变得切实有力,对自己的人格负责心理也会更加强烈。从上下级法院关系来看,人民法院上下级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事实上,下级法院往往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一样,有问题会主动请示上级,上级法院也会主动地对下级法院的审理活动进行具体的指导。所有这些,必然使司法权产生扭曲、变形,导致其偏离中立性、终极性的本质要求,从而丧失其应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法官素质高低是影响司法公正的决定因素

法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两个方面,具体表现在法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综合评价上,司法人员只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精湛的业务素质,才能公正司法,二者必须同时具备,不可偏废。有的法官尽管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但没有过硬的业务水平,依然不能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还有少数法官虽然业务水平很高,但职业道德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枉法裁判、搞权钱交易,破坏了司法公正,这种情况尽管为数甚少,但严重败坏了法官形象,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声誉,这是目前司法不公的最主要的原因和具体表现。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法院案件数量和难度的不断上升与法官人力资源的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有的法官疏于学习,不注重了解和接受先进文化和司法理念,凭老经验、老方法办案;有的法官思维空间狭窄,工作方法简单,难以应付复杂案件;有的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民事轻刑事、重实体轻程序、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这些观念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着司法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三、实现司法公正的途径

新上任的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的分化和整合在一定程序上会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动。如何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如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是中国各级审判机关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科学理念指导司法活动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进一步改进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是新时期加强司法队伍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着力点,是破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关键,是深化“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充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司法活动中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是司法机关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高标准;恪尽职守,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是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要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司法活动和履行职责行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以公正的司法活动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存在于部分法官身上的、徇私枉法、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漠视群众利益,冷、横、硬、推等问题必须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司为民、保障人权、服务大局的理念,实体与程序并重,罪刑法定等理念。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守法、护法、用法的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的法

(二)增强司法透明度,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

“阳光审判”是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一剂良药。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依法将司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保障群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司法工作的依法、及时、全面的的公开,最直观的好处就是缩短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便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实现知情权,另一方面提高了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抵御了不当干预,保证了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公正性,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道出了司法透明的不可或缺。

当前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法院审判过的案子,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但当事人就是不认可。只所以会造成这种状况,很大程序上是因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不高,案件当事人不了解办案情况。审判公开是判决公正的重要保证,只有坚持公开、透明,才能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胜败皆服。法官审案,代表的是国家法律、人民意志,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外,都应该向社会公开。这不仅便于公众监督法官的言行,而且是对公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一种好形式,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需要。

(三)实行法院垂直管理体制,以司法独立促司法公正

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司法体制管理模式就是司法权力独立于政府行政权力之外,不受制于任何行政机关,这也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从现代法治观点来讲,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只能是平行和并列的关系,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现行的法院管理体制是违反宪法的立法精神的,理应改革完善。按照管理和管人相结合,有利于法官选任上的优化及提高法官素质的目标出发,法院系统应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即由原来的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法院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改变为上级法院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为辅的新体制。

另一方面,突出法官在独立审判中的地位与作用,可以克服独立审判原则因缺乏直接的办案主体而难于实现的弊端,并杜绝法院内部那些“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等违背审判规律、独立审判原则的作法,真正使法官成为审理案件、决定案件性质是非的直接裁判者,从而促进法官追求法律价值,提高司法水平,公正司法。这一独立审判原则可以抵制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进行干涉,从而保证了法院在实体和程序上都按照法律规定,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同时,这一独立审判原则也并没有使法院脱离党委、人大对法院的领导与监督。因为,党对法院的领导主要而且应该是政治领导、理念指导,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完全可以通过对法院的人事任免、错案追究等方式实行法定监督。由于法官明确成为独立审判的主体,就使法官的权、责相一致,有利于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履行错案追究制,从而促进法官严格执法。一句话,法官独立是法院独立的落实和保障,法官不独立法院就不可能独立。法官独立的标志是法官的地位一律平等,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以法律为最高权威,而不用顾及所谓的“上级旨意”。

(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司法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司法公正。法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法官的素质是司法公正的根基,高素质的法官是司法公正的先导。没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就不会有法治国家的形成。

