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官文化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6 16: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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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官文化论文

第1篇

国内对村寨文化景观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集中在村寨文化景观要素特点、景观演化及机理、文化感知和保护与规划方面。而学术界对桂北文化景观旅游影响研究成果则较少,主要分为定性和定量两部分。定性研究方面有伍锦昌(2005)以龙胜平安寨为例研究民族文化变迁[6],对桂北龙脊梯田景区所造成的社会文化变迁动因的分析[7]等;定量研究方面有运用人工神经网络理论技术及方法对侗族村寨歌舞文化的研究[8]。

本文以广西融水贝江景区的勾滩作为个案分析,从居民感知视觉,运用因子分析探讨勾滩苗族村寨文化景观变迁具体发生在哪些方面,并从社会学角度思考研究地村寨文化景观变迁程度和旅游发展进程之间的相互影响。

研究区概况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区概况

沟滩苗寨是广西融水县贝江景区的自然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新安乡,距桂林158公里,距县城1.2公里。截至2011年6月,沟滩共有78户,339人,其中全屯大部分苗族为半山苗,还有一小部分迁徙过来的汉族。整个自然屯耕面积为143亩,其中水田50亩,旱地93亩。在旅游未开发之前,沟滩主要从事的是自给自足的农业和手工业,主要经济来源依靠竹、木收入。1991年开发旅游,村民通过民族舞蹈表演、餐饮、卖手工艺品等各种形式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近年来,勾滩年均旅游总收入约100多万元。沟滩处于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到2010年7月为止,依然没有道路通入该屯,居民依然依靠自古以来的方式划船从贝江进出,而游客也是从码头下来乘坐游船或者偶尔搭乘村民的船只进出。该自然屯是独特的民族旅游地类型,虽然旅游发展到现在将近20余年,已经处在一个旅游发展的中期变迁态势上,虽然由于其相对封闭的环境,它无法像同处在贝江景区的长赖一样快速地获得大量的旅游效益,但是它的原生态社区和文化景观却也已经出现了变化,只是比其他旅游地的变化要缓慢。就旅游产品来说,它有点像过度开发时在时髦一时过后的遗留品,虽不再恢复曾经旅游的黄金期,但是也如小家碧玉,适合不再大刀阔斧的建设,却能更进一步规范化,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文化景观变迁研究里中期变迁的现实案例考察地的缺陷。本文选取其进行文化景观变迁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测量指标

论文中文化景观的变迁的测量指标在通过文献研究和专家意见的指导下,综合了前期梯田文化景观研究[9]、中国乡村景观评价的指标体系[10]、传统聚落景观评价[11]和古村落的演化机理[12]等对村寨旅游文化景观变迁因素的调查,最终形成自然、聚落建筑、梯田、服饰、制度精神、歌舞表演、影响程度31个测量指标体系(表1)。问卷采用Likert五级量分法,要求被访居民对每个测量项目从“1—无变化”到“5—变化很大”来进行打分,分值越高则说明旅游对研究地文化景观变迁的影响程度越大。

(三)数据来源

论文调查的方式主要有问卷调查法、“一对一”的深度访谈、观察法等。研究者于2011年6月和7月两次在广西柳州市融水县沟滩屯进行调查和补充调查。为了保证调查的真实有效,采取实地问卷调查,现场填写、现场回收;在深度访谈中,采取以2人为一组的问卷调查小组对当地建筑工匠、旅游经营能手、村干部、寨老进行访谈,平均单份访谈时间在60分钟以上。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其中有效问卷率为96%。

(四)数据处理

1.受访者基本情况论文主要从性别、年龄、学历、本地居住时间、家庭旅游经营情况及意愿、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和年收入来考察旅游地社区居民情况。本次调研样本男女比例基本相当,样本的年龄层次除了15岁以下的占2.1%外,其他的在各年龄段都分布得比较平均,表明问卷发放的稳定性较高。被访居民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以下的最多,占82%,说明在当地教育水平依然不高。从家庭旅游经营情况及意愿来看,将近半数的被访居民已经从事旅游经营活动,20.8%的居民并不打算经营旅游活动。被访居民家庭年收入93.4%集中在1万元以下,主要收入来源于务农和外出务工,旅游收入所占比例为12.5%。从整体来看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因此本研究调研样本抽取比较合适。2.数据信度和效度分析本研究首先进行样本的信度与效度检验,对感知价值维度上测量指标进行可靠性度量分析,效度检验方法采用KMO和Bartlett球度检验。整体样本数Cronbach’sAlpha信度值达到了0.917,表明研究数据的信度是可靠的。Bartlett球度检验统计量Sig<0.01,检验的P值接近0,表明31个变量之间有较强的相关关系;而样本KMO值为0.770,大于0.7,说明考虑的31个文化景观变迁因子适合因子分析。

民族村寨文化景观变迁分析

村寨文化景观作为人们为满足某种需要而对自然施加影响的结果,它既包括村落(聚落)、道路、服饰、饮食等物质形态,也包括、思想意识、政治制度等不可视的非物质元素。

(一)勾滩苗族村寨文化景观的各景观因子演变情况

文化景观的变迁不仅来源于自然中自趋性的变化,也来源于在间接或直接的社会信息、意识的影响下,作为景观当地文化一部分的居民的思想、观念的变化所带来的文化景观的改变。自然与人文引导源在同时作用与反作用的互相推动与促进中随着旅游开发的发展使得民族村寨的文化景观发生改变。在问卷调查中,村民对所提到的勾滩苗寨文化景观变迁的程度感知不一,对于不同的景观的变迁程度的感知程度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勾滩苗寨文化景观变迁因子的描述性统计具体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勾滩苗寨的文化变迁确实趋于变迁的中间状态,数据统计中居民感知变化并没有出现突兀的变迁,总的变迁平均分布指数均止于“变化一般”的状态,大多数总体变化水平较小,可是每一个考察的指标却也相对应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二)勾滩苗族村寨文化景观演变的因子分析

为了对勾滩苗族村落文化景观演变的所有因子进行总结分析,寻求苗寨村落文化景观变迁的程度以及主要发生变化的具体方面,本部分采用SPSS.17软件,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并利用正交旋转法(Varimax)来解释所得文化景观变迁的因子,从而建立评价勾滩苗寨文化景观变迁的评价体系。通过总方差解释表(表3)可知,前8个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因此,选择8个因子作为主因子就能够包含原始变量71.734%以上的信息,表明因子分析的效果比较理想。然后,为了进一步对上述8个因子进行解释,根据正交旋转法(Varimax)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表4描述了原始的31个变量与8个因子的关系。一般认为,绝对值大于0.4的因子载荷是显著的,因此,表4中仅保留了因子负载大于0.4的数值。由表4的旋转后的因子解释矩阵可以看到,解释矩阵经过定量分析对文化景观的变迁进行了分类。可以看到,公因子F1(X27、X28、X29、X30和X31)主要集中在旅游的发展对梯田景观的影响上。可以理解为由于旅游的发展、游客量的增多、公共设施的局限,可能不可避免地为村寨的生活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可以将其命名为旅游负面影响因素。公共因子F2(X22、X23、X24和X25)代表了旅游发展中村寨本地的民族习俗中音乐文化景观变迁,将其命名为民俗音乐因素。公因子F3(X2、X9、X10、X11、X12和X19)描述了环境与梯田方面的感知评价,可以将其命名为梯田环境因素。从F3也可以看出,苗族的节庆习俗的变化和田地的耕作的变化有着重要的关联,这和苗族节日本身的起源和发展也是相一致的,各民族节日的发展在其起源之初更多的来源于对收成的祭祀和对收获的庆祝。F4(X14、X15、X16和X17)解释了随着时代的变化以及旅游的发展条件下,村寨中古老服饰的制作样式、功能和穿着的时间是否随之变化,将其命名为服饰文化因素。F5(X3、X4、X5和X7)则描述了村寨中的建筑随着旅游的发展其文化景观是否发生了变迁,可将其命名为聚落建筑因素。F6(X1和X6)可以看作是自然方面的变化,而房屋使用材料也是和降水等自然条件息息相关的,因此可将其命名为自然文化因素。F7(X8、X13、X21和X26)中,建房相关仪式的变化和民间信仰的变化可以理解为信仰方面的因素,而梯田耕作工具的变化以及演唱时所使用的语言则是民俗相关的因素,因此,可以将其命名为民俗信仰因素。F8(X18和X20),描述的主要是由于受到一些外来的不同族群中主体文化的影响,造成旅游地文化景观的一些感知变迁,可将其命名为外来文化影响因素。至此,勾滩苗寨文化景观变迁评价体系可以总结如下:旅游负面影响因素(F1)、民俗音乐因素(F2)、梯田环境因素(F3)、服饰文化因素(F4)、聚落建筑因素(F5)、自然文化因素(F6)、民俗信仰因素(F7)和外来文化影响因素(F8)。勾滩苗族文化景观变迁程度每一个标准化后的原始变量可以通过公式1系列与使用因子分析得出的因子的线性关系进行计算,而综合文化景观变迁竞争力则可以通过公式2来进行计算。

(三)居民对各文化景观变迁的感知程度

在通过因子分析得出勾滩苗寨文化景观变迁体系后,为了定义居民对各景观变迁程度的感知,我们通过对各分因子的变迁度均值进行加权平均值来测量,其具体公式如下:XN=(X1+X2+…Xn)/n,各主因子具体变迁程度如表5所示。在勾滩苗寨的居民感知程度上,认为变迁程度最大的是服饰文化因素(F4)和外来文化影响因素(F8),这与访谈结果相一致,其中服饰文化是物质文化的变迁,而外来文化影响因素则是非物质要素的变迁。访谈中,村民认为服饰发生较大变化更多是由于游客的到来。村中除一些老年人,年轻的村民更愿意穿着跟随外界的服饰而非自己的传统服饰,他们认为非传统服饰更方便也更具有社会融入感。但是由于旅游发展,青年们有时也愿意穿着传统服饰,因为可以更好地吸引游客或者参加表演。由于穿着目的的不同,所以穿着时间也不再局限于婚嫁和节庆。受到外部主体文化的影响较深的是语言结构和寨老威信,较之传统苗寨,勾滩地理位置偏僻,与外界交流少,村寨内部的语言更多的仅以苗语为主,连移民到此的外地汉族也通晓本地苗语。但在与外界交流的增强和政府教育力度的增大后,勾滩苗寨目前除七八十岁年纪较长的老人外,不仅都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也能用汉语与外界进行各项生活事务交流,有些人还能讲几句简单的英文。而在勾滩,不像其他苗寨所有事务都由寨老主持,作为由半山苗和汉族共生的移民村寨,它最早是没有寨老的,村中的第一个寨老则完全是因为旅游开发,由村民推选出歌舞表演中最擅长吹葫芦笙的芦笙队队长担当。

