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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动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总体规划 方法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总体规划是战略性规划,重点在于中长期的发展控制,在城市规划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详细规划是规划实施的具体依据,但必须根据总体规划进行编制。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以建设项目在物质空间上的定位和落实为手段,偏重于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理想状态的描绘,是终极蓝图式的规划[1],规划实施的指导性差,在规划实施中面临着或被违反或需反复修编的境况。
1现有规划体系的缺陷
总体规划的蓝图不可能与城市发展道路完全相符,首先在于城市未来的不可确定性;其次在于总体规划对于城市发展的终极性定位和静态思维,忽略了实施过程和实施机制;最后,在于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特殊性,如近年来城市与产业发展突飞猛进、市场推动机制还不健全、受政治因素影响大等。根据总体规划而来的详细规划依然无法摆脱这种缺陷。为了突出规划指导作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强化了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但近期建设规划更多还是作为总体规划基础上的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的罗列,实施的指导作用仍有不足。
2.1工作组织与运作程序
《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是2004年3月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通过的,在第一轮近期规划完成后的2009年,由海盐县规划管理部门牵头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的调研工作,力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把3-5年内城市建设任务在开发重点、方向、时序、空间上进一步落实与明确,并确定重要建设项目的重要举措,提出2009~2011年建设规划及后两年的延续考虑。该调研报告最后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审议,并以县委、县政府文件《海盐县实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形式确定为全县性的城市建设行动计划。
2.2重点几项工作
2.2.1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通过对过去5年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客观评价,认为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海盐县城市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总体规划目标实现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公共投入不足且不集中,影响城市发展的道路框架、土地使用、城中村、城市特色等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
2.2.2确定城市发展策略
基于海盐县在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定位,及交通区位进一步改善、填海围垦工程的实施等,同时正逢国家四万亿刺激政策出台形成宽松的货币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抓住城市开发建设的有利机遇,力求加大投入和拆迁、建设力度,实现城市框架形成、功能提升、特色显现的目标,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两路两区”为中心引领城市开发建设新局面,以外接高铁内畅路网提升区位价值,以二、三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城市功能,以地域文化与城市建设充分融合彰显城市特色、品位。
2.2.3确定重点发展地区与重大建设项目
到2011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主城区的主要道路框架基本建成,建成主干道路约38.7公里,形成五横四纵的交通格局;交通联系启动建设;在25KM2建成区范围内形成设施齐全、建设节约集约的城市功能区;重要区块、路段城中村问题基本解决,完成农房拆迁约3700户 ;通过整理可腾出约1万亩建设用地,力争3年内3000亩经营性用地推出,其中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少于1500亩。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房地产开发三年实现100亿的建设投资规模。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实施的连续性,2012-2013年规划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完成滨海新城中央水系景观建设,为区域开发营造环境;城北功能区围绕客运中心项目建设商贸、物流等产业综合区;研究启动东西大道改城市道路。
2.2.4保障规划实施的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
将城市规划从法律文件上升为全县性的城市建设行动指南,确保了共同推进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以城市竞争力为导向的、动态、连续和各方参与的规划体系,不断提高规划、经营、管理城市的水平。积极引导推动各种资源要素投入城市发展和建设,加大征迁与安置房建设力度,以“有形改造”与“无形改造”相结合加快改造城中村,确保各类项目的实施。
2.3实施效果
通过首个三年城市建设计划的实施,完成城市建设投资101亿投资,156个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制约城市发展的一些薄弱环节得以加强,提升城市功能,带动老区提升、新区开发的旗舰项目纷纷建成,海盐成为浙北海岸线上的璀璨明珠。
3对于行动规划的思考
3.1行动规划的概念
行动规划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被定义为“在地方层次上解决问题的、实施导向的规划过程”,并体现了“规划和行动走到一起并相互融合”[2]。行动规划具有短期性和直接性特点,与传统规划侧重终极蓝图、体现静态思维相比,更注重规划实施过程的动态控制和把握,特别为当前我国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规划实施所需要,成为城乡规划体系中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3.2行动规划的意义
海盐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它符合了当前城市发展的现实情况,首先,它维护和促进了总体规划的实施;其次,它的多元化目标促成多赢的局面,对于政府来说,实现了培育和发展城市竞争力、吸引投资、促进社会整体进步等政治目标,对于市场来说,给予更加清晰的市场预期(城市发展重点、每年推出土地等信息公开明确),对于市民来说给予更可感知和把握的家园近期建设计划,居住环境和配套功能得到迅速改善;最后,它将平面蓝图增加了时间维度,对于时间节点的把握可以更好地发挥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
3.3行动规划改进方向
回顾海盐县首轮(2009-2011年)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应该加强公众参与,特别在计划决策和制订阶段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增加实现目标多样性;加强实施机制的研究,保障措施和方式的多元化。在第二轮(2012-2014)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有所改进。
4 结语
加强动态规划研究和编制,有助于快速城镇化时期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同时辨证解决城市规划的“变”与“不变”,不变的是战略性、原则性内容,在总体规划中体现;变的是战术性、具体性内容,以不断适应现实环境,最终还是服从于战略规划所确定的内容。
参考文献
1 张晔华,闫旭东,赵旭花.从终极蓝图到滚动规划[J].山西建筑,2007(10).
