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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3 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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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论文

第1篇

(一)重复和分散开户现象难监管。

形成基层银行财政专户数量和余额占比高的主要原因: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专户,由于财政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基层商业银行为吸引大批财政专项资金落地本行,相继采取各种措施违规动员财政及预算单位将同一专户资金化整为零开立账户,财政及预算单位由于与商业银行长期合作关系,碍于一些情面,协助商业银行巧立名目开立专户;二是财政及预算单位机构管理不健全有多头开户现象;三是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不完善,缺乏对专用账户开户文件有效的管理和检索功能,依靠人工记录和查账等方法,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财政专户全面规范。

(二)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不高。

财政专户资金运行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种模式,对预算内专户资金实行了严格的预、决算制度,接受人大审议、审计监督、人行审核把关,形成了较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散落在基层商业银行大量的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往往脱离了人大、审计、人行等部门监督,透明度不高,当地政府很难全面掌握这些信息,直接影响政府预算工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三)财政专户分类细、资金沉淀多。

专项资金开户过细,最主要体现在社保基金专户上,分别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五金分设专户,同时,“医疗”基金又按照“城镇”“、农村”进一步分设,非税收入资金也分为县直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户和乡镇非税收入资金户,账户数量过多,资金沉淀多,截至2013年末,尚志市预算外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余额6.83亿元,而国库库存余额仅1.81亿元,仅占财政资金总额的26.5%,73.5%的预算资金游离于国库之外。

二、财政专户对财政资金管理的影响

(一)虚增财政收支,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各级地方财政将大量财政资金通过国库调拨至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财政专户,再通过专户进行二次分配,形成实质上的“第二国库”,虚增财政资金收支,增加资金划拨环节,而且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在专户上,违背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初衷。沉淀于各类专户的大量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体制之外,削弱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执行效果,对国库单一账户的构建产生阻滞效应。

(二)财政专户繁多,财政资金使用缺失监督。

《国家金库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国库的主要权限包括财政存款的财政库款的支拨”,赋予了国库监督财政存款开户的权力,但《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中都没有明确国库监督财政存款开户的内容和范围,国库难以掌握和监督财政在商业银行的开户情况,导致从人民银行国库转出的大量专项资金监督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容易发生贪污、挪用的风险。再者,从相关预算法律法规看,人民银行对财政性资金监督主要是通过对商业银行集中支付业务待划转清算户的检查进行,但实际上预算收入与支出执行权均集中在财政部门,仅对商业银行检查难以起到治本的效果。

(三)商业银行不良竞争,大量财政资金游离在国库之外。

一方面由于目前国库存款利率按照活期利率计息,利率固定化及现金管理功能的缺位造成财政部门不但对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管理缺乏主动性,而且想方设法将预算内资金划出去,以谋求更高收益;另一方面财政存款的稳定性强、资金数额大,商业银行对财政资金的争夺异常激烈,以各种优惠条件吸引财政资金,而且由于大多数财政存款专户资金性质不明确,商业银行将财政资金专户归入一般性机关团体存款中,使之变成了一般性缴存款,从而向人民银行少缴财政性存款。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尚未实施的情况下,地方财政部门出于收益最大化和脱离监管的天然诉求,可能会以各种方式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调出,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在商业银行,减少了财政资金使用操作和管理的透明度,同时也加剧了商业银行的不正当竞争,使大量国库资金游离在国库之外。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的建议

(一)制度先行,统一财政专户管理。

制度建设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的根本保证。目前,财政专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大多分散在各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中,缺乏统一规范的,具有指导性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因此,需要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界定财政专户资金核算范围,减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数量,是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前提。同时,也要明确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部门在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职责,清理、撤销不合规专户,统一规范财政专户开设、使用和管理。

(二)落实为重,提升专户管理成效。

制度是加强专户管理的基础,落实是强化效果的根本。《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1]1号)文件中,针对非税收入专户管理的问题,提出了“在严格落实非税收入开户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按旬划库的制度要求”。但目前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因此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专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三)推进改革,力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

第2篇

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政府部门(一般为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拨付给事业单位,用于其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社会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财政补贴或其他方面)的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有助于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建设等的稳健推进。具体来讲,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过程包含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决算与绩效评价四个维度,并且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然而,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及管理中存在太多问题,这也是文章进行相关探讨的意义所在。

二、财政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的深入、新业务的出现等,原有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需要,2012年12月31日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运而生。新制度增加了有关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工资和津贴等公共财政改革会计核算相关内容以外,进一步完善、细化了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新制度对收入的不同类别进行了重新界定,具体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再比如,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年度预算中的事业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此外,对净资产科目进行了相应调整,增设了科目。与原制度相比,通过对收入、支出以及结转和结余相应内容的调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将更加清晰、更加科学,这也将有助于单位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发挥出应有作用。

三、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中财务人员不规范做法

1.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没有按照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核算。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然而部分单位的账务处理却没能贯彻这一原则,导致财政专项资金收支状况无法得到真实、清晰的记录。

2.部分事业单位简单地将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计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而不是计入该单位收入类科目核算,必然地,其也无法可靠地反映事业单位收入状况。

