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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公共产品;公共经济学;财政联邦主义;“以足投票”假说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好,其中之一是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以及相关资金的分担和转移支付问题。林治芬(2002)运用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全部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等指标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许晓茵、韩丽妙(2006)运用1996-2004年我国31个省份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和福利费用支出的相关数据,分析了社会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彭海艳(2007)运用GE指数分解法,分析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区域差异及贡献率,并运用GINI系数分解法,分析社会保障各项支出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率。柯卉兵(2007,2009)分析了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现状以及1995-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演变轨迹。社会保障地区差异过大的主要成因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责任,而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直接决定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从而引发地区间社会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的差异。同时,柯卉兵(2008)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内财政关系的纵向失衡会导致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也无财力提供充足的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过大的现实,是导致中央政府对地方进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直接原因。所以,要理顺这些问题,必须研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基本理论问题。
目前,国内关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周顺明(2000)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概念和原则。李珍(2001)从资金分配量、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指出,转移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得以实现的经济支持制度。杨良初(2003)界定了政府间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内涵与范围。刘志英(2006)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进行了分类。柯卉兵(2010)研究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理论依据、国际经验和道路选择。
国外相关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和转移支付理论与实践方面,较为著名的理论有Musgrave的财政分权理论、Oates的分权定理、Buchannan关于分权的“俱乐部”理论、Fisher的州和地方财政理论、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论以及McGuire对其的补充和完善。其中,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20世纪财政学的重大发现,它们较好地解决了政府间公共事务的分类以及地方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因而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公共产品的特性与层次性理论、奥茨和马斯格雷夫的财政联邦主义以及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均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公共产品的特性与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共产品的概念。他将纯粹的公共产品定义为“是指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萨缪尔森从产品在消费中的非竞争性角度定义了公共产品,并进一步揭示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判断公共产品的主要标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或某些人所专有,在技术上难以把不付费的人排除在外,或者说,虽然可以这么做,但是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非排他性同时也意味着非拒绝性,“是那种不论个人是否愿意购买,都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在消费某一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影响其他人同时消费,某人从这一产品中获益不影响其他人也同时获益。换言之,在产品的收益上不存在利益冲突,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依据公共产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程度大小的不同,公共产品又具体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两类。凡是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被称为纯公共产品。凡是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产品,即只具备一个标准,或者虽然两个标准都不完全具备,但又具有外部性的产品,则属于准公共产品。那么,社会保障产品究竟是属于哪种性质的产品呢?经典的经济学教科书把社会保障定义为政府以税收作为融资来源,无偿提供给个人的福利。就这一定义而言,显然,私人机构不会生产和提供任何社会保障产品,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政府行为特征,对社会发挥着“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所以,许多学者将其产品属性划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保障不同时具备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因而将社会保障归为准公共产品(或混合品)。有的学者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介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一种产品,是宜于由政府强制提供给公民消费的优效品。
如果我们不愿意穷究概念的话,那么容忍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之间存在一个模糊的界限,也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采取一种比较模糊的处理方法,即认为政府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越宽松、外部性越强,那么这项社会保障计划的公共产品属性就越强;反之,获得社会保障的资格或条件越严格、外部性越弱,则其公共产品属性就越弱。这样,从社会保障产品提供的具体项目来分析,社会保障就不能简单地归属于公共产品或者私人产品,而应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进行具体分析。
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源于商品的不可分性,而社会保险的特点是政府从劳动者和企业(雇佣劳动者)所得的国民收入份额中扣除一部分,加上政府的财力补助,集中形成专门基金,在全体公民之间进行统一调剂。政府每年提供的社会保险支出总量是一定的,当风险发生时,每个人享受到的社会保险数量也是一定的。政府社会保险的支出总量是每个人享受到的社会保险数量的加总。可见,社会保险在消费中是可分割的,多提供一个人的社会保险的边际成本接近于平均成本。所以,社会保险是具有竞争性的。
此外,从宏观的方面来看,虽然社会保险产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如并不排斥任何人参加社会保险,因为我国宪法规定所有公民都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但是,其特殊性在于: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或风险发生时,公民才能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险的权利,且公民也只有先尽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才能在风险发生时获得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如果人们不愿意事先缴纳社会保险税(费),且又无外部影响的条件,那么就会被排斥在消费社会保险产品之外。因此,社会保险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排他性。可见,社会保险既不符合公共产品的含义,也不满足公共产品所具有的两个特征,而是符合私人产品的定义,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
从理论上讲,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也是具有可分割性的。但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最大特点在于,不需要受益与贡献的对等性。因为不论哪一个国家,只要设立这些保障项目,就意味着在符合条件的公众中所有人都可以消费这些福利或救助产品,而不需要消费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这些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排他性。同时,社会福利设施中的福利工厂、职业介绍所、儿童福利院和各种供人们休闲的娱乐场所以及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的环保措施等,这些福利产品多一人或少一人消费,都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变化,因而具有非竞争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分配是一种纵向的再分配,是将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向低收入阶层转移,将社会普通公民的收入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对象转移。这种收入的纵向转移可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使基尼系数变小。可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另外,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是依法由政府举办的具有法制性和强制性的公共事业。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公民,不论是否愿意,都一律无条件地参加和按规定缴纳保险税(费),具有典型的非拒绝性。但是,对于社会保障中的福利费和救济金的支取、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个人储蓄性的养老保险的选择,个人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参加消费,也可以拒绝参加。