2 陈玮玮.行动规划:完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方法探索[J].规划师,2007(9).
在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求“各学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注重内涵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全面发展”,把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作为重点工作。
在具体编制学校《三年行动计划》时,我始终把校园文化建设贯穿于计划内容的始终,因为校园文化就像是学校的灵魂,它是你走进一所学校不仅仅是靠看和听,更是要凭身心、呼吸去感受的一种内在品质。现在的教育界对校园文化的普遍定义是这样的:校园文化是以校园为地理环境、以社会文化为背景、以学校管理者和全体师生员工组成的校园人为主体,在学校教育、学习、生活、管理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高度成熟的文化。
正因为校园文化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集中体现,在学校《三年行动计划》中我把“文化立身、文化立校”之理念高调放入了学校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去,提出要“积极创建健康向上的优秀校园文化,用文化引领学校的发展”。这既体现了学校领导班子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体现了学校将会从一味的抓学生成绩、看办学效益的单线条追求到办可持续发展教育的一个质的变化。也向全校师生表明了学校发展的终极目标:以塑造学校文化精神为中心,以学生终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文化发展作为一个学校发展的目标写进行动计划,并将在今后努力实现,这对于一个学校的不断向前发展将具有里程碑的作用。
一、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丰富的农业资源优势,打造人与自然完美结合的都市农业,吸引都市游客观光旅游休闲度假。进一步提升*知名度,体现“绿色*”的独特魅力,让*市民多一份体验、多一份快乐,让*农民多一份收获、多一份喜悦。通过几年努力,形成“绿色*游”的品牌,使*成为*世博会特色休闲度假基地之一,成为*都市美丽的后花园。
(二)行动主题
绿色*美好家园
(三)指导方针
坚持以农业优质资源为依托,以特色农产品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农旅结合、打造精品、培育品牌,不断提高农业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积极争取把*农业旅游发展纳入全市农业旅游规划之中;要形成特色,既突出“农”字,保持乡土风情,又体现现代气息和旅游功能;要广泛引进社会资本、社会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培育区农业旅游的龙头企业;要通过发展农业旅游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实现“三个集中”的步伐,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强区富民目标做出贡献。
(四)发展目标
——20*年国内旅游者每年达到63万人次,国内旅游年收入4亿元人民币;年递增率分别达到25%;
——20*年农业旅游年收入1.7亿元,每年递增30%;
——20*年新增农业旅游从业人员700人左右,每年新增20%。
(五)重点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为农业旅游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努力培育农业旅游新的经济增长点。
20*年,完成《*区农业旅游三年行动计划》编制任务,并于实施。重点推进枫泾*农民画村、漕泾休闲水庄的建设,完善山阳美阳田园、施普都市桃源设施。同时整合现有农业旅游资源,进行旅游功能性开发、形象包装、宣传推介,通过有效的营销手段,推出“绿色*游”。
20*年,按照市旅委农家乐标准,规范各农家乐示范点标准。重点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秦望山旅游度假休闲区的开发和建设,同时加大月亮湖等水资源的利用和漕泾休闲水庄二期的开发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中部生态休闲功能区的旅游产品,形成“绿色*游”的品牌。
20*年,通过两年的农业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建设,逐步将“绿色*游”的概念,向绿色化工、环保工业延伸,适时推出工业旅游项目,丰富“绿色*”的内涵,拓展“绿色*游”的品牌。
(六)农业旅游线路
以“一点为主、多点联动”为原则,即选定1至2个固定点,再根据不同季节,组合不同线路、各有特色的观光休闲产品。线路为半日游线、一日游线、二日游线。依据目前的旅游资源,暂作如下安排:
半日游线:
A线:*海滨—车镜骏马园—施普都市桃源
B线:*海滨—龙泉港出海闸—美阳田园
C线:枫泾古镇
D线:*海滨—美阳田园—休闲水庄
一日游线:
A线:*海滨—枫泾古镇—*农民画村
B线:*海滨—芳心园或车镜骏马园或鸵鸟园—现代农业园区—施普都市桃源—*农民画院
C线:枫泾古镇—*农民画村—*老酒厂—百年桂花园
二日游线:
A线:
第1天:*海滨—龙泉港出海闸—美阳田园—施普都市桃源(宿桃源)
第2天:*农民画院—枫泾古镇
B线:
第1天:枫泾古镇—现代农业园区—宿*城区
第2天:晨观*湾畔日出—*海滨—万寿寺—美阳田园—休闲水庄
C线:
第1天:*海滨—万寿寺--*休闲水庄(宿休闲水庄)
第2天:车镜骏马园或鸵鸟园—施普都市桃源或百年桂花园—*老酒厂-枫泾古镇
同时各旅游线路可根据不同的收获季节,选择有关瓜果采摘点:*卫镇:文蕾果园;吕巷镇:施泉葡萄园、皇母蟠桃园、施普桃源、芳心果园;工业区:冬枣园等。
(七)农业旅游资源一览表(见附件二)
二、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
三年(20*年—20*年)内,要全面优化农业旅游资源布局和配置,提升旅游文化环境和服务功能,扩大对外开放度,开发旅游特色产品,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农业旅游的吸引力和辐射功能,不断丰富*的旅游产品,使生态农业成为“绿色*游”的亮点和支撑点。
(一)精心整合,培育品牌
大力培育一批以产业化、生态化、品牌化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旅游产品,形成农业旅游特色,做大做强农业旅游品牌,使其成为整合*文化旅游资源的突出亮点。精心设计旅游线路,提升和拓展农业旅游产品,大幅度提高农业附加值。
(二)大力营销,形成市场
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旅游的促销网络,形成和做大市场,切实搞好营销、拓展市场和培育品牌的工作。加大*农业旅游的宣传力度,以节兴市,以活动造势,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满足市民的旅游需求,大力开发市场潜力大、适销对路的*绿色游的“半日游“、“一日游”、“二日游”等大众化旅游产品,积极拓展会展、商务市场。
(三)改善配套,完善服务
加快旅游交通、酒店餐饮、信息金融等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强化规范化服务,不断优化农业旅游的经营环境。以高速公路和区域主干道为依托,结合城际列车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形成旅游交通集散网络。强化信息、金融的配套服务,推进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在农业旅游中的应用。
三、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各方参与的工作合力
建立*区农业旅游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商旅委,负责日常事务。区商旅委、农委、水务、建委、规划、房地、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等部门及相关镇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的若干意见》、市旅委和市农委《关于推进本市农业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区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若干政策的意见》的精神,加大区、镇财政对农业旅游基础性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争取市旅委、农委等专项资金的投入,用于农业旅游点的交通条件、统一公共信息图形标识、道路交通指引标志、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等旅游基础功能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方针,对符合规划的农业旅游投资项目给予适当的扶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改善农业旅游项目的投融资服务。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二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
(四)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要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危化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督查手册,推动企业每个岗位都要制定安全岗位手册。
(二)提升保障能力。企业要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县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委宣传部安排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各工贸企业要组织员工集中观看学习。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工贸企业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县应急局将安排专题学习,分批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工贸企业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本单位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车间、进班组、进家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三是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四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五是以专业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题。