3.部分单位在年终结账时,不论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何,将专款支出与收到的专款相抵减,错误地反映事业单位业务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在事业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中,内容与管理均过于粗糙

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对获得的财政专项资金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没能做到全员参与,多数以财务部门为主,单位各部门之间缺少有效沟通与协调。预算执行力度也不够,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单位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时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给资金挪用造成空间,通常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特别是用专项资金购车、建房和发放奖金福利等,进而违背预算初衷,。

(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一般而言,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普遍推行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基本上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式。但是,这样的原则非常粗糙,“按实际”给现实操作留下了太多空间,财政专项资金如何“按实际”?这使得事业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根据,在预算编制、资金使用上缺乏规范。除了前述专项资金挪用等问题外,还存在着分配拨付缺乏透明度、监管机制不完善、项目申报不严格等问题。

(四)缺乏有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

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过程包含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决算与绩效评价四个维度,于2012年年初颁布并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就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绩效评价作为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的重要一方面并未得到应有重视。在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通常缺少绩效评价,没能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面评价,也就无法调动各个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或部门对节约专项资金的积极性,无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工作

进一步深入学习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具体而言,首先应在思想上有足够的重视,很多情况下,业务人员明知应专款专用却还要挤占、挪用,应从思想上阻止这样的情形发生;其次,随着相关配套措施的修改与完善,应强化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二)科学安排、严格把关,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现代财务管理适应财务活动性质变化的有效机制,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的重要性与基础地位。首先,应提升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只有预算编制科学,最后的变动才会比较小,才能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具体而言,应该将项目安排与专项资金支出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匹配,进而形成清晰明了、一致的进度表,把项目安排尽量细化到每一个具体事项、每一笔款项的支付,使得项目安排与专项资金支出紧密相关。在对预算编制进行细化的同时,也增强了预算编制的透明度,预算编制中每一笔专项资金的支出更易落实,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得以提升,资金浪费甚至挪用的现象得以有效减少。其次,应重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需对用款单位或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通过科学、严肃的讨论,区别事项的轻重缓急,以此为基础编制预算,进而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应建立专户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储与专款专用,减少或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情形的发生。

(三)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

通常而言,许多项目的申报过程并没有什么问题,其后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单位经常会在项目上偷工减料,将节余的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方面或者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违反了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只有监管到位,措施得力,才能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譬如,可以指派工作小组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所获得的反馈信息对事业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

(四)加快建立并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第3篇

(一)专项资金核算问题。事业单位进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导致资金核算频频出现问题,具体表现为:

(1)预算编制量表格式过于繁多,欠缺统一格式,导致单位内部财务部门汇总工作过于繁杂及费力;

(2)进行专项资金核算时由于没有对资金支出设定明细账,导致各项资金混淆,难以分清,不利于开展核算工作;

(3)预算编制工作人员素质呈现高低不齐水平,进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缺乏专业技能,容易使预算编制出问题或内容过于粗略。

(二)专项资金挪用问题。专项资金是用于特定项目当中,而事业单位并为将全部的专项资金投入到指定的项目中,仅将小部分专项资金投入到项目当中,将大部分专项资金进行其它方面的使用,这样的专项资金挪用现象较为普遍。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而有些事业单位将专项资金用于其他公务活动、个人营利等行为严重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不利于事业单位长期发展。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欠缺完善。当前很多事业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存在较大的漏洞,首先表现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度不高。事业单位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往往没有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修订,导致管理制度过于落后,因此实际操作性不强。其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目的性不明确,很多管理条款过于笼统,没有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具体化和细化管理条例。最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力度不到位,管理制度过于形式化,无法从实质上约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专项资金缺乏监督力度。很多事业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欠缺一定的监督力度,主要有以下表现:

(1)欠缺相应的绩效监督机制。财政部门只在乎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对于专项资金的效益情况则缺乏严格的评价,没有完善相应的绩效监督机制致使专项资金的应用作用没有得以真正的发挥。

(2)专项资金分配监管力度不够,尤其是社会监管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导致无法保证分配的公平、公正性。(3)惩罚力度欠缺,财政监督的权威性与有效性无法得到保障。

二、解决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管理力度,加强财务控制意识。在事业单位业务工作中,财务管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过程实际上也是事业单位资金流的运作过程,通过财务管理可以明显看出业务工作中的资金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因此,为了提高事业单位各项资金管理水平,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首先,应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者的责任感,同时使专项财务汇报制度化、专项财务资金使用检查专题化。其次,加强财务对资金使用的控制职能。明确财务职能定位,实现全面参与到资金使用的控制与决策,规范财务部门内部岗位职责,明确分工。最后,加强财务管理人员财务控制意识,使其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全面参与到资金管理过程当中,并予以系统、全面的规划,同时应加强资金支持管理的控制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专项资金管理更为规范与科学。同时应健全专项资金跟踪反馈制度,加强专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及时、准确办理好专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决算与验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移交产权与财产物质并做好入账登记手续,进行资产统一管理。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还应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建立完善专项资金审查与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单位内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此外,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应根据项目与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相关审批部门,获取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变更。

