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5:19:5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世界文化遗产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庐山文化遗产主要分为有形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物质文化遗产。无形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表达、民间科技、社会习俗、认识记录几个方面。有形物质文化遗产中又包括:遗址遗迹、建筑物、纪念性景观、地方土特产品、文献与遗物几方面,具体有形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下:庐山遗址遗迹中包括古人类生活遗址(如亭子墩新石器晚期村落遗址)、军事遗址、古战场(如庐山植物园内的日军轰炸弹坑)等。建筑物有宗教庙堂(如东林寺、罗汉寺、白龙坛、广佛寺、天王庙、太乙宫等一百多个)、佛塔(如舍利塔、天池塔、普超塔等十几个)、碑林(如白鹿洞碑刻等六处)、历史建筑小品(如琵琶亭、静观亭等几十处)、传统建筑(如匡庐诗社等)、桥梁(华封桥等十多处)、近现代建筑(如波黎公馆等十多处)等。纪念性景观包括洞穴(如莲花洞等十多处)、泉(如墨仙泉等十多处)、水井(如金井、修井炼丹井)、岩石(如刘仙石等)、潭池(如出木池等十多处)等。地方土特产品包括菜品饮食(如石鱼、云雾茶、石鸡、石耳)、手工艺品(如星子金星砚)等。文献与遗物包括古旧图书资料(《庐山志》等)、宗教典籍(《华严经》等)、书画(五百罗汉图、唐伯虎《庐山图》等)。
2庐山文化遗产保护
2.1庐山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2.1.1法律不健全。虽然2006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说明了我国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可是仍然没有达到法律高度。另外关于江西省下达的关于文物保护的文件,没有制定详细的符合当地现状和地方特点的措施,《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内也没有具体指出文化遗产的损坏惩罚及处理办法。
2.1.2管理体制混乱。从古至今,庐山在直属管辖范围方面一直比较混乱,近代以来,前前后后调整多达20次。“一山多治”的尴尬局面,把庐山从一个整体变得支离破碎,导致资源浪费,并且损害了人们对庐山的地理认知。
2.1.3人口压力问题。山上常住人口,加上外来人口和游客,给庐山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且人们的遗产保护意识薄弱,使得资源上的损耗及环境污染等方面都不容小视。庐山周边区域的城市化发展也在逐年提高,山上和周边人口数量带来的压力已经非常之大,人们生活用地比如农田菜地的开垦,工业上工厂的建立及污染物的排放都不同程度地给庐山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了负面影响。
2.1.4旅游业的影响。旅游虽然在很多方面能为城市带来很大的正面影响,但是旅游业对于文化遗产的负面影响也不容轻视,游客对于文物的直接破坏表现在:攀爬拍照、乱写乱涂鸦乱刻字、乱扔垃圾、折损植物等等方面;间接破坏表现在:汽车尾气污染、白色污染、水污染以及生态环境平衡被打破等。
2.1.5自然因素影响。如2005年9月受台风影响,庐山出现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暴雨,使得多处景点遭到洪水、泥石流的破坏。对于自然界来说一些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如风化现象、微生物的生长、温度的变化、风雨、湿度等等,但对于文化遗产而言可能是慢性毒药。
2.2庐山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针对上面谈到的关于遗产保护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对策:
2.2.1普查文化遗产。关于庐山世界文化遗产普查,是由主管部门组织对庐山的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一次全面的大调查运动。这样不仅能系统地认知,更可能深入发掘一些未知的文化遗产,甚至还能更加详细地获悉每个资源每件遗产的说明,统筹规划,查漏补缺。庐山遗产种类繁多,这样能使我们对它有一个通透的了解。
2.2.2完善法律法规。关于这点,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比较成功的案例。比如意大利,一直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早就颁布了许多法令来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这是我们不得不认真学习。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立法体系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两方面问题。首先国家层面上,我国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相对落后,至今连一套完整的“国家文化遗产登录法”都没有定制。其次在地方层面上,可效仿四川省颁布的《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针对庐山区,江西省也可颁布类似“江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规,对庐山风景区的所有文化遗产进行全面而又系统的保护。
2.2.3平衡各主体利益。文化遗产保护中利益相关群体很多,从政府各部门到当地居民、企业、个体经营户、游客等等,都是风景名胜区的利益关系者。各利益主体所关注的问题不同,他们有的注重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有的是关注旅游业带来的利润最大化,有的是关注自然风光,如何权衡各关系之间与文化遗产的利益关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2.2.4优化管理体制。庐山的管理是“一山多治”的混乱局面,必须统筹规划。从上级到下级系统的管理,从大局出发,摒弃私念,加大政府部门的管理力度,多方配合,一起共同创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和庐山风景区现状的合理的管理制度及体系,是当下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2.2.5研究保护技术。不光是从立法和管理体制上说,我们还应加强技术层面上的保护措施。技术保护的话我们主要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需要培养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利用教育资源优势,多方位培养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保护科技学科专业人才;其次要运用传统保护技术的同时开发新型现代的保护技术,比如在遗产保存方面互联网、3D立体模型、数字图像技术等等。
3结论
世界遗产是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自《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诞生以来,世界各国积极保护本国的文化与自然遗产,使世界遗产保护成为一项全球性的事业,遗产保护理论也日臻完善。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对遗产地周边环境的保护。本文以世界文化遗产周边环境保护的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的实践工作,详细论述保护好世界文化遗产周边环境的重要意义。
一、世界文化遗产周边环境保护的有关论述
按照《世界遗产公约》的有关规定,遗产地的保护与管理需要在空间上进行一个圈层结构的划分,一般划分为三个区,即遗产核心区、遗产保护区、遗产缓冲区。世界文化遗产的周边环境,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指遗产建筑、遗址或地区的环境,可以是直接的或者扩展的,也是遗产本身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二是指文化遗产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过去或现在的社会和精神活动、习俗、传统知识、用途或活动,以及其他无形的文化遗产形式,它们创造并形成了环境空间以及当下的、动态的文化、社会、经济和经济背景。也有学者将遗产地周边环境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空间指向,主要是指遗产地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二是内容指向,主要是体现并保持遗产价值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的要素资源,如土地、水、植被、矿产以及当地的民风民俗等。这两种提法并无本质性区别。
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在UNESCO相关的建议和《世界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早已有共识:周边环境是体现其真实性的一部分,需要通过建立缓冲区来加以保护。2005年10月,ICOMOS第15次大会发表的《西安宣言》发展了这一认识,从对文物本体的保护转向对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共同保护,反映出对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重视。它承认周边环境对古迹遗址重要性和独特性的贡献,呼吁要理解、记录、展陈不同条件下的周边环境,通过规划手段和实践来保护和管理周边环境,监控和管理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改变,要与当地和国际社会进行跨学科领域的合作,增强保护和管理周边环境的意识。
二、世界文化遗产周边环境保护的中国实践
国外关于文化遗产“周边环境”的保护研究,从18世纪末开始逐渐受到重视,在20世纪实现了制度性的发展。结合本国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的独特性,西方国家也探索出不同的发展模式。如法国的文化遗产保护重视本体与周边环境的同等性。英国将文化遗产个体或区域与“周边环境”视为一个整体,更注重外观特色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在整体一致的基础上,鼓励内部功能的更新与再利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世界遗产相关理念理解的不断深入,对遗产地周边环境的保护,特别是其中涉及本体资源的保护与利用问题的处理有了一定的认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为了加强西安秦始皇帝陵及兵马俑坑的环境整治,国家计委于2002年7月正式批准建设秦始皇陵遗址公园。2005年陕西省公布了《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明确指出:秦始皇陵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是指对秦始皇陵保护对象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秦始皇陵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秦始皇陵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实现彻底“保护陵区、另辟新区、移民建镇”的整治工程,体现了对保护秦始皇陵整体风貌和历史格局的充分认识。
再以丝绸之路申遗为例,丝绸之路是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陕西西安)为起点,经关中平原、河西走廊、塔里木盆地,到锡尔河与乌浒河之间的中亚河中地区、大伊朗,并联结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陕西丝绸之路7个世界文化遗产点有汉长安城未央官遗址、张骞墓、唐长安城大明官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彬县大佛寺石窟。其中彬县大佛寺石窟创建于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地处古丝绸之路的主干线上,是目前陕西省境内规模最大的石窟群。在丝绸之路申遗中,彬县大佛寺周边环境的整治规划设计秉承“大佛寺环境要好,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也要安排好”的理念进行整治规划。城固县张骞博物馆及张骞墓遗址的保护项目不仅使张骞墓园本体得到了有效保护,还使张骞墓园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总体来看,我国对世界文化遗产周边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大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保护和展现历史遗址和历史文物。第二,在保护好本体的前提之下,让周边的环境体现出与历史文化资源相协调的整体风貌,建立各具特色的街区。第三、在各历史文化资源所在的具体地段内,通过环境整治,形成系统地展示历史文化风貌的整体历史文化环境。
作为世界遗产大国同时又是发展中大国,中国面临着遗产保护负担巨大而经济能力有限的矛盾。由于世界遗产地周边各种本体资源可以向不同的功能资源转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建设性破坏和旅游性破坏的问题与事件。究其原因,还是对世界遗产周边环境保护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外部经济的制约、产权设置重叠、缺乏有效的环境质量管理等各方面原因所致。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国家住建部及各遗产所在地政府,借鉴遗产保护先进国家的经验教训,已采取一定的行政和法律手段来加强世界遗产的保护。对于各级政府而言,在对这类具有特殊价值和作用的世界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利用时,要充分认识到周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三、世界文化遗产周边环境保护的意义
世界遗产周边环境是遗产价值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遗产存在的基础、背景和条件。为此,各遗产缔约国在承担起保护、保存、有效展示本国领土内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并将它传给后代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承担起有效保护遗产地周边环境的重任,使遗产及其周边环境真实完整地传给后代。因此,保护好世界文化遗产的周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保持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衡量遗产价值的标尺,也是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关键。遗产地周边环境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科学展示问题也同样需要以“真实性和完整性”作为法律依据。《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有明确规定: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世界遗产非常重要的原则。完整性,意味着未经触动的原始条件,最初主要用于评价自然遗产。而文化遗产同样也存在“完整性”(地理范围上的完整和文化概念上的完整)问题,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特有景观,也是经过很长时期特定文化渲染而形成的综合体。遗产周边的区域文化体现、延续和发展了遗产本身的传统历史文化,遗产地周边的各种物质与非物质资源,都能从一定意义上完整有效地烘托和解读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对于任何一个遗产地的保护,都应当有意识地将真实性原则与完整性原则相结合,使遗产不仅要部分真实,而且要全部真实;不仅要总体真实,而且要细节真实;不仅要遗产本身真实,而且要遗产周边环境和氛围真实。
