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6: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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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审阅表
学生姓名学号
题目
选题类型理论型选题来源自选项目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及其会计实务处理都作了具体规定,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其中,对于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的范围及开始、暂停和停止资本化的时间,也都有严格的规定。同时,对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及借款费用的披露也有明确的说明。但是,《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借款费用及其资本化的相关规定,与我国会计制度中的规定有些差异,尤其是在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范围上,我国比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窄。在对我国相关规定的了解过程中,发现了许多不足之处。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是不可避免的。借款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借款的利息、溢折价的摊销、因借款发生的手续费等辅助费用、外汇借款的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于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二是予以资本化。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是指将借款费用直接计入所购建设资产的价值,在财务报表中作为购置资产的历史成本的一部分。本文主要对我国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方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二、【已研读的有关文献资料】
孟辛.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n].中国税务报,xx.
陈炳辉、单惟婷.企业财务管理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xx.
杨钰.借款费用新旧会计准则之比较[j].财会月刊,xx.[4]钟国昌.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j].理财广场,xx-08-15.
安保荣.财务管理教程[m].立信会计出版社,xx-09-17.
左春燕.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思考[j].林业财务与会计,xx.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xx[m].经济出版社,xx.
三、【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主要内容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概念、范围及确定条件
(2)对中外借款费用资本化和新旧借款费用资本化
(二)预期目标
(1)具体分析我国借款费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提出完善我国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对策
四、【拟采用的方法、步骤】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经过大量的信息收集对我国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进行分析,探讨了我国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现状,找出了其发展的意义和存在弊端,为提出解决方案积攒资料,
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本文同时采用了归纳分析法,从国内外对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的对比中,分析归纳出我国借款费用资本化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对此提出合理有效的改善措施。
第一部分:绪论。说明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借款费用资本化基本理论综述。阐明与借款费用资本化有关的概念、确定的条件及实施的范围等,以此作为研究的出发点。
第三部分:通过对中外借款费用资本化和新旧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探讨,其中重点针对房地产开发中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进行探讨,来分析我国借款费用资本化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其成因。
第四部分:对解决我国借款费用资本化存在问题的对策进行深层次挖掘,进一步借鉴国外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经验和成果,并辅之以典型案例。
第五部分:总结全文。
五、【总体安排与进度】
第一阶段:2月23日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二阶段:3月底完成论文大纲
第三阶段:4月份进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四阶段:5月份彻底完成初稿
第五阶段:5月份底定稿
第六阶段:6月份答辩
学生签名:
日期年月日
从以上对税务会计原则的认识中可以知晓,尽管税务会计在会计处理手段上是建立在财务会计方法之上的,但二者在针对特定会计实务上仍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由此,对二者进行原则上的比较将有助于深化对税务会计实务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思考也将帮助我们深化对税务会计活动规律的把握。
(一)原则的比较为了突出重点,以下选取3个原则进行比较。1.关于前置性原则的比较。前面已经指出,税务会计的职能在辅助征税机关的征税活动,因此在前置性原则上是以“税法之上”为导向的。与此不同,财务会计作为考察经济组织成本管理和资金周转的会计门类,则需要以经济、管理为前置性原则导向。在会计活动的实施方面,税务会计具有显著的价值取向,这与税收活动本身的价值判断有关。相对而言,财务会计则显得较为中性。2.关于确定性原则的比较。在前面的“认识”中已经提到,税务会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确认特定经济活动的发生,这便是确定性原则。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因遵循会计周期的各个环节而重视对原始凭证的搜集与分录。这样一来,确定性原则就难以被财务会计实施主体所遵守。比较而言,财务会计中的“谨慎原则”则是引导其规避会计处理风险的原则导向。3.关于合理性原则的比较。税务会计信息应具有合理的说服力,这是征税行为所赋予的内在要求。比较而言,财务会计信息主要来源于会计原始凭证,而原始凭证所承载的信息是否具有说服力,则依赖于会计人员的岗位素养。可见,合理性原则适用于税务会计,而并不适用于财务会计。
(二)比较之后的思考税务会计实务具有自身独特的行为逻辑,这一行为逻辑不仅根源于税法的制度框架,也植根于我国现有的税务实践活动中。在营造合理、公平的征税环境中,我们还应不断深化对税务会计原则进行认识,以及更好的在原则指引下来开展税务会计实务。为此,做以下两点思考。1.有关确保税务会计原则的有效实践。在国际经济大环境下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背景下,2014年全国实体经济发展趋势整体上出现了下滑态势,这一阵痛还将持续到2015年。因此,如何提升实体经济压缩产能水平和提升产能结构的绩效,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实体经济在支撑我国创新型大国战略中的核心功能,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税收政策来支撑。近年来所实施的“营改增”试点,便是对企业减负和建立公平税收环境的一种尝试。为此,税务理论界和实务界应紧密围绕着各项原则,在税收执行细节上确保这些原则的有效执行,以及确保这些原则在执行中不被误读。2.有关确保税务会计原则的合理优化。仍然在“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推动理论发展”的辩证唯物主义视域下,我们还需要结合当前税收实务演变和现实困境,不断优化税务会计的原则。优化的主线条并不在于抛弃部分原则,而是随着税务会计实务的发展逐步完善原则之间的逻辑关联性,以及细化原则的实施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出税务会计原则在一般与具体相统一上的特质。