(三)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为避免造成资金浪费,提高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编制体系,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细化。第一,加强项目申报与立项审核工作。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前提下,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根据实际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通过严格筛选与审核后的项目纳入到相应的项目库管理当中,并依据项目资金使用的轻重缓急进行相应的划分归类,以方便预算部门参考。第二,明确各项项目支出范围及相关标准,同时编制项目的明细表,将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填列到明细表中,使预算合理化,提高预算的透明度。第三,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通过综合、全程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掌握与控制项目进展,一旦出现问题应立即予以处理解决,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此外,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事业单位进行申报专项时应尽量使费用预算细化,尽量减少或控制专项资金中关于人员经费的比例,当项目完成后应由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严格的项目验收与结报工作,然后进行专门项目的预算工作。

(四)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与评价机制。事业单位应健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与评价机制,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对象及内容,规定绩效评价标准与方法,同时财政部门应结合项目特点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通过建立合理、科学的方法评价与奖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考评结果到今后年度预算安排及专项资金审批的根据中。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制度,以规范会计核算,优化资金结果,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加强监督与管理。同时,应将监督工作内容从事后集中检查与审计转移到日常工作,实现全面监督。专项资金核算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提供完整的会计信息,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实施有利于规范资金的核算,具体表现为:事前进行专项资金评价可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进行事中评价可以通过分析与掌控项目进展情况,有利于及时处理问题,确保预算准确性;事后评价在审查、评价项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起到重要作用。

三、小结

第4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问题分析;控制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越发重视,对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发展同样提出了挑战,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不断的字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进行不断的强化和改善,文章就改善过程中存在或忽视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经过研究找出相对应的资金控制策略,以此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质量和工作水平,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财政资金管理出现的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因为涉及的采购、销售等方面比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就比较忽视财政资金管理,从而造成单位没有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导致资金的使用无法按照正确的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导致资金风险隐患的存在,而且因为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导致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跟不上,降低了财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另外因为监督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在资金管理的过程中,无法对财务的收支情况进行实时的全面评估,导致收支不平衡的现象出现,而且因为监督制度的缺失,间接的导致失业单位的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出现随意使用的情况,甚至逐渐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而且再算上缺乏监督导致的信息反馈不及时,很容易导致风险漏洞的存在,给事业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1】。(二)事业单位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比较随意。就目前的发展而言,事业单位比较缺少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经验,导致成本和预算管理都比较的随便,相关的一些资源也无法得到合理化的配置,降低了四爷单位整体的效益水平,甚至在发展方面进行盲目的扩张,导致资金的使用超标或者资金闲置等多重问题出现,在设备的采买方面也过于的盲目的追求,没有专业人员跟进,导致一些实用性不强价格还比较昂贵的设备购买,使得资金产生铺张浪费的现象出现。尤其是作为财政资金管理中重要的预算来说,财政资金的管理本身就存在很多的项目,如果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不达标,会给职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带来不良的影响,包括预算不科学、没有进行规定的编制以及执行难度欠考虑等方面的存在,同样直接影响了事业单位资金的运转和使用效果(三)缺少准确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同样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占据重要地位,就行政事业单位来讲,每次的活动项目结束之时,就是对资金进行简单汇总,从而完成结算体系的建立,但是就目前发展来讲,事业单位还没有完善的结算体系,同时在资金的控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样一来很容易就会出现资金超支、浪费、停滞等问题的出现,甚至还在不断的加深问题,从而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资金管理人员绩效评价质量,无法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控制管理对策

(一)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的发展也有显著的进步,并且单位事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也越发的激烈化,所以为了能够顺应时代的变化,提升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资金进行整体的管理。对此,首先需要对事业单位内部的资金情况加以准确的了解,并认识自身单位的正确定位,进而组织高效率的团体,处理财政资金的关系,尤其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工作在财政资金管理控制方面非常的重要,不仅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基础核心,同时也是事业单位发展和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将法规、政策以及单位的业务进行统一管理,所以监督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促进了事业单位整体的效益发展,提高了事业单位组织效率,确保了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为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数据参考价值【3】。(二)对事业单位的资金成本和预算进行管理。在对资金进行整体管理的基础上,需要对事业单位内部的资金成本和预算进行准确管理,首先需要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成本管理的意识,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成本管理的控制,成立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以此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对此可以从人员的责任制进行分配,细化成本管理的整体目标,并将细化的目标进行合理分配,使每一个的资金管理人员都对自己的工作负起责任,以此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同时在资源管理有效的情况下,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人员,应该发挥自身的最大价值,为事业单位创造更大的企业效益。另外,预算管理是资金管理中比较重要的环节,对此首先需要明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然后结合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以保证资金收支上的平衡,而且预算制度的制定是实现高效管理的基础,因为依靠科学的方法进行人员职责的匹配,和任务计划的合理安排,以此实现资金的合理使用,保证资金管理效果。(三)制定健全的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是根据项目的资金情况进行制定,借助比较科学的方式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制定,以最终的审批结果为依据,提高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资金的绩效管理,首先需要明确资金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做好财政资金的事前分析工作,制定以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率等为准的发展目标;其次强化分级负责管理,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公开透明的相关原则,实现绩效挂钩制定奖惩机制,以激励员工对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视,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并对某些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准确的分析,及时发现违规违法等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然后对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完善,包括具体的实施细则、资金管理流程等,以此增加资金管理的可操作性,确保绩效评价制度的有效实施,并针对一些资金效益上不去的项目,及时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适当的惩处,而对于绩效达标甚至效益优秀的项目,同样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奖励,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此来提高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事业单位的稳定持续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不断的改革发展以来,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额工作越发的重视,不断的提升财政资金管理和控制工作,促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水平不断的提升,保证了财政资金管理质量,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随意、缺少绩效评价等一些常见的管理问题,文章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强化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管理资金成本和预算、制定健全的绩效评价制度等解决对策,以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控制管理的效率,促使事业单位持续稳定的发展。