(二)有利于促进世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何为可持续发展,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在为《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所提出了一个定义:“满足当前人类的需要,又不危害其子孙后代为满足他们的要求而进行发展的能力”。在当代,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利用必须强调“代际均等性”,即后代有权利享受与当代同样的真实完整的遗产。因此,当代就有责任完好的把遗产保存下去。这是“保障民族历史连续性和文化创新、社会进步的前提之一”。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就是其周边环境生存之核心,文化遗产资源不可能孤立的存在于某个环境当中,它必须与其所处的周边环境相关联、互动,才能有机地融为一个整体,才能协调发展。遗产地周边环境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必然涉及到相关利益者的不同利益和诉求。因此,世界遗产周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实际上就是这些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过程,是资源的分配和利益的平衡过程。对世界遗产不分范围的进行任意的开发和利用,甚至任意的损坏,可能会换得一地、一时的经济利益,但必定会把遗产的生态效益、综合社会效益和长远经济利益牺牲掉。这种经济利益至上、眼前利益至上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狭隘的短视行为。只有进行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研究,才是促进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我国传统文化继承和延续下去的必由之路。
(三)有利于带动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
中国的世界遗产以其独特的自然和文化景观吸引力,成为当地优秀旅游资源。自从1987年中国首批“世界遗产”问世以来,“遗产旅游”成为我国旅游新的热点,世界遗产地越来越受到国内外游客的青睐。世界文化遗产因其自身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内涵,体现着浓郁的地方文化特色,依托它们所呈现出的城市环境,都具有不同于其他地域典型的地方性和传统文化的烙印。
以“丝绸之路”为例,从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开始的,丝绸之路一直是东西方文化融通的道路。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全长5000公里,是古代丝绸之路中的一部分。它从西安出发,到中亚的七河地区为止,项目共涉及33个遗产点。其中,我国22个遗产点,分布在河南、陕西、甘肃和新疆。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城市旅游形象定位:如新疆段以古城遗韵为宣传重点,甘肃段以石窟画廊为特色定位,青海段突出青海湖畔的草原游牧文化,固原段以边塞重镇为宣传基点。丝绸之路蕴含着享誉世界的资源品位和厚重久远的人文精神,具有承继性的主题积累与线性资源区域分布的特征,完全“有可能成为推动我国西北丝绸之路旅游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在正确认识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性和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以旅游开发为手段,不仅能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能带动我国的旅游业发展。
在科学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文化不断进步的情况下,人类对其价值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永续的过程,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也经历了由对文物本体的保护到对文物及其周边环境共同保护的认识历程。世界文化遗产周边环境的保护,不论是对世界文化遗产本身,还是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在规划之初就应在国际视野下对遗产地价值进行深入研究,把握遗产地的文脉和地脉,重视对周边环境的保护,以期达到一个良好的效果。
巴音布鲁克风景区位于天山山脉中部的山间盆地中,四周为雪山环抱,是新疆最重要的畜牧业基地之一。水源补给以冰雪溶水和降雨混合为主,部分地区有地下水补给,形成了大量的沼泽草地和湖泊。巴音布鲁克蒙古语意为“富饶的泉水”。远在2600年前,这里即有姑师人活动。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尔扈特、和硕特等蒙古部,在渥巴锡的率领下,从俄国伏尔加河流域举义东归,清政府特赐水草肥美之地给他们,将他们安置在巴音布鲁克草原和开都河流域定居。
巴音布鲁克草原,距库尔勒市636公里,位于和静县西北,伊犁谷底东南,中部天山南麓,海拔约2500米,面积约2.3万平方公里,是典型的禾草草甸草原,也是天山南麓最肥美的夏牧场。巴音布鲁克草原居住着蒙、汉、藏、哈等9个民族,民族风情灿烂多彩,一年一度的草原那达慕盛会,赛马、射箭等比赛活动更让游人流连忘返。
著名的天鹅湖就坐落在草原上,在和静县巴音布鲁克区政府约60公里的巴音乡西南部。天鹅湖实际上是由众多相互串联的小湖组成的大面积沼泽地,这是全国第一个天鹅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水草丰茂,气候湿爽,风光旖旎。鸟类有128种,隶属14目30科80余属,其中雀形目53种,非雀形目75种;繁殖鸟95种,占74%.其中留鸟34种,栖息着中国最大的野生天鹅种群,是鸟类繁殖和度夏的栖息地。兽类有20余种,其中,两栖类2种,鱼类5种。其中属国家Ⅰ类保护的有8种,如雪豹、黑鹳、金雕、白肩雕等,Ⅱ级保护的有25种,如天鹅、盘羊、雪鸡等。
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内有旅游避暑胜地巩乃斯林区,区内林木葱郁,繁花似景,溪流潺潺,怪石青苔遍布,景色极为优美。班禅沟,原名叫茶汗乌苏郭勒,意为白水沟,山清水秀,牧草如茵,是和静县巩乃斯乡最美丽的一块夏牧场。巩乃斯草原地势起伏较大,山地草原与河谷草原并存,春、夏、秋、冬四季牧场齐备,其间河湖泉涧、野果山花、珍禽异兽不胜其数。
二、分析方法
SWOT分析法,即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遇(Opportunities)、挑战(Threats)从整体上看,SWOT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SW主要用来分析内部条件;第二部分为OT,主要用来分析外部条件/利用这种方法可以从中找出对自己有利的因素,以及对自己不利的东西,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并明确以后的发展方向/运用SWOT法系统分析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申遗,找出其优、劣势,发现其外部机遇和挑战,以有助于确定在申遗过程中如何发挥优势,转化劣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提高申遗的成功率。
三、结果
1.优势。独特的历史文化:巴音布鲁克风景区拥有清朝乾隆时期蒙古族土尔扈特、和硕特等部落万里迢迢东归祖国的所带来的独特的历史文化,以及他们本身所一直信仰的宗教——喇嘛教。每年七月举行的东归那达慕艺术节更是巴音布鲁克草原的一大盛事,这一节日源自于土尔扈特人的传统节日塔格楞节。这一点是符合世界文化景观遗产中的“明确划定的地理——文化区域的代表性及其体现此类区域的基本而具有独特文化因素”的条件的。
有机进化的景观: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内有旅游避暑胜地巩乃斯林区,林木葱郁,繁花似景,溪流潺潺,怪石青苔遍布,景色极为优美;坐落于草原上的著名的天鹅湖保护区是新疆三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大天鹅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拥有鸟类数百种,国家Ⅰ级、Ⅱ级保护动物33种。巴音布鲁克草原还是新疆最大的畜牧业基地之一。
2.劣势。生态环境的恶化:巴音布鲁克草原是新疆最大的畜牧业基地之一,每年牛羊马等动物的粪便和草原上居民的过度放牧都严重破坏了草原的自然生态环境。近些年来,疆内外诸多专家都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许多研究并产生了一些成果,但是由于草原居民大部分居民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来源都是源自于畜牧业,而且他们早已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因此诸多研究成果的实际实施效果是不尽人意的。
3.机遇。遗产旅游的兴起: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近年来旅游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等旅游形式受到公众的普遍欢迎;文化景观遗产地除了以其丰富多样的文化展示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外,而且还以其优美的自然风光令游人流连忘返。
政府重视程度的加强: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人们对于深厚隽永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普遍追求导致世界遗产旅游日益升温。世界遗产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促进作用日益显现,特别是当遗产价值被充分认识、知名度被提高后,可有效地促进旅游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巴音布鲁克大天鹅自然保护区,自1983年被确认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国家和地方政府一直以来都很关心整个巴音布鲁克区的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
4.威胁。资金投入的保障要求低:遗产地的保护和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疆自治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的下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经济发展水平虽然在整个新疆处于中上等,但由于整体发展的不平衡,而且城市建设的各方面都需要经济投入,因此用于开发遗产的经费十分有限。除了风景区本身的保护外,生态环境的改善、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也十分巨大。在缺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需要发展旅游经济作为保护资金的补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难免出现开发性破坏。
旅游基础设施的缺少及可进入性差:世界遗产地的申报对景区内的基础设施有一定的要求。新疆经济发展水平低下,许多旅游景区或景点的旅游基础设施普遍不够完备,旅游交通路线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整个新疆占地面积大,地域广阔,旅游景点分布较散,单个旅游景点之间距离太远,外加旅游交通的不便利。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了新疆旅游景区的申遗的道路。
保持原始风景的要求的工作不够: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在景观上应遵循保持原貌的原则。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现有的旅游接待设施十分陈旧,接待能力也十分有限。草原及周边上的居民为了致富自行修建了一些接待的宾馆和餐饮,其选址、建筑的风格、造型、色彩等均与风景区极不协调。由于兴建的盲目性导致风景区内景观混乱,严重影响了申遗道路的发展。
四、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申遗保护与开发建议
1.在范围上划定保护区域
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包括巴音布鲁克草原以及其中的天鹅湖自然保护区、旅游避暑胜地巩乃斯林区,整个景区的保护应该划分为这三个独立景区的保护。对于每一个独立景区,应该按其功能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开发区。在核心区内严禁建设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筑、设施等,车辆严禁进入;缓冲区内主要用于改善景观面貌,同样严禁建设接待型建筑;开发区应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布局下,有步骤、有秩序地建设接待建筑以满足公众对旅游“吃、住、购”的需求,但是建筑的风格、造型、体量、色彩、功能等应严格限制。
2.在环境上注重生态恢复和设施建设
在环境上亟待解决的就是生态问题,整个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内需要解决的生态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畜牧区牛羊马的过度放牧导致的自然生态系统无法自我调节的粪便等的污染物以及巩乃斯林区旅游旺季可能出现的接待游客过多导致的生活垃圾污染物。因此,要做好生态恢复,就必须要有合理的规划与当地居民的保护自我生态环境的意识相结合。
3.在景观上遵循保持原貌的原则
在景观建设上应分别采取保存和控制等保护整治措施。保存即保持原貌,对待核心景区应绝对保护,如实反映真实的历史遗存及自然风光;设置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对区内的新建建筑应进行风貌控制,使其在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与核心保护区的传统建筑及自然风光相协调。
4.在管理上高效一致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和破坏文化景观为代价无限度地开发利用,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
结语
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申报世界文化景观遗产的道路任重而道远,需要这一代甚至是下一代新疆人不懈的努力和坚定的信念,希望能够按照申遗的条件通过对巴音布鲁克风景区更加全面深入的分析,早日达到成功申遗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佩芝.论三清山申报世界遗产的优势[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7,(5).