其次,民俗音乐因素(F2)、梯田环境因素(F3)、聚落建筑因素(F5)和自然文化因素(F6)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勾滩的民俗音乐继承了传统的苗族音乐,但是却在传统上有所发展。整套苗族六管芦笙,包括高、中、低和倍低音。勾滩苗寨的芦笙舞集词、曲、舞为一体,包括迎宾曲、团结舞、踩脚舞、多耶舞等特色苗族舞蹈。在保留传统芦笙种类的基础上,表演队成员吸收其他苗寨中舞蹈师傅所教所授,在词曲舞蹈上进行了小的改编,但基本仍以祖辈流传下来传统的苗寨舞蹈为主。在这种变迁中,民俗音乐虽然也和民族服饰一样发生了变化,但是其根本是不一样的。民族服饰作为一种外在性的文化展示,它成长于该民族的生产生活,它的印记是其民族生活文化的表现,但当它在另外族群的文化包裹下,是很容易遭受更迭的。只要其文化主体的意愿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被影响,它的改变只需要把一种服饰褪去,换上另外一种服饰,这种服饰文化的改变便完成了,而且是彻底的,它只是民族的一种形。可是民俗音乐是一个民族内在生命力与灵魂的体现,它不仅根植于生产生活,更是焕发着整个民族的神与魂。形易动神难迁。也正由于如此,所以承载着整个民族的精神图腾的民俗信仰的变迁度相对前两者就更小。

在梯田环境感知方面,村民认为变化更多的是在于旱田和水田间的变化,村中田地偶有由于居民外出务工而抛荒,大多由家中老人打理或者是请留在村中的其他村民帮种,植被覆盖面积也发生较小变化。勾滩的聚落建筑外观上至今仍为桂北地区典型的干栏木构传统建筑,由山脚到山腰平地而起,呈整体集中、局部分散的空间形态,在建筑外观上保留了传统的样式,建筑内部整体布局也并无太大改变,但是民居内部较之祖辈也发生一些小的改变。以贝江对岸有目前村中唯一特许经营的旅馆为例,经营者为当地苗族,其建筑形式仍采用传统式的木楼外形,而房屋内部设计却采用更适应于游客的标间式设计。其洗手间独立连接在传统木楼后采用传统木楼外形,但内部则是水泥建筑实质现代结构。它本身的景观形态美观度并没有遭到破坏,但居住条件则得到较大改善。目前村中正在筹建的另一家旅馆建筑也采用此类形式。究其原因,这不仅是为了更适应游客的需求,也是由于游客带来的思想、生活习俗等方面的冲击中所产生的改变,而村民自己外出务工中受到外界社会环境冲击的影响也促使他们在返回村寨中带来这些改变;而村中两三栋不和谐的水泥建筑则是由于村民对更舒适的生活的追求所致,跟木楼防火的局限性存在一定关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美观,但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也不至于阻止,也可以在水泥楼外贴上木板来保持美观。村中建筑也必须进一步提高消防力度。村民普遍认为房屋卫生较之祖辈条件要好一些,比如早期游客到村中做客无法接受传统民居中的茅厕,而现在的民居是在厕所方面很多做了改善。自然文化中降水和河流方面整体变化相对较小,房屋材料的使用方面则依然以传统木楼为主,也有村民会在原木上刷上透明漆,但是村民反映其美观性在使用几年后不如原木材料散发自然光泽。

而变化最小的则是旅游负面影响因素(F1)和民俗信仰因素(F7)。村民普遍认为旅游发展对勾滩的负面影响较小,村中景区内部有专人打扫,到勾滩的游客大多很有素质,他们的到来对梯田和环境的影响也较小。村民对于能和游客一起分享本民族文化也充满自豪感,游客的进入对村寨的农耕生态形式的冲击不大,种地和竹木等经济作物等自给自足的农耕形态依然是农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较之同类旅游地而言,勾滩是旅游负面影响最小的一个旅游村寨。在民俗信仰方面,勾滩苗寨依然沿袭大年三十祭拜祖先的传统习俗,建房的日子、地基和风水都要请村中师公看过,不会随意动工。由于勾滩梯田依山而落,单位面积较小,地理位置不太方便,生产以及农活中使用的工具并没有太大改变,依然采用农耕为主,较少使用机械。

讨论和结论

根据上述研究可以看到勾滩苗寨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由于内部和外部影响,其旅游负面影响、民俗音乐、梯田环境、服饰文化、聚落建筑、自然文化、民俗信仰和外来文化影响等各方面的文化景观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迁,因此,要想可持续地发展旅游,在保护民族文化景观中应当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做好旅游规划的编制。规划要切合当地实况,深挖地方文脉,培养文化的自我传袭能力,加强对民族文化、习俗等隐性的、不可再生的文化景观的保护,强调文化个性,保持地方特色。文化对感知产生影响,感知方式和感知过程的变化同时也引起规划方法和特定景观价值的变化[13],所以居民应当参与规划的前期展望,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规划的编制也应该更重视居民对自身文化环境的看法。

(2)加强旅游地居民的文化自觉观念。村寨文化景观的开发会促进旅游地的经济发展,在面对旅游发展对当地传统文化的冲击时,要加强对居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和宣传,提高本民族的民族认同感,增强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在旅游带来经济效应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引导本地居民对旅游开发所带来的经济预期,形成良好的旅游服务氛围,并保证居民以主体身份参与旅游发展并分享成果。

第2篇

一、风险管理的内涵及特点

风险管理是20世纪初兴起的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它是指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选择最有效的方式,主动地、有目的、有计划地处理风险,以最小的成本争取获得最大的安全保证的管理方法。目前,国际风险管理领域存在诸多的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标准,但都与美国COSC)委员会(由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发起的一个组织)正式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rment,简称ERM)紧密相关,ERM框架已成为当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标准。虽然,ERM框架是基于企业风险管理需要总结和提炼的.但风险管理本身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在不同的组织之间具有一定共通性,借鉴企业风险管理的这一方法论,对于税务机关建立健全税收执法风险体系,全面改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调风险容量与战略、增进风险应对决策、抑减意外和损失、识别和管理多重的和贯穿于组织之中的风险、抓住机会、改善资源配置等六个方面。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上,分别是目标、风险管理要素和管理层级:目标包括四种类型,即战略、经营、报告和合规:风险管理要素包括八个方面,即内外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管理层级包括管理决策层、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和分支机构四个层次。各管理层级是风险管理主体,风险管理要素是必备条件,目标是要努力实现的对象,各个管理层级都要按照风险管理的八个要素为四个目标服务。其中,八个要素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

1.内外环境。内部环境包含组织的基调,它为主体内的人员如何认识和对待风险设定了基础,包括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容量、诚信和道德价值观,以及他们所处的外部环境。

2.目标设定。必须先有目标,管理当局才能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企业风险管理确保管理当局采取适当的程序去设定目标,确保所选定的目标支持和切合该主体的使命,并且与它的风险容量相符。

3.事项识别。必须识别影响主体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事项,区分风险和机会。机会被反馈到管理当局的战略或目标制定过程中。

4.风险评估。通过考虑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来对其加以分析,并以此作为决定如何进行管理的依据。风险评估应立足于固有风险和剩余风险。

5.风险应对。管理当局选择风险应对一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担风险一采取一系列行动以便把风险控制在主体的风险容限(risktolerance)和风险容量以内。

6.控制活动。制定和执行政策与程序以帮助确保风险应对得以有效实施。

7.信息与沟通。相关的信息以确保员工履行其职责的方式和时机予以识别、获取和沟通。有效沟通的含义比较广泛,包括信息在主体中的向下、平行和向上流动。

8监控。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加以修正。监控可以通过持续的管理活动、个别评价或者两者结合来完成。

综合分析ERM风险管理框架的主要内容.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持续地流动于组织活动之中:二是风险管理涉及各个层级及其人员,并由他们实施;三是强调风险管理与发展战略目标必须相协调,并最终融入组织文化之中;四是强调风险管理贯穿于组织运行的各个方面,涉及治理、管理和操作等所有层级;五是风险管理不是单纯的内部控制,而是要形成主动管理风险、风险组合发生的观念,并依靠整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来控制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六是管理风险就必须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容量之内,并积极把风险转化为发展的机会,以创造更大价值。应该说,ERM风险管理框架的这些内容对于当前我国推进包括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在内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二、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回顾我国税收法治化建设的历程,不难发现,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增强法治意识、健全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手段、强化监督制约和提高队伍素质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有力地促进了防范和控制税收执法风险工作的开展,并于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其中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是值得继承和发扬的。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工作还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由于没有科学的方法论作指导.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框架体系,实践中的许多措施显得较为零散.有的效果也差强人意。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税务管理者、决策者的重视。笔者尝试运用ERM风险管理框架理论查找当前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改进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确定工作的重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在内外环境方面。(1)在一些领导和税务干部头脑中,税收执法风险意识不强,有的认为风险管理等同于强化监督.或仅在发生失职渎职事件后进行问题补救.缺乏把风险管理贯穿各项税收工作的主动精神、整体观念、系统意识。(2)现行税收制度体系结构不完善、科学性不足,法律级次偏低、法律法规衔接不够,且考虑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多,考虑税收执法风险容量不足,造成税务机关执法依据不完备,执法者掌握和运用难度偏高:征管体系自身的风险防御能力不足,给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留下了较多隐患。(3)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尚未作为一项工作职能明确纳入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范畴,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研究、推动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工作,这与税务机关所面对的日益升高的执法风险形成了鲜明落差。(4)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有待加强.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有待增强。(5)税收执法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2.在目标设定方面。(1)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基本上还没有被纳入决策者和管理者的视野,成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目前尚缺乏对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定义。(3)对于当前税收执法体系所能承受以及未来可以承受的风险容量未进行过充分的测量,也还没有科学有效的测量机制和方法。