作者:潘道国 单位: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交通运输局

参考文献:

[1]侯明茹.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思考[J].经贸实践,2017,(10):131.

[2]陈满英.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困境及对策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7,(21):94-95.

第5篇

我国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始于十多年前,深圳、苏州、天津等科技事业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对此进行了尝试和探索,各地审计机关取得了不少宝贵经验和成果。但截至目前,财政科技资金由于涉及单位广、资金量大、内容多、专业性强,各地对财政科技资金的绩效审计还处于试点阶段,归纳总结的审计案例和实践经验都很有限,从总体上说还是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尚未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二、构建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建立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科学有效的考核和评价科技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和效果,有利于审计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也为审计人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提供有效依据,在指导和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规范和指导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当前,我国试点地区开展的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工作大都处于试点阶段,侧重点各有不同、评价指标各式各样、评价标准差别很大,亟需一套相对科学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有利于节省审计人员工作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以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可以规范绩效审计基本工作流程,缩短审计现场工作和数据分析时间,精准提炼审计结论,节省审计工作成本。

(三)有利于相关部门开展资金绩效管理和考核。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分配和管理过程中也在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但他们也同样面临着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审计部门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将发挥结果导向作用,以审计建议和意见方式为上述部门开展资金绩效考核提供参考。

(四)有利于促改革、调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发展。通过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对科技资金投入所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形成的新产业、新品牌做出客观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政策管理结合起来,有利于优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更加突出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产业政策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三、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

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对资金扶持项目所产生的效益和效果做出的标准性限定,可以为审计人员评价被审计对象的成绩效能提供标准,一定程度上能保证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构建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需要遵循以下原则:独立客观原则。评价指标应客观存在,指标内容应提前限定,不受任何人的主观影响,完全客观真实地反映并评价科技扶持资金使用效能和效果。相关有用原则。评价指标设定应紧紧围绕审计工作目标,只有按照审计目标来进行设定和选择使用,才能正确确定审计评价标准,达到预期的绩效审计效果。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科技项目开展过程中会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及政策规划等各个方面,要全面的反映地方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就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获得使用各种指标。易于操作原则。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要具有可操作性,易于采集,易于理解,使用方法简便易行,合理控制成本,能满足横向与纵向分析研究需要。长短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科技项目有的见效很快,有的需要长期才能见效,因此建立指标体系要兼顾短期效益指标和长期效益指标相结合。

四、构建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

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能否量化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计量性指标,这类指标值可以直接用数值或比率表示;另一种是说明性指标,这类指标不能通过计算分析评价内容,一般采用专家评议、调查问卷、涉及对象评议等方法得出结论。对此,我们提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应采用“1C&3E”的模式,即:合规性(Compliance)、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并以此模式来研究构建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合规性指标。合规性是检查有关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对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要求的遵守情况,是对履行遵守法律法规或承诺的评价。具体包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资料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企业诚信情况,主要采用定性指标,但也应设定一些定量指标。1.计量性指标。合规性定量指标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比、财政拨款到位率、项目进度比、验收比例等。其中,项目立项比、财政拨款到位率和验收比例指标反映的是科技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情况的指标,项目立项比是项目立项数占企业申报项目数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管理是否规范;财政资金到位率是实际拨付财政资金占应拨付财政资金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效率;验收比例是项目验收数占项目立项数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门的验收管理情况。项目进度比,是项目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反映项目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进度开展项目研究。2.说明性指标。主要关注项目立项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审查设立的项目是否经过集体讨论、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资金分配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对申请的项目是否组织内部审核、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估等;完工的项目是否经过验收,是否按照合同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目标。

(二)经济性指标。经济性是指以最低费用取得预期效果或达到预定目标,检查经济性,重点是分析审查科技项目的可行性,科技资金的投向合理性,以保证科技资金的投入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果,取得最大的收益。1.计量性指标。经济性定量指标主要包括项目资金使用率、财政投入乘数、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其中,项目资金使用率反映项目实际使用金额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反映科技资金是否真正用于科技投入;财政投入乘数反映财政投入后带动其他资金投入总额占财政投入金额的比例,反映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后起到的杠杆效应;内部收益率反映项目收益情况,根据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考核评定;投资回收期反映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后回收弥补项目投入的期限,期限越短越好。2.说明性指标。主要关注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调整政策方向,是否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重大的共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实际需要,是否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三)效率性指标。效率性是指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关系,具体来讲就是是否实现了投入最小化和产出最大化,简单地说就是支出是否讲究效率。检查效率性就是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的审计。1.计量性指标。效率性定量指标包括项目开工进度比、资金使用到位率和配套资金到位率三个指标。工期实际计划比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占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比例,反映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工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到位率反映科技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科技支出,是否有将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配套资金到位率反映实际到位配套资金占应配套资金的比重,反映相关配套单位拨付资金的及时性,是否有滞留现象。2.说明性指标。效率性审查时主要审查预算的安排和科技资金使用情况,可以从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科技资金是否真正用于科技活动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6篇

