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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要点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4 15:17:2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节能工作要点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节能工作要点

第1篇

鲁经信协[2017]128号

各市经信委(青岛市发改委)、节能办:

为做好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省政府节能办制订了《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做好“加减法”,努力践行“节能、低碳、循环、绿色”四个目标,突出能效提升三重点,推动工业绿动力三拓展,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三环节,注重循环经济“三领域”,搭建节能环保产业“三平台”,做好工作措施“三保障”,确保完成年均降低3.66%的节能强度任务,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6.5%,节能环保产业实现销售收入7100亿元,全省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1.分解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担。

2.实施目标考核。组织开展各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现场评价考核,迎接国家对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差异指标考核。筹备召开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典型。修订《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调整充实内容,加大考核力度。

3.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用电情况和高耗能行业能耗数据分析,定期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密切关注影响完成节能目标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障碍,及时落实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制度。

二、推进重点行业节能管理

4.强化源头控制。制定出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管理办法细则,从源头控制新增能耗。

5.加强调度分析。探索建立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统计体系,召开重点用能行业节能座谈会,掌握用能情况及变化,研究解决关键共性问题。

6.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协调推进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工作,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三、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

7.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评价体系。制定《重点企业节能基础管理评级办法》,把评级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节能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推荐申报节能支持项目,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8.继续实施节能管理数字化工程。实施“互联网+工业节能”工程,在重点行业建设一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推进节能管理信息化工作。

9.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组织好重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按照《山东省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进行责令能源审计,分行业分年度对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根据企业用能现状,及时调整重点用能企业名单。老院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创建一批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继续举办第十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展览会。

18.支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配合工信部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举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活动,推动节能服务业发展。

19.加快节能环保燃油推广应用。打造山东地炼“国V+”节能环保燃油自主品牌,提高燃油能效水平,控制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和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0.强化行业管理。落实“十三5E"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节能环保产业管理上有突破,做到有统计分析,有行业活动,有典型示范,有政策推动。

21.促进节能环保产融合作。在全省范围内筛选200个节能环保重点项目,联合省金融办、人行济南分行,适时召开银企对接会。

22.推进节能环保产品装备供需对接。围绕高效节能电机、高效泵类、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节能环保领域,适时组织召开2―3次专业性、针对性强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对接会,联合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电商服务平台。实现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线上”、“线下”精准对接。

23.培育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专业化节能环保研发机构、骨干企业、服务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a品检测、制造服务等方面加强上下游合作,形成10家公共服务平台。

24.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根据工信部关于做好“水效领跑者”一企业引领行动部署,在纺织、印染、味精等5个行业推荐一批企业申报“水效领跑者”。

七、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25.实施绿色制造“十百千”工程。制定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争取创建10个绿色园区、100家绿色工厂,开发1000种绿色产品。根据工信部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申请指南,组织前期基础好的园区和企业,率先启动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

26.组织实施好绿色制造专项。跟踪2016年项

四、实施节能产品推广行动

10.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淘汰高耗能变压器,推广应用高效变压器,提升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促进配电变压器产业转型升级。

11.实施高效节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继续做好节能电机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12.实施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计划。在全省集中实施一批起点高、见效快、节能效果明显的示范工程,提高各领域照明节能水平,提高产业中高端产品供应能力。支持LED产业联盟成立,做大高效照明产业,提高科技水平和工厂化水平。

13.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实国家和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公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变压器、半导体照明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树立节能低碳标杆,在地炼、焦化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地方节能标准,支持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能效领跑者指标和标准制定工作。

14.抓好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落实国家能效标识相关政策,鼓励终端能效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加强节能产品认证,鼓励高效照明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节能电机和变压器等企业开展节能认证,力争新增节能认证证书800张。

五、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

15.推动工业绿动力拓展。组织召开全省“工业绿恿Α奔苹现场推进会,推动“工业绿动力”计划从试点城市向全域面上推开拓展,从锅炉改造向重点行业、企业、设备拓展,从太阳能工业热利用向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领域拓展,努力将其打造成我省工业节能的一个品牌和总抓手。

