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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发达城市相比相对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2015年,济南市政府签发2015年1号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济南市将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意见》明确,济南将创建农产品追溯体系,实行产地准出,实现产品可追溯。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搞好衔接,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还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平台。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面临的困境
2.1相关主体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
一是生产主体没有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性。由于缺乏强制性的要求,在建立可追溯系统时,必然会增加成本,而且不可能立竿见影,导致参与主体积极性不高。同时,部分参与主体觉得建立可追溯制度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不如不建立,导致参与主体意识淡薄。二是消费者缺乏认识。消费者对可追溯的含义了解不够深入,没有建立起及时查询相关信息的意识,更不愿意购买比普通食品价格高的可追溯农产品。同时,政府宣传也不够,致使大部分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对可追溯系统缺乏认知,对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政策了解甚少。
2.2工作保障不足,难以推进追溯管理制度
在组织框架上,可追溯制度体系包括平台建设、部门协调、数据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济南市部分县区并没有对可追溯制度形成组织框架,导致可追溯制度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另外,由于针对可追溯制度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并不能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要求,所以就造成很多企业在执行上出现问题。资金和人员保障方面,追溯体系建设维护需要人力、物力作支撑,部分县区即便前期在项目支撑下建立追溯平台,后期维护管理工作也很难实施。
2.3没有健全的配套技术
目前,农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是以条码、电子芯片和网络数据库技术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完成的,所以建设起来成本比较高,而且对操作人员的能力和技术要求也很高。现在,济南市还严重缺乏相关的配套技术,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执行有一定难度。因此,有待建立一个囊括多种品种类型的、统一标准的、开放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和信息基础框架系统,在这些配套建设还未完成之前,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全面推广受到很大制约。
2.4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
如若构建系统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前提条件是所生产的农产品质量一定要过关,必须达到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就形同虚设了。就济南市的情况来看,虽然农业产业化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总体来看产业化、标准化的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距离,任重而道远。故此,只有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产业化和标准化,才能够从根本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3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对策与思考
3.1强化教育和宣传,提高相关主体认识
第一,对政府工作人员,要通过培训增长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政策法律、通晓技术管理的可追溯系统监管队伍;第二,可以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从业者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水平和技术标准,学习可追溯任务和操作规范;第三,通过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形式对广大消费者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强调建设可追溯系统的重要性,并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进来。
3.2提高技术含量,不断研究平台技术业务
加强对科技平台的研究和提高平台的运行标准,逐渐实现平台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建设可追溯管理体系时,要做到统筹规划,科学有据,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逐步实现平台的实用性和规范性。加紧制定追溯信息交换接口规范,以此来促使追溯系统之间信息共享,不断进行科学研究。进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和农产品质量追溯技术创新,促使便捷式录入终端设备快速研究,不断优化追溯平台各方主体参与流程。
3.3强化相关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考察,我们建议制定并出台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完善追溯体系相关规定,在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可追溯管理要求时,要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在落实可追溯体系时资金到位,强化项目整合[4-5];协调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合作,完善追溯管理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可追溯系统进行后期监管和维护,强化系统的时效性和真实性,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4强化建设生产标准化
1.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1生产经营管理方式落后 由于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仍然延续的是一家一户分散式经营管理模式,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在蔬菜种植和养殖业生产上,由于基础设施简陋、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条件较差,农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很难得到保障。如在养殖方面,大多属传统式经营,养殖规模小、圈舍简陋、卫生条件差、饲养管理粗放,容易导致畜禽疫病、疾病的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性不高。
1.2动植物疫病安全防控的制约因素较多 大多数农户传统观念较强,在种养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着靠天吃饭的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意识不高。特别是在养殖方面,一些零散户不积极主动地接受动物疫病的免疫,不能很好地配合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一旦爆发传染病,随意抛弃病死畜禽,法律观念不强的养殖户甚至宰杀、出售或食用病死畜禽。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户)也不严格实行免疫制度和消毒制度,进而导致动物疫病免疫密度与免疫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实现清净无疫或出现疫病后及时有效控制。