二、实证讨论
下面在围绕税务会计师的职责,结合现实工作进行实证讨论。
(一)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的作用1.增进企业纳税意识。依法、依规纳税是任何企业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企业来自于社会并在社会环境中获得生存、发展的能量,以此作为回报就须将自身利润的一部分上缴国家。在此背景下,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的作用,似乎在于监督企业履行上述职责和义务,实则却是充分运用会计原则和税法规定,切实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毕竟,企业应上缴利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需要讨论的问题。2.优化企业资金分配。企业新增利润部分构成了企业发展基金、积累基金、福利基金等要素的来源,三者都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然而,作为新增利润的扣除部分“利税”,则与基金部分形成了此消彼长的态势。在此背景下,税务会计师将充分运用业务知识,对企业资金在各个领域的分配展开工作。实现企业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的需要。3.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依规降低企业纳税数额,是税务会计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集中体现。因此,税务会计师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操作,通过创新企业周转剩余资金投资领域、分散企业业务招待费用等方式,将有效增强企业在目前应对金融宏观环境紧缩的局面。
(二)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的意义不难理解,税务会计师岗位的存在将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增强纳税的法律意识,并有效减少纳税的经济风险(减少企业税款的不必要的流失)。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的岗位综合能力培训。特别在岗位意识层面,应提升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对自身业务主动提升的意识。惟有这样,才能更加满足企业对税务会计师的要求。
三、结语
1.历史成本是它们的主要计量属性
历史成本因为具有可靠性和客观性,一直被看作是“过去交易”的公允价值,对财务计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财务会计中如果涉及到税收交易,则需要对会计计量进行变更。税收的自身特质也决定了决定了税务会计必需要在税法为工作知道的提前下才能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涉税事项进行计量,这是保证税金具有确定性和可稽查性的前提,通常要将确定的金额作为课税对象。因此,历史成本在财务会计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两者都需要其他的补充计量
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虽然也有很重要的地位,但却不像计税会计那样“万能”,财务会计的计量方式更加多元化。其原因是因为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相关性的特征。在财务会计中,重置成本多半用于盘盈固定资产计量。根据有关的规定,税务会计有对重置成本的采用有如下要求。①对土地增值税进行计算时,需要扣除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今后进行成本重置。因为历史成本法计算虽然也可以扣除成本,却难以实际反应出动态的相关成本。②在固定资产盘盈的情况下,计税基础是同类重置成本的价值。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别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历史成本的应用中存在的差异
税务会计的首要条件是要确定计税基础,所以通常会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因为历史成本符合确定计税基础的以下要求,可靠性、确定性和可稽查性,这些特性均为计税基础的基本原则,因此,历史成本在税务会计中具不可替代的地位。在一般情况下,都要选择税务会计计量属性。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虽然具有很高的地位,但却不存在税务会计中一家独大的情况,在不少新兴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中,公允价值也是同样重要的计量属性,需要根据实际的工作需求进行合理的应用。由此可知,财务会计在计量中会更加看重决策相关性。如公允价值是同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这就表明历史成本在财务会计中的地位不及税务会计高,不是计量的唯一选择。
2.在历史成本的使用的方式存在差异
在税务会计中,计税基础是一种基本确定的概念,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通常情况下不能对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随意的变更。所有的数据必须要以历史信息为依据。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时,实际上就是企业因为某样资产实际发生的费用,此时计税基础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有非常高的要求。而财务会计却有些不同,它们会因为决策的需要,在不影响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对历史成本进行适当的修正,这些调整通常发生在后续计量中,准许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计提跌价或减值准备。由此可知,税务会计采用历史成本对资产进行计价是“从一而终”,除非遇到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在财务会计里,历史成本会以资产的初始剂量工具出现,但随着计量的开展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属性,如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为了保证对决策的有利性适当的对计量进行调整。
3.公允价在两者之间的应用
财务会计中,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符合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情况下,除了通过现金支付获得投资资产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除此之外,存货在一般情况下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公允价值计量时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情况下,税务会计将不确认本期的应纳税额,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在难以确定历史成本和现行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税务会计才不会选用历史成本改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得知,在税务会计中,公允价值是作为一种“补充型”的计量属性存在,但是这种使用并不适用负债而仅限于资产中。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并非单一的,包括如下几种情景:①通过融资方式将不动产租入,租赁合同里未要求全额付款的情况下,那么在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和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将作为计税基础。②当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生产性资产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情况下,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的支付将作为计税基础。③不通过现金支付获得的投资资产、存货,那么该资产的支付税费和公允价值将作为成本。④企业获取收入的方式是通过产品分成来获得,将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定为收入的实现时间,根据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额。