16.积极推广高效环保锅炉。制定六项“工业绿动力”计划系列地方标准、建成全省高效煤粉锅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支持一批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太阳能工业热力系统、培育一批锅炉装备制造企业、推广“好炉+型煤”模式、形成高效煤粉制备和供应服务体系。

17.实施“爱心阳光工程”。支持学校、医院、养目实施进展,会同财政部门继续支持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和绿色供应链构建。

八、推动循环经济纵深发展

27.抓好《条例》贯彻。以《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精神和要求为指引,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索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制定加快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意见。

28.做好经验提升。《山东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目录》,为各行各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借鉴;要及时,对现有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搞清现状,分类指导,对到达验收时间的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行验收。适时召开“410”(10个园区、10县市、10个城市矿产试点、10个再制造试点)经验交流会。评选2016年循环经济年度人物、十件大事和循环经济创新成果。

九、探索资源综合利用新路径

29.强化目标考核。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解落实到各市,纳入各级政府节能考核指标。

30.加强统计分析。与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的沟通配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确定统计对象,完善报送制度,确保数据的及时、完整、准确。

31.抓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国家关于废钢铁、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矿物油、再生铝、建筑垃圾等行业准入条件,争取更多的企业列入行业公告名单。同时,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监督检查,掌握其生产经营和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并按时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

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32.制定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会同省环保厅制定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抓好“四个一批”:公布一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未完成年度或进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强制审核企业名单;会同省环保厅备案一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评估验收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项目;公布一批清洁生产专家名单,建立省级清洁生产专家库。

33.持续做好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加快实施《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确保今年3 15家企业完成425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分解相关任务,推行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进造纸、印染等11个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一、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

34.完成国家发改委赋予的节能监察和异地核查工作。重点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情况的异地核查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5.承接工信部部署的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主要围绕落实国家工业能效赶超行动要求,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专项监察,全面提升重点行业终端能效设备用能水平。

36.做好重点行业企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配合国家和省去产能政策,在加大对国家公布的产能过剩行业能耗限额监察基础上,把我省确定的炼油、轮胎、化工等行业作为监察重点,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37.持续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工作。重点对列入国家“百千万”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监察,加强对区域能源消费总量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的控制管理,推动实现“双控”目标。

38.探索开展综合执法。尝试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与节能关联度较高领域的综合执法监察。

39.开展联合执法。与住建、交通、质监、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营造全社会节能执法浓厚氛围,实现节能执法全领域、全覆盖。

40.加快监察立法。加快推动《山东省节能监察条例》立法进程,为全省节能监察提供法律保障。

十二、加大节能宣传

第2篇

一、明确目标,分解落实建筑节能工作任务

1.认真落实《2012年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提出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和要求,确保完成省建设厅、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

2.做好建筑节能工作任务的分解,按照职责分工,将建筑节能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和科室,年底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1.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介,加大对《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传力度,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召开相关会议,交流和研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经验和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

1.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各环节闭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要求。确保实现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5%的工作目标。

2.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严格按验收标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和验收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

3.认真落实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和新建建筑节能基本信息公示制度。

4.针对我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5.进一步加大对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含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执行50%的设计标准的督查、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区县建筑节能管理机制。

6、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制度,加大对新型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加强全市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

1.不定期对辖区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图纸调审。

2.在6月份、11月份分别进行一次全市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3.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的备查工作。

五、扎实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1.制定《发展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办法》等措施办法,全面推动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的应用。

2.继续申报财政部、建设部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

六、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

1.加强备案节能产品的动态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淘汰和限制落后技术和产品,扶优限劣,保证质量,为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实际应用提供保障。

2.推广节能灯具和绿色照明,景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逐步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3.编制建筑节能“四新”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目录和推荐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目录,带动地方建筑节能产业发展。

4.积极筹措专项经费,加大建筑节能领域研究及工程应用技术的投入,支持建设、科研、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研发符合我市实际且易于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先进设备、材料、产品、生产应用技术。