综上所述,无论从基本理论还是从实践分析,社会保障产品都同时具有非排他性与排他性、非竞争性与竞争性、非拒绝性与拒绝性,不完全是纯公共产品,而是一种准公共产品。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是有一定区别的,社会保险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社会保障产品的提供不能由政府全包统揽,社会保险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则应由政府全额负担,从政府预算中列支。
三、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社会保障权责划分
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公共产品的一般特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的公共产品并不多,较常见的是受地理和空间因素影响而只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使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其强弱程度也不一样。公共产品特性的强弱之分,使公共产品具有了明显的层次性。布雷顿(Breton)根据公共产品提供的地理区域将公共产品划分为地方公共产品、区域公共产品和国家公共产品,其依据是受益范围和效用外溢程度的不同。全国性公共产品(nationalpublicgoods)的受益范围为整个国家,受益在疆域内分布相当均匀,无论对国外还是对国内,外部性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其效用外溢可使全国居民从中受益。区域性公共物品(regionalpublicgoods)是指某一地区的居民能够享用的公共产品,如“三峡工程”的建成将使整个长江流域特别是靠近三峡的几个省区受益。地方性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则局限于某一地区(如城镇、街道),基本上只能让本地区居民受益,且这种受益在本地区内分布相当均匀。
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是分析地方公共经济的重要理论支柱,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事权、财权的划分,为分析财政体制和各级政府行为目标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职责范围和相互之间在财政收支上的划分原则也就由此而来。不同层次性的公共产品应当由不同层级的政府负责提供,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提供该公共产品的政府层级间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对应性。全国性公共产品应当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应当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则由中央政府主导并视其效用外溢程度大小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合理分担,从而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如果某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提供该公共产品的政府层级不相对应,则会由于产品提供与其受益范围的不一致性而导致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或“供给闲置”。
作为由政府负责提供的一项重要准公共产品,社会保障产品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划分,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社会保障产品是由众多具体保障项目组成的体系,某些具体保障项目内部又可分为不同的保障部分,如养老保险产品项目一般由全国统一的公共基础性部分、地区差别性的职业年金和补充保险部分组成。随着经济社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居住自由呈不断扩大趋势,因而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的效益外溢性不断增强。所以,应当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的全局利益出发,协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社会保障权责。凡是属于全国范围内宏观调控的社会保障事务,应由中央政府承担;凡是地区性的社会保障事务,可以由地方政府承担,如决策性、监督性权责应集中于中央政府,而具体执行管理权责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同时,根据社会保障产品中的不同构成项目和不同保障部分的不同层次性特征、地域跨度以及规模效益和外溢程度,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责范围,以实现不同层次性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四、奥茨和马斯格雷夫的财政联邦主义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
财政联邦主义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奥茨(WallaeeE.Oates)在1972年出版的《财政联邦主义》一书中提出来的、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理论。它是一种从经济学的角度,寻求有效行使财政职能所需的财政收支应该如何最优地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的理论,并归结为一个分权定理:“对于某种公共物品来说——关于这种公共品的消费被定义为是遍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的,并且,关于该物品的每一个产出量的提供成本无论对中央政府还是对地方政府来说都是相同的——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它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奥茨的这个分权定理实际上给出了分税制的一个关键原则,那就是:如果低层级政府能够和高层级政府一样提供同样的公共产品,那么由低层级政府来供给会更好,中央政府只应提供具有广泛的偏好相同的公共产品。
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和佩吉·B·马斯格雷夫在此基础上考察了各级政府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与稳定经济三个职能。在他们看来,一个国家的财政结构安排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历史决定的,但这不是全部原因。“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究竟应当建立在中央集权制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分权基础上?如果是后者,那么在空间上应建立什么样的财政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提供这些公共服务?”为回答这个问题,他们采用单一公共产品的简单模型,在社区内居民偏好与收入相同的假设下,得出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存在层次性,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来提供,这样才符合效率原则。其中,属于全国性的公共产品,需要中央政府提供;而那些属于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则应当由地方政府提供。他们认为,“财政联邦主义的核心在于,资源配置政策应该根据各地方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而分配与稳定政策则主要归中央一级政府负责。”因为,地方政府欲调控宏观经济稳定却又缺乏充足的财力,且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也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尝试;而资源配置政策则应根据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因而在这方面,地方政府也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
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体现了分权的关键性特征,即从效率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实现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政府级次的匹配,这构成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一个重要理论支点。因为,从全国范围来看,一个国家总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高,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造成的税收负担也比较轻;而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造成的税收负担却较重。这显然是不合道理的。而且,如果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改善,这种不合理状况会进一步造成地区间贫富差距的恶化,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需要对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居民的社会保障资源进行调节。显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收入再分配制度,绝对不是地方政府能够行使得了的职能,而是需要一种凌驾于各地方政府之上的制度来加以强制执行,这种制度只有中央政府才有这个权力和权威来制定。
五、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
事实上,财政联邦主义理论还依赖一个关键的前提,那就是居民的流动带来的政府间竞争。蒂布特(Tiebout)在1956年发表了《地方支出的纯理论》一文,文中讨论了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以及有效运作方式所需要的条件。他认为,在一系列假设条件下,由于各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组合不尽相同,因此,各地居民可以根据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的组合来自由选择那些最能满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居民们可以从不能满足其偏好的地区迁出,而迁入可以满足其偏好的地区居住。形象地说,居民们通过“用脚投票”,在选择能满足其偏好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的组合时,展现其偏好并作出了选择哪个政府的决定。这就是所谓的“以足投票”假说。
一般说,个人考虑选择社区居住的一个关键要素是社区可供选择的税收(即公共产品的价格)和公共产品结构。也就是说,如果居民所得到的地方公共产品的效用能够补偿因居住在该地区而支付的税收所造成的效用损失,那么,理性的居民就会选择该地作为居住地。如果有许多居住区,每个社区所供给的税收和公共产品结构的组合不同,那么人们将通过“以足投票”选择来给予他们最大满足的社区。