三、结束语
(一)财务会计背景下的公允价值定义
我国在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引入公允价值概念,其定义为: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中,资产与负债依据公平交易原则,熟悉情况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资产或债务清偿时的金额计量。而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财政部在2014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公允价值定义进一步完善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产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可以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需要支付的价格。依据此定义,市场计量成为君顶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
(二)税务会计背景下的公允价值定义
我国的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公允价值是指依据市场价格而确定的价值。市场价格为贸易双方在熟悉情况与资源基础上而进行公平交易时所达成价格。市场价格特点决定了公允价值需要以期为确定标准,具有公平性与客观性。当企业的收入为非货币形式时,为了区别货币收入固定性与确定性,其金额确定可以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属性,从而使税法和窥觊准则相互衔接。因此,市场价格可以很好反应公允价值。
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不同之处
(一)确定方法不同
财务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是指资产和负债公平交易时需要遵循自愿原则,并对资产或者负债金额进行准确计量,在特殊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也可以利用估值技术计量,其确定的方法主要为三种:一是市价法。以相同或者形似功能资产与负债对市场中公允价值进行准确计量的技术。二是类似市价法。如果市场中不存在相同资产或者负债,可以利用类似的市场报价,并对其进行适当调整。三是现值法。如果市场中不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资产或者负债,可以利用其它估值技术对现金的流量进行有效控制,并以适当折现率所确定的金额为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税务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只有市价法和类似市价法,在实际的运用中,其方法选择与应用还需要满足税务机关要求。同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水区机关需要依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对公允价值进行确定,如货物出口等。如果没有收到已经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或者纳税人销售的价格较低且缺乏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依据如下顺序确定其销售额:首先为依据纳税人当月销售商品平均价格确定,其次为依据同时期内销售的平均价格确定,最后为依据计税的价格确定。
(二)表现形式不同
财务会计公允价值强调公平的交易环境,此时公允价值为交易双方自愿达成的金额,代表价格类型为模拟市场中的价格,在交易的金额没有算清时,可以利用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对市场中资产或者负债进行准确的估值,其表现形式可以包括其它计量属性,如重置成本、历史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等。税务会计公允价值是指企业经济生产商品的销售价格,需要依据市场估值进行计算。按照税法规定,同期内企业商品销售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需要依据市场价评估其销售金额。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现值不同,税务会计信息更真实,且没有减值的准备。
(三)使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规定公允价值为资产类或者负债类,且对其属性需要适当运用。财务信息真实性是为帮助企业了解其财务状况,并有效预测企业的未来状况,可以影响企业管理者的决策,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能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估值并纳入企业的财务报表,而财务报表可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既经营的成果。使用税务会计公允价值时,既要考虑到历史成本优势,又要考虑到财务会计核算职能。只有无法核算历史成本的时候,才使用公允价值,而此时只限于资产使用而不包括企业负债,纳税人任何形式收入都需要依据公允价值进行计算。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所涉及公允价值并不相同,税务会计公允价值为计量初级阶段,对数据真实性要求非常高,而这主要体现在其对历史成本的计量方面,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不会使用公允价值。
三、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公允价值的相互借鉴
(一)使用范围方面的借鉴
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既可以应用于实体经济,又可以应用于资本经济,而税务会计的公允价值只适合实体经济,而这即为税务会计需要借鉴之处。税务会计公允价值应用在资本市场时,需哟啊考虑税款缴纳公平性,而公平是市场交易的前提,税务会计在借鉴财务会计的理念时,还需要接受财务会计交易时的金融工具,如交易性的金融资产等。
(二)确定技术方面的借鉴
在公允价值的第一级次中,获得的市场报价非常真实,因此公允价值计量也相当可靠,而在第二级次中,报价能参考市场价格,因此价格需要核实。虽然价格的调整会受到其它因素影响,但那时对计量结果影响有限。为了增加公允价值稳定性和可靠性,可以借鉴税务会计使用方法,加强对期的控制,并依据价格波动及时将其公布。
(三)操作方面的借鉴
财务会计不但需要利用公允价值对价格进行计量,而且需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计划,明确其使用时的思路,以便于按照要求进行有序操作。使用公允价值时,只有在上一级次没有成功时,才能使用下一级次。财务会计可以借鉴税务会计此种方法,以避免出现企业通过公允价值操纵企业经营利润的现象。
(四)控制程序与信息方面的借鉴