1.3不当选择或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种养业的投入品包括种子、肥料、饲料、各类添加剂以及兽药农药等。由于大多数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法正确把握以及使用各种投入品。一方面普遍存在着生产投肥超量的问题,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增加成本,而且导致土地质量阶梯性下降并长远影响农产品的生产品质;另一方面是存在着超量使用添加剂、兽药和农药的问题,在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上,大部分农户都采取过量投放药品的方式进行防控,进而导致农产品药品残留超标。
1.4农用药品生产销售管理还存在一定疏漏 尽管国家和地方不断强化农用物资行业的管理力度,但一些地下黑窝点、小作坊和不法企业仍然存在,为了满足特殊市场需求并谋取私利,非法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农用药品和禁限使用的各类添加剂。更有甚者生产加工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剧毒、高毒农用药品,如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呋喃丹、氟乙酰胺、氰化物、401、磷化锌、磷化铝、毒鼠强、三聚氰胺、“瘦肉精”、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等。这些违禁药品、添加剂一经流入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环节,不可避免造成农产品中含有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成分,形成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安全事件。
1.5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不够健全 从田间、农户到市场、餐桌,由农产品转变为食品,周期长、环节多,整个过程十分复杂。因此,构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是确保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的最关键一道“防火墙”。但就目前来说,县级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技术队伍、设施设备等体系建设方面还很薄弱,大多数县没有综合性化验室,缺少先进配套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行政执法人员少,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这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多阻碍,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不能实现及时科学的检疫检验,不可避免造成不安全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很难保证广大消费者真正买到放心农产品。
2.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与对策
2.1强化动植物重大疫情的防控 加强对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施植物保护工程。要落实安全养殖措施,加强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强化对新补栏、散养和养殖密集区的动物免疫;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动物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构筑有效免疫屏障;不断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屠宰场、交易市场和种畜禽场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病原学监测阳性动物要按规定及时、果断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要落实植物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常见病虫草鼠害的防治,重点搞好玉米霜霉病、稻水象甲、大豆疫病等危害大、传播快、难控制疫情的监测、预报、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疫情,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科学防控。
2.2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 重点加强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市场监管,强化农资经营业户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制度。每个农用药品经营业户必须持证经营,在采购、销售方面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做好从购入、销售到使用的全程跟踪。加强农资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经营素质。安委会、工商、质监、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搞好密切协作,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对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和农资产品实行严格管理,重点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控,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用药品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3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县级行政区域既是农产品的生产基地,也是农产品的供应集散地,加强县一级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能够促进生产者更加重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更加直接便捷地落实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因此,建议国家更加重视县一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业管理机构和技术队伍,加强行政执法和服务能力建设。要加强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建设,以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指导地方农业生产为目的,配备农产品安全检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所需的基本设备,以样品前处理、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为主。对一些农、牧、渔业发达、经济发达、农产品生产基地较多的县级行政管理机构,还需考虑农药等有害物质快速检测、定量分析、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移动检测等实际需要,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2.4严格实行农产品检验监测的规范化管理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实行严格的检验监测,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常态化管理,重点抓好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一是抓好产地检验监测。定期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水质、土壤和污染源等环境进行监测;定期对菜篮子产品开展违禁药品残留快速检测,扩大检测范围、频次;定期深入养殖大户和养殖企业对畜禽进行检测;定期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记录进行检查。对发现生产记录中不当使用农业投入品或检验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采取限制措施,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制;二是抓好市场检验监测。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随时进行抽样检查,按国家农产品质量标准对菜篮子产品重点进行药品残留检测;按照国家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实行畜禽定点屠宰,严格控制私屠乱宰。严格按照程序实行宰前检验、宰后检疫。对通过检验检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改善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意识的不断提升,人们的健康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迫切希望得到无污染、高质量的农产品。目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已引起政府和人们的高度关注,保证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当前人们主要考虑的问题。对此,充分了解我国当前农产品市场的状况,分析我国农产品面临的不足和挑战,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必要。