该理论以最优理论为背景,充分体现了经济人假设,回答了人们为何聚集在一个地方生活或生产,即在政府与居民无法合作的条件下,居民的选择问题是其他分权理论的必要补充。但它有一系列严格的假定条件。这些假定中有一些符合现实,有一些则与事实严重不符,如理论中的一个假定条件是居民可以充分自由地流动,而我国居民的迁徙不仅受经济效用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户籍制度、文化观念、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等的种种限制,人们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想走走不了”、“想进又进不去”等非最优状态。虽然有些假定条件与事实存在偏差,但并不影响其推论。蒂布特“以足投票”假说可以使人们认识到居民选择权的重要性。如果把公共产品的供给看作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那么政府约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是居民的“用脚投票”,只有居民有退出的权利,政府的硬约束机制才有可能形成并有效运转。正如詹姆斯·M·布坎南和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2000)所言,蒂布特模型中的受益范围与财政辖区空间安排的配合提供了一个效率规则,也提出了一个类似市场的实施机制,解决了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难题。
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提出了地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问题,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又一个重要的理论支点。在一个全国统一的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社会保障补助资格和水平的差异可能导致一些人的迁居,这就造成地方政府执行地区性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失效。因为,当某个地方政府实行一项收入再分配的社会保障计划时,为使本地区居民收入平均化而对富人课以重税、对穷人给予更多的补助,就会造成富人的向外迁移(为了逃避税收)和穷人的大量涌入(为了得到转移支付),如此循环反复,就会出现“穷人追逐富人”的现象。如果许多穷人涌入到一个初始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高的地方(如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等),就会增加该地的人口数量,造成交通、公园、学校等公共设施的过度拥挤状况,同时会推动土地价格的上涨,从而增加目前商品房购买者或其他土地使用者的成本,而且劳动力人口的增加还将使一些工种的工资水平下降等。这些都会引起该地居民福利水平的降低或福利成本的增加,使该地区的财政状况趋于紧张,政府给予财政支持提供充足福利的愿望和能力将会减弱,最终不得不放弃该项政策。因此,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低层级政府对收入的再分配能力是有限的,由中央政府负责收入的再分配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中央政府只有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来调节各地区之间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证各地区的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从而避免居民频繁流动出现的不良后果。
六、结论
[关键词]社会保障学;实践教学改革;应用型人才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民生”问题逐渐成为我国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民生”问题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也随之突显出来。社会保障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而言,必需掌握扎实的、与时俱进的社会保障知识。然而,在当前的社会保障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教学内容严重滞后于社保政策的变动、教师知识更新过慢、忽视实践教学及实践教学资源受限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学的教学效果,本文从调整教学模式、关注学科热点、以“应用”为向导促进实践教学等方面入手进行社会保障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1社会保障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毕业生而言,今后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和社会保障相关的。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大都把社会保障学设置为专业基础课程,只有部分院校把社会保障学列入专业选修课程。社会保障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政策性都极强的学科。第一,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各种规章制度十分复杂,世界各国,乃至中国的各个地市的具体规定都不同。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的各项事业迅速发展,相关的理念和制度也在不停地发生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教师自身并没有紧跟时代和政策的发展,及时吸收这些新信息、新知识,在教学过程中一味地照搬课本,造成课堂的教学内容严重滞后于时代的发展。第二,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践教学很多时候停留在口号中,理论灌输仍是目前很多应用型院校课堂教学的主要模式。教师照本宣科讲解社会保障的理论和制度,很容易让学生觉得课程枯燥无味,使学生无法对社保政策产生兴趣和感性认识,教学效果不佳,从而造成毕业生在工作中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基于应用导向和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对课程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合理安排课程内容,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实践教学增强学生对社保知识的感性认识,并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社会保障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学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能力。第三,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实践教学资源有限的问题。比如,学生很难有机会到社保经办机构去实地体验。除了设置有社会保障专业的院校以外,很少有学校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配备社会保障的仿真模拟软件。
2社会保障学实践教学改革目标的确立
第一,培养学生的“民生”意识。社会保障的实践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掌握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更应该培养学生的“民生”意识。笔者在社会保障课程教学过程中,感到目前很多学生缺乏学习兴趣的原因是没有“民生”意识。学生因受自身阅历的限制,认为社保和自己关系不大,不关心“民生”问题和社保热点,对课程内容自然缺乏兴趣。因此,实践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民生”意识,帮助学生树立为社会大众服务的意识及社会责任感。第二,要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民生之本,是一项综合事业。社会保障事业需要理论和实践能力同时具备的综合性人才。在培养学生“民生”意识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应用型本科培养的不是背诵理论制度的人,而是要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会实际操作的应用型人才。第三,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在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更新周期不断加快的当代社会,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取决于人才的质量。而人才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与人才创新能力紧密相关。因此,社会保障学的实践教学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通过实践教学,引导学生发现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新思维,使学生主动参与到现实社会保障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过程中去,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3社会保障学教学改革实施过程
基于社会保障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实践教学改革的目标,笔者在所在学校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教学的改革实践。
3.1课堂实践教学的实施
3.1.1社保新闻热点的解读
社会保障的教材分为理论部分和实务部分。学期的第一周是教师理论讲解周。从第二周开始,根据课程内容,采取“以社会热点为中心,读新闻评新闻”的课程教学模式。在课程上,首先对学生分组,根据班级的具体情况,将56名学生分为8个小组。然后把老年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关内容依次分配给各个小组。要求学生在课前对课本进行预习,并根据各自承担的专题内容分工收集相关社保新闻和热点问题。每堂课的第一项任务是各小组面向全体同学解读社保相关新闻。在解读社保新闻过程中,各组还需要联系教材相关内容制作PPT,并在课堂上进行简要讲解和案例分析。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只做启发性的指导。学生通过新闻的收集和解读、课程内容的讲解、回答教师和同学提问的环节,学会主动学习,增强基本理论的实际运用能力。通过社保新闻解读环节,促使学生主动去了解民生,关心民生,增强对社保的敏感性,培养学生对社会保障这门课的兴趣及社会责任感。此外,各小组对专题进行新闻收集和讨论的过程,也可以提高学生的信息收集和交流能力。
3.1.2课程论文的写作