一是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对标对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鼓励引导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断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二是大力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力争到2021年底全县各类工贸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三是加强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坚持把“农民工培训成合格的产业工人”的理念,巩固深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提升”的理念,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四是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深入开展“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激发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你管我”为“我管我”和“我也管你”;通过随手拍、举报、相互监督等形式,引导员工当安全生产“啄木鸟”;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31日前)。各工贸企业要按照县应急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本企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工贸企业对本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会诊、咨询专家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借鉴学习其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先进经验做法,挖掘本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总结企业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着力将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工贸企业于8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报县应急局政策法规股;2020年、2021年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于相应年度11月20日前报送县应急局政策法规股;2022年11月20日前,各企业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工贸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相关企业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行动态检查和过程督促,协调推动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注重运用法律法规思维方式,推动解决企业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和自身特点,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
2012年3月9日,市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动员培训会,印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区县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工作职责,市教育督导室对学前教育督导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高效完成教育部委托研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任务,为教育部快速出台《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作出贡献。
在全面动员和培训的基础上,市教育督导室统筹协调学前教育督导工作。
一是建立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台帐,对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动态督导监测。从2012年开始,各区县每年要填报《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结合北京市区县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的学前教育阶段满意度信息,持续统计分析体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督导监测台帐,跟踪监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为学前教育决策提供有效支撑信息。
二是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过程性专项督导检查,促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阶段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从2012年开始,市教育督导室依据《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各区县的学前教育工作进行过程性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区县政府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职责和任务。
三是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价,全面总结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2014年上半年,指导各区县依据《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区县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和任务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完成自评情况报告。2014年下半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教委综合分析各区县的自评报告和各种过程性督导结果,全面总结各区县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和任务的情况。
(2021-2023年)
一、工作目标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带动、行业对标、新产品开发、关键技术攻关、创新载体培育等行动,支持企业加速提升装备水平,优化工艺流程,加大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力度,扩大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工业迈向产业链高端、价值链顶端、技术链尖端。到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5%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工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逐步构建创新驱动、高端引领、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技术改造年度目标
——2021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
——2022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2%以上。
——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项目引领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实施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投资稳步回升,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
实施重点:《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进一步明确装备制造、化工、冶金、建材、食品、医药、纺织等行业领域的技术改造重点和方向。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发挥技改贴息和综合奖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自治区层面重点推动投资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各地市重点推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200个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各县(市、区)重点推动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对标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树立10家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行业标杆企业。
实施重点:推动对标工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展开。修改完善《自治区对标奖励管理办法》,围绕自治区确定的重点特色产业,推动对标工作由普遍覆盖向重点深化转变,组织开展对标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引导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绿色食品等领域企业找准对标对象、对标要素和对标方法,每年树立5家左右国内领先的行业标杆企业并给予奖励,示范带动更多企业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上取得突破,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全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培育1家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5家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到2023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600家以上,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个以上,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50个,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3-5家,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220个。