1.1资金安排“碎片化”,导致重点不突出或重复申报多

目前,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主要通过科技、发改委等部门以二次分配资金的方式安排,各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计划设置名目繁多的专项资金进行分配,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缺乏统筹设计、通盘考虑,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多头管理,引发项目重复申报、项目审批制度漏洞较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管不严、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例如,笔者在某县级科技局2014年度科技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某区科技局在民生科技专项安排52项合计1050万元,主要支持卫生、教育、街道和部门科研,项目资金最高1项170万元,资金集中度为16.19%;自主创新计划33项1200万元,主要支持创新型企业、企业科技攻关、产业化示范等,其中:项目资金最高1项100万元,资金集中度仅为8.33%,未能集中资金用于支持对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重点产业。同时由于科研计划项目分属多个部门安排,缺乏一个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管理,不仅难以体现财政科技经费对科研投入的引导示范作用,而且很容易产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重复申报。这种重复申报体现为:同一申报单位采用相同的项目重复申报多项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或申报不同部门专项资金的情况,也有多个申报单位重复申报同一科研课题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1.2项目审批“模糊化”,导致违规审批屡有发生

随着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各级科技部门在科技计划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已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公众对财政资金绩效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审批制度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一是申报指南的制定过于笼统不明晰,对财政资金的补助对象不明确;二是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相关规定不够明确,项目监管环节缺位,主要体现为科技部门管理缺位、科技中介管理机构管理缺位和评审专家管理缺位;三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未能明确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未能明确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标准。现行制度的漏洞导致项目审批制度的刚性不足,自由裁量权过大,违规审批的情况时有发生,易造成财政科技资金的流失。

1.3项目监管“形式化”,导致挤占、挪用财政科技资金情况屡见不鲜

目前,科技计划项目普遍实行合同制管理,科技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以签订项目合同书的方式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但由于科技部门管理缺位,中期检查流于形式,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环节监管失控。项目监管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一是制约机制上缺乏手段。二是项目验收把关不严。例如在审计实践中经常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未能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的约定,出现挤占科研业务费、虚列费用支出等问题,但项目仍通过了验收的情况。三是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只重视“申报环节”,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则“束之高阁”,总量控制、单项控制、专项使用等都“置诸脑后”;资金到位后自筹配套资金往往迟迟未到位;实际支出未能按预算“对号入座”;接受检查时,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来应付检查。

2.财政科技资金审计监管重点

针对上述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关注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相对分离的项目分权管理机制,是否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职责,对主管部门、组织单位、承担单位、科技服务机构、评审专家等各方的职责权限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分析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针对指南编制、专家评审、立项决策、资金分配、中期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找出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点及重要节点,关注制度的制定能否有效控制上述关键节点,堵塞漏洞。

2.2科技项目审批立项环节的合规性

关注立项审查和审批程序,重点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申请者的资质、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核,对比相关的申报指南、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核项目申报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存在降低标准核拨专项资金的情况;同时关注项目评审质量,目前科技项目的评审一般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审核相结合的立项决策方式,关注审批程序能否严格执行两个标准,即严格按照专家评分的高低,项目资助的经费额度严格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南所规定的的额度确定。

2.3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关注项目实施进度与中期检查情况,关注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能否严格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的预算使用资金,能否做到专款专用、有否被挤占挪用,应配套的资金是否足额、按期到位,应拨付给参与单位或协作单位的资金是否及时拨付,项目到期是否能按期提出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对已验收的项目,重点审查项目合同书的任务目标是否足额、保质保量的完成,已完项目的结余资金不按规定上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2.4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运用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7篇

农村公共品是指在农村地域范围内,用于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公共需要的一类物品。对于农村公共品而言,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其财政保障作用,通过一定的机制,保障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这是由农村公共品的性质决定的。

(一)农村公共品具有一般公共品的性质

1.农村公共品具有非排他与非竞争的特性。由于存在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在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中,基于市场的资源配置将会出现“搭便车”现象,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供给不足,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而政府的强制性融资方式能够很好地解决该问题,实现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

2.大多数农村公共品具有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将导致私人的边际效益与成本偏离社会的边际效益与成本,无法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所以农村公共品的市场供给是无效的。为了保障其有效供给,政府需要建立财政保障机制,通过矫正性的税收、财政补贴等手段,调整私人边际效益或成本,矫正外部性。

3.部分农村公共品具有规模效应。部分农村公共品的单位成本会随着供给规模的增加而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如就农村科技推广这一公共品而言,小村庄的分散供给是低效率的,但是当土地相对集中后,可以更好地使用新技术、推广机械化,产生规模效应。这类农村公共品的市场供给同样是无效的,会出现私人收费成本过大、浪费性重复建设等问题,所以应当由政府通过一定机制保障其有效供给。