八、加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培训

1.加强建筑节能培训工作,制订全市建筑节能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以《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为重点,对建设行业人员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开展建筑节能专题讲座,举办建筑节能工程现场会和节能产品展示会,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和相关政策。

第3篇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进一步做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典型单位、个人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节能知识竞赛、节能征文评选等活动。编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资料,制作节能宣传图片。组织县区公共机构节能专业技术人员和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参加省上开展的集中培训活动。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监管有力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争取尽快成立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充实节能工作联络员队伍,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使联络员切实担负起传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信息,交流节能优秀经验和良好做法,提出改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职能。

三、强化管理措施,夯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一是切实抓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完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管理制度,把统计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不断改进统计手段和方法,建立数据真实准确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帐,完成半年报和年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季报送。二是切实抓好日常节能降耗工作。积极探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路子、新方法的同时,结合能耗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推广使用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和节能材料,重点抓好节水、节电、节油以及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查找能耗盲点,堵塞能耗漏洞,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切实抓好能耗定额试点和典型示范创建工作。依据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测算能源资源消耗平均水平,制定能耗定额标准,筛选5-10个部门进行能耗定额试点;全市范围内适时开展公开评选节能典型示范单位,进一步总结推广节能工作先进经验和方法,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有新的突破。四是切实抓好节能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市级节能目标和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五是切实抓好《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拟定工作。依据《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能耗实际,研究制定《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力争年内经市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节能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适时检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用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三是开展能源审计管理。对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或在能源使用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单位,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强制能源审计,并按审计结果,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责令整改。

第4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2015年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以下总体目标:一是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共机构基本内涵、任务要求、能源节约基本知识得到有效普及,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有效增强,养成良好节能习惯,在全局形成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二是节能制度进一步健全。在节约用能方面初步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构建节能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有落实工作格局;三是节能新技术进一步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得到应用,高能耗用能设备的技能技术得到改造,用能设备能效提高;四是节能成效进一步彰显。较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在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计划要求

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2015年评选3个节能减排先进股室,通过创新节能模式、健全节能机制、强化节能管理、落实节能保障,示范带动全局各股室开展能源节能活动,形成单位大力推动、干部全体参与的良好局面。今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是争取在2014年基础上用水用电方面下降1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节能宣传。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从意识里强化、从行为上引导、从道德中约束,形成节能良好习惯。一是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和“限塑令”宣传活动。二是组织一次公益行动。开展“绿色出行?节能在行动”主题活动,倡导干部职工以步行或骑自行车等方式上班和外出办事,宣示干部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宣传品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资源.再生无限”的理念;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职工住宅.节能宣传宣传画,发放节能倡议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空间。通过做到月月有活动,件件有反响,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理念。

(二)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县节能办下达的能耗下降指标,采取“一年一定额、一季一修订、一月一分析”管理办法,来完成当年节能任务。根据县节能办下达的指标要求,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编制人数、建筑面积和能耗水平,科学核定年度水、电、油、办公用品等能源消耗总量,并核算出单位耗电量、人均耗水量和公务车辆的百公里耗油量等人均能耗和分月、分季用能计划,报县节能办;每季度根据职能调整、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的变化情况,用能建筑或设备的增减情况,以及实施节能改造情况,适当修订用能计划;每月要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节能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对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能目标完成。

(四)健全责任机制。一是定期调度。成立公共结构节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二是定期巡查。建立节能巡查制度,每日一巡查,看单位水、电、油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定期检查办公室的电源、电脑、照明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使用情况,确保节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定员联络。设立能源管理分管领导和统计员,负责能源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和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和开展一次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加强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节能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工作经费,推进节能工作创先创优。

第5篇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巩固和扩大节能减排成果的关键之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节能减排管理机制的通知》和《区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精神,为确保完成辖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现将2013年辖区节能减排工作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节能目标。“十二五”节能目标:力争“十二五”期间辖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19%,其中,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收入能耗下降20%,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收入能耗下降19%,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均电耗下降19%左右;2013年节能目标:力争辖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4.5%,其中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收入能耗下降5%,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收入能耗下降4.5%,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均电耗下降4.5%左右。