3.在风险识别方面。(1)对税收执法风险发生的研究大部分停留在具体行政行为方面,而对其内在的影响因素分析与理解不足。(2)对于税收执法风险特别是潜在风险的识别尚无科学、系统的方法和手段。(3)对于如何及时、有效地洞察发生几率较高的税收执法风险还缺乏针对性强的措施。(4)对于税收执法风险与机会还缺乏辩证的认识和理解。

4.在风险评估方面。(1)税收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2)风险评估缺乏科学方法论指导,基本停留在经验判断阶段,还没有一套科学的模型作为评估依据,没有形成科学的评估方法。(3)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评估主要停留在固有风险层面,对采取防范措施后仍然存在的剩余风险缺乏评估和管理的意识。

5在风险应对方面。(1)税收执法风险的应对策略设计不足,没有一揽子防范和控制税收执法风险的措施及其适用要件的确定办法。(2)缺乏整合的风险应对观念,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应对基本停留在一事一议、一案一策的阶段。(3)对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成本和收益分析不够。

6.在风险控制方面。(1)受到人力资源相对不足和执法任务快速增长的影响,税收执法权的职责分离存在设计的科学性不足和执行的难以到位问题。(2)税收征、管、查、审等环节内部及相互之间的互动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协调配合不够,降低了执法风险的防控能力。(3)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人员业绩评价与税收执法风险控制缺乏有效衔接。(4)税收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存在有的裁量要件细化不够,运作程序不规范,过程不够透明,缺乏配套制度约束:有的自由裁量权运行缺乏跟踪指导,预警机制还不健全;自由裁量过程的责任分解不够科学.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完善。

7.在信息与沟通方面。(1)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税收执法人员不能全面、及时、便捷获取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信息的问题。(2)税务机关专业化运作与信息高效共享之间仍然存在矛盾,相关的制度机制和手段需要进一步完善。(3)税务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和业务交流工作需要加强。

8在风险监控方面。(1)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监控范围还不够全面,系统指标设计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相关的申诉、复核、追究制度仍需完善。(2)税收执法风险的内部监控尚未实现信息化、动态化、日常化。(3)外部监督的力度需要加大,方式方法还需继续完善。

三、借鉴风险管理理论改进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建议

风险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就必须尽快转变长期以来逐渐固化的观念和思维定式,加快建立健全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ERM框架强调,认定一个主体的风险管理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八个构成要素是否存在并得到有效运行,如果构成要素存在并且正常运行,那么就可能没有重大缺陷,而风险则可能已经被控制在主体的风险容量范围之内。为此,笔者围绕风险管理的八个构成要素提出以下改进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风险管理环境

内部环境是整个风险控制框架的基础,决定了风险管理的基调,体现了认识和对待风险的态度。税收执法活动直接关系国家利益,涉及千家万户,风险不是一次性的“突发事件”,而是一种“常态”。因此,风险管理不应只被视作“非典型性”工作,而应作为一项常态性的工作,纳入日常税收工作体系中去,全面强化风险管理。

(二)科学规划风险管理目标

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现阶段建设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应初步确立六大目标:一是更有效地协调税收执法风险的承受能力与税收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选择;二是更有效地提高各级税务机关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决策、组织能力;三是更有效地提高税务执法人员处置和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素质和能力;四是更有效地识别和管理多重的和贯穿于税收执法过程的各种风险;五是更有效地把握改进税收管理的机会;六是更有效地促进税收执法外部环境的改善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三)提高风险评估能力

首先,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税收执法风险评估的制度建设,明晰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方式,确保长期的、动态的跟踪和评价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状况、防控体系运作情况。其次,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基于案例分析税收执法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找出风险形成的规律,一方面估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概率,另一方面估计风险发生所产生的后果,建立起风险指标体系,区分不同的风险级别,计算风险分值,并分别按照不同风险度进行警示。第三,采用科学方法开展风险评估。(1)要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2)要做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纳税人遵从风险相结合。第四,重视剩余风险的评估和防范。剩余风险是税务机关采取了防范措施后,仍然残余的风险,是相对没有采取措施来改变风险的可能性或影响的固有风险而言的。如在改进税收执法管理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税收制度变化、税收执法环境特点、执法人员素质等因素导致的发展和变化情况,预设应急策略及措施,做到持续改进。

第3篇

关键词:开放态约束;区域文化;管理方式;跨文化;变革

引言

跨文化经营是企业拓展甚至生存所必然的走向。由于跨文化经营至少有二种文化在企业中存在,这样就很有可能因文化的差异引致文化冲突进而引致经营绩效受到影响。事实上,“大凡跨国公司大的失败,几乎都是仅仅因为忽略了文化差异——基本的或微妙的理解所招致的结果”(D.A.Richs,参见范徵,1993,第269页)。跨文化经营的存在主要有二种形式:其一为跨域或跨国经营,企业作为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资(类似的有合营等)公司存在于非母公司所在域的其他区域(他国、他省市等)。就企业外在环境而言,人文环境为企业所在区域的人文环境,由此就存在着一个企业管理方式变革与企业外在人文环境的关系问题;就企业内在环境而言,人文环境也因所雇佣员工大都为本区域民众,这部分员工不可能不将其自身的人文禀赋一并带进企业,由此就存在一个企业管理方式变革与企业内在人文环境的关系问题。其二为企业雇佣非本域人文禀赋的员工。显然,在这种情况中,只存在管理方式变革与内在人文环境的关系问题。跨文化的第二种存在形式客观存在着,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这种存在形式将愈来愈普遍,但时常被研究者及管理者所忽略。我认为,对这种存在性应该给予重视,至少不应该忽视。艾科卡曾写道:“援引一位福特‘家族发言人’的话说,我之所以被解雇,是因为我‘缺乏温文尔雅的风度’,太‘盛气凌人’,而‘那个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出生的意大利移民儿子的品格教养与格罗斯波因特相差甚远’”(李·艾科卡,1984,第121页)。且不管这段话所要揭示的或许是福特家族的偏见及歧视性,但至少可以表明,即使是高层管理者,也有可能发生不同区域文化背景的文化冲突的问题。

文化、企业文化对企业经营产生作用,就在于由文化、企业文化构成企业经营的人文环境,通过人文环境对从事企业经营的人产生激励约束作用。用制度经济学语言定义就是:人文环境是由许多非正式规则耦合而成的人文生态系统,它既内含着一定区域传统观念形态的非正式规则,又反映着现代观念形态非正式规则;它既内含着本区域观念体系的主体作用,又接受着外来观念体系的渗透作用。人文环境是由人创造出来的体现人之为人意义的规则系统,这个规则系统又作为一种准外在于人的类自然力量反作用着人的行为,使人的行为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一种人本能性质的活动,这种人本能性质的活动现象,是人在组织自我活动和推动社会进步、走向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中所必须认识和研究开发的课题。

开放态约束·区域文化作用弱化

开放态约束大致可从二个层面进行理解:其一为体制开放态约束,主要指政治体制的开明度,体现在行政壁垒的构建,决定着内外域文化规则能否自由交流;其二为方式开放态约束,决定着内外域文化规则怎样自由交流,其中又包括实体层面与虚拟层面的开放态约束两方面的内容。前者主要指贸易制度的开放度,突出体现在贸易壁垒的构建,决定着物质态商品交流方式,后者主要指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网络方式的完善度,主要体现在传输壁垒的构建,决定着内外域文化规则能否同时性的网络交流。用数学方程式表示即为:开放态约束是体制开放态约束与方式开放态约束的函数,方式开放态约束又是实体方式开放态约束与虚拟方式开放态约束的函数,并且均为增函数。可依次用开放度、体制开放度、方式开放度、实体方式开放度、虚拟方式开放度来表示。

方程1:开放态约束=F(体制开放态约束,方式开放态约束)

方程2:方式开放态约束=F(实体方式开放态约束,虚拟方式开放态约束)

方程性质:方程1与方程2均为增函数。

就中国的发展历程看,政治体制已经由封闭走向开放,使得中外文化交流基本上能够自由实现;贸易制度也随着WTO的加入和运作,平等交流也呈逐渐强化趋势,使得中外文化交流能够公平实现;传输方式已经由于以互联网、数字化为核心的网络化的广泛及高水平的普及,基本上达到与国际同步发展的阶段,使得中外文化交流能够同时实现。如此,就有可能推动着区域文化作用逐渐走向弱化。

1.各种人文环境在总体上并不一定内隐着封闭性。针对中国一度存在的闭关锁国事实,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是否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就内蕴着封闭性,进而引致权力中心建立和实施封闭政治体制呢?我不这样认为,从我国传统文化的演进过程看,其本身并没有内蕴着封闭性。有学者将先秦到汉唐以至明情的中西文化交流的历史事实详尽罗列,最后得出结论:没有任何理由说中国传统文化是封闭的(赵光贤等,1986)。如果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也不难得出,中国文化一度封闭,不能排除当时权力中心的需要。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与一般平民的效用函数肯定不一样,体制是否开放,对统治者们经济收益层面的引致效用增减并无多大影响,但对他们政治收益层面的引致效用则有可能因开放导致民众观念选择空间增大及由此引发民众思想不统一、政局动荡等风险而递减,这样预期开放的总成本将远大于总收益,因而选择封闭是最为明智的。类似于中国传统文化,其他区域文化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也就是说,其他区域文化也同样是多元的,既存在一定程度的封闭性又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开放性,至于具体体现封闭性还是开放性,主要取决于该区域的约束机制更多的倾向于封闭态还是开放态。所以说,文化是否存在封闭性,主要不在于文化本身而在于文化之外。