1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与问题
1.1化肥农药等残留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我国缺乏有效提高农产品产量的手段,造成农业的化学投入数量急剧增加。据统计,我国每年使用的化肥农药高达170万t,且这些化肥农药还包括大量的非法性质农药。这些使用的农药中大多含有大量的有机磷,从而造成大量的农药残留。农药残留将破坏农产品的生物结构,严重时甚至威胁当地的生态环境,这些含有大量农药化肥残留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后,对人们的生命财产也会造成威胁。
1.2农产品生产中大量使用化学添加剂并受环境污染
目前,一些农民为了保证农产品良好的外观、缩短生长周期,在农产品中大量使用催化剂和激素,化学试剂的使用的确提高了农产品的美观度,但却大大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1]。大量研究证明,使用化学添加剂后,农产品的口感及安全性都大幅度下滑,但目前市场上缺乏完善的监管体制来监管这些农产品。一些农民为了使蔬菜提早上市,仍在使用化学试剂、激素等物质。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农产品农药中毒的事件数量正逐年上升。因此,严格控制农产品中的化学添加剂含量、重新回归绿色生态农业,对于国民安全以及我国农产品发展都极为重要。植物添加剂是引起农产品质量下滑的重要原因,此外,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的环境急剧恶化,从而使植物遭受化学污染的概率大大增加,一些危害较大工业污染源如铅、砷等会直接导致人们急性中毒,而危害较小的重金属微量元素也会在人们体内积累,造成慢性危害。这些工业污染难以消除,而且会诱发大量疾病,因此必须引起重视。
1.3监管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农业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大量集中在所属的相关农业部门中,在乡镇中没有建立良好的监管体系,而且专门用于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导致大部分地区对于农产品安全监测仅是空头支票,难以有效实施。同时区(县)、乡(镇)两级缺乏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等方面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不大。对于企业而言,一些企业内检员和检测设备配备不全,部分生产企业没有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企业质量安全自我把关能力还较弱,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
1.4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从思想意识上看,尽管目前大多群众已不再满足于填饱肚子,但仍存在对农产品安全意识不足等观念上的问题。一方面,部分生产经营者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在农产品中掺杂掺假,违规使用化学添加剂的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普通消费者缺乏辨别农产品质量的能力,无法判断出质量不好、有毒有害的农产品;同时,地方对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也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到农产品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
2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
2.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质量意识是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此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首先应提高农业生产者与农资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及素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纳入当地的教育、宣传以及新闻工作中,提高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辨别的能力。同时,由于农户对种植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水平较低,因此相关农业部门应加强对种植户的农业技术培训,加强对农户的科学生产意识培训,派专人指导农户科学用药、科学施肥,尽最大努力使农产品生产标准化[2]。
2.2不断健全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根本。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并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建立上下一体的安全监督机构,改变当前对于农产品的监管松散局面;完善监管、巡查、检测、执法、责任追究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尽快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处分部分部门的不作为行为;以例行监督为主,抽查为辅,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出售的完整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
健全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也是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对于许多农药残留量缺乏明确的限定,因此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的农药化肥残留量检测标准,配套相应的检测规范,完善生产章程,依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标准[3]。建立一套完善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提高农产品产出和入市门槛。一旦检测到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不合格,一律禁止流入市场。生产者未对出产地前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不管质量合格与否一律停止销售。农贸市场、超市等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未进行检验的,一律不得入市销售,从源头阻止有害农产品的进一步发展。
3结语
农产品的安全严重威胁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引起重视。只有建立健全长效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责任人的管理手段和相关认识,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人员关于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程序和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才会得到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陶忠元,陈艳霞.技术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制约及对策研究——基于中日农产品贸易实践[J].特区经济,2012(2):221-223.