实施重点:梯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每年培育3-5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院校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在各工业园区布局建设若干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与检测、计量检测、认证认可关键技术、产业信息、知识产权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单位,组建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每年培育1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关键技术攻关行动。
时间节点:攻克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卡脖子”技术,开发一批具有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到2023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5项以上,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40项以上,争取20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列入国家目录,一批产业创新短板和难点得到突破,并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重点:聚焦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每年实施5项左右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15项左右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攻关。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在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升我区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银保监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行业标准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新增主导制(修)订3个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重点领域打造3个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
实施重点:围绕制造业基础、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新兴产业、制造安全与服务、绿色制造、现代煤化工七个方面,构建系统协调、需求导向、创新引领的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提升企业产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构建宁夏煤化工产业标准体系。建立宁夏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制定智能刮板输送机、焊接机器人等一批具有智能化要素产品的团体标准,在高端轴承、新能源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制定若干“领跑者”标准。鼓励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争创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国家级质量标杆。(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六)服务型制造转型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培育和认定国家、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15个、工业设计中心3个。到2023年,培育和认定国家、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50个,工业设计中心10个。
实施重点:推动创新设计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对设计的投入和应用,重点强化创新设计对绿色食品、纺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的服务支撑,鼓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引导工业企业以价值链延伸与再造为重点,从提品向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增强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面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承揽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EPC)和交钥匙工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中小制造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金融等各环节有机融合,推广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提高供应链的市场响应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稳定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优惠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进口设备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强基等政策。 落实自治区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确保“要素跟着项目走”,协调解决重点项目用水、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问题。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主要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有力撬动企业扩大投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县城尚且如此,随着我国城镇化速度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再加上近年生育高峰的到来,城市的“入园难”问题更加严重。前些年,当幼儿园成了稀缺资源,“入园贵”的问题自然也随之产生,幼儿园保教质量令人堪忧。学前教育的种种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重视学前教育,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一次将学前教育列入,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到2020年,全国学前一年、两年、三年的毛入园率应分别达到95%、80%和70%,在园幼儿总数将达到4000万人。”
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一个教育大省、学前教育大省。2011年以来,河南省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按照国家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河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确立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提供普惠的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的格局。到2013年,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显著扩大,民办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初步形成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证适龄儿童接受基本、多样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1%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幼儿教师全部具备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三年内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600所,其中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0所;培训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人员6.8万人,其中培训专科学历人员1万人以上。
日月如梭,如今,三年行动计划已经接近尾声,我省的学前教育事业发生了哪些变化呢?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专题采访。
一、政府重视,管理到位,发展资金有保障
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政府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省进一步理顺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了政府统筹协调、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的工作合力。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
在具体的实施中,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省政府与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把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年度,落实到各个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并要求各省辖市逐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明确了县级政府是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编制具体规划,建立推进台账,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工程项目双月上报制度,各地定期上报学前教育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立专项督导评估制度。省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地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重大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规范办园、安全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同时,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加大对项目实施快、推进力度大、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地区的宣传,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二)经费保障机制