2.开放态约束将逐渐模糊核域环境与外域环境的边界,使文化规则的选择不是局限于本区域而是面向全世界。人文环境可依据对行为主体作用区域的不同分为核域和外域环境,显然,核域环境中的非正式规则对行为人的作用更大。显然,核域环境的扩展将会增大行为主体对非正式规则的选择空间,那么,核域环境的边界与什么有关联呢?其一为人文环境的自控力量。任何区域的人文环境一方面供给着非正式规则,另一方面又衍生着非正式规则的解释系统,双向作用规控着行为人既是别无选择的选择,又是合情合理的选择,于是人文环境就会驱使行为人建构对所处人文环境的偏好,甚至达到信仰的程度,由此就从内部构建着外域人文环境的拒斥心理偏好;其二为人文环境的外控力量,主要指压力集团的导向作用。政治团体诞生于一定的人文环境之中,于是就有可能为了某种目的动用硬性的政治力量维护某类非正式规则而贬抑另类非正式规则。开明政治体制,是指政府或其他政治团体对人文环境的相互交流不设置人为壁垒,使非正式规则的流入或输出渠道通畅。这样,由于体制的开放,外域文化环境与核域人文环境相互渗透,逐渐模糊了内外域环境的边界,使得外域人文环境核域化有了可能性。加入WTO及网络化约束持续和强化的作用,为各种文化规则总体上不受时空限制地低成本甚至微成本地进入行为人选择框架提供了畅通通道和技术支撑,在各种层面推动着可能性不断向现实性转化。外域环境核域化无疑拓展了国民的非正式规则的选择空间,而且非正式规则的监控约束机制也不同于封闭政治体制下的情景。封闭体制下的非正式规则的选择和运作,基本上属于一维的和单向的,从而使行为人只能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构建自我的行为偏好。

不过,人文环境的核域与外域尽管在开放态约束逐渐走强的作用下模糊,但是必须明晰:(1)模糊不等于完全隔离。隔离意味着没有沟通,核域与外域人文环境规则分别对各自所处的区域发生作用,而对非本区域没有或只有很小的作用力和影响力,模糊则是指内外域尽管没有完全同化为一个环境,但各人文环境的规则是可以平等交流,或曰各种人文规则有较为平等的机会出现在行为主体的选择框中,行为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较为自主的进行选择;(2)模糊不等于完全消除。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区域文化依然会以各种方式作用着行为主体,特别是在整个社会大区域中,区域文化连同其政府部门运作方式、职员的处事方式等等,一起构建着一个带有区域文化特色影响的经营环境,这个环境就前提性的决定着企业运作的部分游戏规则。

3.开放态约束将逐渐弱化文化规则选择的强制性而强化其诱致性。文化规则的选择可能是被动强制的,也可能是主动自觉的,前者称之为强制性选择,后者称之为诱致性选择。强制性选择主要是指,在封闭态约束下,政府建构一个完善的更多体现约束性质的激励约束机制,导引行为主体只能选择政治收益极大化目标,否则将受到严厉的行政甚至刑事惩罚。在开放态约束作用下,行为人选择非正式规则,全方位地接受着各方面力量的导引。行为人在选择非正式规则时,就不会象封闭态约束下的除此之外的别无选择,而是根据自我有限的理性,对各种选择加以比较分析,最后选择和运作在自己的行为之中。同时,行为人还要接受着不同人文环境的解释系统和评价系统,更进一步地确证自我选择的合理性。行为人在开放态约束作用下诱致性选择建立的非正式规则系统,由于监控约束机制较为软性,所以就有可能使自主建立的非正式规则系统较强制性选择建立的非正式规则系统变迁要容易些。在封闭态约束作用下,强制性选择建立的非正式规则系统,尽管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但只要约束发生变革,就有可能发生裂变和重组,不过要经过一个艰苦的或长或短的转变历程。

弱化文化规则选择的强制性而强化其诱致性的突出体现是弱化文化规则选择的政治性而强化其效用性。行为人选择每项非正式规则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获取一定的收益,同时又要接受着多维度的激励和惩罚。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假定,人都是有理性的。那么,我们不难理解,在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文环境约束机制主要体现的是封闭态,企业员工偏好的建立、企业文化的建构等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仅接收本区域文化的作用,选择的范围也只能限制在本区域文化内,对非本区域文化的了解只能是不全面的甚至是歪曲的(经过政府设立的过滤网滤化),如此就更强化了对本区域文化规则的认同和选择及对他区域文化规则的否定和拒斥;另一方面又受制于政治导向,使得行为主体各种选择更多的带有政治性影响,政治目标高于一切,效用函数也更多的取决于政治效用而排斥经济等非政治效用。改革开放之后,人文环境约束尽管还处在由封闭态向开放态过渡的阶段,但相关于文化的人为壁垒基本上被消除,特别是贸易制度的开放性、网络化的普及性等,就使国人对外域文化、经济发展状况等等方面都有了更为广泛深入的了解,因此就有可能超越政治效用目标而根据自己或企业的目标函数,重新审视外域文化规则。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国人对文化规则的选择面更宽广了,他们就有可能超越自己本域文化规则之上而将选择的视野拓展到全球范围内的众多文化规则、就有可能超越一维的政治尺度而在政治尺度与经济等非政治尺度之间寻找到使自我效用极大化的尺度均衡点,这个均衡尺度就有可能更偏好经济等非政治尺度。

开放态约束决定了企业经营的人文环境有一个开放的制度及技术保证,参与人基本上对所有文化规则具有可接触性和可选择性,即一方面参与人基本上不受约束或曰不受限制地具有接触世界上任一种文化的可能性,并且基本上不受地理位置、距离、成本(货币成本、非货币成本,如时间、精力等)等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参与人接触某种文化后,基本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而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必要依据政府给定的目标函数选择某种文化规则作为自己行为指向的原则;特别是开放态约束推动着行为主体的尺度指向由一维向多维转化,即由一维的政治指向转化为以效用为核心的行为指向系统。依据自我效用函数自主建立的行为偏好有可能引致利己偏好,但利己偏好不一定必然蕴含着害人或损人,利己偏好同样有可能派生利他行为,只是这样形式的“利他”较之一般的“利己”能给行为人引致更大的效用。不难理解,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利己主义横溢,但还是出现了许多利他事实,并且有可能在新的层次使利己与利他的演进体现为帕累托改善。

区域文化作用弱化·跨文化管理方式变革趋势

文化冲突就行为者而言,意味着因文化冲突将引致自我效用递减。换言之,文化冲突对行为人不是发挥激励作用而是产生着负面效应,所以,管理方式变革就不能不把跨文化作为一维重要约束。对此,已经有诸多研究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并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参见科特等(1992),冯鹤鸣等(1991))。但在跨文化管理实践中依然存在着有待探索和研究的问题。我们已经论及,文化作为一类或曰一束影响人行为的非正式规则,其之所以得到人的理解、认同以及在行为中贯注,最主要的在于由此能引致行为人总体效用水平的递增。而开放态约束的形成和强化,引致区域文化作用弱化,就必然直接导致跨文化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发生变革,主要体现在:

1.由“全面适应”原则转型为“部分适应”原则,即“外在适应性,内在选择性”原则。有企业文化研究者认为,企业跨文化经营必须全面适应企业经营环境,“这种理论认为企业中不存在抽象的好的企业文化,也不存在任何放之四海而皆准、适应所有企业的‘克敌制胜’的企业文化。只有当企业文化‘适应’于企业环境,这种文化才是好的、有效的文化”(科特等,1992,第32页)。应该说,这种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企业内外部不加区分的论述则存有偏颇,特别是在开往态约束强有力的作用下,就更显其不足。随着开放态约束替代封闭态约束,“全面适应”原则必将逐渐转型为“部分适应”,即“外在适应性、内存选择性原则”。

(1)就企业外部而言,跨文化经营的公司只有适应外在环境,才能融入其中,弱化冲突,并且有可能由此而获取公司所在区域的广泛认同及欢迎。当然,“外在适应性原则”并非要求跨文化公司全方位地适应所在区域的人文环境,对于这一点,在本区域内生长发展起来的公司也同样难于全方位的适应。因为人文环境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通过行为人自身的理解和贯注,而每人及每公司对同一人文环境的理解不可能完全相同。而是指适应那些被公众所广泛认同并内化为行为惯性和成为引致当地民众效用水平增减的重要变量的规则。跨国公司在适应这些规则的基础上,可以对管理方式进行变革,特别是作适应时展的变革,不仅不会引致冲突,反而有可能求取更佳的社会声誉并由此给企业、各博弈参与人带来总体效用的递增。仅是适应,只能是进入竞争的最基础的约束,而适应中有创新,才有可能使跨国公司具有相对于其他企业的竞争优势。从这个层面上讲,跨国企业如果没有对人文环境的适应性就不可能求得生存,但如果没有在适应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可以是相对于整个公司,也可以是相对于同处一地的其他公司,而且在后一种意义上的创新更为重要),跨国企业就不可能求得发展。

(2)就企业内部而言,相对于企业外在人文环境,企业内在人文环境只能是个微小环境。微小环境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具有不同于外在环境开放性的相对封闭性,每个企业都基本上可以完全自主地构建自己的管理方式,正是由于内存环境的相对封闭性,就决定了企业可以构建不同于其他企业的富有自我个性特点的管理方式,并由此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培植和强化得以竞争制胜的企业核心能力。在企业内部,各种不同区域的文化规则相互融通。并且,进入跨文化公司中的员工都具有自己的目标函数,可以概括地认为员工效用目标是货币收益及非货币收益的函数,货币收益与非货币收益具有替代性,这样,即使公司中运作的管理方式与员工的人文禀赋发生冲突并引致其非货币收益的递减,但只要货币收益能够足够替代非货币收益并驱使总效用水平递增,那么,员工就更有可能选择同化策略而倾向于适应管理方式。所以,在企业管理方式建构过程中,应该区分企业内与企业外,在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的建构对跨文化的策略是以企业总体绩效为标准(从另一层面讲,管理方式变革主体的效用是企业绩效的增函数,所以提高企业绩效,必然驱使管理者效用水平递增)。运作管理方式到一定的程度,员工有可能变革自我人文禀赋而转向接受新的管理原则进而对新的规则产生信仰和主动地维护管理方式的运作。不难理解,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其管理方式的建构就贯注了这个原则。如果外资企业刚进入中国时也采用中国企业的管理方式,就必然走向失败。正因为如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在国有企业中不努力的员工一旦进入外资企业就自然而然地接受外资企业管理方式的运作而提高努力程度,在本质上,是因为这样的选择有助于员工总体效用水平的递增。当然,我们强调“内在选择性原则”,并不是由此提倡对企业所在区域人文环境的全面拒斥,管理者设计、建构、变革管理方式的过程中,适当的考虑各员工的人文禀赋并由此加以适当贯注,将对员工产生更为强大的激励,激励着员工更大幅度地提高努力程度从而提高着企业经营绩效。