[2]章力建,胡定寰,杨伟民.现代农产品供应链(超市)在农业污染防治中的作用[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7,9(4):12-16.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面大、量多、任务重,涉及生产、销售、消费等多个领域和多个管理部门,但濮阳市的监管体制尚未顺畅,队伍建设相对落后,监管手段有待加强,执法力量薄弱,经验不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小农户”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日益突出,致使标准化生产普及率不高,虽然濮阳市已推出了多个地方标准,但仍有很大一部分生产者没有参加专业合作社,没有组织化管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按标准化规程操作,不科学、不规范生产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们的健康和社会的安定,但部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不强。1、部分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偏低,为了追求产量,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导致部分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2、生产者、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对管理部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应付了事,只听听就完事。3、管理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力度不强。
二、对策
(一)着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1、加强市、县监管机构建设。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和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件,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2、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做出的重大部署,加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独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3、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平台,构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监控平台,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实行远程视频监控管理,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追溯管理试点,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
(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1、提升市、县监测能力。积极对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大力争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市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继续补充和完善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检测室“双认证”。2、推进乡镇监测建设。依据中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切实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条件建设统筹纳入全市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中,为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相关设备。3、要求生产组织自检。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合作社等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建立自检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切实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确保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1、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全程监管,以农产品生产违规使用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市场执法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添加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关键农时季节,集中力量开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重要农资专项打假和执法监管活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执法监管和农资物流配送的监控力度,从源头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2、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农资门店建立经营台账,确保农业投入品来源、去向清楚,实现高效安全追溯。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推动农资连锁经营、信用评级和信息化管理。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安全优质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测出来的,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广农业标准化。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每个县(区)每年要制修订1~2个农产品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所制订的标准要实用、科学、有可操作性。要把复杂的本本、条条转化为让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会操作的明白纸、操作卡、顺口溜,防止与实际脱节,纸上谈兵。这项工作大家要深入实际,力求创新。2、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与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作相结合,落实“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要求,围绕本地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重点,针对性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与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相结合,100%建立生产记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3、推进农产品认证。坚持可持续发展思路,科学把握农产品认证重点和方向。无公害农产品要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发展,逐步扩大总量规模。绿色食品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品牌优势,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不断提升产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有机农产品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重点突出资源和环境优势,防止盲目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要加快登记进程,确保地域优势、品质特色和品牌价值。4、打造特色品牌农业。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以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功能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围绕优质小麦、稻米、玉米、花生、蔬菜、食用菌、尖椒等主导产业,整合品牌资源,培育一批“拳头”名牌农产品。
(五)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1、加快完善应急预案。抓紧出台《濮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健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体系,完善信息报送的时限、程序和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着力强化舆情监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与预警信息机制,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和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切,依托执法监管体系和专家队伍及时核查舆情反映的问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3、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导公众客观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正确认识当前濮阳市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处的发展阶段,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树立消费信心。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积极主动地做好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科普解读。
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的颁布,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呈现“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