1.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
2011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启动了省财政“以奖代补”政策,制定了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管理办法,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根据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和各省辖市、县(市、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以奖代补”,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培训幼儿教师,并向农村地区倾斜。
各地也都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长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如郑州市制定了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对家庭困难儿童入园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资助。焦作市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原来的基本没有提高到城市350元/年、农村300元/年。南阳市明确将城市教育费附加的10%和财政增收部分的1.5%用于学前教育。
2.加大项目和资金补助的力度
如郑州市财政对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按照县(市)每增加一个班10万元、市区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濮阳市对市城区每新建一所幼儿园给予300万元的补助。鹤壁市从2011年至2013年市财政中每年拿出500万元对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以奖代补”。
二、资源扩大,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河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600所,其中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0所,3万人以上的乡镇至少举办2所、3万人以下的乡镇至少举办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河南省在建设公办幼儿园时突出强调搞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这两个重点,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达到投资少、见效快的效果。
(一)搞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区整体布局规划,在出让商品房土地和安排经济适用房土地时,根据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以教育用地划拨或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安排好幼儿园用地。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接收和管理,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
针对社区内办托儿所、幼儿园,早在2008年9月,省政府就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其中第11条规定:对社区内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12年12月,省政府《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新标准规定,原则上,新建5000人口以上小区要配套建设1所幼儿园。
以平顶山市卫东区为例,据该区教育体育局的李建军局长介绍,该区在进行旧城改造中,首先都会建设配套的教育设施,同时积极引导开发商把已经建成的幼儿园移交给政府统一管理使用。目前,卫东区所有新建的房地产项目都配套建设了教育基础设施,明珠世纪幼儿园、和谐小区幼儿园、荣邦花园幼儿园都已建成并移交给政府使用,鸿鹰一幼正在建设中,建成后也要移交给卫东区政府管理使用。这4所幼儿园再加上区财政投资建设的2所幼儿园,共有6所新建幼儿园。随着它们的逐步建成投入使用,累计增加教学面积8500平方米,教学班42个,按标准容量可保证1260名幼儿入园,该区“入园难”问题将有效缓解。
据新密市教育局副书记王淑芳介绍,新密市非常重视城区新建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新密市规定,凡城区新建小区,都必须规划建设与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新建小区项目在报市规划部门审批时,如果没有规划幼儿园,一律不予评审。规划有幼儿园的,市规划部门也会组织省内建筑专家、教育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小区人口规模和千人生源指标推测出幼儿园应该建设的规模,然后参照省《十二五基建规划建设标准》《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等的要求,对幼儿园的选址、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指标,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幼儿园建设符合要求。
新密市中强实验幼儿园是中强国际桂名园小区配套建设的一所幼儿园,该园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达46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850平方米,园内设有沙池、戏水池、攀爬墙、种植角、动物角、跑道等,很好地满足了小区居民及周边居民的入园要求。
(二)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城乡统筹,科学规划
我省坚持把学前教育布局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将项目重点倾斜到学前教育资源稀缺的农村、城乡接合部,以及人口急剧增加的新型农村城镇化社区。按照城镇每1万人、农村平原地区每3000~6000人建设1所规模适宜的幼儿园,3万人以上的乡镇至少有2所、3万人以下的乡镇至少有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原则,规划项目、合理布点。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增设附属幼儿园、开展巡回指导等多种方式,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学前教育网络。
济源市天坛路幼儿园创办于2011年10月,是济源市政府投资新建的一所幼儿园,园区面积宽阔、建筑布局合理、环境舒适、设施齐全。幼儿园的老师的学历合格率达100%。据该园园长李迎霞介绍,该园当初选址时,特意选在了济源市的城乡接合部。园内幼儿79%来自农村,21%来自周边的一些单位,使农村的孩子不用跑很远,就可以有机会上优质的公办幼儿园。
2.积极建设公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989年,我在郏县唯一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上班。房舍是一所旧面粉厂的厂房,老师是清一色的老太太,全园的孩子只有50多个,遇到刮风下雨,几乎就没有人上学。后来经过20多年的改造,尽管幼儿园的孩子多了,房子多了,也主要是幼儿园自己筹措资金扩建。每当看到大城市幼儿园优越的环境条件,就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郏县新城幼儿园的段丽霞园长回忆起当初,十分感慨,“如今,新城幼儿园成为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幼儿园。如果不是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举措,我们想都不敢想。”
从2011年起,全省启动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工程,集中建设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各地通过新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增设附属幼儿园等多项举措加快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如宝丰县共13个乡镇,已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13所。邓州市对农村77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和23所闲置校舍进行了改扩建,并利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资金,扩建了18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为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省教育厅还专门设立引导资金奖励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去年共支持建设25个新农村社区幼儿园。
济源市下冶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坐落于王屋山南麓的下冶镇三教村,这所幼儿园是在2011年,利用中央幼儿园改造资金35万元,由当地对下冶镇第二中心小学富余校舍进行改建而成的。在这里,记者看到,幼儿专用桌凳、图书架、口杯架、消毒柜、幼儿床、液晶电视等一应俱全。2012年,市、镇两级财政又投资162万元新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2013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如今,下冶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了翻天覆地的改观,辐射半径5公里,服务人口7000人,让周边的孩子告别了家庭作坊式的幼儿园。
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幼儿园发展到12912所,较2010年增加了5214所,增幅达67.73%;在园幼儿319.82万人,较2010年增加123.15万人,增幅达62.6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6.63%,比2010年提高了13.21%;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1.51%,比2010年提高了13.21%。这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入园率目标,“入园难”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始逐步缓解。
三、加强管理,积极帮扶,全面提升民办园
“以前觉得民办园就好像是没娘的孩子一样,没人管,没人疼,一切都得自力更生。资金短缺、招生困难、人们观念上不接受……”济源市蓝天幼教集团总园长贾俊标说,“但是从2011年开始,感觉我们民办园也被关注了。2012年,市政府奖励了我们价值16万元的电脑、空调、桌椅板凳。粗略地算了一下,这几年我们先后已经得到市政府150万元的奖励。这对我们的发展真的帮助很大!”