(二)减排目标。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和任务。

二、工作要点

1、签订节能减排责任书。协调督促辖区34家年用电50万度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与区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根据节能减排责任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能耗增长、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目标责任累加制原则,2013年企业未完成任务将累加到下一个年度目标责任中,以确保“十二五”期间节能总任务有效完成。

2、加强节能减排基础管理。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六个一”节能工作法,即“一份节能责任书、一个节能领导机构、一套节能管理制度、一份节能计划书、一份能源利用台账、一名能源管理员”,开展能效水平对标工作,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经营者节能环保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节能减排自觉性。

3、加强有序用电管理。根据区有序用电预案和要求,建立区域有序用电联合巡查队伍,加强对公共机构、商务楼宇、大型商场和重点用能企业等用能单位的检查,力求街道、社区、责任单位三级联动,确保供用电的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4、加快淘汰落后产品、产能。配合区环保分局在9月底前完成3个单位4台煤锅炉(见附件1)共计7蒸吨的改造工作。加快推进S7变压器淘汰,明确8家单位(见附件1)S7变压器的淘汰任务,协助区节能减排办制定S7变压器淘汰工作方案,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财政补助。

5、推进企业开展节能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做好市游泳俱乐部市级重点节能项目的落实工作。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楼宇节能示范工程为突破,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逐步推广对辖区楼宇的节能改造积极。

6、开展居民节能试点工作。开展创建低碳社区活动,实施社区节能和家庭节能试点,力争辖区有1—2个社区参加区组织的创建低碳社区的试点工作,力争试点社区年人均电耗下降10%,试点家庭年人均电耗下降25%。

第6篇

关键词: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工作的流程;要点要析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建筑能耗较高,能源利用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出10%,我国节能投资的潜力市场有1000亿元,高耗能极大的污染环境,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这种大量建造高能耗建筑的情况是背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因此进行节能降耗已经是刻不容缓。我国一年所建成的房屋建筑面积比所有发达国家一年所建成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还要多,但同时建筑耗能所造成的资源流失也触目惊心。近年来,建筑能源的大量消耗,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部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标准,一场声势浩大的强制建筑节能措施行动便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建筑节能贯穿整个建筑实体的建造过程,规划立项、设计、施工乃至监理过程都在控制范围之内,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的监控都有可能造成能耗的损失、资源的浪费,工程监理作为建筑实施的一个重要过程,对建筑节能实施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l1-2007)(以下简称《节能验收规范》),给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明确的依据。但由于我国建筑节能工程起步晚,建筑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淡薄、理念滞后,对节能工程重要环节认识不足,在施工监理环节上存在着监理工作力度不够,监理过程中节能工程各子分

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划分不清晰,对施工过程和进场产品质量的监控似有放任自流倾向。因此,加强节能监理工作的力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的流程和要点。

二、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的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要点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在施工现场应及时配备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目前,监理单位在设置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时,习惯按照工程内容配置土建/电气/通风空调/给排水等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开展本专业的监理工作,鉴于《节能验收规范》与其他相关验收规范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关系,一般由各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承担本专业的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节能属于较新内容,监理单位应结合监理人员的专业特点,加强对各个专业监理人员节能知识的培训,并应关注建筑节能的国家及地方新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情况并及时配置到现场。

2.熟悉设计文件,合理划分节能工程各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确定质量检验标准。

按照《节能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系统等,《节能验收规范》1.0.4规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因此要做好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识别出建筑工程具体包含哪些节能分项,以及各分项工程具体应遵循的各个验收规范的要求,按照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原则,合理划分节能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并会同承包商或业主确定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3.总监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 19)和《节能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包括建筑节能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和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并应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做好分工,确保本工程所包含的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4.要求承包商编制建筑节能内容的《试验检测计划》。监理应审核检测内容、检测频次是否符合《节能验收规范》或国家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或检测试验规范要求,并应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的检测资质。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应要求承包商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将节能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

6.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签后报业主。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签后报业主。审核时尤其要注意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要点