1.1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曝光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开始关注农产品的质量,由吃饱到吃的健康转变,手机、iPad等移动媒体的出现,可以随时上网查询如何鉴定农产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对农产品消费意识的提高,使生产者开始注重农产品的生产质量。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每年农业部门都对各省市的农产品进行抽查,在去年,农业部对蔬菜、水果都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合格率都达到了标准以上,以此得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1.3监测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随着农产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我国加大了对农产品的监测监管力度。国家对各省抽查几个市,监测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的农药残留风险,之后在各省市内,省级部门对市级部门进行监测,市级部门对县、城镇进行监测,全国范围内进行抽查,提高监测力度。
1.4宣传、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宣传上,我国农业部要求各省市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在各市范围内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日”、“食品安全问题解答”等活动,现场向市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同时对农产品现场进行监测;发挥媒体网络的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动态、新闻进行实时报道。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任务,在取得一系列进步的同时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禁限用农药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一方面,一些农药企业,为了增加农药的效果,在农药中增加了高毒农药,非法生产国家禁止的高毒农药,并把这些农药销售到农村等偏远地区。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对于国家颁布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法律意识淡薄,并且在当地监管不严,大肆使用农药增加生产效益。
2.2基层监管力度薄弱
我国加大了对市级农产品的监管力度,但对县、镇、农村的监管力度存在欠缺,缺乏监管机构以及监管人员,即使存在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相关的监测仪器欠缺,监管部门成为了摆设,有些村根本没有部门进行监管与指导,农民生产农产品依旧采用传统的方式方法。
2.3无公害的绿色产品在农产品的比重较少
我国鼓励通过建立生产基地,发展无公害的绿色产品,但是由于技术、设备、资金等条件的限制,无公害生产基地数量有限,绿色产品的比重较少。
2.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从生产到市场再到做成产品,这个过程中环节比较长,涉及工商、食品药品、农业、质监等部门,各监管部门在某些职能上存在交叉,发生问题容易相互扯皮,在有些方面没有部门进行监管,造成了监管的空缺。
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关系着我国的长远发展。各部门应贯彻执行农产品的法律、法规,在国家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形式下,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以下对策:
3.1加大宣传意识,提高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
首先,加大对农药企业的监管,一旦发生违法企业,撤销其资格证,关厂整顿。其次,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在村里,专门的技术人员现场对农民进行讲解,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向农民介绍价格低廉、高效的农药。最后,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在相关网站上定期更新违法厂家,为其他企业提供警告;利用电视节目,向农民介绍关于农药方面的知识,逐渐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
3.2加大对基层的监管力度
基层由于监管力度薄弱,存在农产品安全质量的隐患。首先,地方政府在镇、村等偏远地区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以及检测机器,为加大监管力度提供条件上的支持。其次,相关的监管部门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每一家的产品能够到监测。监测结果出现后,对农民现场公布,对结果进行分析,为农民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促进农产品生产效益的提高。
3.3加大对无公害绿色产品的支持
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产品示范基地。地方政府为无公害绿色产品基地的建设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定期派相关的农业技术人员到基地进行指导,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在实践中增加绿色产品的生产经验。由点及面,一个示范基地成功后,相应地扩大到周围地区,逐渐增加绿色无公害产品的数量。
3.4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各监管部门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合作,分工与合作并举。细化监管职责,详细列出各部门的职责,问题发生后针对事件的情节,确定各部门的职责,相互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4小结
众多研究三农的精英齐聚一堂,探讨农产品安全,展现了河南作为农业大省的新风貌,展示了河南农业发展的新希望。
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当前农产品安全环境越来越脆弱,安全问题已成为事关国家发展的重要民生问题,本次论坛思路开阔、立意深刻、用心良苦,既是对三农问题全新的理性思考,也是对三农工作实践的新探索。我们有责任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安全生产和消费,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社会正能量,建设和谐美好的新生活。
现在广大群众对农产品安全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快捷的信息传播途径使得农产品安全问题更易暴露,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更需凸显,《农产品安全专刊》的创办很有必要,正当时。专刊的创办也体现了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一种媒体的责任担当,希望专刊多角度深度关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报道涉农企业在质量安全方面的好理念、好做法,传递正能量。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罗 斌
当前我国农产品总体上质量有保障,消费安全可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处于稳中有升、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产地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生产经营管理粗放和违规使用添加剂是造成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解决食品污染的关键,要找出污染源,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起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和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机制。
河南省农业厅厅长 朱孟洲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本次论坛的举办,对于提高河南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创造安全农产品生产的优良环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坛也为政府、业界企业家、行业专家、学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
河南省畜牧局副局长 王全周
我们将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涉牧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监督参与意识;强化主体责任,监督指导涉牧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自律自控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监测监管,重点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对禁用物质、激素类和抗菌药物等重大风险隐患的监测排查,不断增强监测检验对质量监管的支撑能力;强化案件查办,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大要案查办力度,增强对从业人员的警示震慑作用。
河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 刘国卯
河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良好。特别是2012年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今后的重点任务是把农业标准化工作具体化,强化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及基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监测,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以专项整治为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
河南省公安厅治安行动支队调研员 刘长顺
农产品不安全,就没有食品安全!因此,惩治涉农犯罪,不能仅仅着眼于种养殖、生产、加工环节,还要加大对储藏、运输、销售等各相关环节的监管与打击力度,形成对农产品和食品犯罪的全环节打击,摧毁整个利益链条,坚决保卫群众餐桌安全!