2.由“区域特色”转型为“企业个性”,即“区域文化特色弱化,企业文化个性强化”。

(1)区域文化特色有可能同时也是其他区域文化的特色更有可能是世界文化的共同特色。许多国外较为优秀的企业文化或相关企业文化的著作,在论及企业文化构建及强化等方面基本上没有提出要构建“有本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克里斯托弗·A·巴特利特等(1999),科特等(1992)等),相反,由中国学者(赵曙明(1995),冯鹤鸣等(1991),曹元坤(1999)等)所著的企业文化或相关企业文化的著作中则大都提出了“要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纵观国人所言的体现“中国特色”的条文,如“以人为本”、“诚信”等,其实在国外著述中同样是企业文化的主旨,只不过没有标明“本国特色”。如此,就在一定程度上导出,世界文化在总体上具有相通性和同向性,不能将在某国或某区域体现较为充分或提倡较为强烈的文化特色就理解是该区域文化的独具特色。当然,由此并不能推出要一概否认区域文化特色的存在,只是要表明一个不可逆转的转化趋势:区域文化中好的内容,或曰有助于社会发展和企业绩效提高的部分,将最终自动地转化为世界文化的强势规则而被众多企业在构建跨文化管理方式中汲取;区域文化中不好的内容,或曰无助于社会发展和企业绩效提高的部分,将最终自动地转化为世界文化的弱势规则而被众多企业放弃。由此不难理解,尽管美国与日本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企业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不同,但经过相互的借鉴与交流,两国企业文化在不同层面进行交融,日本企业在汲取美国文化的精华,如“能力主义”;美国企业同样在汲取日本文化的精华,如“团队精神”,经过一定的时期后,两国企业就很有可能在相当的程度上达到无差距。所以,企业跨文化管理方式就不一定要体现所谓的区域特色,更多的是不论在何处都应体现自己独具的企业个性。

(2)企业管理方式必然与区域文化相关,企业管理方式带有区域文化特色也是必然的,问题是当开放态约束替代封闭态约束而占主导作用时,企业文化建构或重组,就必然超越于传统的狭小的规则选择空间而面对的是无限放大了的规则选择空间。企业文化的构建和强化,对构建企业文化的企业而言,本身不是终极目的,也即企业文化的构建原则在开放态约束与封闭态约束作用下都是一样,都是以企业绩效为目的,企业文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是实现企业运作目标的手段。从目的手段层面来讲,企业跨文化管理方式就不一定将选择锁定在企业所在地的区域文化,而是根据能否提高企业绩效的预期。

(3)企业跨文化管理方式有可能反作用于区域文化,从而推动着企业文化区域化。企业跨文化经营,必然带有母体企业文化的影响,这种文化影响一旦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被证明是有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就有可能积淀为企业核心能力的组成部分而模式化。随着其他企业及社会对该企业成功的认同,就有可能自主自觉地学习和借鉴,导致模式化的企业文化有可能由弱文化影响因子逐渐转化为强影响因子,进而由外域文化逐渐成为文化的强势规则而融入该区域文化之中,内化为区域文化规则。不难理解,世界500强企业入驻多的地区,如沿海发达省市,文化层面的世界性体现得特别充分。说明,企业并不一定是因区域文化而更多是以独具的个性文化竞争制胜的,两方面区域文化影响着企业跨文化管理方式的构建,另一方面企业个性文化规则同样对区域文化产生强有力的作用。

应该说,跨文化对管理方式变革的约束很是复杂,我们在此仅是提供了一种探索性的理论原则,尽管有可能不全面不深入,但对业已存在的跨文化管理实践还是有一定的解释功能和对即将发生的跨文化经营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企业管理方式变革必须适应人文环境的规控性作用,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管理方式变革还必须超越于人文环境的规控作用,创造出富有独异特性的新模式,创造性地动推动企业管理方式演进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主要参考文献:

[1]迈克尔·茨威尔.创造基于能力的企业文化[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约翰·科特,詹姆斯·L·赫斯克特(1992).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华夏出版社,1997.

[3]梁觉.跨文化角度理解公平理念[J].www.cityu.edu.hk/cityutoday/news/category_chi/people_chi/professorial/n20000401_03_c.htm"TARGET=_blank>www.cityu.edu.hk/cityutoday/news/category_chi/people_chi/professorial/n20000401_03_c.htm2002,6,2

[4]冯鹤鸣等.中国企业文化建设[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

[5]赵曙明.东西方文化与企业管理[M].中国从事出版社,1995.

[6]曹元坤.管理方式变革论[M].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

[7]菲利普·艾文斯,托马斯·沃斯特.裂变[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

[8]詹姆斯·科塔尔等.网络时代的管理[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9]克里斯托弗·A·巴特利特,萨曼特·高歇尔.个性化公司[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10]赵光贤,彭林.中国文化封闭性说质疑[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6,(5).

第4篇

一、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主流模式

1.传统的总分行制模式(或称为U型(即科层制)集权组织结构)。此种模式形成并发展于17世纪初期到20世纪30年代初期,当时商业银行组织变革的重点在于完善组织结构,以适应各项金融业务的发展和提高银行内部业务管理效率的需要。总分行制逐步取代单一银行制,成为西方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的主流。[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传统组织结构是总分行制组织结构,其管理形式包括直线职能制或事业部制,即总行机关属直线型,总行和分行之间属事业部制,表现为典型的“金字塔”式结构,即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分行、支行、网点之间的科层关系。具体而言,总行机关按照职能的不同划分成若干个部门,而每一部门均由主管行长直接管理,形成职员经理部门总经理行领导的报告路线;总行之下的各分行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利润中心,分行及二级分行的各部门主要向分行行长报告,形成支行分行总行的报告路线。这种组织管理结构的形成源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初期,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按行政区划和政府层次序列进行分支机构设置,具有明显的与行政体制融合的特性。

U型组织结构有利于集权控制,规范性高,组织稳定性强,曾经对我国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对于保证宏观国民经济计划和信贷计划的实现,具有较强的保障功能和效率。但是,随着宏观经济体制和运行模式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对市场交易规则与价值规律尊重程度的提高,这种组织模式的弊端和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其主要不足:一是机构多,管理层次多,部门分工过细,易导致信息传递失真,不利于决策层的决策。在“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中,等级区分严格,下级机构的信息必须层层汇集向上级传递,这不仅导致信息传递效率低,而且层层截留,导致信息的失真,总行管理层无法及时、准确地取得完整的管理信息资料,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和实施有效的管理。二是加大了银行内部管理成本、协调、沟通成本和交易成本,降低了风险防范能力,削弱了整体竞争力和资源配置力。传统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会割裂部门间及职能间的联系、交流与学习,造成结构化的、互不信任和互相贬低的文化组织。层层考核的机制,使支行之间、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为争夺尽可能多的企业资源,造成内部无序竞争。加上商业银行中间管理层次过多、部门分工过细,导致各项资源在组织中流通不畅和传递时间过长,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管理缺乏针对性和决策滞后,机构分散,层层授权,缺乏对支行基本有效的内部制衡,导致风险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偏大。

2.新兴的扁平化——矩阵式管理结构组织模式。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今,伴随着高科技的日益发展,特别是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银行强调以客户为导向,对传统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全新设计,孕育出了网络化和虚拟化银行的发展新趋势,组织结构扁平化在西方金融服务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采用总行—(地区性管理中心)—分行—网点的管理模式。[3]地区性管理中心是总行职能的延伸,帮助总行承担一部分审批和审计工作,总行一般直接管理数百家分行。矩阵式结构作为组织“扁平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为越来越多的西方银行所采用。业务经营全球化、一体化和电脑化是当今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特征。各商业银行为了更有效地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同时为增强银行内部相互之间的制衡机制,在全球各主要中心城市设立分支网络的基础上,分别按客户所分布的主要经济行业,从总行到分行自上而下地设立各个具体业务发展部门(关系经理),按银行经营业务种类,在各个业务区域设立各种产品服务中心(产品经理),为客户提供各类银行服务,形成关系、产品、区域三轮联动的运作架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矩阵式结构。

商业银行实行扁平化——矩阵式管理结构组织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层次少,有利于信息迅速透明地传递,减少了信息传递的损耗和变形,使得高层决策周期缩短,决策质量提高。二是可以推动信息和观念在纵向和横向的迅速交换,解决“金字塔”式组织结构中的信息堵塞问题,增进部门间知识的交流。三是中间管理层被大量精简,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四是组织内部利益冲突减少,命令统一、指挥一致,信息流的畅通使企业能灵敏、快捷地对顾客需求做出反应,增强了组织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五是矩阵式结构打破了传统“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同时按多重管理目标建立管理和汇报关系,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不统管所在地的业务经营,仅以地区负责人的身份起协调和后台支持作用,克服了单一管理带来的风险。六是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鉴于扁平式结构能较好地解决等级式结构的层次重叠、冗员多、组织机构运转效率低下等弊端,精炼管理层次,加快信息传递,提高决策效率,扁平化模式成为时下西方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主流模式,国内商业银行要求进行扁平化组织再造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扁平化管理——矩阵式结构也存在缺陷。扁平化管理——矩阵式结构集权性和规范性低,恰恰丧失了总分行制结构下集权性和规范性高、组织稳定性强的优势,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弊端:一是组织不稳定,管理容易失控。在矩阵式管理结构下,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人事关系、报告路线不稳定,会削弱组织的稳定性,容易造成管理失控,给银行带来不容小觑的破坏力。巴林银行的尼克·里森之所以可以长时期越权操作而不被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巴林银行采用的是矩阵式管理结构,作为交易员的里森主要是向总部报告,新加坡分行对其所作所为知之甚少,难以约束。二是容易造成管理责任不清,业务部门相互推诿现象。扁平化管理——矩阵式结构集权性和规范性低,组织内成员由于个性不同容易在组织内部产生各种矛盾与冲突,因此,其强调一种协调机制的建立,倚赖于银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践中,实行矩阵式管理结构的银行为避免责任不清,保证业务的有序进行,往往需要对各有关部门的职权范围和报告路线界定明确。三是提高员工的心理成本。扁平化组织相对于金字塔型组织,会造成职位减少、个人发展难度增大的现象,容易使员工产生心理损失或失落,从而导致人才流失。

扁平化管理对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有较高的要求,西方商业银行实行组织扁平化是在长期的标准化管理基础上进行的。如果管理水平、科技条件和人员能力跟不上扁平化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全面推行扁平化管理反而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