蓝天幼教集团是济源市目前规模最大的民办教育集团,成立于2001年8月,旗下已拥有10所幼儿园,其中5所幼儿园被评为济源市“市级示范幼儿园”、4所幼儿园被评为济源市最高级别的“四星级园所”;在园幼儿总数3100名,约占济源市学前幼儿的13%。
其实不仅在济源,在全省范围内,民办幼儿园都是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力量,对缓解“入园难”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
针对大多数民办幼儿园存在着办园标准低、管理不到位、保教质量差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之中我省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对民办园的管理,有效激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办园,全面提升民办园的保教质量。
(一)制定统一、规范的办园标准,实行标准许可制度
2012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民办园的申报、审批、办证、注册、人员聘用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将民办园纳入政府的规范管理内。
《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涉及民办幼儿园的部分条款
第九条 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举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办或中心学校申报,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核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园许可证》)。
民办幼儿园取得办园许可后,依法办理《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再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许可。
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一条 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注册登记表。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规范的名称、办园性质、规模、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证明办园条件的有关资料。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举办者资格证明及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园长、教师、保育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及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
3.拟办幼儿园资产的法律有效证明文件。
4.拟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包括办学宗旨、管理体制、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保教计划等)和发展规划。
5.房舍的房产证。租用园舍的,应当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或协议。
6.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同意的有效证明文件。
7.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现场卫生监督审核意见。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承办公建民营模式幼儿园的,应当与教育部门签订委托办园合同或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聘用,并向幼儿园的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用,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聘用。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配备教职工。民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应当按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民办幼儿园努力提供普惠
我省为了引导民办幼儿园努力提供普惠,通过优先出让土地、减免税收和建设规费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
早在2008年9月,省政府就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第22条规定:民办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的政策。相应地,经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设立并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在土地使用、水电配套、税收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政策。
2011年,我省设立了“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对达到办园标准、面向大众、收费适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资金扶持,各地也都制定出台很多扶持奖励措施,调动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积极性。
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巨涛介绍:“我市对经过审批设立并通过等级评估的普惠性民办园,市财政分别给予3万至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设施设备添置。2011年,郑州市财政投入1507万元,对307所升级达标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奖励。2012年市财政对249所民办幼儿园进行升级达标奖励。”
郑州市对民办园的扶持措施不仅仅是资金上的,还包括不少方面。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了解到,郑州市采取了“你规范、我扶持”“你减费、我补贴”“你优秀、我奖励”“你杰出、我录用”4项措施,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缓解郑州市“入园贵”“入园难”的问题。
“你规范、我扶持”
即大力扶持民办园达标升级。《郑州市幼儿园设立管理规程》和《郑州市幼儿园达标升级管理办法》两大文件降低了幼儿园注册门槛,也取消了申报各等级的年限和层级递升要求。据介绍,从2011年开始,郑州市扶持了几百所民办幼儿园达标升级。
“你减费、我补贴”
即按照一定标准或比例,加大民办园生均经费的财政补贴力度,稳定和降低学前教育收费成本。从2011年开始,政府对民办幼儿园每名幼儿每月补贴100元,帮助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
“你优秀、我奖励”
即设立专项资金,对优秀民办园园长和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你杰出、我录用”
即对做出杰出贡献的民办园教师,政府为其解决编制,解除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后顾之忧。
得力的措施,促进了民办幼儿园的蓬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新增民办幼儿园2000多所,为缓解“入园难”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
《河南省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意见》(豫政〔2011〕21号),为引导各地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精神,自2011年起,省财政设立“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为规范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和省级安排的奖补资金,对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工作较好的省辖市、直管县(市)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
第三条 奖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奖补资金引导,促使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促进民办幼儿园自主采取措施,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从而真正实现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市县为主。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主要责任在市县政府。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收费情况等,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界定标准以及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办法。
(二)激励引导。鼓励市县政府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激励幼儿园举办方采取措施提高质量。
(三)省级奖补。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在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方面有举措、有投入的,省级给予奖补。
第五条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财政局、教育局为奖补资金的申请主体。
第六条 申请奖补资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民办幼儿园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
(二)省辖市、直管县(市)本级财政设有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专项资金;
(三)出台了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其他政策措施。