社会保障学是一门政策性和动态性并存的学科。近年来,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在改革和发展中。我国的社保制度发展尤为迅速,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需要解决的问题,然而这些变革和问题在教材中是无法及时体现出来的,因为社保教材只能给学生呈现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社会保障课程的实践教学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就需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的指导,让各组学生独立完成社保相关专题的课程论文写作。前一阶段的课程讲解及新闻解读,为论文的材料准备奠定了基础,各小组的论文既是对课本的深刻认识,也是对社会现状的深入总结。在实践中,8个小组所研究的论文分别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服务体系研究——以马鞍山市为例》《企业职工对延迟退休的意愿研究——以马鞍山市某国有企业为例》《城镇单独家庭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马鞍山市的分析》《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体系的思考——以安徽省××村为例》《职业教育与“农二代”社会流动》《关于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马鞍山市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意识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人口老龄化及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这些课程论文包含了近年两会热点及社会所关注的主要“民生”问题,比如: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问题、延迟退休、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留守儿童福利、医疗保险改革等。教学改革的意义是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分析社会现状的能力。课程论文是对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总结,通过论文的写作,学生在不断的认识和实践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教改最大的受益者。以第一组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服务体系研究》为例,学生将两会热点与马鞍山市的现状相结合,从马鞍山市社保局、民政局收集了大量的信息,深入浅出地分析了马鞍山目前养老产业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马鞍山市未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解决方案。
3.2课外实践教学的实施
除了课堂内的实践教学,教师还要积极将课程内容融入各种社会团体活动之中,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社会保障知识竞赛、社会保障技能竞赛、校园志愿公益活动,等等。例如,本校2010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就以“养老服务产业—老年送餐”项目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项目参加“挑战杯”比赛,并取得良好的成绩。另外,在课程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教师要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实地调查、参观访问等,丰富和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例如,第五组的课题,学生为了完成课程论文,深入留守儿童学校和家庭,以调查访问和开座谈会的形式,收集了马鞍山留守儿童福利状况的第一手资料,形成了高质量的论文。另外,实践教学还可采用其他多种形式,比如请马鞍山社保局的相关工作的人员走进课堂,给学生们介绍最新的社保政策;联系相关社保机构,使学生有机会亲身参与到社保流程当中去,使学生接触到社保制度的实际运行过程,掌握最新的社保制度和技能,培养学生处理社保现实问题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创新型实践型的应用人才。
4结语
以培养学生应用型能力为主的实践教学模式,培养了学生的民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课堂和社会实践的结合,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的能力,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在此过程中,教师要及时吸取新信息和新知识并结合自己的科研方向,引导学生去阅读、观察、讨论和思考,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社保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就业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三维一体;教学改革;教学模式
1.引言
对于经济管理类的专业课程,传统的由理论灌输为主的方式单一死板,且不能结合企业业界的变化迅猛的趋势和学界科研的动态前沿,会导致大学生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类似,成为纯应试教育的培养模式,当前经管类课程的改革大多局限于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之以案例教学为辅的固化思维,忽略了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的科研能力以及企业化素养的全面培养,依然与完整的素质教育标准有一定的距离。三维一体教学方法力求在保证创新性的前提下,通过“邀约业界精英讲座、学生演讲讨论以及阅读指定该学科经典原着撰写学期论文”的三维一体视角来达到锤炼学生业界意识,表达能力以及科研思维的培养和提高全方位的教学目标。
2.《社会保障》三维一体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通过对传统以理论加案例的教学模式进行革新,打破传统的期末考试以纯理论考试为载体的教学模式,以教师课堂理论讲授,分期邀请业界专家进行讲座,学生进行实体企业调研并对讲座以及调研撰写报告进行演讲答辩,贯穿整个学期的经典原著的阅读撰写小型论文,期末成绩由期末理论考试、演讲答辩成绩以及小型论文的撰写三个考核部分组成,且以能力培养为本位,在一门专业课的学习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学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表达能力并可进行基础性的科研等三重架构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2.1倡导“请进来“模式的第一维度培养学生的业界意识
《社会保障》这一学科的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交互性决定了该学科需打破常规联系业界具体情境进行教学,笔者在进行改革的一个学期以内,共邀请了三位在业界工作多年的人士进入课堂进行讲授,分别来自于政府部门、外资企业和国内私营企业,通过对学生进行社会保障的核心架构的讲解,让学生从教材的理论知识中脱离出来生动的现实情景感受,对书中的重点和难点有了一个清晰的把握,并请这些社会保障的专业人士让学生了解社会保障中的详细业务在现实生活中和和形而上的教材内容的异同进行比较学习,可以缩短学生由校内和校外的心理距离,提前培养一种业界意识。
2.2要求以经典原著的阅读的第二维度挖掘学生的学术潜力
在学生掌握社会保障基本的学科知识的同时,笔者意识到,传统的本科教学在实际中都在抱怨学生学术功底的薄弱和不规范,因此,笔者在改革之初,就推荐学生以国内社会保障学科的经典《贝弗里奇报告》作为原著蓝本,要求学生在一学期内阅读完毕,并以“从《贝弗里奇报告》中的解读出对某某国家未来社会保障发展的启示”为论题进行学期论文的写作,分月度对学生的论文写作进行进度督查与指导。在论文写作中格外重视学生论文的格式规范、框架的科学以及学术诚信度。笔者认为,在人文社科的学术精神培养的角度来看,从经典原著的阅读并进行论文写作来挖掘学生的学术潜力是最简洁且有效的途径之一。
2.3推崇学生分组团队演讲的第三维度锻造学生的表达能力
笔者因为从前的教学经验总结得知,囿于大学生课程设置的局限和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等机制问题导致较多的大学生缺乏基本的表达能力,因此笔者在该课程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将参加改革的受众学生分为十个小组,将社会保障的教材核心知识以教材的体例分为十个版块,每个小组指定一个组长,对小组成员进行职能分配,并以结果导向为思想对小组学生提出任务,每周一组学生以演讲阐述的形式进行授课,笔者在学生四十五分钟授课结束后予以提问答辩并对该组学生进行点评,这在改革中让学生不知不觉中训练自己面对公众讲话和表达的思维和能力。
3.《社会保障》三维一体的教学改革的效果
3.1传统教学模式的颠覆
此次改革让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课程《社会保障》的教学模式有创新性的改变。一改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让学生参与到学习中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让学生拥有主动学习的内驱力,在让学生熟练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前提下,提高沟通表达的能力,并能够有基础性的科研水平,达到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目的。
3.2创新教学模式的标杆
本次改革通过试点在《社会保障》学科进行应用型的研究,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板结思维,通过一门学科将学生的理论知识、与业界的实体企业的双向互动以及对于前沿原著的论文撰写达到经济管理类课程通识教育模式的初步构建,成为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通用模式,为人文社科的其他领域的课程起到借鉴和指引作用。
4.《社会保障》三维一体的教学改革的结论和展望
本次改革通过对于业界、学术、表达“三维一体教学模式“的探讨,以《社会保障》学科为个案研究对象,对于与当代大学生息息相关的三重维度在经济管理类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中可以起到全面的资源整合和优化,本次改革以学生期末三重维度的综合检测为考量载体,可对于学生常规的单向度的以纯理论考试分数为高低作为学习目标有质性的革新,且可有效提高学生积极性和教学质量,本次改革的探索性的尝试也可作为后面当代大学教学模式全面改革科研的一个新起点。
5.余论
本次教学改革作为一次探索性的创新尝试,基本完成了预期的教学目标和提升效果。但是经济管理作为发展迅猛的学科大类,此次改革的成功并不能保证所能维持良好教学效果的持久度,因此教学的基本理念依然是一个动态变化的长期过程。笔者也会根据学科和业界在未来的不断发展和变迁,继续动态的追踪学生对于《社会保障》这门学科的学习效果,并结合企业及社会对于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现有的教学模式,从而让学生的素质提高与良性成长与社会要求可以一致接轨,为培养更加优秀的大学生探索和尝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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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冷淑君.关于项目教学法的探索与实践[J].江西教育科研,2007.(07)
[3]周伟国.高校考试改革:致力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J].高等农业教育,2003.(3)
作者简介
林竹,男,职称:助教,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邹坤,男,职称:助教,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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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论文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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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2009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即将开始启动,理论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也进入了新的阶段,研究内容集中于:当前我国农村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模式的选择、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角色及职能定位等方面,其特点在于紧密结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联系农村社会保障的进程,寻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与建议。