财务会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价格以后,为了避免企业选择计量方法,还要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程序,使计量顺利实施,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税务会计公允价值使用的时候,需要接受法律约束,这种约束主要体现在控制程序方面,这值得财务会计借鉴。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需要注重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在企业的管理者缺乏一定理性知识的时候,公允价值的波动情况较为明显,所以这种非市场的因素会有所体现,因此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需要注重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四、结束语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及特征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l)目的不同。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除了为综合部门及外界有关经济利益者服务外,更主要的是为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服务;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方法各不相同。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2)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3)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4)企业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而这种价值正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进行核算的重要内容。(5)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企业财务会计则把以上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一是企业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二是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三是有利于税制结构的完善。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
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首先,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其次,如果现行税收规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扩,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目前,国际上合理避税已很普遍,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内容及核算方法
具体地说,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现的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企业税务会计的纳税基础,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
2.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
3.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
(三)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1.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制定的,与其它专业会计一样,税务会计也必须遵照执行。只有当这些制度与税收规定有差别时,才按税收的规定执行。
2.纳税申报制度。纳税申报制度,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制度。企业税务会计应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真实反映纳税申报的内容。
3.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企业可按照税收规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延期纳税。按照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办理书面申报和报批手续,应附送有关报表,以供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前,企业仍应申报纳税;减免税到期后,企业应主动恢复纳税。
4.企业纳税自查制度。企业纳税自查,是企业自身监督本单位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和纠正错计税、少缴税、欠税的一种手段。企业内部对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等进行自行检查,以避免应税方面的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对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几点建议
要把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其中虽然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有些甚至还要补充和修订《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等。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并不是一件繁琐的工作。田会计电算化给税务会计所带来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将成为税务会计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动力。
目前,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构想阶段,如何让其初具雏型,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
如果说税务会计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的业务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税务会计作为融会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一体的高智能活动主体,首先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充足的业务培训机会:
l.在高等教育中开设与“税务会计”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较深会计理论、税收理论及法律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
2.税务机关应给企业税务会计常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的机会,以使企业税务会计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规定和征管制度。
3.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选拔符合税务机关和企业要求人员担任税务会计,并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方面
健全的组织形式是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就我国现状来看,要设立企业税务会计,还必须建立注册税务会计师协会,定期组织税务会计资格考试,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具有一定水准的执业素质;并对税务会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完善税收规定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另外,还应制定约束企业税务会计行为的条例或规定,以减少企业税务会计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1新会计制度实施对我国水务企业的影响