二、两种模式下组织结构控制的比较及评价

1.总分行制模式由若干层次结构互相关联而成为一个整体。由于一个人能够直接管辖的人数是有限的,管理太多的下属人员会使管理工作复杂化,分层的目的就是为了缩小控制幅度,提高控制效率和工作效率。因此在传统的层级化组织结构中,必须进行集中决策,建立一种层级化的组织体系,因此企业需要有一个庞大的中层管理群体来负责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并把信息传送给高层管理者。同样,由于中层管理人员能够与基层操作部门保持直接联系,因此高层管理者也需要中层管理人员来具体地贯彻企业方针。组织是一种金字塔结构,层级越高,权利与责任越大。但是,不合理的层次结构或层次过多,同样会影响内部控制效率。层次过多,信息传递速度会降低,信息失真的概率会提高,控制成本和费用会增加,内部协调活动会变得更加复杂。

2.扁平化模式则是建立在强大的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的。从理论上讲,管理信息系统能够降低信息获取的成本并拓宽信息传播的范围,从而使牢固的金字塔结构得以改变。管理信息系统能把信息从操作部门直接传递给高层管理者,从而越过了中层管理者。管理信息系统还可使高层管理者通过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直接与操作部门取得联系,而不必通过作为中介的中层管理者。所以,管理信息系统会使银行组织变得更加集权化,银行高层管理者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控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并趋向于逐渐取消中层管理,银行组织结构变得更为扁平。但是,如前所述,扁平化管理——矩阵式结构也存在先天的缺陷。集权与分权是一对矛盾,从理论上说,一定程度的集权有利于风险的控制,但是当组织达到相对大的规模后,过度集权就不利于合理决策,不利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并容易助长组织内的。反之,过度分权又会造成组织的不稳定和管理失控。[4]扁平化管理——矩阵式结构管理跨度大,集权性低、规范性低,容易带来组织不稳定,管理易失控、管理责任不清、业务部门相互推诿等弊端。因此基于扁平化模式下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控制必须进行创新。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商业银行要求进行扁平化组织再造的呼声日渐高涨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更应清醒认识到扁平化的风险和困难,加强扁平化管理——矩阵式结构中的内部控制,消除扁平化后出现的控制盲点。

三、扁平化模式下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控制创新的对策建议

扁平化组织结构代表了银行的管理新观念,有相当的先进性,是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的发展方向。但是在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改造中,必须重视和加强扁平化模式下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控制,为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再造“保驾护航”。

1.加强授权审批控制。内部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在进行交易和经营活动时,要有授权批准制度,以确定完善的工作程序。在扁平化模式下,由于人员变动频繁,在人员变动过程中,尤其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批授权制度,报告路线在通常情况下必须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应该下放多大的权力,如何选择最优的授权范围,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银行的规模。银行规模越大,管理跨度越大,决策的内容和信息需求增加,就越需要把更多的决策权授予下一级管理者。二是责任或决策的重要性。一项业务的责任越大或决策越重要以其利害得失和对银行未来的影响来衡量,则越不太可能授权给下属。三是任务的复杂性。任务越复杂,就越需要更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来完成,也就需要更多的授权才能完成。四是下属的才干。授权要求下属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知识水平以接受权力并执行。如果下属缺乏这些条件,上级管理部门便不愿意将权力下放。

2.加强程序控制。程序控制包括制定银行的规章制度和制定操作规程两个方面。在扁平化管理——矩阵式结构系统内部,每一个组织都可看作是一个责任中心,总行、区域管理中心、分行等各自的责任要界定清楚,尤为重要的是每一个责任中心之间的责任界定。为避免责任不清,保证业务的有序进行,需要对各有关部门的职权范围和报告路线界定明确,既要避免权力重叠,也要防止出现权力真空,使每项业务处理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机构负责。在扁平化模式下,要按照国际质量认证体系的标准,建立标准化、科学化的业务及事务流程,在流程中风险点上设立必需的监控程序。根据银行业务特点,建立标准化的服务及业务流程,在分析流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基础上,设立清晰、简单易操作的监控点,并提炼和固化各监控点的具体审核要素,使流程、监控点及审核要素成为良好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控制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3.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成效很大程度取决于银行职工素质的高低,因为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只有全面提高商业银行职工的素质,才是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系统功能的最有效办法。在扁平化方式下,商业银行必须创建一种结构制度和组织氛围以满足员工的激励需要,为他们提供挑战性的工作和继续学习的机会;要对员工进行银行职业生涯设计,为员工制订个人发展规划,以弥补扁平化后职位减少,个人发展难度增大的缺憾;要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的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鼓励并选派员工到国外银行机构实习,建立系统的人才评价机制和科学化的员工培训制度,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并分门别类建立人才管理库,实行动态监测,合理流动;要加大教育投入,进行人力资源成本管理,开发一种具有学习和发展能力的智慧型组织。

第5篇

论文摘要:目的:分析肿瘤化疗病人尿液电导率的变化以评价肾脏浓缩稀释功能。方法:对122例肿瘤化疗病人和健康人群标本配对,用UF-50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测定尿电导率。结果:肿瘤化疗病人和健康人群尿电导率配对t检验(t=5.83,P<0.01)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结论:尿电导率可以作为肿瘤化疗病人肾小管浓缩功能的一个评价指标。

由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恶性肿瘤发病率呈逐年增高趋势临床上许多肿瘤病人需要采用化疗的方法来治疗浒多抗肿瘤药物如DDP、MTX、CTX、IFO以及亚硝脲类等药物可造成不同程度肾功能损害-其代谢产物经肾脏排出体外’所以肾脏容易受到损害,临床上可表现为症状性血清肌酐升高或轻度蛋白尿,甚至无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以DDP最为明显。大剂量MTX治疗时,其代谢产物沉积于肾小管而引起损害,故在化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尿液电导率对肾脏浓缩稀释功能有检测意义闭。所以监测肿瘤病人尿液电导率的变化可以间接的反映出肾脏功能的受损情况。

UF-50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是日本Sysmex公司近年推出的一套尿沉渣定量分析系统。国内UF-50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主要利用流式细胞原理,以激光散射强度,散射波幅度,荧光强度和荧光波幅技术识别和计数尿中红细胞、白细胞等。但对于该仪器根据电导率测定提供渗透值参数的报告不多见。据报道尿电导率与尿渗透压有密切的相关性。而尿渗透压是评价肾脏浓缩功能理想指标。因此通过尿电导率可以间接了解肾脏的功能状态。本研究应用流式UF-50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对肿瘤化疗病人和健康人分别进行尿液常规检验,测得尿液的电导率,通过比较来反应肿瘤化疗病人尿液电导率的变化情况。

1.材料与方法

1.1仪器和试剂

日本Svsmex公司生产的UF-50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及配套试剂。

1.2对象

来自我院化疗中心的肿瘤化疗病人122例;体检中心的健康人122例,均经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血、肝、肾功能检查,心电图检查排除心、肺、肝、肾疾病及高血压。对照采用了1:1配对,将性别、年龄相同或相近的患者和对照配为一对。

1.3方法

用一次性塑料尿杯收取上述人员的清洁中段尿,用UF-50检测,所有检验均在取样后2h内完成。

1.4统计学方法

将同性别,年龄相近的肿瘤化疗病人和健康人进行配对t检验,P<0.05。

2.结果

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肿瘤化疗病人和对照组健康人数各122人,其中各组分别为男性70人,女性52人;肿瘤化疗病人组年龄中位数为46岁,健康组年龄中位数为45岁。

2.2参考值范围结果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到健康组和肿瘤化疗病人组电导率的参考值范围分别为(20.9~4.8)ms/cm和(16.5~8.7)ms/cm。

2.3两组比较结果

由表2可知,对两组进行配对差值t检验,P<0.01(95%Ch:3.72~7.52),结果表明:两组差别有显著性意义。其中,健康组电导率中位数是肿瘤化疗病人组中位数的1.5倍。

3.讨论

UF-50对尿液成分能做灵敏而精确,快速的鉴别和计数,且具有手工操作无法比拟的重复精度和极低的互染率。根据文献报道:有利用UF-50测定电导率,用于糖尿病、尿崩症的诊断治疗,也有助于预防结石疾病的发生,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对于肿瘤化疗病人的应用目前还未见报道目。本研究结果显示:肿瘤化疗病人的电导率比健康人显著降低,原因可能是由于肿瘤化疗病人远程肾单位功能受损,浓缩功能障碍,尿电导率可显著降低,表示肾浓缩功能不全;反之,电导率的降低可作为肿瘤化疗病人肾脏功能状态的一个较敏感的评价指标,为临床医学的治疗及对疾病预后判断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实验数据。国内利用UF-50对尿液红细胞和白细胞等进行参考值的测定有见报道,但对肿瘤化疗病人和健康人尿液电导率进行参考值范围的测定未见有报道。本研究对肿瘤化疗病人和健康人尿液电导率进行参考值范围的测定,对以后的临床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6篇

1规范流程

对于这一方面,应当重点将所有特殊时段、小型、分散作业纳入作业计划管理,加强临时性生产计划风险管控。注意结合当前的信息技术与自动化控制手段,诸如操作票等,来切实消除生产计划管理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效规避临时性现场作业和电网运行的安全风险,提高检修计划的执行率。

2注重计划的落实

对于变电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工作而言,不仅仅应当切实针对变电环境选择合理的检修计划展开模式,积极推进状态检修的成熟与发展,还应当制定更为宏观和详实的工作计划,并且着眼于落实。充分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将三种计划模式加以合理安排,面向不同的计划工作方式展开具有一定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工作,并且做好相应的记录。在面向变电设备检修工作体系的时候,需要注重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包括月度以及年度等多个层次,并且注意落实责任制。

3加强风险管理

加强风险管理是变电检修体系中必须注意的一个方面。按照不同的工作计划周期,来实现不同层面和程度的风险管理控制。季度计划重点分析季节性气候因素及重大检修项目引起的风险,提前部署相应措施;月度计划重点分析作业可能造成的电网事故等级,进行作业风险评估,制定并优化施工停电方案,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停电施工项目,组织现场勘察会审,严格控制停电时间;周计划重点安排风险管控具体措施的落实,周步下达生产计划与风险控制措施;每日生产早会重点控制已布置措施的执行。

4加强控制和信息反馈

管理工作最为核心和重要的环节就在于控制,而只有建立起良好和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才是实现控制和纠偏的有力保障。对于不同环境中产生的信息加以整理,并且找到对应的接收端口实现信息的反馈,构建起完整闭环,是当前变电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核心重点问题之一。唯有如此才是切实实现面向检修计划的管理工作的价值所在。