进人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由城镇向农村稳步推进,以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已经形成,但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使得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遇到了城镇不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而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2000 - 2009年是国内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时期,仅就论文方面来看,根据中国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从2000年至2009年中,国内共发表社会保障相关论文共12195篇,其中涉及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论文数量为1240篇,约占社会保障论文总量的10. 2%;而涉及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的论文数量有463篇,约占社会保障论文总量的3. 8%,农村社会保障相关论文数量的37.3 %。特别是2007 - 2009年,国内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的理论研究更加深人,涉及的内容更加广泛,所取得的成果更加丰硕。据统计,这一时期国内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相关论文数量约有212篇,约占养老保障论文总量的45. 8%,反映了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方针指引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理论研究进人了新的阶段。
一、关于当前我国农村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在对我国农村老龄化趋势以及养老保障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的基础上,邓大松等指出,农村地区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家庭户数总数比例为22. 02%,分别比城市和镇同比高出4. 69和5. 78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中一人户、二人户的比重,农村地区均高于城镇地区。其他学者基本上也持相同的看法,李琼指出,2000年我国人口第五次普查结果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为8. 33亿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7. 36%,民族地区农村占7. 56%,到2030年,6. 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将占17. 39%,民族地区将占18. 1%,可见民族地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仅高于城镇,而且高于其他农村地区。邓大松等认为,农村高龄老人目前主要还是依靠家庭成员、亲属的照顾,而且越是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人们的老年生活保障越是依靠家庭。穆光宗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城市,养老方式顺序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三者的比例是:1:0.7:0.3(以社会养老为1);而农村的顺序则是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三者比例为14. 6: 6. 6: 1(以社会养老为1)。可见农村老年人主要还是依靠传统养老模式度过自己的晚年。当前的问题是,这种非正式的农村养老制度正受到巨大的冲击和严峻的挑战,其保障功能在逐渐衰减,已经不能单独承载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并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的养老压力相对城镇将更加突出,如不未雨绸缪,将会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一部分学者们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已势在必行。
二、关于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关于从1992年1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至1999年7月国务院暂停执行这一方案期间7年多的情况,学者们总体认为基本上是不成功的,彭希哲、宋韬综合国内学者的各种分析后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表现在:(1)农村社会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着制度上的不稳定性;(3)是资金保值增值困难;(4)保障水平过低;二是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了问题,表现在:(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和完善;(2)机构管理费用人不敷出;(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阵的混乱局面。
当前我国农村是否具备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学者们对此问题的看法迥异,刘卫国认为,我国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理由是:第一,我国整体经济已进人快速发展时期,已具备进行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能力与手段;第二,农村经济日益发展,农民收人逐渐提高,城乡差别正在缩小,农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农民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第三,发达地区农村、城镇近郊农村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部分乡村,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基本具备;第四,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需要。而何文炯等人则认为,国外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大都是在工业化发展的中期转向成熟期的过渡阶段,从经济指标看大体有:(1)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在巧%以下,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在20 %以下;(2)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率降至50%以下,且处于老龄人口高峰期;(3)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按照这些指标来衡量中国农村所处的阶段,总体上差距是比较大的,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差距会更大,全面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经济条件尚不具备。认为中国目前尚不具备普遍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观点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
三、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模式的选择
由于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是否成熟存有分歧,因此在养老模式的选择问题上学者们各抒己见,莫衷一是。
第一种意见是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实施分类处置,何文炯认为,就全国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应当有进有退,发达地区应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应暂缓推行。他提出,暂缓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欠发达地区宜在积极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人的同时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家庭养老;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是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四是发挥商业保险和储蓄的养老保障功能。杨志玲在对云南丽江纳西族聚居地区调查后发现,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不仅长期以来受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及民族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表现出与城镇、汉族家庭养老模式不同的特点:一是少数民族农村家庭养老受少数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影响较大,具有强烈的尊老、敬老的民族意识;二是农村家庭养老方式比较稳固;三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少数民族地区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四是少数民族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发展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由于家庭养老形式难以被其他形式所替代,因此,以家庭养老为主,发展农村社区养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是少数民族农村养老形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二种意见是建立“三结合”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杨翠迎认为,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出路在于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建立不同的养老保障模式,而且重点在于解决养老资金来源的问题。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需要发挥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三种主流保障方式的合力作用,方能解决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需要。
第三种意见是“实物换保障”,卢海元指出,“实物换保障”是指根据不同的对象,以特定方式将其拥有的农产品、土地和股权等实物转换为保险费,分别设计现实可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案,如年轻农民可实行“产品换保障”;老年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则实行“土地换保障”,等等,他强调,与一般建立养老保险的方案不同的是,实物换保障是一个能同时解决养老和发展问题的方案,而这正是该方案的最大特点,也是世界银行所倡导的新模式。