在我国新会计制度的管理上,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水务公司管理有效化。而对于旧会计制度而言,这是一种全新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是一种不适用对外筹资和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核算管理制度,新会计制度所能够提供的信息质量也更高,会计报告体系上也更加准确、科学、完整,而内容上也更加详尽,并能够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融合,这些新的变化都对我国水务公司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会对我国水务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体系和经营管理等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对水务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一方面是要求企业会计核算资料上更加规范合理,这就不仅仅要对会计文字和计量单位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要能够对很多业务类的会计处理有着明确的划分标准,这样就能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机制。尤其是在我国水务会计人员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其中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谨慎原则,并能巧妙地运用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2)这就必须要能够涉及一些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例如是在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等方面,(3)在涉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上,例如是预计负债量的确认条件和计量等。(4)在设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上,(5)在涉及会计调整或者是事项以及非货币性的交易等会计处理原则上。
(二)对企业会计财务分析体系的影响
总的来说,只有利用新会计制度,才能对会计核算的标准更加规范,在制度的使用范围上也更加广泛,同时又能够体现出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这样就使得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更加的科学,同时对水务公司的决策相关性也就更强,与此同时,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经济成分的相关利益上都能够分析水务公司的财务状况。这样就能够使得水务公司的财力信息显得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从整体上看,我国水务公司财务信息很容易外部利益进行解读,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看,这也就使得企业更容易获得外部行业的财务信息,这样就同样能够让水务公司能够了解到行业的相关状况。这是因为新会计制度的统一能够与国际接轨,从而能够对自身的运营和发展情况更加了解,最大程度上将会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同时,新会计制度使得水务公司的运营情况更加明了,这样也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各种投机活动而获取高利的机会。所以,这就要求水务公司能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来对自身的经营管理进行调整,才能进一步达到生存和发展的目的。
2如何进一步加强新会计制度对水务公司的效用
(1)逐步完善水务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
在当前的水务公司的运营情况中分析,我们必须要能完善水务企业的会计管理和核算制度。这是由于我国新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政策执行上赋予企业很大的自由空间,这样就需要更多的会计人员运用专业化的知识进行专业判断,需要会计核算人员要切实把握好新会计制度的精神实质内涵外,还需要提升自身的会计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效地提升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所以,我们企业领导者不仅仅要能够注重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思想教育,还要进一步提高会计管理的水平。在另外一方面,会计核算管理还需要根据国家统一的安排和会计制度的特点进行创新改革,并能够结合水务公司自身的市场规划和管理特点,对新会计制度在水务公司的运营管理制定详尽的会计核算程序,从而使得会计核算资料更加具有可比性,为水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安排。
(2)建立更加完善的新会计制度财务指标体系
目前,我们可以通过对财务指标加以分析运用,就可以揭示出水务公司所存在的管理问题。而在对于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就必须要求水务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指标体系,水务公司则必须要根据行业发展的指标体系,进一步确定适合水务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力指标考核体系。为此,我们首先就是要能够确认指标体系的层次,并逐一分析出指标在主体的重要性程度,其次,还可以建立更加完备的权数,并对其进行研究和分析相应的指标。切实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分析这些数据是否合理有效,如果是不合理,则可以对这些指标加以调整和运用,以便能够达到指标考核体系和管理目标一致的原则。同样的,我们还应该要能够在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过程中,要进行分层次指标确立,也就是分目标层面进行有效管理,从而为水务企业达到管理目标上发挥重大的作用。
(3)重视水务公司财产的盘点和使用
从目前的情况看,为了能够确保水务公司固定资产的合理性,这就必须要对企业资产进行加强管理,以便能够更好地保证资产的稳定性和真实完整性,对于水务公司一些现有的资产,我们要能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并能够做出适当的处理,以便能够在使用资金上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进而发挥好设备的最大效用。
(4)实现完备的水务企业考核体系
在传统的水务企业考核体系中,总是根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原则进行划分责任中心,从而为各个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业绩额度,这样在水务公司的管理中,我们就可以根据业绩预算进行控制,切实做好相应的实际数据,并能将业绩预算数据和实际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以便能够更好地评价各个单位部门的工作成绩,促使水务公司的预算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与此同时,由于新快制度的实施,我国新会计制度还应该要能够建立市场产品跟踪调查体系,及时地了解相关市场的行情,并在此基础上,对传统的考核体系中的各个责任业绩预算进行调整,使得各个单位部门所指定的业绩预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改变。使得考核体系更加健全合理。
3结语
【摘要】随着中介服务市场的开放和外国税务机构、税务人员的涌入,外国税务机构必将抢占我国税务业务的市场份额。传统、单一的税务业务显然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本文对我国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业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
一、资料分析