(二)农村公共品具有区别于一般公共品的特性

1.农村公共品具有生产分散性。农村公共品的生产分散性是指农民能够用于公共品供给的资金较为分散,这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村分散的经营方式决定的。由于存在这种生产分散性,一些在城市中可以由私人提供的公共品,在农村中只能由政府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保障其有效供给。

2.农村公共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农村公共品的受益范围相对较小,因此农民就能够通过一定的渠道反映其实际需求,上级政府也可以通过这些渠道,了解农民的需求意愿,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合理的供给决策。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农村公共品是否有效提供,直接关系农民的受益程度,因此农民也愿意表达其需求意愿。基于这一特性,政府的财政保障机制,应以满足农民需求为基础,使上级政府的供给决策能够反映农民的需求意愿。

3.农村公共品具有边缘性。所谓边缘性是指农村社区处于中国行政区划的最底层,乡镇以上各级政府提供的全国性或地方性公共品都有可能覆盖到农村,这就使得农村公共品供给具有多层次性。这一特性要求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应当以供给资金均衡为目标,通过合理确定其供给决策,保证公共品在农村分布的数量和质量。

二、现行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财政保障机制的缺陷

(一)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有限

在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中,地方财政收入,特别是基层财政收入,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收入主要由一些税源广泛、税收收入稳定、征收成本较低的税种组成。但是,相比之下,基层财政收入则主要依靠一些小额、零星的税种,基层财政缺乏支柱财源。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农业税和特产税取消后,基层财政空间被进一步压缩,预算赤字缺口比较大。为了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与完善,2006年起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其中中央财政每年将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780亿元,但这与税费改革之前政府和农村社区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每年实际收缴的1500亿元~1600亿元相距甚远。税费改革使得基层财力受到影响,削弱了其能够用于农村公共品的财力保障。

(二)基层政府支出范围不合理

在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下,基层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之一就是提供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品。但是,目前基层政府的支出范围偏大,挤占了原本应当用于公共品供给的一部分财政资金,导致公共品供给的财政投入不足。目前,我国县乡两级的人员经费支出增长大大超过财政收入增长,尽管近几年对乡镇进行了合并或撤销,但也存在减机构不减人员的问题。行政体制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政府运行成本上升。

(三)转移支付难以体现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资金扶持

1.专项拨款难以体现中央政府的政策意图。在各项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应当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积极性。但目前专项拨款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资金范围太宽,用于支持准区域性公共品供给的资金所占比例较低,数额较少;另一方面,在确定拨款额和配套资金的配套率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地区间公共品提供水平上的差距,而且容易诱使一些地方政府伪造配套资金,调取专项拨款。

2.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目前财政部门只管拨款、不问资金使用去向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这使得中央拨付的资金在使用中存在严重的挤占、挪用、截留、沉淀等问题。而这些资金经过层层截留,下拨到农村后,基层政府往往还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资金、项目运作,这些机构和行政人员也占用了大量的资金,这都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导致能够真正用于农村的项目资金很少。

三、完善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财政保障机制的对策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基层政府的职能范围

1.应改变现有基层政府的财政体制,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全面推广“乡财县管”。乡镇的财政可以由县级政府负责管理,这样可以利用县级政府的财力,有效提供农村公共品,同时利用县级财政的约束力,防止腐败现象、资金挪用现象的发生。

2.乡镇作为一级政府仍有必要存在。截至2004年底,我国县级单位共有2862个(其中县级市仅374个),而村民委员会共有652718个,不可能由县级单位直接面对行政村,在二者之间应当有一级乡镇政府,并逐步将其发展为社区公共事务活动的中心,这将更加有利于农村的发展。

3.基层乡镇政府的职能应当有所转变。即从现在的全能型、多功能的政府向有限功能的政府转变。其首要职能应是保障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满足辖区范围内居民的公共需要,其职能范围应当被界定为接受县级政府的委托,负责农村公共品的具体提供过程,并向县级政府负责,保证农村公共品的数量和质量。

(二)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供给决策权,稳定供给资金来源

基层政府对农村公共品的财政保障能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间供给决策权的混乱有关,因此,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决策权,才能稳定农村公共品的资金来源,确保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具体而言,中央政府应当负责提供全国性公共品,如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并确保其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均匀分布。对于地方性公共品,应根据受益范围,由地方各级政府提供。对于准区域性公共品,如农村病虫害防治、农村职业教育等,在地方政府供给的同时,中央应适当干预地方的供给决策。通过明确的制度安排,确定各级政府的供给决策权,稳定农村公共品的资金来源,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品资金的供给问题。

(三)完善地方税体系,壮大地方政府提供农村公共品的财力

取消农业税之后,地方财政尤其是基层财政的负担比较大,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为此,必须加强地方税体系的建设。

1.在合理界定地方收入规模的基础上,明确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建立地方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和地方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双重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主要措施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将其由附加税改为专门的地方流转税,从而保证地方税税基的广泛、收入的稳定、征管的便利。