首先,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做到政治坚定。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树立大局意识。其次,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业务精通。现在当事人上访、缠诉、闹事等事件的发生,深究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法官的业务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低所造成的。因此法官必须学好法律和法规,包括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除此之外,还要辅以理论研讨、案例分析、庭审观摩等其它形式,大力提高业务素质。第三,法官必须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具体地说,改进思想作风就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进领导作风就是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忠于职守、真抓实干、勤政廉洁”;改进生活作风就是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不断进取”;改进学风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

(五)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促进法院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因此,我们对之既要坚持,又要对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思考,不断完善,做到扬长避短。首先,应制定专门的《人民陪审员法》,将陪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细化其相关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其次,建立健全考核激励与制约机制,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人民陪审员队伍;第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陪审能力。人民陪审制度“借鉴了仲裁制度的某些特征,赋予了案件当事人是否选择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无疑有助于更公正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通过让普通民众参加审判的方式,使他们能够凭借自身朴素的善恶感、是非观对案件做出判断,扩大了司法民主,监督了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彰显了司法公正,使得法律适用更加合情、合理、合法。

(六)强化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为了保障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及时有效的矫正司法不公现象,必要加强法院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要加大监督力度,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在监督过程中,要追根求源,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不断规范和完善现有的党委监督、纪委的纪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方式。当前尤其应当强化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权力,也是人大的一项职责。应当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监督机构、监督程序、监督效力等进一步明确化、制度化、程序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除了对裁决结果的公正性监督外,更应当注重司法程序公正性的监督。权力缺乏监督,就会滋生腐败。

注释:

1、王胜俊:《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于2008年3月20日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专访时提出的观点;

2、汤维建著:《论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及其改革(一)》,载/article/default,于2008年4月26日访问;

第6篇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政治思想教育环节成为了我国文化事业单位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科学合理的实践认知以及政治思想的渗透为许多地区的文化事业单位进步以及改革创新提供了动力,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2文化事业单位政治思想工作现状分析

2.1政治思想工作边缘化趋势明显

首先,政治教育工作部门的地位下降,管理人员没有很好的意识到政治思想工作对单位进步的指导作用,宣传部门等组织部门的地位提升,出现了本末倒置的现象 。其次,许多文化事业单位即使有新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但是缺乏相应的组织教育人员以及活动开展资金,因此预计的计划行为都只能延后处理,限制了政治思想的发展传播。最后,在许多文化事业单位中,主要考虑的是如何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将重心放在了经济最大化上,加上政治思想部门的员工不多,平日里需要负责许多不相关的事情,便失去了抓职工思想政治的时间与精力[1]。

2.2政治思想工作时代性有待提高

对于文化事业单位来说,政治思想教育需要保持与时俱进的特点,文化输出产品的时代性特点十分重要,具有时代性观念的作品才会被大众所接受。但是目前某些文化事业单位的时代性观念并不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的内容与水平,教育过程也是偏重与形式化,并不注意其实际内容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而导致政治思想教育不能够起到良好的引导效果[2]。

2.3新时期“以人为本”有待贯彻落实

现大部分人已经不需要担心生活出现物质匮乏的情况,于是人们的需求变为社会需要、尊重需要以及个体的自我实现。传统时期对于员工教育的“以人为本”思想视为员工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但却不符合新时期员工的追求。许多文化事业单位没有从现实出发,去体会观察员工的真实想法,而是简单的“一视同仁”,不能激发员工的斗志。

2.4政治思想工作实效性偏低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各种制度的限制,大部分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比较宽松,劳动强度较低,文化作品的产出周期很长,但是相应的设备却难以比得上同行业的企业,工作人员的学历以及专业程度较企业来说也没有优势,工资待遇也比较低,因此,许多有能力有才学的员工时常会出现跳槽倾向,让许多地方的文化事业单位人才缺口加大。