[2]乔丽芳,张文杰,张毅川.潞王陵世界文化遗产申报SWOT分析[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8.
[3]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布鲁克风景区概况[EB/OL]./travel_guide/076/009862100.html,2005-10-30.
[4]丁志敏,王中锋.基于世界遗产的两个原则思考庐山规划管理问题[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
[5]张波,景然.东归英雄的绿梦天堂[J].传承,2008,(4).
关键词 世界文化遗产 商标权 避暑山庄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保护与开发并重模式下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权保护研究》,项目编号SQ137007。
作者简介:刘佩,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法政系,讲师。
一、商标权保护模式的优势
一般而言,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防御性保护,二是积极保护。防御性保护的立法模式主要目的是防止第三人通过申请专利、商标或再创作等方式将文化遗产据为己有;积极保护的立法模式是指不限制他人对文化遗产的使用但是要在使用后支付报酬。防御性保护模式的关注点是文化遗产所有人独有占有权;积极保护模式更具有开放性,其关注点是文化遗产的财产效应。在防御性保护模式下,第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文化遗产的所有权人;而在积极保护的立法模式下,所有权人不禁止第三人使用,该使用也未必必须事先得到所有权人的同意,只要使用人支付报酬即可。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权利内容包含使用权和禁止权。所谓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所持商标具有充分的支配权和完全的使用权;所谓禁止权是排他性权利,该权利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商标及其他侵犯商标权行为。商标权的权利内容侧重于防御保护内容,但并不排斥积极保护内容。以商标权保护文化遗产的方式是将文化遗产作为商品或服务通过注册商标保护的方式。此种保护模式的关键点是以文化换效益、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商标权保护模式开发与保护并重,能够有效解决世界文化遗产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一条值得推广的保护模式。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相比较,其优势如下:
第一,有利于实现文化遗产内在的经济效益。市场经济下,理性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经济利益是理性人行为的重要驱动力。以注册商标的方式保护文化遗产不仅可以传承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文化特质, 而且可以促进世界文化遗产内在的经济利益的实现。商标权保护模式不改变古迹、建筑群、文物等文化遗产的原始样貌,而将静态的古迹、建筑群、文物等文化遗产形式转化为可以流通的商标形式,从而达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最佳方式。
第二,有利于保持文化遗产的特性。正如上文所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订立《保护世界文化和遗产公约》的一方面原因是:联合国注意到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一方面因年久腐变所致,同时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情况恶化,造成更加难以对付的损害或破坏现象。所谓“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应当包括经济利益的冲击。商标权保护模式通过注册商标的方式使文化遗产的经济效益得以发挥,同时,此种开发方式并不改变文化遗产本身的样态。所以,商标权保护模式有利于保持文化遗产的特性。
第三,有利于世界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之间的良性循环。世界文化遗产的损害对世界文化而言是一种重大损失,国家对世界文化的保护工作并不是很完善,因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需要大量的投入,包括经济、科学和技术力量。注册商标权能够使世界文化遗产在不改变样态的前提下开发出经济效益,其产出的经济效益可以用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而形成开发与保护之间良性循环。
二、商标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以避暑山庄为例
以避暑山庄为例,避暑山庄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五A级景区,每年接待大量的国内外游客。 目前,旅游商品的销售成为旅游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世界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有效形式。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的旅游商品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商标权的保护和品牌战略。以避暑山庄为例,其在旅游商品开发和品牌塑造上存在的问题如下:
第一,注册商标的品牌意识不足。避暑山庄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驰名中外。就其相关的注册商标而言,据笔者搜集的资料,河北省承德市避暑山庄实业集团就白酒类注册了“山庄”商标,该集团生产的山庄老酒获得 “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称号。 除此之外,笔者没有发现与避暑山庄相关的其他商标。就避暑山庄实业集团注册山庄商标而言,其是企业自身行为,与避暑山庄管理部门无实际联系。避暑山庄作为驰名中外的世界文化遗产,其可开发的商品肯定不仅仅是白酒品类。同时,大量的商品取材于避暑山庄却没有注册相关的商标,商标权保护意识不足。
第二,与避暑山庄相关的旅游品牌商标的关注不够。上文指出避暑山庄成为国家5A级风景区,其吸引大量的游客来承德。但是,笔者发现在承德售卖的旅游商品并没有体现出避暑山庄的特色。一言概之,旅游商品的开发并没有有效利用避暑山庄的品牌效应,即避暑山庄的品牌效应扩展不够充分。若将避暑山庄的品牌效应扩展到旅游商品,其必将带动旅游商品的销售,创造新的经济效益。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著名风景区的避暑山庄的品牌价值远未发挥出来。
三、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商标保护的建议
首先,要强化商标的注册申请。各国法律都要求注册商标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限定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世界文化遗产虽然是属于世界遗产的一部分,但是《公约》亦提出应当充分尊重文化遗产所在国的主权并且不能使国家的财产权受到损害。同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属于国家,亦属于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其主体不仅仅包含当地的政府,亦应包括当地的民众。那么商标申请人应当是谁?根据公约的规定,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国家应设立专门的结构进行管理。笔者认为,该机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以避暑山庄为例,避暑山庄管理委员会可以作为“避暑山庄”等相关商标的申请人,但应当注意的是申请人并不意味者其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其次,笔者认为,我们解决文化遗产注册商标存在的问题时,可以借鉴我国商标法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可就地理标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某地区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等一系列条件早就与该地区紧密相连的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即标示商品来源地区。为保护特色产品,目前国际通行做法即是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可以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就注册商标而言,世界文化遗产和地理标志存在两个主要相似的特征:
第一, 地域性。正如上文所述,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世界的,更是地方的。文化遗产代表着文化遗产所在地的文化资源,世界文化遗产与其所在地不能相分离。河北省承德市与避暑山庄紧密相连,在民众的意识中承德和避暑山庄之间几乎可以划等号,所以,通过申请“承德避暑山庄”等一系列地理标志商标,既可以合理、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又可以有效地保护承德相关的优质产品,促进相关特色产业的发展。
第二,主体不特定。正如上文所述,世界文化遗产传承一个地区的文化,其既属于世界,又属于国家,更属于地区民众。该特点决定了其所有权主体的不特定性,其与地理标志商标特点相似。因为特征的相似性,笔者认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商标申请可以借鉴地理标志的申请制度,申请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注册人负有管理责任,管理责任包括检测、评定、监督等责任。
集体商标的封闭性决定了其只能被用于加入集体的成员。集体商标亦具有一定的品质证明功能。对文化遗产申请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有利于形成保护与开发文化遗产的良性循环。一方面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由专门的结构管理、监督,在向公众证明文化遗产来源及特定品质的同时,有效地防止某些因素对该文化遗产的侵害, 保护文化遗产地民众独占性的经济权利;另一方面,利益的获取可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更好的协调文化遗产地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
商标保护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其挖掘文化遗产内在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不破坏文化遗产,从而形成开发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性循环。若将文化遗产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人应该是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该机构对商标负有管理职责,不得将商标用于自己提供商品。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使用人应为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也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因世界文化遗产商标注册而获得的利益应当专款专用,可以以设立基金的形式用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比如相关的科学研究等等。
一般说来“文化研究”是詹姆逊在1985年对我国访问时带来的,但如今已经变得非常复杂。从文化研究的形态来看有官方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中心文化与边缘文化;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等。从研究的方式来看有文化哲学、文化人类学、文化学、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学、历史哲学、古代文化史学等不同学科。正如詹姆逊自己所说的:“文化研究是一种愿望,探讨这种愿望也许最好从政治与社会入手,把它看成一种促成‘历史大联合’的事业”。[1]
我国文艺理论界探讨得比较热的是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这个被称为“cultural study”的文化研究流派,其实与文化学者们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是有区别的。“特指产生于本世纪五十年代英国的研究领域,其先趋人物是英国的威廉姆斯(r·williams)与霍加特(r·hoggart)”[2]所进行的文化研究,是一种政治性很强的文化批评。它的研究范围比较广泛,具体来说有大众文化研究、后殖民文化研究、知识分子研究等。在一些国家基金的资助下,童庆炳等先生先后推出了很多文化诗学著作。王岳川、罗冈等学者有很多译著和专著。可以说,“文化研究”差点成了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是具体到每个学者,其对“文化”的理解又有些不同。
但文化研究各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美国历史比较短,它的文化生产的起点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工业社会的基础上,所以它的文化从一开始大众性就占据了主流地位。而文化研究和中国自身的问题结合,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问题——审美文化研究,它是审美社会学的核心范畴,“是指人类审美活动的物化产品、观念体系和行为方式的总和。”[3]如今,有些学者已经开始思考审美文化学的建立。
当然,文化研究也带来了文艺理论研究的变化,似乎有把阵地转移的迹象。“有学者要求我们改变‘文学’观念,大胆地把流行歌曲、广告、时装等吸纳到文学研究之中。”[4](p95)因此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董学文先生认为文化研究是对文学研究的颠覆,让文学匍匐于文学之外的目的,把非文学现象和文学现象混淆。他在专著《文学理论学导论》中提出了三点看法:“首先,眼下的‘文化研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利用文化学的眼光来研究文学问题……其次,文化研究置换了文学理论的问题与话题,成为对历史、语境、媒体、权力、种族、性别、阶级、民族、道德、自我身份、全球化、后殖民、后现代等大文化现象的探讨和关注。再次,……‘文化化’所导致的文学理论的霸权主义,一方面,可能使文学理论承受太多的压力而变得沉重,从而使自身走向解体;另一方面,则在反效果上成为一种‘非我’的东西,使得越努力离目标越远”。[4](p96-99)