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总编辑 杨秋意
为维护农产品市场消费安全,推进涉农企业品牌塑造,企业健康发展,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决定联合广大涉农企业,秉承开放办刊理念,共同树立农产品安全品牌形象,架起企业与政府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桥梁,通过安全专刊这个阵地,打造一批全国农产品质量信得过的知名品牌,以推进中国农业健康发展。
雏鹰农牧集团副董事长、首席质量官 侯五群
农产品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作为农业企业,雏鹰农牧经营的不仅仅是产品,还是一种良心。因此,凭良心做事,用良心经营,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是生产者和加工企业的责任。作为中国第一家养猪上市企业,我们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正是大家的关注关心,企业才走到了今天,我们也愿意担当这份责任,给广大群众提供绿色、健康、安全的农产品,保证他们吃得放心、安心。
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孟连军
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健康与生命,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和松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只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也才能走得更远。让消费者多一份理性选择,让企业多一份社会责任,科学指导、绿色防控、低碳环保,农产品安全,我们责无旁贷。
河南黄河稻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凯峰
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和国外先进国家地区相比,国内的农产品不缺数量,缺的是标准、品质和品牌。黄河稻夫全心致力于安全农业、健康农业、现代农业发展,才取得了较好成效。农业、农产品是一个良心工程,相信在各位企业家的辛勤耕耘下,河南会涌现出更多中国乃至国际知名的农产品品牌。
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皇甫幼宇
伊赛公司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食品生产的首要任务,通过抓创新,用技术研发提升产品质量;抓源头,保障生产全程无污染;抓细节,形成具有伊赛特色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实施“1101工程”,使伊赛员工达到1万名,带动10万农民养牛致富,让1亿中国人吃上伊赛安全、营养、健康的放心牛肉。
河南三高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继会
三高农牧始终把发展“优质、安全、高端”食品作为企业目标,把“高品质、高标准、高效率”作为企业理念,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做一个良心企业。食品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作为全国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100家绿色食品示范企业之一,三高农牧深感责任重大。
怀山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康明轩
怀山堂公司十分重视产品标准化和安全管理。为提升怀药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公司严格实施标准化生产,在整个生产链条中实现了从耕作、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到贮存的统一组织管理,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种植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大于天。如果我们农产品加工企业不自律,很可能每天自己都会吃到很多“问题食品”。在这里,怀山堂公司首先保证,不管任何时候,我们都会坚持安全管理的原则,确保我们的产品质量安全。
河南三色鸽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德中
农业企业尤其是食品加工企业的产品,做好了,是对社会负责,做不好,就是对社会的危害。当前社会上对一些产品不信任,有很多担心,这是由于政府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宣传力度还不够,百姓获取这些信息的途径又不畅通,需要有更好的平台和方式解决。
河南裕嘉新农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牛 佳
作为农业生产企业,自觉接受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是好事,不是坏事。经此过程,企业才能真正了解行业标准,熟悉相关政策,与政府建立互动机制,也可以更真实地展示企业形象。裕嘉公司在养猪行业规模不算大,但一直在凭良心做事。
郑州天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传林
安全是相对的,不能一边倒地讲安全,也不是一讲安全就要把某一方打倒。安全还是一个心理导向问题,要辩证地看,如果普通百姓的心理在媒体引导下偏向一方,必然产生健康恐惧。要解决三农问题,无论是企业还是媒体,首先必须实事求是,要讲真话,做真事,真心实意为农民服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三是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四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郑州、开封、洛阳、周口、商丘、南阳、新乡以及蔬菜集中产区。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
(二)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品种:鲤鱼、鲫鱼、团头鲂、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甲鱼、小龙虾等我省重点养殖品种,大黄鱼等海水大宗品种,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重点区域:渔业重点县和全省水产品产量大于3000吨的县。
此项工作由水产局牵头负责。
(三)农垦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没有使用瘦肉精现象,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抽检合格。
2.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二是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力度;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四是指导开展农药残留监测。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禁用兽药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假劣兽药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生鲜乳中的三聚氰胺,饲料中的瘦肉精。重点单位:重点大型农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农场,黄泛区农场、浚县农场的养猪场,博爱农场和武陟农场的奶牛场。
此项工作由农场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生产基地;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委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牵头负责。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局、站、所)配合,与《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日-3月底)
启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渔政监督、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农业厅将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全面总结我省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向农业部推荐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农业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请各省辖市及扩权县于3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联系人:冯彦平,联系电话:0371-65918882,电子信箱:fyp65918882@)。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省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处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厅各牵头部门分别于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2009年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2月底,启动“2009年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二)组织参加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印发《河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保春管期间农资打假和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4-12月,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4月中旬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3月定为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3月11日举行启动仪式,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五)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3-11月,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组织各地渔业部门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苗种药残抽检,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水产局牵头负责)
(六)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3-12月,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通报表扬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综合与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
总体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促进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建设,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1.以农业标准化为主线,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