3提高文化事业单位政治思想工作对策分析

3.1树立现代政治思想观念

对文化事业单位来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政治思想教育,首先需要树立良好的现代化政治思想观念,努力发挥其在日常工作中的作用。首先,应当鼓励所有员工积极摒弃传统的旧思想,接纳吸收新的政治思想观念,采用更加贴近现实,更加符合群众需求的方式来进行工作。文化事业单位是文化成果输出的重要单位。更应当树立良好的现代观念,让政治思想为文化研究工作提供更多的参考价值以及引导作用,做到两手一起抓,两手都要硬,提高文化事业单位的竞争力[3]。

3.2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引导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是文化事业单位在贯彻落实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时的重要环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关注人的发展。因此,文化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更要做到关心员工,理解员工,爱护员工,尊重员工意愿,通过现代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来切实的保障员工利益,为人名群众创造更多的效益。首先,要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引导员工将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法扎能结合起来,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3.3充分应用信息化平台传递思想观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许多传统工作的工作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网络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信息资源,是单位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良好的平台选择。对于文化事业单位来说,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到最新的政治思想动态,即使将新的指导传递给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联合其他的各种事业单位,共同推出网络政治思想教育平台,将教学内容录制成短小的视频,并设定一系列视频思考题,每个单位的正式职工都需要完成一定课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并保证思考题准确率高于60%,否则会影响绩效评估。通过这些信息平台,努力保证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跟上时代的前沿,及时传递最新知识内容。

3.4督促员工贯彻政治思想行动

对于文化事业单位来说,一方面需要举办一定数量质量有保障的思想政治活动,如培训,实地实践等,另一方面需要监督并督促职工积极的参与到政治思想活动中来,配合党政部门的工作。可以通过建立在职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管理档案,即使记录每个员工的思想转变以及当下需求,结合员工的现实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活动,提高政治思想工作效率。

第7篇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研究开创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理论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对丰富和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理论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近些年研究者们的不懈努力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理论研究取得了迅速的进步,同时一些有意义的研究焦点也不断地涌现出来。然而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理论研究仍有空白之处需要填补。下面笔者对这些焦点问题的研究结论做简要的述评,探索未来研究的方向。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研究理论成果概述

科学研究的理论成果一般通过专著和学术期刊与学术论文体现出来。笔者对利用网络和西南大学数字图书馆检索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发现学界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专著较多一些,代表性的著作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项久雨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论》、蓝天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唐志龙、罗剑明共同编著的《思想政治工作价值论》。相对而言,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研究的专著少有问世。

目前学术界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研究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学术期刊和学术论文上。笔者通过文献调查的方法,以1980年到2016年为检索时限,分别在CNKI数据库和万方数据库进行检索,结果见表1。笔者通过合并,得到20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密切相关的文献,其中硕博论文7篇,核心期刊5篇。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理论研究观点概述

通过梳理发现这些学术论文和期刊研究的中心问题主要集中在内涵界定、实现途径、困境与对策、实现的层次几个方面。另外也有涉及实现规律、实现的条件研究。

(一)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内涵界定

学界目前对其内涵界定形成了较为统一的观点即认为:作为价值客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属性通过实践活动去满足特定的价值主体(大学生)的需要。同时特定的价值主体(大学生)又在自身需要被满足的过程中不断地去提升自我,提出新的要求。

如张亚丹就认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客体通过教育活动对作为价值主体的大学生的需要的引导、满足和提升,促进价值主体的需要与价值客体属性和功能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良性循环”[1]。还有张捍东认为“所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就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价值主体通过创造性的劳动作用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自身属性和功能来满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的需要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的需要被思想政治教育满足的效益关系”[2]。

(二)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困境研究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具体实践中收到的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困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有效实现的原因何在。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分析得出了众多不同的结果。归结起来大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作用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客体本身的不利因素;如王东辉从后现代主义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不利影响出发,分析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面临的困境。具体表现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受到后现代主义的质疑和否定[3]。

二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创建实践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利影响因素。李洁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障碍做了概念界定,认为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不利于其潜在价值向显在价值升华的因素总和。并且根据不同的标准,将其划分为社会障碍、学校障碍、家庭障碍;物质因素障碍、精神因素障碍;经济障碍、政治障碍、文化障碍[4]。