5结论

第7篇

资产证券化20世纪70年源于美国,成为当前全球金融市场最具活力的金融创新之一,其发展与巴塞尔资本协议有密切的关系。从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推动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资本套利,到1999年6月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一次征询意见稿正式将资产证券化列入监管范围,再到巴塞尔委员会对资产证券化处理几易其稿,资产证券化框架至今仍在讨论之中。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同时,又引发了对巴塞尔资本协议本身的不断修订。实际上在早期阶段,巴塞尔资本监管框架并没有把资产证券化列入,但随着监管框架的不断完善,巴塞尔监管委员会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处理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缺少了该部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达不到监管的目的”.资产证券化在监管框架中的相对地位的变化由此可见一斑。

为把握巴塞尔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的主要发展脉络,本文主要把握巴塞尔委员会《资产转让与证券化》、WP2、CP3的资产证券化部分及105号出版物。之所以如此选择,是因为《资产转让与证券化》是巴塞尔委员会关注证券化的开始,WP2是CP1(第一次征询意见稿)、CP2(第二次征询意见稿)、WP1到CP3的一个过渡,较之前两个征询意见稿和第一份工作文件,WP2更为完整且趋于完善,又有较大的变动,可以反映巴塞尔委员会对证券化风险识别及管理理念的深化。同时,CP3是对资产证券化风险的全面解析,有必要对其内容进行介绍。105号出版物作为资产证券化框架的最新变更,通过它可进一步加深对于该监管复杂历程的把握。

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推动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近30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之一。资产证券化就是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的过程。证券化的实质是融资者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巴塞尔协议在各国的实施,银行对资本充足率的重视,大大刺激了资产证券化在世界各国的发展。

《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资本要求为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提供了两个路径选择:增加资本的“分子策略”和缩减风险资产总额的“分母策略”。前者是调整资本结构策略,可以进行股权融资或提高利润留成增加核心资本。不过,由于股权融资会稀释股东权益,往往会遭致股东的反对;银行也可以通过次级债券融资,但《巴塞尔资本协议》中附属资本在自有资本中所占比率不得高于50%的比例限制,使得这一方法的使用有限,所以“分子策略”对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增长空间不大。而“分母策略”则是通过出售高风险低盈利资产降低风险资产的比重,缩小风险资产总额,显然该策略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潜力。

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是资产证券化得以迅猛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它的出台推动了国际银行界的资本套利行动。对于发起行,资产证券化的表外处理使得证券化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资产和负债同时发生变动,使资产存量减少;另一方面,资本数量未发生变化,因而发起行的资本充足率得以提高,达到了释放资本、规避资本金要求的目的。对于投资行,投资证券的风险权重一般低于发放贷款的风险权重,也可以减少资本要求,供求两方面都推动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MathiasDewatripont&JeanTirole在其合著的((Theprudentialregulationofbanks))(中译本《银行监管》)一书中对资产证券化对银行经理的吸引、银行选择资产证券化还是调整资本作了规范分析,从理论层面得出了如下结论:一是当资本充足率有约束力时,资产证券化对银行的股东和经理都是有吸引力的;二是当银行的资本比率接近最低要求时,证券化在提高资本充足率方面特别有效。

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在各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中,欧洲和日本资产证券化的推动都主要是基于提高资本充足率的考虑。如日本颁布资本充足要求规定后,许多日本金融机构为满足要求,通过股权融资手段扩大资金总量。强劲的日本股市曾一度使日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38%,但当股市回落时,许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又迅速回复。由于日本股市的脆弱性,日本银行认识到提高核心资本并非明智的选择,从而转向利用证券化限制资本增长的“分母策略”。在欧洲,1986、1987两年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ABS)总量仅为17亿美元,而到1996年达到300亿美元,1998年为466亿美元,2002年达到792亿欧元。

资产证券化监管框架的演变

一、资产证券化监管框架的起源:《资产转让与证券化》

1992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的一个工作小组就资产证券化出具了《资产转让与证券化》的分析报告。报告分为简介、资产证券化的机制、资产证券化的动机、资产证券化的影响和监管问题五部分。

1.委员会关注资产证券化监管的原因。

委员会之所以提出要将资产证券化纳入监管的范围,是基于资产证券化日趋活跃,带来了一系列令人担忧的问题。主要的担忧是:如果不是彻底出售的话,那么信用风险仍会留在银行中。报告简要分析了资产证券化使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1)出售方银行因非真实销售,会面临资产质量不佳而遭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2)即使银行有效转移了资产,但当资产出现问题时,它仍然可能面临着重新购回证券的道义压力。(3)银行还面临操作风险。

2.资产证券化监管的初步建议。

委员会指出,各国监管者需要认真确定某一证券化安排中的风险是否已部分或全部有效地转给了投资者或信用强化者,并要确保安排是审慎的,主要应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真实销售。

如果发起行承担着下列任何一项责任,则认为它并没有实现真实的出售:一是回购或交换任何资产;二是任何已售出资产的损失保留在出售方银行;三是支付已售出资产本息的任何责任(服务费除外)。这三类资产均应由银行的资本作为支持。

(2)证券化安排的管理。

应确保银行不提供某种形式追索的道义责任和信用风险。如果存在下述情况,银行可能提供了信用支持:一是要求将特别目的的机构(SPV)并入财务报表并将其名称列在该机构的名称内。二是为SPV或安排提供支持的责任,例如弥补发行损失。三是在从债务人处收到收入之前向购买者汇款的责任,或弥补因所管理资产的延迟付款或未付款而形成的现金缺口,除非完全是出于现金流量时间安排方面的考虑。

在上述所有情况下,银行承受着某种形式的信用风险,且此类风险应有相应的资本基础作为支持。

(3)第三方银行的信用增强(creditenhancement)或流动性支持。

信用增强的两种监管方式:一是当银行的信用增强所支持的是第一损失或根据历史数据判断的损失金额较高时,以组合资产的金额为基础进行风险加权;另一种方式将信用增强额度从银行资本扣除。流动性支持应视为有效担保,与信用增强同等对待。

可见该文件只是简单地提出了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的几个要点,并未提出具体的处理办法,但是它对资产证券化的关注为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两份工作文件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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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证券化框架的完善:WP2

如果说《资产转让与证券化》只是委员会对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感知,CP1、CP2、WP1是证券化处理方法的雏形,那么WP2无疑是巴塞尔委员会在资产证券化处理方法上的一次飞跃和突破。它在WP1中提出的流动性便利、提早摊还的处理方法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更为全面地认识和覆盖了资产证券化暴露的风险。

1.委员会对WP1修改的原因。

在WP1中,巴塞尔委员会主要对如下七个问题尚存不确定和疑问,就此向业界征询意见,以对WP1进行修改,从而完善资产证券化框架,这也是WP1修改的重要原因:(1)在计算拥有外部评级或推测评级的资产证券化暴露的风险权重时,使用ABS因子是否合适。(2)在计算发起行资本金要求时是否应设立上限,即最高资本要求.(3)监管公式方法(SFA)的测度口径。(4)关于循环证券化经济资本的计算方法。(5)期限的调整。(6)流动性便利处理的风险敏感方法。(7)是否对某些证券化风险的处理上不清晰或充分。

2.WP2对WP1的修改内容及结果。

经过整理业界对WP1的反馈意见,WP2对上述一些问题做出了回复并对WP1给予了修订和更为明确翔实的表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WP2中较大的变更,也是与整个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一致的地方,是提出了资产证券化的第二支柱——外部监管(supervisoryreview),并在附录4中予以了详尽说明。证券化外部监管支柱要求监管当局在评估银行资本是否充足时要注意银行利用期限错配(maturitymismatches)结构降低资本要求,以及证券化资产池中资产的相关性是否在资本计算中得到反映,并对隐性支持条款、残余风险、收回条款、提早摊还的外部监管提出了操作建议。同时,对证券化的监管也秉承了新协议强调的监管的灵活性。在资本金要求方面,监管当局可根据证券化的风险转移程度对资本要求进行调整,而且为应对证券化飞速的发展,委员会提出监管当局应当能够根据证券化呈现出的新特征来判断其对风险转移的影响并采取相应对策。

(2)WP2的另一个较大变更是提出了资产池分散性(granularity)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对以评级为基础的方法(RBA)和监管公式方法(SFA)的计算进行了相应调整。通过征询业界意见,委员会认为资产池暴露的分散性是证券化风险分散程度的重要决定因素。对非分散性资产池的证券化将给优先证券化带来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因而分散性被纳入了RBA和SFA中。对于RBA,要根据资产池的分散性和证券化暴露的厚度(thickness)来决定不同的风险权重。对于SFA,银行应考虑资产池的风险性和资产池资产加权平均违约率(thepool’sexposure-weightedaveragelossgivendefault)。

(3)WP2修改了SFA。在WP1中,SFA的计算基于三个参数:KIRB、L证券化的信用增强水平)、T(证券化的厚度)。为提高SFA的风险敏感性并根据上文提及的分散性,SFA的计算又增加了N(暴露的有效数量)和资产池资产加权平均违约率(LGD)。WP1中提出的系统资本要求应等于(1+β)*KIRB(β是由委员会制定的风险升水,约为20%)也被废止,因为非分散资产池的证券化比分散资产池的证券化需要更多的资本金。由于参数的增多,特别是评估每笔证券化资产池分散性的繁琐,委员会也意识到这将加重使用SFA银行的负担,因而又提出了简化计算有效数量N的“安全港”概念,并对LGD的计算也进行了简化。

(4)WP2制定了对发起行的最高资本限额。WP1中的IRB处理方法使得某些情况下银行的资本要求高于未实行证券化之前,业界反映证券化不能增加发起行的整体信用风险,相反风险被重新分配并转移至第三方。由于这与委员会提出的“IRB不应激励或阻碍银行实行证券化”及鼓励银行向IRB过渡的理念不符,委员会制定了对发起行的最高资本限额,但最高资本限额只适用于能计算资产池KIRB的银行。