那么该如何看待目前文学理论界的“文化研究”热?从什么角度来把握这个文化研究比较合适?其实文化研究虽然没有自己的学科边界。但是却有自己的思想定位,那就是思想批判。对精神产品进行思想审查,揭示里面的权利关系,为被压迫者辩护。进而对精神产品给读者带来的麻痹进行消毒。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文化研究”其实还是一个精神再生产的问题。它的任务还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精神再生产的一种批判。对精神再神产比较好的视角就是从人类自身的再生产的角度进行研究。根据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摘选》我们大致可以把人类自身再生产分为经济基础的再生产,经济制度的再生产,以及个人对此的“一定关系中把个人再生产出来”[5]。而个体再生产就涉及到精神再生产。我们可以把它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相印证。通过《德意志意识形态》我们知道“创造历史”(即人类自身再生产)需要以下几个基础:物质生产、工具生产、家庭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6]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意识生产。西方研究学者比较重视对马克思的这个生产方式的研究,而反对马克思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个社会结构。其实,离开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个结构是无法把文化生产的根源说清楚的。所以有的学者把人类自身再生产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维系人的生命的社会情况;二是生产资料及生产产品的占有机制;三是精神方式的变迁角度。这三者中,维系人的生命的社会状况是基础,它决定了后两者。但精神方式一旦形成,就会习惯性地传承,形成文化传统。而这种传统在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既有变化,也有传承。其较难改变的有思维习惯,伦理模式,而容易发生变化的则有财产分配、价值观念等。因此从人类自身再生产看文化研究,我们会发现“文化研究”可以对文艺理论研究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深化。
一、能对纷繁复杂的“文化研究”进行较科学的认识
我国精神生产的情况很特殊。从文学管理的体制来看,我国文学创作在上世纪50年代到上世纪80年代早期,主要是政府管理,文学写什么,怎么写,写成什么样都有明确的规定。文学是天下的公器。相应的文学理论也主要是政府的文学理论。上世纪80年代后期,政府对文学的管理开始放开了,文学创作有了一定的主体性。相应的文学理论的立足点也站在文学创作的独特性这个方面。也就有了“主体性”文学理论。到了90年代后期,文化的市场化越来越深入,人们发现诸如美女写作,欲望写作成为了文学界关注的焦点,文学似乎已经不再是天下之公器了,那么新时期的文学理论何为?而且文学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人们发现一个很尴尬的问题:叫好的作品未必叫座,叫座的作品未必叫好;西方的文学产品大量出口到我国,对我们文化贸易造成了大量的顺差,而我们却不能有所作为等。面对这些变化了的文学现状,固守原来的文学理论领域显然要脱离了文学实践,而“文化研究”则是应对这种现状的文学理论新尝试。
但西方的文化研究往往陷入了一个相对主义的逻辑怪圈,有些为批判而批判的情况。的确如董学文先生所说,带有霸权主义的特征。因此,很多学者呼唤从文化批判回到学术批判。[7]从人类自身再生产的角度来进行文化研究,能很清晰判断各种文化模式的价值:那种有利于人类自身发展的文化是好的文化,是人类真正需要的。而那些不利于人类自身再生产的文化思想则是有害的。
转贴于
尽管文化研究对历史、语境、媒体、权力、种族、性别、阶级、民族、道德、自我身份、全球化、后殖民、后现代等大文化现象的探讨有置换文学理论论题的可能,但是这些研究却从另一个角度对文学得以流传,得以发展的生存空间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使文学何以成为经典的权利关系得到澄清,这也使得文学本体研究有了深入的可能。而的人自身再生产的理论正好可以对这些散乱的问题给予系统性、科学化的认识,从而使文化研究能更好为文学理论学科建设服务。
二、能够对各种文化精神的起源、演变及其影响下的艺术精神做结构性的解释
西方文论从形式本体论转向文化研究其实也是学科本身发展的原因。以语言研究为中心的文学理论其最大的缺陷就在于无法解释文学精神的生成与流变。而文化研究恰恰填补了这个空白,因此文化研究的兴起也有其学科自身的逻辑。
从唯物史观来看,物质决定意识,人类的生存决定人类的精神状况。
从人类自身再生产的角度来看文化研究,可以整合维柯的诗性智慧,轴心时代等理论,那么对于各种文化的精神风貌,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我们可以以人类几个最古老的文明为例:古希腊的文化精神是个体化的日神精神,其精神方式是一种彻底的理性思维方式;印度则倾向梵我合一,认为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循环过程,其精神方式是一种直觉体悟方式;中国古代文明则是以一种直觉的思维方式,务实,讲究人伦义务,以群体的延续为第一义,追求精神上的不朽,因此可以称为生命伦理学。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呢?考察各个文明的产生,我们会发现一个近乎结构的模式在起作用。这就需要对人类自身再生产的方式进行考察。根据意大利学者维柯的研究,人类最初的精神方式是诗性智慧。它是原始文化的精神核心,由于食物匮乏等原因,到轴心时代,这种精神方式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并被新兴的代表私有化的思维方式——理性所击溃。由于原始文化中各民族在生存条件,两性关系及精神方式上的不同,使这些民族回应挑战也不同。根据刘士林先生的研究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完成精神生命的私有化的问题,他认为“具体而言,精神生命私有化包含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死亡意识的产生;其次,个体化的实现;再次,以功利为中心取向的对象化思维方式。原始时代以永生信仰为核心的诗性智慧在轴心时代破裂,使死亡与存在问题第一次内化为人的个体意识、生命的时间意识;原始公有制的衰亡,则直接引发了个体与群体的对立与分裂,从而使自我意识对自我的占有变得十分重要和突出;而人与自然功利性关系的产生,则是对象化思维关本文由收集整理系的前提。所有这三方面都与原始人的永生观念、集体观念、主客不分观念相悖,一场具有世界意义的重大变革在所难免。”[8]而自我意识的产生也使死亡问题深深地刺激了人类。应对死亡,古希腊文明成功地通过对象化思维把握了死亡,把它对象化和理性化,从而更加肯定了个体的存在,成为文明时代的骄子。印度文明以宗教方式,以有限的个体证悟无限的实在,解决了死亡问题。而中国则由于它独特的生产条件,保持着“人心”、“情感”,以一种诗性智慧的直觉方式把死亡融为生命的一部分;以清醒的现实主义精神,以人伦义务贬低个体生死的重要性,在群体的延续把个体的生死消解在族类的生生不息的历史绵延中,从而使生命获得精神上的不朽。
这些不同的文化模式产生后,其艺术精神也不相同。西方倾向于对象化的方式把握世界,因而其文学也多自我意识的表现。我国文学则较注重比、兴,写景状物之中传达出人情人味。印度文学则多证悟人与自然、有限个体中的无限实在。
三、从人的自身的再生产的角度来看,能比较清晰地看清楚文学的流变
从新批评派到文化研究,其实是有文学批评自身原因的,这是内在的文学层面所需要的。“因为,没有那深刻的相对论,没有对形成历史思维特征的每一具体境况特点的重视,‘新批评’的范畴便趋于凝固”。[9]实际上,新批评将但丁、莎士比亚等永恒化了,因此忽略了文学的流变。这是文化研究兴起的另一个原因。
文学的流变有宏观的文艺思潮流变,也有微观的更为细腻的文学类型方面的流变。从人的自身再生产的角度来看文学,对这两者都可以进行考察。
先从微观的角度来看文学流变来考察。根据威廉斯的研究,文学的审美价值其实在于“情境”中,这些情境“拥有种种精确细致而又极其多变的构形[formation],这些构形造就着、或维持着、或封闭着、或摧毁着这些情境。这些构形的历史就是艺术的那种特殊而极其多变的历史。”[10](p165)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威廉斯引入了两个概念:“惯例”“标写”。所谓“惯例”,在艺术和文学的社会理论中,“是指某种确立的关系和这种关系的背景”[10](p180);所谓“标写”其实就是书面语的书写,它的一个特点是可以复制。这两个概念使得文学生产的物质性得以凸显,而我们也从中看到文学变化的一些轨迹。文学的创新意味着对惯例的突破,而惯例也往往是读者接受文学的一个重要条件。“对于实际写作中显现出来的多样性的标写[notations]和惯例[conventions]进行归类,并加以组织,使之成为文学实践的特殊方式,这种持续的尝试大都形成了关于体裁或类型的理论。”[10](p188)
对于文学的流变,詹姆逊则抓住“文本”的形成来进行阐释。从微观层面的角度来看,詹姆逊认为文本建构受到政治、历史的影响,文学作品和文化作品是偶合,在这里“历史被还原到一系列定期发生的事件和时代危机、年复一年的历史动荡、按编年史顺序发生的政权和社会时尚的兴衰,以及历史人物之间的激烈而直接的斗争”。[11]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詹姆逊认为文本建构受到社会阶级之间构成性张力的影响。主要是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意识形态在这里表现为一种元叙事。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詹姆逊认为文本的建构受到一系列的生产方式的影响。大家比较熟悉的是他所说的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是市场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以及跨国资本主义的文化阶段。其实,他对整个人类的生产方式与文化生产之间的关系都进行了考察。他认为每一种生产方式的产生都会有相应的文化产生。
转贴于
四、从人类自身再生产的视角来进行文化研究可以看清楚很多文化传播问题
文化传播的问题涉及到多个层次的问题:一是传播手段和传播内容之间的关系。涉及到生产力和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另一个问题是不同文化体之间的文化传播之间的问题:一是国际之间的传播问题;一是国家内部文化传播问题。
关于生产力对文化生产影响的问题,威廉斯告诉我们:“20世纪下半叶,‘文学’上的许多明显的危机都是由基本物质生产中那些变化了的过程和关系所引发的。”[10](p170)这里涉及到出版业的物质手段的进步,也涉及到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文学载体的出现所带来的文学外部环境和写作本身所产生的巨大的变化。
国际间的文化传播问题很复杂。目前存在较大的问题,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输出巨大顺差问题。从人类自身再生产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来公民生活的富裕。发展中国家人民对发达国家物质文明的向往是造成文化逆差的根本原因。问题的关键是西方对发展中国家强制性的文化输出。事实上,西方经常以贷款、援助等为条件,强制性把自己的价值观,国家发展模式强加给发展中国家,这才是应该反对的。
国内文化传播的问题也很复杂,哪些文化被关注,哪些文化被记忆固然和统治阶层有关系,但是有些作品尽管受到统治阶层所迫害,但还是能流传下来。正如詹姆逊谈到的,每一种生产方式都会有自己相应的文化模式,其它的文化则被整合,而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以前被压抑的代表新的人类精神方向的文化产品会得到新的地位。如《红楼梦》,尽管一开始遭到清朝统治者的贬抑,但历史最终还是给了它最高的荣誉。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不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比较容易被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在讨论学术问题时,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关键词:
世界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 遗产保护与利用
收稿日期: 2010-11-09; 修订日期: 2010-12-28
基金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产品研究》(CW091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旅游资源与文化发展创新基地》(CLA601)资助。
作者简介:
梁保尔(1953-),男,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遗产旅游、旅游文化。张朝枝(1973-),男,博士,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与遗产保护、旅游规划与管理。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1987年、2001年起分别有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公布的《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词汇。本文2010年底用“谷歌”搜索引擎①,以“世界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2万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9万条记录;在“中国知网”学术文献总库作检索②,以“世界遗产”为题名的有1703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4537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名的有6304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26391条记录③。与此同时,以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围合的“世界遗产”徽
记也无可争议地成为优质旅游资源的身份标识(见图1)。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时使用的一种专有名词,有特定的涵意。然而我们发现,学术界在一些场合使用时,往往以“世界遗产”通称两种类型的遗产,如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
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8:69.