(三)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途径

学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途径的研究是比较集中的,其中比较有权威性的是项久雨的观点。他从根本途径、基本途径、具体途径三个层次做了分析总结。并且认为实践是根本途径;“灌输”和“接受”是基本途径;课堂教育,管理教育等具体教育方式则被归类为具体途径[5]。研究者们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研究也更多的是从这三个层次出发。这些研究既包括具有一般意义的实现途径也包括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困境或障碍的研究。例如张捍东认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包括课堂教育、文化环境浸染、因特网教育、管理教育等[2]。中山大学的冯诗琦、龙维从关注接受主体需要的满足方面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途径[6]。

也有部分研究者另辟蹊径从优化内部和外部条件来论述实现途径。付有能、陈燕浩从优化宏观环境和建设微观环境的角度出发[7],陈草从资源合理利用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角度出发分别探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途径[8]。

(四)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层次

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有无层次、如何划分的问题上,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山东大学的刘贤峰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功能划分为社会价值、集体价值和个体价值三个层次。因此他认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层次就应当是个体价值、集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三个方面[9]。张亚丹从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过程出发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认为理解、认同和运用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所包含的三个层次。并认为理解是最低层次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内化的基础;认同内化的标志;运用是外化的表现形式[1]。

三、现有研究的问题与不足

总体来看,学界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研究是十分关注的,对其理论研究从无到有,并在不断深入。但就目前研究成果来看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创新性

根据笔者查阅到的相关资料来看,当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价值实现途径”上,且内容大同小异。更有研究者直接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一些研究成果直接套用在“大学生实现政治教育价值实现上”,没有针对大学生这一特定人群进行详细分析。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与其他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没有实质的区别,不能够体现大学生在大学生校园生活中以及即将迈向社会进一步社会化的身心需要。这些都表现了当前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研究缺乏创新。

(二)系统研究不足

当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少有专著出现,并且现有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论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是论述其中一个焦点问题,或是在兼论另一个问题。这些研究都是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某一方面研究,甚至各个研究成果之间是有冲突的,不能在总体上把握也没有准确把握各个焦点问题之间的联系。这就使得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缺乏系统的整体的研究。

四、未来研究展望

(一)观照大学生这一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的特殊性

大学生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中的一个群体,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有着不同于其他价值主体的特殊性。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引起了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

随着社会生活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深刻而又快速的变革,特别是随着招生并轨、收费上学、就业时的双向选择等,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取向呈现出了复杂化的变化。首先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在增强,在面对问题时看重的是自我的判断与选择,而忽视权威的指导。其次大学生在价值目标的倾向上已由集体利益向个人利益转移,越来越多地重视个人发展,逐渐轻视社会责任、集体责任。在价值评判的标准上,更多地以个人价值为标准评判是非对错。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也正在解决这些问题,引导学生正确解决日常遇到的问题和适应生活的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因此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研究,应当更多地关照当前大学生群体的这一独特社会属性。

(二)注重评价反馈的研究

第8篇

论文摘要:高校环境的新变化必然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和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特别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融入人文关怀,探寻其实现途径,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必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这为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现代社会的巨大变迁对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行为、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伦理道德、交往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很大的影响。由于他们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人文关怀,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一、人文关怀的内涵及其价值体现

重视和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从哲学意义上说,人文关怀关注人自身的命运与价值,是对人生意义的思考。人文关怀以人文精神为主导,其内涵包括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自由尊严、道义良知的人道精神,公正平等、民主法则和理性精神。人文关怀的现实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平等。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着眼于培养人们树立开拓进取的人生态度,庄严崇高的道德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鲜明的个性意识与集体主义风格,健康开放的文化心态与精神风貌。从现实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人文关怀是指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关心人丰富多样的个体需求,激发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当代大学生而言,人文关怀就是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和个性需求,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理解、关心和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实现途径

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在于培养人,塑造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关注人的生存状态,特别是人的精神存在及其发展,追问人的存在价值和人生意义。因此,人文关怀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中最为本质的内容,其实现程度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要把人文关怀完全融入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应从以下三个途径展开。