第七条 除提供第六条规定的有关文件外,奖补资金申请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年度本省辖市、直管县(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概况、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财政投入情况;
(二)上年度上级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三)当年奖补资金申请数及使用计划。
第八条 各省辖市、直管县财政、教育部门须在每年2月底书面向省财政厅、教育厅提出奖补资金申请。
第九条 省财政厅、教育厅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各地奖补资金申请进行审核。
第十条 奖补资金的安排采取“总量控制、按年申请、分市县核定”的方式。
省财政厅根据财力状况和中央奖补情况,确定年度奖补资金总额度。
第十一条 分配奖补资金时,重点考虑省辖市、直管县(市)本级财政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投入额度,同时考虑全市县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投入额度、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和促进公办民办并举的政策措施、财力状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奖补资金使用成效等因素。
第十二条 奖补资金由各市县按计划安排使用。奖补资金应全额用于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重点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
第十三条 进一步加大扶持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支持力度。各市县要根据学前教育规划为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提供必要用地,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对新建、改扩建民办幼儿园给予优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落实民办幼儿园及教师与公办幼儿园及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幼儿园办园自。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幼儿园的各类歧视政策。
第十四条 各级教育部门要规范民办学前教育管理,建立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向当地财政、教育部门报告。建立民办幼儿园办园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名单要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各市县要制定有关幼儿园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幼儿园管理信息化进程,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十六条 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等问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奖补资金。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的奖励性补助是对省辖市、直管县(市)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整体奖励。各市县可参照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与办园质量、收费水平、在园幼儿数等挂钩的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四、规范管理,加强培养培训,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一)制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规范办园行为
2012年,我省陆续出台了《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从实际操作的层面入手,对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管理措施、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等,确立明确的发展思路,提出具体的办学规范,对幼儿园(含农村学前班)的举办标准、管理、保育教育方法、安全、收费以及政府对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等,做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以鼓励、引导、促进、规范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同年3月,省教育厅出台了《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十不准》,明确幼儿园要坚持以幼儿为本,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省教育厅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逐级培训,并以贯彻落实《指南》为契机,坚持并强化科学保教,坚决防止和纠正无视孩子成长规律的“小学化”“成人化”现象。同时,通过开展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自制玩教具比赛及游戏活动比赛等,促进了保教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多途径充实幼儿师资队伍
我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幼儿教师补充机制,通过公开招聘、转岗培训等途径扩大幼儿教师总量。如郑州市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及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两年来全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800多名。邓州市2012年9月公开招聘幼儿专业教师100名,其中幼儿本科教师30名,纳入正式编制。长垣县把新建乡镇幼儿园纳入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管理,由长垣县幼儿教育集团统一聘用,保证新建幼儿园正常开园。
我省拥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院校,也都加大了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招生。据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培训中心主任王俊国介绍,在省里的支持下,河南省女子职业中专于2012年4月改名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人数由以前的500人增加到1500人。省里还为该校拨款100多万元,用于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该校教师也获得了参加河南省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的资格。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岳亚平教授介绍:“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我们更加坚定了自己为幼儿园培养研究型一线教师的决心。学校也更加重视学前教育专业,投入了大量资金,为系里建设了电子钢琴室、舞蹈室等,加大了学生教课技能的培养力度。”
(三)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
省财政拿出专项配套经费,以“国培计划”实施为契机,启动实施“省培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置换研修等方式,两年培训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人员5万名。
郑州市设立了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2011年组织培训园长541人、幼儿骨干教师500人,共投入资金537万元。2012年投入学前教育专项培训经费911万元,总体培训数量逾4600人次,其中培训民办幼儿园教师逾3000人次。许昌市也设立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建立了幼儿园教师免费培训制度。市本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全市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免费业务培训,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也设立有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教师进行培训。
另外,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了送教下乡活动,帮助农村幼儿园。今年5月14日至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指南》,引导、帮助乡村广大幼儿教师学好《指南》、用好《指南》,进一步提升专业素质和科学保教水平,省教育厅组织4名幼教专家和8名幼教名师,组成4个小组,分赴开封市通许县和洛阳市嵩县开展学前教育送教下乡活动,并赠送《指南》图书2000册。专家和名师结合农村实际,通过精彩的专题讲座、教学观摩、互动评课、经验交流等教育教学活动,更加具体、更加直观地解读了《指南》精神,展示了新理念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灵活多样的保教方法。约2000名园长、教师参加了活动,他们纷纷表示思路开阔了,认识提高了,观念更新了,能力提升了,受益颇深。
(四)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1.优质园建分园,优质教育资源倍增