1.1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体系
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步伐,计划新制(修)定50项农业标准。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吉林省农业质量标准体系,为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加快标准示范推广,结合我省“五百工程”,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基地、企业),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2建立与国际建设标准相接轨的检验检测体系
结合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点,以“建设体系、完善设施、强化手段、提高素质”为目标,尽快完善检测功能、提高检测质量、提升检测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国家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要求,逐步非曲直建立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明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国家投资的1个省级质检中心和12个县级质检站建设。
1.3建立与国际认证标准相符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简称“三品”)的培育、认证和开发;做好认证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实现“三品”在规模上的扩张,质量上的提升;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名牌农产品;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GMP、种植业GAP和农产品加工业HACCP认证。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主体,以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配套的认证格局。
2.以全程监控为重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本着“突出重点,全程监管”的原则,重点抓好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三品”和蔬菜、水果的质量监管,对主要种植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测和抽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
2.1抓好源头治理,把好农产品生产头道关口
把好产地环境关,认真开展“三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评价和“三品”基地污染监控等产地安全管理工作;把好投入品质量关,以农药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和经营秩序,从源头把住农资产品质量关和市场准入关。
2.2抓好产品监管,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对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全程监管,探索产地准出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引导基地、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户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档案;指导培训生产者开展农药选型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监督指导基地蔬菜开展质量安全准出性检验;鼓励生产者使用包装及标识,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奠定基础。
2.3强化政府监督,把好生产与流通两大领域监测关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确保“基地监控”与“市场监督”的“双重”监管。将监测工作制度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将监测工作科学化。要按照国际上风险评估的理念来确定监测目标,确保监测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将监测工作系统化。以蔬菜、水果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以人参、食用菌等特产品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抽查工作;以水稻、花生等优势粮经作物为初步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3.以完善监管制度为切入点,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3.1建立监管制度
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础上,逐步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产地准出和例行监测、产品追溯”等质量安全十项监管制度,全面构建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3.2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级农产品执法监管队伍的公正、廉洁、高效。
3.3建立监管模式
通过法规及配套制度的全面实施,建立自上而下,由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到终端产品全链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3.4优化监管机制
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长效化。
4.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为支撑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4.1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开展危害因素摸底调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隐患和产生环节。针对质量普查、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4.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切实加强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机制
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甄别、分析、评价和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全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
5.以项目实施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建设
完成《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世行贷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吉林省投资项目实施建设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体系构建提供基础保障。
5.1 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确保抓好省市县三级相应组织机构的建立,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强乡镇级监管队伍建设。
5.2配套政策,保障运行
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有关生产、经济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活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推进。
5.3 加强培训,强化队伍
加强对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尽快在短时间内培养出具备专业技术,能够适应新时期新形势需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监测、推广、管理与执法队伍。
5.4创新机制,标本兼治
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相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
5.5 典型带动,广泛宣传
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动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行动中来,确保我市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下面,就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市政府的部署,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质量安全监管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
我市是农业大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省政府决定将2009年确定为“食品安全年”和“作风建设年”,农业部确定2009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最近,国家和省、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今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各项责任也十分清楚。这里,我强调两件事。
一是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题整治行动的安排。去年底市政府就全市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了对节日重点食品实行按品种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方法开展整治行动。明确农业部门牵头整治蔬菜,工商部门配合。按照省、市要求,我局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对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督导的通知》,转发了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希望各县(市、区)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安排。去年12月23日,市政府就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行了安排,并印发了《*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等部门的职责。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承担的任务,决定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印发了具体方案。会后,还要结合省农业厅要求,进行再细化,再分解。