1.转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坚持什么样的教育观念或者教育理念,直接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倡导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积极意义,就在于充分肯定人,充分实现人的心灵自由、精神解放的人文主义理想,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基本关系中,追求和谐统一,目的是使当代大学生在认识世界、认识人生、改造世界和改造自身的实践过程中获得和谐、自由和具有创造性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改变思想政治教育中那种不从人本身、人的需要和人的发展出发,而是把社会的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外部力量来束缚人的传统做法,改变原来那种硬性地要求人无条件地、机械地按照道德规则行事以及人在社会道德规范面前只能是被动服从者的不良现象。我们必须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说教式、灌输式的教育而向对话式转变,实现教育者、受教育者双方平等对话、自由交流和相互磋商。对话式教育会引起教育者、受教育者双方热烈的讨论甚至争论,这是人与人平等相处的基本方式。对话式教育显示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尊重和教育者的情感投入,从而在师生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

2.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起来

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为学生现实生活服务的具体实践活动中去。这也是国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特色。在欧美发达国家,学校普遍具有良好的服务中心和服务设施,一般的学校都配有学生活动指导员,并设有咨询处、宿舍顾问、贷款和奖学金部、纪律顾问、法律援助部门等服务机构。同时,学校还聘请一些顾问,如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专家、精神病治疗专家等,来诊断和解决学生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通过这些人性化的服务,在解决学生具体困难的过程中使学生感觉到国家的存在和社会的温暖,其公民的主体人格和爱国情怀也由此得以萌生。这种人文关怀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原有的强制化和灌输式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既容易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也不符合现代教育的主旨精神。

3.丰富学生的心灵世界,培育高品质价值观

学者周围平认为,人之为人,一个更为本质的特征就是超越性。超越性是指人对超出生存以上的意义的寻求。与理性相比,超越性更是人所特有的本质。超越性有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对自己人生的责任心。这是心灵生活的开端和最基本要素?,它根源于对生命的爱,因为这种爱,不愿生命流逝,便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体验和感受,发展丰富的内心生活;也因为这种爱,不愿虚度生命,便要寻求生命的意义,对人生进行思考。二是灵魂的认真。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必然会引向对人生意义、价值的追问。三是在精神上与某种宇宙精神本质建立联系的渴望。上述的人文精神或人文关怀其实质是对个人内在的心灵生活的无比关注,周国平认为,这比外在的生活更重要。因此,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必须采取学习、体验等各种方式丰富学生的心灵世界,培养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加深他们对人生意义的理解,提高他们的精神品质。

总之,人文关怀充分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对人的主体性的肯定,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视,体现了人学思想的发展和完善。包含了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和目的。人文关怀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进行审视、把握和阐释。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在继承和发扬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体系,在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环境和价值追求等方面实现全面创新。

第9篇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模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5-0038-02

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元素,担负着为社会培养高等职业人才的重任,学校所要培养的不仅仅是思想政治(以下简称思政)水平合格的普通公民,更是政治立场坚定,并具备较高思想道德修养的高等职业人才。由于诸多因素,现有的思政教育不是很理想,学生的思政教育工作挑战越来越大,越做越复杂。面对这种情况,高职院校纷纷转变思路,对基于现代学徒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探索,以充分发挥思政理论课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满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一、现代学徒制的内涵

现代学徒制是对传统学徒制的一种继承与发展,它是将传统的“师傅带徒弟”培训形式与现代化教育相融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这一平台,来达到培养学生实践工作能力和提高综合素养的目的。一般来说,现代学徒制模式有以下特征:①这是一种融合了学校教育与企业协助的双主体职业教育体制,培养人才这一任务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共同完成;②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他们不仅是企业学徒工,同时也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学生和学校都需要和企业签订合同,形成一个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一体化教育体制;③实施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主导教学,学校一边读书一边打工,毕业时能够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而对于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来说,现代学徒制模式为其带来了更深层次的改革。

二、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面临的新问题

1.教学目标“传统化”。由于受到传统的教育经验以及教学理念的影响,高职思政理论课的教学目标也相对简单,基本定位于“四有新人”的培养方向。然而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尤其是现代学徒制模式在高职教育体系中深入应用的情况下,高职院校不仅仅要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和良好人格品行的技能型职业人才,更需要进一步发展学生的现代化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显而易见,现有的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的定位已与时代逐步脱轨,如不及时对教学目标进行完善和调整,将严重影响到思政理论课在高职教育体系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和地位。