在一次对124家地区分布涉及四川、山东、上海、陕西、山西、浙江、江苏等省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问卷调查时,对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统计显示,有85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非审计服务,占全部样本的68.55%。其中,微型会计师事务所27家,占微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57.45%;小型会计师事务所19家,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57.58%;中型会计师事务所22家,占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84.62%;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17家,占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94.44%。具体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提供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比重并不是很大,还有近三分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仍是以提供单纯的审计服务为主,这一现象在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尤为突出,而在提供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又有多少家从事税务业务呢?
虽然税务业务一直以来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之一,但由表2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注:微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200万~5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500万~10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比重相对较小,在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比重则更小;相反,在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比重却相对大一些。
二、原因分析
分析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为什么从事税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占总体数量的比重较小;二是为什么规模相对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业务的比重偏大,而在规模较大甚至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其比重反而较小。
1.现行税务业务提供的层次较低,难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市场需求不足。据抽样调查测算,2005年全国委托税务的纳税人约占9%。在项目上,纳税申报占30%,纳税审查占25%,税务顾问占18%,税务登记等简单事项占13%,其他涉税事项占14%。由此可见,提供的税务服务主要局限于纳税申报、纳税审查、税务登记等传统业务,这些业务相对简单,技术性较低,纳税人一般自己都能完成,由此造成市场需求不足。
2.国内其他中介服务行业业务兼容的出现,使税务市场竞争加剧。根据《税务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机构所属的税务部。提供税务服务并非会计师事务所一家独占。特别是注册税务师队伍不断壮大与迅猛发展,到2006年我国注册税务师已有5.6万人。他们在不断发展与壮大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提供具有较高质量的服务。这些行业的介入,必然使税务市场这块“大蛋糕”被瓜分。
3.一直以来税务业务都是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传统业务,在长期的从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良好的职业传统,因而由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业务,风险自然低一些。而基于审计业务的激烈竞争及其高风险的弊端和税务业务的优点,考虑到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与发展,作为非审计业务的税务(尤其是较低层次、较简易的税务业务,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无疑成为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首选,这对于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及壮大是极为有利的。
4.虽然较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人力资源相对匮乏,但税务服务市场中税务业务的长期开展,却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相对充足且业务较娴熟的从事税务业务的人才储备。基于成本的考虑,较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理所当然地会选择从事税务业务。
5.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对于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在人力资源、专业技术以及资本方面具有优势,同时考虑自身的长远发展和壮大,在同行业中更具竞争力,这使得他们不满足于现状,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探求其他新型非审计业务中。相反,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自身条件所限(尤其是缺乏专业人才),对提供其他非审计服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对策分析
1.充分肯定目前的税务发展模式。就以上分析来看,我国税务的发展模式选择的是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混合型发展模式,即选择由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共同从事税务业务的发展道路。
一方面,我国发展税务业务必须依靠注册会计师的力量。税务是与财务、会计、审计有内在联系的一项业务,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业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我国注册会计师出现的时间较早,现有制度以及人员数量、素质等方面都比注册税务师要健全和更有优势,从而成为开展税务业务的主要力量。
另一方面,仅依靠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又远远不能满足该业务的发展需求,还必须依靠专业化的税务机构,积极发展专门的税务中介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等也是一种现实选择。当前,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并存有利于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混合型的发展模式是适应我国现实国情的。
2.拓展税务业务的范围,转变税务业务的服务功能。要积极拓展税务业务的服务范围,使事务性业务向咨询性业务(如纳税筹划)转变,转变税务业务的服务功能。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国加入WTO时承诺将逐步开放中介服务市场。随着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国外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将进入我国市场。尽管这些机构和人员对我国的具体国情不太了解,对我国的税制还存在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认识过程,但是由于他们长期从事中介服务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系统的理论体系和规范的运作模式,形成了国际服务的多元化和服务网络的一体化,因此国外税务机构和人员的涌入,势必分割我国涉税服务市场份额。同时,在我国加入WTO后的开放形势下,在华外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其在长时间的市场竞争和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良好的运作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完善的财务控制制度和详尽的财务规划,在激烈的竞争中有强烈的税收成本控制意识,并通过各种先进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税务管理目标。对于日益扩张的全球化经营,为了保证企业在世界各地经营中税收风险的规避和税收成本的控制,聘请本地的税务中介和专业人士则成了企业税务决策的主要方式,而对税务业务的要求也转向纳税筹划等新型业务。