春节将至,节日农产品消费进入集中期,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入高度敏感期。尽管全市农产品质量状况总体不错,但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还存在麻痹思想、松懈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努力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抓好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根据省农业厅、市政府要求,2009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属地管理、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严格农资市场管理,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企业、农户生产监管,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的质量监督抽检。突出抓好蔬菜农药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肥料使用、流通(保鲜、包装、储存)四个环节监管,严禁滥用农业投入品和添加非食用物质,抓好甘蓝类、绿叶菜类、茄果类、根菜类、瓜菜类、豆类、芽菜类、食用菌类等节日主要蔬菜供应品种的质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市场蔬菜质量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农业厅、市政府的部署,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前,农业部门的任务:一是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或电子信箱,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二是根据群众线索或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摸清种植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品种,以及易被添加的农产品种类,及时向同级卫生部门反馈信息;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检,及时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完善措施,加强监管。第二阶段为清理整顿阶段,时间为2009年1月11日至3月10日,农业部门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突击检查,依法立案查处,及时追根溯源,深挖非食用物质的源头和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第三阶段为规范巩固阶段,时间为2009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农业部门的任务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快速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教育,完善农产品种植环节的投入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在种植环节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禁用药物的犯罪行为。
(二)全面加强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市、区)要将正在生产的蔬菜基地,特别是春节上市的蔬菜基地要明确责任,分工包片,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由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人带队,逐乡逐村逐基地全面开展巡查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一次春节前的农药市场检查行动。集中利用几天时间,对辖区内农药市场特别是仍在经营中的农药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非法销售五种高毒农药等有害物质的行为;彻底收缴5种高毒农药,并进行封存和销毁,消除隐患。二是检查生产基地制度建立情况。在生产基地是否建立和完善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蔬菜允许和推荐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名单和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非食用物质名单,警示农户不要使用推荐目录以外的投入品;三是检查种植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情况。对在蔬菜生产中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及人用抗生素等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切实加强在蔬菜上允许使用的生长素、赤霉素、乙烯利、细胞分裂素、脱落酸、2,4—D、丰产剂2号、番茄灵、防落素等产品使用的监管,严格技术规程,对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违规使用激素的行为依法严惩;建立肥料安全使用制度,加强肥料打假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内肥料类生产企业掺杂违禁成分的肥料产品(重点是叶面肥、冲施肥、有机肥等)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对蔬菜流通(保鲜、包装、储存)环节中非法使用化工制剂等非食用物质处理蔬菜,以及使用非食品用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这里强调一下放心农资下乡工作。蔬菜产区要下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试点工作,推介放心农资产品。四是加强芽菜类包括黄豆芽、绿豆芽、豌豆苗、萝卜苗、香椿苗等的生产作坊监管,以往在这方面也是一个薄弱环节,希望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按标准督促生产芽菜类作坊按标生产,防止不法生产者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等。
(三)全面开展蔬菜质量安全抽检。市及各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要按照省、市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蔬菜质量检测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蔬菜质量的检验检测,扩大检测覆盖面。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要重点抽检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蔬菜基地(企业)、蔬菜配送中心、主城区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市场、超市和芽菜类生产作坊、农户;各县(市、区)检测站重点抽检辖区内蔬菜基地(企业)、批发市场、芽菜类生产作坊、农户。检测结果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并通报相关执法机构进行依法查处。同时,依法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检,特别是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或企业要做到批批抽检,合格的方可采收上市。
(四)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省政府[2008]8号令)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全省设区市城区内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2009年1月1日起全省县(市)城区内将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目前,《*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已于去年7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于7月7日在滏东美食林举行了全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启动仪式,市场准入工作已在市主城区内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7个重点超市实施。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出台农产品市场准入方案,并积极争取支持,将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督抽检经费依法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开展。一是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纳入农产品质量抽检范围,制定抽检计划,扩大抽检品种,增加抽检密度,全面开展抽检;二是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市场主体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制度,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发现不合格农产品,依法处理,不得上市销售。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犯罪行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对农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恪尽职守的考验,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将监管责任、监管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二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次专项整治任务重,要求高,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和大意,要在全面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监管任务的基础上,主动与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配合,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配合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违纪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司法部门严肃处理三鹿奶粉事件中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蛋白精”的犯罪分子的实例,教育农民不得使用来路不明、成分不清、容易造成食用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非法农业投入品,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农业厅和市政府要求,市局要定期向省农业厅、市食安办上报专项整治的情况,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局信息报送的要求,定期向市局执法支队、蔬菜站、环保站等报送相关信息。整治期间发现重大或突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同志们,全面搞好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尤其是确保春节期间蔬菜质量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良好的作风和饱满的热情,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