2.教学内容“一本化”。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都需要使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以确保思政教育的内容统一、体系完整。这种“一本化”的模式虽然可以有效保证思政教学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但是对于奉行“实用主义”的高职院校来说却无法满足其实际需求。这导致了如下问题的发生:绝大多数的学生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形式课程,自己只需要学习好就可以了;有的学生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抽象、空洞,理论上的说教多,与社会实际存在^大差异,与自己的专业学习和就业前途没有多大关系,离自己很远;更有甚者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只要管好自己、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行。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思政理论课被学生忽视,教学水平停滞不前,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

3.教学方法“单一化”。相比于普通高校、综合性大学,高职院校的学生在理性思维方面相对欠缺,他们的思辨性较差,更偏重于感官认知和直观感受。教师在进行思政理论课教学时,过于强调教学任务的完成度,而没有把教育活动和学生的实际进行有机整合,使得教师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时,墨守成规,即“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学生主体地位无法得到呈现。这种单一化的授课模式已难以满足学生的兴趣需求,教学效果不明显,处于为难的境地。

三、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策略

1.优化教学目标,满足学生“双重身份”要求。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他们不仅是企业学徒工,同时也是高职院校的学生。要想全面提升思政理论课教学质量,增强学生思想觉悟和意识,就必须要脱离传统教学理念的禁锢,针对思政理论课教学现状,优化教学目标。(1)高职院校以坚持以德立人的根本目标,在实施教学活动时,确保学生可以学习党的先进性,并在学习人类发展历史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价值观,在企业中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2)要坚持以技能立世、能力立信的目标。这要求教师在教学时,能够在确保学生掌握专业技术、了解岗位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课本中的政治、道德等理论知识加以实践。此外,还要强化以能力立信的目标。在教学时,确保学生具备基本的专业技能和合格的职业道德水平。

2.改变教学观念,改革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思政理论课是一门能够发挥思想政治教育渗透作用的学科课程。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思政理论课教学要遵从科学性、灵活性和特色性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到教师教学的差异性,更要关注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学校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可以采用六分“理论”四分“实践”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深层次的思想政治渗透教育,以实现对传统思想的延伸。在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上,结合我校思政理论课程设置来看,要想增强教学实效性,就必须建立起面向不同学生、不同专业的立体化课程体系,体现出高职学生职业性、实践性。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师要适时引入学生所学专业的职业操守、职业前景、法规制度等培训内容,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3.科学设置学时,适应“工学交替”模式需求。现代学徒制模式下,高职学生在校的学习时间不再是固定的。针对这种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安排也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从课程目标设定、教学工作安排、教学管理三个角度进行调整和改革。首先,要重新制定教学目的。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思想政治教学不再仅仅是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还要更好确保学生的职业人才素养水平得以提升。其次,重新安排教学课时。结合高职院校不同专业的实习安排,教师需要结合各专业学生的在校时间,进行合理的调整。最后,高职院校还要把学生的“学徒”身份纳入课程考核内容之中,以此保证教学工作获得理想的成效。

4.与时代俱进,教学工作者育人不落窠臼。随着现代学徒制模式在高职教育体系中的深入推进和应用,给思政理论课教学注入了新的思路,教育工作者作为教学活动的实施者,必须要正视自身能力的不足,接受被权威挑战的现实,并积极主动学习前沿的新知识、新理念,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知己知彼,才能适应思政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新需要,使教学不落窠臼。当然,思政教师作为双师型教师,不仅要根据现代学徒制模式下德育工作的需要,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拓展教育视野,对自身的教学模式、教育方法进行完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到企业指导学生实习的工作中去,深入学生群体,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洞悉学生在生活、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对这些问题进行判断、分析和解决,以切切实实提高思政理论课的教学成效。此外,学校也可以聘请企业的一些中层领导主管或者爱岗敬业的师傅,到学校兼职上思政课。这样的双向教学不仅可以使学生深入企业的岗位实践中,还能把思政理论课与实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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