面对激烈的竞争和服务市场的巨大潜力,提升注册会计师在国内税务市场的份额,我们应该转变税务服务的职能,向咨询性业务转变,开展纳税筹划业务。
纳税筹划在国外早已普遍存在,其涵盖了对个人的纳税筹划、区域性的纳税筹划和跨国投资的纳税筹划。在欧美的税法理论中,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是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享有的不交税或少交税的权利。同时,纳税筹划具有培养企业纳税观念,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为税收杠杆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促进国家税收立法及政策不断完善,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等作用。世界上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都把纳税筹划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来开展。
开展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强调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纳税主体对涉税经济活动做出系统的事先安排,主要是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方式及交易时间等以达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税收利益的目的。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综合运用税收、财会、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的能力,而目前注册会计师所能提供的服务与企业对纳税筹划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我国的纳税筹划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业务量少,未形成规模效应,管理不规范,效率较低,人才缺乏。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将纳税筹划作为主要业务来抓,同时利用工作分工,由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来从事纳税筹划业务,不断开拓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空间。
(1)购入时"投资收益"会计处理
购入时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科目,会计处理将1万元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会计所确认的减少本年利润。
(2)购入时"投资收益"税法规定
税法上不允许其列支,税法规定"投资收益"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之和作为计税基础核算,等出售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成本一起扣除,因此应调增当期的应纳税额。
(3)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看
由于税法的规定与其有关的交易费用只有等到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并出售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所以交易费用在纳税申报时不需填入。也不需要进行应纳税额调增处理。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股息、红利、利息)的规定交易性
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应根据持有期间的长短,并且分股票、基金、债券分别进行处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切不可简单处理,避免带来涉税风险。
(1)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企业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应作备查登记但不需作账务处理。
(2)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税法相关规定
企业被宣告发入的现金股利如果属于持有期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免税收入,此时的现金股利不作股息所得处理,该股息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处理,因此应作纳税调减处理;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税法要求作视同分配,应作为红利所得处理,同时追加其计税基础。
(3)持有债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税法规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按一次还本分期付息计算时,其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当期投益。由于该资产约定与实际的付款利息日期是一致的,因此与税法处理相关规定,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4)企业持有基金投资类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税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投资按其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等基金。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收入,是税后收入,是免税收入,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四种基金,只有股票基金投资取得的收入,是税后,同上述持有股票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税务处理相同,不再累述。对其他三种基金,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约定的收益日期与实际支付期一致,被投资方支付相关利息费用和交割费用,已经在对方做为费用扣除,实际已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了,因此要并入投资方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因此税法确认收入的日期和金额与会计处理一致,不作纳税调整。
(5)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看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时的申报,应在税务申报表格《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第10行类目"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的第四列"调增金额"中填列。收到的股息和红利等收入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的相关收入,应在《税收优惠明细表》中填列。若持股时间在一年之内的,收到的红利、股息收入不符合税法关于免税相关收入的规定,不应填写在企业《税收优惠明细表》中。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时的规定
(1)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时的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变动产生形成的企业利得或损失,按规定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一方面企业应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将相关变动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而影响企业利润。