列有“中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
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12.
列有“世界遗产类别五: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且此类现象亦非个案
如孙克勤《世界遗产学》(旅游教育出版社,2008:26209.)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世界遗产”章节并列,彭顺生《世界遗产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25.)将这两种遗产并称为“中国的世界遗产类别”等。
。这样一来未免令人感到有些困惑:“世界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种遗产类型究竟是同属一个范畴还是分属于两个独立的体系?倘若是分属两套独立体系的话,那么这两种遗产类型的主要区别何在?本文试就这两个问题作一些梳理工作。
2 两种遗产归属两种不同的体系
“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都属于UNESCO宣布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条。
的遗产保护项目,然而研究发现,这两种遗产,其内涵和外延并不属于一个统一的范畴。
2.1 有两份独立的公约文本
UNESCO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规定,由“政府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委员会”制定、更新和出版《世界遗产目录》。这份《公约》将“世界遗产”定义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1987年起增列“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1992年又增列“景观遗产”,总计为四个类型。因此,严格意义上的“世界遗产”应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遗产保护项目,除了“自然遗产”之外,“文化遗产”还应涵盖“文化景观”以及“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的文化遗产部分《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45-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2条。
。
UNESCO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规定,由“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编辑、更新和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份《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个类别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2条。
。但UNESCO 2001年起在宣布入选项目时,又划分出一个“文化空间”的类型(参见表5),曾一度引起了学术界很大的争议(参见本文3.3叙述)。入选这份《名录》
的遗产保护项目通常就被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径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强调是一种所谓“国际”级别的遗产类型。
由此可见,“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泾渭分明,是由两个不同的遗产委员会独立宣布的两种类型的遗产保护项目体系,UNESCO因此为两个相对独立行使权力的“本公约的最高权力机关”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4条第1款。
制定了两个独立的标识(见图2)。
2.2 有两套不同的遗产目录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世界遗产目录》,另一个是《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第3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结束时,《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总数达911项,包括: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704项、自然遗产180项、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27项;2010年在册的濒危遗产项目总数为34项。自1987年至2010年,《世界遗产目录》先后收录中国项目达40项
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罗列,可参见“维基百科”相关条目。
,包括:文化遗产26项、自然遗产8项、自然和文化混合遗产4项、文化景观2项。中国的“世界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三(意大利44项、西班牙41项)。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建立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另一个是《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结束时,《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收录项目总数213项,2010年在册的急需保护项目总数达16项。自2003年至2010年,这两个目录分别收录中国项目28项和6项,中国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总量达34项
UNESCO官方网站http:∥。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一。
即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种目录而论,其性质亦大相径庭。《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项目均须已载于《世界遗产目录》中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0条。
。如1995-2003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1978年第一批《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1992-2004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柬埔寨“吴哥窟”是于1992年被《世界遗产目录》收录的项目(便于“吴哥窟”及时接受国际援助)
Google 译自UNSCO官方网站的2010年《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在册的35个项目名单以及经整改已陆续解除濒危的25个项目名单。
。而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则未必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已列入项目,如中国2009-2010年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6个项目,皆为UNESCO当年的新增项目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主要区别在于,列入前一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尽管在社区或群体的努力保护下其存续状况仍然受到威胁的文化遗产,申报国需要承诺制订专门的保护计划。
。
3 两种遗产执行不同的标准
3.1 遴选标准不同
UNE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以“突出的普遍价值”为准绳拟定了10条遴选标准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7条对世界遗产的遴选做了规定:()代表人类创造精神的杰作;()体现了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重要的价值观交流,对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能为现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是一种建筑、建筑群、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发展阶段;()是传统人类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由于不可扭转的变化的影响而脆弱易损;()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文化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本标准最好与其他标准一起使用);()绝妙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区;()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包括生命记载和地貌演变中的地质发展过程或显著的地质或地貌特征;()突出代表了陆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群落演变、发展的生态和生理过程;()是生物多样性原地保护的最重要的自然栖息地,包括从科学或保护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栖息地。
,“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只须符合其中的一条或多条相应的单一标准就会被认定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如“奥斯维辛集中营”、“九寨沟国家风景名胜区”是符合一条文化标准或者自然标准,“莫高窟”、“三江并流”是符合全部文化或者自然标准而入选(见表1)。“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则必须同时满足双重标准才具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资格,如“武夷山”、“泰山”同时满足了文化标准与自然标准,特别是泰山同时以7条标准入选,在《世界遗产目录》中十分罕见(见表1)。“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在于文化,或本质上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见表1)。
UNESCO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设立具体的遴选标准,只是表述了一些基本特征或要素,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做了若干限定,如“各国人民集体记忆的保管者”、“能够确保文化特性永存”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引言。
。各缔约国在此基础上都建立了庞大的名录体系。以中国为例,截至2010年,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7万项之多
据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副司长屈盛瑞在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新闻会上所的通报,7万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中,有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10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186项“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77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
,国务院并为之制定了6条遴选标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6条:1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2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3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4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5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6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主要涉及候选项目的杰出创造力、世代相传、文化认同、高超技艺、见证传统、濒临危险等“突出的普遍价值”。这些遴选标准对各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3.2 类型标准不同
本文将已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各种类型的遗产项目尝试着排列了一份比较直观的通表(见表2):
本表综合了两个板块。第一板块,参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首先区别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参照《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再分列出“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和“文化景观”两大类;参照《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第2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的口径,继而将“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拆分为“(文化部分)”“(自然部分)”两部分列入相应类别。第二板块,参照《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
作”条例》(1998)二分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五分法和《国家级非
4.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31条:“应把在本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1/2003)(第一批《人类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1/《公约》2003)
1.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注)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宣布的目的在于奖励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优秀代表作品,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条例》1998)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
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公约》2003/《暂行办法》2005)28+6项
2.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条例》1998)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暂行办法》2005)(如妈祖信俗、端午节、麦西热甫等)
2.自然遗げ(《公ぴ肌1972)
.文化与自然混ず弦挪(自然部し)(1987增列)
1.自然面貌
2.动植物生境区
3.天然名胜
4项
(总计8项)
资料来源:据《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9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等并参考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第293页图表归纳整理。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六分法拟定。通过一种通融办法,把UNESCO宣布的两种体系的遗产类型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显示其相互关系,这样似乎比通称为“世界遗产”更妥帖、更容易理解。
相比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要比“世界遗产”复杂。
第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12条。
:“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定一份或数份关于这类遗产的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因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这种特殊的“清单”性质,旨在为中国项目前赴后继地跻身《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或《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热身”。很显然,国家级项目和世界级中国项目之间有稳定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国家级项目处于一种预备状态,随时可向UNESCO申报“国际一级”的项目。限于篇幅,兹选取两批被收录的中国项目列表,以便说明世界层面与国家层面两个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3):
第二,除了UNESCO的分类之外,还有一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用性分类,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2006-2008)的十分法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Z].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1316.