郑州市教工幼儿园始建于1955年,是郑州市拥有省市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较多的幼儿园之一,1998年被评定为河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011年3月,郑州市教工幼儿园未来城分园开园。分园地址选在了教育资源稀缺的管城区,有效地缓解了该区域“入园难”的问题。2012年4月,郑州市教工幼儿园又在天地湾小区内开办分园,解决了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问题。所有分园的老师,都要经过在总园进行实习、考核、选拔后,才能到分园进行教学。而分园的管理职务,都由总园选派的老师担任。这充分保证了分园的办园质量。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幼儿园原是郑煤机集团公司主办的一所大型企业幼儿园,2008年改制为由集团公司和幼儿园教职工共同入股组建的股份制幼儿园。凭借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严格的管理,2012年3月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根据郑州市教育资源倍增的精神,该园积极行动,运用自己的教育资源、人力资源、课程资源、品牌资源,先后开办了三所分园:2009年9月开办了第一所分园——郑州市恒通幼儿园,幼儿园等级为“郑州市示范幼儿园”;2010年9月开办郑州市上街江南小镇幼儿园,幼儿园等级为“郑州市示范幼儿园”;2011年9月开办了郑东新区福泽门幼儿园,已经申报“郑州市示范幼儿园”。分园都秉承了总园的办园理念和办园模式,在各地区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在农村地区,河南省教育厅还鼓励和支持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开办分园或教学点和民办幼儿园。
2.结对帮扶,提升薄弱幼儿园
为了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推动城乡幼儿园共同发展、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河南各地都采用了结对帮扶的形式,提升薄弱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2013年,郑州市在城区与郊区、公办与民办、城镇与农村幼儿园中实施了“百园扶百园”提升工程。第一年投入资金200万,计划通过三年时间,使100所示范性幼儿园与100余所薄弱幼儿园进行结对指导帮扶,重点帮扶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注重其内涵提升建设。
济源市实施了“1+N”发展模式,也就是1所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若干个幼儿园实现共同发展。2011年,市教育局与全市33家幼儿园签订携手结对目标责任书:3所省级示范园,每所结对帮扶平原、山区、市区各1所幼儿园;7所市级示范园,每所帮扶平原、市区各1所幼儿园。通过开展送教下乡、教学开放日观摩等活动,帮助薄弱幼儿园。经过几年的发展,如今,济源市省级示范园已经达到7所,市级示范园达到16所,辐射带动了一批幼儿园共同成长,示范园、合格园互动发展,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有了质的提高。济源市还实行人员“上挂”和“下派”活动,从镇中心园和村中心园抽调园长和骨干教师到市区公办园挂职锻炼、任教学习;从市区园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到镇中心园任教任职,提升农村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偃师市市直幼儿园的任会姣园长参加了洛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名师讲堂”活动,到农村幼儿园进行义务讲座,讲如何进行家园共育,推广普及《指南》的理念等。任会姣园长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道:“我很早之前就去过一些农村幼儿园,感到他们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等方面都很需要帮助。所以我们园在很早之前就组织老师去给农村幼儿园讲课,上示范课。其实,这种形式,对我园老师的自身提高也会有帮助。另外,我们还组织了园里的孩子为农村幼儿园捐赠玩具等活动,这对幼儿园的孩子本身也是一种学习。”看来,这种帮扶的形式,提高的不仅仅是被帮扶者,帮扶者本身也会获得提高。
2011年到2013年,三年时间虽然很短,但注定是不平凡的三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给河南省学前教育带来了阳光,洒下了雨露,使河南学前教育走进了春天,迸发出勃勃生机,也为其夏天的成长、秋天的结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悉,新的三年行动计划就要启动,这让人对河南学前教育的未来充满了新的期待。
河南省教育厅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十不准
一、不准幼儿园提前教授拼音、写字、笔算等小学教育内容。
二、不准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准幼儿园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
三、不准幼儿园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四、不准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
五、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
六、不准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七、不准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
八、不准幼儿园辱骂、恐吓、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和其他摧残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九、不准小学面向幼儿举办各种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或将各种幼儿竞赛成绩作为小学招生的依据。
一、土壤污染现状
近三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一是工业企业场地土壤污染急剧加快,二是农业耕地土壤污染也急速增长。我市辖区内工业企业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矿产品加工企业、矿山企业等污染对场地造成的污染;农业耕地土壤污染涉及到全市农业用地,主要是化学肥料、农药的过度使用。长期过量而单纯施用化学肥料,会使土壤物理性质恶化土壤酸化、胶体分散散,土壤结构破坏,造成土地板结,并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成本和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市域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提出强制性技术升级和从严的污染防治要求;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涉重金属企业,要逐步关闭和搬迁。同时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进行了全面解决。(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入口关,控制重金属污染隐患的产生。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在环境敏感区域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重点防控企业逐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三)强化污染治理,加快解决突出的污染问题。一是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矿山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强化达标排放整治,每年开展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依法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停产整顿一批已经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企业,确保现有企业的达标排放。二是妥善处置矿山类危险废物。对各类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对象实施无害化处置或实现达标排放,三是着力解决历史遗留污染土壤问题。(四)强化环境监管,严格防范各类污染风险。严格规范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及时报告原料和产量的变化情况,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针对该类企业,实行专人专管,一季一监测,一月一申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均要求建立相应的处理设施,对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实行每月监察一次,并要求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监测工作中,除了生态类建设项目需要长期跟踪土壤污染以外,其他建设项目还没有较为详细的土壤环境管理规范及环境保护要求。近两年颁布的农药、制药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始详细规定了建设项目土壤本底调查的要求,但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环评,土壤本底调查仍然较为主观。特别是早期立项的水泥厂、重金属企业未开展详细的本底调查。(二)土壤环境管理不规范。一是城市场地土壤污染管理办法有待完善。随着城市化进程,大量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工业场地用途发生变化,场地被大批量转为商业、住宅用地。但为进行土地调查,未明确要求开展土地性质变更环境质量评价,未能促进土壤环境质量与土地资产价值挂钩,尚未形成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的规范化。(三)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有待进一步明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避免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生、预防土壤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未涉及土壤污染应有的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基本法没有明确规定土壤污染的责任者、污染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等问题,没有提供可操作的土壤污染责任追究、认定、赔偿程序。从近期土壤污染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全国典型土壤污染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有些污染企业的责任主体属于“国有”,污染对象是“国有”性质的土地,土壤污染责任则无法追溯到具体的污染者或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