2.完善辅助税种。财产税是地方税收的重要税种,具有税基稳定、税收收入保障性好的特点,结合我国国情,在规范地方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完善财产税、资源税及一些行为目的类税收,并将其作为地方税收的辅助税种。

3.在全国统一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中央下放部分税收的管理权限,地方根据情况确定税种,决定具体税收制度,确定开征或停征,即地方对一部分税种具有相对较完全的税收管理权限。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1.建立促进地区公平的转移支付制度。为了保证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的均衡分布,应通过促进地区公平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地区之间的既得利益,逐步缩小地区之间财政保障能力存在的差距,实现财力水平的相对均衡。特别是对目前财力不足的贫困地区,应提高无条件转移支付所占的比重。

2.注重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逐步缩小辖区内地区间财力的差距。加大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充分利用转移支付制度来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保证不同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均衡,特别是对存在辖区外部性的农村公共品(如环保和教育)应当通过转移支付,对供给方做出一定的补偿,实现外部性的内在转移。

3.调整现行转移支付的结构,充分发挥专项拨款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保障作用。对专项拨款进行合理分类,同时在确定地方政府配套比率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保证专项拨款的合理分配,同时加强对专项拨款资金的管理,争取实现转移支付资金的“一步到位”,避免资金的再分配。

(五)完善其他配套措施

第8篇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特别是与经济的起伏波动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更受到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诸多经济政策变量的直接影响。正因如此,但凡关注资本市场的人,没有不关心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和走势的。其中又尤以对财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关注为最。从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看,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似需着重考虑和解决如下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关于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政策的调整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不仅具有企业融资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而且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有积极作用与重要影响。

在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结构中,由于强调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股必须占控股地位,同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还作出了禁止国有股上市流通的规定。不仅如此,在股份中还设置了法人股,其中有属于发起人的法人股和募集的法人股,也不准上市流通(只有少数法人股在CTAQ系统和NET系统流通)。此外,又设置了内部职工股(事实上是给职工的一种福利性安排),上市三年内也不许流通。这样,如果不考虑B股的情况,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能在市场上流通的就只是向公众募集的那一部分。根据证监会的资料,1998年全国上市公司的总股份中可流通的股份(包括A股、B股和H股)仅占34.11%。这种股份结构,特别是国有股、法人股和职工内部股的长期不流通,不仅使这几种股票与公众募集股处于同股不同价(前者按票面价或原始价,后者按市场价)的非公平状态,而且60%以上的股份不流通,也使证券市场特有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资源(资产)重组功能严重受损,还使国家因国有股、法人股的不上市而付出了巨大代价。

因此,无论是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解决国有企业资金困难,还是从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产权流动和资产重组等角度来看,配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改变国有股、法人股乃至职工内部股的僵化不流通局面,都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政策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

特别是在今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准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证券二级市场的股票以后,这个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也更不合时宜了。

二、关于财政性融资政策问题

国家的财政性、政策性融资,是一个牵延性强、牵涉面较广的大问题,许多方面都与资本市场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就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看,以下几个问题的研究解决,显得尤为突出:

──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政策有待改革和改进。就当前情况看,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进出口银行。他们分别承担着具体的社会目标,不实行公司化体制而实行完全的国家所有、国家经营,是真正的国有金融机构。然而,由于受制于国家的财政困难,财政拨付的资本金严重不足,主要依靠向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来筹措资金,筹资成本较高,故而严重影响了其政策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拖了商业银行市场化的后腿。有鉴于此,可考虑让国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直接介入资本市场,以国家信用为后盾,通过市场化的渠道筹措资金。这样做,一则可降低筹资成本;二则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则也可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发行专项建设国债。一方面可减轻国家财政的债务压力,提高投资效果,同时可收到更好更大的政策扩张效应。所谓专项建设国债,简而言之,就是将此类国债的发行,以及项目投资、项目经营和还本付息等活动,建立在运用这些国债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上,并最终以(国有)资产转让和经营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财产基础和资金来源。这种做法,能收到刺激经济、减少财政债务负担、提高投资的资本化(资本金)程度、增加国有资产比重和控制力、优化经济和产业产品结构等多重功效。事实上,除了某些所谓“纯公共产品”之外,现有的许多财政性投资对象(如公路、铁路、机场等),都可考虑和试行这种筹投资形式。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就发行了大量的转向建设国债,用于满足某些公共事业、公共工程和大型项目的贷款需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适时调整国债的发行范围和发行对象。考虑到银行较大的存贷差规模,我国近两年的国债发行都是以商业银行为主要发行对象。今后似应部分地转向城乡居民。这样做,一则可加大启动社会资金的力度;再则,对于那些具有投资意愿的居民群体来说,也不会产生对其消费的“排挤效应”。

三、关于充分发挥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积极作用问题

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在具有高风险和高利润同时,并存着不确定性。从经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风险投资的发展如无政府的参与和积极推动是不行的。其中包括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规保障,政府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的制定与引导,对产、学、研相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匹配的组织与推动,以及政府除了在基础研究阶段给予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以外,还往往需要通过设立“孵化器”和政府采购等方式来支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为风险投资提供充分的选择余地。此外,市场环境、资本市场和中介组织则是风险资本运作的必要条件。可见,风险投资既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有直接关系,又与政府的相关经济政策,特别是与财税政策有着紧密关联,而且也是发展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领域或重要方面。