(2007)的十六分法,这两种分类也有一个明显的对应关系(见┍4):
从表上可以发现两个问题: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医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中并没有建立对应的类别,而只是在“民间知识”下设一小类;二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类)分类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6类)的分类不能完全对应。
3.3 类型分歧不同
在“世界遗产”分类中的“文化景观”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似乎难以截然区分。对于这个问题不妨这样理解:其一从遗产性质而言,它是人类学的一个概念,代表的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文化遗产/遗址”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联合工程”
韩锋在《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一文中认为,“文化景观”在于“展示人类社会与聚落在自然环境的物质性制约或机会下以及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内在和外在持续作用下的演进,突出强调人和自然之间长期而深刻的相互关系作用”(见 ,200918)。并参见UN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第47条。
;其二从遴选标准而言,“文化景观”的入选项目只须满足符合文化标准的一条或多条标准,而不必涉及其他的自然标准;其三从类型划分而言,它主要包括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园林、公园)、有机进化的景观(残余物景观、持续性景观)、关联性文化景观(自然因素、宗教、艺术、文化)三类。所以说,“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应该在于文化方面,或者说,“文化景观”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
江西庐山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的佛教和道教庙观与代表理学观念的白鹿洞书院一起,以其独特的方式融汇在具有突出价值的自然美景之中,激发了无数艺术家以美学的态度看待自然,开拓自然文化。
(参见表1)。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中关于“文化空间”(“文化场所”)的分类有颇多争议。起因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分为五类,而实际宣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却多了“文化空间”的类别(见表5);与此相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有“文化空间”的类别,而实际上在国务院两次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却难觅其踪迹
参见相关文献。
――于是便引发了关于“文化空间”的学术争端。
从源头而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文化空间”概念来源于《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UNESCO,1989)“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文化场所的人类学概念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但也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周期、季节、日程表等)或是以一事件为特点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和这一地点的存在,取决于按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把“文化空间”解释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3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 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王文章认为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48,300.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本身就不是一种逻辑的分类,难免会出现一些跨类现象。乌丙安认为
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认为,“凡是按照民间约定俗成的古老习惯在确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场所举行传统的大型综合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形式。……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或花儿会、歌圩、赶坳之类)集市(巴扎)等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传统节庆活动就是最典型的文化空间。但这些解读听起来仍然有些费解,关键在于要解释清楚“文化空间”为什么是“非物质”的。相对而言,向云驹的解读比较透彻
向云驹《论文化空间》20091026,《再论文化空间》20100101,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他认为,“文化空间”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其存在的核心价值和理论依据在于它完整地、综合地、真实地、生态地、生活地呈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人类学”的概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类别、样式之一的文化空间,首先必须有实在、实有的场所,这个场所必有物的存在(桥、民居、村落、庙宇、街道、广场等等),或有固定的(如物的永固性)时间周期;其次,这个空间必与人的身体的栖居和精神的栖居相关联,才成其为“文化空间”。栖居必然建造,建造是人在场的象征和天然成分。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有人在场和出场的空间。因此,有人在场的“文化空间”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空间”,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如果没有活的人在场,“此地空余黄鹤楼”的话,那就只能是文物、古迹和遗址(“文化遗产”)。向云驹的解读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文化空间”的释义作了必要的注脚。
4 结论与讨论
4.1 本文结论
“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官方文件《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World Heritage,汉译名“世界遗产”,包括了“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四个类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颁布的官方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汉译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有UNESCO官方的中文文本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39条“有效文本”:“本公约用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拟定,六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这一文本将目录译作《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人类”二字,以表示这是一种“在国际一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4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
由此可知,“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社会层面通常的兴奋点在其UNESCO“出身”,比较容易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讨论学术问题时,为避免产生歧义起见,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4.2 问题讨论
两个《公约》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9-95条有关“完整性和/或真实性”条款内容。
。国家为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3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5第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表”分列了8个资源主类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第4.3条款,见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
,其中的A.地文景观、B.水域风光、C.生物景观、D.天象与气候景观、E.遗址遗迹、F.建筑与设施等类别多与“世界遗产”(自然、文化)有关,G.旅游商品、H.人文活动等类别则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换言之,本文讨论的两种类型遗产的“合理利用”与旅游吸引物有着有高度的相关性。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为例。旅游通常由“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旅游要素进行生产性传承,如昆曲(人类2001)(国家145 Ⅳ1)
人类、国家、国家三推分别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人类2005)(国家101 Ⅱ70)、京剧(人类2010)(国家172 Ⅳ28)等
参见表3。
是通过旅游“娱”的要素的发挥、通过剧场演出和票房收入解决一部分传承发展中的问题,这是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是通过“购”的要素的发挥,使濒危手工制作技艺在各类旅游摊档令人爱不释手的小商品形态中保持“活态”,如内联升千层底布鞋(国家898Ⅷ115)、龙凤旗袍、亨生和培罗蒙奉帮裁缝(国家三推Ⅷ6)、上海鲁庵印泥(国家917Ⅷ134)、曹素功墨锭制作(国家三推Ⅷ73)、油纸伞、西湖绸伞(国家923Ⅷ140)、嘉定黄草(国家830 Ⅶ54)等;第三种方式是直接嵌入现实生活,成为居家旅行、日常用度的趣味盎然的选择,最典型为“吃”要素的发挥,如存续我国城市历史文脉的“老字号”项目等(见表6)。
令人瞩目的是,在2010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和睦、味觉上的美好体验以及人与自然间的平衡的“法国美食大餐”(人类2010)首次以一国美食而被UNESCO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参见UNESCO官方网站;并参见《文汇报》2010年11月20日报道《法国大餐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国美食大餐”是庆祝个人或群体生活重要时刻,如:出生、结婚、生日、纪念日、庆功和团聚等活动时的一种实用的社会风俗,通过节日盛宴,法国人聚集在一起享受独特的美食艺术。“法国美食大餐”的入选,对旅游资源而言,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遴选将逐渐从诸如中医针灸
王乐,吴越.申遗后针灸精髓如何传承[N].文汇报,20101125;吴越,王乐.如何让老外弄懂活血化瘀[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10)(444 Ⅸ5)、中国活字印刷术
任思蕴.活着――中国活字印刷术的前世今生[N].文汇报,20101207.
(人类急2010)(国家918Ⅷ135)、中国书法
莫三相.汉字书写――怀恋中国人的文脉载体[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09)(国家839Ⅶ63)之类主要依赖于诠释系统予以转化的项目趋向于开始关注存活于现实生活中的通俗旅游吸引物了,这对于旅游资源利用和旅游产品开发的研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非常鲜活的信号。オ
(鸣谢:谨对上海师范大学张萍、姚小梅所承担的资料整理工作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 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8:69.
[2] 邹启山.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M].北京:大象出版社,2006:8.
[3] 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12.
[4] 孙克勤.世界遗产学[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8:26209.
[5] 彭顺生.世界遗产旅游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25.
[6]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48,293,300.
[7] 冯骥才.符号中国[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8:上卷22、136;下卷200、202、210、220、270、302.
[8] 张朝枝.原真性理解:旅游与遗产保护视角的演变与差异[J].旅游科学,2008(1):1.
[9] 任思蕴.活着――中国活字印刷术的前世今生[N].文汇报,20101207.
[10] 莫湘.汉字书写――怀恋中国人的文脉载体[N].文汇报,20101227.
[11] 王乐,吴越.申遗后针灸精髓如何传承[N].文汇报,20101125.
关键词:溱潼会船节 开发 现状
2004年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等联合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国掀起了包括传统体育文化在内的一股非遗保护热潮。我国幅员辽阔,自然地理环境错综复杂,不同自然生态环境和生存方式衍生了带有鲜明的区域性技术风格、素质特点、民族品格的体育文化特征。
当今时代,重视祖先留给我们的丰厚的传统文化运用现代科学的方法,使它成为全民健身的一部分,成为现代社会体育文化的一部分,对其保护、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溱潼会船节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 近年来,当地政府本着以船会友,以节招商的基本思想,带动当地新农村建设,本文对会船节的一些保护和开发现状进行归纳,以期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基础性研究。
1.会船节传承的来源和沿革
公元1131年,相传南宋时期岳飞的义军与金兵激战溱湖,金兵大败,义军伤亡惨重,当地百姓为了祭奠死亡将士,在清明节,自发组成篙子船争先祭扫。以后,每年的清明节第二天,来自四乡八镇的船只、船民来此聚会,会船成为习俗。
以溱潼会船节在组织模式上仍然采用生活风俗遗传,以“溱潼会船”为主要品牌的民间文化具有独特的文化影响力,2008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