各位学者还分别就上述三种模式下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方式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关于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角色及职能定位
国内学者比较一致地认为,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如柴瑞娟、罗新铭认为,政府职能社会化已成为当代政府职能发挥的一个显著的趋势,这种从单一权力行政向公共服务行政的转变决定了提供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是当今政府的职责所在,而稳定健全的社会秩序和一套合理的制度框架无疑是最为核心的公共物品。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政府也就必然参与其构建和管理。尤其是当今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巫需国家出面支撑,政府之责义不容辞。
石秀和等认为,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职责具体体现为:(1)政策设计: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行提供有效实施手段;(2)组织引导: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件的进程;(3)财政责任: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4)管理监督:使农村社会保障纳人规范化轨道。马雁军、孙亚忠则进一步指出,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政府职责边界。政府尽管在农村基本养老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履行责任并非在任何时间、任何地域都一成不变。政府责任具有三个重要特征,即动态性特征、区域性特征和层次性特征。这三个特征客观上要求政府责任在不同时间和地域其侧重点和功能有所区分并相机抉择,从而保证政府主导原则在当前实践中的有效贯彻。
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方面的决策水平与施政能力,江治强等提出,优化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共决策,首先应树立公正决策的理念,要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理念,科学认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共享的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指导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其次应重新审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形势,包括分析农村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社会保障形式的影响,客观估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保障功能,农业的市场风险对政府社会保障的制度需求,对农村宗族及社区保障作用作深刻的研究,理顺政府制度性保障与农村非制度性保障的关系,准确定位政府在社会保障事业中的职责、职能。再次应注重公共决策与农民认同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体制,政府现代运行机制以及培育农村社会非政府组织发挥其反映诉求的作用,把农民的呼声和认同更好地融人政府公共决策当中。孙文基指出,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时,在处理其中最重要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这一问题上,政府才是投人的主体,而不是主要由农民承担。在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以政府为主体与我国各地现阶段的财政是否相符、是否会构成很大的财政压力的问题上,他认为,只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这个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关键词:政府公信力,农民角色转变,社会保障机制
土地征用中的问题
土地征用过程中牵涉的利益主体很多,但其核心是政府与失地农民,所以存在的问题也大都由二者引发。
政府公信力的缺失
滥用征地权,钻“公共利益”的漏洞
虽然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等都明确规定土地征用必需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并未对公共利益做出界定,这就客观上给某些政府寻租和机会主义提供了过多的自由裁量空间,一些政府官员为了招商引资,扩大财政收入,突显个人政绩等滥用征地权,侵吞公共利益,这不仅有损失地农民的集体利益,更影响了我国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据统计“十一五”期间由于城市化推进,耕地年均减少1848万亩。目前,全国实际建设用地中,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已占约72%之多。“十一五”期间,预计每年被征地的农民达到300万。
2、收益分配有失公平,补偿形式单一
首先,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测算方法不够科学等诸多缺陷,我国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机制不健全。从横向看,各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差别很大,甚至出现同村的不同小组间的分配标准各异的现象;从纵向看,受益分配与权力层级成正比。据统计因土地用途变更增值的土地收益,政府大约得到60%~7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25%~30%,农民只得到5%~10%。其次,补偿形式单一,很多地方政府不顾农民意愿,只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有损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目前郑州市农村土地征用人均获得补偿费为2万左右,仅可以维持农民家庭一般日常开支3~4年。在失地农民认为最好的征地补偿方式中,选择安排就业的站32%,选择一次性付给适当经济补偿的占24%,选择提供医疗,养老等方面社会保险的占21%,选择预留土地入股分红的占20%。可见,在整个收益分配中,大多数地方政府拒绝了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民众的参与,仅凭单方决策行事。
3、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
第一,法律制度不健全,各地在具体执行中无法可依,只凭各自对政策的理解及当地的客观条件制定法规文件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第二,这一问题的最致命因素是资金筹集困难。政府行为往往限于政策许诺,并未实现保障金的足额下拨,专款专用;许多村民委员会又因为收支预算难以平衡,集体经济实力偏弱,往往无力缴纳;至于失地农民,大多所获补偿有限,又缺乏对社会保障的正确认识,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三,社会保障的水平低,范围狭窄。社会保障机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应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培训制度等,失地农民作为农民和市民的过渡群体,本应享受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相当且兼容的安置补偿,但就目前来看,这些还远远不能实现。
(二)失地农民角色转变中的自身干扰因素
1、缺乏市场需要的知识和劳动技能,再就业能力差
失地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自身素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匹配,在城市化未波及自身以前,他们都以种地为生,即使外出务工也只是从事缺乏技术含量的低端作业。
2、思想观念陈旧缺乏理性消费观
⑴一部分得到较多补偿的失地农民“一夜暴富”后开始炫耀性的消费,这就存在着“二次返贫”的隐患。因此,如何帮助失地农民盘活补偿款,实现“钱生钱”,抑制其过度消费,还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扶持
⑵价值观及生活方式与其新的角色要求相冲突:大多数失地农民对城市化的价值理念及生活方式不能从心理上接受和认同,这也需要政府及时加以心理疏导和救助。
二、土地征用问题的解决途径探讨
(一)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
1.完善公共利益界定,把耕地保护作为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公共利益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不确定性。论文大全,农民角色转变。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许多制度实例。国外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主要分为列举式和概括式,前者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后者为加拿大、美国等。采用概括式的国家一般把把公共利益的裁决权交给议会或法院,对“公共目的”、“公共使用”、“私人使用”等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有清晰说明,也很好的避免了因公之名的权力寻租。我国目前可以继续采用概括式,但要借鉴国外经验,杜绝概念上的外延。此外,各级地方政府要在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的刚性规定下,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及预期规划制定合理的耕地警戒线,并严守不逾。论文大全,农民角色转变。对官员进行政绩考核时,也应把此项工作的表现作为重要依据。
2.定位好政府角色,完善补偿收益分配制度
首先,政府既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也无使用权,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收益理应只归国家、集体和失地农民。其次,重新制定补偿标准,提高补偿收益。应合理估算土地被征用后的增值部分及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以此为基础,结合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给予农民高标准的补偿。再次,征地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鼓励其积极参与补偿方案的拟定,且征地结果要对农民公开。最后,加强对补偿款发放的监督和管理。更细致的讲,监督不仅针对补偿不问题,在整个土地征用过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最有力的监督机制为第三方认证,即靠无利害关系的公众性、公益性组织去评判政府行为是否规范,这一制度很值得借鉴。
3. 建构科学的社会保障机制
①加快有关土地征用方面的立法,尤其是进一步规范全国各地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规文件,使法律法规更具可行性、易操作性。论文大全,农民角色转变。
②把社会保障方案的拟定纳入征地前的审查程序,并保证其科学性、可行性。论文大全,农民角色转变。在实施征地后,要严格按照之前的方案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安置,并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与相关利益群体友好协商,不断修正原有方案。论文大全,农民角色转变。
③确保充足的资金来源。论文大全,农民角色转变。保障基金应由地方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失地农民共同负担。政府要及时足额下拨补偿款,避免失地农民因所得补偿款太少而不愿缴纳保障金。还应加大对参保收益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失地农民的自愿参保率,扩充保障金。同时调整财政支出,加大支持力度。