1.对建筑节能使用材料的验收工作

(1)对材料和设备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材料/设备报审表中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核查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检查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

(3)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检查其配合比通知单;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按照审定的《试验检测计划》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

(5)按照材料说明书等文件的要求核查建筑节能使用材料的现场存放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使用时注意检查材料的含水率是否符合要求。

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3.建筑节能工程正式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要求承包商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等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幕墙、地面、屋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设备及管网等保温绝热工程隐蔽前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安排监理员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主要检查内容有:

(1)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施工规范和经总监理工程审查批准的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是否有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实体中使用;

(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4)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监理工程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在《监理日志》上,并及时通知承包商,要求承包商整改,检查整改结果。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采用文字和图像资料予以记录。

第7篇

关键词:节能;建筑;工程监理;要点

一、建筑节能工程中加强监理工作的必要性

早在20世纪70年代,建筑节能概念就被正式提出。建筑节能的中心是减少建筑耗能,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建筑节能需以不影响人们感觉舒适度为前提,即室温冬季不低于18摄氏度,夏季不高于26摄氏度。时隔30年,2004年,围绕着石油与能源问题的“大事件”再次集中发生,我国的能源问题更是显露无遗:石油消耗量仅次于美国、燃煤紧张、拉闸限电、北方冬季供暖受阻;2005年3月23日,北京上调成品油价格。能源储量减少,石油仅供开采41年;我国所面临的人均储量少,先天不足,能耗效率低……种种情况使社会各界意识到,建筑节能不单是发达国家的问题,我国也正面临一场真正的能源危机,建筑节能迫在眉睫。

建筑节能,从总体上说,是通过政策引导,以节能技术和产品为基础,实现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建筑的施工过程和建筑使用等三个方面的节能目标。在这些过程中,普遍推广和应用节能技术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一个关键环节。而标准规范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反映,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程实践的准则和依据,是实施建筑节能的一个基础性措施和重要保证。为配合建设部《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设计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编制了相应的标准图集等,使建筑节能工作在设计、施工、生产、应用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保证了节能建筑的工程建设质量。

在施工环节上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监理工作力度不够,监理过程偏重系统的建筑质量,对施工过程和进场产品质量的监控似有放任自流倾向。而现在尽管提倡节能建筑,但在施工监理中却没有对节能建筑是否节能的监理,在对节能住宅建筑各个环节的验收中,“建筑节能”监理是一个大缺口。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开发商的得过且过心理,使高能耗住宅蒙混过关,从而使节能建筑的推广工作变缓。因此,加强监理工作的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建筑节能工程中监理工作的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参加建筑节能执业继续教育。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三、总结

建筑节能涉及科技、设计、建材、供热、家电等多个领域,单靠哪一个部门都很难推动,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权威综合监管机构;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备案等环节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建筑节能的实施和监管。

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评价中要落实建筑节能内容;建设单位(业主)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要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建设管理部门对不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要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对节能建筑工程进场材料、产品实行进场验收机制,由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措施情况的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对不能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应在质量监督文件中予以注明;对于没有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已经完工的不予验收备案,并责令整改;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不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不予办理销售许可证。对已建成的节能建筑进行抽样质量回访,由质量监督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方面出台“加强节能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规定”,采用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市场调整和监管。另一方面应加强产品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限制和淘汰小规模和重复建设企业,加强企业质量管理。

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作,充分研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配套,形成新的机制和运作模式,是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保障。只有不断地学习、实践、开拓和发展,建筑节能工作才会有成效。通过业内上下的努力和社会各界认知的提高,认真抓住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寻找阶段工作的突破点,保持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力度的节奏性和持续性,使其真正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S].2000.