2.溱潼会船节开发现状
2.1扩大影响,形成品牌
会船的主要场所——溱湖,建成溱湖国家湿地公园,2010年7月开始进行创建5a风景区的准备。湿地公园内现有植物110多种,野生动物70多种,每年都有30多种近10万只候鸟在此栖息,风景区总面积约26平方公里,形成以溱湖为主体的水环境景区,会船节为品牌的湿地人文景观。
每年会船节前夕,奔赴上海、南京等地召开新闻会,扩大会船节的影响。邀请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高密度、大容量的报道,到2010年,溱湖风景区已与长三角及周边省市1500多家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
“一湖、一地、一镇、一园”特色鲜明。一湖,即溱湖,一地,溱湖国家湿地公园。一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溱潼,一园,江苏河横生态科技园,开发了百年牡丹观赏、千亩油菜花观光、循环经济园等农业旅游项目,游客提供了一个了解现代农业、接受环保教育、体验农家风情的基地。
“十一五”期间,把旅游业作为服务业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来抓,形成了以“泰州华侨城、溱湖风景区、溱潼古镇”为重点的旅游核心区,促进了旅游业由“开发型”向“品牌型”转变。
2.2溱潼会船节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作为现代体育旅游的一个重要内容,溱潼会船节独有的历史文化背景具有比现代体育项目的开发更为优势的地位。会船节拓展了当地的旅游文化空间, 成功培植了当地旅游产业的坚实基础。近年来,溱潼镇依托悠久的历史资源优势、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和深厚的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让这个千年古镇赢得了越来越多外地游客的青睐。
以溱潼会船节为品牌,旅游业快速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旅游景区周边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在溱潼会船节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下,当地居民利用地域饮食文化和自然资源,在自家门前办起了农家乐,用自家美食招待五湖四海的宾朋。
2007年接待游客18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3亿元,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2.3溱潼会船节对新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影响
溱潼会船节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由于会船节的知名度在国内不断增强,会船人数和规模不断扩大,调查中发现仅篙船一项就达65条之多,参加会船人数达数千人。为了保证会船节的秩序及观赏性,大会不得不规定限制各乡镇参加比赛的船只数量。
近年来,会船节期间增加了群众体育节,溱潼镇因此获得了群众艺术之乡、体育强镇等殊荣。2010年被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组委会评选为年度体育旅游精品。
2.4溱潼会船节对当地文化产业的促进作用
2005年以后形成以“会船节”为文化支撑的,实行产业联动通过品牌效应,实现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近年来更是在会船设计上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如2008年的时候有设计祥云、鸟巢等的会船,溱湖上出现天天有篙手,日日来会船的场面,促进了当地群众的参与程度,增加了就业机会,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增加知名度,打造品牌,并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在历届会船节的活动安排中,文化活动由2004年的群众文化表演,民间艺人表演,到2010年的茶文化节、古茶花观赏节、中国湿地论坛等多项文化活动,使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在这里共展风华。
当地相关部门在拯救保护里下河这一水乡水上庙会,使其成为本地区特有风俗的活化石的同时,正极力拯救和保护一批与会船相关的民间艺人和民间艺术,对其进行原汁原味的保存、传承。带动了当地一大批富有民俗特色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热潮。
农村传统体育文化是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发展具有鲜明娱乐性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r] 2008(19)
摘要:论文从社会环境、政府政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华侨影响和青少年自身等方面多维度地探讨开平市青少年对于当地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的认知状况,进而提出几点加强青少年认知和保护文化遗产意识的建议。
关键词:开平市青少年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认知状况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郑孝燮曾说:“我国世界遗产事业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认识问题。把中国世界遗产保护的希望寄托在青少年身上,从现在开始就下大力气加强对青少年进行世界遗产保护教育,也是一个认识问题。”至2007年底,开平市总共有青少年[1]62000多人,约占全市人口的9%〔1〕。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结合相关研究成果,以开平青少年为案例,论文拟就当代青少年认识世界文化遗产的状况进行多维度解析。
一、开平青少年的认识及思想状况
当地青少年对碉楼的认识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从电视新闻媒体中获知,如开平台定期播放的开平碉楼节目、报纸和新闻节目等;二是从学校派发的有关碉楼的书籍中了解(其中有进行碉楼知识考试的学生对碉楼基本知识认识较深);三是从碉楼申遗时的各种宣传标志中认知;四是从祖辈的口述中得知(此种情况较少)。
多数青少年对碉楼认识较偏重于感观形态方面,对多数碉楼的名字没有特别留意,一般是认为碉楼较旧较黑,是中西建筑特色结合的产物,并设有枪口,具有军事防御的作用。身在开平、长在开平的他们对这些碉楼熟视无睹,因此对于碉楼的认识普遍停留在表面的层次,而对碉楼的来源、历史、意义以及碉楼文化中所包含的岭南文化、稻耕文化等基本上没有深入的认识。
对碉楼了解较深的青少年或认为碉楼具有欣赏价值,很美,像城堡;或认为碉楼很坚固、结实、有特色、作用多、功能强,体现了华侨对家乡的爱和建筑师的睿智。总的来说,感性认识的成分较多,而文化艺术、赏识认知和结构特色等层面则相对缺乏。“开平碉楼与村落”作为精神文化符号层面上的认识还有待广泛宣传。
多数青少年认为碉楼可以代表开平文化,心中对碉楼存有感情,但缺乏进一步了解碉楼的兴趣。由于目前当地经济发展有限,本地人们收入偏低,多数留守家乡的青年忙于家务活或学习,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青少年偏重于娱乐方面的爱好,认为历史文化较枯燥,因此对碉楼文化兴趣不大。
二、影响青少年认识碉楼的因素
(一)社会环境
从对外联系来看,水陆交通方便,开阳高速公路与325国道横贯全境地,三埠港每天有2艘豪华客轮往返香港〔2〕,但市内交通和旅游指南方面,尤其是景区之间的来往存在较大问题,景点班车的设置没能把分散的碉楼群与游客的时间安排统一起来,大部分的景点缺乏关于碉楼的全面细致的交通指引和正规的出租车服务,给游客,尤其是自助型旅游的游客,带来不便。
交通不便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有关。由于碉楼大多位于开平的乡镇,而这些地区难以有经济实力提供完善的旅游交通系统。
申遗时,电视广播、报纸媒体对大众获取碉楼知识发挥着重要的宣传作用;然而,申遗过后,这种作用便大打折扣。现有的相关电视节目缺乏趣味性,内容重复,对碉楼的介绍方式单一,难以引起青少年的兴趣。而更注重时事的报纸媒体较少刊载关于碉楼或其他世界文化遗产的信息。通过网络资源了解碉楼更具有自主性,但目前官方碉楼网一般只有简单的介绍和相关的旅游信息。可以说,各种媒体对于碉楼与村落的宣传和教育明显不足,更谈不上对青少年世界文化遗产的意识的培养和文物保护知识的普及。
除了这些,由于民间没有自发性地举行以碉楼与村落为主题的团体活动,使得碉楼文化对当地风俗的影响渐趋减弱。而青少年本身对碉楼的认识较少,所以在他们的日常交流中很少涉及这一方面的话题。另外,公共图书馆发展水平有限,相关馆藏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不如人意,未能起到很好的文化宣传作用。
(二)政府政策
当地政府先后颁布了保护碉楼的相关规章,如《开平市碉楼与村落保护管理规定》和《开平碉楼与村落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碉楼与旅游业的结合是当地政府的重点政策之一,政府希望通过这一传统文化优势,使碉楼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进而创造一个适宜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然而,目前政府在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二者的协调上所做的工作比较欠缺。在保护和开发方面,关键在于政府决策者的工作重点和开发的度之间是如何控制。由旅游部门和保护部门单独做规划都不利于地方遗产保护的发展,必须由政府控制开发。搞保护的人要懂经济,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搞旅游的人要懂得遗产保护,世界遗产宣传教育的广泛性是通过旅游的发展而实现的。
就官方宣传方面来说,对碉楼的宣传与教育基本上出现在申遗时期,当时的社会气氛极为浓厚,但申遗成功后却变淡甚至没有。虽然每隔一段时间,市区里都有关于碉楼的文化展览会,但是影响力不大,没能深入其它乡镇。宣传的不足,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市政府在宣传时只注重市区而忽视了其它较偏远的地方;另一方面,其它地方的镇政府过于依赖上级市政府的指示,没能在宣传工作上有足够的主动性。
(三)学校教育
当地各所学校多曾组织过碉楼参观游览等活动。学生亦以画画、写作、手抄报或黑板报等形式加深对碉楼的认识。然而在学校教育这一块,仍存在以下不足:首先,没有乡土教学系统,缺乏明确的教学指标、计划等。目前中国教育还是以追求升学率为主,在应试教育上下的功夫较多,尤其是高中,所以会出现学校只在班会课讲授碉楼知识,而高中甚至连课堂讲授也没有了;其次,初、高中的外地老师占有一半之多。这些老师对碉楼没有天然的感情基础,较少重视碉楼知识的讲授。同时,由于客观原因的限制,外地老师对碉楼基本知识的理解容易产生偏差;第三,碉楼专业研究人员不多,教材的编写人员缺乏,严重影响教材的内容质量;第四,碉楼教材、宣传手册种类缺乏,在开平仅有两本碉楼的乡土教材,而其它宣传手册多为旅游所用,为旅游而编写的手册并不能给予当地青少年进一步了解碉楼较大的帮助。
(四)家庭教育
父辈的生活已离土匪猖獗的时代久远,加上文化水平不高,与祖辈相比,他们对碉楼的认识很少,因此,当代开平青少年很难从家庭教育中得到这方面的信息。文化的隔代流失实在令人揪心。一方面,父辈对碉楼的感情已不如祖辈,代际承传问题令人担忧;另一方面,代沟使青少年一代不愿经常与父辈聊天,父辈忙于工作,也没有跟孩子们过多讲碉楼的事。家庭教育方面能否发挥作用,还取决于另外两方面的因素:第一,所居住的村落有没有碉楼;第二,有没有亲戚是在碉楼里面居住过或从事相关工作。虽然开平有一句话:无碉楼不成村,但是随着人口的迁移,很多新村都没有碉楼。因此这部分的家庭教育是相当缺乏的。
(五)华侨影响
作为侨乡的开平,旅居海外和港、澳、台的开平籍同胞有75万人〔3〕,华侨对当地的影响举足轻重。当华侨回乡时,他们对碉楼的深情自然能感染当地的青少年。然而,当时建造碉楼的一辈华侨多已归西,新一代的华裔对碉楼的感情也没有祖父辈深厚。再加上现在的华裔也很少回乡,华侨的影响力渐渐减弱。
(六)青少年自身
由于时代的不断发展,新事物大量涌现,加之受国外文化的影响,网络游戏、英超、NBA、卡通动漫……充斥着青少年的世界,绝大部分青少年对于古老的建筑并没有多大兴趣。如何培养青少年对碉楼的兴趣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此外,文化程度对青少年理解碉楼的价值也有着重要影响。当地虽不发达但安逸的生活条件导致部分青少年形成安于现状的性情,读书不努力,故大部分文化程度不高,学历普遍在大专以下。
三、加强青少年遗产认知与保护意识的建议
“遗产保护是第一性的,有了遗产才有遗产地的旅游,而遗产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不同于其它的旅游对象与产品,只有在不妨碍遗产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展旅游。”〔4〕因此,开平要积极推动公众教育事业,形成“明瞭的共识,积极的参与,真诚的归属感”,达到一种官民互动、事半功倍的良性循环。
要大力普及、加强青少年、市民对开平历史,尤其是“开平碉楼与村落”的认识,可以尝试与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和潮州市等城市文化局或文物局建立区域合作文化交流平台;制定具有乡土特色的教育方针并有效长期实施贯彻,形成一个具有开平特色的乡土教育体系;社会宣传教育应该采取多元化、有针对性、有计划性的措施,包括电视媒体、广播媒体、街道宣传栏及互联网等硬件设施、旅游专线及交通指引的完善等等。
其次,普遍提高青少年、市民的文物遗产保护意识和相关知识。要加大学校教育,制定开平乡土教材与开放性课题相结合的方式。在推广方面,有计划、富针对性地出版开平文物书籍,并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业界与学界研讨会,就特定项目撰写兼具知识性和专业性的专题书籍;孕育“开平文化大使培训计划”,培养具有专业文物导游知识与技能的青年学生,以此普及开平文物常识,加强社会民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
开展图书馆流动车计划,宣传普及“开平碉楼与村落”的相关书籍。图书馆流动车分为大众型和学校型两类形式。图书馆流动车以村落为单位,可以节约财政负担,也可以提高普及率。其次,对于学校型方面,流动车可以走进校园,让学生借阅图书,流动周期可设置为两周。这样可以让学生有新鲜感而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紧迫感。
当然,还要充分利用侨乡优势,与民间团体、高等院校和个人互相合作支持。在地区合作交流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珠三角的艺文合作。除了进行信息交流、文物考古合作之外,还可以进一步发展图书馆方面的合作,希望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文物管理水平和修复技术。
四、结语
以青少年为主的广大市民推广历史文化遗产的做法的好处在于运用了一种双向、互动的模式使传统意义上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范畴由政府官员、专业人员扩大到普通公众,并且由于将对象定位于社会上最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广大青少年,从而保证了“世界遗产教育”成为世界遗产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条件和重要动力。一方面,从教育趋势来看,青少年较容易接受新思想和新观念,也将成为未来社会的主人,尽早接受正确的文物保护意识将有助于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青少年社交广泛,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经过他们的传播,会很容易产生类似“触媒效应”的由点到面的积极影响。总之,机制、法律、科技、资金等,都是保障世界遗产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而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则是贯穿于其中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中国城市年鉴2007[M].2007,(23):125.