(5)流动性便利和表外信用增强处理方法的修改主要集中于以下三方面:①委员会在标准方法下制定了一系列规则,用以认定表外头寸是否可被认定为合格流动性便利。②委员会认识到流动性便利的一种特殊情况,只有在某些条件下才会使用,比如市场混乱条件下的流动性便利,并对该种情况制定了信用转换系数(CCF,creditconversionfactor)。③业界意见表明大多数流动性便利和信用增强不大可能有外部评级或推测评级,因而委员会提出对所有未评级便利扣除的方法并不适用于此;并对较优的流动性便利和信用增强提出了“对应法”(lookthroughtreatment)。

(6)对具有提早摊还特征的证券化处理方法的更改。

①WP1中对所有具有提早摊还特征的证券化使用固定的信用转换系数。委员会进一步研究后对具有该特征的未承诺零售风险暴露(uncommittedretailcreditlines)提出了不同的转换系数。

②更改了对具有提早摊还特征的证券化发起行的资本金要求,发起行应对发起行利息和投资行利息都持有资本金。

③委员会还进一步对具有提早摊还特征的证券化进行了区分:控制性的提早摊还和非控制性的提早摊还,并对两者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

另外,WP2中将业界普遍表示欢迎的“自上而下法”中适用于剩余期限为6个月的证券化延长为一年。

3.WP2中对业界质疑问题的保留及解释。

对于一些业界质疑的问题,委员会坚持了自己的看法,并未进行修改,而是给予了详尽的解释:

(1)关于扣除低于KIRB部分的头寸。

WP1中提出发起行自留或回购部分的信用增强水平如低于KIRB就应当扣除。一些银行注意到这种做法与支撑IRB框架的信用风险模型不符,提出了异议。委员会给出的解释是该做法能激励发起行将蕴含最大风险的高度次级证券化暴露转移出去,因而是合理的。

(2)关于ABS的风险权重。

在WP1中,对于评级为A-及以上的证券化暴露的ABS风险权重与具有相同评级的非次级公司债券的风险权重相同,而对于低于A-的证券化暴露,其ABS风险权重则低于相同评级的非次级公司债券。业界就这种差异提出了不同意见。委员会的回复认为这种差异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厚度不足的次级证券化往往比相同评级的公司债券呈更高的违约率。其次,分散化资产池支撑的证券化多具有系统性风险,因而其边际风险更高。

此外,WP2就一些尚不明确的细节继续征询业界意见,包括有效数量N的确定、非分散的资产池支撑的证券化方法是否进一步调整以及RBA和SFA对资本金要求计算结果到底有多大的差异。

三、资产证券化框架:CP3

CP3的信用风险一一资产证券化框架从501段到606段,分为资产证券化框架下涉及的交易范围和定义、确认风险转移的操作要求和对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处理四部分,以下将对框架内的变更和核心问题进行介绍。

1.与WP2相比,CP3中资产证券化框架的变动。

(1)加入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规定了资产证券化的标准法和IRB法下的披露,包括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的具体内容。

(2)承诺的零售信用风险暴露和非零售信用风险暴露的信用转换系数提高为90%(原为80%)。

(3)监管公式的“某一档次的IRB资本”计算方法由原来的被证券化资产的名义值*[S(L+T)—S(L)]变动为被证券化资产的名义值乘以(a)0.0056*T、(b)(S[L+T]—S[L])中较大者。

(4)新增加了对流动性便利的重叠部分无需持双份资本的条款。

(5)新增了在银行无法使用“自上而下法”或是“自下而上法”来计算KIRB的情况下暂时使用的方法。

2.CP3中资产证券化框架的核心问题。

(1)委员会提出确定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所需资本时,必须以经济内涵为依据,而不能只看法律形式。这项规定适应了资产证券化形式多样、层出不穷的发展趋势,同时又赋予了监管当局相当大的灵活性。

(2)CP3特别对发起行的概念给予了说明,是由于CP3中发起行的定义范围大于一般对发起行的定义,实质上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发起行、承销人,也即对该过程进行管理、提供建议、向市场发售证券或提供流动性和/或信用增强的银行,就会被进而看作是发起行。

(3)发起行可以在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时将被证券了的资产剔除的相关条件。

(4)CP3对风险暴露的处理方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中SFA和RBA的适用范围、操作要求、具体计算给予了详尽说明。

四、资产证券化框架的最新变动:105号文件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CP3的资产证券化框架部分是业界反应最为强烈的部分之一,也是许多监管当局宣称不接受CP3的重要原因之一。业界普遍认为CP3中的资产证券化IRB过于复杂,给银行带来了负担。委员会于2003年10月开始对证券化框架进行了修订,并于2004年1月提出了修改意见稿,主要是简化了资产证券化框架并推进了处理方法的一致性。

1.委员会考虑对一些未评级的低风险证券化头寸采用新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应能够体现领先银行目前的风险管理实践。委员会将对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采用内部评估方法(InternalAssessmentApproach)。

2.委员会将简化SFA。第三次征询意见稿中的监管公式方法用于处理未评级头寸,起初业界对它的反映主要集中于其复杂性。进一步,业界质疑SP与目前银行风险管理实践的不一致性,但同时也有一些银行认为SF更具敏感性并愿意采用。简化后的SF将适用于所有未评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流动性便利和信用增强,并且委员会正在考虑是否设立证券化资产池中暴露的有效数量(N)的上限。

3.委员会考虑增加“自上而下法”和KIRB计算方法的灵活性。银行反映对用自上而下内部评级法计算的暴露其违约损失率高达100%太保守,委员会正计划制定更宽松的标准,允许银行在用“自上而下法”计算证券化暴露的KIRB时,使用自己估算的违约损失率。

4.加强SFA和RBA的一致性以及发起行和投资行处理方法的一致性。无论银行是发起行还是投资行,也不论是低于还是超过KIRB部分,所有外部评级头寸都使用RBA方法。同时,委员会同意修改RBA使其风险权重与证券化暴露的内在风险更一致。

5.将调整一些风险权重。

第8篇

关键词:机外静压测试工况额定值

国家标准GB/T19232-2003《风机盘管机组》已于2003年7月1日颁布,2003年12月1日起执行。国家空调设备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风机盘管机组的检测已开始采用国标规定的试验方法,对机组的性能指标也按照国标规定的额定值进行判定。

国标与已废止的JB/T4283-91《风机盘管机组》相比较,从型号规格、名词定义及技术参数、安装方式等都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对暗装机组测试要求的变化更多一些,而暗装机组在应用中又比较广泛,本文着重对暗装机组在测试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1.术语、定义

1.1标准中按出口静压将风机盘管机组明确分出了低静压型和高静压型。高静压机组是指机组在出风口静压不小于30Pa的机组。低静压机组明确规定不带过滤器和风口时出口静压为12Pa.出口静压指在额定风量时克服自身阻力后,在出风口的静压,单位为Pa.

1.2额定值是指在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下,机组应达到的基本值,即产品铭牌和产品样本标注的值。以往对机组的性能判定是依据标准规定的名义值,对铭牌值和样本值不做判定,机组的铭牌值和样本值一般都比名义值好,甚至好很多,这给设计单位和用户在选型时只依据样本值,会产生偏差;在GB/T19232标准中规定当铭牌值或样本值优于标准规定值时,按铭牌值进行判定,这样就控制产品质量,避免某些企业夸大宣传,这一点生产企业在编写样本和产品铭牌时应引起重视。

2.测试方法的影响

2.1按原标准以往在检测卧式暗装机组时,一般出口静压都是在零压状态下检测,而暗装机组检测时均不带风口和过滤器,因此应在出口静压12Pa下检测。国标中增加了有出口静压要求的机组的有关参数,是符合市场需求。

2.2对于有静压要求的机组检测,在检测高、中、低三档参数时,首先要确定在机组三档出口的静压值,建议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按高、中、低三档风量比例或风量计算

P=(L/L)P,P=(L/L)P

P=LP,P=LP

式中:P、P、P——高、中、低三档的出口静压,单位Pa;

L、L、L——高、中、低三档风量,单位m/h;

L、L——中、低档比例。

例如:当高、中、低三档风量按标准推荐的比例1:0.75:0.5时,机组出口静压分别为12Pa、6.75Pa、3Pa;如三档比例为1:0.8:0.6时,机组出口静压分别为12Pa、7.68Pa、4.32Pa.

(2)按噪声测试方法给出高、中、低三档风量时的出口静压值。

3.卧式暗装机组按标准规定出口静压检测产生的影响

我们对不同生产企业两种型号盘管进行检测,将卧式暗装机组按出口静压0Pa和国标规定的12Pa时检验结果进行比较,机组的风量在出口静压12Pa比0Pa减少6%~11%左右,而功率减少2%~4%,见表<1>、表<2>,这说明为什么机组安装在工程后出现风量不够的原因之一,非常值得生产企业引起重视。

表1FP-6.3型机组对比数据

项目机组号

出口静压1234567

风量

(m/n)0Pa756816939809780760873

12Pa672737873733696713793

差值84796676844780

功率(W)0Pa66635252627053

12Pa64625150606852

差值2112221

表2FP-10型机组对比数据

项目机组号

出口静压123456

风量

(m/n)0Pa12131194118610411178975

12Pa1136110110799491086913

差值7790107929262

功率(W)0Pa10610291959383

12Pa1039989919080

差值332433

4.国标对有静压机组噪声的测试方法及安装要求

4.1测试时需按标准要求在进风口连接实验风管,调整所需的机外静压(见图1)。

4.2在半消声室检测时,测点距反射面(地面)要大于1米;

4.3机组与连接管段应严密无漏风,确保检测的静压值准确。

图一有出口静压的机组噪声测量

5.根据GB/T19232的规定机组在检测时经常遇到的问题

5.1由于以往标准中没有对机组三档风量的比例提出要求,而国标中有静压要求机组必须明确三档风量时的静压值。企业在电机选型时,出现三档风量的比例关系没有调整好,有的机组甚至三档风量几乎没有差别,有的则高、中档没有拉开或低档太小,这些都是不符合用户要求的。

5.2为满足在出口静压12Pa时的风量要求,单纯加大电机功率,造成虽然风量达到指标而供冷量却达不到额定值;

5.3有的机组为使供冷量达标而未对表冷器进行改进,风量超过标准的要求值过多,造成噪声值远远大于标准规定值,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5.4选用劣质电机,在检测有静压要求的机组噪声时,电机发出轰鸣声;

第9篇

论文摘要: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义。可喜的是,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预见,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不断修正的发展理论,必将为世界发展经济学说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做出重要贡献。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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