④引入市场机制,创新保障模式。尤其是股份制,它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完全可以运用到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中来,使其持久分享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增值的收益。此外,还应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向农民传授必要的市场经济知识、科学理财消费知识、创新经营知识等,帮助其接受新的价值观念。
4.建立专门机构,帮助其完成由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变
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不仅会遭受物质利益的损失,同时也经历着一次心理上的阵痛。因此,政府在完善保障机制的同时,切不可忽视对其精神的“补偿安置”,要对农民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最重要的是,全社会要帮助农民树立对未来新生活的信心,使其适应新的城市生活方式、学习新的生存技能、融入新的生活环境。唯此,失地农民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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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通过部分地方的试点逐步推广建立起来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原有的以计划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制度转型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重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只有建立和完善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彻底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二、论文对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制度现状,对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借鉴国外经验与启示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和建立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基本内容:
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借鉴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与对策。第一部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包括养老保险制度的涵义及特征、构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演进三部分。第二部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包括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两部分。第三部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借鉴包括外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特点和外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两部分。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与对策包括建立健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和建立健立我国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两部分。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具体分析我国农村养老金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2、通过分析我国农村养老金保险制度的特点以及与国外的对比提出完善农村养老金保险制度的思路与对策。
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本论文将主要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将结合的方法:从对我国农村养老金制度内涵的梳理、意义的分析、制度演进的说明,然后深入到剖析我国农村养老金制度现存的问题以及面临的困境,最后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农村养老金制度的思路与对策。
主要的研究方法有: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定性分析法、个案研究法、比较法、经验总结法、描述性研究法、调查法等
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 一、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1、2010年12月10日前: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
2、2010年12月10日:开题论证 3、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进行修改
4、收集资料,修改论文研究框架,撰写论文。 二、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1、寒假:继续收集完善资料,继续撰写论文,完成初稿。 2、开学:提交初稿,收集资料,反复修改论文。 3、毕业论文定稿
4、答辩阶段(2011年5月22日前):第一次答辩 5、答辩阶段(2011年6月5日前):第二次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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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文献中养老保险被直接称为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System)。按筹资方式的不同,养老保险可分为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System或UnfundedSystem)和基金制(FundedSystem)两种类型。现收现付制是从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以来至今大多数国家采纳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而基金制是自20世纪80年代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面临的财政支付危机以来,一些国家开始试行并逐渐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模式。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Samuelson(1958)和Diamond(1965)的世代交叠模型(OLG)的基础上,多数研究通过对个人储蓄、收入分配、劳动力流动之间关系的认识,对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例如Barro(1974)从遗产动机的角度、Romer(1986)从个人储蓄、劳动供给的增长模型讨论了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等。不过这类研究通常不考虑技术、人力资本、制度等要素。
自Lucas(1988)和Rome(1990)等的新增长理论形成以来,经济增长更加强调技术和人力资本等要素的重要作用,于是人力资本积累与物质资本一样也被看作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此后,许多研究借助于人力资本积累这一桥梁来研究养老保险制度同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在人力资本的新增长模型中,教育投入成为衡量人力资本积累水平的一个重要的指标,教育投入量、受教育时间与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三者之间是成正比的,延长受教育时间意味着教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育投资越多,人力资本积累水平就越高;反之,受教育时间少则教育投资则相对会减少,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也较低。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和非政府两类,其中政府对人力资本投资一般表现为财政性教育投入,而非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则包括企业、社会其他经济组织、学生家庭以及学生本人等。但从新近的文献研究来看,各类研究主要针对养老金制度与政府或者学生家庭对子女人力资本投资而进行,一般不涉及其他非政府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如企业和社会团体对教育的资助)的内容,且研究路径也各有差异。
二、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理论研究
通过世代交叠模型假定年青期和年老期人力资本和养老保险效用存在代际间相互转化,是研究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基本理论框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属于公共支出,需要符合公共服务效用最大化的公共决策原则;而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决策则需要符合个人终身效用最大化的原则。这样,通过2期或3期的世代交叠模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就可以针对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这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人力资本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研究,约束条件为市场均衡条件下的微观主体效用最大化和经济稳定增长。
(一)养老保险与家庭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在世代交叠模型中,基金制条件下的强制性储蓄或社会保障税使父母在年老时获得的养老保险与子女未来承担的赋税无关,也无法产生遗产效应,这可能造成生育率上升和人均人力资本水平下降,不利于经济长期增长(Stuart,1998等);反之,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则能通过对年青期个体强制征收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障税并转移给当期的老年期个体(或者父母),以保证年老期个体(或者父母)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也有利于鼓励父母对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有利于经济增长。