2、马保国.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

第8篇

坚持强制与引导相结合,加强对推行绿色建筑的指导力度,推进绿色建筑大发展,力争新增绿色建筑1600万平方米。一是根据国家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新要求,修订《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并完善标准化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模板和软件,进一步奠定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的基础。二是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除主城区原新建公共建筑强制执行区域继续严格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外,主城区其他区域和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建筑自月起强制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主城区内新建居住建筑自月起强制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并进一步加强对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动态监管,逐步提高新建城镇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率。三是建立对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发放制度,加强市区(县)联动,落实对此类项目的标识发放工作。四是加强对各区县和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二、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工作帮扶和政策引导,并通过落实绿色建筑激励措施等方式,着力推动建设二、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提高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五是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质量,加强对绿色建筑日常管理机构、评价机构和技术依托单位的督促,并重视对评价标识项目后续动态管理,确保评价标识项目在设计、竣工、运行各阶段均能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六是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工作行为,提高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通过新标准评价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达到我市绿色建筑的相关要求。七是建立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机制,将绿色施工纳入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行政管理体系一并实施,并制定《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管理办法》。

二、着力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

进一步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深化建筑节能技术路线,在保持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100%执行率的基础上,推动农房节能试点,逐步推动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从城镇到乡村的延伸。一是进一步完善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管理机制,在全市逐步推行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网上审批。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培训为引导,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为契机,督促设计单位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核查各设计单位自审机构签发的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促进设计质量的不断提高。三是总结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经验,强化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质量的监管,开展施工图设计环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质量的抽查,并在全市积极推广建筑能效预测评、样板引路等制度。四是以加强对乡镇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督查为重点,认真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五是开展被动式房屋节能技术适宜性研究,进一步探索经济、适用、安全的建筑节能技术路线。六是科学引导农房采用新型墙材、节能门窗和太阳能集热器等节能技术,不断提升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不断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

一是修订《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机制,从改造项目立项、改造方案审定、改造过程监管、改造效果评价等方面着手,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质量和节能效果。二是进一步以医院、商场和宾馆饭店等项目为重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150万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三是优化完善建设领域节能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领域节能服务机构工作能力及实施质量评估机制,从技术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行为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增强全市建设领域节能服务产业支撑能力。四是协调落实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制度,探索PPP投融资模式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应用,充分激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活力。五是督促指导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同步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实现能耗数据稳定上传,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能耗监测数据质量。六是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系统组织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并建立能耗统计数据催报和审核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七是依托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着力推动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定期分析能耗监测报告,并以机关办公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和商业建筑为重点,分类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深入挖掘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需求。

四、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一是进一步探明全市地表水资源分布及开发潜力,9月前完成全市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适宜区域划定及发展趋势报告,并推动片区等条件适宜区域积极开展集中供冷供热建设,力争培育不少于1个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进一步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二是总结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制定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规定和激励措施,推动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应用,并在有条件的新建建筑中强制推行可再生能源。三是以弹子石CBD采用江水源热泵耦合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实施经验为基础,开展我市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条件及标准研究,努力推动形成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并重的建筑用能新方式。

五、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及产业

按照标准强制、政策激励、行业引导的思路,大力推广绿色建材,积极培育绿色建材产业,建立适应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的绿色建材产业支撑体系。一是出台《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明确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程序和监管措施;水性涂料、建筑砌块等7类产品评价技术导则,完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技术支撑体系,完成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自7月起全面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产品目录,并结合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标准的修订工作,将绿色建材应用纳入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行政管理体系一并实施,促进绿色建材的工程应用。二是继续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工作,推动建设5个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基地。三是完善建筑节能技术备案管理制度,细化对新型墙材、节能门窗、保温板材等主要的建筑节能材料的备案管理要求。四是系统总结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路线,优化完善外墙和楼地面保温技术路线,加强无机类保温装饰一体化技术的研发创新,《改性发泡水泥保温装饰板应用技术规程》,切实提高外墙和楼地面保温工程质量。五是深入推进墙材革新,着力完善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出台《墙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开展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技术研发,出台《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应用技术要点》。

第9篇

关键词:能力查定 基础工作 经营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264-02

随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不断投入和使用,使产品升级换代,并改善和提升了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投产一定阶段后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到底有多大,如何科学合理安排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快速提供客户满意产品,更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就必须定期对企业生产能力进行查定工作。由于生产能力查定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广,人员多,时间长,质量要求高,在企业运营快节奏的今天,抽调部分人员并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基础工作建设,确实令企业管理者望而生畏。结合笔者所在的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用月余左右的时间,完成了13个直接生产车间,近千余台(套)设备的生产能力查定工作情况,就企业查定工作中需要重点做好的几个关键事项,体会如下。