〔2〕开平碉楼网.[2008-08-28].
【关键词】 赤峰地区;辽代皇陵;保护;对策
一、辽代皇陵概况
赤峰地区拥有6座辽代皇陵,即祖陵(辽太祖及其皇后)、怀陵(辽太宗,穆宗附葬)、庆陵(辽圣宗、辽兴宗、辽道宗)。
祖陵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与其皇后述律平的陵寝之地,建于天显二年(公元927年)。坐落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石房子嘎查西北的一个口袋型山谷中,四面环山,景色宜人。因葬于祖山,故称其为祖陵。19世纪60年代初,国内的贾洲杰等人对辽代祖陵进行了实地调查;20世纪初,法国籍传教士闵宣化对祖陵进行了实地勘察。之后,国内学者董新林等人对辽代祖陵进行了科学挖掘。国内外对祖陵的实地调查,都详细地记录了祖陵的地貌和文化遗产等。祖陵出土了大量的汉文楷书经幢残片及其构件、双语石碑、鎏金双凤银饰件、青釉执壶等,这些遗产遗存都对辽代历史的研究工作起着重要的影响。
怀陵,亦称“凤山陵”,是辽太宗耶律德光及其长子辽穆宗耶律Z的陵寝之地。坐落于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岗岗庙北六华里床金沟山谷中。怀陵从1976年以来,进行过多次勘测和调查,出土了大量的壁画和祭祀类建筑墓址等文物遗产,为研究辽代历史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庆陵是由辽圣宗耶律隆绪的永庆陵、辽兴宗耶律宗真的永兴陵和辽道宗耶律弘基的永福陵三座陵寝组成。庆陵坐落在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白塔子索布力嘎以北,当地人称为“王坟沟”。对辽庆陵实地调查的人也有很多,比如日本的鸟居龙藏、田村实造和法国籍传教士闵宣化等人,并在实地调查中掘出了大量的石刻哀册、墓志铭和具有以人物、山水为特色的壁画等,著名的有“皇帝秦越国王墓志”、“羲和仁寿皇太叔祖哀册”等,都是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资料。
二、辽代皇陵的保护现状
辽祖陵曾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董新林研究员主持发掘,现已回填。从整个陵园的表面可以看到的只有在豁口或平缓的山坡上筑有石墙,使陵园封闭成为一个独立的单元。在陵园内部又通过石墙划分为内陵区和外陵区,正如内城和外城划分类似。祖陵玄宫是在半山腰上,依山而凿建,地表部分土石分层的堆积,周边有垒积的石墙作为护体。
怀陵南北长约两千米、东西宽五千米,从结构上看,怀陵分为内陵和外陵两个部分,在怀陵的北边是太宗陵、南边是穆宗陵。太宗陵目前的状况是其陵墓的顶部已塌陷、出现了一个直径十三米的大坑、坑的深度为一米左右;穆宗陵也存在被人为破坏的痕迹,在穆陵周围有一个深两米、直径二十七米的盗洞。三处陵寝遗址分别隶属三个遗址点:即果树园子上坎、马盘沟、来带(音)沟。果树园子在西南边,来带沟位于北侧,再向北就是马盘沟。来带沟处的穆宗陵有深两米、直径硕大盗洞,果树园子处就是太宗陵,马盘沟或为其余皇室成员丛葬处。辽怀陵遗址上,除砖石废坑以外,形制还隐约能够看清。床金村的沟口上有两处土堆,传为怀陵墓阙。在土堆下可以见到几块碎砖。怀陵早年盗挖者甚众,后国家进行了发掘清理,今地宫已回填。
圣宗永庆陵位于陵园的最佳位置,在山谷三公里半的山腰中,陵门尚存在,庆云山下筑有通往陵园的神道,在山脚可以看到陵园的陵门。从陵门到陵墓,长1300米,宽3米的神道,神道两侧有其他建筑遗址。从庆陵的布局情况来看,该陵寝总共有七室,即前、中、后三正室,前室东西侧室,中室东西两侧,以后室为主室。前室呈长方形,券顶,其余各室屋顶均为圆形,呈穹隆状。陵寝整体是由三层青砖垒砌而成,内部抹有白灰,地面略向南倾,平铺打磨平整的方砖,还设计了排水系统,防止陵墓进水。主室内有柏木组建的巨大椁室,各室间有通道相连,各室间都安装由柏木做成的大门,门楼是用砖砌成,墙面有通体彩绘。现在陵内尚保存有较完好的壁画、文官武士,表情肃穆,色彩凝重。藻井、墓顶描龙画凤、牡丹盛开,用色艳丽。中室的四幅巨大的山水画,描绘了辽腹地的春、夏、秋、冬四季风光,构图严谨,这应该是描绘契丹皇室四季捺钵的场景,这些壁画是极其稀少的辽代绘画作品,使得这座陵墓显得色彩纷呈,更加富丽堂皇。
三、辽代皇陵的保护措施
1、利用3D技术建立数字博物馆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3D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我们可以将它运用到博物馆里来,使博物馆中的实体文物、照片、幻灯片、录像、文字等数据信息融为一体,让人们与文物“零距离”接触变为现实,开启文物保护的3D时代。采用3D技术的高科技手段对文物遗产进行全方位的信息采集,实现文物的自动化管理、精确检索和三维展示。3D技术对于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对数字化博物馆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实现文物的永久保存。以祖陵出土的鎏金双凤银饰件为例,我们可以通过3D技术再现藏品,利用3D激光扫描技术、3D打印等多种3D技术,让鎏金双凤银饰件“跳到”人们的面前,使游客们可以近距离全方位的欣赏到鎏金双凤银饰件的重量、大小、外形等每一个细节。利用3D技术,将珍贵的藏品再现到人们的眼前,为游客们提供一场丰富的视觉和触觉的华丽盛宴。
2、设立辽代皇陵遗址保护基金
赤峰地区辽代皇陵的保护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工作。目前,该项保护工作主要是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从长远来看,我们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赤峰地区辽代皇陵遗址保护基金”,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其次,通过发展赤峰地区辽代皇陵的特色旅游,利用其产生的经济价值中的一部分来进行文物保护工作,也就是实现开发与保护二者相互协调、相互发展;最后,是依靠一些企业、学者等的捐助和宣传,促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共同进行文物保护的工作。通过建立基金会筹集资金为辽代皇陵的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资金支持,最终实现皇陵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赤峰地区辽代皇陵的保护不能单纯依靠当地政府,更要面向大众。地方政府除了在辽代皇陵保护方面健全法律法规外,更重要的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书籍、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开展契丹辽文化宣传周等活动,使更多的人了解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使契丹辽文化得到传承,强化人们对于文物遗产保护的意识,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从而实现对辽代皇陵的保护。
4、申请世界文化遗产
辽代皇陵申请世界文化遗产也是文物保护工作的一种措施。首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会使辽代皇陵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关注和重视,不仅使契丹辽文化得到传承,同时也能提高辽代陵墓的影响力;其次,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提高了遗产及遗产所在地的知名度,也是对辽代陵墓的对外推广进行更广泛的宣传,不仅促使更多的人来参与到文物的保护工作中来,也使文物保护工作受到监督;第三,随着社会生产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文化精神的需求也日渐增加。如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后,辽代皇陵的知名度提高,就会吸引更多的人了解契丹民族的历史文化,这恰好符合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刘毅.关于辽代皇陵的几点认识[J].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3.3.
[2] 田广林,崔振岚.赤峰地区辽陵述论[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2.
[3] 董新林.辽代祖陵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收获[N].中国文物报,2007.11.28.
[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第二工作队.内蒙古巴林左旗辽代祖陵考古发掘的新收获[J].考古,2008.2.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第二工作队等.内蒙古巴林左旗辽代祖陵陵园遗址[J].考古,2009.7.
[6] 巴林右旗博物馆.辽庆陵又有重要发现[J].内蒙古文物考古,2000.2.
[7] 彭善国.辽庆陵相关问题刍议[J].考古与文物,2008.4.
[8] 王德恒.令人感慨良多的辽怀陵[J].尘封档案,2013.3.
[9] 钱进.档案仿真复制的意义与价值[J].学术园地,2008.1.
[10] 张焱洪.基于web3d技术的数字博物馆设计与实现[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