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风险投资通常是从不同的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并将这些资金投入新兴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一般都以股权的方式投资到众多的高科技企业,通常是参股于企业,而不对企业实行控股,投资额一般占公司股份的15—20%,待项目成功,企业获利增加后再将投资收回。风险资本获利一般通过这样四种办法:一是低价获得公司的股票作为报偿,如果新创企业成功上市,这些股票就会大幅增值,风险投资家就能获得巨大的投资回报;二是目标企业未上市,通过协议的方式被另外的企业收购兼并,并从这种兼并中获利;三是风险基金本身的上市与回赎;四是对基金股份的回购。由此可见,这些活动本身就既以完善的资本市场为依托,又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扩大资本市场空间或容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近年来,这种投资方式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中十分盛行。风险投资帮助很多新创网络公司通过经营上的难关,并成功地发行原始股。在美国,今年第2季度,仅新创网络企业就获得38亿美元投资,而投入科技企业的风险资本高达60亿美元,占所有风险投资金额的90%。在我国,随着科技进步步伐的日渐加快,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蓬勃生长,作为高科技产业化推进器的风险投资的发展,以及它对资本市场的意义,也将越来越为世人和投资者所关注与青睐。

四、关于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税制与税政问题

这方面涉及到的问题很多,不可能在此一一列举。如就其中的突出问题来看,以下两点似应首先予以重视和研究解决:

──尽快研究解决股份制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所得税名义税率统一,但实际税率却杂乱无序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在我国当前的数百家上市公司

第9篇

(一)在财政预算资金编制时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的编制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具体表现如下:

1.与财务管理脱节。由于财务管理体系在事业单位的缺乏,对于如何分配和使用资金过于随意,使得预算出来的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2.与资产管理脱节。事业单位的资产一般都是用财政资金购置的,缺少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得国家受到不小的经济损失;

3.与预算执行脱节。有些部门和人员随意挪用预算资金,缺少应有的严肃性;

4.与决算编制脱节。绝大多数的事业单位的预算和决算的编制都只是向上级部门汇报,无关单位的利益得失,从而导致了事业单位上下级办事时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

(二)在执行财政预算时存在的问题

目前,资金的使用虽然是建立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之上的,但是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不严密性,使得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较大,支出控制不严格,超支浪费现象严重。在事业单位执行财政预算时的难度较大,如有些单位领导没有按照预算安排的规定使用资金,而是随意地批条子,开口子,致使预算资金经常发生变化,预算执行不严密。导致各部门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不真实,而且对于支出没有明确的定额标准,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的执行中,经常会出现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的现象。这样就可能会导致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出现严重脱节,极大地削弱了财政预算资金编制的作用,给某些不守规矩的工作人员投机作案创造了机会,从而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在财政预算监督上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单位,因此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意识比较薄弱,更不用说对其进行监督了。而且在现行体制下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间的一些交易信息出现不对等的现状,使得财政部门无法掌握资金的最终去向和用途。同时又缺少严格有效的财政预算监督体制,支出去的资金很难受到有效的控制,完全弱化了执行预算的严肃性。更严重的是有许多事业单位并没有明确的财政预算工作重点,对预算的监督还不够重视,出现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外流,浪费的现象,导致极其恶劣的影响。

(四)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低

在当今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所接触到的经济工作活动日趋复杂化,这就对财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但实际上在这些事业单位任职的财务管理人员的文字功底、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等综合素质还不够高,以及事业单位的性质是安于现状,对专业技能培训的忽视,致使这些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性的经验积累,知识不能得到及时更新,所以做出来的预算工作也是模糊不清、缺乏理论经验的。

二、解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的编制改革

事业单位传统的预算资金管理方式,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尽量消除挪用、占用财政资金的现象;因此,事业单位在编制财政资金预算时必须搜集大量的资料,并对特殊情况进行调研,保障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收支有详细的记录。还要提高资金预算编制的质量,严格遵守资金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让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在时间控制上得以保证。当有特殊情况时,要对其采取周密的管理措施,来保证社会整体效益的发挥。

(二)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

事业单位要想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就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预算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下的各项标准。同时还要对传统的预算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对各部门的财政预算都要细致规划,通过以资金的绩效来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通过对本年度的预算执行结果来分析总结,作出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的各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已经规定好的费用标准和范围,从而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分配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也更好地加强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

(三)完善财政资金预算的监督体系

首先,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起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财政预算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只要有部门使用了财政资金就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这样就有利于保证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其次,强化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跟踪监察,对财政资金的申报、拨付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管,必要时还要作详细的调查,保证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构建财政资金日常检查机制。以后定期的、经常性的监察;最后,要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的审计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从而确保能够准确的反映审计的结果。

(四)提高事业单位财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能否取得成效。其一,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培训专业技能的机会,不断更新和提高业务能力素质,保障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其二,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其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其三,强化财管人员的责任心的培养,坚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的原则,严格遵守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事业单位还要加大力度建设一支较为强大的会计队伍,不断提高财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增强自身认知建设,在工作中认真审核、互相监督,从而提高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进而为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水平的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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