一、编制能力查定方案

生产能力查定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企业调研摸底工作。工艺、设备、人力资源、生产等有关专业系统在工作中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为保证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就必须制定出符合本企业生产能力查定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查定工作奠定牢固的基础。其查定方案需要明确以下内容(见下图)。

1.组织领导。由于查定工作涉及面广,在项目组织上实施项目管理。组成以公司领导、专业部门领导和专项人员组成的公司级工作组和以车间领导为核心各职能人员参加的车间级工作组。同时,明确两级工作团队的领导和具体参加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责任。同时,作为配合单位,要规定涉及查定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

2.查定依据。一是制定生产纲领。在生产纲领制定工作中,最后按敞口查定为好来制定生产纲领。即:只规定查定产品的比例关系,不规定具体数量,敞开口进行查定,其查出的数据由于无数据框约束而比较真实。查定的产品品种必须是符合市场需求的批量产品,也就是要依据企业当前的生产现状科学制定,才能实现查定的真实性。二是科学制定各类技术经济指标。各项指标是查定的基础,指标值直接影响最终查定结果,必须严格把关。指标值由主管部门提出,经公司级工作组认定后使用。三是固定资产(指设备、面积)。对于查定的固定资产数量及现有状态,要由主管部门进行确定。四是产品结构及工艺分工。即应以现行的产品设计结构的图纸和工艺分工进行查定。五是要依据国家、企业对人员、设备规定的制度时间来确定工作时间和班次。

在依据中,重点是编制查定的生产大纲。查定大纲必须符合实际。一是要遵循生产什么查什么的原则,要查定产品是市场在一段时间仍需求的产品。二是对多种产品生产企业要依据近年来生产产品占比重比较大的产品进行查定。三是合理制定出要查定的几种产品的比例关系,也可以设定查定产品的目标值。四是必须查定公司核心零部件生产能力。

3.查定范围及内容。明确查定具体单位和查定相关内容。具体讲,要规定对企业实施全面查定,还是局部查定;是对企业直接生产单位实施查定还是包括对辅助生产单位进行查定。

4.定额种类及水平。必须规定查定时需要的单位产品生产能力定额。具体包括设备、面积以及生产线等生产能力进行计算的定额。对于有些单位在部分设备中存在着在一台设备上承担多种产品加工任务时,可以采用多产品加权平均设备台时定额。同时,采用的工时定额必须先进和合理。

5.作业时间。包括全年制度工作时间的确定。要针对不同工况设备计算的全年有效工作时间。确定不同设备检修时间。

6.能力计算。一是对查定产品的计量单位规定。为了有利于归口和平衡工作,对查定主产品,如铸件、锻件、组装的零部件以及整机产品计量单位规定为相对应的计量单位,如:件、吨、套、台或辆等,都要换算成主产品统一的,以整机为计量的单位。二是能力计算方法。主要是针对查定中各类设备、面积、生产线而规定的不同计算公式。为了操作方便,在表格制定时要明确标明换算关系。