(2)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时的税法相关规定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产生资产的增值或减值,企业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除非费有国务院及财政、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情形除外。
(3)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看
是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在税务报表中《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格的第10行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第3列"调减金额"填列,或第40行"20.其他"第3列"调增金额"中填列。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规定
(1)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单位出售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相关资产出售时形成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调整该资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税法的相关规定
税法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按照计税基础扣除。相关处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应作纳税调整处理。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由于其对损益没有影响,因此企业不作其纳税调整。
(3)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所得税申报表上看
一、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的原因及状况
首先,财务管理技术的现代化是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的主要原因。会计电算化被会计界称作是继借贷式记账法之后会计史上又一次重大革命。加强和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是实现管理创新,推动企业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基本规范的迫切需要,抓好这项工作,就抓住了现阶段企业管理工作的牛鼻子。因此,推广计算机财务管理软件的应用,并积极总结经验,加快推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企业具备了实施会计电算化的人文环境。一方面,作为企业的领导已经普遍认识到电脑化管理的重要性,需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的正确性;另一方面,企业的职员能够接受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有了较强的竞争意识,有继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的需求,并掌握了这方面知识和技能。正是在这样的现代化人文环境里,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和推广才成为必然。
我国的会计电算化起步虽晚,但发展很快,短短十几年,已经有上百万家企事业单位在会计工作中使用了计算机软件。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后,会计数据的采集、运算逻辑原则上没有改变,但处理的形式有所改变。一部分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进库单、出库单等不再填制记账凭证,而是把有关数据直接从业务部门的电脑终端输入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减轻了财会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为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二、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遇到的问题
(一)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会计资料是通过将信息转化为代码录入处理的,因此在会计信息体系中,往往有许多资料都以代码显示。这就要求税务检查人员必须与会计电算化的企业财务人员一样,不仅要熟悉其汉字输出的会计资料,更要熟悉这些代码所表示的信息。
(二)目前,各行业的企业使用的电算化软件不尽相同,比如各商业银行使用的都是各自独立开发的软件,而不少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则是从国外引进的,不同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资料显示方式、格式都不一样,所以税务检查人员未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不可能对审查对象的的电子信息资料有更深入、更透彻的认识。
(三)税务检查人员不能够确定计算机对各项业务的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无法检测出该系统的可靠性。
(四)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会计资料记录在磁盘、磁带或光盘之中,只能根据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显示出来,难以直观的看到其处理过程和更改、修改情况,以及删去、篡改等痕迹。
三、对会计电算化企业实施检查应采取的方法
(一)采用传统的人工税务检查方法。税务检查人员在暂时还未掌握会计电算化知识和技术之前,面对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审查对象,税务检查人员有必要采取绕过会计的计算机处理过程,运用传统会计数据模式来展开税务检查。具体的说,就是只把计算机当作数据处理工具,按照传统手工会计的要求和查账的需要,打印出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各种账册,然后按照传统的检查方法进行检查。
(二)采用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检查方法。面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情况,税务检查人员仅靠传统人工检查方法是难以圆满完成检查任务的,应该逐步适应以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提高税务检查的效率和质量。从当前的实践操作经验来看,较有成效的方法一般包括对会计电算化资料的分析比较、对会计电算化应用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会计电子数据等几方面的检查。
1.对会计电算化资料的分析比较。
税务系统正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税务检查人员作为骨干力量,应当跟上时代的发展,掌握会计电算化的有关技术,使之成为手中的得力工具,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后要逐步实现税务征管电算化,建立税务检查资料库,税务检查人员应运用计算机将企业的会计、税务资料进行分析对比,选择检查对象。
2.会计电算化应用系统的检查。
税务检查人员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审核,应着重对应用程序进行检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应用程序一般相当于传统会计系统的人工会计处理业务流程。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向企业索取有关的计算机文档,包括程序说明书、程序流程图、会计数据的编码表以及对应用程序进行修改的权限管理,进而了解计算机对各项业务的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检测出该系统的可靠性。如果有条件的话,要尽可能的对会计电算化的应用系统进行测试,设计一组会计业务检测数据模型。税务检查人员可以将自己设计的数据输入被查企业的电算化系统,将得出的结果和设计的结果比较,通过存在的差异可以进一步寻找线索深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