Kemnitz&Wigger(2000)等则认为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人力资本积累存在外部性时政府矫正市场失灵的政策手段,它可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促成人力资本积累达到最优水平,而基金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则与没有社会保障的自由放任经济一样会造成人力资本积累的不足。其原因是,每一代人的人力资本积累总是建立在上一代平均基础之上的。如果每个人都增加学习时间,不仅可以提高其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还可以提高下一代人的人力资本水平及劳动生产力。在具有基金制社会保障制度的自由经济中,个人并不能获取人力资本积累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也不可能为了提高下一代人力资本水平而增加学习时间,因此个人投人学习的时间往往少于最优配置的学习时间。
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条件下,养老金的数量往往与个人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有关,而工资收入通常是与教育程度正相关的,这相当于将养老金数量直接与年轻时积累的人力资本挂钩,使得延长学习时间的人能够在年老时获得更多养老金,这种更高的回报是来自于下一代人的人力资本增加而带来的整个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所以从理论上讲,只有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体现出人力资本积累在代际之间的正向溢出效应,刺激各代人为了提高下一代的生产能力而积累更多的自身人力资本。
(二)养老保险与政府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由于人力资本投资离不开政府对公共教育领域的资助,许多研究还将政府人力资本投入引人理论模型分析之中。政府支出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其中,非生产性支出中包括政府用于公共教育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由于一国政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府每年预算的约束,增加一方面的公共支出比重则必然会导致另一个公共支出领域预算的减少。
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中,当期工资与养老金数量挂钩,这利,养老保险计划不影响当年的财政收支平衡,政府可将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教育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支出领域,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以提高全社会生产效率。而在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下,个体的养老金数量或者说未来的福利是由他本人过去的储蓄和基金运作表现决定的,与下一代人力资本水平提高而带来的教育收益率的提高没有关系,他们希望政府能将更多预算投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这将会减少政府对教育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公共支出,从而不利于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决策。因此从养老保险与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研究结果来看,这些结论也大都偏向于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对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在一个3期的世代交叠模型中,Buiter&Kletzer(1995)考虑了现收现付养老保险的代际转移再分配政策对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发现当年轻个体不能够从资本市场上进行借贷以支付他们的教育费用时,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尽管会降低物质资本的积累,但却有利于公共资源偏向于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而Kaganovich&Zilcha(1999)的研究表明,假定在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下存在市场均衡,那么政府会将大量预算开支用于教育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这时养老金计划也许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在子女的福利状况是由人力资本水平决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定的前提下,父母的效用函数由其自身消费大小和子女当期的人力资本回报来决定,因此,父母考虑到今后的退休福利水平,就必然会加大对子女的教育投入,这时政府给予家庭的教育补贴也会起到积极作用。此外,Bellettini&Ceroni(1999)还将公共支出和人力资本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并引入理论分析,指出只有现收现付社会保障才会增强公众赞成提高生产效率政策的意愿,从而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投资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也有一些研究如Starketa1.(1997)、Panu&Poutvaara(2007)等从跨国之间劳动力流动或者技术转移的角度考察劳动力流动对人力资本的影响。结论是跨国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能够促进欠发达国家的人力资本投资并通过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提高欠发达国家的人均人力资本,但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形式下,比例工资制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和固定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费用制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间的劳动力流动会导致前者人力资本投资的减少和后者人力资本投资的增加,并由此带来帕累托改进。
三、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应用研究
与理论研究不同的是,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应用分析并不关注养老保险制度的唯一合理性问题,而是围绕着生产率提高和经济增长这些主题,对不同经济体中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受教育年限、退休年限、社会福利及生育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Rojas(2004)的研究配合了内生生育率选择来量化1985年以来西班牙的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成本和收益,结果显示:西班牙的政府教育补助的增加改变了人口教育程度的分布并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受教育人群中低人口出生率和高人均寿命改变了总人口的年龄结构,使得政府必须增加社会保障税率以平衡养老金预算,因此这一机制实际上降低了教育投入政策的社会福利。
在充分考虑了美国劳动者工作期内缴费形成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这些参数的条件下,CruzAEchevarria.AmaiaIza(2006)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美国,由工作期内劳动者缴费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支付制度会促使人们考虑提前退休,但随着未来社会保障费用负担人口的减少,预期寿命的提高也能够促进单位资产GDP增长速度的提高。现收现付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养老保险制度能够促使个人延长受教育时间,增加家庭或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但随着社会保障负担率的提高会带来单位资产GDP增长速度的降低,使政府面临着预算平衡等问题。
我国的养老保险模式是现收现付型还是混合型模式目前还存在许多争议,不过从目前养老保险资金账户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中国仍然处于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中。针对这种情形,近来国内也有一些关于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研究。例如,于凌云等(2008)针对中国社会保障改革过程中养老保险和人力资本公共支出的增长效应进行了分析,并通过人力资本这一指标来体现它们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从公共支出角度来看,政府对养老保险的转移支付与人力资本和长期经济增长率之间呈现出一种负相关关系;公共教育投入对于长期人力资本及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很明显,而对短期经济增长的正效应却不明显。超级秘书网
针对中国长期的城乡分割的现实情况,赖得胜等(2004)、田永坡等(2006)等的文献根据当前中国“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对我国城乡人力资本投资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由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位,造成了基层政府和农村家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庭在教育投资领域的沉重负担,因此需要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提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重,从而有利于人力资本投资。
四、结论与展望
社会保障税的征收要与一国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的时代相适应,相关研究文献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国外早期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社会保障税存在意义的研究,而当代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税这种筹资方式是否为最佳、社会保障税应达到何种程度为最佳以及如何对社会保障税进行改革以达到最佳等方面。现阶段,我国国内研究的重点为关于是否应该开征社会保障税、现阶段开征社会保障税条件是否成熟、开征以后税收制度应如何设计、相关制度应如何完善等问题。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早期研究
早期研究首先涉及到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否定社会救济到主张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过程。英法古典经济学家否认社会救济制度,而随后德国的历史学派、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社会保障税存在的基础和意义。
2、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马克思(1885)则从社会必要扣除理论的角度提出了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的必要性,他认为社会总产品在分配前必须扣除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扩大生产的部分和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马克思的必要扣除理论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实践确立了指导思想。
(二)当代对社会保障税的研究