7.综合平衡。要确定出基层与公司两级能力平衡中过程中具体细节的要求。

8.时间安排。规定查定工作中各阶段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时间。

二、编制查定表格

在能力查定工作中,设计合理的表格对于各级查定人员填写和最终平衡能力有直接关系。公司在查定中基本设计两个层次表格。分别为公司级和基层单位级。公司级表格要反映以下内容:一是反映出公司层面综合产品生产能力。即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公司按品种比例查定的最大生产能力产量。二是对多种产品生产企业,要考虑便于对各种产品进行换算成某一特定产品的折算系数,以便反映出公司生产该产品能达到的最大能力产量。三是一些产品由于工艺制约局部生产能力限制,要客观反映出某种产品最大生产能力(如生产铁路棚车组装线需要试雨工序,该工序年最大能力也就是该产品企业最大年生产能力)。四是是要反映出企业关键设备(关键工序)的生产能力。在车间级表格设计上可确定分为三种,基础查定表、过渡性表和上报给公司本单位产品能力表。基础查定表格是根据不同车间的工艺要求设定的专用型表格。如熔炼设备、金切设备、各类生产线组装线、面积能力查定等表格。过渡表是为填制基础查定表而设定的单一需求表格。上报表格是反映出基层查定单位总体综合能力和单项产品最大能力。通过上下十几种表格设计,基本满足了公司查定需求。同时,借助Microsoft Excel工作表,设定好各栏目的计算关系,大大节省各级查定人员计算时间并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三、培训工作

在查定工作过程中,培训是极其重要的关键环节,它关系到查定的质量和时间的保证。培训贯彻整个过程,由于查定工作是分阶段进行的,因此,各工作阶段培训的对象、内容也是不同的。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项培训和个别辅导不同的方式。

在查定的开始阶段,由于查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需要对各级领导及参加查定的专业人员进行充实知识。另外,在企业中,进行一项工作,各级领导是关键,必须采取集中培训。培训的对象是各系统、基层查定单位领导及组织人员。培训的内容是能力查定的目的与要求、查定的步骤和方法、能力综合平衡等一般基础知识。通过培训,使各级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消除自身不正确认识和为难情绪,了解了工艺、设备、劳资、生产等专业部门在查定工作的相关工作内容,达到调动领导积极性支持并检查查定工作质量的目的。

专项培训针对基层各专业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内容是对查定方案、报表详细化辅导。侧重为对能力查定范围及对象、查定的方法、各数据的提供关系、表格的具体填写等操作要求和技巧。通过对各专业部门的培训,使各专业具体查定人员学到查定具体方法,自己专业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清楚在查定工作中各管理人员之间的资料提供关系。

个别辅导是采取了工作组人员包片、下基层辅导和电话联系的方式,随时解决基层单位查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培训,让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查定的意义与目的,掌握了查定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保证查定工作顺利开展和避免返工。

四、确定先进的定额和指标

技术指标与工时水平是否先进,直接关系到能力查定的结果和水平。在查定中,固定资产工作时间是制度规定的,只要数量不漏查即可。但指标值是波动的,如铸件的成品率高低直接影响钢件产量。又如实际工作中产品的实动工时(实际工作时间)与定额工时是不一样的。由于目前各企业对下属单位往往采用按产量形式的工资挂提,而产量与指标和工时紧密相关,指标的提高和工时的压缩可以说直接影响查定单位产量重新核定,会威胁将来基层单位人员的工资与奖金收入,其基层单位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提供真实的数值也是很客观的。针对上述影响查定工作因素,要做好基层单位的解释工作,使基层明白查定工作是摸底情况,与定额修改无关,打消抵触情绪,避免数据不真实。另一方面,各专业部门根据近年来掌握的一手材料,确定各单位先进的技术指标和零部件先进工时水平。同时,在验收基层单位查定的质量时,对公司重点关注的设备能力要进行抽查,确保查定能力真实和准确。

五、综合平衡

能力综合平衡是查定工作最后阶段,它直接确定基层单位与公司的查定水平。平衡采取先下后上,先单项能力,再局部平衡的办法。即先各基层单位平衡再进行公司级综合平衡。基层单位综合平衡时,先对单项设备与面积能力平衡,再进行各设备之间、面积之间能力平衡。平衡中,并不是以能力最低的设备划线确定为综合能力,要进行分析,找出能提升能力的办法,如用能力高设备替代能力低的部分件加工等措施,实现削峰平沟,达到最佳能力。公司级平衡是对各基层单位之间的能力平衡,方法与基层相同,在平衡中一般以关键设备能力为主。

总之,编制一个符合本企业的查定方案,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表格,做好分层次的培训指导工作,对查定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确定先进的指标与定额,以及两级科学的综合平衡可保证能力查定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董孝铭.工业企业生产能力查定原理与方法[M].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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